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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311 全文(八)条文说明:性能指标·安装工艺·电气防护·防火·附录A
本篇为 GB 50311-2016 原文(之八):条文说明(第6章性能指标、第7章安装工艺要求、第8章电气防护及接地、第9章防火、附录A 系统指标)。本系列共 8 篇。
6 性能指标
6.1 缆线与连接器件性能指标
6.1.2 对绞电缆性能指标与电缆的命名方式可参照国际标准《用户建筑通用布线系统》ISO/IEC 11801-2010 相关内容。
综合布线系统推荐的电缆统一命名方法使用 XX/Y/22 编号表示。
XX 表示电缆整体结构(U 为非屏蔽、F 为箔屏蔽、S 为编织物屏蔽、SF 为编织物+箔屏蔽),Y 为线对屏蔽状况(U 为非屏蔽,F 为箔屏蔽),22 为线对状态(TP 为两芯对绞线对、TQ 为四芯对绞线对)。
22 表示线对状态:TP 为两芯对绞线对、TQ 为四芯对绞线对 Y 表示线对屏蔽状况:U 为非屏蔽,F 为金属箔屏蔽 XX 表示电缆的整体结构:U 为非屏蔽、F 为金属箔屏蔽、S 为金属编织物屏蔽、SF 为金属编织物+金属箔屏蔽。按照此规定,电缆可以分为8 种类型:U/UTP、F/UTP、U/FTP、SF/UTP、S/FTP、U/UTQ、U/FTQ 及S/FTQ。
6.1.3 本条对对绞电缆连接器件基本电气特性做出了规定。
3 导线线径小于0.5mm 或大于0.65mm 时,应考虑与连接器件的兼容。
5 1)线对支持的业务应用:
568A 连接图:
1#对(蓝)普通电话;1#对(蓝)BRI(2B+D)U 接口ISDN(综合业务数字网);1#、2#对(蓝-橙)BRI(2B+D)S/T 接口ISDN(综合业务数字网);3#、4#对(绿-棕)56bit/s、64Kbit/s传输速率接口;1#、3#对(蓝-绿)E1/T1(2Mbit/s、155Mbit/s传输速率接口);2#、3#对(橙-绿)10M/100M(以太网接口)。
568B 连接图:
1#对(蓝)普通电话;1#对(蓝)BRI(2B+D)U 接口ISDN(综合业务数字网);1#、3#对(蓝-绿)BRI(2B+D)S/T 接口ISDN(综合业务数字网);2#、4#对(橙-棕)56bit/s、64Kbit/s传输速率接口;1#、2#对(蓝-橙)E1/T1(2Mbit/s、155Mbit/s传输速率接口);2#、3#对(橙-绿)10M/100M(以太网接口)。
2)需要说明的是,7 类布线系统的插座采用非 RJ 45 连接方式。图6.1.3-2 插座连接方式符合 IEC 60603~7 标准的描述,插座使用插针1、2、3、4、5、6、7 和8 时,能够支持5 类、6 类和6A 类布线应用,使用插针1、2、3‘、4‘、5‘、6‘、7 和8 时,能够支持7 类和 7A 类布线应用。图6.1.3-3 符合 IEC 61076~3~104 标准的模块连接图要求,模块可以使用转换跳线兼容 IEC 60603~7 标准类型模块。
6 连接器件性能指标应符合相关的标准要求,对应的标准如表20 所示。


