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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6 年民诉客观必考点表
1 A 级B 级等为考频级别,同觉晓APP 知识图谱考频级别,为近10 年考频以及近年考查趋势综合评定,8 次9 次等为民诉法近10
年真题考查次数,其中近3 年有考查已在括号内特别标明。
必考点
APP 知识图谱对应知
识点
过考模型考
频级别
1
分
值
突破方法
1.民诉基本
原则
平等同等对等诚信原
则
民诉辩论原则
民诉处分原则
检察监督、在线诉讼原
则
A 级8 次
(24、25 年)
2
近两年,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具有同等效力原则是热点,
需重点掌握。辩论原则、处分原则是传统重点,考查方式
通常为题干给出法院的做法,让考生判断违反的是辩论还
是处分原则,考生需要在记忆的基础上加强对两个原则的
区分和理解。该考点总体来说比较简单,考生不用花费时
间听课,做题练习即可。
2.民诉基本
制度
民诉合议制度
民诉回避制度
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制
度
B 级7 次
(23 年)
2
合议制度属于近年考查热点,记下来即可得分,实在记不
下来的话至少要把独任制的适用情形记下来;同时,回避、
公开审判制度考查也较为高频,这个板块要注意和刑诉对
比记忆、避免混淆,考生务必要对着推背图、三诉对比表
多熟悉几遍。
3. 诉
诉的要素
C 级17 次
(24、25 年)1-2
诉属于理解型知识点,也是近年考查热点,且考查的趋势
越来越灵活、难度越来越高。考生需要准确对诉的要素进
行识别,对诉的分类进行判断,对反诉的构成要件进行把
握,对诉的合并的情形进行掌握。建议这一块儿做题正确
率比较低的考生再好好听一听课,然后做一做对应的真题,
做完之后再复盘和总结一下。
诉的分类
反诉
诉的合并与分离
4.主管
主管
D 级2 次
(24 年)
1-2
主管属于记忆型知识点。考生需要重点掌握法院管辖与仲
裁、与调解的关系,学习这一块儿的时候注意结合后面章
节的仲裁法、特别程序中的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一起学。
5.级别管辖
民诉级别管辖
D 级1 次(近
3 年未考)
1
级别管辖属于记忆型知识点,近几年很少单独考查。考生
需要重点掌握中级法院的管辖情形,并且能将民诉、刑诉、
行政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区分开来。建议考生在学
习这一块儿的时候多看看三诉对比表,进行对比记忆,避
免知识点混淆。
6.地域管辖
专属管辖
B 级24 次
(23、24、
25 年)
3-4
地域管辖考点繁多,且考查方式比较灵活,但只要掌握透
了,难度也不大。考生判断管辖法院的时候一定不能乱,
一旦乱了就会出错。复习该考点的时候最好用流程图自己
画一画,知道应该按照怎么样的顺序来一步一步确定管辖
法院,把各个管辖制度的关系梳理清楚。这部分要先听懂、
再多做题,建议考生在听懂课的基础上反复做对应样板题,
形成自己的做题思路和方法。
协议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
专门管辖与集中管辖
7.管辖权异
议
管辖权异议
B 级7 次(近
3 年未考)
2
管辖权异议经常会和应诉管辖、移送管辖等知识点结合起
来考,考生需要掌握这几个知识点之间的关系,比如法院
认为管辖权异议成立就会裁定移送管辖。除此之外,考生
需要记忆管辖权异议的细节性规定,比如提起时间、有权
提起的主体等。考点相对而言比较简单,在记忆的基础上
做相应的样板题即可。
8.管辖权恒
定和裁定管
辖
管辖权恒定
C 级6 次(近
3 年未考)
1-2
属于理解型知识点。考生需要重点掌握管辖权恒定的例外,
移送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转移的适用情形以及本质特
点,具体的情形其实不需要大家死记硬背,建议考生在理
民诉裁定管辖
觉晓法考
2
解法理、掌握本质的基础之上记忆,再适当练习一些真题。
9.当事人
诉讼权利能力
C 级5 次(近
三年未考)
1
诉讼权利能力一般不会单独考,主要是和当事人适格、共
同诉讼结合起来考,属于理解型知识点。考生需要明确诉
讼权利能力、诉讼行为能力、当事人适格几组概念的关系,
