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文档>07.第三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二)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SVIP_2025年监理水利案例SVIP_02-基础精讲✿高端面授✿深度强化

07.第三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二)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SVIP_2025年监理水利案例SVIP_02-基础精讲✿高端面授✿深度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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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第三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二)_监理工程师_2025监理工程师_2025年监理工程师SVIP_2025年监理水利案例SVIP_02-基础精讲✿高端面授✿深度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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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请勿外泄 2025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精讲班-水利 知识点四 违约情形及处理、价款结算、工期延误违约金 1.承包人违约情形的规定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 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 给其他人。 (2)承包人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 撤离施工场地。 (3)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 (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未能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 责任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7)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2.对承包人违约情形的处理 8 7 (1)承包人发生违约情形第(69 1)目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立即解除合同,并 4 8 按有关法律处理。 信 3 微 (2)承包人发生除违约情系形第(6)目约定以外的其他违约情况时,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整改 联 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题内改正。承包人应承担其违约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经检 押 查证明承包人已采取了有准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具备复工条件的,可由监理人签发复工通知复工。监 精 理人发出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3.发包人违约情形的规定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 导致付款延误的。 (2)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 8 (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 1 7 9 4 8 4.对发包人违约情形的处理 3 信 微 发包人发生除违约情形第(4)目以外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 系 联 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一不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有权暂 唯 停施工,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承包人暂停施工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违约行为的,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但承 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也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享有的索赔权利。发包 人发生违约情形第(4)目的违约情况时,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 5.违约金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 数额违约金,也可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 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 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 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6.《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关于合同价格的规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①合同价格包括签约合同价以及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调整;②合同 价格包括承包人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支付的规费和税金;③价格清单列出的任何数量仅为估 算的工作量,不得将其视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工程的实际或准确的工作量。在价格清单中列出的任何 第1页共3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请勿外泄 工作量和价格数据应仅限用于变更和支付的参考资料,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 合同约定工程的某部分按照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支付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进行计量 和估价,并据此调整合同价格。 7.《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中关于工期延误的一般规定: (1)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 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1)变更;2)未能按照合同要求的期限对承包人文件进行审查;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 工;4)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5)发包人按第9.3款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6)发 包人按第6.2款迟延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7)发包人未及时按照“发包人要求” 履行相关义务;8)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2)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由于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 为承包人工作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 费用。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 最高限额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作及修补缺陷的 义务。 知识点五 工程担保、预付款、保留金 8 7 1.工程担保。保函分为有条件支9 1付保函和无条件支付保函两种;或者按照担保合同与基础合同的 4 8 关系分为独立保函(见索即付保信函3)和从属性保函两种。若采用从属性保函,只有被担保人违约, 微 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形下,担系保受益人方可提出索赔请求或方有付款请求权。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联 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题若干问题的规定》,独立保函是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作为开立人,以 押 书面形式向受益人出具的准、同意在受益人请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时,向其支付特定款项 精 或在保函最高金额内付款的承诺。 独立保函不同于一般 保证的最大特点是: (1)独立性。一旦独立保 函生效,担保人与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完全以保函中记载的 内容为准,而不再受基础合同的影 响。担保人不得主张先诉抗辩权,也不能以基础合同的债务人的抗 辩理由来对抗受益人。 (2)单据性和无条件性。担保人 并不审査基础合同的履行情况,只要受益人提交了与保函中的 约定相符合的索赔文件,担保人即应付款 。 2.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2012年版)》和该工程合同专用条款,预付款支付、扣 8 还和工期延误惩罚均为基础合同中双方约定,即使 合同双方有争议,但这与独 1 7立保函的付款请求权无 9 关。 信 3 8 4 3.预付款是发包人在工程正式开工前预先支付给承 包人,用于承包人微为合同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实 系 施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 施工队伍联进场等。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 一 唯 工作。 4.预付款 (1)预付款的定义和分类 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 场等,分为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2)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 一般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分两次支付,招标项目包含大宗设备采购的可适当提高但 不宜超过20%。 (3)当履约担保的保证金额度大于工程预付款额度,发包人分析认为可以确保履约安全的情况 下,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商不提交工程预付款保函,但应在履约保函中写明其兼具预付款保函的功能。 此时,工程预付款的扣款办法不变,但不能递减履约保函金额。 (4)工程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可根据工程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5)工程预付款扣回公式: 第2页共3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请勿外泄 式中 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签约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F1——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一般取为20%; F2——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比例,一般取为 80%-90%。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保留金的金额。 5.工程预付款保函 (1)承包人在第一次收到工程预付款的同时需提交等额的工程预付款保函(担保); (2)第二次工程预付款保函可用承包人进入工地的主要设备(其估算价值已达到第二次预付款 金额)代替。 (3)当履约担保的保证金额度大于工程预付款额度,发包人分析认为可以确保履约安全的情况 下,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商不提交工程预付款保函,但应在履约保函中写明其兼具预付款保函的功能。 此时,工程预付款的扣款办法不变,但不能递减履约保函金额。 8 (4)工程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7可根据工程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1 9 4 6.质量保证金 8 3 信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微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7]138 系 号),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联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 题 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押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准 3%。 精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 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质 量保修期满时,在30个工作日内核实后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付给承包人。 8 1 7 9 8 4 信 3 微 系 联 一 唯 第3页共3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