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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齐贤客观真金题册行政法-兰燕卓_可搜索_2026法考客观_齐--X_真金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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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微信:2233200134
一讲义,一真题
一颗耐得住寂寞的心,法考足矣!
康康老师
政
法
真金题册兰燕卓◎编著
首创保姆式教学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齐贤教育◎组编
微信:2233200134
目 录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1
第二章 行政组织与公务员⋯⋯⋯⋯⋯⋯⋯⋯⋯⋯⋯⋯⋯⋯⋯⋯⋯⋯⋯⋯⋯⋯⋯⋯⋯⋯⋯⋯9
第一节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 /9
第二节 地方行政机关的设置与编制 /14
第三节 公务员 /17
第三章 抽象行政行为⋯⋯⋯⋯⋯⋯⋯⋯⋯⋯⋯⋯⋯⋯⋯⋯⋯⋯⋯⋯⋯⋯⋯⋯⋯⋯⋯⋯⋯⋯28
第四章 具体行政行为概述⋯⋯⋯⋯⋯⋯⋯⋯⋯⋯⋯⋯⋯⋯⋯⋯⋯⋯⋯⋯⋯⋯⋯⋯⋯⋯⋯⋯37
第五章 行政许可⋯⋯⋯⋯⋯⋯⋯⋯⋯⋯⋯⋯⋯⋯⋯⋯⋯⋯⋯⋯⋯⋯⋯⋯⋯⋯⋯⋯⋯⋯⋯⋯43
第六章 行政处罚⋯⋯⋯⋯⋯⋯⋯⋯⋯⋯⋯⋯⋯⋯⋯⋯⋯⋯⋯⋯⋯⋯⋯⋯⋯⋯⋯⋯⋯⋯⋯⋯59
第七章 行政强制⋯⋯⋯⋯⋯⋯⋯⋯⋯⋯⋯⋯⋯⋯⋯⋯⋯⋯⋯⋯⋯⋯⋯⋯⋯⋯⋯⋯⋯⋯⋯81
第八章 其他行政行为⋯⋯⋯⋯⋯⋯⋯⋯⋯⋯⋯⋯⋯⋯⋯⋯⋯⋯⋯⋯⋯⋯⋯⋯⋯⋯⋯⋯⋯⋯⋯96
第九章 政府信息公开⋯⋯⋯⋯⋯⋯⋯⋯⋯⋯⋯⋯⋯⋯⋯⋯⋯⋯⋯⋯⋯⋯⋯⋯⋯⋯⋯⋯⋯101
第十章 行政复议 ⋯⋯⋯⋯⋯⋯⋯⋯⋯⋯⋯⋯⋯⋯⋯⋯⋯⋯⋯⋯⋯⋯⋯⋯⋯⋯⋯⋯⋯⋯⋯113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130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 ⋯⋯⋯⋯⋯⋯⋯⋯⋯⋯⋯⋯⋯⋯⋯⋯⋯⋯⋯⋯⋯⋯⋯⋯⋯⋯⋯136
第十三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144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程序⋯⋯⋯⋯⋯⋯⋯⋯⋯⋯⋯⋯⋯⋯⋯⋯⋯⋯⋯⋯⋯⋯⋯⋯⋯⋯⋯⋯152
第十五章 行政诉讼的证据 ⋯⋯⋯⋯⋯⋯⋯⋯⋯⋯⋯⋯⋯⋯⋯⋯⋯⋯⋯⋯⋯⋯⋯⋯⋯⋯⋯159
第十六章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167
第十七章 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173
第十八章 国家赔偿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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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概述
.第一章
一、合法行政原则
1.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下列哪些
做法违反了合法行政的要求?(2013/2/76-多)
A.某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
监督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B.行政机关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承担组
织听证的费用
C.行政机关将行政强制措施权委托给另一行
政机关行使
D.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发现
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重要设备存在安
全隐患,责令停止使用和立即改正
【考点】合法行政原则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63条规定,行政机
关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
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
谋取其他利益。《行政许可法》第16条第4款规
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
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
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
件。A项中,某规章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事项
进行监督时,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
动,不违反上位法,表述正确,不当选。
《行政处罚法》第6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不
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B项中,行政机关
要求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人承担组织听证的费用,违
反了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要求,
与合法行政要求相抵触,表述错误,当选。
《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行政强
制措施权不得委托。因此,行政机关不得将行政
强制措施权委托另一行政机关行使。所以,C项
违反了合法行政的要求,表述错误,当选。
《行政许可法》第68条规定,对直接关系公
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
设施,行政机关应当督促设计、建造、安装和使
用单位建立相应的自检制度。行政机关在监督检
查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
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
当责令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
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D项中,行政机
关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时发现直接关系公共
安全、人身健康的重要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责令
停止使用和立即改正,符合合法行政的要求,表
述正确,不当选。
初学章节涉及到的具体法律规定,可作简单
了解,详细内容将会在后续章节深入学习。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2.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提出
的基本要求,而合法行政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下
列哪些做法违反合法行政的要求?(2011/2/78-多)
A.因蔬菜价格上涨销路看好,某镇政府要求
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
B.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某市政府发布《促
进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
量的企业予以奖励
C.孙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轻微伤,某
公安局决定对孙某从轻处罚
D.某市政府发布文件规定,外地物流公司到
本地运输货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
准许,并缴纳道路特别通行费
【考点】合法行政原则
【解析】合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职权和
行使职权产生的权利义务必须以法律规定为依据,
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行政职权应当来自法律的
授权。其包括两项子原则,即法律优先原则和法
律保留原则,前者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
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禁止行
政机关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后者要求行政
机关活动应当以明确的法律授权为前提和基础,
法无授权即禁止。A项中,某镇政府以蔬菜价格
上涨销路看好为由强制村民拔掉麦子改种蔬菜,
·1·
齐贤教育
QCDN EDUCET1Ot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没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属于违法行为。所以,A
项当选。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
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 
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
给予物质或者精神奖励的行政行为。B项中,某 
市政府为解决残疾人就业难问题发布《促进残疾 
人就业指导意见》,对录用残疾人达一定数量的企 
业予以奖励,是运用行政奖励的方式进行国家行 
政管理的重要方式。所以,某市政府发布《促进 
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没有违反法律规定,B项 
不当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0条规定,违反治安管 
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①情节轻微的;②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的; 
③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④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
的;⑤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
行为的;⑥有立功表现的。该项属于上述第④种情
形,C项中,孙某受他人胁迫而殴打他人致其轻微
伤,某公安局决定对孙某从轻处罚,属于自由裁
量,是合法行为。所以,C项不当选。
《行政许可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地方性
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
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
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
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
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
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D项中,某
市政府发布文件要求外地物流公司到本地运输货
物,应事前得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准许,并缴
纳道路特别通行费的规定,这是地方保护主义的
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所以,D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二、合理行政原则
1.《行政强制法》规定,采用非强制手段可
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
制。这体现了哪项行政法基本原则?(2022-模拟
题-单)
A.比例原则
B.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C.考虑相关因素原则
D.公众参与原则
【考点】比例原则
【解析】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
 一,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它主要包括以下
三个子原则:一是公平公正对待原则,即行政机
关应当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方,同等情况同等
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不偏私、不歧视。二
是考虑相关因素原则,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
程中,应当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
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三是比例原则,它包括三
 个方面的要求:①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
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②
必要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
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和手段之间存在正当性;
 ③损害最小,即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
现某一行政目的时,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
最小的方式。
本案中,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
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是《行政强
制法》第五条的规定,体现的是对当事人利益的
保护,体现的是上述合理行政原则中的比例原则
中的第③种,即损害最小。所以,A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2.关于比例原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2019-模拟题-多)
A.复议机关进行行政复议,应听取当事人
意见
B.行政机关选择的手段应当为法律必需
C.行政机关的措施应符合法律目的
D.任何情况下,行政机关均应采取对当事人
损益最小的措施
【考点】合理行政原则
【解析】程序正当原则包括以下三项子原则:
①行政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
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
现公民的知情权;②公众参与权:行政机关作出
重要规定和决定,尤其是作出对公民不利决定时,
应听取公民的意见,包括获得通知权、参与权、
表达权和监督权;③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
职权和履行职责过程中,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
时,应当回避。A项中,复议机关进行行政复议,
应听取当事人意见,属于公众参与权,即程序正
·2·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当原则。A项不属于比例原则,当选。
比例原则,它包括三个方面的要求:①合目 
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 
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②必要性,是指行政机关
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 
果和手段之间存在正当性;③损害最小,即行政 
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时,
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因此,全
BC项表述正确,分别属于比例原则中的②必要 其
性、①合目的性,不当选。D项表述为任何情况 
下,表述过于绝对,在紧急情况下,行政机关为 
了公共利益与安全等因素,处置一些紧急情况时,撤
对当事人可能不会采取损益最小的措施,属于错 
误选项,当选。
1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3.廖某在某镇沿街路边搭建小棚经营杂货,
县建设局下发限期拆除通知后强制拆除,并对廖 
某作出罚款2万元的处罚。廖某起诉,法院审理 
认为廖某所建小棚未占用主干道,其违法行为没
有严重到既需要拆除又需要实施顶格处罚的程度,
判决将罚款改为1000元。法院判决适用了下列哪
些原则?(2014/2/78-多)
A.行政公开
B. 比例原则
C.合理行政
D.诚实守信
【考点】合理行政原则
【解析】行政公开原则属于程序正当原则。行
政公开原则,是指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应当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
公开行政活动的信息,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A
项在题目中没有体现,不当选。
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属
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子
原则:一是公平公正对待原则,即行政机关应当 
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方,同等情况同等对待,
不同情况不同对待,不偏私、不歧视。二是考虑 
相关因素原则,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
应当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 
虑不相关因素。三是比例原则,它包括三个方面 
的要求:①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 ③
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②必要性,
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 
律所必需,结果和手段之间存在正当性;③损害 
最小,即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 
行政目的时,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
式。本题中,法院衡量了廖某违法行为的危害后
果,判决将县建设局对廖某的罚款2万元变更为
1000元,是比例原则的适用。所以,法院的变更判
决适用了比例原则和合理行政原则,BC项当选。
 诚实守信原则,包括以下两个子原则:一是
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即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
全面、准确、真实。二是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其包括以下内容:①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
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②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
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
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
依法予以补偿。D项在题目中没有体现,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4.合理行政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
下列哪些做法体现了合理行政的要求?(2012/2/
78-多)
A.行政机关在作出重要决定时充分听取公众
的意见
B.行政机关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
C.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措施符合法
律目的
D.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
得撤销已生效的行政决定
【考点】合理行政原则
【解析】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
一,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它主要包括以下
三个子原则:一是公平公正对待原则,即行政机
关应当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方,同等情况同等
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不偏私、不歧视。二
是考虑相关因素原则,即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
程中,应当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
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三是比例原则,它包括三
 个方面的要求:①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
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②
必要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
 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和手段之间存在正当性;
③损害最小,即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
现某一行政目的时,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
最小的方式。本题中,B项属于公平公正对待原
则,C项属于比例原则,都属于合理行政原则的
内容;而A项是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D项是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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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贤教育
QSLN EDCATE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实守信原则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5.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
正确的?(2010/2/39-单)
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
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考点】比例原则
【解析】行政法的比例原则,又称“禁止过
分”原则。行政权的行使虽为达成行政目的所必
需,但给公民造成的不利影响,不能超过目的所要
求的价值的范围,必须在侵害人民权益最小的范围
内行使。比例原则属于合理行政原则的范畴,A项
为权责统一原则,C项为合法行政原则,所以,AC
项错误。比例原则主要是对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的
限制,即主要针对的是裁量行政行为,而不是羁束
行政行为,B项错误。合法行政原则注重形式正
义,合理行政原则不同,其追求公正、权利、平
等、正义,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三、程序正当原则
1.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遵守
程序是行政行为合法的要求之一。下列哪项做法
违背了这一要求?(2014/2/77-单)
A.某环保局对当事人的处罚听证,由本案的
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
B.某县政府自行决定征收基本农田35公顷
C.某公安局拟给予甲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
告知其可以申请听证
D.乙违反治安管理的事实清楚,某公安派出
所当场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考点】程序正当原则
【解析】程序正当原则包括以下三项子原则:
①行政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
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
现公民的知情权。②公众参与权:行政机关作出
重要规定和决定,尤其是作出对公民不利的决定
时,应听取公民的意见。其包括获得通知权、参
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③回避原则:行政机关
在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过程中,与相对人存在利
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行政处罚法》第64条第4项规定,听证由
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
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
避。A项中,某环保局对当事人的处罚听证,由
本案的调查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违反了程序正
当原则中的回避原则。所以,A项当选。
《土地管理法》第46条第1、2款规定,征收
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①永久基本农田;
②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③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
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B
项中,县政府自行决定(违反上述应当经过省一
级政府批准的规定)征收35公顷基本农田,违反
的是合法行政原则,需要注意的是并未违反上述
程序正当的几项原则,所以B项不当选。该选项
涉及经济学科目当中的《土地管理法》,不属于行
政法科目内容,简单了解即可,相关内容将会在
经济法中接触学习。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7条第2款规定,对
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可能执行行政拘留
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当告知未成年人和其监护
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要求听
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对未成年
人案件的听证不公开举行。C项中,某公安局拟给
予甲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未说明甲是未成年人,
不属于法定的听证情形。但依据程序正当原则中的
公众参与权的要求,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和决
定,尤其是作出对公民不利决定时,应听取公民的
意见。即听证作为重要的公众参与权之一,公安机
关主动告知其可以申请听证是有利于当事人的。因
此,公安局告知其可以申请听证,符合程序正当原
则的要求。所以,C项不当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9条规定,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五百
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D项中,某公安派出所对乙作出罚款500元的行
政处罚决定,可以当场作出,不违法程序正当原
则。所以,D项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2.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
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2012/2/77-多)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
·4·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B. 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
行赔偿
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
活动
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
的公务员回避
【考点】程序正当原则
【解析】程序正当原则包括以下三项子原则:
①行政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
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
现公民的知情权。②公众参与权:行政机关作出
重要规定和决定,尤其是作出对公民不利决定时,
应听取公民的意见。其包括获得通知权、参与权、
表达权和监督权。③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
职权和履行职责过程中,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
时,应当回避。
本题中,A项属于公众参与原则,D项属于
回避原则,都属于程序正当原则的要求,故A、D
项当选;B项属于权责统一原则,C项属于合法行
政原则。权责统一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
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行政
权力和法律责任的统一。合法行政原则要求严格
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不得与
上位法相抵触,故B、C项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四、高效便民原则
1.高效便民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服务
型政府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这一要
求?(2014/2/76-多)
A.简化行政机关内部办理行政许可流程
B.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
得撤回和变更已生效的行政许可
C.对办理行政许可的当事人提出的问题给予
及时、耐心的答复
D.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造成侵害的
执法人员予以责任追究
【考点】高效便民原则
【解析】高效便民原则是针对行政活动的效率
所提出的要求,因为法治政府的行为既应当是合
法的,也应当是高效的。高效便民原则具体包括
两项子原则:①行政效率,即行政机关应当积极
履行其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
遵守法定时限,禁止不合理迟延。②便利当事人,
即行政机关应当尽可能减少当事人的程序性负担,
节约当事人的办事成本。本题中,A项简化行政
机关内部办理行政许可流程和C项对办理行政许
可的当事人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耐心的答复是
高效便民原则的体现,所以,A、C项当选。B项
是诚实守信原则的要求,D项是权责统一原则的
要求。所以,B、D项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行
政机关和公务员在行政执法中应当自觉践行。下
列哪些做法直接体现了执法为民理念?(2012/2/
76-多)
A.行政机关将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费
用由2元降为1元
B.行政机关安排工作人员主动为前来办事的
人员提供咨询
C. 工商局要求所属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将原
20工作日办结事项减至15工作日办结
D.某区设立办事大厅,要求相关执法部门进
驻并设立办事窗口
【考点】高效便民原则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2款规定,
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
费。A项不当选。
自觉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要求坚持以人为本;
要求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求倡导和注重理
性文明执法;也要求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本题中,
BCD项均为执法为民理念的体现,符合题意,
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D。
3.高效便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
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关于高效便民,下列哪些
说法是正确的?(2011/2/77-多)
A.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补充
B.要求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C.要求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
D.要求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时排除不相
关因素的干扰
【考点】高效便民原则
【解析】高效便民原则具体包括两项子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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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贤教育
彰A EBocaricW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①行政效率,即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其法定职
责,禁止不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遵守法定时限,
禁止不合理迟延。②便利当事人,即行政机关应
当尽可能减少当事人的程序性负担,节约当事人
的办事成本。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
以理解为该原则的延伸。因此,高效便民原则可
以理解为合法行政原则的延伸,也可以理解为依
法行政的延伸,而非重要补充。A项错误。
BC项是高效便民中行政效率原则的体现,
正确。
D项是合理行政原则中考虑相关因素原则的
体现,与题干考查的高效便民原则无关。合理行
政原则包括三个原则,即:公平公正原则、考虑
相关因素原则和比例原则。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五、诚实守信原则
1.县政府发布《招商引资意见》,承诺招商
引资成功后按照实际到位出资给予1??政策补
贴。李某介绍某企业与县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以
建设经营转移的方式投资5000万建设垃圾焚毁
场,并经营至今。经李某多次催促,县政府支付
李某10万元后,拒不支付余款,李某提起行政诉
讼,下列说法正确是:(2021-模拟题-任)
A.《招商引资意见》是具体行政行为
B.李某获得的10万元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C.县政府拒付李某后续款项的行为违反信赖
利益保护原则
D.某企业与政府就履行投资协议发生争议,
可提起行政诉讼
【考点】诚实守信原则
【解析】A项中,《招商引资意见》不是针对
特定的人作出的行政行为,因此不是具体行政行
为。该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行政允诺行为,是一种
单方的承诺。A项错误。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
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
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
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
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B项中,
李某的行政奖励由县政府发放,不满足上述省级
人民政府以上的要求,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本
选项不属于行政法学科考察内容,涉及到税法的
内容在经济法科目中,以后可再深人了解学习。B
项错误。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是指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
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
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
需要撤回或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
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
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C项中,政府承诺的政
策补贴没有实际完成,违反信赖利益保护原则,C
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因行政协议的订立、履
行、变更、终止等发生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作为原告,以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
讼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D。
2.关于诚实守信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0-模拟题-多)
A.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
真实
B.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
决定
C.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
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
限和程序进行
D.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
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
【考点】诚实守信原则
【解析】诚实守信原则,包括以下两个子原
则:一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即行政机关公布的
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二是保护公民信赖
利益原则。其包括以下内容:①非因法定事由并
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
的行政决定;②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
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
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
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本题中,AC项正确。B项的正确说法是“非
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
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而不是任何情况都不能
撤销或变更。因此B项错误。D项属于高效便民原
则的体现,与题干中诚实守信原则无关,错误。
·6·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3.李某购买一套商品房,依法取得了房屋所
有权证,政府为了修高铁拆迁,依法给予补偿的
做法体现了下列哪一项行政法基本原则?(2019-
模拟题-单)
A.程序正当
B.权责统一
C. 诚实守信
D.高效便民
【考点】诚实守信原则
【解析】诚实守信原则,包括以下两个子原
则:一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即行政机关公布的 
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二是保护公民信赖 
利益原则。其包括以下内容:①非因法定事由并 
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
的行政决定;②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 
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 
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
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本题中,李某已经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行
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 
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
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
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 
予以补偿。本题属于诚实守信原则中的保护公民 
信赖利益原则。所以,C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4.某政府为鼓励招商引资,发布文件规定对
于成功帮助政府招商引资给予相应的奖励,王某
按照文件规定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后要求政府给予
奖励,政府拒不履行。该政府的行为违反了哪一
项行政法基本原则?(2019-模拟题一单)
A.诚实守信
B.合法行政
C.合理行政
D.高效便民
【考点】诚实守信原则
【解析】诚实守信原则,包括以下两个子原
则:一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即行政机关公布的
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二是保护公民信赖
利益原则。其包括以下内容:①非因法定事由并
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
的行政决定;②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
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
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
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本题中,该政府应当履行文件中所做的承诺,
这是诚实守信原则的要求。所以,A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5.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下列哪
一项行政法原则的要求?(2015/2/43-单)
A.合理行政
B. 高效便民
C.诚实守信
D.程序正当
【考点】诚实守信原则
【解析】合理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
权力应当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其包括以下三
项子原则:①公平公正对待;②考虑相关因素;
③比例原则。
高效便民原则是指:①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
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遵守法定
 时限,禁止不合理迟延。②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
增加当事人的程序性负担的,是行政侵权行为。
诚实守信原则,包括以下两个子原则:一是
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即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
 全面、准确、真实。二是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
其包括以下内容:①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
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②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
 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
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
依法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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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当原则包括以下三项子原则:①行政
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
知情权。②公众参与权: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
和决定,尤其是作出对公民不利决定时,应听取
公民的意见。其包括获得通知权、参与权、表达
权和监督权。③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
和履行职责过程中,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
应当回避。
本题中,行政机关公开的信息应当准确是诚
实守信原则中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
确、真实的要求。所以,C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6.某县政府发布通知,对直接介绍外地企业
到本县投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投资项目实际到位
资金金额的千分之一奖励。经张某引荐,某外地
企业到该县投资500万元,但县政府拒绝支付奖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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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金。县政府的行为不违反下列哪些原则或要求?
(2013/2/78-多)
A.比例原则
B.行政公开
C.程序正当
D.权责一致
【考点】诚实守信原则
【解析】诚实守信原则,包括以下两个子原
则:一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即行政机关公布的
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二是保护公民信赖
利益原则。其包括以下内容:①非因法定事由并
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
的行政决定;②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
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
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相对人因此受
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本题中,县政府拒绝向张某支付招商引资奖
励金,属于行政机关非因法定事由并未经法定程
序,擅自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县政府的行
为违反了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所以,县政府
的行为是对诚实守信原则的违反,其行为不违反
比例原则、行政公开原则、程序正当原则和权责
一致原则,因此ABCD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D。
六、权责统一原则
1.权责一致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些
选项符合权责一致的要求?(2013/2/77-多)
A.行政机关有权力必有责任
B.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C.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D.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法律、法规应赋
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
【考点】权责统一原则
【解析】权责统一原则包括两项子原则:①行
政责任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权力,
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②行政效能原则,是指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拥有法律、法规
赋予其相应的强制执法手段,用国家强制力做保
障,行使行政优益权,保证政令有效。权责统一
原则的内涵可以概括为: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
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所
以,ACD项当选。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不得考虑
不相关因素是合理行政原则的体现。所以,B项
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2.权责一致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
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做法是权责一致
的直接体现?(2011/2/76-多)
A.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法后,
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
B.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接待费
用情况
C.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行政记
过处分
D.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的意见
【考点】权责统一原则
【解析】权责统一原则包括两项子原则:①行
政责任原则,是指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使权力,
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②行政效能原则,是指
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拥有法律、法规
赋予其相应的强制执法手段,用国家强制力做保
障,行使行政优益权,保证政令有效。
A项中,某建设局发现所作出的行政决定违
法后,主动纠正错误并赔偿当事人损失,属于权
责统一中的行政责任原则的表现。A项当选。
B项中,某镇政府定期向公众公布本镇公款
接待费用情况,属于程序正当原则中的行政公开
原则。行政公开原则的含义为:除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活动
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镇政府定期向
公众公开本镇公款接待费用正是政务公开,实现
公民知情权的表现。该项与题干考察的权责统一
原则无关,B项不当选。
C项中,某国土资源局局长因违规征地受到
行政记过处分,属于权责统一原则中的行政责任
原则。C项当选。
D项中,某政府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政府
的意见,属于程序正当原则中的公众参与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决
定前,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特别是作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利的决定
前,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该项同样与权责
统一原则无关,D项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8,
02第二章
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第一节 国务院行政机构
设置与编制
1.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关于国
家税务总局,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2025-模
拟题-单)
A.国家税务总局司级内设机构的设立,由国
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己决定
B.国家税务总局需要对职能进行调整的,由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
决定
C.国家税务总局增加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
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D.国家税务总局应当每年向国务院机构编制
管理机关提供其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情况的报告
【考点】直属机构的设置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
例》第14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
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
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因此,国家税
务总局司级内设机构的设立,不能自己决定,A
项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12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后,需要对职能
进行调整的,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
案,报国务院决定。B项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第
19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
批准。C项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第
22条规定,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对国务 
院行政机构的机构设置和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国务院行政机构应当每年向国务院机构编 
制管理机关提供其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情况的报 
告。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机
构。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列哪个选
项是正确的?(2024-模拟题-单)
A.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司级内设部
门,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
务院批准
B.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无权制定规章
C.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特定业务,
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D.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
要只设立处级内设部门
【考点】直属机构的设置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
例》第14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
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
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A项正确。
《立法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各部、
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
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可以根据
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
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本案中,证监会是
直属机构,有权制定规章。B项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6
条第4款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
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本案中,
直属机构主管的是专门业务,而非特定业务,主
管特定业务的是部委管理的国家局。C项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13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
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
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
 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
 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
本案中,直属机构需要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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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3.2023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组建国家
数据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负责协
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
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
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关于国家数据局,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2023-模拟题-单)
A.国家数据局的设立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
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
B.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专门业务,具
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
C.国家数据局有权制定规章
D.国家数据局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
【考点】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
例》第8条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
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
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
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题目中的表述为国家数
据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即国家数据
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因此
其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
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A选项中,表述为
报发改委决定是错误的,应该是报国务院决定。
故A选项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6
条第3款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法分别履行国
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
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B选
项中,发改委属于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履行国务
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B选项表述的“主管专
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是国务院直
属机构的职能,比如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故
B选项错误。
《立法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各部、
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
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可以根据
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
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C选项中,有权制
定规章的包括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具有行政管理
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不包括数
据局这样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
即发改委有立法权,发改委管理的数据局没有立
法权。故C选项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13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
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
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
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
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D
选项中,发改委管理的国家数据局可以设立司、
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
故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4.国家邮政局为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
关于国家邮政局,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22
一模拟题-单)
A.有权制定规章
B.主管特定业务,具有行政管理职能
C.其设立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
案,报国务院决定
D. 其编制的增加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考点】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设置与编制
【解析】《立法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国务
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
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
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A项中,国
家邮政局作为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无权制定规章。
所以,A项错误,当选。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6
条第6款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
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
使行政管理职能。B项中,国家邮政局作为部委
管理的国家局,主管特定业务,具有行政管理职
能,所以,B项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8
条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
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
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
报国务院决定。C项中,国家邮政局的设立由国
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所以,C项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10·
第二章 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19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
批准。D项中,国家邮政局编制的增加由国务院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所
以,D项正确。注意,D项考察的是编制管理,
需与C项的机构设置管理进行区分。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5.以下哪些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2022-模
拟题-多)
A.证监会
B.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C.审计署
D.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考点】国务院组成部门的构成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
例》第6条第3款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法分
别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组成
部门包括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
署。所以,B项C项属于国务院的组成部门,B
项、C项正确。
A项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
直属机构,不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所以,A项
错误。
D项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不属于国务院组成部门。
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6.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国务院的议事
协调机构,2021年改组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乡村
振兴局,以下说法正确的是?(2021-模拟题-单)
A.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有独立的人员编制
B.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主管特定业务,行使
行政管理职能
C.国家乡村振兴局的设立由国务院批准
D.国家乡村振兴局有权制定规章
【考点】国务院直属机构设置和编制、议事协
调机构的职能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
例》第20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
定编制,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
行政机构解决。A项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6
条第6款、第7款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
国家行政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
业务,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
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
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
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
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
管理措施。B项中,相关规定是组成部门管理的
国家局,而不是议事协调机构。B项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8
条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
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
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
报国务院决定。C项中,直属机构由国务院决定,
而非批准。C项错误。
《立法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各部、
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
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可以根据
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
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本题中,国家乡村
振兴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有权制定规章。D
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
构,由几个部门的职权整合组成。关于该机构,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0-模拟题-单)
A.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设立由全国人大及其
常委会最终决定
B.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无权制定部门规章
C.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编制在设立时确定
D.依法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考点】国务院直属机构设置和编制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
例》第8条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
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
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
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A项中,设立报国务院
决定而非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终决定,A项
错误。
《立法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各部、
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
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可以根据
·11+
齐贤教育
QinM DUCATIDR I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
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B项中,市场监督
管理总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享有规章的制定
权。所以,B项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18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在国务
院行政机构设立时确定。C项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第6
条第4款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
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D项中,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履行的是某项专项职能,
而非基本职能。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8.设立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
政机构的方案,不包括下列哪个事项?(2019-模
拟题一单)
A.设立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B.机构的类型、名称和职能
C.处级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能
D.机构的编制
【考点】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
例》第9条规定,设立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
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
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①设立机构的必要性和可行性;②机构的类型、
名称和职能;③司级内设机构的名称和职能;④
与业务相近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职能的划分;⑤机
构的编制。撤销或者合并前款所列机构的方案,
应当包括下列事项:①撤销或者合并的理由;②
撤销或者合并机构后职能的消失、转移情况;③
撤销或者合并机构后编制的调整和人员的分流。
由此可知,设立方案应当包括的是司级内设机构
的名称和职能,而非C项的处级内设机构,C项
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9.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提醒消费者谨慎通过直
邮方式从境外购买奶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8-模拟题一单)
A.公告是具有强制力的行政决定
B.海关总署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C.公告属于负担的具体行政行为
D.公告属于事实行为
【考点】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具体行
政行为的理论
【解析】本题中的公告并不具备强制力,没有
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A项错误。
国务院直属机构是主管国务院某项专门业务
的部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
总局等,是行政机关,并非事业单位。B项错误。
负担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为当事人设定义
务或者剥夺其权益的行为。公告并不具有这样的
特征。C项错误。
行政事实行为是不以建立、变更或者消灭当
事人法律上权利义务为目的的行政活动。这种行
为既可以是一种意思表示,也可以是一种实际操
作。例如,提出供公众参考的信息、建议或者指
导,交通管理部门在公共交通道路上设置交通安
全指示标志,工商管理部门销毁已经依法没收的
假冒产品。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10.关于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
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2/43-单)
A.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撤销经由国务院常
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国务院总理提交国务院全
体会议讨论决定
B.国务院行政机构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
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C.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编制根据工作需要
单独确定
D.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在国务院行政机构
设立时确定
【考点】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
例》第11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
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
方案,报国务院决定。由此可知,法律并未规定
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需要经由国
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该说法系无中生有,A
项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14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
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
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由此可知,国
·12·
第二章 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是审核方案而非提出方案,
报国务院批准而非决定,B项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20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
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
解决。C项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18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在国务
院行政机构设立时确定。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11.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就其
设置及编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2/
43-单)
A.设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终决定
B.合并由国务院最终决定
C.编制的增加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最
终决定
D.依法履行国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
【考点】国务院直属机构设置和编制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
例》第8条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
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
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
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A项中,直属机构的设
立应报国务院决定而非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
终决定,A项错误。B项中,合并由国务院最终决
定,B项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第
19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
批准。C项中,编制的增加应报国务院批准而非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最终决定,C项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条例》第6
条第4款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
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D项中,
国家税务总局履行的是某项专项职能,而非基本
职能。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12.国家海洋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
家局。关于国家海洋局,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3/2/44-单)
A.有权制定规章
B.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具有独立的
行政管理职能
C.该局的设立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
案,报国务院决定
D.该局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编制管
理机关审核批准
【考点】国务院部门管理国家局设置
【解析】《立法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国务
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
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
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
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A项中,国
家海洋局属于部门管理的国家局,没有规章的制
定权。所以,A项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6
条第6款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
机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主管特定业务,行
使行政管理职能。B项中,国家海洋局主管特定
业务而非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业务,行使行政
管理职能而非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所以,B
项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8
条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
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
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
院决定。C项中,国家海洋局属于部门管理的国家
行政机构,它的设立需要由国务院机构编制机关提
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所以,C项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14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
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
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D项中,国家
海洋局增设司级内设机构,由国务院编制管理机
关审核方案而非批准。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13.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2/
40-单)
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
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
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
·13·
齐贤教育
D I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考点】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设置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 
例》第11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
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 
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因此,国务院议事协调机
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的决定权均属于国务院。
所以,A项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6 
条第7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
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 
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 
院同意,国务院议事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 
管理措施。因此,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经国务院 
同意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而不能规 
定行政措施。所以,B项错误。议定事项经国务 
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
理,C项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13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
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
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
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
从法条我们可以看出议事协调机构不可以设立司、
处两级内设机构。实际上,考生如果了解了议事
协调机构的性质,并不难推断出本题的答案。国
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是负责各部门之间牵线搭桥、
组织协调的机构,它是由各个相关部门派员组成
的,本身不是一个独立的实体。在实践中发生了
需要协调的管理事项时,教育部派几个自己的人、
公安部派几个自己的人、外交部派几个自己的人
临时组成一个“班子”,“协调”完成相关工作任
务后,就各自回到本单位当中了。所以,既然议
事协调的职能是非常设性的,人员也是流动的,
自然没有必要设立实体性的两级内设机构,D选
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14.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关于机
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2/40-单)
A.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备案
B.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
关批准
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
备案
D.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
务院决定
【考点】国务院处级内设机构设置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
例》第14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
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
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行政机
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
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由此可知,国务
 院某部的处级内设机构的合并,由该部根据国家
 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
关备案。所以,A项正确,BC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15.下列哪些事项属于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
管理的内容?(2009/2/83-多)
A.机构的名称
B.机构的职能
C.机构人员的数量定额
D.机构的领导职数
【考点】国务院行政机构编制管理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
例》第9条第1款第2项规定,设立国务院组成部
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
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方案,应当包括下列
事项:⋯⋯②机构的类型、名称和职能;⋯⋯所
以,机构的名称、职能是行政机构设置管理的内
容,而不是编制管理的内容。AB项不当选。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17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依据职能配置
和职位分类,按照精简的原则确定。前款所称编
制,包括人员的数量定额和领导职数。而C项
“机构人员的数量定额”和D项“机构的领导职
数”是编制管理的内容。所以,CD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D。
第二节 地方行政机关的
设置与编制
1.某一个设区市政府将自然资源局、规划局
合并成立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该由下列哪个行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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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机关批准?(2019-模拟题-单)
A.市政府
B.省政府
C.国务院
D.市人大常委会
【考点】地方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
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 
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
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 
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 
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本题中,设区市政府合并 
行政机构,应由上一级政府批准,即省政府批准。
所以,B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2.根据规定,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
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
管理机关拟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
后,由下列哪一机关发布?(2016/2/43-单)
A.国务院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 
理机关
【考点】地方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 
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 
编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拟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 
机关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 
布。事业编制的全国性标准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 
理机关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所以,B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3.甲市某县环保局与水利局对职责划分有异
议,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关于异议的处
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2/45-单)
A.提请双方各自上一级主管机关协商确定
B.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C.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
见,并由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县政府决定
D.提请县政府提出处理方案,经甲市政府机
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甲市政府批准
【考点】地方行政机构设置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
管理条例》第10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构之间对
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
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
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
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本题中,甲市某县环保局与
 水利局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
致意见,应当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
协调意见,并由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县政府决
定。C项正确,AB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4.根据行政法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
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评估行政机构和编制的
执行情况。关于此评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2/44-单)
A.评估应当定期进行
B.评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C.评估结果是调整机构编制的直接依据
D.评估同样适用于国务院行政机构和编制的
调整
【考点】地方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的监督检查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
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定期评估机构和编制的执
行情况,并将评估结果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参考
依据。评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
 机关制定。所以,A项正确,B项错在制定主体,
 C项错在“直接依据”,BC项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
22条规定,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对国务
院行政机构的机构设置和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国务院行政机构应当每年向国务院机构编
制管理机关提供其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情况的报
告。国务院行政机构和编制的调整适用监督检查
的方式,不是评估。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5.甲市为乙省政府所在地的市。关于甲市政
府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1/2/98-任)
·15·
齐贤教育
Q1共 UEAnIDN I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A.在一届政府任期内,甲市政府的工作部门
应保持相对稳定
B.乙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与甲市机构编制管
理机关为上下级领导关系
C.甲市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甲市政府提
出,报乙省政府批准
D.甲市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以在行
政编制总额内调整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
【考点】地方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
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
机构应当以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综合设置,
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权责一致,
决策和执行相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
应当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适时调整。但是,在
一届政府任期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应当保持相对稳定。A项中,在一届政府任期内,
甲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应保持相对稳定,A项正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5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
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管理职责,并对下级机
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所以,上级编制
管理机关与下级编制管理机关为业务指导和监督关
系,而不是上下级领导关系。B项错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
例》第1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编制
总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经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C项中,甲市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应由乙省人
民政府提出,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
报国务院批准,C项错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
例》第1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调整职
责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人民
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但是,在同一个行政
区域不同层级之间调配使用行政编制的,应当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D项中,甲市
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
内调整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6.关于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下列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2/50-单)
A.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实行省以下垂直管
理体制
B. 地方政府在设置机构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
的供养能力
C.县级以上政府的行政机构可以要求下级政
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
D.地方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发布
【考点】地方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
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
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
的体制。可知,本级人民政府对本级政府机构编
制管理机关进行领导。同时,该条例第5条规定,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
照管理权限履行管理职责,并对下级机构编制工
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可知,上下级政府机构
编制管理机关是业务指导和监督的关系。所以,A
项错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
例》第6条规定,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设置的机
构和核定的编制,是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
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县级以上各级
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
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
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机构实有人员不
得突破规定的编制。禁止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
制。对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不得核拨财
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所以,B
项正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
例》第7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
构不得干预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置和编制
管理工作,不得要求下级人民政府设立与其业务
对口的行政机构。C项中,县级以上政府的行政
机构不得要求下级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
机构,所以,C项错误。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
例》第29条规定,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
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
制管理机关拟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
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事
业编制的全国性标准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16,
第二章 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D项
中,地方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报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第三节 公务员
一、公务员的录用
1.张某是税务局二级主任科员。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2022-模拟题-任)
A.二级主任科员是张某的职级
B.如张某符合任职资历要求,可直接晋升一
级主任科员
C.若张某认为自己应晋升一级主任科员而未
获得晋升,可以依法提出申诉
D.对张某的定期考核应采用年度考核的方式
【考点】公务员的职级、晋升和考核
【解析】《公务员法》第19条第2款规定,综
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
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
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
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
科员。A项中,二级主任科员是张某的职级,所
以,A项正确。
《公务员法》第49条规定,公务员职级应当
逐级晋升,根据个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任职
资历,参考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结果确定人选,
经公示后,按照管理权限审批。B项中,在张某
符合任职资历要求的情况下,还要考虑其他因素
和程序。所以,B项错误。
《公务员法》第95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
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
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
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
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
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
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
直接提出申诉:①处分;②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③降职;④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⑤免职;⑥申
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⑦不按照规定确定
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⑧法律、法规
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
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
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
应当组成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审
理公务员的申诉案件。C项中,未获晋升并不是
申诉的法定情形,不能提出申诉。所以,C项
错误。
《公务员法》第37条规定,非领导成员公务
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而关于何为
“领导成员”,《公务员法》第111条规定,本法所
称领导成员,是指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
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一般可以理解为
机关领导班子组成人员。D项中,二级主任科员
属于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定期考核应采用年度考
核的方式,所以,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2.根据《公务员法》规定,聘任制公务员按
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关于协议工资制的
具体办法,由哪个机构规定?(2020-模拟题一单)
A.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B.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C.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
D.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考点】公务员聘任制
【解析】《公务员法》第103条规定,聘任合
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
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聘任合同期
限为1年至5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
用期为1个月至12个月。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
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所以,A项正确,BC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3.关于公务员的录用,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2019-模拟题-多)
A.李某在财政局年度考核中不称职,降低一
个职级层次
B.公安局民警王某的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
专项考核为基础
C.张某因受过行政拘留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D.刘某在留党察看期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考点】公务员录用
【解析】《公务员法》第50条规定,公务员的
+17·
齐贤教育
AN IEUCMiDW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或者不胜任
现任职务、职级的,应当进行调整。公务员在年
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
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A项正确。
《公务员法》第36条规定,公务员的考核分
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定期
考核以平时考核、专项考核为基础。B项正确。
《公务员法》第26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
用为公务员: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
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被开除公职的;④被依
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有法律规定不得
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行政拘留不属于刑
事处罚,被开除党籍也不包括留党察看,因此CD
不属于上述情形。C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4.下列关于公务员的说法,正确的有:(2019
一模拟题一多)
A.确定公务员工资的依据是公务员的领导职
务和职级两项
B.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
C.聘任制公务员的工资是协议工资
D.公务员职级在县处级以下设置
【考点】公务员职级
【解析】《公务员法》第21条规定,公务员的
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
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
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
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
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
级。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
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
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
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一共是三项而非两项依
据,该选项缺少了级别,A项错误。
《公务员法》第40条规定,公务员领导职务
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职级实行
委任制和聘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
行任期制。B项正确。
《公务员法》第103条规定,聘任合同应当具 
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
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聘任合同期限为1 
年至5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 
个月至12个月。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
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C项正确。
《公务员法》第19条规定,公务员职级在厅
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
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
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
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
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
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
定。所以,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而不是
县处级以下设置,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5.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经省级以上公务
员主管部门批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对下列
哪些职位实行聘任制?(2017/2/76-多)
A.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
B.专业性较强的职位
C.辅助性职位
D.机关急需的职位
【考点】公务员聘任制
【解析】《公务员法》第100条规定,机关根
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
制。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
制。所以,BC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6.王某经过考试成为某县财政局新录用的公
务员,但因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录用。下列哪
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2/44-单)
A.对王某的试用期限,由某县财政局确定
B.对王某的取消录用,应当适用辞退公务员
的规定
C.王某不服取消录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的,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D.对王某的取消录用,在性质上属于对王某
的不予录用
【考点】公务员录用制度
【解析】《公务员法》第34条规定,新录用的
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
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本题中,对王某的试
用期由《公务员法》进行规定,某县财政局无权
确定。所以,A项错误。
x18·
第二章 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公务员法》第88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 工资
形之一的,予以辞退:①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
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②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 议,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接受其他安排的;③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
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
【解析】《公务员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
理安排的;④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 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
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 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
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⑤旷工或者因 选聘。A项中,对孙某的聘任可以按照公务员考
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试录用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
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取消录用不员中直接选聘。所以,A项错误。
属于辞退,取消录用针对的是试用期的公务员,
《公务员法》第104条规定,机关依据《公务
而辞退针对的是已经过了试用期的正式公务员。员法》和聘任合同对所聘公务员进行管理。所以,
所以,B项错误。
B项正确。
D.如孙某与该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
【考点】公务员聘任制
《公务员法》第95条第1款规定,公务员对
《公务员法》第103条第3款规定,聘任制公
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 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
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管部门规定。对孙某的工资可以实行协议工资。
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
所以,C项正确。
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
《公务员法》第105条规定,聘任制公务员与
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 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
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 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省级以上公
直接提出申诉:①处分;②辞退或者取消录用;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立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③降职;④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⑤免职;⑥申 受理仲裁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
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⑦不按照规定确定 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
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⑧法律、法规 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
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王某只能申请内部申 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
诉或复核,无权提起行政诉讼。所以,C项正确。 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
《公务员法》第26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 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用为公务员: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 D项中,如孙某与该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
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被开除公职的;④被依 议,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D。
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有法律规定不得
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D项中,不予录用
8.关于公务员录用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
适用于参加公务员考试而未通过考试的人,取消
正确的?(2012/2/43-单)
录用适用于已通过考试被录用但试用期不合格的
A.县公安局经市公安局批准,简化程序录用
人,两者概念完全不同,D项错误。
1名特殊职位的公务员
B.区财政局录用1名曾被开除过公职但业务
7.孙某为某行政机关的聘任制公务员,双方
和能力优秀的人为公务员
签订聘任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
C.市环保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李某试用期满
2/79-多)
不合格为由,决定取消录用
A.对孙某的聘任须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程序
D.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
进行公开招聘
项目和标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B.该机关应按照《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
孙某进行管理
【解析】《公务员法》第33条规定,录用特殊
C.对孙某的工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 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考点】公务员录用制度
·19·
齐贤教育
QDM DUCAieW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由此可知,
采取简化程序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必须由省级 
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A项中,县公安局经
过市公安局批准即采用简化程序录用1名特殊职
位的公务员的行为违反该规定。所以,A项错误。
《公务员法》第26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 
用为公务员: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
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③被开除公职的;④被依
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有法律规定不得 
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B项中,区财政局
录用1名曾被开除过公职但业务和能力优秀的人
为公务员违反该规定。所以,B项错误。
《公务员法》第34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
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
合格的,取消录用。C项中,市环保局以新录用
的公务员李某试用期满不合格为由,决定取消录
用,符合法律规定。所以,C项正确。
《公务员法》第31条规定,招录机关根据考
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
察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
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
健康行政部门规定。D项中,体检的项目和标准
的具体办法是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而非由国务院卫生健
康行政部门规定,再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9.关于聘任制公务员,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2010/2/98-任)
A.某县保密局聘任2名负责保密工作的计算
机程序员
B.某县财政局与所聘任的1名精算师实行协
议工资制
C.某市林业局聘任公务员的合同期限为10年
D.某县公安局聘任网络管理员的合同需经上
级公安机关批准
【考点】公务员聘任制
【解析】《公务员法》第100条规定,机关根
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
制。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
制。A项中,某县保密局聘任2名负责保密工作
的计算机程序员,错误。
《公务员法》第103条规定,聘任合同应当具
 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
 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聘任合同期限为1
年至5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
个月至12个月。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
 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本题中,B
项某县财政局与所聘任的1名精算师实行协议工
资制,正确。C项某县林业局聘任公务员的合同
期限为10年,超出了1年至5年的时间限制。所
以,C项错误。
《公务员法》第102条规定,机关聘任公务
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
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
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或者解除。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
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D项中,某县公
安局聘任网络管理员的合同只需要报同级公务员
主管部门备案即可,不需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所
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二、公务员的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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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务员的免职,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
的?(2025-模拟题-单)
A.免职属于行政处分
B.免职期限为十二个月
C.公务员被免职后,监察机关不能给予政务
处分
D.公务员对免职决定不服,可以直接向同级
公务员主管部门申诉
【考点】公务员的免职
【解析】《公务员法》第62条规定,处分分
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因此,免职不在处分的法定种类之中,A项错误。
《公务员法》第64条第2款对处分的期间进
行了规定,但因为免职不属于处分,自然也没有
关于期间的规定。B项错误。
《公务员法》第61条规定,公务员因违纪违
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
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
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
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予处分。同样
·20·
第二章 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的,《政务处分法》第16条规定,对公职人员的 
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
单位不得重复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因此,免职
不属于行政处分,不适用上述不重复处分的规定,
C项错误。
《公务员法》第95条第1款规定,公务员对 
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 
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
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 
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
日内直接提出申诉:①处分;②辞退或者取消录 
用;③降职;④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⑤免职;
⑥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⑦不按照规定
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⑧法律、
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2.某区税务局一级科员刘某在年度考核中被
评定为不称职。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2025-
模拟题-单)
A.因年度考核不称职,应当辞退刘某
B.按规定程序对刘某降低一个职级层次任职
C.若刘某对该考核结果不服,应先向区税局
申请复核
D.考核结果可作为刘某进行公务员交流依据
【考点】公务员的考核
【解析】《公务员法》第88条规定,公务员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①在年度考核中,
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②不胜任现职工作,
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③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
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 
合理安排的;④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 
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 
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⑤旷工或者 
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 
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因此,
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才予以辞退,A项 
错误。
《公务员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公务员在
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 
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B项正确。
《公务员法》第95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 
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
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
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
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
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
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
直接提出申诉:⋯⋯④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因此,对于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刘某可以提出
复核;也可以不经复核,直接提出申诉,C项
错误。
《公务员法》第39条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
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
 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因此,考
核结果并不作为公务员交流的依据,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3.在定期考核中,民政局一级科员刘某被确
定为基本称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23-
模拟题-多)
A.刘某不服该结果可以向考核机关申请复核
B.对刘某的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奖励、培
训、辞退的依据
C.刘某不能获得年终奖金
D.对刘某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
办理
【考点】公务员的考核
【解析】A选项考察的是公务员申诉权的适用
情形。《公务员法》第95条第1款规定,公务员
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
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
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
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
 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
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①处分;②辞退或者取
消录用;③降职;④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⑤免
职;⑥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⑦不按照
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⑧法
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A选项中,
刘某的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根据《公务员法》
的规定,只有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的才可以申请
复核,故A选项错误。
《公务员法》第39条规定,定期考核的结果
作为调整公务员职位、职务、职级、级别、工资
·21·
齐贤教育I
UCT9W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故B选项 
正确。
《公务员法》第80条第4款规定,公务员在
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
定享受年终奖金。因此,只有被确定为优秀、称
职的才有年终奖金,基本称职没有年终奖金。故
C选项正确。
《公务员法》第37条规定,非领导成员公务 
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 
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
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
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领导 
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题 
中,刘某为一级科员,不是领导,其考核应由本
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故D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4.某财政局副局长张某因饮酒驾驶,公安机
关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
罚决定。同时,县监察委员会发现张某经常公车
私用,遂决定对其作出撤职处分。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2023-模拟题-单)
A.暂扣驾驶证属于行为罚
B.张某不能对公安局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C.撤职的期间为18个月
D.就公车私用这一行为,因监察委员会已经
作出处分,财政局不能再对张某进行处分
【考点】公务员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的种类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9条对行政处罚的
种类进行了规定。其中,第一项为名誉罚,包括
警告、通报批评;第二项为财产罚,包括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第三项为资格罚,
包括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
件;第四项为行为罚,包括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 
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第五 
项为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A选项中,暂
扣驾驶证属于资格罚,即通过对违反行政管理秩
序的当事人实施暂时扣留许可证件,以暂时剥夺
当事人从事某项活动或权利的行政处罚。故A选
项错误。
B选项中,公安局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当
事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即便本案中张某
是公职人员,但此行政处罚不属于内部行为,张
 某属于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故B选项错误。
《政务处分法》第8条第1款规定,政务处分
的期间为:①警告,六个月;②记过,十二个月;
③记大过,十八个月;④降级、撤职,二十四个
月。C选项中,撤职属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
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撤职的期间应为24个
月。故C选项错误。而考生没有区分政务处分和
行政处分也不影响本题的答案,因为根据《公务
员法》第64条,行政处分的降级、撤职,期间也
是二十四个月。二者的区别在于政务处分的作出
主体是监察机关,而行政处分的作出主体是公务
 员所在机关;以及适用的法条不同,前者适用
《政务处分法》,后者适用《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第61条规定,公务员因违纪违
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
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违纪违法行为情
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对同一违纪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已经作出政务处
分决定的,公务员所在机关不再给予处分。因此,
监察委员会已经作出处分,财政局不能再对张某
进行处分。故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5.关于公务员的诫勉,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22-模拟题-单)
A.诚勉的性质是公务员的行政处分
B.诚勉是组织对公务员的监督
C.被诚勉的公务员不得涨工资
D.对诚勉决定不服的,公务员不得提出申诉
【考点】公务员的监督
【解析】《公务员法》第62条规定,处分分
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A
项中,公务员的行政处分是《公务员法》规定的
六种,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
除,诫勉不属于公务员的行政处分。所以,A项
错误。
《公务员法》第57条第1、2款规定,机关应
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
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
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公务员监督发现问题
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谈话提醒、批评教
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B项中,
诫勉是组织对公务员的监督,B项正确。
·22,
第二章 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公务员法》第64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 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
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
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 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
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 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
月。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C项中,直接提出申诉:⋯⋯④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
不得涨工资的范畴是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 B项错误。
职处分的,不包括诫勉。所以,C项错误。
《公务员法》第95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
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
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
《公务员法》第37条规定,非领导成员公务
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
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先由个人按
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主管领导在听
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 取群众意见后,提出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
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 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领导
直接提出申诉:①处分;②辞退或者取消录用;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题
③降职;④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⑤免职;⑥申
中,市财政局副局长属于领导成员,考核无需按
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⑦不按照规定确定
照非领导成员公务员进行。D项错误。
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⑧法律、法规
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
7.关于公务员的管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
(2020-模拟题-多)
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
A.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
应当组成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审
定期考核等方式
理公务员的申诉案件。公务员对监察机关作出的
B.记过的期间为12个月
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申请复审、
C.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可以采取挂职方式进
复核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D项中,尽管诫勉
行交流
不是行政处分,但属于不利的人事处理决定,公
D.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
务员有申诉的权利。所以,D项错误。
辞退
《公务员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公务员在
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
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C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考点】公务员的管理
6.某市财政局副局长孙某在2020年年度考
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21-模拟题-单)
A. 孙某可以享受2020年度的年终奖金
B.对孙某的考核等次不属于人事处理
C.对孙某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
D.由财政局局长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
考核等次
【解析】《公务员法》第36条规定,公务员的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
A项正确。
[考点】公务员的考核
《公务员法》第64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
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
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
记大过,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受撤职
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B项正确。
【解析】《公务员法》第80条规定,公务员在
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
定享受年终奖金。A项错误。
《公务员法》第95条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
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
《公务员法》第69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
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
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
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
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公务员法》第
·23·
齐贤教育
AM men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72条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可以采取挂职方
式选派公务员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
务或者其他专项工作。公务员在挂职期间,不改
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公务员挂职不属于交流,
因此C项错误。
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只是公务员辞去
了领导职务,依然具有公务员级别和身份。所以,
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公务员法》第88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予以辞退:①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
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②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
接受其他安排的;③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
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
理安排的;④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
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
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⑤旷工或者因
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因此,连续
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才予以辞退,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D。
9.财政局干部李某在机关外兼职。关于李某
兼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2/76-多)
A.为发挥个人专长可在外兼职
B.兼职应经有关机关批准
C.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D.兼职情况应向社会公示
【考点】公务员兼职制度
【解析】《公务员法》第44条规定,公务员因
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
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在外兼职需因工作需要,
不能为发挥个人专长,A项错误,BC项正确。
8.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某因在本县发生的
火灾事故中处置失职,造成重大损失,引咎辞职。
关于引咎辞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8-模拟
题-单)
A.性质属于行政问责
B.性质属于行政处分
C.是对王某追究刑事责任的必经程序
D.意味着王某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考点】公务员处分制度
【解析】行政问责是国家机关对机关工作人
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影响管理秩序和管理
效率,贻误工作,或者损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
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所进行内部监督和
责任追究的制度。A项正确。
《公务员法》第32条规定,招录机关根据考
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
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
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
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
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公务员法》第48条规
定,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由此可
知,《公务员法》中的“公告”情形中并没有兼
职情况的公告,只涉及拟录用人员、晋升领导职
务公示等情形,D选项内容于法无据,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10.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
不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2015/2/44-单)
A.公道正派
B.忠于职守
C.恪守职业道德
D.参加培训
《公务员法》第62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
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引咎辞职不
属于上述法定的行政处分种类。B项错误。
《公务员法》第108条规定,公务员主管部门
的工作人员,违反《公务员法》规定,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
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C项错误。
《公务员法》第87条第3款规定,领导成员
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
【考点】公务员的义务
【解析】《公务员法》第14条规定,公务员应
当履行下列义务:①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
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②
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③忠
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④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
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
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⑤保守国家秘密
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 和工作秘密;⑥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4·
第二章 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
社会公德、家庭美德;⑦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⑧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本题中,公道正派、忠于职守和恪守职业道
德都属于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参加培训不属
于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而属于公务员的权利。
所以D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11.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
项属于公务员交流方式?(2014/2/85-多)
A.调任
B.转任
C.挂职锻炼
D.接受培训
【考点】公务员交流制度
【解析】《公务员法》第69条规定,国家实行
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
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
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
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所以,
交流的方式只包括调任、转任,挂职不再属于交
流方式。所以,C项不当选,AB项当选。接受培
训是公务员的权利,不属于交流方式,D项不
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12.下列哪些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
(2009/2/42-多)
A.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
副司长
B.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
书记员
C.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
管理委员会任处长
D.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
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考点】公务员交流制度
【解析】《公务员法》第69条规定,国家实行
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
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
任、转任。
《公务员法》第70条规定,国有企业、高等
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人机关
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
次的职级。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13
条规定的条件和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并
不得有《公务员法》第26条规定的情形。调任机
关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对调任人选进行严格考察,
并按照管理权限审批,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
行考试。所以,AC项是调任,属于公务员交流制
度,不当选。
《公务员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机关根据
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
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B项属于聘任制公务员的要求,不属于公务员交
流制度,当选。
《公务员法》第72条规定,根据工作需要,
机关可以采取挂职方式选派公务员承担重大工程、
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或者其他专项工作。公务员
在挂职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D项
符合挂职锻炼要求,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
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D。
13.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对公务员的处分?
