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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带背·行政同步练习(解析)_2026法考客观_厚-D_142026HD考前30天抓分班(名师带背)_08行政魏建新考前带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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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厚大法考抓分必背阶段
行政法同步练习(解析)
D1
1.【多选】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遵守程序是行政行为合法的要求之一。下列哪些做法违背
了这一要求?
A.某市场监管局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的情况下,行政执法人员直接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
B.某城市管理局书面通知银行划拨某企业在该银行的存款,以抵缴其拒不缴纳的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
C.某公安派出所拟对王某罚款1000元,告知其可以申请听证
D.某公安局交警大队1名交警在执勤时发现李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遂当场作出扣押的强制措施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程序正当
A选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6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某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未经负责人批准直接对证据先行登记
保存,违反了法定程序,违背了程序正当的要求。故A选项当选。
B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7条第1 款的规定,划拨存款、汇款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决定,并书
面通知金融机构。由于某城市管理局不是法律规定的具有划拨强制执行权的机关,因此,其通知银行划拨某企
业的存款以抵缴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违反的是合法行政原则的无法不为要求。故B选项不当选。
C选项:虽然某公安派出所拟对王某罚款1000元的行为不属于2025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7条
规定的法定听证的适用范围,但是,该公安派出所告知王某可以申请听证,愿意给王某组织听证,从保护被处
罚当事人权利的角度分析,该行为不仅不违反法定程序,反而体现了程序正当的要求。故C选项不当选。
D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8条第2项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因此,由1 名交警当场作出扣押的强制措施,违反了法定程序,违背了程序正当的要求。故D选项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D选项。
2.【不定项】关于行政法基本原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卫健委定期主动向公众公布法定传染病信息,体现了诚实守信原则
B.规划局不随意撤回已生效的行政许可,体现了合法行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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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分必制阶段行政法同步练习//moDMO一
四厚太达些
C. 市场监管局执法时平等对待市场主体,体现了权责统一原则
D.交通运输局将扣押车辆的停车费用减半收取,体现了高效便民原则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基本原则
A选项:卫健委定期公布法定传染病信息,属于行政公开的范围,体现了程序正当原则中的行政公开,而不是
诚实守信原则。故A选项不正确,当选。
B选项:规划局不随意撤回已生效的行政许可,体现了诚实守信原则中的信赖保护,而不是合法行政原则。故
B选项不正确,当选。
C选项:市场监管局执法时平等对待市场主体,体现了合理行政原则中的公平公正,即要求行政机关平等地对
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而不是权责统一原则。故C选项不正确,当选。
D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D选项中,
交通运输局将扣押车辆的停车费用减半收取,违反了合法行政原则。高效便民原则应当以合法行政原则为基础,
D选项未体现高效便民原则。故D选项不正确,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3.【多选】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权制定规章
B.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设立由国务院决定
C.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能调整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
D.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合并司级内设机构的,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答案】AB
【解析】本题考查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设置;行政立法的制定主体;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设置
2023 年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直属事
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A选项:根据《立法法》第91 条第1 款的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
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
围内,制定规章。因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有权制定规章。故A选项正确。
B选项: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8条的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
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因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其设立由国务院决定。故B选项正确。
C选项: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2 条的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后,需要对职能
进行调整的,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因此,需要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职能进行调整的,由国务院决定。故C选项错误。
D选项: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的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
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
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因此,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合并司级内设机构的,需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故D
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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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分必背阶段行政法同步练习
◎厚大生
HOUDAFAKAO
4.【多选】关于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在特殊或紧急的情况下,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B.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合并,由国务院总理提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C.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编制根据工作需要单独确定
D.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设立后,需要对其职能进行调整的,由财政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
关批准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职权、法律地位、设置和编制管理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A选项: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6 条第7款的规定,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
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因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作为国务院议
事协调机构,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需要经国务院同意。故A选项说法错误,
当选。
B选项: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
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因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合并,由
国务院决定,无须提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故B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C选项: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20条的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确定编制,
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解决。因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设立时不单独确定编制,
所需要的编制由承担具体工作的国务院行政机构——财政部解决。故C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D选项: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2条的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立后,需要对职能
进行调整的,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因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设立后,需
要对其职能进行调整的,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故D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5.【多选】王某经过考试成为某县财政局新录用的公务员,但因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录用。下列哪些说法是
错误的?
A.王某的试用期由该县财政局在1~12个月之间确定
B.王某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 王某被取消录用,在性质上属于对王某的不予录用
D.若王某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委任为一级科员,一级科员属于职级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公务员的录用
A选项:根据《公务员法》第34条的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
取消录用。由此可知,公务员的试用期是法定1 年,而不是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故A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B选项:根据《公务员法》第95 条第1 款的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
人事处理之日起30 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 日内,按
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
人事处理之日起30 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 …②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 …由此可知,王某被取消录用的,可以
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而不是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故B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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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分必背阶段行政法同步练习
四厚大达些
C选项:根据《公务员法》第34条的规定,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由此可知,“取
消录用” 发生在已录用后,是内部行政行为;而“不予录用” 发生在未录用前,是外部行政行为。因此,王某
被取消录用,在性质上与不予录用不能等同。故C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D选项:根据《公务员法》第19 条第1、2款的规定,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
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
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由此可知,一级科员属于公务员职级。
故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选项。
6.【多选】孙某为某县公安局的聘任制公务员,双方签订聘任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该县公安局聘任公务员,须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B.聘任合同需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C.若孙某聘任的职位涉及国家秘密,该聘任合同需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D.孙某的工资实行协议工资制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公务员的聘任
A选项:聘任制公务员的录用程序不同于一般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法》第101 条第1 款的规定,机关聘任公
务员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由此可知,该县公
安局聘任公务员,既可以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公开招聘,也可以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故
A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B选项:根据《公务员法》第102 条第2款的规定,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
部门备案。由此可知,聘任合同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而无须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故B选项
说法错误,当选。
C选项:根据《公务员法》第100 条的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
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上述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由此可知,涉及国家秘
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故C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D选项:根据《公务员法》第103条第3款的规定,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
管部门规定。由此可知,孙某作为聘任制公务员,其工资实行协议工资制。故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选项。
7.【多选】某市财政局局长李某因违反财经纪律被给予撤职处分。关于李某的处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处分期为36个月
B.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李某
C. 若李某在受处分期间表现突出,可以晋升工资档次
D.李某的撤职处分被解除后,其职务和级别均不能恢复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处分的处分期、程序和解除
A选项:根据《公务员法》第64条第2款的规定,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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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分必背阶段行政法同步练习
回厚太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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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个月;降级、撤职,24个月。因此,李某的处分期为24个月。故A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根据《公务员法》第63条第3款的规定,处分决定机关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
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因此,对李
某作出的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李某。故B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根据《公务员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
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因此,对李某执行撤职处分,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档
次。故C选项说法错误。
D选项:根据《公务员法》第65条第2款的规定,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
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因此,李某的撤职处分被
解除后,其职务和级别均不能恢复。故D选项说法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D选项。
8.【不定项】关于行政法规,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紧急情况下,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由司法部制定行政法规
B.某省政府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可以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C. 国务院法制机构对有关部门报送的立项申请进行汇总研究,制定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D.未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不得制定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与程序
A选项:根据《立法法》第72 条第1 款的规定,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由此可知,行政法
规由国务院制定,司法部无权制定。故A选项说法不正确,当选。
