文档文本内容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基本要求】
了解或理解:辩护、辩护权、辩护制度、自行辩护、法律援助辩护、委托辩
护、拒绝辩护、法律援助制度、刑事代理制度的概念,刑事代理与辩护的区别,
有效辩护原则,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诉讼地位,辩护人的权利,辩护人的义
务,辩护的内容与辩护的种类,刑事代理的种类。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辩护与代理的规定。
第一节
辩护制度概述
一、辩护、辩护权与辩护制度
辩护
刑事案件的被追诉人及其辩护人反驳对被追诉人的指控,提出
有利于被追诉人的事实和理由,论证被追诉人无罪、罪轻或者
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维护被追诉人的程序性权利,以保障被
追诉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辩护与控诉相对应,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防御性的诉讼活动。
辩护权
被追诉人针对指控进行辩解,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权
利。
【注意】
1.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
在各项权利中居于核心地位。辩护权是一项宪法性权利。
2.辩护权不受任何限制。(不受诉讼阶段、案件情况、被追诉
人认罪态度、辩护理由的限制)
辩护制度
辩护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关于辩护权、辩护种类、辩护方式、
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等一系列
规则的总称。
二、有效辩护原则
基本要求
有效辩护原则是辩护权的体现,也是对辩护权的保障。在刑事
诉讼中,辩护应当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具有实质
意义,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
具体内容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当享有充分的辩护
权。
2. 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合格的辩护人。
3. 国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充分行使,
并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
合最低标准并具有实质意义的律师帮助。
【注意】有效辩护在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法律援助辩护之中
均有体现。
4.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
具有3 年以上相关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程序阶段
有效辩护覆盖整个刑事诉讼过程,在每个诉讼阶段都同等重要。
【真题链接】关于有效辩护原则,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多选)
1
A. 有效辩护原则的确立有助于实现控辩平等对抗
B. 有效辩护是一项主要适用于审判阶段的原则,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辩护
人权利的保障是审判阶段实现有效辩护的前提
C. 根据有效辩护原则的要求,法庭审理过程中一般不应限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发言的时间
D. 指派没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提供法
律援助,有违有效辩护原则
第二节
我国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辩护的种类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有三种,即: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法律援助辩护。
(一)自行辩护
自行辩护,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
为。
【注意】自行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
(二)委托辩护
概念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担任辩护人。
委托时间
公诉案件
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之日起。
【注意1】在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辩护。
【注意2】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职务犯罪案
件,被调查人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
委托辩护人。
自诉案件
随时。
权利告知
侦查机关告知
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
检察院告知
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 日
内。
法院告知
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 日内。
委托主体
自己委托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委托辩护人。
代为委托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
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三)法律援助辩护
1 ACD
概念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存在法定的情形,而
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特点
适用前提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适用阶段
适用于从侦查到审判的刑事诉讼全过程。
适用程序
公检法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
【注意1】指派的主体是法律援助机构,不
是公检法,公检法只是通知。
【注意2】只能由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辩护。
种类
申请法律援助
1. 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
2. 没有委托辩护人;
3. 本人及其近亲属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
请;
4.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指派。
强制法律援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
有委托辩护人的,公、检、法应当通知法律
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1. 盲、聋、哑(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
2.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
力的精神病人;
3. 未成年人(各个阶段);
4. 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
5. 缺席审判案件;
6. 被告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但没有辩护
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
