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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行政法》经典母题 聚焦考点 技巧点拨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法母题
七、行政法
552、17 岁的赵某连续两个晚上用笔划伤小区停放的私家车,公安机关对其作
出拘留7天并罚款1000 元的行政处罚。赵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认为
超过了起诉法定期限裁定不予立案。赵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没有超过法定
起诉期限,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赵某只能向二审法院提交上诉状
B.二审法院应当指令一审法院立案
C.公安局应当对赵某执行行政拘留
D.对赵某的行为,公安机关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答案】BD
【解析】
(1)当事人应当向原审法院(一审法院)提交上诉状,当事人直接向二审法院
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所以,A 选项表述错误。
(2)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09条第1 款:“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
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且当事人的起诉符合
起诉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或
者继续审理。”很明显,B 选项是正确的,该法条规定也是和民诉一致的。但是,
有观点认为二审法院除了指令一审法院立案审理外,还可以亲自立案审理,所以,
B 选项错误。(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21 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
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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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
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赵某17岁,是否能够适用拘留不执行制度,根据公安部的官方观点,“‘初次
违反治安管理’,是指行为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第一次被公安机关发现或者查
处。”《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
(公通字〔2007〕1 号)所谓初次与否不是以当事人是否从事过违法行为为标
准的,而是以公安机关是否发现或查处过为标准的,这类似于刑法中的累犯制度,
由于题干没有交代赵某以前因为划伤车辆或其他违法行为被处罚,那么赵某满足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构成要件,应当不予执行
拘留决定,所以,C选项是错误的。(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规定:“已
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
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本题赵
某17岁,属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D选项
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D。
553、某公司向规划局交纳了一定费用后获得了该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刘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刘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
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许可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规划局发放许可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B.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利害关系人,规划局审查和决定发放许可证无需听取其意
见
C.因刘某不是该许可的相对人,不具有原告资格
D.因建筑工程尚未建设,刘某权益受侵犯不具有现实性,不具有原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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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解析】
A 选项:《行政许可法》第 58 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
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
照其规定。”由此可知,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可以作出例外规定就行政许可进行
收费。本题中,相关的《城乡规划法》并未规定可以就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进行收
费,因此规划局发放许可证不得向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故A选项正确。B 选项:
《行政许可法》第36 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
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
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由
此可知,行政机关在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时,不仅应听取申请人的意见,还要听取
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题中,向公司颁发规划许可证可能会影响到刘某的房屋采
光,涉及刘某的相邻权,刘某属于该行政许可的利害关系人,因此规划局应当听
取刘某的意见,故 B 选项错误。C 选项:《行政诉讼法》第 25 条第1 款规定:
“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有权提起诉讼。”《行诉解释》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
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一)被诉的行政
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由此可知,行政相对人以及其他与
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刘某虽然不是该许可的
相对人,但规划局发放的规划许可证可能会影响到刘某的房屋采光,涉及刘某的
相邻权,刘某属于与行政许可有利害关系的人,因此其具有原告资格,故 C 选
项错误。D选项:《行政诉讼法》第2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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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
因为只要行政行为完成并生效,即将对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义务产生
影响。本题中,市规划局已向公司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政行为已经生
效,如果刘某认为该许可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其就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其提
起行政诉讼的目的是请求法院撤销许可决定,相关建筑工程是否完成并不会影响
行政诉讼的成立,故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
55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一药店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接举报称,该药店
存在大量非法出售处方药的行为,该局在调查中发现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
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关于对许可证的处理,该局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A.撤回
B.撤销
C.吊销
D.待有效期限届满后注销
【答案】B
【解析】
A选项:《行政许可法》第 8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
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
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
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
给予补偿。”由此可知,行政许可的撤回适用于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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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本
题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调查中发现某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
料欺骗所得,不符合撤回的条件,故A选项错误。B 选项:《行政许可法》第69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
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
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
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
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由此可知,行政许可的撤销适用于行政许可
作出过程中的违法情形,包括因行政机关违法的可以撤销的情形和申请人欺诈、
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行政许可的应当撤销的情形。本题中,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在调查中发现某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属于“被许
可人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情形,符合撤销的条件,故B 选项正确。C 选
项:吊销是指被许可人违法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而被行政主体施以取消行政
许可的处罚,其适用于申请人获取行政许可之后发生违法行为的情形。本题中,
药店在申请经营许可时提供虚假材料,属于行政许可作出过程中申请人的违法情
形,不符合吊销许可的条件,故 C 选项错误。D 选项:《行政许可法》第 70 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
