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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带背·三国-同步练习(解析)_2026法考客观_厚-D_142026HD考前30天抓分班(名师带背)_02三国法殷敏考前带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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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厚大法考抓分业背阶段
三国法同步练习(解析)
D1
1. 【单选】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泛的职权。关于联合国大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其决议具有法律拘束力
B.表决时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的票数多于其他会员国
C.大会是联合国的立法机关,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国同意才可以通过国际条约
D. 可以讨论《联合国宪章》范围内或联合国任何机关的任何问题,但安理会正在审议的除外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中的联合国大会。
A选项:《联合国宪章》仅授权联合国大会就其内部行政、财政事务作出有拘束力的决议,如接纳新会员国、
开除会员国和停止会员国权利的行使、审议和批准联合国预算、设定辅助机关、对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的
活动进行监督等,但是并未授权大会对任何外部事务制定有法律拘束力的规则。联合国大会对于其他一般事项
作出的决议属于建议性质,不具有法律拘束力,A选项错误。
B选项:《联合国宪章》第18条第1 款规定“大会之每一会员国,应有一个投票权。” 根据上述法条,联合
国大会表决实行会员国一国一票制,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也不例外。B选项错误。
C选项:大会不是联合国的立法机关,而主要是一个审议和建议机关,只对于重要问题的决议采取2/3多数通过。
重要的问题包括:①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②选举安理会、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理事国;③接纳新会员国;
④中止会员国权利或开除会籍;⑤实施托管问题;⑥联合国预算及会员国会费的分摊。国际条约的通过并不在
此列。对非重要事项的决议联合国大会采取简单多数通过。C选项错误。
D选项:《联合国宪章》第10条规定“大会得讨论本宪章范围内之任何问题或事项,或关于本宪章所规定任
何机关之职权;并除第十二条所规定外,得向联合国会员国或安全理事会或兼向两者,提出对各该问题或事项
之建议。” 第12 条第1 款规定“当安全理事会对于任何争端或情势,正在执行本宪章所授予该会之职务时,
大会非经安全理事会请求,对于该项争端或情势,不得提出任何建议。” 根据上述法条,大会具有广泛的职权,
可以讨论宪章范围内或联合国任何机关的任何问题,但安理会正在审议的除外。D选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2. 【单选】甲、乙、丙、丁四国均为某多边条约缔约国。甲国在加入该多边条约时提出一项保留,声明该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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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分必背阶段三国法同步练习
四厚太些生
约第5条不适用于其国内法。乙国明确接受该保留,丙国反对并主张条约在甲丙两国间无效,丁国未作任何表
态。已知四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缔约国,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原则,以下哪项表述正确?
A. 甲国的保留因丙国反对而无效
B. 条约在甲乙两国间适用保留后的条款
C. 丁国在加入该条约后还可以提出保留
D. 丙国的反对使条约对甲丙两国完全失效
【答案】B
【解析】A选项:该保留若不违反国际法、不违反条约目的宗旨,且并非条约规定的不得保留的情形,成员国的
反对不否定保留本身的合法性。选项A错误。
B选项:甲乙两国接受保留后,条约在双方间适用保留后的条款。选项B正确。
C选项:加入条约后不可以在提出保留,在加入时可以提出。选项C错误。
D选项:丙国反对仅使保留条款(条约第5条) 对甲丙两国无效,不影响条约其他部分的效力。选项D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3. 【多选】甲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其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国际法上的国家内政范围,外国不得进
行干涉?
A. 甲国决定废除君主立宪制,改用共和制作为其基本政治制度
B. 为解决该国存在的种族间的冲突,甲国通过立法决定建立种族隔离
C. 甲国决定邀请某个外国领导人来访
D. 甲国决定申请参加某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主权。
ACD选项:在国际法上,国家主权平等原则和不干涉内政原则是调整国际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主权是国家的
根本属性,表现为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内外事务的统治权,具有不可侵犯、不可分割、不从属于任何外
来意志的性质。平等原则是任何国家都拥有主权,国际交往中各国都有义务尊重他国的主权和国际人格,任何
国家都有权自由选择并发展政治、经济、文化在内的制度包括选择社会制度,确定国家体制,制订对外政策,
申请参加国际组织,自由地决定同他国的建议缔约、互派使节、往来等。本题中,A选项是一国自主选择确定
国家政体形式的,C、D选项是一国自主决定对外交往的,是行使国家主权的具体表现,A、C、D选项正确。
B选项:所谓不干涉内政原则含义是,在国际关系中,任何国家或国际组织不得以任何借口或任何方式直接或
间接地干涉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内政事务,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国接受自己的意志,维持或改变被
干涉国家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但是对于一国违反国际法义务的行为,各国有权采用相应的单独或集体的行动,
条件是这些行动必须具有公认的合法根据并且严格地在国际法律框架下进行。对于人权的问题,我国的基本立
场是人权可以成为国际保护的对象,但本质上人权是一国内政的事项,人权从属于主权,坚决反对某些国家按
照自己的价值判断以所谓“人道主义” 为借口,为其自身的私利而干涉他国内政事务。同时,我们强调人权从
属于主权并不等于说国际社会对发生于一国境内的大规模侵犯人权的事件可以置若罔闻。一国境内发生的种族
隔离、种族灭绝、以不人道的手段迫害、驱赶难民等活动本身就是国际法所禁止的国际罪行,国际社会应根据
《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的国际公约》等一系列国际人权公约规定,在国际法律框架中给予关注。故B选项
甲国通过立法决定建立种族隔离区,违反有关人权保护的国际义务,该国不能以“内政” 事务为借口而逃避其
应承担的国际责任,B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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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分必背阶段三国法同步练习
四厚大选些
HOUDAFAKAO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CD选项。
4.【多选】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相关实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A. 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都可以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
B. 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我国为当事国的条约规定与国内法的规定不同时,适用条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该
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
C. 我国作为当事国的任何条约的规定,若与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在国内法院都直接并优先适用这些国际条
约的规定,但我国缔结该条约时做出保留的条款除外
D.在民法涉及的范围内,在国际上所有已生效的民商事方面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如与我国国内法的规定冲突时,
都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我国缔结的国际条约的适用。
A选项:关于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在国内的适用和地位,目前我国宪法没有做出统一明确的规定,但从一些
涉及条约适用的国内立法来看,条约的直接适用、条约与相关国内法并行适用、条约须经国内立法转化才能适
用几种情形都存在。该项认为“凡是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都可以在国内作为国内法直接适用” , 是不正确
的。A选项错误,当选。
B选项:关于条约与国内法的冲突解决,一般而言,在民商事范围内,条约与国内法冲突时,条约可以优先适用。
目前一般认为,在民商事范围内,中国缔结的条约与国内法有不同规定的部分,在国内可以优先适用,但对于
我国缔约时明确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B选项正确,不当选。
C选项:与条约的适用问题相似,在整个法律范围内,条约与国内法冲突时的优先适用问题,也还没有统一全
面的明确规定。该项认为当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冲突时,国内法院都应直接并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过于绝
对。C选项错误,当选。
D项:在民商事领域,直接并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前提是我国是该条约的缔约国,并非国际上所有已生效的民
商事方面的国际条约的规定,都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D选项错误,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CD选项。
5. 【多选】中国参与某项民商事司法协助多边条约的谈判并签署了该条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中国签署该条约后有义务批准该条约
B. 该条约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
C. 对该条约规定禁止保留的条款,中国在批准时不得保留
D. 如该条约获得批准,对于该条约与国内法有不同规定的部分,在中国国内可以直接适用,但中国声明保留
的条款除外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条约的缔结程序和方式(批准) 。
A选项:是否批准及何时批准一项条约,由各国自行决定。中国签署该条约后,可以批准,也可不批准该条约。
批准该条约不是一国的义务。A选项错误。
B选项:2018年3月11 日修正实施的《宪法》第67条第(十五) 项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
下列职权:
… … (十五) 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 B选项正确。
C选项: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规定,下列情况下不得提出保留:  (1) 条约规定禁止保留。
(2) 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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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分必背阶段三国法同步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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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许特定的保留,而有关保留不在条约准许的保留范围内。
(3) 保留与条约的目的和宗旨不符。我国是《维
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对该条约规定禁止保留的条款,中国在批准时不得保留。C选项正确。
D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
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D选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CD选项。
6. 【单选】甲国与乙国2013年合并为一个新国家丙国。此时,丁国政府发现,原甲国中央政府、甲国中部某省,
分别从丁国政府借债3000万美元和2000万美元。同时,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从丁国政府借款100万美元,
用于乙国南方省某地的蝗虫灾害。上述债务均未偿还。甲乙丙丁四国没有关于甲乙两国合并之后所涉债务事项
的任何双边或多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从丁国政府的借款不应由丙国继承
B. 丙国对于甲国和乙国的全部债务均需继承
C. 某国与丙国缔结了正式的政治性条约,可以构成某国对丙国的承认
D. 对于条约的继承而言,丙国仅可以对政治性条约不予继承
【答案】C
【解析】A选项:国家债务包括国债和地方化债务,前者是指国家整体所负的债务,后者是指以国家的名义承担
而事实上仅用于国内某个地方的债务。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所借之款项可归结为国家行为,其用于地方,属于
地方化债务,应予继承。故A项错误。
B选项: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属于国家债务,应予继承;而甲国中部某省所借债务属于地方债务,不在国家
继承的范围之内。故B项错误。
C选项:国家承认,是指现存国家对新国家产生的事实给予确认并接受由此而产生的法律效果,与新国家进行
正常交往的行为。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缔结正式的政治性条约,投票支持其参加仅对国家开放的政府间国际
组织,都可以构成对国家的承认。故C项正确。
D选项:对于条约的继承而言,继承的是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 对政治性条约和人身性条约不予继承。
故D 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7.【单选】甲国驻乙国大使馆的参赞张某因在乙国涉嫌间谍活动被逮捕。乙国政府声称张某的行为违反当地法律,
要求其接受审判。根据国际法,以下哪一选项表述正确?