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口诀】盲精未,无死缺,申请排非
【注意1】如果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未
满18 周岁,适用强制法律援助制度;若到
了审判阶段已满18 周岁,则不再适用强制
法律援助制度。
【注意2】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
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具有3 年以上相
关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裁量法律援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
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
师为其提供辩护:
1. 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
辩护人的;
2. 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4. 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5. 有必要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其他情形。
【注意】对于上述案件,法院决定不通知的,
被告人依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
冲突
对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被告人的监护
人、近亲属又代为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意见,
由其确定辩护人人选。
【真题链接】下面关于辩护的说法,正确的是()。
2(2023·单)
A.甲起诉乙侵占,乙提起反诉。甲委托的代理律师王某,在反诉中的辩护属于委
托辩护
B.甲被申请强制医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乙律师为其提供的法律服务属于法律援
助辩护
C.甲作为乙的法定代理人为其辩护,是自行辩护
D.甲被提起公诉,乙作为被害人委托丙律师属于委托辩护
二、值班律师制度
值班律师概述
概念
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
院等场所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派驻或安
排的方式,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
【注意】值班律师不帮助被害人。
性质
1. 法律帮助者,而非辩护人。
2. 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具有公益性和无偿性,
属于特殊的法律援助制度。
基本内涵
1. 值班律师制度是对我国辩护制度的重要补
充;
2. 值班律师制度是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
组成部分,值班律师的派驻由法律援助机构负
责,并由法律援助机构确定人选、进行指导和
管理;
3. 值班律师在具体案件的身份不是辩护人,
不提供出庭辩护的服务。但需要以其专业的
法律知识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包括法律
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一
系列法律帮助;
4. 值班律师制度的适用范围不限于认罪认罚
从宽制度,而应覆盖所有案件的所有诉讼阶段
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情形;
2 答案:A。解析:A 项,甲诉乙侵占案中,甲是自诉人,甲委托的律师王某属于诉讼代理人。在乙诉甲案
中,甲是被告人,甲委托的律师王某属于辩护人,A 项正确。B 项,强制医疗程序属于特别程序,不是刑事
追诉程序,乙不是“辩护人”,而是诉讼代理人,B 项错误。C 项,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
为自己辩护。甲是乙的法定代理人,甲的辩护不是乙本人的辩护,C 项错误。D 项,被害人委托的是诉讼
代理人,不是辩护人,D 项错误。综上,答案为A。
5.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看守所等办案机
关需要为值班律师制度的设立和运作承担相
应的责任,包括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其约见值班律师提供
便利。
适用条件
1. 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没
有辩护人的;
2. 委托或指派的律师开展辩护之前。
值班律师职责
所有案件
1.提供法律咨询;
2.提供程序选择建议;
3.对于案件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4.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5.申请法律援助;
认罪认罚案
件特殊规定
1.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释明认罪认罚的性质
和法律规定;
2.对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量刑建议、诉讼程
序适用等事项提出意见;
3.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在场。
值班律师权利
会见权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约见进行会见;
2.值班律师主动申请会见;
【注意】须经办案机关批准。
3.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侦
查期间值班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应当
经侦查机关许可。
阅卷权
1.侦查阶段,了解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
况;
2.审查起诉阶段后,查阅案卷;
【注意】
值班律师不能复制、摘抄案卷,只能查阅案卷
vs 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
3.法院审判阶段,查阅复制案卷。
提出意见权
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查阅案卷材料、会见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出书面意见等法律
帮助活动的相关情况应当记录在案,并随案移
送。
【总结】值班律师“四可”“五不”
四可:可以会见、阅卷、申请变更申请法援、见证签署;
五不:不能出庭/没有调查取证权/不帮被害人/不参与庭审/
不能转委托辩护,可以转法律援助
值班律师的衔接
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同诉讼阶段,可以
由派驻看守所的同一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对于未被羁押
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前一诉讼阶段的值班律师可以在后
续诉讼阶段继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拒绝法律帮助的处理
依法应当通知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明确拒绝的,公、检、法机关应当记录在案。前一诉讼程序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明确拒绝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后一诉
讼程序的办案机关仍需告知其有获得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
权利,有关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真题链接】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值班律师职责的表述,正确的是?
