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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R电子书2026法考新版3600题章节习题刑诉_2026法考客观_其他_各机构刷题册、必刷题、真题模考_OCR电子书2026法考新版3600题章节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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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必刷题
2026新版
客观题·章节练习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600 必刷题
⑦刑事诉讼法
⑦刑事诉讼法
司法考试研究组 编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详细答案解析
国5河南大学出版社
大学出版社
HENAN UNIVERSITY PRESS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必刷题
刑事诉讼法
·郑州·
司法考试研究组 编
河南大学出版社
HENAN UNIVERSITY PRESS
Foreword
前 言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司法部主办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在原来
的司法考试基础上改革而成的职业资格考试。为了迎合广大考生的备考需要,
让考生对于司法考试的出题形式及命题动向有一个清晰的认知,顺利地通过考
试,我们在认真研读考试大纲和仔细分析、对比近几年考试真题后,集合奋战
在教学辅导一线的名师,倾心打造了本册习题。力求使考生不仅能熟悉考题考
点的设置、难易程度,同时能加深对刑事诉讼法相关知识点的认知和掌握。
本册习题具有如下特点:
◆ 习题精炼,洞悉考情
试题是对考试大纲要求的外在体现以及对知识检测的有利辅助,也是复习
备考、获悉考情的重要法宝。本册习题涵盖了考试的重点知识,帮助考生提前
洞悉和把握考试的考核特点、试题难易程度和命题趋势。通过习题精炼,考生
可以做到胸有成竹,稳操胜券。
◆ 查漏补缺,夯实基础
本册习题包含了二十五章的知识点,共四百四十道题,依据考试大纲以及
真题命题特点编制,不管是题型、题量和考点分布,还是试题的难易程度,力
求与真题保持一致。通过认真练习,考生可以做到查漏补缺,夯实基础,提升
应试能力。
◆ 解析透彻,答题无忧
本册习题中所涉及题目的解析,均是根据每道习题的特点编制而成,有助
于考生掌握每道题所涉及的知识点和答题要点,从而对所考查的知识点有更加
深刻的理解和记忆,帮助考生做到触类旁通,不留遗漏,提高实战应变能力,
做到有备无患。
本册习题中的不足、疏漏之处,敬请广大考生给予批评指正。
本书编写组
Contents
目 录
刑事诉讼法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1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2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构和诉讼参与人⋯⋯⋯⋯⋯⋯⋯⋯⋯⋯⋯⋯⋯⋯4
第四章 管辖⋯⋯⋯⋯⋯⋯⋯⋯⋯⋯⋯⋯⋯⋯⋯⋯⋯⋯⋯⋯⋯⋯⋯⋯⋯⋯⋯⋯⋯5
第五章 回避⋯⋯⋯⋯⋯⋯⋯⋯⋯⋯⋯⋯⋯⋯⋯⋯⋯⋯⋯⋯⋯⋯⋯⋯⋯⋯⋯⋯⋯7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9
第七章 刑事证据⋯⋯⋯⋯⋯⋯⋯⋯⋯⋯⋯⋯⋯⋯⋯⋯⋯⋯⋯⋯⋯⋯⋯⋯⋯⋯⋯11
第八章 强制措施⋯⋯⋯⋯⋯⋯⋯⋯⋯⋯⋯⋯⋯⋯⋯⋯⋯⋯⋯⋯⋯⋯⋯⋯⋯15
第九章 附带民事诉讼⋯⋯⋯⋯⋯⋯⋯⋯⋯⋯⋯⋯⋯⋯⋯⋯⋯⋯⋯⋯⋯⋯⋯⋯⋯17
第十章 期间、送达⋯⋯⋯⋯⋯⋯⋯⋯⋯⋯⋯⋯⋯⋯⋯⋯⋯⋯⋯⋯⋯⋯⋯⋯19
第十一章 立案⋯⋯⋯⋯⋯⋯⋯⋯⋯⋯⋯⋯⋯⋯⋯⋯⋯⋯⋯⋯⋯⋯⋯⋯⋯⋯20
第十二章 侦查⋯⋯⋯⋯⋯⋯⋯⋯⋯⋯⋯⋯⋯⋯⋯⋯⋯⋯⋯⋯⋯⋯⋯⋯⋯⋯⋯⋯22
第十三章 起诉⋯⋯⋯⋯⋯⋯⋯⋯⋯⋯⋯⋯⋯⋯⋯⋯⋯⋯⋯⋯⋯⋯⋯⋯⋯⋯25
第十四章 刑事审判概述⋯⋯⋯⋯⋯⋯⋯⋯⋯⋯⋯⋯⋯⋯⋯⋯⋯⋯⋯⋯⋯⋯⋯27
第十五章 第一审程序⋯⋯⋯⋯⋯⋯⋯⋯⋯⋯⋯⋯⋯⋯⋯⋯⋯⋯⋯⋯⋯⋯⋯⋯29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33
第十七章 死刑复核程序⋯⋯⋯⋯⋯⋯⋯⋯⋯⋯⋯⋯⋯⋯⋯⋯⋯⋯⋯⋯⋯⋯⋯⋯⋯35
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37
第十九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38
第二十章 执行⋯⋯⋯⋯⋯⋯⋯⋯⋯⋯⋯⋯⋯⋯⋯⋯⋯⋯⋯⋯⋯⋯⋯⋯⋯⋯39
第二十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41
第二十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42
第二十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43
第二十四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44
第二十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4
参考答案及解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46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48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构和诉讼参与人⋯⋯⋯⋯⋯⋯⋯⋯⋯⋯⋯⋯⋯⋯51
第四章 管辖⋯⋯⋯⋯⋯⋯⋯⋯⋯⋯⋯⋯⋯⋯⋯⋯⋯⋯⋯⋯⋯⋯⋯⋯⋯⋯⋯54
第五章 回避⋯⋯⋯⋯⋯⋯⋯⋯⋯⋯⋯⋯⋯⋯⋯⋯⋯⋯⋯⋯⋯⋯⋯⋯⋯⋯⋯57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59
第七章 刑事证据⋯⋯⋯⋯⋯⋯⋯⋯⋯⋯⋯⋯⋯⋯⋯⋯⋯⋯⋯⋯⋯⋯⋯⋯⋯⋯⋯64
第八章 强制措施⋯⋯⋯⋯⋯⋯⋯⋯⋯⋯⋯⋯⋯⋯⋯⋯⋯⋯⋯⋯⋯⋯⋯⋯⋯⋯⋯74
第九章 附带民事诉讼⋯⋯⋯⋯⋯⋯⋯⋯⋯⋯⋯⋯⋯⋯⋯⋯⋯⋯⋯⋯⋯⋯⋯⋯79
第十章 期间、送达⋯⋯⋯⋯⋯⋯⋯⋯⋯⋯⋯⋯⋯⋯⋯⋯⋯⋯⋯⋯⋯⋯⋯83
第十一章 立案⋯⋯⋯⋯⋯⋯⋯⋯⋯⋯⋯⋯⋯⋯⋯⋯⋯⋯⋯⋯⋯⋯⋯⋯⋯⋯86
第十二章 侦查⋯⋯⋯⋯⋯⋯⋯⋯⋯⋯⋯⋯⋯⋯⋯⋯⋯⋯⋯⋯⋯⋯⋯⋯⋯89
第十三章 起诉⋯⋯⋯⋯⋯⋯⋯⋯⋯⋯⋯⋯⋯⋯⋯⋯⋯⋯⋯⋯⋯⋯⋯⋯⋯⋯94
第十四章 刑事审判概述⋯⋯⋯⋯⋯⋯⋯⋯⋯⋯⋯⋯⋯⋯⋯⋯⋯⋯⋯⋯⋯⋯⋯99
第十五章 第一审程序⋯⋯⋯⋯⋯⋯⋯⋯⋯⋯⋯⋯⋯⋯⋯⋯⋯⋯⋯⋯⋯⋯⋯103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14
第十七章 死刑复核程序⋯⋯⋯⋯⋯⋯⋯⋯⋯⋯⋯⋯⋯⋯⋯⋯⋯⋯⋯⋯⋯⋯⋯118
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121
第十九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123
第二十章 执行⋯⋯⋯⋯⋯⋯⋯⋯⋯⋯⋯⋯⋯⋯⋯⋯⋯⋯⋯⋯⋯⋯⋯⋯⋯⋯125
第二十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129
第二十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132
第二十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133
第二十四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135
第二十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136
刑事诉讼法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 )
A.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B.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
C.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
D.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2.关于刑事诉讼价值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
错误的?( )
A.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心的地位
B.通过刑事程序规范国家刑事司法权的行使,
是秩序价值的重要内容
C.效益价值属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而不属
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D.适用强制措施遵循比例原则是公正价值的应
有之义
3.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应当高度重视
程序的约束作用,避免法治活动的任意性和随意化。
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只要程序公正
就能实现实体公正
B.刑事程序的公开与透明有助于发挥程序的约
束作用
C.为实现程序的约束作用,违反法定程序收集
的证据均应予以排除
D.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
流会限制程序的约束作用
4.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
A.刑事诉讼价值观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
B.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
的因素形成的
C.职权主义诉讼构造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D.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
5.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秉公执法原则,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
障人权并重”的理论观点。如果有观点认为“司法机
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
罪”,该观点属于下列哪一种学说?( )
A.正当程序主义
B.形式真实发现主义
C.积极实体真实主义
D.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6.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
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
这种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 )
A.职权主义
B.当事人主义
C.纠问主义
D.混合主义
7.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
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
和自由的理念
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
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
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
8.甲发现自家优质甜瓜常被人夜里偷走,怀疑
乙所为。某夜,甲戴上荧光恐怖面具,在乙偷瓜时突
然怪叫,乙受到惊吓精神失常。甲后悔不已,主动承
担乙的治疗费用。公安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将甲
拘留,乙父母向公安机关表示已谅解甲,希望不追究
甲的责任。在公安机关主持下,乙父母与甲签订和解
协议,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并提出从宽处理建
议。下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刑事诉讼理念的概括,
哪一选项与本案处理相一致?()
A.既要充分发挥司法功能,又要构建多元化的
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B.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要考虑对特
殊群体区别对待
C.既要追求公平正义,又要兼顾诉讼效率
D.既要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又不应忽略
实体公正
9.甲是富家子弟,乙是下岗职工子女,二人共
同伤害(轻伤)丙。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鉴于二
人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态度较好,决定取保候审,对
甲采取了保证金的保证方式,由于乙经济困难,对其
采取了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的做法不正确,对不同经济条件的
人采用不同的保证方式,不符合公正的基本理念
B.公安机关的做法不正确,未实现甲和乙法律
适用上的平等,不符合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基
本理念
C.公安机关的做法正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基
本理念
D.公安机关的做法正确,因为其直接为犯罪嫌
疑人选择不同的保证方式符合追求效率的基本理念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之一是具有影响刑
事实体法实现的功能。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这一功
能?( )
A.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而被法院量刑
时从轻处理
B.因排除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检察院作出证据
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C.侦查机关对于已超过追诉期限的案件不予立案
D.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判决
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的刑罚
2.关于“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
法是动态的宪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各国宪法
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
B.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
程序与辩护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关于公民人身、
住宅、财产不受非法逮捕、搜查、扣押以及被告人有
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
C.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保障了
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和自由
D.宪法关于人权保障的条款,都要通过刑事诉
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
3.关于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的表述,下列哪些
选项是正确的?( )
A.通过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B.追究犯罪的活动必须是有序的
C.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
D.效率越高,越有利于秩序的实现
4.下列关于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关系说法正确
的是( )。
A.刑事诉讼法是刑事程序法,规定如何查明犯
罪和惩罚犯罪;刑法是刑事实体法,规定犯罪与刑罚,
解决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否处以刑罚的实
体性问题
B.刑事诉讼法的存在只是为了实现刑法实体法
内容提供组织上和程序上的保障
C.刑事诉讼法不仅为了保障刑法的实施,同时
也有自己的独立品格。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自
身也蕴涵公正、效率、民主、法治、人权保障等价值
D.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相辅相成,构成了刑事法
的整体内容
5.下列哪些要求属于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 )
A.控辩平等
B.裁判及时作出
C.裁判者中立
D.控审合一
6.实体公正包括哪些内容?( )
A.不枉不纵
B.裁判必须依法作出
C.裁判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
D.裁判结果必须符合事实真相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以下哪些条件可以
从宽处罚?()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指控的事实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愿意接受处罚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放弃辩护权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
体现。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
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
了这一原则?()
A.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B.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
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
C.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
D.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
足,决定不起诉
2.检察院立案侦查甲刑讯逼供案。被害人父亲
要求甲赔偿丧葬费等经济损失。侦查中,甲因病猝死。
对于此案,检察院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移送法院以便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B.撤销案件
C.决定不起诉
D.决定不起诉并对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处理
3.对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人民法院依法
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法官个人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他人影响
B.合议庭独立审判案件,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
的影响
C.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
体和个人的监督
D.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案件,上级法院不能对下
级法院正在审理的具体案件如何处理发布指示或命令
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是少数民族人,在某案件中是证人,法官
应当用少数民族的语言询问
B.乙是少数民族人,在石家庄故意伤害他人,
当地法院应当为其提供少数民族语言的判决书
C.汉族人丙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犯罪,法官
应当用汉语讯问他,以保障他顺利参与刑事诉讼
D.汉族人丁在少数民族聚居地证明戊凶杀案件,
法官应用当地的通用语言询问他,并为丁提供翻译
· 2 ·
100
时
5.某工厂职工李某经常旷工,平日游手好闲,
一天车间被盗,单位领导怀疑李某有盗窃嫌疑,于是
决定将其监禁,并要求其交代犯罪事实,这种做法违
反了( )。
A.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B.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
C.审判权、检察权、侦查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
使的诉讼原则
D.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6.我国《刑事诉讼法》严格区分“犯罪嫌疑人”
和“被告人”的做法体现了刑事诉讼的哪一基本原
则?( )
A.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B.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C.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
D.审判公开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关于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
确的?( )
A.体现刑事诉讼基本规律,有着深厚的法律理
论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
B.既可由法律条文明确表述,也可体现于刑事诉
讼法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具体制度和程序之中
C.既包括一般性原则,也包括独有原则
D.与规定具体制度、程序的规范不同,基本原
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具有倡导性、指引性
2.关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下列哪些
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嫌疑人甲和被害人乙在审查起诉阶段就
赔偿达成协议,被害人乙要求不追究甲刑事责任
B.甲侵占案,被害人乙没有起诉
C.高某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
D.犯罪嫌疑人白某在被抓获前自杀身亡
3,关于程序法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程序法定要求法律预先规定刑事诉讼程序
B.程序法定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
容之一
C.英美国家实行判例制度而不实行程序法定
D.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我国实行程序法定
4.二审法院发现一审法院的审理违反《刑事诉
讼法》关于公开审判、回避等规定的,应当裁定撤销
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规定,下列哪
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B.体现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要求
C.表明违反法定程序严重的,应当承担相应法
律后果
D.表明程序公正具有独立的价值
5.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法治的一
系列基本原则加以体现。“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
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
一项基本原则。关于这一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
确的?( )
A.明确了定罪权的专属性,法院以外任何机关、
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力
B.确定被告人有罪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C.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无
罪推定原则
D.按照该规定,可以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
6.关于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下列
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是对《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
人权的具体化
B.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核心在于保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
C.要求诉讼参与人在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还
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诉讼义务
D.保障受犯罪侵害的人的起诉权和上诉权,是
这一原则的重要内容
7.某市发生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绑架杀人案。
在侦查阶段,因案情重大复杂,市检察院提前介人侦
查工作。检察官在开展勘验、检查等侦查措施时在场,
并就如何进一步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以及适用法律
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意见,对已发现的侦查活动中的违
法行为提出了纠正意见。关于检察院提前介人侦查,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侵犯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权,违反了侦查权、检
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
B.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C.体现了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的原则
D.有助于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实现
8.某厂员工王某因有暴力犯罪前科,在公安机
关侦办该厂内发现的一起强奸杀人案时被列为主要犯
罪嫌疑人。因为社会舆论带来的破案压力,公安机关
与当地检察机关联合侦查此案并通过疲劳审讯等方式
取得了王某的有罪供述。检察机关将此案起诉至人民
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证据不足,而经媒体报道
与该地有关领导建议却对王某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本
案中,违反的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有( )。
A.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
B.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C.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D.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9.下列哪些案件依法不应公开审理?( )
A.张某强奸案
B.审判时15岁的金某故意杀人案
C.王某间谍案
D.当事人谢某提出申请,且有证据证明确实涉
A
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10.在一场街头斗殴中,参加者甲被多人围攻,
拳打脚踢,情急之下甲拿出怀揣的水果刀,将离其最
近的乙捅伤。案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过检
察委员会讨论,仍对甲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存在
较大分歧,遂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汇报。关于本案,下
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若上级检察院认为构成正当防卫,要求县检
察院不起诉,则县检察院可以不服从
B.若上级检察院认为不构成正当防卫,要求县
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则县检察院必须服从
C.若本案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合议庭提请
审判委员会讨论,则审判委员会的讨论结果,合议庭
可以作为主要参考
D.若本案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并经县法院审
理宣判,则上级法院可以直接要求县法院进行二审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
机构和诉讼参与人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关于监狱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下列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 )
A.监狱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体罚虐待其他被
监管人的犯罪,由监狱进行侦查
B.罪犯在监狱内犯罪并被发现判决时所没有发
现的罪行,应由监狱一并侦查
C.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均应当
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部门批准
D.被判处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应当由监狱提出
建议书,并报法院审核裁定
2.关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下列哪一
选项是正确的?( )
A.自公诉案件立案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对因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
有权获得补助
C.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向作
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
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3.法医刘某是某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他对一
起伤害案件的伤情作了鉴定,鉴定意见为轻伤,那么
他处于何种诉讼地位?( )
A.侦查人员
B.诉讼参与人
C.既是侦查人员又是诉讼参与人
D.不是侦查人员也不是诉讼参与人
4.下列有关审判委员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某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出现空缺,该
法院院长刘某任命法官张某担任审委会委员
B.某市人民法院审委会就一起疑难复杂案件召
开审委会会议,同级检察机关决定列席,派公诉处处
长赵某前来
C.某人民法院合议庭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的过
程中,审委会成员杨某认为合议庭的审判是错误的,
于是要求合议庭的三位组成人员更改判决
D.某审委会召开会议,就审判工作中的问题以
及疑难案件进行讨论
5.某国有电缆厂在春节期间被盗,丢失一大批
电缆,数额巨大。报案后公安机关认为应是内部人员
所为,应由该厂保卫科自行查处,故不予受理。该厂
不服,向检察院提出意见。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 )。
A.检察院接到请求后,在自行查明案情的基础
上,可以直接要求公安机关受理此案
B.如该案进入诉讼阶段,则该电缆厂的厂长即
为该厂在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C.如该案进人审判阶段,则该厂和检察院均有
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D.如对该案的判决结果不服,该厂可以向上级
法院提起上诉
6.下列人员中,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
诉讼的是( )。
A.证人
B.刑事被告人
C.鉴定人员
D.刑事自诉人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某案件经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后引起社会的广
泛关注。为回应社会关注和保证办案质量,在案件由
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前,基于我国法院和检察院的
组织体系与上下级关系,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可采
取下列哪些措施?( )
A.最高法院可听取高级法院对该案的汇报并就
如何审理提出意见
B.最高法院可召开审判业务会议对该案的实体
和程序问题进行讨论
C.最高检察院可听取省检察院的汇报并对案件
事实、证据进行审查
D.最高检察院可决定检察机关在二审程序中如
何发表意见
2.关于公检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及其在刑事诉讼
中的职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对超出自己管
辖的地区发布通缉令,应报有权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B.基于检察一体化,检察院独立行使职权是指
检察系统整体独立行使职权
C.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
· 4 ·
国
认为下级检察院二审抗诉不当的,可直接向同级法院
撤回抗诉
D.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指导关系,上级法院
如认为下级法院审理更适宜,可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
由下级法院审理
3.在袁某涉嫌故意杀害范某的案件中,下列哪
些人员属于诉讼参与人?( )
A.侦查阶段为袁某提供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的翻
译人员
B.公安机关负责死因鉴定的法医
C.就证据收集合法性出庭说明情况的侦查人员
D.法庭调查阶段就范某死因鉴定意见出庭发表
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诉
讼权利可分为防御性权利和救济性权利。下列哪些选
项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救济性权利?( )
A.侦查机关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申辩自己无
罪的权利
B.对办案人员人身侮辱的行为,犯罪嫌疑人有
提出控告的权利
C.对办案机关应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
的,犯罪嫌疑人有申诉的权利
D.被告人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重,有提出上诉
的权利
5.关于刑事诉讼当事人中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撤回起诉、申请回避
B.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
C.申请复议、提起上诉
D.申请抗诉、提出申诉
6.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独任庭和合议庭的说法,
正确的是( )。
A.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只能适用合议庭
B.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该由审判员
和人民陪审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
C.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该由审判员
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3年以
上有期徒刑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7.被告人王某在某市宣武区白纸坊云霞彩扩部,
撬锁入室盗窃被害人李某的海鸥牌照相机一部,柯达
牌、富士牌彩色胶卷90余个。李某是该盗窃案的被
害人,蔡某是该案中的证人,那么李某和蔡某在刑事
诉讼中的不同之处表现在哪些方面?( )
A.李某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蔡某
无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B.李某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蔡某无权委托诉
讼代理人
C.李某有权申请回避,蔡某无权申请回避
D.李某有权参加法庭审理的全过程,蔡某无权
参加庭审全过程,只能在作证时到庭
8.下列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说法,错误的
有( )。
A.人民陪审员的人选应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
出,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B.人民陪审员在审判中只负责事实认定,不负
责法律适用
C.基层法院应当在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参加合议庭审判的人民陪审员
D.李某是某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不可以担任
人民陪审员
9.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有( )。
A.有专门知识的人协助一方说明情况,因此也
是证人的一种
B.贪污犯罪被告人的妻子能作为贪污案的证人
C.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被代理人的全部诉讼行为
D.鉴定人可以是单位
第四章 管辖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张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在A省B市被立案侦查,
侦查中聘请该市著名律师陈某为辩护人,下列哪一项
说法是正确的?( )
A.辩护人陈某在B市甲区帮助张某隐瞒证据毁
灭罪证,可以由B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辩护人陈某在B市乙区犯盗窃罪,可以由B
市下属的乙区公安局立案侦查
C.辩护人陈某涉嫌向张某案件的侦查人员行贿,
可以由与B市同级的C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D,辩护人陈某在B市丙区涉嫌强奸罪,应当由
B市以外的侦查机关立案侦查
2.美国人杰克与香港居民赵某在内地私藏枪支、
弹药,公安人员查缉枪支、弹药时,赵某以暴力方法
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
的?( )
A.全案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因为私藏枪
支、弹药罪和妨碍公务罪都不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以上刑罚的案件
B.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犯罪地
的基层法院审判
C.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中级法
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决定是否交由基层法院审判
D.全案由犯罪地的中级法院审判
3.张某,甲市人,中国乙市远洋运输公司“黎
明号”货轮船员。“黎明号”航行在公海时,张某因
与另一船员李某发生口角将其打成重伤。货轮返回中
国首泊丙市港口时,张某趁机潜逃,后在丁市被抓获,
该案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行使管辖权?( )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4.李某系B市出租汽车公司司机,住该市河东区。
某日晚上,美国人汤姆在河西区乘坐李某驾驶的出租
车至该区吉祥大酒店,下车时将背包遗忘在车上,内
有2万美元。汤姆下车后即意识到背包遗忘在车上,
于是找到李某,向其索要。李某谎称并未见到背包,
拒不交出。该案一审管辖法院应当是哪个法院?( )
A.河东区人民法院
B.河西区人民法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基层人民法院
5.对于我国刑事诉讼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有
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B.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
C.只能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D.不能向公安机关控告
6.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有关的司
法解释,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上级人民法院不能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第一审刑事案件
B.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应
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C.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
辖不明的案件
D.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
辖明确的案件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张某和李某结婚,婚后育一子张小某。8年后,
张某和李某离婚,张小某跟随父亲张某一同生活,次
年,张某与陈某再婚。在生活中,继母陈某长期虐待
张小某,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陈某虐待张小某,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
B.陈某虐待张小某,邻居王某可以向法院提起
自诉
C.陈某虐待张小某,张小某没有能力告诉,公
安机关可以对陈某立案侦查
D.陈某虐待张小某,只有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
自诉
2.孙某系甲省乙市海关科长,与走私集团通谋,
利用职权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情节特别严重。
关于本案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经甲省检察院决定,可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C.甲省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后可根据案件情况
自行侦查
D.甲省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后可根据案件情况
指定甲省丙市检察院侦查
3.某县破获一抢劫团伙,涉嫌多次人户抢劫,
该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团伙中只有主犯赵某可能被
判处无期徒刑。关于该案的移送管辖,下列哪些选项
是正确的?( )
A.应当将赵某移送中级法院审理,其余被告人
继续在县法院审理
B.团伙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应当一并移送中级法
院审理
C.中级法院审查后认为赵某不可能被判处无期
徒刑,可不同意移送
D.中级法院同意移送的,应当书面通知其同级
检察院
4.中国公民甲乘坐某国船只,在公海上航行,甲
与另一中国公民乙发生口角,遂殴打起来,致其死亡
并将其抛入海中。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
A.在中国的初次停泊处法院可以管辖
B.乙在离境前居住地法院有管辖权
C.甲人境后居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D.甲在中国入境地法院有管辖权
5.周某采用向计算机植入木马程序的方法窃取
齐某的网络游戏账号、密码等信息,将窃取到的相关
数据存放在其租用的服务器中,并利用这些数据将齐
某游戏账户内的金币、点券等虚拟商品放在第三方网
络交易平台上进行售卖,获利5000元。下列哪些地
区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
A.周某计算机所在地
B.齐某计算机所在地
C.周某租用的服务器所在地
D.经营该网络游戏的公司所在地
6.案发前,曾任甲市乙区法院院长的齐某是甲
市中院副院长,也是该院审委会成员,后因涉嫌职务
犯罪被起诉至乙区法院。关于该案的处理,下列哪些
说法是不正确的?( )
A.齐某可以申请甲市乙区法院全体人员回避
B.乙区法院可以直接请求省高院指定其他法院
管辖
C.乙区法院可以报请上一级法院指定管辖
D.乙区法院可以直接移送至甲市以外的法院管辖
7.甲省A市副市长涉嫌受贿2000万元,为保
证诉讼顺利进行,拟指定甲省B市管辖。关于本案
指定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如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应由B市检察院
侦查并提起公诉
B.甲省检察院可指定B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指
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
C.可由最高检察院直接指定B市检察院立案侦查
D.如甲省高级法院指定B市中级法院审理,A
市中级法院应将案卷材料移送B市中级法院
8.甲、乙为A市人,2018年2月一同赴斯里
山。
100
· 6·
■
卡务工。甲、乙经过协商,在斯里兰卡通过微信的方
式对住在B市的朋友丙进行敲诈勒索,丙向甲和乙各
转账了10万元。丙的家人得知后报警,B市某区公
安机关对甲、乙立案侦查。一年后,甲从C市回国并
居住于D市,乙从E市回国并定居。下列哪些法院
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
A.A市法院
B.C市法院
C.D市法院
D.E市法院
9.甲、乙(户籍地均为M省A市)共同运营一
条登记注册于A市的远洋渔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
甲乙二人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
回国后首泊于M省B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
至A市。从B市起航后,在途经M省C市航行至A
市过程中,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绑拘禁于
船舱。该船于A市靠岸后案发。
关于本案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故意杀人案和非法拘禁案应分别由中级法院
和基层法院审理
B.A市和C市对非法拘禁案有管辖权
C.B市中级法院对故意杀人案有管辖权
D.A市中级法院对故意杀人案有管辖权
10.田某涉嫌抢劫罪被立案侦查并逮捕,侦查
过程中发现田某还涉嫌重婚。关于本案处理,下列
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如抢劫罪与重婚互有牵连,公安机关可并案
侦查
B.对田某的侦查羁押期限可自发现其涉嫌重婚
之日起重新计算
C.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田某构成抢劫而不
构成重婚,应当对重婚罪作出不起诉决定
D.如检察院只对田某以抢劫罪提起公诉,重婚
罪的被害人可向法院提起自诉
11.某甲因犯强奸罪被A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
刑6年,判决生效后被送至B县监狱服刑。其间,某
甲越狱脱逃,并在C县抢劫某乙人民币50元,后被捕获。
请问,下列关于本案管辖的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如果是在C县捕获并发现其犯抢劫罪的,由
C县法院管辖
B.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其犯抢劫罪
的,由B县法院管辖
C.如果某甲抢劫后逃至D县被捕获并发现其犯
抢劫罪的,由D县法院管辖
D.上列选项所列的各种情况下,都由A县法院
管辖
12.甲、乙为A市东区无业人员,听说A市西区
的王老汉家中藏有祖传古画,于是二人多次在A市东
区甲家中密谋,终于形成一套完整的敲诈勒索方案。
某日清晨,二人前往A市西区王老汉家附近的晨练小
花园,拍下了王老汉与一老年妇女貌似亲密的照片,
然后将之配上侮辱性话语寄给王老汉。后甲、乙又在
A市南区的一公用电话亭打电话威胁王老汉,声称如
不交出古画,就将这些照片广为散布。王老汉无奈,
只得按照甲、乙的要求,将古画放在A市北区的一个
树洞中。甲、乙二人得画后,将其拿到A市中区的古
玩黑市销赃,得款数额巨大,二人遂平分之。本案中
的管辖法院应为( )。
A.A市东区法院
B.A市西区法院
C.A市南区法院
D.A市北区法院
13.中国公民李某在我国驻美国大使馆内犯故
意伤害罪,下列哪些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
A.李某离境前的居住地法院
B.李某原户籍所在地法院
C.李某工作单位所在地法院
D.美国有关法院
第五章 回避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齐某在A市B区利用网络捏造和散布虚假事
实,宣称刘某系当地黑社会组织“大哥”,A市中级
法院院长王某为其“保护伞”。刘某以齐某诽谤为由,
向B区法院提起自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
A.B区法院可以该案涉及王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B.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C.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王某应自行回避
D.齐某可申请A市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所有基
层法院法官整体回避
2.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某在最后陈述时,
以审判长数次打断其发言为理由申请更换审判长。对
于这一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赵某的申请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院长
应当驳回申请
B.赵某在法庭调查前没有申请回避,法院院长
应当驳回申请
C.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在决
定作出后五日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
D.如法院作出驳回申请的决定,赵某可以向上
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3.郭某(16岁)与罗某发生争执,被打成轻伤,
遂向法院提起自诉。法庭审理中,罗某提出,审判员
李某曾在开庭前违反规定与自诉人父亲及姐姐会见,
要求李某回避,但郭某父亲及姐姐均否认此事。法院
院长经过审查作出李某回避的决定。下列何人有权要
求对回避决定进行复议?( )
A.郭某
B.郭某父亲
C.李某
D.均无权复议
4.甲涉嫌刑讯逼供罪被立案侦查。甲以该案侦
查人员王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为由,提出回
避申请。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王某可以口头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请
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王某不能停止案件的侦
查工作
C.王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D.如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5.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以水平太低为由,申
请出席法庭的公诉人王某回避。对被告人的回避申请,
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 )
A.合议庭决定休庭,由审判长转告提起公诉的
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决定
B.合议庭决定休庭,向本院院长汇报,由院长
决定并告知被告人
C.法庭应当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D.法庭对此申请可以不予理睬,继续审理
6.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
A.王某2020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
2021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
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
回避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
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
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
回避
C.王某作为合议庭的审判长审理了刘某涉嫌盗
窃案,该案件上诉到上一级法院后,上一级法院作出
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由于该法院刑庭人手有
限,王某再次参加法庭审判,不再担任审判长,被告
人刘某要求王某回避
D.王某2018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
2021年3月担任其弟弟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该县人
民法院就其弟弟涉嫌盗窃案的审理,被害人李某申请
王某回避
7.聋哑被告人刘某开庭审理前要求其懂哑语的
妹妹担任他的辩护人和翻译。对于刘某的要求,法院
应当作出哪种决定?( )
A.准予担任辩护人
B.不准担任辩护人
C.准予担任翻译人员
D.既准予担任翻译人员,也准予担任辩护人
8.某市检察院张某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时,发现
犯罪嫌疑人之一系其堂妹,故申请回避并经检察长同意。
下列关于张某在申请回避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
行为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无效
B.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有效
C.取得的证据有效,但进行的诉讼行为无效
D.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
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9.下列关于回避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庭审中被告人申请公诉人回避,审判长应当
宣布休庭
B.在A中若公诉人最终被决定回避,不服可以
申请复议一次
C.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应由同级检察院检
委会决定
D.张法官从法院辞职做律师,他在离任后2年
内不得担任辩护人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林某盗版销售著名作家黄某的小说涉嫌侵犯
著作权罪,经一审和二审后,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
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关于该案的回避,下列哪些
选项是正确的?( )
A.一审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甲系林某辩护人妻
子的弟弟,黄某的代理律师可申请其回避
B.一审书记员乙系林某的表弟而未回避,二审
法院可以此为由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C.一审合议庭审判长丙系黄某的忠实读者,应
当回避
D.丁系二审合议庭成员,如果林某对一审法院
重新审判作出的裁判不服再次上诉至二审法院,丁应
当自行回避
2.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
院提起自诉。小付的父亲委托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
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本
案中,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
A.黄某
B.袁某
C.袁某的儿子
D.小付的父亲
3.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
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4.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
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
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
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 )。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
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
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
决定
5.于某和张某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张某因情
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开庭审判时
于某发现张某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而张审判长是粥
某的姐姐,本案还存在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关于本案
· 8·
中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
故张某不应回避
B.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
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C.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
其应当回避
D.张审判长是本案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
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6.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的违
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
有( )。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
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
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
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
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