A.乙国有权逮捕张某并起诉,因享有属地管辖权
B. 张某可以放弃管辖豁免权,自觉接受乙国司法机关的刑事审判
C. 若乙国提起刑事诉讼,张某可主张外交豁免权予以抗辩
D.刑事管辖豁免权仅适用于张某执行职务期间的行为
【答案】C
【解析】A选项:参赞是外交人员,其刑事管辖完全豁免,且外交人员人身不可侵犯,不得对外交人员搜查、逮
捕或者拘留,乙国无权逮捕或起诉。选项A错误。
B选项:外交人员的豁免权不可以自己放弃,除非其所在国家明示放弃。选项B错误。
C选项:张某可援引外交豁免权对抗刑事指控,外交人员刑事管辖完全豁免,接受国不得进行刑事审判和处罚。
选项C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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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分必背阶段三国法同步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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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选项:外交人员刑事管辖权完全豁免,而非仅限执行职务期。选项D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8. 【单选】甲国和乙国都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两国签订了一项关于跨境河流开发利用的条约。
条约规定,双方应共同开发河流资源,并确保开发活动不会对对方造成损害。后甲国在河流上游修建了一座大
型水电站,导致下游乙国的水量大幅减少,影响了乙国的农业灌溉和居民用水。乙国认为甲国违反了条约义务,
要求甲国停止修建水电站并赔偿损失。甲国则声称其修建水电站的行为是基于本国的发展需要,且在条约中并
未明确禁止此类行为。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国的行为不构成违约,因为条约中未明确禁止修建水电站
B. 甲国的行为构成违约,因为其违反了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C. 乙国只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端,不能采取其他措施
D. 若乙国采取报复措施,将违反国际法
【答案】B
【解析】AB选项:根据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条约必须信守。甲国和乙国签订了关于跨境河流开发利用的条约,
约定开发活动不得对对方造成损害,甲国修建水电站导致乙国水量减少,影响乙国利益,违反了善意履行国际
义务原则,构成违约,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C选项: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包括谈判协商、调查与和解、斡旋与调停、仲裁和诉讼等多种方式,乙国并非只
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端,C选项错误。
D选项:报复是针对对方国家的违反国际法(国际义务) 的行为采取的对抗措施,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
D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9.【单选】甲国与乙国相邻,为谋求共同发展,多年来,两国间签署了若干个双边协议、协定。后甲国分立为东甲、
西甲两国。现问,如果所涉各方之间尚没有新的相关协议达成,那么, 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国家继承的规则,对
于东甲、西甲两国,下列哪项条约可以不予继承?
A. 甲乙两国间的大陆架划界条约
B. 甲乙两国界河航行使用协定
C. 甲乙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
D. 甲乙两国关于界湖水资源灌溉分配协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国家继承。
条约继承的实质是在领土发生变更时,被继承国的条约对于继承国是否有效的问题。一般而言,与领土有关的
非人身性条约,如有关领土边界、河流交通、水利灌溉等条约,属于继承的范围;而与国际法主体人格有关的
所谓人身性条约;以及政治性条约,如和平友好、同盟互助、共同防御等条约,一般不予继承。
A选项:由于《大陆架划界条约》属于“非人身性” 的领土边界条约,其应当被继承。故该项认为对其应不予
继承是不正确的。A选项错误。
B选项:由于“甲乙两国界河航行使用协定” 属于河流交通条约,具有非人身属性。故而,东甲、西甲对其应
当予以继承。B选项错误。
C选项:由于该项中的《甲乙两国和平友好共同防御条约》属于政治性条约,具有“人身性” ,东甲和西甲两
国不应继承。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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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分必精阶段三国决同击练习//ToUXo二
⑥厚大丝
D选项:依据前述分析,由于“非人身性” 的水利灌溉条约属于应当被继承的条约范围,故该项认为东甲、西
甲可以不继承“甲乙两国关于界湖水资源灌溉分配协定” 的观点,是不正确的。D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10. 【单选】甲、乙、丙三国均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关于三国在我国有管辖权水域的行为,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国民用飞机可以无害通过我国领海上空
B. 甲国军舰有权无害通过我国领海
C. 丙国可在我国大陆架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但路线划定需经我国主管机关同意
D. 我国军舰对违反我国毗连区规定的乙国走私船行使紧追权,在其进入公海时紧追应终止
【答案】C
【解析】A选项:无害通过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开放给外国船舶无害通过沿海国领海的权利,该权利仅限于
海域,不能及于上空。故A项错误。
B选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未限制军舰的无害通过权,但是中国在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时对该条
提出了保留,明确指出“外国军舰通过中国领海,必须事先征得中国政府批准。” 故B项错误。
C选项: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所有国家有权在其他国家的大陆架上铺设电缆和管道,但其线路的划定
须经沿海国同意。故C项正确。
D选项:紧追终止的海域是被紧追船舶的本国或第三国领海。故D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11. 【单选】乙国民航客机因机械故障坠落在甲乙两国边境,引起森林火灾,燃烧甲国森林同时损毁甲乙两国
界碑。乙国救援人员救火时未注意,擅自越过甲乙两国边境数十米。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国救援人员未经甲国同意越过边境救火,构成国际不法行为
B. 乙国通知甲国后可以修复界碑
C. 乙国可修复界碑后再通知甲国
D.乙国无需承担甲国因火灾蔓延其境内导致损失的国际责任
【答案】A
【解析】A选项: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危难或紧急状况确实可以排除行为的不法性。但是这种紧急状况是指国家
遭受严重危及其生存或根本利益的紧急状况。并且该状况不是由该国本身造成。本题中火灾是由乙国自己的飞
机造成,不能援引紧急状况免除行为的不法性。A选项正确。
BC选项:界标是设在两国边界线上的标志,相邻国家对界标的维护负有共同责任。相邻国家都有义务防止界
标被移动、损坏或灭失。如若一方发现界标出现上述情况,应尽快通知对方,并且在双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方
可修复或重建。国家有责任惩罚破坏界标的行为。BC选项错误。
D选项:根据国际法关于边境制度的规定,如遇边境地区森林火灾,国家应该尽力扑救并控制火势,不使火灾
蔓延到对方境内。乙国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应当承担甲国因火灾致损的国家责任。D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12. 【单选】甲国球星埃尔申请加入中国国籍。依中国国籍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埃尔的申请一旦被批准,则其今后不得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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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分必背阶段三国法同步练习
四厚大选些
HOUDAFAKAO
B. 埃尔加入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国外交部审批
C. 埃尔加入中国国籍后,可以保留其甲国国籍
D. 埃尔的申请被批准前与中国女子在广州所生的儿子具有中国国籍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国籍问题。
A选项:1980 年9月10 日起实施的《国籍法》第10条规定“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
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他正当理由。” 本题中,埃尔的申请被批
准后成为中国公民,今后有正当理由时可以申请退出中国国籍,A选项错误。
B选项:1980 年9月10 日起实施的《国籍法》第16条规定“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本题中,埃尔加入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国公安部审批,
而非外交部审批,B选项错误。
C选项:1980年9 月10 日起实施的《国籍法》第8条规定“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
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根据上述法条,我国不承认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因此,埃
尔加入中国国籍后,不得再保留其甲国国籍,C选项错误。
D选项:1980年9 月10 日起实施的《国籍法》第4 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
具有中国国籍。” 本题中,埃尔与中国女子在中国广州所生的儿子,因本人母亲具有中国国籍,本人出生在中
国,因此具有中国国籍,D选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13. 【单选】甲国公民汤姆于2012年在本国故意杀人后潜逃至乙国,于2014年在乙国强奸一名妇女后又逃
至中国。乙国于2015年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经查明,中国和乙国之间没有双边引渡条约。依相关国际法及
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国的引渡请求应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