3(2019·多)
A.值班律师是法律援助的新发展,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的权利义务一致
B.值班律师有权提出量刑意见
C.值班律师属于刑事诉讼主体
D.值班律师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程序适用建议
三、辩护人的范围与人数
辩护人概念
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司法机关指派,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依法维护其合法
权益的诉讼参与人。
辩护人人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
托1 至2 人作为辩护人。
【注意】利益冲突规避: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
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
事实存在关联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vs 一名值班律师可以分别为两名以上的同案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
辩护人范围
可以担任
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
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不得担任
辩护人
绝对不得担任
【口诀】受刑罚,
无自由,无能力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
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
间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
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行为能力的人。
相对不得担任
【口诀】现陪利外
开,监护近亲才可
以
1.公、检、法、国安、
监察、监狱的现职人员;
2.陪审员;
3.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
害关系的人;
3 答案:BD。解析:A 项,值班律师与辩护律师的权利并不完全一致,典型如值班律师不能复制案卷,但
是辩护律师可以,A 项错误。B 项,值班律师可以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涉嫌罪名、量刑情节、刑罚执行
方式等提出建议,包括向检察机关提出量刑意见,B 项正确。C 项,在刑事诉讼理论中,“刑事诉讼主体”
通常指在诉讼中承担一定诉讼职能、对诉讼进程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国家机关和当事人,包括侦查机关、检
察机关、审判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人、被害人等。值班律师是为没有辩护人的被追诉人提供
临时法律帮助的法律援助人员,其角色类似于法律帮助者,但不具备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C 项错误。D
项,值班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程序选择建议,D 项正确。综上,答案为BD。
4.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
人;
5.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
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
书的人。
【注意】上述人员一般
情况下不能担任辩护
人。但如果是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的监护人、
近亲属,仍然可以担任
辩护人。
法官离职
后的特殊
规定
1. 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
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
辩护人。
【注意】仍可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2. 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
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
案件的辩护人,但系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
属的除外。
【注意1】原则上,离任后终身不得担任原
任职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包括律师辩护
人和非律师辩护人)。
【注意2】有例外情形,即系被告人的监护
人、近亲属。
3.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
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
理案件的辩护人,但系被告人的监护人、近
亲属的除外。
【真题链接】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郭某希望委托辩护
人。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担任郭某的辩护人?(单选)
4
A.郭某的爷爷,美籍华人
B.郭某的儿子,16 岁
C.郭某的朋友甲,曾郭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D.郭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2. 法官甲从A 县法院辞职后,在其妻乙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从业。关于甲与乙的
辩护人资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单选)
5
A. 甲不得担任A 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B. 甲与乙不得分别担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C. 甲与乙不得同时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辦护人
D. 乙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 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4 D。
5 D。
四、辩护人的职责与诉讼地位
职责
辩护人参与诉讼的目的是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
行使辩护权,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1. 从实体上辩护。如无罪辩护、罪轻辩护、量刑辩护。
2. 从程序上辩护。如证据辩护、程序性辩护。
3. 提供其他法律帮助。如代写诉讼文书。
诉讼地位
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
1. 辩护人维护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 辩护人的唯一职能是辩护;
【注意】辩护人一般不能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
3. 辩护人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享有独立的诉讼地位。
【注意】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系,不同于
诉讼代理人和当事人的关系。辩护律师参与诉讼是履行
法律规定的职责,而不是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授
权。辩护人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代言人”。
五、辩护人的权利
身份
权利
律师辩护人
非律师辩护
人
阅卷权
许可
无需法、检许可。
需经法院、
检察院许可
时间
自检察机关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
【注意】侦查阶段,即使是律师辩护人,
也不能阅卷,但可以了解案件情况,如:
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
更强制措施;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等。
【注意】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移
送起诉,审查起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改
变管辖、提起公诉的,应当及时告知辩护
律师。(仅告知律师,不包括其他辩护人)
方式
查阅、摘抄、复制。
地点
审查起诉阶段:在检察院阅卷;
起诉到法院后:在法院阅卷。
内容
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注意1】不包括法院合议庭、审判委员会、
检察委员会的讨论记录以及其他依法不公
开的材料。
【注意2】对作为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移送
的讯问录音录像,辩护律师申请查阅的,
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保障
人民检察院应当为辩护人查阅、摘抄、复
制案卷材料设置专门的场所或者电子卷宗
阅卷终端设备。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
派员在场协助。辩护人复制案卷材料可以
采取复印、拍照、扫描、刻录等方式,人
民检察院不收取费用。
会见、通信
权
手续
三证会见
1. 执业证书;
2. 律师事务所证明;
3. 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需经法院、
检察院许可
批准
1.一般无需批准;
2.【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在侦查阶段会见,要经侦查机关批准;之
后阶段不用批准。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
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注意】只有国、恐犯罪需要批准;只在
侦查阶段需要批准。
程序
看守所保证在48h 内见到。
内容
1. 了解案情+ 提供法律咨询;
