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最新增值税税率表及补充说明(收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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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202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施行,本表同步配套执行,为各类应税交易提供基础税率参考依据。
一、2026最新增值税税率表(文字版)
(一)一般纳税人
1.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13%
(2)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9%
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2. 销售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9%
(2)邮政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9%
(3)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9%
增值电信服务:6%
(4)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其他建筑服务):9%
(5)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6%
(6)生产生活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产生活服务):6%
(7)租赁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3%
不动产租赁服务:9%
(8)加工修理修配服务:13%
3. 销售无形资产
(1)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6%
(2)转让土地使用权:9%
4. 销售不动产
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所有权:9%
(二)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另有规定的除外):3%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
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零税率
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且符合以下情形的:零税率
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和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向境外单位转让的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技术
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对外修理修配服务
二、补充说明(共5项)
1.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另有规定的除外):3%”中“另有规定”的补充说明
根据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增值税法》及配套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第3号),“另有规定”主要包含
征收率特殊调整和减免税优惠两类情形,具体如下:
(1)征收率特殊调整(不适用3%基础征收率或减按优惠)
① 不动产相关业务(按3%征收,不得享受1%减征)
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
注:2026-2027年期间,小规模纳税人除上述业务外,可享受3%征收率减按1%缴纳增值税的优惠,但不动产类业务不适用该减征政策。
② 销售旧资产类(减按2%征收)
小规模纳税人(不含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销售旧货(指进入二次流通、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不含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计税方式:按照3%征收率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
③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征收)
自然人(其他个人)出租住房
计税方式:按照3%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④ 二手车经销业务(减按0.5%征收)
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
计税方式:按照3%征收率减按0.5%计算缴纳增值税(2026-2027年有效)。
(2)减免税优惠(直接免征增值税)
① 起征点以下免税
以1个月为计税期: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
以1个季度为计税期: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
按次纳税:每次(日)销售额未超过1000元
未达到起征点的,全额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② 特定不动产销售免税
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
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如离婚分割、赠与直系亲属、继承等)
③ 其他免税项目
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等
此类项目属于增值税法规定的免税范围,无论销售额是否达到起征点,均免征增值税。
总结:基础规则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税交易征收率为3%;特殊调整为不动产相关业务按3%征收,旧资产、个人出租住房、二手车经销等业务按更低征收率(2%/1.5%/0.5%)减征;减免优惠为起征点以下及特定免税项目直接免征增值税。
2. 关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零税率”中“另有规定”的补充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另有规定”主要指
国务院明确规定不予适用零税率,需按规定征收增值税的出口货物情形,具体包括:
(1)明确禁止出口或限制出口的货物
这类货物因涉及国家安全、资源保护或公共利益,国家禁止或限制其出口,不适用零税率,需按内销货物征收增值税:
① 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
如: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具体以《禁止出口货物目录》为准)。
此类货物出口属于违法行为,不仅不适用零税率,还会面临海关处罚。
② 国家限制出口的货物
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如稀有金属、特定化工品),国家通过出口征税方式限制外流。
例如:部分稀土产品、磷矿石等,出口时需按规定缴纳出口环节增值税。
(2)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征税情形
① 未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的货物