(2009/2/82-多)
A.降级
B.免职
C.撤职
D.责令辞职
【考点】公务员处分制度
【解析】《公务员法》第62条规定,处分分
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因此,AC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三、公职的退出与救济
1.区财政局政策法规科二级科员王某工作年
限满三十年,申请提前退休。下列哪些选项是正
确的?(2022-模拟题-多)
A.提前退休要经过任免机关批准
B.王某可以按照公务员退休待遇领取退休金
C.王某不符合申请提前退休的条件
D.王某退休后三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
接相关的企业任职
【考点】公务员的退休
【解析】《公务员法》第93条规定,公务员符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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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 
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①工作年限满三十年
的;②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 
年限满二十年的;③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 
休的其他情形的。A项中,提前退休要经过任免 
机关批准。所以,A项正确。C项中,王某工作年 
限满三十年,符合申请提前退休的条件。所以,C
项错误。
《公务员法》第94条规定,公务员退休后,
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 
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
专长,参与社会发展。B项中,在符合《公务员
法》规定的情况下提前退休,可以按照公务员退
休待遇领取退休金。所以,B项正确。
《公务员法》第107条第1款规定,公务员辞 
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 
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 
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 
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 
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D项中,王某是二
级科员,不属于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 
的公务员,因此,是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 
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所以,
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2.关于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下列哪些说法 
是正确的?(2015/2/76-多)
A.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不得辞 
去公职
B.领导成员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 
引咎辞去公职
C.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公务员,不
得辞退
D.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
受失业保险
【考点】公务员的辞职和辞退
【解析】《公务员法》第86条规定,公务员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①未满国家规
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②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 
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
期限的;③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且须由本
人继续处理的;④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
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
形。本题中,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务员且
 该公务必须由其本人继续处理的,才不得辞去公
 职。所以,A项中,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的公
务员,不得辞去公职,因为漏了“必须由其本人
继续处理”的条件,错误。
《公务员法》第87条第3款规定,领导成员
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
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
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B项中,领导成员对重大
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引咎辞去公职,与法条
规定的引咎辞去领导职务不符,错误。
《公务员法》第89条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①因公致残,被确认丧
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②患病或者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③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
期、哺乳期内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不得辞退的情形。C项中,对患病且在规定的医
疗期内的公务员,不得辞退,正确。
 《公务员法》第90条第2款规定,被辞退的
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享受失业保险。D项中,被辞退的公务员,可根
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D。
3.当事人不服下列行为提起的诉讼,属于行
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2011/2/97-任)
A.某人保局以李某体检不合格为由取消其公
务员录用资格
B.某公安局以新录用的公务员孙某试用期不
合格为由取消录用
C.某人保局给予工作人员田某记过处分
D.某财政局对工作人员黄某提出的辞职申请
不予批准
【考点】公务员的救济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
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
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
讼:①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②行政法规、规
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26·
第二章 行政组织与公务员
决定、命令;③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 
奖惩、任免等决定;④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 
裁决的行政行为。根据第3项规定,行政机关工 
作人员,即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得对与其相关的奖 
惩、任免等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为保护公务员的 
合法权益,《公务员法》第95、96条等规定提供 
了相应的救济渠道,即复核、申诉。所以,如何 
理解《行政诉讼法》第13条第3项规定,至关重 
要。从第3项规定的内容分析,不属于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的行为,仅限于针对已成为公务员的行
为,对不属于公务员的公民不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行诉解释》)
第2条第3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3条第3
 项规定的“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
 决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公务员权利义务的决定。A项中,某人保局取
 消李某的只是其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资格,而不是
其公务员身份,故《行政诉讼法》第13条第3项
规定对其不适用。而某人保局取消李某资格的行
为,为行政行为,李某对此行为不服,可以提起
行政诉讼。A项当选。同时,由于BCD项都是对
已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实施的奖惩、任免决定,不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以BCD项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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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第三章
抽象行政行为
03
一、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1.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
展,有关机关决定在上海市暂时停止适用行政法
规《国际海运条例》的部分内容,该决定由下列
哪个主体作出?(2021-模拟题-单)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D.上海市人民政府
【考点】行政法规的暂时停止适用
【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5条规
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
展需要,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决定在
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
用行政法规的部分规定。所以,B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2.《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1991年7月
13日经国务院批准,1991年8月29日由国家体育
运动委员会发布实施,该办法的性质属于:(2020
-模拟题-单)
A.部委制定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B.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和命令
C.行政法规
D.部门规章
【考点】行政法规的认定
【解析】根据2004年《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
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规定,现行有
效的行政法规有以下三种类型:①国务院制定并
公布的行政法规。②立法法施行以前,按照当时
有效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经国务院批准、由国
务院部门公布的行政法规。但在立法法施行以后,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部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
不再属于行政法规。③在清理行政法规时由国务
院确认的其他行政法规。
题干中所涉及的《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
是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
发布的,符合第2种情况,故属于行政法规。所
以C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3.国务院出台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年3月26日公布,2019
年12月1日生效。关于行政法规的公布形式及备
案时间,下列说法正确的有:(2019-模拟题-多)
A.以国务院令公布
B.以总理令公布
C.公布后30日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D.生效后30日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考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7条规
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对行政法规
草案的审议意见,对行政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
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
签署公布行政法规的国务院令载明该行政法规的
施行日期。A项正确,B项错误。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0条规定,行政
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C项正确,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4.关于效力冲突问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
的?(2019-模拟题-单)
A.国务院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效力高于省
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B.国务院部门联合制定的规章与省级政府规
章效力等级相同
C.某省地方政府规章为了保护高新企业的发
展,设定企业设立登记的前置性许可
D.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考点】立法的效力位阶
【解析】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
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
都受到《立法法》的约束,而规范性文件不属于
·28·
第三章 抽象行政行为
立法,位阶低于上述内容。A项错误。
《立法法》第102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 
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
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B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地方性
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
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
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
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
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
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C项错误。
《立法法》第100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
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
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
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D项的
说法过于绝对,并没有区分级别不同的情况,所
以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5.2018年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
议通过《快递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总理签署,于
2018年3月2日公布,该条例应当在下列哪些载
体上刊载?(2018-模拟题-多)
A.国务院公报
B.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C.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
D.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
【考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解析】《立法法》第78条第1款规定,行政
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
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所以,ABC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6.关于行政法规的立项,下列哪一说法是正
确的?(2017/2/45-单)
A.省政府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可于每
年年初编制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国务院
报请立项
B.国务院法制机构根据有关部门报送的立项
申请汇总研究,确定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C.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
项目应适应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
D.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一旦确定不得
调整
【考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8条第
1款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
的,应当于国务院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前,向
国务院报请立项。所以,省政府是无权报请的,A
项错误。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9条规定,国务
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对行政
法规立项申请和公开征集的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建
议进行评估论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拟订国
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后向社会公布。列人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
行政法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贯彻落实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适应改革、发展、
稳定的需要;②有关的改革实践经验基本成熟;
③所要解决的问题属于国务院职权范围并需要国
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由前述内容可知,C
项的表述是正确的,当选。另外可知,国务院的
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确定的主体应该是国务院,而
非国务院的法制机构,国务院法制机构只是负责
拟定工作的,所以B项错误。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0条规定,对
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项目,
承担起草任务的部门应当抓紧工作,按照要求上
报国务院;上报国务院前,应当与国务院法制机
构沟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
院各部门落实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情况,
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
计划在执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所以,
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7.行政法规条文本身需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
出补充规定的,应对行政法规进行解释。关于行
政法规的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6/2/100
-任)
A.解释权属于国务院
B.解释行政法规的程序,适用行政法规制定
程序
C.解释可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
D.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
【考点】行政法规的解释
·29
齐贤教育
望和MICAiw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1条规
定,行政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解释:
①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②行政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
行政法规依据的。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拟订行政
法规解释草案,报国务院同意后,由国务院公布
或者由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行政法
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因此,ACD
项正确。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3条规定,对
属于行政工作中具体应用行政法规的问题,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以及国务院有
关部门法制机构请求国务院法制机构解释的,国
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研究答复;其中涉及重大问题
的,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同意
后答复。B项中,解释行政法规的程序,适用行
政法规制定程序,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8.《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
办法》于1997年12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公
安部于1997年12月30日以公安部部令发布。该
办法属于哪一性质的规范?(2014/2/46-单)
A.行政法规
B.国务院的决定
C.规章
D.一般规范性文件
【考点】行政法规的认定
【解析】根据2004年《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
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的规定,现行有
效的行政法规有以下三种类型:①国务院制定并
公布的行政法规。②立法法施行以前,按照当时
有效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经国务院批准、由国
务院部门公布的行政法规。但在立法法施行以后,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部门公布的规范性文件,
不再属于行政法规。③在清理行政法规时由国务
院确认的其他行政法规。题干中所涉及的《计算
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是1997
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公安部部令发布的,符合第2
种情况,故属于行政法规。所以A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9.国务院法制机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
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
存在较大争议,且未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对此,
可以采取下列哪些处理措施?(2011/2/85-多)
A.缓办
B.移交其他部门起草
C.退回起草部门
D.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考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9条规
定,行政法规送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
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退回起草部门:①制定行
政法规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或者发生重大变化的;
②有关部门对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
议,起草部门未征得机构编制、财政、税务等相
关部门同意的;③未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公开征
求意见的;④上报送审稿不符合本条例第15条、
第16条、第17条规定的。本题中,国务院法制机
构在审查起草部门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时认为,
该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且未征
得相关部门同意,符合本条第2项规定的情形,
国务院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退回起草部门。所以,
AC项当选,BD项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10.关于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下列哪一
说法是正确的?(2010/2/42-单)
A.行政法规均应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B.行政法规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时,
可由起草部门作说明
C.行政法规草案经国务院审议报国务院总理
签署前,不得再作修改
D.行政法规公布后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
大常委会备案
【考点】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解析】《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6条规
定,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
由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行政法规草
案时,由国务院法制机构或者起草部门作说明。
本题中,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理或
者由国务院审批,A项中,行政法规均应由国务
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错误。B项中,行政法规
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时,可由起草部门作
说明,正确。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7条第1款规
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对行政法规
·30·
第三章 抽象行政行为
草案的审议意见,对行政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形
成草案修改稿,报请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
C项中,行政法规草案经国务院审议报国务院总
理签署前,不得再作修改,错误。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30条规定,行
政法规在公布后的30日内由国务院办公厅报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行政法规报请备
案的主体为国务院办公厅而非国务院法制办。D
项中,行政法规公布后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
大常委会备案,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二、规章制定程序
1.甲省省会城市乙市政府通过了地方政府规
章《乙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关于该规章,下列
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25-模拟题-多)
A.可以设定临时性许可
B.需要由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C. 应当及时在省政府公报刊载
D.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制机构
向有关机关备案
【考点】规章的制定程序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15条第1款规定,
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
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 
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
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地方性法规。因此,乙市政府无权设定临时性的
行政许可,只有甲省政府才有权设定该事项,A
项错误。
《立法法》第96条规定,部门规章由部门首
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
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
布。因此,乙市政府规章由市长签署命令予以公
布。B项正确。
《立法法》第97条第2款规定,地方政府规
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
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
报纸上刊载。因此,该规章的制定主体为市政府,
应当在本级即市政府公报上刊载,而不是省政府 
公报,C项错误。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4条规定,规章应
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制机构依照《立法
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向有关机关
备案。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D。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国务院直属机
构,2023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第217
号令公布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
实施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此,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2024-模拟题-单)
A.公布的命令应当载明制定机关、序号、通
过日期、施行日期以及公布日期等内容
B.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设立,应当经
过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
C.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时,
可以一并要求法院审查该《规定》
D.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国务院的基
本行政管理职能
【考点】规章的制定程序、直属机构的设置
【解析】《立法法》第96条规定,部门规章由
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该规定是由证监会
以证监会令公布的,属于部门规章。《规章制定程
序条例》第30条第1款规定,公布规章的命令应
 当载明该规章的制定机关、序号、规章名称、通
 过日期、施行日期、部门首长或者省长、自治区
主席、市长、自治州州长署名以及公布日期。A
项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8
条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
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
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
报国务院决定。证监会属于直属机构,其设立应
由国务院决定。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
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
规章。该《规定》属于规章,不能提出附带性审
查。C项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6
 条第3款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依法分别履行国
·31·
齐贤教育
qinh ucnm I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务院基本的行政管理职能。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 
各部、各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第4 
款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主管国务院的某项专门 
业务,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因此,证监会
主管的是专门业务,而非基本的管理职能,基本 
的行政管理职能由国务院组成部门承担。D项
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3.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某设区的市政府发布了地方政府规章《扬尘污染防
治管理办法》,关于该规章,说法正确的是?(2023
一模拟题-单)
A.若被处罚人认为该规章不合法,可以在对
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一并请求对该规章进行
审查
B.该规章应当在省级政府公报上刊载
C.该规章应当报省政府备案
D.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考点】规章的制定程序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
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
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
文件不含规章。A选项中,能够提出附带性审查 
的只有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包括规章。故A选项 
错误。
《立法法》第97条第2款规定,地方政府规 
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
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
报纸上刊载。B选项中,该规章的制定主体为设
区的市,所以应当在本级即市级政府公报上刊载,
而不是省级政府公报。故B选项错误。
《立法法》第109条第4项规定,部门规章和
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
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
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
府备案。C选项中,设区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应
当报省政府备案,故C选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本法第 
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
 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
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
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
性法规。D选项中,设区的市政府无权设定临时
性的行政许可,只有省级政府才有权设定该事项。
故D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4.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规章《汽车贷款管理办
法》。关于该《办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2
-模拟题-多)
A.该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权利的规范
B.该规章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单独制定
C.起草规章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
听取意见
D.由两个部门的领导共同署名公布
【考点】规章制定程序
【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条第2款
规定,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
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
 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没
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
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
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A项中,前提是没有上
位法的依据,规章才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权利,题目中并未出现这个前提。所以,
A项错误。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9条规定,涉及国务
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
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制定规章的,国务院有关部
门应当联合制定规章。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国务
院有关部门单独制定的规章无效。B项中,应由
这两个部门联合制定规章,单独制定的无效。所
以,B项错误。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规定,起草规
章,应当深人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
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
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
多种形式。所以,C项正确。
32·
第三章 抽象行政行为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0条规定,公布规 出审查的建议,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并提出处
章的命令应当载明该规章的制定机关、序号、规 理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国家机关、社会团
章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部门首长或者省 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设区的市、自治州
长、自治区主席、市长、自治州州长署名以及公 的人民政府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违
布日期。部门联合规章由联合制定的部门首长共 反其他上位法的规定的,也可以向本省、自治区
同署名公布,使用主办机关的命令序号。D项中,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省、自治区人
该规章因为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 民政府法制机构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
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所以由两个部门的领导 程序处理。D项正确。
共同署名公布。所以,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6.关于规章的起草和审查,下列哪些说法是
5.2021年3月30日通过了《机动车排放召 正确的?(2017/2/77-多)
回管理规定》,并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该
A.起草规章可邀请专家参加,但不能委托专
规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和生态环境部 家起草
部长共同签署公布。关于该规定,下列说法正确
B.起草单位就规章起草举行听证会,应制作
的是?(2021-模拟题一单)
笔录,如实记录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A.该规定解释权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C.起草规章应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
B.该规定需要在国务院公报上公布
民的意见
C.审议该规定草案时,需由起草单位作说明
D.如制定规章的基本条件不成熟,法制机构
D.公民若认为该规定与法律相抵触,可以向应将规章送审稿退回起草单位
国务院提出审查意见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D。
【考点】规章制定程序
【考点】规章制定程序
【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第3款
【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3条规定,规定,起草专业性较强的规章,可以吸收相关领
规章解释权属于规章制定机关。规章有下列情形 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
之一的,由制定机关解释:①规章的规定需要进 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A项错误。
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②规章制定后出现新的情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6条第2款第3项
况,需要明确适用规章依据的。规章解释由规章 规定,起草的规章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或者存在重
制定机关的法制机构参照规章送审稿审查程序提大意见分歧,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
出意见,报请制定机关批准后公布。规章的解释 义务有较大影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需要进行
同规章具有同等效力。A项中,该规章由两个部 听证的,起草单位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意见。听
门联合制定,因此两个部门都有规章解释权,A 证会依照下列程序组织:⋯⋯③听证会应当制作
项错误。
笔录,如实记录发言人的主要观点和理由。B项
正确。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1条规定,部门规
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
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
报纸上刊载。由此可知,该规定在国务院公报或
部门公报公布均可,B项错误。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第1款规定,
起草规章,应当深人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
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
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
证会等多种形式。C项正确。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28条规定,审议规
章草案时,由法制机构作说明,也可以由起草单
位作说明。C项只说了起草单位,未列明法制机
构也可作出说明,因此C项错误。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5条规定,国家机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20条规定,规章送
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
退回起草单位:①制定规章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
或者发生重大变化的;②有关机构或者部门对规
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规章同 章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单
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 位未与有关机构或者部门充分协商的;③未按照
·33·
齐贤教育1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Cin auCA18
本条例有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④上报送审稿
不符合本条例第18条规定的。除了退回起草单
位,还可以缓办,过于绝对,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7.某省会城市的市政府拟制定限制电动自行
车通行的规章。关于此规章的制定,下列哪些说
法是正确的?(2016/2/77-多)
A.应先列入市政府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
中,未列入不得制定
B.起草该规章应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
公民的意见
C.此规章送审稿的说明应对制定规章的必要
性、规定的主要措施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等情况作
出说明
D.市政府法制机构认为制定此规章基本条件
尚不成熟,可将规章送审稿退回起草单位
【考点】规章制定程序
【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3条规定,
国务院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
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执行年度规章制
定工作计划的领导。对列人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
划的项目,承担起草工作的单位应当抓紧工作,
按照要求上报本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法
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本部门、本级人民政府
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加强组织协调
和督促指导。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在执行中,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对拟增加的规章项
目应当进行补充论证。所以,并非未列人工作计
划的规章,就不得制定,A项错误。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5条第1款规定,
起草规章,应当深人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
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
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
证会等多种形式。B项正确。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8条第3款规定,
规章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对制定规章的必要性、规
定的主要措施、有关方面的意见及其协调处理情
况等作出说明。C项正确。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20条规定,规章送
审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
退回起草单位:①制定规章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
或者发生重大变化的;②有关机构或者部门对规
章送审稿规定的主要制度存在较大争议,起草单
位未与有关机构或者部门充分协商的;③未按照
本条例有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④上报送审稿
不符合本条例第18条规定的。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D。
8.2015年《立法法》修正后,关于地方政
府规章,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5/2/97-任)
A.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针对城乡建设与管
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以外的事项已制
定的规章,自动失效
B.应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
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C.没有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
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
其义务的规范
D.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应及时在中国
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刊载
【考点】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和权限
【解析】《立法法》第93条第3款规定,设区
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
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
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
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
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A项中,对于此种情形
是继续有效而不是自动失效,错误。
《立法法》第93条第5款规定,应当制定地
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
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2年
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
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
性法规。B项正确。
《立法法》第93条第6款规定,没有法律、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
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
其义务的规范。C项只有地方性法规,没有法律
和行政法规,错误。
《立法法》第97条第2款规定,地方政府规
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
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
报纸上刊载。所以,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D。
9.有关规章的决定和公布,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2014/2/97-任)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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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抽象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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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审议规章草案时须由起草单位作说明
B.地方政府规章须经政府全体会议决定
C.部门联合规章须由联合制定的部门首长共
同署名公布,使用主办机关的命令序号
D.规章公布后须及时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有
关报纸上刊登
【考点】规章制定程序
【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28条规定,
审议规章草案时,由法制机构作说明,也可以由
起草单位作说明。A项中,审议规章草案时须由
起草单位作说明,过于绝对,错误。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27条第2款规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
决定。B项中,地方政府规章须经政府全体会议
决定,过于绝对,错误。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0条第2款规定,
部门联合规章由联合制定的部门首长共同署名公
布,使用主办机关的命令序号。C项正确。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1条规定,部门规
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
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
报纸上刊载。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
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
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在国务院
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
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D项中,规章包括部门规
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只有部门规章才是在全国范
围内发行的有关报纸上刊登,地方政府规章无此
要求。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10.某企业认为,甲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
制定的规章同某一行政法规相抵触,可以向下列
哪些机关书面提出审查建议?(2010/2/80-多)
A.国务院
B.国务院法制办
C.甲省政府
D.全国人大常委会
【考点】规章的审查
【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5条规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
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
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并
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设区的市、
自治州的人民政府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或者违反其他上位法的规定的,也可以向本省、
自治区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省、自
治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按
照规定程序处理。
根据这一规定,国务院可以受理对规章的审
查建议,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只能受理本行政
区域内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审查建
议。本题中,某企业提出审查建议的对象,是甲
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受理审
查建议的机关包括国务院和甲省政府。国务院法
制办只是研究处理审查建议的机关。所以,AC项
当选,B项不当选。D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审查
的规范性文件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
例和单行条例,不包括行政规章。所以,D项不
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11. 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规章制定的要求?
(2009/2/39-单)
A.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将其制定的规章
定名为“条例”
B.某省政府在规章公布后60日向省人大常委
会备案
C.基于简化行政管理手续考虑,对涉及国务
院甲乙两部委职权范围的事项,甲部单独制定规
章加以规范
D.某省政府制定的规章既规定行政机关必要
的职权,又规定行使该职权应承担的责任
【考点】规章的制定程序
【解析】《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7条规定,
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
“条例”。A项中,某省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将其制
定的规章定名为“条例”,不符合该规定,不当选。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4条规定,规章应
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法制机构依照《立法
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向有关机关
备案。B项中,备案时间为30日内而非60日,不
当选。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9条规定,涉及国务
院两个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制定行政法规
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制定规章的,国务院有关部
门应当联合制定规章。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国务
·35·
齐贤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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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有关部门单独制定的规章无效。C项中,对涉
及国务院甲乙两部委职权范围的事项,不能由某 
一个部门单独制定规章,不当选。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5条规定,制定规
章,应当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 
权益,在规定其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同时,应当规
定其相应的权利和保障权利实现的途径。制定规
章,应当体现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
则,在赋予有关行政机关必要的职权的同时,应
当规定其行使职权的条件、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
D项中,某省政府制定的规章既规定行政机关必
要的职权,又规定行使该职权应承担的责任,符
合规定,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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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第四章
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1.下列哪些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021-
模拟题-多)
A.市场监管局发文要求电商平台合法经营、
规范经营
B.防汛指挥部发布暴雨蓝色预警,请市民出
行注意安全
C.证监会对某公司负责人采取终身禁入证券
市场措施
D.证监局向某证券公司出具警示函,指出其
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责令采取整改措施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判断
【解析】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具有行政权能的组
织为实现行政规制而运用行政权,针对特定相对
人设定、变更或消灭权利义务所作的行政行为。
A项中,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属于抽象行政行为,A项错误。
B项中,属于事实行为,它并不以建立、变
更或者消灭当事人法律上权利义务为目的,B项
错误。
C项中,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属于
行政处罚中的限制从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C
项正确。
D项中,向某证券公司出具警示函,对当事
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了实际影响,属于具体行
政行为,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D。
2.行政机关所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哪一项属
于具体行政行为?(2017/2/46-单)
A.公安交管局在辖区内城市快速路入口处悬
挂“危险路段,谨慎驾驶”的横幅
B.县公安局依照《刑事诉讼法》对李某进行
拘留
C.区政府对王某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D.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双方经公安派
出所调解达成的协议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判断
【解析】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
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
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构成上述意义的
具体行政行为的基本要素有以下各项:
第一,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行政意思表示。这种意思
表示的目的是要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使行政法
上的权利义务得以建立、变更或者消灭。A项中,
公安交管局在辖区内城市快速路入口处悬挂横幅
的行为不具备这种特征,该行为属于提供信息的
事实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当选。B项
中,县公安局依照《刑事诉讼法》对李某进行拘
留,依据不是行政法,因此产生的不是行政法上
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当选。
D项中,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双方经公安
派出所调解达成的协议,属于对民事关系的处理,
同样不产生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属于具
体行政行为,不当选。
第二,具体行政行为是对特定人与特定事项
的处理。具体行政行为是对特定人或者特定事项
的一次性处理,这表明处理的个别性是具体行政
行为的重要特征。
第三,具体行政行为是单方行政职权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安
排的权利义务,是行政机关依据国家行政法律以
命令形式单方面设定的,不需要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同意。C项符合上述所有的要求,属
于具体行政行为,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3.为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某区政府发布
通告:凡在本通告附件所列名单中的企业2年内
关闭。提前关闭或者积极配合的给予一定补贴,
逾期不履行的强制关闭。关于通告的性质,下列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2/44-单)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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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RALDVaTiW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A.行政规范性文件
B. 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给付
D.行政强制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解析】《行诉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行
政诉讼法》第13条第2项规定的“具有普遍约束
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
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这一规定确立
了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标准:①
对象是特定的;②不能反复适用。本题中的通告
显然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是具体行政行为。
所以,B项正确,A项错误。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
本身是要求附件所列名单中的企业2年内关闭,
是为企业增加限制和义务的行为。为保证这一要
求的实现,区政府的通告承诺“提前关闭或者积
极配合的给予一定补贴”,而对“逾期不履行的强
制关闭”。区政府如其后给予补贴可称为行政给
付,强制关闭可称为行政强制执行。但是,就通
知本身而言,并非行政给付或者行政强制。所以,
C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4.某地连续发生数起以低价出售物品引诱当
事人至屋内后实施抢劫的事件,当地公安局通过
手机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公安
局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性质?(2015/2/46-单)
A.履行行政职务的行为
B.负担性的行为
C. 准备性行政行为
D.强制行为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条规定,为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
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根据宪
法,制定本法。本题中当地公安局通过手机短信
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当受骗,是在履行保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职责,是履
行其职务的行为,但其履行职务行为不一定就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实质性的
影响,本题公安机关只是进行一种告知、建议,
没有行政强制力,而负担性行为和强制行为具有
强制力。所以,BD项不当选。
准备性行政行为是为下一步的行政处罚、行
政强制等作准备的阶段性行政行为。本题中,当
地公安局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居民保持警惕以免上
当受骗的行政行为,不是一个阶段性行为。所以,
C项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二、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1.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下列选项正确
的是:(2025-模拟题-单)
A.我国尚未确立具体行政行为可撤销的判断
标准
B.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前具有拘束力
C.被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的,行政机关应给予补偿
D.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后不具有溯及力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
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
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①
主要证据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
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的;
⑥明显不当的。因此,对于撤销的情形,已经有
明确的判断标准,A项错误。
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指具体行政行为存
在违法情形,经过法定程序方能由有权国家机关
予以撤销,从而否定其效力。拘束力,是指具体
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
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
的效力。因此,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前仍然具有
拘束力,B项正确。微信:fakao2026
被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因行政机
关的违法行为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产生的
是赔偿责任,而非补偿责任,C项错误。
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既可以自撤销之日失
去效力,也可以溯及该具体行政行为成立之日。D
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2.对于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2023-模拟题-单)
A.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确认无效即应对当事人
·38·
第四章 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进行国家赔偿
B.无效的具体行为对其他行政机关也没有拘
束力
C.我国对无效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上的规定
D.滥用裁量权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始无效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
【解析】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理论,在后果处
理上,具体行政行为被确定无效后,原则上应当
尽可能恢复到具体行政行为发布以前的状态。行
政机关应当返还从当事人处取得的利益,取消要
求当事人履行的所有义务,赔偿对当事人造成的
损失。A选项中,赔偿的前提是对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造成损害,而非一确认无效即应赔偿。故A
选项错误。
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在实体法上,
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发布之日起就没有任何的
法律约束力,因此当事人不受它的拘束,其他国
家机关和其他社会成员也可以不尊重它。故B选
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75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
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
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
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可以得知,在法律中是
有关于无效的规定的。故C选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
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
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违反法定
程序的;④超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的;⑥明显
不当的。其中,对于裁量权的滥用,是属于第六
项明显不当,即应判决撤销,因此从理论方面来
说,滥用裁量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属于可撤销的,
而非无效。故D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3. 法定救济期限届满,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
议、不得更改的效力,指的是行政行为的?(2020
模拟题-单)
A.拘束力
B.确定力
C.执行力
D.成立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解析】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
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
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确定力,
是指法定救济期限届满,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
不得更改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取得不可撤
销性。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
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
义务安排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是指具
体行政行为在法律上存在。所以,B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4.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2019-模拟题-多)
A.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对特定人或特定事项的
一次性处理
B.授益行政行为是与裁量行政行为相对应的
具体行政行为
C.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
机关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遵守
D.2014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未出现“具
体行政行为”的用语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与效力
【解析】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
就特定事项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
义务作出的单方行政职权行为。只具有一次性效
力,不可反复适用。A项正确。
依据是否以行政机关在行使具体行政行为时
须严格遵循法律的范围、方法、手段为条件,具
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羁束行政行为与裁量行政行
为。依据是否以具体行政行为赋予当事人权利和
利益为判断条件,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授益行
政行为与负担行政行为。B项错误。
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
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
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
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的效力。C项错误。
2014年修正的《行政诉讼法》,扩大了行政
诉讼基本受案范围,把“行政行为”作为行政诉
讼受案的基本范围,不再使用“具体行政行为”
一词。该用语作为重要的学理概念,仍然存在。D
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5.如果具体行政行为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
它就是无效行政行为。关于无效行政行为,下列
说法正确的有:(2018-模拟题-多)
A.减损权利的行政行为,如明显缺乏法律依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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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据,为无效行政行为
B.无效具体行政行为自发布之时起就没有法
律约束力
C.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法院起诉确认
2015年1月作出的行政行为无效的,法院应当
受理
D.要求从事客观上不可能实施的行为,为无
效行政行为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解析】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可以表现为许多具
体情形,不能穷尽列举。但是如果一个具体行政
行为发生如下情形,就可以构成无效的理由:①
要求从事将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例如,命令违
法侵入公民住宅、发行非法出版物、捕杀珍稀濒
危动物并达到违反刑事法律的程度。②明显缺乏
法律依据的。例如,许可当地企业制作、销售传
播淫秽内容的光盘。③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或
者要求从事客观上不可能实施的行为。例如,根
据没有查证的材料给予一个无辜的公民以治安处
罚。AD项正确。
在实体法上,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发布之
时就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因此当事人不受它的
拘束,其他国家机关和其他社会成员也可以不尊
重它。B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16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对2015年5月1日之前作出的行政行为
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
不予立案。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D。
6.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和合法性,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2014/2/99-任)
A.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
B.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是导致其效力终止的唯
一原因
C.行政机关的职权主要源自行政组织法和授
权法的规定
D.滥用职权是具体行政行为构成违法的独立
理由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解析】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有附款为标准,
可以将具体行政行为分为附款行政行为和无附款
行政行为。对于附款的行政行为,附款是否成就
是具体行政行为效力发生或者解除与否的依据。
附款使具体行政行为成立后,附款成就时才生效,
并不是立即生效。A项中,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
立即生效,错误。
导致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终止的原因,可以分
为没有违法因素和有违法因素两类情形。没有违
法因素的情形有:①具体行政行为为其设定专属
权益或者义务的自然人死亡;②自然人放弃具体
行政行为赋予的权益;③具体行政行为为其设定
专属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不复存在;④具
体行政行为规定的法律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或者有
关客观事实已经消失;⑤新的立法规定取消已经
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和其他行政管制项目,具体
行政行为予以废止。有违法因素的情形主要有:
①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②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
为。行政行为效力终止也可以因为合法情况予以
废止。B项中,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是导致其效力
终止的唯一原因,错误。
职权法定,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
政权力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不能自行设定。
行政机关要做到依法行政,首先必须有法律明确
授予的行政职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
活动。非经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能作出行政管
理行为;超出法律授权范围,行政机关也不享有
对有关事务的管理权,否则都属于行政违法。因
此,C项是对职权法定原则的正确表述。
《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
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
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违反法定
程序的;④超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的;⑥明显
不当的。D项中,滥用职权是具体行政行为构成
违法的独立理由,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D。
7.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效力,下列
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2/85-多)
A.遵守法定程序是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必要
条件
B.无效行政行为可能有多种表现形式,无法
完全列举
C.因具体行政行为废止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受到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D.申请行政复议会导致具体行政行为丧失拘
束力
·40·
第四章 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解析】程序正当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
一,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必要条件之一是遵守法
定程序。A项中,遵守法定程序是具体行政行为
合法的必要条件,符合行政法的程序正当原则的
要求,正确。
无效具体行政行为可以表现为许多具体情形,
不能穷尽列举。一般以下情形可以构成无效的理
由:①要求行政相对人从事将构成犯罪的违法行
为。②行政行为明显缺乏法律依据的。如许可当
地企业制作、销售传播淫秽内容的光盘。③行政 
行为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或者要求从事客观上不 
可能实施的行为。如根据没有查证的材料给予一 
个无辜的公民以治安处罚。B项中,无效行政行 
为可能有多种表现形式,无法完全列举,正确。 
C项考查行政行为废止的法律结果。被废止 
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废止之日起丧失效力。原则 
上,具体行政行为废止之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
好处不再收回;当事人也不能对已履行的义务要
求补偿。如果废止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
损失,或者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正,行政机关应
当给予受到损失的当事人以必要的补偿。C项中,
应给予补偿而不是赔偿,且前提条件为严重损失
或严重不公,错误。
拘束力是指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
拘束和限制行政主体和相对人的法律效力。其要 
求行为人的行为应当与具体行政行为相一致。申 
请行政复议只是启动了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程
序,还未作出是否撤销行为的结论。D项中,申
请行政复议会导致具体行政行为丧失拘束力,
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8.关于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
的?(2011/2/49-单)
A.行政许可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皆为要式行政行为
C.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
心因素
D.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
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确定力的表现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和效力
【解析】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可由行政主体主
动实施为标准,可以将具体行政行为分为依职权
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依职权行政行为是
指行政主体根据其职权而无需行政相对人申请就
能主动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依申请行政行为是
指行政主体只有在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后才能实
施而不能主动采取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
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
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
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条件,属于依申请的行政
行为。所以,A项错误。
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必须具备法定形式为标
准,可以将具体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非
要式行政行为。要式具体行政行为是指需要具备
书面文字等其他特定形式为生效必要条件的具体
行政行为。不要式具体行政行为是指不需要具备
书面文字或者其他特定形式就可以生效的具体行
政行为。绝大多数具体行政行为均为要式具体行
政行为,但并非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都为要式具
体行政行为。所以,B项错误。
法律效力是任何法律行为的核心因素,评价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实际意义,就在于其法
律效力的影响。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可以分为若
干种,一般包括拘束力、执行力和确定力。C项
中,法律效力是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制度中的核心
因素,正确。
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
 更改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取得不可撤销性。
 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
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
排的效力。D项中,当事人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
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予以执行是具体行政行为
执行力而非确定力的表现。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9.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些说法
是正确的?(2010/2/81-多)
A.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当
事人应受其约束
B.具体行政行为废止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
在该行为废止后应收回
C.为某人设定专属权益的行政行为,如此人
死亡其效力应终止
D.对无效具体行政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向法
院起诉主张其无效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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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解析】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指具体行政
行为存在违法情形或瑕疵,经过法定程序方能由
有权国家机关予以撤销,从而否定其效力。与无
效具体行政行为不同,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在
被撤销之前一直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受其约
束。所以,A项正确。
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指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
使该行为没有继续保持其效力的必要,从而予以
废止,该行为自废止之日丧失效力。为保护当事
人的权益和法律秩序的稳定,具体行政行为的废
止原则上只有向后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给予当
事人的利益,不能因该行为的废止而收回。所以,
B项错误。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终止有多种原因。为某
人设定专属权益的行政行为,因该种权益为该人
所专有,自然应随着该人的死亡而终止。所以,C
项正确。
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指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严
重和明显的违法,而被视为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从法律效果上,无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法
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受它的拘束;但只有该具体
行政行为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有权机关,才可以在任何时候主张
该具体行政行为无效。所以,D项中,对无效具
体行政行为,任何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无
效,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10.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下列
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9/2/80-多)
A.与抽象行政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为一经
成立即生效
B.行政强制执行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执行力
的制度保障
C.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也具有
法律约束力
D.因废止具体行政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
的,国家应当给予赔偿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和效力
【解析】抽象行政行为既可在公布之后一段时
间内生效,也可以在公布后立即生效。虽然许多
具体行政行为一经成立后即可生效,但行政机关
也可为具体行政行为的生效附加条件或附生效时
间。A项中,与抽象行政行为不同,具体行政行
为一经成立即生效,错误,当选。
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负有义务的当事
人应当积极履行该行为为其设定的义务。但并非
所有的当事人都愿意履行义务,为保证具体行政
行为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就需要设置相应的
制度加以保障,即行政强制执行,其是指使用强
制执行的方式来实现行政法义务的国家执行制度。
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及时充分地履行行
政法上的义务,国家机关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执行
手段,迫使其履行义务或达到义务履行的同一状
态。所以,B项正确,不当选。
具体行政行为并非一经作出,就具有法律效
力。具体行政行为成立是其生效的前提条件,而
成立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在内容上向当事人作
出具有效果的表示,在程序上向当事人进行送达。
未经送达领受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发生法律
约束力。所以,C项错误,当选。
D项考查行政行为废止的法律结果。被废止
的具体行政行为,自废止之日起丧失效力。原则
上,具体行政行为废止之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
好处不再收回;当事人也不能对已履行的义务要
求补偿。如果废止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
损失,或者带来严重的社会不公正,行政机关应
当给予受到损失的当事人以必要的补偿。D项中,
应给予补偿而不是赔偿,且前提条件为严重损失
或严重不公,D项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42·
第五章
行政许可
05
一、行政许可的范围
1.孙某向甲市乙区交通运输局申请网络预约
出租车驾驶员证,甲市乙区交通运输局根据甲市交
通运输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某市网络预约出租汽
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孙某取得机动车驾
驶证未满三年为由拒绝了孙某的申请。孙某不服,
提起行政诉讼,同时要求一并审查该文件。关于此
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3-模拟题-任)
A.该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的事项,需
要通过检验、检测等方式进行审定
B.孙某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行政许可
的申请
C.应当以市交通运输局和区交通运输局为共
同被告
D.市交通运输局申请出庭陈述意见的,法院
应当准许
【考点】行政许可的程序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下列事
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①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
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
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
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②有限自然资源
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
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人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
事项;③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
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
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④直接关系
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
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
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
项;⑤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
体资格的事项;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
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本案中,网约车驾驶员证
属于对人的资格许可,是第三项内容,需要通过
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而非第四项对设施的检
验、检测。故A选项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3款规定,行政许
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因此,许可的
申请有多种书面方式,其中包括电子邮件。故B
选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本案中,该行
政行为的作出主体是乙区交通运输局,被告应为
乙区交通运输局。故C选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147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对规
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不合
法的,应当听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意见。制
定机关申请出庭陈述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行政机关未陈述意见或者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不能阻止人民法院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因此,
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申请出
庭陈述意见的,法院应当准许。故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D。
2.某船舶公司向区政府申请筹建和经营渡
口,区政府向当地海事部门征求意见,海事部门
复函认定该公司不具备筹建和经营渡口的条件,
区政府经实地勘验、专家评审和研究后,作出不
予许可决定。船舶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
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22-模拟题-多)
A.设立渡口属于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
准入类特许
B.船舶公司对其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
负责
C. 船舶公司可以对复函提起行政诉讼
D.区政府和海事局为共同被告
【考点】行政许可的分类、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下列事
 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①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
 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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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
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②有限自然资源
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
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
事项;③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
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
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④直接关系
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
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
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
项;⑤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
体资格的事项;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
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A项中,渡口属于第二类,
即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
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人等,需要
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所以,A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31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
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
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
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
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B项中,船舶公司对其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
性负责。所以,B项正确。
C项中,复函是海事部门对区政府征求意见
的回复,没有对该公司产生实际影响,因此该公
司不能对复函提起行政诉讼。该公司起诉的应该
是区政府的不予许可决定,因为该决定是对该公
司作出的且对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所以,C
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D项中,船舶
公司诉的是不予许可决定,决定的作出主体是区
政府,因此应以区政府为被告。所以,D项错误。
,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3.甲被冒名登记为公司股东,起诉到法院要
求撤销公司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0-模
拟题-任)
A.企业设立登记的性质是行政许可
B.股东股权登记的性质是行政许可
C.甲不具有原告资格
D.本案的起诉期限是自冒名登记之日起6个
月内
【考点】行政行为的性质、原告资格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下列事
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①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
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
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
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②有限自然资源
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
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人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
事项;③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
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
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④直接关系
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
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
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
项;⑤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
体资格的事项;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
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A项中,该资格属于第五
种许可的事项,正确。B项中,甲被冒名登记为
公司股东,这一行为并不属于第5项的设立登记,
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
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本案中,甲的
利益因为错误登记受到了影响,具有原告资格。C
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
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
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
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本案中,应当是自甲知道之
日起,而非行为作出之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城市燃气特许经营
权授权给甲公司,后经招标程序,乙公司中标也
获得特许经营权,甲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此
案,说法正确的是;(2020-模拟题-多)
A.给甲的授权属于行政许可
B.给甲的授权属于民事行为
C.乙是本案的第三人
D.若甲公司取得该经营权未经招标程序,行
政机关有权撤回甲的专营权
·44·
第五章 行政许可
【考点】行政行为的性质、行政诉讼参加人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下列事
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①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
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 
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 
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②有限自然资源 
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 
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人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 
事项;③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 
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 
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④直接关系 
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
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 
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 
项;⑤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 
体资格的事项;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
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本案中,该资格属于第二
种许可的事项,A项正确。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
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
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
知参加诉讼。C项中,乙公司属于和本案处理结
果有利害关系,是本案第三人,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8条第2款规定,行政许可
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
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
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
法给予补偿。本题中,甲公司取得该经营权未经
招标程序的情形不符合这些条件。所以,D项
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
1.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规章的设定权
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模拟题-任)
A.无权设定行政许可
B.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
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C.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D.可以设定加处滞纳金的行政强制执行
【考点】地方政府规章的设定权限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15条第1款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12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
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
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
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
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1年需要继续
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
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A项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16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
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
 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
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
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
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
具体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
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
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
法的其他条件。B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尚未制
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
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
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C项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13条第1款规定,行政强
制执行由法律设定。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2.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下列哪些说法
是不正确的?(2016/2/79-多)
A.必要时省政府制定的规章可设定企业的设
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B. 地方性法规可设定应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
C.必要时国务院部门可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
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
D.省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可在本区域停止实
施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
【考点】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15条第2款规定,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
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
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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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
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
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所以,AB
项错误,当选。
《行政许可法》第14条规定,《行政许可法》
第12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
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
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
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
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所以,国务
院部门是没有行政许可的设定权的,C项错误,
当选。
《行政许可法》第21条规定,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
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
况,认为通过《行政许可法》第13条所列方式能
够解决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
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所以,D项正确,不
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3.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2/41-单)
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
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
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
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
织实施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
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考点】行政许可规章的权限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16条第3款规定,
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
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A项中,较大
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
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
体规定,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5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
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
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
格式文本,不得收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
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
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本题中,
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有另行规定的权力,而规章
没有。所以,B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19条规定,法律、法规授
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
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本题中,只有法律、行
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授予具有管理公共事务
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而规章并不享有此种
权力。所以,C项错误。
权
《行政处罚法》第36条规定,违法行为在2
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
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
期限延长至5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
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
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
算。本题中,只有法律有对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
作出特别规定的权力,规章并没有。所以,D项
错误。
错
生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三、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1.李某向某区烟草专卖局申请烟草专卖零售
许可,区烟草专卖局派工作人员对该区域烟草市
许
场进行审查后,以该区域烟草证已经饱和为由拒
绝了李某。李某申请行政复议,下列选项正确的
是?(2025-模拟题-任)
A.区烟草专卖局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
进行实质内容的核实
B.区烟草专卖局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李某不
予许可
C.区烟草专卖局受理李某行政许可申请,应
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
面凭证
D.复议机关应当当面听取当事人意见
【考点】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复议审理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34条第3款规定,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
容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
人员进行核查。A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38条规定,申请人的申请
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
·46
第五章 行政许可
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
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
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讼的权利。B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
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
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C 
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49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 
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面或
者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并将听取的意见记录在案。因当事人原因不能听
取意见的,可以书面审理。因此,复议机关听取
当事人意见可以采用多种方式,不是都需要当面
听取,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2.甲公司因燃气经营权到期,向区行政审批
局申请延长燃气经营权,区行政审批局审核后作
出不予延期决定。甲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经负责人批准延长了复议审查期限,后
撤销区行政审批局的不予延期决定并责令其重新
作出行政行为。对此,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2024-模拟题一单)
A.不予延期的决定应经区行政审批局负责人
集体讨论作出
B.区行政审批局在作出不予延期的决定前应
予以听证
C.复议审理期限延长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D.若区行政审批局拒不执行复议决定,甲公
司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考点】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50条规定,被许可
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
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
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
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
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
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
视为准予延续。其中,并未要求不予延期需要负
责人集体讨论。此处考点应与《行政处罚法》相
区分,《行政处罚法》第57条第2款规定,对情
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
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A项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
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
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
行听证。本案中,不予延期的决定并不属于法定
听证范围,有同学可能认为燃气涉及公共利益,
但题目中未谈及当地只有甲一家燃气公司且不延
期会影响公共利益,不能自己进行推论。B项
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62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
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
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
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
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
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
三十日。C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77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
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意见书。被申请
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书、调解书、意见书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
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并可以约谈
被申请人的有关负责人或者予以通报批评。本案
中,若区行政审批局拒不执行复议决定,行政复
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
行,而不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3.某船舶公司向区政府申请筹建和经营港
口,区政府向当地海事部门征求意见,海事部门
复函认定该公司不具备筹建和经营港口的条件,
区政府经实地勘验、专家评审和研究后,作出不
予许可决定。船舶公司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复
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1-模拟题-多)
A.该公司可以对复函提起行政诉讼
B.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C. 法院应当将海事部门列为第三人
D.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行政许可期限
【考点】复议决定书、许可期限
【解析】复函是海事部门对区政府征求意见的
回复,没有对该公司产生实际影响,因此该公司不
能对复函提起行政诉讼。该公司起诉的应该是区政
府的不予许可决定,因为该决定是对该公司作出
的,且对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A项错误。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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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8 Oshe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行政复议法》第75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
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B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
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
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
知参加诉讼。C项中,海事部门与行政行为和案
件处理结果都不具有利害关系,不是本案的第三 
人。C项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45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 
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
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
不计算在本节规定的期限内。行政机关应当将所
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D。
4.张某向该市市场监管局申请开办公司,因
申请材料不齐全,该局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下列
说法错误的有:(2019-模拟题-多)
A.张某可以口头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B.张某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可以口头提出
行政复议
C. 该局的决定符合法律程序的要求
D.对于该项许可,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招标、
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决定
【考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3款规定,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A项错误,
当选。
《行政复议法》第22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
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
可以口头申请。B项正确,不当选。
《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
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
别作出处理: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
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②申请事项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
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
关申请;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
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
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
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
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⑤申请事
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
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
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
请。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
书面凭证。本案中,张某的申请材料不齐全,行
政机关应当告知其补正,而非不予受理。C项错
误,当选。
《行政许可法》第56条规定,实施《行政许
可法》第12条第5项所列事项的行政许可,申请
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
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
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许可法》
第34条第3款的规定办理。即企业的设立登记符
合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登记,不需要招标、
拍卖。D项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5.李某申请开办啤酒厂,甲市工商局依据该
省政府某议事协调机构的文件,作出不予许可的
决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2018-模拟题-多)
A.该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设定企业设立登记的
行政许可
B.如李某不服,可以在对不予许可决定提起
诉讼时,提起对该文件的附带性审查
C.如李某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可为省政府
D.需要对申请材料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
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考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14、15条规定,法
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
性的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
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因此,议事协调机构的
文件无权设定行政许可。A项错误,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
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
规章。因此,该文件属于附带性审查的范围。B
项正确,不当选。
《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
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①
·48·
第五章 行政许可
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②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③
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
行为不服的;④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
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
行为不服的。本案中,被申请人是甲市工商局,
复议机关为甲市政府。C项错误,当选。
《行政许可法》第34条第3款规定,根据法
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
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
行核查,由此可知,只有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
进行审核的,才需要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D项不符合要求,所以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6.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兴建天龙金湾
小区项目,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并提交了相关材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
的?(2017/2/47-单)
A.公司应到市规划局办公场所提出申请