2. 核实有关证据(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注意】侦查阶段,律师不能和犯罪嫌疑
人核实有关证据。
保障
不被监听、不得派员在场。
人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两名律师担任辩
护人的,两名辩护律师可以共同会见,也
可以单独会见。辩护律师可以带一名律师
助理协助会见。
通信权
看守所应当及时传递辩护律师同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的往来信件。看守所可以对信
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
删改信件,不得向办案机关提供信件内容,
但信件内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以及涉嫌串供、毁
灭证据等情形的除外。
调查取证
权
自行调
查取证
权
一般情况
需经证人的同意。
无此项权利
被害方证
人
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
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
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注意】辩护律师申请向被害
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
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
当签发准许调查书。法院不得
口头表示同意。
申请调
查取证
权
1. 申请人民法院、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
【注意1】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认为需要
调查取证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
院收集、调取证据,不得向律师签发准许
调查决定书,让律师收集、调取证据。
【注意2】律师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应当以
书面形式。
非律师辩护
人也可申请
调取证据
2. 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检察
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
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检
察院、法院调取有关证据。
提出意见
权
无须辩
护人提
出要求,
应当听
取
1.未成年的逮捕: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
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
辩护律师的意见。
2.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
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
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3.二审不开庭: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
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的意见。
4.辩护律师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辩护律师申请排除非法
证据的,办案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按照法定
程序审查核实相关证据,并依法决定是否予以排除。
5.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听取辩护人的
意见。
辩护律
师提出
要求的,
应当听
取
1.侦查终结: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
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
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2.审查批捕: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
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
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注意】一般的审查批捕,须律师提出要求,才应当听
取vs 审查批捕未成年人,无须提出要求,应当听取。
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
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
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申诉、控告
权
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
控告。
人身保障
权
1. 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
外的侦查机关办理。
《六机关规定》第9 条:...应当按照规定报请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
件的侦查机关的上一级侦查机关指定其他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由上一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不得指定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
查机关的下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
【注意】辩护人实施的行为必须是“干扰诉讼活动的行为”构成犯
罪时,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才不能管辖。如果辩护人涉嫌
其他非“干扰诉讼活动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
侦查机关可以管辖。
【例】甲涉嫌危害国家安全一案,被哈尔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在
侦查过程中,辩护人赵某与关键证人乙串通,指使乙提供虚假证言,
意图帮助甲逃避刑事责任。案发后,需要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根
据《六机关规定》第9 条,因本案原侦查机关为哈尔滨市公安局,
在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时,应当报请哈尔滨市公安局的上一级侦查
机关(黑龙江省公安厅)指定其他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黑龙
江省公安厅直接立案侦查,但不得指定哈尔滨市公安局的下级侦查
机关立案侦查。
2.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
律师协会。
其他权利
侦查阶段提供
法律帮助权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
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
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
情况,提出意见。
参加法庭调查
辩论权
1.带1 名助理:律师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带一名助理参加庭审。律
师助理参加庭审的,可以从事辅助工作,但不得
发表辩护、代理意见。
2.发言权: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可以对律师的
发问、辩论进行引导,除发言过于重复、相关问
题已在庭前会议达成一致、与案件无关或者侮辱、
诽谤、威胁他人,故意扰乱法庭秩序的情况外,
法官不得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律师按程序进行的发
言。
申请变更强制
措施及解除期
限届满的强制
措施权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
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
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
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
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非独立的上诉
权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
提出上诉。
拒绝辩护权
情形:
1. 委托事项违法;
2. 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3. 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
【真题链接】下列关于辩护律师的做法,哪项是正确的?
6(2020·单)
6 答案:C。解析:A 项,一般情况下,辩护律师持“三证”即可会见,无须提出申请。只有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侦查阶段会见,才要经侦查机关批准,A 项错误。B 项,辩护律师自审查起诉之日
A.拘留期间,辩护律师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后可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B.侦查结束后,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申请阅卷
C.移送起诉后,辩护律师发现公安机关已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罪轻的证据没有
提交,向检察院申请调取
D.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带一名助理出席庭审的,助理有权与辩护律师一起发表辩
护意见
甲涉嫌贩毒被A 省B 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律师乙接受委托担任甲的辩护人。侦查
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乙也可能涉嫌犯罪,关于对乙涉嫌犯罪的立案侦查,正确
的是?
