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投稿本刊论文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启事




面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对学术出版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为维护本刊学术成果的原创性、真实性与严谨性,坚守学术诚信,倡导良好的学术风气,推进学术规范建设,依据《学术出版规范—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CY/T174-2019)、《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2023)》等文件精神,并参考《学术出版中AIGC使用边界指南3.0》,现就投稿论文中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规范声明如下:
一、作者可利用AI工具辅助研究过程中的思路启发、文献梳理、语言润色、格式规范化检查等环节。但论文的核心学术贡献,包括但不限于研究选题、理论框架、核心观点、关键论证、主要结论、实验数据与分析等,必须源于作者独立的学术思考与研究实践。严禁直接使用AI工具生成论文的主体内容、核心观点、研究假设或改写他人成果。
二、论文中引用的所有数据、图表、公式等研究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来源可追溯、可验证。严禁使用AI工具伪造、篡改、增强或隐匿原始数据及图表信息。所有数据处理过程须遵循可复现原则。
三、若论文撰写过程中使用AI工具的,作者须提交相关说明,具体说明所用AI工具的名称、版本、使用环节(如语言润色、数据分析辅助等),以及作者对AI生成或辅助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已进行核查的承诺。对用于文字润色的部分,以批注方式予以标注。
四、审稿专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将待审稿件全文、核心论点、关键数据等任何未公开的敏感信息上传至公共AI平台。审稿人若使用AI工具进行辅助审稿(如文献核查、数据验证等)时,须在评审意见末尾处标注AI使用场景及工具信息,确保审稿过程的透明性。
五、审稿意见应基于专家本人的专业判断给出,禁止使用任何人工智能工具辅助生成、撰写或实质性修改审稿意见。
六、作者须恪守学术诚信,对投稿论文的原创性、真实性及AI工具使用声明的完整性承担全部学术与法律责任。
七、本刊已启用AIGC检测系统并建立相应审读机制。对于故意隐瞒AI生成内容、使用AI工具伪造研究数据或存在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本刊将直接作退稿处理。
八、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学报》编辑部负责解释,并将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作适时和相应调整。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学报编辑部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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