B选项:根据《立法法》第73条第2款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由此可知,向国务院报请立项的主体是国务院有关部门,而非国务院的下级政府。故B选项说法不正确,当选。
C选项:根据《立法法》第73 条第1 款的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
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9条第1 款的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
家总体工作部署,对行政法规立项申请和公开征集的行政法规制定项目建议进行评估论证,突出重点,统筹兼
顾,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由此可知,国务院法制机构“拟订”
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而非“制定” 。故C选项说法不正确,当选。
D选项:根据《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10 条第3 款的规定,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在执行中可以根据
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由此可知,未列入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行政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非不
得制定。故D选项说法不正确,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9.【多选】关于部门规章,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 涉及2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制定行政法规,不得制定部门规章
B.没有行政法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C.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可以制定规章
D.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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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厚太达些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立法权限、效力
A选项:根据《立法法》第92条的规定,涉及2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
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故A选项说法不正确,当选。
B选项:根据《立法法》第91 条第2 款的规定,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
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
的法定职责。因此,据以“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的依据,不仅包括行政法规,还包
括法律和国务院的决定、命令。故B选项说法不正确,当选。
C选项:根据《立法法》第91 条第1 款的规定,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
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以及法律规定的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
围内,制定规章。因此,“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 并没有制定规章的权限。故C选项说法不正
确,当选。
D选项:根据《立法法》第106条第1 款第3项的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
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栽决。因此,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
务院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故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选项。
10.【单选】关于地方政府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都无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B.地方政府规章的名称一般称“条例” “规定” “办法”
C.地方政府规章内容不适当的,国务院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D.地方政府规章只能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立法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和监督
A 选项:根据《立法法》第93 条第1 款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由此可知,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都有
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根据2015 年3 月15 日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的决定》和2023年3 月15 日施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的规定,
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三沙市和儋州市,比照适用《立法法》有关赋予设区的市地
方立法权的规定。由此可知,广东省东莞市和中山市、甘肃省嘉峪关市、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政府作为不设区的
市的人民政府(2020年4 月18 日,经国务院批准,海南省三沙市设立西沙区、南沙区,三沙市人民政府为设
区的市的人民政府) , 也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故A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7 条的规定,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 “办法” , 但不得称“条例” 。
故B选项说法错误。
C选项:根据《立法法》第108条的规定,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规章的权限是:
… …③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 …由此可知,地方政府
规章内容不适当的,国务院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故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立法法》第93条第3款的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1、2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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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分必背阶段行政法同步练习
回厚太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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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由此可知,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
理等方面的事项立法是对“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要求,而不包括“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制定地方政府规章。故D选项说法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11.【不定项】行政机关所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是:
A.某区公安分局对汽车被盗案件不予立案
B.某县交通局向社会发布通知:外地车辆进入本县区域须办理通行证
C.某市政府发布通告:凡在本通告附件所列名单中的高污染企业停产整顿
D.某区政府为了安置灾民而与某酒店签订征用补偿协议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判断
A选项:公安机关既属于行政机关,也属于刑事侦查机关,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属
于刑事司法行为。因此,某区公安分局对汽车被盗案件不予立案的行为,属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不履行职责的
刑事司法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A选项不当选。
B、C选项: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对象的处理,区别于抽象行政行为。某县交通局向社会发布通知,是针
对不特定对象的抽象行政行为。故B选项不当选。某市政府发布通告,是针对特定对象(通告附件所列名单中
的高污染企业) 要求停产整顿,即针对特定对象的具体行政行为。故C选项当选。
D选项:具体行政行为是单方行为,区别于行政协议,行政协议是双方行为。行政协议,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
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
义务内容的协议。某区政府为了安置灾民而与某酒店签订的征用补偿协议是行政协议。故D选项不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12.【多选】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和撤回,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 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不受其约束
B.具体行政行为被撤回的,行政机关应将撤回行政行为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收回
C.因具体行政行为撤回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应给予当事人赔偿
D.明显且重大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主张撤销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和撤回
A选项: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的效力可以溯及该具体行政行为成立之日,但当事人在撤销决定作出之前一直要
受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约束。故A选项说法不正确,当选。
B选项:具体行政行为的撤回对撤回之前的行为效力没有影响,撤回之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不再收回,行政机
关不能将撤回前给予当事人的利益收回。故B选项说法不正确,当选。
C选项:因具体行政行为撤回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应给予当事人“补偿” , 而不是“赔偿” 。
故C选项说法不正确,当选。
D选项:明显且重大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在任何时候主张“无效” , 而不是主张“撤销” 。故D
选项说法不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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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分必背阶段行政法同步练习
四厚太丛些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13.【不定项】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与合法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不可撤销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
B.提起行政诉讼会导致具体行政行为丧失拘束力
C.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是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必要条件
D. 明显不当是具体行政行为构成违法的独立理由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与合法性
A、B选项: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
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
不可撤销的效力。具体行政行为不再争议、不得更改、不可撤销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而非“拘束力”。
故A选项说法错误。提起行政诉讼属于救济方式,不会必然导致具体行政行为丧失拘束力。故B选项说法错误。
C、D选项:认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基本标准是:①行使行政职权的主体合法;②合乎法定职权范围;③具
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确凿;④适用法律法规正确;⑤符合法定程序;⑥不滥用职权;⑦无明显不当。上述七个条
件同时具备,才构成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每一个条件都是构成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必要条件;如果其中任何
一个条件不具备,即使其他条件都具备,也构成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每一个不具备的条件都构成具体行政行
为违法的独立理由。因此,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是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必要条件,明显不当是具体行政行为构成
违法的独立理由。故C、D选项说法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CD选项。
14.【不定项】关于行政处罚的设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必要时,国务院作出的决定可以设定从业限制
B.必要时,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吊销营业执照
C.必要时,市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一定数额的罚款
D.必要时,部门规章可以设定通报批评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的设定
A选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1 条第1 款的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因此,
国务院只能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设定行政处罚,而不能以决定的形式设定行政处罚。故A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2 条第1 款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
外的行政处罚。因此,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吊销营业执照。故B选项说法错误。
C选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4 条第2款的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
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地方政府规章包括省级地方政府规章和市级地方政府规章。因此,必要时,市政府
规章可以设定一定数额的罚款。故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
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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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时,部门规章可以设定通报批评。故D选项说法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CD选项。
15.【多选】某县村民陶某擅自超出审批面积建造房屋,并于2019年4月建成封顶。2021年5月28 日,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到举报,对陶某涉嫌非法占地予以立案调查。2022年3月18 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
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责令陶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并在陶某所在村公告栏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2022年3月18 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期限违法
B. 由于陶某的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因此不予处罚
C.《行政处罚决定书》在陶某所在村公告栏公告送达违法
D.若陶某属于初次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的决定期限、追诉时效、送达方式、首违不罚
A选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60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90 日内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本案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2021 年5 月28 日立
案至2022年3月18 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超出90 日的法定期限,其办案期限违法。故A选项说法正确。
B选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6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 …前款规
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此,本案中,
陶某非法占地建造房屋后,其非法占地的行为一直处于继续状态,追责期限应自行为终了(如拆除或恢复原状)
之日起算,而非自2019年4月建成之日起算。2021 年5月28 日立案时,违法行为尚未终了,未超过2年期限,
仍可处罚。故B选项说法错误。
C选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61 条第1 款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
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 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根据《民
事诉讼法》第95条第1 款的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送达) 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
告送达。因此,本案中,《行政处罚决定书》应优先采用直接送达等方式,公告送达为最后手段,县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直接在村公告栏公告送达的方式违法。故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3条第1款的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因此,本案中,陶某虽为初次违法,但其非法占地的状态持续,危害后果较重,不符合初次违法豁免的条件。
故D选项说法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C选项。
16.【多选】2018年7月20 日,黄某为修建住宅与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取得建设施
工许可证后,黄某找到包工头谭某,以其母亲的名义与谭某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由谭某作为实际施工
人进行施工。2018年11月2 日,谭某安排临时工张某到工地做收尾工作时,张某坠楼受伤后死亡。2020年
4月26 日,市应急管理局经调查,认定谭某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09条
第1项(2021年修正为第114条第1款第1项,标准有变化) 等规定,决定对谭某罚款21万元。下列哪些
说法是正确的?
