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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风翻盘!AI预测必败、被告紧咬“不利利例”,蒋莹律师如何为农村妇女争回宅基地权益?

逆风翻盘!AI预测必败、被告紧咬“不利利例”,蒋莹律师如何为农村妇女争回宅基地权益?

台州蒋莹律师成功案例总结

逆风翻盘!

AI预测必败、被告紧咬“不利判例”,

蒋莹律师如何为农村妇女争回宅基地权益?

【核心痛点】

离婚多年想单独立户申请宅基地,明明符合区里的文件规定,村委会却曲解条款、增设门槛,导致拆迁房票拿不到怎么办?

想找法院告村委会“不作为”,结果对方拿出一个最新的“入库案例”说这事归村里自治,法院管不着?

连AI和法律工具都告诉你这官司大概率会输,

难道只能吃哑巴亏?

 01

办案经过:

从“必败”到“胜诉”的极限反转

一、困境:一纸“村规”挡路,维权路被堵死

        在台州市椒江区,虽有规范性文件《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椒江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椒政办发〔2017〕46号)明确保障离婚满8年未再婚妇女的单独立户审批权,但在现实中,部分村委会利用“村民自治”的模糊地带,对政策进行“另行解读”。去年,蒋莹律师(18758632862微信同号,付费咨询)接连接到五六位来自不同村庄的妇女求助。她们面临同样的绝境:因村委会的村规民约,无法获取应有的拆迁房票。其中一位当事人积极主张自身权益,委托蒋莹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村委会履行法定职责。

二、危机:遭遇“重磅”不利判例,AI都劝退

       案件推进过程中,突发重大利空。就在接受委托后不久,人民法院于25年12月3日入库了案例(2023)京0116行初101号。该案例裁判要旨极具杀伤力:“办理农村宅基地申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的范畴……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被告村委会如获至宝,紧抓这一尚方宝剑全方位抗辩,主张法院应直接驳回起诉。当时,各大法律AI基于该入库案例进行分析,给出的结论也是惊人的相似——大概率败诉。

三、破局:拒绝机械司法,用“实质判断”扭转乾坤

       面对看似无解的死局,蒋莹律师没有退缩。她深知:法律的适用不能只看形式,更要看实质;不能只看孤立的判例,更要看立法的本意。

(图片上半部分为隐私化处理的判决书判项内容;下半部分为蒋莹律师撰写的代理意见)

为了打破僵局,蒋律师进行了地毯式的法律检索,构建了一套严密的证据链和代理意见:

  1. 梳理省内类案演变:详细列举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1年11月废止前后的省内类案,以及最新入库案例发布前后的省内类案,向法庭展示浙江省内司法实践的动态变化。

2.引入最高检指导案例:利用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强调在处理此类涉及民生和弱势群体权益的案件时,必须进行“实质判断”,不能被表面的“自治”名义蒙蔽。

3.权威理论支撑:结合《人民检察》等多篇权威发文,论证村委会在特定情形下行使的是行政管理职权,而非单纯的民事自治。

四、结果:正义虽迟但到,胜诉!

最终,法庭采纳了蒋莹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本案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并判决原告胜诉!这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的权益,更为后续类似案件的维权树立了新的标杆。

村规民约

农村妇女宅基地

 02

【律师手记】

       法律不仅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当所有人都告诉你“没希望”的时候,专业的律师能做的,就是在绝望中寻找那一丝光亮,用极致的专业精神为您争取最大的可能。

     如果您也面临类似的行政纠纷或权益侵害,不要轻易放弃,欢迎咨询台州蒋莹律师(18758632862微信同号,付费咨询)。

注:本人经当事人授权发表,已做隐私化处理。

END

台州蒋莹律师

专业领域:网络侵权兼人格权与品牌维护、

台州刑民诉讼代理与类案研判、

涉环境资源刑民诉讼及乡镇涉农纠纷

(宅基地权益村集体分红农田承租等)、

眼镜行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