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雨聆风学习资料网

ARTICLE · 1209408

员工使用AI辅助办公,公司以泄密为由辞退,法院判了!

员工使用AI辅助办公,公司以泄密为由辞退,法院判了!

你平时会在工作中使用外部人工智能工具处理工作吗?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职场,使用AI辅助办公成为越来越常见的工作方式。然而,在本案中的员工却因此遭公司辞退。
【基本案情】
吴女士在一家保险公司担任法务,负责合规稽查、风险核查等工作。
2024年7月,为优化工作流程、提升PPT制作及数据分析效率,她在公司领导推荐下,将自行整理加工后的公司稽核问题数据表上传至第三方AI平台用于辅助办公。没想到一个月后,公司突然向她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保险公司单方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理由是吴女士“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其身为法律合规部员工,签署过保密协议、参与过信息安全培训,负有高于普通员工的保密义务。
保险公司称,吴女士将公司稽核类内部文件上传至第三方AI平台,平台会收集、留存用户数据用于模型迭代,存在信息泄露、被第三方窃取的重大风险,属于严重违反公司信息安全等相关规定的行为,公司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合法合规,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而吴女士却认为,自身没有泄密主观故意,使用AI工具辅助办公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上传至AI的数据表已经过整理加工,并非公司核心保密信息,属于合规办公,此次操作也并未造成公司信息外泄或经济损失等现实后果。同时,公司从未出台有关“禁止员工使用第三方AI办公”制度规定,也从未开展AI工具合规应用培训。公司单方认定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为此,吴女士将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撤销公司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并支付其因违法解约产生的年终奖差额、绩效工资及工资损失。
【按例说法】
法院针对吴女士使用AI办公是否构成泄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这一争议焦点进行了审理。
1.吴女士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主观故意?
在保险公司规章制度中,明确将“主观故意”作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的认定前提。法院审查认为,吴女士使用第三方AI工具系经公司领导推荐,核心目的是辅助完成本职工作、优化工作成果,并无恶意窃取、泄露公司信息的主观故意。
2.涉案保险公司有无明确禁止性规范?
在案证据显示,保险公司所有内部规章制度均未明确禁止员工使用第三方AI工具辅助办公,也未针对AI办公场景出台专项合规规则、操作规范。同时,公司没有针对AI工具使用开展任何专项培训,也没有向员工明确告知该类办公行为的合规风险和禁止要求。因此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无权事后单方认定员工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3.是否有证据证明吴女士的行为存在泄密事实与实际损害?
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吴女士上传至AI的文件属于法定或制度界定的核心保密信息,也无法证实该行为造成了公司信息外泄、经济损失、声誉受损等实际危害后果。仅以AI平台存在数据留存的通用规则,推定存在泄密风险,不足以认定员工行为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最后,法院做出判决,保险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判决撤销其向吴女士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告知书》,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时判令保险公司向吴女士支付因违法解约产生的年终奖差额、绩效工资、工资损失等。
本案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员工使用外部AI工具处理公司内部文件,是否违反企业保密规定?公司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规使用AI辅助办公与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边界如何明晰?此案裁判进一步厘清AI合规办公与违规泄密的行为边界——员工合理使用AI提质增效不构成违规。企业需主动适配数字办公,完善合规管理制度。
对企业而言,面对AI办公常态化趋势,应摒弃“一刀切禁止”“事后追责”的管理模式,主动完善数字化办公合规体系——
·细化涉密信息清单,明确禁止录入、上传AI平台的核心数据、机密文件范围;
·制定AI工具使用管理办法,划定合规使用边界;
·常态化开展数字办公合规培训,明确员工权责与风险红线,从源头规避劳动争议与信息安全风险。
同时,作为职场员工,日常使用AI辅助办公时,也需坚守合规底线。员工应主动了解公司数字化办公及保密制度,严禁将企业核心机密、未公开数据、涉密文件上传至公共第三方AI平台,同时留存办公操作记录,规范履职行为,规避个人合规风险。
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转载自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有改动。转载如有不妥,通知立即删除。以上观点,仅供参考;能够“打赏”,动力无限;我是刘艳,欢迎留言。
本文排版:冯胜辉
本文制图:宥玙
拉到底部,点亮在看
◆◆  业务简介  ◆◆

本公众号成都律师刘艳长期接受法律咨询、文书代写(合同、协议等)、诉讼指导(也可以离职指导、证据搜集等诉前指导)、代为出庭(代为开庭)、案件代理(代理诉讼)、刑事会见、刑事辩护、法律顾问(日常生活中的纠纷谈判、赔偿、和解等)等法律服务,欢迎添加电话、微信(13880210745或18010663652)咨询。

◆◆  教育情怀  ◆◆

编著图书不是目的,而是一个过程,一个督促自己不断学习的过程,一个提升自己理论水平的过程,一个提高自己业务能力的过程,还是一个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过程!(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系列丛书予以修订)

——一个编著图书的律师

◆◆  温馨提示  ◆◆

1.本公众号长期免费分享好文,欢迎关注。订阅方法:点击文章标题下方的蓝色字体“成都律师刘艳”或通过文中的公众号名片关注即可。由于微信公众号平台的再次改版,订阅号消息不再是按时间发布顺序展示给用户,没有被“星标”的账号,粉丝很容易错过平台推送!如何设置“星标”?点开公众号名片,点击右上角“…”,再点击“设为星标”即可。具体设置方法参考阅读:微信公众号改版,请设置“星标”账号!(←点击文字进入链接、了解详情,下同)

2.本公众号成都律师刘艳承办的法律服务不受地域限制,也就是不局限于成都市或四川省,可以到本律师事务所所在的县(市、区)以外的地区(港澳台除外)办理业务。参考阅读:请问成都律师刘艳,你可以代理异地案件吗?

3.不管粉丝朋友们是否委托成都律师刘艳本人代理案件,当事人请在委托其他律师之前鉴别律师身份的真伪,并确认对方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还是法律咨询公司的工作人员。详情阅读:法律咨询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可能存在哪些套路?本公众号慎重声明,成都律师刘艳系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非法律咨询公司工作人员。鉴于本人名字过于普通,同名同姓同职业同城市的亦有之,因此,委托律师之前请核实身份,您所面对的律师是不是长期发布本公众号的人。

原创或整合都不容易,在看或关注都是一种打赏!

请点亮在看↓↓↓

相关学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