A.对谭某罚款21万元应当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B.谭某的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市应急管理局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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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市应急管理局在作出罚款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谭某拟作出罚款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
D.市应急管理局可以采用传真方式送达罚款决定书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的程序
A选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7条第2款的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本案中,市应急管理局对谭某的重大违法行为罚款21 万元,因此,市应急管理局
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故A选项说法正确。
B选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6条第1 款的规定,违法行为在2 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
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5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张某
坠楼受伤后死亡,市应急管理局经调查,认定谭某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因此,谭某的违法行为涉
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且有危害后果,应当适用5年的处罚时效。故B选项说法错误。
C选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4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
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因此,市应急管
理局在作出罚款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谭某拟作出罚款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故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61 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
行政机关应当在7 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同意并签订确
认书的,行政机关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送达当事人。因此,市应急管理局在
谭某同意并签订确认书的前提下,可以采用传真方式送达罚款决定书。D选项中未明确经谭某同意并签订确认
书这一前提。故D选项说法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C选项。
17.【不定项】某文化艺术会展商务有限公司负责某村土地施工建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举报,经现场
勘察和调查,认定该公司末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即进行施工,属违法建设行为,向该公司下发了《责
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和《拆除通知书》, 同时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 限该公司在7 日内自行拆除违法
建筑,逾期不拆除,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拆除。关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拆除通知书》《限期拆
除通知书》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属于行政处罚
B.《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C.《拆除通知书》属于行政处罚
D.《限期拆除通知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概念
A、B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
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
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行政强制措施是对人身自由或者财产的
暂时性限制或控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而采取的暂时性控制行为,属于行政强
制措施。故A选项说法错误,B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拆除通知书》旨在制裁公司的违法行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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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纠正,具有惩戒性,属于行政处罚。故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5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限期拆除通知书》为行政强制执行中的催告行为,目的在于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故D选项说法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C选项。
18.【多选】关于行政许可的设定,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 必要时,某自治区首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可设定行政许可
B.必要时,某省会所在地的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可设定行政许可
C.必要时,某自治区政府规章可设定企业设立登记的前置性行政许可
D. 某直辖市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可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的设定
A选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4条的规定,本法第12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
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根据《行
政许可法》第15条第1 款的规定,本法第12 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
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1 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
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7 条的规定,除本法第14、
15条规定的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由此可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
省级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某自治区首府所在地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不得设定行政许可。故A选项
说法不正确,当选。
B选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5 条第1 款的规定,本法第12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
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
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1 年需要
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由此可知,某省会所在地的市人大
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可以在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时设定行政许可。故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C选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
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
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其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
和提供服务,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商品进入本地区市场。由此可知,某自治区政府规章不得设定企业的设立登
记的行政许可,也不可设定企业设立登记的前置性行政许可。故C选项说法不正确,当选。
D选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1 条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
的行政许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认为通过本法第13 条所列方式能够解决的,报国务院批
准后,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由此可知,某直辖市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可在本行政区域
内停止实施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故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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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多选】根据《城乡规划法》第41条第1款的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
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某村村民宋某准备修建乡村公共体育设施,向乡政府提出申请,
乡政府初步审核后报县建设规划局审批。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宋某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B.乡政府应当在受理宋某申请之日起20 日内审查完毕
C.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作出前应当举行听证
D.县建设规划局应当自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10 日内向宋某颁发、送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的程序
A选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
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非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
关办公场所提出申请的行政许可,村民宋某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故A选项说法正确。
B选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3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
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 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由此可知,乡政府作为下级机关,应当在受理宋某申请之日起20 日内审查完毕。故B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6条的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
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由此
可知,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的事项包括两类: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
的事项;②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属于涉及
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因此,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作出前应当举行听证。故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4 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
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由此可知,县建设规划
局作出准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 日内向宋某颁发、送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故D选项说法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20.【多选】刘某向市卫健委申请在某小区设立个体诊所,市卫健委受理申请。该小区居民陈某等人提出,诊
所的医疗废物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公共利益,要求市卫健委不予批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符合《行政许可
法》的规定?
A.市卫健委对刘某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受理审查,应当有市卫健委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B.市卫健委受理刘某的申请,应当向其出具加盖市卫健委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C.若市卫健委不予行政许可,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D.若市卫健委发现刘某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刘某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A选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4条第3款的规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行政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市卫健委对刘某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受理审查属于受理阶段的形
式审查,无需2 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若后续需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则需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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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A选项不当选。
B选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2 条第2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
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因此,市卫健委受理刘某的申请,应当向其出具加盖市卫健委
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故B选项当选。
C选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8条第2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因此,市卫健委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故C选项当选。
D选项:刘某设立个体诊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直接关系人身健康。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8条的规定,行政许
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
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
许可。因此,若刘某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则其在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而非3年内。故D
选项不当选。注意: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9 条的规定,被许可人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取得的行政许
可属于直接关系人身健康事项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C选项。
21.【多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对某纺织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
况下,将印染废水进行排放。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停止排污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停止排污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B.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检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C.责令该公司停止排污行为前须经生态环境局负责人批准
D.生态环境局在责令该公司停止排污行为前应当告知该公司有听证的权利
【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和程序
A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 条第2、3款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
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
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
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本案中,责令该公司
停止排污行为是为制止违法排污行为,而非对已存在义务的强制履行,故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故A选项错误。
B、C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8 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①实施前须
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②由2 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 …因此,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检查的执
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故B选项正确。责令该公司停止排污行为前须经生态环境局负责人批准。故C选项正确。
D选项:《行政强制法》没有把行政强制措施纳入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本案中,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停止
排污行为作为行政强制措施,该公司并不享有听证的权利,生态环境局没有告知其有权申请听证的义务。故D
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C选项。
22.【多选】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肖某超范围经营,经现场调查取证,初步认定举报属实,遂扣押与其经
营相关的物品,制作扣押财物决定书及财物清单。关于扣押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当场告知肖某扣押的理由和依据
B.实施扣押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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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扣押物品时应当听取肖某的陈述和申辩
D.区市场监管局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实施扣押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扣押的主体和程序
A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8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⑤当场告
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又根据《行政强制法》
第24 条第1、2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18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
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②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
因此,扣押应当当场告知扣押的理由和依据。故A选项说法正确。
B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8 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⑦制作现
场笔录;… …因此,实施扣押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故B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8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⑥听取当
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 …因此,区市场监管局扣押物品时应当听取肖某的陈述和申辩。故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1 款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
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因此,区市场监管局不能委托街道办事处实施扣押。故D选项说法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选项。
23.【单选】关于地方性法规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限制从业
B.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冻结存款
C.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组织设立登记
D.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滞纳金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的设定权限
A选项:“限制从业”属于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2条第1 款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
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可知,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
的行政处罚,即可以设定限制从业。故A选项说法正确。
B选项:“冻结存款” 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9 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①限制
公民人身自由;②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③扣押财物;④冻结存款、汇款;⑤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
政强制法》第10条第1^3款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
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9条第1、4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9条第2、3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可知,冻结存款的设定属于法律绝对保留事项,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和扣押,但无权设定冻结存款。故B
选项说法错误。
C选项:“组织设立登记”属于行政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
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可知,地方性法规无权设定组织设立登记。故C选
项说法错误。
D选项:“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3条第1 款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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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分必背阶段行政法同步练习
四厚太选些
HOUDAFAKAO
可知,滞纳金只能由法律设定,地方性法规无权设定滞纳金。故D选项说法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选项。
24.【多选】某采石场存在非法采矿、破坏生态地质环境和毁损林地的违法行为,县国土资源局责令该采石场
拆除所有生产设施,并对该采石场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星。该采石场拆除生产设施后,没有进
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实施代履行。关于代履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县国土资源局只能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
B.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在代履行前向该采石场送达决定书