对这一块儿如果还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再去听一听课。
当事人适格
A 级27 次
(24、25 年)4-6
当事人适格和共同诉讼通常会结合在一起考,考生务必掌
握必要共同诉讼的常考类型,知道什么情况下漏人要追加、
什么情况下漏人可以不追加。这个考点理解起来有一定难
度,建议考生先去听课,把原理理解到位,再结合推背图
上总结好的情形去记忆,最好一边背一边想原理一边默写
思维导图,记清楚之后再去做题巩固。
共同诉讼
诉讼代表人
E 级1 次(近
3 年未考)
1
诉讼代表人属于记忆型知识点。考生需要重点掌握诉讼代
表人的权利、产生方式,知道在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
诉讼中怎么推选诉讼代表人。建议考生学习这一块儿的时
候分情况多梳理几遍,结合法理进行记忆。
10.第三人
和第三人撤
销之诉
第三人和第三人之诉
B 级15 次
(23 年)
2-4
之所以把第三人和第三人撤销之诉一起放在这里,是因为
二者是一脉相承的关系。这个考点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
如果考生目前为止都还不能准确说出第三人之诉和第三人
撤销之诉的关系的话,建议先去听课,把这两个概念的本
质掌握清楚,然后通过做题去巩固知识点。对于第三人,
重点是区分有独三与无独三、第三人与共同原、被告;对
于第三人撤销之诉,重点是记忆起诉、审理和判决三个阶
段的要点和易错点。
第三人撤销之诉
11.诉讼代
理人
法定代理人
C 级6 次
(24 年)
1
诉讼代理人属于记忆型知识点,考生需要重点掌握委托诉
讼代理人的范围以及权限、法定诉讼代理人与委托诉讼代
理人的异同。这个考点考得不难,考生不需要再听课,建
议直接用推背图进行反复记忆,再练习相关真题。
委托代理人
12.证明对
象
免证事实
B 级10 次
(近三年未
考)
1-2
证明对象是证明活动的起点。对于免证事实,考生主要掌
握哪些是可反驳的、哪些是可推翻的;对于自认,考生重
点掌握自认的方式、撤销、不构成以及不适用自认的情形、
共同诉讼中的自认等,自认的考点比较重要且有一定难度,
建议理不清楚的考生再去听一听课,听懂了去做题巩固几
遍,知道考试怎么考。
自认
13.证明责
任
民诉证明责任
A 级17 次
(23、24 年)
4
证明责任的分配这一知识点难度相对而言比较高,这一板
块的传统重点是考查侵权纠纷中的证明责任分配,考生只
需要熟记过错倒置、因果关系倒置等几种特殊情形即可;
近几年的考查趋势更加灵活,倾向于考查证明责任的深层
内涵、分配原则以及合同纠纷尤其是民间借贷中的证明责
任分配。如果做近几年真题的时候脑子一团浆糊、感觉无
从下手,一定要去听民诉重难点专题课的证明章节,听懂
了之后,再把近几年真题做一做,到了考场才不会失分。
民诉证明标准
14.证明程
序
民诉证明程序
A 级5 次(近
3 年未考)
4
证明程序这个知识点本身理解起来其实没有什么难度,难
就难在它涵盖的考点特别多,包括举证、调证、质证、认
证、证据保全等一系列程序,每一种程序又涵盖了很多细
枝末节的考查角度。考生注意在记忆这种知识点的时候一
定要跟着觉晓推背图,边自己画框架边记忆,在建立好框
觉晓法考
3
架的基础之上熟悉细节,既能够减轻记忆难度,又可以做
到不脱离体系。
15.证据理
论分类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B 级11 次
(23 年)
2
证据的理论分类考查起来有一定难度,需要考生在熟练掌
握证明责任等规则的基础之上灵活进行判断。考生需要重
点掌握本证与反证的区分,建议这一块儿做题正确率比较
低的考生去把整个证据和证明专题都好好听一遍,听完再
自己下去做一做对应的真题,并对做错的题目进行好好地
梳理和复盘。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本证与反证
16.证据法
定分类
书证、物证
A 级20 次
(23、24、
25 年)
2
证据的法定分类属于记忆型知识点,考查难度不大,但考
点比较庞杂。考生需要重点掌握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有
专门知识的人,知道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出
庭情形、回避、费用负担等,同时还要避免和刑诉、行政