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
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
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
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
件的资深律师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法官齐某从A县法院辞职后,在其妻洪某开
办的律师事务所从业。关于齐某与洪某的辩护人资格,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齐某不得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B.齐某和洪某不得分别担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
辩护人
C.齐某和洪某不得同时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
辩护人
D.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的
辩护人
2.鲁某与洪某共同犯罪,洪某在逃。沈律师为
鲁某担任辩护人。案件判决生效三年后,洪某被抓获
并被起诉。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洪某辩护人,下列哪
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沈律师不得担任洪某辩护人
B.如果洪某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
洪某辩护人
C.如果被告人洪某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洪某
辩护人
D.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洪
某辩护人
3.郭某涉嫌招摇撞骗罪。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郭某希望委托辩护人。下列哪一人员可以被委托
担任郭某的辩护人?( )
A.郭某的爷爷,美籍华人
B.郭某的儿子,16岁
C.郭某的朋友甲,曾为郭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
机关证件
D.郭某的朋友乙,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4.成年人钱甲教唆未成年人小沈实施诈骗犯罪,
钱甲委托其在邻市检察院担任检察官助理的哥哥钱乙
担任辩护人,小沈由法律援助律师武某担任辩护人。
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钱甲被拘留后,钱乙可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B.本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应将案件移
送情况告知钱乙
C.检察院讯问小沈时,武某可在场
D.如检察院对钱甲和小沈分案起诉,法院可并
案审理
5.郭某涉嫌参加恐怖组织罪被逮捕,随后委托
律师姜某担任辩护人。关于姜某履行辩护职责,下列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姜某到看守所会见郭某时,可带1~2名律师
助理协助会见
B.看守所可对姜某与郭某的往来信件进行必要
的检查,但不得截留、复制
C.姜某申请法院收集、调取证据而法院不同意
的,法院应书面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D.法庭审理中姜某作无罪辩护的,也可当庭对
郭某从轻量刑的问题发表辩护意见
6.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律师收集到
的下列哪一证据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 )
A.强奸案中被害人系精神病人的证据
B.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系正当防卫的证据
C.投放危险物质案中犯罪嫌疑人案发时在外地
出差的证据
D.制造毒品案中犯罪嫌疑人犯罪时刚满16周岁
的证据
7.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
担的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在侦查期间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
B.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
案件有关情况
C.收集到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均应及
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
D.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
实施犯罪的,应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8.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翻供,否认犯罪,并
当庭拒绝律师为其进行有罪辩护。合议庭对此问题的
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
B.辩护律师独立辩护,不受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米
约束,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C.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合议庭不
应当准许拒绝辩护
D.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
人辩护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
9.关于辩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被告人王某在犯罪时17周岁,在审判时已满
18周岁,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B.被告人李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在审判时法院为
其指定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李某当庭拒绝指
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法院另行为其指定辩护人。在
重新开庭审理后,李某再次拒绝法庭为其指定的辩护
人,合议庭不予准许
C.法院为外籍被告人汤姆(25周岁)指定了辩护
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汤姆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
护人,提出自行委托辩护人,法庭准许后,汤姆自行
委托了辩护人。再次开庭审理后,汤姆再次拒绝辩护
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不予准许
D.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法庭应
当允许,宣布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期限为十日,准
备辩护时间计人审限
10.关于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下列哪一说
法是正确的?( )
A.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依据法律规定而设定
B.除非法律有明文规定,诉讼代理人也享有被
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C.诉讼代理人应当承担被代理人依法负有的义务
D.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是帮助被代理人行使诉讼
权利
11.在张某故意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
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
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
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
和公诉人员回避
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权
向张某发问
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
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
1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何人有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 )
A.涉嫌强奸罪被告人的父亲
B.抢劫案被害人的胞妹
C.伤害案中附带民事被告人的胞弟
D.虐待案自诉人的胞妹
13.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抢劫,下列可以担任张
某辩护人的是( )。
A.张某17岁的亲弟弟
B.美国知名律师艾伦
C.张某所在单位推荐的李某
D.张某在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的好友
14.在委托人给律师的委托授权书中关于代理
权限写明“全权代理”,则律师该怎么处理?( )
A.在民事案件中,发现审判员与本案有利害关
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时,可以不经
委托人同意,直接申请其回避
B.不经委托人同意便提起上诉
C.为了委托人的利益撤诉
D.为减少委托人的损失接受对方的诉讼请求
15.李某涉嫌抢夺罪,委托其做建筑工人的弟弟
为辩护人。其弟可以做下列哪项事情?()
A.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向他
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B.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
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向他们
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C.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代为调查取证
D.申请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调取证明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
16.被告人张某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
也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值班律师不能做下列
哪项事情?( )
A.提供法律咨询
B.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C.提供程序选择建议
D.出庭辩护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关于有效辩护原则,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
的?( )
A.有效辩护原则的确立有助于实现控辩平等对抗
B.有效辩护是一项主要适用于审判阶段的原则,
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辩护人权利的保障是审判阶
段实现有效辩护的前提
C.根据有效辩护原则的要求,法庭审理过程中一
般不应限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言的时间
D.指派没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为可能被判处
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有违有效辩
护原则
2.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剥夺其辩护权
B.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
权利,有关机关应当为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费
提供律师帮助
C.为保障辩护权,任何机关都有为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提供辩护帮助的义务
雪
D.辩护不应当仅是形式上的,而且应当是实质不
部
并
· 10 ·
意义上的
3.甲、乙两人聚众斗殴均被提起公诉,需要值
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下关于值班律师的说法哪些
是正确的?( )
A.审查起诉阶段,甲认罪认罚需要值班律师提
供法律咨询,值班律师要求阅卷的,检察院应当准许
B.甲在值班律师在场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然后自行聘请了辩护人,值班律师在场签订的认罪认
罚具结书自动失效
C.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
民检察院应当听取值班律师意见
D.一名值班律师能同时为甲、乙两名犯罪嫌疑
人提供法律咨询
4.关于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
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法定代理人基于法律规定或法定程序产生,
诉讼代理人基于被代理人委托产生
B.法定代理人的权利源于法律授权,诉讼代理
人的权利源于委托协议授权
C.法定代理人可以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进行诉
讼活动,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活动不得违背被代理人的
意志
D.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被代理人陈述案情,诉
讼代理人不能代替被代理人陈述案情
5.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
有( )。
A.患有精神病的某甲涉嫌故意伤害案件
B.16岁的某乙涉嫌盗窃案
C.某丙涉嫌故意杀妻案
D.经济困难的某丁涉嫌抢劫案,且其父母为其
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了申请
6.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司法局的现职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
B.辩护在侦查阶段,主要体现为实体辩护
C.王律师直接申请县法院调查取证,法院若认
为确有必要,应当签发准许调查书
D.侵占案被害人的妹妹有权随时聘请诉讼代理人
7.韩某,浙江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一起故意
杀人案中,接受被告人范某的委托担任辩护人,韩某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其下列哪些行为是被法律允许
的?( )
A.为范某作无罪辩护
B.提出有利于范某的证据和主张
C.拒绝为范某继续辩护
D.帮助范某隐匿一些证据
8.甲因积怨将乙打成重伤,致乙丧失劳动能力。
本案中,哪些人有权为乙委托诉讼代理人?( )
A.乙的母亲B.乙的祖父
C.乙本人
D.乙的好友丙
第七章 刑事证据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关于证据的关联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
A.关联性仅指证据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具有因
果关系
B.具有关联性的证据即具有可采性
C.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决定证据证明力的
大小
D.类似行为一般具有关联性
2.某银行被盗,侦查机关将沈某确定为犯罪嫌
疑人。在进行警犬辨认时,一“功勋警犬”在发案银
行四处闻了闻后,猛地扑向沈某。随后,侦查人员又
对沈某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论显示,只要犯罪嫌疑
人说没偷,测谎仪就显示其撒谎。关于可否作为认定
案件事实的根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可以
B.警犬辨认可以,心理测试结论不可以
C.警犬辨认不可以,心理测试结论可以
D.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不可以
3.下列哪一证据规则属于调整证据证明力的规
则?( )
A.传闻证据规则
B.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C.关联性规则
D.意见证据规则
4.公安机关发现一具被焚烧过的尸体,因地处
偏僻且天气恶劣,无法找到见证人,于是对勘验过程
进行了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注明原因。法庭审理时,
辩护人以勘验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为由,申请排除勘验
现场收集的物证。关于本案证据,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 )
A.因违反取证程序的一般规定,应当排除
B.应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予以排除
C.不仅物证应当排除,对物证的鉴定意见等衍
生证据也应排除
D.有勘验过程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已注明理由,
不予排除
5.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 )
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
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
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
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
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
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
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
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水
多酒”的证言
6.下列哪一选项所列举的证据属于补强证
据?( )
A.证明讯问过程合法的同步录像材料
B.证明获取被告人口供过程合法,经侦查人员
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材料
C.根据被告人供述提取到的隐蔽性极强、并能
与被告人供述和其他证据相印证的物证
D.对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
告人的证言的真实性进行佐证的书证
印的
12.“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
能作为证据使用”,系下列哪一证据规则的要求?( )
A.传闻证据规则
B.意见证据规则
C.补强证据规则
D.最佳证据规则
13.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
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
7.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
张某看见并报案。赵某、石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人
员负责组织辨认。关于辨认笔录的审查与认定,下列
选项正确的是( )。
A.如对尸体的辨认过程没有录像,则辨认结果
不得作为定案证据
B.如侦查人员组织辨认时没有见证人在场,则
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C.如在辨认前没有详细向辨认人询问被辨认对
象的具体特征,则辨认结果不得作为定案证据
D.如对赵某的辨认只有笔录,没有赵某的照片,
无法获悉辨认真实情况的,也可补正或进行合理解释
时间。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
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关于该录音
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B.视听资料
C.书证
D.物证
14.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
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8.关于辨认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补正或者
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B.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属于直接证据?( )
C.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
A.侦查人员在乙储物柜的把手上提取的甲的一
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
枚指纹
D.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B.侦查人员在室友丙手机中直接提取的视频,
9.下列哪一选项表明我国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
内容为丙偶然拍下的甲打开储物柜取走电脑的过程
性规则?( )
C.室友丁的证言,内容是曾看到甲将一台相同
A.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
的笔记本电脑交给乙保管
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B.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C.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交看守所羁押
证据?( )
D.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A.被告人丁某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
被告人
B.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
10.关于补强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拭手上血迹的证言
A.应当具有证据能力
C.证人李某陈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
B.可以和被补强证据来源相同
害她的经过
C.对整个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
D.应当是物证或者书证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15.甲涉嫌盗窃室友乙存放在储物柜中的笔记本
电脑一台并转卖他人,但甲辩称该电脑系其本人所有,
只是暂存于乙处。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
D.甲转卖电脑时出具的现金收条
16.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于间接
D.被告人丁某精神病鉴定结论的抄本
17.甲致乙重伤,收集到下列证据,其中既属
11.关于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存在瑕疵,
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
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询问证人时没有个别进行的
B.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内,同一询问人
员询问不同证人的
C.询问聋哑人时应当提供翻译而未提供的
D.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
于直接证据,又属于原始证据的是哪一项?( )
A.有被害人血迹的匕首
B.证人看到甲身上有血迹,从现场走出的证言
C.匕首上留下的指印与甲的指纹同一的鉴定结论
D.乙对甲伤害自己过程的陈述
18.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 )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粤
”
4
· 12 ·
①
形
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
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
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
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
作为定案根据
19.关于鉴定人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 )
A.经法院通知,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
可由院长签发强制令强制其出庭
B.鉴定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法院可中止
审理,另行聘请鉴定人重新鉴定
C.经辩护人申请而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
可向鉴定人发问
D.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和认定,受到意见证据规
则的规制
20.关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明责任分担,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公诉案件中检察院负有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
任,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责任由被告方承担
B.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依据“谁主张,谁
举证”的法则确定
C.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被告人承担说服责任
D.非法持有枪支案中,被告人负有提出证据的
责任
21.甲乙两家曾因宅基地纠纷诉至法院,尽管有
法院生效裁判,但甲乙两家关于宅基地的争议未得到
根本解决。一日,甲、乙因各自车辆谁先过桥引发争
执继而扭打,甲拿起车上的柴刀砍中乙颈部,乙当场
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不需要用证据证明的免
证事实?( )
A.甲的身份状况
B.甲用柴刀砍乙颈部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
C.甲用柴刀砍乙颈部时精神失常
D.法院就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
22.下列案件能够作出有罪认定的是哪一选
项?( )
A.甲供认自己强奸了乙,乙否认,该案没有其
他证据
B.甲指认乙强奸了自己,乙坚决否认,该案没
有其他证据
C.某单位资金30万元去向不明,会计说局长用
了,局长说会计用了,该案没有其他证据
D.甲乙二人没有通谋,各自埋伏,几乎同时向
丙开枪,后查明丙身中一弹,甲乙对各自犯罪行为供
认不讳,但收集到的证据无法查明这一枪到底是谁打
中的
23.某小学发生一起猥亵儿童案件,三年级女生
甲向校长许某报称被老师杨某猥亵。许某报案后,侦
查人员通过询问许某了解了甲向其陈述的被杨某猥亵
的经过。侦查人员还通过询问甲了解到,另外两名女
生乙和丙也可能被杨某猥亵,乙曾和甲谈到被杨某猥
亵的经过,甲曾目睹杨某在课间猥亵丙。讯问杨某时,
杨某否认实施猥亵行为,并表示他曾举报许某贪污,
许某报案是对他的打击报复。
关于本案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向公安机关反映的情况,既是被害人陈述,
也是证人证言
B.关于甲被猥亵的经过,许某的证言可作为甲
陈述的补强证据
C.关于乙被猥亵的经过,甲的证言属于传闻证
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D.甲、乙、丙因年幼,其陈述或证言必须有其
他证据印证才能采信
24.甲女与乙男在某社交软件互加好友,手机网
络聊天过程中,甲女多次向乙男发送暧昧言语和色情
图片,表示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二人于酒店内见面
后因价钱谈不拢而争吵,乙男强行将甲女留在房间内,
并采用胁迫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后甲女向公安机关
报案,乙男则辩称双方系自愿发生性关系。乙男提供
了二人之前的网络聊天记录。关于这一网络聊天记录,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属电子数据的一种
B.必须随原始的聊天时使用的手机移送才能作
为定案的依据
C.只有经甲女核实认可后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D.因不具有关联性而不得作为本案定罪量刑的
依据
25.关于证据的审查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
的?( )
A.被害人有生理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
达存在一定困难,故其陈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B.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提供的对被告人
不利的证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采信
C.公安机关制作的放火案的勘验、检查笔录没
有见证人签名,一律不得采信
D.搜查获得的杀人案凶器,未附搜查笔录,不
能证明该凶器来源,一律不得采信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屠某、沈某和证
人朱某提出在侦查期间遭到非法取证,要求确认其审
前供述或证言不具备证据能力。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
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上述证据?( )
A.将屠某“大”字型吊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
双脚离地
B.对沈某进行引诱,说“讲了就可以回去”
C.对沈某进行威胁,说“不讲就把你老婆一超
抓进来”
D.对朱某进行威胁,说“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
把你关进来”
2.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
的?( )
A.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等申
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
B.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
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C.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D.只有确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
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才可以对有关证据
应当予以排除
3.甲、乙二人系药材公司仓库保管员,涉嫌5次
共同盗窃其保管的名贵药材,涉案金额40余万元。一
审开庭审理时,药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参加庭审。经
审理,法院认定了其中4起盗窃事实,另1起因证据
不足未予认定,甲和乙以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
徒刑3年和1年。
关于本案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侦查机关制作的失窃药材清单是书证
B.为查实销赃情况而从通信公司调取的通话记
录清单是书证
C.甲将部分销赃所得10万元存入某银行的存折
是物证
D.因部分失窃药材不宜保存而在法庭上出示的
药材照片是物证
4.甲驾车将昏迷的乙送往医院,并垫付了医疗
费用。随后赶来的乙的家属报警称甲驾车撞倒乙。急
救中,乙曾短暂清醒并告诉医生自己系被车辆撞倒。
医生将此话告知警察,并称从甲送乙人院时的神态看,
甲应该就是肇事者。关于本案证据,下列哪些选项是
正确的?( )
A.甲垫付医疗费的行为与交通肇事不具有关联性
B.乙告知医生“自己系被车辆撞倒”属于直接
证据
C.医生基于之前乙的陈述,告知警察乙系被车
辆撞倒,属于传来证据
D.医生认为甲是肇事者的证词属于符合一般生
活经验的推断性证言,可作为定案依据
5.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实物证据?( )
A.杀人案中现场勘验笔录
B.贪污案中证明贪污数额的账册
C.强奸案中证明被害人精神状态的鉴定结论
D.伤害案中证明伤害发生过程情况的监控录像
6.某地法院审理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
性质组织罪,关于对作证人员的保护,下列哪些选项
是正确的?( )
A.可指派专人对被害人甲的人身和住宅进行保护
B.证人乙可申请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等个人
信息
C.法院通知侦查人员丙出庭说明讯问的合法性,
为防止黑社会组织报复,对其采取不向被告人暴露外
貌、真实声音的措施
D.为保护警方卧底丁的人身安全,丁可不出庭
作证,由审判人员在庭外核实丁的证言
7.关于证人出庭作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
的?( )
A.需要出庭作证的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
犯罪情况出庭作证,适用证人作证的规定
B.警察就其非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
作证,不适用证人作证的规定
C.对了解案件情况的人,确有必要时,可以强
制到庭作证
D.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只有情
节严重,才可以处以拘留,且拘留不可以超过10日
8.关于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主体,下列哪些选
项是正确的?( )
A.故意毁坏财物案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
证明主体
B.侵占案中提起反诉的被告人是证明主体
C.妨害公务案中就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
出庭作证的警察是证明主体
D.证明主体都是刑事诉讼主体
9.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
象?( )
A.行贿案中,被告人知晓其谋取的系不正当利
益的事实
B.盗窃案中,被告人的亲友代为退赃的事实
C.强奸案中,用于鉴定的体液检材是否被污染
的事实
D.侵占案中,自诉人申请期间恢复而提出的其突
遭车祸的事实,且被告人和法官均无异议
10.关于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的表述,下列哪些
选项是正确的?( )
A.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
B.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
以及其他情节
C.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
D.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
11.关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下列哪些选项
是正确的?( )
A.总是与一定的积极诉讼主张相联系,否认一
方不负证明责任
B.总是与一定的不利诉讼后果相联系,受到不
利裁判的不一定承担证明责任
C.是提出证据责任与说服责任的统一,提出证
据并非完全履行了证明责任
D.是专属于控诉方独自承担的责任,具有一定
的责任排他性
《法
会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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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其”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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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关于吴某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下列哪
些选项属于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
A.吴某是否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是否存在为吴某所实施的被指控事实
C.被指控事实是否情节严重
D.是否具有法定或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及免
除处罚的情节
13.石某杀人后弃尸河中。在法庭审理中,对下
列哪些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证明?( )
A.被弃尸的河流从案发村镇穿过的事实
B.刑法关于杀人罪的法律规定
C.检察机关和石某都没有异议的案件基本事实
D.石某的精神状态
14.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下列
说法正确的是( )。
A.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
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
B.自诉人对其控诉承担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
C.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时必须承担提供证据证明
其主张成立的责任
D.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检察机关应当证
明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
这一事实的存在
15.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对控方证据提出异议,主
张这些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对下列哪些证据的异
议,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A.因证人拒不到庭而无法当庭询问的证人证言
B.被告人提供了有关刑讯逼供的线索及材料,
但公诉人不能证明讯问合法的被告人庭前供述
C.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查处被告人非法交易
行为时的询问笔录
D.侦查人员在办案场所以外的地点询问被害人
所获得的被害人陈述
16.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
的根据?( )
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
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
B.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
一个来源的
C.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
瞧瞧”的陈述
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
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
第八章 强制措施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关于法院可以决定对什么人采取拘传这一刑
事强制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作为该
公司诉讼代表人而拒不出庭的高某
B.抢夺案中非在押的被告人陈某
C.盗窃案中非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卢某
D.贿赂案中拒不出庭的证人李某
2.甲与邻居乙发生冲突致乙轻伤,甲被刑事拘留
期间,甲的父亲代为与乙达成和解,公安机关决定对
甲取保候审。关于甲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义务,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将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B.不得与乙接触
C.工作单位调动的,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
D.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进入特定的娱乐场所
3.郭某涉嫌报复陷害申诉人蒋某,侦查机关因
郭某可能毁灭证据将其拘留。在拘留期限即将届满时,
因逮捕郭某的证据尚不充足,侦查机关责令其交纳2
万元保证金取保候审。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
A.取保候审由本案侦查机关执行
B.如郭某表示无力全额交纳保证金,可降低保
证金数额,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
C.可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进人蒋某居
住的小区
D.应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变更住址
4.未成年人郭某涉嫌犯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审查起诉中,经羁押必要性审查,拟变更为取保候
审并适用保证人保证。关于保证人,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 )
A.可由郭某的父亲担任保证人,并由其交纳
1000元保证金
B.可要求郭某的父亲和母亲同时担任保证人
C.如果保证人协助郭某逃匿,应当依法追究保
证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连带赔偿
责任
D.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应处罚款的,由检察
院决定
5.关于取保候审的程序限制,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 )
A.保证金应当由决定机关统一收取,存人指定
银行的专门账户
B.对于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不得采取取
保候审措施
C.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使用保证金担保
和保证人担保两种方式
D.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不
得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6.甲将潜艇的部署情况非法提供给一外国著名
军事杂志。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关于对甲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倍。
的?( )
A.法院
B.公安机关
C.军队保卫部门
D.国家安全机关
7.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犯罪后企图
逃跑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关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
选项是正确的?( )
A.拘留章某时,必须出示拘留证
B.拘留章某后,应在12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
C.拘留后对章某的所有讯问都必须在看守所内
进行
D.因怀疑章某携带管制刀具,拘留时公安机关
无需搜查证即可搜查其身体
8.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0月5日上
午10时被刑事拘留。下列哪一处置是违法的?( )
A.甲于当月6日上午10时前被送至看守所羁押
B.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因考虑通知家
属有碍进一步侦查,决定暂不通知
C.甲在当月6日被送至看守所之前,公安机关
对其进行了讯问
D.讯问后,发现甲依法需要速捕,当月8日提
请检察院审批
9.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在侦查阶段,甲父向检
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
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负责
B.审查应不公开进行
C.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了解本案侦查取证的进
展情况
D.如对甲父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的,应由检察
长批准
10.甲乙二人涉嫌猥亵儿童,甲被批准逮捕,乙被
取保候审。案件起诉到法院后,乙被法院决定逮捕。关
于本案羁押必要性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甲进行审查,由检察院公
诉部门办理
B.对甲可进行公开审查并听取被害儿童法定代
理人的意见
C.检察院可依职权对乙进行审查
D.经审查发现乙系从犯、具有悔罪表现且可能
宣告缓刑,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检察院
应要求法院变更强制措施
11.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遇有下列哪一情形
依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
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
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C.犯罪嫌疑人要求会见律师的
D.共同犯罪的
12.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羁押,下列哪一选项
是错误的?( )
A.基于强制措施适用的必要性原则,应当尽量
减少审前羁押
B.审前羁押是临时性的状态,可根据案件进展
和犯罪嫌疑人的个人情况予以变更
C.经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
检察院应及时释放或变更为其他非羁押强制措施
D.案件不能在法定办案期限内办结的,应当解
除羁押
13.经过羁押必要性审查,下列情形中人民检察
院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
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
A.被告人认罪认罚
B.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
C.被告人与被害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
已经履行完毕
D.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我国强制措施的适用应遵循变更性原则。下
列哪些情形符合变更性原则的要求?( )
A.拘传期间因在身边发现犯罪证据而直接予以
拘留
B.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发现另有其他
罪行,要求其相应地增加保证金的数额
C.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规定后对其
先行拘留
D.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
的侦查羁押期限内办结的,予以释放
2.关于拘传,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
件可以口头拘传,并在笔录中注明
B.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C.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
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D.对于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连续讯问24
小时
3.关于被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取保候
审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 )
A.未经法院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B.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C.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D.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甲父为其申请取保候
审,公安机关要求甲父交纳10万元保证金。甲父请
求减少保证金的数额。公安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
应当考虑下列哪些情况?( )
A.当地经济水平落后
B.甲和甲父靠种地为生且无其他收入,生活贫困
C.甲只偷他人一头牛,可能判处的刑罚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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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甲无前科,社会危险性小,妨碍诉讼可能性小
5.高某从某市甲区邮寄毒品给乙区的许某,许
某在乙区与宋某交易时被当场抓获。关于本案的诉讼
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乙区公安机关拘留许某2天后通知了许某的
家属
B.乙区公安机关通知甲区公安机关协助抓捕甲
区的高某
C.经宋某同意并带领,公安机关没有搜查证对
其住处进行搜查
D.公安机关查封宋某的唯一住所后,可以对其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6.在符合逮捕条件时,对下列哪些人员可以适
用监视居住措施?( )
A.甲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B.乙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C.丙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D.丁系聋哑人
7.对下列哪些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
以执行先行拘留?( )
A.为投毒而买毒药的甲
B.在其住处发现被盗金项链的乙
C.被举报挪用公款企图逃跑的丙
D.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丁
8.甲、乙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取保候审。本案提起
公诉后,法院认为对甲可继续适用取保候审,乙因有
伪造证据的行为而应予逮捕。对于法院适用强制措施,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对甲可变更为保证人保证
B.决定逮捕之前可先行拘留乙
C.逮捕乙后应在24小时内讯问
D.逮捕乙后,同级检察院可主动启动对乙的羁
押必要性审查
9.王某涉嫌在多个市县连续组织淫秽表演,
2024年9月15日被刑事拘留,随即聘请律师担任辩
护人,10月17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2月5日被移
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关于律师提请检察院进行羁押必
要性审查,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10月14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受理
B.11月18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告知其先向侦
查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C.12月3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承担监所检察
工作的部门负责审查
D.12月10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
审查
10.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下列哪些情形存在
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
A.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前后反复且与其他证据矛盾
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机关当面陈述
C.侦查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36小时以后将其送
交看守所羁押
D.犯罪嫌疑人是聋哑人
11.逮捕条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
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 )
A.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
B.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应当是主要犯罪事实
C.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D.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已有查证属
实的
12.下列哪些情形,法院应当变更或解除强制措
施?( )
A.甲涉嫌绑架被逮捕,案件起诉至法院时发现
怀有身孕
B.乙涉嫌非法拘禁被逮捕,被法院判处有期徒
刑2年,缓期2年执行,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C.丙涉嫌妨害公务被逮捕,在审理过程中突发
严重疾病
D.丁涉嫌故意伤害被逮捕,因对被害人伤情有
异议而多次进行鉴定,致使该案无法在法律规定的一
审期限内审结
13.关于应当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解除
强制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甲被逮捕后发现患有严重疾病
B.乙被逮捕后经检查正在怀孕
C.丙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届满仍须继续查证
D.丁被逮捕后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
2年,判决尚未发生效力
第九章 附带民事诉讼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系某地交通运输管理所工作人员,在巡查执
法时致一辆出租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司机乙重伤,乘
客丙当场死亡,出租车严重受损。甲以滥用职权罪被提
起公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乙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B.交通运输管理所可成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C.丙的妻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应裁定
不予受理
D.乙和丙的近亲属可与甲达成刑事和解
2.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
事诉讼案件?( )
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
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
损失
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
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
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
清
二
导致的物质损失
3.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
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后韩某被抓
获,苏某在逃。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
选项是正确的?( )
A.李某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韩某和苏某应一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C.吴某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手机
D.吴某在侦查阶段与韩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
议并全部履行后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4.在罗某放火案中,钱某、孙某和吴某3家房
屋均被烧毁。一审时,钱某和孙某提起要求罗某赔偿
损失的附带民事诉讼,吴某未主张。一审判决宣告
后,吴某欲让罗某赔偿财产损失。下列哪一说法是正
确的?( )
A.吴某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吴某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可在刑事判
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C.吴某可提出上诉,请求法院在二审程序中判
令罗某予以赔偿
D.吴某既可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单独
提起民事诉讼
5.王某被姜某打伤致残,在开庭审判前向法院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法院对
于该申请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不予受理
B.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财产的
措施
C.只有在王某提供担保后,法院才予以财产保全
D.移送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6.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诉讼程序中的保全措
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法院应当采取保全措施
B.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检察院都可以申请法
院采取保全措施
C.采取保全措施,不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限制
D.财产保全的范围不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的财产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7.某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十六岁的马