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
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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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
情形。”由此可知,行政许可的注销适用于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的情形,是一种程
序性行为。故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555、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兴建天龙金湾小区项目,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提交了相关材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公司应到市规划局办公场所提出申请
B.公司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C.公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市规划局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D.市规划局为公司提供的申请格式文本可收取工本费
【答案】B
【解析】
A 选项:《行政许可法》第 29 条第 3 款规定:“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
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由此可知,行政相
对人申请行政许可的方式有多种。因此,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非均应到行
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申请。故 A 选项错误。B 选项:《行政许可法》第 31 条规
定:“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
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
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由此可知,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
许可时,要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因此,天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证的过程中应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故B
选项正确。C 选项:《行政许可法》第32 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
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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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因此,如果公司的申请
材料不齐全,市规划局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公司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而不能做出不予受理决定。故
C 选项错误。D 选项:《行政许可法》第 58 条第 2 款规定:“行政机关提供行
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因此,市规划局为公司提供的申请格式文
本不得收取工本费,故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556、市规划局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接到群众举报,
该公司许可证系提供虚假材料欺骗所得,经查证属实。关于对许可证的处理,该
局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撤回
B.撤销
C.吊销
D.待有效期限届满后注销
【答案】B
【解析】
行政许可的撤回是指具备行政许可的条件,但因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撤回行政许可。据此可知,本题
中提供虚假材料获得行政许可的,不是撤回行政许可的情形,故A 项错误。《行
政许可法》第69条第2 款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
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由此可知,撤销适用于行政机关纠正违法实施行政
许可的情形,适用前提是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相对人违法取得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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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许可。撤销属于实体性行为,本案中,该公司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系提供虚
假材料欺骗所得,因此应予撤销,故 B 项正确。行政许可的吊销是指被许可人
取得行政许可后从事违法活动,依法需要吊销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吊销行
政许可。案例中,若该许可为合法取得,此时可适用吊销的方式,故C 项错误。
注销是手续办理问题,它与颁发许可相对应,注销属于程序性行为。《行政许可
法》第7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
的注销手续:①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②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
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③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④行政许可
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⑤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
可事项无法实施的;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因此
D项错误。
557、关于行政立法文件的设定权限,在上位法未规定时,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设区的市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企业的临时登记
B.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
C.地方性法规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设定查封、扣押措施
D.省级政府规章可以设定没收财物措施
【答案】C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15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
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
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
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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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
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
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根据
上述规定,只有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设定非经常性行政许可,设区的市政府规章
没有许可设定权,更无设定临时登记措施一说。A项错误。国务院只能以行政法
规的形式设立经常性行政许可,或者以决定的形式设立非经常性行政许可,国务
院部门规章无权设立行政许可。B项错误。《行政强制法》第10 条第三款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
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该法第9 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
类:·····(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三)扣押财物·····”据此,地方性法规可
以设定查封、扣押强制措施。C 项正确。《行政处罚法》第13条规定:“国务院
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
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
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
额由国务院规定。”据此,在上位法未就行政处罚作出规定时,省级政府规章只
可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D项错误。
558、甲公司获得《建工规划许可证》后,小区业主因采光问题向市规划与自然
资源局投诉,该局调查后发现甲公司在获得许可时存在欺骗行为,遂撤销许可。
甲公司起诉,法院依职权勘验现场形成勘验笔录,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就不存在欺骗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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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撤销后1年内甲公司不得再申请许可
C.法庭应当出示勘验笔录,可说明情况并听取当事人意见
D.只有作出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权撤销
【答案】C
【解析】
A项,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为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
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但原告在特定的情况下对
特定事项也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第一,原告应当举证证明自己的起诉符合起诉条
件;第二,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
曾经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第三,在行政赔偿、补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
被诉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本案甲公司应当证明市规划与自然资源
局撤销了自己的许可,也就是证明符合起诉条件,其他内容均为被告行政机关的
举证责任,故A项错误。B项,甲公司通过欺骗手段取得许可证,若取得的许可
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禁止3年内申请该许可,而不是