B. 乙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
C. 最高人民法院应对乙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D.如乙国将汤姆引渡回本国,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再将其转引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引渡基本原理及中国的被动引渡制度。
A选项:《引渡法》第10条规定“请求国的引渡请求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提出。”A选项错误。
B选项:《引渡法》第15条规定“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请求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B选项正确。
C选项:《引渡法》第16条规定:“外交部收到请求国提出的引渡请求后,应当对引渡请求书及其所附文件、
材料是否符合本法第二章第二节和引渡条约的规定进行审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高级人民法院对请求国提出
的引渡请求是否符合本法和引渡条约关于引渡条件等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最高人民法院对高级人民法院
作出的裁定进行复核。” 同时,《引渡法》第22 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法和引渡条约关于引渡条件
等有关规定,对请求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由审判员3 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故C项前半句错误,应由高级
人民法院审查并作出裁定。C选项错误。
D选项:《引渡法》第14条规定:“请求国请求引渡,应当作出如下保证:①请求国不对被引渡人在引渡前
实施的其他未准予引渡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也不将该人再引渡给第三国。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同意,或者被
引渡人在其引渡罪行诉讼终结、服刑期满或者提前释放之日起30 日内没有离开请求国,或者离开后又自愿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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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大选
回的除外。… …” 故D项错误,特殊情况下可以将其转引,而非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转引。D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14. 【单选】乙国某军舰在公海中航行时,发现一艘渔船悬挂甲国船旗。跟随至乙国领海时,该军舰驶近该船
时发现其已换挂乙国船旗,并且发现该渔船在乙国领海走私,立即发出信号开始紧追,渔船随即逃跑。依《联
合国海洋法公约》及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军舰在公海上可继续紧追,直至追上,但必须连续不断
B. 该渔船被视为悬挂甲国船旗的船舶
C. 该渔船被视为悬挂乙国船旗的船舶
D. 该军舰可不经警告就对该渔船进行紧追
【答案】A
【解析】A选项:公海上可以继续紧追,但是紧追必须连续不停地进行,不得中断。故A项正确。
BC选项:在公海中航行的船舶必须在一国进行登记并悬挂该国国旗,登记国称为该船的国籍国或船旗国。在
公海航行的船舶必须并且只能悬挂一国旗帜,悬挂两国或两国以上旗帜航行或视方便而换用旗帜的,在国际法
上应被视为无国籍船舶。故B项错误。故C项错误。
D选项:紧追只有在被追船舶视听所及的距离内发出停驶信号后,才可开始。没有例外。故D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15.【多选】1959年,当时对南极进行考查活动的12个主要国家共同签署了《南极条约》,该条约于1961年生效,
此后以《南极条约》为基础,国际社会达成了《保护南极动植议定措施》等一系列有关南极的条约,构成了南
极的法律制度。根据《南极条约》及相关法律规定和国际法的相关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任何国家禁止在南极从事任何有关军事演习或武器试验等活动
B. 南极相关条约禁止在科研活动中以和平目的使用军事设施
C.甲国成为《南极条约》的缔约国,表明甲国放弃曾对南极提出的领土要求
D. 如乙国进行的科研活动会破坏海豹的食物链,则该种行为应被禁止
【答案】AD
【解析】AB选项:南极只能用于和平目的。禁止建立军事设施、进行军事演习或者武器试验,禁止核爆炸和放
置核废料。但是为科学研究或者其他和平目的使用军事人员或设施不被禁止。故A选项正确。故B选项错误。
C选项:南极领土要求冻结制度包括对南极领土不得提出新的或扩大现有要求;《南极条约》不构成对任何现
有的对南极领土主张的支持或否定;条约有效期进行的任何活动也不构成主张支持或否定对南极领土要求的基
础。冻结要求即不得放弃也不得提出扩大要求。故C选项错误。
D选项:在南极进行的任何活动不得破坏南极的环境或生态。故D选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D选项。
16. 【多选】甲国分裂为乙国和丙国。在分裂前,甲国与丁国签订了多项条约。根据国际法上的继承规则,下
列哪些条约会被乙国和丙国继承?
A.甲、丁两国签订的关于界河开发利用的条约
B. 甲、丁两国签订的友好同盟互助条约
C. 甲、丁两国签订的关于共同打击跨国犯罪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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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甲、丁两国签订的有关边境贸易的条约
【答案】AD
【解析】A选项:国际法上,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 通常会被继承,A选项中界河开发利用条约与领土
相关,会被继承;A选项正确。
B选项:B选项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属于政治性条约,一般不继承;B选项错误。
C选项:C选项共同打击跨国犯罪的条约属于“人身性条约” , 通常也不继承。“人身性条约” 一般是与国际
法主体人格有关的,共同打击跨国犯罪需要一定的国家自由意志决定(国家同意并认同共同打击该犯罪) , 所
以属于“人身性条约” , 不予继承,C选项错误。
D选项:D选项边境贸易条约也与领土有一定关联,不属于人身性条约,也不属于政治性条约,会被继承。D
选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D选项。
17. 【单选】甲乙两国发生武装冲突。丙国元首出面协调并于丙国首都达成三方停火协议,后由于甲乙两国对
停火协议产生歧义再次爆发战争。依据海牙体系规则及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国元首的行为构成调停
B. 甲、乙两国宣战后,甲乙两国的商业条约自动废止
C. 甲、乙两国宣战后,甲国可以没收乙国驻甲国大使馆的财产
D.丙国应对三方达成的停火协议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
AD选项:解决国际争端的传统方式中,斡旋与调停的区别在于,前者第三方不出面,后者第三方出面。据此,
A选项正确。另外,调停中还需注意,调停方对调停成败不承担法律责任,且调停方案本身没有法律约束力。据此,
D选项错误。
B选项:两国宣战后,关于条约事项受到的影响,主要分为三类:①同盟条约、互助条约或和平友好条约立即废止;
②一般的政治和经济类条约停止效力;③边界条约、割让条约,继续维持。甲乙两国的商业条约属于一般的经
济类条约,应暂停效力。据此,B选项错误。
C选项: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馆财产及档案无论何时何处,均不得被侵犯。据此,C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选项。
18. 【单选】关于国际法院,依《国际法院规约》,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法官选举拥有一票否决权
B.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司法机关,有诉讼管辖和咨询管辖两项职权
C. 联合国秘书长可就执行其职务中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D. 国际法院做出判决后,如当事国不服,可向联合国大会上诉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争端解决中的国际法院的相关制度。
A选项:国际法院法官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中分别独立进行选举,只有在这两个机关同时获得绝对多数票方
可当选。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法官选举没有否决权。A选项错误。
B选项: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下设机构,其享有两类管辖权,分别是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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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选项:联合国大会、大会临时委员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等及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专门机构
或其他机构,可以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国家、团体、个人,包括联合国秘书长,都无权请求国际法院
发表咨询意见。C选项错误。
D选项:国际法院的判决具有终局性,当事国必须履行,不得上诉。D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19. 【多选】甲、乙两国相邻,两国因边界问题引发纠纷,根据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两国爆发战争后,互助友好条约立即废止
B. 两国爆发战争后,边界条约立即废止
C. 甲国军舰在海上遇到乙国商船后,可对其拿捕没收
D.甲国可以对其境内的乙国公民进行敌侨登记并进行强制集中居住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战争的法律后果。
首先是关于条约事项受到的影响,主要分为三类:①同盟条约、互助条约或和平友好条约立即废止;②一般的
政治和经济类条约停止效力;③边界条约、割让条约,继续维持。
AB选项:两国爆发战争后,互助友好条约立即废止说法正确。两国爆发战争后,边界条约立即废止说法错误。
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C选项:对于公私船舶及货物,可予以拿捕没收,从事探险、科学、宗教或慈善以及执行医院任务的除外。C
选项正确。
D选项:对于敌国公民可以实行各种限制,如进行敌侨登记,强制集中居住等。D选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选项。
20. 【多选】中国甲公司与巴西乙公司因合同争议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
是正确的?