B.公司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
负责
C.公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市规划局应作
出不受理决定
D.市规划局为公司提供的申请格式文本可收
取工本费
【考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2款规定,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
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
许可申请的除外。所以,A项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31条第1款规定,申请人
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
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
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
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所以,B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1款第4项规定,
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
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
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所以,C项
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
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所
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7.《执业医师法》规定,执业医师需依法取
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执业医师资格,并经
注册后方能执业。关于执业医师资格,下列哪些
说法是正确的?(2016/2/78-多)
A.该资格属于直接关系人身健康,需按照技
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确定申请人条件的许可
B.对《执业医师法》规定的取得资格的条件
和要求,部门规章不得作出具体规定
C.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执业医师资格考
试,应公开举行
D.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执业医师资格考
试,不得组织强制性考前培训
【考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下列事
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①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
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
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
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②有限自然资源
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
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
事项;③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
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
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④直接关系
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
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
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
项;⑤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
体资格的事项;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
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A项中,该资格属于第三
种许可的事项,而非需按照技术规范通过检验、
检测确定申请人条件的许可。所以,A项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16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
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
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
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
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
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
 具体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
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
,49,
齐贤教育
nsPUcATiK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
法的其他条件。B项中,《执业医师法》规定的取
得资格的条件和要求,部门规章不得作出具体规
定,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54条第2款规定,公民特
定资格的考试依法由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
公开举行。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应当事先公布
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
考试大纲。但是,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
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C
项中,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应公开举行,正确。D项中,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组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不得组织强制性考前培
训,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D。
8.关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听证规定,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2011/2/99-任)
A.行政机关应在举行听证7日前将时间、地
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B.行政机关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公开举行听证
C.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听证主持人可以依
照规定提出回避申请
D.举办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制作笔录,听证
笔录应当交听证参与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考点】行政许可听证程序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48条第1款第1项
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
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
要时予以公告。A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48条第1款第2项规定,
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即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当公开,所以公开是
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并且是否公开取决于法定
理由,而不是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B项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48条第1款第3项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
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
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
的,有权申请回避。C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48条第1款第5项规定,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
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9.刘某向卫生局申请在小区设立个体诊所,
卫生局受理申请。小区居民陈某等人提出,诊所
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要求卫生局不予批
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符合《行政许可法》规
定?(2010/2/43-单)
A.刘某既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设立个体
诊所
B.卫生局受理刘某申请后,应当向其出具加
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C.如陈某等人提出听证要求,卫生局同意并
听证的,组织听证的费用应由陈某承担
D.如卫生局拒绝刘某申请,原则上应作出书
面决定,必要时口头告知即可
【考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29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
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
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
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
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
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
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
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
邮件等方式提出。A项中,刘某口头申请设立个
体诊所不符合法律规定,此规定不允许行政许可
申请人采用口头方式提出申请。所以,A项不
当选。
《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
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
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所以,B项当选。
《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
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
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
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
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
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申请
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C项中,组织听证的费用应由陈某承担,不符合
法律规定,不当选。
《行政许可法》第38条规定,申请人的申请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
50·
第五章 行政许可
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 延续的决定。所以,C项正确。
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 根据该法条,逾期不作决定的法律后果,《行
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 政许可法》出于对被许可人权利保护,规定“逾
讼的权利。此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或者不准 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所以,D项
予许可的决定都必须以书面形式。D项中,如卫 错误。
生局拒绝刘某申请,原则上应作出书面决定,必
要时口头告知即可,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是C。
11.关于公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9/2/90-多)
10.2001年原信息产业部制定的《电信业务
A.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
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规定 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提
B.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
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
请。”2003年9月1日获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
(有效期为5年)的甲公司,于2008年拟向原发
C.行政机关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依据法律
证机关某省通信管理局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对受委托行政
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2/40-单)
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许可的内容应予以公告
A.因《办法》为规章,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
D.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
申请期限无效
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的,应当向社会
B.因《办法》在《行政许可法》制定前颁公告
布,所规定的延续许可证申请期限无效
C.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46条规定,法律、
应在甲公司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
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
续的决定
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
D.如甲公司依法提出申请,某省通信管理局
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在60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拒绝延续
并举行听证。A项中,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
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告,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考点】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考点】行政许可的延续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50条规定,被许可 正确。
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
《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1款规定,行政许
为准予延续。因此,行政许可延续的申请期限分 本条规定并不要求公告。《行政许可法》第48条
为一般期限和特别期限。一般期限是由《行政许 第1款第1项规定,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行
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特别期限是由法律、法规 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
法》允许规章对行政许可延续的申请期限作出特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
别规定,不存在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人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
法的问题。所以,AB项错误。
错误。
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行政许 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
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
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 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
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 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
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 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
可法》规定适用于一般情形的期限,即该行政许 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
和规章规定且有别于一般期限的期限。《行政许可 公告;⋯⋯。B项中,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
根据该法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
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
《行政许可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
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
·51·
齐贤教育
郭 tucATOM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
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所以,C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2款规定,被许可
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应当予以撤销。对于行政许可的撤销,未规定公
告义务。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12.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
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刘某的房屋
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
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
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3/2/47-单)
A.规划局发放许可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
费用
B.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利害关系人,规划局
审查和决定发放许可证无需听取其意见
C.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相对人,不具有原告
资格
D.因建筑工程尚未建设,刘某权益受侵犯不
具有现实性,不具有原告资格
【考点】行政许可的费用、原告资格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1款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
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
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A项中,规划局
发放许可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正确。
规划局的行政许可决定影响了刘某房屋的采
光,刘某与该行政许可具有利害关系。所以,B
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以及相应的
不作为,或者行政机关就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
撤回、注销、撤销等事项作出的有关具体行政行
为及其相应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
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本案中,刘某
虽不是行政许可的相对人,但属于利害关系人,
具有原告资格。所以,C项错误。
建筑工程虽然尚未建设,但该具体行政行为
已经生效,对刘某的合法权益产生影响,刘某作
为利害关系人可以起诉。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13.下列哪些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违反《行政
许可法》?(2010/2/82-多)
A.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须到当地餐饮行业
协会办理认证手续
B.申请娱乐场所表演许可证,文化主管部门
收取的费用由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返还
C.外地人员到本地经营网吧,应当到本地电
信管理部门注册并缴纳特别管理费
D.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安装建设主
管部门指定的节能设施
【考点】行政许可的费用、行政许可的设定
权限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15条第2款规定,
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
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
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
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
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A项中,
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须到当地餐饮行业协会办
理认证手续,是前置性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不
得设定。所以,A项违法,当选。C项中,外地人
员到本地经营网吧,应当到本地电信管理部门注
册并缴纳特别管理费,属于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
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地方性法规
不得设定。所以,C项违法,当选。
《行政许可法》第59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
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
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收取的费
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
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
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
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B项中,文化主
管部门收取的费用由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返还,
违法,当选。
《行政许可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
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向申请人提出购买指定商
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D项中,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安装建设主管部门指定
的节能设施,违法,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D。
+52·
第五章 行政许可
四、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
1.县水利局向一采砂场颁发河道采砂许可证,
允许其在某河道采砂。后由于采砂区域划入湿地保
护范围,水利局撤回了采砂许可证。采砂场提起行
政诉讼,要求水利局补偿其损失250万元。对此,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3-模拟题一多)
A.提起行政诉讼前,采砂场应先应当先向水
利局请求补偿
B.应当按照实际投入的标准进行补偿
C.法院应当判决水利局给予补偿
D.水利局撤回采砂许可前应组织听证
【考点】行政许可的撤回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
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据
行政许可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变更或者撤回已经
生效的行政许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仅主
张行政补偿的,应当先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行
政机关在法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
起行政诉讼。因此,在当事人仅主张补偿的情况
下,找行政机关沟通较为经济和效率,沟通不了
再向法院起诉,这一规定也体现了节约司法资源。
故A选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法律、法规、规章或者
规范性文件对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的补偿标准
未作规定的,一般在实际损失范围内确定补偿数
额;行政许可属于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②项规
定情形的,一般按照实际投入的损失确定补偿数
额。此处的“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②项”,是指
“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
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
予特定权利的事项”,本案中的采砂许可即属于此
种特许,因此应当按照实际投入的损失确定补偿
数额。故B选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8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
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
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
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
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
当依法给予补偿。本案中,采砂区域划人湿地保
护范围,是为了公共利益撤回了采砂许可证,对
采砂场的损失应予补偿。故C选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46条和第47条对于行政许
可中的听证情形进行了规定,即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
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
政许可事项,属于依职权主动进行听证;行政许
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
属于依申请的听证。但未像《行政处罚法》中对
听证情形进行一一列举。在以往的考察中,如果
考察属于听证的情形,命题中会直接出现“公共
利益”、“重大利益”的表述,不会让考生自己猜
想和判断。故D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2.关于行政许可的撤销与注销,下列哪些说
法是错误的?(2022-模拟题一多)
A.都属于行政处罚
B.都是具有可诉性的行政行为
C.都属于依申请行政行为
D.都是裁量行政行为
【考点】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
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
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①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②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③违
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④对不具
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
政许可的;⑤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
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
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
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
 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
 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
 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
 保护。
 《行政许可法》第7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
销手续: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②赋
53
齐贤教育
5A NCATOM 1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
失行为能力的;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
件依法被吊销的;⑤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
项无法实施的;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
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A项中,撤销和注销都属于行政许可的监督
和管理,不属于行政处罚,因为行政处罚是指行
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
以惩戒的行为。所以,A项错误,当选。
B项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
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以
及相应的不作为,或者行政机关就行政许可的变
更、延续、撤回、注销、撤销等事项作出的有关
具体行政行为及其相应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撤销
和注销都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所以,B项
正确,不当选。
C项中,撤销的作出是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
求或者依据职权,注销也是如此。所以,C项错
误,当选。
D项中,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具体行政行为受
法律拘束的程度,可以分为羁束的和裁量的具体
行政行为。立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方法、
手段等条件作出严格规定,行政机关采取时基本
没有选择余地,是羁束的具体行政行为;立法对
具体行政行为的范围、方法、手段等方面给予行
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裁量余地的,是裁量的具体
行政行为。而撤销和注销都有各自的法定情形,
不是由行政机关自由裁量,属于羁束的行政行为。
D项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3.某公司为修建办公楼申请并取得了建筑工
程临时施工许可,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现其
以“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为申请理由,欺骗取
得该施工许可,遂予以撤销。本案中,说法正确
的是:(2020-模拟题-任)
A.《行政许可法》未规定撤销许可程序
B. 临时施工许可属于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
业的准入许可
C.撤销该许可的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D.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
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考点】行政许可的撤销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
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
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①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②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③违
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④对不具
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
政许可的;⑤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
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
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
撤销。因此,《行政许可法》规定了撤销的主体和
情形,并未对撤销的程序进行规定,A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
设定行政许可:①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
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
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②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
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
的市场准人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③提
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
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
等资格、资质的事项;④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
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
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
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⑤企业或者
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
事项。B项中,临时施工许可不属于第三种许可,
而是属于第一种许可,因此,B项错误。
行政许可的撤销,性质上属于对行政许可的
监督管理,并不属于行政处罚。C项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5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
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
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
格式文本,不得收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
需经费应当列人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
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D项正确。
+54
第五章 行政许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4.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获得了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后在一次检查中被建设部门发现,作出
《关于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将许可证
撤销。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9-模拟题-单)
A.《关于撤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是行政处罚
B.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
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C.撤销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D.撤销是一种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该公司
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
【考点】行政许可的撤销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
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
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①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②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③违
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④对不具
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
政许可的;⑤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
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
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
撤销。依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
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 
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 
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 ②
护。本题中,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 
的行政许可予以撤销,属于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
并不属于行政处罚。所以,A项错误,当选。
《行政许可法》第5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
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
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的,依照其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
格式文本,不得收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
需经费应当列人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
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所以,B
项正确,不当选。
《行政许可法》第7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
销手续: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②赋
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
予
失行为能力的;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失
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
④
件依法被吊销的;⑤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
件
项无法实施的;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
项
政许可的其他情形。所以,C项正确,不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题
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以及相应的
不作为,或者行政机关就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
不
撤回、注销、撤销等事项作出的有关具体行政行
撤
为及其相应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
为
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所以,D项正
诉
确,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5.下列哪些情形中,行政机关应依法办理行
政许可的注销手续?(2017/2/78-多)
政
A.某企业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
申请延续的
申
B.某企业的旅馆业特种经营许可证被认定为
以贿赂手段取得而被撤销的
以
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被吊销的
可
D.拥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王医生死亡的
【考点】行政许可的注销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70条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
 可的注销手续: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②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
 者丧失行为能力的;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
止的;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
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⑤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
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
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A项中,某企业的产
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属于
注销的第1种情形,当选。B项中,某企业的旅馆
业特种经营许可证被认定为以贿赂手段取得而被
撤销的,属于注销的第4种情形,当选。C项中,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被
吊销的,属于注销的第4种情形,当选。D项中,
拥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王医生死亡的,属于注销
的第2种情形,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D。
·55·
齐贤教育
40iocen 1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一药店发放药品
经营许可证。后接举报称,该药店存在大量非法政
出售处方药的行为,该局在调查中发现药店的药
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关于对
许可证的处理,该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2015/2/47-单)
A.撤回
B.撤销
C.吊销
D.待有效期限届满后注销
【考点】行政许可的撤销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8条第2款规定,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
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
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
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该法条明确了行政许可
的撤回的条件,本题中出现的情形显然不符合这
些条件。所以,A项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2款规定,被许可
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应当予以撤销。B项中,药店在取得药品经营许
可证时提供虚假材料欺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取
得行政许可,属于行政许可的撤销事由。所以,B
项正确。
行政许可吊销,是指当事人在取得行政许可
后,因从事违法行为而剥夺其从事某项活动的权
利或者资格的处罚形式,其本质是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吊销的前提是相对人取得行政许可符合
法定条件,没有《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的行
政机关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存在。C项中,虽然该
药店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但是因为
其取得行政许可时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不适用吊销这一行政处罚的情形,而是对其行政
许可进行撤销。所以,C项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7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
销手续: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②赋
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
失行为能力的;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
件依法被吊销的;⑤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
项无法实施的;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
政许可的其他情形。D项中,该局在调查中发现
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
应当予以撤销其行政许可,而不是待有效期届满
 后注销。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7.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
申请材料系伪造。对于该许可证的处理,下列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2/42-单)
A.吊销
B.撤销
C.撤回
D.注销
【考点】行政许可的撤销
【解析】行政许可吊销,是指当事人在取得行
政许可后,因从事违法行为而剥夺其从事某项活
动的权利或者资格的处罚形式,其本质是一种行
政处罚。A项中,未提及甲公司在获得《烟花爆
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是否从事违法
行为,而是指出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
伪造,不符合吊销的要求。所以,A项错误。
竹
行
《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
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
可以撤销行政许可: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
可
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②超越
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③违反法定
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④对不具备申请
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
的;⑤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
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可
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
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
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
照
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
合
偿。依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
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B项
许
中,甲公司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是通过伪造申请材料取得的,即以欺骗的不
正当手段取得的,符合撤销的条件,应予撤销。
所以,B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8条第2款规定,行政许可
所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
准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56·
第五章 行政许可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 
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 
法给予补偿。该法条明确了行政许可撤回的条件,
本题中出现的情形显然不符合这些条件。所以,C 
项错误。
行政许可的注销是指在出现特定事实时,行 
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向社会 
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的事实。注销更多是对特 
定事实的公示,不涉及行政许可的效力,因而主 
要是一个程序问题。《行政许可法》第70条明确
规定了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注销
手续的特定情形,本题出现的情形虽然可能最终
需要有注销程序,但某市安监局的处理首先是撤
销已发放的许可证。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8.经甲公司申请,市建设局给其颁发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后该局在复核中发现甲公司在申
请时报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超过有效期,
遂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撤销该公司的规划
许可证,并予以注销。甲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
诉讼。市建设局撤销甲公司规划许可证的行为属
于下列哪一类别?(2009/2/41-单)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行为的撤销
D.行政检查
【考点】行政许可的撤销
【解析】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
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
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本
题中,市建设局撤销给甲公司的许可证本身旨在
纠正错误或违法行为,而不是对甲公司的制裁。
所以,A项不当选。
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为查
明事实或为防止和制止危险、危害行为的发生或
蔓延而采取的强制措施,多带有临时性,往往需
要后续的处理。市建设局撤销甲公司的许可证,
是对甲公司不符合条件但却获得许可证的处理,
不是临时处置措施,故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所 
以,B项不当选。
《行政许可法》第69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
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
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①行政机关工作人
 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②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③违
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④对不具
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
政许可的;⑤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本题中,市建设局之所以撤销已颁发给甲公司的
 工程规划许可证,因为甲公司在申请时报送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已经超过有效期,即市建设局对
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许行政许可。应当说,
市建设局的做法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所以,C项
当选。
行政检查是指行政主体对公民、组织是否守
法和是否履行行政法义务进行的强制性了解、督
促和疏导的行为,是采取处置措施和行为的基础
和前提。市建设局复核甲公司的申请材料,在一
定意义上是行政监督检查行为,而市建设局基于
复核情况作出的撤销甲公司许可证的行为,则是
处置措施,行政检查是处置措施的前提和基础。
所以,D项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五、行政许可诉讼的受案范围
下列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哪些属于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2011/2/80-多)
A.某造纸厂向市水利局申请发放取水许可
证,市水利局作出不予许可决定,该厂不服申请
复议后起诉
B.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
李某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李某认为通知内
容违法而起诉
C.化肥厂附近居民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排
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记录,遭到拒绝复议后起诉
D.某国土资源局以建城市绿化带为由撤回向
一公司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公司不服而
起诉
【考点】行政许可诉讼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一
 般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
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
以及相应的不作为,或者行政机关就行政许可的
·57·
齐贤教育
(I EDUCaTiew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变更、延续、撤回、注销、撤销等事项作出的有 
关具体行政行为及其相应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 
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本案中,A项中对当事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予以拒绝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D项
中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以公共利益为由撤回行政许
可不服起诉,也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以,
AD项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仅就行政许可过程中的告知补正申请材料、听
证等通知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
理,但导致许可程序对上述主体事实上终止的除
外。食品药品监管局向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李
某告知补正申请材料的通知并不具有终止效果,
并没有对相对人的权利产生直接的实际影响,不
属于受案范围。所以,B项不当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认为行政机关未公开行政许可决定或者未提供
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记录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
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C项中,因
化肥厂附近居民对该厂排污有利害关系,故在申
请要求环保局提供对该厂排污许可证监督检查记
录遭到拒绝后起诉,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所
以,C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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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第六章
行政处罚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1.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公司的食品进行
抽样检查,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市场监督管理局责
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公司仍不改正,市场监督管
理局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将处罚决定和
企业信息进行了公开。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
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3-模拟题-多)
A.责令限期改正的性质为行政处罚
B.若法院判决改变了处罚的金额,市场监督
管理局应当撤回公开的信息
C.若该公司对处罚被公开不服,也可就公开
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D.公司应当在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考点】行政处罚的公开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条规定,行政处
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
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通常认为,责令当事人改
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不具有惩戒性,不属于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
故A选项错误。
微信:fakao2026
《行政处罚法》第48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
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公开的行政
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
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
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B选项中,法院判决改
变了处罚的金额,即作出变更判决,行政机关应
当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故B选项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51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 
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 
此,对公开行为不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故C选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
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本案
的起诉期限应当为6个月,而非3个月。故D选
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2.某县林业和草原局发现一公司在未取得林
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用挖掘机开挖公路,责令其恢
复原状并处罚款二十万元。该公司缴纳罚款后,县
林业和草原局予以结案。该县检察院发现这一情况
后,向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采取有
效措施恢复森林植被。后检察院以县林业和草原局
未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2-模拟题-任)
A.责令恢复原状是行政处罚
B.县林业和草原局可以代为恢复原状
C.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是行政公益诉讼的前
置程序
D.行政公益诉讼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
【考点】行政处罚的性质、行政公益诉讼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条规定,行政处
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
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理论上,一般认为责令恢
复原状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不具有惩戒性,不
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命令。所以,A项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50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
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
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
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
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
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B项中,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所以,B
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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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贤教育
1Dce I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 
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
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 
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
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
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
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项中,检
察院在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应当先提
出检察建议。所以,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
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D项中,行政公益
诉讼未对起诉期限作特殊规定,因此适用行政诉
讼起诉期限的一般规定,即6个月。所以,D项
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D。
3.交警大队民警发现王某涉嫌驾驶违法拼装
车辆,当场对车辆进行了扣押。后根据专门机构
出具的该车系违法拼装车辆的鉴定意见,对王某
的车辆进行了收缴,又作出报废车辆的决定。王
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1-模拟题-多)
A.收缴属于行政处罚
B.报废属于行政处罚
C.扣押该车后,行政执法人员应在24小时内
补办批准手续
D.原告证明鉴定意见确有错误的,法院应不
予采纳蓥定意见
【考点】行政处罚的性质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条规定,行政处
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
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
定,行政处罚的种类:①警告、通报批评;②罚
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③暂扣许可
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④限制开 
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
制从业;⑤行政拘留;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行政处罚。本案中,确定王某的违法行为后,
对车辆进行收缴属于行政处罚;而收缴之后的报
废则属于事实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因为车辆
已经被收缴,报废不会对当事人产生权利义务关
系的影响。A项正确,B项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19条规定,情况紧急,需
 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
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
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
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C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62条规定,对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
鉴定意见,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①鉴定人不具
备鉴定资格;②鉴定程序严重违法;③鉴定意见
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4.县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认定某公司养殖场
存在影响环境问题,作出《责令停产整治决定
书》,责令其停止经营性养殖活动,对养殖中存在
的突出环境问题彻底整改。该公司不服,提起行
政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说法正确?
(2021-模拟题-单)
A.责令停产整治是责令相对人对违法活动进
行改正
B.《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不属于行政处罚
C.作出该决定前,县生态环境局应告知其有
申请听证的权利
D.起诉期限为15日
【考点】行政处罚的性质
【解析】《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从名称上看
不易判断其具体性质,需要看具体内容。该决定
的内容是“责令其停止经营性养殖活动,对养殖
中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彻底整改”,属于行政处罚
中的责令停产停业,而不是责令改正。因为,该
公司的成立是合法的,责令其停止经营性养殖活
动属于制裁,负担以义务。因此,责令停产整治
属于行政处罚,A项错误、B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63条规定,行政机关拟作
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
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
织听证:①较大数额罚款;②没收较大数额违法
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③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④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
制从业;⑤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⑥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
织听证的费用。C项责令停产停业属于听证的法
·60
第六章 行政处罚
定情形,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 
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
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 
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5.田某因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重量的
30??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过,分别被处以罚
款1800元、记6分和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某市交警队发现田某的驾照已经被扣满了12分,
于是扣留田某机动车驾驶证,并直接注销了田某
的机动车驾驶证。田某对注销行为不服提起行政
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2020-模拟题-多)
A.注销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B.注销行为违法
C.扣留驾照是行政处罚
D.对罚款200元,田某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考点】行政行为的性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解析】行政许可的注销是指在出现特定事实
时,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
向社会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的事实。《行政许可
法》第70条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
关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特定情形。因此,注销是
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并不是行政强制措施。A
项错误,当选。
《行政许可法》第7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
手续;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②赋予
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 
行为能力的;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 
件依法被吊销的;⑤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 
项无法实施的;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 
政许可的其他情形。本案中,未出现《行政许可 
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注销情形,驾照分数 
扣满12分后会要求机动车驾驶人重新学习道路交 
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合格的,返还其驾驶证,
并不会直接注销。因此,B项正确,不当选。
《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 
种类:①限制公民人身自由;②查封场所、设施 
或者财物;③扣押财物;④冻结存款、汇款;⑤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C项中,扣留驾照等待其重
新学习的行为,属于暂时性的控制,并未进行最
 终的处罚。因此,C项错误,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
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
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本案中,
田某认为罚款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提起
行政诉讼。D项正确,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6.下列哪些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2016/
2/81-多)
A.质监局对甲企业涉嫌冒用他人商品识别代
码的产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B.食品药品监管局责令乙企业召回已上市销
售的不符合药品安全标准的药品
C.环保局对排污超标的丙企业作出责令停产
6个月的决定
D.工商局责令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丁企业支付
消费者3倍赔偿金
【考点】行政处罚的种类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56条规定,行政机
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
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
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
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
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A项中,
质监局对甲企业涉嫌冒用他人商品识别代码的产
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属于行政机关收集证据的
手段,而非行政处罚,A项当选。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
 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
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而责令召
回是指行政机关在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生产
企业应当主动召回产品而不采取召回措施的情况
 下,作出要求企业召回产品的行为,不带有制裁
性。责令召回不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B项
当选。
《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
类:①警告、通报批评;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③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
·61·
齐贤教育
iSAe cAtn 1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吊销许可证件;④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 
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⑤行政拘留;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C项中,
环保局对排污超标的丙企业作出责令停产6个月 
的决定,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C项不当选。
而D项中,工商局责令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丁企业 
支付消费者3倍赔偿金,则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
D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D。
7.某县公安局开展整治非法改装机动车的专
项行动,向社会发布通知:禁止改装机动车,发
现非法改装机动车的,除依法暂扣行驶证、驾驶 
证6个月外,机动车所有人须到指定场所学习交
通法规5日并出具自行恢复原貌的书面保证,不 
自行恢复的予以强制恢复。某县公安局依此通知
查处10辆机动车,要求其所有人到指定场所学习
交通法规5日并出具自行恢复原貌的书面保证。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2/45-单)
A.通知为具体行政行为
B.要求10名机动车所有人学习交通法规5日
的行为为行政指导
C.通知所指的暂扣行驶证、驾驶证6个月为
行政处罚
D.通知所指的强制恢复为行政强制措施
【考点】行政处罚的种类
【解析】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
权,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制定规制规则的行为,
包括行政立法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A
项中,公安局发布的“通知”为抽象行政行为,
不是具体行政行为,A项错误。
B项中,要求10名机动车所有人学习交通法
规5日的行为是具有强制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具
有强制性,不是指导行为。所以,B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 
类:①警告、通报批评;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③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④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 
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⑤行政拘留;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C项中,
通知所指的暂扣行驶证、驾驶证6个月为行政处 
罚,正确。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
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
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人身
 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
执行,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义务主体的
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
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其履行义
务的行为。D项中,强制恢复行为为行政强制执
行,因为强制恢复以相对人不履行作为义务为适
用前提。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8.下列哪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2010/2/44
一单)
A.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张某的驾驶执照
6个月
B.工商局对一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营业执照予以注销
C.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
D.食品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生产者召回其
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考点】行政处罚的种类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行政处
罚的种类:①警告、通报批评;②罚款、没收违
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③暂扣许可证件、降低
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④限制开展生产经营
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⑤
行政拘留;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
罚。A项中,公安交管局对违章驾车的张某暂扣
驾驶执照6个月,属于暂扣许可证的类别,属于
行政处罚。所以,A项当选。
行政许可的注销是指在出现特定事实时,行
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向社会
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的事实。注销更多是对特
定事实的公示,不涉及行政许可的效力,因而主
要是一个程序问题。《行政许可法》第70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
政许可的注销手续;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
续的;②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
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终止的;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
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⑤因不可抗力导
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⑥法律、法规规定
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B项中,工商
局对一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
·62·
第六章 行政处罚
以注销,属于行政许可的注销,不属于行政处罚。
所以,B项不当选。
C项中,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
离,属于行政强制法中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
行政处罚。所以,C项不当选。
D项中,食品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生产者
召回其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是行政机关为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而设定的义务,
不带有制裁性,不属于行政处罚。所以,D项不
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二、行政处罚的设定
1.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
布了2024年第5号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
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4-模拟题-多)
A.可以另行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B.可以在诉讼中被附带性审查
C.可以另行规定处罚时效
D.可以另行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数额的
计算
【考点】规章的设定权限
【解析】《立法法》第96条规定,部门规章由
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该办法是由国家金
融监督管理总局以第5号令公布的,属于部门规
章。本题主要考察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情形。
《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
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①主动
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②受他人胁
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③主动供述行政机
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④配合行政机关查处
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⑤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本案中,
部门规章可以对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作出特
殊规定。A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
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
规章。该《办法》属于规章,不能提出附带性审
查。B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36条第1款规定,违法行
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
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
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
案中,规章不能对处罚的时效作出特殊规定,C
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
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
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2.2023年,水利部以第55号令公布了《水
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关于该《办法》对行政处罚
事项作出规定的权限,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2023-模拟题一单)
A.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
B.可以对适用普通程序的处罚决定期限作出
另行规定
C.可以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作出另行规定
D.可以对行政处罚机关的级别管辖作出另行
规定
【考点】部门规章的立法权限
【解析】A选项考补充设定的权限。《行政处
罚法》第11条第3款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
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
充设定行政处罚。该法第12条第3款规定,法
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地方性法规为实施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补充设
定行政处罚。因此,有权对行政处罚进行补充设
定的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而本题中,水利
部以第55号令公布的《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属于部门规章,无权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故A选
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60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
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
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故B选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
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
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能够对简易程序适
·63·
齐贤教育
1ucm1W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用范围作出特殊规定的,只有法律才可以,故C
选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23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故D选项错误。
本题具备一定难度,尽管是单选题,但考察
了部门规章在行政处罚法中各种情形的“另有规
定”,因都是法条,掌握起来有一定难度。因此,
此处对《行政处罚法》中部门规章“另有规定”
的情形进行归纳总结:(1)第22条规定,“行政
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第2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有违法所得,
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
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3)第60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自行
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
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即对于处罚的地域管辖、违法所得的计算、普通
程序的决定期限,部门规章可以作出特殊规定。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3.有关部门规章的权限,下列正确的是:
(2021-模拟题一多)
A.可以制定行政处罚违法所得计算的特别
规定
B.可以根据上位法对行政许可进行具体规定
C.可以对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进行特别规定
D.可以对行政处罚进行补充设定
【考点】部门规章的设定与规定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8条规定,行政机
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
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
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
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A
项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16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
在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
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
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
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
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
具体规定。B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
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C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11条规定,行政法规可以
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
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
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
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未
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为实施法律,可以补
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
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
机关作出书面说明。行政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
明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情况。D项中,部门规章无
权对行政处罚作出补充设定,因此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4.下列哪个主体有权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
制措施和处罚?(2019-模拟题-单)
A.国务院
B.公安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考点】人身自由的设定权限
【解析】《立法法》第11条规定,下列事项只
能制定法律:①国家主权的事项;②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
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③民族区域自治
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④
犯罪和刑罚;⑤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
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⑥税种的设立、税率
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⑦对非
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⑧民事基本制度;⑨基
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
制度;⑩诉讼制度和仲裁基本制度;?必须由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
事项。因此对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
罚,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
过法律来规定,C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5.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章的设定
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8-模拟题-单)
+64·
第六章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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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可以设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 
政处罚
B.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C.可以设定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D.可以设定加处滞纳金的行政强制执行
【考点】地方政府规章的设定权限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14条第2款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
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
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规章有处罚的设定
权,但仅限于警告、通报批评或一定数额的罚款,
不包括没收违法所得。A项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15条第1款规定,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
政许可。B项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10条第4款规定,法律、
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
施。C项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13条第1款规定,行政强
制执行由法律设定。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6.关于部门规章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
确的?(2013/2/48-单)
A.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反管理秩
序的行为,可以设定暂扣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B.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规章制
定部门职权的,可以设定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
措施
C.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
内,对实施该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D.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考点】部门规章的设定权限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13条规定,国务院
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
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
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 
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 
由国务院规定。A项中,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
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是无 
权设定暂扣许可证的行政处罚。所以,A项错误。
同理,D项中,部门规章对于限制人身自由以外 
的行政处罚,除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 
款外,也无权设定。所以,D项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10条第4款规定,法律、
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
施。B项中,部门规章不可以设定扣押财物的行
政强制措施。所以,B项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16条第3款规定,规章可
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
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C项中,规章可以在
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许
可作出具体规定,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三、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和适用
1.黄某未经批准非法采砂,该县国土资源局
对其罚款5万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黄某
的行为造成当地的资源严重破坏,已经构成犯罪,
遂将本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关于本案,说法正
确的是:(2019-模拟题一任)
A.如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无需对罚金进行
折抵
B.该做法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C.对于该处罚,县国土资源局可以当场作出
D.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县国
土资源局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考点】行政处罚与刑法的衔接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35条规定,违法行
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
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
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
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
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
的,不再给予罚款。A项中,该县国土资源局已
对其罚款5万元,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予
以折抵。所以,A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
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2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
罚。本案中,一次是行政处罚,一次是刑事处罚,
并没有违反一事不再罚。所以,B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
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对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
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C项错误。
+65·
齐贤教育
qina SUcA10W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行政处罚法》第72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
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①到期不缴纳罚款的,
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
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②根据法律规定,
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
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③根据法律规定,
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④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2.关于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
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的安排,下列哪个说法是
正确的?(2016/2/80-单)
A.涉及行政处罚的,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
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
B.涉及行政许可的,由经国务院批准的省、
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
C.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
行使,不得交由其他行政机关行使
D.由公安机关行使的行政许可,不得交由其
他行政机关行使
【考点】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的集中行使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18条规定,国务院 
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 
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限制 
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 
定的其他机关行使。A项中,涉及行政处罚的,
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 
市政府决定,新法修改后取消了省级政府要经国
务院授权的要求,因此错误。C项中,限制人身 
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不得交由
其他行政机关行使,新法修改后第18条第3款规
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
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因此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25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
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
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B项中,涉及行政许可的,
由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
正确。D项中,由公安机关行使的行政许可,不 
得交由其他行政机关行使,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四、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
1.某俱乐部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营
业,市消防救援支队在进行听证后,依据《消防
法》和《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俱乐部作
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十万元的决定。该俱
乐部不服处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2024-模拟题-单)
A.《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向社会
公布
B.俱乐部质疑现场笔录合法性,申请执法人
员出庭的,法院应当准许
C.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能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
D.如法院认为该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应当作
出变更判决
【考点】行政处罚的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34条规定,行政机
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
政处罚裁量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应当向社会公
布。A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原告或者第三人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出庭说明
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①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
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②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
数量有异议的;③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
异议的;④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
 的;⑤需要出庭说明的其他情形。本案中,原告
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出庭说明的,法院可以准
许,而不是应当准许。B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61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
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
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
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
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本案中,若该俱乐部同
意并签订确认书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以电子
邮件形式送达。因此,C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行政处
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
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同时,该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
·66·
第六章 行政处罚
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不足的;
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违反法定程序的;
④超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的;⑥明显不当的。
因此,如果处罚明显不当,法院既可以作出撤销
判决,也可以作出变更判决。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2.甲公司在超市里销售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的蛋糕,被区市场监管局检查时发现,没收其违
法所得50元,罚款4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3-模拟题-多)
A.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处罚
B.如果甲不缴纳罚款,可以加处罚款,但加
处罚款的金额不得超过4050元
C.没收违法所得的性质属于行政处罚
D.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民
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达
【考点】行政处罚的性质与程序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违法事
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
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案罚款金额为
4000元,超出了3000元,不能当场作出处罚。故
A选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7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
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①到期不缴纳罚
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
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②根据法律
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
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③根据法律
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④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B选项中,需要注意罚款的金额是
4000元,则加处罚款的金额不得超过4000元,无
需加上没收的金额。故B选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
类:①警告、通报批评;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③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④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
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⑤行政拘留;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此,
没收违法所得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将当事人因从事
违法行为而获得金钱收入强制无偿收归国有的一
种行政处罚。故C选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61条第1款规定,行政处
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
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
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故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D。
3.甲向区市场监管局投诉乙公司商标侵权,
区市场监管局查封了乙公司的仓库,后经调查责
令其停产停业。乙公司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
府维持了原机关所作出的行为。乙公司不服,向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1-
模拟题-多)
A.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政府为共同被告
B.本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C.对于查封行为,乙公司可以申请听证
D.若乙公司就责令其停产停业提出听证,则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处罚决定
【考点】听证程序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经复议
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
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本案区政府维持原行为,因此区政府和区市场监
管局为共同被告。A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8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
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①
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②案件涉及款
额二千元以下的;③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
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
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
程序。本案不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题中亦
未说明经过双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B项错误。
查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没有听证制度。C
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65条规定,听证结束后,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
条的规定,作出决定。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67·
齐贤教育
9in路VKT08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4.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交通限行 
的公告》,2021年7月20号到7月25日对部分道
路交通限行。某交警大队通过监控发现李某违反
限行规定,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李某不
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1-
模拟题-任)
A.监控的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
B. 对李某的处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C.若对李某的监控录像未经审核,则不得作
为处罚的证据
D.市交通管理局和交警大队应当作为共同被告
【考点】电子监控的设置与审核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41条规定,行政机
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利用电子技术监控设
备收集、固定违法事实的,应当经过法制和技术
审核,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设置合
理、标志明显,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电子
技术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事实应当真实、清晰、完
整、准确。行政机关应当审核记录内容是否符合
要求;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
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A项正确、C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
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7条第1
款,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
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
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故交警大队可适用简易程序对
李某作出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B项正确。
交警大队依法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和执法
主体资格,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该行为
的作出主体,因此被告应为交警大队。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5.某水果店促销标语是“最新鲜、最好吃”,
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10万元罚款,该店不服提起
行政诉讼,法院认为处罚过重,作出了罚款3万元
的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0-模拟题-多)
A.对于该处罚决定,市场监督管理局不能当
场作出
B.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辨,行政机关必
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C.法院只能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能审
查合理性
D.法院作出的判决为撤销判决
【考点】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诉讼的判决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违法事
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
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案中,市场监督
管理局对该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不符合适用
简易程序的条件,A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
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
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
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
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
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B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
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这表明
了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但并不意味着法
院只能进行合法性审查,通过撤销判决、变更判
决的适用条件可知,法院也对“明显不当”的行
为进行审查。因此,C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77条规定,行政处罚明显
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
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
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
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
反的除外。本案中,法院直接对案件的判决结果
进行了变更,属于变更判决,而不是撤销判决。D
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6.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处以罚款6000
元,甲公司不服,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认
为处罚过轻,作出8000元的罚款决定。甲公司不
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是:(2020-模拟
题-多)
A.甲公司到期不履行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
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B.本案由中院进行管辖
C.该复议决定违法
D.该罚款可以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个人
作出
【考点】行政处罚的执行、诉讼管辖
68·
第六章 行政处罚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72条规定,当事人 
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①到期不缴纳罚 
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
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②根据法律
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
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③根据法律
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④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A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
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
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
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
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法》
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
案件:①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②海关处理
的案件;③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④其他
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本案中,
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为,被告是复议机关区政府,
所以由中院进行管辖。B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63条第2款规定,行政复
议机关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变更决定,
但是第三人提出相反请求的除外。本案中,复议
机关加重了处罚,是违法的。因此,C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
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
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
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
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委托行政机关对
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
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
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该
法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实施行政处罚。”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7.某企业超标排污,因污染环境被县环保局
要求限期整改治理,整改后县环保局表示整改不
合格,污染物仍然超标,做出整改不达标的通知
决定书,同时责令其停产停业。下列说法错误的
 是:(2019-模拟题-任)
A.县环保局要求限期整改属于行政处罚
B.县环保局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C. 县环保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决定前当事人
没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D. 该企业对责令停产停业不服提起行政诉
讼,如果停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则应停止
执行
【考点】行政处罚的程序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行政处
罚的种类:①警告、通报批评;②罚款、没收违
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③暂扣许可证件、降低
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④限制开展生产经营
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⑤
行政拘留;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
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
处罚的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人发出的一种命令,并
不属于行政处罚。所以,A项错误,当选。责令
停产停业属于行政处罚,所以,B项错误,当选。
《行政处罚法》第63条规定,行政机关拟作
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
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
织听证:①较大数额罚款;②没收较大数额违法
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③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④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
制从业;⑤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⑥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该规定,若作出责令
停产停业决定,县环保局应当告知当事人企业有
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
听证。所以,C项错误,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56条规定,诉讼期间,不
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
定停止执行:①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②原
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
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
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③
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④法律、法规规
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
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故并非不
损害公共利益就应当停止执行,D项错误,当选。
·69
齐贤教育
如AH Isune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D。
8.县林业局认定陈某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而砍伐2棵杨树,告知其拟罚款300元,并责令
其补种10棵杨树。陈某辩称杨树归自己所有,不
应处罚。林业局认为陈某对抗执法,遂作出罚款
500元,并责令补种10棵杨树的决定。下列说法
正确的是:(2018-模拟题-单)
A.如陈某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补种10
棵杨树,林业局可对其按日加处罚款
B.如陈某所种杨树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可
由林业局代为补种
C.林业局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符合法律
规定
D.责令补种10棵杨树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考点】行政行为的种类、行政处罚的适用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45条第1款规定,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
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
.或者滞纳金。本案中,补种杨树的行为不属于金
钱给付义务,因此不能对其加处罚款。A项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50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
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 
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
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
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
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B项
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
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
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
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
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
人陈述、申辩而给予更重的处罚。C项错误。
《森林法》第76条规定,盗伐林木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在原地或
者异地补种盗伐株数1倍以上5倍以下的树木,
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滥
伐林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
令限期在原地或者异地补种滥伐株数1倍以上3
倍以下的树木,可以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以上5
倍以下的罚款。本案中,陈某砍伐2棵,林业局
责令补种10棵,即为行政处罚。即便同学们判断
不出该行为是行政处罚,至少也应能判断该行为
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
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
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
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
的行为。林业局责令陈某补种杨树的行为不属于
行政强制措施。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9.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决定作出前,
当事人有权就下列哪些情形要求举行听证?