“1年”。但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就发现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也
就是申请人“未遂”,应当禁止1 年内再次申请该许可。既遂3年禁止,未遂1
年禁止。故B项错误。C 项,根据《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38
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由申请调取证据的当事人在庭审
中出示,并由当事人质证。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由法庭出示,并可就调
取该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当事人意见。”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出示、说明、
听取意见,但是不质证,而依申请调取的证据,应当由当事人质证,本题为法院
依职权勘验现场形成勘验笔录,所以,C 选项表述的“法庭应当出示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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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说明情况并听取当事人意见”内容正确。D项有权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包
括:行政行为决定机关、决定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法院和被越权机关,D选项
表述过于绝对,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C。
559、关于行政许可的撤销与注销,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二者均为裁量行政行为
B.二者均属于可诉性行政行为
C.二者均为依申请行政行为
D.二者均属于行政处罚
【答案】B
【解析】
A项行政行为根据法律约束是否严格,可以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
如果法律规范对行政机关限制得很宽松,让行政机关具有很大的选择空间,就是
裁量行政行为。撤销和注销的条件均由法律严格规定,属于羁束行政行为,符合
条件均应注销和撤销,所以,A选项表述错误。B 项《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
政许可决定以及相应的不作为,或者行政机关就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撤回、
注销、撤销等事项作出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及其相应的不作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撤销和注销都属于对于当事人权利
义务构成影响的、独立的、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以,B项表述正确。C 项根
据是否以当事人的申请作为启动具体行政行为程序的条件,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
为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利害关系
人的请求,也可以依据职权撤销和注销具体行政行为。所以,C 选项犯了以偏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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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的错误。D项撤销属于独立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类型,并不是处罚,所以,D选
项表述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 B。
560、《执业医师法》规定,执业医师需依法取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执业
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后方能执业。关于执业医师资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资格属于直接关系人身健康,需按照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确定申请人条
件的许可
B.对《执业医师法》规定的取得资格的条件和要求,部门规章不得作出具体规定
C.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应公开举行
D.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不得组织强制性考前培训
【答案】CD
【解析】
A 选项:《行政许可法》第 54 条第 1 款规定:“实施本法第十二条第三项所列
事项的行政许可,赋予公民特定资格,依法应当举行国家考试的,行政机关根据
考试成绩和其他法定条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赋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的资格、
资质的,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专业人员构成、技术条件、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
等的考核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第55 条第1款规定:“实施本法第十二条第四项所列事项的行政许可的,
应当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依法进行检验、检测、检疫,行政机关根据检验、
检测、检疫的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法》第12条规定:“下列
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
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
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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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由此可知,只有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
产品、物品,才应当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依法进行检验、检测、检疫。本题
中,执业医师资格属于赋予公民的特定资格,通过国家考试即可。因此,题干中
的说法不成立,故 A 选项错误。B 选项:《行政许可法》第 16 条第 3 款、第 4
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
出具体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
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由此可知,在上位法设定范围内,规章可以就行政许可的实施作出具体规定。本
题中,在《执业医师法》已规定执业医师取得资格的条件和要求的情形下,部门
规章可以作出具体规定。故B选项错误。C.D选项:《行政许可法》第54条第2
款规定:“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依法由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实施,公开举行。
行政机关或者行业组织应当事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
以及考试大纲。但是,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指定教材或
者其他助考材料。”因此,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应公开举
行,并不得组织强制性考前培训,故C.D 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D。
561、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必要时省政府制定的规章可设定企业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B.地方性法规可设定应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
的行政许可
C.必要时国务院部门可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
D.省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可在本区域停止实施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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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答案】ABC
【解析】
AB 选项:《行政许可法》第15条第2 款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
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
经营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由此可知,省政
府规章无权设定企业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故 A 选项错误,当选;
地方性法规无权设定应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
的行政许可,故 B 选项错误,当选。C 选项:《行政许可法》第 14 条第 2 款规
定:“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
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由此可知,国务院可以以决定的方式设定临时
性许可,而非国务院部门,故C 选项错误,当选。D选项:《行政许可法》第21
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
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通过本法第十三条所列方式能
够解决的,报国务院批准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由此
可知,D 选项中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故 D 选项正确,不当选。综上所述,本
题答案为ABC。
562、关于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的安排,
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新法修改,答案为单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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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涉及行政处罚的,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
B.涉及行政许可的,由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
C.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不得交由其他行政机关行使
D.由公安机关行使的行政许可,不得交由其他行政机关行使
