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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App软件操作指南

个人所得税”App软件操作指南

一、软件下载

流程:上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纳税服务—→扫描右侧“个税”APP二维码,下载APP到手机。

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二、注册

打开app—→“个人中心”—→“登录/注册”

这里分为两种:

1.大厅注册码注册

需要本人线下去各地的办税大厅去获取“注册码”,然后再填列相关个人信息(注意下,这里注册码的有效期只有7天,而且需要线下去。)

这种方式只推荐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同志去办理,毕竟比较麻烦。

2.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线上首选注册方式,有身份证注册即可,填完信息对着屏幕人脸识别即可

注意,这种方式只适合居民身份证注册,没有居民身份证的请移步大厅注册码注册

三、信息采集

这项操作也可以在后面“专项附加扣除”步骤中操作,不过为了后续操作方便,可以先行添加。

1.个人信息

基本信息:可以不全填,不过有些信息是根据个人身份证自动填上去的,大家可以核对下相关信息是否有误,如果有误的话,可以及时申诉反馈

可享税收优惠:如有残疾、烈属、孤老等可享受税收优惠情形,请添加税收优惠减免备案

其他身份证件:添加其他身份证件后,可以持其他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业务

2、任职受雇信息

一般来说,身份证注册完毕后,会自动填列你的任职受雇信息,这步可以省略。不过建议大家还是点开看一看相关信息是否与事实相符,如果不相符的话,或者存在个人信息被他人冒用的情形,请及时联系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相应的申诉。

如果没有自动填列的话,请点击右上角“添加

3.家庭成员信息

主要在后续专项附加扣除时会用到。

4、其他

有兴趣的可以自行添加,不是强制要求

四、专项附加扣除

(一)子女教育

1.点击【首页】-【子女教育】;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录入子女教育信息,如当前受教育阶段、教育时间起和止等,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4.选择是否有配偶和分配方式,若之前未添加过配偶信息选择“有配偶”后可以在该页面先添加配偶信息,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注意事项:

1、同一个子女、同一个“受教育阶段”只能保存一条明细,且所有明细记录的“受教育日期起、受教育日期止”不能有交叉。

2、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

注意,有扣缴义务人的话,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没有的话,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简单来说,就是有单位的,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个体户或者自己当老板的,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二)继续教育

1.点击【首页】-【继续教育】;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继续教育类型;

4.据实选择继续教育类型,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注意事项: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三)大病医疗

1.点击【首页】-【大病医疗】;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与纳税人的关系,据实录入个人负担金额以及医疗支出总金额,点击【提交】即可。

注意事项:

1、唯一一个不能单年预交扣除的,需要次年申报才能扣除的选项。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

2、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

(四)住房贷款利息

1.点击 【首页】-【住房贷款利息】;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录入房屋信息,产权证明分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四种。选择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需填写证书号码;选择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需填写合同编号。信息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贷款方式。贷款方式分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三种,至少填写其中一项点击【下一步】;

4.选择贷款人是否为本人以及分配比例点击 【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注意事项:

1、住房租金跟住房房贷利息不能同时由同一个人于同一年享受;

2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五)住房租金

1.点击【首页】-【住房租金】;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录入住房租金支出相关信息;

4.出租方类型分为自然人和组织,需要录入对应类型的出租人身份证件信息或出租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注意事项:

1、住房租金跟住房房贷利息不能同时由同一个人于同一年享受;

2、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六)赡养老人

1.点击【首页】-【赡养老人】;

2.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选择扣除年度以及被赡养人信息点击【下一步】;

4.选择是否独生子女。独生子女,分配比例为全部由本人扣除;非独生子女,需录入共同赡养人、本年度月扣除额并选择分摊方式(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点击下一步;

5.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注意事项:

1、赡养多位老人的话,不能获得多位额度抵扣;

2、纳税人为独生子女2000元上限每月;

3、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如果之前没添加家庭成员信息的,这里需要添加父母信息

五、其他注意点

1、纳税人本人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如在境外求学子女的入学通知书、签证等资料,与兄弟姐妹分摊赡养老人的分摊协议书等。)

2、纳税人如填报信息有误,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修改,并告知单位。如涉及到与亲属进行扣除比例分摊的,则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3、如在年度内涉及扣除信息变化或新增的,可自行在APP上进行变更或新增,并告知单位

4、除大病项目扣除是在次年的汇算清缴阶段进行外,其他项目如有申报,即可在当年每月计算个税时扣除。

5、如纳税人在他处另有劳务、稿酬等收入,需在次年的汇算清缴阶段自行进行年度个税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