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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目标以及理念的关系——以高中地理为例
课程内容、目标以及理念的关系
——以高中地理为例

近来在阅读论文的过程中,终于明白了课程内容、目标及理念的关系,虽然说是“明白了”,其实并不一定真的明白,只是比自己之前的理解深了一点而已。
所谓课程内容,就是填充整个课程框架的内容体系,是课程学习时所接触的主要知识,分为核心知识和边缘知识,以核心知识为主,通过一定线索能够构建起一定体系。比如构成高中地理课程内容的主要是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和区域地理,每一个模块又由可以进一步划分的细节内容构成。课程内容也会增加或删减,或是根据课程目标的需要,或是由于社会进步不断涌现出了新知识。每一次课程标准的修订都会伴随着课程内容的变化,比如土壤这一节,在最初的课程内容里占据一定位置,但在2003年版的课程标准中不作为学习内容,在2017年版的课程标准中又恢复成主干知识。并非是简单的回归,一定是基于当时一定的考量才拿下去或是放上来,两者在当时的考虑中都是有原因的。学科主干的课程内容通常都是稳定的。
所谓课程目标,就是学生学习完这门课程要达到怎样的目标,比如学习高中地理的目的是什么。归根结底,高中乃至整个教育阶段的学习,其最终目的都是育人,即我们教育的最终目的是立德树人。在服务于这个教育总目标的过程中,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不同模块承担不同的育人意义,学习某一课程的目的就是发挥该学科的育人价值。不同课程的学习有很多共同的育人价值,也有一些学科特有的育人价值。高中地理的育人价值在于培养学生具备解决问题的地理知识,怀有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意识,具有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高中地理还和其他学科承担一些共同的育人价值,比如培养学生家国情怀、责任担当和科学精神等。
那么,在学习地理必备知识、培养人地协调意识、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过程中,我们大致有一个怎样的过程,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在什么样的思想指导下进行,这就是课程理念的问题。比如2003年版课标提倡教学过程中摒弃满堂灌的传统方式,提倡采用探究的方法进行授课;最新的课程标准提倡采用问题式教学、项目式教学和情境教学。在2003版课标发布后,课堂开始朝着满堂探究的方向发展,一节课不来没有几个探究那一定是失败的。新的课标发布之后,大单元教学一段时间内成为教学研究的热点,当前有所降温;大情境贯穿课堂始终成为很多老师尝试的方向,放弃教材提供的案例,自己挖掘大情境,尤其是优质课、公开课的评选中更为常见。
理念不是知识本身,不可能通过一节课进行传授,只能通过日常教学长期渗透,只有教师真正具备了课程理念,才能渗透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