【答案】B
【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的集中行使。行政权的集中行使,就是将
原来分散于多个行政机关手里的行政决定权收归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实现了权力
的集中和转移;原来的机关就此失去有关行政决定权,这些机关如果再实施行政
行为,就是无效的。由于权力集中到一个机关身上,形成权力巨无霸,所以,规
则上对于集中给予了一定的限制。第一,主体上的限制:只有国务院或省级政府,
可以决定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多个行政机关的处罚权,此处需要注意的是旧法规
定为“国务院或经国务院授权的省级政府”,新法删掉了“国务院授权的”,意
味着省政府可以直接决定,所以,根据 2021 年《行政处罚法》,A 选项错误;
许可集中的决定者是省政府,但省政府决定后,程序上还应当经过国务院的批准。
第二,权限上的限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不可以被集中实施,《行政处
罚法》第18 条第3款规定为:“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
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C选项忽略了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比如国安、监
察委员会等)行使的可能性,故而错误。同时,许可制度未规定权限上的限制,
所以,D项错误。
综上,本题司法部答案为ABC,新法答案为B。
563、下列哪些情形中,行政机关应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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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企业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B.某企业的旅馆业特种经营许可证被认定为以贿赂手段取得而被撤销的
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被吊销的
D.拥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王医生死亡的
【答案】ABCD
【解析】
行政许可的注销是一种程序性的行为,其适用条件为许可行为无法继
续其效力。根据《行政许可法》第 70 条的规定,注销的适用情形包
括:(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
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
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在本题中,
A 选项符合上述第 1 项的规定,属于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情
形;B 选项、C 选项符合上述第 4 项的规定,属于行政许可依法被撤
销、撤回、吊销的情形;D 选项符合第 2 项的规定,属于赋予公民特
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形。因此,在
上述情形中,行政机关都应依法办理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故 ABCD
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ABCD。
564、关于省规章的设定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设定临时性许可
B.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罚款
162026《行政法》经典母题 聚焦考点 技巧点拨
C.可以设定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D.可以设定划拨的行政强制执行
【答案】AB
【解析】
AB 项:规章就不同行政行为的设定权,表现的规律是立法年代越近,规章权限
越小,1996年《行政处罚法》中所有的规章均可以设定行政处罚,2003年《行
政许可法》中只有省级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许可,2011年《行政强制法》中所
有规章均不可设定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背后的法理是相较于法律、法规而言,
规章立法层次相对较低,所以,随着立法年代的推进,控权日益严格,所以,规
章的设定权变得日益收缩,从宽到窄,直至取消。A、B 选项正确规章有处罚的
设定权,但仅仅局限于警告和一定数量的罚款。CD项:规章就扣押等行政强制
措施、滞纳金等行政强制执行手段没有任何设定权,C、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
本题答案为AB。
565、2021年12 月7 日,《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以农业农村部 3 号令形式公布,自 2022 年 1 月 15 日起实施,以下哪些
说法是正确的?
A.《办法》可设定临时许可
B.《办法》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
体规定
C.《办法》应于2022年1 月15日起30 日内向国务院备案
D.在国务院公报和农业农村部公报上刊载的文本为标准文本
【答案】BD
172026《行政法》经典母题 聚焦考点 技巧点拨
【解析】
(1)《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不管是从文件名称《办法》,还是看
命令序号带“令”字(只有规章以上的文件才可以在编号中带“令”),均可以
判断,该《办法》的性质为农业农村部制定的部门规章。根据《行政许可法》,
国务院的决定可以设定临时性许可,但是国务院部门(比如本题的农业农村部)
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均无权设定行政许可,所以,A 选项错误。(2)规章可
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B 项
正确。考生在考场上一定要注意区别“设定”和“具体规定”,设定是在尚未制
定上位法的情况下,某法律文件“从无到有”地首创某项行政管理措施;而“具
体规定”是“从粗到细”,由下位法对上位法的内容加以具体规范。(3)规章应
当是在公布之日起的30日,而非生效之日起的30 日向有关部门备案。可见,C
选项错误。(4)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
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
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
的报纸上刊载。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
本为标准文本。D选项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BD。
566、李某长期吸毒,多次自费戒毒均未成功。某公安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后,
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属于下列哪一性质
的行为?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强制执行
182026《行政法》经典母题 聚焦考点 技巧点拨
D.行政许可
【答案】B
【解析】
A选项: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尚不构成犯
罪的行政相对人实施的惩罚性制裁措施。行政处罚具有惩戒性,不具有惩戒性的
行政行为,不是行政处罚。本题中,强制隔离戒毒不具有惩罚性,不属于行政处
罚,故A选项错误。B选项: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
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
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
性控制的行为。本题中,吸毒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对李某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其实
就是为制止违法行为而暂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故 B
选项正确。C选项: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
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在行
政强制执行的构造中存在着先行行政处理决定所确定的义务。本题中,相对人李
某并不具有相应的需要履行的先行义务。因此,强制隔离戒毒不属于行政强制执
行,故 C 选项错误。D 选项: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具有授益性,
而强制隔离戒毒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不具有授益性,不属于行政许可,故 D
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选项。
567、某区公安分局以非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为由,当场扣押孙某杂货店的烟花
爆竹100件。关于此扣押,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该分局后立即向该分局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192026《行政法》经典母题 聚焦考点 技巧点拨
B.扣押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C.扣押时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D.扣押应当由某区公安分局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答案】A
【解析】
A 选项:《行政强制法》第 19 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需要注意的是,
既然题干已经阐明是当场扣押孙某杂货店的 100 件烟花爆竹,所以出题人是考
查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这一强制措施实
施后的程序,而非 A 选项中所说的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分局后立即向该分局负
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故A选项错误,当选。B 选项:《行政强制法》第18
条第(七)项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措施应当制作现场笔录。故B 选项正确,
不当选。C 选项:《行政强制法》第24 条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
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由此可知,扣押孙某杂货店 100 件烟花爆竹时,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
书和清单。故 C 选项正确,不当选。D选项:《行政强制法》第 17 条第 3 款规
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
实施。由此可知,扣押孙某杂货店的 100 件烟花爆竹应当有某区公安局具备资
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故 D选项正确,不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
568、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与甲达成执行协议。事后,甲应当
履行协议而不履行,行政机关可采取下列哪一措施?