(2017/2/82-多)
A.区工商分局决定对个体户王某销售的价值
10万元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服装予以扣押
B.县公安局以非法种植罂粟为由对陈某处以
3000元罚款
C.区环保局责令排放污染物严重的某公司停
业整顿
D.胡某因酒后驾车,被公安交管部门吊销驾
驶证
【考点】行政处罚的听证
【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
强制措施不适用听证,因为行政强制措施是对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
行为。A项中,区工商分局决定对个体户王某销
售的价值10万元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服装予以扣押
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适用听证,不当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公
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件、处四千元以上罚款的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或者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措施前,
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
及时依法举行听证。B项中,县公安局以非法种
植罂粟为由对陈某处以3000元罚款,不属于听证
情形,不当选。D项中,胡某因酒后驾车,被公
安交管部门吊销驾驶证,属于听证情形,当选。
《行政处罚法》第63条规定,行政机关拟作
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
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
织听证:①较大数额罚款;②没收较大数额违法
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③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④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
制从业;⑤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⑥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
·70·
第六章 行政处罚
织听证的费用。C项中,区环保局责令排放污染
物严重的某公司停业整顿,属于行政处罚听证事
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D。
10.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
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2015/2/77-多)
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200
万元的商品
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
可证
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
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
D.公安局处以张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考点】行政处罚的听证
【解析】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
强制措施不适用听证,因为行政强制措施是对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
行为。A项中,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
价值200万元的商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适用
听证,不当选。
《行政处罚法》第63条规定,行政机关拟作
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
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 
织听证:①较大数额罚款;②没收较大数额违法 
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③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④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
制从业;⑤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⑥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
织听证的费用。B项中,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
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听证事项,
当选。
《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1款规定,行政许 
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
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
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
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
C项中,规划局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
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属
于听证事项,当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7条第2款规定,对
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可能执行行政拘
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当告知未成年人和其
监护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
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听证不公开举行。D项中,未
说明张某是未成年人,因此不适用听证,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11.2012年9月,某计划生育委员会以李某、
周某二人于2010年7月违法超生第二胎,作出要
求其缴纳社会抚养费12万元,逾期不缴纳每月加
收2??纳金的决定。二人不服,向法院起诉。下
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2/81-多)
A.加处的滞纳金数额不得超出12万元
B.本案为共同诉讼
C.二人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10年7月,到
2012年9月已超过《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追究责
任的期限,故决定违法
D.法院不能作出允许少缴或免缴社会抚养费
的变更判决
【考点】行政处罚的适用、诉讼判决类型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45条第2款规定,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
务的数额。所以,A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
 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
 案件,或者因同类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
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
共同诉讼。本案的当事人为李某、周某二人,本
案属于共同诉讼。所以,B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36条规定,违法行为在2
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
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
期限延长至5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
 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
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
算。本题中,征收社会抚养费是行政征收,不是
行政处罚,不适用上述规定。所以,C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77条规定,行政处罚明显
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
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人民法
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
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
反的除外。本题中,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其他行
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
民法院可以作出变更判决。所以,D项错误。
·71·
齐贤教育
in Enueri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12.质监局发现王某生产的饼干涉嫌违法使
用添加剂,遂将饼干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1个
月。有关质监局的先行登记保存行为,下列哪一
说法是正确的?(2011/2/44-单)
A.系对王某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质影响的
行为
B.可以由2名执法人员在现场直接作出
C.采取该行为的前提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
难以取得
D.登记保存的期限合法
【考点】行政处罚的先行登记保存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56条规定,行政机
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
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
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
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
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A项中,登记保存行为虽只是行政机关收集
证据的方式,不是最终决定,但是属于对当事人
的实体权益的限制,对王某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
质影响,错误。B项中,“可以由2名执法人员在
现场直接作出”,错误,必须经过负责人批准才可
以登记保存。C项中,采取该行为的前提是证据
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正确。D项中,登记
保存的期限定为1个月,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13.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
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发事
故。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罚款
3万元。甲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罚款不服,
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2/
85-多)
A.如甲公司对某省建设厅的决定也不服,向
同一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B. 市安全监督管理局不能适用简易程序作出
罚款3万元的决定
C.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
前,应为甲公司组织听证
D.因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罚款决定违反一事
不再罚要求,法院应判决撤销
【考点】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听证程序
【解析】《行诉解释》第73条规定,根据
《行政诉讼法》第2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①两个以上行
政机关分别对同一事实作出行政行为,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②
行政机关就同一事实对若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分别作出行政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不服分别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③在诉讼过
程中,被告对原告作出新的行政行为,原告不服
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④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
并审理的其他情形。A项中,对甲公司的违法行
为,某省建设厅和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分别依自己
的职权对甲公司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月
的决定和罚款3万元,而甲公司向同一法院起诉,
受诉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合并审理。所以,A
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
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对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
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B项中,市安全监督管理
局对甲公司的罚款数额为3万元,不符合适用简
易程序的条件,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63条规定,行政机关拟作
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
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
织听证:①较大数额罚款;②没收较大数额违法
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③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④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
制从业;⑤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⑥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
织听证的费用。因此,暂扣许可证不属于行政机
关应当为当事人听证的范围。所以,C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
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2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
罚。D项中,针对甲公司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某
省建设厅和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分别依自己的职权
给予了处罚,一个是对甲公司作出暂扣安全生产
许可证3个月的决定,另一个是罚款3万元的决
定,不违反一事不再罚。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72·
第六章 行政处罚
五、治安管理处罚
1.某县公安局派出所以李某多次制造噪音干
扰他人正常生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
对李某当场罚款200元。关于此案,下列哪个选
项是正确的?(2025-模拟题-单)
A.对李某的处罚,应当在12小时内报所属
公安机关备案
B.派出所应当将案件移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处理
C.应当在7日内将处罚决定书送达李某
D.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当告知李某不服应先
申请行政复议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的简易程序、复议前置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0条第4款
规定,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
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因此,适用简易程序当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的,
报备案的时间是24小时,A项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8条规定,违反关于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定,产生社
会生活噪声,经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
会、物业服务人、有关部门依法劝阻、调解和处 
理未能制止,继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
习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
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一千元以下罚款。因此对于噪声的处罚,公安机
关有管辖权,无需移交其他机关,B项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0条第1款规定,当
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
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人民警察证,并填写处罚
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
被侵害人的,并应当将决定书送达被侵害人。因
此,当场罚款,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李某,C
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2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
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①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 
定不服: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 
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③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未履行 
法定职责情形;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 
不予公开;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
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对前款规定
的情形,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
政复议。因此,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属于复议前置事项,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李
某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2.张某和韩某发生肢体冲突,造成双方轻微
伤。县公安局作出处罚决定,对张某拘留10日,
罚款500元;对韩某拘留5日,罚款200元。张某
不服处罚决定,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
暂缓执行拘留处罚决定。县政府作出维持决定,
张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此案,下列说法
正确的是?(2023-模拟题-单)
A.如果对张某暂缓执行拘留,也应暂缓对韩
某的拘留
B.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县公安局应当告知张
某有权申请听证
C.本案的被告是县政府
D.应由基层法院进行管辖
【考点】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复议维持的被告
与管辖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6条第1款
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
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遇有参加升学考试、
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可以
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
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二
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
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暂缓执行。因此,暂缓执行拘留需要当事人提出
救济及暂缓申请等条件,本案中,即便对张某暂
缓执行拘留,也不意味着对韩某暂缓,需要韩某
满足上述条件才可以。故A选项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7条第1、2款规定,
 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件、处四千元以上罚款
 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或者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措施
 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
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
 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对依照本法第二十三
条第二款规定可能执行行政拘留的未成年人,公
78
齐贤教育
Sn EEATa I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安机关应当告知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有权要求举 
行听证;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要求听证的,公安 
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对未成年人案件的 
听证不公开举行。本案中,未说明张某是未成年 
人,对其拘留不属于法定听证情形,罚款500元 
也不属于上述范畴。故B选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 
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 
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本案是复议维持案件,由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作共
同被告,本案被告应为县公安局和县政府。故C
选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134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 
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中,县公安局与县
政府作共同被告,级别管辖就低,按照县公安局
确定级别管辖,即由基层法院进行管辖。故D选
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3.于某破坏共享单车,派出所对其传唤后进
行了询问,查证属实后作出罚款500元的决定。
于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3-模拟题-多)
A.询问笔录需要民警签字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B.区政府是本案的复议机关
C.民警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D.当事人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
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复议与诉讼的
关系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第1款规
定,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
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
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
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询问
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因此,询问笔
录上只需要民警签字,不需要加盖派出所的公章。
故A选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4款规定,对县级
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
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
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由本
 级人民政府管辖;其中,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人
民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作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也可以由其所在地的人民
政府管辖。因此,派出所作被申请人时,复议机
 关是区政府。故B选项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9条规定,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五百
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本案中,罚款金额为500元,可以当场作出。故C
选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
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①对当场作出的行政
处罚决定不服;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
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
不服;③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
政机关不予公开;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
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本案
不属于上述复议前置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自由选
择复议和诉讼。故D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4.某县公安局以张某殴打他人为由决定对张
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张某不服向县
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作了维持决定。张某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哪一选项正确?
(2022-模拟题一单)
A.张某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90日
B.县公安局办理治安案件期限最长为90日
C.本案被告为县政府
D.张某可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的期限、行政复议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
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
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A项中,张某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为60日。所以,A项
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8条规定,公安机关
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立案之日起不得超过三
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
+74·
第六章 行政处罚
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期限延长以二次为限。公 
安派出所办理的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所属公 
安机关批准。B项中,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 
期限为30日,经过两次批准最长为90日。所以,
B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2款规定,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
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 
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 
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C
项中,本案是复议维持,所以应以县公安局和县 
政府为共同被告。所以,C项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6条规定,被处罚人
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
政诉讼的,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
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 
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 
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条 
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 
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D
项中,张某虽然已经提起行政诉讼,但不满足 
“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
死亡等情形的”,因此不能向县公安局提出暂缓执
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5.陈某因琐事与李某发生争吵,进而殴打李
某,甲市乙县公安局所辖派出所对陈某处以12日
拘留,陈某不服提出行政复议。乙县政府作出维
持决定,陈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关于
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模拟题-单)
A.陈某申请行政复议,应向乙县政府提出
B.陈某享有听证的权利
C.本案情节较轻,派出所的行为违反了合理
行政原则
D.李某认为对陈某的处罚过轻,有权申请国
家赔偿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解析】《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
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 
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 
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治安 
 管理处罚法》第109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1000
 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本案中,
派出所作出的拘留决定,超越了授权的种类,应
以所属的乙县公安局为被申请人。乙县公安局为
 被申请人,则复议机关为乙县政府。所以,A项
 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7条第2款规定,对
 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可能执行行政拘
 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当告知未成年人和其
监护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
 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听证不公开举行。本案中,未
说明陈某是未成年人,对其拘留不属于法定听证
情形。所以,B项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9条规定,治安管理
 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
 告、1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本案中,派出所作出了12日拘留的决定超出了法
 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属于违反合法行政原则。所
 以,C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
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
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
义务。本案中,李某人身权的伤害是由陈某造成
的,并非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6.某公安派出所以李某放任所饲养的烈性犬
恐吓张某为由对李某处以500元罚款。关于该处罚
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2/79-多)
A.公安派出所可以自己名义作出决定
B.可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C.应当将决定书送达被侵害人
D.如李某不服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应以该
派出所所属的公安局为被告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9条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其中警告、1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
 决定。A项中,对于500元罚款,公安派出所可以
 以自己名义作出,正确。D项中,如李某不服处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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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决定向法院起诉,应以该派出所而非公安局为
被告,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9条规定,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500
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B项中,对于500元罚款,公安派出所可以当场作
出处罚决定。B项正确。
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
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
印章。D项中,治安管理处罚必须制作决定书,
没有例外,因此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6条第2款规定,有
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送达被侵害
人。C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8.公安局以田某等人哄抢一货车上的财物为
由,对田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处罚,田某不服申
请复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2/48-单)
A.田某的行为构成扰乱公共秩序
B.公安局对田某哄抢的财物应予以登记
C.公安局对田某传唤后询问查证不得超过12
D.田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个月
7.李某多次发送淫秽短信、干扰他人正常生 小时
活,公安机关经调查拟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
的处罚。关于此处罚决定,下列哪一做法是适当
的?(2016/2/45-单)
A.由公安派出所作出
B.依当场处罚程序作出
C.应及时通知李某的家属
D.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方式作出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9条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其中警告、1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
决定。A项中,行政拘留10日不能由公安派出所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5条第1款规定,公
作出,应由公安局作出,因此A项错误。
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9条规定,违反治安
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
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500
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予以登记,
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但是对其中与案件有关的必须鉴定的物品,可以
B项中,行政拘留10日不能依当场处罚程序作出,
扣押,鉴定后应当立即解除。对与案件无关的物
因此B项错误。
品,不得扣押。B项中,田某哄抢的财物属于被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6条第1款规定,公侵害人合法占有的财产,公安机关不得扣押,但
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宜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应当予以登记。所以,B项正确。
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第1款规定,对
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
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C
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涉
项正确。
案人数众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身份不明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5条规定,公安机关 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情况复杂,依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盗
窃、诈骗、哄抢、抢夺或者敲诈勒索的,处五日
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
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
千元以下罚款。这一条款在该法第三章第三节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中。A
项中,田某等人哄抢一货车上的财物的行为,属
于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不是扰乱公
共秩序的行为。所以,A项错误。
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 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
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①被处罚 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执法办案场所询问违
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C
住址;②违法事实和证据;③处罚的种类和依据;项中,公安局对田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询问查
④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⑤对处罚决定不服,证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因此12小时说法错误。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⑥ 《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公民、
·76·
第六章 行政处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
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
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D项中,田某对公安
机关的行政拘留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
为60日而非6个月。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9.某公安局以刘某引诱他人吸食毒品为由对
其处以15日拘留,并处3000元罚款的处罚。刘某
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
确的?(2014/2/79-多)
A.公安局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传唤刘某询问查
证,询问查证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
B.对刘某的处罚不应当适用听证程序
C.如刘某为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
D.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3个月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第1款规
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
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
时;涉案人数众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身份不
明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情况复 
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
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执法办案场所
询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
像。A项中,公安局对刘某处以拘留,询问查证
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7条第1、2款规定,
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件、处四千元以上罚款
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或者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措施
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
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 
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对依照本法第二十三 
条第二款规定可能执行行政拘留的未成年人,公 
安机关应当告知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有权要求举 
行听证;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要求听证的,公安 
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对未成年人案件的 
听证不公开举行。B项中,未说明刘某是未成年 
人,对其拘留不属于法定听证情形,罚款3000元 
也不属于上述范畴。刘某无权要求适用听证程序,
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对 
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 
或者驱逐出境。C项中,如刘某为外国人,可以
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
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D项中,刘
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6个月,而非3个月,
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10.因关某以刻划方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
公安局决定对其作出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处
罚。关某申请复议,并向该局提出申请、交纳保
证金后,该局决定暂缓执行拘留决定。下列哪一
说法是正确的?(2013/2/46-单)
A.关某的行为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B.公安局应告知关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C.复议机关只能是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D.如复议机关撤销对关某的处罚,公安局应
当及时将收取的保证金退还关某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解析】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要是关于危险
物质、管制器具、公共设施、标志设施、管理设
施、航空设施、铁路设施、公路设施、大型群众
性活动和公共场所的安全事故危险的规定。A项
中,关某的行为属于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的行为,
不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属于妨碍社会管理。
所以,A项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7条第1、2款规定,
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件、处四千元以上罚款
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或者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措施
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
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
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对依照本法第二十三
条第二款规定可能执行行政拘留的未成年人,公
安机关应当告知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有权要求举
行听证;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要求听证的,公安
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对未成年人案件的
 听证不公开举行。B项中,未说明关某是未成年
人,对其拘留不属于法定听证情形;罚款500元
也不属于法定听证情形。所以,B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
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①
 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77·
齐贤教育
u iChn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②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③ 
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 
行为不服的;④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 
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 
行为不服的。C项中,复议机关只能是同级政府,
而非上一级公安机关。所以,C项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0条规定,行政拘留 
的处罚决定被撤销,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或 
者出所后继续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
当及时退还交纳人。D项中,复议机关撤销对关
某的处罚,公安局应当及时将收取的保证金退还
关某,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11.经传唤调查,某县公安局以散布谣言,
谎报险情为由,决定对孙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
并处 500元罚款。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2/47-单)
A.传唤孙某时,某县公安局应当将传唤的原
因和依据告知孙某
B.传唤后对孙某的询问查证时间不得超过48
小时
C.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应向
市公安局申请
D.如孙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直接起诉的,应暂
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6条规定,需
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
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
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
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
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
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
传唤的人,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
以强制传唤。A项中,某县公安局应当将传唤的
原因和依据告知孙某,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条第1款规定,对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
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涉
案人数众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身份不明的,
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情况复杂,依 
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 
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执法办案场所询问违 
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B
项中,县公安局对孙某拘留,传唤后对其询问查
证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而非48小时,B项
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
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①
 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②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③
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
行为不服的;④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
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
行为不服的。C项中,应向县政府申请复议,而
不是向市公安局。所以,C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定,诉讼期
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同时,《治安管理处
罚法》第126条第1款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
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
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
死亡等情形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
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
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
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孙某只对处罚决
定不服提起诉讼,并没有满足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的其他条件,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12.某区公安分局以沈某收购赃物为由,拟对
沈某处以1000元罚款。该分局向沈某送达了听证
告知书,告知其可以在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沈某
遂提出听证要求。次日,该分局在未进行听证的情
况下向沈某送达1000元罚款决定。沈某申请复议。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2/81-多)
A.该分局在作出决定前,应告知沈某处罚的
事实、理由和依据
B.沈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0日
C.该分局不进行听证并不违法
D.该罚款决定违法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2条第1款
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
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拟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
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
,78·
第六章 行政处罚
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A项中,该分局在作出 
决定前,应告知沈某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 
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 
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对
治安管理处罚的复议期限并未作出规定,所以应 
适用《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一般复议期限,即 
60日。B项中,沈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0日,
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7条第1款规定,公 
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件、处四千元以上罚款的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或者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措施前,
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 
及时依法举行听证。本题中,某区公安分局处以 
沈某罚款1000元,沈某依法不享有法定听证权。
但是区公安分局已承诺给沈某听证且沈某要求听 
证,基于此沈某享有听证权。即除了听证法定情 
形之外,行政机关可以主动给当事人提供听证机
会,并且根据诚实守信原则,需要受到自己承诺
的约束。区公安分局不进行听证构成违法,该分
局作出的处罚决定违法。所以,C项错误,D项
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D。
13.公安局认定朱某嫖娼,对其拘留15日并
处罚款5000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
的?(2010/2/83-多)
A.对朱某的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处罚的执行方
式和期限
B.如朱某要求听证,公安局应当及时依法举
行听证
C.朱某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局必须充分听
取朱某的意见
D.如朱某对拘留和罚款处罚不服起诉,该案
应由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5条规定,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
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①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
称和号码、住址;②违法事实和证据;③处罚的
种类和依据;④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⑤对处
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
径和期限;⑥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
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
 公安机关加盖印章。A项中,对朱某的处罚决定
书应载明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7条第1、2款规定,
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件、处四千元以上罚款
 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或者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措施
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
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
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对依照本法第二十三
条第二款规定可能执行行政拘留的未成年人,公
安机关应当告知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有权要求举
行听证;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要求听证的,公安
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对未成年人案件的
听证不公开举行。本案中,未说明朱某是未成年
人,对其拘留不属于法定听证情形;但罚款5000
元符合听证的要求,公安局应依法举行听证。所
 以,B项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2条第2款规定,违
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
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
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
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C项中,
朱某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局必须充分听取朱某
的意见,正确。
《行诉解释》第8条第2款规定,对行政机关
基于同一事实,既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
强制措施,又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
罚不服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的人民
法院管辖。D项中,公安机关对朱某进行拘留属
于治安管理处罚,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
措施,不能适用原告所在地加被告所在地的特殊
管辖,而应遵循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D项
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D。
14.某县公安局接到有人在薛某住所嫖娼的
电话举报,遂派员前往检查。警察到达举报现场,
敲门未开破门入室,只见薛某一人。薛某拒绝在
检查笔录上签字,警察在笔录上注明这一情况。
·79·
齐贤教育
qnas invcanow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薛某认为检查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
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2/88-多)
A.某县公安局应当对电话举报的案件进行
登记
B.警察对薛菜住所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2人
C.警察对薛某住所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工作
证件和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
文件
D.因薛某未在警察制作的检查笔录上签字,
该笔录在行政诉讼中不具有证据效力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0条规定,公
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
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移送的违反治
安管理案件,应当立即立案并进行调查;认为不
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
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本案中,
某县公安局应当对电话举报的案件立即立案并进 
行调查,而非登记。所以,A项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3条规定,公安机关
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或者违反治安
管理行为人的人身、物品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
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人民警察证。
对场所进行检查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
关负责人批准,使用检查证检查;对确有必要立
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
以当场检查,并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检查公
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
的检查证。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
员或者医师进行。所以,BC项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4条规定,检查的情
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
证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被检查人不在场或
者被检查人、见证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
在笔录上注明。所以,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警
察在笔录上注明,该检查笔录仍然具有证据效力,
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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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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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一、行政强制的种类
1.某县税务局认定甲公司构成“真代理,假
进销”的违法行为,追缴其出口退税500万,并
在其银行账户强制扣缴。甲公司向上一级税务局
提出行政复议,被驳回申请后,起诉至法院。以
下正确的是?(2021-模拟题-多)
A.甲申请复议期限为3个月
B.强制扣缴500万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C.县税务局和上一级税务局为共同被告
D.甲公司也可向县政府申请复议
【考点】强制执行的性质、复议机关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
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
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A项中,题目
中未作出特殊规定,则按一般法60日确定复议期
限。A项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12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
的方式:①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②划拨存款、
汇款;③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
设施或者财物;④排除妨碍、恢复原状;⑤代履
行;⑥其他强制执行方式。B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133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二
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
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
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
的除外。C项中,甲公司复议申请被驳回,属于
复议维持,县税务局和上一级税务局为共同被告,
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27条规定,对海关、金融、
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
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
门申请行政复议。D项中,税务属于垂直领导的
工作部门,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2.某县政府发布《关于加强“三无”船舶登
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三无”船舶所有
人或者经营者必须主动办理“三无”船舶信息备
案登记手续,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理。沈某的船属
于“三无船舶”,但没有去港口登记,县政府要求
他把船驶向指定地点,限期不准驶离。这个行为
的性质是:(2020-模拟题-单)
A.抽象行政行为
B.行政处罚
C.行政强制措施
D.行政强制执行
【考点】行政行为的性质
【解析】县政府的行为是对沈某做出的具体行
政行为,不是抽象行政行为,A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
类:①警告、通报批评;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③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④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
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⑤行政拘留;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本题中,
县政府的行为对沈某产生了一定的限制,但并不
是最终的处罚决定,而是制止性的行为,限制其
违法行为继续。B项错误。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的
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
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
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对公民、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本题中,要
求沈某将船开到临近港口,限期不准离开,属于
对沈某的财物实施暂时性限制的行为,属于行政
强制措施。C项正确。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
请法院对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
定中规定的义务,采取强制手段,强迫其履行义
·81·
齐贤教育
学不M EDvCAnn 1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本题中,
并没有对沈某的先行义务要求,因此不属于行政 
强制执行。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3.下列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是:(2020-模拟
题-多)
A.市检疫局暂扣未经检验检疫就销售的肉类
B.公安机关对醉酒的李某采取约束性措施至
酒醒
C.公安交通执法大队吊销王某机动车驾驶证
D.税务局扣押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解析】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
管理的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
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
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对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
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①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②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③扣押财物;④冻结存款、汇款;⑤其他行政强
制措施。A项中,市检疫局暂扣未经检验检疫就
销售的肉类,属于行政强制措施。B项中,公安
机关对醉酒的人采取约束性措施至酒醒,属于行
政强制措施。D项中,税务局扣押价值相当于应
纳税款的商品,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
类:①警告、通报批评;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③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④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
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⑤行政拘留;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C项中,
公安交通执法大队吊销王某机动车驾驶证,属于
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D。
4.张某申请机动车年检,但是该市公安局交
警支队车管所予以拒绝,原因是张某的车辆还有
一次违章记录没有处理,没有缴纳罚款。关于此
案,说法错误的有:(2019-模拟题-多)
A.机动车年检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B.机动车年检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C.因张某不主动缴纳罚款,行政机关拒绝办
理年检的行为合法
D.车管所需要赔偿由此带来的张某误工费及
交通损失费
【考点】行政强制的种类
【解析】机动车年检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
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性质属于行政许可。AB项错
误,均当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第1款规定: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
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
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
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据此,只要申请人提供
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
且机动车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公安交通管理部
门就应当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本案中,车管所因
为张某没有缴纳罚款就拒绝办理年检,该行为违
法。C项错误,当选。
《行诉解释》第98条规定,因行政机关不履
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判
决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在确定赔偿数额
时,应当考虑该不履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行
为在损害发生过程和结果中所起的作用等因素。
本案中,张某的损失并非车管所拒发车辆检验合
格标志所导致的直接损失,两者间并无法律上的
直接因果关系,不属依法应予赔偿的范围。D项
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D。
5.下列哪一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2016/2/46-单)
A.审计局封存转移会计凭证的被审计单位的
有关资料
B.公安交通执法大队暂扣酒后驾车的贾某机
动车驾驶证6个月
C.税务局扣押某企业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
商品
D.公安机关对醉酒的王某采取约束性措施至
酒醒
【考点】行政强制的种类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9条规定,行政强
制措施的种类:①限制公民人身自由;②查封场
所、设施或者财物;③扣押财物;④冻结存款、
82·
第七章 行政强制
汇款;⑤其他行政强制措施。A项中,审计局封 执行。所以,C项不当选。
存转移会计凭证的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属于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
行政强制措施,不当选。C项中,税务局扣押某 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
企业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属于行政强制 定活动的行为。本案中,强制隔离戒毒是对李某
措施,不当选。D项中,公安机关对醉酒的王某
人身自由的暂时性限制,其性质不属于行政许可。
采取约束性措施至酒醒,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
所以,D项不当选。
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
类:①警告、通报批评;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③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④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
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⑤行政拘留;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B项中,
公安交通执法大队暂扣酒后驾车的贾某机动车驾
驶证6个月,属于行政处罚,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7.市林业局接到关于孙某毁林采矿的举报,
遂致函当地县政府,要求调查。县政府召开专题
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县林业局、矿产资源管理
局与安监局负责调查处理。经调查并与孙某沟通,
三部门形成处理意见:要求孙某合法开采,如发
现有毁林或安全事故,将依法查处。再次接到举
报后,三部门共同发出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
采,对被破坏的生态进行整治的通知。责令孙某
立即停止违法开采的性质是:(2013/2/97-任)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征收
D.行政强制执行
6.李某长期吸毒,多次自费戒毒均未成功。
某公安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后,将李某送至强制
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属
于下列哪一性质的行为?(2013/2/43-单)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许可
【考点】行政强制的种类微信:fakao2026
【考点】行政强制的种类
【解析】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
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
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本
题中,某公安局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
强制隔离戒毒的行为不具有制裁性,不能认定为
行政处罚。所以,A项不当选。
【解析】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
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
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本
案中,三部门共同发出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
采的行为不具有制裁性,不能认定为行政处罚。
所以,A项不当选。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的
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
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
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对公民、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本案中,三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的
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危 部门共同发出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对被
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 破坏的生态进行整治的通知,该责令停止行为不
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对公民、法人或其他 是因为孙某的其他违法行为而对其作出的责令停
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本题中,某 产停业的行政处罚,而是基于其毁林采矿行为而
公安局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目的是对其 责令其停止违法开采的行政强制措施。所以,B
进行强制戒毒,对其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的 项当选。
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所以,B项当选。
行政征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民、法人或者其
请法院对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 他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行政行为。本案中,
定中规定的义务,采取强制手段,强迫其履行义 三部门共同发出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采的行
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本题中,为很显然不属于行政征收。所以,C项不当选。
李某没有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
定中规定的义务,强制隔离戒毒不属于行政强制 请法院对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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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贤教育
q aCMu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定中规定的义务,采取强制手段,强迫其履行义
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本案中,
孙某没有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
定中规定的义务,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开采不属
于行政强制执行。所以,D项不当选。
A.扣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措施
B.李某殴打甲的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C.因甲被打伤,扣押甲物品的行为违法
D.甲被打伤的损失,应由李某个人赔偿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考点】行政强制的种类、事实行为
8.某交通局在检查中发现张某所驾驶货车无
道路运输证,遂扣留了张某驾驶证和车载货物,
要求张某缴纳罚款1万元。张某拒绝缴纳,交通
局将车载货物拍卖抵缴罚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2012/2/99-任)
A.扣留驾驶证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B.扣留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C.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D.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执行
【解析】行政强制分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
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
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避免
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人
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
制执行,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义务主体
的行政相对人不履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
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其履行
【考点】行政强制的种类
【解析】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
管理的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毁损、
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
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对公民、法人
或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义务的行为。本案中,区城管局扣押甲物品的行
为,目的是制止违法行为的继续,属于行政强制
措施,不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所以,A项错误。
事实行为,是指没有行政主体的任何意思表
示,仅仅依靠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后果的行为,
它往往是纯粹的物理动作,如暴力殴打等。本案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
请法院对不履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决
定中规定的义务,采取强制手段,强迫其履行义
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为。
中,李某殴打甲的行为不是行政主体的意思表示
行为。所以,B项正确。
城管执法人员李某殴打甲的行为与城管局扣
押甲物品的行为属于两个相互独立的行为。前者
本题中,对C项与D项的判断较为简单,拍
卖是采取强制手段,强迫行为人履行义务,属于
强制执行的一种,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相
对复杂的是对A项与B项的判断,因涉及行政强
制措施与行政处罚的区别。认为扣留驾驶证属于
行政处罚属误解。行政处罚本质特征在于其制裁
性,针对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行政制裁,是行政
机关作出的最终处理,本题中的扣留驾驶证并不
是最终处理。同时,此处的扣留不同于行政处罚
法中的“暂扣或吊销许可证件”,即使用语相同,
也要分析行为的本质性质。所以,ABD项正确,C
项错误。
的结果不能推断城管局扣押甲物品的行为也是违
法的,而后者合法性的判断应该从某区城管局作
出扣押行为是否有职权,主要证据是否充分,适
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是否违反法定程序和是
否存在滥用职权的情况等方面加以判定。所以,C
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3条第3项规定,行政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
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以殴
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
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执法人
员在执法过程中采取殴打等暴力行为不属于个人
行为,而属于职务行为,是代表国家和行政机关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D。
从事执法活动,其行为后果应由国家和其所在的
9.某区城管局以甲摆摊卖“麻辣烫”影响环 行政机关承担。所以,本题情况属于行政赔偿范
境为由,将其从事经营的小推车等物品扣押。在 围。当然,李某在执法过程中如存在故意或重大
实施扣押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将甲打伤。过失,国家在赔偿甲损失后,可以向李某追偿。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2/46-单) 所以,D项错误。
·84+
第七章 行政强制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二、行政强制的设定
下列哪些规范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2017/
2/80-多)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部门规章
【考点】行政强制的设定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3条第1款规定,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即只有A项法律有权
设定行政强制执行,不当选,BCD项无权设定,
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D。
三、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
1.甲区王某在乙区工作,在丙区吸毒被发
现,丙区公安局对其予以强制隔离戒毒。王某对
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选
项正确的是?(2024-模拟题-任)
A.甲区法院和丙区法院均有管辖权
B.当场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违法
C.情况紧急,可以由1名执法人员作出强制
隔离戒毒决定
D.因现场发现王某吸毒行为,执法人员应当
在24小时内补办批准手续
【考点】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
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
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甲
区为原告所在地,丙区为被告所在地,因此甲区法
院和丙区法院均有管辖权。并且,丙区公安局当被
告,本案的级别管辖为基层法院。A项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依照法
律规定实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外,还应当
遵守下列规定:①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
施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
政机关、地点和期限;②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
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③法律规定
的其他程序。因此,可以当场作出强制隔离戒毒
决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实施即可。B项错误。
同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应当“立即向行
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而非24小
时内,D项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①实施前须向
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②由两名以上行
政执法人员实施;③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因此,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没有规定例外情形。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2.区城管局认定甲在道路上违法经营,将小
推车等物品扣押,并于两天后向甲交付了扣押决
定书和清单。二十天后,区城管局对扣押物品予
以没收并进行销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22-模拟题-多)
A.城管局实施的扣押行为违法
B.扣押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C.没收扣押物品属于行政处罚
D.对物品的销毁应有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据
【考点】强制措施的程序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
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
押决定书和清单。A项中,区城管局两天后才交
付了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没有当时交付,因此该
行政行为违法。所以,A项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对查封、扣押
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
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
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
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
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
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B项中,
扣押发生的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所以,B项
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2条规定,行政处罚是指行
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
以惩戒的行为。《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行政
处罚的种类:①警告、通报批评;②罚款、没收
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③暂扣许可证件、降
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④限制开展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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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贤教育
9Ucm I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⑤ 书和清单
行政拘留;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
B. 对于该扣押行为,市场监管局可以委托卫
罚。C项中,没收属于行政处罚。所以,C项正确。 生局作出
《行政强制法》第27条规定,行政机关采取
C.市场监管局加处罚款超过30日,经催告当
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本法事人仍不履行的,市场监管局可以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
D.实施扣押需要通知当事人到场
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
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
定。D项中,对物品的销毁应有法律、行政法规
的依据。所以,D项正确。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24条规定,行政机
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行政强制
法》第18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
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下列事项:①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②
3.某市交通管理部门现场发现方某驾驶车辆
在平台接单,经查方某没有办理《网络预约出租
车经营许可证》,交通部门对涉事车辆予以扣押,
并停放在停车场内,以下说法正确的是:(2021-
模拟题一多)
A.扣押时应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B.扣押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C.停车费用由方某承担
D.经查如不需要扣押,应及时作出解除扣押
决定
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③查封、扣押
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④申请行
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⑤行政
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查封、扣押清单一式
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A项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17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
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行政处
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
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
【考点】扣押的程序
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8条第2项、第7
项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
列规定: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制作现
场笔录。A项正确。B项正确。
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
实施。本案中,扣押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
得委托。B项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46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
《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因查封、扣押
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C项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45条规定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
纳金超过30日,经催告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
《行政强制法》第2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
定:①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②查封、扣押的场
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③行政机关
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
扣押;④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⑤其他不再
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D项正确。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行政
机关实施强制执行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冻
结措施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第三章规定办理。
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
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D。
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
抵缴罚款。本案中,市场监管局没有强制执行权,
4.某市市场监管局一次执法检查时发现一火
锅店销售过期香肠,扣押了剩余的香肠并处以
10000元罚款,该火锅店逾期未缴纳罚款。下列说
法正确的有:(2019-模拟题-多)
不能实施强制执行。C项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18条第4项规定,行政机
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D项
正确。
A.市场监管局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86·
第七章 行政强制
5.王某夏季驾车运送活鱼途中,因撞坏公路
设施而被执法机关暂扣车辆,王某表示活鱼受热会 
死亡,请求妥善处理后扣车,对方未予理会,后活 
鱼果然大量死亡,损失1万多元。王某遂提起行政
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有:(2018-模拟题-多)
A.执法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应追求所造
成的不利影响最小化
B.若执法机关采取的措施于法有据,则无须
对王某损失承担责任
C.王某因扣车所受损失由其撞坏公路设施引
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D.行政诉讼仅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不审查
是否合理、适当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5条规定,行政强
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用非强制手段可
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设定和实施行政强
制。A项正确,不当选。
《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
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
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
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案中,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不仅要合法也要合
理,即使于法有据的情况下,也需要遵照合理原
则的要求,执法机关未妥善处理后扣车致使王某
遭受损失,执法机关应当对王某的损失予以赔偿。
B项错误,当选。
《行政强制法》第23条规定,查封、扣押限
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
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
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
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本案中,扣押的活
鱼与撞坏公路设施这一行为无关,因此造成的损
失可以请求国家赔偿。C项错误,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
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
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违反法定
程序的;④超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的;⑥明显
不当的。因此,行政诉讼对合法性和合理性都进
行审查。D项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D。
6.某市城管执法局发现李某未经批准在农贸
市场的公共通道中擅自摆摊经营,经多次劝说无
效后,遂对其商品进行了扣押,并对扣押过程全
程录像。关于扣押的实施,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2018-模拟题-单)
A.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扣押
B.必须全程摄像,否则构成程序违法
C.市城管执法局有扣押的权力,但扣押前需
要听证
D.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一式
两份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43条规定,行政机
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
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
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A项扣押是强制措
施,而非行政强制执行,说法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18条第7项规定,行政机
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制作现场笔录。《行政强
制法》中未规定全程摄像。B项错误。
《行政强制法》中未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听证的
情形,扣押不需听证。C项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3款规定,行政
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行政强
制法》第18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
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
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7.某市质监局发现王某开设的超市销售伪劣
商品,遂依据《产品质量法》对发现的伪劣商品
实施扣押。关于扣押的实施,下列哪一说法是错
误的?(2017/2/48-单)
A.因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王某承担
B. 应制作现场笔录
C.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
D.不得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3款规定,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A
项中,因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王某承担,错误,
当选。
《行政强制法》第18条第7项规定,行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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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制作现场笔录。B项中,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②对限制人身自
《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
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行政强制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③申请行政许可,行
法》第18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
扣押决定书和清单。C项中,应制作并当场交付
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正确,不当选。
扣押作为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对行为不服
可提起行政诉讼,D项错误。
应制作现场笔录,正确,不当选。
《行政强制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查封、
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
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
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
需品。D项中,不得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
正确,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8.某工商局因陈某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 扣押
营业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电脑15台,
后作出没收被扣电脑的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
确的?(2016/2/82-多)
A.工商局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
押清单
B.因扣押电脑数量较多,作出扣押决定前工
商局应告知陈某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C.对扣押的电脑,工商局不得使用
D.因扣押行为系过程性行政行为,陈某不能
单独对扣押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9.某公安交管局交通大队民警发现王某驾驶
的电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遂作出扣押的强制措
施。关于扣押应遵守的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
确的?(2015/2/78-多)
A.由2名以上交通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B.当场告知王某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C.当场向王某交付扣押决定书
D.将三轮车及其车上的物品一并扣押,当场
交付扣押清单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
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行
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
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A项中,工商局应制
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正确。
《行政强制法》中未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听证的
情形,B项中,因扣押电脑数量较多,作出扣押
决定前工商局应告知陈某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错误。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
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①实施
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②由2名
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③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④通知当事人到场;⑤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
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
利、救济途径;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⑦
制作现场笔录;⑧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
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
以注明;⑨当事人不在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
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
盖章;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A项中,
扣押的强制措施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
施,正确。B项中,当场告知王某扣押的理由和
依据,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对查封、
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
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C项中,对扣押的电脑,工商局不
得使用,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
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行政强制
法》第18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
扣押决定书和清单。C项中,当场向王某交付扣
押决定书,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3项规定,人民
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
讼:①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
《行政强制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查封、
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
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
·88+
第七章 行政强制
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 
需品。D项中,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未悬挂号 
牌,电动三轮车是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是查 
封扣押的对象,但是电动三轮车上的物品与违法 
行为无关,不得查封、扣押。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10.某区公安分局以非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
为由,当场扣押孙某杂货店的烟花爆竹100件。
关于此扣押,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4/2/
47-单)
A.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该分局后立即向该分
局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B.扣押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C.扣押时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
清单
D.扣押应当由某区公安分局具备资格的行政
执法人员实施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9条规定,情况紧 
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
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
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
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所以,24小时内 
报告即可,A项错误,当选。
《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①实施前须向 
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②由2名以上行 
政执法人员实施;③出示执法身份证件;④通知 
⑤当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 
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 
济途径;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⑦制作现
场笔录;⑧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
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⑨当事人不在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
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B项中,扣押时应
当制作现场笔录,正确,不当选。
《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
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行政强制
法》第18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
扣押决定书和清单。C项中,扣押时应当制作并
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正确,不当选。
《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3款规定,行政强
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
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D项中,扣押应当由
某区公安分局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正
确,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11.某工商分局接举报称肖某超范围经营,
经现场调查取证初步认定举报属实,遂扣押与其
经营相关物品,制作扣押财物决定及财物清单。
关于扣押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3/
2/80-多)
A.扣押时应当通知肖某到场
B.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肖某和该工商分局
分别保存
C.对扣押物品发生的合理保管费用,由肖某
承担
D.该工商分局应当妥善保管扣押的物品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
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①实施
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②由2名
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③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④通知当事人到场;⑤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
 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
利、救济途径;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⑦
制作现场笔录;⑧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
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
以注明;⑨当事人不在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
 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
盖章;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A项中,
 扣押时应当通知肖某到场符合第4项规定,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3款规定,查封、
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
存。所以,B项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因查封、
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C项中,
对扣押物品发生的合理保管费用,由工商分局承
担而不是肖某承担,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对查封、
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
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D项中,该工商分局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的物品,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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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贤教育
即LUCMI05 I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12.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
公司5辆汽车。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2/2
80-多)
A.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B.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
C.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D.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
承担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1款规定,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
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A
项中,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错
误,当选。
《行政强制法》第25条规定,查封、扣押的
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
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
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
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
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
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
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
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
关承担。B项中,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应
为60日而非90日,错误,当选。D项中,对扣押
汽车进行检测的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而非
某公司承担,错误,当选。
《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对查封、扣押
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
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
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
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
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
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所以,C
项正确,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D。
四、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谢某作出罚款10万
元的处罚决定,谢某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
议、未提起行政诉讼也不缴纳罚款。经催告,谢
某仍不履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向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4-模拟
题-多)
A.谢某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缴纳
罚款
B.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采取书面的方式进行
催告
C.申请执行前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法院申
请对谢某的财产进行保全,应提供财产进行担保
D.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在谢某履行期限届满
3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考点】强制执行的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67条第3款规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
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
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A项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54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
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催告需
要以书面方式进行。B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159条规定,行政机关或者行
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
有充分理由认为被执行人可能逃避执行的,可以
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者申请强制
执行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需要注意的
是,“后者”指的是权利人申请要提供担保,而非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不需要提供担保。因此,C
项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
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
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
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
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处的期限届满,指
的是履行期限、复议期限和诉讼期限都届满。D
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2.关于行政法中的收费问题,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2023-模拟题-单)
A.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
·90+
第七章 行政强制
用,但是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B.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费用由 间
被执行人承担
C.代履行的费用一律由当事人承担
D.扣押产生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考点】收费问题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58条规定,行政机
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当
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
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能够对许可的收费
作出特殊规定的是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包括规章。
故A选项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60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
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
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故B选项正确。
被
《行政强制法》第51条第2款规定,代履行
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代履行的费用承担是有例
外情况的,允许法律特殊规定,而非一律由当事
人承担。故C选项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因查封、
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故D选项
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3.某规划局将一房屋认定为违章建筑,对房
屋所有人下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第2
天,规划局将违章建筑强制拆除。下列说法错误
的有:(2019-模拟题-多)
A.《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属于行政程序性
文件,当事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县规划局拆除违章建筑行为合法
C.责令限期拆除是行政指导
D.如当事人提出行政诉讼,本案应当适用简
易程序进行审理
【考点】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
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
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
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
行政行为。本案中,规划局将房屋认定为违章建
筑,责令相对人限期拆除,是行政行为,当事人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A项错误,当选。
责令限期拆除,应给予相对人合理的履行期
间,第2天即将建筑强制拆除,没有考虑到当事
人的履行能力,且没有经过催告程序,拆除行为
违法。B项错误,当选。
违
管
行政指导行为是行政机关以倡导、示范、建
议、咨询等方式,引导公民自愿配合而达到行政
管理目的的行为。行政指导行为不具备强制力,
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履行。本案中,责令限期拆
除是行政机关设定的义务,当事人必须履行,因
此不是行政指导。C项错误,当选。
此
关
《行政诉讼法》第8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
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①
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②案件涉及款
额2000元以下的;③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
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
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
程序。本案中,责令限期拆除不属于法定适用简
易程序的案件类型。D项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D。
4.林某在河道内修建了“农家乐”休闲旅
社,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认为需要立即
清除该建筑物,林某无法清除。对此,下列哪些
说法是正确的?(2017/2/8I-多)
A.防汛指挥机构可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
B.如林某提起行政诉讼,防汛指挥机构应暂
停强制清除
C.在法定节假日,防汛指挥机构也可强制
清除
D.防汛指挥机构可与林某签订执行协议约定
分阶段清除
【考点】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52条规定,需要立
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所的遗洒物、
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
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
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
出处理。A项中,防汛指挥机构可决定立即实施
代履行,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定,诉讼期
 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B项中,如林某提起
行政诉讼,防汛指挥机构应暂停强制清除,错误。
·91·
齐贤教育
tycn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行政强制法》第43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 81-多)
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C项中,在法定节假日,代履行
防汛指挥机构也可强制清除,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实施行政
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
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
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
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D项中,防
汛指挥机构认为需要立即清除该建筑物,属于紧急
情况,不适用于分阶段履行的情形,D项错误。
A.行政机关只能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B.代履行的费用均应当由负有义务的当事人
承担
C.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其他非法
方式
D.代履行3日前应送达决定书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5.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
与甲达成执行协议。事后,甲应当履行协议而不
履行,行政机关可采取下列哪一措施?(2015/2/
49-单)
A.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B.恢复强制执行
C.以甲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D.以甲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考点】代履行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50条规定,行政机
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
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
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
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A项中,行政机关可以自己实施,也可以委托没
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为履行,故A错误,当选。
【考点】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42条规定,实施行
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
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
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
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
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本题中,在行政强制执
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与甲达成执行协议,甲后来
不履行该协议,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所
以,A项不当选,B项当选。
《行政强制法》第51条第2、3款规定,代履
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
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
胁迫以及其他非法方式。B项中,代履行费用均
应当由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承担,过于绝对,错误,
当选。C项中,代履行不得采用暴力、胁迫以及
其他非法方式,正确,不当选。
《行政强制法》第51条第1款第1、2项规
定,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
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
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及代履
行人。代履行3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
履行的,停止代履行。D项中,代履行3日前应
送达决定书,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D。
C项中,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管
理行为,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不可提
起民事诉讼,不当选。
D项中,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款
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因
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甲不可能成为
被告,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7.某市质监局发现一公司生产劣质产品,查
封了公司的生产厂房和设备,之后决定没收全部
劣质产品、罚款10万元。该公司逾期不缴纳罚
款。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2/48-单)
A.实施查封时应制作现场笔录
B.对公司的处罚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C.对公司逾期缴纳罚款,质监局可以每日按
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D.质监局可以通知该公司的开户银行划拨其
6.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存款
有关代履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4/2/
【考点】行政强制措施与执行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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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行政强制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 
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①实施 
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②由2名
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③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④通知当事人到场;⑤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
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 
利、救济途径;⑥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⑦
制作现场笔录;⑧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
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
以注明;⑨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
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
盖章;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A项中,
实施查封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正确,不当选。
《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
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对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
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B项中,没收全部劣质产
品、罚款10万元,不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所以,B项正确,不当选。
《行政强制法》第13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
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
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行政处罚法》第72条规定,当事人逾期
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
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①到期不缴纳罚款的,
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
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②根据法律规定,
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
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③根据法律规定,
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④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C项中,对公司逾期缴纳罚款,质监局可以
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正确,不当选。
D项中,通知该公司的开户银行划拨其存款
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质监局没有强制执行权,需
要申请法院执行,而不能自行划拨该公司的银行
存款。所以,D项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8.规划局认定一公司所建房屋违反规划,向
该公司发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要求公司在 
15日内拆除房屋。到期后,该公司未拆除所建房
屋,该局发出《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
 要求公司在10日内自动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执
 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2/84-多)
A.《拆除所建房屋通知》与《关于限期拆除
所建房屋的通知》性质不同
B.《关于限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系行政
处罚
C.公司可以对《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提起行
政诉讼
D.在作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时,规划局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考点】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程序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35条规定,行政机
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
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
事项:①履行义务的期限;②履行义务的方式;
③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
式;④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本题
中,规划局发出了两个通知。第一个通知,即规
划局认定一公司所建房屋违反规划后发出的《拆
除所建房屋通知》,其内容是要求公司在15日内
拆除房屋。该通知旨在纠正公司的违法行为,为
行政决定。第二个通知,即规划局发出第一个通
知后,公司未拆除所建房屋,该局发出《关于限
期拆除所建房屋的通知》,要求公司在10日内自
动拆除。此通知为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催告行为,
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所以,A项
正确,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①对
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
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②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
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
政强制执行不服的;③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
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
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④对
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
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
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⑤对征收、
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⑥申请行政机关
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⑦认为行政
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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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贤教育
04pC 1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农村土地经营权的;⑧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 
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⑨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 
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⑩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 
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认为行政机关不 
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 
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
议的;8认为行敢机关慢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 
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 
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C
项中,《拆除所建房屋通知》是针对该公司作出的 
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正确。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对四川省 
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责令限期拆除”是 
否是行政处罚行为的请示》的答复,经研究,现 
函复如下: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8条关于“行 
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
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城市规划法》第66条 
规定的“责令限期拆除”,不应当理解为行政处罚
行为。该答复未对限期拆除的性质作明确定性,
也不适宜判断适用简易程序。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9.原《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
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
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
直接向法院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该《环境保护
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
不服。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2/
48改编-单)
A.如该企业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应为
60日
B.如该企业直接起诉,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为
6个月
C.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从
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中划拨相应款项
D.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县环保局可扣
押该企业的财产并予以拍卖
【考点】行政强制执行实施程序、行政复议与
行政诉讼期限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
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
 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由此可知,提
出行政复议的申请一般期限为60日,特别期限取
 决于单行法律的规定,但不能少于60日。这意味
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期限应
不少于60日,换言之,如果单行法律规定的申请
行政复议期限短于60日的,为无效规定,应适用
《行政复议法》所规定的一般期限,即60日。这
 是《行政复议法》作为行政复议的基本法对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复议期限的统一规定,既
旨在实现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相对统一,更在于
 给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复议权充分保护。
本题中,原《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
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
申请复议,但因这一期限规定短于60日,此时应
适用《行政复议法》一般期限规定,即企业申请
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应为60日,A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
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
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一般起诉期限为6个月,单行法律若对
起诉期限作出特别规定的,则依特别规定,适用
特别期限。本题中,原《环境保护法》对直接起
诉的期限作出特别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
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
法院起诉,应予适用。故企业对处罚决定不服直
接起诉,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为15日,而不是6个
月,B项错误。(注意:2014年《环境保护法》修
订已删除环境行政处罚复议、诉讼期限的特别规
定,但是通过此题可以掌握复议和诉讼对于期限
的不同适用规则)
《行政强制法》第13条第2款规定,法律没
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
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题中,划
拨银行款项和对财产的拍卖都是行政强制执行,
县环保局为无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应当申请法
院执行,而不能自行执行。所以C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10.因鹏锦公司拖欠员工万某工资3万余元,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
政处理决定书》,要求该公司30天内将拖欠万某
的工资全部结清。但鹏锦公司拒不履行,区人力
1
94·
第七章 行政强制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此,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也未在指定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25-模拟题-多)
A.《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属于行 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1-模拟题-多)
政处罚
B.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向其所在地 执行裁定
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C.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定前须听取万某、鹏锦 行审查
公司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意见
D.如果法院作出不予执行裁定,区人力资源 司履行义务
和社会保障局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
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期限内缴纳罚款。河务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罚
A.如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执行条件,应作出
B.应由法院执行庭对被执行行为的合法性进
C.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前,河务局应催告该公
D.应向该公司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
【考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考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解析】《行政强制法》第57条规定,人民法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条规定,行政处 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