A. 双方可协议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B. 双方应在一审开庭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合同争议适用的法律
C. 因法院地在中国,本案的时效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D. 如案件涉及中国环境安全问题,该问题应适用中国法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法律适用中的意思自治。
A选项:2011 年4 月1 日起实施的《涉外法律适用法》第41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
切联系的法律。”A选项正确。
B选项:2021 年1 月1 日修正实施的《涉外法律适用法解释(一) 》第6条第1 款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
论终结前通过协商一致,选择或者变更选择合同争议应适用的法律的,法院应予以准许。”B选项错误。
C选项:2011 年4 月1 日起实施的《涉外法律适用法》第7 条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
的法律。” 即涉外民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准据法确定。本案为合同争议,应适
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而非法院地法,所以不一定是中国法。C选项错误。
D选项:2011 年4 月1 日起实施的《涉外法律适用法》第4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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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2021年1 月1 日修正实施的《涉外法律适用法解释(一)》第8条第(三)
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适用、无需通过冲突
规范指引而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四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 (三) 涉及环境安全的;… … ” 因此,如案件涉及我国环境安全问题,直接适
用中国法。D选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D选项。
21. 【单选】经常居所同在上海的越南公民阮某与中国公民李某结伴乘新加坡籍客轮从新加坡到印度游玩。客
轮在公海遇风暴沉没,两人失踪。现两人亲属在上海某法院起诉,请求宣告两人失踪。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宣告两人失踪,均应适用中国法
B. 宣告阮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越南法
C. 宣告李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新加坡法
D. 宣告阮某与李某失踪,应分别适用越南法与中国法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宣告失踪的法律适用。
ABCD选项:2011 年4 月1 日起实施的《涉外法律适用法》第13条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
经常居所地法律。” 失踪的越南公民阮某与中国公民李某的经常居所地同为中国上海,因此二人宣告失踪均应
适用中国法律。其国籍、所乘坐客轮的国籍、乘船路线以及客轮失踪地点均与宣告其失踪的法律适用无关。A
选项正确,B、C、D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22. 【单选】英国公民苏珊来华短期旅游,因疏忽多付房费1000元,苏珊要求旅店返还遭拒后,将其诉至中
国某法院。关于该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因与苏珊发生争议的旅店位于中国,因此只能适用中国法
B. 当事人可协议选择适用瑞士法
C. 应适用中国法和英国法
D. 应在英国法与中国法中选择适用对苏珊有利的法律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不当得利的法律适用。
ABCD选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7条规定:“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
地法律。” 本案中,苏珊就其与旅店的争议提起的诉讼属于不当得利之诉,当事人可以选择所适用的法律,且
可以突破最密切联系原则的限制。故B项正确,A、C、D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23. 【单选】塞纳具有甲国国籍,住所在乙国,于1988年死亡。塞纳的亲属要求继承其遗留在丙国的不动产
并诉至丙国法院。丙国法院按照本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塞纳的本国法即甲国法;但依甲国冲突规范规定又应适
用塞纳的住所地法即乙国法;而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丙国法律。此时,丙国法院适用
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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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大选
A. 直接反致
B. 间接反致
C. 转致
D. 双重反致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反致。
AB选项:直接反致,即狭义的反致,其指的是对某一案件,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或外域法,
而该外国法或外域法的冲突规范却指定此种法律关系应适用法院地法,结果该法院适用了法院地法。间接反致
是指对某一案件,甲国或甲地区的法院根据本国法或本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乙国或乙地区的法律,但依
乙国或乙地区的冲突规范的指定应适用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而依丙国或丙地区的冲突规范的指定却应适用甲
国或甲地区的法律,结果甲国或甲地区的法院适用了自己的实体法。直接反致与间接反致的区别是,直接反致
的“反致” 过程并不会涉及到更多的第三方主体的冲突规范,本题中,由于依据丙国的冲突规范,塞纳的亲属
请求继承塞纳遗产的请求,分别转至甲国;经甲国的冲突规范,转至乙国;再由乙国的冲突规范,转至丙国,
从而结果丙国法院适用本国的实体法审理了该案件。丙国法院适用自己本国法律的行为属于“间接反致” 。A
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C选项:转致,又称“二级反致” , 是指对某一案件,甲国或甲地区法院根据本国或本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
适用乙国或乙地区的法律,而乙国或乙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结果是甲国或者甲地
区法院适用了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本题中,甲国法院最终适用的是本国自己的法律。其行为不属于国际私法
中的转致。C选项错误。
D选项:双重反致,又称完全反致,是相对于单一反致或部分反致而言的。由于双重反致是英国冲突法中的一
种独特做法,故其又被称为“英国反致学说” 。其具体指的是“当英国法院根据英国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
律时,如果该外国的冲突规范又指向适用英国法,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法院就站在该外国法院的立场上决定最
后应以哪一个国家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如果该外国是采用反致制度的国家,英国法院就以该外国的实体法作
为准据法,如果该外国是拒绝采用反致制度的国家,英国法院就以英国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 本题中的丙国
法院的行为显然不为此种。D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24. 【多选】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因双方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在我国涉诉。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仲裁
机构为位于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地为斯德哥尔摩,但对该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依我国现
行司法解释,我国法院审查该仲裁条款效力时,应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A. 瑞典的法律
B. 法国的法律
C. 德国的法律
D. 中国或德国的法律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的法律适用。
ABCD选项:2011 年4 月1 日起实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
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 本题中,双方没有选择法
律适用,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为位于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地为斯德哥尔摩,故而可以适用瑞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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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法国法律。A、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选项。
25. 【单选】甲国的民用航空器在飞往目的地丙国的途中,途径太平洋某区域时,因客机零件老化加之强气流
颠簸,致使客机的部分门零部件发生脱落,其中一块碎片掉到公海上,造成正在捕鱼作业的乙国籍渔船受损,
并致两名船员受伤。在降落丙国时,客机下降发生冲撞致丙国机场工作人员受伤。后相关案件诉至我国法院,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对乙国籍船舶和船员的损害赔偿,应适用国籍国法甲国法
B. 对乙国籍船舶和船员的损害赔偿,应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C. 对乙国籍船舶和船员的损害赔偿,应适用受理案件所在地法
D.对丙国机场工作人员的损害赔偿,应适用受理案件所在地法
【答案】C
【解析】ABC选项:因本题不存在同一国籍的情况,故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民用航空器在公海上空对水
面第三人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故A选项错误。故B选项错误。故C选项正确。
D选项:我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民用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造成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故D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26. 【单选】关于外国法的查明,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
是错误的?
A. 当事人提交的外国法是判例法的,还应当提交判例全文
B. 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司法协助渠道由对方主管机关进行查明外国法
C. 我国法院可以通过向外国驻我国的领馆查明外国法
D.中外法律专家可以进行外国法的查明活动
【答案】C
【解析】A选项:外国法律为判例法的,还应当提交判例全文。故A选项正确。
BCD选项: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明外国法律:  (一) 由当事人提供;  (二) 通过司法协助渠道由对方
的中央机关或者主管机关提供;  (三) 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请求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该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
(四) 由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或者参与的法律查明合作机制参与方提供;  (五) 由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
员会专家提供;  (六) 由法律查明服务机构或者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七) 其他适当途径。故B选项正确。使
领馆途径查明外国法,必须要由最高人民法院请求,故C选项错误。故D选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27. 【单选】经常居所地在北京的美国人科里森与中国人张三因为某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将该纠纷提交至中国
北京的法院。根据我国涉外法律和民诉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在庭审中科里森需要翻译的,法院应当为其提供翻译
B. 双方可以协议选择适用美国法
C. 如当事人没有协议选择法律,则适用中国法
D. 科里森可以委托美国籍律师卡尔以律师身份代理诉讼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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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A选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73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
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本案中,科里森要求提供翻译的,
法院可以提供,不是应当提供。故A选项错误。
B选项: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 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
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当事
人的选择可以突破实际联系。故B选项正确。
C选项:当事人没有协议选择法律的,适用最密切联系地法律,本题未表明最密切联系地是中国。故C选项错误。
D选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74条: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
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公民或者律师以非律师身
份参加诉讼。故D选项错误。
综上分析,本题答案为B 。
28. 【多选】经常居住地在上海的冰岛籍居民张三因病在我国境内死亡未留遗嘱。经查张三在瑞士银行存有存