202026《行政法》经典母题 聚焦考点 技巧点拨
A.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B.恢复强制执行
C.以甲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D.以甲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B
【解析】
A.B 选项:《行政强制法》第42 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
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
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由此可知,行政机关在符合条件的情形下可以与当事人当成执行协议,如果当事
人拒不履行执行协议,行政机关应恢复强制执行。因此,本题中的甲应当履行与
行政机关达成的执行协议而不履行,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故 A 选项错
误,B 选项正确。C 选项:行政机关与公民甲之间发生的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
而非民事法律关系,不存在民事诉讼问题,故 C 选项错误。D 选项:行政诉讼
遵循“两造恒定”原则,行政主体为被告,行政相对人为原告,因此行政机关不
能以甲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故 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
570、下列哪一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A.审计局封存转移会计凭证的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
B.公安交通执法大队暂扣酒后驾车的贾某机动车驾驶证 6个月
C.税务局扣押某企业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D.公安机关对醉酒的王某采取约束性措施至酒醒
212026《行政法》经典母题 聚焦考点 技巧点拨
【答案】B
【解析】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
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
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处罚是指行
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尚不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实施的惩
罚性制裁措施。A 选项:审计局封存转移会计凭证的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该
行为属于查封,是为防止证据毁损而采用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故 A 选项不当
选。B 选项:公安交通执法大队暂扣酒后驾车的贾某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该行
为具有惩戒性,属于行政处罚,而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故 B选项当选。C 选项:
税务局扣押某企业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其中,扣押是为防止证据毁损而
采用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故 C 选项不当选。D 选项:公安机关对醉酒的王某
采取约束性措施至酒醒,此时王某尚不存在违法行为,对其采取约束性措施是为
避免其人身发生危险,因为公安机关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故 D 选项不当
选。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B。
571、某市质监局发现王某开设的超市销售伪劣商品,遂依据《产品质量法》对
发现的伪劣商品实施扣押。关于扣押的实施,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因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王某承担
B.应制作现场笔录
C.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
D.不得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
【答案】A
222026《行政法》经典母题 聚焦考点 技巧点拨
【解析】
A 选项:《行政强制法》第 26 条第 3 款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
由行政机关承担。”由此可知,因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应由市质监局承担,而非
由王某承担,故 A 选项错误。B 选项:《行政强制法》第 18 条规定:“行政机
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
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
明;……”由此可知,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本题中,
扣押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在实施扣押时,市质监局应制作现场笔录,故 B 选
项正确。C 选项:《行政强制法》第 24 条第 1 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
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
定书和清单。”由此可知,在实施扣押时,市质监局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
书和扣押清单,故 C 选项正确。D选项:《行政强制法》第 23 条第 1 款规定:
“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
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由此可知,市质监局在实施扣押时,不得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财物,故 D 选
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A。
572、区规划局向光明公司作出了规划许可和建设许可,许可光明公司修建职工
宿舍,但光明公司在修建时,超出规划范围,多修筑了1000 平米的地下室,并
在地面搭建了500平米的工棚供职工居住,对此,行政机关应当采取哪个做法?