某提起公诉,被害人刘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在审理该案时,法院只能适用《刑法》《刑
事诉讼法》等有关的刑事法律
B.在审查起诉阶段,马某、刘某已就赔偿达成
协议且马某按照协议给付了刘某五万元,法院仍可以
受理刘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C.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将附带民事起
诉状副本送达马某,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通知马某
D.法院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马某的财产
8.某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孙某提起公诉,被害
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
的?( )
A.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当适用民事诉讼
法,不适用刑事诉讼法
B.如果调解达成协议,不论是否当庭执行完毕,
审判人员都必须制作调解书
C.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由检察机关决定查封被
告人财产
D.若在侦查阶段孙某、李某已就赔偿达成协议
且孙某已给付,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
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9.甲、乙、丙三人涉嫌共同盗窃,在侦查过程中,
丙突发心脏病死亡。在审判阶段,被害人提起附带民
事诉讼,将甲、乙以及丙的唯一遗产继承人丁列为被告。
如果丁宣布放弃继承,那么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将丁列为被告,丁承担赔偿责任
B.将丁列为被告,但丁不承担赔偿责任
C.不将丁列为被告,其赔偿责任由甲、乙承担
D.不将丁列为被告,原告无法获得应赔偿的份额
10.张某被某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向人民
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
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并决定对此案公开
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认定被告人张某的
行为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张某对李某
的受伤负有一定的民事责任,于是合议庭组织双方
进行调解但是没有达成协议,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
理?( )
A.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B.将案件转到人民法院民事庭继续审理
C.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D.仅对民事部分作出民事判决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乙殴打丙,致丙长期昏迷,乙在案发后
潜逃,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甲提起公诉。关于本案,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丙的妻子、儿子和弟弟都可成为附带民事诉
讼原告人
B.甲、乙可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共同被告人,对故
意伤害丙造成的物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丙因昏迷无法继续履行与某公司签订的合同
造成的财产损失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D.如甲的朋友愿意代为赔偿,法院应准许并可
作为酌定量刑情节考虑
2.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 )
A.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提出赔偿要
求经记录在案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对民事赔偿
部分进行调解
程内
· 18 ·
万到
写
B.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经调解当事人达成
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法院不再受理
C.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
调解
D.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
毕的,无需制作调解书,也不需记入笔录
3.依法可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有( )。
A.人民检察院
B.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C.被害人的近亲属
D.被害人的委托代理人
4.甲、乙、丙三人共同伤害被害人,检察机关
对甲和乙提起公诉,对丙作了不起诉处理。被害人欲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应将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
B.应将甲、乙、丙作为共同被告
C.既可以将甲和乙作为被告,也可以将甲、乙、
丙作为被告
D.由于只有丙有赔偿能力,可以只以丙为被告
5.甲因遭受强奸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出院后仍
长期精神恍惚,后经多方医治才恢复正常。在诉讼过
程中,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些赔偿要求具有
法律依据?( )
A.甲因住院支付的费用
B.甲住院期间的陪护费用
C.甲住院期间的误工费用
D.甲医治精神恍惚支付的费用
第十章 期间、送达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卢某妨害公务案于2023年9月21日一审宣判,
并当庭送达判决书。卢某妨害公务案于2023年9月21
日一审宣判,并当庭送达判决书。卢某于9月30日将
上诉书交给看守所监管人员黄某,但黄某因忙于个人
事务直至10月8日上班时才寄出,上诉书于10月10
日寄到法院。关于一审判决生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 )
A.一审判决于9月30日生效
B.因黄某耽误上诉期间,卢某将上诉书交予黄
某时,上诉期间中止
C.因黄某过失耽误上诉期间,卢某可申请期间恢复
D.上诉书寄到法院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2.关于办案期限重新计算的说法,下列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 )
A.甲盗窃汽车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其还涉嫌
盗窃1辆普通自行车,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乙受贿案,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一笔受贿
款项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时,
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C.丙聚众斗殴案,在处理完丙提出的有关检察
院书记员应当回避的申请后,重新计算一审审理期限
D.丁贩卖毒品案,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并通
知同级检察院阅卷,检察院阅卷结束后,重新计算二
审审理期限
3.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A.重新计算期限包括公检法的办案期限和当事
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期限两种情况
B.上诉状或其他法律文书在期满前已交邮的不
算过期,已交邮是指在期间届满前将上诉状或其他法
律文书递交邮局或投入邮筒内
C.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比如有关诉
讼文书材料在公检法之间传递的时间应当从法定期间
内扣除
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在羁押场所
以外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医治
的时间,应当从法定羁押期间内扣除
4.关于刑期计算,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
的?( )
A.甲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其被指定居所监视居
住154天的期间折抵刑期154天
B.乙通过贿赂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其在监外
执行的267天不计入执行刑期
C.丙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脱逃的78天不
计入执行刑期
D.丁被判处管制,其判决生效前被逮捕羁押
208天的期间折抵刑期416天
5.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下列哪一项办案期限是不能重新计算的?( )
A.补充侦查完毕后的审查起诉期限
B.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后的侦查羁押
期限
C.处理当事人回避申请后的法庭审理期限
D.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继续审理的审
理期限
6.下列关于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
时间适用不同的期间
B.侦查羁押期限应从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之日起
计算
C.法定期间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D.张某被拘留期限届满之日恰逢法定节假日,
应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将其释放
7.甲、乙二人在商场购物时发生冲突,继而发
生打斗。甲将乙打成轻伤,乙将甲诉至法院,甲被法
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甲服判,不愿意提出上诉。乙
不服,欲提出上诉。在上诉期内,乙父死亡,乙为金
奔丧而耽误上诉期限。障碍消除后,乙申请继续进行
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上诉活动。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
确的是( )。
A.期间是否恢复,由人民法院决定
B.提出该申请需要经其辩护人同意
C.乙必须在障碍消除后5日内提出申请
D.乙无权提出该申请
8.某县公安局在对张某的抢夺案侦查终结时发现
张某另有强奸嫌疑,但此时对张某的侦查羁押期限已
届满。鉴于须对该强奸案进行侦查,公安局决定对张
某继续羁押,并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此时公安局
应如何履行法律手续?( )
A.不必告知人民检察院
B.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C.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
D.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9.赵某涉嫌恐怖活动犯罪,于2月3日被公安
机关依法逮捕,2月6日,赵某的律师提出欲与其会面,
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应当在2月8日以前安排会面
B.律师会见赵某可被监听
C.公安机关应当在2月11日以前安排会面
D.赵某事前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须经侦查机
关批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
的?( )
A.因被告人脱逃而中止审理的期间,计入审理
期限
B.法院对提起公诉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不计
人审理期限
C.被告人要求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自合议
庭同意而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10日止准备辩护
的时间,计入审理期限
D.因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而延期
审理期限,不计入审理期限
2.下列哪些段时间应计入一审案件审理期
限?( )
A.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案件,办理报请高级法
院批准手续的时间
B.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经法院同意延期审理
的时间
C.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法院的案件,
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时间
D.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
至改变后的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
3.被告人徐某为未成年人,法院书记员到其住处
送达起诉书副本,徐某及其父母拒绝签收。关于该书记
员处理这一问题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邀请见证人到场
B.在起诉书副本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该
书记员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C.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D.将起诉书副本留在徐某住处
4.下列关于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期间规
定,说法正确的是( )。
A.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
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
的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B.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未
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
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C.对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负责捕诉的部门应当在接到
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的7日以内,报请检察长决
定是否逮捕
D.对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负责捕诉的部门应当在接到
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的15日以内,报请检察长
决定是否逮捕
5.下列关于留置送达,说法错误的有( )。
A.调解书不宜适用留置
B.在找不到收件人,同时也找不到代收人时,
才能采用留置送达
C.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D.留置送达的程序中无须见证人到场
6.下列情形中,哪些应当重新计算期间?( )
A.公诉案件改变管辖的
B.补充侦查完毕又起诉的
C.耽误期间后提出补救申请的
D.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
第十一章 立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环卫工人马某在垃圾桶内发现一名刚出生的
婴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紧急将婴几送医院
成功抢救后未予立案。关于本案的立案程序,下列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后才能立案
B.马某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可申请复议
C.了解婴儿被谁遗弃的知情人可向检察院控告
D.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
由通知书
2.甲公司以虚构工程及伪造文件的方式,骗取乙
工程保证金400余万元。公安机关接到乙控告后,以
尚无明确证据证明甲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关于本
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乙应先申请公安机关复议,只有不服复议决
· 20·
定的才能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
B.乙请求立案监督,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公安机
关应立案的,可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C.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立案通知后仍不立案的,
经省级检察院决定,检察院可自行立案侦查
D.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3.卢某坠楼身亡,公安机关排除他杀,不予立案。
但卢某的父母坚称他杀可能性大,应当立案,请求检
察院监督。检察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
B.拒绝受理并向卢某的父母解释不立案原因
C.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以立案并交由公安
机关侦查
D.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
建议公安机关立案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
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家机密的情报,同事赵某发现
其行迹后决定写信揭发李某。关于赵某行为的性质,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控告
B.告诉
C.举报
D.报案
5.某地发生一起持枪抢劫银行案件,公安人员赶
到现场后,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经全部逃跑,下落不明。
那么该公安机关应当何时立案?( )
A.应当在抓获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以后立案
B.应当在查清犯罪事实后立案
C.应当在抓获全部犯罪嫌疑人以后立案
D.应当在对犯罪现场进行初步勘验后立即立案
6.某检察院接到报案电话,报案人称自己的
人身安全正受到威胁,则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
理?( )
A.告知报案人此案不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范围,
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B.组织法警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公安机关
C.立即依法决定立案
D.将报案材料整理后,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
机关采取措施
7.王某发现一起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他可
以向下列哪个机关举报?( )
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法院
D.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
8.张某被王某殴打致重伤,但是张某的母亲向
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却迟迟不予立案,张某于
是向检察院申诉,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
不予立案理由通知书》,此时公安机关应当( )。
A.在收到通知书后5日内书面答复检察院
B.在收到通知书后7日内书面答复检察院
C.在收到通知书后10日内书面答复检察院
D.在收到通知书后15日内书面答复检察院
9.某深山老林里发现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村
民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即赶赴现场进行
勘验检查,无法查清该尸体的身份,该尸体背部以及
腹部有刀伤,可以排除自杀,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该
案侦破的难度很大,决定暂时不予立案。人民检察院
对于该公安机关的做法可以( )。
A.要求公安机关立即立案
B.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
不成立的,建议其尽快立案
C.要求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D.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理由
不成立的,通知其立案
10.甲的汽车被盗。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
己的汽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但仍可认出),遂前
去拦车。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甲追了一段路
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
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
么?( )
A.报案
B.控告
C.举报
D.扭送
11.某县公安机关收到甲控告乙抢劫的材料,经
审查后认为乙没有抢劫的犯罪事实。县公安机关该如
何处理?( )
A.不予立案
B.要求甲撤回控告
C.撤销案件
D.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作不起诉决定
12.D县公安机关接到有关陈某、刘某、卞某合
伙拐卖妇女的报案,依法对报案材料进行立案前的
审查。下列选项哪个是D县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条
件?( )
A.报案人提供了充分的证据
B.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
C.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
D.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公安机关获知有多年吸毒史的王某近期可能
从事毒品制售活动,遂对其展开初步调查工作。关于
这一阶段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
正确的?( )
A.监听
B.查询王某的银行存款
C.询问王某
D.通缉
2.甲因酒后驾车被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
经鉴定,甲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90mg,属于醉酒
驾车。交警大队随后将甲移送刑警大队以追究危险驾
驶罪的刑事责任。刑警大队三天后对甲作出了不立案
决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甲有权向某县公安局复议
B.甲有权向某县公安局的上一级机关复核
C.交警队有权向某县公安局复议
D.交警队有权向某县公安局的上一级机关复核
3.陈某与张某系同一汽车修理厂的职工。一日,
两人在玩闹过程中,陈某拿起喷漆头,喷在张某的脸
上,致使其面部灼伤,左眼失明,张某因受此重伤而
报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本案系普通纠纷,以民
事调解为宜,不予立案。张某又告到检察院,检察院
以同样理由不予立案。张某遂将本案诉至法院。下列
选项中,哪些属于法院决定是否立案之前应当审查的
内容?( )
A.本院是否有管辖权
B.自诉人是否有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C.是否由被害人提出
D.被告人是否提出反诉
4.马某遭到牛某等一伙人的毒打,导致骨折、脑
震荡。马某到公安机关控告牛某。公安机关以没有人
能证明马某身上的伤是牛某打的为由,通知马某不予
立案。如果马某不服,他可以( )。
A.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安局
B.向人民检察院反映公安机关不立案的错误
C.对此不立案决定申请公安机关复议
D.向人民法院起诉牛某
5.某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诽谤案,自诉人张
某口头起诉郭某,称郭某诽谤自己,给自己造成了精
神损害。则关于本案的立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只要张某有证据证明郭某犯有诽谤罪,法院
就应当立案
B.法院应在张某起诉之日起15天内作出是否立
案的决定
C.自诉案件不能口头告诉,法院应告知张某提
供书面起诉书
D.张某作为本案的原告不适格,法院应裁定
驳回
6.某伤害案,由于犯罪嫌疑人系当地公安局局
长的儿子,当地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报案作出了不
立案的处理决定。被害人不服,向检察院提出申请,
要求检察院对此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
理?( )
A.应该改变管辖,直接由检察院对此案进行
立案
B.检察委员会可以作出决定,要求该局长回避
C.可以直接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D.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如果
认为理由不能成立,应当书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第十二章 侦查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1996年11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
2017年3月,当地公安机关根据案发时现场物证中
提取的DNA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2017年7月,
最高检察院对陆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核准追诉。在最
高检察院核准前,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 )
A.不得侦查本案
B.可对陆某先行拘留
C.不得对陆某批准逮捕
D.可对陆某提起公诉
2.关于侦查辨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强制猥亵案,让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辨认
B.盗窃案,让犯罪嫌疑人到现场辨认藏匿赃物
的房屋
C.故意伤害案,让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一起对
凶器进行辨认
D.刑讯逼供案,让被害人在4张照片中辨认犯
罪嫌疑人
3.某地发生一起以爆炸手段故意杀人致多人伤
亡的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王某被确定为犯罪
嫌疑人。关于本案辨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证人甲辨认制造爆炸物的工具时,混杂了另
外4套同类工具
B.证人乙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未同步录音或录像,
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C.证人丙辨认犯罪现场时没有见证人在场,辨
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D.王某作为辨认人时,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4.关于网络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与审查,下列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询问异地证人、被害人的,应由办案地公安
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B.收集、提取电子数据,能够获取原始存储介
质的应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对相关活动录像
C.远程提取电子数据的,应说明原因,并对相
关活动录像
D.证明涉案财物性质、权属情况、依法应予追缴、
没收或者责令退赔的证据材料应当全面收集
5.关于勘验、检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
A.为保证侦查活动的规范性与合法性,只有侦
查人员可进行勘验、检查
B.侦查人员进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侦查机
关的证明文件
C.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炎
溪者
· 22 ·
05友程内
医
分
医师进行
D.勘验、检查应当有见证人在场,勘验、检查
笔录上没有见证人签名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6.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
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
进行询问。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选
项是错误的?( )
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
B.传唤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
D.到证人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询
问证人丁
7.对侦查所实施的司法控制,包括对某些侦查
行为进行事后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事后审查的对象主要包括逮捕、羁押、搜查等
B.事后审查主要针对的是强行性侦查措施
C.采取这类侦查行为不可以由侦查机关独立作
出决定
D.对于这类行为,公民认为侦查机关侵犯其合
法权益的,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进行救济
8.公安机关抓获一起抢夺案犯罪嫌疑人黄某、
王某。王某声称被错抓,公安机关决定组织对王某进
行辨认。关于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
A.让2名被害人一同对王某进行辨认
B.让黄某单独对王某进行辨认
C.在辨认时没有安排见证人在场
D.将王某混在其他5名被辨认人当中
9.关于侦查中的检查与搜查,下列哪一说法是
正确的?( )
A.搜查的对象可以是活人的身体,检查只能对
现场、物品、尸体进行
B.搜查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检查可以由具有
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
C.搜查应当出示搜查证,检查不需要任何证件
D.搜查和检查对任何对象都可以强制进行
10.张某因涉嫌放火罪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在
侦查过程中,发现张某另有抢劫罪的重大嫌疑,决定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关于重新
计算羁押期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报同级检察院批准
B.报同级检察院备案
C.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D.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11.黄某住甲市A区,因涉嫌诈骗罪被甲市检察
院批准逮捕。由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侦查不能终结,
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延长一个月。其后,
由于该案重大复杂,涉及面广,取证困难,侦查机关
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后,又延长了二个月。但是,
延长二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且根据已查明的犯 
罪事实,对黄某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侦查机关第三次
报请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在报请延长手续问题
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第一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批准
B.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
院批准
C.第二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
D.第三次延长,须经甲市所属的省检察院批准
12.甲乙二人在餐厅吃饭时言语不合进而互相推
搡,乙突然倒地死亡,县公安局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
亡立案侦查。经鉴定乙系特殊体质,其死亡属意外事
件,县公安局随即撤销案件。关于乙的近亲属的诉讼
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就撤销案件向县公安局申请复议
B.就撤销案件向县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局申请
复核
C.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申请立案监督
D.直接向法院对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3.关于侦查程序中的辩护权保障和情况告知,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可以听取辩
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
B.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可以附卷
C.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
告知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辩护律师
D.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时,将案件移送情况
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涉嫌利用木马程序盗取Q币并转卖他人,
公安机关搜查其住处时,发现一个U盘内存储了用于
盗取账号密码的木马程序。关于该U盘的处理,下列
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应扣押U盘并制作笔录
B.检查U盘内的电子数据时,应将U盘拆分过
程进行录像
C.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对U盘内提取的木
马程序,应附有该木马程序如何盗取账号密码的说明
D.如U盘未予封存,且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
释的,U盘内提取的木马程序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2.在朱某危险驾驶案的辩护过程中,辩护律师
查看了侦查机关录制的讯问同步录像。同步录像中的
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
A.后续讯问的侦查人员与首次讯问的侦查人员
完全不同
B.朱某请求自行书写供述,侦查人员予以拒绝
C.首次讯问时未告知朱某可聘请律师
D.其中一次讯问持续了14个小时
3.某小学发生一起猥亵儿童案件,三年级女生
 甲向校长许某报称被老师杨某猥亵。许某报案后,侦
查人员通过询问许某了解了甲向其陈述的被杨某猥亵
的经过。侦查人员还通过询问甲了解到,另外两名女
生乙和丙也可能被杨某猥亵,乙曾和甲谈到被杨某猥
亵的经过,甲曾目睹杨某在课间猥亵丙。讯问杨某时,
杨某否认实施猥亵行为,并表示他曾举报许某贪污,
许某报案是对他的打击报复。
关于本案侦查措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经出示工作证件,侦查人员可在学校询问甲
B.询问乙时,可由学校的其他老师在场并代行
乙的诉讼权利
C.可通过侦查实验确定甲能否在其所描述的时
间、地点看到杨某猥亵丙
D.搜查杨某在学校内的宿舍时,可由许某在场
担任见证人
4.甲、乙(户籍地均为M省A市)共同运营一
条登记注册于A市的远洋渔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
甲乙二人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
回国后首泊于M省B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
至A市。从B市起航后,在途经M省C市航行至A
市过程中,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绑拘禁于
船舱。该船于A市靠岸后案发。本案公安机关开展侦
查。关于侦查措施,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讯问甲的过程应当同步录音或录像
B.可在讯问乙的过程中一并收集乙作为非法拘
禁案的被害人的陈述
C.在该船只上进行犯罪现场勘查时,应邀请见
证人在场
D.可查封该船只进一步收集证据
5.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余克,B省A
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
死刑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
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B省高
级法院提起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
关于本案侦查,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本案经批准可采用控制下交付的侦查措施
B.对鲁某采取技术侦查的期限不得超过9个月
C.侦查机关只有在对鲁某与关某立案后,才能
派遣侦查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
D.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可作为
定案的依据,但须经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或由审判
人员在庭外予以核实
6.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 )
A.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前,一律不得对其进行
讯问
B.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可在送看守所羁押
前进行讯问
C.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送看守所之后,讯问应当
在看守所内进行
D.对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
当在指定的居所进行讯问
7.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
张某看见并报案。赵某、石某被抓获后,2名侦查人
员负责组织辨认。关于辨认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
是( )。
A.在辨认尸体时,只将李某尸体与另一尸体作
为辨认对象
B.在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赵某混杂在9名
具有类似特征的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
C.在对石某进行辨认时,9名被辨认人员中的4
名民警因紧急任务离开,在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
石某混杂在5名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
D.根据王某、张某的要求,辨认在不暴露他们
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8.在侦查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我国刑事
诉讼法的规定?( )
A.侦查人员拒绝律师讯问时在场的要求
B.公安机关变更逮捕措施,没有通知原批准的
检察院
C.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
误,提出复议前继续拘留犯罪嫌疑人
D.侦查机关未告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指定居所监
视居住的理由和处所
9.关于技术侦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适用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B.必须在立案后实施
C.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有权决定并实施
D.获得的材料需要经过转化才能在法庭上使用
10.关于司法鉴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 )
A.某鉴定机构的三名鉴定人共同对某杀人案进
行法医类鉴定,这三名鉴定人按照诉讼法律规定实行
回避
B.某鉴定机构的鉴定人钱某对某盗窃案进行了
声像资料鉴定,该司法鉴定应由钱某负责
C.当事人对鉴定人胡某的鉴定意见有异议,经
法院通知,胡某应当出庭作证
D.鉴定人刘某、廖某、徐某共同对被告人的精
神状况进行了鉴定,刘某和廖某意见一致,但徐某有
不同意见,应当按照刘某和廖某的意见作出结论
11.关于扣押物证、书证,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
的?( )
A.侦查人员在搜查钱某住宅时,发现一份能够
证明钱某无罪的证据,对此证据予以扣押
B.在杜某故意杀人案中,侦查机关依法扣押杜
某一些物品和文件。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和文件,侦
查机关应当在五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杜某
C.公安机关在侦查刘某盗窃案中,可以依照规
定查询、冻结刘某的存款、汇款
D.在对周某盗窃罪审查起诉中,周某死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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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察院决定将依法冻结的周某赃款的一部分上缴国库,
其余部分返还给被害人
12.关于补充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 )
A.审查批捕阶段,只有不批准逮捕的,才能通
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B.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C.审判阶段检察院应自行侦查,不得退回公安
机关补充侦查
D.审判阶段法院不得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第十三章 起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
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关于这一制度的法理基础,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起诉便宜主义
B.起诉法定主义
C.公诉垄断主义
D.私人诉追主义
2.甲、乙共同实施抢劫,该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
查后,检察院发现甲在两年前曾实施诈骗犯罪。关于
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应将全案退回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B.对新发现的犯罪自行侦查,查清犯罪事实后
一并提起公诉
C.将新发现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待公安机
关查明事实移送审查起诉后一并提起公诉
D.将新发现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
已查清的犯罪事实提起公诉
3.高某涉嫌抢劫犯罪,公安机关经二次补充侦查
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可能
还实施了另一起盗窃犯罪。检察机关关于此案的处理,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一个
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B.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
的证据材料
C.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
机关提供协助
D.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
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
4.关于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
A.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进行复验、
复查的,可以自行复验、复查
B.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
自行调查取证
C.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
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将已侦查
的案件和新发现的犯罪一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D.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应当中
止对全案的审查,待潜逃犯罪嫌疑人归案后重新开始
审查起诉
5.叶某涉嫌飞车抢夺行人财物被立案侦查。移
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认为实施该抢夺行为的另有其
人。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检察院可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
安机关撤销案件
B.在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应
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C.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被害人不服向法
院提起自诉,法院受理后,不起诉决定视为自动撤销
D.如最高检察院认为对叶某的不起诉决定确有
错误的,可直接撤销不起诉决定
6.甲、乙、丙、丁四人涉嫌多次结伙盗窃,公
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甲突然死亡。检察
院审查后发现,甲和乙共同盗窃1次,数额未达刑事
立案标准;乙和丙共同盗窃1次,数额刚达刑事立案
标准;甲、丙、丁三人共同盗窃1次,数额巨大,但
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乙对其
参与的2起盗窃有自首情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 )
A.对甲可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B.对乙可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C.对丙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D.对丁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7.检察院对孙某敲诈勒索案审查起诉后认为,
作为此案关键证据的孙某口供系刑讯所获,依法应予
排除。在排除该口供后,其他证据显然不足以支持起
诉,因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关于该案处理,下列哪一
选项是错误的?( )
A.检察院的不起诉属于存疑不起诉
B.检察院未经退回补充侦查即作出不起诉决定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C.检察院排除刑讯获得的口供,体现了法律监
督机关的属性
D.检察院不起诉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
诉条件时,可提起公诉
8.被害人对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在7
日内提出申诉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由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
B.由与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相对应的法院受理被
害人的申诉
C.被害人提出申诉同时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
应裁定驳回起诉
D.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仍可向法院起诉
9.某看守所干警甲,因涉嫌虐待被监管人乙被
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期间,A地基层检察院认为甲,
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遂作不起诉处理。关于
该决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公安机关有权申请复议复核
B.某甲有权向原决定检察院申诉
C.某乙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D.申诉后,上级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某
乙可以向该地的中级法院提起自诉
10.对于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
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下列做
法正确的是( )。
A.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B.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C.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D.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11.甲在一天夜班下班回家的途中,被人抢劫,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犯罪嫌疑人乙移送到检察院。
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遂作出不起诉决定。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不起诉决定书可以公开宣布,一经宣布立即
生效
B.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乙、乙所在
的单位和被害人
C.公安机关认为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复议意见书后30日内作出决定
D.被不起诉人乙和被害人甲一样有权自收到决
定书7日内直接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检察
院申诉
12.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
的?( )
A.犯罪嫌疑人甲,没有犯罪事实,检察院应当
作出不起诉决定
B.犯罪嫌疑人乙,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
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C.犯罪嫌疑人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D.犯罪嫌疑人丁为聋哑人,检察院可以作出不
起诉决定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法院审理郑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在宣
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郑某和张某接受秦某巨款,涉
嫌贿赂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于新发
现犯罪嫌疑人和遗漏罪行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
确的?( )
A.法院可以主动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一
并审理
B.检察院可以补充起诉郑某、张某和秦某的贿
赂犯罪
C.检察院可以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要
求法院一并审理
D.检察院应当撤回起诉,将三名犯罪嫌疑人以
两个罪名重新起诉
2.张三系某县财政局局长,因涉嫌贪污被某县
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某县监察委员会
将案件移送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表述哪些是错
误的?( )
A.某县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证据,
应当对案件自行补充侦查
B.某县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证据,
可以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
C.某县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证据不足,经过二
次退回某县监察委员会补充调查后仍然认为证据不
足,可以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
D.某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某县监察委
员会不服,有权向某县检察院提请复议
3.对于我国刑事起诉制度,下列哪些选项的说
法是正确的?( )
A.实行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
B.公诉为主表明公诉机关可主动干预自诉
C.实行的起诉原则为起诉法定主义为主,兼采
起诉便宜主义
D.起诉法定为主要求凡构成犯罪的必须起诉
4.叶某涉嫌盗窃罪,甲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
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事实不
清、证据不足,退回甲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
完毕移送甲市检察院后,该检察院认为应该将该案交
A区检察院审查起诉。A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退
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根据以上案情,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 )。
A.A区检察院可以通过甲市检察院将该案退回甲
市公安局
B.改变管辖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C.对于公诉人向法庭提出的补充侦查延期审理
的建议,法院应当同意
D.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
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
的决定
5.张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
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
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如
果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决定采取下列措施,
其中哪些是错误的?( )
A.请求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检察院的决定
B.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C.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议
D.要求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复议,意见不被
接受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6.对于不起诉决定,如果被害人不服检察院的
不起诉决定,依法可以采取下列哪些诉讼行为?(
A.可以向上级检察院提起申诉
· 26·
10
B.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C.可以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提起申诉
D.必须经过申诉程序后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7.赵某涉嫌故意伤害被逮捕,李某为赵某委托
的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李某享有哪些诉讼权
利?( )
A.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B.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发表意见
C.会见、通信
D.为赵某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8.甲、乙、丙因涉嫌绑架犯罪被逮捕。该案经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丙犯罪证据不足,不符合
起诉条件,于是作出不起诉决定。该不起诉决定宣布
后,发生哪些法律后果?( )
A.不起诉决定书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B.应当立即释放丙
C.不得因该案件事实再次追究丙刑事责任
D.该案被害人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
检察院申诉
9.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
人民检察院需听取哪些人的意见?( )
A.犯罪嫌疑人、辩护人
B.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
C.值班律师
D.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10.林某因涉嫌受贿罪被实施监察调查,在监察
调查过程中他主动认罪认罚,请问存在以下哪几种情