6.2.1 本条规定的性能指标参数的计算公式、指标值与说明详见国际标准《用户建筑通用布线系统》ISO/IEC 11801-2008 与ISO/IEC 11801-2010 的内容。
7 安装工艺要求
7.1 工作区
7.1.1 若无特殊设计要求,前期施工的预埋管和86 系列底盒需相匹配。光纤模块安装采用深底盒以保证光纤的预留长度和弯曲半径。
7.2 电信间
7.2.3 电信间主要为楼层安装配线设备(为机柜、机架、机箱等) 和楼层信息通信网络系统设备的场地,并应在该场地内设置缆线竖井、等电位接地体、电源插座、UPS 电源配电箱等设施。通常大楼电信间内还需设置安全技术防范、消防报警、广播、有线电视、建筑设备监控等其他弱电系统设备,以及光纤配线箱、无线信号覆盖系统等设备的布缆管槽、功能模块及柜、箱的安装。如上述设施安装于同一场地,亦称为弱电间。
7.2.6 一般情况下,综合布线系统的配线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采用19″标准机柜安装。机柜尺寸通常为600mm(宽)×600mm(深)×2000mm(高),共有42U 的安装空间。机柜内可安装光纤连接盘、RJ45(24 口)配线模块、多线对卡接模块(100 对)、理线架、以太网交换机设备等。如果按建筑物每层电话和数据信息点各为200 个考虑配置上述设备,大约需要有2 个19″(42U)的机柜空间,以此测算电信间面积不应小于5m²(2.5m×2.0m)。布线系统设置内、外网或弱电专用网时,19″机柜应分别设置,并在保持一定间距或空间分隔的情况下预测电信间的面积。目前,高密度配线架的推出对理线空间有了更高的要求,800mm(宽)的19″机柜已被广泛应用。此时,需要增加电信间的面积。
7.2.7 电信间的温、湿度按配线设备要求提出,如在机柜中安装计算机网络设备等有源设备,环境也应满足有源设备提出的安装工艺要求。温、湿度条件的保证措施由空调专业负责解决。设备安装工艺要求应执行相关规范的规定。
7.2.8 电信间外开的防火门等级应按建筑物等级类别设定,特别是对超高层和250m 以上的建筑。通常电信间防火门采用乙级及以上等级的防火门。房门净尺寸宽度应满足净宽600mm~800mm 的机柜搬运通过的要求。
7.3 设备间
7.3.2 设备间是建筑物的电话交换机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以及配线设备(BD)安装的地点,也是进行网络管理的场所。对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而言,设备间主要安装总配线设备。当信息通信设施与配线设备分别设置设备间时,考虑到设备电缆有长度限制及各系统设备运行维护的要求,设备间之间的距离不宜相隔太远。
7.3.3 本条规定的使用面积不包括程控用户交换机、计算机网络设备等设施所需的面积在内。如果1 个设备间以10m²(2.5m×4.0m)计,大约能安装5 个600mm 宽度的19″机柜。在机柜中安装电话大对数电缆多对卡接式模块、数据主干缆线光/电配线架、理线架等,大约能支持总量为6000 个信息点所需(其中电话和数据信息点各占50%)的建筑物配线设备安装空间。设备间的面积确定同样需考虑机柜尺寸因素,如采用800mm 宽度的19″机柜,则需要增加设备间的面积。
7.3.5 有害气体指氯、碳水化合物、硫化氢、氮氧化物、二氧化碳等。灰尘粒子应是不导电的、非铁磁性和非腐蚀性的。
7.3.6 设备间如果安装有源的信息通信设施或其他有源设备,设备供电应符合相应的设计要求。
7.4 进线间
7.4.3 进线间因涉及因素较多,难以统一提出具体所需面积,可根据建筑物实际情况,并参照通信行业和国家的现行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本规范只提出原则要求。
7.4.4 进线间设于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主要有利于外部地下管道与缆线的引入。对洪涝多发地区,为了保障通信设施的安全及通信畅通,也可以设于建筑物的首层。
1 外部缆线宜从两个不同的地下管道路由引入进线间,有利于路由的安全及与外部管道的沟通。进线间与建筑物红线范围内的人孔或手孔之间采用管道或通道的方式互连。
7.5 导管与桥架安装
7.5.1 常用的布线导管包括金属导管(钢管和电线管)、可弯曲金属导管、中等机械应力以上刚性塑料导管和混凝土管孔等。常用的布线桥架包括金属电缆槽盒(封闭可开启)、中等机械应力以上刚性塑料槽盒、地面槽盒(金属封闭式或中等机械应力以上刚性塑料)、网格电缆桥架(信息机房内高位明敷)等。
导管或桥架的性能、规格和材质的选取应保障其具有一定的承重、抗弯曲、抗冲击能力。
导管或桥架应安装于干燥位置,潮湿或对金属有严重腐蚀的场所不宜采用金属导管,或采用金属导管但管材表面增加防腐措施,如采用双层金属层外敷聚氯乙烯护套的防水型可弯曲金属电气导管明敷于潮湿场所或暗敷于墙体、混凝土地面、楼板垫层或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内。