A.区规划局予以强制拆除
B.区规划局应当要求光明公司申请补发地下室规划许可证
C.责令限期拆除并予以罚款
232026《行政法》经典母题 聚焦考点 技巧点拨
D.区规划局应当要求光明公司申请补发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
【答案】C
【解析】
行政强制执行的基本过程一般为“先说后做”,拆迁的过程是第一步,责令当事
人限期拆除(说),第二步,如果当事人逾期未拆除,行政机关自身或申请法院
予以拆除(做),所以,A选项错误,C 选项正确。而这也是符合《城乡规划法》
第66条的规定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
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
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本题的B、D选项是明显
错误的,对于违法建筑物如果当事人均可以补办手续,将违法行为“治愈”为合
法行为的话,所有的违法建筑物都可以先上车后补票,那以后规划许可证存在还
有什么意义呢?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
573、某公安交管局交通大队民警发现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遂作
出扣押的强制措施。关于扣押应遵守的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由两名以上交通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扣押
B.当场告知王某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C.当场向王某交付扣押决定书
D.将三轮车及其车上的物品一并扣押,当场交付扣押清单
【答案】ABC
【解析】
A.B 选项:《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
242026《行政法》经典母题 聚焦考点 技巧点拨
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
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
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
径;……”由此可知,实施扣押时,应由两名以上交通大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并当场告知王某扣押的理由和依据。故 A.B 选项正确。C 选项:《行政强制法》
第24条第1 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
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由此可知,在实施
扣押时,应当场向王某交付扣押决定书,故C 选项正确。D选项:《行政强制法》
第23条第1 款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
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
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由此可知,在实施扣押时,不得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
财物。本案中,王某的违法行为是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电动三轮车,扣押的对象应
当是该未悬挂号牌的电动三轮车,而不包括三轮车上的物品,故 D 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C。
574、某工商局因陈某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
动的电脑15台,后作出没收被扣电脑的决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工商局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
B.因扣押电脑数量较多,作出扣押决定前工商局应告知陈某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C.对扣押的电脑,工商局不得使用
D.因扣押行为系过程性行政行为,陈某不能单独对扣押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AC
【解析】
252026《行政法》经典母题 聚焦考点 技巧点拨
A 选项:《行政强制法》第 24 条第 1 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
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
单。”由此可知,工商局应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扣押清单,故 A 选项
正确。B 选项:行政强制措施适用于具有紧急性和临时性的情形,而听证程序是
一个提供机会让当事人陈述申辩,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质证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
过程。因此,与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相较,行政强制措施中并未规定听证程序。
在本题中,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无权要求举行听证,故B 选项错误。
C 选项:《行政强制法》第 26 条第 1 款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
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由此可知,对扣押的财物,行政机关不得使用。因此,对扣押的电脑,工
商局不得使用,故 C 选项正确。D 选项:《行政诉讼法》第 12 条规定:“人民
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二)对限制人身自由
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由此可知,扣押行为虽然具有阶段性,但其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
影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因此,陈某可以对扣押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故
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C。
575、下列哪些规范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部门规章
【答案】BCD
262026《行政法》经典母题 聚焦考点 技巧点拨
【解析】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其具有负担性、强制性和
终局性,对当事人的权利也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行政强制法》将行政强制
执行的设定保留在法律层面。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3条的规定,“行政强制
执行由法律设定”。据此可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无权设定行政强
制执行,故BCD选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BCD。
576、林某在河道内修建了“农家乐”休闲旅社,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
认为需要立即清除该建筑物,林某无法清除。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防汛指挥机构可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
B.如林某提起行政诉讼,防汛指挥机构应暂停强制清除
C.在法定节假日,防汛指挥机构也可强制清除
D.防汛指挥机构可与林某签订执行协议约定分阶段清除
【答案】AC
【解析】
A 选项:《行政强制法》第 52 条规定:“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
公共场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
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
法作出处理。”这是关于立即实施代履行的规定。在本题中,防汛指挥机构认为
需要立即清除林某在河道内修建的“农家乐”休闲旅社,而林某无法清除,符合
立即实施代履行的条件。因此,防汛指挥机构可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故 A 选
项正确。B 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 3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72026《行政法》经典母题 聚焦考点 技巧点拨
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
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
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这是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的中止的规定。由此可知,行政强制执行只有在满足上述
三种情形之一的情况下,才可能中止执行。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6 条
的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
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
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这是关于
诉讼期间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的规定。在本题中,李某仅是提起行政诉讼,尚不
符合行政强制执行中止执行的条件,同时,由于发生的时间为紧急防汛期,如果
不立即清除将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也不属于诉讼期间停止
行政行为的执行的情形。因此,防汛指挥机构并非应当暂停强制清除,故 B 选
项错误。C 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3条第1 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
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由此可知,
如果属于紧急情况,行政机关在法定节假日也可以进行强制执行。根据题干表述,
其处于紧急防汛期,属于情况情急,因此在法定节假日,防汛指挥机构也可强制
清除,故 C 选项正确。D 选项:行政机关可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约定分阶段履行。由此可知,在
执行协议中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但达成执行协议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
权益。在本题中,其处于紧急防汛期,相关河道内的建筑需要立即清除,如果约
282026《行政法》经典母题 聚焦考点 技巧点拨
定分阶段清除,将会损害公共利益,因此防汛指挥机构不可以与林某签订执行协
议约定分阶段清除,故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C。
577、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A.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某食品生产企业停产 1 年
B.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
C.为防止生态破坏,市林业局责令超范围采伐树木的孙某种十棵树
D.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的赵某驾驶执照6 个月
【答案】ABCD
【解析】
A 选项当选。根据《行政处罚法》第 9 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五)
责令停产停业;.....”.可见《行政处罚法》中规定责令停产属于行政处罚,而非
行政强制措施。B 选项当选。市场监管总局注销营业执照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的
注销,行政许可的注销属于行政许可相关的程序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C
选项当选。市林业局责令超范围采伐树木的孙某种十棵树的行为有两种行为性质
的可能性:第一,如果孙某超范围采伐了十棵树,则该行为属于行政命令,类似
于责令改正;第二,如果孙某超范围采伐少于十棵树,则该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因为对孙某具有惩罚的性质。D选项当选。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的赵某驾驶
执照6个月属于对赵某的惩罚性行为,属于行政处罚。这一行为与行政强制措施
所应具有的“预防性”
578、民警以刘某车辆涉嫌套牌为由将该车扣留。后刘某提供了发动机缸体、更
换发动机缸体造成不显示发动机号码、车架用钢板钾钉加固致使车架号码被遮盖
等证明材料,但交管局依然既不返还,又不积极调查核实,反复要求刘某提供客
292026《行政法》经典母题 聚焦考点 技巧点拨
观上已无法提供的其他合法来历证明,长期扣留涉案车辆不予处理,对此,下列
选项正确的是?
