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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泰研析丨AI时代,律师真正不可替代的能力是什么?—— 一场走私大案庭审带来的思考

泰和泰研析丨AI时代,律师真正不可替代的能力是什么?—— 一场走私大案庭审带来的思考

近日,我辩护的一起走私大案开庭。

庭审中,一个关键环节,改变了整个案件的走向。

在对鉴定人发问时,我们发现——

本案涉及十余万客户、数十亿货值的商品

但鉴定机构仅对几百名客户的商品进行了鉴定

这意味着:

有高达 70% 的商品货值——

  • 没有经过司法会计鉴定

  • 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真实价格

  • 更没有证据证明对应应缴税款

01

这个问题是怎么被发现的?

司法鉴定意见常常是刑事案件中争议较大的证据类型。

“一份鉴定意见存在什么问题?”——如果去问AI,大概率会得到一些通识性建议,比如审查鉴定机构的资质、鉴定人的资质、有无盖章、是否超期等。

但问题是,不同罪名、不同类型的司法鉴定,争议焦点与审查重点存在显著差异。而且,许多鉴定意见仅审查意见书本身,难以发现其内在问题。必须对鉴定依据、鉴定方法、工作底稿等进行深入分析,才能发现问题。这些工作,至少现阶段AI无法发挥主导作用。

此外,对鉴定意见审查的另一个重要方法是,申请鉴定人出庭。在法庭的主持下,由控辩双方对鉴定人发问,借此进一步发现鉴定意见可能存在的问题。但,这一方法更具有挑战性。

鉴定人出庭是双刃剑。

辩护人精通法律,但不一定精通鉴定意见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对鉴定人发问,是“外行”挑战“内行”,辩护人如果未能有效组织发问,不仅无法撼动鉴定意见的权威地位,甚至会给辩护带来更多不利影响。因此,对鉴定人发问,需要辩护人有着深厚的专业素养、丰富的庭审经验、高超的发问能力。而这些都依赖于律师日常的反复练习、庭审实践的长期积累、对案件的深入研究,非一日之功。指望开庭前问问AI,拿着AI给的几条建议,到法庭去质疑鉴定人,其效果是难以想像的。

庭审实录

这个案件中,鉴定人出庭后,我们提出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相关的统计表是不是鉴定人制作的?

他回答是。

第二,统计表中对商品进行了分类,你是依据什么进行的分类?

他回答,根据表中的商品名称进行的分类。

第三,商品分类是否属于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

鉴定人沉默。

第四,既然你说是根据商品名称分类,那为何同样名为“其他物品”的商品,被分成了两类,且数量不一致?请问,你将哪些物品归为两种不同的“其他物品”?你的分类依据是什么?

鉴定人继续坚持,就是根据商品名称分类。

第五,辩护人继续发问:在你们统计的某张表格中,将其他食品共计统计为一万五千多件,请问是依据什么规则、将哪些商品归类为“其他食品”?数量又是如何统计的?

此时鉴定人已明显慌乱,脱口而出:“我们只鉴定了500个大客户的商品,其余客户的商品不是我们鉴定的,所以你问的问题我不清楚。”

鉴定人的这一回答特别重要,辩护人抓住战机,在庭上进一步追问,请鉴定人再回答一下这个问题。请问你刚才说的是,案件中只有五百个大客户的商品,是你们鉴定的,是这样吗?

鉴定人继续说:“是的,我们只统计了大客户。”

辩护人进一步发问:除了这500个大客户之外,其他客户的商品你们没有统计,是吗?  

鉴定人回答:是的。(鉴定人此时已无可挽回,即便想否认,也无法开口改口了)

这就带来了一个核心结论:

本案绝大部分涉案金额,事实上处于“无证据状态”。

在之后的辩论环节中,辩护人紧扣法庭发问环节发现的重大问题,发表辩护意见:

本案涉及十几万客户、数十亿货值的商品中,仅有五百个大客户的商品名称、数量及货值经过司法会计鉴定,意味着70%的货值无鉴定依据、无任何证据支撑,由此导致对应偷逃税款金额亦无任何证据。

02

为什么能发现这个问题?

