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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年刑法学先行课后总结
(11 月8 日)
一、课程内容体系介绍
二、重点内容总结
第二章犯罪概说
第二节犯罪论的体系
一、构成要件的分类
构成要件是刑法规定的犯罪类型。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基本的构成要件与修正的构成要件
基本的构成要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就单独的既遂犯所规定的构成要件,修正的构
成要件是指总则条文以基本的构成要件为基础并对之加以修正所形成的构成要
件。包括①对犯罪结果进行修正形成的故意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如犯罪预备、犯
罪未遂、犯罪中止。②对主体进行修正形成的共同犯罪,如教唆犯、帮助犯。
(二)普通的构成要件与加重(减轻)的构成要件
普通的构成要件是指适用基本法定刑时成立犯罪所需要满足的构成要件;加重
(减轻)的构成要件是指通过增减普通构成要件中反映法益侵害大小的要素使行
为类型发生变化,或者更改普通构成要件反映法益侵害大小的要素程度,从而对
应于更高或者更低法定刑的构成要件。
二、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
(一)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
1.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说明行为外部的、客观面的要素。例如行为主体、身份、
行为、结果。
2.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表明犯罪行为人内心的、主观面的要素。例如故意、过
失、目的、动机。
(二)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是只需要进行事实判断,知觉的、认识的活动即可确定的要
素。例如,“人”“妇女”“毒品”等生活术语。
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需要法官价值评价的要素。主要包括三类,第一,法律的
评价要素,如国家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公私财物、他人占有的财物、暴力
等。第二,经验法则的评价要素,例如入户抢劫中的“户”。第三,价值的评价
要素,例如猥亵、淫秽物品、侮辱、诽谤等。
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的区分具有相对性。例如,“人”一
般认为是记述的构成要素,只需要进行事实判断即可,但随着“脑死亡”等死亡
标准的出现,如何判断人的死亡成为一个需要价值判断的问题。
(三)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1. 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是积极地、正面地表明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要素。刑
法分则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内容,基本上都属于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2. 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表明罪轻或否定犯罪性的构成要件要素。
(四)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1. 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构成要件要素。
2. 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是刑法条文表面上没有明文规定,但根据刑法条文之
间的相互关系、刑法条文对相关要素的描述所确定的,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要
素。
(五)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与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
1. 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
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的客观要素。例如行为、主观罪过。
2. 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
并非任何犯罪,只是部分犯罪的成立所必须具备的要素,仅是某些犯罪必备的要
素。例如,国家工作人员这一身份,不是任何犯罪都需要具备的要素,属于非共
同的构成要件要素。这种要素也成为选择要素。
第三章客观不法
第一节犯罪主体
一、单位
(一)成立条件
1. 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拥有一定财产或者经费、能以自己名义承担责任的公
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任何单位,包括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都可以
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1)私营、独资企业要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但国有
单位成为单位犯罪主体没有“法人资格”的要求。
(2)单位的内部机构或者分支机构,如果可以独立对外开展活动,①以自己名
义犯罪,②违法所得为该机构所有的,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3)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不
成立单位犯罪。
(4)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成立单位犯
罪。
2. 为了单位的利益实施犯罪
(1)盗用单位名义,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由于不是为了单位利益实施的行
为,不成立单位犯罪。
(2)罪过形式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3. 单位决定、以单位名义实施、违法所得归单位。
该行为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并由直接责任人员实施,以
单位名义实施犯罪,犯罪所得为单位所有。
4. 刑法明文规定可以由单位构成的犯罪
如果刑法没有规定单位可以构成某个犯罪,即使是单位决定、为了单位的利益实
施该犯罪,也不能构成单位犯罪。
(1)单位实施了只有自然人才能构成的犯罪,如何处理?例如,孤儿院将收养
的孤儿卖掉;单位组织盗窃电力、杀人,单位实施贷款诈骗等,对此,应当追究
自然人即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2)单位帮助他人实施只有自然人才能构成的犯罪的,也只能追究单位直接责
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处罚
1. 原则上采用双罚制。对单位只能判处罚金(不能判处没收财产),并对其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 例外情况下采用单罚制。只处罚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员,不处罚单位。
3. 犯罪的单位被注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由于单位已经不存在,
不再追究犯罪单位的刑事责任,但依然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 犯罪的单位被合并的,依然要追究原犯罪单位的刑事责任。
三、随堂习题(单选)
1. 关于构成要件要素,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传播淫秽物品罪中的“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客观的构成要件
要素
B.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中的“签订、履行”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积
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C.“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是诈骗罪中的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不成文
的构成要件要素
D.“国家工作人员”是受贿罪的主体要素、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主观的构成要
件要素
2. 甲女得知男友乙移情,怨恨中送其一双滚轴旱冰鞋,企盼其运动时摔伤。乙
穿此鞋运动时,果真摔成重伤。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的行为属于作为的危害行为
B. 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C. 甲具有伤害乙的故意,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D. 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3. 关于定罪方法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表述正确?
A. 判断有罪无罪的唯一标准是犯罪构成要件
B. 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可以分为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和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记
述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只需要根据客观事实判断就可以确定的要素,规范的构成
要件要素是指需要根据法律规范确定的要素
C. 在解释法律规定的含义时,应当遵循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进行解释
D. 某个单位组织盗窃电力,根据三段论的推理,大前提为单位盗窃,小前提为
刑法规定中单位不能作为盗窃罪的主体,结论是无罪。
四、习题解析
第一题【答案】D
【解析】A 选项、B 选项、C 选项说法均正确。
A、B 两选项比较简单。“淫秽物品”是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价值相关概念)、
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行为对象要素)。“签订、履行”是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
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
C 选项,《刑法》第266 条诈骗罪的条文中并未明文规定“被害人基于认识错
误处分财产”,但其是诈骗罪构成的必要客观要素(诈骗行为的组成部分),故
其为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D 选项,“国家工作人员”是对受贿罪的主体身份的规定,故为主体(身份)要
素;因其需依照《刑法》第93 条规定的法律标准进行认定,系纯粹的法律概念,
故为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但是,国家工作人员要素系身份要素,无需从行为人
的内心方面进行认定,故而属于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而不是主观的构成要件要
素。D 选项认定其为“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判断错误。
第二题【答案】C
【解析】(1)在客观上,赠送他人旱冰鞋,行为时不支配危害结果,是发生危
害结果概率极低的日常生活行为,不属危害行为。事实上,乙穿旱冰鞋运动时摔
成重伤,风险的制造者主要系乙本人(具有相当性的条件),不能将结果归咎于
甲,甲的行为与乙的重伤之间就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2)在主观上,尽管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因客观上无危害行为,也不
能构成犯罪。故而选项C 说法正确。
第三题【答案】A
【解析】A 项,判断有罪无罪的唯一标准是犯罪构成要件,道德等不能成为有罪
无罪的判断标准。
B 项,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是指需要法官根据主观上的价值判断才能确定的要
素,是指哲学上的价值评价,而非指法律规范、刑事规范等规范。
C 项,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不是解释大前提(法律规定)的原则,而是解
决悬疑事实的原则,只有在事实不清、存在疑问时,应当根据存疑时有利于被告
人的原则认定事实。
D 项,上述推理颠倒了大前提和小前提,正确的推理顺序为:大前提为刑法规定
了自然人构成盗窃罪,小前提为单位中的自然人盗窃电力的行为,结论为该单位
有关自然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
五、课程预习任务
1. 第三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