A.交管局又有乱作为,又有不作为
B.车主有权对交警扣押车辆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C.行政强制应当选择对当事人侵害最小的方式实施
D.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考虑到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答案】ABCD
【解析】
A项:交管局长期扣留涉案车辆不予处理自然构成了不作为,而行政机关无正当
理由长期不处理,反复要求刘某提供客观上已无法提供的其他合法来历证明,构
成滥用职权,所以,A选项正确。B 项:扣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是会对刘某的
权利义务产生实体性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刘某自然有权对交警扣押车辆的行为
提起行政诉讼,B 选项正确。CD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要求必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机关既要严格执法以维护社会管理秩
序,也要公正把握执法尺度,兼顾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扣
留违法车辆。存在裁量余地时,对违法车辆的扣留应以实现行政目的为限,尽可
能选择对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违反法定程序,无正当理由长期扣留
车辆,过度推诿卸责,严重突破实现行政目的的限度,且对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
重大损害,显已违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纠正,救
济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助推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
如期建成。在刘某提供了充分证据之后,交管局依然既不返还,又不积极调查核
302026《行政法》经典母题 聚焦考点 技巧点拨
实,反复要求刘某提供客观上已无法提供的其他合法来历证明,违反了比例原则
的要求,给当事人增加了过重的义务负担,所以,C、D选项正确。综上所述,
本题答案为ABCD。
579、某超币售卖过期变质的香肠,区市监局对其作出没收香肠和罚款 1 万元的
处罚决定,但超市逾期不缴纳罚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区市监局可以按日加处3%的罚款
B.区市监局可以拍卖香肠抵扣罚款
C.区市监局可以和超市签订执行协议,约定分期缴纳罚款
D.区市监局作出处罚通知书可以告知超市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答案】ACD
【解析】
A项:只要满足了执行罚和代履行的构成要件,所有的行政机关均可采用间接强
制执行的执行手段。所以,A选项正确。B 项:拍卖权的行使条件为当事人不复
议、不诉讼、经过了催告程序也不履行。而 B 选项没有交代该超市不复议、不
诉讼、经过了催告程序也不履行,并不满足拍卖的构成要件,所以,B 选项错误。
C 项:行政机关可以在执行过程中与当事人签订执行协议,内容可以包括:①约
定分阶段履行,比如按揭缴纳罚款,或者当事人无法在期限内拆除违章建筑物,
居民要找到新的居住用房,找房、搬家需要一个过程,在这种情况下,执行协议
可以约定执行的期限。所以,C 选项正确。D项:考生在考场中会纠结罚款1 万
元是否属于较大数额的罚款,或者没收香肠等违法财物是否属于听证的范围,其
实,大可不必纠结这两个问题,因为 D 选项的表述为“可以告知超市有申请听
证的权利”,而非“应当告知”,命题人认为,听证范围分为法定听证和约定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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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①法定听证(应当告知),应当告知听证权利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和较大数额罚款”,这三个事项对行政机关有强行要求;②约定听证
(可以告知),法定范围外的其他事项,比如拘留 5 日、罚款1000 元,在官民
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均属于可以听证。命题人认为,当事人的听证权并非仅基于
法律规定或法律授予,也可以基于行政机关的承诺。所以,D选项正确。综上所
述,本题答案为ACD。
580、刘某在沿街边修建违章建筑物,区规划局向刘某发出《拆除所建房屋通知》,
要求公司在30日内拆除房屋。到期后,该公司未拆除所建房屋,第2 日,区规
划局将其违章建筑物强制拆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刘某就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起诉,法院应当受理本案
B.区规划局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C.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的性质为行政指导
D.刘某应先申请复议再向法院起诉
【答案】AB
【解析】
AC 项:《拆除所建房屋通知》的行为性质为行政处罚,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所以,A 选项正确,C 选项错误。第一,《拆除所建房屋通知》不属于过程性行
为,所谓过程性行政行为,是为最终作出权利义务安排进行的行政行为而实施的
准备、论证、研究、层报、咨询等程序性、阶段性工作行为。例如,申请许可因
当事人申请材料不足,行政机关向其送达的材料补正告知书为过程性行为,告知
补正材料并不是拒绝当事人许可申请,在当事人补正完毕材料后依然可获得许可,
所以,材料补正告知书为不可诉的过程性行为;又如,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未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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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听证权利,也并不一定听证后就会作出处罚,所以,听证告知为过程性行为而
本题《拆除所建房屋通知》的内容为要求公司在30 日内拆除房屋,就如同要求
当事人交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或交50万元税款的征收决定一样,属于
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二,《拆除所建房屋通知》不属于行政指导,行政指导
是指行政机关以倡导、示范、建议咨询等方式,引导公民自愿配合而达到行政管
理目的的行为,行政指导为“柔性”行为,而本题显然不是“柔性”的行政指导。
B项:规划局强制拆除是违法的行政行为。第一,有权作出责令拆除决定的是规
划主管部门,而有权决定强制拆除执行的是县级以上政府。因此,区规划局强制
拆除行为主体违法。第二,在拆除时,区规划局也没有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要
求催告当事人、并听取刘某陈述申辩,属于程序违法。同时,根据《行政强制法》
第44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