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符合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 执行效力的,除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
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因此,要求结清拖欠的员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
工工资不具备制裁性,不是行政处罚,A项错误。 A项正确。
《行政强制法》第54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行诉解释》第16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政机关申请执行其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七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 日内由行政审判庭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并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由法院的行政审判
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 庭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不是执行庭,B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项正确。
项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58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行政强制法》第54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
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①明显缺乏事实C项正确。
根据的;②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③其他
《行政强制法》第54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
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因此,人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
不是必须听取当事人意见,C项错误。
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
《行政强制法》第58条第3款规定,行政机
关对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
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
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D项正确。
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诉解释》第
157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
政行为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D。
民法院受理。D项中,应向行政机关河务局所在
11.某河务局认定一公司在河滩区违法存放工
程废土,决定对其罚款10万元。该公司未在法定
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95·
第八章
08
其他行政行为
一、行政协议
1.政府发布《关于征收某地块的通知》,征
收某小区土地。该小区的所有住户与政府签订安
置补偿协议,6个月搬离。其中,安置补偿协议属
于什么性质?(2019-模拟题-单)
A.规范性文件
B.行政指导
C.单方行政行为
D.行政合同
【考点】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解析】《行诉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行
政诉讼法》第13条第2项规定的“具有普遍约束
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
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这一规定确立
了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标准:①
对象是特定的;②不能反复适用。本题中,尽管
小区人数众多,但属于特定的对象,该协议属于
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规范性文件。A项不当选。
行政指导行为是行政机关以倡导、示范、建
议、咨询等方式,引导公民自愿配合而达到行政
管理目的的行为。本题已就具体事项达成了协议,
属于行政协议。B项不当选。
单方行政行为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不需
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同意,是行政机关
依据国家行政法律以命令形式单方面设定的。本
题事项以双方合意为前提。C项不当选。
行政协议,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管理
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D
项符合本题的题意,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2.黄某房屋在拆迁范围内,甲县政府与黄某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拆迁款100万,后甲县
政府认为黄某房屋面积不足,单方变更拆迁款数
额为80万,黄某对变更数额决定不服提起诉讼。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2021-模拟题-单)
A.诉讼时效应符合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
规定
B.县政府单方变更协议数额,行为违法
C.本案的被告是县政府
D.县政府可就黄某未按协议约定期限搬离提
出反诉
【考点】行政协议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
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
履行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参照民事法
律规范确定;对行政机关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
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依照行政诉讼法
及其司法解释确定。A项中,黄某对行政机关变
更行政协议不服起诉,诉讼时效依照行政诉讼法
及其司法解释确定。A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行政机关为了实现行政
管理或者公共服务目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
议,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
定的行政协议。B项中,行政机关不能随意的单
方变更协议,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因行政协议的订立、履
行、变更、终止等发生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作为原告,以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
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C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协议案
件后,被告就该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
等提起反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D项错误。
本题为选非题,故D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3.2016年1月,郭某与某镇政府签订《古寨
保护性建设搬迁异地产权调换安置协议书》,约定
郭某搬迁房屋,镇政府按置换方案规定给郭某置
·96·
务必添加微信(QQ)152010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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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政行为
换安置房;如安置房在当年年底仍未竣工交付,
则镇政府以5000元/年的标准向郭某支付租房费
补助至入住安置房止,协议还约定了违约金条款。
协议签订后,郭某履行了搬迁义务,但镇政府未
交付安置房,也未支付租房补助。郭某提起行政
诉讼,请求法院判决镇政府履行协议并支付违约
金。下列哪些说法正确的?(2025-模拟题-多)
A.郭某要求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条款予以赔
偿,法院应予支持
B.当事人可以约定本案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C.对是否已经支付违约金,由郭某承担举证
责任
D.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但不得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考点】行政协议的管辖、调解和裁判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
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第2款规定,原告要
求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予以赔偿
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当事人书面协议约定选
择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协议履行地、协议
订立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
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从其约定,但违反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因此,本案的被告
为镇政府,由基层法院进行管辖,约定由中院管
辖违反了级别管辖,B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10条第3款规定,对行政协议是否
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
举证责任。因此,违约金是否支付,应由负有履
行义务的镇政府承担举证责任,C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2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
案件,可以依法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
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4.某区政府为实施房屋征收,确定由区自然
资源和规划局具体实施征收工作。区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与陈某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但在
约定期限内未给付补偿金。陈某不服,提起行政
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3-模拟题-单)
A.应当以区政府为被告
B.该协议不得约定争议的管辖法院
C.该案不得进行调解
D.诉讼时效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确定
【考点】行政协议的诉讼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本案中,
该行政行为的作出主体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被告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故A选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当事人书面协议约定选
择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协议履行地、协议
订立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
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从其约定,但违反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因此,该协议可以
约定争议的管辖法院,只要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
属管辖即可。故B选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2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
案件,可以依法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
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因此,行政协议
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故C选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
协议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确
定;对行政机关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行政行为
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
解释确定。本案中,行政机关未在约定期限内给
付补偿金,属于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
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情形,因此诉讼时
效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确定。故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5.孙某和孙小某是父子,孙某是户主,孙小
某以孙某的名义跟政府签订了房屋征收协议,孙
某称不知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协议无
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22-模拟题一单)
A.法院不能用民事法律规范确认行政协议
无效
B.若协议约定管辖,则管辖无效
C.若无效的事由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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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D.法院应对行政机关订立协议的合法性进行
审查
【考点】行政协议诉讼的法律适用、管辖和
裁判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
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
院可以适用民事法律规范确认行政协议无效。所
以,A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当事人书面协议约定选 
择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协议履行地、协议 
订立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 
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从其约定,但违反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B项中,行政协议 
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 
法院管辖,只要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即可,
并非约定管辖一律无效。所以,B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12条第3款规定,行政协议无效的
原因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消除的,人民法院可
以确认行政协议有效。C项中,法院可以确认行
政协议有效,而非裁定驳回起诉,裁定驳回起诉 
通常适用于已经立案、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形。
所以,C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11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协议案件,应当对被告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行政协议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定职权、是否滥
用职权、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是否遵守法定
程序、是否明显不当、是否履行相应法定职责进
行合法性审查。所以,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6.2016年,方某与区政府签订了房屋征收补
偿协议。区政府未按照约定发放补偿款,方某认
为区政府违约诉至法院。法院审查后认为该协议
无效,告知方某变更诉讼请求,方某予以拒绝。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2-模拟题一多)
A.征收行为属于公益征收
B.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C.因方某拒绝变更诉讼请求,法院可以判决
驳回其诉讼请求
D.若方某请求确认无效,则因协议签订于
2016年法院不予立案
【考点】行政协议诉讼的裁判
【解析】行政征收有两种类型:一种是税费征
收,另一种是公益征收。前者包括征税和行政收
费。后者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法
以强制方式取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
益,并给予相应补偿的行政行为,如房屋征收。A
项中,征收行为属于公益征收,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
案件。B项中,本案的被告是区政府,由中院进
 行管辖,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原告以被告违约为由请
求人民法院判令其承担违约责任,人民法院经审
理认为行政协议无效的,应当向原告释明,并根
据原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判决确认行政协议无效;
因被告的行为造成行政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可
以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原告经释明后拒
绝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驳回其诉
讼请求。C项中,因方某拒绝变更诉讼请求,法
 院可以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正确。
《行诉解释》第16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对2015年5月1日之前作出的行政行为
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
不予立案。D项中,对于2016年作出的行政行为
起诉确认无效的,法院应予立案。所以,D项
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7.当地县政府与甲签订棚户区《征收补偿协
议》,约定发生争议通过仲裁解决。后甲以签订协
议受胁迫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解除协
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1-模拟题-单)
A.法院以协议约定仲裁条款为由裁定不予
受理
B. 法院以协议约定仲裁条款为由确认协议
无效
C.甲对解除协议的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D.本案不适用调解
【考点】行政协议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
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规定,行政协议约定
·98·
第八章 其他行政行为
仲裁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该条款无效,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
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约定仲裁条款不影响
行政案件的受理,A项错误。确认的是该条款无
效,而非协议无效,B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被告对于自己具有法定
职权、履行法定程序、履行相应法定职责以及订
立、履行、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行为的合法性
承担举证责任。原告主张撤销、解除行政协议的,
对撤销、解除行政协议的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对 
行政协议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
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C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2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
案件,可以依法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时,
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8.依据县政府的文件,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维
护公共利益,县规划局和一家采石场签订了关闭
矿山的协议。协议内容包括这家采石场60天后关
闭,政府给予补偿15万。后来采石场以显失公平
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协议,下列说法正确
是:(2020-模拟题一多)
A.撤销合同事由的举证责任由采石场承担
B.县规划局对订立协议的合法性承担举证
责任
C.行政协议可以约定由县法院管辖
D.采石场可以要求附带性审查县政府的文件
【考点】行政协议的诉讼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
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被告对于自己
具有法定职权、履行法定程序、履行相应法定职
责以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行为
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原告主张撤销、解除行 
政协议的,对撤销、解除行政协议的事由承担举 
证责任。对行政协议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
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A项中,采 
石场要求撤销合同,由采石场对撤销的事由承担 
举证责任,正确。B项中,被告对订立协议的合 
法性承担举证责任,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当事人书面协议约定选
择被告所在地、原告所在地、协议履行地、协议
订立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
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从其约定,但违反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
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
规章。D项中,县政府的文件不是规章是规范性
文件,因此可以进行附带性审查。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D。
二、行政裁决
张某和王某因林地使用权发生争议,请求镇
政府解决。镇政府以此事应当由县政府处理,自
己无权处理为由拒绝。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要求判决镇政府履行职责。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2023-模拟题-多)
A.县政府是本案第三人
B.张某在提起行政诉讼之前应当先申请行政
复议
C. 根据《森林法》,镇政府无权处理此纠纷
D.若镇政府作出处理,性质属于行政裁决
【考点】行政裁决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1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
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
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
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案中,被告是镇政
府,该行为与县政府没有利害关系,县政府不是
本案的第三人。故A选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
 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①对当场作出的行政
处罚决定不服;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
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
不服;③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
政机关不予公开;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
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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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镇政府未解决两个自然人之间的林地使用
权争议,案由不属于上述“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 
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 
权的决定不服”的复议前置事项。但本案中镇政 
府以自己无权处理为由拒绝,是一种广义的不作 
为,因此本案属于上述“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的复议前 
置事项,即属于《行政复议法》第11条规定的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
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 
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情形,
因此张某在提起行政诉讼之前应当先申请行政复 
议。故B选项正确。
 《森林法》第22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
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
争议,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
法处理。本案中,张某和王某因林地使用权发生
 争议,是属于个人之间的争议,镇政府有权处理。
故C选项错误。本题不属于行政法学科的知识点,
 此处了解即可,将来在环境资源法学科学习再深
 入掌握,本题是单选题,可以用直选法解题。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居间对特定的民事争
议作出的有约束力处理的行为。本案中,镇政府
对于个人之间的林权争议,属于行政裁决行为。
故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D。
·100·
第九章
政府信息公开
09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1.2021年8月12日,樊某以电子邮件的形
式向市发改委申请公开某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详
细资料。市发改委于8月18日作出《政府信息公
开告知书》,告知樊某其申请事项的资料本机关不
掌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市住建局等相关单
位可能了解,建议向相关单位获取该信息。樊某
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市发改委
公开其所申请的政府信息。对此,下列哪项说法
是正确的?(2025-模拟题-单)
A.市发改委有权要求樊某对申请的信息与自
身特殊需要作出说明
B.樊某提交申请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C.市发改委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为樊某电
子邮件发出之日
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樊某的诉讼请求
【考点】信息公开的申请与处理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
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
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因此,申请
人申请公开,不需要证明信息与自身之间具有利
害关系,A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第2款规定,政 
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申请人的姓
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②申请公开的
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
他特征性描述;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
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B项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1条规定,行政机
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 
确定:①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
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②申请人以邮寄方 
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
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
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
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③申请人通过互联网
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
日。因此,电子邮件属于互联网渠道提交,以双
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C项错误。
法院的判决结果取决于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
法。本案中,市发改委告知其向其他机关获取,但
不明确事实上该信息到底是由哪个机关负责公开。
即如果市发改委说法属实,则法院应当判决驳回樊
某的诉讼请求;如果市发改委在推脱责任,则法院
应当判决其公开。因此,法院不能在不明确案件事
实的情况下直接判决驳回樊某的诉讼请求,而应当
在查清事实与法律后做出对应裁判,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2.2023年7.月5日,孟某在县政府的网站上
申请公开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交通规划
图,同年7月20日,县政府以孟某申请事项不明
确为由予以拒绝。7月25日,县政府要求孟某补
充该规划图的四至界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3-模拟题-多)
A.孟某可以通过网站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B.县政府答复的期限自2023年7月5日起
计算
C.县政府答复的期限自收到孟某补正的申请
之日起计算
D.因孟某申请公开事项不明确,县政府予以
拒绝是合法的
【考点】信息公开的申请与处理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第1款
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
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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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
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
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故A选项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0条规定,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
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
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
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
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
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
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案中,属于信息公开不明确
要求申请人补正的情形,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
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本案中,未明确
孟某的补正时间。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同时,根据该法条还可以得知,对于此类信息公
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对当事人的行为
具有指导义务,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而不能直
接拒绝。故D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3.廖某的房屋在城区规划范围内被征收,廖
某以邮寄平常信函的方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公开涉及项目地块的控制性规划,该局以廖
某所申请信息不存在为由拒绝。廖某不服,复议
后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2022
模拟题-单)
A.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收到申请的日期为信
件签收之日
B. 廖某需对申请信息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C.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要求廖某对申请
的信息与自身特殊需要作出说明
D.如果廖某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答复不
服申请复议,应向市政府申请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和举证责任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1条规定,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
列规定确定:①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
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②申请人以
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
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
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
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 
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③申请人通过
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
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
申请之日。A项中,平常信函是无需签收的,因
此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
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所以,A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⑥被告主张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就其已尽
合理检索义务等事实举证或者作出合理说明。B项
中,被告主张信息不存在,应当就其已尽合理检索
义务等事实举证或者作出合理说明,而不是由原告
对申请信息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B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除行政
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
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
(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
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C项中,申请人申
请公开,不需要证明信息与自身之间具有利害关
系。旧法曾有规定,新法已经取消。C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
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①
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②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③
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
行为不服的;④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
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
行为不服的。本案中,如果廖某对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的答复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是同级政
府即市政府。所以,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4.吴某通过电子邮件向区政府申请公开作出
房屋强制拆除决定前的会议纪要,区政府以信息
不存在为由,拒绝公开。吴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1-模拟题-多)
A.会议纪要属于内部信息
B.行政机关的收到申请日期为区政府收到电
子邮件的日期
C.对于会议纪要,区政府可以不予公开
D.区政府应当向法院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检索
义务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举证责任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6条规定,
·102·
第九章 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
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
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
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
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
其规定。A项、C项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1条规定,行政机
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
确定:①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
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②申请人以邮寄方
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
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
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
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③申请人通过互联网
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
日。B项中,吴某通过电子邮件提交政府信息公
开申请,属于上述第③种情形,应以双方确认的
日期为收到申请之日。B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⑥被告主张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就其已
尽合理检索义务等事实举证或者作出合理说明。D
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5.某公司附近的居民沈某认为该公司超标排
污,向区生态环境局申请公开环评报告,该局向
公司征求意见,公司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不同意
公开,该局遂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下
列说法错误的是:(2020-模拟题-单)
A.若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不回复,则予以
公开
B.沈某对答复不服,要先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C.环保局不公开答复违法
D.环保局征求该公司意见的时间不计算在答
复的期限内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的处理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2条规定,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
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
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
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
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行
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
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
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A项中,若该公
司在规定期限内不回复,由行政机关决定是否公
开,并不是直接公开。A项错误。C项中,环保局
不能以该公司不同意为由拒绝公开,而是要衡量
是否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因为本案涉及
该公司超标排污,如果环保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
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C
项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的答复是违法的。
C项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解释》第1条规定,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涉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侵
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
应当受理:②行政复议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不予公开
行为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对应的法条分别见下:
序号
情形
内容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
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第十四条应当不公开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
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
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
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
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
第十五条相对不公开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
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
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
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①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
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
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可以不予公开。
第十六条可以不公开 ②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
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
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
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
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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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贤教育
QinAs uuni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也就是说,《政府信息公开解释》将信息公开
领域的复议前置事项限制于上述范围,本案中,
该局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公开,属于复议前
置的事项。B项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规定,行政机
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
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
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
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
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
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
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D
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6.某镇政府开会讨论,作出《李家河征收问
题的会议纪要》,村民李某以邮寄方式申请信息公
开。该镇政府以内部事务为由不予公开。李某向
县政府申请复议,下列说法错误的是:(2020-模
拟题-多)
A.李某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为60日
B.镇政府不公开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
C.李某申请该信息应当证明与自己生活、生
产有利害关系
D.以政府和李某双方确认的时间为收到申请
之日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的处理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
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
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A项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6条规定,行政机
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
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
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
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
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B项中,会议纪要属于内部信息,行政机关可以
不予公开,镇政府不公开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B
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除行政
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
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
(含本条例第10条第2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
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C项中,当事人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不需要与自己生活、生产有利
害关系,这是旧法的规定,新法中已经取消。C
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1条规定,行政机
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
确定:①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
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②申请人以邮寄方
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
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
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
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③申请人通过互联网
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
日。D项中,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
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并不需要双方确认,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D。
7.李某对征地拆迁行为不服,2018年10月
至2019年3月期间连续一百余次向镇政府申请公
开各种政府信息。2019年5月份,李某再一次向
镇政府申请公开防汛信息。请回答下列两题。
(1)关于镇政府的做法,下列正确的是:
(2019-模拟题-任)
A.收取相应信息处理费用
B.以其不具有申请人资格为由不予提供
C.以其此前多次重复申请为由不予受理
D.可以要求其说明理由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的费用与处理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2条规定,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
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
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
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A项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除行政
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
·104·
第九章 政府信息公开
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
(含本条例第10条第2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 
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案中,李某可
以就防汛信息申请公开,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 
人说明理由,而非不具备申请人资格。B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5条规定,申请人申 
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
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认为
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行政机
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本条例第33条
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
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C项错误,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2)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
模拟题-任)
A.李某应当提供身份证
B.李某应当提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
C.如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
政机关可以不予受理
D.如果镇政府不予处理,李某可以向上一级
行政机关投诉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
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
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
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
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
下列内容:①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
联系方式;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
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③申
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
方式、途径。A项正确。申请人不能只简单的提
供申请公开的大概内容,需要较为明确的名称、
文号等,B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0条规定,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
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
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
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
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
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
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不明确,应先指导释
明,而非不予受理。C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51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
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D
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8.下列哪一信息,属于行政机关可以不公开
的事项?(2019-模拟题-单)
A.国家秘密
B.行政机关的人事管理信息
C.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D.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
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
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
信息,不予公开。A项国家秘密属于法定不公开,
因此不当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6条规定,行政机
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
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行
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
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
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B项当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5条规定,涉及商
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
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
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
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C项不当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第1项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19条的规定,主动公
开本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D
项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9.某环保联合会对某公司提起环境民事公益
诉讼,因在诉讼中需要该公司的相关环保资料,
105·
齐贤教育
 utATIn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遂向县环保局提出申请公开该公司的排污许可证、
排污口数量和位置等有关环境信息。申请书中载
明了单位名称、住所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了
公章、获取信息的方式等。县环保局收到申请后,
要求环保联合会提供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环
保联合会提供了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县环保
局以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关于
本案的信息公开申请及其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2017/2/97-任)
A.环保联合会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提出信息
公开
B.环保联合会不具有提出此信息公开申请的
资格
C.县环保局有权要求环保联合会提供申请人
身份的证明材料
D.县环保局认为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
环保联合会作出更改、补充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第1款
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
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
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
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
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A项中,环保联合会
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提出信息公开,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除行政
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
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
(含本条例第10条第2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
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B项中,环保联
合会具有提出此信息公开申请的资格。所以,B
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第2款第1项
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姓名
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C项中,某环
保联合会申请公开的环境信息,需要提供申请人
身份的证明材料。所以,C项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0条规定,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
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
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
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所以,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10.某环保公益组织以一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为
由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后因诉讼需要,向县环保局
申请公开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
信息。环保局以该组织无申请资格和该企业在该县
有若干个基地,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下
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2/50-多)
A.该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出示其负责人的有效
身份证明
B.环保局认为其无申请资格不成立
C.对该组织的申请内容是否明确,环保局的
认定和处理是正确的
D.该组织所申请信息属于依法不应当公开的
信息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第2款
第1项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所以,A
项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除行政
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
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
(含本条例第10条第2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
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故该环保公益组
织具备申请资格。所以,B项正确。
C项中,环保局的认定是错误的,若干个基
地不能认定为申请内容不明确。环保局的处理也
是错误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0条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
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
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即便是申请内容不明
确的情况下,环保局也不能直接拒绝公开,而应
当给予指导和释明。所以,C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依法确
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
予公开。D项中的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排污许可证信息不属于国家秘密和15条规定的商
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公开。所以,D项错误。
·106·
第九章 政府信息公开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11.某乡属企业多年未归还方某借给的资金,
双方发生纠纷。方某得知乡政府曾发过5号文件
和210号文件处分了该企业的资产,遂向乡政府
递交申请,要求公开两份文件。乡政府不予公开,
理由是5号文件涉及第三方,且已口头征询其意
见,其答复是该文件涉及商业秘密,不同意公开,
而210号文件不存在。方某申请复议后,对复议
决定不服,遂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
的?(2014/2/48-多)
A.方某申请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
明文件
B.对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方某不具有申请人
资格
C.乡政府不公开5号文件合法
D.方某申请公开需要申请中需要包括姓名、
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第2款
第1项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A项中,
方某申请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或者证明文件,
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除行政
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
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
(含本条例第10条第2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
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B项中,对所申
请的政府信息,该组织具有申请人资格。所以,B
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2条规定,依申请
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
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C项中,
乡政府口头征询第三方意见不符合法律规定,应
为书面方式。所以,C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第2款规定,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申请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②申请
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
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所以,
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12.某镇政府主动公开一胎生育证发放情况的
信息。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2/79-多)
A.该信息属于镇政府重点公开的信息
B.镇政府可以通过设立的信息公告栏公开该
信息
C.在无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特别规定的情况
下,镇政府应当在该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月内予
以公开
D.镇政府应当及时向公共图书馆提供该信息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21条规
定了政府主动公开的事项,但对重点公开的事项
未作规定。A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5条第2、3款规
定,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
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
施,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
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B
项和D项中,镇政府可以通过设立的信息公告栏
公开该信息,以及镇政府应当及时向公共图书馆
提供该信息符合此规定。所以,BD项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6条规定,属于主
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
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D。
13.区房管局向某公司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被拆迁人王某向区房管局提出申请,要求公开该
公司办理拆迁许可证时所提交的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区房管局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对此,下
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2/45-多)
A.王某提出申请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B.因王某与申请公开的信息无利害关系,拒
绝公开是正确的
C.因区房管局不是所申请信息的制作主体,
拒绝公开是正确的
D.拒绝答复应自收到王某申请之日起1个月
内作出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第2款
·107·
齐贤教育
PeFPn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第1项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A项
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除行政
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
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
(含本条例第10条第2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
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当事人申请政府
信息公开不需要具备利害关系,王某具有申请人
资格,B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
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
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
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政机关
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信息的
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
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此规定确立了行
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分工,即“谁制作谁公开”
“谁保存谁公开”,但这两项要求并非并列,前者
处于优先地位。本题中,申请人王某向区房管局
申请公开的是该公司办理拆迁许可证时所提交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此许可证的发放者为规划
部门,而不是区房管局。所以,C项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1、2款规
定,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
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内予以答复;特殊情况可再延长20个工作日,即
最长40个工作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14.申请人申请公开下列哪些政府信息时,应
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2009/2/44-多)
A.要求税务机关公开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情
况的信息
B.要求区政府公开该区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
案件的信息
C.要求县卫生局公开本县公共卫生费用使用
情况的信息
D.要求市公安局公开办理养犬证收费情况的
信息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第2款 
第1项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申请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本题中,
ABCD项进行申请公开的信息,都需要出示身份
证件。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D。
15.2002年,甲乙两村发生用地争议,某县
政府召开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2008年12月,
甲村一村民向某县政府申请查阅该会议纪要。下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2/81-单)
A.该村民可以口头提出申请
B.因会议纪要形成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实施前,故不受《条例》规范
C.因会议纪要不属于政府信息,某县政府可
以不予公开
D.如某县政府提供有关信息,可以向该村民
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第1款
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
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
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
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
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A项中,村民采取口
头方式提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
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
的信息。其对政府信息的界定十分宽泛,其宽泛
不仅表现在其生成方式和存在形式之上,而且表
现在其生成时间上。换言之,我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并未对政府信息生成的时间作限制,凡
属于政府信息,无论是在该条例生效后制作或获
取的,还是在该条例实施前生成的,均须受该条
例的约束。B项中,因会议纪要形成于《政府信
息公开条例》实施前,故不受《条例》规范,
错误。
C项中,会议纪要是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
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
信息,属于政府信息。选项前半句话错误。《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第16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在
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
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
·108·
第九章 政府信息公开
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选项后半句正确。
C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2条第1款规定,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
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
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案不属于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形,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诉讼
1.2024年2月,黄某的房屋被区政府以修建
市政广场为由予以征收,黄某以传真方式向区政
府申请公开土地总体利用规划。2024年6月,区
政府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以涉及国
家秘密为由不予公开。黄某对答复不服,直接提
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2024-模
拟题-单)
A.黄某不能以传真的方式申请信息公开
B.黄某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C.法院应当裁定不予立案
D.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为
收到传真之日
【考点】信息公开的申请程序、复议前置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第1款
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
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
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
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
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案中,黄某可以以
传真的方式申请信息公开,A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解释》第1条规定,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涉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侵
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
应当受理:②行政复议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不予公开 
行为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也就是说,《政府信息
公开解释》将信息公开领域的复议前置事项限制
于当事人申请公开,政府以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内部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由拒绝的。
本案中,行政机关以国家秘密为由不予公开,属 
于复议前置事项,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B项 
错误。
《行诉解释》第56条第1款规定,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裁
定不予立案。根据上一选项分析,本案属于复议
前置的事项。本案中,黄某未申请复议直接提起
诉讼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立案。C项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1条规定,行政机
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
确定:①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
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②申请人以邮寄方
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
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
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
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③申请人通过互联网
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
日。本案中,申请人通过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D项
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2.2021年,因高铁拆迁,杨某名下房屋被纳
入征收范围。同年3月26日,杨某通过邮寄方
式,向自然资源规划局申请公开征收公告、补偿
方案、征收红线图、勘测界定图等文件。区自然
资源规划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只
提供了征收公告、安置方案等信息,对于其他信
息,答复称信息不存在。杨某遂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3-模拟题-多)
A.杨某在公开申请书中应当说明申请该信息
的用途
B.被告应当就其已尽合理检索义务等事实举
证或者作出合理说明
C.杨某的起诉期限为三个月
D.杨某申请该信息,不需要与该信息之间具
有利害关系
【考点】信息公开的申请与救济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第2款
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
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
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③申请公开的政
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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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贤教育
gisuEbucni I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因此,当事人在信息公开申请书中应当提供身份
证明、联系方式等,不需要说明用途。故A选项
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⑥被告主张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就其已
尽合理检索义务等事实举证或者作出合理说明。
所以,B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
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C选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除行政
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
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
(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
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为了保障公民的知
情权,信息公开的申请不需要申请人与申请的信
息之间具有利害关系。故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D。
3.村民徐某要求乡政府公开该村的年度财务
信息,乡政府回复说村的年度财务信息由该村制
作,自己没有公开义务,建议向村委会申请。徐
某后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2022-模拟题-多)
A.乡政府的答复违法
B.法院不可以用简易程序审理
C. 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45日
内审结
D.徐某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行政诉讼简易
程序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第1款
规定,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
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
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获取的其他行
政机关的政府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政府
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
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A项中,
财务信息应当由制作机关即村委会负责公开,乡
政府的答复合法。所以,A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8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
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①
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②案件涉及款
额二千元以下的;③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
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
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
程序。该法第8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
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本案属于政府信息公开
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B项错误,C
项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
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
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采用书面
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
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
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①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
方式;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
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③申请公
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
途径。D项中,徐某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需要提
供姓名、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所以,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4. 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纠纷向市场监督管理
局申请公开乙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该局公开了
乙公司的名称、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
本信息,但对经营范围、从业人数、注册资本等
信息拒绝公开。甲公司欲寻求救济。关于此事,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2/47-单)
A.甲公司如果申请复议,应当向上一级市场
监督管理局提出
B.市场监督管理局如果以内部信息为由拒
绝,应当就该信息属于内部信息进行举证
C.本案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
D.因相关信息不属政府信息,拒绝公开合法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1款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
件:①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
·110-
第九章 政府信息公开
不服的;②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 益的,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
服的;③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 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④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 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
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 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本案中,对市场监督管理 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不予公开。行
局的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同级政府。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
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
《政府信息公开解释》第5条第2款规定,有
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本案中,一企业
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
某危改项目纳人危改范围的意见和申报材料涉及
任:⋯⋯
该企业联系人电话和地址等个人隐私,住建委应
③被告主张原告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内部事
当书面征求企业联系人是否公开的意见,不能未
务信息不予公开的,应当就该信息属于人事管理、
经意见征求而拒绝公开。所以,AD项错误。
后勤管理或者内部工作流程信息等举证,⋯⋯。B
《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项正确。
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
《行政诉讼法》第82条第1、2款规定,人民 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
故A项错误。
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 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
程序:①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②案 定的除外。本题中,沈某对政府信息不公开不服,
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③属于政府信息公开 属于复议前置案件,需要先申请行政复议,后因
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 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该起诉
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 期限应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
序。本案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可以适用简易 所以B选项错误。
程序审理,C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解释》第8条第1款规定,人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 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可以适用
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
简易程序。C项正确。
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
的信息。乙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属于政府信息,D
6.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
项错误。
改制。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
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区政
5.沈某向住建委申请公开一企业向该委提交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对此申请行政复议,
的某危改项目纳入危改范围的意见和申报材料。后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
该委以信息中有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等个是正确的?(2011/2/43-单)
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沈某申请复议,后不服复
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
议决定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2/说明理由
79-单) 微信:fakao2026
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2个月
A.在作出拒绝公开决定前,住建委无需书面
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
征求企业联系人是否同意公开的意见
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
B.本案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
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
C.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D.住建委拒绝公开答复合法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6条规定,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与举证责任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2条规定,别作出答复:①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考点】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 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②所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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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
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
途径和时间;③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 
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④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 
政府信息不存在;⑤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
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 
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 
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⑥行政机 
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
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 
人不予重复处理;⑦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
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
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A项中,区政府作
出的拒绝公开的决定,属于该条第3种情形,应
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所以,A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 
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
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
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本题中,刘某对区政府信息不公开不
服,属于复议前置案件,需要先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该起诉
 期限应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
所以,B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134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
 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中,如果复议机关
 作出维持决定,则按照区政府来确定级别管辖,
即由中院进行管辖。如果复议改变,则按照复议
 机关市政府确定级别管辖,也由中院进行管辖。
所以,C项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除行政机
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
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
第10条第2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
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此规定将依申请的资格放宽,
除了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相对人都可以
申请公开,并无利害关系方面的要求。D项中,刘
某具备申请人资格。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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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1第十章
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1.市医保局制定的《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通
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因医疗纠纷产
生的损害,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患者杨某在某
医院治疗过程中因医院行为导致残疾,法院生效
判决书判决医院承担30??责任,杨某向市医保
局申请对剩余70??疗费用予以报销,市医保局
根据《通知》不予报销。杨某申请行政复议,要
求一并审查《通知》的合法性,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2025-模拟题-多)
A.杨某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
B.复议机关应当在30日内对《通知》作出
审查
C.复议机关认为《通知》违反上位法的,可
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修改或废止的建议
D.杨某可向复议机关申请先予执行医保报销
资金
【考点】行政复议的附带审查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2条第1、2款规
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书面
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
可以通过邮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
道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当面提交
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机关通过互联网渠道送达
行政行为决定书的,应当同时提供提交行政复议
申请书的互联网渠道。A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57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
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
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 
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转送 
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因此,复议机关 
市政府有权对市医保局制定的《市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通知》进行审查,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
B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59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 
依照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有权处
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或者依据,认为相关条款合法
的,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中一并告知;认为相关条
款超越权限或者违反上位法的,决定停止该条款
的执行,并责令制定机关予以纠正。因此,复议
机关认为文件相关条款违法的,决定停止该条款
的执行,并责令制定机关予以纠正,C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5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起
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
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
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
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需要注意的
是,上述先予执行制度发生在诉讼中,而本案是
行政复议,并没有类似制度,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2. 王某不服县政府对其作出的征收排污费的
决定,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同时一并要求审
查作为收费依据的县政府制定的《某县排污费征
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2024-模拟题一多)
A.在审查《办法》期间,复议机关应中止对
征收排污费的审查
B.如王某申请听证,复议机关应组织听证
C.如果认为《办法》违反上位法,市政府应
当废止该规定或者建议县政府修改
D.市政府可以要求县政府对该《办法》的合
法性作出当面说明
【考点】行政复议的附带审查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39条第1款规定,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
 ⋯⋯(九)有本法第五十六条或者第五十七条规
定的情形。《行政复议法》第56条规定,申请人
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出对有关规范性文件
的附带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应
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
 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该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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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
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
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
理的,应当在七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
法处理。即对规范性文件审查的期间,中止行政
复议。A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50条第1、2款规定,审理
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
构应当组织听证。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听证,
或者申请人请求听证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组织
听证。本案中,如王某申请听证,复议机关可以
组织听证,而非应当听证。B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59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
依照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有权处
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或者依据,认为相关条款合法
的,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中一并告知;认为相关条
款超越权限或者违反上位法的,决定停止该条款
的执行(而非直接废止),并责令制定机关予以纠
正(而非建议修改)。C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58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
依照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有权处
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或者依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
当自行政复议中止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规范
性文件或者依据的制定机关就相关条款的合法性
提出书面答复。制定机关应当自收到书面通知之
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答复及相关材料。行政复议
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规范性文件或者依据
的制定机关当面说明理由,制定机关应当配合。D
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3.李某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
房公积金,该管理中心依据自己制定的《公积金
提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作出不予
提取决定。李某对不予提取决定不服,向市政府
申请复议,并要求对《细则》一并审查。下列哪
些选项是正确的?(2024-模拟题-多)
A.如果市政府认为《细则》合法,应在行政
复议决定书中一并告知
B.市政府可以审理《细则》的合法性和适
当性
C.李某可以对公积金申请先予执行
D.市政府审查《细则》时,应中止对不予提
取行为的审查
【考点】行政复议的附带审查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59条规定,行政复
议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有权处理有关规范性文件或者依据,认为相关条
款合法的,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中一并告知;认为
相关条款超越权限或者违反上位法的,决定停止
该条款的执行,并责令制定机关予以纠正。本案
中,复议机关是市政府,文件的制定机关是市住
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有权处理;市政府认为
相关条款合法的,在行政复议决定书中一并告知。
A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
列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
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范性
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①国务院部门的规范性文
件;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的规范性文件;③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
④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规范性文件。
前款所列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因此,对于规范性文件,
应当审查合法性,不包括适当性,按照复议程序
对行政行为(本案中为公积金不予提取决定)都
要审查适当性、合法性。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5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起
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
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
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
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本案中,先
予执行申请发生在行政诉讼中,行政复议中没有
先予执行制度;并且,即便是在行政诉讼中,先
予执行也限于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
医疗社会保险金案件,不包括公积金。C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39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
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
(九)有本法第五十六条或者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情
形。《行政复议法》第56条规定,申请人依照本
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提出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
审查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
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转
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该法第57条规
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
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
·114·
第十章 行政复议
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
应当在七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即对规范性文件审查的期间,中止行政复议。D
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4.下列争议中,当事人不服必须先申请复
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的有:
(2020-模拟题-多)
A.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主体有争议
B.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确定的减税、免税及退
税有争议
C.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
D.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税收保全措施不服
【考点】复议前置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规定,纳
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
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
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
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
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
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
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
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
本法第40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0条规定,
税收征管法第88条规定的纳税争议,是指纳税
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确定纳
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
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有异
议而发生的争议。
本案中,AB项正确,都属于复议前置事项。
CD项错误,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5.当事人对下列哪些事项既可以申请行政复
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013/2/83-多)
A.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
B.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对外国人采取的遣送
出境措施
C.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
D.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
【考点】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解析】《行诉解释》第1条第2款第2项规
定,下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
围: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因为行
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
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质的影响,其约束力
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接受,不能进行行政诉
讼和行政复议,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所以,A
项不当选。
《出境人境管理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外
国人对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对其实施的
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
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
议决定为最终决定。B项中,对于出人境边防检
查机关对外国人采取的遣送出境措施,只能进行
复议不能进行诉讼。所以,B项不当选。
《反倾销条例》第53条规定,对依照本条例
第25条作出的终裁决定不服的,对依照本条例第
四章作出的是否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以及追溯征
收、退税、对新出口经营者征税的决定不服的,
或者对依照本条例第五章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C项中,对于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
既可以进行复议也可以进行诉讼。所以,C项
当选。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2款规定,当
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
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D项中,对于税务
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既可以复议也可以诉讼。
所以,D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D。
二、行政复议参加人
1.2022年,检察官王某辞去公职。2023年,
王某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区司法局经过
调查后以其非法执业为由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
罚。王某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后,
当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4模拟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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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区司法局在送达处罚通知的同时应当告知 D项错误。
相对人先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B.复议的申请期限为60日
C.复议机关只能是区政府
D.检察官离任两年内不得以任何身份担任诉
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2.区政府发布六号文,指定甲公司承担全区
餐饮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区城市管理局为落实六
号文,发函要求本区五家屠宰场必须与甲公司签
【考点】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申请期限
订废弃物清运协议,违者将予以处罚。五家屠宰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3条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
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①对当场作出的行政
处罚决定不服;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
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
不服;③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
政机关不予公开;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
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对前
款规定的情形,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
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向行政复议机关
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司法局作出的警告不属
于上述复议前置的情形。A项错误。注意这里不
属于上述第一种情形,区司法局经过调查作出警
告,并未体现当场性、简易性等特征,而是使用
普通程序作出。
场对发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此案,说法
正确的是?(2021-模拟题一任)
A.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开庭审理的方式
B.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区城市管理局
C.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是区政府
D. 对发函不服,五家屠宰场也可以提起行政
诉讼
【考点】行政复议的参加人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49条规定,适用普
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
当面或者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取当事人的
意见,并将听取的意见记录在案。因当事人原因
不能听取意见的,可以书面审理。A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
规章授权的组织是被申请人。本案中,屠宰场是
《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
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
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B项正确。
对区城市管理局强制要求与甲公司签协议,违者
将予以处罚的发函不服,所以被申请人是区城市
管理局。B项正确。C项错误。
D项中,发函的内容影响了当事人的权利义
务,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D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28条规定,对履行行政复
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
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
案中,被申请人是区司法局,复议机关既可以是
区政府,也可以是市司法局。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D。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反垄断法》
对某企业罚款3000万元,该企业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9-模拟题一多)
A.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被申请人
B.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是复议机关
《检察官法》第37条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
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
理人或者辩护人。本案中,检察官离任两年内不
能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但不是
C.复议机关可以进行调解
D.该企业申请复议的期限为15天
【考点】行政复议的参加人、复议机关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5条规定,国务院
以任何身份担任都不可以,比如可以作为当事人 部门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①对本部门作出的
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该 行政行为不服的;②对本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
考点不是本学科知识点,涉及到理论法学科中的 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以派出
司法制度内容,此处了解即可,将来可深人学习。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③对本部门
·116+
第十章 行政复议
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授权的组织作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本案中属于上述第①种情
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部门,对
其作出的行为不服,既作被申请人,又作复议机
关。AB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5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办
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应当遵循
合法、自愿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C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
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
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4.县食药局认定某公司用超保质期的食品原
料生产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没收违法生产
的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公司不服
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
2/84-多)
A.公司可向市食药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
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公司可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C.公司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
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告知公司变更被申请人
D.对县食药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是向法
院起诉的必经前置程序
【考点】行政复议的参加人、复议机关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1款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
件:①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
不服的;②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
服的;③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④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
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本案中,属于上述第①种
情形,相对人对县食药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只
能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A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17条规定,申请人、第三
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B项中,公
司可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正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2条规定,申请
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复
议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C项中,
公司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行政
复议机构应告知公司变更被申请人,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
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①对当场作出的行政
处罚决定不服;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
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
不服;③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
政机关不予公开;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
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本案
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应当复议前置的情形,D项
中,对县食药局的决定,公司可以直接向法院起
诉。因此,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5.甲市乙县公安局所辖派出所以李某制造噪
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为由,处以500元罚款。李
某不服申请复议。下列哪个机关是本案的复议机
关?(2011/2/84-单)
A.乙县公安局
B.乙县政府
C.甲市公安局
D.甲市政府
【考点】行政复议机关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9条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其中警告、1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
决定。本案中,对派出所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500
元决定不服的,以派出所为被申请人。
《行政复议法》第24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
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
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由本级人民
政府管辖。本案中,派出所是派出机构,复议机
关为设立该派出所的公安局的同级人民政府,即
乙县政府。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6.关于行政复议第三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
误的?(2009/2/45-单)
A.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复议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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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复议案件
的审理
C.复议机关应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
要条件
D.第三人与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
决定的强制执行制度不同
【考点】行政复议第三人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7条规定,申请
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基层法律服
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A
项中,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复议,
正确,不当选。
《行政复议法》第16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
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B
项正确,不当选。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行政
复议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
供必要条件。C项正确,不当选。
《行政复议法》第78条规定,申请人、第三
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
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
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①维持行政行为的行政复
议决定书,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
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②变更行政
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
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③行政复
议调解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第三人与申请人
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强制执行制度是
相同的。D项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三、行政复议的申请和受理
1.县文旅局对雅香酒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
酒店未按规定建立营业日志,于是当场对该酒店
罚款2500元。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2025-模
拟题-单)
A.本案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B.该酒店可以通过县文旅局提交复议申请
C.该酒店向县文旅局提交复议申请后,县文
旅局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转送复议
机关
D.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届满,复议机关未作
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不
予受理
【考点】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1款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
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
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①对当场作出
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
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的决定不服;③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
规定的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④申请政府信息公
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因此,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必须先
申请行政复议,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A项
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对当场作出或
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
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作
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及时处理;
认为需要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自收到行政
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转送行政复议机关。因此,
对于当场处罚,该酒店可以通过作出处罚决定的
县文旅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B项正确。同时,
县文旅局收到复议申请后,如果认为自己做法错
误就进行纠正,不需要转送;只有认为自己是对
的需要维持,才转送复议机关,C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3款规定,行政复
议申请的审查期限届满,行政复议机关未作出不
予受理决定的,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受理。
因此,是视为受理,而非不予受理,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2.黄某被县公安局当场罚款200元。黄某不
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24-模拟题-多)
A.黄某须书面提起行政复议
B.经案人员应在处罚决定作出后24小时内向
公安机关备案
C.县公安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告知黄某不
服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D.黄某可以通过县公安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考点】行政复议的申请
·118·
第十章 行政复议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2条第1、2款规
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书面
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
可以通过邮寄或者行政复议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 
道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当面提交
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机关通过互联网渠道送达
行政行为决定书的,应当同时提供提交行政复议
申请书的互联网渠道。因此,A项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0条第4款规定,当
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
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因此,B
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2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
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①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
定不服;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 
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③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未履行 
法定职责情形;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
不予公开;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 
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对前款规定
的情形,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
政复议。本案中,县公安局当场罚款200元,属
于复议前置情形,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告知黄某不
服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C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对当场作出或
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
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作
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及时处理;
认为需要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自收到行政 
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转送行政复议机关。本案 
中,县公安局当场罚款200元,黄某可以通过作
出处罚决定的县公安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D项
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D。
3.某公司未申报上年度营业所得税,某市税
务局责令补缴2万元税款并罚款1万元。该公司
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1
一模拟题一多)
A.该公司未按时补缴,市税务局可以书面通
知银行划扣其存款
B.复议机关应为市政府
C.对补缴税款不服,公司可以不经复议直接
提起行政诉讼
D.申请复议期限为60日
【考点】行政复议与诉讼的关系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8条第2款规
定,纳税人在前款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
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限期期满仍
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
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
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
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
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A
 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27条规定,对海关、金融、
 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
 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
门申请行政复议。B项中,以税务机关为被申请
人,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B项
错误。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规定,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
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
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
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
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C项中,补缴税
款属于复议前置事项。C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
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
 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D项中,题目中未作
 出特殊规定,则按60日确定复议期限。D项
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4.2010年3月10日,县政府为汪某颁发集
体土地使用证,6月20日,杨某经查询得知该信
息,认为该行为侵犯了自己已有的集体土地使用
权,于同日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认为杨某
的复议请求超过了复议申请期,驳回了杨某的复
议申请。杨某不服,就县政府给汪某颁发集体土
地使用证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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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正确的是:(2020-模拟题-多)
A.杨某申请复议未超过复议申请期限
B.法院应当以未经过复议为由,裁定驳回
起诉
C. 法院可以受理本案
D.若法院受理此案,在当事人各方同意的情
况下,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考点】行政复议受理与前置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
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
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A项中,杨某
于6月20日知道,并于当日提出复议申请,并没
有超过复议的申请期限。A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
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①对当场作出的行政
处罚决定不服;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
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
不服;③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
政机关不予公开;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
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行政
复议法》第34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
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
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
机关决定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
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限届
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
讼。本案中,尽管属于复议前置的案件,复议机
关驳回了杨某的复议申请,但仍然属于行政诉讼
的受案范围。否则,杨某没有办法通过其他渠道
寻求行政救济。因此,B项错误,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8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
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①
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②案件涉及款
额2000元以下的;③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
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
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
程序。D项中,在当事人各方同意的情况下,可
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5.区生态环境局对某公司作出责令停产停业
的处罚,关于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下列哪一
说法正确的?(2019-模拟题-单)
A.该公司应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与行政诉讼不同,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
原则
C.该公司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能再提出
行政诉讼
D.该公司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行
政诉讼
【考点】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审理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1款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
件:①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
不服的;②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
服的;③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④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
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本案中,该公司对区生态
环境局的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是同级政
府即区政府。所以,A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49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
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面或
者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并将听取的意见记录在案。因当事人原因不能听
取意见的,可以书面审理。因此,书面审查并不
是行政复议的审理原则。B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41条规定,申请人撤回行
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行政复
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本案中,该公司撤回
行政复议申请,导致行政复议终止。本案不是复
议前置案件,在法定的起诉期限内,可以再提起
行政诉讼。所以,C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对属于人
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
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本案中,该公司既可以申请复议,也
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所以,D项错误。
·120·
第十章 行政复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6.某区环保局对超标排污的甲工厂进行处
罚,甲工厂不服,向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2018-模拟题-多)
A.甲工厂委托代理人,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
提交授权委托书。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
可以口头委托
B.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
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C.复议过程中,区环保局不得自行收集证据
D.区政府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由2名以上
行政复议人员参加,特殊时也可1人审理
【考点】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审理
【解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
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
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
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
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
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
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
复议机构。因此,只有公民在特殊情况下,可以
口头委托,甲工厂不可以口头委托,因为并非公
民、主体不适格。A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87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B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46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
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
个人收集证据;自行收集的证据不作为认定行政
行为合法性、适当性的依据。C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行政
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
政复议人员参加。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7.某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某公司生产经营超
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作出
处罚决定。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此案,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2/48-单)
A.申请复议期限为60日
B.公司不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复议申请
C.行政复议机关不能进行调解
D.公司如在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申请,行政
复议中止
【考点】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审理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
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
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A项中,申请
复议期限为60日,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22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
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
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可以通过邮寄或者
行政复议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道等方式提交行政
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当面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机关通过互联网渠道送达行政行为决定书的,