款5000万欧元,在花旗银行存有存款5000万美元,另在上海有房产5套,巴黎房产15套,张三死亡后,其
私生子李四将其他继承人诉至某人民法院,要求分割张三的遗产。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张三瑞士银行的存款应适用中国法
B. 张三花旗银行的存款应适用中国法
C. 上海的房产分割应适用中国法
D. 巴黎的房产分割应适用法国法
【答案】ABCD
【解析】ABCD选项:张三死亡时未留遗嘱,此时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去选择法律适用。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为①
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的法律②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
题干中表明张三的经常居所地在上海,因此关于张三在花旗银行、瑞士银行的存款适用经常居所地法即中国法。
A选项、B选项正确,当选。
题干中张三分别位于上海和巴黎的房产应分别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的法律即上海的房产适用中国法、巴黎的房产
适用法国法。C、D选项正确,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29. 【单选】关于《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 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仲裁地不在缔约国境内的商事仲裁裁决可以在我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B. 《纽约公约》规定的拒绝承认和执行的理由是穷尽的
C. 关于收养子女的仲裁裁决可以在我国承认和执行
D.如果仲裁裁决解决的争议属于侵权相关,我国应当拒绝承认和执行
【答案】B
【解析】考查《纽约公约》
A选项:我国在加入《纽约公约》时提出了两个保留:①只承认仲裁地在缔约国内的裁决;②只承认商事仲裁裁决。
选项中仲裁地不在缔约国境内,故不属于我国承认和执行的范围。故A选项错误。
B选项:《纽约公约》规定的拒绝承认和执行的理由是穷尽的,只有5 条。故B选项正确。
C选项:《纽约公约》第5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被请求承认和执行地国的主管机关依职权主动查明有下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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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之一时,也可以拒绝承认与执行:  (一) 依照执行地国的法律,争议事项不可以用仲裁的方式加以解决。
《仲裁法》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
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故有关收养的仲裁不能在我国得到承认和执行。故C选项错误。
D选项:我国在加入《纽约公约》时提出了两个保留:①只承认仲裁地在缔约国内的裁决;②只承认商事仲裁裁决。
对于商事的理解:商事是指“按照我国法律属于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商事法律关系” , 侵权属于《纽约公约》
中规定的商事保留范围,故可以承认和执行。故D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答案为B选项。
30. 【单选】荷兰甲公司将一批货物卖给中国乙公司,合同订立时该批货物载于由荷兰鹿特丹开往大连的韩国
籍“平安” 号远洋货船上。现平安号与另一艘巴拿马籍货轮在某海域相撞,并被诉至中国某海事法院。根据我
国法律,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如两船在荷兰领海碰撞,两船碰撞的损害赔偿应适用中国法
B. 如两船在公海碰撞,损害赔偿应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C. 关于本案是否适用还是赔偿责任限制,适用荷兰法
D.我国海事法院具有管辖权
【答案】D
【解析】AB选项:根据《海商法》第301 条的规定,船舶碰撞责任,首先允许当事人协议。当事人没有协议的,
同一国籍船舶发生碰撞的,适用船旗国法。不同国籍的船舶,碰撞发生在公海的,适用法院地法;碰撞发生在
其他地方的,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本案中,平安号与另一艘巴拿马籍货轮相撞在荷兰领海碰撞,首先允许当事
人协议选择法律。故A项错误。故B项错误。
C选项:《海商法》第275条规定:“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在本案中即中国法。
故C项错误。
D选项:协议管辖海事纠纷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我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
际联系的地点不在我国领域内,我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本案,虽然船舶碰撞的当事人都是外国
人,但是协议提交至我国海事法院,海事法院具有管辖权。故D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D2
1. 【多选】英国人约翰与中国人蔡某就约翰在英国伦敦的一栋别墅达成买卖协议,后蔡某来到英国与约翰就
该房产签订了买卖合同。后蔡某在欧洲游玩,在德国的复古集市上购置了一个玻璃艺术制品,在荷兰中转时被
法国人布鲁偷走,随后蔡某回国后将布鲁起诉要求归还该艺术制品。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就该英国别墅的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适用中国法
B. 关于该艺术制品物权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法国法
C. 关于该艺术制品的物权问题,若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应当适用德国法
D. 若当事人未达成法律适用一致,关于本案的诉讼时效应适用荷兰法
【答案】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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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A选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因此,
适用英国法。故A项错误。
BC选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
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 玻璃艺术制品在荷兰中转时被偷走,因此法律事实发生时
动产所在地在荷兰,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应当适用荷兰法。故B项正确。故C项错误。
D选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7条规定:“诉讼时效,适用相关涉外民事关系应当适用的法律。”本案中,
涉外合同当事人没有协议,应当适用荷兰法,所以诉讼时效也应适用荷兰法。故D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D选项。
2. 【多选】假设甲国为《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乙国为非成员国。依该公约的规定,下
列哪些作品可以享有国民待遇?
A. 甲国公民在甲国和乙国同时出版的文学作品
B. 乙国公民首先在甲国出版的文学作品
C. 在甲国有住所的乙国公民的文学作品
D. 乙国公民在乙国发表的文学作品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中的国民待遇。
ABCD选项:伯尔尼公约的国民待遇又称为“双国籍国民待遇” , 有权享有国民待遇的包括:①公约成员国国
民和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非成员国国民,其作品无论是否出版,均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这称为
“作者国籍标准” 或者“人身标准” 。②非公约成员国国民,其作品只要是在任何一个成员国出版,或者在一
个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也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这称为“作品国籍标准” 或者“地理标
准” 。本题中,甲国公民在甲国和乙国同时出版的文学作品,由于甲国是该公约的会员国,因此享有国民待遇。
A选项正确。在甲国有住所的乙国公民的文学作品,属于在成员国有惯常居所的非成员国国民,因此其作品应
当享有国民待遇。C选项正确。乙国公民首先在甲国出版的文学作品,属于公约成员国国民在一个成员国出版,
B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选项。
3.【多选】德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授权乙公司在英国使用甲公司在英国获批的某项专利。
后因相关纠纷诉诸中国法院。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关于本案的定性,应适用中国法
B.关于专利权的许可使用,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德国法
C. 关于专利权的归属,应适用英国法
D.关于专利权侵权的争议,双方可以协议选择中国法
【答案】ABCD
【解析】A选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8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 本案
中,法院地位于中国,因此,本案定性应适用中国法。故A项正确。
B选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知识产权转让和许可使用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本法对合同的有关规定。” 故B项正确。
C选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8条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本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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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请求保护地为英国。故C项正确。
D选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0条规定:“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
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 故D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选项。
4. 【多选】2019年8月17 日,中国耀辉公司向德国的布克公司发出要约,内容为订购你公司200万元人民
币的精密机械一台,采用CIP价格,可采用信用证方式付款,有效期至2019年8月31 日。布克公司未做回复。
8月20 日,耀辉公司又发文称,可以230万元人民币购买你公司的精密机械,其他条件不变,但需你公司提
供一年的技术指导。2019年8月30 日,布克公司回电表示接受电文的内容,预计于2019年10月发货。但
耀辉公司在收到该设备时,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及2020
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耀辉公司无权解除整个合同
B. 耀辉公司有权解除整个合同
C. 布克公司有办理保险的义务
D. 布克公司的沉默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8月17 日的购买要求
【答案】BC
【解析】AB选项:根据《1980年公约》的有关规定,有严重的质量问题时,甲公司有权要求生产商就该批设备
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有权宣告该批货物的交付行为无效,也可以解除整个合同。故B选项正确。故A选项错误。
C选项:CIP术语下,卖方有义务投保,且根据《202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卖方有义务投保最高险,即一切险。
故C选项正确。
D选项:根据《1980年公约》的有关规定,承诺需由受要约人作出,且沉默不代表承诺。故D选项错误。
综上分析,本题答案为BC选项。
5. 【多选】中国甲公司在承担中东某建筑工程时涉及一系列分包合同和买卖合同,并使用了载明适用《见索
即付保函统一规则》的保函。后涉及保函的争议诉至中国某法院。依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独立保函一经开立立即生效,除非独立保函载明了生效日期或事件
B. 独立保函申请人申请止付需提供担保
C. 只要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与独立保函条款、单据与单据之间表面相符,开立人就须独立承担付款义务
D. 有关独立保函的止付保全程序适用中国法
【答案】ABCD
【解析】A选项:独立保函一经开立立即生效,除非独立保函载明了生效日期或事件;其次未载明可撤销的,开
立后不可撤销。故A项正确。
B选项:独立保函的救济方式同信用证欺诈的救济方式。独立保函申请人申请止付需提供担保,并且需要在开
立人善意付款之前。故B项正确。
C选项:见索即付保函具有“无条件性” , 它意味着开立人承担的是第一顺位的、独立的付款义务。只要受益
人提交的单据与独立保函条款之间、单据与单据之间表面相符,开立人就应承担付款责任。故C项正确。
D选项: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于问题的规定》涉外独立保函止付保全程序,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律。故D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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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多选】甲国人约翰逊为中国境内中外合资企业的控股股东。因企业经营不善,公司出现财务困难,约翰
逊为了逃避所欠中国员工的工资和其他债务,回甲国后未再返回中国。已知中国和甲国均为《海牙取证公约》
的缔约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 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对约翰逊立案后,约翰逊的代理人可以向中国境内的员工取证
B. 中国有关部门可在立案后通过引渡的方式向甲国提出引渡请求
C. 甲国驻中国大使馆可以向中国公民调取有关约翰逊的证据
D. 中国不能以该请求书不属于司法机关职权范围为由拒绝执行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域外取证。
A选项:域外取证的四种方式:代为取证、使领馆取证、特派员和自行取证,我国只允许前两种取证方式。约
翰逊的代理人向中国员工取证属于自行取证。A选项错误。
B选项:引渡是防止严重的罪行逃脱法外的一个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行为,只有国际公法中才会存在引渡刑事案件。
本题中是民事纠纷,不可能通过引渡。B选项错误。
C选项:甲国大使馆只能向本国公民对应的是派遣国取证,这里是只能向甲国公民调取。C选项错误。
D选项:司法协助是司法机关协助司法机关,如果这不属于我国司法机关职权范围,我国当然可以拒绝。D选