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区规划局既未公
告,也没有在刘某起诉期和复议期期满后就实施了强拆行为,属于时限违法。综
上,B选项正确。D 项:涉及复议前置的只有三种情况:行政确权案件中侵犯已
经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案件、纳税争议案件以及反垄断法中的
限制集中或禁止经营集中的决定。本案并不属于三种情形其中任何一种,所以,
刘某无须先复议再提起诉讼,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
题答案为AB。
581、经查,李某经营的一家食品厂由于部分设备缺陷,导致生产的部分产品未
达到国家标准,遂被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查封了所有机器设备,扣押了全部货品,
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李某食品厂违反了卫生管理规定,对其厂房进行了查封,据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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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查封行为是违法的,扣押行为是合法的,但是不合理
B.卫生行政部门的查封行为违反了不得重复查封的原则
C.若为了防止李某转移财产,要对李某的存款进行冻结,必须有省级规章以上的
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D.无论何种情况,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在实施查封前必须要经过负责人批准,这是
程序正当的体现
【答案】ABCD
【解析】
《行政强制法》第23条第1 款规定:“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
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
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由题干可知,李某经营的食品厂只是
有一部分产品未达到国家标准,因而查封和扣押不应该是针对全部设施和货品,
只能针对涉案的设备和货品进行查封扣押,在本案中,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查封
和扣押行为都是违法的。因此 A 项错误。《行政强制法》第 23条第 2 款规定:
“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在本案中,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查封的是设备,卫生行政部门查封的是场所,其对
象不一样,理由也不一样,因而并没有违反重复查封的原则。因此B 项错误。《行
政强制法》第29条第1 款规定:“冻结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
实施,不得委托给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组织;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冻结
存款、汇款。”《行政强制法》第30条第1 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
决定实施冻结存款、汇款的,应当履行本法第18条第1 项、第2项、第3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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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项规定的程序,并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该法第30条第3 款规定:
“法律规定以外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要求冻结当事人存款、汇款的,金融机构应
当拒绝。”由此可知,冻结存款的设定和实施都必须由法律规定,属于法律保留
的事项。因此 C 项错误。《行政强制法》第 19 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
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
除。”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采取强制措施,然后报负责人批准,补办批准手续。
因此D项错误。
582、刁某没有办理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营运业务,被交通管
理部门扣押了运营车辆,后作出罚款处罚决定,刁某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既不
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而是申请暂缓扣押,交管部门经催告,仍不履行,于
是将扣押的车辆拍卖抵缴罚款数额,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属于普通许可
B.交管部门应当对刁某申请暂缓扣押的请求进行审核
C.若拍卖所得价款超过罚款数额,则应将超过部分退还刁某
D.拍卖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刁某若以交管部门没有职权为由起诉,法院应该支持
其诉求
【答案】ABD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 12 条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②有限自然
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
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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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的市场准入,属于特许范畴,而不是普通许可。因此 A 项错误。本题中扣
押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其本质在于控制、预防和避免,因而不存在暂缓申请的程
序。因此 B 项错误。《行政强制法》第 46 条第3 款规定:“没有行政强制执行
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
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
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根
据本案条件,刁某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而是申请暂缓
扣押,交管部门经催告,仍不履行。交管部门此时是可以对其已经扣押的车辆进
行拍卖的,只不过拍卖的价款是用来抵缴罚款的,因而对于超过部分应当退还刁
某。因此C 项正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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