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人民是如何以法律形式确认其奋斗成果的?
①奋斗成果: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此后,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了什么伟大成就,建立了什么国家?)
②如何确认: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明确了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国家机关的性质与职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什么?)
2.✭(补充)中国共产党与宪法和法律之间的关系?(主观题)
①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和法律, 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②中国共产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
3.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根本制度是什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
①国家性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可简写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②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③最本质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4.宪法的内容?(选择题+主观题)
①我国宪法确认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②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途径和形式)
③宪法通过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宪法和国家机构的关系)

5.✭宪法的地位?(主观题+选择题)
①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P7)
②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P2)
③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P1)(可简写为: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④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P5)
6.宪法的作用(主观题)
宪法巩固国家政权,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7.✭国家如何尊重和保障人权?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①权力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要充分发扬民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权立法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②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服务型政府。
③监察机关:国家监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严厉惩治腐败,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
④司法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8.✭规范国家权力运行的原因和要求?/为什么要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为什么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宪法规范国家权力运行。
原因:①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
②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是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P2)
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补充)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只有依法规范权力运行,才能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对比记忆:
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P2)
宪法的核心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P21蓝字)
宪法的核心价值:确认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P21蓝字)

第二课维护宪法权威
1.✭依宪治国的要求?
①坚持依宪治国,就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动摇。
②依宪治国要求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③依宪治国需要坚持宪法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④依宪治国需要加强宪法实施与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对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2.✭为什么要增强宪法意识?
①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②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
3.✭如何增强宪法意识?(主观题)
国家层面: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国家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补充)具体做法:建造“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打造宪法主题公园、开展宪法诵读和宪法宣传活动、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开设中小学宪法教育课程、举办宪法知识竞赛、在媒体上播放宪法公益广告等。
公民层面:我们要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①认同宪法:宪法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我们要理解宪法的价值,让宪法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②学习宪法:我们要了解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理解宪法的主要内容,领会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参与宪法宣传活动,为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贡献自己的力量。
③践行宪法:宪法是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基本遵循。我们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来分析和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自觉抵制各种损害宪法尊严、妨碍宪法实施的行为,维护宪法权威。
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
第三课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范围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与获得国家赔偿权、宗教信仰自由等。
2.平等权
①定义: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在同等情况下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
②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③地位:平等权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
3.政治权利
(1)定义: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
(2)内容:依照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等。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条件: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②重要性: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基础。
4.人身自由
(1)定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补充)公民的人格尊严包括公民享有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③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④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3)地位: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5.社会经济权利
(1)定义: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规定享有的与经济利益相关的权利。
(2)内容: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劳动者休息权、社会保障权和物质帮助权等。
①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②劳动权: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③劳动者休息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④社会保障权和物质帮助权: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3)保障措施:国家应采取积极措施,为公民享有社会经济权利提供充分的物质条件,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权益给予特殊保护。
6.文化教育权利
①含义和范围:宪法规定公民享有文化教育权利,它包括受教育权和文化权利。
②受教育权:公民有权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③文化权利: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7.监督权与获得国家赔偿权
(1)监督权:
①含义:我国公民享有监督权与获得国家赔偿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②意义: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获得国家赔偿权: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8.其他权利
我国公民还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9.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的范围
公民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依法履行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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