应当同时提供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的互联网渠道。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申请人书
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
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
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
议申请。B项中,公司不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
复议申请,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5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办
理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应当遵循
合法、自愿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
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C项中,行政复议机关不能进行调
解,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41条规定,申请人撤回行
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行政复
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因此,公司如在复议
决定作出前撤回申请,行政复议是“终止”而非
“中止”,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8.《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当事人对监督
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
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
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
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
院提起诉讼。某县工商局认定某企业利用广告对
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处10万元罚款。该企业不服,申请复议。下列哪
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2/8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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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贤教育
I urn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A.复议机关应当为该工商局的上一级工商局
B.申请复议期间为15日
C.如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该企业向法院
起诉,起诉期限为15日
D.对罚款决定,该企业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
法院起诉
【考点】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复议机关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1款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
件:①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
不服的;②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
服的;③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④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
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本案属于第①种情形,A
项中,该企业对县工商局的行为不服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是同级政府即县政府。所以,A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
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
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此,申请复议期限
为60天,单行法规定少于60天的,应当按60天
计算,B项错误。(注意:现行《反不正当竞争
法》已删除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决定复议、诉
讼期限的特殊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
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
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
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对属于
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
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项中,对罚款决定,该
企业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D。
9.甲市乙区政府决定征收某村集体土地100
亩。该村50户村民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
一说法是错误的?(2013/2/50-单)
A.申请复议的期限为30日
B.村民应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复议
C.甲市政府为复议机关
D.如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应在收到复
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考点】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
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
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A项中,申请
复议的期限为60日而不是30日,错误,当选。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8条规定,同一行
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
参加行政复议。B项中,村民应推选1至5名代表
参加复议,正确,不当选。
《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
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①
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②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③
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
行为不服的;④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
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
行为不服的。本案属于上述第②种情形,C项中,
甲市政府为乙区政府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正
确,不当选。
《行政复议法》第31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
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无法判断行政复议
申请是否符合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
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
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载明需要补正
的事项。D项中,如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
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正确,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四、行政复议的审理、决定和执行
1.某县水务局检查中发现王某违法在河道旁
修建临河建筑物,2025年1月27日,某县水务局
向王某下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通知书,后
王某逾期未拆除。3月27日,县水务局以王某违
反《水法》和市政府规章《水政监察办法》为
由,组织人员将王某修筑的临河建筑物予以强制
拆除。王某就强制拆除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对
·122·
第十章 行政复议
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25-模拟题-多)
A.复议机关为县政府
B.复议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审理
C.复议机关发现县水务局的有关行政行为违
法,可以向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
D.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可以向王某
收取合理费用
于行政许可
【考点】行政复议的调解
【考点】行政复议的审理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73条第1款规定,
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
作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签章,
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即具有法律效力。本
案中,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仍需要加盖行
政复议机关印章。A项错误。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1款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
件:①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
不服的;②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
服的;③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④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
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因此,被申请人是县水务
局,复议机关为县政府,A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65条规定,听证结束后,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
条的规定,作出决定。也就是说,听证笔录应当
作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的依据。B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37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
议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B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76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
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或者
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有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
的,可以向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有关机关应
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纠
正相关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情况报送行政复
议机关。C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78条规定,申请人、第三
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调解书
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
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①维持行政行为的行政复
议决定书,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
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②变更行政
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
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③行政复
议调解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案属于上述第③种情
形,如公司不履行行政复议调解书,由复议机关
区政府强制执行或申请由法院强制执行,而非市
生态环境局强制执行。C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87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
设定行政许可:①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
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
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本案中,区生态环境局
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属于生态环境保护等需
要提前批准的事项,因此属于行政许可。D项
正确。
2.区生态环境局以道至公司未提交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即开工建设为由,经听证后对该公
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决定。道至公司不服向区政
府申请复议,区政府进行调解并制作调解书。对
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24-模拟题-多)
A.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B.区生态环境局应根据听证笔录做出处罚
决定
C.如公司不履行行政复议调解书,应由市生
态环境局依法强制执行
D.区生态环境局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属 健委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D。
3.王某开设的美容院无证经营,区卫健委对
王某罚款6万元,王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
议机关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该案件。下列选项正确
的是?(2024-模拟题-多)
A.复议机关应当当面听取王某意见
B.复议机关不能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C.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生效
D.区政府应当将复议决定书同时抄送给市卫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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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行政复议的审理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49条规定,适用普
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
当面或者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取当事人的
意见,并将听取的意见记录在案。因当事人原因
不能听取意见的,可以书面审理。本案中,并不
一定需要当面听取,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 
取意见也可以。A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53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 
审理下列行政复议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 
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①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②被 
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③案件涉及款额三千元以下;④属于政府信息公 
开案件。除前款规定以外的行政复议案件,当事 
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本案中,罚款金额为6万,超过简易程序法定的 
3000元的标准,复议机关应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 
理,但双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除外。B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75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
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 
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C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79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 
根据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的公开情况,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将行政复议决定书向社会公开。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办理以本级人民政府 
工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将发 
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同时抄告 
被申请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本案中,被申请人
是区卫健委,被申请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是市卫
健委,因此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D。
4.金融监管局以某金融机构不符合银监管理
法,出资报表不符合规定为由对该机构罚款20万
元,该机构不服提出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2020-模拟题-任)
A.复议申请期限为60日
B. 该机构和金融监管局经准许达成和解,行
政复议应中止
C. 该机构逾期不交罚款,金融监管局可通知
银行从该机构账户直接划拨
D.金融监管局和该金融机构可以约定分阶段
履行
【考点】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中止与终结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
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
 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A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
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和解
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
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当
事人达成和解后,由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构撤回
 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行政复议
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的,申请
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
真实意愿的除外。B项中,达成和解的,应当终
止复议,而非中止。B项错误。
C项中,通知银行从该机构账户直接划拨属
于行政强制执行,金融监管局没有强制执行权,
需要申请法院执行,而不能自行划拨该公司的银
行存款。所以,C项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42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
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
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
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
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
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
应当恢复强制执行。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5.某工程运输公司在变更注册资本时存在违
法行为,甲市乙区工商局作出了罚款20万元、暂
扣营业执照的决定。该公司不服该处罚决定,向
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请求审查该处罚的合法性,
同时由于该决定是依据《会议纪要》作出的,一
并要求对《会议纪要》进行审查。关于此案,下
列说法错误的有:(2018-模拟题-多)
A.《会议纪要》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B.复议机关应为甲市工商局
C.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行
政复议终止
D.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该行政行为违法,应
当作撤销决定
·124·
第十章 行政复议
【考点】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解析】《会议纪要》是作出处罚的依据,但
没有直接确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属于行
政复议受案范围,也不属于可提起附带审查申请
的规范性文件范围。A项错误,当选。
《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
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①
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②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③
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 
行为不服的;④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
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
行为不服的。本案属于第①种情形,复议机关应
为乙区政府。B项错误,当选。
《行政复议法》第39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
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①作 
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
加行政复议;②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
复议的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 
复议;③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④作为申 
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 
务承受人;⑤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 
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行政复议;⑥依照本法 
规定进行调解、和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中
止;⑦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
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
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
尚未审结;⑨有本法第五十六条或者第五十七条
规定的情形;⑩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本案属于上述第⑤种情形,行政复议是“中止”
而非“终止”。C项错误,当选。
《行政复议法》第63-65条分别规定了变更、
撤销及确认违法决定的情形,其中都包含着行政
行为违法。因此,行政行为违法的,复议机关可
以作出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等多种决定,而
非撤销决定一种,D项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D。
6.关于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和决定,下列哪
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2/83-多)
A.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
当事人可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B. 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行政复议机 
构可采取听证方式审理
C.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
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
D.行政复议人员调查取证时应向当事人或者
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件
【考点】行政复议的审理和决定
【解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7条规
定,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当
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申
请行政复议机构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
用由当事人承担。鉴定所用时间不计人行政复议
审理期限。A项中,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
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
定,A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50条第1款规定,审理重
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
应当组织听证。是应当而非可以,B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41条规定,申请人撤回行
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行政复
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C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45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
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查阅、复制、
调取有关文件和资料,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调
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
出示行政复议工作证件。被调查取证的单位和个
人应当积极配合行政复议人员的工作,不得拒绝
或者阻挠。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7.市工商局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
法》第28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商品或者服务
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
有实质性影响”情形,属发布虚假广告,予以行
政处罚。豪美公司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
府受理。请回答下列两题。
(1)关于此案的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6/2/97-任)
A.豪美公司委托代理人参加复议,应提交授
权委托书
B.应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审理
C.市政府应为公司查阅有关材料提供必要
条件
D.如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市
政府不得作出变更决定
【考点】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决定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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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 
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 
加行政复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 
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 
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 
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
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
复议机构。A项中,豪美公司委托代理人参加复
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正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行政
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
政复议人员参加。B项中,应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
人员参加审理,正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5条规定,行政
复议机关应当为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有关材料提
供必要条件。C项中,市政府应为公司查阅有关
材料提供必要条件,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63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变更该行政行
为: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
序合法,但是内容不适当;②事实清楚,证据确
凿,程序合法,但是未正确适用依据;③事实不
清、证据不足,经行政复议机关查清事实和证据。
因此,本案属于上述第③种情况,如处罚决定认
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复议机关可以作出变更
决定。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2)如市政府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6/2/98-任)
A.有监督权的行政机关可督促市政府加以
改正
B.可对市政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
处分
C.豪美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市政府履行复
议职责
D.豪美公司可针对原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市
工商局
【考点】行政复议的监督与法律责任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80条规定,行政复 
议机关不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对负
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
 记过、记大过的处分;经有权监督的机关督促仍
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降级、撤
职、开除的处分。A项中,有监督权的行政机关
可督促市政府加以改正,正确。B项中,可对市
政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
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3款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
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
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
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
机关是被告。C项中,豪美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要
求市政府履行复议职责,正确。D项中,豪美公
司可针对原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市工商局,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D。
8.某区工商分局对一公司未取得出版物经营
许可证销售电子出版物100套的行为,予以取缔,
并罚款6000元。该公司向区政府申请复议。下列
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2/80-多)
A.公司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B.在复议过程中区工商分局不得自行向申请
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收集证据
C.区政府应采取开庭审理方式审查此案
D.如区工商分局的决定不适当,区政府应予
以撤销
【考点】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7条规定,申请
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基层法律服
务工作者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A
项中,该公司作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代
理人参加行政复议。所以,A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46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
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
个人收集证据;自行收集的证据不作为认定行政
行为合法性、适当性的依据。B项中,在复议过
程中区工商分局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
织或个人收集证据,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49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
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面或
·126·
第十章 行政复议
者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并将听取的意见记录在案。因当事人原因不能听 
取意见的,可以书面审理。C项中,区政府作为 
行政复议机关,以听取当事人意见为原则,以书 
面审理为例外。所以,C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63条第1款规定,行政行 
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变更该 
行政行为: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 
确,程序合法,但是内容不适当;②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未正确适用依据;③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行政复议机关查清事实 
和证据。本案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D项中,如 
果区工商分局的决定不适当,区政府应予以变更,
而非撤销。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9.某区环保局因某新建水电站未报批环境影
响评价文件,且已投入生产使用,给予其罚款10
万元的处罚。水电站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
作出维持处罚的复议决定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
确的?(2014/2/49-多)
A.复议机关应当为某区政府
B.如复议期间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
有权机关作出解释,行政复议终止
C.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D.水电站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起诉,应由 
复议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考点】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1款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
件:①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
不服的;②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
服的;③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④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
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本案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
A项中,水电站对某区环保局的行为不服,复议
机关为区政府。所以,A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39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
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①作
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 
加行政复议;②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 
复议的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 
复议;③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④作为申 
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
 务承受人;⑤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
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行政复议;⑥依照本法
 规定进行调解、和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中
止;⑦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
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
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
尚未审结;⑨有本法第五十六条或者第五十七条
规定的情形;⑩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本案属于上述第⑦种情形,B项中,如果复议期
 间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
释,行政复议是中止而非终止。所以,B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75条第2款规定,行政复
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
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
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
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管辖法院有两处,D项
“应由”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10.国务院某部对一企业作出罚款50万元的
处罚。该企业不服,向该部申请行政复议。下列
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2/49-单)
A.在行政复议中,不应对罚款决定的适当性
进行审查
B.企业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可以口
头委托
C.如在复议过程中企业撤回复议的,即不得
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
D.如企业对复议决定不服向国务院申请裁
决,企业对国务院的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法
院不予受理
【考点】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解析】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不同,行政复议
既可以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也可以对
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A项中,在行政复
议中,不应对罚款决定的适当性进行审查,错误。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申请
人、第三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
议。申请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应当向行政
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
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
 书面委托的,可以口头委托。口头委托的,行政
·127,
齐贤教育
qiniucinlo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I
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申请人、第三人
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 
构。因此,在行政复议中委托代理人,原则上应 
采用书面形式,以授权委托书进行。但为了方便 
当事人,在特殊情况下允许口头委托,但仅限于
公民个人,而不包括法人或其他组织。B项中,
申请人为公司,不是个人,不符合口头委托的条 
件,错误。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8条规定,申请
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的,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申请人撤
回行政复议申请的,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 
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 
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
此规定明确在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时,原则上不 
允许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 
是为保护申请人的权益,避免受外在的压力违背 
其意愿撤回申请,允许有一定的例外,即在申请
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
示时,允许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
请。C项过于绝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26条规定,对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
定、国务院部门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
定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
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因此,当事人
如果选择国务院裁决,该裁决即为最终裁决,若
企业对国务院的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
予受理。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11.关于行政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1/2/47-多)
A.《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应自收到
复议申请书或笔录复印件之日起10日提出书面答
复,此处的10日指工作日
B.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得改变被申请
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的
相关行政行为违法,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
D.行政复议实行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
审查原则
【考点】行政复议的审理与决定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88条第2款规定,
 本法关于行政复议期间有关“三日”、“五日”、
 “七日”、“十日”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
休假日。所以,A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9条规定,行政
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影
 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但是,申请人依法撤回
行政复议申请的除外。B项中,行政复议期间,
被申请人不得改变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76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
 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或者
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有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
的,可以向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有关机关应
 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将纠
 正相关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情况报送行政复
议机关。C项中,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发现
被申请人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可以制作行政复
议意见书,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1条规定,为了防止和纠正
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
行使职权,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因此,行政复议实行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
理性审查。D项错误,遗漏了合理性审查。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12.关于行政复议有关事项的处理,下列哪
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2/84-多)
A.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致行
政复议中止满60日的,行政复议终止
B.复议进行现场勘验的,现场勘验所用时间
不计入复议审理期限
C.申请人对行政拘留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期
间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
变更为刑事拘留的,行政复议中止
D.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
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考点】行政复议的审理
【解析】行政复议中止指出现特定情形时,行
政复议程序暂时停止,待原因消除后恢复进行的
制度。行政复议终止指出现特定情形,使行政复
议程序无法进行或进行下去无意义时,行政复议
·128·
第十章 行政复议
结束的制度。行政复议中止和终止都需基于法定 
事由。
《行政复议法》第39条第1款规定,行政复 
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①作 
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 
加行政复议;②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 
复议的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 
复议;③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④作为申 
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 
务承受人;⑤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 
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行政复议;⑥依照本法
规定进行调解、和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中 
止;⑦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 
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⑧行政复议案件审理 
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 
尚未审结;⑨有本法第五十六条或者第五十七条 
规定的情形;⑩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本案属于上述第⑤种情形,A项中,申请人因不 
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致行政复议中止满60日 
的,此时行政复议应为中止而非终止,所以A选 
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4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 
复议:①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 
构准予撤回;②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 
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③作为申 
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没有权利义务承 
受人或者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
 ④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
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同一违法行为涉
 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⑤依照本法第三
 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中
 止行政复议满六十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
政 消除。本案属于上述第④种情形,C项中,申请
 人对行政拘留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期间因申请人
 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变更为刑事
 拘留的,此时行政复议应为终止而非中止,所以
 C选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行政
 复议人员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时,可以查
 阅、复制、调取有关文件和资料,向有关人员进
 行询问。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2
 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被
 调查单位和人员应当配合行政复议人员的工作,
。 不得拒绝或者阻挠。需要现场勘验的,现场勘验
 所用时间不计人行政复议审理期限。B项中,复
 议进行现场勘验的,现场勘验所用时间不计入复
 议审理期限,正确。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7条规定,行政
间 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以
政 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申请行政复
机 议机构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当事
近 人承担。鉴定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D项中,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
承 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D。
·129·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
1.下列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2024- 
模拟题-多)
A.张某请求法院确认区政府为自己颁发的许
可决定的合法性
B.证监会对甲公司发出警示函,要求对违规
行为进行整改。甲公司提起行政诉讼
C.王某对咨询区税务局是否征收契税的答复
不满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乙公司与区政府签订《城市污水特许处理
协议》,区政府拒不履行,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
【考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74、75条对确认违
法、确认无效作出了规定。同时,《行诉解释》第
68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①请求判决撤销或者
变更行政行为;②请求判决行政机关履行特定法
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③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
违法;④请求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⑤请求判
决行政机关予以赔偿或者补偿;⑥请求解决行政
协议争议;⑦请求一并审查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
⑧请求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⑨其他诉讼请求。
其中,行政许可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
为具有公定力,也就是一经作出,除非存在重大、
明显违法情形,即假定其合法有效,无需再让法
院多次一举确认合法性,确认合法也不属于当事
人提出的具体的诉讼请求的范围。因此,A项
错误。
证监会对甲公司发出警示函,要求对违规行
为进行整改,已经对当事人产生了实际影响,属
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B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下列行为不
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十)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
影响的行为。可诉的行政行为具有处分性,即设
定或处分当事人权利义务。对咨询答复与否、对 
答复满意与否,因该行为不具有处分性特点,对
相对人原有权利不产生增益或减损作用,对相对
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
的受案范围。C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
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
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
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城市污水特许
处理协议》属于行政协议,乙公司以区政府为被
告提起行政诉讼,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D
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D。
2.甲公司私自打井临时取水,区水务局经听
证对甲公司作出罚款9万元的决定。甲公司申请
行政复议,甲公司在复议期间又提起行政诉讼。
对此,下列选项正确是:(2024-模拟题-多)
A.复议机关应当决定终止审理
B.法院应当裁定不予立案
C.甲公司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
D.甲公司不应承担水务局组织听证的费用
【考点】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41条规定,行政复
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终
止行政复议:①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
复议机构准予撤回;②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
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③
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没有权利
义务承受人或者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
权利;④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
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同一违法
行为涉嫌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⑤依照本
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的
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六十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
因仍未消除。因此,复议期间又提起行政诉讼的
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A项错误。
·130,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诉解释》第57条规定,法律、法规未规
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既提起诉讼又申请行政复议的,
由先立案的机关管辖;同时立案的,由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选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已经申请行政复议,在法定复议期间内又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立案。因此,
B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5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
组织听证的,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五日前将听证的
时间、地点和拟听证事项书面通知当事人。申请
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
利。被申请人的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不能参加
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参加听
证。本案中,区水务局作为被申请人,区水务局
的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并没有要求甲公司的负
责人参加听证。因此,C项错误。
《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证办法》第19条规定,
行政复议听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D项
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D。
3.省住建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管理
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了《关于加强全省县
城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建
住宅不能超过18层。县住建局据此驳回了四方公
司提交的建设施工方案,四方公司对驳回行为不
服,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2-模拟题-单)
A.四方公司可以直接就《通知》提起诉讼
B.四方公司可以在起诉驳回行为时,一并请
求法院对《通知》进行审查
C.法院审理本案应当依据《通知》
D.法院审理本案应当参照《通知》
【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审理依据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 
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 
起的诉讼:①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②行政法 
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 
束力的决定、命令;③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 
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④法律规定由行政机 
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A项中,三部门联合下 
发的性质属于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
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即抽象行政行为,
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所以,A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
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
规章。B项中,《通知》是县住建局驳回四方公司
的依据,而《通知》的制定主体决定了其性质只
能是其他规范性文件,而不是行政立法。因此对
驳回行为不服,可以一并请求法院对《通知》进
行审查。B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
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
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
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
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本案中,
《通知》属于其他规范性文件,法院认为合法,可
以选择适用;既不是依据,也不是参照。C项、D
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4.某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制定了规范性文件
《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区政府据此对破
坏湿地的甲公司进行罚款两万元的行政处罚。甲
公司对该处罚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同时向
法院提出对《方案》的附带性审查。经法院审查,
该《方案》不合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1-
模拟题-多)
A.甲公司可以直接对《方案》提起行政诉讼
B.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文件违法
C.法院应当听取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的意见
D.法院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备案
【考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性审查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
 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
 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
 文件不含规章。由此,对处罚行为不服,提起行
 政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方案》进行审查,
不可以直接对《方案》提起行政诉讼。A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149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
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合法的,应当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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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经审查认为规范
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人民法院认定行政行为
合法的依据,并在裁判理由中予以阐明。作出生
效裁判的人民法院应当向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关
提出处理建议,并可以抄送制定机关的同级人民
政府、上一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以及规范性文
件的备案机关。因此,法院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
法的,应是“不作为依据、提出处理建议、抄送
和备案”,而不能直接判决确认文件违法,B项
错误。
《行诉解释》第147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对规
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可能不合
法的,应当听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意见。制
定机关申请出庭陈述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行政机关未陈述意见或者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不能阻止人民法院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C项
正确。
《行诉解释》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规
范性文件不合法的,应当在裁判生效后报送上一
级人民法院进行备案。涉及国务院部门、省级行
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司法建议还应当分别
层报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备案。故法院
审查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应报送上一级法院进行
备案。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D。
5.王某在下班途中骑摩托因交通事故死亡,
交警部门无法查清事故原因,不能作出交通事故
认定书,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情况
及事发地点。王某所在公司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部门尚未对本案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为由,
作出《工伤认定时限中止通知书》,王某之子向该
局申请恢复认定,该局不予处理,王某之子复议
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中
止通知。关于此案,说法错误的是:(2020-模拟
题-任)
A.《中止工伤鉴定通知书》不具有可诉性
B.《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是行政裁决
C.王某之子应向法院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D.公司为本案第三人
【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行为的性质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
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
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
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
行政行为。本案中,虽然被告作出《中止通知》
是工伤认定中的一种程序性行为,但该行为将导
致原告的合法权益长期,乃至永久得不到依法救
济,直接影响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对其权利义务
产生实质影响,并且原告也无法通过对相关实体
性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以获得救济。因此,被告作
出《中止通知》,属于可诉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应
当依法受理。A项错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
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
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
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
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B项中,道路
交通事故证明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一致,都
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而不是对争议的裁决,
因为裁决意味着处理的结果,而此处只是作为证
据。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
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
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行诉解
释》第54条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第49条的规
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诉讼时应当提
交以下起诉材料:①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
效联系方式;②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
材料;③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
料;④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由法
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的,还应当在
起诉状中写明或者在口头起诉时向人民法院说明
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并提交
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代理权
限证明等材料。C项中,王某死亡,其子具有原
告资格,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
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
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
知参加诉讼。D项中,公司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
害关系,是本案第三人。D项正确。本题为选非
·132·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题,故A、B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6. 检察院对某区环保局提起公益诉讼,因为
当地一造纸厂长期超标排污而环保局没有依法处
理。关于此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2019-模拟
题-多)
A.检察院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行政公益诉讼
B.检察院可以就该造纸厂超标排污行为提出
行政诉讼
C.如果事实清楚,法院可以对造纸厂的污染
行为进行处罚
D.现行《行政诉讼法》未对公益诉讼进行规
定,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考点】行政公益诉讼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规定,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
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
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
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
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
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中,检察院应当先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
而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A项错误,当选。本
案中,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恒定的,必须是行政机
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B项错误,当选。《行
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即是对行政公益诉讼的
规定,D项错误,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
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本案中,
审理和裁判对象是行政机关的行为,即环保局没
有依法处理造纸厂排污的行为,而非造纸厂的排
污行为。C项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D。
7.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
围?(2017/2/49-单)
A.张某对劳动争议仲载裁决不服向法院起
诉的
B.某外国人对出入境边检机关实施遣送出境
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向法院
起诉的
C.财政局工作人员李某对定期考核为不称职
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D.某企业对县政府解除与其签订的政府特许
经营协议不服向法院起诉的
【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解析】《行诉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下
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①
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
确授权实施的行为;②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
仲裁行为;③行政指导行为;④驳回当事人对行
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⑤行政机关作
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⑥行政机关为
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
咨询等过程性行为;⑦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
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
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
除外;⑧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
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
履责等行为;⑨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
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
⑩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
际影响的行为。A项中,张某对劳动争议仲裁裁
决不服向法院起诉的,属于第二种调解行为以及
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的情形,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当选。
《出境入境管理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外
国人对依照《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对其实施的
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
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
议决定为最终决定。B项中,某外国人对出入境
边检机关实施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不属于行政诉讼受
案范围,不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
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
讼:①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②行政法规、规
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决定、命令;③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
奖惩、任免等决定;④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
裁决的行政行为。C项中,财政局工作人员李某
对定期考核为不称职不服向法院起诉的,属于第
三种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
等决定的情形,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
当选。
·133·
齐贤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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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11项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
列诉讼: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
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
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D项中,某企业
对县政府解除与其签订的政府特许经营协议不服
向法院起诉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8.对于下列起诉,哪些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
范围?(2016/2/83-多)
A.某公司与县政府签订天然气特许经营协
议,双方发生纠纷后该公司以县政府不依法履行
协议向法院起诉
B.环保局干部孙某对定期考核被定为不称职
向法院起诉
C.李某与房屋征收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上
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后李某不履行协议,
房屋征收主管部门向法院起诉
D.县政府发布全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文
件,村民万某以文件确定的补偿标准过低为由向
法院起诉
【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11
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提起的下列诉讼: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
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
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A项中,
公司以县政府不依法履行协议向法院起诉,属于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不当选。C项中,房屋征收
主管部门向法院起诉李某不履行协议,房屋征收
主管部门不是行政诉讼的适格原告,若其作为原
告起诉违背了行政诉讼原被告恒定原则。所以,C
项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
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
讼:①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②行政法规、规
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决定、命令;③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
奖惩、任免等决定;④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
裁决的行政行为。B项中,环保局干部孙某对定
期考核被定为不称职向法院起诉,属于第三种行
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的情形,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
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
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
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规章。D
项中,村民万某以文件确定的补偿标准过低为由向
法院起诉,而县政府发布的征收补偿安置标准是抽
象行政行为,只可以进行附带性审查但是不能直接
起诉,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D。
9. 下列选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2015/2/98-任)
A.方某在妻子失踪后向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
侦查,遭拒绝后向法院起诉确认公安局的行为
违法
B.区房管局以王某不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征
收补偿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
C.某企业以工商局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为
由向法院起诉
D.黄某不服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补偿费标
准直接向法院起诉
【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解析】《行诉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下
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①
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
确授权实施的行为;②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
仲裁行为;③行政指导行为;④驳回当事人对行
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⑤行政机关作
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⑥行政机关为
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
咨询等过程性行为;⑦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
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
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
除外;⑧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
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
履责等行为;⑨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
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
⑩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
际影响的行为。A项中,方某在妻子失踪后向公
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遭拒后向法院起诉确认
公安局的行为违法,属于第一种公安、国家安全
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
为,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所以,A项不
·134·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11项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
列诉讼: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
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
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B项中,区房管
局以王某不履行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
由向法院起诉,区房管局不是行政诉讼的适格原
告,若其作为原告起诉违背了行政诉讼原被告恒
定原则。所以,B项不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款第8项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
列诉讼: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
制竞争的。C项中,某企业以工商局滥用其行政
权力限制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属于行政诉讼的
受案范围。所以,C项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 
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 
规章。D项中,黄某不服市政府发布的征收土地
补偿费标准直接向法院起诉,征收土地补偿费标
准是抽象行政行为,可以进行附带性审查但是不
能直接起诉。所以,D项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10.市林业局接到关于孙某毁林采矿的举报,
遂致函当地县政府,要求调查。县政府召开专题
会议形成会议纪要:由县林业局、矿产资源管理
局与安监局负责调查处理。经调查并与孙某沟通,
三部门形成处理意见:要求孙某合法开采,如发
现有毁林或安全事故,将依法查处。再次接到举
报后,三部门共同发出责令孙某立即停止违法开
采,对被破坏的生态进行整治的通知。就上述事
件中的行为的属性及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3/2/98-任)
A.市林业局的致函不具有可诉性
B.县政府的会议纪要具有可诉性
C.三部门的处理意见是行政合同行为
D.三部门的通知具有可诉性
【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
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行
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
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
行政行为。A项中,市林业局的致函是行政机关
的内部行为,不是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所以,A项正确。B项中,县政府的会议纪要不是
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
不能进行行政诉讼。所以,B项错误。D项中,三
部门的通知是对当事人孙某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
影响的行政行为,可以进行行政诉讼。所以,D
项正确。
行政合同指行政机关为达到维护与增进公共
利益,实现行政管理目标之目的,与相对人之间
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三部门的处理意见不
是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签订的协议,不能认定为行
政合同。所以,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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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
以
1.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使用过期药品的某诊
所作出罚款9万元、没收过期药品的处罚决定,
该诊所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听证,区
政府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作出确认处罚决定违法
的复议决定,后诊所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被告
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25-模拟题-多)
A.区政府应将发生法律效力的复议决定书同
时抄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B.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C.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应参加复议听证
D.法院应当告知诊所追加区政府为共同被告
【考点】行政诉讼的管辖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79条规定,行政复
议机关根据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的公开情
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行政复议决定书向社会
公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办理以本级人
民政府工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应
当将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同
时抄告被申请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因此,本案
被申请人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复议机关区政府
应当把复议决定书同时抄告被申请人的上一级主
管部门,即市市场监督管局,A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22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
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但
复议机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确认原行政行为违
法的除外。本案中,区政府作出确认违法决定,
但是事由是原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因此属于
复议维持案件。《行诉解释》第134条第3款规
定,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
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因此,按
照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确定级别管辖,本案应由基层法院进行管辖,B
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51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
组织听证的,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五日前将听证的
时间、地点和拟听证事项书面通知当事人。申请
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
利。被申请人的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不能参加
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参加听
证。所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负责人应当参加听
证。C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134条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
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
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
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
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本案诊所只起诉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院应当告知诊所追加复议
机关区政府为共同被告,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2.甲因违法被县公安局下辖的派出所罚款
500元。甲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
决定。后甲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认为甲申请行政
复议超过复议申请期限,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24-模拟题-单)
A.管辖法院为县法院
B.行政复议机关为县政府
C. 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D.行政复议期限为60日
【考点】行政诉讼的管辖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9条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其中警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
决定。甲被派出所罚款500元,本案的被申请人
是派出所。《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4款规定,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
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派出
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
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本案的被申请人是派出所,
复议机关是县公安局的同级政府县政府。B项
正确。
·136·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
《行诉解释》第134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 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
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中,原机关是派出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所,由基层法院管辖,A项正确。
本案中,属于复议维持,因此原机关镇政府和复
议机关区政府是共同被告。B项错误。
C项中,《行诉解释》第136条第7款规定,
原行政行为不符合复议或者诉讼受案范围等受理
条件,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
裁定一并驳回对原行政行为和复议决定的起诉。
本案中,甲申请行政复议超过复议申请期限,不
符合行政复议的受理条件,即复议机关不应受理
和审理该案件。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法院不应
该判决原告败诉,而是裁定驳回对原行为和复议
决定的起诉,即不审理该案。C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
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
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C项正确。
D项中,《行政复议法》第20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
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
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行诉解释》第134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
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中,原机关为镇政
府。《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①对国务院部门或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的案件;②海关处理的案件;③本辖区内重大、
复杂的案件;④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
辖的案件。原机关镇政府作被告的案件应由基层
法院进行管辖,因此,本案应当由基层法院进行
管辖。D项错误。
3.甲村村民王某向镇政府申请公开村集体土
地分配实施方案,镇政府以涉及个人隐私为由不
予公开。王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作出维
持决定,王某提起行政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4.为优化对外贸易营商环境,某市商务局将
(2024-模拟题-多)
进出口许可业务委托给当地海关,一公司申请进
A.王某应该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行政
口许可证,海关不予许可。该公司向市政府申请
诉讼
行政复议,市政府作出维持决定。该公司不服,
B.行政诉讼应以区政府为被告
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3-模拟
C.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0日
题-单)
D.本案应当由中级法院管辖
A.该案应当由基层法院管辖
【考点】行政诉讼的管辖
B.海关和市政府作共同被告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解释》第1条规定,
C.该案应当由中级法院管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涉政府信息公
D.被申请人是海关
开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②行政复议机关对政府信息 别管辖
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
【解析】本题的解题思路主要在于注意到题目
不予公开行为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也就是说,中的“某市商务局将进出口许可业务委托给当地
《政府信息公开解释》将信息公开领域的复议前置 海关”,构成委托关系,根据行政主体的一般原
事项限制于当事人申请公开,政府以国家秘密、理,委托机关是主体。也可以根据《行政复议法》
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内部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第19条第3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作出
由拒绝的。本案中,行政机关以个人隐私为由不
行政行为的,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因此,
予公开,属于复议前置事项,不能直接提起行政
本案的被申请人是市商务局。又根据《行诉解释》
诉讼。A项正确。
第134条第3款的规定,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 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考点】委托关系被告的确定、复议维持的级
137·
齐贤教育
阳UNs LUL阳9H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级别管辖。本案中,原机关是市商务局,市商务
局作行政诉讼的被告,由基层法院管辖。又因为
《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①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 
件;②海关处理的案件;③本辖区内重大、复杂 
的案件;④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案件。故A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
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 
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本案是复议维持案件,所以由市商务局和市政府
作共同被告。故B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5.市人社局将田某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社会保险关系,田某认为自己应按照事业单位保
险缴纳,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市政府作出维
持决定,田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选项正
确的是?(2022-模拟题一住)
A.法院应当对市政府和市人社局的行为一并 
进行裁判
B.市政府对市人社局行政行为合法性不承担
举证责任
C.田某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
起诉讼
D.本案应当由中级法院管辖
【考点】行政管辖与起诉期限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79条规定,复议机
关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
件,人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
作出裁判。A项中,复议机关市政府作维持决定,
由复议机关与原机关作为共同被告,法院应当对
市政府和市人社局的行为一并进行裁判。A项 
正确。
《行诉解释》第135条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
持原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
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决定的合法性。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
行为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
机关实施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的合法
性承担举证责任。B项中,对于原行为的合法性,
即市人社局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由原行政机关和
复议机关共同承担。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
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
 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
 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C项中,经复议的案件,起诉期限是
15天。C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134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
 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D项中,市人社局和市
政府作共同被告,根据市人社局来确定案件的级
别管辖,即由基层法院进行管辖。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6.甲向某县公安局申请公开2020年12月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县公安局作出不予公开的决定。
甲遂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以县公安局作出
决定超期为由确认违法,并作出不予公开的复议
决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2021-模拟题-多)
A.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的信息
B.本案被告为县公安局和县政府
C.县政府应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
责任
D.本案可由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管辖
【考点】经复议案件的管辖
【解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
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
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A项中,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才需要主动公
开,而不是所有的处罚决定都需要公开。A项
 错误。
《行诉解释》第22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
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属于改变原行政行为,但
复议机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确认原行政行为违
法的除外。B项中,县政府以县公安局作出决定
超期为由确认违法,是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确认
违法,属于维持,应由复议机关与原机关作为共
同被告,正确。
《行诉解释》第135条规定,作出原行政行为
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性共同
·138·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
承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举证行
为。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C项中,县政府是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的合法
性承担举证责任,说法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
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
院管辖。县公安局所在地法院为最初作出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D。
7.市政府对某公司进行处罚,该公司不服,
申请行政复议。其后,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
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2020-模拟题-多)
A.如果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则原机关所
在地和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B.如果复议机关作出改变决定,则只有复议
机关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C.如果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则本案由基
层法院进行管辖
D.如果复议机关作出改变决定,则本案由中
级法院进行管辖
【考点】经复议案件的管辖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行政案
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
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
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
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
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本案中,无
论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是维持还是改变,只要是
经过复议的案件,管辖法院都是原机关所在地加
复议机关所在地。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①对国务院部门或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的案件;②海关处理的案件;③本辖区内重大、
复杂的案件;④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
辖的案件。C项中,对于维持决定,以原机关确
定案件的级别管辖,即市政府,归中院进行管辖。
C项错误。D项中,对于改变决定,被告是复议机
关即省政府,归中院进行管辖。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8.某公司因环境污染被区环保局罚款20万
元,该公司不服,申请复议,区政府改为罚款10
万元。该公司对二者的决定均不服,提起行政诉
讼。关于本案的被告和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2019-模拟题一单)
A.以区环保局为被告,区法院管辖
B.以区政府为被告,市中院管辖
C.以区环保局和区政府为共同被告,区法院
管辖
D.以区政府为被告,区法院管辖
【考点】行政诉讼被告与管辖
【解析】《行诉解释》第22条第1款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复议机关
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
的处理结果。《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2款规
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
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
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
告。本案中,复议机关改变了原机关的行为,以
复议机关区政府为被告。A、C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
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①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
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②海关处理的案件;
③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④其他法律规定
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本案中,被告是区
政府,由市中院进行管辖。D项错误,B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9.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大商公司的案
件时,认为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
管理规定》,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该公司不服向
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认为应当适用的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原处罚适用法律
法规错误,维持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0元
的处罚决定。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此
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2018-模拟题-多)
A.本案既可以由原机关所在地管辖,也可以
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管辖
B.本案应由该市中院管辖
C.对于市政府在审理复议案件中收集的证
·139·
齐贤教育
H tDre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据,人民法院不应予以采纳
D.本案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要前提
【考点】行政诉讼管辖与证据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
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A项正确,不当选。
《行诉解释》第22条第1款规定,《行政诉讼
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
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
果。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
和证据、改变原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但 
未改变原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视为复议机关维
持原行政行为。《行诉解释》第134条第3款规
定,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
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B项错误,
当选。
《行诉解释》第135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
作共同被告的案件,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依法
收集和补充的证据,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复议
决定和原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C项错误,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
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
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
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D项错误,
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D。
10.某区卫计局以董某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
由作出没收其违法诊疗工具并处5万元罚款的处
罚。董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原处
罚决定。董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
的?(2016/2/49-单)
A.如董某只起诉区卫计局,法院应追加区政
府为第三人
B.本案应以区政府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C.本案可由区卫计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 法院应对原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进行合法
性审查,但不对复议决定作出判决
【考点】行政诉讼管辖与裁判
【解析】《行诉解释》第134条第1款规定,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
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
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
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A
项中,本案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董某向法
院起诉,此时被告应为区卫计局和区政府。如果
董某只起诉区卫计局,法院应先告知原告追加被
告,原告不同意,则由法院追加区政府为共同被
告。因此,A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134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
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B项中,应以区卫计局
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
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
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
地人民法院管辖。C项中,本案可由区卫计局所
在地的法院管辖,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79条规定,复议机关与作
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
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
判。D项中,法院应对原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进
行合法性审查,但不对复议决定作出判决,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11.李某不服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
日的处罚,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作出
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
选项是正确的?(2015/2/82-多)
A.李某只能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被告为县政府和县公安局
C.县政府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
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与管辖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1款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
件:①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
不服的;②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
服的;③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④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
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对于职能部门,只能向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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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
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案中,李某只能向县政
府提出复议申请,而不能向上一级公安部门提出
复议申请。所以,A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
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
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B
项中,县政府作出维持决定,被告为县公安局和
县政府,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
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
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C项中,该案件经过复议,县政府所在 
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所以,C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55条第2款规定,起诉状内 
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指导和释 
明,并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补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 
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 
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
册;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
案的理由。D项中,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欠缺,法
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
内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D。
12.甲县宋某到乙县访亲,因醉酒被乙县公
安局扣留24小时。宋某认为乙县公安局的行为违
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2/2/79-多)
A.扣留宋某的行为为行政处罚
B.甲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 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宋某的亲咸为本案的第三人
【考点】行政诉讼管辖与第三人
【解析】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
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
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 
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第2款规定,醉酒的
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
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 
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A项中,扣留宋某是避 
免危害发生,对其人身采取的保护性约束措施至
清醒,是行政强制措施而不是行政处罚。所以,A
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
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
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被诉
行政行为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由被
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
甲县法院和乙县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所以,
B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
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
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
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
 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因此,能否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关键是,其是
否与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或者同案件
 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本题中,宋某的亲戚与宋
某被扣留不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能成为第
三人。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13.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
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
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9条(现为98条)
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
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
政府依《药品管理法》第49条(现为98条)第
3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持处罚决
定。药厂起诉。关于本案的被告和管辖,下列说
法正确的有:(2012/2/97-任)
A.被告为乙县药监局和乙县政府,由乙县法
院管辖
B.被告为乙县药监局和乙县政府,甲市中级
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C.被告为乙县政府,乙县法院对此案有管
辖权
D.被告为乙县政府,由甲市中级法院管辖
【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与管辖
【解析】《行诉解释》第22条第1款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复议机关
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
 的处理结果。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所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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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贤教育
eTicrai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主要事实和证据、改变原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 
依据,但未改变原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视为复 
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本题中,甲市乙县药监
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49条(现为第 
98条)第1款关于违法生产药品规定为由,决定 
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而复议机关县政府依 
《药品管理法》第49条(现为第98条)第3款关 
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持处罚决定。虽 
然原机关和复议机关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且对定
性产生了影响,但处罚20万元的结果没有变化,
是复议维持,不是复议改变。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2款规定,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
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
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
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因 
此,本案中乙县药监局和乙县法院为共同被告。
《行诉解释》第134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 
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应以乙县药监局确
定由基层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
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
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乙县药监局与
乙县政府均位于乙县。综上,乙县法院对此案有
管辖权。所以A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14,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
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
在其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
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0/2/85-多)
A.县政府审理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2名以
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B.此案的被告应为某县工商局
C.县政府所在地的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D.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县政
府的复议决定自然无效
【考点】行政诉讼管辖、被告与裁判
【解析】《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
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
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A项中,县政府审理
王某的复议案件,应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
加,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2款规定,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
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
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
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B
项中,复议机关县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应由某县
工商局与县政府为共同被告。所以,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
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
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
地人民法院管辖。C项中,本案属于经复议的案
件,既可以由原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以由
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县政府所在地
的法院对此案也有管辖权。所以,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79条规定,复议机关与作
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
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
判。D项中,如法院认定取缔决定违法予以撤销,
法院应对复议决定和原行为一并作出裁判,而选
项的意思是只判原行为,未对复议决定一并裁判,
D项错误。 微信:fakao2026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15.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
过户手续。在一次查验过程中,某市公安局认定
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收。李某不服,向市政府
申请复议,后者维持了没收决定。李某提起行政
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2/46-多)
A.市政府为本案的被告
B.田某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
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市政府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考点】行政诉讼被告、第三人与管辖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2款规
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
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
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
告。A项中,本案是复议维持,因此被告应为某
市公安局和市政府,A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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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的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 
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 
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 
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 
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B 
项中,李某从田某处购得一辆轿车,但未办理过 
户手续,某市公安局认定该车系走私车,予以没
收。这种情况下,田某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
系,是本案第三人。所以,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 
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
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
地人民法院管辖。CD项中,经复议的案件,原机
关和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可以管辖,因
此,市公安局、市政府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都有
管辖权。所以,C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D。
16.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打成
轻微伤。某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张某拘留5日。黄
某认为处罚过轻遂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2/86-任)
A.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处罚后,应
及时通知其家属
B.张某之妻为本案的第三人
C.本案既可以由某区公安分局所在地的法院
管辖,也可以由黄某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D.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
【考点】行政诉讼管辖与第三人、治安管理处
罚程序与执行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6条第1款
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
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
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
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
的家属。A项中,某区公安分局在给予张某拘留
处罚后,应及时通知其家属,正确。
 B项中,黄某与张某之妻发生口角,被张某
打成轻微伤。虽然事件起因与张某之妻有直接关
联,但张某之妻与被诉行政行为没有直接的利害
关系,张某之妻不能成为本案的第三人。所以,B
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9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
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
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诉解释》第
8条第2款规定,对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采
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又采取其
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不服的,由被告所
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C项中,
受害人黄某提起行政诉讼,并非被限制人身自由
的人,适用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根据2018年
的司法解释,即便是张某提起行政诉讼,也不适
用原告加被告的特殊管辖,原因在于张某受到的
拘留属于治安管理处罚,而非行政强制措施。所
以,C项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6条第1款规定,被
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
提起行政诉讼的,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
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可以向公安机
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
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
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
行。因此,申请暂缓执行拘留决定的条件是被处
罚人本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D项中,
提起行政诉讼者是受害人黄某,而不是被处罚人
张某,故张某不符合申请暂缓执行拘留的条件。
所以,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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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1.区交通运输局根据自己和区公安分局联合
制定的《区“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对李某
的“三无”船舶予以没收。李某对没收决定不服,
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25-模拟题-多)
A.区交通运输局和区公安分局为共同被告
B.本案应当由基层法院管辖
C.没收属于行政处罚
D.李某可以一并要求法院对《区“三无”船
舶联合认定意见》进行审查
【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管辖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因此,
对区交通运输局作出的没收决定不服,应以区交
通运输局为被告,A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①对国务院部门或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的案件;②海关处理的案件;③本辖区内重大、
复杂的案件;④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
辖的案件。因此,区交通运输局为被告,由基层
法院进行管辖,B项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
类:①警告、通报批评;②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③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
吊销许可证件;④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
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⑤行政拘留;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C项
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
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
规章。因此,《区“三无”船舶联合认定意见》
是规范性文件,且是没收决定的依据,可以对其
提出附带性审查,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D。
2.律师张某在办案过程中泄漏当事人李某的
个人隐私,市司法局吊销了张某的律师执业证书。
张某向省司法厅提起行政复议,省司法厅以市司
法局无权处理为由,撤销了吊销决定。李某不服,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5
一模拟题-多)
A.市司法局作出吊销张某的律师执业证书决
定前,应当告知张某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B.复议机关不能是市政府
C.法院的审理对象是省司法厅撤销行为的合
法性
D.法院应当通知张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考点】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审理对象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63条规定,行政机
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
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
应当组织听证:①较大数额罚款;②没收较大数
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③降低资
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④责令停产停业、责令
关闭、限制从业;⑤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⑥法
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
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A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28条规定,对履行行政复
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
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
此,被申请人是市司法局,复议机关既可以是市
政府,也可以是省司法厅,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
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
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因此,作为复议改变案件,法院的审理对象是复
·144,
第十三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议决定,即撤销行为的合法性,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 
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 
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 
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 
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因此,案件的判决结果决定了张某的律师执业证
书是否会被撤销,张某与本案之间具有利害关系,
是第三人,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3.王某将沈某打成轻微伤,区公安分局给予
王某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王某向 
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经听证以区公安分
局超期办案为由作出确认违法的决定。王某不服,
提起行政诉讼,法院通知沈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
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4-模拟题-任)
A.被告应为区政府
B.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应当参加复议听证
C.应由区政府所在地中院管辖
D. 沈某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中止审理
【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管辖
【解析】《行诉解释》第22条第3款规定,复
议机关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属于改变原行政行
为,但复议机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确认原行政
行为违法的除外。本案中,区政府作出确认违法 
决定,但是事由是原行政行为超期,违反法定程 
序,因此属于复议维持。《行政诉讼法》第26条 
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 
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 
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
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中,属于复议维持,因此
原机关区公安分局和复议机关区政府是共同被告。
A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51条第3款规定,被申请 
人的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不能参加的,应当说
明理由并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参加听证。本案中,
被申请人是区公安分局,其负责人应当参加听证。
B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134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 
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中,被申请人是区 
公安分局,由基层法院进行管辖。同时,《行政诉 
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
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
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
辖。即区公安分局和区政府所在地的法院都有管
辖权。因此,本案应当由区公安分局和区政府所
在地的基层法院进行管辖。C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79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
可中途退庭的,不发生阻止案件审理的效果。D
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4.2022年3月31日,张某因未按规定停放
 电动车,被市综合执法局当场罚款100元,并向
张某送达《行政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张某不服
行政处罚,于9月5日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
机关市政府以超过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为由驳回复
议申请。张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2023-模拟题-单)
A.张某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个月
B.本案属于复议机关不作为
C.本案属于复议维持案件,应以市综合执法
局和市政府为共同被告
D.本案由基层法院进行管辖
【考点】复议不作为的识别、被告的确定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
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
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此,行政复
议的期限为60日。故A选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133条规定,《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
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
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
 驳回的除外。区分是复议维持还是复议改变主要
看“结果”,所以驳回复议申请和驳回复议请求的
情形结果都没变化,属于维持;但以超过行政复
议申请期限为由驳回复议申请,事实上这个案件
并没有经过复议机关的审理,所以不属于维持,
 而是不作为。故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
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
·145·
齐贤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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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
议机关是被告。因此,复议不作为案件,被告由
原告自由选择,如果原告诉原机关市综合执法局,
则由基层法院进行管辖;如果原告诉复议机关市
政府,则由中级法院进行管辖。故D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5.某县森林公安局发现一公司违规铲除植被
面积2000平方米,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罚款3万
元。该公司缴纳罚款后,森林公安局即对该案予
以结案,所破坏的森林植被一直没有得到恢复。
该县森林检察院向县森林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
建议依法履行职责,公安局置之不理。后县森林
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21-模拟题一多)
A.该诉讼是行政公益诉讼
B.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是行政公益诉讼的前
置程序
C.只有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不提起诉讼,检
察院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D.县森林检察院应以该公司为本案被告
【考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规定,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
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
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
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
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
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
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项正确。B项正确。
C项中,行政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只有检察
院。C项错误。
D项中,被告是县森林公安局。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6.张某以尘肺病为由向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
定,区人社局以其所在单位股权制改革后主体消
灭为由作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张
某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以不属于
工伤为由驳回复议申请,张某遂以区人社局为被
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下列做法正确
的是?(2021-模拟题-单)
A.裁定驳回起诉
B.告知张某追加区政府为共同被告
C.告知张某变更被告
D.不予受理
【考点】被告的确定
【解析】《行诉解释》第133条规定,《行政
