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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用2026年两道真题,厘清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性质、产生、职权
①提出建议,促进行政部门的决策优化
②行使提案权,将民生诉求转为治理方案
③通过参政议政,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工作
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反映社情民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一)人大代表的职权(教材四项)
人大代表行使的是国家权力,具体包括:
1. 审议权:
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讨论研究各项议案和报告,表明立场、提出意见。
2. 表决权:
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对交付表决的议案和报告,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注意:表决权≠决策权。 人大才有决策权,人大代表是“参与决策”,不是“决策”。
3. 提案权:
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本级人大提出属于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一般应在人大会议期间提出,须由代表团或法定人数联名。准备成熟、符合条件的,闭会期间也可提出。
4. 质询权:
人大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案,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要求受质询机关答复。提出质询案的代表半数以上对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要求受质询机关再作答复。
(二)政协委员的履职方式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的三项职能。政协委员是履行这些职能的主体,通过履职来体现政协职能。主要方式包括:
1. 会议履职:参加政协各类会议,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2. 提案履职:提交提案,经审查立案后交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 3. 调研履职: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 4. 视察考察:参加视察、考察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5. 反映社情民意:通过政协信息渠道,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6. 大会发言:在政协会议上作大会发言,就重大问题发表意见。 7. 民主监督: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可担任特约监督员、参加民主评议等。 8. 提出建议案: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参与提出建议案或有关报告。 9. 联系群众:深入界别群众,宣传政策,凝聚共识。
注意:人大代表提的是“议案”,不是“提案”。政协委员提的是“提案”,不是“议案”。
议案和提案的不同:
第一,性质不同。议案是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的形式;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能、参政议政的形式。
第二,效力不同。议案经人大审议通过后,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执行;提案没有法律约束力,属于建议性意见,办理后给予答复。
第三,提出主体不同。议案须由代表团或法定人数联名提出;提案可由委员个人、联名、党派或界别提出。
(三)最容易混的三个点
第一,政协委员可以“列席”人大会议,但没有表决权。列席不等于出席,更不等于拥有代表职权。选择题常考“政协委员列席人大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错。
第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不是“质询”。质询权是人大代表专属,政协委员没有质询权。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主要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三,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不是行使国家权力,不是履行国家职能。参政议政是提建议、提提案,不具有法律强制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