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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刑法课后复盘_2026法考客观_法-D_基础精讲(内部班)_02刑法方鹏内部基础精讲_00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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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文本内容

法大法考精讲阶段课后复盘总结
- 1 -
日期:2026 年4 月2 日(周四)
授课教师:方鹏老师
对应教材:2026 年法考通用教材·刑法学
【颜色与星级说明】
· ★红色:必考点(★★★★★)——每年必考,必须掌握。
· ★蓝色:高频考点(★★★★)——考查频率高,需重点复习。
· ★绿色:重要考点(★★★)——常规考点/新法点,不能丢分。
注:页码后标注(上)表示上午所讲内容,(下)表示下午所讲内容。
【复盘总结使用说明】:本资料为教学辅助材料,旨在帮助学员梳理知识框架、
把握复习重点,仅供学习参考使用。对于资料中可能存在的不足,欢迎学员批评
指正,以便我们后续优化。
一、当天核心章节
总核心:犯罪构成要件
二、授课内容及教材定位
1. 章节:第四章客观不法要件(犯罪的客观要件)
所讲知识点:不作为犯、行为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
教材页码:P43-P60(上)
教材页码:P61-P66(下)
2. 章节:第五章主观责任要件(犯罪的主观要件)
所讲知识点: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状况)
教材页码:P67-P78(下)
法大法考精讲阶段课后复盘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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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点地图与体系架构
法大法考精讲阶段课后复盘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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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点精析(干货提炼)
【必考点】--必须拿下的分数
注:每年反复考查,几乎不回避的知识点。
1. ★因果关系①

因果关系解决的是将行为和结果关联起来的问题,判断时先条件后原因。

特殊体质:通俗易懂的方式可以理解为“被害人身体有病”。注意因果关系
是客观犯罪构成要件,特殊体质不中断因果关系,不影响客观因果关系的判
断。至于行为人是否认识到或者是否应当预见被害人具有特殊体质,只是行
为人主观上有无故意、过失的问题。依然要遵循先客观再主观的思维,不要
混淆。

依附关系不中断因果,医生的重大过失中断因果。
2. ★刑事责任年龄
①需要大家在习题、例子中多做题感受,深化知识掌握。
法大法考精讲阶段课后复盘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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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4 周岁的人:2 种行为(杀人、伤害)+2 种结果(致死亡、以特别残忍
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最高检核准

14-16 周岁的人:对8 种行为负责(其中伤害+致死、重伤)

刑事责任年龄中“已满”,不是生日当天,生日第二天才是“已满”。
3. ★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状况)