我们在给律师讲课时,也有很多律师会问:如何发现鉴定意见的错误?如何对鉴定人发问?这涉及辩护方法论的问题。

第一,是扎实的基础工作。

该案证据数量庞大,与鉴定意见相关的电子数据多达十几TB。仅EXCLE表格就有5GB。对这十几TB的电子数据。我们整个团队反复研究了不下数十遍。而这些研究既包括对SQL数据库的分析,也包括对电子表格的核算,工作量非常巨大。

第二,是分析证据的经验与能力。

经验告诉我们,鉴定机构对商品数量、价款的核算所形成的电子数据————必然是证据分析的核心,其中必然隐藏大量问题。事实是,随着对证据的分析,特别是庭审调查,结果印证了我们的判断是正确的。

这一“经验”,也决定了正确的工作方向。工作方向跑偏了,不仅浪费时间,更可能贻误战机。

同时,对本案司法鉴定、电子数据的分析,除了律师要认真、负责与细心外,还需要具备相应的基础知识和技术能力,比如SQL数据库、Python语言、Excel 表格函数等基础知识,否则可能连文件都无法找开,更何谈分析。

第三是辩护律师的庭审能力。

鉴定人出庭有利有弊——鉴定人是该领域专家,律师却是门外汉;问得好,对案件有帮助,问得不好,反而适得其反。面对专业人士,律师如何提问、如何通过问题获取有利于案件的回答、实现辩护目标,特别考验其庭审能力。

在本案中,我们首先问哪个问题,其次问哪个问题——这些问题的设计与安排,从内容到顺序,均有深意。

问题设计逻辑

1.锁定退路——先问“相关表格是否由你制作“,确认表格系其制作,才可进一步就表格内容发问。当其给出肯定答复后,相当于已为自己关上退路。

2.攻击软肋——从商品分类切入,因这是其硬伤——作为司法会计鉴定机构,无资质、无权利对商品类别进行划分,此属海关职责,非财务会计范畴。

3.层层加压——随着问题层层深入,鉴定机构在计算中暴露的错误越来越多,持续施加心理压力。

4.致命一击——当辩护人追问表格中的具体计算细节时,鉴定人因慌乱而心理崩溃,脱口说出本案核心事实:他们仅计算了500个大客户——由此彻底暴露鉴定过程中最致命的错误。

回顾以上工作,实际依赖于辩护律师前期的准备、对案件证据的把握、分析能力与经验;此外,辩护律师还需具备高水平的庭审发问与辩论能力。

03

AI目前没有的能力

很多人都在讨论:AI会不会取代律师?

但这次庭审让我更确定一件事:AI可以处理信息,但无法完成真正的辩护。因为真正关键的能力,是:

1.综合分析能力

不是简单看材料,而是把案件放入完整法律框架中、识别逻辑链条中的必备环节与缺失要件

2.发现“非显性问题“的能力

不是看“有什么“,而是看“缺了什么”或“错了什么”

本案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鉴定只有答案没有过程,其中“隐藏了什么”

3.证据重构能力

优秀律师不会被动接受证据,而是:重组证据逻辑、打破原有指控结构、重建有利于辩护的体系

4.创造性辩护能力

法律不是公式,而是在规则边界内寻找突破路径

不同案件,需要完全不同的策略

5.庭审即时反应能力

真正的关键,往往发生在庭审现场——临场判断、即时发问、抓住对方漏洞,这不是“算力问题”,而是经验+判断+直觉的综合产物

6.庭审掌控能力

包括:发问节奏、证据拆解顺序、争议焦点引导

本质上,是在“构建一个叙事”。

04

AI不会取代律师,但会淘汰一部分律师

AI会取代的,是哪一类律师?

  • 只做信息搬运的

  • 只会套模板的

  • 不具备独立判断能力的

而不会被取代的,是:

  • 能发现问题的人

  • 能重构案件的人

  • 能改变结果的人

05

为什么能发现这个问题?

AI不是对手,而是“筛选器”

它会把行业分成两类人:

第一类是被工具替代的人,第二类是利用工具放大能力的人。

最终留下来的,一定是善于利用工具、能够真正解决问题的律师。

06

结语

这场庭审让我更加确信:在AI时代,律师的核心价值,从来不在于“知道多少”,而在于能否在复杂案件中,发现别人看不到的问题。

因为决定案件走向的,从来不是信息本身,而是对信息的理解、拆解与重构能力。

AI不会让律师消失,但会让“真正的律师”,变得更加稀缺。

当然,最后必须补充和肯定的是,本案的证据分析,AI亦有重要贡献!

作者简介

陈亮  合伙人

业务领域:刑事业务、公司商务、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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