7(2019·单)
A.如乙涉嫌在B 市D 区逃税,可由B 市公安局下属D 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B.如乙涉嫌协助甲转移赃款,可由B 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C.如乙涉嫌在B 市D 区伪造甲案证据,可由B 市公安局下辖D 区公安分局立案侦
查
D.如乙涉嫌在A 省C 市向甲案办案人员行贿,可由C 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总结】非律师辩护人与律师辩护人的比较:
身份
内容
律师辩护人
非律师辩护人
介入阶段
侦查阶段
审查起诉阶段
阅卷权
无需法、检许可
需法、检许可
会见权
无需法、检许可
需法、检许可
调查取证权
自行调查取证权+申请调查
取证权
只有申请调查取证权
收费
能收费
不能收费
【真题链接】杨某和刘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二人均被逮捕。杨某委托律
师谭某担任辩护人,刘某委托其在法院工作的哥哥刘甲担任辩护人。关于本案辩
护人在审判阶段的权利。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8(2021·多)
A.谭某和刘甲均有权独立辩护
B.刘甲会见刘某应当经法院许可
起才可阅卷,且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向检察院申请阅卷,B 项错误。C 项,辩护律师有权申请检察院向公安机
关调取其已经收集但没有移送的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这属于申请调查取证权,C 项正确。D 项,律
师助理不得发表辩护意见,D 项错误。综上,答案为C。
7 答案:A。解析:A 项,乙涉嫌逃税罪,但逃税与甲涉嫌贩毒的案件无关,因此犯罪地D 区公安机关有权
立案侦查,A 项正确。B 项,如乙协助甲转移赃款,乙的案件应当由办理乙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
查机关办理,即不可由B 市公安局侦查,B 项错误。C 项,“不得指定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的
下级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故不得指定D 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C 项错误。D 项,如乙涉嫌在A 省C 市向
甲案办案人员行贿,行贿罪属于职务犯罪,根据《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应当由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不
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D 项错误。综上,答案为A。
8 答案:ABD。解析:谭某属于律师辩护人,刘甲属于非律师辩护人。A 项,无论是律师辩护人还是非律师
辩护人,均享有独立辩护权,A 项正确。B 项,在审判阶段,非律师辩护人会见在押的被告人需要经过法院
许可,B 项正确。C 项,刘甲属于非律师辩护人,非律师辩护人没有自行调查取证权,C 项错误。D 项,辩
护律师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而本题问的是审判阶段,D
项正确。综上,答案为ABD。
C.谭某和刘甲均有权向本案证人、被害人收集证据材料
D.谭某会见杨某时可以向其核实有关证据
六、辩护人的义务
依法辩护义务
《刑诉法》第四十四条
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
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
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
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
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委托情况告知义务
审判期间,辩护人接受被告人委托的,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
起三日以内,将委托手续提交人民法院。接受法律援助机构
指派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适用前款规定。
部分证据展示义务
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的三类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
检: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
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口诀】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
【注意1】不在场:以上三类证据都是关于犯罪嫌疑人的证
据,即犯罪嫌疑人不在现场,犯罪嫌疑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
龄,犯罪嫌疑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注意2】不够大:未满16 周岁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注意3】不包括立功等有利的证据。
保守秘密义务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
有权予以保密。
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
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
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口诀】未然犯+“危害国人”。
【注意1】律师(没有值班律师)保密义务的例外需同时满
足上述两个条件。
【注意2】必须是准备或正在实施的犯罪,对于曾经实施的
犯罪,律师仍负有保密义务。
【注意3】范围限于三类犯罪,即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对于其他犯罪,律师
仍负有保密义务。
其他义务
1.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
例外:违法or 隐瞒
2.不得私自接受委托
3.遵守诉讼纪律
【真题链接】甲作为犯罪嫌疑人乙的辩护人期间,为帮助乙减轻罪行,从公安机关
缉毒大队民警丙处获得某人非法持有毒品的线索,并在看守所会见期间以传递纸
条的方式将信息告知乙,庭审阶段乙向法庭提供该线索,甲将其作为辩护依据,请
求减轻乙罪行,导致法院错判。关于甲的行为以下表述正确是()。
9(2021·单)
A.甲构成虚假诉讼罪
B.甲通过传递纸条方式告知乙线索,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
C.就乙提供非法持有毒品的线索进行辩护是不合法的辩护行为
D.从丙处获取非法持有毒品的线索属于正当行使调查取证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收集到的下列哪一证据应及时告知公安机
关、检察院?