C.县国土资源局可以在实施代履行后通知该采石场
D.代履行的费用由该采石场承担
【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代履行
A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0 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
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
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因此,县国土资源局可以委托没
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也可以自己代履行。故A选项说法错误。
B、C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1 条第1 款的规定,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①代履行前送达决定书,
代履行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代履行的理由和依据、方式和时间、标的、费用预算以
及代履行人;②代履行3 日前,催告当事人履行,当事人履行的,停止代履行;③代履行时,作出决定的行政
机关应当派员到场监督;④代履行完毕,行政机关到场监督的工作人员、代履行人和当事人或者见证人应当在
执行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2条的规定,需要立即清除道路、河道、航道或者公共场
所的遗洒物、障碍物或者污染物,当事人不能清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决定立即实施代履行;当事人不在场的,
行政机关应当在事后立即通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处理。因此,本案不属于需要立即清除的情形,县国土资源
局应当在代履行前向该采石场送达决定书,而不是在实施代履行后通知该采石场。故B选项说法正确,C选项
说法错误。
D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1 条第2款的规定,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本案中,代履行的费用由该采石场承担。故D选项说法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D选项。
25.【多选】某公安派出所以李某向张某发送淫秽信息为由,拟当场对李某处以500元罚款。关于该处罚决定,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公安派出所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决定
B. 李某对500元罚款决定没有异议的,可由1名警察作出决定
C.500元罚款决定应当在24小时以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D. 张某对500元罚款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和救济
A选项:根据2025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9条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10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由此可知,公安派出所的法定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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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1000元以下的罚款和警告。因此,该公安派出所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决定。故A选项说法正确。
B选项:根据2025 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0条第3款的规定,适用当场处罚,被处罚人对拟作
出治安管理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没有异议的,可以由1 名人民警察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并应当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由此可知,被处罚人对拟作出的治安管理当场处罚没有异议的,可由1 名警察作出决定。
故B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根据2025 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0 条第4 款的规定,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
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24 小时以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由此可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在
24小时以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故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2025 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1 条的规定,被处罚人、被侵害人对公安机关依照本
法规定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作出的收缴、追缴决定,或者采取的有关限制性、禁止性措施等不服的,可
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由此可知,张某作为被侵害人,有权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
议。故D选项说法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26.【不定项】陈某因散布虚假信息被公安机关传唤,公安机关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由对其作出拘留7 日的
处罚决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公安机关可以口头传唤陈某
B.公安机关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 日内作出处罚决定
C. 公安机关无法当场向陈某宣告处罚决定书的,应当在7 日内送达陈某
D.若陈某的违法行为在3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不再处罚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和适用
A选项:根据2025 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6条第1 款的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
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
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由此可知,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使用传
唤证,只有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才可以口头传唤。本案中,陈某不属于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人。故A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B选项:根据2025 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8 条第1 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自立案之日起不得超过30 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 日。期限延长以2次
为限。由此可知,公安机关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0 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故B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C选项:根据2025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6条第1 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
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 日以内送达被处罚人。由此
可知,公安机关无法当场向陈某宣告处罚决定书的,应当在2 日内送达陈某。故C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D选项:根据2025 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 款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以内没
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由此可知,陈某的违法行为在3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但在6个月内
被发现的,陈某仍然会受到处罚。故D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27.【单选】吴某与邻居林某由于房屋之间的落水沟问题起争执并发生推操,致林某受轻微伤。派出所受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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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吴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遂调解处理。后调解不成,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第1款
之规定,对吴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若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吴某与林某达成协议,派出所对吴某不予处罚
B.派出所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抄送林某
C.派出所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D.派出所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和程序
A选项:根据2025 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 条第1、4 款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
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对属于第1 款规定的调解范围
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前,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书面申
请经公安机关认可的,不予处罚。本案系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行为,属于治安调解范围的治安案件,公
安机关不予处罚,不仅需要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还要求当事人履行,并且需要书面申请经公安机
关认可。故A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根据2025 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6条第2款的规定,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
决定书送达被侵害人。本案中,林某作为被侵害人,派出所对侵害人吴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林某,而不是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抄送林某。故B选项说法错误。
C选项:根据2025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9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因此,派出所可以当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故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2025 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3条的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
书之日起15 日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
以当场收缴罚款:①被处200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旅客
列车上或者口岸,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
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③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
行的。本案中,派出所作出的是500元的罚款决定,不符合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因此,派出所不能当场收缴
罚款。故D选项说法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28.【多选】公安局以田某等多人哄抢一货车上的财物为由,传唤田某等人至公安局询问查证,随后对田某处
以3000元罚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对田某等人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B.询问田某等人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C. 在规范设置、严格管理的执法办案场所对田某等人进行询问的,可由1名警察进行
D.公安局作出罚款决定前,应当告知田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A、B选项:根据2025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7 条第1 款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
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涉案人数众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身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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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12 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
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执法办案场所询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本案中,田某等多
人哄抢一货车上的财物,公安局传唤田某等人询问查证,属于涉案人数众多的情形,对田某等人询问查证的时
间不得超过12小时。故A选项正确。传唤田某等人至公安局询问查证,属于在执法办案场所询问违反治安管
理行为人的情形,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故B选项正确。
C选项:根据2025 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8 条第2 款的规定,公安机关在规范设置、严格管理
的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询问、扣押、辨认的,或者进行调解的,可以由1 名人民警察进行。本案中,在规范设置、
严格管理的执法办案场所对田某等人进行询问的,可由1 名警察进行。故C选项正确。
D选项:根据2025 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7 条第1 款的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件、处
4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或者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措施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
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本案中,对田某处以3000元
罚款不属于听证的适用范围,公安局作出罚款决定前,没有义务告知田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故D选项错误。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选项。
29.【多选】15岁的赵某连续多次用笔划伤了小区内停放的多辆私家车,公安机关对赵某进行询问。鉴于情节严重、
影响恶劣,公安机关决定对其作出拘留7天并罚款1000元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赵某要求举行听证。下列说
法正确的是:
A.公安机关询问赵某,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B.公安机关应当举行听证
C. 若公安机关举行听证,听证不公开举行
D.由于赵某是未成年人,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行政拘留的执行
A选项:根据2025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8条第3款的规定,询问不满18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本案中,15 岁的赵某属于未成年人,公安机关询问赵某,应当通知其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故A选项正确。
D选项:根据2025 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
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①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②已满16周岁不满
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③70周岁以上的;④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 周岁婴儿的。前款第1~3项规
定的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第1、3 项规定的行为人在1 年以内2次以上违反治安
管理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本案中,15 岁的赵某虽然属于已满14 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其违
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因此要执行行政拘留。故D选项错误。
B、C选项:根据2025 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7 条第2 款的规定,对依照本法第23 条第2 款规
定可能执行行政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当告知未成年人和其监护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未成年人和其监
护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听证不公开举行。本案中,公安机关决
定对未成年人赵某作出拘留7天的决定,属于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赵某要求举行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举行
听证,并且听证不公开举行。故B、C选项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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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选】县公安局以高某拒不执行公安机关依照《反家庭暴力法》出具的禁止家庭暴力告诫书为由,对高
某处以10 日行政拘留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高某的行为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高某自愿向县公安局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承认违法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县公安局可从宽处理
C.高某1年以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县公安局对高某从重处罚
D.高某近亲属病危的,可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种类;治安管理处罚的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A选项:根据2025 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3 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1000 元
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 日以上10 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 元以下罚款:
… …②拒不执行公安机关依
照《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出具的禁止家庭暴力告诫书、禁止性骚扰告诚书的;
… …本案中,高
某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不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故A选项说法
错误。
B选项:根据2025 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 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自愿向公安机关如实
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承认违法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因此,本案中,高某自愿向县公
安局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承认违法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县公安局可从宽处理。故B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根据2025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
④1 年以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因此,本案中,高某1 年以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县公安局对高某从
重处罚。故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2025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6条第1 款的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遇有参加升学考试、子女出生或者近亲属病危、死亡等情形的,可以向公安
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本案中,高某近亲属病危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
请。故D选项说法正确。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BCD选项。
D2
1.【多选】刘某系某集体企业职工,该企业经区政府批准后并入另一家集体企业。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企
业合并的全部档案。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理由是该企业合并的档案涉及第三方,且已征询其意见,其
答复是不同意公开。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区政府应当在收到刘某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B.刘某应当证明其申请公开的信息与其自身有利害关系
C. 区政府拒绝公开该企业合并的档案的行为合法
D. 区政府拒绝公开可以不说明理由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程序
A选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第1、2款的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
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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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因此,区政府收到刘某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
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故A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B选项:公民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是公民行使知情权,无须与申请的政府信息存在利害关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没有要求申请人与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具有利害关系。故B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C选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2 条的规定,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
行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
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
关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
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因此,行政机关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
行政机关不予公开。故C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D选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6 条第3项的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
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因此,区政府拒绝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故D选项说