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7. 【单选】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的商事纠纷在日本境内通过仲裁解决。因甲公司未履行裁决,乙公司向
某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该裁决。中日均为《纽约公约》缔约国,关于该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下列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该人民法院应组成合议庭审查
B. 如该裁决是由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该人民法院应拒绝承认与执行
C. 如该人民法院认为该裁决不符合《纽约公约》的规定,即可直接裁定拒绝承认和执行
D. 乙公司申请执行该裁决的期间应适用日本法的规定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A选项:2022 年4 月10 日起修正实施的《民诉解释》第546 条第1 款规定“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A选项正确。
B选项:2022年4 月10 日起修正实施的《民诉解释》第543 条规定“对临时仲裁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作出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现
《民诉法》第304 条) 规定处理。”2024年1 月1 日起修正实施的《民诉法》第304 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领域外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需要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
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当事人可
以向申请人住所地或者与裁决的纠纷有适当联系的地点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根据上述法条,在日本境内作出的临时仲裁裁决可以
在我国法院得到承认与执行。B选项错误。
C选项:当事人依照《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又称《纽约公约》) 规定的条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
仲裁裁决,受理的人民法院决定不予承认和执行的,须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处理与涉外仲裁及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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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裁定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之前,报请本辖区所属高级人民法院
进行审查;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同意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应将其审查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待最高人
民法院答复后,方可裁定不予执行或者拒绝承认和执行。C选项错误。
D选项:2022 年4 月10 日起修正实施的《民诉解释》第545条第1 款规定“当事人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
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外国仲裁裁决的期间,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现《民诉法》
第250条) 的规定。” 对于期间等程序问题,适用法院地法也是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因此,乙公司申请执行
该裁决的期间应适用中国法,而不是日本法。D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8. 【单选】蒙古公民高娃因民事纠纷在蒙古某法院涉诉。因高娃在北京居住,该蒙古法院欲通过蒙古驻华使
馆将传票送达高娃,并向其调查取证。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蒙古驻华使馆可向高娃送达传票
B. 蒙古驻华使馆不得向高娃调查取证
C. 只有经中国外交部同意后,蒙古驻华使馆才能向高娃送达传票
D. 蒙古驻华使馆可向高娃调查取证并在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中的国际司法协助。
AC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委托送达法律文书若
干问题的通知》第2 条规定:“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直接向其在华的本国国民送达法律文书,但不得损害我
国主权和安全,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 蒙古驻华使馆可直接向高娃送达传票,而无须外交部同意。故A项
正确,C项错误。
BD选项:《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又称《海牙取证公约》) 第15条规定:“在民事或商
事案件中,每一缔约国的外交官员或领事代表在另一缔约国境内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向他所代表的国家
的国民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调取证据,以协助在其代表的国家的法院中进行的诉讼。缔约国可以声明,
外交官员或领事代表只有在自己或其代表向声明国指定的适当机关递交了申请并获得允许后才能调取证据。”
蒙古驻华使馆可向高娃调查取证,但不得采取强制措施。故B、D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9. 【多选】中国甲公司和英国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买卖合同,约定适用2020年解释通则,FOB上海,货
物在运输途中,因遭遇海上强热带风暴,导致货物有20 %被吹入海中。依据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相关法律的
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该批货物在装运上船时风险转移
B. 中国甲公司租船后要给英国乙公司充分的通知义务
C. 英国乙公司交货未给甲公司通知义务需承担赔偿责任
D. 英国乙公司负责安排运输
【答案】AD
【解析】考查FOB贸易术语
A选项:依据《202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规定,FOB风险转移的时间为“装运港装运上船时” 。故
A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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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D选项:FOB上海项下,上海属于装运港,即中国甲公司是卖方,英国乙公司是买方。由买方英国乙公司安
排运输。故D选项正确。FOB术语下,有两个充分通知义务,买方租船后要给卖方充分通知,以便卖方按时交货;
卖方交货时要给买方充分通知义务,以便买方买保险,因为自装运港装运上船时,货物风险就由卖方转移到买
方。故英国乙公司租船后要给中国甲公司充分通知。中国甲公司交货后要给英国乙公司充分通知。B选项错误。
故C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D选项。
10. 【多选】中国人李四法国旅游期间购买的产品造成了对其家人的伤害,该产品生产公司的主营业地在荷兰,
有关争议诉诸中国法院,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 产品责任任何时候都适用中国法律,因中国是被侵权人的经常居住地
B. 产品责任任何时候都适用荷兰法律,因荷兰是侵权人的经常居住地
C.李四选择适用荷兰法律的,适用荷兰法律
D. 如该荷兰侵权人在中国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则适用荷兰法律
【答案】CD
【解析】ABCD选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5条:产品责任,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被侵权
人选择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损害发生地法律的,或者侵权人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
动的,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根据以上,首先要看有无法条规定的上述两种情况,没
有的话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故AB选项表述绝对,错误。CD选项正确,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CD选项。
11.【单选】中国甲公司与巴西乙公司签订了出口一批矿产品的合同,付款方式为托收,采用付款交单(D/P) 。
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货并将单据交给托收行,托收行将单据寄给代收行。货到目的港后,乙公司称资金周转
困难,希望代收行先放单让其提货,日后再付款。代收行在未收到货款的情况下将单据交给了乙公司。根据国
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代收行的行为符合规定,因为乙公司资金困难属于特殊情况
B. 托收属于银行信用,代收行应当首先付款
C.代收行应承担未按指示放单的责任
D. 托收行应承担代收行放单错误的责任
【答案】C
【解析】A选项:在付款交单(D/P) 的托收方式下,代收行应在买方支付货款后才交付单据。代收行未收到货
款就放单,违反了《托收统一规则》。代收行的行为不符合规定,不存在资金困难就可随意放单的情况,A选
项错误。
B选项:托收是商业信用,第一付款人是买方,即本题中的乙公司,银行没有垫资义务,不管是代收行还是托收行,
都不需要垫资付钱。B选项错误。
CD选项:托收行选择代收行后,代收行的错误操作责任一般不由托收行承担,除非
托收行有过错,本题中是代收行违规放单,责任在代收行。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12. 【单选】根据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下列关于提单的说法错误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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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B. 银行在信用证交易中一般只接受清洁的已装船提单
C. 记名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
D. 承运人对无单放货承担责任时,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
【答案】C
【解析】A选项: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是运输合同的书面证明。A选项正确。
B选项:在信用证交易中,银行原则上只接受清洁的已装船提单,B选项正确。
C选项:记名提单不能转让,只有指示提单交付且背书方可转让,不记名提单不须背书即可转让,C选项错误。
D选项:承运人无单放货时,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和保险费计算,D选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13. 【单选】中国甲公司和英国乙公司签订一批设备买卖合同,约定适用《202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
DPU贸易术语,运输过程中英国乙公司将该批设备全部转卖给法国的丙公司。依据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及
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卖方可以用自己的运输工具安排运输
B. 卖方除需负责出口清关还需负责进口清关
C. 乙公司转卖该批设备,风险自合同订立时转移给买方
D. 买卖双方可以就该贸易术语进行任意的增加、修改和删除
【答案】B
【解析】A选项:依据《202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买卖双方在FCA、DAP、DPU、DDP 贸易术语项下使
用自己的运输工具。故A项正确。
B选项:DPU 贸易术语项下卖方负责出口清关,买方负责进口清关。故B项错误。
C选项:运输中达成的货物买卖合同,风险自合同订立时转移给买受人。故C项正确。
D选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一项国际惯例,买卖双方可以就通则中的任意条款进行增加、修改或者删除。
故D 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答案为B选项。
14.【单选】中国的耀辉公司与甲国的布克公司签订某货物的买卖合同,约定由耀辉公司向荷兰出口该批货物,
采用CIP术语,适用202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已知中国和甲国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
约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耀辉公司有义务投保平安险
B. 耀辉公司出口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任何主张知识产权的货物
C. 如耀辉公司发出的货物到目的地的时间提前,布克公司也应接收货物
D. 如货物在运输途中因颠簸导致部分毁损,该风险由布克公司承担
【答案】D
【解析】A选项:2020年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下,CIP双方没有约定,卖方有义务购买最高险即一切险。故A选项
错误。
B选项:关于卖方的知识产权担保义务,《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2 条要求卖方承担知识产权担
保义务仅及于两个地方——买方营业地、合同预期的转售或使用地,不包括卖方营业地。故B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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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选项:买方有义务接收货物,但有两种除外情况:①卖方提前交货;②买方多交货,对于多交的部分买方无
需接收。故耀辉公司提前交货,布克公司无需接收货物。故C选项错误。
D选项:CIP术语下,风险转移的时间是交货时,具体说,在卖方货交第一承运人时,风险转移给买方,因此
在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故D选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答案为D选项。
15. 【多选】中国法院就一家中国公司和一家瑞士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纠纷作出判决。判决发生效力后,瑞士
公司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而且该公司在中国既无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代理机构,也无财产。关于该判决的承