形时,监察机关可以在移送检察机关时提出从宽处罚
的建议?( )
A.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
B.立功
C.积极退赃,减少损失
D.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
11.在以下哪几种情形下,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
起诉决定( )。
A.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的,且犯罪情节轻微
B.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
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
核准的
C.犯罪预备、中止的
D.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过当构成犯罪的
12.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认罪
认罚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
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请问在以下哪些情形下
犯罪嫌疑人可以不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
A.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
B.犯罪嫌疑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
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C.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
D.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有异议
第十四章 刑事审判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刑事审判具有亲历性特征。下列哪一选项不
符合亲历性要求?( )
A.证人因路途遥远无法出庭,采用远程作证方
式在庭审过程中作证
B.首次开庭并对出庭证人的证言质证后,某合
议庭成员因病无法参与审理,由另一人民陪审员担任
合议庭成员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C.某案件独任审判员在公诉人和辩护人共同参
与下对部分证据进行庭外调查核实
D.第二审法院对决定不开庭审理的案件,通过
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
见进行审理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
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结合
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
选项是正确的?( )
A.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B.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
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
D.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
3.开庭审判过程中,一名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
个人事务,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并要求休庭,审判长予
以拒绝,四十分钟后陪审员返回法庭继续参与审理。
陪审员长时间离开法庭的行为违背下列哪一审判原
则?( )
A.职权主义原则
B.证据裁判规则
C.直接言词原则
D.集中审理原则
4.审判长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无法
继续参与审判,需在庭外另行指派其他审判人员参加
审判。法院院长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指派一名陪审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
B.指派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
C.指派一名陪审员并指定原合议庭一名审判员
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
D.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
5.《刑事诉讼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
律或一般不公开审理。关于该规定中未成年人“年龄”
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十七岁,不应当公开
审理
B.李某在审理时十五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C.钱某犯罪时十六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D.赵某被立案时十八岁,不应当公开审理
6.下列哪一选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 )
A.法官亲自收集证据
B.法官亲自在法庭上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
粥
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
C.法庭审理尽可能不中断地进行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证据调查与辩论
7.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两审终审制的例外?( )
A.自诉案件的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
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上诉
B.地方各级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法定期限内没
有上诉、抗诉,期满即发生法律效力
C.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报请最高法
院核准后生效
D.法院可通过再审,撤销或者改变已生效的二
审判决
8.关于两审终审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
A.一个案件只有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裁判才能生效
B.经过两级法院审判所作的裁判都是生效裁判
C.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对所作的裁判
不能上诉
D.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当事人就不能
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
9.某市法院审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
讨论
B.法院院长可以主动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
论并作出决定
C.庭长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形
成的意见对合议庭有约束力
D.法院院长可以指令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
同讨论
10.下列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表述,正确的
是( )。
A.人民陪审员可以组织自诉人和被告人进行调解
B.三人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只对事实问题进
行表决
C.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的合议庭,由二个法官
和五个陪审员组成
D.人民陪审员由法院院长任命
11.罗某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D市中级法院的
案件审理工作。关于罗某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
的?( )
A.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经D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B.同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也能担任合议庭审判长
C.可参与中级法院二审案件审理,并对事实认
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
D.可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
审委会讨论决定
12.陪审员王某参加一起案件审判。被告辩护
人当庭提出被告有正当防卫和自首情节,公诉人予
以否定,提请合议庭不予采信,审判长没有就此进
行调查。王某对审判长没有征询合议庭其他成员意
见就决定不予调查,在评议时提出异议,但审判长
不同意。对此,关于王某可以行使的权力,下列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展开调查
B.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C.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D.要求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
会讨论决定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关于合议庭的组成及活动原则,下列哪些选
项是正确的?( )
A.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理案件时,由本人担任
审判长
B.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必须由同一合议庭进
行
C.合议庭成员如有意见分歧,应当按照三分之
二以上多数作出决定
D.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合议庭有不
同意见时,可以建议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
2.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
求?( )
A.案件一旦开始审理即不得更换法官
B.法庭审理应不中断地进行
C.更换法官或者庭审中断时间较长的,应当重
新进行审理
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
3.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
任?( )
A.发现了新的无罪证据,合议庭作出的判决被
改判的
B.合议庭认为审前供述虽非自愿,但能够与其
他证据相印证,因此予以采纳,该供述后来被上级法
院排除后而改判的
C.辩护方提出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线索和证
据材料,合议庭不予调查,作出有罪判决而被改判无
罪的
D.合议庭对某一事实的认定以生效的民事判决
为依据,后来该民事判决被撤销,导致刑事判决发回
重审的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
职责的若干规定》,关于合议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
确的?( )
A.合议庭是法院的基本审判组织,由审判员和
人民陪审员随机组成
B.合议庭成员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
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不承担责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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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合议庭成员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
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不承担责任
D.开庭审理时,合议庭成员从事与该庭审无关
的活动,当事人提出异议合议庭不纠正的,当事人可
以要求延期审理,并将有关情况记人庭审笔录
5.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
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判
任务,陪审团制度目的在于制约法官
B.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行使相同职权,陪审团与
法官存在职权分工
C.人民陪审员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陪审团
从有选民资格的人员中聘任
D.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
愿,陪审团适用于所有案件
6.张某系某基层法院陪审员,可以参与审判下
列哪些案件?( )
A.所在区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B.所在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
C.所在市中级法院审理的二审案件
D.所在省高级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
第十五章 第一审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检察院以抢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
理后查明被告人构成抢劫罪。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应当建议检察院改变起诉罪名,不能直接以
抢劫罪定罪
B.可以直接以抢劫罪定罪,不必建议检察院改
变起诉罪名
C.只能判决无罪,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D.应当驳回起诉,检察院应以抢劫罪另行起诉
2.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经审
理,法院认为证明指控事实的证据间存在矛盾且无法
排除,同时查明赵某年龄认定有误,该案发生时赵某
未满16周岁。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一做
法?( )
A.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B.终止审理
C.作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D.判决宣告赵某不负刑事责任
3.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关于法庭
审理活动先后顺序的排列,下列哪一选项的组合是正
确的?( )
①宣读勘验笔录;②公诉人发表公诉词;③讯
问被告人;④询问证人、鉴定人;⑤出示物证;⑥被
告人最后陈述。
A.②③⑤④①⑥
B.③④⑤①②⑥
C.②④⑤①⑥③
D.③④①⑤②⑥
4.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甲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甲市中级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决张某无罪。一年后,
甲市检察院发现新的证据,能证明张某构成故意杀人
罪,应如何处理?( )
A.甲市检察院建议甲市中级法院撤销原无罪判
决后,再提起公诉
B.甲市检察院直接提起公诉
C.甲市检察院抗诉提起再审
D.甲市检察院建议甲市中级法院主动再审
5.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刑事诉讼中适用中止审理
的情形?( )
A.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B.需要重新鉴定的
C.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长时间无法出庭的
D.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
提出建议的
6.关于自诉案件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
A.不论被告人是否羁押,自诉案件与普通公诉
案件的审理期限都相同
B.不论在第一审程序还是第二审程序中,在宣
告判决前,当事人都可和解
C.不论当事人在第一审还是第二审审理中提出
反诉的,法院都应当受理
D.在第二审程序中调解结案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一审裁判
7.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
人还实施过抢劫。对此,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继续审理伤害案,将抢劫案移送有管辖权的
公安机关
B.鉴于伤害案属于可以公诉的案件,将伤害案
与抢劫案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C.继续审理伤害案,建议检察院对抢劫案予以
起诉
D.对伤害案延期审理,待检察院对抢劫案起诉
后一并予以审理
8.关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
B.当事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自行和解
C.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
D.只能由被害人亲自告诉
9.关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下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自诉案件
C.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只是说法不
同,含义相同
D.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二者之间没有
关系
10.下列哪一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
A.甲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情节较轻,
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B.乙抢劫案,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检
察院未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C.丙传播淫秽物品案,经审查认为,情节显著
轻微,可能不构成犯罪
D.丁暴力取证案,可能被判处拘役,丁的辩护
人作无罪辩护
11.王某系聋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讯问王某时,如有必要可通知通晓聋哑手势
的人参加
B.王某没有委托辩护人,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
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C.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经王某同意,法院决
定开庭审理
D.因事实清楚且王某认罪,实行独任审判
12.甲犯抢夺罪,法院经审查决定适用简易程
序审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由检察院提出建议
B.如被告人已提交承认指控犯罪事实的书面材
料,则无需再当庭询问其对指控的意见
C.不需要调查证据,直接围绕罪名确定和量刑
问题进行审理
D.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庭宣判
13.下列哪一情形不得适用简易程序?( )
A.未成年人案件
B.共同犯罪案件
C.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D.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案件
14.某国有银行涉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
失,该行行长因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也被追究刑事
责任,信贷科科长齐某因较为熟悉银行贷款业务被确
定为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关于本案审理程序,下列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如该案在开庭审理前召开庭前会议,应通知
齐某参加
B.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拘传其到庭
C.齐某可当庭拒绝银行委托的辩护律师为该行
辩护
D.齐某没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15.在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如被告单位
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是同一人,应当由下列哪一主体另行确定被告单位
诉讼代表人?( )
A.被告单位
B.被告单位的直接主管机关
C.检察院
D.法院
16.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
发票罪被提起公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会计等5
人被认定为该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在法院审理
中,该公司被注销。关于法院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
A.继续审理
B.终止审理
C.终止审理,建议检察机关对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会计等另行起诉
D.退回检察机关,建议检察机关对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会计等另行起诉
17.在一审法院审理中出现下列哪一特殊情形
时,应以判决的形式作出裁判( )。
A.经审理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且不是必须追
诉的
B.自诉人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
C.经审理发现被告人系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
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的
D.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死亡,根据已查明的案件
事实和认定的证据,尚不能确认其无罪的
18.关于刑事判决与裁定的区别,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
A.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解决案件的
程序问题
B.一案中只能有一个判决,裁定可以有若干个
C.判决只能以书面的形式表现,裁定只以口头
作出
D.不服判决与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不同
19.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某甲提起公诉。经法
庭审理,法院认定,某甲的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将
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并拒不退还”的侵
占行为。对于本案,检察院拒不撤回起诉时,法院的
哪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终止审理
C.径行作出无罪判决
D.以侵占罪作出有罪判决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法院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庭前审查,
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发现被告人张某在起诉前已从看守所脱逃的,
退回检察院
B.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抢劫案,检察院因被害
人范某不断上访重新起诉的,不予受理
C.起诉时提供的一名外地证人石某没有列明住
址和通讯处的,通知检察院补送
D.某被告人被抓获后始终一言不发,也没有托
没有内部
· 30 ·
何有关姓名、年龄、住址、单位等方面的信息或线索
的,不予受理
2.某县法院在对杨某绑架案进行庭前审查
中,发现下列哪些情形时,应当将案件退回检察
机关?( )
A.杨某在绑架的过程中杀害了人质
B.杨某在审查起诉期间从看守所逃脱
C.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未附证据目录
D.检察机关移送起诉材料欠缺已经委托辩护人
的住址、通讯处
3.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
情况作出处理。据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通知检察院撤
回起诉
B.对于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检察院
C.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
证据,检察院重新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D.法院作出了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
无罪判决的案件,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材料重
新起诉的,法院应当根据禁止重复追诉原则不予受理
4.法院在审理胡某持有毒品案时发现,胡某不
仅持有毒品数量较大,而且向他人出售毒品,构成贩
卖毒品罪。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如胡某承认出售毒品,法院可直接改判
B.法院可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基础上直接改判
C.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
D.法院可建议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
5.甲女与乙男在某社交软件互加好友,手机网络
聊天过程中,甲女多次向乙男发送暧昧言语和色情图
片,表示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二人于酒店内见面后
因价钱谈不拢而争吵,乙男强行将甲女留在房间内,
并采用胁迫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后甲女向公安机关
报案,乙男则辩称双方系自愿发生性关系。本案后起
诉至法院,关于本案审理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应当不公开审理
B.甲女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的费用,
法院应给予补助
C.甲女可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乙男赔
偿因受侵害而支出的医疗费
D.公诉人讯问乙男后,甲女可就强奸的犯罪事
实向乙男发问
6.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
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
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
B.法院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
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
变更起诉
D.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
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
7.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
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
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
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
证可简化
8.关于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被告人有参加庭前会议的权利
B.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可在
庭前会议中进行调解
C.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可在庭前会议
中就是否排除作出决定
D.控辩双方可在庭前会议中就出庭作证的证人
名单进行讨论
9.被告人刘某在案件审理期间死亡,法院作出
终止审理的裁定。其亲属坚称刘某清白,要求法院作
出无罪判决。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 )
A.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B.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
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刘某无罪
C.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撤销终止审理的裁
定,改判无罪
D.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以审判监督程序重
新审理该案
10.审理一起团伙犯罪案时,因涉及多个罪名和
多名被告人、被害人,审判长为保障庭审秩序,提高
效率,在法庭调查前告知控辩双方注意事项。下列哪
些做法是错误的?( )
A.公诉人和被告人仅就刑事部分进行辩论,被
害人和被告人仅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辩论
B.控辩双方仅在法庭辩论环节就证据的合法性、
相关性问题进行辩论
C.控辩双方可就证据问题、事实问题、程序问
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
D.为保证控方和每名辩护人都有发言时间,控
方和辩方发表辩论意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
11.在法庭审理中,控方向法庭出示被告人实施
抢劫时所持的匕首。关于该匕首,应当履行的法庭调
查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让被害人辨认
B.让被告人辨认
C.听取辩护人意见
D.听取诉讼代理人意见
12.关于刑事案件的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下列
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延期审理适用于法庭审理过程中,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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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法院受理案件后至作出判决前
B.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庭审自身出现障碍,
因而不停止法庭审理以外的诉讼活动,导致中止审理
的原因是出现了不能抗拒的情况,使诉讼活动无法正
常进行,因而暂停诉讼活动
C.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具有可预见
性,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
D.不论延期审理还是中止审理,其时间都计人
审理期限
13.在下列哪些情形下,经公诉人建议法庭延期
审理的时间一次不得超过一个月?( )
A.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发现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
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C.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
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
起诉的
D.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
14.关于对法庭审理中违反法庭秩序的人员可采
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警告制止
B.强行带出法庭
C.只能在1000元以下处以罚款
D.只能在10日以下处以拘留
15.小张(女)与单位同事小陈自由恋爱,但小
张的父亲老张一直嫌弃小陈家贫而横加干涉,并多次
殴打小陈逼迫小陈离开小张,小张一气之下到某县法
院对老张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提起自诉。法院立案
后,在开庭审理前,小张念及父女情义,要求撤回起
诉。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小张请求撤回起诉,某县法院应当裁定准许
B.小张请求撤回起诉,某县法院应当裁定驳回
起诉
C.若某县法院发现小张证据不足,又提不出补
充证据,应当说服小张撤诉,小张拒不撤诉的,应当
裁定驳回起诉
D.若某县法院发现小张证据不足,又提不出补
充证据,应当说服小张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16.关于自诉案件的和解和调解,下列哪些说法
是正确的?( )
A.和解和调解适用于自诉案件
B.和解和调解都适用于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
证据证明的轻微案件
C.和解和调解应当制作调解书、和解协议,由
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法院印章
D.对于当事人已经签收调解书或法院裁定准许
自诉人撤诉的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应当予以解除
17.下列哪些案件法院审理时可以调解?( )
A.《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B.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C.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被害人提起自诉的案件
D.刑事诉讼中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18.关于自诉案件的审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
的?( )
A.甲、乙系一起伤害案件的自诉人,案件审理
中甲撤回起诉,法院继续案件审理
B.某伤害案,因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
人提起自诉,审理中自诉人与被告人和解而撤回自诉,
法院经审查准许
C.某遗弃案,被告人在第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
法院予以受理并与原自诉合并审理
D.某侵犯知识产权案,第二审中当事人和解,
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一审判决
19.甲、乙二人系药材公司仓库保管员,涉嫌5
次共同盗窃其保管的名贵药材,涉案金额40余万元。
一审开庭审理时,药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参加庭审。
经审理,法院认定了其中4起盗窃事实,另1起因证
据不足未予认定,甲和乙以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
期徒刑3年和1年。关于丙参与法庭审理,下列选
项正确的是( )。
A.丙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
B.公诉人讯问甲和乙后,丙可就犯罪事实向甲、
乙发问
C.丙可代表药材公司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甲
和乙赔偿被窃的药材损失
D.丙反对适用简易程序的,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20.方某涉嫌在公众场合侮辱高某和任某,高某
向法院提起自诉。关于本案的审理,下列哪些选项是
正确的?( )
A.如果任某担心影响不好不愿起诉,任某的父
亲可代为起诉
B.法院通知任某参加诉讼并告知其不参加的法
律后果,任某仍未到庭,视为放弃告诉,该案宣判后,
任某不得再行自诉
C.方某的弟弟系该案关键目击证人,经法院通
知其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法院可强制其到庭
D.本案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1.关于简易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 )
A.甲涉嫌持枪抢劫,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并
由两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B.乙涉嫌盗窃,未满16周岁,法院只有在征得
乙的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同意后,才能适用简易程序
C.丙涉嫌诈骗并对罪行供认不讳,但辩护人为
其做无罪辩护,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D.丁涉嫌故意伤害,经审理认为可能不构成犯
罪,遂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22.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变更为适用
普通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法院可以决定直接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理,法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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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B.对于自诉案件变更为普通程序的,按照自诉 
案件程序审理
C.自诉案件由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时原起
诉仍然有效,自诉人不必另行起诉
D.在适用普通程序后又发现可适用简易程序时,
可以再次变更为简易程序
23.关于简易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自诉案件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B.即使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人最后陈述也不能
取消
C.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应当出庭
D.经审判员准许,被告人可以同公诉人进行辩论
24.蒋某酒后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被害人轻
伤,自己也截肢瘫痪。关于该案的刑事诉讼程序,下
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由于蒋某瘫痪,因此可以不签署认罪认罚具
结书
B.法院可以到蒋某家里开庭审理该案
C.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该案,审理期限可以延长
至15日
D.如果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该案不能
适用速裁程序
25,关于速裁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
的?( )
A.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10日内
审结
B.适用速裁程序应当当庭宣判
C.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应当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D.对被告人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后发现可能判处
的有期徒刑超过1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
26.关于量刑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
的?( )
A.检察院可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量刑建议
B.合议庭在评议前应向到庭旁听的人发放调查
问卷了解他们对量刑的意见
C.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自愿承认指控
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且知悉认罪法律后果的,法庭审理
可以直接围绕量刑问题进行
D.辩护人无权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
的社会调查报告
27.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应当终止审理的情
形?( )
A.张某涉销售赃物一案,经审理认为情节显著
轻微危害不大的
B.赵某涉嫌抢劫一案,赵某在第一审开庭审理
前发病猝死的
C.李某以遭受遗弃为由提起自诉,法院审查后
不予立案的
D.王某以遭受虐待为由提起自诉,后又撤回自
诉的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黄某倒卖文物案于2020年5月27日一审终
结。6月8日(星期一),法庭宣判黄某犯倒卖文物罪,
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立即送达了判决书,黄某当即
提起上诉,但于6月12日经法院准许撤回上诉;检
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于6月11日提起抗诉,上级检
察院认为抗诉不当,于6月16日向同级法院撤回了
抗诉。关于一审判决生效的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
A.6月8日
B.6月16日
C.6月18日
D.6月19日
2.关于法定代理人对法院一审判决、裁定的上
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A.自诉人高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B.被告人李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C.被害人方某的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
D.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吴某的法定代理人对附
带民事部分有独立上诉权
3.叶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
年,判决宣告时叶某表示不上诉。其被解除羁押后经
向他人咨询,认为自己不构成犯罪,于是又想提出上诉。
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叶某已明确表示不上诉,因此不能再提起上诉
B.需经法院同意,叶某才能上诉
C.在上诉期满前,叶某有权提出上诉
D.叶某可在上诉期满前提出上诉,但因一审判
决未生效,需对他重新收押
4.根据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判处死
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
而涉及相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高级法院审理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
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下列处
理程序正确的是( )。
A.直接改判
B.发回重新审判
C.维持原判不再纠正
D.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
重新审判
5.甲、乙二人系药材公司仓库保管员,涉嫌5次
共同盗窃其保管的名贵药材,涉案金额40余万元。一
审开庭审理时,药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参加庭审。经
审理,法院认定了其中4起盗窃事实,另1起因证据,
不足未予认定,甲和乙以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
徒刑3年和1年。一审判决作出后,乙以量刑过重为
由提出上诉,甲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二
审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二审法院受理案件后应通知同级检察院查阅
案卷
B.二审法院可审理并认定一审法院未予认定的
1起盗窃事实
C.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乙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将乙改判为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D.二审期间,甲可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6.龚某因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一审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被禁止在刑罚执行完毕之
日起3年内从事食品加工行业。龚某以量刑畸重为由
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二审,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
A.应开庭审理
B.可维持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并将职业禁止
的期限变更为4年
C.如认为原判认定罪名不当,二审法院可在维
持原判刑罚不变的情况下改判为生产有害食品罪
D.发回重审后,如检察院变更起诉罪名为生产
有害食品罪,一审法院可改判并加重龚某的刑罚
7.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余克,B省A市
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
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B省高级法院提起
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如B省高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鲁
某的量刑适当,但对关某应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
限制减刑,则对本案正确的做法是()。
A.二审应开庭审理
B.由于未提起抗诉,同级检察院可不派员出席
法庭
C.高级法院可将全案发回A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
D.高级法院可维持对鲁某的判决,并改判关某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
8.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
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
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诉,检察院未
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 )
A.可不开庭审理
B.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
C.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
其辩护
D.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
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
9.关于发回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
的?( )
A.发回重审原则上不能超过二次
B.在发回重审裁定书中应详细阐明发回重审的
理由及法律根据
C.一审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
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发回重审
D.发回重审应当撤销原判
10.某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曹某等共同抢劫一案作
出一审判决。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仅以量刑过
重为由提出上诉,其他被告人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
院也未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构成犯罪,但
曹某在二审作出裁判前因病死亡。二审法院应当如何
处理该案件?( )
A.裁定全案终止审理,原判决自行生效
B.裁定对上诉终止审理,维持一审判决
C.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宣布对曹某终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仍应作
出判决或裁定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与乙婚后六年,乙又与另一男子相爱,并
通过熟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甲得知后将乙起诉至
法院,乙被法院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对本案
第一审判决,哪些人享有独立上诉权?( )
A.甲
B.乙
C.甲、乙的父母D.乙的辩护人
2.某法院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四年,
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九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
年。赵某提出上诉。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判处刑
罚不当,犯诈骗罪应处有期徒刑五年,犯盗窃罪应
处有期徒刑八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下列哪些
做法是正确的?( )
A.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
新审理
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五年和八年,合
并执行十二年
C.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五年和八年,合
并执行仍为十一年
D.维持一审判决
3.朱某自诉陈某犯诽谤罪,法院审理后,陈某反
诉朱某侮辱罪。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反诉条件,合并
审理此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朱某有期徒
刑一年。两人不服,均以对对方量刑过轻、己方量刑
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
选项是正确的?( )
A.如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可同时加重朱某
和陈某的刑罚
B.如认为对某一人的量刑过轻,可加重该人的
刑罚
C.即使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也不得同时加
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
D.如认为一审量刑过轻,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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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纠正
4.下列哪些选项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
A.一审法院认定马某犯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
年,马某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
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B.一审法院认定赵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
年,赵某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二审法院在没有改
变刑期的情况下将罪名改判为抢劫罪
C.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二年、
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金某、王某以没有实施犯罪为由
提起上诉,检察院认为对金某量刑畸轻提出抗诉,二
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对金某、王某量刑均偏轻,但
仅对金某改判为五年
D.一审法院认定石某犯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
行,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立即执行。石某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石某在抢劫现
场杀人只构成抢劫罪一个罪,遂撤销一审对杀人罪的
认定,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5.某基层法院就郭某敲诈勒索案一审适用简易
程序,判处郭某有期徒刑4年。对于一审中的下列哪
些情形,二审法院应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原判发回
重审?( )
A.未在开庭10日前向郭某送达起诉书副本
B.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
C.公诉人没有对被告人进行发问
D.应公开审理但未公开审理
6.关于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的开庭
前审查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
者辩解
B.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
C.应当询问证人
D.可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7.下列哪些二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 )
A.甲犯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检察
院认为量刑畸轻而抗诉的
B.乙犯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乙上诉的
C.丙犯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丙对事实、证据无异议,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的
D.丁犯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丁上
诉的
8.甲杀人案,犯罪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第一
审法院为防止被害人家属和旁听群众在法庭上过于激
愤影响顺利审判,决定作为特例不公开审理。经审理,
第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甲上诉。对于本案,
第二审法院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组成合议庭
B.把案件作为第一审案件审理
C.审理后改判
D.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9.一起共同抢劫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
徒刑5年,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在一审
宣判后,张某当即表示上诉,王某则表示不上诉,人
民检察院没有抗诉。本案中,由于被告人张某提起了
上诉,第二审程序便正式启动了。在第二审的审理中,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没有提起上诉的被告人王某有权委托辩护人
B.提起上诉的被告人张某有权委托辩护人
C.被告人王某应当参加第二审的法庭调查
D.被告人王某应当参加第二审的法庭辩论
第十七章 死刑复核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段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立
即执行,段某上诉后省高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最
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量刑过重,
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不予核准,发回省高级法院重
新审判。关于省高级法院重新审判,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 )
A.应另行组成合议庭
B.应由审判员5人组成合议庭
C.应开庭审理
D.可直接改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该判决为终
审判决
2.甲和乙因故意杀人被中级法院分别判处死刑
立即执行和无期徒刑。甲、乙上诉后,高级法院裁定
维持原判。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后,对乙的判决即已
生效
B.高级法院应先复核再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C.最高法院如认为原判决对乙的犯罪事实未查
清,可查清后对乙改判并核准甲的死刑
D.最高法院如认为甲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
足,不予核准死刑的,只能使用裁定
3.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
A.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不讯问被告人
B.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
的意见
C.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检察院应当向
最高法院提出意见
D.最高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察院
4.被告人甲犯数罪被判死刑,甲向辩护人咨询死
刑复核程序的有关情况,辩护人对此作出的下列哪一
答复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
A.应当调查甲的人际关系
B.应当为甲指定辩护人
折
35.