出口企业未按规定进行退(免)税备案、未提供完整合规的出口凭证(如报关单、收汇凭证等),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不得适用零税率,需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
② 特殊监管区域内的特定交易
出口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如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货物,若不符合“实际离境”等条件,或属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适用零税率,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③ 其他国务院明确规定的情形
如:出口企业存在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被税务机关暂停或取消出口退(免)税资格期间,其出口货物不得适用零税率。
核心总结:一般规则为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即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且退还前一环节已缴纳的进项税额);例外情形为国务院规定的禁止/限制出口货物、未合规办理退(免)税手续的货物等,不适用零税率,需按内销货物的适用税率(13%或9%)征收增值税。
3. 关于本表适用范围的说明
2026最新增值税税率表仅列示了增值税法定
基本税率与征收率体系,为基础参考工具。本表不包含以下各类税收优惠与特殊征管规定,实务中需结合具体政策(如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判断适用:
(1)免税项目:如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研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等,本表未列示。
(2)即征即退:如软件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等特定行业的退税政策。
(3)减征与减免:如小规模纳税人2026-2027年特定时期的减按1%征收、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扣减等。
(4)跨境应税行为特殊规定:除零税率范围外,部分跨境服务可能适用免税政策。
(5)特定行业优惠:如公租房经营、养老服务等特定领域的增值税优惠。
实务提示: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业务时,应以《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最新优惠公告为准,确保税务处理合规。
4. 关于“零税率”与“免税”的区别说明
核心结论:表中所列的零税率(0%)与免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增值税概念,实务中处理逻辑差异巨大,严禁混淆。
两者的核心区别对比
(1)税负逻辑:零税率整体税负为零,出口环节销项税额为0,且允许退还或抵扣以前各环节已缴纳的进项税额;免税仅免除本环节税负,出口环节不计算销项税额,但不退还或不抵扣以前环节已缴纳的进项税额(即进项税计入成本)。
(2)权利归属:零税率属于法定税率,是增值税链条的完整延伸;免税属于税收优惠,依政策规定享受,范围和期限可能随政策调整而变化。
(3)票据开具:零税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填0),下游受票方可按规定抵扣;免税通常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有规定除外),下游受票方无法抵扣进项税。
(4)适用范围:零税率主要适用于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如国际运输、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等);免税适用于特定的免税项目(如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研教学的进口仪器、部分农业生产资料等)。
举例说明
① 零税率案例:某企业出口一批设备,国内采购原材料时已支付进项税100万元。设备出口适用零税率。结果:出口环节销项税为0元;同时,该企业可申请退还国内已缴纳的100万元进项税,实现整体税负为零。
② 免税案例:某企业销售古旧图书,取得收入100万元。该业务适用免税。结果:销售环节无需计算销项税13万元;但采购纸张、印刷等环节支付的进项税无法退还,只能计入图书销售成本。
实务提示:适用零税率的业务,必须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否则可能被视为内销征税;适用免税的业务,需关注政策的具体有效期与备案要求,且需注意区分与零税率跨境服务的边界。
5. 2026最新增值税税率表的功能与作用
2026最新增值税税率表(以下简称“本表”)作为《增值税法》正式施行后配套的基础参考工具,核心功能是规范、清晰列示增值税各类应税交易的法定税率与征收率,为纳税人、税务从业者及相关主体提供明确的涉税指引,其具体作用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覆盖日常涉税处理、政策落地、合规管控等全场景:
(1)作为涉税核算的基础依据,规范日常计税操作
本表最核心的作用是为纳税人提供“计税标尺”,明确不同应税行为对应的税率/征收率,解决“按什么比例计税”的核心问题。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核算应纳税额,均需以本表列示的税率/征收率为基础。例如,一般纳税人销售普通货物需按13%计算销项税,提供交通运输服务按9%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常规应税交易按3%征收率计税,本表清晰划分各类应税范围与对应税率,避免因税率适用错误导致计税偏差,保障纳税人日常涉税核算的准确性。
(2)作为政策落地的直观载体,普及增值税法定规则
2026年1月1日《增值税法》正式施行后,本表整合了新法下的法定税率体系,将抽象的税收政策转化为直观、易懂的表格(及文字版)形式,便于各类主体快速理解和掌握增值税核心规则。对于企业财务人员、办税人员而言,本表是快速查询税率、掌握应税范围的“速查手册”,无需逐字研读繁杂的法律条文;对于税务机关而言,本表是开展税收征管、政策宣传的重要工具,可帮助纳税人精准把握新法要求,推动增值税政策平稳落地。
(3)作为合规管控的参考工具,降低涉税风险
本表明确了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企业等不同主体的税率适用标准,以及不同应税项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税率边界,为纳税人合规管控提供重要参考。实务中,税率适用错误是常见的涉税风险点(如混淆13%与9%税率、误将零税率与免税等同),本表通过清晰列示计税标准,帮助纳税人规避“错用税率、漏缴税款”等问题,同时为税务核查、纳税申报提供明确依据,降低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成本及涉税风险。
(4)作为决策参考的辅助工具,支撑经营与规划
对于企业经营决策而言,本表可作为成本核算、定价策略、业务布局的辅助参考。例如,企业在开展跨境业务时,可通过本表明确出口货物零税率的适用范围,规划出口退税流程;在拓展新业务时,可通过本表查询对应应税项目的税率,预判涉税成本,优化业务模式;对于创业主体、小微企业而言,本表可帮助其快速了解自身适用的征收率(如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合理规划财务核算与税务申报,降低合规成本。
补充提示:本表为基础税率参考工具,其功能是明确“法定税率基准”,不包含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详见第3项说明),实务中需结合具体优惠政策、征管要求,综合运用本表开展涉税处理,确保既符合法定规则,又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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