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复议机关决
定维持原行政行为”,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
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
条件为由驳回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
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行诉解释》第134条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
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
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
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
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
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本案中,为复议维持,原告只起诉原机关的,
法院应当告知张某追加被告。B项正确。其他选
项均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7.某公司获得了某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但长期不进行开发,占用土地资源。市自然资源
局决定收回土地,市政府对市自然资源局作出批
复,同意收回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署
名为市政府作出。市自然资源局收到批复后,将
批复交市自然资源局下属的内设机构土地储备中
心执行。某公司不服批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20-模拟题-多)
A.批复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B. 该公司的起诉期限为六个月
C.被告为市资源局
D.若公司对批复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
为被申请人
【考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被告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
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A
项中,批复一般属于内部行为,但本案直接将批
·146·
第十三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复交付执行,“外化成”为可诉的行政行为。A项
错误,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
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
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
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B项正确,不当选。
《行诉解释》第19条规定,当事人不服经上
级行政机关批准的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的,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
关为被告。C项中,署名机关为市政府,因此市
政府是被告。C项错误,当选。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下级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
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
申请人。D项中,批准机关是市政府,所以应以
市政府为被申请人。D项正确,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8.甲县政府以某公司高速公路附近建广告牌
为由,责令限期拆除,广告公司未予处理。甲县
乙镇政府强拆了广告牌。广告公司不服,以甲县
政府为被告,请求法院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和赔偿
损失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0-模拟题
一单)
A.镇政府为本案第三人
B.法院应当追加镇政府为共同被告
C.法院应告知原告将被告变更为镇政府
D.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和赔偿行为应分别立案
【考点】行政诉讼参加人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诉讼法》
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
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
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
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本案中,
该强拆行为是镇政府作出的,因此本案的被告应
为镇政府。A项错误,B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26条规定,原告所起诉的被
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
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
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
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但行政复议机关作共同被
告的除外。C项中,被告应为镇政府,而公司起
诉的是县政府,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C
项正确。
《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未
对立案方式作特殊规定,因此可以在一个案件中
加以解决,没有分别立案的要求。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9.陈某下班后开车回家发生交通肇事死亡,
公司为陈某申请工伤保险,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告知由于陈某酒后驾驶,不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陈某之妻不服,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
正确的有:(2019-模拟题-任)
A.工伤认定是行政确认
B.工伤认定是行政裁决
C.陈某的妻子具有原告资格
D. 被告对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
规范性文件承担举证责任
【考点】行政诉讼原告与行政行为的性质
【解析】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
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
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职工因事故伤害
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
性的行政行为,性质上属于行政确认。A项正确,
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2款规定,行政
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有权
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本案中,陈某死亡,陈某之妻具备原告资格。C
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
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
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
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
人提供证据的除外。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10.市工商局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
告法》第28条第2款第2项规定的“商品或者服
147·
齐贤教育
秦MN SDUCATeR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 权以该公司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2013/2/82改
为有实质性影响”情形,属发布虚假广告,予以 编-多)
行政处罚。豪美公司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
政府受理。
A.股东
B.股东大会
C.股东会
D.董事会
如市政府在复议时认定,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
《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4项规定的“虚构使用
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情形,亦属发布虚假广
告,在改变处罚依据后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公司不
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6/2/99-任)
A.被告为市工商局和市政府
B.被告为市政府
C.市工商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市政府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考点】行政诉讼原告
【解析】《行诉解释》第16条第1款规定,股
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等认为行
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
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本题中,股东大会、股
东会和董事会有权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但是根
据修订的《公司法》,已经不存在股东大会这样的
称谓,所以,CD项当选,AB项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D。
【考点】行政诉讼被告与管辖
【解析】《行诉解释》第22条第1款规定,
12.经王某请求,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授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复议机关
予李某的专利权无效,并于2011年5月20日向李
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
某送达决定书。6月10日李某因交通意外死亡。
的处理结果。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所认定的
李某妻子不服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
主要事实和证据、改变原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
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2/46-单)
依据,但未改变原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视为复
A.李某妻子应以李某代理人身份起诉
B.法院应当通知王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本题中,市工商局认定
C.本案原告的起诉期限为60日
豪美公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
D.本案原告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再起诉
2项规定的情形,而市政府在复议时认定,豪美公
司的行为符合《广告法》第28条第2款第4项规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3款规
定的情形,在改变处罚依据后维持了原处罚决定。
虽然原机关和复议机关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但
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
行政行为没有变化,属于复议维持。《行政诉讼
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
法》第26条第1、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
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
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
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
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A
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
项中,李某妻子是李某的近亲属,其可以原告身
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
份起诉,而不是李某的代理人。所以,A项错误。
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因此,本案的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为市工商局和市政府。A项正确,B项错误。
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
《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案
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
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
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
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
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
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B
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市工商局和市政府所
在地的法院对本案都有管辖权。C项正确,D项
项中,李某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是经王某请求由
错误。
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的,这表明王某与被诉的
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符合第三人的条件。同时,
《专利法》第46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
11.一公司为股份制企业,认为行政机关作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
【考点】行政诉讼参加人与起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出的决定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下列哪些主体有 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
·148·
第十三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国务 
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 
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 
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 
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所以,
B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
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规定在确
立直接起诉的一般期限为6个月的同时,允许法
律作出特别规定。根据《专利法》第46条规定,
起诉期限为3个月而不是60日。所以,C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
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
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
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专利法》
第46条的规定,专利领域的行政争议并不实行复
议前置,而采用的是自由选择。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13.村民甲带领乙、丙等人,与造纸厂协商
污染赔偿问题。因对提出的赔偿方案不满,甲、
乙、丙等人阻止生产,将工人李某打伤。公安局
接该厂厂长举报,经调查后决定对甲拘留15日、
乙拘留5日,对其他人未作处罚。甲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法院受理。下列哪些人员不能成为本
案的第三人?(2012/2/82-多)
A.丙
B.乙
C.李某
D.造纸厂厂长
【考点】行政诉讼第三人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
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
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
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
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 
上诉。因此,第三人确定的判定关键在于分析是 
否“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
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本题中,甲、
乙、丙等人阻止造纸厂生产,并将工人李某打伤,
经该厂厂长举报,结果甲和乙两人分别被公安局
处以拘留15日、5日的处罚,丙未受到处罚,而
甲对处罚不服起诉。乙、丙都参与了违法行为,
但结果却不同,乙受到处罚,属于同被诉行政行
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是第三人。而丙
未受到处罚,和该处罚行为没有利害关系,不能
成为第三人。李某作为受害人,与被诉的处罚决
定有利害关系,应成为第三人。同时,造纸厂的
厂长只是举报人,与被诉的处罚决定不存在利害
关系,不能成为第三人。故丙和造纸厂厂长不能
成为本案的第三人,A、D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14.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指挥部,认定有10户居民的小区自建的围墙及附
属房系违法建筑,指令乙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
除。10户居民对此决定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2011/2/100-任)
A.本案被告为乙镇政府
B.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C.如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
人的,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D.如10户居民对此决定申请复议,复议机
关为甲县政府
【考点】行政诉讼被告与管辖、行政复议机关
【解析】《行诉解释》第20条第1款规定,行
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
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
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
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本题中,甲县政府设立的
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有10户居民
的小区自建的围墙及附属房系违法建筑,指令乙
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10户居民对此决定不
服起诉。所以,被诉的决定由基础设施建设指挥
部作出,与乙镇政府无关。由于指挥部为临时机
构,其本身并无行政主体资格,其行为后果应由
设立它的行政机关承担,本案的被告应为甲县政
府。所以,A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①对国务院部门或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的案件;②海关处理的案件;③本辖区内重大、
复杂的案件;④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
辖的案件。本题中,被告是县政府,案件应由中
·149·
齐贤教育
0isn ouicl I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级法院管辖。所以,B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29条第2款规定,根据《行
政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 
的,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
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所以,C项正确。需要注意的是,尽管这个选项 
所涉及的考点没有变化,但相关法条进行了修改,
以下是修改后的内容,请同学们务必注意:《行诉 
解释》第29条第1、3款规定,《行政诉讼法》第 
28条规定的“人数众多”,一般指10人以上。
《行政诉讼法》第28条规定的代表人为2至5人。
代表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
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①
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②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③
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
行为不服的;④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
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
行为不服的。D项中,甲县政府为行政复议的被
申请人,那么复议机关是其上一级政府即市政府。
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15.县计生委认定孙某违法生育第二胎,决
定对孙某征收社会抚养费40000元。孙某向县政
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决定。县政府维持该决
定,并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入遗漏的3000元未婚
生育社会抚养费。孙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
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2/86-多)
A.此案的被告应为县计生委与县政府
B.此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C.此案的复议决定违法
D.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
内提交答辩状
【考点】行政诉讼被告与管辖、举证期限
【解析】《行诉解释》第22条第1款规定,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复议机关
改变原行政行为”,是指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
的处理结果。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所认定的
主要事实和证据、改变原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
依据,但未改变原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视为复
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本案中,县政府的复议
决定,表面上维持了县计生委的决定,但事实上
改变了县计生委原决定的处理结果:认定遗漏未
婚生育社会抚养费,而且直接变更了处理结果,
提高了社会抚养费用,从40000元增加到43000
元。所以,复议机关县政府的决定属于对原行政
行为的改变。《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
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
 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
 告。本题中,复议机关改变了原行政行为,所以
被告为复议机关县政府。A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①对国务院部门或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的案件;②海关处理的案件;③本辖区内重大、
复杂的案件;④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
辖的案件。B项中,被告为县政府,应由中级人
民法院管辖,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63条第2款规定,行政复
议机关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变更决定,
但是第三人提出相反请求的除外。本题中,县政
府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入遗漏的3000元未婚生育
社会抚养费,作出了对申请人孙某更为不利的复
议决定,该复议决定违法。所以,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
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
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
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
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
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D项中,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
辩状,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16.某市工商局发现,某中外合资游戏软件开
发公司生产的一种软件带有暴力和色情内容,决定
没收该软件,并对该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中方投
资者接受处罚,但外方投资者认为处罚决定既损害
了公司的利益也侵害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2/47-单)
A.外方投资者只能以合资公司的名义起诉
B.外方投资者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C.法院受理外方投资者起诉后,应追加未起
诉的中方投资者为共同原告
·150·
第十三章 行政诉讼参加人
D.外方投资者只能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为由提 错误。
起诉讼
《行诉解释》第30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
【考点】行政诉讼原告
的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
【解析】《行诉解释》第16条第2款规定,联 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
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
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 第三人参加诉讼。本案中,法院受理外方投资者
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行政行为侵害的,可以自己 起诉后,不是应追加中方投资者为共同原告,而
的名义提起诉讼。本题中,作为合资一方的外方 是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所以,C项
投资者,无论认为合资企业的权益受到侵害,还 错误。
是认为自己一方的权益受到侵害,都可以自己的
名义独立提起行政诉讼。所以,B项正确,AD项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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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14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程序
1.某搬家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其
他公司恶意串通,县财政局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 
和禁止1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决定,某 
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遵从当事人意愿适
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4
-模拟题-任)
A.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属于行政强制
措施
B.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
C.法院可以短信方式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
D.如果法院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自
立案之日起计算
【考点】行政诉讼的简易程序
【解析】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属于行政处
罚。某搬家公司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与其他公
司恶意串通,为违法行为;被禁止1年内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公司利益受损,为对其的制裁。符
合《行政处罚法》第2条规定,行政处罚是指行
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
以惩戒的行为。A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104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
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
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
十五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确
定合理的答辩期间。本案中,缺少要件“经人民
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B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10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
理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用口头通知、电话、
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
通知证人、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以简
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
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人民法院不
得缺席判决。因此,法院可以短信方式通知当事
人开庭时间,C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105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案
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
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
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
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计算。D
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D。
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某小吃店进行检查
时,发现其销售超保质期的饮料三瓶,遂对其进
行罚款2500元。当事人不服,向区政府申请行政
复议,区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
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3-模拟题-多)
A.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两人
B.本案由基层法院进行管辖
C.诉讼中,区政府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原行政
行为的合法性
D.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6个月
【考点】起诉期限、复议案件的管辖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1款规定,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
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外。故A选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134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
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中,区市场监督管
理局与区政府作共同被告,级别管辖就低,按照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级别管辖,即由基层法院
进行管辖。故B选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135条第2款规定,作出原行
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
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
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
证责任。因此,对于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由原机
关和复议机关共同承担举证责任。故C选项错误。
关于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行政诉讼法》第
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
·152·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程序
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
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
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
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区分这两个法条的关键在于
是“经复议”的案件,还是“直接”去起诉。本
案是经复议的案件,因此起诉期限为15天。故D
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3.李某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公开其房屋所在
区域进行征收的文件,市国土资源局超过法定期
限未予答复。李某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法院适
用简易程序对本案进行了审理。下列选项正确的
是?(2022-模拟题-单)
A.如果当事人双方协商举证期限的,法院应
当适用其协商的期限
B. 法院可以短信送达裁判文书
C.法院可以电话传唤当事人
D.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0日内审结
【考点】行政诉讼简易程序
【解析】《行诉解释》第104条第1款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
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
不得超过十五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 
院可以确定合理的答辩期间。A项中,尽管简易
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但
需法院准许并且不得超过15日。所以,A项
错误。
《行诉解释》第103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 
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用口头通知、
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当 
事人、通知证人、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B项中,其他诉讼文书可以通过短信进行送达,
但裁判文书不可以。所以,B项错误。C项中,法
院可以电话传唤当事人。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8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
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
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D项中,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45
日内审结。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4.2018年3月李某因无证经营被行政机关没
收违法所得,李某后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2018-模拟题-单)
A.原告李某应当举证在起诉期限内起诉
B.李某没有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
交、减交、免交申请,按自动撤诉处理
C.因李某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行为停止执行
D.如果法院认为起诉超过起诉期限,应当裁
定驳回起诉
【考点】行政诉讼程序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
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
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
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①被告应
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②原告因被告受
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
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被告认为原
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
下列条件:①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25条
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被
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④属于人
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原
 告的举证责任并不包括起诉在起诉期限内,而是
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
举证责任。A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61条规定,原告或者上诉人
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
 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
自动撤诉处理。在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或者上诉
 人在法定期限内再次起诉或者上诉,并依法解决
诉讼费预交问题的,人民法院应予立案。B项
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56条第1款规定,诉讼期
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C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69条第1款第2项规定,超
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48条规定
情形的,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对于
超过起诉期限,没有立案的,不予立案;已经立
案的,裁定驳回起诉。本案中没有表明已经立案,
·153·
齐贤教育
4Gitacrau I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5.某环保联合会对某公司提起环境民事公益
诉讼,因在诉讼中需要该公司的相关环保资料,
遂向县环保局提出申请公开该公司的排污许可证、
排污口数量和位置等有关环境信息。申请书中载 
明了单位名称、住所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了 
公章、获取信息的方式等。县环保局收到申请后,
要求环保联合会提供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环 
保联合会提供了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县环保 
局以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该环 
保联合会遂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的起诉,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2017/2/98-任)
A.本案由县环保局所在地法院或者环保联合
会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B.起诉期限为6个月
C.如法院当场不能判定起诉是否符合条件
的,应接受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
证,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D.如法院当场不能判定起诉是否符合条件,
经7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裁定暂缓立案
【考点】行政诉讼管辖、起诉与受理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
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
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A项中,本案应由被告
县环保局所在地法院进行管辖。A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
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B选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51条第1、2款规定,人民
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
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
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7日内
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
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
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C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53条第2款规定,对当事人
依法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诉讼
法》第51条的规定接收起诉状。能够判断符合起
诉条件的,应当当场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断是
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接收起诉状后7日内
决定是否立案;7日内仍不能作出判断的,应当先
予立案。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6.某环保联合会对某公司提起环境民事公益
诉讼,因在诉讼中需要该公司的相关环保资料,遂
向县环保局提出申请公开该公司的排污许可证、排
污口数量和位置等有关环境信息。申请书中载明了
单位名称、住所地、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了公章、
 获取信息的方式等。县环保局收到申请后,要求环
保联合会提供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环保联合会
提供了社会团体登记证复印件。县环保局以申请公
开的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该环保联合会遂提
起行政诉讼。若法院受理此案,关于此案的审理,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7/2/99-任)
A.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
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B.县环保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另委托1
至2名诉讼代理人
C.被告对其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
等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D.法院应要求环保联合会对其所申请的信息
与其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需要的相关性进行
举证
【考点】行政诉讼程序与举证责任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82条规定,人民法
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
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
序:①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②案件
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③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
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
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
简易程序。A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12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
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1至2名诉讼
代理人。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
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
出庭。B项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解释》第5条第1款规定,被
告对其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不予公开等行为的
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C项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除行政
154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程序
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
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
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即申请政府公开不需要利
害关系,那么诉讼中也不存在该项举证责任。D
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7.县政府以某化工厂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污染严重为由,决定强制关闭该厂。该厂向法院
起诉要求撤销该决定,并提出赔偿请求。一审法
院认定县政府决定违法,予以撤销,但未对赔偿
请求作出裁判,县政府提出上诉。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2017/2/100-任)
A.本案第一审应由县法院管辖
B.二审法院不得以不开庭方式审理该上诉
案件
C.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的判决和被诉行政
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D.如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给予该厂
赔偿的,应判决驳回其赔偿请求
【考点】行政诉讼二审程序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
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①对国务院部
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
起诉讼的案件;②海关处理的案件;③本辖区内
重大、复杂的案件;④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
法院管辖的案件。A项中,被告是县政府,案件
应由中级法院管辖。所以,A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上
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
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
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
以不开庭审理。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
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C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109条第4款规定,原审判决
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
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
请求。D项中,一审法院未对赔偿请求作出裁判,
如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给予该厂赔偿的,
应判决驳回其赔偿请求,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D。
8.交警大队以方某闯红灯为由当场处以50
元罚款,方某经复议后不服起诉。法院适用简易
程序审理。关于简易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
的?(2016/2/84-多)
A.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B. 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有特殊
情况需延长的经批准可延长
C.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D.对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判决,当事人不得
提出上诉
【考点】行政诉讼简易程序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83条规定,适用简
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A项中,由审
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正确。B项中,法院应在立
案之日起45日内而非30日内审结,且没有特殊
情况可延长的规定,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84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
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
转为普通程序。C项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
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85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
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
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
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
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
法律效力。D项中,对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判决,
当事人不得提出上诉,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9.关于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
正确的?(2015/2/83-多)
A.对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
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
B. 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发回重审案件
和上诉案件,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C.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
一人独任审理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庭
宣判
【考点】行政诉讼简易程序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82条规定,人民法
155·
齐贤教育
In EDKTn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 
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 
序:①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②案件 
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③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 
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 
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 
简易程序。A项中,对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 
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正确。B 
项中,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以及上诉案件不适用 
简易程序,因为发回重审说明案件复杂、权利义
务关系不明确,不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前提条件,
同时上诉审是二审程序,简易程序适用于行政诉
讼的一审程序。所以,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83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
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人员一人独任审理,并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审结。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8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
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 
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 
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
法院。D项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案件,既
可以当庭也可以定期宣判,并非只能当庭宣判,D
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10.2009年3月15日,严某向某市房管局递
交出让方为郭某(严某之母)、受让方为严某的房
产交易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4月20日,该局向
严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后因家庭纠纷郭某想出
售该房产时发现房产已不在名下,于2013年12月
5日以该局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向严某核发 
的房屋所有权证,并给自己核发新证。一审法院 
判决维持被诉行为,郭某提出上诉。下列哪一说 
法是正确的?(2014/2/84-单)
A.本案的起诉期限为2年
B.本案的起诉期限从2009年4月20日起算
C.如诉讼中郭某解除对诉讼代理人的委托,
在其书面报告法院后,法院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
D.第二审法院应对一审法院的裁判和被诉具 
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
【考点】行政诉讼起诉与二审程序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
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
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
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
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A项中,郭某事先并
不知道房管局向严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属于行
为虽作出了,但行政机关未告知当事人相关内容。
 到后来才知道全部行为内容,故起诉期限为6个
月而非2年,A项错误。B项中,本案的起诉期限
为郭某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时开始计算,
虽题目中未明确郭某知道的时间,但肯定晚于
2009年4月20日这一行为作出之日。所以,B项
错误。
《行诉解释》第31条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
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
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
具体权限。公民在特殊情况下无法书面委托的,
也可以由他人代书,并由自己捺印等方式确认,
人民法院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被诉行政机关或
者其他有义务协助的机关拒绝人民法院向被限制
人身自由的公民核实的,视为委托成立。当事人
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人民法院。
如诉讼中郭某解除对诉讼代理人的委托,在其书
面报告法院后,法院无需再通知其他当事人,所
以C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
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所以,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11.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
为由,向陈某送达决定书,责令其在10日内拆除
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间,恢复土地原
状。陈某未履行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2011/2/48-单)
A.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书应载明,不服该决定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B.国土资源局的决定为负担性具体行政行为
C.因《土地管理法》对起诉期限有特别规
定,陈某对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依该期限
规定
D.如陈某不履行决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
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陈某所
·156·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程序
建房屋
【考点】行政诉讼起诉期限、行政强制执行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59条规定,行政机
关依照本法第57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
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
列事项:①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②违
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③行政处罚
的种类和依据;④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⑤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
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A项中,国土资源局的
决定书应载明,不服该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正确,不当选。
按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对行政相对人是否有
利为标准,可以将具体行政行为分为授益行政行
为和负担行政行为。授益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
为行政相对人设定权益或者免除其义务的行政行
为。负担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行政相对人设
定义务或者剥夺、限制其权益的行政行为,又称
不利行政行为。本案中,某国土资源局向陈某送
达决定书,责令其在10日内拆除擅自在集体土地
上建造的房屋3间,恢复土地原状的行为属于对
陈某设定义务的行为,是负担性行政行为。所以,
B项正确,不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
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土地管理
法》第83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
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
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
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
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
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C项中,根据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正确,不当选。
《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
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
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
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
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本题中,如陈某不履行决定
又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或起诉的,国土资源
局不具备强制执行权,不可以自行拆除陈某所建
房屋,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D项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12.2006年5月9日,县公安局以甲偷开乙
的轿车为由,向其送达1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书。甲不服,于同月19日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
议。6月8日,复议机关同意甲撤回复议申请。6
月20日,甲就该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0/2/100-任)
A.对甲偷开的轿车县公安局可以扣押
B.如甲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
思表示,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对该处罚决定
提出复议申请
C.甲逾期不缴纳1000元罚款,县公安局可以
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
D.法院不应当受理甲的起诉
【考点】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诉讼受理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5条第1款
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对与案件有关的
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可以扣押;对被侵害人或
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不得扣押,应当
予以登记,但是对其中与案件有关的必须鉴定的
物品,可以扣押,鉴定后应当立即解除。对与案
件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A项中,甲偷开的轿
车属乙所有,属于被侵害人的合法财产,需要条
件“与案件有关的必须鉴定的”才能扣押,题目
中未说明。所以,A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7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
达成和解后,由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构撤回行政
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不得
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
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意
愿的除外。B项中,如甲能够证明撤回复议申请
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
对该处罚决定提出复议申请,正确。
《行政处罚法》第72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
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①到期不缴纳罚款的,
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
·157·
齐贤教育
T Dcanew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②根据法律规定,
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 
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③根据法律规定,
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④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该法条赋予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采取间接强 
制执行的权力,即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 
罚款数额的3?处罚款,其本质是执行罚。所 
以,C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58条规定,法律、法规未规
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
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法定起诉期限
 内对原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
立案。因此,撤回复议申请后又提起诉讼的,只
 要在法定起诉期限内,法院就应当受理。公安机
关向甲送达罚款决定的日期是2006年5月9日,
甲向法院起诉的时间是2006年6月20日,仍在法
定起诉期限内。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微信
qq群
QQ群号:
527771399
紧急通知
务必添加微信(QQ)1520103738进行验证
凡是在拼多多、淘宝、咸鱼、小红书等平台购
买的,都是被骗了,他们都是二道贩子。断更
影响心情,影响成绩。
·158·
第十五章
行政诉讼的证据
15
1.区生态环境局以在建的沥青搅拌站项目没 
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为由,对某公司罚款20万 
元。该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区生态环境局
向法院提交询问笔录、现场笔录等证据。下列选
项正确的是?(2025-模拟题-任)
A.法院收到区生态环境局提交的证据后,应
出具加盖法院印章的凭证
B.该公司对现场笔录的真实性有异议要求相
关执法人员出庭说明,法院可以准许
C.法院对未采用的证据应在裁判文书中说明
理由
D.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举证期限由当
事人协商即可
【考点】行政诉讼的证据
【解析】《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20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
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
数、页数、件数、种类等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
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因此,收据要求是由经办
人员签名或者盖章,而不是加盖法院印章,A项
错误。
《行诉解释》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原告或者第三人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出庭说明
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①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
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②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
数量有异议的;③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
异议的;④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
的;⑤需要出庭说明的其他情形。因此,该公司
对现场笔录的真实性有异议,要求相关行政执法
人员出庭说明,法院可以准许。B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43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
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
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
C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104条第1款规定,适用简易
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
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
十五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确
定合理的答辩期间。因此,当事人协商的举证期
限需要经人民法院准许,且不得超过十五日,D
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2.甲与镇政府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
镇政府不履行,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
些选项是正确的?(2024-模拟题-多)
A.甲应当在6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B.镇政府应当就合同履行的相关问题承担举
证责任
C.甲可以向法院主张镇政府赔偿
D.本案应当由县法院管辖
【考点】举证责任、起诉期限、管辖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
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A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10条第3款规定,对行政协议是否
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
举证责任。B项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
偿义务机关。本案中,由镇政府承担赔偿责任。C
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①对国务院部门或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的案件;②海关处理的案件;③本辖区内重大、
复杂的案件;④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
辖的案件。因此,镇政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由基
层法院进行管辖。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D。
,159·
齐贤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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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区生态环境局对甲公司罚款500元,甲公 
司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甲公
司不服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选项正确 
的是?(2024-模拟题一多)
A.复议机关应当为区政府
B.甲公司申请复议的期限为60日
C.法院收到区生态环境局提交的证据材料,
应当出具收据,并加盖法院印章
D.该案应由区法院进行管辖
【考点】举证责任、复议期限、管辖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1款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 
件:①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
不服的;②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 
服的;③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④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 
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本案中,被申请人是区生 
态环境局,复议机关为同级政府即区政府。A项 
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20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
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
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
超过六十日的除外。B项正确。
《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 
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
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
件数、种类等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
或者盖章。本案中,收据要求是“由经办人员签
名或者盖章”,而不是加盖法院印章。C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134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
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
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中,原机关是区生
态环境局,由基层法院管辖,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D。
4.区交警大队以张某逆向行驶为由对其作出
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张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
区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张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4-模拟题-多)
A.张某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内
提出
B.由区交警大队和区政府共同对罚款决定的
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C.区政府在复议程序中依法收集和补充的证
 据,可以作为法院认定罚款决定合法性的依据
D.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需要质证
【考点】复议维持的举证责任
【解析】《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24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
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调
取证据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内容:①证据持有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等基本情况;②拟调取证
据的内容;③申请调取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
案件事实。A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135条第2款规定,作出原行
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合法
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可以由其中一个机关实施
举证行为。复议机关对复议决定的合法性承担举
证责任。本案中,原机关区交警大队,复议机关
 是区政府,二者共同对原行政行为即罚款决定的
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B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135条第3款规定,复议机关
作共同被告的案件,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依法
收集和补充的证据,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复议
决定和原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C项正确。
《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
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
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出示,并由当事人
质证。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
并可就调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
意见。因此,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
庭出示即可,不需要进行质证。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5.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食用油外包装标签违法,
对食用油生产厂家处以20万元罚款。该厂家不服
提起行政诉讼。市场监管局向法院提供了现场笔
录、食品外包装和询问该厂家员工李某的询问笔
录,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2022-模拟题-单)
A.现场笔录应当加盖市场监管局印章
B.询问笔录应当加盖市场监管局印章
C.该厂家应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供上述证据
D.该厂家对现场笔录的真实性有异议,可要
求相关执法人员出庭说明
【考点】行政诉讼证据的形式要求、举证期限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
·160·
第十五章 行政诉讼的证据
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政府承担举证责任
三十一条第一款第⑦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
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
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 对象
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
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
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A
项中,要求执法人员签名,并未要求加盖行政机
关印章。所以,A项错误。
C.甲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
D.向相关执法人员追责不属于本案的审查
【考点】举证责任分配、行政赔偿诉讼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38条第2款规定,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
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
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
法人员的违法行为导致屋内物品损毁,因此应由
规定》第10条第1款第4项规定,被告提供的被
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
《国家赔偿法》第14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
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
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B项中,询问笔录要求执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
法人员和被询问人签名或者盖章,不要求加盖行 民法院提起诉讼。C项中,甲提起的不是普通的
政机关印章。所以,B项错误。
行政诉讼,而是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因此起
区政府承担举证责任。A项、B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35条第1款规定,原告或者
第三人应当在开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
换证据清单之日提供证据。因正当事由申请延期
提供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
中提供。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 全部赔偿费用。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
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视 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
为放弃举证权利。C项中,原告的举证时限是开 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项中,法院审查的是
庭审理前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交换证据清单之日
提供证据,经准许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供。所以,
C项错误。
诉期限为特殊的3个月。所以,C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16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
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
行政机关赔不赔、赔多少;执法人员是否承担赔
偿责任不属于法院的审查对象,而是由赔偿义务
机关区政府决定是否需要向执法人员追责。所以,
《行诉解释》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原告或者第三人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出庭说明
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①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
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②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
数量有异议的;③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
异议的;④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
的;⑤需要出庭说明的其他情形。所以,D项
正确。
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D。
7.县环保局认为某公司超标排污,在委托市
监测中心站检测后,依据监测中心站出具的检测
报告、现场录像与证人证言,对该公司作出30万
元处罚,某公司不服起诉,该局向法院提交了以
上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0-模拟题-多)
A.证人证言应有证人身份证明文件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B.提交视频应该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
6.区政府对甲的房屋进行强制拆除的过程
中,执法人员未妥善处置导致屋内物品毁损,该
行为被确认违法。甲向区政府申请赔偿未得到回
复,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屋内物品损失,并对相
关执法人员进行追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2
一模拟题-多)
A.甲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
制作人员以及证明对象
C.检测报告是现场笔录
D.若依法应该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县环保局
却不给予处罚,县政府可以直接作出处罚决定
【考点】行政诉讼的证据种类
【解析】《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3条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当
B.因区政府的原因导致甲无法举证的,由区 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符合下列
·161·
齐贤教育
QIM1 EUCATIOH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要求:①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
住址等基本情况;②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
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③注明出具日期;④附
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A
项正确。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12条规定,根据行
政诉讼法第31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当事人向
人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
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提供有关资料的
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
复制件;②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
证明对象等;③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
文字记录。B项正确。
现场笔录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对现场
进行检查或勘验时,用于记载与违法活动有关的
法律文书。而检测报告通过技术检测而来,属于
鉴定意见。C项错误。
基于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层级监督关系,
当有职权的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时,上级机关并
不因此获得该职权,而是可以通过责令下一级机
关完成。因此,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8.甲市乙区生态环境局以丙公司建筑工程建
在水源保护区影响环境为由,责令丙公司关闭该
建设工程。乙区生态环境局提供了现场笔录、调
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下列说法正确是:(2020-模
拟题-任)
A.现场笔录属于书证
B.被告为区生态环境局
C.被告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
D.在诉讼期间,暂停执行该行为
【考点】行政诉讼的证据、举证责任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33条规定,证据包
括:①书证;②物证;③视听资料;④电子数据;
⑤证人证言;⑥当事人的陈述;⑦鉴定意见;⑧
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
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A项中,现场笔
录和书证都属于证据的不同种类。A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B项中,乙区
生态环境局是作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以其为
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
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
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
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
人提供证据的除外。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56条规定,诉讼期间,不
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
定停止执行:①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②原
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
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
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③
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④法律、法规规
定停止执行的。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
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本案不符
合上述情形,故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D项
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9.张某与邻居李某因琐事发生冲突,张某将
李某打伤,并扬言以后见一次打一次。区公安分
局对张某作出了拘留5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决
定。张某认为是李某先进行挑衅,公安分局对自
己处罚过重,据此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此案,下
列说法错误的有:(2018-模拟题-多)
A.派出所提供的关于李某伤情的鉴定意见,
应当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
B.居委会张大妈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其费用
应由原告张某支付
C.张某对与本案有关的但不能自行收集的证
据,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D.张某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
服再提起诉讼
【考点】行政诉讼的证据制度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
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意见,应当载明委
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
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
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
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A项正确,不当选。
《行诉解释》第40条第2款规定,证人因履
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
·162·
第十五章 行政诉讼的证据
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B
项错误,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41条规定,与本案有关的
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
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①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
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③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 
收集的其他证据。C项正确,不当选。
《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
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
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 
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案中,治安 
管理处罚不属于复议前置的情形,可以由当事人 
自由选择。D项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D。
10.梁某酒后将邻居张某家的门、窗等物品
砸坏。县公安局接警后,对现场进行拍照、制作
现场笔录,并请县价格认证中心作价格鉴定意见,
对梁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处罚。梁某向法院起诉,
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照片、现场笔录和鉴定意见。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2/84-多)
A.照片为书证
B.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无当事人签名
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C.县公安局提交的鉴定意见应有县价格认证
中心的盖章和鉴定人的签名
D.梁某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可要
求县公安局的相关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考点】行政诉讼的证据制度
【解析】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案等形式记
载的,能够表达人的思想,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
材料。其特征是通过其所表达或者反映的思想内
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A项中,县公安局对
张某家被砸坏的门、窗等物品进行拍照用以说明
案件情况,属于书证。所以,A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15条第1款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
第31条第1款第7项(现为第33条第1款第8
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
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 
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
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
他人签名。B项中,县公安局提交的现场笔录无
当事人签名的,并不影响现场笔录的法律效力,
但应当在现场笔录中注明原因。所以,B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14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
条第1款第6项(现为第33条第1款第7项)规
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
鉴定意见,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
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
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
 说明,并应当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
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意见,应当说明分析过程。C
项中,县公安局提交鉴定意见应有县价格认证中
心这一鉴定机构的盖章和鉴定人的签名,正确。
《行诉解释》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原告或者第三人要求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出庭说明
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①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
或者真实性有异议的;②对扣押财产的品种或者
数量有异议的;③对检验的物品取样或者保管有
异议的;④对行政执法人员身份的合法性有异议
的;⑤需要出庭说明的其他情形。D项中,梁某
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有异议的,可要求县公安局
的相关执法人员作为证人出庭说明,而非出庭作
证,所以D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11.经夏某申请,某县社保局作出认定,夏
某晚上下班途中驾驶摩托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
受重伤,属于工伤。夏某供职的公司认为其发生
交通事故系醉酒所致,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认定。
某县社保局向法院提交了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
故认定书、夏某住院的病案和夏某同事孙某的证
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4/2/98-任)
A.夏某为本案的第三人
B.某县社保局提供的证据均系书证
C.法院对夏某住院的病案是否为原件的审
查,系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
D.如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确系夏某醉酒所
致,法院应判决撤销某县社保局的认定
【考点】行政诉讼的证据制度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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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贤教育
第nion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
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
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
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
上诉。A项中,夏某与本案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
属于第三人。所以,A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33条规定,证据包括:①
书证;②物证;③视听资料;④电子数据;⑤证 
人证言;⑥当事人的陈述;⑦鉴定意见;⑧勘验
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
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B项中,同事孙某
的证言是证人证言,不是书证。所以,B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56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 
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①证据形成
的原因;②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③证据是否 
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 
否相符;④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
具有利害关系;⑤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C
项中,法院对夏某住院的病案是否为原件的审查,
是对证据真实性的审查,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
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
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违反法定
程序的;④超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的;⑥明显 
不当的。D项中,主要证据不足导致主要事实认
定错误应该判决撤销,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12.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
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
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98条关于违法生产药
品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
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依《药品管理法》
第98条第3款关于生产劣药行为的规定,决定维
持处罚决定。药厂起诉。关于本案的举证与审理
裁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2012/2/98-任)
A.法院应对被诉行政行为和药厂的行为是否
合法一并审理和裁判
B.药厂提供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
不成立的,不能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
的举证责任
C.如在本案庭审过程中,药厂要求证人出庭
作证的,法院不予准许
D. 法院对本案的裁判,应当以证据证明的案
件事实为依据
【考点】行政诉讼证据制度与裁判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人民法
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A项中,法院审查的是行政行为,药厂的行为不
 是本案的审查和裁判对象。所以,A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原告可以提供
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
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B项中,药厂提
 供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不能
 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43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
许可。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开
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在庭审过程
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
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
因此,要求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原则上应
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
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
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所
以,C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判行政案件,应
当以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D。
13.关于在行政诉讼中法庭对证据的审查,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2/49-单)
A.从证据形成的原因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
B.从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方面审
查证据的关联性
C.从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审查证据的真
实性
D.从复制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审查证据的合
法性
【考点】行政诉讼证据的审查
【解析】证据的关联性指证据与待证案件事实
之间是否有内在关联,是对行政诉讼证据关联性
的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
·164
第十五章 行政诉讼的证据
题的规定》第54条规定,法庭应当对经过庭审质 
证的证据和无需质证的证据进行逐一审查和对全
部证据综合审查,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 
推理和生活经验,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分析
判断,确定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证明关系,
排除不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准确认定案件 
事实。
证据的合法性指证据应符合法律规定,包括
证据要符合法定形式,取得要符合法律规定。《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55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
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①证据是否符合法
定形式;②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
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③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 
其他违法情形。
证据的真实性指证据反映的案件事实应与客 
观事实一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56条规定,法庭应当根据案件 
的具体情况,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真实性:① 
证据形成的原因;②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③ 
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
原物是否相符;④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
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⑤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 
因素。
A项中,从证据形成的原因方面审查的是证 
据的真实性,而非合法性。所以,A项错误。B项 
中,从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方面审查 
是证据的真实性,而非关联性。所以,B项错误。
C项中,从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审查证据的真 
实性,正确。D项中,从复制件与原件是否相符 
审查的是证据的真实性,而非合法性。所以,D
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14.市城管执法局委托镇政府负责对一风景
区域进行城管执法。镇政府接到举报并经现场勘
验,认定刘某擅自建房并组织强制拆除。刘某父
亲和嫂子称房屋系二人共建,拆除行为侵犯合法
权益,向法院起诉,法院予以受理。关于此案,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2/89-任)
A.此案的被告是镇政府
B.刘某父亲和嫂子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房屋为
二人共建或与拆除行为有利害关系
C.如法院对拆除房屋进行现场勘验,应当邀
请当地基层组织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
D.被告应当提供证据和依据证明有拆除房屋
的决定权和强制执行的权力
【考点】行政诉讼的被告与证据制度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5款规定,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
政机关是被告。A项中,委托的行政机关是市城
管执法局,镇政府是被委托组织,因此,被告应
当是委托机关市城管执法局。所以,A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4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
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
 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原告是符合
《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
和事实根据;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
民法院管辖。B项中,刘某父亲和嫂子应当承担
其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房屋为二人共建或与拆
除行为有利害关系,进而证明自己是适格的原告。
所以,B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当事人申请
或者依职权勘验现场。勘验现场时,勘验人必须
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
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其成年亲属
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但
应当在勘验笔录中说明情况。C项中,法院对拆
除房屋进行现场勘验,应当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
 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
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
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
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
人提供证据的除外。D项中,作为被告的市城管
执法局是否有作出拆除房屋决定的权力以及强制
执行的权力,直接关系到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被告有义务提供证据和依据加以证明。所以,D
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D。
15.许某与汤某系夫妻,婚后许某精神失常。
二人提出离婚,某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许某之兄
165·
齐贤教育
彰KAS EDVCATow I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认为许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县民政局准予离 错误。
婚行为违法,遂提起行政诉讼。县民政局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
提交了县医院对许某作出的间歇性精神病的鉴定
规定》第14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
意见。许某之兄申请法院重新进行鉴定。下列哪
条第1款第6项(现为第33条第1款第7项)的
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2/87-多)
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
A.原告需对县民政局准予离婚行为违法承担
的鉴定意见,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
举证责任
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
B.鉴定意见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
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
盖章
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
C.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可以口头提出
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意见,应当说明分析过程。B
D.当事人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
项中,鉴定意见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
内提出
盖章,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对 规定》第29条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有证据或者
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有正当理由表明被告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鉴定意
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
见可能有错误,在举证期限内书面申请重新鉴定
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
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本题中,原告申请重新
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鉴定须采用书面形式,且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A项中,应由县民
所以,C项错误,D项正确。
政局对准予离婚行为合法承担举证责任,而非原
告对行政行为违法承担举证责任。所以,A项
【考点】行政诉讼的证据制度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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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16第十六章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
1.经调查,县农村农业局以某种子经营部违
法经营劣质种子为由作出没收种子、罚款15万元
的处罚决定。经营部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经法
院调解,该局将罚款变更为10万元。对此,下列
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25-模拟题-多)
A.执法人员在调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B.法院调解前,应当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
C.经过当事人同意,调解过程可以公开
D.调解书加盖法院印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考点】行政诉讼的调解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55条第1款规定,
执法人员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应当主动向当
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当事人或者有
关人员有权要求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
员不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有权
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检查。A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8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
政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案件,认为
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
意后,可以迳行调解。B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86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
审理行政案件,调解过程不公开,但当事人同意
公开的除外。C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85条第3款规定,调解书经
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生
效日期根据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
确定。因此,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具有
法律效力,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2.王某和陈某因林地权属争议向镇政府申请
确镇政府确定争议林地归陈某所有。王某以 
该决定侵犯其已有的林地使用权为由向县政府申 
请行政复议,经听证,县政府作出复议维持决定。
王某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并请求
解决林地权属争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25-模拟题-多)
A.复议决定应经县政府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
讨论通过后作出
B.对镇政府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不服,王
某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C.法院对行政处理决定与林地权属争议应当
分别裁判
D.县政府应当参照听证笔录作出复议决定
【考点】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61条规定,行政复
议机关依照本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由行政复议
机构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
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以行
政复议机关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A项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
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①对当场作出的行政
处罚决定不服;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
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
不服;③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
政机关不予公开;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
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因此,
王某认为确权决定侵犯其已有的林地使用权,属
于复议前置案件,B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142条的规定,对行政争议和
民事争议应当分别裁判。当事人仅对行政裁判或
者民事裁判提出上诉的,未上诉的裁判在上诉期
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将全
部案卷一并移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行政审判庭
 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未上诉的生效裁判确
 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C项
正确。
《行政复议法》第61条第2款规定,经过听
 证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根据听证
笔录、审查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本法作出行
·167·
齐贤教育
91BMuMOW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政复议决定。因此,对于听证笔录及其他事实和
证据的效力是根据,而非参照。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3.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因菜公司未经
核准擅自处置其建筑废弃物为由,对其罚款2000
元。该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执法局
在一审期间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公司遂申请撤
诉。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2025-模拟题一单)
A.执法局撤销处罚决定并书面告知法院,是
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条件之一
B.法院应不予准许撤诉
C.法院应当判决驳回该公司诉讼请求
D.执法局应当当场作出该处罚
【考点】行政诉讼的撤诉
【解析】《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2条规定,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原告申请撤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
裁定准许:①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②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违反法律、法
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者放弃职权,不损害
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③被告已经改变或者
决定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书面告知人民法
院;④第三人无异议。A项正确。同时,在未明
确有违反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不能表达为应不予
准许撤诉,B项错误。对于公司申请撤诉,法院
应作出准许或者不予准许的裁定,而非考虑如何
作出判决。C项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
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
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对公司罚款2000
元,可以当场作出,而非应当,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4.2024年3月29日,生态环境部以生态环
境部令第33号公布了《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
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此,下列哪项说法
是正确的?(2025-模拟题-单)
A.该《办法》可以就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作
出特殊规定
B.该《办法》可以规定复议前置的情形
C.该《办法》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审理依据
D.该《办法》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
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
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考点】行政诉讼的审理依据、规章的刊载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0条第1款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
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
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
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办法》是规
章,因此,规章不能对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作出
特殊规定,A项错误。
《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
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①对当场作出的行政
处罚决定不服;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
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
不服;③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
政机关不予公开;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
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因此,
规章不能对复议前置事项进行规定,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
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
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
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
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因此,
规章不是行政诉讼的审理依据,C项错误。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31条规定,部门规
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
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
报纸上刊载。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5.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罚款2000元,
甲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双方经过法
院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制作了调解书,下列选
项正确的是:(2024-模拟题一多)
A.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B.调解书在当事人收到调解书时生效
C.甲公司拒不履行调解书,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D.调解书需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加盖法院印章
·168
第十六章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
【考点】行政诉讼的调解
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违法事 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当事人对先
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 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因此,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类型不包括市场租房补贴,故B选项错误。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案中,对甲公司
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关,由有权地方
罚款2000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当场作出。人民政府在一定行政区域内设立,代表设立机关
A项正确。
管理该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并且,街道办
《行诉解释》第85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事处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对派出机关进行总结:
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 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C选项中
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 的表述“派出机构”错误,因为派出机构是由有
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 权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在一定区域内设
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
律效力。调解书生效日期根据最后收到调解书的
当事人签收的日期确定。因此,B项错误、D项
正确。
立,代表该设立机构管理该行政区域内某一方面
的行政事务,如派出所即属于派出机构。
《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1款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行政诉讼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必须履
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第9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
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
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
机关依法强制执行。C项正确。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
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本案
中当事人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故D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7.甲认为乙侵权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区知识
产权局裁决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甲向法院提起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区知识产权局的裁决,同时
6.某街道办事处以刘某名下有安置房为由停
发了其最低生活保障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据
此为由停止对刘某发放市场租房补贴。刘某不服,
分别以街道办事处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为被告,
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3-模拟
题-任)
A.最低生活保障金属于行政给付
B.对于市场租房补贴,刘某可以申请法院先
予执行
C.街道办事处是派出机构
D.刘某提起诉讼的期限为15日
一并请求判决乙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下列说法
正确的是?(2022-模拟题-单)
A.法院可以一并审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
B.法院应当单独立案
C.按行政案件的标准收取诉讼费用
D.法院应当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一并裁判
【考点】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61条第1款规定,
在涉及行政许可、登记、征收、征用和行政机关
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的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申
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一并
【考点】行政给付、先予执行
【解析】行政给付是指政府提供必需的生存条
件、防范生活风险和社会共同生活条件的行政义
务。例如,政府向公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提
供失业、疾病、养老保险等。因此,最低生活保
障金属于行政给付,A选项正确。
审理。A项中,甲已经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
议,法院可以一并审理,A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14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
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民事争议应当
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裁决的案件,一并审理
《行政诉讼法》第5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起 民事争议的,不另行立案。B项中,区知识产权
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 局所作裁决的案件,民事争议不另行立案。所以,
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 B项错误。
·169·
齐贤教育
阳M TPICATDn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行诉解释》第14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一并
审理相关民事争议,应当按行政案件、民事案件 
的标准分别收取诉讼费用。所以,C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142条的规定,对行政争议和
民事争议应当分别裁判。当事人仅对行政裁判或 
者民事裁判提出上诉的,未上诉的裁判在上诉期
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将全
部案卷一并移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行政审判庭
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未上诉的生效裁判确 
有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D项中,
对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应当分别裁判。所以,D
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8.甲公司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颁发城乡规划
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省自然资源厅受理申请后
一直未作出答复。后甲公司复议后向法院提起行政 
诉讼,请求判令省自然资源厅履行颁发资质证书的
法定职责。案件审理期间,省自然资源厅向甲公司
颁发了资质证书,甲公司坚持不撤诉。关于本案,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2-模拟题-单)
A.省自然资源厅可以依照行政法规的规定收
取办理许可的费用
B.甲公司的起诉期限是省自然资源厅受理申
请之日起的6个月
C.诉讼中省自然资源厅颁发资质证书需要经
法院准许
D. 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考点】行政许可的费用、诉讼中被告改变行
政行为
【解析】《行政许可法》第58条第1款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
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
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A项中,法律、
行政法规可以对行政许可的收费做例外规定。所
以,A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4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
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
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
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本案中,不作为案件属于复议前置事项,
起诉期限应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
诉。所以,B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81条第1款规定,被告在一
审期间改变被诉行政行为的,应当书面告知人民
法院。C项中,诉讼中被告改变行政行为,不需
要法院准许,书面告知法院即可。所以,C项
错误。
《行诉解释》第81条第4款规定,原告起诉
被告不作为,在诉讼中被告作出行政行为,原告
不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就不作为依法作出确认
判决。D项中,甲公司起诉被告不作为,尽管被
告在诉讼中履行了法定职责,但在原告不撤诉的
情况下,法院需要对原不作为的行为进行合法性
审查,进而作出确认违法的判决。所以,D项
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9.王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遭民政局
拒绝。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民政局履行法定
职责,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对此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2020-模拟题-多)
A.王某经过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B.法院应作确认判决
C.王某提出先予执行,应当提供担保
D.如果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民政局不服
可以申请复议
【考点】行政给付、先予执行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1款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
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
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①对当场作出
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
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的决定不服;③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本法第十一条
规定的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④申请政府信息公
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王某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
关拒绝,属于行政不作为案件,因此属于复议前
置的事项,A选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
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
履行给付义务。B项中,本案是行政给付案件,
法院应作给付判决。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5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起
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
·170·
第十六章 行政诉讼的特殊制度
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
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
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当事人对先
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
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C项中,先予执行的目的
在于保障原告的最低生活,不要求原告在申请先
予执行时提供担保,若原告能提供担保则没有先
予执行的必要。所以,C项错误。D项中,民政局
申请复议并非行政复议,而是对法院先予执行裁
定的司法复议,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D项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11.甲的房屋遮挡了邻居乙的房屋,乙认为
侵犯了自己的采光权。经向当地镇政府反映,镇
政府裁决甲应拆除部分房屋。甲不服该决定,向
法院起诉要求撤销镇政府的裁决,并解决与乙的
民事争议。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8
一模拟题一单)
A.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应当单独立案
B.本案应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C.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应当一并裁判
D.如当事人仅对民事裁判提出上诉,则行政
诉讼的裁判等待上诉结果生效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10.2019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部门规
章《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2019-模拟题-多)
A.该办法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
B.该办法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参照
C.张某不服当地税务局处罚,可以就这一处
罚依据提出附带性审查
D.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
该办法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
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考点】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考点】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解析】《行诉解释》第140条规定,人民法
院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民事
争议应当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人民
法院审理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裁决的案件,
一并审理民事争议的,不另行立案。A项中,镇
政府是针对民事争议所作的裁决,一并审理民事
争议的,不另行立案,A项错误,B项正确。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63条规定,人民法
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
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
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
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例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
本案中,该办法为规章,可以参照但不能依据。A
项错误,当选;B项正确,不当选。
《行诉解释》第142条规定,对行政争议和民
事争议应当分别裁判。当事人仅对行政裁判或者
民事裁判提出上诉的,未上诉的裁判在上诉期满
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将全部
案卷一并移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行政审判庭审
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未上诉的生效裁判确有
错误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C项中,
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应当分别裁判而不是一并裁
判;D项中,未上诉的行政诉讼部分是等上诉期
《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
满就发生法律效力,不是等待上诉结果生效后,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
CD项错误。
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
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前款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含
12.甲、乙两村因土地使用权发生争议,县
规章。本案中,该办法为规章,不能提出附带性
政府裁决使用权归甲村。乙村不服向法院起诉撤
审查。C项错误,当选。
销县政府的裁决,并请求法院判定使用权归乙村。
《行政诉讼法》第64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
关于乙村提出的土地使用权归属请求,下列哪些
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行政诉讼法》第53
说法是正确的?(2016/2/85-多)
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此条规定的规范
A.除非有正当理由的,乙村应于第一审开庭
性文件不含规章),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
审理前提出
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本案中,该办
B.法院作出不予准许决定的,乙村可申请复
法为规章,法院无权审查,也无权作出处理决定。议一次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171·
齐贤教育
(iSANEBUCATOW I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C.法院应单独立案
D.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考点】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解析】《行诉解释》第137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一并审理《行政诉讼法》
第61条规定的相关民事争议,应当在第一审开庭
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
中提出。A项中,除非有正当理由的,乙村应于
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正确。
《行诉解释》第139条第2款规定,对不予准
许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B项中,法院作出
不予准许决定的,乙村可申请复议一次,正确。 
《行诉解释》第14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 
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民事争议应当 
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机关对民事争议所作裁决的案件,一并审理 
民事争议的,不另行立案。C项中,法院应单独 
立案,错误。D项中,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 
理,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13.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下列哪些事项,
《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
的相关规定?(2015/2/81-多)
A.受案范围、管辖
B.期间、送达、财产保全
C.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
D.检察院对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
【考点】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
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
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
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
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题中,关于行
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管辖只能适用《行政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即使其没有规定,也不能适用《民
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所以A项不当选,BCD
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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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第十七章
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
17
1.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据法院作出的协助
通知书及生效判决,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将甲公 
司某项不动产转移登记至乙公司名下。甲公司不
服该转移登记行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予 
以立案。说法正确的是?(2025-模拟题一任)
A.法院应判决确认该转移登记行为违法
B.本案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C.法院应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D.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考点】行政诉讼的裁判
【解析】《行诉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下
列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①
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
确授权实施的行为;②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
仲裁行为;③行政指导行为;④驳回当事人对行
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⑤行政机关作
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⑥行政机关为
作出行政行为而实施的准备、论证、研究、层报、
咨询等过程性行为;⑦行政机关根据人民法院的
生效裁判、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的执行行为,但
行政机关扩大执行范围或者采取违法方式实施的
除外;⑧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
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执法检查、督促
履责等行为;⑨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
记、受理、交办、转送、复查、复核意见等行为;
⑩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
际影响的行为。本案中,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
据法院作出的协助通知书及生效判决,属于上述
