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 请勿外泄
2025环球网校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精讲班
【考点】合同效力★★
【考频分析】2021年多选、2017年单选
1.合同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2.无权代理人代订合同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
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
8
7
合同无效。 1
9
4
8
3.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情形 3
信
微
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系
联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 题 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押
【例题·多选】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关于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 【2021】
准
精
A.因未办理批准手续而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中履行报批义务条款相应失效
B.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C.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免责条款无效
D.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合同免责条款无效
E.合同被撤销的,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相应失效
【答案】BCD
【解析】选项A,未办理批准佳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
相关条款的效力;
【例题·单选】根据《合同法》,导致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是( )。 【2017】
8
7
A.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9 1
4
8
B.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信 3
微
C.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 系
联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一
唯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况。
【考点】合同履行★★
【考频分析】2023年多选、2020年多选
1.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
2.合同约定不明时民法典合同的处理规则
项目 内容
质量要求 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第 1 页 共 5 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 请勿外泄
没有国标行标的,按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价款或报酬
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地点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
履行期限
备时间
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履行费用
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电子合同履行
类型 交付时间
8
7
1
9
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 8 4
收信 3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物流方式交付的 微
系
联
押
题 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
标的为提供服务的
精
准 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
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标的物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 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
付的 为交付时间。
4.价格调整
8
1
7
9
8
4
信
3
微
系
联
一
唯
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商品的价格调整
总原则:惩罚违约者原则
【思维过程】逾期交付
第 2 页 共 5 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 请勿外泄
【思维过程】逾期提取
5.多个债权人、债务人的情形
项目 内容
债权人(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承担债
按份债权债务 务)的,为按份债权(按份债务)。
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
连带债权。
连带债权债务 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
为连带债务。7 8
1
9
连带债权人
3
8 4(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视为份额相同。
信
微
6.连带债务 系
联
债权人可以向任一连题带债务人要求偿还任意比例的债务。
押
连带债务人在履准行了全部债务后,其他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债务关系结束。
精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向其它债务人追偿。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 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例题·多选】甲、乙、丙三人向丁借债,约定为连带之债,借款后甲乙各使用了25%,丙使用
了50%,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丁可以要求甲一人偿还所有 的债务
B.甲最多只应该偿还25%的债务,其余部分与其无关
C.丁有权要求丙偿还80%的债务
D.如果乙一人偿还了所有的债务,则乙 可以向其他人索要替对方支付的部分
E.如果乙一人偿还了所有的债务,向丙追偿了50%的债务,但甲破产无法承担25%债务,则甲的
8
债务由乙来承担 9 1
7
8
4
【答案】ACD 信 3
微
【解析】本题考查连带之债的特点。选项E,被追偿 的连带债务人系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
联
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一
唯
7.代为履行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第三人不履行,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8.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时)
抗辩权类型 内容
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或对方履行债务
没有先后履行顺序 同时改造抗辩权
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 3 页 共 5 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 请勿外泄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
先履行抗辩权
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有先后履行顺序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
不安抗辩权
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9.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可以行使
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
7
8
1
10.中止履行的相关规定 4 9
8
3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信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微
当对方提供适当担保
联
的系,应当恢复履行。
中止履行后,对方
押
在题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
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准承担违约责任。
精
11.提前或部分履行 合同
项目 内容
债权人可以拒 绝债务人提前或部分履行债务,但提前或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
提前或部分
益的除外。
履行
债务人提前或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关事项变 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 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
更后的处置 同义务。 8
1
7
9
8
4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 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信同3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
微
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 于当事人一方系明显不公平的,双方可重新协
客观外部情 联
商。 一
况变化 唯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 求 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
合同。
【例题·多选】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履行的说法,正确的有( )。 【2023】
A.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B.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C.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逾期交付标的物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D.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E.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中止履行
【答案】CDE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合同履行。选项A,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执行。B选项错误: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例题·多选】根据《合同法》,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 )情形的,可
以中止履行合同。【2020】
A.资产负债率大幅增加
B.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第 4 页 共 5 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二建、监理、一建、一造、二造、安全、消防、咨询、检测课程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
学员专用 请勿外泄
C.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D.抽逃资金逃避债务
E.丧失商业信誉
【答案】BCDE
【解析】本题考查有确切证据证明可以中止履行的情形。
【考点】合同保全★
1.代位权
项目 内容
因债务人怠予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
概念 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
身的除外。
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
范围及费用
行使代位权的费用
8
,由债务人负担
7
1
9
4
8
代位权成立 信 的3,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微
履行 债权人接 系 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
联
务终止。
题
押
准
精
2.撤销权
项目 内容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 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
概念 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 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
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8
1
7
范围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 债权为限。
8
4 9
费用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由债务人负担。 信
3
微
系
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 之日起一1
联
年内行使。
撤销权消灭 唯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 行使 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例题·单选】根据《民法典》合同编,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称之为( )。
A.撤销权
B.合同保全
C.代位权
D.提存
【答案】C
【解析】合同保全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本题考查代位权的概念。
第 5 页 共 5 页
名师面授精华、央企内训、考点串讲、习题模考、考前三页纸、绝密押题联系QQ/微信:3849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