容
C.应当审查甲犯罪的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
D.应当开庭审理并通知检察院派员出庭
5.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的审理程序,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对一审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的判决,被告人
的辩护人、近亲属可以独立提起上诉
B.高级法院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
行适当但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C.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可以判处死刑
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
新审判
D.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为对部分被告人
应当适用死刑缓期执行的,如符合《刑法》限制减刑
规定,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
6.王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
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王某未上诉,人民检察院
也未抗诉,市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
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
作出下列哪项处理?( )
A.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新审判
B.认为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
审判,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C.认为原判刑罚太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直接改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同意判处死缓,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
7.刘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刘某没有上诉,
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该案时
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量
刑不当,因为刘某杀人后先奸尸又碎尸,情节恶劣,
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
理该案?( )
A.裁定撤销原判,直接改判刘某死刑立即执行
B.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C.裁定撤销原判,由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
审,依法判处刘某死刑立即执行
D.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8.孙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第二
审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改判孙某死刑立即执行。对此案
的处理,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第一审法院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死刑复核
B.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因杀人罪判处死刑的核准权已经授权高级人
民法院行使,不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该死刑判决是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
应当生效,执行死刑
9.被告人李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省高级人民
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
过程中,被告人李某的辩护律师胡某的哪项行为是不
被允许的?( )
A.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辩护意见
B.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查询立案信息
C.到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场所查阅、摘抄、复制
案卷所有相关材料
D.要求向案件承办人员当面反映意见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和乙共同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罪,均被判
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全案判决认定
事实正确,甲系主犯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乙
可不立即执行。关于最高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
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将乙改判为死缓,并裁定核准甲死刑
B.对乙作出改判,并判决核准甲死刑
C.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D.裁定核准甲死刑,撤销对乙的判决,发回重审
2.张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和爆炸罪,一审均被判
处死刑立即执行,张某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抗诉。
最高法院经复核后认为,爆炸罪的死刑判决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
律正确、量刑适当。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
是错误的?( )
A.对全案裁定核准死刑
B.裁定核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并对爆炸罪
死刑判决予以改判
C.裁定核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并撤销爆炸
罪的死刑判决,发回重审
D.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3.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 )
A.赵某因故意杀人罪和贩毒罪分别被判处死刑,
最高法院对案件进行复核时,认为赵某贩毒罪的死刑
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
但故意杀人罪的死刑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对
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钱某因绑架罪和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死刑,最
高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复核时,发现钱某绑架罪的死刑
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
合法,抢劫罪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依法不应
当判处死刑,遂对绑架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对抢
劫罪的死刑判决予以改判
C.孙某伙同李某持枪抢劫银行被分别判处死刑,
最高法院进行复核时发现孙某的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
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李某的死刑判
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
D.周某伙同吴某劫持航空器致人重伤被分别判
处死刑,最高法院在复核时发现周某的死刑判决认定
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吴某的
死刑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
· 36·
对周某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对吴某的死刑判决予以
改判
4.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余克,B省A
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
死刑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
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B省高
级法院提起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
如B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
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关某的上诉,维持 
原判,则对本案进行死刑复核的正确程序是( )。
A.对关某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B省高级
法院不再另行复核
B.最高法院复核鲁某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
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C.如鲁某在死刑复核阶段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
的,死刑复核合议庭应在办公场所当面听取律师意见
D.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鲁某死刑的,可发回
A市中级法院或B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
5.根据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因而涉及相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关于犯罪分子可
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下列选项正确
的是( )。
A.绑架案件
B.抢劫案件
C.爆炸案件
D.有组织的暴力性案件
6.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抢劫罪,一审被市中级
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宣告后,张某
没有提起上诉,市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市中级人
民法院依法提起死刑复核程序,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
有( )。
A.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复核和核准
B.高级人民法院在复核和核准的过程中无须提
审被告人张某
C.高级人民法院若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
D.高级人民法院若认为原判事实清楚,但是量
刑过重,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将案件发回市中级
人民法院重审
7.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时,对裁定不予核
准,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 )
A.既可以发回二审法院重新审判,也可以发回
一审法院重新审判
B.发回二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法律另有
规定外,二审法院可以不经开庭直接改判
C.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一审法院应
当开庭审理
D.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
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
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重新审判的法院应当另行
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8.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死刑案件时,应当审查
哪些内容?( )
A.被告人王某系怀孕三个月的妇女
B.被告人张某在被逮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
C.某市判决的一起死刑案件未公开审理
D.被告人李某犯抢劫罪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
 不足
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
A.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
一审判决提出的申诉,应由一审法院审理
B.上一级法院对未经终审法院审理的申诉,应
直接审理
C.对经两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
的申诉,法院不再受理
D.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由原核准的法院审查,
也可交由原审法院审查
2.甲因犯抢劫罪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经一审
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甲上诉,省高级
法院核准死缓判决。根据审判监督程序规定,下列哪
一做法是错误的?( )
A.最高法院自行对该案重新审理,依法改判
B.最高法院指令省高级法院再审
C.最高检察院对该案向最高法院提出抗诉
D.省检察院对该案向省高院提出抗诉
3.法院就被告人“钱某”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检察院发现“钱某”并不姓钱,于是在确
认其真实身份后向法院提出其冒用他人身份,但该案
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关于法院对此案的处理,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可以建议检察院提出抗诉,通过审判监督程
序加以改判
B.可以自行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判
C.可以撤销原判并建议检察机关重新起诉
D.可以用裁定对判决书加以更正
4.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的?( )
A.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应
当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B.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
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审理;由原审法院审理更为适
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审理
C.不论是否属于由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再审案件。内
过
逮捕由检察院决定
D.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当决
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5.邢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
行期间,邢某父母找到证人金某,证明案发时邢某
正与金某在外开会,邢某父母提出申诉。法院对该
案启动再审。关于原判决的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
正确的?( )
A.继续执行原判决
B.由再审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C.由再审法院决定中止执行原判决
D.报省级法院决定中止原判决
6.关于生效裁判申诉的审查处理,下列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 )
A.赵某强奸案的申诉,由上级法院转交下级法
院审查处理,不立申诉卷
B.二审法院将不服本院裁判的刘某抢劫案的申
诉交一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审查后直接作出处理
C.李某对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的申诉,最
高法院可以直接处理,也可以交原审法院审查。交原
审法院审查的,原审法院应当写出审查报告,提出处
理意见,逐级报最高法院审定
D.高某受贿案的申诉,经两级法院处理后不服
又申诉,法院不再受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除人民检
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
罚。对该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体现了刑事诉讼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基本理
念的平衡
B.体现了刑事诉讼具有追求实体真实与维护正
当程序两方面的目的
C.再审不加刑有例外,上诉不加刑也有例外
D.审判监督程序的纠错功能决定了再审不加刑
存在例外情形
2.王某因间谍罪被甲省乙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
死刑,缓期2年执行。王某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
诉。判决生效后,发现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
事实确有错误。下列哪些机关有权对本案提起审判监
督程序?( )
A.乙市中级法院
B.甲省高级法院
C.甲省检察院
D.最高检察院
3.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 )
A.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才能对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出申诉
B.原审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
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C.对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后可能改判
无罪的案件,可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D.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一般应当指
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审理
4.下列再审案件,哪些可以不开庭审理?( )
A.李某抢劫案,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
B.葛某受贿案,葛某已死亡
C.张某、卞某为同案原审被告人,张某在交通
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审到庭确有困难,
但未经抗诉的检察院同意
D.陈某强奸案,原生效裁判于1979年之前作出
第十九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与司法协助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W国人约翰涉嫌在我国某市A区从事间谍活
动被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关于本案诉讼程序,下列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约翰可通过W国驻华使馆委托W国律师为
其辩护
B.本案由A区法院一审
C.约翰精通汉语,开庭时法院可不为其配备翻
译人员
D.给约翰送达的法院判决书应为中文本
2.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
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关于李某、阮某的
诉讼权利及本案诉讼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即使李某、阮某能够使用中文交流,也应当
允许其使用本国语言进行诉讼
B.向李某、阮某送达中文本诉讼文书时,可以
附有李某、阮某通晓的外文译本
C.李某、阮某只能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
师资格并依法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作为辩护人
D.如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关于刑事
诉讼程序具体规定的,审理该案均适用该条约的规定
3.根据我国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规定,下列
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国籍不明又无法查清的,以中国国籍对待,
不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
B.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不公开审理
C.对居住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
国使、领馆代为送达
D.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我国法院向外
上
· 38 ·
令
x0
驻华使、领馆商务参赞送达法律文书的,应由我国有
关高级法院送达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哪些案件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
A.在公海航行的我国货轮被索马里海盗抢劫的
案件
B.我国国内一起贩毒案件的关键目击证人在诉
讼时身在国外
C.陈某经营的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携款潜
逃国外的案件
D.我国驻某国大使馆内中方工作人员甲、乙因
看世界杯而发生斗殴的故意伤害案件
2.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
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 )
A.根据当事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
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B.对在国外的中国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我国驻
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C.当事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
邮寄送达
D.当事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采用传真、
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3.关于检察院进行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下列
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调查取证
B.送达刑事诉讼文书
C.扣押、移交赃款、赃物
D.受别国委托对逃往我国的别国犯罪嫌疑人采
取强制措施
4.下列属于涉外刑事诉讼程序适用的法律依据
的有(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B.《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C.《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D.《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
条约所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
5.下列属于我国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
机关的有( )。
A.国家监察委员会B.国家安全部
C.公安部
D.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二十章 执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关于生效裁判执行,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
的?( )
A.甲被判处管制1年,由公安机关执行
B.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告缓刑2年,由社
区矫正机构执行
C.丙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在被交付执行
前,剩余刑期5个月,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D.丁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没收
财产部分由公安机关执行
2.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
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死刑缓
期执行期间,赵某脱逃至乙省C市实施抢劫被抓获,
C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不
服判决,向乙省高级法院上诉。乙省高级法院二审
维持一审判决。此案最终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立即
执行。关于执行赵某死刑的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 )
A.A市中级法院
B.B市中级法院
C.C市中级法院
D.乙省高级法院
3.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
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如李某、阮某被判
处刑罚同时附加判处罚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阮某在判决确定期限内未足额缴纳的,
法院应当在期满后强制缴纳
B.李某、阮某未全部缴纳罚金的,在其后发现
有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可以追缴
C.李某、阮某在判处罚金之前所负正当债务应偿
还的,经债权人提出请求,先行予以偿还
D.法院发现李某、阮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需要查
封、扣押、冻结的,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4.张某居住于甲市A区,曾任甲市B区某局局长,
因受贿罪被B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执行期间突
发严重疾病而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张某在监外执行
期间违反规定,被决定收监执行。关于本案,下列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暂予监外执行由A区法院决定
B.暂予监外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C.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由A区司法行政机关实行
社区矫正
D.收监执行由B区法院决定
5.钱某涉嫌纵火罪被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
过程中被诊断患严重疾病,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8
年,同时决定予以监外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错
误的?( )
A.决定监外执行时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
送检察院
B.钱某监外执行期间,应当对其实行社区矫正
C.如钱某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应当予以
收监
D.如法院作出收监决定,钱某不服,可向上一
级法院申请复议
6.甲纠集他人多次在市中心寻衅滋事,造成路
人乙轻伤、丙的临街商铺严重受损。甲被起诉到法院
后,乙和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
6年,罚金1万元,赔偿乙医疗费1万元,赔偿丙财
产损失4万元。判决生效交付执行后,查明甲除1辆
汽车外无其他财产,且甲曾以该汽车抵押获取小额贷
款,尚欠银行贷款2.5万元,银行主张优先受偿。法
院以8万元的价格拍卖了甲的汽车。关于此8万元的
执行顺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医疗费→银行贷款→财产损失→罚金
B.医疗费→财产损失→银行贷款→罚金
C.银行贷款→医疗费→财产损失→罚金
D.医疗费→财产损失→罚金→银行贷款
7.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下列哪一说
法是正确的?( )
A.对侦查机关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法院
执行时可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
B.法院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顺位无需与侦
查机关的顺位相同
C.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明确具体,
涉案财产和被害人均应在判决书主文中详细列明
D.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应由与一审法院同级
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
8.张三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在服刑
期间表现良好,符合减刑条件。关于减刑的审理程序,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张三应当对自己符合减刑条件承担证明责任
B.法院可以书面审理张三的减刑案件
C.法院可以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张三的减刑案件
D.如果有证人,审理中应当通知证人出庭证明
张三具有减刑行为
9.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下列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 )
A.甲因抢劫罪和绑架罪被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
刑20年,对甲的减刑,应由其服刑地高级法院作出
裁定
B.乙因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被报请减刑的,
法院应通知乙参加减刑庭审
C.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丙的假释,
可书面审理,但必须提讯丙
D.丁因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对丁的减刑,
可聘请律师到庭发表意见
10.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
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以
下哪种情况人民法院不予追缴?( )
A.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
B.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
涉案财物的
C.第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
取得涉案财物的
D.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
11.已经被羁押的被告人王某因为盗窃罪被起
诉,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对其作出免除刑事处罚的判决,
对于王某的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宜判后将王某立即释放
B.判决生效前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
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C.判决生效前将王某继续羁押
D.判决生效后将王某释放
12.李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交付执行
之前,李某声称怀孕并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对于李某
的申请应当由下列哪个机关审查决定?( )
A.看守所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D.公安机关
13.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
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下列有关执行机关执行
范围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处罚、罚金、没收
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B.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2年的有
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
行等的执行
C.监狱负责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
刑和送交执行时余刑2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
D.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和劳
动教养处罚的执行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刑事诉讼法》规定,下级法院接到最高法院
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有关情形时,应当停止执行,
并且立即报告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作出裁定。下列
哪些情形应当适用该规定?( )
A.发现关键定罪证据可能是刑讯逼供所得
B.判决书认定的年龄错误,实际年龄未满18周岁
C.提供一重大银行抢劫案线索,经查证属实
D.罪犯正在怀孕
2.关于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下列
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对宣告缓刑的罪犯,法院应当核实其居住地
B.法院应当向罪犯及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群众
宣布犯罪事实、期限及应遵守的规定
C.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的,
由原审法院作出裁定
D.法院撤销缓刑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3.甲因抢劫罪在某市中级法院受审,经过审理,
法院在刑事裁判中认定其抢劫的财物涉及现金10万
元,电脑一台(发票价值1万元)、古玩花瓶一件(发
票价值100万元)、手表一块(发票价值1万元)。
法院应当对下列哪些财物进行追缴?( )
A.抢劫的电脑,当二手商品在网络平台上卖出
6000元
B.抢劫的现金,用于偿还赌债
,
· 40·
C.抢劫的古玩花瓶,以10万元的价格卖给古玩
收藏家
D.抢劫的手表,送给了不知情的女友
4.针对减刑、假释的案件,具有下列哪些情形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了调查核实?( )
A.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走
私犯罪罪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严重暴力恐
怖犯罪罪犯
B.因罪犯有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拟提请
减刑的
C.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减刑幅度大、假释
考验期长、起始时间早、间隔时间短或者实际执行刑
期短的
D.拟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考核计分高、专项
奖励多或者鉴定材料、奖惩记录有疑点的
5.在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下列哪些情况可以
暂予监外执行?( )
A.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女罪犯张某,被发现服刑
时怀有身孕
B.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的罪犯王某,在狱中自
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
C.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李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
外就医
D.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的妇女赵某,服刑时其
正值哺乳期
6.人民检察院收到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书
副本后,应当及时审查下列哪些内容?( )
A.人民法院对罪犯裁定予以减刑、假释,以及
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实际执行刑期、减刑幅度或者
假释考验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B.人民法院对罪犯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是否符
合有关规定
C.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减刑、假释的程序是否
合法
D.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
件,人民法院是否开庭审理
7.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
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哪些事项的执
行?( )
A.罚金、没收财产
B.责令退赔
C.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
D.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
8.被告人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
没收财产,同时被害人李某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其
赔偿,经法院调查,张某还有债务若干,若张某的个
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罚金和损失,关于对他的财产
的执行,哪些是错误的?( )
A.应该先支付李某因受伤而住院的治疗费用
B.应当先履行被害人李某提出的民事赔偿责任
C.张某在案发前所有的债务,经债权人请求先
行予以偿还
D.若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
其主张优先受偿的,则应当首先偿还债务
第二十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
案件诉讼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未成年人小周涉嫌故意伤害被取保候审,A
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决定对其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监
督考察期限为6个月。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
A.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应释放小周
B.本案审查起诉期限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之日起中止
C.监督考察期间,如小周经批准迁居B县继续
上学,改由B县检察院负责监督考察
D.监督考察期间,如小周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表现优异,可将考察期限缩短为5个月
2.关于附条件不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
的?( )
A.只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
B.应当征得公安机关、被害人的同意
C.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条件
不起诉有异议的应当起诉
D.有悔罪表现时,才可以附条件不起诉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未成年人小天因涉嫌盗窃被检察院适用附条
件不起诉。关于附条件不起诉可以附带的条件,下列
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完成一个疗程四次的心理辅导
B.每周参加一次公益劳动
C.每个月向检察官报告日常花销和交友情况
D.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县
2.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作出
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的决
定前,应当听取被害人的意见。被害人对人民检察
院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
定和不起诉的决定,可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不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关于被害人可
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对上述内容的理解,下
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增加了听取被害人陈述意见的机会
为”
B.有利于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转向处置
C.体现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殊保护
D.是刑事公诉独占主义的一种体现
3.律师邹某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担任未成年
人陈某的辩护人。关于邹某的权利,下列哪些说法是
正确的?( )
A,可调查陈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
育等情况,并提交给法院
B.可反对法院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因此
只能采用普通程序审理
C.可在陈某最后陈述后进行补充陈述
D.可在有罪判决宣告后,受法庭邀请参与对陈
某的法庭教育
4.甲、乙系初三学生,因涉嫌抢劫同学丙(三
人均不满16周岁)被立案侦查。关于该案诉讼程序,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审查批捕讯问时,甲拒绝为其提供的合适成
年人到场且有正当理由的,应在征求其意见后另行通
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B.讯问乙时,因乙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而通
知其伯父到场,其伯父可代行乙的控告权
C.法庭审理询问丙时,应通知丙的法定代理人
到场
D.如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甲的法定代理人不
能到场时可不再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5.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童某涉嫌犯罪的案件
进行审查后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间,下列
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童某撤销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
诉?( )
A.根据新的证据确认童某更改过年龄,在实施
涉嫌犯罪行为时已满十八周岁的
B.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
要追诉的
C.违反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管规定,
情节严重的
D.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6.《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
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
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
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关于该规定
的理解,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该规定意味着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同意,可以公开审理
B.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
派代表到场是公开审理的特殊形式
C.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
经同意派代表到场是为了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
和对其进行教育
D.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
经同意派代表到场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
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并不矛盾
7.关于犯罪记录封存的适用条件,下列哪些选
项是正确的?( )
A.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
B.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C.初次犯罪
D.没有受过其他处罚
8.赵某因涉嫌抢劫犯罪被抓获,作案时未满18
周岁,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已年满18周岁。下列哪些
说法是不正确的?( )
A.本案由少年法庭审理
B.对赵某不公开审理
C.对赵某进行审判,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对赵某进行审判,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9.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
规定》,关于检察院审查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下
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
人到场
B.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检察
人员参加
C.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使用戒具
D.对难以判断犯罪嫌疑人实际年龄,影响案件
认定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10.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下列哪些选项
是正确的?( )
A.不能适用简易程序
B.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应当采取同步
录音录像等措施,尽量一次完成
C.休庭时,可以允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成年
近亲属、教师会见未成年被告人
D.对未成年人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
11.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规定情形,依照
《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未成年犯罪
嫌疑人,一般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下列哪些情
形适用该规定?( )
A.被胁迫参与犯罪的
B.是又聋又哑的人的
C.因紧急避险过当构成犯罪的
D.有自首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
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董某(17岁)在某景点旅游时,点燃荒草不
慎引起大火烧毁集体所有的大风公司林地,致大风公
· 42 ·
1
司损失5万元,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处理,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如大风公司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可
代为提起,并将大风公司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B.董某与大风公司既可就是否对董某免除刑事
处分达成和解,也可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
C.双方刑事和解时可约定由董某在1年内补栽
树苗200棵
D.如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检察院经法院同意可
撤回起诉并对董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2.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
件诉讼程序?()
A.甲因侵占罪被免除处罚2年后,又涉嫌故意
伤害致人轻伤
B.乙涉嫌寻衅滋事,在押期间由其父亲代为和
解,被害人表示同意
C.丙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害人系限制行为能
力人,被害人父亲愿意代为和解
D.丁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害人表示愿
意和解
3.甲因邻里纠纷失手致乙死亡,甲被批准逮捕。
案件起诉后,双方拟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对于此案的
和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由于甲在押,其近亲属可自行与被害方进行
和解
B.由于乙已经死亡,可由其近亲属代为和解
C.甲的辩护人和乙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可参与
和解协商
D.由于甲在押,和解协议中约定的赔礼道歉可
由其近亲属代为履行
4.对于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而
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 )
A.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B.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C.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
察院可以不起诉
D.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口角进而厮打,推搡之间,
不慎致乙死亡。检察院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提起公
诉,乙母丙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关于本案处理,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可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
B.如甲与丙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调解协议中
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C.如甲提出申请,法院可组织甲与丙协商以达
成和解
D.如甲与丙达成刑事和解,其约定的赔偿损失
内容可分期履行
2.李某因琐事将邻居王某打成轻伤。案发后,
李家积极赔偿,赔礼道歉,得到王家谅解。如检察院
根据双方和解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同时具备
下列哪些条件?( )
A.双方和解具有自愿性、合法性
B.李某实施伤害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
刑罚
C.李某五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
D.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3.关于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的案件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交通肇事罪
B.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刑讯逼供罪
第二十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关于缺席审理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具有终局性的特点,是两审终审的例外
B.是诉讼效率原则的体现
C.是亲历性的例外
D.是控审分离的例外
2.王某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在调查阶段王
某逃跑,不知去向。后甲市检察院向甲市中级人民法
院申请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关于本案,下列表述
正确的是( )。
A.如果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
可以依法公诉至法院,启动缺席判决程序
B.王某妻子以涉案财产中有其合法财产为由申
请参加诉讼,需要提供证明夫妻关系证明材料
C.王某妻子对财产中其婚前所得应承担提出证
据的责任,不需要承担说服责任
D.经市监察委决定可以限制王某出境,但需要
公安机关执行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关于我国刑事缺席审判程序的表述,正
确的有( )。
A.某甲涉嫌受贿罪,逃往境外,某市监察委员
会移送起诉,某市检察院认为受贿事实已经查清,证
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某
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B.某乙涉嫌间谍罪,逃往境外,某市国家安全
机关移送起诉,某市检察院认为间谍事实已经查清,
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
某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C.某丙涉嫌盗窃罪在某县法院受审,在法庭审容
光
并过
理过程中,某丙突然身染重病,法院裁定中止审理。6
个月后,某丙仍无法出庭受审,某丙申请某县法院恢
复审理,某县法院进行缺席审判
D.某丁涉嫌诈骗罪在某县法院受审,在法庭审
理过程中,某丁突患重病死亡,某县法院认为现有证
据能够证明某丁无罪,缺席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2.张三因涉嫌贪污犯罪被某市监察委员会立案
调查,张三逃往巴西。某市监察委员会移送某市检察
院起诉,某市检察院向某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下列
表述正确的有?( )
A.某市中级法院应当将传票和某市检察院的起
诉书副本送达张三
B.若某市中级法院无法将传票和某市检察院的
起诉书副本送达张三,不能缺席审判
C.若某市中级法院缺席审理,张三及其近亲属
没有委托辩护人,某市中级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
构指派律师为张三提供辩护
D.若某市中级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张三的妻
子对判决不服,有权直接向某省高级法院上诉
第二十四章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
所得的没收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A市原副市长马某,涉嫌收受贿赂2000余万元。
为保证公正审判,上级法院指令与本案无关的B市中
级法院一审。B市中级法院受理此案后,马某突发心
脏病不治身亡。关于此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
的?( )
A.应当由法院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再由检察
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B.应当由B市中级法院的同一审判组织对是否
没收违法所得继续进行审理
C.如裁定没收违法所得,而马某妻子不服的,
可在5日内提出上诉
D.如裁定没收违法所得,而其他利害关系人不
服的,有权上诉
2.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
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违法所得及其
他涉案财产”?( )
A.刘某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从其住处搜出的管
制刀具
B.赵某贪污案赃款存人银行所得的利息
C.王某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制造爆炸装置使用
的所在单位的仪器和设备
D.周某贿赂案受贿所得的古玩
3.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
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潜逃,通缉
1年后不能到案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
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B.在A选项所列情形下,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
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C.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
罪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D.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
被抓获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
涉嫌贪污公款500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
提起公诉,甲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后,李某脱逃,下
落不明。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
的是( )。
A.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
B.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
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
C.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
参加诉讼
D.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
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
第二十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
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
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
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在公共场所实施暴力行为,经鉴定为不负
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被县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甲父
对决定不服向市中级法院申请复议,市中级法院审理
后驳回申请,维持原决定。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
选项是正确的?( )
A.复议期间可暂缓执行强制医疗决定,但应采
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B.应由公安机关将甲送交强制医疗
C.强制医疗6个月后,甲父才能申请解除强制
医疗
D.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应向市中级法院提出
2.甲将乙杀害,经鉴定甲系精神病人,检察院
申请法院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 )
A.法院审理该案,应当会见甲
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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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甲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可通知法律
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C.甲出庭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
代为发表意见
D.经审理发现甲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3.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
序是一种特别程序。关于其特别之处,下列哪一说法
是正确的?( )
A.不同于普通案件奉行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
可未经检察院对案件的起诉或申请而启动这一程序
B.不同于普通案件审理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可
在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理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
定
C.不同于普通案件中的抗诉或上诉,被决定强制
医疗的人可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启动二审程序
D.开庭审理时无需区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
4.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中,发现打砸多辆机动
车的犯罪嫌疑人何某神情呆滞,精神恍惚。经鉴定,
何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关于公安机
关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向法院提
出强制医疗申请
B.撤销案件,将何某交付其亲属并要求其积极
治疗
C.移送强制医疗机构对何某进行诊断评估
D.何某的亲属没有能力承担监护责任的,可以
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5.法院受理叶某涉嫌故意杀害郭某案后,发现
其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经鉴定,叶某属于依法不
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法院审理后判决宣告叶某不
负刑事责任,同时作出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关于
此案的救济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检察院可以提出纠
正意见
B.叶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叶某对强制医疗决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
上诉
D.郭某的近亲属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
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
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
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
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关于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
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公安机关
B.检察院
C.法院
D.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
2.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符
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
B.鉴于刘某自愿放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只
通知了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C.法院认为刘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对
刘某作出强制医疗的裁定
D.本案受害人不服法院对刘某强制医疗裁定,
可申请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
3.韦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案侦查终结后,检
察院在审查起诉时经鉴定发现韦某系依法不负刑事责
任的精神病人,于是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关
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检察院可对韦某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
B.对韦某作出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C.法院应组合成合议庭审理
D.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某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可直接对韦某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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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及解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刑事诉讼构造是指刑事诉讼法
所确立的进行刑事诉讼的基本方式以及专门机关、
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基本
格局,它集中体现为控诉、辩护、审判三方在刑
事诉讼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当事人
主义诉讼将开始和推动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当事人,
控诉、辩护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
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采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而
我国不论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是采用在职权
主义基础上吸收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构造。我国的
自诉案件不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主要是由
被害人向法院控告,由法官主导诉讼进程。A项错
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对被告人认罪的案件,在确认被告人了解起诉
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自愿认罪且知悉认罪
的法律后果后,法庭调查可以主要围绕量刑和其
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即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
中,控辩双方仍然可以对量刑和其他有争议的问
题进行抗辩。B项错误。综合我国刑事诉讼的总体
情况,我国侦查程序目前仍然缺乏审判主体居中
介入,尚未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C项错误。同样,
在我国的审前程序中,除了侦查程序以外,审查
起诉程序同样没有审判主体的介入,仍然只存在
控方和辩方双重主体,只存在控辩关系。D项正确。
2.C【解析】公正在刑事诉讼价值中居于核
心的地位。刑事诉讼公正价值包括实体公正和程
序公正两方面。程序公正是指程序本身符合特定
的公正标准,如强制措施的适用应当适度等。故A、
D两项正确。刑事诉讼秩序价值包括两方面含义:
其一是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即恢复被
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及预防社会秩序被犯罪所破
坏;其二是使追究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国家刑
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B
项正确。刑事诉讼秩序、公正、效益价值是通过
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来实现的。一方面,刑
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实现秩序、公正、
效益价值,这是刑事诉讼法的工具价值;另一方
面,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适用本身也在实现着秩
序、公正、效益价值,这是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
C项错误。
3.B【解析】诉讼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
序公正两个方面。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指案
件实体的处理结果所体现的公正。程序公正,指
诉讼程序方面体现的公正。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各自都有独立的内涵和标准,不仅不能互相代替,
而且应当并重。一方面,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
的实现;另一方面,程序公正具有独立的价值。
但是,程序公正不一定就能够实现实体公正,A项
错误。刑事程序的公开和透明,可以让当事人以
及社会监督刑事程序的运行,因而有助于发挥程
序的约束作用。B项正确。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
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并
非都应予以排除,有的瑕疵证据经过合理解释或
者补正后,可以作为定案根据。C项错误。对复杂
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流,有利于
提高诉讼效率,将司法资源进行有效的配置,进
而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D项错误。
4.C【解析】刑事诉讼价值观会对刑事诉讼
构造产生深刻的影响,但不是决定刑事诉讼构造的
唯一因素,刑事诉讼构造还受到其他诸多因素的
影响。A项错误。混合式诉讼构造可能是当事人主
义吸收职权主义的因素形成的,也可能是职权主
义吸收当事人主义的因素形成的。B项错误。职权
主义诉讼构造将诉讼的主动权委于国家专门机关,
一般认为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C项正确。
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将开始和推动诉讼的主动权
委于当事人,控诉、辩护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居
于主导地位,适用于程序上保障人权的诉讼目的,
但其本身也具有控制犯罪的一般功能,因此不能
认为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D
项错误。
5.D【解析】正当程序主义是指刑事诉讼目
的重在维护正当程序。正当程序主义认为,案件
的真实是存在于诉讼程序之外的,刑事诉讼的目
的就是通过正当的法律程序来接近客观事实,只
有依正当程序认定的事实才能视为真实。本题题
干涉及了实体问题,但是没有涉及程序问题。A项
错误。形式真实发现主义是关于证据认定方面的
· 46·
理论,不是关于诉讼目的方面的理论。B项错误。
实体真实主义可以分为积极实体真实主义和消极实
体真实主义。传统的实体真实主义仅指前者,认为
凡是出现了犯罪,就应当毫无遗漏地加以发现、认
定并予以处罚;为不使一个犯罪人逃脱,刑事程序
以发现真相为要。消极实体真实主义是将发现真实
与保障无辜相联系的目的观,认为刑事诉讼目的在
于发现实体真实,本身应包含力求避免处罚无罪者
的意思,而不单纯是无遗漏地处罚任何一个犯罪者。
本题中“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
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这一观点的重点在于防止无
辜者被错误定罪,体现了消极实体真实主义的理念。
C项错误,D项正确。
6.B【解析】职权主义审判模式,又称纠问
式审判模式,是指法官居于主导和控制地位,限
制控辩双方积极性的审判模式。职权主义审判模
式有三个特征:(1)法官居于中心地位,主导法
庭审理的进行。法官不仅仅是一个裁判者,而且
是一个积极的事实调查者。(2)控辩双方的积极
性受到抑制,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3)法官掌
握程序控制权。控辩双方要服从法官的安排和指
挥。庭审通常按法官事先制定的计划进行,而法
官如果认为有必要,则可临时改变事先确定的案
件事实和证据的调查范围。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
又称对抗制审判模式、抗辩式审判模式,是指法官
(陪审团)居于中立且被动的裁判者地位,法庭审
判的进行由控方的举证和辩方的反驳共同推动和控
制的一种审判模式。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有三个基
本特征:(1)法官消极中立。法官对于案件事实的
调查持消极态度,即不主动查明案件事实。(2)控
辩双方积极主动和平等对抗。(3)控辩双方共同控
制法庭审理的进程。混合主义审判模式,融合了当
事人主义审判模式和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长处,既
重视法官的审判指挥和裁决功能,又重视控辩双方
的积极对抗。本题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
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
讼进程”应当属于当事人主义的特点。B项正确。
7.A【解析】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
障人权,保护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
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
行,这是刑事诉讼法的根本任务,也是宪法所保
障的公民基本权利在刑事领域的充分体现。A项正
确。在我国诉讼理论界一般认为,惩罚犯罪与保
障人权并重,只强调惩罚犯罪,忽视保障人权,
势必导致藐视法制、违反程序、刑讯逼供、滥捕
滥杀,造成较高的错案率,最终既不能保障人权,
也不能准确有效地惩罚犯罪;反之,只强调保障
人权,忽视惩罚犯罪,势必放纵犯罪,社会秩序
稳定难以实现,同样也不利于实现刑事诉讼法的
根本目的。因此,为了实现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
公权力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但这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B项
错误。题干中“尊重和保障人权”并未体现实体
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以及公正优先、兼
顾效率的理念。C、D两项错误。
8.A【解析】公平正义的基本理念要求必须
正确处理司法与其他社会纠纷解决手段的关系,
在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中,恰当地发挥司法的
功能,克服过度依赖司法、过多依靠裁判的偏向,
把有限的司法资源运用于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
关键环节,广泛调动各种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化
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运用多方面社会资源
解决矛盾和纠纷。刑事和解不同于传统的公诉案
件办案方式,在当事人和解程序中,国家通过其
刑罚权的部分退让,促使加害人与被害人通过和
解方式化解他们之间的刑事纠纷,并在此基础上
处理刑事案件。根据题目所给信息分析,公安机
关在处理甲乙之间纠纷时,既坚持了正确履行其
刑事立案、侦查功能,同时又综合衡量甲乙双方
利益,从而作出既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理念基本要
求又不违背刑事诉讼理念的决定,A项正确。甲并
非特殊群体,B项错误。刑事和解并非追求诉讼效
率的体现。C项错误。另外,此案的处理与“兼顾
程序和实体公正的理念”联系不大,D项错误。
9.C【解析】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涵盖以
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既要惩罚犯罪,又要尊
重和保障人权;(2)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
(3)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刑事诉讼
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
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
纳保证金。”对于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保证金和
保证人两种,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灵活采
用,但必须要秉持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原则。这
两种方式并无轻重之分,因此公安机关作出不同
的处理符合了公平正义的基本理念,C项正确,A、
B两项错误。公安机关在选择不同的取保候审方式
时不是毫无根据的任意选择,而且赋予其选择权
并不是出于追求效率的考虑,D项排除。
二、多项选择题
1.ABD【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和正当程序
的理念,刑事实体法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实施。然
而,刑事诉讼法并非实施刑事实体法的被动的“服
务器”,而是在启动或终结实施刑事实体法活动
方面扮演着十分积极的角色。比如,依照不告不
理原则,如果没有控诉机关或人员起诉,就不能
对现实中的犯罪行为适用刑事实体法;当出现了
某些法定情形时,就要结束适用刑事实体法的雅
序,而不能适用刑事实体法;对同一案件,如果
选择不同的刑事程序,适用刑事实体法的结果可
能会不同。A项中“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
而被法院量刑时从轻处理”与D项“只有被告人
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
判处重于原判的刑罚”体现了对同一案件,如果
选择不同的刑事程序,适用刑事实体法的结果可
能会不同。B项“因排除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检察
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体现了当出现了
某些法定情形时,就要结束适用刑事实体法的程
序,而不能适用刑事实体法。C项超过追诉期限,
是根据刑事实体法的要求而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刑事诉讼法作出相应的不立案处理,并没有
体现出刑事诉讼法影响、制约刑事实体法的独立
价值。A、B、D三项正确,C项错误。
2.ABC【解析】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
在宪法条文中具有重要地位。这些体现法治主义
的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了各国宪法
或者宪法性文件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A项
正确。各国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中有关强制措施的
适用权限、条件、程序、羁押期限、辩护、侦查、
审判的原则和程序等规定,都直接体现了宪法或
者宪法性文件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
法搜查、逮捕、扣押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
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B项正确。由于刑事诉
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因而成为保障公民基
本人权和自由的基石。C项正确。宪法的许多规定,
一方面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
另一方面要通过刑事诉讼法本身的实施来实现。D
项错误。
3.ABC【解析】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包括两
个方面的含义:(1)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即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秩序以及预防社会秩序
被犯罪所破坏;(2)追究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
消除犯罪引起的社会混乱,保持社会稳定并使社
会在有序中发展,是国家及民众所追求的刑事程
序的基本价值。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还表现为对
社会及其成员的安全的追求,这不仅需要控制社
会暴力冲突,还需要防止政府及其官员滥用权力
而社会成员没有安全保障,所以国家行使司法权
的活动,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A、B、C三
项正确。不适当地追求效率而忽视程序的有序性
和公正性,结果很可能会导致大量冤狱或处罚不
公,导致更深刻的社会矛盾和更多新的犯罪,非
但损害了秩序和公正,而且也没有真正实现效益。
D项错误。
4.ACD【解析】刑事诉讼法和刑法规定的内
容是不一样的。刑法是刑事实体法,规定犯罪与
刑罚;刑事诉讼法是刑事程序法,规定如何查明
犯罪和惩罚犯罪。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具有保障
刑法正确适用的作用,也有自己独立的价值。刑
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表现为:关于审判公开、辩
护制度等规定,是民主、法治精神的体现;刑事
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就是在实现其自身蕴涵的
民主、法治、人权保障等价值。B项错误,C、D
两项正确。
5.ABC【解析】最低限度的程序公正应当符
合6个方面的要求:(1)允许利益可能受裁判结
果影响的人有充分的机会参与案件的裁判过程,
并有效地对裁判者的裁判结论施加积极的影响;
(2)案件的裁判者应当在控辩双方之间保持不偏
不倚的中立地位,不使任何一方对其公正性产生
合理的怀疑;(3)控辩双方应有平等的机会参与
裁判过程,从而获得平等的影响案件裁判结论的
机会;(4)裁判者的裁判结论应有充分的证据加
以支持,并经过充分的论证和栽判理由的说明;
(5)裁判者的裁判应当及时地产生;(6)裁判
者应对案件给出一个终局的裁判结论。A、B、C
三项正确。
6.ABD【解析】实体公正,又称为“结果的
公正”,有积极和消极两层含义之分。积极的实
体公正必须符合3个条件:一是裁判是正确的;
二是裁判是合法的;三是裁判应当在严格遵守法
律规则与行使必要的自由裁量权下进行。消极的
实体公正,即不枉不纵。C项属于程序公正而非实
体公正,故排除。
7.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
法从宽处理。”A、B、C三项正确。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一、单项选择题
1.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
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
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
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
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一规定确立了具
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关于办理盗
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
款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
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 48 ·
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
‘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盗窃400元未达到定罪的数额标准,属于“情节显
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一情形,
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A项体现了具有法定情形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当选。《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
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B项的处理方
式正确,但是,该不起诉属于酌定不起诉,未体
现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B项不当
选。C项,法院是因为丙的行为未满足犯罪构成要
件而作出的无罪判决,D项的不起诉属于证据不
足不起诉,均不是因为《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作出的无罪判决,未体现具有法定情
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C、D两项不当选。
2.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
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
或者宣告无罪:⋯⋯(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
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侦查
过程中或者侦查终结后,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负责侦查的部门应当制作拟撤销案件意见书,
报请检察长决定:(一)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根据前述法条,本题中,
犯罪嫌疑人甲在侦查阶段死亡,应由检察院作出
撤销案件决定。B项正确,C项错误。在刑事诉讼中,
民事部分对于刑事诉讼而言具有附带性,犯罪嫌疑
人死亡意味着刑事诉讼的终结,因此刑事诉讼的
终结意味着民事部分不可能再经由刑事诉讼的专
门机关处理。《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刑
事诉讼规则》均未规定在犯罪嫌疑人死亡情形下
对附带民事部分的处理方式。依据法律和相关法
规,本题情形下的民事部分只能由被害人根据《民
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A、D两项错误。
3.D【解析】我国刑事审判中的法院独立不
同于西方国家的法官个人独立,是指审判机关即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保持独立,不受任
何组织或个人的干预,因此A、B两项错误。C项
具有迷惑性,实际上法院独立行使职权不能排除
监督,监督不同于干预,相反地,法院行使职权
的过程应当受到监督。D项正确,人民法院上下
级之间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每个人民法
院的审判活动各自独立,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
民法院的监督只能通过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
序以及审判监督程序来进行,上级法院不能直接
指示下级法院如何办理具体案件。
4.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
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
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
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
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即国
家机关不管对谁都用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
讼,诉讼参与人不管在哪里也有权用自己的语言
文字参加到诉讼中来。不能沟通时,国家机关有
义务为其提供翻译。
5.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一款
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
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
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6.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
有罪。”因此,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按照案件所处
的阶段严格区分了称呼,审判之前称为“犯罪嫌
疑人”,进入审判阶段称为“被告人”,不能混
淆这二者。而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是
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
罪嫌疑人、被害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
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二、多项选择题
1.ABC【解析】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体现刑
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律,这些基本法律准则有着深
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A项正确。
刑事诉讼原则既可由法律明文表述,包括宪法或者
宪法性文件、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联合国文件、
某些区域性组织的文件等,也可体现于刑事诉讼
法的指导思想、目的、任务、具体制度和程序之中。
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两大类:
一类是一般原则,即刑事诉讼和其他性质的诉讼
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如“以事实为根据、以法
律为准绳”原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
等;另一类是刑事诉讼所独有的基本原则,如侦
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等。C项正确。刑事诉讼
基本原则一般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或主要诉讼
阶段,具有较普遍的指导意义。同时,刑事诉讼
