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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哲真题解析 | 简答题:真理的实践标准的辩证法——北京大学(2020)
简答题:真理的实践标准的辩证法
北京大学(2020)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真理标准问题上的唯物论;而实践标准本身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二者辩证统一,构成真理实践标准的辩证法。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绝对性),指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具有不可动摇性。凡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真理,都具有不可推翻的性质;任何认识最终都只能依靠实践来检验,不存在其他永久有效的标准。只要是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终将在长期实践中得到证实;一切谬误,迟早会被实践所推翻。这一点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坚持这一点,就是坚持真理标准的唯物论,反对唯心论和不可知论。
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相对性),是指实践对真理的检验不能一次完成。实践总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受到时代水平、技术条件、认识水平的限制。特定阶段的实践,无法完全证实或驳倒一切认识。一定历史时期的实践只能在一定程度上验证认识,不能把暂时的实践结果当作最终定论。认识是不断发展的,实践本身也在持续发展,旧的实践结论会被新的实践补充、修正。因此,不能把某一次实践的结果绝对化、僵化,否则会陷入形而上学。
实践标准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是辩证统一的。确定性寓于不确定性之中,无数相对的实践检验,汇成绝对的检验;不确定性中包含确定性的成分。割裂二者关系会产生错误:夸大确定性、否认不确定性,会把真理变成永恒不变的教条;片面夸大不确定性,否定确定性,会走向相对主义,否认客观真理。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既要坚持实践检验认识,树立尊重实践的科学态度;又不能固守一时一地的实践结论,要在实践中不断丰富、修正和发展认识,坚持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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