法错误,当选。
综合上述分析,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选项。
2.【多选】某环保公益组织以某企业造成环境污染为由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后因诉讼需要,向县生态环境局申
请公开该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排污许可证信息,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该企业的商业秘密。县生态环
境局向该企业征求意见。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县生态环境局可以以口头方式征求该企业的意见
B. 该企业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C.该企业不同意公开的,县生态环境局即不予公开
D.若县生态环境局决定予以公开,应当将决定公开的理由书面告知该企业
【答案】AC
【解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2条的规定,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
政机关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
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行政机关
不予公开。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
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A选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该企业的商业秘密,县生态环境局应当书面征求该企业的意见,而不得以口
头方式征求该企业的意见。故A选项说法不正确,当选。
B选项:该企业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故B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C选项:该企业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县生态环境局不予公开,但是县生态环境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
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C选项说法过于绝对,故不正确,当选。
D选项:若县生态环境局决定予以公开,不仅应当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书面告知该企业,还应当将决定
公开的理由书面告知该企业。故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3.【多选】某环保联合会向县生态环境局申请公开某化工厂的排污许可证、排污口数量和位置等有关环境信息。
县生态环境局以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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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该环保联合会申请公开信息时应当提供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B.县生态环境局可以要求该环保联合会说明申请公开信息的理由
C.县生态环境局拒绝公开的行为不合法
D.若县生态环境局提供政府信息,可以向该环保联合会收取合理的信息处理费
【答案】ABD
【解析】A选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 条第2款第1 项的规定,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政府信息公
开申请的内容。因此,该环保联合会申请公开信息时应当提供该环保联合会的身份证明材料,而不是其负责人
的身份证明材料。故A选项说法不正确,当选。
B选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9条第2款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申请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
征性描述;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由此可知,申请公开信息的理由
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因此,县生态环境局无权要求该环保联合会说明申请公开信息的理由。故B
选项说法不正确,当选。
C选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0条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
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
期限。由此可知,县生态环境局认为该环保联合会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
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该环保联合会作出补正,而不是以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为由拒绝公开。
因此,县生态环境局拒绝公开的行为不合法。故C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D选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42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由题干可知,该
环保联合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超过合理范围,县生态环境局不可收取信息处理费。故D选项说法不正确,当选。
4.【不定项】下列选项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A. 张某以县政府征收其房屋给予的补偿金额太低为由申请行政复议
B. 李某以县政府拒绝赔偿拆除其房屋的损失为由申请行政复议
C.王某以县政府未按约定履行与其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为由申请行政复议
D.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全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文件,村民杨某以文件确定的补偿标准过低为由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ABC
【解析】A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1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
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 …⑤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 因此,张某认为县政府征
收其房屋给予的补偿金额大低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故A选项当选。
B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1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
请行政复议:
… …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 …因此,李某对县政府拒绝赔偿拆
除其房屋的损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故B选项当选。
C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1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
请行政复议:
… …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
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 …因此,王某认为县政府未按约定履行与其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
协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故C选项当选。
D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 条的规定,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 …②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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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分必背阶段行政法同步练习
的厚大丝些
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
… …县政府发布的关于全县征地补偿安置标
准的文件属于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故D
选项不当选。
5.【多选】某市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突击检查黄某经营的洗浴城,黄某向正在卖淫嫖娼的人员通风报信,使得
派出所突击检查一无所获。派出所工作人员将黄某带回调查,黄某因受到逼供而说出实情。派出所据此决定对
黄某罚款500元。黄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是被申请人
B. 区公安分局是被申请人
C. 区公安分局是复议机关
D.区政府是复议机关
【答案】AD
【解析】A、B选项:根据2025年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9条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1000 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因此,区公安分局派出所
经法律授权对黄某罚款500元,黄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应为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故A选项正确,
B选项错误。
C、D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4 条第4 款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
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由本级人民政府
管辖;其中,对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按照行政区划设立的派出机构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也
可以由其所在地的人民政府管辖。因此,区公安分局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派出所是区公安分局的派出机构,
黄某对派出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应当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6.【多选】关于行政复议的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对某省公安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该省政府或者公安部申请复议
B.对某省司法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该省政府或者司法部申请复议
C.对某省税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该省政府或者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
D.对某省国家安全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该省政府或者国家安全部申请复议
【答案】ACD
【解析】A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1 款第1 项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
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可知,对某省公安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应当向
该省政府申请复议,但不能向公安部申请复议。故A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B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8 条的规定,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
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可知,对某省
司法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既可以向该省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司法部申请复议。故B选项
说法正确,不当选。
C、D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7 条的规定,对实行垂直领导的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可知,对某省税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税务总
局申请复议,但不能向该省政府申请复议;对某省国家安全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
安全部申请复议,但不能向该省政府申请复议。故C、D选项说法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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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定项】李某放任自己饲养的烈性犬恐吓张某。某县公安局所属派出所对李某当场处以200元罚款。李某
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通过该派出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B.李某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县政府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 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李某需
要补正的事项
C.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届满,县政府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视为受理
D.若县政府受理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答案】ABCD
【解析】A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
可以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因此,对该派出所当场作出的200元罚款决定不服
的,李某可以通过该派出所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故A选项说法正确。
B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1 条第1 款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无法判断行
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本法第30条第1 款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 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补正。补正通知应当一次性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因此,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县政府应当自收到行政
复议申请之日起5 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李某需要补正的事项。故B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3款的规定,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届满,县政府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
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受理。故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53条第1 款第1 项的规定,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的,可以
适用简易程序。因此,该派出所对李某当场处以200元罚款,县政府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故D选项说法正确。
8.【多选】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美誉公司未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销售电子出版物100套的行为,依据部门
规章作出罚款6000元的决定。美誉公司向该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该市政府参照部门规章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B.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采取听证方式审理的要求的,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C.本案可以书面审理
D.若本案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应当根据咨询意见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答案】ABCD
【解析】A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7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由此可知,该市政府依照部门规章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而非参照部门规章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故A选项说法不
正确,当选。
B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50条第2款的规定,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听证,或者申请人请求听证的,
行政复议机构可以组织听证。由此可知,“申请人美誉公司” 提出要求时,“可以” 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而
非“被申请人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提出采取听证方式审理的要求时,“应当”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故B选
项说法不正确,当选。
C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49条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当面或
者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将听取的意见记录在案。因当事人原因不能听取意见的,可
以书面审理。由此可知,本案作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该市政府应当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只有
因当事人原因不能听取意见的,才可以书面审理。故C选项说法不正确,当选。
D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1 条第3款的规定,提请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的行政复议案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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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复议机关应当将咨询意见作为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重要参考依据。由此可知,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的咨询意
见是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故D选项说法不正确,当选。
9.【不定项】下列事项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某燃气公司因市政府解除与其签订的政府特许经营协议而提起的诉讼
B.县政府因张某不履行与其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而提起的诉讼
C.某矿业公司因认为县政府与其签订的煤矿使用权出让协议无效而提起的诉讼
D.某投资公司因认为甲、乙两地政府签订的公务协助协议违法而提起的诉讼
【答案】AC
【解析】A、C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协议案件规定》)
第2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下列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①政府特
许经营协议;②土地、房屋等征收征用补偿协议;③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④政府投资的保
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协议;⑤符合本规定第1 条规定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协议;⑥其他行政协议。根据
《行政协议案件规定》第4 条第1 款的规定,因行政协议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发生纠纷,公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作为原告,以行政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因此,该燃气公司因市
政府解除与其签订的政府特许经营协议而提起的诉讼、该矿业公司因认为县政府与其签订的煤矿使用权出让协
议无效而提起的诉讼,都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A、C选项当选。
B选项:根据《行政协议案件规定》第24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按照行政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经催告后不履行,行政机关可以作出要求其履行协议的书面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书面决定后在
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仍不履行,协议内容具有可执行性的,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县政府就张某不履行与其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
不是提起行政诉讼。故B选项不当选。
D选项:根据《行政协议案件规定》第3 条的规定,因行政机关订立的下列协议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①行政机关之间因公务协助等事由而订立的协议;②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订立的劳动
人事协议。因此,甲、乙两地政府签订的公务协助协议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D选项不当选。
10.【不定项】关于行政诉讼的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某省公安厅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的案件,应由该省公安厅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B.对某县政府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不服的案件,应由该县政府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C.对司法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案件,应由司法部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
D.对某县税务局作出的罚款决定申请复议,市税务局作出复议改变决定,对复议改变决定不服的案件,应由
市税务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答案】C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 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
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①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
为提起诉讼的案件;②海关处理的案件;③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④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的案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 条第1 款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
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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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选项:被告是该省公安厅,其不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因此由被告——该省公安厅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管辖。故A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被告是该县政府,由被告——该县政府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故B选项说法错误。
C选项:被告是司法部,其属于国务院部门,因此由被告——司法部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故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本案是经过复议的案件,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该县税务局所在地法院和复议机关——市
税务局所在地法院都具有管辖权,因此,“应由市税务局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的说法错误。故D选项说法
错误。
11.【多选】李某家住某市A区,酒后驾车闯入某汽车站,造成该汽车站秩序混乱。该汽车站所在地该市B 区
公安分局以酒后驾车为由对李某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并对李某驾驶的车辆予以扣押。李某不服,申
请复议。位于该市C区的该市公安局以李某扰乱公共秩序为由,维持该市B区公安分局的强制措施决定。李
某不服,可向哪些法院提起诉讼?