基本原则也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具体诉讼制度没
有作出详细规定的时候,可以直接适用刑事诉讼
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即刑事诉讼基本原
则具有弥补法律规定不足和填补法律漏洞的功能。
D项错误。
2BD【解析】刑事案件中,除非是不告不
理案件,否则一律是国家追诉,追究犯罪嫌疑人
的刑事责任是国家专门机关的义务。犯罪嫌疑人
甲和被害人乙虽然达成刑事和解,被害人乙要求
不追究甲刑事责任,但这并不能阻碍司法机关对
甲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
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
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
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
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的。"B项符合上述第(四)项情形,D项符合
上述第(五)项情形。B、D两项正确。C项中,
高某犯罪情节“轻微”,而非“显著轻微”,不
属于《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
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
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C项错误。
3.ABD【解析】程序法定原则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立法方面的要求,即刑事诉讼程序应当由法
律事先明确规定;二是司法方面的要求,即刑事
诉讼活动应当依据国家法律规定的刑事程序来进
行。A项正确。大陆法系国家,程序法定原则与罪
刑法定原则共同构成法定原则的内容。也就是说,
法定原则既包括实体上的罪刑法定原则,也包括
程序上的程序法定原则。B项正确。在英美法系国
家,刑事程序法定原则具体表现为正当程序原则。
C项错误。从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以
法律为准绳”等规定来看,可以说,我国法律已
基本确立了刑事程序法定原则。D项正确。
4.B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条第二
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
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
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第
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
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
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
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
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
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
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
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关于程序违法能够带来法律后果
的规定,体现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的要求,
同时也表明了程序公正具有独立价值。B、C、D
三项均正确。A项为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不符合
题意。
5.AB【解析】“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
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明确规定了确定被告人
有罪的权力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
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定罪权是刑事审判权的
核心,人民法院作为我国唯一的审判机关,代表
国家统一独立行使刑事审判权。人民法院判决被
告人有罪,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在保障被告
人享有充分的辩护权的基础上,依法组成审判庭
进行公正、公开的审理。A、B两项正确。该原则
明确规定只有人民法院享有定罪权,在一定程度
上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但C项所言“表
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无罪推定
原则”则言过其实。C项错误。“疑罪从无”是
人民法院在对被告人定罪时需要把握的司法原则,
与人民法院享有排他的定罪权没有关系。我们可
以说,从无罪推定原则可以推导出疑罪从无的精
神或者理念,但不能说从人民法院专属定罪权原
则可以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D项错误。
6.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
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
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
有的辨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诉讼参与人对于审
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
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我国《宪
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了尊重和保障
人权,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就是《宪
法》和《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化。
A项正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刑事诉讼活动的
核心,而辩护权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体
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因此,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
讼权利,核心在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
护权。B项正确。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诉讼参与
人在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应当承担法律规定
的诉讼义务。C项正确。在刑事案件中,受侵害
的人在公诉案件中被称为被害人,在自诉案件中
被称为自诉人。其中,对于自诉案件而言,自诉
人既有起诉权,也有上诉权。但在公诉案件中,
被害人没有起诉权(但享有控告权),也没有上
诉权(但享有申请抗诉权)。D项表述较为片面,
D项错误。
7.B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公安机关
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本题中,检察院提前介入
侦查,是检察院法律监督权的体现,并未代替公
安机关行使侦查权,也未违反侦查权、检察权、
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原则。A项错误
· 50 ·
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
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
执行法律。”本题中,检察院的做法体现这一原则。
B项正确。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活动主要是为了引
导侦查,监督侦查机关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收
集固定证据,以及是否按照法定的要求进行侦查活
动,有助于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实现。D项正确。
8.AB【解析】(1)违反了侦查权、检察权、
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原则。对于本案应该由
公安机关进行侦查,由检察机关进行起诉,但是
公安局却与检察机关联合侦办此案,违反了侦查
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的刑事诉讼
基本原则。(2)违反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的原则。人民法院独立行使职权是刑事诉讼的
基本原则,其基本的含义是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
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而在本案中,社会媒体以及当地领导对案件的审
理提建议,干涉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法院也最终
听从了领导与舆论的要求,违反了人民法院依法
独立行使职权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9.ABCD【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
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
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A、
C、D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不公开审理⋯⋯“”B项正确。
10.ACD【解析】由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
察院实行不同的领导体制,因此它们独立行使职
权的主体范围有所不同。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的
关系是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每个人民法
院的审判活动各自独立,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
民法院的监督只能通过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
序以及审判监督程序来进行,上级法院不能直接
指示下级法院如何办理具体案件,D项错误。就
每个人民法院内部而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一百八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独任法官和合议庭成
员对一般刑事案件有独立判决权,但是对于疑难、
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
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而并非参考,
C项错误。与人民法院不同的是,人民检察院的上
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全国检察机关作为一个整
体独立行使检察权。在刑事诉讼中,上级人民检
察院有权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办案工作作出指示,
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服从。A项错误,B项正确。
第三章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
机构和诉讼参与人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根据《监察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监察委员会依法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
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
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A项
中,监狱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体罚虐待其他被
监管人的犯罪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
应由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监狱无管辖权。A项错
误。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
查。罪犯被发现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罪行,则由
有管辖权的机关侦查。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五款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
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
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
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
上公安机关批准。”因此,一般而言,被判处有期
徒刑罪犯的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部门批准,也可能由法院决定。
但是,如果有期徒刑余刑在3个月以下,刑罚由看
守所代为执行,此时,暂予监外执行则应由看守所
提出书面意见,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批
准。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
二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
表现,应当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时候,由执行
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
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D项正确。
2.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
一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
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
时委托诉讼代理人。”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
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
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
府财政予以保障。”B项的错误在于,只需要补助
证人,不需要补助被害人。《刑事诉讼法》第三百
零五条第二款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
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
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C项的
错误在于,不是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而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刑事诉讼法》第
二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附条件不起诉的
决定,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
申诉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
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
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
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
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D项正确。
3.B【解析】刘某是运用自己的法医知识对
伤情这样一个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人,因此是
诉讼参与人,而非侦查人员。
4.D【解析】《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三
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本级人民代
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
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任免。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
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
提名决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
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A
项错误。《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
规定:“审判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同级人民检察
院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可以列席。”
公诉处处长无权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B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合议庭
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
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
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审委会
成员杨某的意见不能直接改变合议庭的合议结果,
C项错误。
5.C【解析】单位作为被害人时享有的诉讼
权利与承担的诉讼义务,与自然人作为被害人时
大体相同。主要表现在:(1)对公安机关应当立
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检察院提出意见,检察院应
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其理由不
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则必
须立案。A项错误。(2)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的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而不
能直接向上级法院上诉。D项错误。(3)有权提
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
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
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
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
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
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C项
正确。单位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时,应由其法定
代表人作为其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而B项中“法
定代理人”适用情形是当事人为未成年人、无行
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B项错误。
6.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
一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
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
时委托诉讼代理人。”D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五条规
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
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
法院上下级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各级
法院在具体案件的审判过程中独立行使审判权,
所以最高法院不得千涉下级法院具体案件的审
判,其对下级法院的监督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进
行。A、B两项错误。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
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就具
体案件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命令、指示。独立
行使检察权实质上是指整个检察系统作为一个整
体独立行使检察权,因此,最高检察院可以针对
具体案件对下级检察院作出命令和指示。C、D两
项正确。
2.A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
条第二款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
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
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A项正确。
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是领导关系,奉行“检察一体,
上命下从”的体制,整体独立于外部的行政机关、
社会团体、个人。B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
讼规则》第五百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上一级
人民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听取下级人民
检察院的意见。听取意见后,仍然认为抗诉不当
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
级人民检察院。” C项错误在于缺少了“听取下级
检察院的意见”这一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七
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
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
院审判。”由此可见,下级人民法院不能审理应当
由上级法院管辖的案件,D项错误。
3.AB【解析】诉讼参与人是指在刑事诉讼过
程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除
了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刑事诉讼法淞
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规定:“‘诉讼参与人
· 52 ·
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因此,A项中的“翻
译人员”、B项中的“法医”属于鉴定人,都是诉
讼参与人。C项中的“侦查人员”是专门机关的工
作人员,不属于诉讼参与人。D项中的“有专门
知识的人”不是鉴定人,因而不是诉讼参与人。A、
B两项正确,C、D两项错误。
4.BCD【解析】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这些诉讼权利根据其
性质和作用的不同,可分为防御性权利和救济性
权利两种。所谓防御性权利,是指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为对抗追诉方的指控、抵消其控诉效果所
享有的诉讼权利。主要有:(1)有权使用本民族
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辩护权;(3)拒绝回
答权;(4)被告人有权在开庭前10日内收到起诉
书副本;(5)参加法庭调查权;(6)参加法庭辩
论权;(7)最后陈述权。所谓救济性权利,是指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国家专门机关所作的对其
不利的行为、决定或裁判,要求另一专门机关予
以审查并作出改变或撤销的诉讼权利。主要包括:
(1)申请复议权;(2)控告权;(3)申请变更、
解除强制措施权;(4)申诉权;(5)上诉权。本
题A项属于防御性权利,B、C、D项属于救济性
权利。A项错误,B、C、D项正确。
5.BD【解析】作为当事人之一的被害人,也
享有当事人一样的权利(如申请回避权)。但是
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无权撤回起诉,因为公诉案
件只有检察院才享有撤回起诉的权利。A项错误。
被害人自刑事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
托诉讼代理人。如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人民检
察院对于侵犯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
追究刑事责任而不予追究的,有权直接向人民法
院起诉。B项正确。对侵犯其合法权利的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被害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
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要求公安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惩罚犯罪,保护其合法权利。控告
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
议。但是,公诉案件被害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
院的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无权提起上诉。C项错误。公诉案件被害人不服地
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
察院抗诉。被害人的申诉包括三种情况:(1)对
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申诉;(2)对检察机关不起诉
决定的申诉;(3)对生效裁判的申诉。D项正确。
6.A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
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
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
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
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
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
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
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
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
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
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A项正确,
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款
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
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
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D
项正确。
7BCD【解析】因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
行诉讼,是所有诉讼参与人共同的诉讼权利,证
人蔡某和被害人李某当然也共同享有此项权利。
A项错误。但是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只有被害人
李某才享有,证人蔡某没有此项权利,B项正确。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故李某有
权申请回避,蔡某无此权利,C项正确。至于庭审,
被害人可以全程参加,而证人则只能在出庭作证
时参加,D项正确。
8.ABD【解析】《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因审判活动需要,可以通过个人申
请和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
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的方式产生人民
陪审员候选人,经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
院、公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
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任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九条第一
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需要由人民陪
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应当在人民陪审员名单
中随机抽取确定。”《人民陪审员法》第六条规定: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一)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二)律师、公证员、
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三)其他因职
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9.ACD【解析】A项错误,有专门知识的人
不是证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只是协助说明某项专
业性的内容,证人是证明案件发生时的事实。B项
正确,所有知道案件事实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C项错误,法定代理人代理的范围非常广泛,但是
最后陈述是不可以由法定代理人代替的。D项错误,
鉴定人只能是自然人,不可以是单位。
4
中
第四章 管辖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A项中护人陈
某帮助张某隐瞒证据毁灭罪证,应由公安机关立
案侦查。《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辩
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
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
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
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
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
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
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A项,辩护人陈某在B
市甲区帮助张某隐瞒证据毁灭罪证,应当由办理
辩护人陈某所承办案件的B市侦查机关以外的侦
查机关办理,A项错误。D项,辩护人陈某涉嫌的
强奸罪与张某的贩卖毒品罪无关,陈某并未帮助
张某实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违法
行为,所以不需要B市以外的侦查机关立案侦查,
D项错误。B项中陈某涉嫌的盗窃罪,依据《刑事
诉讼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也属于公安机关立案
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
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
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
公安机关管辖。”本案中乙区就是犯罪地,故可
由乙区公安局立案侦查,B项正确。《监察法》第
十一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
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二)对涉
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
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
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据此,陈某涉嫌
的行贿罪应当由监察机关立案调查。C项错误。
2.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
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
徒刑、死刑的案件。”因此,本案中被告人之一虽
然是外国人,属于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但是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不符合上述情形,
则不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且,私藏枪支、
弹药罪的最高刑为七年,妨害公务罪的最高刑为
三年,两者都不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的案件,本案犯罪人所犯的罪行不属于中级人民
法院管辖范围,A项正确,B、C、D项均错误。
3.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
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或者被告人
登陆地、入境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犯
罪发生地为公海,应由犯罪发生后首泊港口地法
院即丙市法院管辖。因此,C项正确。
4.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因此,
该案一审管辖法院应当是河西区人民法院,B项
正确。
5.B【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
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
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
机关立案侦查。C、D两项错误。
6.B【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
条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
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A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上级人民法
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
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
院审判。”C、D两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A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
第一项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
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
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
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张小某
的继母陈某长期虐待张小某,张小某本人没有能力
直接告诉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向法
院起诉。在本题中,张小某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包括张某(生父)、李某(生母)和陈某(继母)。
因此,A项中,生母李某可以代为起诉,A项正确。
D项说只有张小某的生父张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自
诉过于片面,D项错误。B项,邻居王某不是张小
某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无权代为提起自诉,
B项错误。C项,若张小某没有能力告诉,为了最
大限度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无需等待张小某的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公安机关可以对陈某
立案侦查,将案件作为公诉案件办理,C项正确
2.AB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 54 ·
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
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
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
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
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
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
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本题
中,孙某涉嫌走私犯罪,对于走私犯罪,公安机关
有权立案侦查。A项正确。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经
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
侦查。B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
十五条规定:“对本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案
件,人民检察院需要直接立案侦查的,应当层报省
级人民检察院决定。⋯⋯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决定
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也可以自行立
案侦查。"C、D项正确。
3.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
《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民法
院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应当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解释》第十五
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或者其他需要
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
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依
据《解释》第五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分
案起诉至同一人民法院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
犯罪案件,可以由同一个审判组织审理;不宜由
同一个审判组织审理的,可以分别审理。”所以,
可以将赵某移送中级法院审理,其余被告人继续
在县法院审理,也可以将全案一并移送中级法院
审理。A项错误。B项,不是“应当”,而是“可
以”。B项错误。《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
“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
报请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
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
申请后十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
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
依法审判;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
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C、D项正确。
4.BC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条
的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犯罪,由其登陆地、入境地、离境前居住地或者
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
也可以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人
民法院管辖。”本题中,被告人甲和被害人乙都
是中国公民,公海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因此被告人甲的中国入境地法院、入境后居所地
法院、被害人乙的离境前居住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因此项B、C、D三项正确,A项错误。
5.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条规定: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针对或者
主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用
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
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信息网络系统
及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过程中被告人、被害人
使用的信息网络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被侵害
时所在地和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等。”本题中,A、
B两项中的周某、齐某计算机所在地分别是被告人、
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C项中的周
某租用的服务器所在地是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
服务器所在地,D项中的经营该网络游戏的公司
所在地是网站管理者所在地。因此,A、B、C、D
四项中涉及地区的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
6.A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
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
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
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
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
案中,由于齐某曾任甲市乙区法院院长,该院审理
本案的审判人员可能与本案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因
此,齐某可以申请具体审理该案的审判人员回避。
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法院整体回避的问
题。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或
者其他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移送上
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也
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
院管辖。”据此,由于犯罪嫌疑人齐某曾任甲市乙
区法院院长,现任甲市中院副院长,因此甲市中院
不宜成为本案的二审法院,甲市辖区内所有基层法
院都不宜成为本案的一审法院。本案乙区法院的正
确做法是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另外,由于甲市辖区内所有法院都不宜成为本案的
一审法院,因此,甲市中院接到乙区法院报请后,
应当再报请省高院指定甲市以外的其他法院行使管
辖权。B、D项错误,C项正确。
7.ABCD【解析】《监察法》第十一条规定: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
调查、处置职责:⋯⋯(二)对涉嫌贪污贿赂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
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进行调查;⋯⋯"本案中,甲省A市副市长涉嫌
受贿2000万元,属于职务犯罪,应当由监察委
员会立案调查,检察院无权侦查。A、C项错误。
在我国,检察院和法院是分立的两个机关,上级
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但不能领导下级法院。
因此,指定管辖是由检察院、法院分别进行。甲
省检察院可以指定甲省B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但
无权指定甲省B市中级法院审理。B项错误。《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原受理案件的
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改变管辖决定书、
同意移送决定书或者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决
定书后,对公诉案件,应当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
察院,并将案卷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
对自诉案件,应当将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
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指定B市
中级法院审理,应当由A市中级法院将案卷材料
退回检察院,而不是直接移送B市中级法院。D
项错误。
8.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条规定:
“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
其登陆地、入境地、离境前居住地或者现居住地
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害人是中国公民的,也可以
由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本案中,甲、乙在斯里兰卡对国内的丙
实施敲诈勒索,A市属于甲、乙离境前的居住地,
C市属于甲入境地,D市属于甲的现居住地,E市
属于乙入境地,故A、B、C、D项正确。
9.B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
“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或者其他需要并案审理
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
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由于故意杀
人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A项中故意杀人案和非法
拘禁案均由中级法院审理。A项错误。《刑事诉讼
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
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
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犯
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非法拘禁
行为是一个持续性的行为,其犯罪地包括实施整
个非法拘禁行为的所有地点。在本案中,非法拘
禁行为从C市持续到A市,因此A市和C市均对
非法拘禁案具有管辖权。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七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
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
地或者被告人登陆地、入境地的人民法院管辖。”C
项正确,D项错误。
10.AD【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
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经
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
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
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
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涉嫌实施了属于人民法院
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的犯罪时,应当分情况进行
处理。重婚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即属于轻微的刑
事案件,符合一并立案侦查的规定。A项正确。自
诉案件自诉人始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D项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二款规
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
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
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
出不起诉决定。”所以数罪案件如果只有一个案
件需要起诉的,则检察院只需对此案件公诉即可,
其他案件是不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C项错误。《人
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人
民检察院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
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规则第三百零五条的
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另有重要罪行是指
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或者同种的影
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检察院在
侦查过程中,发现田某还涉嫌重婚罪,重婚罪属
于自诉案件即轻微的刑事案件,性质及严重的程
度不符合重新计算的条件,所以其不属于不同种
的重大犯罪或者同种的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
的重大犯罪。因此,侦查羁押期限不可重新计算。
B项表述错误。
11.A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
判决的,由原审地人民法院管辖;由罪犯服刑地
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
罪犯服刑地或者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罪犯在
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罪犯在脱逃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
管辖。但是,在犯罪地抓获罪犯并发现其在脱逃
期间犯罪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2.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条
第一款规定:“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然
· 56 ·
果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
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
犯罪结果发生地。从理论上讲,犯罪行为发生地
应当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销赃地
等。A市东区为二人制订计划处,A市西区拍照处
属于犯罪预备地,A市南区属于犯罪行为实施地,
A市北区属于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
生地,A市中区属于销赃地。
13.B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条规定:
“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内的犯罪,由其主
管单位所在地或者原户籍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章 回避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六条
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本解释第一
条的规定;(二)属于本院管辖;(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
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
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
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
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犯
罪地为B区,因此B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应
当受理。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
避或者其他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移
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管辖,
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
法院管辖。”本题中,王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所以,
B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B
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
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
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
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
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案中,B区法院受
理此案后,王某是上一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院长,
并非此案审理法院的审判人员,所以无须自行回避。
C项错误。我国没有整体回避的制度规定,因此,
齐某无权申请A市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所有基层法
院法官整体回避。D项错误。
2.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
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
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
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
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
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刑
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
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
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
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
权要求他们回避。”赵某申请回避的理由是审判
长打断其发言,不属于以上法定的回避理由。A项
正确。申请回避可以在各个诉讼阶段进行,并不
必然限制于法庭调查前。B项错误。对驳回回避申
请决定的救济方式应当是申请复议,而不能是上
诉或者抗诉。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
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
被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不
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情形
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本案中,赵某申请回避的理由不是法定回避理由,
应当由法庭当庭驳回其申请,并且赵某不能申请
复议。D项错误。
3.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
规定:“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回避申
请,人民法院可以口头或者书面作出决定,并将
决定告知申请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
避被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情
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
议。”据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被
驳回(申请回避失败),有权申请复议;若法院
作出回避决定(申请回避成功),被决定回避的
人(公、检、法等人员)对回避决定不服,无权
申请复议。本题中,法院作出了李某回避的决定,
罗某申请回避成功,且郭某及其父亲并非申请复
议的当事人,故其不能对回避决定申请复议,A、
B项错误。李某是被决定回避的人,对回避决定无
权申请复议,C项错误。D项当选。
4.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款
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
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
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
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抗
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
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
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
查。”本题中,刑讯逼供是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
实施的犯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检察人员自行
回避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提出,并说明理由。口
头提出的,应当记录在案。”可知,王某可以口头
提出自行回避的申请。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
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B
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
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
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
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
员会决定。”本题中,甲涉嫌刑讯逼供由人民检
察院立案侦查。王某是检察院的侦查人员,其回
避由检察长决定,而不是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C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D项正确。
5.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五条
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
被驳回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不
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情形
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6.D【解析】A项中情形需要回避,审判人
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后2年内,不能在
任何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B项中情
形需要回避,同一个人不能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分别
作为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与刑事诉讼。
C项中情形需要回避,这是刑事诉讼法关于另行
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其实质也是有关回避的问题。
D项中情形不需要回避,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
他工作人员离任2年后,也不得担任原单位办理
案件的辩护人,但要注意,作为被告人的近亲属
或者监护人进行辩护的除外。因此D项中,王某
作为其弟弟的辩护人参加诉讼是法律所允许的。
7.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
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刘某的妹妹作为亲属是不
可以担任本案的翻译人员的。《刑事诉讼法》第
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
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
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
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
亲友。”因此刘某的妹妹可以作为刘某的辩护人。
8.D【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十六条规定,被决定回避的检察长在回避决
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
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被
决定回避的其他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
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
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
关负责人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行为
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因此,D项正确。
9.C【解析】A项中被告人申请回避的事由
如果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
条规定情形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
得申请复议,并不必然引起休庭;B项的主体为当
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诉人不可以申请复议;D
项,张法官在任职回避期限内是可以为自己的近
亲属担任辩护人的。因此,A、B、D项均错误,
C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A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七条
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
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
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四)与本案的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五)与本案当事
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通
过以上规定可以发现,A项属于“与本案的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情形。A项正确。C
项中审判长丙尽管与当事人黄某有其他利害关系,
但是没有达到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程度。C项错
误。B项中“一审书记员乙系林某的表弟”属于
法定回避理由,乙应当回避,但是其没有回避,《刑
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
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
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
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
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
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
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
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
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二审法院可以此为
由裁定发回原审法院重审。B项正确。《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
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与过本案调查、侦查
审查起诉工作的监察、侦查、检察人员,调至太
· 58 
民法院工作的,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在一
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
人员或者独任审判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
的审判。但是,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在第一审
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在法定
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复核程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的,
原第二审程序、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复核程
序或者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本
款规定的限制。”本题中,丁系二审合议庭成员,
对再次上诉的案件,丁可以参加审理,无需回避。
D项错误。
2.AB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
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
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
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
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
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本章关于回避
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
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
请复议。”本题中,黄某是辩护人,袁某是自诉人
(属于当事人之一),袁某的儿子是诉讼代理人,
小付的父亲是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这四个人均有
权申请回避。故A、B、C、D四项均正确。
3.ACD【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均可以要求符合法
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
4.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
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
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
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
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
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
因此,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
条和本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回避的,应当
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项正确。根据《刑事诉
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审判人员、
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
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本章关于回避的
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因此,C
项错误,D项正确。
5.BD【解析】回避的适用人员,是指在法律
明确规定的回避情形下应当回避的公安司法人员的
范围。只有属于这一范围内的人员才需要自行主动
回避,或者被当事人等人员申请回避。根据《刑事
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
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解释的规定,适用回避制
度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
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法官助理、书记员、
翻译人员、鉴定人、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
其中不包括证人,故而张某作为证人是不适用回避
制度的,A项说法正确,B项错误。在本案的刑事
诉讼中,由于张某未被起诉,故而不能被称为刑事
诉讼中的当事人,所以D项的说法错误。而根据题
目中所提供的信息,张某有可能成为本案中附带民
事诉讼的当事人,则刑事部分的审理结果在一定程
度上与其有利害关系,张审判长作为其姐,应当回
避,C项正确。
6.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
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
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
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
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
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
满足回避的条件,A项当选。另外,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
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发现审判人员违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
权申请其回避:(一)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
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
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
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五)向本案当事人
及其受托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
其他物品,或者索取、接受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在
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
理的。”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
(五)项、第(二)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
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
第六章 辩护与代理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一条
第一、二款规定:“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
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
份担任辩护人。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
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
理案件的辩护人,但系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
的除外。”本案中,齐某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或
近亲属的情形下,可以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A项
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三条规定:“一
名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一名辩
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
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可知,
法律并未规定两名辩护人不得分别担任同案犯罪
嫌疑人的辩护人或者同时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
辩护人。故B、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
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任职
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系被告人的监护人,
近亲属的除外。”本案中,洪某虽然是齐某的配偶,
但齐某已经辞职,其身份已经不是法院工作人员,
因此,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县法院审理案件
的辩护人。D项正确。
2.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三条
第二款规定:“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
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
的被告人辩护。”本题中,鲁某与洪某系共同犯
罪人,二者虽未同案处理,但二者之间仍有利益
冲突,沈律师为鲁某担任辩护人,就不得再为洪
某担任辨护人,A项正确。
3.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
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
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
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
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
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
人,不得担任辩护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
享有的辩护权利。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
还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
人:(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
考验期间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
由的人;(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
证员执业证书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
职人员;(五)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
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八)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前款第
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
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所以郭某的爷爷不属于近亲属,且其已经加入了美
国国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
中的第(七)项,故其不能担任辨护人,A项错误。
B项郭某的儿子16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中的第
(八)项,不能担任辩护人,B项错误。C项郭某
的朋友甲为郭某招摇撞骗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
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十条规定中的第(六)项,不能担任辩护人,
C项错误。D项郭某的朋友乙是司法行政部门负
责人,而不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且其符合《刑
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因此乙可以担任辩护人,D项正确。
4.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
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
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
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
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
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在本题中,
钱乙并非律师,所以侦查阶段不能作为钱甲的辩护
人,但可以作为近亲属为钱甲申请取保候审。A项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
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
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
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
其辩护律师。”本题中,钱乙不是律师,不得在
侦查阶段担任钱甲的辩护人,公安机关也无须将
案件移送情况告知钱乙。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刑
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
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
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
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
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
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可知,对于未
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
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不包括担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C项错误。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法院可以并案审
理;但是,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我国秉持分案
处理原则,即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在时何、※
· 60·
地点上都与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分开来进行。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
件,一般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案起诉。”“人
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别
提起公诉后,在诉讼过程中出现不宜分案起诉情
形的,可以及时建议人民法院并案审理。”可见,
对于检察院起诉至法院的未成年人案件,法院应
当分案审理,仅特殊情况下,检察院有并案建议权。
D项错误。
5.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第四款中规
定:“⋯⋯辩护律师可以带一名律师助理协助会
见。⋯⋯"”A项错误。该《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看
守所应当及时传递辩护律师同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的往来信件。看守所可以对信件进行必要的检
查,但不得截留、复制、删改信件,不得向办案机
关提供信件内容,但信件内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以及涉嫌串供、
毁灭证据等情形的除外。”B项的表述有例外情形,
B项错误。第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检
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的,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并通知辩护律师。辩护律师书面提出有关申请时,
办案机关不同意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辩护律
师口头提出申请的,办案机关可以口头答复。"
因此,只有律师书面提出申请的,办案机关才应
当书面说明不同意的理由。C项错误。该《规定》
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律师作无罪辩护的,可
以当庭就量刑问题发表辩护意见,也可以庭后提
交量刑辩护意见。”D项正确。
6.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
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
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
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
检察院。”A项中被害人是精神病人,法条要求是
犯罪嫌疑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A
项错误。正当防卫不属于应当告知的情形。B项错
误。犯罪嫌疑人案发时在外地出差,属于犯罪嫌
疑人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C项正确。制造毒品案
中犯罪嫌疑人已满16周岁,不属于未达刑事责任
年龄的情形。D项错误。
7.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
四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时不被监听。”B项正确。A项错误在于向
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的时间起点为“自案件移送
审查起诉之日”,而不是“侦查期间”。《刑事
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
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
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据此,辩护
律师收集到的、应当及时告知于公安机关、检察
院的证据只限于以上三类,而非将收集到的所有
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都予以告知。C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对
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
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
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
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
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辩护律师只
对自己知悉的委托人或其他人正准备或正在实施
的特定的犯罪行为负有告知司法机关的义务,不
包括过去已经实施的犯罪。D项错误。
8.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一
条规定:“被告人在一个审判程序中更换辩护人
一般不得超过两次。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
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
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
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
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
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
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
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
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托辩护人或
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师,由其自行辩护。被告人属
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
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由此可知,
A项表述正确。辩护人尽管依据事实和法律辩护,
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但是,被告人有委托和拒
绝辩护人辩护的权利,B项错误。应当提供法律援
助的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一次,被告人属于应当
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
辩护人辩护的,合议庭不予准许,C项错误。有多
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
合议庭也是应当准许,D项错误。
9.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六十四
条规定:“审判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
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
机构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律师为其提供
辩护。”A项中的王某在开庭审理时已满18周岁,
不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的被告人范围。A项
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一条第二款
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
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
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
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
第五款规定:“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
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
不予准许。"B项中的李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属于
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的情形,在重新开庭审理
后,李某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合议庭不
予准许的做法是正确的。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外国籍被告人没
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
构为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
护的,应当由其出具书面声明,或者将其口头声
明记录在案;必要时,应当录音录像。被告人属
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依照本解释第五十
条规定处理。”C项中法院为外籍被告汤姆指定
辩护人的做法正确,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
法院应予准许。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照前两条规定另
行委托辩护人或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的,
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由辨护人
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
除外。”D项中“延期审理的期限为10日”的说
法不准确。D项错误。
10.D【解析】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接受公诉
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
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
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
