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文本内容
2026 年民诉法先行课
课后要点总结
一、课程内容体系介绍
第十讲民事诉讼证明程序
第十一讲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
二、重点内容总结
第十讲民事诉讼证明程序
第二节法院收集证据(★★★★)
一、法院主动依职权收集证据
(一)情形
1. 当事人及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
2. 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核心5 类):
(1)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2)涉及身份关系;
(3)民诉法58 条规定的诉讼;
(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权益可能;
(5)程序性事项(追加当事人、中止/终结诉讼、回避等)。
(二)质证
审判人员说明收集情况后,听取当事人意见。
二、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收集证据
(一)情形
当事人及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核心3 类):
(1)国家有关部门保存,无权查阅调取;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3)其他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
(二)质证
审判人员说明情况后,由申请人与对方、第三人质证。
第三节证据保全(★★★★)
一、概念
证据可能灭失/难以取得时,法院依申请(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依职权,对证
据采取保全措施的制度。
二、诉讼前证据保全
情形:情况紧急,证据可能灭失/难以取得;
启动:利害关系人申请;
时间:起诉/申请仲裁前;
管辖: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保全后需移交受理
法院);
程序:48 小时内裁定;
解除:保全后30 日内不起诉/不申请仲裁;
担保:应当责令提供。
三、诉讼中证据保全
情形:证据可能灭失/难以取得;
启动: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
时间:诉讼过程中(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
管辖:受理案件的法院;
担保:可能造成他人损失的,责令提供。
四、其他核心规定
需限制标的物使用/流通,或可能造成损失的,责令提供担保(数额法院
综合确定);
保全可要求当事人/代理人到场,采取查封、扣押等方法,制作笔录(优
先选择对持有人影响最小的措施);
申请保全错误造成损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讲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
第一节法院调解(★★★★)
一、概述
1. 概念:法院审判人员主持,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诉讼
活动/结案方式(有强制执行力);
《商事调解条例》感兴趣可以看看,2026 年5 月1 日施行。
2. 特征:
(1)当事人处分权+法院审判权结合;
(2)适用性:排除——特别/督促/公示催告程序、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
案件;先行调解——婚姻家庭/继承、劳务合同等6 类(无调解必要除外);
(3)贯穿一审、二审、再审全过程。
二、原则(4 个)
(1)自愿:程序(选调解自愿,法定强制除外)+实体(协议内容自愿);
(2)合法:程序合法+协议不违禁止性规定、不损害国家/社会/案外人利
益;
(3)查清事实、分清是非;
(4)保密:调解过程/协议内容不公开(当事人同意/确有必要除外),
相关人员保密;妥协认可事实,不作为后续不利依据(例外除外)。
三、程序
(1)启动:当事人申请、法院征求同意、法定特殊案件依职权;
(2)进行:审判员/合议庭主持,就地开展;可简便传唤、委托代理人(离
婚案特殊情况需书面意见);可协助/委托调解;不公开可调;协议可超
诉讼请求、可先行确认部分请求;
(3)结束:达成协议(审查确认,制调解书/记入笔录);未达成(及时
裁判,恶意串通则驳回+处罚)。
四、效力
1. 调解协议:不得约定“不履行则裁判”;担保可准许;4 类情形不予确认(损
害利益、违背意愿等);
2. 调解书:
(1)应当制作:写明诉讼请求、事实、结果,签收后生效;
(2)可不制作:调解和好离婚、维持收养、即时履行等(仅一审有,二
审/再审无);
(3)不制判决书(例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涉外诉讼,当事人请
求可制)。
3. 生效时间:调解书——最后签收日;无调解书协议——签名盖章后;
4. 反悔权:送达前可反悔(及时裁判);可约定签名盖章后生效(拒收调解书
不影响);
5. 效力内容:确认权利义务(禁重复起诉)、终结诉讼(禁上诉)、部分有形
成力、给付内容有执行力。
第二节诉讼和解(★★)
1. 概念:诉讼中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2. 后果:(1)原告撤诉(法院审查);(2)可申请法院确认并制调解
书(庭外和解不计入审限);(3)一般不制判决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离婚例外)。
第十二讲临时性救济
第一节保全(★★★★)
一、概述
1. 概念:保障债权实现、防止权利受损的临时救济制度;
2. 类型:财产保全、行为保全。
二、财产保全
1. 核心:起诉/仲裁前后、执行前,限制当事人处分财产,保障判决执行;
2. 适用范围:限于请求范围或与本案有关财物;可替换等值担保财产。
(1)诉前财产保全
条件:给付之诉、情况紧急、申请人提供担保(等额为主)、起诉前申请;
管辖:被保全财产/被申请人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