A.该市A区法院
B. 该市B 区法院
C. 该市C 区法院
D.该市中级法院
【答案】ABC
【解析】A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
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原告所在地
法院——该市A 区法院具有管辖权。故A选项当选。
B、C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 款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是经复议的案件,最初作出行政行为
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该市B 区法院具有管辖权,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该市C 区法院也具有管辖权。
故B、C选项当选。
D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本案中不涉及中级法院管
辖的情形,都是由基层法院管辖。故D选项不当选。
12.【多选】2015年2月,甲市的张某去乙地海关提取一批从国外进口的香料。在此过程中,张某被乙地海关
根据《海关法》以“涉嫌走私犯罪” 为由扣留。扣留后,乙地海关又认定:张某的行为不构成走私犯罪,但存
在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决定免予处罚,故将张某释放。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乙地海关的行为有《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依法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B.张某可以向甲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张某可以向乙地海关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D.张某可以向乙地海关的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BD
【解析】A选项:根据《行诉解释》第1 条第2款第1 项的规定,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
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本案中,乙地海关对张某的扣留不属于《刑事诉
讼法》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应视为乙地海关的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故A选项错误。
B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②海关处理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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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
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乙地海关的扣留行为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
施,而根据题目,张某所在地为甲市,因此,张某可以向甲市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故B选项正确。
C、D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7 条的规定,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
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张某应当向乙地海关的上一级海
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向乙地海关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故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13.【多选】齐某向某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邮寄申请,认为某客运公司侵占其运营路线,要求依法予以查处,
并吊销该客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该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作出不予处理的答复。齐某提起行政诉
讼,法院通知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负责人出庭应诉。该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答辩称,根据《道路交通
安全法》及该省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线路行驶行为的执法权属于省内各级交通稽查机构,该局答复并无不
当。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齐某具有原告资格
B.该客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
C.若齐某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
D.该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只委托律师出庭应诉
【答案】ABC
【解析】A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 款的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
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根据《行诉解释》第12 条第5项的规定,为维护自身合法权
益向行政机关投诉,具有处理投诉职责的行政机关作出或者未作出处理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25 条第1
款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因此,齐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该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投诉,该
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具有处理投诉的职责,其在收到申请后作出不予处理的答复,齐某有权提起诉讼,其
具有原告资格。故A选项说法正确。
B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 条第1 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
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
诉讼。因此,齐某申请该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对该客运公司侵占其运营路线予以查处,并吊销该客运公司
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该客运公司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可以作为第三人。故B选项
说法正确。
C选项:根据《行诉解释》第31 条的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
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因此,齐某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故
C 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行诉解释》第128条第2款的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1^2名诉讼代理人。
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因此,该省交通
运输厅道路运输局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该局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故D选项说
法不正确。
14.【不定项】某市为设区的市。该市城管局认定伍某无规划许可证擅自搭建钢结构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
第64条的规定,向其下达了《通知》: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逾期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伍某不服,向该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该市政府认为,《通知》不是最终的行政决定,只是行政行为作出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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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程序,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遂作出《复议决定》, 驳回伍某的行政复议申请。伍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关于本案的被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被告为该市城管局
B. 本案被告为该市政府
C.本案被告为该市城管局和该市政府
D.本案被告为该市城管局或该市政府
【答案】D
【解析】A、B、C、D选项:根据《行诉解释》第133条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 款规定的“复议机
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 , 包括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者复议请求的情形,但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
由驳回的除外。由此可知,该市政府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作出驳回伍某的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
不是复议维持决定,而属于复议不作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
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
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由此可知,伍某起诉该市城管局下达的《通知》的,被告为该市城管局;伍
某起诉该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的,被告为该市政府。因此,本案被告为该市城管局或该市政府。故A、B、
C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说法正确。
15.【不定项】某市为设区的市。该市城管局认定伍某无规划许可证擅自搭建钢结构的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
第64条的规定,向其下达了《通知》: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逾期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伍某不服,向该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该市政府认为,虽然《通知》适用法律错误,但已实施完毕,遂作出《复
议决定》, 确认《通知》违法。伍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关于本案的被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被告为该市城管局
B.本案被告为该市政府
C.本案被告为该市城管局和该市政府
D.本案被告为该市城管局或该市政府
【答案】B
【解析】A、B、C、D选项:根据《行诉解释》第22 条第3 款的规定,复议机关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属于改变
原行政行为,但复议机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除外。由此可知,该市政府以适用法律错
误为由确认《通知》违法的,属于复议改变。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
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
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因此,该市政府为被告。故B选项说法正确,A、C、D选项说法错误。
16.【单选】A市的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B市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范某打伤。B市
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并对李某罚款300元,随后发现李某“毒驾” 并对其强制戒毒。范某认为
对李某的处罚过轻,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B市乙区公安分局可以对李某进行行政处罚
B.李某可以向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C.李某只能向B市甲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范某可以向B市甲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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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解析】A选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2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案中,违法行为发生在B市甲区,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
关——B市甲区公安分局管辖,B市乙区公安分局无权对李某进行行政处罚。故A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4 条第1 款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①
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
… …因此,B市甲区公安分局作为被申请人,李某只能向B
市甲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向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故B选项说法错误。
C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
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行诉解释》第8条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9 条规定的“原告所
在地” , 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对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采取限制公
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又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行政处罚不服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B市甲区公安分局对李某进行强制戒毒,涉及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因此,
李某既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A 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B市甲区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故C选项说法错误。
D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 款的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根据《行诉解释》第12 条第3 项的规定,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
法律责任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 款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本案中,范某被李某打伤,
范某认为对李某罚款300元的处罚过轻,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追究李某法律责任的,属于“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
系” , 范某具有原告资格,可以向B市甲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故D选项说法正确。
17.【多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某公司违反《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为由,决定吊销该公司的营业执照。该公司不服,
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维持决定。该公司遂提起诉讼,法院受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复议机关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B.被告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C.本案由中级法院管辖
D.本案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所在地法院管辖
【答案】ABCD
【解析】A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5条的规定,国务院部门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①对本部门作出的
行政行为不服的;… … 因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为国务院部门,该公司对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为不服的,复
议机关仍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故A选项说法正确。
B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
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案属于复议
维持案件,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都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因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为被告。
故B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①对国务院部门或者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本案中,作为被告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是国务院
部门,因此,本案由中级法院管辖。故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属于复议维持案件,由于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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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瑞资料VX:2075556867
抓分必背阶段行政法同步练习
四厚太选些
HOUDAFAKAO
机关和复议机关都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因此,本案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所在地法院管辖。故D选项说法正确。
18.【不定项】甲、乙、丙三人为邻居。甲通过关系取得在原地基扩大的基础上增加建筑面积的建房许可证。
由于其院落扩大,阻碍了乙、丙两家的正常通行,乙在与甲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就房地产管理局的行为提起行
政诉讼。丙乐于坐享其成,没有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虽然是利害关系人,但由于其没有提起行政诉讼,因此不能参加诉讼
B.丙是利害关系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C. 丙是利害关系人,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丙即使参加诉讼,若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也不能提起上诉
【答案】C
【解析】A、B、C选项:根据《行诉解释》第12条第1项的规定,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
属于《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 款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本案中,甲取得的建房许可证阻碍了乙、
丙两家的正常通行,涉及相邻权,丙与该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
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根据《行诉解释》第30条第1 款的规定,行政机关的
同一行政行为涉及2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
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由此可知,丙作为利害关系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起诉的,
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故A选项中“不能参加诉讼” 的说法错误,B选项中“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的说
法错误,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
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因此,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一审判决其承担义务或者减损其权益的,丙有
权提起上诉。故D选项说法错误。
19.【单选】杨某系某出租车公司驾驶员。2018年12月5 日凌晨,杨某在某机场搭载外地乘客牛某前往某小区。
同日,牛某向某市交通运输局投诉杨某存在绕道行驶的行为,该市交通运输局予以立案。该市交通运输局调查
后认定杨某存在绕道行驶的行为,对杨某罚款2000元,暂扣其从业资格证10 日;对杨某所在出租车公司罚
款3000元。杨某起诉至法院。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暂扣杨某从业资格证10 日为行政强制措施
B.该市交通运输局对该出租车公司罚款3000元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C. 法院应当通知牛某参加诉讼
D.法院应当通知该出租车公司参加诉讼
【答案】C
【解析】A选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9条第3项的规定,暂扣杨某从业资格证10 日属于行政处罚中的资格罚,
而非行政强制措施。故A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1 条的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可以
适用简易程序。本案中,该出租车公司作为法人,对其处以罚款3000 元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可以适用
简易程序。故B选项说法错误。
C、D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9条第1 款的规定,公民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
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根据《行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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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第1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 款规定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
系”: … …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投诉,具有处理投诉职责的行政机关作出或者未作出处理的;… …
本案中,牛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该市交通运输局投诉,同被诉行政行为
对杨某的处罚行为有利害关系,
作为第三人,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但该出租车公司同被诉行政行为——对杨某的处罚行为没有利害关系,
不能参加诉讼。故C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说法错误。
20.【单选】下列情形中,当事人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有哪些?