认和执行,下列选项中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中国公司直接向有管辖权的瑞士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B. 中国公司向国际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
C. 由人民法院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请求瑞士法院承认和执行
D. 由人民法院直接采取强制措施执行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涉外执行。
AC选项:人民法院做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A、C选项正确。
B选项:国际法院是联合国下设的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法律争端的国际司法机构,不受理私人之间的争议,
也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故B选项错误。
D选项:D选项违反了国家主权原则,一国法院不能直接到他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侵犯了他国的属地管辖权,
故D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C选项。
16. 【多选】甲国柱间公司在乙国销售某类进口药品,后来柱间公司发现乙国对其国内销售的同类型产品征收
较低的税率,已知甲乙两国均为世贸组织成员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甲乙两国均对柱间公司销售的同一批进口药品在同一征税期间征收企业所得税,这在国际税法中构成国际
重叠征税
B.乙国违反了最惠国待遇原则
C. 乙国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
D. 柱间公司应当就其所得向甲国纳税
【答案】CD
【解析】A选项: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各依自己的税收管辖权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
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国际重叠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笔所得在具有某种经济联系
的不同纳税人手中各征一次税的现象。因此,甲和乙国对柱间公司在乙国的收入同时征企业所得税,属于国际
重复征税。A选项错误。
BC选项:最惠国待遇是世贸组织的基石,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将其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
域给与其他成员的优惠待遇,应立即、无条件地给与其他所有成员;国民待遇原则要求对世贸组织其他成员国
产品进入本国市场时,不得对其征收高于本国同类商品的税收或其他费用。因此该题中违反的是国民待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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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最惠国待遇原则。C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D选项:居民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于本国税法上的居民纳税人来自境内及境外的全部财产和收入实行
征税的权利。柱间公司为甲国的居民纳税人,因此其对甲国承担全球无限纳税义务。D选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CD选项。
17. 【单选】关于国际投资法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依《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内公司的投资比例为协议所禁止
B. 《多边投资机构担保公约》不承保商业风险
C. 依《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要求本国企业进口数量与出口数量相当为协议所禁止
D. 依《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投资争端提交中心管辖后,投资者母国不得进行外交保护,
除非东道国拒绝履行
【答案】A
【解析】A选项:限制外国投资者投资国内公司的投资比例不属于协议禁止的措施。故A选项错误。
B选项:《多边投资机构担保公约》承保的险别包括①货币汇兑险②征收和类似措施险③政府违约险④战争与
内乱险⑤其他非商业风险,可知MIGA公约承保的险别均为政治风险,不包括商业风险。故B选项正确。
C选项: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中如果要求进出口数量相当则违反了该协议中的贸易平衡要求,为《与贸
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所禁止。故C选项正确。
D选项:《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的公约》中心行使管辖权后,投资者母国不得进行外交保护,
除非东道国政府拒绝履行。排除仲裁期间的外交保护,故D选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答案为A选项。
18. 【单选】德国公民马尔斯与主营业地在广州的爱彼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被派往意大利的分公
司工作。后马尔斯被解雇,诉至中国广州某法院。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应适用意大利法,因为马尔斯的工作地在意大利
B. 应适用德国法,因为马尔斯国籍国为德国
C. 应适用中国法,因为爱彼公司主营业地在中国
D. 适用德国法、意大利法、中国法中对马尔斯有利的法律
【答案】A
【解析】ABCD选项: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
本题劳动者工作地在意大利,因此应当适用意大利法。故A选项正确。故BCD选项错误。
综上分析,本题答案为A选项。
19. 【单选】下列关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的表述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国际商事法庭因为是最高人民法院常设审判机构,所以不作为一审法院
B. 我国法院向来注重调解结案,所以国际商事法庭在审理国际商事案件时,应当先组织调解
C. 国际商事法庭判决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因此少数法官的意见一般不在判决书中载明
D. 国际商事法庭做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败诉方不得上诉
【答案】D
【解析】A选项:国际商事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常设商事审判机关,标的额为3亿元以上人民币的第一审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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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案件,如果当事人协议选择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管辖的,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商事法庭管辖,故A
选项错误。
B选项:国际商事法庭创设了集调解、仲裁、诉讼为一体的“一站式” 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但并未将调解
规定为前置程序。故B选项错误。
C选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原则,但是少数意见可以在裁判文书中载明。故C选项错误。
D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国际商事法庭审理案件一审终审;
可以向最高院本部申请再审,但应另行组成合议庭。故D选项正确。
综上分析,本题答案为D 。
20. 【单选】甲、乙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乙国称甲国关于某货物的进口管制违反国民待遇原则,为此向
世界贸易组织提出申诉,并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审理。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乙磋商阶段达成的谅解协议,可被用于后续争端解决审理
B. 专家组审理问题时遵循司法克制原则
C. 上诉机构作出的最终决定应符合绝对多数票的表决原则
D. 如甲国不执行争端机构的报告,该机构的执行机构可授权进行平行或交叉报复
【答案】B
【解析】A选项:磋商若达成谅解协议,则双方应承担保密的义务,不能用作于后续争端审查的对象。故A选项
错误。
B选项:根据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司法经济原则或司法克制原则,对争端方没有提出的主张,专家组不能作
出裁定,即使相关专家提出了这样的主张。故B选项正确。
C选项:上诉机构和专家组做出报告遵循的是“反向协商一致原则” 即一票赞成通过制度,并不需要获得绝对
多数票。故C选项错误。
D选项:WTO争端解决机构没有执行机构,不执行,争端方即乙国可以获得争端解决机构的授权进行平行或交
叉报复。故D选项错误
综上分析,本题答案为B选项。
21. 【单选】2021年8月,香港荣华公司与广州的智美公司签订了58吨棉花的供应合同,2021年9月,根
据智美公司的申请,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采用CIF价格。2022年2月,荣华公司将开
出的单据通过招商银行香港分行转交广州分行要求智美公司付款时,香港分行以单证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绝付
款。根据国际经济法相关规则和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广州智美公司负责该批棉花的运输
B. 香港分行审查单据和信用证时要进行实质审核
C. 香港分行不能以单证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绝付款
D. 如广州分行发现存在信用证欺诈的情形可以请求香港法院向银行颁发止付令
【答案】D
【解析】A选项:CIF术语下,由卖方安排运输。在本题中,智美公司申请信用证,荣华公司要求智美公司付款,
可以得出,智美公司是买方,荣华公司是卖方,应由荣华公司安排运输。故A选项错误。
BC选项:银行审单只审单据的表面,不审实质,只要单单一致、单证一致条件下就要付款。故B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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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证不一致的情况下,银行有权拒绝付款。故C选项错误。
D选项:在银行付款或者承兑以前,发现确凿证据,申请人在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
向银行颁发止付令。法院需要有实际联系,香港是卖方荣华公司的所在地,故具有实际联系。故D选项正确。
综上分析,本题答案为D 。
22. 【单选】甲国的某原料提供商真迷公司向我国国内产业进口该原料,近期以来,商务部发现该原料提供商
的出口价格明显低于其正常的价值,已对国内产业构成了实质性损害。在商务部调查期间,真迷公司向我国商
务部做出提高价格的承诺。根据《反倾销条例》中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初裁作出前,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
B. 商务部应当接受真迷公司提出的价格承诺
C. 如果真迷公司作出价格承诺后仍然进行倾销行为的,商务部可以做出不利于该公司的调查结果
D. 商务部如认为真迷做出的价格承诺能够接受,应当中止反倾销调查
【答案】C
【解析】ABD选项:根据《反倾销条例》的相关规定,商务部认为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能够接受并符合公
共利益的,可以决定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者征收反倾销税。中止或者终止反倾
销调查的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商务部不接受价格承诺的,应当向有关出口经营者说明理由。商务部对倾销
以及由倾销造成的损害作出肯定的初裁决定前,不得寻求或者接受价格承诺。本题中,在初裁前,商务部不可
以寻求价格承诺。故A选项错误。商务部是否决定价格承诺由其自行决定。故B选项错误。商务部可以中止或
者终止反倾销调查。并非应当中止。故D选项错误。
C选项:《反倾销条例》第32 条:“出口经营者不作出价格承诺或者不接受价格承诺的建议的,不妨碍对反
倾销案件的调查和确定。出口经营者继续倾销进口产品的,商务部有权确定损害威胁更有可能出现。”本题中,
真迷公司作出价格承诺但继续实施倾销行为,商务部在调查时可以认定其存在倾销行为。故C选项正确。
综上分析,本题答案为C选项。
23. 【单选】根据自2020年12月1 日起施行的中国《出口管制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购买管制物项的经营者未经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改变相关管制物项的最终用途
B. 购买管制物项的经营者可以转让给第三方经营者
C. 我国出口管制的对象不包括服务
D. 甲企业在出口相关的物项下的数据资料不属于该法的管制对象
【答案】A
【解析】AB选项:《出口管制法》第16条:“管制物项的最终用户应当承诺,未经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允许,
不得擅自改变相关管制物项的最终用途或者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出口经营者、进口商发现最终用户或者最终用
途有可能改变的,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报告国家出口管制管理部门。” 故A选项正确。故B选项错误。
CD选项:我国出口管制的对象,既包括有形的货物、无形的技术和服务,还包括物项相关的技术资料等数据。
故C选项错误。故D选项错误。
综上分析,本题答案为A选项。
24. 【多选】内地某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民事案件过程中,需从澳门调取证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
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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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分必背阶段三国法同步练习/HUDAFAKAO 一
四厚大边
A. 该中级人民法院可直接委托澳门的有关法院调取证据
B. 澳门受托法院可以该民事案件属于其专属管辖为由拒绝执行受托事项
C. 受托法院完成调取证据的期限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三个月
D.最高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委托调取证据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查区际取证。
AD选项:2020年3月1 日起修正实施的《内地与澳门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安排》将第二条修改为:“双
