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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树拍AP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情况的通告

关于“树拍AP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情况的通告

摘要:2026年3月18日,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发布通告,就“树拍AP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相关情况作出明确说明

2026年3月18日,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发布《关于“树拍AP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情况的通告》

通告称山东树拍数字经济产业园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山东数科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地山东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重庆市长寿区张某、冉某锦、傅某等人为“树拍APP”在长寿区的主要推广人员,我局已对张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立案侦查。

请由张某、冉某锦、傅某及其下级人员发展的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的集资人,限期于2026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3月28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合同、收据、银行流水、微信、支付宝截图等)到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登记取证。

多地警方对“树拍”立案侦查

2025年11月28日,河南省固始县公安局通过官方公众号发布《关于对树拍APP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人申报登记的通告》,请树拍App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人申报登记。

通告称,犯罪嫌疑人祁某、雷某等人在固始县境内成立树拍易购固始县服务中心,通过口口相传、定期组织会员培训等方式宣传推广树拍APP,向社会不特定群体非法募集资金。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未登记集资人到固始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申报登记;

2025年10月20日,绥中县公安局发布《关于征集“7.25”集资诈骗案证据材料的通告》,通告称,绥中县公安局已对“7.25”集资诈骗案(“树拍”APP涉嫌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请在绥中县辖区内投资“树拍”APP且尚未提交报案材料的投资人,于12月1日前,携带材料到绥中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

具体如下:

资管黑板报报道,2025年9月18日,十堰市丹江口市公安局对外发布了关于“树拍”APP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征集线索通告

通告指出,丹江口市公安局已对“树拍”App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全面客观收集证据材料,请在丹江口市辖区内投资“树拍”App且尚未提交报案材料的投资人于2025年10月18日前携带以下材料,到丹江口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2025年8月10日,山东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发布通告:近期,公安局对王某庆、崔某龙等人涉嫌集资诈骗案立案侦查。经查,2024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庆、崔某龙等人开发并运营“树拍”APP,利用平台参拍委拍模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群体募集资金。

目前,王某庆、崔某龙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侦办、司法审计、追赃挽损等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据媒体报道,该平台打着“数字经济”“S2C2M模式”等旗号,宣称能让用户通过“竞拍+寄售”获取高额收益,承诺日收益达1%-3.5%,年化收益超365%,还设有“推荐返利”机制,以10%-20%的层级奖励吸引用户拉人参与。

目前,王某庆、崔某龙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多地警方对分公司、代理商进行了立案侦查,案件侦办、司法审计、追赃挽损等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来源:资管黑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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