10(2016·单)
A.强奸案中被害人系精神病人的证据
B.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系正当防卫的证据
C.投放危险物质案中犯罪嫌疑人案发时在外地出差的证据
D.制造毒品案中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刚满16 周岁的证据
七、拒绝辩护
辩护律师拒绝辩护
情形:
1.委托事项违法;
2.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
3.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
【总结】违法or 隐瞒——情形严格受限
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拒绝辩护
法定法律援助
1.原因正当、准许+要求另行委托辩护
人;
【注意】必须有正当理由,才能准许。
2.未另行委托的,再指派法律援助律师;
【注意】必须有辩护人辩护,不得自行
辩护。
3.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当庭拒绝的,法
院不允许。
【注意】只能拒绝1 次。
申请法律援助
1.应当准许。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
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
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
【注意】无需审查理由,应当准许。
9 答案:C。解析:A 项,虚假诉讼罪限于民事诉讼,而本案是刑事诉讼,A 项错误。B 项,甲传递纸条的
行为发生在看守所会见期间,并非在法庭庭审过程中,不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B 项错误。C 项,甲将他人
非法持有毒品的线索以传递纸条的违法方式告知在押的乙,由乙在庭审中作为“立功线索”提出。甲的行
为本质上属于滥用辩护权、妨害司法公正,不应被认定为合法辩护行为,C 项正确。D 项,甲从丙处获取
线索的行为明显已经超出了正当取证的范围,D 项错误。综上,答案为C。
10 答案:C。解析:本题考察辩护人的部分证据展示义务,即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A 项,此证据属于
被害人情况证据,而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均针对犯罪嫌疑人,A 项错误。B 项,正当防卫不属于“三不”
之一,B 项错误。C 项,属于“不在场”,C 项正确。D 项,此证据属于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据,不属
于“不够大”的情形,D 项错误。综上,答案为C。
2.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
护人辩护的,可以准许,但只能自行辩
护。
【注意】可以拒绝2 次,结果只能自行
辩护。
【注意】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
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部分被告人另
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
【真题链接】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翻供,否认犯罪,并当庭拒绝律师为其进行
有罪辩护。合议庭此问题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11
A. 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
B. 辩护律师独立辩护,不受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
护
C.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D.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纯辩护人辨护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
第三节
刑事代理
一、刑事代理的含义
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
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
名义参与诉讼,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诉讼活动。
二、刑事代理与辩护的区别
辩护人
代理人
产生方式
委托辩护/法律援助辩护
委托
委托主体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广义的被害人
诉讼地位
独立,以自己的名义
在授权的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
诉讼职能
辩护
控诉(代理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自
诉人)
产生时间
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
(委托辩护律师)
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移送审查
起诉之日
自诉案件:随时
三、刑事代理的种类
(一)从刑事代理产生的方式看
法定代理
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代理。
委托代理
即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
11 A。
(二)从刑事代理的委托主体看
公诉案件被害人
的代理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
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自诉案件自诉人
的代理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
人。
【注意】在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权提起反诉。被告人提起
反诉后,本诉的自诉人又成了反诉中的被告人,本诉中自诉
人委托的代理人,也可以接受反诉的被告人的委托做他的辩
护人,即由行使控诉职能转变为兼行控诉与辩护职能。同样,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提起反诉,原来承担辩护职能的辩护人也
可以成为既承担控诉职能又承担辩护职能的代理人及辩护
人。需注意的是,必须办理双重委托手续,明确代理权限。
附带民事诉讼当
事人的代理
律师在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实质上是民事诉讼代理。但
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也有特殊之处。例如,附带民事诉讼的
代理人可能身兼数职,既担任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又担任
附带民诉被告人的代理人。
【注意】附带民事诉讼中,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间视公诉、
自诉而定:
1. 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
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2. 自诉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
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没收程序中的代
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
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精神病强制医疗
程序中的代理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
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
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
律帮助。
四、诉讼代理人的范围、职责与权利
范围
与辩护人的范围相同。
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
权利
阅卷权
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可以查阅、摘
抄、复制案卷材料。其他诉讼代理人经
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
制案卷材料。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需
要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的,
参照适用《高法解释》第五十九条至第
六十一条的规定。
调查取证权
律师担任代理人的,可以进行调查取证,
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查
取证。具体程序参照辩护人申请人民检
察院、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程序适用。非
律师担任代理人的,不享有调查取证权。
申诉、控告权
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
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
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具体申诉、控
告程序与辩护人相同。
【诉讼代理人总结】
案件类型
可以委托的人
可以委托的时间
权利
公诉案件
被害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或者近亲
属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
日起
如阅卷权、调查
取证权;不享有
会见权
自诉案件
自诉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
随时委托
如阅卷权、调查
取证权;不享有
会见权
附带民事诉讼
当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
视公诉、自诉而定
同民事诉讼中的
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