诉讼法的规定相混淆,建议考生先用推背图把民诉这一部
分的规定记清楚,再结合三诉对比表进行对比学习。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当事人陈述
证人证言
鉴定意见、有专门知识
的人
勘验笔录
17.法院调
解
调解程序及效力
A 级10 次
(23、25 年)1-2
法院调解属于记忆型知识点,难度不大。考生需要重点掌
握调解适用的范围、调解书的签收与生效、可以不制作调
解书的情形等,这一块儿具有可考性的细节问题比较多,
建议考生一边记忆一边自己画一画思维导图,形成自己的
体系框架,也可以直接用我们的推背图进行记忆。
18.诉讼保
障措施
民诉期间
A 级28 次
(23、25 年)
2
诉讼保障措施属于记忆型知识点,考查起来难度不大,只
要记清楚几个易混淆的点就不会丢分。比如在保全和先予
执行中,什么时候必须提供担保,什么时候可以不提供担
保;比如在送达程序中,什么时候不可以公告送达,什么
不可以留置送达等。对于细节问题的背诵,可以用推背图,
多次重复进行记忆。
民诉送达
民诉保全
先予执行
民诉拘传、罚款和拘
留
19.一审普
通程序
起诉与受理
A 级39 次
(23、24、
25 年)
3-5
一审普通程序难度适中,涵盖的考点相对而言比较多,考
生需重点掌握重复起诉的判定标准、起诉后法院对不符合
起诉条件的处理、诉讼障碍、既判力等知识点,这些知识
点考起来比较灵活,建议考生先去听课,把原理听懂了再
通过做样板题来强化知识点。
审理前准备
开庭审理
诉讼障碍
撤诉与缺席判决
民事裁判
20.简易程
序
民诉简易程序
C 级12 次
(24 年)
1-3
简易程序属于记忆型知识点,主要是考查细节性的程序问
题,学习这一块儿的时候可以把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
和普通程序对比起来学习,知道各程序在审判组织、审理
期限、举证期限、文书送达等方面的异同点,同时还需要
掌握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情形,建议考生拿着
推背图多背一背,做对应的速记本题目和真题。
小额诉讼程序
21.公益诉
讼程序
公益诉讼程序
A 级14 次
(24、25 年)2-3
公益诉讼程序属于近几年的考查热点,考查起来相对比较
简单,基本属于背诵即可得分。考生需重点掌握公益诉讼
中的调解与和解、撤诉与反诉等制度,知道如何处理公益
诉讼与其他普通诉讼的关系,在起诉主体、管辖法院、法
院释明等方面要注意其特殊性,不要和一般规定相混淆。
22.二审程
序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A 级26 次
(23、24、
25 年)
3-5
民诉二审程序难度适中,考生需重点掌握二审的审理范围、
撤诉、和解、调解等制度,学习二审程序时要注意与一审
普通程序、再审程序进行对比记忆,避免混淆知识点,可
二审的审理
觉晓法考
4
以自己下去画一画对比表,也可以直接看觉晓专题讲义,
已经为大家梳理清楚了各程序异同点。
二审的结案
23.再审程
序
再审的启动
B 级20 次
(23、24、
25 年)
3-5
再审程序有一定难度,其核心知识点主要集中于再审的三
种不同启动方式、再审的审理范围、再审的审理程序等,
考生要从再审程序的“二阶段性”以及“纠错”的本质出
发,去理解并记忆其中的规则,再通过做样板题去熟练运
用、掌握这些规则。
再审的审理
小额诉讼的再审、再审
与三撤
24.涉外民
诉程序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C 级4 次
(24 年)
1-2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考点难度不大,以记忆型考点为主,
考频也比较低。考生需重点掌握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涉外
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和司法协助程序,必要时可以结合国际
私法一并学习。
25.民诉特
别程序
特别程序的特征
A 级12 次
(23、25 年)2-3
特别程序属于难度不大的记忆型知识点,考生需要掌握特
别程序的本质特征以及各个程序的特色,这一块儿多拿着
推背图背一背,再适当练习题目就可以。确认调解协议效
力和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是近几年的考查热点,如果实在记
