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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时代,我们仍然需要“继续做一个人”

AI时代,我们仍然需要“继续做一个人”

这几天,一位朋友给我发来一段关于教宗良十四世今年5月公布的第一部通谕《Magnifica Humanitas》的留言。

留言很长,但中心议题可以归纳为几个方面:算法可能把一个完整的人简化为一组数据和一个评分;人工智能可能利用人的习惯、偏好甚至恐惧影响人的选择;大量个人数据可能侵蚀隐私;AI制造的文字、图片、声音和视频可能进一步模糊真假之间的界线;自动化可能改变工作的意义;而掌握数据、算力和模型的少数机构,则可能拥有前所未有的社会影响力。

而在这些问题背后,还有一个更加深刻的问题:当机器能够完成越来越多过去只有人类才能完成的事情时,究竟什么才是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在人工智能还算是一种新生事物的今天,人们产生担忧并不奇怪。因为很多人还没有真正学会如何驾驭人工智能这个工具,却已经看到它表现出了越来越接近人的能力。

它可以写文章,可以作画,可以翻译,可以分析医学资料,可以寻找法律案例,可以和人聊天,甚至可以模拟安慰、理解和同情。于是,一个过去只存在于科幻小说里的问题,开始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现实讨论中:如果机器越来越聪明,会不会有一天超过人类?

人类对于自己创造出来的力量产生这样的警惕,其实并不是今天才有的事情。《旧约·创世记》中的巴别塔故事,就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古老的提醒:当人类因为技术、组织和共同语言而获得越来越强大的能力时,人也可能因此产生一种错觉——认为自己无所不能,甚至试图突破作为人的边界。

但是,如果我们回顾人类文明的发展,又会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事实:人类文明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把自己的某些能力交给工具的过程。

汽车替代了一部分双腿的功能,起重机替代了人的力量,计算器替代了大量计算,照相机帮助我们保存记忆,互联网让我们不再需要把大量知识储存在自己的脑子里。但不会有人因为汽车跑得比人快,就认为汽车威胁了人的尊严;也不会有人因为计算器算得比人快,就认为人类因此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工具再聪明,使用工具的人仍然是主体。20267月,加拿大一名律师因为在提交给法庭的材料中使用了AI生成的虚假判例,被暂停律师执业资格六个月。这个案例给人工智能时代提出了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如果律师对法官说:这个判例不是我编的,是AI告诉我的。他能不能因此免除自己的责任?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因为AI可以帮助律师查找资料,可以整理法律文件,甚至可以参与案件分析,但是最终在文件上签字并提交给法院的人仍然是律师。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医生、记者、教师、企业管理者,甚至每一个普通人。

我认为,继续做一个人的意义还不只是承担责任。机器真正强大的地方,是计算、储存、归纳、比较和寻找规律。这些方面,人类本来就没有必要和机器竞争。但人的价值,从来就不应该建立在我比机器算得快这件事情上。人之所以成为人,还有一些完全不同的东西。

我自己也经常使用人工智能。而且使用得越多,我越觉得没有必要害怕它。它是一件非常强大的工具。它可以帮助我们整理思路,寻找资料,发现自己没有想到的问题,甚至可以挑战我们的观点。这也让我重新理解《Magnifica Humanitas》中那个非常简单却意味深长的提醒:继续做一个人。

在人工智能时代,我们真正需要守住的,也许并不是人类在计算能力上的优势,因为这一点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永远与机器竞争。我们真正需要守住的,是思想上的自由、独立判断的能力、选择的权利、对责任的承担,以及自己赋予真正的人生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