A.高某因偷税被某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处罚并采取税务强制措施,高某不服
B.生态环境局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某企业违法排放污水,当场责令其停止排污行为,该企业不服
C.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罗某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罗某不服
D.规划局对刘某申请信息公开作出部分不予公开决定,刘某不服
【答案】D
【解析】A选项: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 条第1、2 款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
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
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高某对税务机
关进行税务处罚和采取税务强制措施的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故A选项不当选。
B、C、D选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1 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
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①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
定不服;②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③认为行政机
关存在本法第11 条规定的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④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⑤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B选项中,生态环境局当场责令该企业停止排污行为属于当场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而不属于“当场作出的行
政处罚决定” 的情形,该企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故B选项不当选。C选项中,根据
2026 年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0条第2款的规定,行政机关明确答复不予受理、明示拒绝履行、
不完全履行的,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1 款第3项规定的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市场监
督管理局对罗某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作出不予许可决定” 不属于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罗某可以申
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故C选项不当选。D选项中,根据2026年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31 条的规定,对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16 条规定的情形,决
定全部或者部分不予公开的行为不服的,应当依照《行政复议法》第23 条的规定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
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规划局对刘某申请信息公开作出部分
不予公开决定” 属于“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部分不予公开” 的情形,刘某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
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提起行政诉讼。故D选项当选。
21.【单选】2019年3月15 日,严某向某市房管局递交出让方为郭某(严某之母) 、受让方为严某的房产交
易申请表以及相关材料。同年4月20 日,该市房管局向严某核发了房屋所有权证。2023年10月5 日,郭某
因家庭纠纷想出售该房产,发现该房产已不在其名下,随后以该市房管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关于起诉期限,
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A.郭某应当自2019年4月20 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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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厚太选些
HOUDAFAKAO
B.郭某应当自2019年4月20 日起1年内提起行政诉讼
C. 郭某应当自2023年10月5 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D.郭某应当自2023年10月5 日起5年内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C
【解析】根据《行诉解释》第65 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的,
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2款
规定的起诉期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6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 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
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A、C选项:本案中,该市房管局向严某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时,郭某不知道该市房管局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内容,
则郭某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2023 年10 月5 日,郭某知道行政行为的
内容,因此,郭某应当自2023 年10 月5 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故A选项不当选,C选项当选。
B、D选项:本案涉及不动产案件,所以郭某的起诉期限不能超出自2019年4月20 日起20年。故B、D选项不当选。
22.【多选】某市退休工人林某肢体重度残疾,行走存在严重障碍。2012年9月,林某向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
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 ) 提出廉租房实物配租申请,取得一套廉租房。2015年7月13 日,该市房管
局认定其存在取得廉租房后连续6个月未实际居住等情形,遂收回该房。2016年4月,林某将该市房管局诉
至法院。法院对于林某的起诉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法院应当接收林某的起诉状,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B.若林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C.若法院不接收林某的起诉状、不出具书面凭证,林某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D.若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林某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起诉
【答案】ABD
【解析】A、B、C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1 条第2~4款的规定,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
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7 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
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
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
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由此可知:
A选项中,由于法院对于林某的起诉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因此,法院应当接收林某的起诉状,并
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故A选项说法正确。B选项中,若林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
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故B选项说法正确。C选项中,若法院不接收林某的起诉状、不出具
书面凭证,林某可以向上级法院投诉,上级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依法给予处分,但林某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故C选项说法错误。
D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2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
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
立案、审理。由此可知,若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林某可以向上一级法院起诉。故D选项
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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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分必背阶段行政法同步练习  UDAFAKAO 一
◎厚太业
23.【多选】李某向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举报书》, 请求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商店向其销售未经CCC强制认证的
灯具的行为进行查处,并以书面形式向其回复查处结果。区市场监管局向李某送达不予受理通知。李某遂向法
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
B.李某不具有原告资格
C.李某应当提交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D. 法院当场不能判定李某是否具有原告资格的,应当先予立案
【答案】AC
【解析】A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6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针对区市场监管局
的不予受理通知,李某应当自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故A选项说法正确。
B选项:根据《行诉解释》第1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 款规定的“与
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
… …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投诉,具有处理投诉职责的行政机关作出或者
未作出处理的;
… …本案中,李某提交的《举报书》实际上是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区市场监管局投诉,其与
区市场监管局的不答复有利害关系,因此,李某具有原告资格。故B选项说法错误。
C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9 条的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原
告是符合本法第25 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
的规定》
(以下简称《行诉证据规定》) 第4条第1 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
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根据《行诉解释》第54条第1 款的规定,依照《行政诉讼法》
第49 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交以下起诉材料:
…… ③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
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 …因此,李某作为原告,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与被诉行政行
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故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1 条第2款的规定,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
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7 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
裁定。因此,法院当场不能判定李某是否具有原告资格的,应当在7 日内决定是否立案,而不是先予立案。故
D 选项说法错误。
24.【单选】张某具有某房屋的房产证及土地产权证,龚某出资将该房屋拆除后重建了一层砖木结构的房屋。
张某书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张某去世后,房屋及土地由龚某继承。根据龚某的申请,区政府向龚某颁发了
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颁发给龚某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请求法院解决所涉房屋
及土地争议。法院受理了案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本案应由房屋及土地实际所在地法院管辖
B.张某请求法院一并解决所涉房屋及土地争议,只能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
C.若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民事争议应当单独立案
D. 若诉讼期间张某死亡,其近亲属可以张某的名义参加诉讼
【答案】C
【解析】A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行诉解释》第9条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第20条规定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 是指因行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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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厚太选些
HOUDAFAKAO
为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而提起的诉讼。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
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本案是涉及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于区政府
已向龚某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因此属于不动产已登记的情形,应当由房屋及土地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法院管
辖,而不是由房屋及土地实际所在地法院管辖。故A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根据《行诉解释》第137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一并审理《行政诉讼法》第61 条
规定的相关民事争议,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因此,张某
请求法院一并解决所涉房屋及土地争议的,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
中提出,并非只能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故B选项说法错误。
C选项:根据《行诉解释》第140条第1 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民事争
议应当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因此,若法院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民事争议应当单独立案。故C
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因此,
若诉讼期间,作为原告的张某死亡,其近亲属是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而非以张某的名义参加诉讼。故D选
项说法错误。
25.【多选】县国土资源局发现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对该公司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
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罚款12万元的决定。决定作出后,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催告,
并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报告、告知、函告,却未进一步采取措施,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仍然持续。县检察院向县
国土资源局提出检察建议。县国土资源局函复称:已向县政府书面报告和向违法行为所在地镇政府发出告知函,
并已约谈该公司的负责人。县检察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县国土资源局继续履行监督、管理的法定职责。下列
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县检察院提起诉讼前应当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检察建议
B.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2个月内书面回复县检察院
C. 法院应当在开庭3 日前向县检察院送达出庭通知书
D.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县检察院应当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答案】ABC
【解析】A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
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
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
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本案属于行政公益诉讼,县检察院提
起诉讼前应当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检察建议。故A选项说法正确。
B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检
察公益诉讼案件解释》) 第21条第2款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
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出现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继续扩大等紧急情形的,行政机关应当在15 日
内书面回复。因此,县国土资源局作为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2个月内书面回复县检察院。
故B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根据《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解释》第8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应当在开庭3 日前向人民检察院送达出庭通知书。因此,法院应当在开庭3 日前向县检察院送达出庭通知书。
故C选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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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厚大达些
D选项:根据《检察公益诉讼案件解释》第1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被告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执行。因此,县国土资源局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应当由法院移送执行,而不
是由县检察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故D选项说法错误。
26.【不定项】市城管执法局对某风景区进行城管执法,认定刘某属于擅自建房,并组织强制拆除。刘某之父
称房屋由其所建,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拆除行为违法,要求赔偿损失,法院予以受理。关于本案,下列说法
正确的是:
A.刘某之父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房屋为其所建或其与拆除行为有利害关系
B.市城管执法局应当提供证据和依据证明其有拆除房屋的决定权和强制执行的权力
C.市城管执法局应当在收到刘某之父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 日内向法院提交作出拆除行为的证据
D.若市城管执法局不提供相应证据,视为拆除行为违法
【答案】ABD
【解析】A选项: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4条第1 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
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根据《行诉解释》第54条第1 款第3项的规定,原告提起诉讼时
应当提交其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本案中,刘某之父作为原告,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证
据材料,即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房屋为其所建或其与拆除行为有利害关系,以证明其具有原告资格。故A选项说
法正确。
B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4 条第1 款的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
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本案中,市城管执法局应当对拆除房屋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市城管执法局有拆除房屋的决定权和强制执行的权力是拆除房屋行为合法的必要条件,其应当提供相应证据和
依据加以证明。故B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 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
出答辩状。本案中,市城管执法局应当在收到刘某之父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 日内向法院提交作出拆除行为的
证据。故C选项说法错误。
D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4条第2款的规定,被告不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本案中,若市城
管执法局不提供相应证据,视为拆除行为没有相应证据,推定拆除行为违法。故D选项说法正确。
27.【不定项】王某因殴打李某被县公安局予以警告。王某认为自己没有斗殴,遂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警告。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县公安局又发现李某受轻微伤,经认定,该伤系王某殴打所致,于是县公安局改变原处罚
决定,对王某处以罚款2000元。王某并未撤诉,同时又起诉了新的处罚决定。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确有斗
殴行为,县公安局给予王某警告是正确的,但李某的轻微伤不是王某造成的。法院应当如何判决?