第七项,即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诉解释》第69条第1款第1项规定,不
符合《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定的,已经立案
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行政诉讼法》第49条
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原告是符
合《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
求和事实根据;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 
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法院已经立案,对于不
属于受案范围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因此,B
项、D项正确。而A项、C项的内容是该怎么判
决,案件要能审理之后才涉及判决,因此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D。
2.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法院可
以作出的判决包括:(2020-模拟题-单)
A.撤销判决
B.履行判决
C.确认违法判决
D.变更判决
【考点】行政诉讼的判决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70条规定,行政行
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
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①
主要证据不足的;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③
违反法定程序的;④超越职权的;⑤滥用职权的;
⑥明显不当的。本题中,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法院作出撤销判决,A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3.某镇政府以一公司所建钢架大棚未取得乡
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由责令限期拆除。该公司逾
期不拆除,镇政府现场向其送达强拆通知书,组
织人员拆除了大棚。该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
强拆行为。如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强拆行为违反法
定程序,可作出的判决有:(2015/2/99-任)
A.撤销判决
B.确认违法判决
C.履行判决
D.变更判决
【考点】行政诉讼的判决类型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74条第2款规定,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
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①行政行为违
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②被告改变原违法
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③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
没有意义的。本题中,镇政府的强制拆除大棚行
为违反法定程序,法院应当判决撤销强制拆除行
为,但是因为已经没有可撤销内容,所以法院对
·173·
齐贤教育
4 FCATaR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该违法行政行为只能作出确认违法判决。所以B
项当选,ACD项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4.在行政诉讼中,针对下列哪些情形,法院
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014/2/82-多)
A.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B.受理案件后发现起诉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C.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变化需
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D.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原告不撤诉的
【考点】行政诉讼的判决类型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69条规定,行政行
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
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
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
讼请求。本题中,C项虽有变化但当时是符合法
律规定的,法院应驳回原告诉讼请求,AC项
当选。
《行诉解释》第69条第1款第1项规定,不
符合《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定的,已经立案
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行政诉讼法》第49条
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原告是符
合《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
求和事实根据;④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
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应当适用裁定驳回起诉,
而不是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裁定解决程序
问题,判决解决实体问题,B项不当选。
《行诉解释》第81条第3款规定,被告改变
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
法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确认判决。所以,D
项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5.市政府决定,将牛某所在村的集体土地征
收转为建设用地。因对补偿款数额不满,牛某对
现场施工进行阻挠。市公安局接警后派警察到现
场处理。经口头传唤和调查后,该局对牛某处以
10日拘留。牛某不服处罚起诉,法院受理。下列
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2/46-单)
A.市公安局警察口头传唤牛某构成违法
B.牛某在接受询问时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
提供书面材料,不予准许
C.市政府征收土地决定的合法性不属于本案
的审查范围
D.本案不适用变更判决
【考点】治安管理处罚程序、行政诉讼判决类型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6条规定,需
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
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
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
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
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
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
传唤的人,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
以强制传唤。A项中,市公安局在现场发现牛某
对施工进行阻挠并进行传唤,市公安局可以采用
口头方式传唤牛某,并不违法,A项错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第1、2款规定,
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
的,应当向其宣读。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
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被询问人确认笔
录无误后,应当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询问的
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被询问人要求就
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
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B
项中,作为被询问人牛某在接受询问时可以要求
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公安机关应予
准许。所以,B项错误。
本题中出现了多个行政行为,牛某只是对拘
留处罚提起诉讼,故案件的审理对象应为行政处
罚决定,其他行政行为不是案件的审理对象。所
以,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行政处
罚明显不当,或者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
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
所以,D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6.县环保局以一企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
务为由,决定对其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并处以罚款1
万元。该企业认为决定违法诉至法院,提出赔偿
请求。一审法院经审理维持县环保局的决定。该
企业提出上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2/50-单)
A.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和罚款均为行政处罚
·174·
第十七章 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
B.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如该企业未经法庭
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应予训诚
C.二审法院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
时对县环保局的决定作出判决
D.一审法院如遗漏了该企业的赔偿请求,二
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考点】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诉讼二审裁判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43条规定,排放污
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排污费应当全部专
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
挤占或者挪作他用。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
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A项中,加收超标排污
费是为了处理和减轻超标排污对于环境构成的损
害而收取的费用,收费的目的在于治理污染物质
而不是惩戒,所以其性质不属于处罚,而属于行
政征收。所以,A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传
票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
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被告无
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的,可以缺席判决。《行政诉讼法》第59条规定,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
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
过或者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有义务协助
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
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
执行的;②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
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③指使、
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
的;④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
冻结的财产的;⑤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
告撤诉的;⑥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
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以哄闹、冲击法
庭等方法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⑦对人民法
院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
助调查和执行的人员恐吓、侮辱、诽谤、诬陷、
殴打、围攻或者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
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
者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罚款、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罚款、拘留须
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
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
行。B项中,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如该企业未
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不符合训诫的条件,该企
业是原告,可以按撤诉处理。所以,B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89条第3款规定,人民法
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改变原审判决的,应当同
时对被诉行政行为作出判决。C项中,二审法院
认为需要改变一审判决的,应同时对县环保局的
决定作出判决,正确。
《行诉解释》第109条第4、5款规定,原审
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
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
赔偿请求。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
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
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
发回重审。因此,对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
需要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而不是一律发回重
审。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7.余某拟大修房屋,向县规划局提出申请,
该局作出不予批准答复。余某向县政府申请复议,
在后者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县规划局
向法院提交上级机关批准和保存的余某房屋所在
中心村规划布局图的复印件一张,余某提交了其
房屋现状的录像,证明其房屋已破旧不堪。下列
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2/82-多)
A.县规划局提交的该复印件,应加盖县政府
的印章
B.余某提交的录像应注明制作方法和制作
时间
C.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不成立,可以判决
驳回余某的诉讼请求
D.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成立,在对县规划
局的行为作出裁判的同时,应对县政府的复议决
定作出裁判
【考点】行政诉讼证据与裁判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
法》第31条第1款第1项(现为第33条第1款第
1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书证的,
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提供书证的原件,原本、
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提供原件确有困
·175·
齐贤教育
rnan ioycanios I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
节录本。②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
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
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③提供报表、图
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
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④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
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
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
签名或者盖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
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A项中,
根据第2项规定,县规划局提交的复印件,应加
盖县政府的印章,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12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
条第1款第3项(现为第33条第1款第3项)的
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
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
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
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②注明制作方法、制作
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③声音资料应当附
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B项中,余某提交的
录像应注明制作方法和制作时间,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69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
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
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
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C项中,法院审理认定余某的请求不成立,可以
判决驳回余某的诉讼请求,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
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
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
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
中,原机关县规划局与复议机关县政府为共同被
告。《行政诉讼法》第79条规定,复议机关与作
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人
民法院应当对复议决定和原行政行为一并作出裁
判。D项中,如法院认定余某的请求成立,在对
县规划局的行为作出裁判的同时,应对县政府的
复议决定作出裁判,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D。
8.某公司向区教委申请《办学许可证》,遭
拒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区教委在判决生
效后30日内对该公司申请进行重新处理。判决生
效后,区教委逾期拒不履行,某公司申请强制执
行。关于法院可采取的执行措施,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2010/2/87-单)
A.对区教委按日处100元的罚款
B.对区教委的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
C.经法院院长批准,对区教委直接责任人予
以司法拘留
D.责令由市教委对该公司的申请予以处理
【考点】行政诉讼判决的执行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96条规定,行政机
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
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①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
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
户内划拨;②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
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50元至100元
的罚款;③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④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⑤
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社会影响恶劣的,
可以对该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予以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项中,法院可以对区教委负责人而不能对
区教委处以罚款,所以A项错误。B项中,对区
教委的主要负责人处以罚款,正确。C项中,司
法拘留的前提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
且社会影响恶劣的,也没有规定需经法院院长批
准。所以,C项错误。D项中,法院只能向监察机
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
议,而非责令。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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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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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国家赔偿
一、行政赔偿
1.某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了蔡某的房屋。蔡
某认为强制拆除违法,向街道办事处申请行政赔
偿,街道办事处未予回复。蔡某向法院提起行政
赔偿诉讼,要求街道办事处赔偿房屋损失、房屋
内物品损失及购房贷款利息等共计150万元。下
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25-模拟题-多)
A.蔡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6个月
B.街道办事处应该在收到蔡某申请之日起2
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
C.购房贷款利息属于直接损失
D.如果法院确认强拆行为违法,法院可要求
实施强拆的工作人员承担全部的赔偿费用
【考点】行政赔偿诉讼与赔偿范围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14条第1款规定,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
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行政赔偿诉讼的起
诉期限是特殊规定,为3个月,A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13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
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
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
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
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
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B项正确。
《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9条规定,下列损失属于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
第八项规定的“直接损失”:①存款利息、贷款利
息、现金利息;②机动车停运期间的营运损失;
③通过行政补偿程序依法应当获得的奖励、补贴
等;④对财产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C项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
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
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 
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因此,法院的判决内容应 
为街道办事处进行赔偿,之后是否进行追偿是由
行政机关根据情况具体决定,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2.区交通局以高某无法出示车辆运营许可证
为由,扣押了高某的运营车辆。高某不服提起行
政诉讼,请求撤销区交通局的决定,法院告知高
某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诉讼。对此,哪个说法
是正确的?(2024-模拟题-单)
A.高某提起行政赔偿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
提起
B.如果高某提供担保,县交通局应当解除
扣押
C.法院无权主动对高某告知其应提起行政赔
偿诉讼
D.如果法院判决高某胜诉,被扣押车辆的营
运损失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直接损失
【考点】行政赔偿诉讼
【解析】《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14条第2款规定,原告在第一审庭审终
结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
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原告在第一审庭审终结后、
宣判前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
院决定。本案中,高某提起行政赔偿的,在一审
庭审终结前提出都可以。A项错误。
《行政强制法》第28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
扣押决定:①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②查封、扣
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③行
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
查封、扣押;④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⑤其
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本案中,
提供担保并不属于解除扣押的情形。B项错误。
《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4条第1款规定,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时未一并提
起行政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可能存在行
政赔偿的,应当告知原告可以一并提起行政赔偿
·177·
齐贤教育
 muaTOn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I1
诉讼。本案中,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可以一并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C项错误。
《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9条规定,下列损失属于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
第八项规定的“直接损失”:①存款利息、贷款利
息、现金利息;②机动车停运期间的营运损失;
③通过行政补偿程序依法应当获得的奖励、补贴
等;④对财产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3.丁某以其房屋作抵押向孙某借款,双方到
房管局办理手续,提交了房产证原件及载明房屋
面积100平方米、借款50万元的房产抵押合同,
该局以此出具房屋他项权证。丁某未还款,法院
拍卖房屋,但因房屋面积只有70平方米,孙某遂
以该局办理手续时未尽核实义务造成其15万元债
权无法实现为由,起诉要求认定该局行为违法并
赔偿损失。对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15/2/85-多)
A.法院可根据孙某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B.孙某应对房管局的行为造成其损失提供
证据
C.法院应对房管局的行为是否合法与行政赔
偿争议一并审理和裁判
D.孙某的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
【考点】行政赔偿的范围与举证责任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57条第1款规定,
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
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
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A
项中,案件类型不符合先予执行的范围和条件。
所以,A项错误,当选。
《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
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
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B项中,
孙某提起行政赔偿应当对房管局行为对其造成的
损失提供证据,正确,不当选。
《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未
对审理和裁判方式作特殊规定,即当事人在行政
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属于一个案件中的两
个诉讼请求,法院应当将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行
政赔偿争议一并审理和裁判。C项正确,不当选。
《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
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
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①违法实施
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
财物等行政处罚的;②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
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③违法征收、征用
财产的;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政行为。D
项中,孙某因房管局的行政登记行为侵犯其合法
权益,有权要求国家赔偿,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所以,D项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4.某区规划局以一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搭建地
面工棚为由,限期自行拆除。该公司逾期未拆除。
根据规划局的请求,区政府组织人员将违法建筑
拆除,并将拆下的钢板作为建筑垃圾运走。如该
公司申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3/2/84-多)
A.可以向区规划局提出赔偿请求
B.区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
C.申请国家赔偿之前应先申请确认运走钢板
的行为违法
D.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考点】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与举证责任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7条第1款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
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强制拆除的行为
是由区政府作出的,应以区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
而不是区规划局。所以,A项错误,B项正确。
《国家赔偿法》已经取消了赔偿请求提出之前
的确认程序。并且,根据《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
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3条第1款规定,行政行
为未被确认为违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
起行政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视为提起行政
诉讼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即实现了救济途
径的畅通,即便未被确认违法,法院仍然予以受
理。所以,C项错误。
《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11条规定,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
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
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D项中,该
公司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D。
·178·
第十八章 国家赔偿
5.某区公安分局以蔡某殴打孙某为由对蔡某 
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蔡某向法院起诉,要 
求撤销处罚决定和赔偿损失。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 
处罚决定违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2/
48-多)
A.蔡某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
B.一审法院应判决撤销拘留决定,返还罚款
500元、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赔偿拘留
10日的损失和一定的精神抚慰金
C.如一审法院的判决遗漏了蔡某的赔偿请
求,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D.如蔡某在二审期间提出赔偿请求,二审法
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告知蔡某另行
起诉
【考点】行政赔偿诉讼、国家赔偿计算标准
【解析】《行诉解释》第8条第2款规定,对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
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又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或
者行政处罚不服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
地的人民法院管辖。A项中,某区公安分局以蔡
某殴打孙某为由对蔡某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
元,其中拘留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行政强制措
施,不符合原告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的特殊管辖,
而应当适用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所以,A项
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有《国家赔偿
法》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
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
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
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国家赔
偿法》第3条第1项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
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
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B
项中,某区公安局对蔡某的行政拘留和罚款因违
法而被法院依法撤销,蔡某有权获得赔偿。结合
《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蔡某没有提出精神
抚慰金赔偿请求,题目也没有给出条件说明区公
安局的违法行为对蔡某造成精神损害且有严重后
果,所以不能判断要给付精神抚慰金。所以,B
项错误。
《行诉解释》第109条第4、5款规定,原审
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
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
赔偿请求。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
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
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
发回重审。因此,一审法院的判决遗漏了蔡某的
赔偿请求,第二审法院应当根据审理结果做不同
的处理。二审法院要先确定是否应给予赔偿:①
若二审法院认为不应赔偿,二审法院无需发回重
审,即可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行政赔偿请求。②若
法院认为应予赔偿,则进入第二阶段:法院就行
政赔偿问题调解,调解成功,案件也无需发回重
审;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则需发回重审,但并非
全案发回,而是仅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C
项显然没有准确概括上述诸多情形,所以,C项
错误。
《行诉解释》第109条第6款规定,当事人在
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
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
另行起诉。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二、司法赔偿
1.2022年12月13日,区公安分局以李某涉
嫌妨害公务罪将其刑事拘留,区检察院于2023年
2月1日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当日区公安分局变
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侯审。2023年12月5日,
区公安分局认为李某不构成犯罪,解除取保候审,
李某于2023年12月26日向区公安分局申请国家
赔偿。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25-模拟题-单)
A.李某的申请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B.如果区公安分局不予赔偿,李某可向市公
安局申请复议
C.区公安分局应向李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D.区公安分局应赔偿李某2022年12月13日
至2023年12月5日期间的损失
【考点】司法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
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
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
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①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
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
179·
齐贤教育
A5M IFMGnan 1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
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
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②对公民采取逮捕
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
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
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④刑讯逼供
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
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⑤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
亡的。因此,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
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的,属于国家赔偿范
围,A项错误。同时,李某于2023年2月1日已
经取保候审,之后的时间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D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
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
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
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因此,如果区
公安分局不予赔偿,李某可向上一级机关市公安
局申请复议,B项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有《国家赔偿
法》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
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
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
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
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国家赔偿法第三十
五条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①无罪或者终止追
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六个月以上;②受害人经
鉴定为轻伤以上或者残疾;③受害人经诊断、鉴
定为精神障碍或者精神残疾,且与侵权行为存在
关联;④受害人名誉、荣誉、家庭、职业、教育
等方面遭受严重损害,且与侵权行为存在关联。
因此,李某没有上述情形,不应赔偿其精神损害
抚慰金,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2.某县公安局于2022年5月25日以郭某涉嫌
合同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取保候
审,8月11日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郭某。2023年5 
月11日,法院以指控依据不足为由判决郭某无罪,
郭某被释放。2024年3月2日,郭某申请国家赔 
偿。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24-模拟题-任)
A.郭某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
B.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机关专
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C.郭某申请赔偿的请求时效从2022年8月
11日起计算
D.郭某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赔偿义务
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考点】司法赔偿的时效、程序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39条规定,赔偿请
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
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
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
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A
项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三章第三节对司法赔偿程序
进行了规定,其中第22条第3款规定,赔偿请求
人提出赔偿请求,适用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的规定。而《国家赔偿法》第12条第4款规定,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
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
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
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
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B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司法赔偿案件适用请
求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赔偿
请求人以人身权受到侵犯为由,依照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申请赔偿
的,请求时效期间自其收到决定撤销案件、终止
侦查、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等终止追究刑事
责任或者再审改判无罪的法律文书之日起计算。
本案中,2022年8月11日是检察院批捕之日,而
非郭某收到判决无罪的法律文书之日,C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24条第2款、第3款规定,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
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
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
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
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
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本案中,赔偿义
务机关是县检察院,对其赔偿决定不服,可以向
·180·
第十八章 国家赔偿
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议。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D
3.黄某殴打张某,经鉴定机关鉴定张某构成
二级轻伤。2021年11月12日,县公安局以黄某
构成故意伤害罪为由立案侦查,11月30日将黄某
刑事拘留,后县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2022年5
月3日,鉴定机关重新鉴定的结果是张某未受伤,
同日,县公安局撤销案件,黄某被释放。黄某申
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下列选项
正确的是?(2023-模拟题-任)
A.县检察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B.鉴定机构是赔偿义务机关
C.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黄某可以提起赔
偿诉讼
D.赔偿期间为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5
月3日
【考点】司法赔偿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行使侦
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
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
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
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
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
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
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
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
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
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本案中,县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县检察院是本
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24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
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 
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
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
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
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
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 
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
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
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
出赔偿决定。因此,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可
以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而不
能提起赔偿诉讼。即赔偿诉讼发生在行政赔偿中,
本案是司法赔偿。故C选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
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
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①违反刑
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
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
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
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
止追究刑事责任的;②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
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
究刑事责任的;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
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④刑讯逼供或者以殴
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
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⑤违法
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本案中,案件被撤销,但是已被拘留和逮捕,所
以赔偿期间为2021年11月30日刑事拘留起至
2022年5月3日释放之日。故D选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4.2021年3月,某县公安局以方某涉嫌故意
伤害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县检察院1个月后决
定批准逮捕。后县公安局撤销案件,方某于同年
11月被释放。2022年1月,方某申请国家赔偿,
要求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10万元和精神损害抚慰
金6万元,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下列说
法正确的是?(2022-模拟题-多)
A.县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对方某的赔偿金标准应按照2020年度国家
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C.对拒绝赔偿,方某可以向县公安局的上一
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D.方某要求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不能得
到支持
【考点】司法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3款规定,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
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
义务机关。A项中,县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应
以县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所以,A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
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第
·181·
齐贤教育
B PCTO" 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1款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3条、第34条规定
的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
上一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改
变原赔偿决定,按照新作出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国
家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B项
中,方某2022年申请国家赔偿,赔偿决定的作出
最快也是在2022年,则应按照上一年2021年的标
准计算,不可能按照2020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
资计算。所以,B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24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 
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
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 
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 
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 
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 
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 
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 
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 
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
出赔偿决定。C项中,对拒绝赔偿,可以向赔偿
义务机关县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议。所 
以,C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 
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 
条规定,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
损害抚慰金一般应当在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 
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下(包括本数)酌定;
后果特别严重,或者虽然不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 
二款规定情形,但是确有证据证明前述标准不足
以抚慰的,可以在百分之五十以上酌定。D项中,
方某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超过六个月,属
于造成严重后果,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在10万元
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的百分之五十以下(包括本数)
确定,即小于等于5万元。所以,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5.张某因涉嫌盗窃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
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 
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零6个月,并处 
罚金6000元。张某上诉,市中院改判无罪。张某 
申请国家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2-模拟 
题一单)
A.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自羁押行为被确认为 
违法之日起计算
B.因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国家不
承担赔偿责任
C.律师费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D.赔偿义务机关是县检察院和县法院
【考点】司法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39条第1款规定,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
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
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
定。A项中,张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应当自其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
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而非羁押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所以,A
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
定,根据赔偿法第26条(现为第33条)、第27
条(现为第3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
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
 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
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
偿。B项中,张某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仍然属
于国家赔偿的范围。所以,B项错误。
国家赔偿的财产权主要包括直接损失,律师
费不在其赔偿范围。C项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规定,再审改
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
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
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
偿义务机关。D项中,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县
法院,不包括县检察院。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6.李某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区公安局于2020
 年8月20日立案侦查,2020年9月6号区检察院
 批准逮捕。2021年1月6日,区法院一审判决李
 某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执行,李某当庭释放。
 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市中院维持原判。
李某申请再审,省高院再审改判无罪。关于本案,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21-模拟题-多)
·182,
第十八章 国家赔偿
A.市中院是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
B.因李某已被释放,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C.李某支出的律师费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D.因为李某被判缓刑,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考点】刑事赔偿的范围与义务机关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4款规定,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
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
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
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本题中,市中院维持原判为
生效判决,省高院改判无罪,则市中院为赔偿义 
务机关,A项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 
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 
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①违反刑 
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 
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
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
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 
止追究刑事责任的;②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
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 
究刑事责任的;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 
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④刑讯逼供或者以殴 
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 
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⑤违法 
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本案中,李某已经被错误拘留和批捕,属于国家 
赔偿的范围。B项错误,D项错误。
国家赔偿的财产权主要包括直接损失,律师
费不在其赔偿范围。C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
7.县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罪为由将李某刑事拘
留,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然后县公安局以证据不
足为由撤销案件。后李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说
法正确的是:(2021-模拟题-多)
A.对李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得少于人身自
由赔偿金额的2倍
B.本案赔偿义务机关是县检察院
C.对赔偿决定不服,李某可以向赔偿义务机
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D.赔偿义务机关不得就赔偿项目与当事人进
行协商
【考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与程序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
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第8条规定,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
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应当在国家赔偿法第三
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
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下(包括本数)
酌定;后果特别严重,或者虽然不具有本解释第
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但是确有证据证明前述标
准不足以抚慰的,可以在百分之五十以上酌定。
 由此可知,对李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在人身自
由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下,而不是两倍,
所以A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对公民
 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
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
 关。B项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24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
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
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
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
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
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
 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
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
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
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
出赔偿决定。C项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23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
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
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
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
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
的规定进行协商。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
8.张某因违法犯罪行为于2017年被检察院
批准逮捕,同年被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张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改判张某无罪。
2019年,张某申请国家赔偿,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2020-模拟题-多)
A.对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服的,向上一级机
关申请复议
B.上一级检察院是赔偿义务机关
·183·
齐贤教育
x iocanau I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C.侵犯张某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应按照 目进行协商
2017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D.赔偿委员会应开庭审理
C.对赔偿决定不服,甲可以提起行政赔偿
诉讼
【考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D.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行使侦
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
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 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
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国 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
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 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
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 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
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 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
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 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
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 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
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 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
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赔偿义务机关为一审法 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
员会提出。A项错误,B项错误。
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考点】刑事赔偿程序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行使侦
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 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国
院市中院,对其赔偿决定不服的,向高院赔偿委 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
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县检察院是作出拘留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
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第
1款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3条、第34条规定
的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 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
上一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改 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
变原赔偿决定,按照新作出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国 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
家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本案 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
中,张某2019年申请国家赔偿,赔偿决定的作出 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
最快也是在2019年,则应按照上一年2018年的标
准计算。C项错误。
定的机关,赔偿义务机关为县检察院。A项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23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
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
日起10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
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
《国家赔偿法》第27条规定,人民法院赔偿
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必
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收集证
据。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对损害事实及因
果关系有争议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听取赔偿请求
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陈述和申辩,并可以进行质
证。由此可知,书面审查,不是应当开庭审理,D
项错误。
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B项
正确,D项正确。
刑事赔偿实行赔委会制度,没有行政赔偿诉
讼。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D。
10.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刑事拘留,
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一审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
刑1年。张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改判张某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D。
无罪。张某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是:
9.公安机关对甲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
准逮捕。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甲申请国家赔偿。
下列说法正确是:(2020-模拟题-多)
A.赔偿义务机关是县检察院
B.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项
(2019-模拟题-单)
A.公安机关
C.一审法院
B.检察院
D.二审法院
【考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行使侦
·184·
第十八章 国家赔偿
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 
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 
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国 
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 
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 
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 
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
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 
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 
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
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赔偿义务机关为一审法
院。故C项当选,ABD项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11.某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为由将李某刑事
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县法院以指控
依据不足为由判决李某无罪,李某遂申请国家赔
偿。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9-模拟题-多)
A.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的期限是自收
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
B. 对不予赔偿决定不服,李某可以向赔偿义
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C. 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李某就赔偿方式和赔 
偿数额协商,赔偿项目不能协商
D. 赔偿义务机关不得向李某收取任何费用
【考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与程序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3条规定,赔偿义
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 
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 
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 
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 
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 
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
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
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
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A项正确,C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24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
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
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
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
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 
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 
 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30日内,
 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义
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
 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
 偿决定。本案中,赔偿义务机关为县检察院,如
果对县检察院的不予赔偿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
级检察院申请复议。B项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41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要
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
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
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D。
12.王某被区检察院以贪污罪逮捕,区法院
经审理认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因情节轻微,免除
刑事处罚,王某未在上诉期内提起上诉,上诉期
满该判决生效。后经市中级法院再审审判无罪,
王某于是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认为,生
效的判决为免除刑事责任,并没有侵犯其人身权,
因此不予赔偿。下列说法错误的有:(2018-模拟
题-多)
A.可以向区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申请复议
B.王某可以向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
赔偿
C.不予赔偿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
D.赔偿机关为区检察院和区法院
【考点】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赔偿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4条规定,赔偿义
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
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赔偿义
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对赔
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
 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
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30
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
照本条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
作出赔偿决定。本案中,赔偿义务机关为区法院,
而非区检察院。A项错误,当选。如果对区法院
的赔偿决定不服,可以向市中院赔偿委员会申请
赔偿。B项正确,不当选。
《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2项规定,行使侦
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
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
·185
齐贤教育
qi8 UIM I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对 
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
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本案中,
王某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C项错误,当选。
《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行使侦查、检
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
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国家赔偿
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
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
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
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
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
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
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
务机关。本案中,赔偿义务机关为作出生效判决
的区法院,D项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CD。
13.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赔偿,下
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7/2/85-多)
A.对同一妨害诉讼的行为重复采取罚款措施
的,属于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
B.执行未生效法律文书的,属于对判决、裁
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
C.受害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者扩大也有过
错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D.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后果的,国家不承担
赔偿责任
【考点】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赔偿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
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条第4项规定,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
措施,包括对同一妨害诉讼的行为重复采取罚款、
拘留措施的情形。A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
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1
项规定,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
错误,包括执行未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形。B项
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
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
定,受害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者扩大也有过错
 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者扩大
所起的作用等因素,依法减轻国家赔偿责任。C
项中,应为依法减轻国家赔偿责任,而非不承担
赔偿责任,所以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诉讼中司
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5
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
责任:因不可抗力、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造成损
害后果的。D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D。
14.某县公安局于2012年5月25日以方某
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其刑事拘留,同年6月26日取
保候审,8月11日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方某。
2013年5月11日,法院以指控依据不足为由判决
方某无罪,方某被释放。2014年3月2日方某申
请国家赔偿。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2/
50-单)
A.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B. 赔偿义务机关可就赔偿方式和数额与方某
协商,但不得就赔偿项目进行协商
C.方某2012年6月26日至8月11日取保候
审,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
D.对方某的赔偿金标准应按照2012年度国家
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考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计算标准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行使侦
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
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
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国
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
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
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
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
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
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
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
赔偿义务机关。A项中,属于批捕后被法院宣判
无罪的情形,赔偿义务机关应为县检察院,而非
公安局,所以,A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23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
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
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
·186·
第十八章 国家赔偿
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
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 
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B项中,赔
偿项目可以进行协商,而非不能协商。所以,B
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 
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 
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①违反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 
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 
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
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 
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②对公民采取逮 
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 
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 
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④刑讯逼 
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 
的;⑤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
者死亡的。C项中,方某2012年6月26日至8月
11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并没有对公民进行
实际羁押,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 
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第 
1款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3条、第34条规定 
的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 
上一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改 
变原赔偿决定,按照新作出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国 
家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D项 
中,对方某的赔偿金标准应按照上一年度2013年
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而不是2012年,
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15.某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为由将张某刑事
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县公安局以证
据不足为由撤销案件,张某遂申请国家赔偿。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2015/2/100-任)
A.赔偿义务机关为县公安局和县检察院
B.张某的赔偿请求不属国家赔偿范围
C.张某当面递交赔偿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
应当场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
的书面凭证
D.如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张某可向法院
 提起赔偿诉讼
【考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与程序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1条第3款规定,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
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
义务机关。A项中,县检察院为作出逮捕决定机
关,公安机关后以证据不足撤销案件,作出逮捕
决定的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县公安局不为赔
偿义务机关,这是赔偿义务机关后置原则的体现。
所以,A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17条第2项规定,行使侦
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
 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
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对
 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
 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B项中,
张某对县检察院逮捕自己的行为不服申请国家赔
偿,属于国家赔偿范围。所以,B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22条第3款规定,赔偿请
求人提出赔偿请求,适用《国家赔偿法》第11
条、第12条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第12条第4
款规定,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
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
 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
 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C项中,张某
当面递交赔偿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场出具
 加盖本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
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24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
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
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
之日起3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
请复议。D项中,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县检察院
如果拒绝赔偿,张某可以向县检察院的上一级检
察院申请复议,而不能提起赔偿诉讼。所以,D
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16.甲市乙县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民事判决时
执行了案外人李某的财产且无法执行回转。李某
向乙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遭到拒绝后申请甲市
·187·
齐贤教育I
qinas tUCANi
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委员会
适用质证程序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4/2/50-单)
A.乙县法院申请不公开质证,赔偿委员会应
当予以准许
B.李某对乙县法院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
实,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的,即视为对该项事
实的承认
C.赔偿委员会根据李某的申请调取的证据,
作为李某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
D.赔偿委员会应当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
录音录像
【考点】赔偿委员会质证程序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
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3
条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
有规定的以外,质证应当公开进行。赔偿请求人
或者赔偿义务机关申请不公开质证,对方同意的,
赔偿委员会可以不公开质证。由此可知,乙县法
院申请不公开质证,对方同意的,赔偿委员会可
以不公开质证,不是应当,所以A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
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19条第1
款规定,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对方主
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在质证中明确表示承认
的,对方无需举证;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
审判员询问并释明法律后果后,其仍不作明确表
示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B项中,李某对
乙县法院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既未表示承
认也未否认的,即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错在
缺乏经审判员询问并释明法律后果程序,其仍不
作明确表示这一前提条件。所以,B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
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18条第1
款规定,赔偿委员会根据赔偿请求人申请调取的
证据,作为赔偿请求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C
项中,赔偿委员会根据李某的申请调取的证据,
作为李某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
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第23条第2
款规定,具备条件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对质证活
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D项中,赔偿委员会
应当对质证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该说法 
过于绝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17.某县公安局以沈某涉嫌销售伪劣商品罪
为由将其刑事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沈某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
务机关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4/2/100-
任)
A.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B.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应当书面通知
沈某
C.国家应当给予沈某赔偿
D.对拒绝赔偿,沈某可以向县检察院的上一
级检察院申请复议
【考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与程序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行使侦
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
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
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国
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
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
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
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
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
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
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
义务机关。A项中,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决定不
起诉,应当由作出逮捕决定的县检察院为赔偿义
务机关。所以,A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23条第3款规定,赔偿义
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
理由。B项中,赔偿义务机关县检察院拒绝赔偿,
应当书面通知沈某,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
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
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
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①违反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
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
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
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
 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②对公民采取逮
·188·
第十八章 国家赔偿
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 
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
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④刑讯逼 
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 
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 
的;⑤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
者死亡的。C项中,国家应当给予沈某赔偿,
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24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
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
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
之日起3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
请复议。D项中,赔偿义务机关为县检察院,县
检察院拒绝赔偿的,沈某可以向县检察院的上一
级检察院申请复议,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D。
18.甲市某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罪为由
将其刑事拘留,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判
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李某上诉,甲市中级法院
改判无罪。李某被释放后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
务机关拒绝赔偿,李某向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
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3/2/99-任)
A.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的,应书面通知李 
某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B.李某向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
赔偿决定前,应当先向甲市检察院申请复议
C.对李某申请赔偿案件,甲市中级法院赔偿
委员会可指定一名审判员审理和作出决定
D.如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
定,赔偿义务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该省
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考点】刑事赔偿程序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3条第3款规定,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
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
赔偿的理由。所以,A项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24条第3款规定,赔偿义 
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本条 
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 
偿决定。B项中,赔偿义务机关是县法院,可以
直接向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所以,B项 
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29条第1款规定,中级以
上的人民法院设立赔偿委员会,由人民法院3名
以上审判员组成,组成人员的人数应当为单数。C
项中,应由3名以上审判员组成,不是1名审判
员,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30条第1款规定,赔偿请
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
员会提出申诉。D项中,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
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
可以向该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D。
19.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为由将其刑事
拘留,并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判处李某
有期徒刑5年。李某上诉,市中级法院改判李某
无罪。李某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国家赔偿。下列
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2/50-单)
A.县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李某申请国家赔偿前应先申请确认刑事拘
留和逮捕行为违法
C.李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自羁押行为被确
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D.赔偿义务机关可以与李某就赔偿方式进行
协商
【考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程序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行使侦
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
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
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国
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
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
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
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
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
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
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
赔偿义务机关。A项中,为二审改判无罪的情形,
应由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
 关,即县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所以,A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取消了此前的刑事赔偿的确认
 程序,即赔偿请求人无需申请确认相关行为违法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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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可以直接申请国家赔偿。所以,B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39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
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
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
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
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 
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 
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
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 
间继续计算。C项中,李某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
应当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
起计算,而非羁押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所以,C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23条第1款规定,赔偿义
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
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
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
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
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D项中,赔
偿义务机关可以与李某就赔偿方式进行协商,
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20.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将方 
某刑事拘留,区检察院批准对方某的逮捕。区法
院判处方某有期徒刑3年,方某上诉。市中级法 
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区法院重审。区法院重审 
后,判决方某无罪。判决生效后,方某请求国家
赔偿。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2/2/83-多)
A.区检察院和区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B.区公安分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C.方某应当先向区法院提出赔偿请求
D.如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决定撤销案
件,方某请求国家赔偿的,区检察院为赔偿义务
机关
【考点】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行使侦
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
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 
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国 
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
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
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
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
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
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
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
 赔偿义务机关。
本题中,一审法院判决有罪,二审法院发回
重审,区法院重审后,判决方某无罪。此种情形
 符合上述法条最后一种情形,故区法院为赔偿义
务机关。AB项错误,当选;C项正确,不当选。
D项中,如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决定撤销案
件,方某请求国家赔偿的,作出逮捕决定的区检
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正确,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21.李某被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为由刑事拘
留,后被释放。李某向县公安局申请国家赔偿,
遭到拒绝,经复议后,向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
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2/45-单)
A.李某应向赔偿委员会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
四份
B.县公安局可以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
C.县公安局应对李某的损失与刑事拘留行为
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提供证据
D.李某不服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
决定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复议
一次
【考点】刑事赔偿程序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
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1条规定,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
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
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
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
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A项中,李某应向赔偿
委员会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
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第5条规定,赔偿请
求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代理人。律师、提出
申请的公民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
单位推荐的人、经赔偿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
·190·
第十八章 国家赔偿
都可以被委托为代理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 
关可以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1至2人作为代理人。
此规定与一般的诉讼代理规定有所不同,对赔偿 
请求人可以委托的代理人范围作出了宽泛规定,
律师、提出申请的公民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 
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赔偿委员会许可的
其他公民,都可以被赔偿请求人委托为代理人。
对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的代理人范围则作出
严格限制,仅允许委托本机关工作人员作为代理
人。所以,B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26条规定,人民法院赔偿
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
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被羁押人
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
机关的行为与被羁押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
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C项中,李某被县公安局以涉嫌盗窃为由刑事拘
留,未出现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情形,故不属于应由赔偿义务机关即县公安局对
李某的损失与刑事拘留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
系提供证据的条件。所以,C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30条规定,赔偿请求人或
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
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提出申诉。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
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经
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
会应当在2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
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
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
会作出的决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
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发现违反《国家赔偿法》
规定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意
见,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在2个月内重
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D项中,赔偿请求人或
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仅有提
出申诉的权利,而无申请复议的权利。所以,D
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22.2009年2月10日,王某因涉嫌诈骗被县
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4日,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王某。4月10日,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3年
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5月10日,县公安局 
 根据县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王某采取取
保候审措施。王某上诉,6月1日,市中级法院维
持原判。王某申诉,12月10日,市中级法院再审
认定王某行为不构成诈骗,撤销原判。对此,下
 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2/50-单)
A.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
年2月10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
B.因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国家不
承担赔偿责任
C.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
年6月1日至12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因王某被判无罪,国家应当对王某在2009
年2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考点】刑事赔偿的范围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
第4条规定,根据赔偿法第26条(现为第33
条)、第27条(现为第3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
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
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赔偿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依法
有权取得赔偿。
根据上述规定,对被判缓刑的人后被改判无
罪的,国家并非一概赔偿或不赔偿,而要根据具
体情形确定赔偿范围:①国家对判处有期徒刑缓
刑本身,即使已执行也不承担赔偿责任;②赔偿
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国家应承担赔偿责
任。本题中,王某曾被法院生效判决以构成诈骗
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后经法院
再审认定不构成诈骗,认定无罪,属于该法规定
的情形。
因此,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缓期2年执行
本身,国家不负赔偿责任。但对判决生效前被羁
押部分,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在市中级人民法
院2009年6月1日作出判决前,王某的羁押期间
从2009年2月10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开始,到
5月10日县公安局根据县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决
定对王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结束,对这一期间的
羁押,国家应对王某负赔偿责任。所以,D项正
确。因对羁押期限计算错误,AC项错误。B项不
准确,如前所述,对本题出现的情形国家并非一
 概不赔偿或赔偿,而是区分不同情形。即对缓刑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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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本身不赔偿,准确而言应是国家对王某判处有期
徒刑缓期执行本身不承担赔偿责任,不应将判处
有期徒刑缓期执行作为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原
因。所以,B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D。
23.2006年12月5日,王某因涉嫌盗窃被某
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1日被县检察院批准逮
捕。2008年3月4日王某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2年,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6月5日,二审
法院维持原判,判决交付执行。2009年3月2日,
法院经再审以王某犯罪时不满16周岁为由撤销生
效判决,改判其无罪并当庭释放。王某申请国家赔
偿,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9/2/89-多)
A.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6月5日到2009
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11日到
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6年12月5日到
2008年3月4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D.国家应当对王某从2008年3月4日到2009
年3月2日被羁押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考点】刑事赔偿的范围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
第1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17条(现为第19条)第2项、第3项的规定,
依照《刑法》第14条(现为第17条)、第15条
(现为第18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依照《刑
事诉讼法》第15条(现为第16条)规定不追究刑
事责任的人被羁押,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对
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和死刑并已执行的上列人员,有权依法取得赔偿。
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日期依法不予赔偿。
根据上述规定,对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不追
究刑事责任的人进行羁押的,国家并非一概赔偿
或不赔偿,而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赔偿范围,界
限点是判决确定。对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期间,
国家不予赔偿;而对判决确定后被法院判处拘役,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国家应
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王某犯罪时不满16周
岁,属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应当适用上述规定。
王某在起诉前即被羁押,并且经起诉后被法院判
处有期徒刑,并羁押至再审撤销生效判决时才被
释放。所以,对王某判决确定前被羁押的期间,
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对判决确定后被羁押的期
间,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二审法院是
在2008年6月5日维持一审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
刑判决的,判决确定的日期是2008年6月5日,
在此之后被羁押的期间应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王某是在2009年3月2日被释放的,故判决确定
后被羁押的期间是从2008年6月5日至2009年3
月2日,对在此期间剥夺王某人身自由的损失,
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故A项正确,不当选;
BCD项错误,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CD。
三、国家赔偿方式和标准
1.一采砂厂被责令停产停业,后提起行政赔
偿诉讼,法院判决确认行政决定违法。下列哪些
事项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2019-模拟题-多)
A.设备租金
B.留守职工工资
C.可预期的利润损失
D.缴纳的水电费
【考点】国家赔偿的范围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行政
诉讼中司法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4条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6条第6项规定
的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是指法
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为维系停产停业期间
运营所需的基本开支,包括留守职工工资、必须
缴纳的税费、水电费、房屋场地租金、设备租金、
设备折旧费等必要的经常性费用。故ABD项当
选,C项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D。
2.陈某在看守所中因不服管理,被工作人员
打伤一只眼睛,经鉴定为七级伤残。下列哪些事
项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2018-模拟题-多)
A.医疗费
B.残疾赔偿金
C.残疾生活辅助具费
D.未成年子女抚养费
【考点】国家赔偿的方式和标准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
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①
·192·
第十八章 国家赔偿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
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
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
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②造成
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
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
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
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
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
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
应当支付生活费。③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
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
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
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2项、第3项规
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
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
付至死亡时止。
《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造成公民身体伤残的
赔偿,应当根据司法鉴定人的伤残等级鉴定确定公
民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并参照以下标准确定残疾
赔偿金:①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公民为一
级至四级伤残的,视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残疾赔
偿金幅度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至
20倍。②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公民为五级
至十级伤残的,视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
的,残疾赔偿金幅度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的5倍至10倍;七至十级的,残疾赔偿金幅度为
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以下。
本案中,七级伤残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赔
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
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
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因此,ABC
项当选。D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只有全部丧失劳
动能力及造成死亡时才赔偿,D项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3.某市公安局以朱某涉嫌盗窃罪于2013年7
月25日将其刑事拘留,经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5年9月11日,市中级法院判决朱某无罪,朱
某被释放。2016年3月15日,朱某以无罪被羁押
为由申请国家赔偿,要求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赔
唯
偿金,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7/2/50-单)
A.市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B.朱某不能以口头方式提出赔偿申请
C.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是计算精神抚慰金的
唯一标准
D.侵犯朱某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应按照
2014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考点】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1条规定,行使侦
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
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
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国
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
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
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作出
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
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
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
关。A项中,市检察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12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
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
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人笔录。即
有特殊情况的,也可以口头方式提出赔偿申请,
该选项说法过于绝对,所以B项错误。
依据《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
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应当在兼顾社会发
展整体水平的同时,参考下列因素合理确定:①
精神受到损害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②侵权
行为的目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③侵权机
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原因力比例;
④原错判罪名、刑罚轻重、羁押时间;⑤受害人
的职业、影响范围;⑥纠错的事由以及过程;⑦
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所以,C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
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第
1款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3条、第34条规定
的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
上一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改
变原赔偿决定,按照新作出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国
·193·
齐贤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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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行政法·真金题册
家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根据 费是属于侵犯公民生命健康的赔偿项目中,因此
题干,未明确显示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的 A、C项在本案中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房屋过户
时间,但朱某申请国家赔偿的时间是2016年3月 损失30万元属于可以执行回转的,能够通过民事
15日,可见赔偿决定的时间应该这个时间之后,途径索回,D项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B项当
而不可能按照2014年的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 选,ACD项不当选。
算赔偿金。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B。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
5.廖某在监狱服刑,因监狱管理人员放纵被
4.某法院以杜某逾期未履行偿债判决为由,同室服刑人员殴打,致一条腿伤残。廖某经6个
先将其房屋查封,后裁定将房屋过户以抵债。杜月治疗,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申请国家赔偿。下
某认为强制执行超过申请数额而申请国家赔偿,列属于国家赔偿范围的有:(2012/2/100-任)
要求赔偿房屋过户损失30万元,查封造成屋内财
A.医疗费
产毁损和丢失5000元,误工损失2000元,以及精
神损失费1万元。下列哪一事项属于国家赔偿范
围?(2013/2/49-单)
A.2000元
B.5000元
C.1万元
D.30万元
B.残疾生活辅助具费
C.残疾赔偿金
D.廖某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的生活费
【考点】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
【考点】国家赔偿的范围
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①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 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
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
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
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
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赔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②造成
偿请求人要求赔偿的程序,适用《国家赔偿法》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
刑事赔偿程序的规定。
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
《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侵犯公民、法 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
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
定处理:①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 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
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②查封、扣 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
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 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
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3项、应当支付生活费。③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
第4项的规定赔偿。③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
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 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
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④应当返还的财 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2项、第3项规
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⑤财产已经拍卖 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 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
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 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
赔偿金。⑥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付至死亡时止。
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⑦返 本题中廖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符合第2项
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规定中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应支付医疗费、
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 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
存款利息。⑧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 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费用。ABC项
接损失给予赔偿。因此,只有查封造成屋内财产 当选。只有廖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的,才
毁损和丢失的5000元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本案 支付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的生活费。所以,D
属于财产权损害的赔偿,误工损失以及精神损失 项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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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国家赔偿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C。
6.2006年9月7日,县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
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5万元,没
收其推土机1台。杨某不服上诉,12月6日,市
中级法院维持原判交付执行。杨某仍不服,向省
高级法院提出申诉。2010年9月9日,省高级法
院宣告杨某无罪释放。2011年4月,杨某申请国
家赔偿。关于本案的赔偿范围和标准,下列哪些
说法是正确的?(2011/2/83-多)
A.对杨某被羁押,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
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B.返还45万罚金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C.如被没收推土机已被拍卖的,应给付拍卖
所得的价款及相应的赔偿金
D.本案不存在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问题
【考点】国家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
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
日平均工资计算。A项中,对杨某被羁押,每日
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正确。
《国家赔偿法》第36条规定,侵犯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
定处理:①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
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②查封,扣
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
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3项、
第4项的规定赔偿。③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
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 
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④应当返还的财 
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⑤财产已经拍卖 
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 
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⑥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
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⑦返 
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
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罚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⑧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 
接损失给予赔偿。B项中,返还45万罚金并支付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符合第7项的规定,正确。C 
项中,根据第5项的规定,赔偿金的取得在于变 
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是变卖而非拍卖,
且需明显低于财产价值。因此,如没收推土机已 
被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即可。所以,C
项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有《国家赔偿
法》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
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
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
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D项中,
《最高院关于审理国赔案件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
7条规定,无罪被羁押6个月以上的,属于严重后
果。杨某从2006年12月6日一直被关押到2010
年9月9日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杨某可
以要求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AB。
7.2001年5月李某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后某县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回该局补充侦查,
2002年11月李某被取保候审。2004年,县公安局
撤销案件。次年3月,李某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县公安局于2005年12月作出给予李某赔偿的决定
书。李某以赔偿数额过低为由,于2006年先后向
市公安局和市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复议和申请,
二者均作出维持决定。对李某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赔偿金,应按照下列哪个年度的国家职工日平均
工资计算?(2009/2/49-单)
A.2002年度
B.2003年度
C.2004年度
D.2005年度
【考点】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侵犯公
,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
 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
 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21条第1款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3
 条、第34条规定的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作
 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
,院赔偿委员会改变原赔偿决定,按照新作出决定
 时的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人身自
,由赔偿金。
 本题中,赔偿义务机关县公安局于2005年作
 出给予李某赔偿的赔偿决定书,复议机关市公安
 局和市法院赔偿委员会则于2006年作出维持决
 定,那么赔偿标准则应按作出原赔偿决定的上年
 度执行,即赔偿义务机关县公安局于2005年作出
,赔偿决定的上年度执行,即2004年度。所以,C
 项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的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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