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时间: 2026-03-26 15:42:19
更新时间: 2026-03-26
分类:软件教程
评论(0)
养虾记 | 我的001号AI助理,初步满意
openclaw可以说是目前最火的AI agent应用,最近我在阿里云服务器上部署了openclaw,链接到钉钉上,我叫他小智,并让他叫我领导
。
给他安排的第一项工作,是我想了很久但一直没抽出时间去做的事,就是整理国务院国资委官网“互动交流”板块的问答选登,让他将14个板块的每一条问答都整理成一个markdown格式的文件,分别放入以板块命名的14个文件夹中,以便我放在IMA知识库中,方便后面检索。
比较出乎意料的是,几句自然语言表述的需求,他完成的又快又好,并且给我总结了他完成的情况,比如总共多少篇问答,问答的时间跨度等。如果是在往常,可能要花很久时间来编写、调试python代码才能搞定,现在几句话交代清楚,AI自己就可以去执行这项工作,并且给我直接可以用的成果。
后来我想这402个问答既然都已经整理出来了,何不整理成一个汇编呢,于是又提出要求,让他将这些问答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并且做好封面和目录、添加好页码,竟然完成的也还不错,美中不足的是,尽管我提了要求,但目录上的标题并没有添加上超链接,我想应该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只是最近工作太忙,抽不出时间研究。
这些问答有什么用呢?相信国有企业的法务、做国资国企业务的律师肯定知道其价值,在论证国资监管合规性时,如果相关规定不明确,就可以搜搜看国务院国资委有没有相关问答,可以作为评价合规性的依据。
举个例子,去年国务院国资委出台了《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规〔2025〕17号),其中规定了国有产权交易、企业增资等协议中不得约定股权回购、股权代持、名股实债等内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该规定第二条明确: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适用本规则。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不是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的增资,是否能够约定股权回购呢?
仅从文义来看,如果不是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的增资,似乎约定回购条款也不违规。2025年六七月份我们有个国企客户投资项目,就涉及这一点的合规性评价问题,当时也是这样评价的。但2025年12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的一个答复,就明确提出即便是非公开交易,也要遵循该原则,也即不能约定回购条款。
这些问答,我都已经以md格式放入IMA知识库中,每一个问答都附上了该问答的网址,方便查验真实性。此外我也让我的AI助理定期去关注有没有更新,有的话第一时间也会更新到知识库中,大家有需要的,可以关注。
汇编好的PDF文件,有要的朋友,关注下本公众号,动动手指点个赞、发个评论、转发下啥的(主要是想提高下活跃度,不知道有没有朋友愿意支持
),后台私信我,我发给你。
我决定留用这个AI助理,有什么好的应用场景,再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