原发性精神病:行为、责任需同时。

自陷精神病(原因自由行为):以行为时认定客观行为+以清醒时认定主观责
任(责任能力、对结果的罪过)=重合处认定罪名
法大法考精讲阶段课后复盘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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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牛刀小试—— 配套真金题及解析(精选3 题,包括单选多选)
1.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
A. 丈夫和妻子经常因为丈夫在家吸毒而发生争吵。某天妻子又发现丈夫在家私
藏毒品,妻子一气之下将全部毒品服下后死亡。丈夫私藏毒品的行为与妻子的死
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B. 甲持刀重伤乙,乙被路人送医治疗。乙不顾医生的及其劝阻,执意回家照顾
自己年迈的母亲,乙在家中因伤口崩裂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有因
果关系。
C. 甲想杀乙,对乙开了一枪没有打中。枪声把站在悬崖边上的丙吓到,导致丙
跌落悬崖死亡。甲的行为与丙的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D. 甲无证驾驶汽车,在路上正常行驶时,乙突然骑电动车闯红灯,甲刹车不及
将乙撞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2.关于不作为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民警甲下班后在自己辖区酒吧喝酒,遇到乙使用暴力强迫他人卖淫,没有制
止。甲构成不作为犯。
B. 甲、乙经常在乙家吸毒,某次吸毒过后,乙口吐白沫,甲没有进行救助。甲
构成不作为犯。
C. 甲、乙一见如故,相约一起登山,结果发生雪崩,甲能带乙逃离而没有,乙
被砸死。甲构成不作为犯。
D. 乙欲前往某山区探险,被村民甲告知危险,劝乙不要去。乙执意前往。次日,
甲在山区偶然发现奄奄一息的乙,甲没有救助,最终乙死亡。甲构成不作为犯。
法大法考精讲阶段课后复盘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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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行为主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单位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单位,不能称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B. 犯罪集团和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是一种特殊的身份犯。
C. 已满14 周岁不满16 周岁的人绑架杀人的,对杀人行为具备责任年龄,对绑
架行为不具备责任年龄。
D. 单位犯罪本质上是单位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的特殊的共同犯罪。
六、答案解析(深度复盘)
1. 【答案】C
①A 项,丈夫私藏毒品的行为与妻子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妻子一气之下自愿
服毒”这一介入因素。妻子作为具有正常认识的成年人,其服毒行为支配了其死
亡结果的发生。因此丈夫的藏毒行为与妻子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
系。
②B 项,乙“不顾医生的极力劝阻,执意回家照顾自己年迈的母亲”,这是一个
异常的介入因素。这个介入因素中断了前甲持刀重伤乙与结果乙在家中因伤口崩
裂死亡间的因果关系。
③C 项,本案中被害人丙坠崖因为甲的开枪行为使得处于悬崖边上的丙受到了
惊吓,并合乎规律地造成了丙坠崖死亡。因此,甲的开枪行为与丙的死亡结果之
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注意因果关系是客观层面的问题。
④D 项,本案中,甲没有实施任何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甲“虽然无证,但
是正常行驶”的行为并不能合乎规律地导致危害结果的出现。也就是说,甲把乙
撞死并不是因为甲无证驾驶汽车。另一方面,乙的闯红灯行为属于异常的介入因
素。甲开车在路上正常行驶,对其他人正常行驶有合理的信赖,乙的这一异常行
为直接导致了自身的死亡,所以甲的无证驾驶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
关系。
法大法考精讲阶段课后复盘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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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答案】D
①A 项,警察在下班后,遇到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依然具有作为义务。
②B 项,首先,行为人只有在自己能支配的领域内才产生作为义务。本案中,
乙发病是在乙的家中,因此,甲并不因空间的支配而产生救助乙的作为义务。其
次,如果基于一定事实形成了社会通常认为的对危险应当相互照顾的关系,那么
不管这种关系是否合法(登山)还是非法(共同滥用毒品),共同体成员间都具
有相互救助的作为义务。本案中,在乙吸毒后发生生命危险时,甲没有履行救助
义务致其死亡,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③C 项,本案中甲乙二人相约登山,二人间具有相互保护对方的作为义务。甲
能够保护乙而未保护,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④D 项,村民甲并没有创造风险,仅仅是预见风险,当然没有救助义务,不成
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山区并非村民的监控区域,村民对于发生在该领域的风
险,没有消除的义务,故不应以不作为犯罪论处。
3.【答案】C
①A 项,单位犯罪一般情况下不要求单位有法人资格,但是私营企业要构成单
位犯罪,要求有法人资格。A 说法错误。
②B 项,真正身份犯,是指行为人只有具备某种特殊身份,才能构成犯罪。定
罪身份必须在开始犯罪时就具有,如果是在犯罪过程中形成的身份,则不属于定
罪身份。犯罪集团、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不是定罪身份,因为这些身份是在
犯罪过程中形成的。
③C 项,刑法第17 条第2 款规定,已满14 周岁不满16 周岁的人犯八种罪,应
当负刑事责任。这八种罪,不包括绑架。
④D 项,单位犯罪是单位本身的犯罪,不是各个成员个人的共同犯罪,也不是
单位与成员个人的共同犯罪。
法大法考精讲阶段课后复盘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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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员易错点/课后反思区
1. 混淆点:犯罪构成理论、主观责任要件
2. 盲区:犯罪构成要件
3. 今日复习自评:□已掌握(80%以上)□需再看一遍(60%-80%)□完
全不懂,需要答疑
使用建议:
1. 笔记版:课后听课复盘时,结合当天课程总结重新整理笔记,并批注老师强
调的细节,形成自己的专属笔记。
2. 电子版:利用晚上睡前30 分钟,遮住答案做一遍题,第二天早上花10 分钟
复盘错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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