方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通过各高级人民法院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进行。最高人民法院与
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可以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经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协商,最高人民
法院可以授权部分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相互委托送达和调取证据。” A选
项正确,D选项正确。
B选项:2020年3月1 日起修正实施的《内地与澳门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安排》第9条第1 款规定“受
委托方法院收到委托书后,不得以其本辖区法律规定对委托方法院审理的该民商事案件享有专属管辖权或不承
认对该请求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由,不予执行受托事项。” B选项错误。
C选项:2020年3 月1 日起修正实施的《内地与澳门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安排》第6条规定“委托方
法院应当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委托请求,以保证受委托方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及时完成受托事项。” “受委托
方法院应当优先处理受托事项。完成受托事项的期限,送达文书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两个月,调
取证据最迟不得超过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三个月。” C选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CD选项。
25. 【多选】某中国企业因与在境外设立的斯坦利公司的争议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
关于向斯坦利公司有效送达司法文书的问题,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法院可向该公司设在中国的分支机构送达
B. 法院可向该公司设在中国的代表机构送达
C. 如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位于中国境内时,法院可向其送达
D.法院可向该公司在中国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城外送达。
AB选项:2024 年1 月1 日起修正实施的《民事诉讼法》第283 条第1 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 …⑤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
立的独资企业、代表机构、分支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业务代办人送达;
… …” A、B选项正确。
C选项:2021 年1 月1 日起修正实施的《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作
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人民法院可
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C选项正确。
D选项:2021 年1 月1 日起修正实施的《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4条规定:“除
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有关司法文书外,其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为民事诉
讼法第267条(现为第283 条) 第4项规定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可以向该诉讼代理人
送达。”D选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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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分必背阶段三国法同步练习
四厚大选些
HOUDAFAKAO
26. 【单选】李某在内地某法院取得一项涉及王某的具有给付内容的生效民事判决。王某的主要财产在澳门,
在内地也有少量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
的安排》,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
B. 李某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
C. 如澳门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它不能仅执行该判决中的部分请求
D. 该判决的执行应适用内地法律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内地与澳门认可和执行。
AB选项:2006年4月1 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
安排》第5条规定:“被申请人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均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执
行申请。申请人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待一地法院执行完毕后,可以根据该地法院出具的执行情况证明,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采取处分财产
的执行措施。两地法院执行财产的总额,不得超过依据判决和法律规定所确定的数额。” 根据上述法条,李某
无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但在向澳门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内地法院申请
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王某的财产。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
C选项:李某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申请执行,而不是向两地的法院同时申请。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认为在澳门
特别行政区执行该受托事项将违反其基本法律原则或公共秩序的,可以不予执行,但应当及时向委托方法院书
面说明不予执行的原因。C选项错误。
D选项:执行应当适用执行法院所在地的法律,而不是内地法律。D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选项。
27. 【多选】在我国法院审理的一个涉外诉讼案件中,需要从甲国调取某些证据。甲国是《关于从国外调取民
事或商事证据公约》的缔约国。根据该公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赵律师作为中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上述公约请求甲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
B. 调取证据的请求,应以请求书的方式提出
C. 请求书应通过我国外交部转交甲国的中央机关
D. 中国驻甲国的领事代表在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在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向华侨取证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域外取证。
AC选项:《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第2条规定:“每一缔约国应指定一个中央机关负责接
收来自另一缔约国司法机关的请求书,并将其转交给执行请求的主管机关。各缔约国应依其本国法律组建该中
央机关。请求书应直接送交执行国中央机关,无需通过该国任何其他机关转交。” 因此,诉讼代理人赵律师不
能请求甲国法院调取所需的证据,只能向甲国中央机关提交请求书。A选项错误。请求书应直接交给甲国的中
央司法机关,无需通过请求方相关机关转交。C选项错误。
B选项:《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第1 条第1 款规定:“在民事或商事案件中,每一缔约国
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该国的法律规定,通过请求书的方式,请求另一缔约国主管机关调取证据或履行某些其他
司法行为。” 因此,调取证据的请求,应以请求书的方式提出。B选项正确。
D选项:《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第15条第1 款规定:“在民事或商事案件中,每一缔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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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厚太些生
国的外交官员或领事代表在另一缔约国境内其执行职务的区域内,可以向他所代表的国家的国民在不采取强制
措施的情况下调取证据,以协助在其代表的国家的法院中进行的诉讼。” D选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D选项。
28. 【单选】为了促进本国汽车产业,甲国出台规定,如生产的汽车使用了30%国产零部件,即可享受税收
减免的优惠。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属于禁止使用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B. 因含有国内销售的要求,是扭曲贸易的措施
C. 有贸易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数量限制措施
D. 有外汇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投资措施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TRIMs) 协议所附的《解释性清单》列举了五种TRIMs 协议禁止的与货物贸
易有关的投资措施:
(1) 违反1994年GATT第3条第4款(国民待遇原则) 的两种措施:①当地成分要求,
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当地生产的或来自于当地的产品;②贸易平衡要求,限制企业购买或使用进口产品的数量,
并把这一数量与该企业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相联系。
(2) 违反1994年GATT 第11 条第1 款(一般性取
消数量限制原则) 的3种措施:①对企业进口用于当地生产或与当地生产相关的产品,一般地或在数量上根据
该企业出口它在当地生产的产品的数量或价值加以限制;②对企业进口用于当地生产或与当地生产相关的产品,
通过将其可获得的外汇数量限于可归属于它的外汇收入而加以限制;③限制企业出口产品或为出口而销售产品。
A选项:国民待遇原则,是指在民事权利方面一个国家给予在其国境内的外国公民和企业与其国内公民、企业
同等待遇。当地成分要求,是指根据进口国要求,商品的某些规定部分必须在进口国国内生产,其可以是具体
数目,也可以是价值数目。本题中,汽车使用30%的国产零部件即可享受税收优惠减免政策,这种投资措施构
成“当地成分要求” , 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对贸易有扭曲作用,应当禁止。A选项正确。
B选项:国内销售要求是指限制企业产品出口的数量,有的国家要求外资企业以低于国际市场的价格将本应出
口的产品在当地销售。本题不涉及国内销售要求。B选项错误。
C选项:贸易平衡要求是指要求外国投资企业购买或使用进口产品的数量或价值应与该企业出口当地产品的数
量或价值相当。本题不含有贸易平衡的要求。C选项错误。
D选项:外汇平衡要求是指将企业可使用的外汇限制在与该企业外汇流入相当的水平,从而限制该企业用于当
地生产或当地生产进口。本题不属于外汇平衡要求。D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29. 【多选】甲国A公司前往乙国投资,双方约定就投资事项产生的问题提交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以
下简称“中心” ) 仲裁。后双方因履约问题发生纠纷。依据《华盛顿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 乙国政府可以要求A公司用尽当地救济包括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
B. 乙国没有相关解决的法律或法律不明时,中心不能就该事项作出裁决
C. 中心可以管辖与“投资” 有关的任何争端
D. 提交中心后,甲国不得进行外交保护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华盛顿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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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选项:东道国政府可以把用尽当地救济作为提交中心仲裁的前提条件,也可以不作此要求。故A选项正确,
不当选。
B选项:中心仲裁庭应依争端双方同意的法律规则对争端作出裁决。如果争端双方没有对应适用的法律达成协议,
则仲裁庭应适用作为争端一方的缔约国的国内法。故B选项错误,当选。
C选项:根据《华盛顿公约》第25条第1 款的规定,中心的管辖适用于一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之间“直
接因投资而产生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给中心的任何法律争端” 。故C选项错误,当选。
D选项:提交中心管辖后,在中心仲裁期间排除投资者母国的外交保护。但中心作出裁决后,如果东道国政府
拒绝履行栽决,则投资者母国可以恢复行使外交保护。故D选项错误,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CD选项。
30. 【单选】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新技术许可协议,规定在约定期间内,甲公司在亚太区独占
使用乙公司的该项新技术。依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在约定期间内,乙公司在亚太区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
B. 乙公司在全球均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
C. 乙公司不能再将该项新技术允许另一家公司在德国使用
D. 乙公司在德国也不能再使用该项新技术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中的国际知识产权法。
A选项:根据甲公司、乙公司达成的独占许可协议,甲公司在亚太区独占使用乙公司的该项新技术。独占许可
协议相当于是转让,出让人不得再允许他人使用,出让人本人也不能再使用该技术。故A项正确。
BCD选项:知识产权有地域性特点,协议约定独占许可的范围仅限于亚太地区,不包括欧洲地区甚至全球。故B、
C、D 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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