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当您发现您的任职受雇信息,收入纳税明细信息,办税权限与实际不相符时,可以就不属实的信息发起申诉。
但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是正常现象无需发起异议申诉,建议先与扣缴单位核实:
纳税人的离职时间与收入纳税明细的税款所属期间隔不超过2个月的(扣缴义务人可能会在次月为纳税人申报上月收入);
纳税人与该单位还有未结清的收入事项,离职后扣缴义务人仍需发放收入并进行扣缴申报;纳税人虽然未在该单位任职,但曾经从该单位取得所得,如讲课费,顾问费等;
被申诉单位变更名称;被申诉单位是代为发放工资并申报的劳务派遣方。
来源:青海12366纳税缴费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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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提交后,在哪里可以查询到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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