具有酸碱腐蚀性介质的场所宜选用刚性塑料导管(槽)或铝制槽盒,但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不宜采用明敷设。暗敷于墙内或混凝土板内的刚性塑料导管应选用抗压、抗冲击及弯曲等性能达到中等机械应力以上的非火焰蔓延型塑料导管。
7.5.4 穿越建筑结构的伸缩缝、沉降缝、变形缝等土建连接缝的导管或桥架,会因温度、承载等引起结构变形,应考虑导管或桥架的软连接线或伸缩节等部位的冗余量长度,其连接的做法应依据土建构造并满足施1 安装、检修、维护方便及建筑美观等要求,布放与使用过程应对缆线无实质损害。
7.5.5 为减轻导管或槽盒的抗压、抗弯曲要求,尽量不要穿越设备基础敷设;当穿越建筑物基础时,应核算分析保护措施的可行性。其抗压、抗弯曲性能必须达到建筑物沉降的要求,并确保缆线不会因受沉降影响而损坏。
7.5.12 过线盒也可以称为拉线盒,通常使用于布放缆线数量较少的路由。可用于牵引缆线与缆线盘留,但不可以用于接续缆线。
7.5.13 引出部分留有一定的长度可防止混凝土在建筑过程中进入导管中,缆线布放完成后,管口可使用防火材料封堵。
7.6 缆线布放
7.6.1 工程中选用缆线的类型(室内型、室外型、室内外型)、外径尺寸(如同类别的非屏蔽电缆与屏蔽电缆直径的差异)、结构(护套形式与材质、屏蔽层方式、中心加强件材质、填充物等)对缆线敷设的方式和场地要求会产生很大的影响。
2 干线子系统垂直通道有下列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1)电缆孔方式,通常用一根或数根外径63mm~102mm 的金属管预埋在楼板内,金属管高出地面25mm~50mm,也可直接在楼板上预留一个大小适当的长方形孔洞,孔洞一般不大于600mm×400mm(也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2)导管或桥架方式,包括明导管或暗导管或桥架敷设。
(3)电缆竖井方式,在新建工程中,推荐使用电缆竖井的方式。
7.6.2 敷设建筑群之间的缆线所需管道管孔的数量、尺寸及电缆沟尺寸需考虑:建筑物的类型和用途、支持的应用业务、期望的扩展规模、将来添加管道的施工难度、引入建筑物入口位置与场景条件、拟敷设的缆线类型、数量和尺寸等因素。
7.6.3 本条对明敷缆线要求做出了规定。
3 当相关标准未明确间距要求或间距达不到标准的要求时,应根据绝缘、隔热、防冻等防护需要采取相应的保护隔离措施。
4 建筑物外墙垂直敷设的缆线,通常距地1.8m 以下的部分采用钢导管保护。
7.6.4 屏蔽对绞电缆的直径和硬度一般会大于非屏蔽电缆,而且不同的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的层数、材料和屏蔽形式等各有不同,因此在设计缆线的弯曲半径时应考虑这些因素。
7.6.5 缆线的类型包括大对数屏蔽与非屏蔽电缆(25 对、50 对、100 对),4 对对绞屏蔽与非屏蔽电缆及多模和单模光缆(2 芯至24 芯)等。6 类及以上级别的缆线和屏蔽缆线因构成的方式较复杂,电缆的直径与硬度有较大的差异。如电缆的外形可为“圆”和“椭圆”形,线对又有“十”字和“一”字的隔离方式等;有的6 类电缆在布放时为减少对绞电缆之间串音对传输信号的影响,不要求完全做到平直和均匀,甚至可以不绑扎。因此对布线系统管线的利用率提出了较高要求,在设计管线时,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5 缆线的占空比会直接影响到施工的质量与网络的正常运行,应根据项目特点考虑未来发展需要,特别是采用槽盒方式布线时,应预留一定的冗余量。为了保证水平电缆的传输性能,以及成束缆线在槽盒中或弯角处布放不会产生溢出的现象,故提出了线槽利用率应在30%-50%的范围。
7.6.7 缆线布放路由中增加电缆导体或光纤的连接点,将会导致综合布线系统的永久链路和信道的传输指标达不到规范的规定与要求,而且不利于布线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因此规范要求敷设缆线的路由中不应存在连接点。
7.7 设备安装设计
7.7.1 19″机柜的宽度为600mm 或800mm,深度为600mm~1200mm。机柜的高度与内部设备可占有空间的关系为:机柜 2000mm 高,占42U 空间;1800mm 高,占37U 空间;1600mm 高,占32U 空间;1400mm 高,占27U 空间;650mm 高,占12U 空间;500mm 高,占9U 空间;350mm 高,占6U 空间。1U 等于44.5mm。2 预留空间需考虑地面采用的活动地板板块的尺寸、设备安装施工方便及运行和维护的安全。
7.7.3 设备安装应本着方便运行和维护,减轻地震破坏,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的设计原则,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981 的有关规定。
8 电气防护及接地
8.0.1 随着各种类型的电子信息系统在建筑物内的大量设置,各种干扰源将会影响到综合布线电缆的传输质量与安全。表21 列出的射频应用设备又称为 ISM 设备,我国目前常用的 ISM 设备大约有15 种。