A.撤销警告决定
B.驳回王某关于撤销警告的诉讼请求
C.撤销罚款决定
D.确认罚款决定违法
【答案】BC
【解析】根据《行诉解释》第81 条第2、3款的规定,原告或者第三人对改变后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
人民法院应当就改变后的行政行为进行审理。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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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厚太选些
HOUDAFAKAO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确认判决。本案属于行政诉讼中被告改变被诉行政行为的案件,王某未撤诉,同时又起
诉了县公安局改变后的行政行为,法院既要对原行政行为——警告决定作出判决,又要对改变后的行政行为——
罚款决定作出判决。
A、B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
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中,法
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确有斗殴行为,县公安局给予王某警告是正确的,即警告决定合法,法院应判决驳回王某
关于撤销警告的诉讼请求。故A选项不当选,B选项当选。
C、D选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0条的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
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①主要证据不足的;… … 本案中,县公安局对王某处以罚款的事实依据是
李某的轻微伤系王某殴打所致,但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轻微伤不是王某造成的,即县公安局作出罚款决定
的主要证据不足,法院应判决撤销罚款决定。故C选项当选,D选项不当选。
28.【多选】某公司计划在县城内开设经营性网吧,遂向县文广局申请互联网上网经营登记。县文广局作出《不
予批准决定书》, 理由是县政府制定的《关于贯彻网吧准入新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中规定:
由于县城范围内网吧过多,不予放开网吧登记。该公司将《不予批准决定书》诉至法院,一并请求审查《意见》
的合法性。法院受理案件。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公司请求审查《意见》的合法性只能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
B.法院应当听取县政府的意见
C.《意见》属于增设行政许可条件
D.若《意见》不合法,法院应当撤销《意见》
【答案】BC
【解析】A选项:根据《行诉解释》第146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求人民法院一并审查《行政诉
讼法》第53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中提出。
因此,该公司请求审查《意见》的合法性,应当在第一审开庭审理前提出;有正当理由的,也可以在法庭调查
中提出。故A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根据《行诉解释》第147条第1 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对规范性文件审查过程中,发现规范性文件可
能不合法的,应当听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意见。因此,法院应当听取《意见》制定机关——县政府的意见。
故B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
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本案中,网吧登记属于行政许可,《意见》明确规定,不予放开网
吧登记的原因是县城范围内网吧过多,属于增设开设网吧的行政许可的具体条件。故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行诉解释》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裁判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
向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提出修改或者废止该规范性文件的司法建议。因此,若《意见》不合法,法院可以向制
定机关提出修改或者废止《意见》的司法建议,但无权撤销《意见》。故D选项说法错误。
29.【不定项】2013年4月19 日,区市政市容委与某停车公司订立《机动车停车委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委
托管理协议》) , 约定:“区市政市容委提供路侧占道、公共场地停车场,将市政规划红线内具有政府管理属
性的场地,委托给该停车公司进行管理。机动车停车委托管理期限为10年,即2013年6月1 日至2023年6
月1 日。” 2017年4月27 日,为了有效改善出行环境,尤其是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对停车位的需求,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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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分必背阶段行政法同步练习
四厚太达些
公厅印发了《某市路侧停车管理改革方案》, 规定改革路侧停车管理模式,取消路侧停车管理特许经营。2017
年8月17 日,区市政市容委向该停车公司发出《通知》, 表示《委托管理协议》已经无法继续实际履行,因
此解除《委托管理协议》。该停车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通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停车公司的起诉可以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确定诉讼时效
B. 区市政市容委应当对《通知》的合法性进行举证
C.该停车公司可以要求区市政市容委补偿《通知》造成的经济损失
D.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答案】BCD
【解析】A选项:根据《行政协议案件规定》第25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
未按照约定履行行政协议提起诉讼的,诉讼时效参照民事法律规范确定;对行政机关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行
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起诉期限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确定。本案中,区市政市容委向该停车公司发
出《通知》, 表示《委托管理协议》已经无法继续实际履行,因此解除《委托管理协议》。该停车公司诉至法
院,属于对行政机关解除行政协议的行为提起诉讼,因此应当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确定起诉期限。
故A选项说法错误。
B选项:根据《行政协议案件规定》第10条第1 款的规定,被告对于自己具有法定职权、履行法定程序、履
行相应法定职责以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等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区市政市容委
发出《通知》解除《委托管理协议》, 其应当对《通知》的合法性进行举证。故B选项说法正确。
C选项:根据《行政协议案件规定》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在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可能出现严重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被告作出变更、解除协议的行政行为后,原告请求撤销该行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
行为合法的,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补偿。本案中,为了有效改善出行环
境,尤其是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对停车位的需求,区市政市容委发出《通知》解除《委托管理协议》。区市政市
容委解除《委托管理协议》的行为合法,给该停车公司造成损失的,该停车公司可以要求区市政市容委予以补
偿。故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根据《行政协议案件规定》第23 条第1 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协议案件,可以依法进行调解。
本案是区市政市容委与该停车公司之间解除行政协议纠纷案件,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故D选项说法正确。
30.【不定项】2020年4月15 日,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5万元。王某不服,
提起上诉。2020年12月6 日,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并交付执行,王某的汽车被变卖。王某仍不服,向省高级
法院提出申诉。2021年9月9 日,省高级法院宣告王某无罪释放。2021年12月,王某委托律师代为申请国
家赔偿。关于本案的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当向市中级法院申请赔偿
B.对王某限制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国家2020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C. 应当返还王某35万元罚金,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D.应当赔偿王某申请国家赔偿所产生的律师费
【答案】AC
【解析】A选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21 条第4 款的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
赔偿义务机关。本案中,原生效判决系市中级法院的二审维持判决,故市中级法院是赔偿义务机关。根据《国
家赔偿法》第22条第2 款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因此,王某应当向市
中级法院申请赔偿。故A选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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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选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3 条的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
工资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 条
第1 款的规定,《国家赔偿法》第33、34 条规定的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年度;
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改变原赔偿决定,按照新作出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人身自由赔偿金。本案中没有说明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的年度,则不能确定对王某限制人身自由的每日
赔偿金具体按哪一年度的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故B选项说法错误。
C选项: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2条第2款的规定,能够返还财产的,予以返还财产。根据《国家赔偿法》
第36条第7项的规定,返还执行的罚金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因此,本案中,应当返还王某35万
元罚金,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故C选项说法正确。
D选项:国家赔偿范围限于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本案中,王某申请国家赔偿所产生的律师费不属于侵
权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因此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故D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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