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03-第三章-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一)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SVIP_2025年监理概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讲义

03-第三章-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一)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SVIP_2025年监理概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讲义

  • 2026-02-14 11:26:38 2026-02-14 11:04:45

文档预览

03-第三章-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一)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SVIP_2025年监理概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讲义
03-第三章-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一)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SVIP_2025年监理概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讲义
03-第三章-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一)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SVIP_2025年监理概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讲义
03-第三章-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一)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SVIP_2025年监理概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讲义
03-第三章-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一)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SVIP_2025年监理概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讲义
03-第三章-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一)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SVIP_2025年监理概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讲义
03-第三章-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一)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SVIP_2025年监理概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讲义
03-第三章-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一)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SVIP_2025年监理概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讲义
03-第三章-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一)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SVIP_2025年监理概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讲义
03-第三章-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一)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SVIP_2025年监理概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讲义
03-第三章-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一)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SVIP_2025年监理概论法规SVIP_04-冲刺串讲✿考点强化✿小灶集训_讲义

文档信息

文档格式
pdf
文档大小
0.591 MB
文档页数
11 页
上传时间
2026-02-14 11:04:45

文档内容

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第三章 工程监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本章考情分析 年份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分值 2024年 10题10分 9题18分 19题28分 2023年 10题10分 9题18分 19题28分 2022年11月考次 10题10分 6题12分 16题22分 2022年5月考次 8题8分 10题20分 18题28分 2021年 9题9分 12题24分 21题33分 8 7 1 9 2020年 8 4 11题11分 7题14分 18题25分 3 信 微 系 联 题 押 准 精 8 7 1 9 4 8 3 信 微 系 联 一 唯 第一节 工程监理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 【本节考点概览】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专题:施工许可】 8 7 1 9 4 8 3 信 1. 施工许可证 微 系 联 项目 题 内容 押 准 精 时间 在建筑工程开工前 申领单位 建设单位(业主或项目法人),不是施工单位 核发单位 工程所在地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审查内容 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 条件 无须办理 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8 1 7 9 8 4 信 3 微 2. 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条件 系 联 一  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有地) 唯  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通过规划)  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地可以用)  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有施工的人) 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有钱有图) 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有质量安全措施) 3.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 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 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归纳总结】与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有关的时间 内容 时间 备注 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开工的最长日期 3个月 开工延期的时间 3个月 最多可延期2次 中止施工,提出报告的时间 1个月 中止施工后需核验施工许可证8 的 1年以上 7 1 9 4 8 3 因故不能开工需重新办信理开工报告 6个月 微 系 联 题 押 准 【专题:发承包】 精 1.发包的规定 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 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 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 程肢解发包 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 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 8 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 1 7 9 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 、供应商。 8 4 信 3 微 系 联 2. 承包的规定(资质要求) 唯 一 项目 内容 必须有资质 承包人必须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 不能超越资质 承包单位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超越资质  禁止允许其它单位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自己用  禁止借用其他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自己的资质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 联合体承包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项目 内容 概念 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适用范围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大/难) 资质要求 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内部-按共同承包协议约定 法律责任 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 禁止转包 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 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7 8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1 9 4 8 3 信 微 系 5.分包的规定 联 题 押 项目 准 内容 精 哪些可分包  非 主体结构部分(主体结构应由总包自行完成)  分包单位 应具备相应资质 分包的条件  分包应经过建 设单位的认可  总包单位按照总包 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法律责任 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 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8 1 7 9  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 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8责4任 信 3 微 系 禁止再分包 只能分包一次 联 一 唯 【专题: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1. 建设单位应当办理申请批准手续的情形  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 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  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 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 2. 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项目 内容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 工企业负责。 8 施工现场 1 7 9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8,4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3 安全管理 信 微 分包单位向总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联 题 押 不得违准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 精 安全生产 有权对影 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 防护 有权获得安 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 作业人员对危及生 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 施工企业应当依法 为职工参加工伤保(强制性社会保险) 保险  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推荐性商业险) 8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 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 1 7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 9 装修工程 8 4 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 案。 信 3 微 系 联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一担,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 唯 房屋拆除安全 责。 安全事故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 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则) 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则) 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计划) 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钱) 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金事故隐患;(隐患)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计划) 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 4.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类)  上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 生产管理人员。  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 7 职8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9 4 8 3 信 微 5.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系 联 题 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押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 准 精 业。 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 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紧急避险权) 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 ,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还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 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 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8 1 7 9 8 4 6.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信 3 微 系  提供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联 一 唯  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 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 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 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 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 有关部门备案。(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批准开工报告的-后置备案)  拆除工程备案 7. 建设单位对拆除工程的备案 项目 内容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拆除工程发包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拆除工程备案 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拆除备案的资料 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8.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十类) 项目 7 8 内容 1 9 4 8 3 信 工程承揽  符 微 合资质的规定 系 联 题 押 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准 安全生产责任制 精 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如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 产安全事故,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 安全 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 安全生产管理费用  安全施 工措施的落实 (专款专用)  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 应当设立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 8 理人员。 1 7 9 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 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8 4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信 3 微 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 员作出详细说系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交 联 一 底) 唯  三类安管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应当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特种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 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 上岗作业。 施工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 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方案 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 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 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志。  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 担。 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施工现场卫生、环境安全管  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理  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 8 生产(制造7)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两证一查验) 1 9 4 8  施工信 3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 微 系 托联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施工机具设备安全管理 题 押 准  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 精 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四方验收) 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  施工单位 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 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  意外伤害保险期限 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 8 收合格止。 1 7 9 8 4 信 3 微 9.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签字 系 联 一 唯 10. 哪些分部分项工程需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8 7 1 9 4 8 11.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和调查信处3理 微 系 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 联 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题  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押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 准 精 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 实行总承包的,安全事故由 总包单位上报。 12. 事故等级划分标准(分为四个等级) 8 1 7 9 8 4 信 3 微 系 联 一 唯 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就严重原则)  人员伤、亡与直接经济损失三个条件达到其一即可定性 13. 事故报告程序 项目 内容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本单位负责人上报:立即 事故上报  单位向主管单位上报:1小时内  主管部门内部上报:每级不超过2小时  一般事故:30天 事故补报  火灾、交通事故:7天 14. 事故报告内容 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 事故的简要经过 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8(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7 1 9 4  已经采取的措施 3 8 信 微 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系 联 题 押 准 精 15. 事故调查的管辖 事故级别及情况 调查主体 特别重大事故 国务院 重大事故 省级政府 较大事故 市级政府 8 1 7 9 一般事故 县级 信 3政8 4 府 微 系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 县 级政府可委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调查 一 唯 由事故发生地的政府组织调查(属地管理)。 各级政府均可授权或委托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16. 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 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 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7. 事故调查报告与处理 项目 内容 事故 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调查报告 的调查  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政府批准可延长,延长不得超过60日 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政府自收到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 事故  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 的处理  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但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8 7 18. 对负有责任的事故发生单位的处罚(1补充) 9 4 8 3  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信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微 系  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联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题 押  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准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精 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 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8 1 7 9 8 4 信 3 微 系 联 一 唯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