8.0.3 本条对综合布线系统的电磁干扰防护措施做出了规定。
1、2 综合布线系统选择缆线和配线设备时,应根据用户要求,并结合建筑物的环境状况进行考虑。当建筑物在建或已建成但尚未投入运行时,为确定综合布线系统的选型,在需要时可测定建筑物周围环境的干扰场强度。用本规范中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进行衡量,选择合适的器件和采取相应的措施。
光缆布线具有最佳的防电磁干扰性能,既能防电磁泄漏,也不受外界电磁干扰影响,在电磁干扰较严重的情况下,是比较理想的防电磁干扰布线系统。本着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设计原则,在满足电气防护各项指标的前提下,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选型及配置。
8.0.6 采用两根不同长度的连接导体,为高频干扰信号提供低阻抗的泄放通道,可以避免单根导体长度为干扰频率波长的1/4 或其奇数倍时形成接收或辐射干扰信号的情况。
综合布线系统接地导线截面积可参考表22 确定。

8.0.7 屏蔽布线系统的接地做法,一般在配线设备(FD、BD、CD)的安装机柜(架)内设有接地端子板,接地端子与屏蔽模块的屏蔽罩相连通,机柜(架)接地端子板则经过接地导体连至楼层局部等电位联结端子板或大楼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为了保证全程屏蔽效果,工作区屏蔽信息插座的金属罩可通过相应的方式与 TN-S 系统的 PE 线接地,但不属于综合布线系统接地的设计范围。
8.0.9 电缆、光缆的金属护套或金属构件的接地导线接至等电位联结端子板,但等电位接地端子板的连接部位不需要设置浪涌保护器。
8.0.10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为防止雷击瞬间产生的电流与电压通过电缆引入建筑物布线系统,对配线设备和通信设施产生损害,甚至造成火灾或人员伤亡的事件发生,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9 防火
对于通信缆线的燃烧性能分级,北美、欧洲及国际的相应标准中主要包括缆线受火的燃烧程度及着火以后火焰在缆线上蔓延的距离、燃烧的时间、热量与烟雾的释放、释放气体的毒性等指标,通过测试环境模拟缆线燃烧的现场状况实测取得。表23~表25 分别列出了缆线的测试标准与燃烧性能的分级,仅供参考。



对缆线测试标准与燃烧性能的分级内容进行同等比较后,根据建筑物的不同类型与功能、缆线所在的场合(如办公空间、人员密集场所、机房)、采用的安装敷设方式(吊顶内或高架地板下等通风空间、竖井内、密封的金属管槽)等因素,工程中应选用符合相应阻燃等级的缆线。
我国国家标准《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GB 31247-2014 中建议使用以“标准名+级别名”,而不以材料名称的方法来判断缆线的安全特性。标准将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等级划分为 A 级:
不燃电缆(光缆);B1 级:阻燃1 级电缆(光缆);B2 级:阻燃2 级电缆(光缆);B3 级:普通电缆(光缆)。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等级判据为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A 级的试验方法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燃烧热值的测定》
GB/T 14402 的规定;BI 级的试验方法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缆或光缆在受火条件下火焰蔓延热释放和产烟特性的试验方法》
GB/T 31248,《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第 2 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GB/T 17651.2,《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12 部分:单根绝缘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1kW 预混合型火焰试验方法》GB/T 18380.12 的规定;B2 级的试验方法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缆或光缆在受火条件下火焰蔓延热释放和产烟特性的试验方法》GB/T 31248,《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第2 部分:试验步骤和要求》GB/T 17651.2,《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第12 部分:单根绝缘电线电缆火焰垂直蔓延试验 IkW 预混合型火焰试验方法》GB/T 18380.12 的规定;B3 级为未达到 B2 级的。
工程中应根据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缆线燃烧性能级别测试报告选用阻燃缆线。
9.0.2 对超高层及250m 以上高度的建筑应特别考虑其高度的影响因素。
附录 A 系统指标
本附录中综合布线信道的性能指标参照国际标准《用户建筑通用布线系统》ISO/IEC 11801-2008 中列出的表格内容;永久链路和 CP 链路的性能指标参照国际标准《用户建筑通用布线系统》ISO/IEC 11801-2010 中列出的表格内容。在国际标准中的性能指标参数表格分为需执行的和建议的两种表格,在需执行的表格中列出指标计算公式,在建议表格中只是针对某一指定的频率提出指标要求。其中,需执行的表格针对永久链路和 CP 链路;建议的表格除非特别指出,一般只针对永久链路。本规范从工程验收检测的应用出发,仅以建议的表格列出布线信道和链路的各项指标参数要求。
A.0.4 本条列出的相关指标主要用于验证布线系统对绞电缆信道的屏蔽特性。应根据布线系统应用情况和仪表测试功能进行选择与检测。当现场不具备测试条件时,可将厂商产品资料列出的参数与相关规范及设计对指标参数的要求进行对比验证。
表26~表31 列出了欧洲标准EN 50173-2007 的相关指标及参数,供参考与对比。
1 非屏蔽布线信道中每个线对的TCL 值应符合表26、表27 的规定。



2 非屏蔽信道的等效横向转换损耗(ELTCTL)应符合表28、表29 的规定。


3 在布线的两端均应符合耦合衰减的要求。屏蔽信道的耦合衰减应符合表30、表31 的规定。


2 这里的OS1 和OS2 是指光纤成缆后的两种光缆链路类型。OS1 指的是室内应用光缆(紧套光缆),OS2 为室外应用光缆(松套光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