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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期末必考题,答案你Get了吗?

这道期末必考题,答案你Get了吗?

元旦已过 辞旧迎新

在2024走进校园的时候

紧张的期末考试周就在拐角处

大家都为期末考试做了哪些准备呢?

贝雪为大家带来了

一系列期末复习宝典和提醒

赶快来一起看一看吧

复习内容:

整理笔记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一笔一画,记录学习思考的过程

整理笔记可以更好地理解知识点

文字记录、画图分析

各有所长、相得益彰

总结笔记是形成知识体系的过程

快快拿起笔,构筑你的知识大厦

复习内容:

解读PPT

在期末复习周,再看几遍课堂PPT

回想回想上课时老师强调的重点内容

不懂的知识点及时与老师、同学们交流

在这个期末周把所有疑难点“消灭”

复习内容:

错题巩固

不怕错题,怕不看错题

翻开作业练习册

再看看本子上被红笔修订的内容

优秀的小贝壳不会被同样的题难倒第二次

快快扫清障碍,带着满满的自信走向考场吧

复习技巧:

劳逸结合 良好心态

期末复习时间长

腰酸背痛 眼肿手麻

在期末考试周的压力面前

紧张是难以避免的

但是一定要学会调整心态

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

才会在考场上发挥出最好的水平

不如来一场酣畅淋漓的体育运动

奖励自己一杯奶茶

去食堂吃一顿美味的菜肴

在阳光和汗水中 提升自己

在多巴胺和内啡肽的刺激下 活跃思维

让自己更加有动力地投入到下一步的学习当中

别着急划走!

贝雪还有没说完的特别提醒:

复习方法千万条 作弊被抓“上头条”

认真复习 诚信考试

这一道题的答案可千万不能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我校《学生手册》

作出了对考试作弊行为明确的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考生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的;

(二)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资料的;

(三)抄袭他人答案的;

(四)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五)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考试成绩的作弊行为。

《北京科技大学学生手册》

第十六条 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成绩记为零分:

(一)考试过程中为他人偷窥、抄袭提供方便;

(二)考试过程中任由他人拿走自己的答卷或草稿纸,且不报告;

(三)考试过程中偷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

(四)使用规定之外的纸张解答试题;

(五)在试卷规定区域以外书写姓名、学号或考号,或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

(六)未经同意,在考试过程中离开考场;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带出考场;

(八)其他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违纪行为。

第十七条 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成绩记为零分:

(一)考试过程中的各种夹带行为 (包括身边放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存储相关资料的手机等电子设备,身体或周边物体上写有考试相关内容等);

(二)考试过程中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或答案;

(三)考试过程中交换试卷或答卷或草稿纸;

(四)在考试过程中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工具或通讯设备;

(五)在考试过程中以各种方式传递或接受考试答案;

(六)教师批阅试卷时发现的雷同答卷;

(七)扰乱考场、评卷场所工作秩序;

(八)其他应给予记过处分的违纪行为。

第十八条 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不得继续参加考试,成绩记为零分。触犯法律、法规者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一)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学号或考号等信息,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二)故意销毁试卷、答案或考试资料,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三)替他人考试,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请他人代替考试,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涉嫌伪造证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四)参与盗窃、出售试卷,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购买盗窃试卷,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六)利用通信软件、通讯工具等组织考试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存在金钱交易行为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七)其他应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的作弊行为。

答好“诚信考试”这道必答题

成绩自然upup!

祝愿所有小贝壳

在求学逐梦的道路上用真学问、真本领

取得优异的成绩!

编辑:徐克 杨乐雪

责编:陈睿 赵子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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