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
进行的诉讼活动的人。诉讼代理人的权限是依据
被代理人的授权产生而不是依据法律规定,当然
也不会自动享有被代理人的权利。A、B两项错误。
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
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而不承担代理人依法负有的义务。C项错误,D项
正确。
11.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
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
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
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
随时委托辩护人。"《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
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
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
委托诉讼代理人。”可见,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介
入诉讼的时间因案件类型不同而不同。本案是公
诉案件,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
制措施之日起,赵律师可以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
但是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孙律师才可以
接受委托担任诉讼代理人。A项错误。《刑事诉讼
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
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据此,赵律师、孙律师分别作为辩护人和诉讼代
理人,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
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
规定:“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
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
发问。”据此,赵律师和孙律师分别作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均可经审判长许可,向被告人张某
发问。C项错误。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
的诉讼地位,其根据对事实的掌握和对法律的理
解,依自己的意志独立进行辩护,依法履行职责,
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思表示的约束。而诉
讼代理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
超过授权范围进行诉讼活动所产生的结果,除非
得到被代理人的承认,否则被代理人不予承担。D
项错误。
12.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
一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
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
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
八条第(五)项规定:“‘诉讼代理人’是指公
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
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
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第(六)项规定:“‘近
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
姊妹。”A项中,涉嫌强奸罪被告人的父亲,有
权委托辩护人,但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A项错
误。B项中抢劫案被害人的胞妹,属于公诉案件
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
起委托诉讼代理人。B项正确。而附带民事被告人、
自诉人,只有其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
讼代理人,他们的近亲属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故C、D项均错误。
13.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
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
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
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
· 62 ·
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
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
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
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14.A【解析】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必须有
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才可以参与对实体权利的处理,
如决定是否上诉或撤诉、与对方当事人和解。依
照相关司法解释,在仅仅有“全权代理”没有特
别授权的情况下,该授权属于普通授权,代理人
不得处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
15.D【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
至四十六条规定,前三个选项的主体均应且只能
为“辩护律师”,非律师身份的辩护人只能行使
D项中的权利。
16.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
一款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
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
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
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二、多项选择题
1.ACD【解析】有效辩护原则的确立,体现
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诉讼主体地位的确立
和人权保障的理念,有助于维系控辩平等对抗和
审判方居中“兼听则明”的刑事诉讼构造。A项正确。
有效辩护原则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整个
诉讼过程中应当享有充分的辩护权;(2)允许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合格的能够有效履行辩护
职责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这种辩护同样应当覆盖
从侦查到审判甚至执行阶段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3)国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
权的充分行使,并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合最低标准并具有
实质意义的律师帮助。B项错误,D项正确。辩护
应当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具有实质
意义,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这是有效辩护原则
的基本要求。C项正确。
2.A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
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
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我国法律赋予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并在制度和程序上充
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在任何
情况下,对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不得以任
何理由限制或者剥夺其辨护权。A项正确。在刑
事诉讼中,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
公检法机关负有以下义务:(1)告知义务。即应
该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辩护权以及
法律赋予的其他诉讼权利。(2)为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提供进行辩护的条件,如为符合法定情形
的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B项中“辩
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
是正确的,但是并不是有关机关在任何情况下都
有为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费提供律师帮助
的义务。B项错误。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应该得到的保障,但是,并不是任何机关都有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帮助的义务,承担
该义务的主体仅限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
民法院。C项错误。辩护权是具有实质意义的诉讼
权利,在控辩审三方构造的现代刑事诉讼模式下,
只有辩护权得到充分行使,才能有效对抗控方指
控,从而实现案件客观真实的查明和法律的正确
适用,以保证诉讼法治和现代民主价值的实现。D
项正确。
3.ACD【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
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
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
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
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依照前款规
定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
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自人民检察院
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值班律师可以查阅案卷
材料,了解案情。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值班律师查
阅案卷材料提供便利。”据此,A项正确。《刑事
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
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
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
具结书。”据此,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只需要辩护
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即可,因此值班律师在场的情
况下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是有效的。B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三款规定: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
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听取犯罪
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
理人对下列事项的意见,并记录在案:(一)涉嫌
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二)从轻、
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从宽处罚的建议;(三)认罪
认罚后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四)其他需要听取
意见的事项。人民检察院依照前两款规定听取值班
律师意见的,应当提前为值班律师了解案件有关情
况提供必要的便利。” 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
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
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妹
63
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
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
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
助。”因此,本案如果甲、乙均没有委托辩护人,
二人都能获得值班律师的帮助。至于一名值班律师
能否同时为甲、乙两名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法律并未禁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三条
的规定:“一名被告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
护人。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
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
护。”该条文仅限制辩护人,并未限制值班律师。
因此,D项正确。
4.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
条规定:“⋯⋯(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
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
团体的代表;⋯⋯(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
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
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
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由此可知,法定
代理人是基于法律规定或法定程序产生,其权利
来源于法律授权,诉讼代理人是基于被代理人委
托产生,其权利源于委托协议授权。A、B两项正确。
根据前述规定,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范
围内进行诉讼活动,既不能超越代理范围,也不能
违背被代理人意志。《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
条第一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
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
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据此,法定代理人享有独立上诉权,即使被告人不
同意,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提起上诉,可以违背被代
理人意志进行诉讼活动。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
讼法》的有关规定,法定代理人享有广泛的与被
代理人大致相同的诉讼权利,但是陈述案情的权
利具有人身性质,所以,法定代理人不可以代替
被代理人陈述案情,诉讼代理人也不能代替被代
理人陈述案情。D项错误。
5.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了应当法律援助的范围,A、B、
C三项皆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D项中虽然经济
困难并提出了法律援助的申请,但并不一定符合
法律援助的条件。
6.ABCD【解析】A项中如果满足以下三种
情形可以担任辩护人:(1)是被告人的监护人、
近亲属;(2)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3)法
院可以准许担任辩护人。B项中实体辩护与程序辩
护是同时进行的。C项中律师享有的调查取证权
是自行调查取证,而非法院代为调查取证。《刑
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诉案件
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
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
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
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D
项中侵占罪属于绝对自诉案件,但是被害人妹妹
不属于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此无权随时委
托诉讼代理人,D项错误。
7.ABC【解析】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
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
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我国《律
师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
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
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
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
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因此在
法定条件下,韩某是可以拒绝为范某继续辩护的。
8.A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
一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
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
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
八条第五项规定:“‘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
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
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
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
为参加诉讼的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
条第六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
女、同胞兄弟姊妹。"A项,本案为公诉案件,乙
的母亲是乙的近亲属,有权为乙委托诉讼代理人,
A项正确。B项,乙的祖父不是近亲属,无权委托,
B项错误。C项,乙本人当然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C项正确。D项,乙的好友丙无权为乙委托诉讼
代理人,D项错误。
第七章 刑事证据
一、单项选择题
1.C【解析】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
与案件事实有客观联系,对证明刑事案件事实具有
某种实际意义;反之,与本案无关的事实或者材料,
都不能成为刑事证据。A项错误。关联性仅是证挪
的一个基本属性,证据具有关联性仅表示证据上
· 64 ·
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关联,但证据是否具有可采性,
还应当考虑证据是否具有其他两个基本属性——
合法性与客观性。B项错误。证据的关联性是证据
证明力的原因。所谓证明力,即证据对证明案件事
实的证明作用,也就是证据对证明案件事实的价
值。证据对案件事实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
小,取决于证据本身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以及联
系的紧密、强弱程度。一般来说,如果证据与案
件事实之间的联系紧密,则该证据的证明力较强,
在诉讼中所起的作用也较大。C项正确。一般而
言,英美证据法认为下列几种证据不具有关联性,
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1)品格证据;
(2)类似行为;(3)特定的诉讼行为;(4)特
定的事实行为;(5)被害人过去的行为。D项错误。
2.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二
款规定:“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本题中涉及的警
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只能属于获取证据的侦查
手段,不属于上述八种证据种类,不具有证据的
法定性,因此均不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只能作为定案的线索材料。故A、B、C项错误,
D项正确。
3.C【解析】证据能力,是指证据资格,即
能否作为证据。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对案
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即证据对证明案件事实的价
值。证据对案件事实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
小,取决于证据本身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以及联
系的紧密、强弱程度。证据规则大体包括两类:
一类是调整证据能力的规则,如传闻证据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意见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
则等;另一类是调整证明力的规则,如关联性规则、
补强证据规则等。C项中的“关联性规则”是调整
证明力的规则。C项当选,A、B、D项不当选。
4.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条规定: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见证人:(一)生理上、精神
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
正确表达的人;(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
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
扣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
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对
见证人是否属于前款规定的人员,人民法院可以通
过相关笔录载明的见证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
号码、联系方式以及常住人口信息登记表等材料进
行审查。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
见证人的,应当在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并对相关
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本题中,因地处偏僻且
天气恶劣,无法找到见证人,这一情形属于“由于
客观原因无法由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见证人的”情
形,公安机关对勘验过程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已注
明理由,未违反法律程序,收集的物证不予排除。
故A、B项错误,D项正确。本题中勘验的过程没
有违法,所收集的物证不予排除,对物证的鉴定
意见等衍生证据也不需要排除。C项错误。
5.B【解析】传闻证据规则,是指证人所陈
述的非亲身经历的事实,以及证人未出庭作证时
向法庭提出的文件中的主张,原则上不能作为认
定犯罪事实的根据。传闻证据规则是排除一种证
明手段的规则,不是排除事实的规则。可见,传
闻证据规则强调三个方面:(1)针对证人证言;
(2)应当由证人亲自陈述;(3)证人一般应当在
庭审期间出庭作证。甲不是证人,不属于传闻证据。
A项错误。乙无法出庭,属于庭外所作证言,该证
言属于传闻证据。B项正确。丙不属于本案证人,
丙没有目睹或者感知案件事实,他只是作为技术
人员出庭说明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其陈述不属于
传闻证据。C项错误。丁所作证言属于丁的亲身经
历,不属于传闻证据。D项错误。
6.D【解析】一般来说,在刑事诉讼中需要
补强的不仅包括被追诉人的供述,而且包括证人
证言、被害人陈述等特定证据。补强证据必须满
足以下条件:(1)补强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
(2)补强证据本身必须具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的
能力;(3)补强证据必须具有独立的来源。本题
中A、B两项均证明证据的合法性,即证据能力,
而非补强证据的证明力。A、B两项错误。C项中“根
据被告人供述提取到的隐蔽性极强、并能与被告
人供述和其他证据相印证的物证”属于被告人供
述的派生证据,根据补强证据规则要求补强与被
补强的证据相互独立,不存在派生关系的原理,
该物证不能补强供述。C项错误。D项中是用书证
补强证人证言,两种证据相互独立,没有派生关系,
不属于同一来源,可以进行补强。D项正确。
7.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五
条规定:“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辨认不是在调查人员、
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二)辨认前使辨认人
见到辨认对象的;(三)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
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
嫌疑的;(六)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
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本题中,A、B、C三项,“对
尸体的辨认过程没有录像”“组织辨认时没有夥
证人在场”“辨认前没有详细向辨认人询问被辨
认对象的具体特征”并非导致辨认笔录不得作为
定案根据的原因。这些情况都属于瑕疵,如果能
够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辨认笔录仍然可以作
为定案根据。A、B、C三项错误。《关于办理死
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
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有关办
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
以作为证据使用:(一)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少
于二人的;(二)没有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
象的具体特征的;(三)对辨认经过和结果没有
制作专门的规范的辨认笔录,或者辨认笔录没有
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的;
(四)辨认记录过于简单,只有结果没有过程的;
(五)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
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D
项正确。
8.C【解析】《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
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侦
查机关组织的辨认,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严格审查,不能确定其真实性的,辨认结果
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辨认不是在侦查
人员主持下进行的;(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
到辨认对象的;(三)辨认人的辨认活动没有
个别进行的;(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
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
符合规定的;尸体、场所等特定辨认对象除外。
(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
嫌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有关办案人员
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
证据使用:⋯⋯(五)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
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
认的真实情况的。”A、B、D三项属于辨认结
果在不能确定其真实性时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情
况,分别符合第一款第二、三、四项情形,故不
当选。C项则属于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
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况,符合第二款
第(五)项情形,C项当选。
9.B【解析】自白任意性规则,又称非任意
自白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
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表白(即承认有罪的供述),
才具有可采性;违背当事人意愿或违反法定程序
而强制作出的供述不是自白,而是逼供,不具有
可采性,必须予以排除。其在本质上属于证据的
排除规则。《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此规定即表
明我国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性规则。B项当选。A、
C、D三项属于《刑事诉讼法》在保障人权方面的
规定,都不属于自白任意性规则。其中A项是关
于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有关规定,重在对侦查讯
问的监督制约。C项是逮捕后将被逮捕人送交看守
所羁押的时效规定。D项是为了防止办案机关以
滥用拘传的方式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
权益。A、C、D三项均不当选。
10.A【解析】补强证据,是指用以增强另一
个证据证明力的证据,一开始收集到的对证实案情
有重要意义的证据,称为“主证据”,而用以印证
该证据真实性的其他证据,就称之为“补强证据”:
其目的是防止误认为事实或发生其他危险性,而在
运用某些证明力比较薄弱的证据认定案情时,必须
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才能被法庭采信为定案
根据。补强证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补强证
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2)补强证据本身必须具
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的能力,补强证据的作用仅仅
在于担保特定补强对象的真实性,而非对整个待证
事实或案件事实具有补强作用;(3)补强证据必
须具有独立的来源。A项正确,B、C项错误。刑
事诉讼中补强证据对证据种类无限制,包括被追诉
人的供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不限于物证
或书证。D项错误。
11.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九
条规定:“证人证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证人没有个别
进行的;(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
的;(三)询问聋、哑人,应当提供通晓聋、
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四)询问不通晓
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
员而未提供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
规定:“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方式有下列瑕疵,
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
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
据:(一)询问笔录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
法定代理人姓名以及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
(二)询问地点不符合规定的;(三)询问笔
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的;(四)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段,同一
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五)询问未成年人,
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不在场的。”由
上述法条可知,A、C、D三项的证人证言,均
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B项的证人证言,经补正
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B项
当选。
12.B【解析】刑事证据规则包括:关联性
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自白任意规则、传闻
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补强证据规则和最佳
证据规则等。传闻证据规则,也称传闻证据排除
规则,即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
· 66·
根据的规则。根据这一规则,如无法定理由,任
何人在法庭之外的陈述,不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
罪的证据。意见证据规则,指证人只能陈述自己
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不得陈述对该事实的
意见或者结论。“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
的证言”不属于证人陈述的自身感知的事实,而
是对其感知、观察到的事实进行推断、猜测进而
发表意见、评论,因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故其
符合意见证据规则的基本要求,B项正确,当选。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为了防止错误认定案件事实
或发生其他危险性,而在运用某些证明力明显薄
弱的证据认定案件时,法律规定必须有其他证据
补强其证明力。最佳证据规则,又称原始证据规
则,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
来证明案情时,其原件的证明效力大于副本等非
原始材料,原件才是最佳证据。
13.B【解析】视听资料与书证既有相同之处
也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在于它们都以一定的思
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不同之处在于书证是以
书面文字形式记载的思想或者行为内容来证明案
件事实的。视听资料主要是以音响、图像、数据
来反映案件的内容的。再者,书证是以静态的方
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而视听资料则是以动态的
方式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其具有生动逼真的特点。
书证与物证的区别:书证是以记载的内容和表达
的思想来证明案情;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存在
场所和物质属性来证明案件事实。本题中,有关讯
问的录音录像记录了整个讯问过程,是用来证明
讯问过程的合法性,并不是用来证明犯罪嫌疑人
实施了某项犯罪,不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A项不当选。由于不是以该录音录像的物理特征来
证明案件事实的,所以该录音录像不属于物证,D
项不当选。关于B、C项,书证和视听资料都是以
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区分的关键在
于载体的不同,如果是以录音、录像储存的信息
来证明的,那就属于视听资料而不是书证,B项当
选,C项不当选。
14.D【解析】证人证言是指当事人以外了解
有关案件情况的第三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
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的供述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
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本题中,
A项是张某所作的有罪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的供述;B项和C项都是张某对同案犯李某
的共同犯罪的情况所作的检举,与本人罪责有关,
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不是证人证言。
而D项是张某就抢劫案之外的另一起案件,向办
案人员所作的有关案件事实真相的陈述,由于张
某与此案没有切身利益关系且知道这一案情,所
以张某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A、B、C三项不属
于证人证言,不当选;D项属于证人证言,当选
15.C【解析】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不同,证
据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凡是直接来源
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是原始证据;从间接的
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根
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
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能
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也就是说,
某一项证据的内容,无需经过推理过程,即可以
直观地说明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所实施。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刑事案
件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形成一个证
据体系,才能共同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A项中的
指纹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属于原始证据,可
是该指纹并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属于间
接证据。A项不当选。B项中侦查人员在室友丙手
机中直接提取的视频,经过了复制,属于传来证
据。该内容可以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属于直
接证据。B项不当选。C项中室友丁的证言,内容
是曾看到甲将一台相同的笔记本电脑交给乙保管,
属于第一手材料,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属于原
始证据。同时该证据能够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无需经过推理过程。C项当选。D项中甲转卖电
脑时出具的现金收条属于第一手的原始证据,但
是并不能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属于间接证据。
D项不当选。
16.B【解析】根据证据材料来源、出处的
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
据材料,称作原始证据,也称第一手材料;凡是
从原始出处以外的其他来源获得的证据,即并非
产生于案件事实,而是从第二手以上的来源获得
的证据,称作传来证据,也称第二手材料。根据
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
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证明关系的不同,
是指某一证据是否可以单独地、直接地证明案件的
主要事实。直接证据是指可以独立证明案件主要事
实的证据。凡是直接证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以及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的证据就是直接证
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独立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的
证据。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
要事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A项中被告人丁某
承认伤害被害人的供述,由于丁某是案件亲历者,
其供述来源于原始出处,是原始证据,且能够单独
证明丁某实施了犯罪,因而是直接证据。A项错误。
B项中证人王某陈述看到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场擦
拭手上血迹的证言,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属于
原始证据;该证言只能证明被告人丁某在案发现,
场,不能单独、直接地证明被告人就是杀人凶手,
属于间接证据。所以,证人王某的陈述既是原始
证据又是间接证据。B项正确。C项中证人李某陈
述被害人向他讲过被告人丁某伤害她的经过,李某
的陈述是从被害人的讲述中了解到某种事实而进行
转述,并非其亲眼见到案件事实,故属于传来证据,
而不是原始证据。而且该证据能够单独证明丁某伤
害被害人的事实以及丁某是否有罪,因此属于直接
证据。C项错误。D项中被告人丁某的精神病鉴定
的抄本不是文件的原本,而是经过复制的证据,
属于传来证据,而不是原始证据。而且,这一证
据只能证明被告人的精神状态,而不能独立证明
案件的主要事实,因此属于间接证据。D项错误。
17.D【解析】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
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作原始证据,也称
第一手材料;凡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
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
证据,即通常所称的第二手材料。凡是可以单独
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属于直接证据。
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
实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A项匕首虽为原始证据,
但只能证明匕首是伤害被害人的工具,并不能单
独证明甲有杀人的行为,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
因此属于间接证据。A项错误。B项证人证言虽为
原始证据,但只能证明甲从现场走出,并不能单
独证明甲有杀人的行为,属于间接证据。B项错误。
C项指纹同一的鉴定意见属于原始证据,但指纹同
一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属于间接证据。C项
错误。D项被害人讲述被害过程属于被害人陈述,
是原始证据,并且通过陈述能够证明案件主要事
实,属于直接证据。D项正确。
18.D【解析】证人只能是自然人,国家机
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人民团体不能成为证人,
因为它们不能像自然人一样感知案件事实,无法
享有证人的诉讼权利或者承担证人的诉讼义务。
鉴定人同样应当是自然人,虽然具体的鉴定人可
能由某一鉴定机构进行指定,但最终作出鉴定和
出具鉴定意见的只能是作为自然人的鉴定人。A项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
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
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
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可见,生理上、精
神上有缺陷,同时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
的人才不能作为证人,否则,有可能成为证人。
此外,精神上有缺陷的人确实不能成为鉴定人,
但生理上有缺陷的人,还是有可能成为鉴定人的。
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
三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
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
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
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公诉人、
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
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
应当出庭作证。⋯⋯”可见,需要向法庭提出证
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申请,法院认为确有出庭
必要的才应当出庭。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一条规定:“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经控
辩双方质证、法庭查证属实的,应当作为定案的
根据。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矛盾,
证人能够作出合理解释,并有其他证据印证的,
应当采信其庭审证言;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而其
庭前证言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证
言。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
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
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三款规定:“⋯⋯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
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D项正确。
19.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
条第三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
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
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
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
为定案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
条第一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
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
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由此可知,
不能强制鉴定人出庭,只能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条规定:“经
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
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鉴定人由于不能抗拒的
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人民法院
可以根据情况决定延期审理或者重新鉴定。鉴定
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应当通
报司法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不是“中止审理”,
而是“延期审理”。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和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
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可见,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目的就是向鉴定人
发问。C项正确。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只能
陈述自己亲自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不得陈述对
该事实的意见或者结论。意见证据规则只规制证
人作证,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和认定不受其规制。D
项错误。
20.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五十
· 68 ·
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
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
任由自诉人承担。”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
证责任专属控方人民检察院承担,而被告人举证
证明自己无罪是权利,而非责任。A项错误。自
诉案件的证明责任分配依据不仅仅是“谁主张,
谁举证”的法则,还包括“否认者不负证明责任”
和“无罪推定”。B项错误。被告人原则上不负
证明责任,仅在特定情况下承担提出证据的责任,
即被告人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持有型犯罪
(非法持有假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应当承
担一定的证明责任,即提出证据的责任,而非说
服责任。C项错误,D项正确。
21.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
括:(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二)被指
控的犯罪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
被告人所实施;(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五)实
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
因等;⋯⋯“”据此,A、B、C三项分别符合第
(一)、(五)、(四)项内容,属于需要用证
据证明的案件事实。A、B、C项均不当选。《人
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一条规定:
“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
明:(一)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
(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并且未依审判监
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本题中,法院就
甲乙两家宅基地纠纷所作出的裁判事项已经生效,
属于该条第(二)项不需要证明之事项。D项当选。
22.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
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
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
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
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
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
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A
项中,只有甲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不能对甲
作出有罪认定。A项错误。B项中,在直接证据
的运用中应遵循孤证不能定案的原则,只有被害
人甲的指认,不能对乙作出有罪认定。B项错误。
C项中,对于会计而言,只有局长的证言;对于
局长而言,只有会计的证言。仅有孤证且相互矛
盾,不能对会计和局长作出有罪认定。C项错误。
D项中,不仅有甲乙的供述,而且甲乙同时开枪,
被害人丙身中一弹,也就是说,还有枪作为物证
的存在以及丙身中一弹的事实,只是查不清楚这
一枪是谁打中的,这种情况下,甲乙属于“同时犯”,
可以对该案作出有罪认定。D项正确。
23.A【解析】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
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
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
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
述。本案中甲向公安机关反映的被杨某猥亵的经
过,属于被害人陈述;甲曾目睹杨某在课间猥亵
丙,属于证人证言。A项正确。补强证据是指用
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的证据。补强证据必须满
足以下条件:(1)补强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
(2)补强证据本身必须具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
的能力;(3)补强证据必须具有独立的来源。
本案中,许某是通过甲的陈述了解的甲被猥亵的
经过与甲的陈述属于同一来源,不具有独立的来
源,因而不属于补强证据。B项错误。传闻证据
规则,也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即若无法定理由,
任何人在庭审期间以外及庭审准备期间以外的陈
述,原则上不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但
是,在我国即使证人未能出庭,只要其证言能够
与其他证据相印证也是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本
案中,甲的证言内容是听乙所说,属于传闻证据,
但只要能够与其他证据印证就可以采用而无需排
除。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
条规定:“下列证据应当慎重使用,有其他证据
印证的,可以采信:(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
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但
尚未丧失正确认知、表达能力的被害人、证人和
被告人所作的陈述、证言和供述;(二)与被告
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有
利于被告人的证言,或者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
证人所作的不利于被告人的证言。”年幼的人只
要具有相应的辨别能力,能够正确表达,其陈述
或证言并不需要其他证据加以印证。D项错误。
24.A【解析】《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
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
定:“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
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
数据。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
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
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
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
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以数字化形式记载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以及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证据,不属手
电子数据。确有必要的,对相关证据的收集、提
取、移送、审查,可以参照适用本规定。”因此,
本案中的网络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A项正确。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
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具
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扣押原始存储介质的,可
以提取电子数据,但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不能扣押
原始存储介质的原因、原始存储介质的存放地点
或者电子数据的来源等情况,并计算电子数据的
完整性校验值:(一)原始存储介质不便封存的;
(二)提取计算机内存数据、网络传输数据等不
是存储在存储介质上的电子数据的;(三)原始
存储介质位于境外的;(四)其他无法扣押原始
存储介质的情形。对于原始存储介质位于境外或
者远程计算机信息系统上的电子数据,可以通过
网络在线提取。”在本题中,手机为网络聊天记
录的原始存储介质,但不一定必须随案移送。B项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证
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但是,查证属实有很多种方法,不一定必须经过
被害人核实。C项错误。网络聊天记录可以证明犯
罪行为发生的起因,与犯罪具有关联性。D项错误。
25.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三
条规定:“下列证据应当慎重使用,有其他证据
印证的,可以采信:(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
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但尚未
丧失正确认知、表达能力的被害人、证人和被告
人所作的陈述、证言和供述;(二)与被告人有
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有利于
被告人的证言,或者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
所作的不利于被告人的证言。”据此,被害人即
使有生理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
定的困难,但若其在自身判断和表达能力范围内
对案件作出了准确陈述,并且有其他证据印证,
则可以被采信。A项错误。B项中“与被告人有利
害冲突的证人提供的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言”在有
其他证据印证的情形下也可以被采信。B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勘验、
检查笔录存在明显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情形,
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据此,C项中的情况,应当允许补正或者作出合理
解释说明,并非一律不得采信。C项错误。《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在勘验、检查、
搜查过程中提取、扣押的物证、书证,未附笔录
或者清单,不能证明物证、书证来源的,不得作
为定案的根据。"D项中情形符合该法条规定。D
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A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
一款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
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
除。⋯⋯""A项中的屠某是本案被告人,“大”字
型吊铐属于典型的刑讯逼供,应当排除。A项当
选。《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严
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
方法收集证据,⋯⋯”以引诱的非法方法取证的,
对办案人员采取纪律处分,并不以非法证据排除
的方式惩罚办案人员。B项不当选。《关于办理刑
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
条规定:“采用以暴力或者严重损害本人及其近
亲属合法权益等进行威胁的方法,使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遭受难以忍受的痛苦而违背意愿作出的供
述,应当予以排除。”采用威胁方法取得的供述
须符合“导致难以忍受的痛苦作出的非自愿供述”
才排除。C项不当选。朱某属于证人,对朱某进
行威胁取得的证言,属于非法言词证据,根据《刑
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应当排除。D项当选。
2.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
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
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
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
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
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
索或者材料。”可知,有权在庭审程序中启动非
法证据排除程序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审判人员,
可以依职权主动启动;另一类是当事人及其辩护
人、诉讼代理人,在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后可以
向法院申请启动。A、B两项正确。《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
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
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条规定:“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
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
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可知,
经法庭审理后,应当对有关证据予以排除的情形
有两种:一是可以确认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的情形;二是虽不能确认但也不能排除存在以非
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D项只包含了第一种情形,
表述不够完整。D项错误。
3.BD【解析】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一切物品和痕迹。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
存在状况等来发挥证明作用的。书证是指以记戴
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
· 70 ·
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书证的表现形式和制作方
法多种多样,不限于“书写的文字材料”,凡是
以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
切物品,都属于书证。A项中的失窃药材清单,属
于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中的笔录
类证据,而不是书证。A项错误。B项和C项均
是以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
况的书面材料,属于书证,B项正确、C项错误。
D项,对某些难以移动或易于消失的物品、痕迹,
进行复制的模型或拍摄的照片,是对物证的固定
和保全。法官在认定时,作为物证发挥作用的不
是这些照片和模型本身,而是被拍摄的照片、复
制的模型所反映的原物和痕迹。因此,因部分失
窃药材不宜保存而在法庭上出示的药材照片应当
属于物证。D项正确。
4.AC【解析】关联性也称为相关性,是指证
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客观联系,对证明刑事案件
事实具有某种实际意义。关联性是证据的一种客
观属性,不是办案人员的主观想象或者强加的联
系,而是根源于证据事实同案件事实之间的客观
联系。本案中,甲垫付医疗费的行为与撞人肇事
的行为之间不具有关联性,不能证明甲是否实施
了交通肇事行为。A项正确。直接证据是能够单独、
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也就是说,某一
项证据的内容,无需经过推理过程,即可以直观
地说明犯罪行为是否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
施。乙只说自己被车撞倒,但没有交代清楚是何
人所撞,该陈述属于间接证据。B项错误。凡是来
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
是原始证据。凡是不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
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
证据。医生转告警察,乙系被车辆撞倒的证言并
非其亲眼所见,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因此
属于传来证据。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
推断性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但根据一般
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医生称从甲送
乙入院时的神态来看,甲应该就是肇事者的证词
属于意见证据,且不属于一般生活经验的推断性
证言,不能作为定案依据。D项错误。
5.ABD【解析】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
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凡是以物品
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
据价值的证据(包括书面文件),都是实物证据。
勘验、检查笔录之所以列入实物证据,是因为它
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中对所见情况的客观记
载。A项中的勘验笔录和B项中的书证均属于实
物证据,当选。凡是通过人的陈述来反映,以语
言形式表现的证据,是言词证据。鉴定意见虽然
具有书面形式,但因其实质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
门性问题所表述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
需要鉴定人对鉴定意见作口头解释,接受控辩双
方的质证,所以其属于言词证据。C项为言词证据,
不当选。此外,对于视听资料属于言词证据还是
实物证据,应当具体分析。多数视听资料属于实
物证据,但是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
人、被害人时的录音资料近似于笔录,是对讯问
或询问过程和陈述内容的录制,应划归言词证据。
D项中伤害过程的监控录像属于实物证据,当选。
6.A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
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
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
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
个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
庭作证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
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四)对人身和住宅采
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故A、B项均正确。侦查人员是“出庭说明情况”,
而并非作为证人“出庭作证”,所以,不受证人保
护法律规范的约束。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
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
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
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
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
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D项正确。
7.A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
条第一、二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
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
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
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
证,适用前款规定。”A项正确。警察非执行职务
时的身份同于一般普通公民,其所目击的犯罪情
况同样适用证人作证的规定,B项错误。《刑事诉
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人民法
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
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
子女除外。”可知,采取强制到庭措施的条件是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而且对被告人的配
偶、父母、子女不得采取强制到庭措施。C项中
的强制到庭理由违背了上述法律规定,同时也没
有说明不得强制到庭人员的例外情况,C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证
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
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
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
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可知,对于证人拒绝到庭作证的,应当予以训诚,
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可以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
D项正确。
8.A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
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
任由自诉人承担。”证明主体要提供证据来证明
其诉讼主张,在证明不能时,要承担诉讼主张不
能成立的后果。简言之,证明主体要提出诉讼主
张。在公诉案件中,公诉人、被告人是证明主体;
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是证明主体;如果被告人
提出了反诉,被告人也是证明主体;在附带民事
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证明主体。故A、
B项正确。刑事诉讼主体包括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
参与人,作为证明主体的公诉人、被告人、自诉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都属于刑事诉主体。D项正确。
妨害公务案中就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庭
作证的警察属于证人,证人对案件并无诉讼主张,
不属于证明主体。C项错误。
9.A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
括:⋯⋯(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
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
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六)是否系共同犯
罪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
的地位、作用;(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
免除处罚情节;⋯⋯“”A项,在行贿罪中,要求行
贿人明知其谋取的系不正当利益,这是构成犯罪
的关键因素,属于关涉定罪事实的证明对象,符
合上述第(四)项,A项当选。B项,在刑事诉讼
活动中,被告人一般处于被羁押的状态,没有人
身自由,其亲友若能代为退赃,可以认为被告人
认罪态度较好而酌情从轻处罚,属于关涉量刑事
实的证明对象,符合上述第(七)项,B项当选。
对证据材料的审查与判断被称为验证“证据事实”
的过程,证据事实不是证明对象,而是证明手段。
证明对象是指需要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而证
据事实则是指证据本身的来源、构成等要素。在C
项中,强奸案中用于鉴定的体液检材是否被污染
的事实属于证据事实,而非证明对象。C项不当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一条规定:
“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
(一)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二)人民
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
理的事实;(三)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
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四)在法庭
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五)法律规定的
推定事实;(六)自然规律或者定律。”D项属于
上述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属于免证事实,不当选。
10.ABCD【解析】《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
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三款规定:
“办理死刑案件,对于以下事实的证明必须达到
证据确实、充分:(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
生;(二)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与被告人实施
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
节;⋯⋯"A、B项的表述符合该法条第(一)(二)
项的规定。故A、B项正确。《关于办理死刑案
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六条第
一款规定:“在对被告人作出有罪认定后,人民
法院认定被告人的量刑事实,除审查法定情节外,
还应审查以下影响量刑的情节:(一)案件起因;
(二)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是否对矛盾
激化负有责任及责任大小;(三)被告人的近亲
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C、D项的表述符
合该法条第(二)(三)项的规定。C、D项正确。
11.ABC【解析】原则上,证明责任总是与
一定的积极诉讼主张相联系,否认一方不负证明
责任。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积极诉讼主张即为控
方对被告人的指控,若被告人否定,被告人不承
担证明自己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明责任。A项正确。
证明责任总是与一定的不利诉讼后果相联系,甚
至可以说证明责任就是证明不了就败诉的责任。
在审判程序中,被告人很有可能被判处有罪,虽
然其得到了不利判决,但不能说被告人因此负有
证明责任,因为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
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B项正确。证明责任是提供
证据责任与说服责任的统一,仅仅提出证据不等
于履行了证明责任,还必须尽可能说服裁判者相
信其主张的事实存在或不存在。C项正确。在刑事
诉讼中,原则上应由控诉方承担证明责任,但是,
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非法持有型的犯罪中,
被告人亦负有一定证明责任,也即举证责任倒置。
D项错误。
12.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
件事实包括:(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
(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
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四)被告人有无刑
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
(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
案件起因等;(六)是否系共同犯罪或者犯罪事
实存在关联,以及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甫
· 72 ·
(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情节;⋯⋯“”依据上述法条,本题中A、B、C、
D四项分别符合第(一)(二)(五)(七)项
的规定,均属于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故A、B、C、D四项均正确。
13.AB【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
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一)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
常识性事实;(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
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三)法律、
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
当知晓的事实;(四)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
程序事实;(五)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六)自
然规律或者定律。”依据上述法条,本题中A项属
于第(一)项中规定的“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
事实”,不必证明;B项属于第(三)项“法律、
法规的内容”,不必证明;C项是无异议的案件基
本事实,不属于程序事实,需要证明;D项石某精
神状态与罪刑轻重的量刑情节有关,需要证明。A、
B两项当选。
14.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
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
确定有罪。”虽然在理论上我国并没有确定完整
的无罪推定原则,但对其合理精神是承认和接受
的,一般情况下,被告人既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
的责任,也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A项错
误。自诉人相当于原告,根据“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理,应承担举证责任。B项正确。律师进行无
罪辩护时无需承担证明其主张成立的证明责任,
律师无法承担证明责任时,不必然导致被告人被
定罪或者重判。C项错误。在非法持有型犯罪中,
由被告人承担一定程度的提供证据的责任,但是
不能理解为由被告人承担全部的证明责任。例如,
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检察机关应当证明国
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
这一事实的存在,被告人只需要说明差额部分的
来源是合法的即可。D项正确。
15.B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第
三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
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
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
根据。”证人拒不到庭而无法当庭询问并不必然
导致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还必须附加
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条件。A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对于经过法庭
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
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
当予以排除。”B项所述中,被告人提供了有关刑
讯逼供的线索及材料,但公诉人不能证明讯问合
法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应当排除,不得作为定案
的依据。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
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可见,行政证据转化为刑事证据,主要转化的是
实物证据。言词证据一般需要重新收集,不能直
接转化为刑事证据。C项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属
于行政部门,收集的询问笔录属于言词证据,不
能直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C项正确。《刑事诉
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
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
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
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
言。⋯⋯"”该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询问被
害人,适用本节各条规定。”因此,侦查人员可
以到被害人所在单位等办案场所以外的地点询问
被害人。D项错误。
16.A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
规定:“视听资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
为定案的根据:(一)系篡改、伪造或者无法确
定真伪的;(二)制作、取得的时间、地点、方
式等有疑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A项中的视
听资料存在该条文所列举的第二项证据瑕疵,因
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A项当选。《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八条规定:“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六)鉴定过程和方
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的;(七)鉴定文
书缺少签名、盖章的;(八)鉴定意见与案件事
实没有关联的;(九)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B
项中,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
于同一个来源,属于前述法条第(六)项鉴定过程
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故不能作为定
案依据,B项当选。《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
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
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C
项属于证据种类中的证人证言,该证言是证人对
案发事实客观真实的陈述,并未出现法律禁止的
情形,因此C项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故不当选。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讯问笔
录应当忠实于原话,字迹清楚,详细具体,并交
犯罪嫌疑人核对。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的,
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当
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认为讯问笔录没有错
误的,由其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并捺指
印,在末页写明‘以上笔录我看过(向我宣读过),
和我说的相符’,同时签名或者盖章,并捺指印,
注明日期。如果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捺
指印的,应当在笔录上注明。讯问的检察人员、
书记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据此,犯罪嫌疑
人应当在讯问笔录上签名、盖章或捺指印,但如
果其拒绝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该笔录若经查证属实的,也可以作为定案根据。D
项不当选。
第八章 强制措施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
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
施。对于已经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
直接进行讯问,不需要经过拘传程序。通常情况
下,拘传适用于经过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
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传作为刑事诉讼
中的强制措施,只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对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
告人以及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诉讼参与人
不能适用。由此可知,A项中,对高某虽可以拘传,
但其性质并非刑事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为保障审
判顺利进行的司法措施。A项错误。B项中,抢夺
案中非在押的被告人陈某适用拘传。B项正确。C
项中,卢某作为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对
其进行拘传,但拘传主体不是人民法院,而应当
是公安机关或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只能对未
被羁押的被告人进行拘传。C项错误。D项中,
证人不能成为拘传的对象。D项错误。
2.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
一、二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
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
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
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
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
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
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
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
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
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
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由此可知,A、B、D三
项均属于酌定义务,除非公检法明确要求,否则
甲没有遵守的义务。A、B、D三项错误,C项正确。
3.C【解析】报复陷害罪属于国家机关工作
人员职务犯罪,应当由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或者由
检察院(若由司法人员实施)立案侦查。题干中显
示的是“侦查机关”,因此可以将本案中的报复陷
害罪推定为属于检察院立案侦查。在我国,取保候
审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A项说由本案侦查机关,
即由检察院执行,错误。保证人与保证金只能择
一,不可以同时适用。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侯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
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
保存。”“可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进入蒋
某居住的小区”属于“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C
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
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
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
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
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见,
法律只是规定“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
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但没
有规定应要求郭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变更住址。
D项错误。
4.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取保侯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因此取保候
审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保证人保证;另一种是保
证金保证。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
证。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一
条规定:“对下列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可以
