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抽卡式”生成到工业化创作:AI视频工具正如何改写内容供给逻辑?

过去一年多,AI视频生成工具的进化速度,远超大多数人的预期。
快手的可灵AI、字节跳动的Seedance 2.0相继迭代,在连贯性、运动控制和音画同步等关键技术上取得阶段性突破;爱奇艺旗下的纳逗Pro更进一步,尝试将AI工具系统引入专业影视制作,覆盖从剧本生成、分镜设计到成片输出的全流程。

面对这一变化,广电视听行业既不能以“技术奇观”的旁观者姿态轻描淡写,也不能以对“洪水猛兽”的警惕一味设防。唯有穿透表象,深刻研判其本质和趋势,才能找到促进行业发展的着力点。
▍生产力革命:内容供给逻辑的根本性重构
传统影视工业的壁垒从来不是创意本身,而是将创意转化为专业内容的高昂成本与复杂分工。
一部合格的电视剧需要编剧、导演、美术、摄影、后期等数十个专业工种协同作业,动辄耗费数月乃至数年。这一成本结构,客观上构成了行业进入门槛,也形成了内容供给的数量上限与质量底线。
当前市场上的AI视频生成工具早已不鲜见,但其能力表现正在发生质的变化。可灵AI、Seedance 2.0等产品的相继迭代,将视频生成从碎片化的“抽卡式”生成,推向了多镜头叙事、角色连贯、音画同步的工业化应用阶段。
爱奇艺旗下的纳逗Pro等平台进一步尝试将编剧、美术、分镜、视效等专业工种的创作经验,转化为可通过自然语言调用的智能体能力,在影视创作中尝试用AI“精准实现创意意图”。
对行业从业者而言,这些变革的直接后果是——内容供给将出现爆发式增长。制约内容产出的瓶颈将从技术能力与资金门槛,转移为创意本身,而创意恰恰是人类最难以被标准化、却也最难以被穷尽的资源。
可以预见,未来几年,视听内容市场将面临前所未有的供给侧冲击,既有高质量原创内容的涌现,也可能伴随大量低质、同质甚至问题内容泛滥。如何在“去中心化”的生产格局中维持内容质量的基本底线,是我们需要直面的首要命题。
▍主体转变:谁是“内容创作者”的定义之变
当前的行业管理建立在一套相对清晰的责任逻辑之上——持证机构是内容生产的责任主体,播出平台是内容分发的把关主体,创作者个人则在机构框架内承担具体创作职责。这套体系的运作依赖于内容生产主体的可识别性与可追溯性。
AI影视智能体的普及,正在冲击这一逻辑。当一位没有任何影视从业资质的普通用户,借助AI影视智能体完成一部具备大片质感的影视短片并在平台上发布,传统意义上的“主体”边界便开始模糊——创作者是用户本人还是提供智能体的平台、底层模型的研发者,抑或是提供训练素材的原版权方?责任链条的断裂与模糊,将给内容监管带来实质性困难。
更深层的挑战在于,AI智能体生产的内容具有高度的“流水线化”特征。
过去,一部有问题的内容背后,通常能追溯到具体的创作意图和责任主体。而AI批量生成的内容,其问题往往源于模型偏差、数据污染或提示词的细微差异,责任归因的技术难度与法律认定的复杂程度均成倍上升。监管架构必须在“平台责任”“模型责任”“用户责任”之间重新划定清晰的制度边界。
▍版权危机:存量资产与增量创作的双重张力
AI影视智能体可以实现“海量影视资源与算法结合”,将真实影视作品作为素材调用。但是,AI模型以海量版权内容为训练基础,生成的内容与原作之间的权利关系,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尚无定论。
对广电行业而言,视听内容版权是行业的核心资源。AI模型的训练高度依赖存量视听版权内容的输入,而由此形成的技术能力、商业运营与原版权持有者之间的利益如何分配,目前有待明确和完善。如果不能形成相对公平合理的方案,将影响内容创作者的积极性、创新性。
与此同时,AI生成内容本身的版权归属,同样是亟待厘清的问题。现行著作权法以“独创性”为基点,强调人类创作者的智力投入。AI深度参与甚至主导的创作,究竟能否享有著作权保护,亦是当前规则体系中最为紧迫的问题之一。

▍价值风险:文化安全与内容导向的挑战
影视内容从来不只是商品,它是社会价值传播的重要载体,也是国家文化安全的基石。行业健康有序的前提是要确保视听内容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AI影视智能体的快速发展,或将在以下方面带来挑战:
第一,生成速度与审核速度的落差,将使得传统依托许可资质、内容备案、播出监管的管理模式面临压力。当内容创作生产节奏从“年”“月”压缩到“小时”,传统管理模式将面临监管盲区与响应滞后等压力。
第二,AI生成内容模糊“真实感”边界。随着AI生成内容接近实拍质感,以假乱真的风险也将随之加大。
第三,AI生成内容的价值底色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训练数据与模型价值取向,而这些参数目前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管理重构:从被动跟随到主动塑造
面对上述挑战,对行业的发展促进必须超越“打补丁式”的被动跟进,走向管理模式的主动重构。
其一,分级分类或成为AI视听内容监管的可行思路。可考虑根据内容类型、传播范围、商业用途等维度,对AI生成视听内容实施差异化监管。单纯的创意探索与商业营销内容、平台自用内容与公开传播内容,其准入标准与管理要求应有所区别。监管的颗粒度若能与风险等级相匹配,或可在守住底线的同时,为技术创新留有更大空间。
其二,“可溯源性”或可成为AI平台治理的重要抓手。内容水印、生成记录留存、模型版本标注等技术手段,既是责任追究的前提,也是版权保护的基础。值得关注的是,《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已于2025年9月正式施行,如何推动其在AI视听创作这一垂直场景中落地,是当前需要关注的课题。
其三,以“科技监管”对冲“科技生成”,用魔法打败魔法。积极探索面向AI生成内容的智能化审核、内容安全保护等技术,并积极保持与技术演进同步。
从可灵、即梦到Seedance、纳逗Pro,AI介入视听内容生产的技术路径正日益清晰。对广电视听行业而言,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信号:新的创作生态正在形成,而新的治理框架仍有充分的塑造空间。我们既要读懂技术变革的内在逻辑,也要守住文化秩序的基本底线;既要用足够的包容为创新留出余地,也要用前瞻性的眼光防范潜在风险。

AI正在深刻重塑广电视听的创作版图,行业的管理与发展同样需要一次主动的、系统性的重构。
来源:国家广电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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