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内容
第9章建设工程劳动保障法律制度(9-10分)
知识点1、劳动合同种类(0-1分)
原则 合法(主体合法、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全日制劳动合同
按照就业方式划分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分类 按照劳动合同的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个人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主体的数量
集体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协商2推定3强制)
1协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续订合同的
3强制
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企业改制重新订合同时,已在该单位连续工作10年且距法定
退休不足10年
2推定 用工之日起满1年都未签过书面合同
知识点2、劳动合同形式和内容(0-1分)
必备条款(应当) 选择条款(可以)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试用期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培训
劳动合同期限 保守秘密
工作内容和地点 福利待遇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补充保险
劳动报酬
社保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保护
(一)劳动试用期
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终身)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的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 不得约定试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
(二)劳动合同的无效(违法违心)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无效但付款)
【提示】
民商事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与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不同。欺诈、胁迫行为,在劳动合同中均为无效劳动
合同。
知识点3、合同履行、变更、解除(1-2分)
【劳动合同变更】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不需要变更的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义务的用
人单位继续履行(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变更内容合同 书面
【劳动合同解除】随时解除(劳动者有过错) 预告解除(劳动者无过错-劳动者没用了)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从事另外工作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
与其他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拒不改正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
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趁人之危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商仍不能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得解除和优先留用】
补充:不得预告解除或经济性裁员(劳动者极度弱势) 经济性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劳动者并不弱势)
职业危害作业劳动者未做离岗体检的(职业病) 较长期劳动合同
在本单位因工负伤或患上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疗)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未成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女)
年人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老)
知识点4、劳务派遣(0-1分)
一、“包工头”用工模式
二、劳务派遣的内涵
显著特征是劳动关系与用工关系相分离(聘用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使用单位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的岗位 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单位应与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及
■被派遣的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按月支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用工单位
■用工单位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必要的培训
劳务派遣中发生 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由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
工伤的处理 协助
知识点5、工资支付保障(0-1分)
项目 内容
由省级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劳动者工资在剔除以下项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剔除的项
最低工资标准
①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②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③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①一般加班1.5倍工资
额外工作工资保障 ②休息日加班无补休的2倍
③法定休假日加班3倍
知识点6、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0-1分)
1)农民工工资基本保障制度;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3)农民工工资专用账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户制度
存储比例 1%-3%■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且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
免除工资保证金 一年内承建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各地区可结合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实
际,免除该工程存储工资保证金。
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替代工资保证金
工资保证金使用
银行5个工作日支付;总承包10个工作日内补足
专款专用,除用于清偿或先行清偿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承包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外
工资保证金监管
,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总结:所有保证金】
项目 内容
投标保证金 2%,80万
履约保证金 10%
工程质量保证金 3%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3%
(1)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
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的;(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
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1)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的;(2)自改正之日起被列入失
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 信联合惩戒名单满6个月的;(3)作出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
的。
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期限为3年,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
惩戒时间
部门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