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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桥翠苑小区追讨公共收益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6-11-02 03:08:52 最近访问:2026-11-02 03:08:53
康桥翠苑小区追讨公共收益的情况说明
致全体康桥翠苑业主:
本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已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业主大会表决通过,2026年4月13日依法完成备案。自成立以来,业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本小区《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就小区共有区域公共收益的核对、审计、资金移交与账户变更,与中山市尚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好物业”)开展多轮沟通、发函、行政协调与专项谈判。现将公共收益追讨、对账及审的阶段性情况向全体业主如实通报。
一、工作背景
小区电梯广告、场地停车、快递柜、充电桩、场地租赁、通信基站、公共用房出租等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经营收入,依法扣除合理经营成本后,全部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由业主自治组织统一管理、支配。 在本届业委会成立前,上述公共收益长期由尚好物业代管。为落实“专户专管、公开透明”要求,保障全体业主对公共收益的知情权、监督权与收益权,业委会启动历史公共收益清算工作,目标是:查清自前期物业接管以来完整的公共收益流水、合同、凭证;完成资金移交;设立业主委员会公共收益专用账户;并通过第三方专项审计固化结果。
二、主要工作推进过程
(一)多轮书面催告 业委会先后向尚好物业正式发出多份函件(康桥翠苑业委会函〔2026〕002、004、005 号等),核心请求包括:
1. 划转当期公共收益:要求将 2026 年 1–4 月公共收益足额转入业委会公共收益专户;
2. 移交历史资金与资料:要求提供自 2010 年起完整的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全部经营合同、发票、银行流水、原始凭证、台账与电子数据; 3. 变更收费账户:将停车管理、公共场地经营收款账户切换至业委会专用账户,后续所有公共收益直接由业委会统一收取、监管;
4. 完成历史清算:对历年公共收益进行对账核算,返还属于全体业主的结余资金。
尚好物业在回函中确认公共收益归属全体业主的法律定性,但提出由于时间跨度长、合同与核算口径多次调整、早期资料整理工作量巨大,无法在短期内一次性完成全部核对,并表达了愿意配合对账、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的意向。
(二)向主管部门提交监管申请 在资料移交、对账遇到阻滞时,业委会向沙溪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提交《关于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责令尚好物业公司限期提供小区公共收益完整资料的函》,请求主管部门依法介入,督促物业限期提交全套财务与合同资料,并就拒不配合查阅、移交公共收益资料的行为实施监管。 主管部门对本次公共收益纠纷予以关注,并参与后续协调,推动双方以对账、审计、协商方式解决争议。
(三)多场次协商与谈判 在沙溪镇城建和管理局、星宝社区居委会以及法律顾问的参与下,业委会与尚好物业开展了多轮专项会议,就历史收益核算口径、成本认定、分成比例、返还金额、支付节点、后续物业服务配套安排进行磋商。谈判过程中出现两组不同意向方案,请各位业主注意区分:
1. 一次性和解意向(备忘方案):尚好物业公司提出,物业公司一次性返还(2010年1月至2025年12月)公共收益人民币 120 万元,并就外围消防水管维修责任作出约定;该方案仅为谈判备忘,未经业主大会表决,不具备最终约束力。
2. 分段核算方案:根据尚好物业提供2023年5月至2025年12月的公共收益明细合计:254万元,后续细化的核算思路,按不同时段分别采用对应的分成规则(物业提取合理经营成本,剩余归全体业主)。按该口径初步测算,历年归属业主的公共收益可能不低于660 万元。该金额仍属于谈判与预估值,最终结果必须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报告、业主大会表决结果为准。
简言之:所有协商金额都只是谈判意向,不是最终确认金额;任何和解、分成、减免、支付计划,都必须提交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专项审计安排
根据双方达成的共识:若对公共收益金额、成本扣除、分成口径存在争议,由业委会与尚好物业共同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公共收益专项审计,审计费用从小区公共收益中列支。
