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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法考客观题912 上午卷一考点汇总(理论法)
1.【国家发展规划法】(新增考点)
国家发展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包括可配套设置的远景目标。
(1)原则
制定和实施国家发展规划应当: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全国一盘棋,坚持发扬民主、
集思广益,坚持规划法定原则。
(2)编制与审批主体
编制启动:根据党中央关于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决策部署启动编制。
编制主体:国务院组织编制,国务院发展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具体编制工作。
审批主体:全人大审查和批准国家发展规划纲要。
调整主体:国家发展规划在实施过程中经评估需要进行调整的,由国务院提出调整方案,报党中央同意后,提请
全人常审查和批准。
(3)监督体系
权力机关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承担具体监督工作;
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评估制度:国务院在国家发展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组织中期评估并形成报告,报党中央同意后,提请全人常常
务委员会审议;国务院在国家发展规划的规划期结束前,组织总结评估并形成报告,报党中央同意后,与下一个规划期国家
发展规划草案一并提交全人大。
2.【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权力的纵向配置制度,解决的是中央与地方、整体与部分之间的权限划分问题,与解决横向
权力分配的政权组织形式(政体)相对应。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
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基本原则。
主要特点:
(1)通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解决单一制下的多民族问题;
(2)通过特别行政区制度,解决单一制下的历史遗留问题。
3.【限制自由的原则】
自由是相对最为重要的法律价值,但自由并非绝对的。实践中,立法者往往基于三种原则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
(1)伤害原则。只有当公民的行为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客观实质损害,或者存在造成损害的现实危险时,法律
才有权对该行为的自由进行限制。
(2)法律家长主义原则。为了保护行为人自身的利益,避免其因无知、冲动、非理性选择而遭受自我损害,法律
对行为人的自由进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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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道德主义原则。当行为严重违背社会主流公共道德、冒犯公众的普遍道德情感时,法律可以对该行为的
自由进行限制,以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与基本道德秩序。
4.【法律漏洞的填补方法】
法律漏洞的填补方法分别是目的扩张论和目的限缩论。
(1)目的论扩张论:用于填补明显漏洞,适用于法条字面覆盖范围明显小于立法本意,也就是“该包含的情形没
包含”。
适用要求:① 确定的法条规范目的;② 证明待决案件完全契合该立法目的,理应被该规则覆盖。
(2)目的论限缩论:用于填补隐藏漏洞,适用于法条字面覆盖范围明显宽于立法本意,也就是 “不该包含的情形
包含了”。
适用要求:① 确定的法条规范目的;② 证明待决案件与文义涵盖的案件本质不同,不能为该立法目的所涵盖,应
当排除适用。换言之,相似案件相似处理,不相似的案件区别处理。
5.【法律保留】
《立法法》第 11 条,列明 11 项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
绝对法律保留
1.犯罪和刑罚
2.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
3.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4.司法制度(诉讼制度和仲裁基本
制度等)
只能由法律规定,任何情况下不得
授权国务院先制定行政法规。
相对法律保留
《立法法》第11 条中除绝对保留
外的其余事项:
1.国家主权的事项
2.各级人大、政府、监察委、法
院、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3.民族区域自治、特别行政区、基
层群众自治三大制度
4.税种设立、税率确定、税收征管
等税收基本制度
5.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6.民事基本制度
7.基本经济制度及财政、海关、金
融、外贸基本制度
8.其他必须由法律规定的事项
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及其常
委会可以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
要先制定行政法规。
6.【居委会交叉任职】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 8 条明确规定:
居民委员会主任可以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担任;
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交叉任职。
(1)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选举程序兼任居民委员会主任。
(2)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居委会成员可以双向交叉任职,既可以是党组织成员进入居委会,也可以是居委
会成员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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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叉任职,必须通过法定选举程序产生,不得由党组织直接任命。
7.【律师职业道德】
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包括: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
(1)保密义务及例外
保密范围: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委托人的个人隐私;委托代理关系终止后,保密义
务仍然存续,不因案件办结而消灭。
(2)法定例外情形
a.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事实;
b.律师自身被牵涉进委托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为证明自身清白需要披露相关信息;
C.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应当披露的其他情形。
8.【全面依法治国】
1.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法治之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最大区别。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区别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所在。
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唯一正确道路。
4.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
5.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使命。
6.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
的总抓手。
7.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工
作布局。
8.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9.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任务。
10.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保障。
11.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12.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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