程序:48 小时内裁定,立即执行;30 日内不起诉/仲裁则解除;起诉后移
送保全手续。
(2)诉讼财产保全
条件:给付之诉、判决难执行、诉讼中、当事人申请(法院可依职权);
担保:可责令提供(不超请求30%),6 类案件可免担保;
程序:5 日内(需担保则担保后5 日)裁定,5 日内执行。
(3)执行前财产保全
条件:法律文书生效后、执行前,对方转移财产、影响执行;
管辖:执行法院;
解除:履行期届满后5 日内不申请执行则解除。
各种财产保全的对比
3. 财产保全命令程序要点
申请:书面申请,载明必要信息;
管辖:本案/保全财产/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二审/再审可委托原审法院);
救济:对保全裁定不服,5 日内复议一次;执行异议按相关规定处理。
随堂习题
【单项选择题】1.关于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 年
真题)
A.经法院调解,老李和小李达成维持收养关系的合议,可不制作调解书
B.某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生效后,一方以违反自愿为由可申请再审
C.检察院对调解书的监督方式只能是提出检察建议
D.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制作成调解书
【多项选择题】2.甲公司生产的“晴天牌”空气清新器销量占据市场第一,乙公
司见状,将自己生产的同类型产品注册成“清天牌”,并全面仿照甲公司产品,
使消费者难以区分。为此,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侵权,同时拟申请诉前禁令,禁
止乙公司销售该产品。关于诉前保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应当提供担保
B.甲公司可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受理后,须在48 小
时内作出裁定
C.甲公司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应当在30 天内起诉
D.甲公司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起诉,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随堂习题解析
1.【答案】A
【考点】本题综合考查调解的相关知识点。
【解析】达成调解协议原则上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生效,但
有四种情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盖章后生效,分别是:(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
件;(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4)当事人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盖章生效
的案件。所以A 选项属于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由当事
人、审判员、书记员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表述正确。调解书经当事
人签收后生效,但生效调解书存在法定情形的可以对其启动再审:法院认为调解
书确有错误的可以启动再审;检察院认为调解书违反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
提出抗诉和检察建议;当事人认为调解书违反自愿或者合法原则的可以申请再审。
故当事人可以以违反自愿、合法原则为由对调解书申请再审,但值得注意的是,
B 选项中该调解书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调解书——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书、调解书
生效后,不得申请再审,理由在于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婚姻关
系即告解除,当事人可以再行结婚,如果可以通过再审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书、
调解书撤销,则会导致重婚问题,故B 选项表述错误。人民检察院认为发生法律
效力的调解书违背国家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有权通过抗诉或者检察建议的方式
启动再审,所以C 选项错误。调解适用于诉讼程序(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
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执行程序不适用调解。故执行程序不适用
调解制度,虽然在执行中当事人虽然可以自行和解,但不能根据该和解协议制作
调解书,D 选项表述错误。
2.【答案】ABC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4 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
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
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
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 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
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 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因此,选项A、B 与C 是正确的,而选项D 是不正
确的。
课程预习任务
第十二讲临时性救济
第十三讲诉讼保障制度
第十四讲第一审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