本次审计范围覆盖尚好物业代管期间(自前期物业接管起)全部公共收益项目,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1. 收入项:停车场地使用费、电梯及户外广告、快递柜、自动售卖机、充电桩、通信基站、公共用房与场地租赁等;
2. 成本项:经合同、凭证、银行流水佐证的合理经营支出、税费、人工、维护等;
3. 分成与结余:区分属于物业服务企业的合理成本/代理费用,以及应当移交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
4. 合同与履约:比对全部租赁、广告、充电桩等合同,检查收费、回款、折扣、补充协议是否完整、真实;
5. 资金轨迹:核对银行账户流水、划转、留存、使用记录,确认资金流向。 审计机构将独立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将作为业主大会表决、资金移交、后续争议处理的核心依据。审计完成后,业委会将向全体业主公示审计摘要与关键结论。 四、公共收益专户管理
业委会已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山沙溪支行)开立小区公共收益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接收、管理本小区公共收益。账户接受全体业主、社区及住建主管部门监督,严格按照业主大会决议、法律法规进行使用,定期在小区公告栏、业主群进行收支公示,做到“专户、专账、公开、可查”。 一旦完成对账、审计并形成经业主大会确认的方案,尚好物业将按决议要求,把对应公共收益资金划转至该专户;同时,停车、公共场地经营的收款账户将完成变更,此后新增公共收益直接进入业主账户,由业委会统一监管。 五、重要风险与说明
为避免误解,在此向全体业主明确几项关键原则。
第一,谈判意向 ≠ 最终结果。目前协商过程中出现的金额、分成比例、一次性返还方案,都属于磋商意向,不能直接等同于业委会已经同意或敲定的最终方案。任何对实体权利的处分(包括和解、减免、分期、抵偿、放弃追索等),都必须提交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表决决定。
第二,审计是定案核心。由于历史周期长、部分早期资料存在缺失、成本与分成口径存在争议,最终可确认的公共收益返还金额,将以会计师事务所独立专项审计报告为准。审计过程中,有可能因凭证、合同、银行记录的补充核查,对预估算值产生调整。
第三,坚持两条路径并行。业委会将同时保留协商调解与司法追索的权利:优先通过对账、审计、主管部门协调,争取在低成本、高效率的框架内完成公共收益移交;如果对方消极拖延、隐匿资料、拒绝执行审计与移交安排,业委会将根据业主授权,依法通过投诉、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全体业主权益。
第四,资金使用由业主决定。公共收益进入专户之后,其使用(包括小区设施更新、环境改造、设备维修、补充维修基金、设立应急金等),都必须按照《物业管理条例》与本小区议事规则提交表决,业委会不会自行决定大额资金支出。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推进第三方专项审计 尽快落实会计师事务所委托,按照共同确认的审计范围、取证清单开展核查;协调尚好物业完整提供合同、台账、凭证、银行流水、系统记录等资料,保障审计机构能够独立、完整地完成核查。
(二)组织业主大会表决 待审计报告、清算方案、资金返还计划、后续公共收益管理规则成熟后,业委会将把相关议题提交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对清算、和解、资金安排、公共收益分配与使用规则进行表决。 (三)完成账户与资料移交 在方案确认后,落实停车收费账户、经营收款账户的变更;同步完成全套物业档案、经营合同、财务台账、设备资料、系统权限的移交,实现小区公共资源与公共收益的自主管理。 (四)持续公示与沟通 自本说明发布起,业委会将定期向全体业主同步进度,包括审计进场、取证、报告初稿、表决安排、资金到账与使用情况。相关文件、会议纪要、审计摘要、收支明细,将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社区通知等渠道公示,接受业主查询与监督。 七、结语
公共收益追讨,本质上是落实小区业主自治、厘清共有财产、建立长效财务透明机制的过程。这项工作周期长、涉及大量财务、合同与法律核查,难免遇到反复磋商、资料补证、口径协调等情况。业委会将在法律顾问、沙溪镇城建和社区的指导下,始终以全体业主利益为核心,坚持“证据优先、审计定案、业主决策、全程公开”的原则,稳妥推进清算、移交与长效管理。
如果各位业主有疑问、意见或建议,可以书面递交资料到业委会办公室反馈。业委会将持续做好信息公开,保障每一位业主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办公室地址:25幢1楼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138227772221 康桥翠苑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