不下来的话至少要把这两个知识点记清楚,其他的知识点
保持熟悉状态。
选民资格案件
认定无、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
宣告失踪、死亡案件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
26.公示催
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B 级5 次(近
三年未考)
1-2
公示催告程序属于难度不大的记忆型知识点,背诵即可得
分。考生不要因为感觉陌生就有畏难情绪,多拿着推背图
反复记忆即可,重点掌握公示催告程序的受理、审理、权
利人申报权利、无人申报的处理等考点。
27.督促程
序
督促程序
A 级10 次
(23 年)
1-2
督促程序难度不大,属于背诵即可得分的记忆型知识点。
考生需要重点掌握督促程序的管辖法院、支付令的发出和
送达等考点,可以通过推背图反复进行记忆,并通过做速
记本的题目或者真题来巩固记忆效果。
28.执行的
启动
执行的启动、管辖等
C 级4 次
(23、24 年)
1
在执行根据、执行管辖、执行启动中,比较重要的是执行
管辖,考生需知道执行案件由哪个法院来管,能够将执行
管辖异议与诉讼阶段的管辖异议进行对比学习,避免混淆,
其他两个考点考频相对而言较低,考生熟悉即可。
29.执行的
一般性制度
保全执行
C 级13 次
(23、25 年)
2-3
执行的一般性制度涵盖保全执行、执行担保、执行和解、
执行承担、参与分配、执行转破产、执行竞合等多个知识
点,各知识点以记忆型为主,重点掌握:①执行和解与诉
讼中和解的区别(执行和解不终结执行程序);②执行承
担的主体范围(合并企业、分立企业等);③参与分配的
条件与顺序(普通债权与有担保债权的优先顺序);④执
行竞合的处理规则(同一财产上多个执行申请的协调)。
建议在理解原理后配合推背图逐项记忆,再做对应真题和
模拟题巩固。
执行担保
执行和解
执行承担
参与分配、执行转破产
执行竞合
30.执行措
施
执行措施
B 级10 次
(24 年)
1-2
执行措施考查起来不难,但实践性比较强,理解起来有一
定难度。考生需掌握对共有物的执行、对特定物的执行、
对保留所有权买卖中标的物的执行等执行措施,如果只看
讲义理解起来比较困难,可以倍速去听一听课,在理解的
基础上记忆。
觉晓法考
5
31.执行异
议
执行救济之执行标的
异议
A 级15 次
(23、24 年)2-4
执行异议是执行救济的核心考点,可以细分为“执行标的
异议”和“执行行为异议”。考生务必区分这两类异议的
本质:执行标的异议是针对执行对象(如对被执行财产的
争议);执行行为异议是针对法院执行行为是否违法。考
生需理清异议→异议之诉,异议→再审/第三人撤销之诉的
衔接路径,建议先用流程图梳理,再做样板题反复训练。
执行救济之执行行为
异议
32.执行中
止与终结、
执行回转
暂缓、中止、终结等执
行状态
E 级0 次(近
3 年未考)
1-2
考生需重点区分:①暂缓执行(临时措施,申请执行人或
法院决定);②执行中止(法定情形,裁定暂停执行,消
除后恢复);③执行终结(彻底结案,法定情形)。建议
对照推背图逐项记忆,再结合真题理解区分。
33.仲裁
仲裁概述
E 级0 次(近
3 年未考)
1
26 年因新法正式实施,建议结合新仲裁法整体框架快速了
解,无需深入钻研,简单掌握即可。
仲裁协议
A 级22 次
(23、24、
25 年)
1-2
2025 年底仲裁法全面修订,仲裁协议和仲裁程序是26 年
法考重大新增变化点,务必在新法框架下重新学习,不可
沿用旧法知识作答。建议先认真听课了解新旧法对比,再
通过样板题和推背图巩固记忆。
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的撤销
B 级8 次
(23 年)
1-2
2025 年底仲裁法修订对司法审查制度有所调整,考生必须
在新法背景下重新掌握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相关规
定,不可照搬旧知识。这一考点历年考查较为稳定,26 年
在新法框架下考查概率较高,建议对照新旧法条仔细比较
变化,再配合推背图多轮记忆,并做对应样板题强化。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
予执行
觉晓法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