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解?销售软件产品、软件开发服务、技术开发服务,增值税处理
1.销售软件产品,属于销售货物,按13%税率征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即征即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作为现行有效的优惠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继续实施。
2.软件开发服务,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按6%税率征税,不适用即征即退
3.技术开发服务,提供研发和技术服务,符合特定条件的,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
夜雨聆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