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单后被“砍单”、App协议藏陷阱……民法典教你守住每一分钱——“典”亮生活(五)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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熬夜抢到限量商品,付款成功,第二天商家说“价格标错了,订单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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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少送了菜,找商家退款,对方说“页面已标明:以实物为准,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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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App时勾了“同意协议”,结果发现自己的照片被拿去做了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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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健身卡,合同上写着“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这些条款,法律认吗?
这一期,我们走进民法典 合同编,聊聊 “格式条款” 和 “网络消费” 那些事。
四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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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砍单”合法吗?订单什么时候算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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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长什么样?哪些写了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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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协议里的坑,怎么避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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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快递出了问题,找谁赔?
真实场景双十一凌晨,小李抢到一台半价电视机,付款成功。第二天商家打电话:“价格标错了,我们取消订单,退款给您。”小李不同意,商家说:“我们的规则里写了‘订单经客服确认后才成立’,现在没确认,所以合同没成立。”
民法典怎么说?
民法典第491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这是民法典对网购合同成立时间的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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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则:你点击“提交订单”并成功的那一刻,合同就成立了。商家不能再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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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如果商家在页面上明确写了“需经客服确认”或“最终以发货为准”,那合同成立时间可以晚一点。但这类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如果写得不起眼、不公平,可能被认定无效。
实用操作指南:被砍单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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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保存:商品页面、价格、库存状态、下单成功页面、付款凭证,全部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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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商家规则:看有没有“需客服确认”“最终解释权归本店”等条款。如果有,判断它是否足够明显(比如字号很小、藏在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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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客服:要求按订单发货。保留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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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向12315平台(全国12315平台网站或小程序)投诉,引用民法典第49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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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损失较大的,可以起诉到法院。实践中,法院多数支持消费者。
真实场景小张办了一张健身年卡,合同里写着:“本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款。”三个月后小张搬家,去不了那个健身房了,要求退剩余费用,健身房指着合同说:“白纸黑字,不退。”
民法典怎么说?
民法典第496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49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506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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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商家提前写好的、你不能改的条款(比如App用户协议、健身房合同、网购页面上的“活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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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说明义务:对“不退款”“免责”等重要条款,商家必须用显著方式(加粗、标红、弹窗等)提醒你。没有提醒的,你可以主张这条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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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情形:即使商家提醒了,如果条款不合理地免除商家责任、加重你的责任、限制你的主要权利,这条款也是无效的。
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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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12315投诉,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商家修改格式条款、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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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纠纷时,直接主张该条款无效,要求按公平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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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到法院,法院会认定霸王条款无效。
真实场景小赵注册某社交App,没看用户协议就点了“同意”。后来他发现,协议里写着:“用户在本平台发布的照片,授权平台永久免费使用。”他的照片被拿去做广告,他毫不知情。
民法典怎么说?
民法典第496条(同上)要求格式条款提供方对重大利害关系条款进行合理提示。
第1035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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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用户协议是典型的格式条款。其中关于个人信息使用、知识产权授权、免责条款等内容,属于“与用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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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些条款藏在几万字的长文里,用很小的字、不显眼的位置,没有弹窗或加粗提示,你可以主张这些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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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收集个人信息(比如手电筒App要读取通讯录),属于违法。
实用操作指南:怎么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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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扫读:注册时,重点看这几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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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集通讯录、位置、相册等敏感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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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授权平台永久免费使用你发布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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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自动续费条款(很多App首月免费,次月自动扣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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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要的不给:对于非必要的权限,拒绝授权。App不能用就算了,换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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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保存:注册时的协议页面、权限申请页面,截图留存。后续协议变更,商家应当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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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向网信办或1231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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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不想用了,记得注销账号,要求删除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7条)。
真实场景小陈点了一份外卖,收到后发现少了两个菜。联系商家,商家说“是骑手弄丢的,你找平台”。联系平台,平台说“我们只提供信息,你找商家”。小陈被踢皮球。
民法典怎么说?
民法典第512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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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下单并付款后,合同成立。商家有义务按照页面描述交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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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菜、错菜:直接找商家。商家不能推给骑手或平台。商家赔完后,可以再向骑手或平台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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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撒漏、破损:拍照留证,联系商家退款或重做。如果商家不处理,找平台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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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失、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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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买家:找卖家。卖家负责向快递公司索赔,你只需要求卖家重新发货或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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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卖家:你自己找快递公司索赔。
你遇到过最离谱的“霸王条款”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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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