责令其提出一至二名保证人:(一)无力交纳保
证金的;(二)未成年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
(三)不宜收取保证金的其他被告人。"B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被保证
人有违反该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
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条并未规定要求保
证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连带赔偿责任。C项错误。《人
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九十九条规定:“人
民检察院发现保证人没有履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
条规定的义务,应当通知公安机关,要求公安瓶
关对保证人作出罚款决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豫
· 74 ·
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D项错误。
5.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
二款规定:“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
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并非由决定机
关统一收取后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A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
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
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
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
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
取取保侯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根据该法条第二项
的规定,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
取取保侯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亦可采取取
保候审措施。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
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
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不得同时
使用保证人保证与保证金保证。”C项正确。《刑
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对违反取
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先行拘留。”D项错误。
6.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四条规定:“国
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
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本案中,
甲的行为构成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
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因此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刑
事案件,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因此取保
侯审也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D项正确,A、B、
C三项错误。
7.D【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
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
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
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
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紧急情
况下,对于符合本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所列情形之
一的,经出示人民警察证,可以将犯罪嫌疑人口头
传唤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审查,办理法律手续。”紧
急情况下,对于符合先行拘留情形的,可以经出示
人民警察证后拘留,不必出示拘留证。A项说法过
于绝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
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
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B项错误。《刑
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嫌
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
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该条只是要求侦查人
员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C项的表述过于绝对,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进
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
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
进行搜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
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
搜查:(一)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二)可能隐
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三)可能隐匿、毁
弃、转移犯罪证据的;(四)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
疑人的;(五)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本案
中公安机关怀疑章某携带管制刀具(凶器),即属
于紧急情况。D项正确。
8.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
二款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
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
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
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
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
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因此,
对甲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也即10月6日
上午10点前送往看守所羁押。A项正确。根据上
述法条可知,拘留后可以不通知被拘留人家属的情
形只有两种:一是无法通知的情形;二是被拘留
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
能有碍侦查的情形。B项中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
犯罪,并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形之一,所以应当通
知甲的家属。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
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
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
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据此,
甲在当月6日被送至看守所之前,公安机关对其
进行了讯问,符合法律规定。C项正确。《刑事诉
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
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
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
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据此,公安机关如认为被拘留人应当被逮捕的,
应当自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期
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所以,10月
5日对甲进行拘留,应当在三日以内,也即10月8
日之前提请检察机关审批。D项正确。
9.C【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负责捕诉的部门依法对
侦查和审判阶段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经审查
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或者
人民法院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变更强制
措施。审查起诉阶段,负责捕诉的部门经审查认
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直接释放犯罪嫌疑人
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的部门收
到有关材料或者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及
时将有关材料和意见移送负责捕诉的部门。”据此,
无论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审判阶段,羁押必要性审
查均由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负责办理,A项错误。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羁押必要性
审查:⋯⋯必要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
审查。”据此,人民检察院必要时可以进行公开
审查,B项说法过于绝对,错误。《人民检察院刑
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
院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犯罪事实、
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
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
综合评估有无必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据此,检察院评估是否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
时要衡量很多因素,其中包括“案件进展情况”,
既然要权衡案件进展情况,检察院当然可以向公
安机关了解本案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C项正确。
不予立案应由检察官决定,无需检察长批准。D
项错误。
10.C【解析】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
则》第五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无论侦查、审查起
诉还是审判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均由检察院负
责捕诉的部门负责办理。A项错误。《人民检察
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人民
检察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一)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
的理由和证明材料;(二)听取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三)听
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了解是否达成和解协议;(四)听取办案机关的
意见;(五)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
体健康状况;(六)需要采取的其他方式。必要
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审查。”据此,
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原则上不公开进
行,只有在必要时才可以进行公开审查,并且本
题案件涉嫌猥亵儿童,关乎个人隐私,所以不应
公开审查。B项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
则》第五百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
在办案过程中可以依职权主动进行羁押必要性审
查。”C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八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悔罪表
现,不予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向办
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十二)可能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宣告
缓刑的;⋯⋯”据此,检察院只能“建议”而不
能“要求”法院变更强制措施。D项错误。
11.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
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
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
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
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
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
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依该
条第一款第(二)项,直接选择B项。A、C、
D三项不属于应当讯问情形,但检察院可以决
定是否讯问。
12.C【解析】审前羁押是通过拘留或者逮捕
的方式将犯罪嫌疑人关押于看守所,从而保证人身
危险性较高的犯罪嫌疑人不致再危害社会,并保
证后续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所以,对于人身危
险性高的犯罪嫌疑人应当进行审前羁押,而对于
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取保候
审等非羁押措施,减少审前羁押的适用。这充分
体现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必要性原则的要求。
A项正确。审前羁押的另一重要原则为变更性原则,
即任何强制措施,随着诉讼的进展和案情的变化要
及时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如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
危险性增大,可以从非羁押措施变更为羁押措施;
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降低,可以从
羁押措施变更为非羁押措施。B项正确。《刑事诉
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
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
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
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因此,C项错误在于,
检察院经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
无权直接决定释放或变更为其他非羁押强制措施,
而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C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
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
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
者监视居住。”据此,D项正确。
13.B【解析】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
规则》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粥
(一)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
· 76 ·
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
(二)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
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三)继续羁押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
判处的刑期的;(四)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
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
的。”B项正确。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八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具有悔罪表现,不予
羁押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
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七)与被害
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
担保的;(入)认罪认罚的;(九)患有严重疾病、
生活不能自理的;⋯⋯“” A、C、D三项中的情形
均属于“可以”建议的情形,不当选。
二、多项选择题
1.ACD【解析】变更性原则是指强制措施的
适用,需要随着诉讼的进展、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及案件情况的变化而及时变更或解除。包括两
个方面的含义:(1)将已经适用的强制措施变更
为另一种强制措施;(2)强制措施的解除和撤销。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
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三)在身边或者住
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A项从拘传变更为拘
留,属于强制措施的变更。A项当选。《刑事诉讼
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
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
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
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我国取保候审保证金不允许增加,只能没收后重
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改为监视居住或
予以逮捕。B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
行拘留。”符合变更性原则的要求。C项说法正确,
当选。《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
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
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
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从羁押(拘留、逮捕)变
更为非羁押措施属于强制措施的解除。D项当选。
2.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
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
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
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
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
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
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
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
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
形式变相枸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
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故B、C两项符合上述规定,正确。D项违反上述
规定,错误。另外,拘传不能采取口头形式,而
必须出具拘传证,A项是对传唤的规定,错误。
3.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第一、二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
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
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
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
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
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
责令被取保侯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
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
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
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根
据第一款第(三)、(四)项的规定,C、D两
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可知,取保候审
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上述《刑事诉讼法》第
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说未经执行机关批
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也就是指未经公安
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A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监
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
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或者通信;⋯⋯”可知,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
会见他人是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
当遵守的义务,而不是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即使人民法院、人民检
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
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不得与特定的
人员会见或者通信”的义务,也只是强调不得会
见“特定的人员”,而非“他人”。B项错误。
4.B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规定:“取保侯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
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
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粥
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
定保证金的数额。”本题中,B项属于被取保候审
人的经济状况,C项属于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D
项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都是
法律规定的应当考虑的因素,因此,B、C、D三
项均当选。
5.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
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
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
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
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
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
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本案属于毒品
犯罪,不属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
犯罪,也不存在有碍侦查的情形,因此公安机关
应当在拘留许某后24小时以内通知其家属,A项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
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
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
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B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搜查,
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
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
行搜查。”本案不存在紧急情况,故对宋某住处
进行搜查应当出示搜查证,C项错误。《刑事诉讼
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
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
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
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本案中,由于宋某的唯一住所被侦查机关查封,
因此宋某无固定住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
视居住,D项正确。
6.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
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
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
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
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
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
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据此,监视居住的
适用对象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符合逮捕条件且满
足上述五种情形之一的;二是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但是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A、B、
C三项分别符合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
当选。D项不属于可以监视居住的情形,不当选。
7.AB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
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
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
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
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
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
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
的。"A项,甲为投毒而买毒药属于预备犯,因此
符合上述第(一)项规定。B项,在乙的住处发现
了被盗金项链,属于第三项情形。C项属于第四项
情形。D项属于第(六)项情形。A、B、C、D项
均属于可以执行先行拘留的情形,当选。
8.ACD【解析】取保候审的担保方式有保证
人保证和保证金担保两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在法院对甲继续采取取保候
审的情况下,决定取保的法院有权变更取保的担保
方式,即对甲可变更为保证人保证。A项正确。《刑
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对违反取
保侯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先行拘留。”据此,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本案中,适用
强制措施的是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
规定,有权决定拘留的只有公安机关和检察院,
法院没有刑事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B项错误。《刑
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
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
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
小时以内进行讯问。⋯⋯""C项正确。《人民检
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可以依职权主动进行
羁押必要性审查。”D项正确。
9.AB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
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可知,
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生在逮捕之后。A项中10月14日
为逮捕之前,尚不存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问题。A
项错误。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没有先向
侦查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前置法律规定,B项
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五
条规定:“负责捕诉的部门依法对侦查和审判阶段
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
押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释放犯罪娜
疑人、被告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审查起诉阶段
· 78 ·
负责捕诉的部门经审查认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
当直接释放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负责刑
事执行检察的部门收到有关材料或者发现不需要继
续羁押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和意见移送负责捕
诉的部门。”据此,无论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审判
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均由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
负责办理,C、D两项错误。
10.ABCD【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
规则》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
查逮捕案件,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
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
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
重大违法行为的;(四)案情重大、疑难、复杂
的;(五)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六)犯罪
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七)犯罪嫌疑人是盲、
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
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讯问未被拘留的犯罪嫌
疑人,讯问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的意见。办理审
查逮捕案件,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予讯问的,
应当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由犯罪嫌疑人
填写后及时收回审查并附卷。经审查认为应当讯
问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及时讯问。”根据该《规
则》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A项属于上述第
(一)项情形;B项属于上述第(二)项情形;
C项属于上述第(三)项情形,因为根据《刑事
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拘留后,应当
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
小时;D项属于上述第(七)项情形。
11.ACD【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三款规定:“有证据证明有
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一)有证据证
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
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
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
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
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据此,A、C、D三项
均正确。根据上述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
而不必须是主要犯罪事实。B项错误。
12.B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九
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一)患有严重疾病、
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
婴儿的;(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
人。”A项和C项属于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
情形。A、C两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条
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民法院应当立即释放;必要时,可以依法变更强制
措施:(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
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二)第一
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
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三)被告人被
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
期限的;(四)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
结的。”B项属于宣告缓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
效力的;D项属于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
审结的,均属于应当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的情形。
B、D两项正确。
13.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一百六十九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一)患
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
在哺乳自己婴儿的;(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
唯一扶养人。”A项中甲被逮捕后发现患有严重疾
病和B项中乙被逮捕后经检查正在怀孕的情形,均
属于“可以变更”而非“必须变更”的情形。A、B
两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被逮
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
释放;必要时,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一)第一
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
予刑事处罚的;(二)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
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
力的;(三)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
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四)案件不能在法
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直接适用此法条,可知
C、D两项分别属于第(四)、(二)项规定的情
形,一般应当释放,必要时可以变更强制措施,C、
D两项错误。
第九章 附带民事诉讼
一、单项选择题
1.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
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
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
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
赔偿。”本题中,甲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且是
在行使职权时实施的犯罪,因此本案不可以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A、B两项错误,C项正确。《刑
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下列
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
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
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
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
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本题中,
甲涉嫌的滥用职权罪属于渎职犯罪,因此不适用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D项错误。
2.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六
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
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
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
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A项错误。该《解
释》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
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
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
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
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
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
理。”B项正确。该《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
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C项即
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实施的犯罪。C
项错误。D项,非法搜查案中,因非法搜查所导
致的物质损失均属于职务行为,相关人员只能通
过国家赔偿途径弥补损失。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因为非法搜查罪的犯罪主体也可能是一般主体,
如果是一般主体实施了非法搜查,给被害人人身、
财产权利造成侵犯,被害人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的。D项说法存在瑕疵。D项错误。
3.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
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
讼。”《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六)项
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
女、同胞兄弟姊妹。”被害人李某的父母作为李
某的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李某的祖
父母不是李某的近亲属,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
“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
民事诉讼被告人。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
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
事诉讼,但已经从其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
偿的除外。”本案中,苏某在逃,不应把苏某列
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
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C
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
“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
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
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
合法原则的除外。”D项正确。
4.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
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仅
对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
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包括没有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一并提起附带民
事诉讼,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除外。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放弃对其他共同
侵害人的诉讼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相应
法律后果,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其放弃诉讼请求
的情况。”在刑事诉讼中,吴某有权对罗某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也有权放弃对罗某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一旦放弃对罗某主张权利,一审判决宣告后,
吴某即便反悔,也不能再对罗某提起附带民事诉
讼了,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因此,B项正确,A、
D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
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
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据此,吴某在二审
中请求法院判令罗某予以赔偿是不会得到法院支
持的,二审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
告知吴某另行提起民事诉讼。C项错误。
5.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
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
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
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
· 80·
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被害
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受理。符
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以及本解释有关规定
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本
题中,王某被姜某打伤,在开庭审判前向法院提
起诉讼,属于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符合上述规定,
法院应当受理。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
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
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B项正确。《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人
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
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
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
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
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
保全措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
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
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向
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
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十五日以内未提起附
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并非必须提供担保。C项错误。被保
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和对案件有管辖
权的法院均有权采取保全措施,并非需要移交财
产所在地法院采取。D项错误。
6.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
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
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
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A项中不是“应当”,
而是“可以”,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由法院决定,
A项错误。保全措施的申请人可以是原告,也可以
是检察院,B项正确。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C项错误。财产保全的范围仅限于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的财产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D项错误。
7.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造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一条
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
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
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本案中,被害人刘某提
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在审理该案时,法院不仅能
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的刑事法律,
还应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A项错误。《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侦查、审查起诉
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
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
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
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
外。"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
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
应当在五日以内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附带
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
诉的内容及时通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并制作笔录。”马某是未成年人,民事
起诉书副本应同时送达马某及其法定代理人。C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人
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
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
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
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
有关规定。”据此,法院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
被告人马某的财产。D项正确。
8.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一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
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
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A项错误。《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
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
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
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
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
书记员签名后即发生法律效力。”B项错误。《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
“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
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
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
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
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
采取保全措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
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
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
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
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
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十五日以内未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C
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
“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
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
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
合法原则的除外。"D项正确。
9.C【解析】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
前行为人已经死亡,并且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
不应将其继承人列为被告,也不应判处其继承人承
担赔偿责任。此外,由于所有的共同加害人对被
害人物质损失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法院可判
处其他被告人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一百八十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
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
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刑事被告人的监
护人;(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
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
承人;(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
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可以准许。”
10.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七
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
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一并作出刑事附带
民事判决,也可以告知附带民事原告人另行提起
民事诉讼。”C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A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
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本题中,被害人丙昏迷后,丙的妻子、
儿子和弟弟均为丙的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成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A项正确。《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
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经从其
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可见,
乙在逃,不能被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共同被告人。
B项错误。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物质损失
必须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被害人遭受的
物质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存在因果
关系,而且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已经遭受
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造成的物质损失。C项属于可得
利益,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C项正确。《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附带民事
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可以准许。"
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物质
损失的情况认定其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
虑。”“可以准许”不代表“应当准许”。D项错误。
2.A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五
条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
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
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
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
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
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公安机关、
检察院可以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A项正确。
B项表述太绝对,若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
法原则的,法院应当受理,B项错误。《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
解释》第一百九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
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
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
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
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
记员签名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由规定可直接得
知,C项正确。对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
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D项错误。
3.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
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
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
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
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
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C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粥
一百八十条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消
· 82·
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
遮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二)刑事
被告人的监护人;(三)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
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
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对被害人的物
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
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
的,可以准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
人、近亲属仅对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
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共同侵害
人,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一
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
在逃的除外。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放弃对其他共同侵害人的诉讼权利的,人民法院
应当告知其相应法律后果,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
其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对于附带民事诉讼被
告人,被害人对其具有选择性,而不是必须,这
是由民事诉讼中的处分原则和连带责任原则决定
的。C、D两项正确。
5.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
条第一、二款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
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
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
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
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甲的住院费、陪护费、
误工费和医疗费用,都属于物质损失,其中误工
费应为必然遭受的损失。A、B、C、D四项正确。
第十章 期间、送达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
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
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五条第四款规定:“期间的最后一日为
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
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刑事
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三款规定:“法定期间
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
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本题中,卢某的
上诉期为9月22日至10月1日,而10月1日是
法定节假日,因此期满日期应该是10月8日,黄
某10月8日寄出,符合法律规定,一审判决并未
生效。A项错误,D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
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
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
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黄某虽然忙于个人事
务直至10月8日上班时才寄出上诉状,但并没有
耽误或者说错过上诉期间。B、C两项错误。
2.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第一款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
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
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另有重要罪
行”是指:(1)与逮捕时的罪行不同种的重大犯罪;
(2)同种的影响罪名认定、量刑档次的重大犯罪。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甲还涉嫌盗窃1辆普通自行车,
这不属于另有重要罪行的情形,无需重新计算侦
查羁押期限。A项错误。根据《监察法》第十一条
第(二)项规定,监察委员会依法对涉嫌贪污贿赂、
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
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
行调查。受贿罪属于职务犯罪,应当由监察委员
会立案调查。该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监察机关
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
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
以自行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
条第三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
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
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B项正确。根据《刑事诉
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可知,在法
庭审判过程中,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
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C项中“处理
完丙提出的有关检察院书记员应当回避的申请”,
可以延期审理,而非重新计算一审审理期限。C项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
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
以内查阅完毕。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
入审理期限。”D项中检察院阅卷的时间不计入
二审审理期限,而非“重新计算”。D项错误。
3.C【解析】期间的重新计算,是指由于发
生了法定的情况,原来已进行的期间归于无效,
而从新发生情况之时起计算期间。重新计算期间
仅适用于公安司法机关的办案期限,不适用于当
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期限。A项错误。《刑事诉讼
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三款规定:“法定期间不包
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
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通过邮寄的上诉状或
者其他文件,只要是在法定期间内交邮的,即使
司法机关收到时已过法定期限,也不算过期。上
诉状或其他文件是否在法定期限内交邮以当地邮
局所益邮戳为准,而非以投入邮筒为准。B项错误,
C项正确。从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角度,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在羁押场所以外
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医治
的时间,应当计入法定羁押期间。D项错误。
4.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
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
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
一日。”A项中甲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154天的
期间应是折抵刑期77天。A项说法错误。《刑事
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不符合
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
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
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
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B项,乙通过贿赂手段
被暂予监外执行,其在监外执行的267天不计入
执行刑期。C项,丙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
脱逃的78天不计入执行刑期。B、C两项说法正确。
《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
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D项,丁被判处管制,
其判决生效前被逮捕羁押208天的期间折抵刑期
416天。D项说法正确。
5.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
条第三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
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
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完毕后的审查
起诉期限需要重新计算。A项不当选。《刑事诉讼
法》第一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在侦查期间,
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
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
押期限。”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后的侦
查羁押期限也应当重新计算。B项不当选。《刑事
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
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
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
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
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C项属于上述第
(三)项规定的情形,原则上是应计入审限的,因
为导致延期审理的原因是诉讼自身出了障碍,其消
失依赖于某种诉讼活动的完成,再行开庭的时间可
以预见,因此需要计入审限。C项当选。《刑事诉
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
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检察院补充侦查
完毕移送法院继续审理的审理期限应当重新计算。
D项不当选。
6.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
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
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
讼规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
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
为十四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三日。”故
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拘留适用不同的期间,A项正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
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
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侦查羁
押期限应从逮捕之日起计算。B项错误。《刑事诉
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三款规定:“法定期间不
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
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C项错误。《刑事
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第四款规定:“期间的最
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
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
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D
项错误。
7.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规定:“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
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
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
动。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由
人民法院裁定而不是由人民法院决定。只有当事
人才能提出该申请,其他诉讼参与人无权提出该
申请。
8.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第一款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
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
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公安机关依
照上述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不需要经
过人民检察院批准,但应当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监督。D项正确。
9.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二、
三款规定:“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
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
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
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
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
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A项
· 84 ·
正确,C项错误。上述案件中赵某事前聘请律师提
供法律帮助无须经侦查机关批准,D项错误。《刑
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辩护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B项
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
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
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
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
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
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
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A
项错误。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
期限计入人民法院的审理期限。B项错误。《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依照前两条规
定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
师的,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由
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
时间的除外。庭审结束后、判决宣告前另行委托
辩护人的,可以不重新开庭;辩护人提交书面辩
护意见的,应当接受。”新的辩护人作辩护的准
备时间不计入审限。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控辩双
方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
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基本信息、
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拟证明的事项,申请重新鉴
定或者勘验的理由。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
并宣布休庭;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人民法院决定重新鉴定的,应当及时委托鉴定,
并将鉴定意见告知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及其辩护
人、诉讼代理人。”因当事人和辩护人调取新的
证据而延期审理期限计入审限。D项错误。
2.AB【解析】《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
制度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刑事公诉案件、
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
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七日以前,向高级人民法院
提出申请;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刑事自诉案件,需
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十日前
向本院院长提出申请。”对于需要延长审理期限
的案件,报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的时间应计入在
审理期限中。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三
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控辩双方申请通知
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
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基本信息、证据的存
放地点,说明拟证明的事项,申请重新鉴定或者
勘验的理由。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同意,并
宣布休庭;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人民法院决定重新鉴定的,应当及时委托鉴定,
并将鉴定意见告知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及其辩护
人、诉讼代理人。”因申请重新鉴定而延期审理的,
应当计入审限。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
零八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
算审理期限。”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
法院的案件,法院收到案件之日以前补充侦查的
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改变管辖
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
算审理期限。”自改变管辖决定作出至改变后的
法院收到案件之日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D项
错误。
3.A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四条
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由收件人签收。收
件人不在的,可以由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
收件的人员代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
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
绝签收的,送达人可以邀请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
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
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
代收人的住处或者单位;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
受送达人的住处,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
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B项错误,不是在“起
诉书副本”,而是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的
事由和日期,该书记员和见证人签名或盖章。A、
C、D项正确,根据上述规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拒绝签收起诉书副本,书记员可以留置送达。
4.ABCD【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
捕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
当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是否
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收到提请
批准逮捕书后的十五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
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二十日。”《人
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对
本院负责侦查的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犯罪
嫌疑人已被拘留的,负责捕诉的部门应当在收到
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后的七日以内,报请检察
长决定是否逮捕,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
可以延长一至三日;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负
责捕诉的部门应当在收到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
后的十五日以内报请检察长决定是否逮捕,重大、
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二十日。"
管
5.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第二款规定:“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
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
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
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
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B、
D项错误。诉讼文书的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
同样的法律效力。但是并非所有的诉讼文书都可
以适用留置送达。调解书就不宜适用留置送达。A、
C项正确。
6.A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
条第二、三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
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
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刑事
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对于补充
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
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
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A、B两
项当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第
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
审理期限。”D项当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
六条规定:“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
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内,可
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补
救申请并不能导致期间的重新计算,C项错误。
第十一章 立案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
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
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
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立案时无须
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
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控告人如果不服,
可以申请复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第二款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
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本案中
马某是报案人,并不是被害人,因而其不具有控
告人的身份,所以马某对不立案的决定不服,不
可以申请复议。B项错误。知情人也不具有控告人
的身份,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
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
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
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
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
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检察院有权对
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D项正确。
2.D【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
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
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
案侦查,或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
立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
理并进行审查。”可见,乙可以不经申请公安机
关复议,直接请求检察院立案监督。A项错误。《刑
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
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
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
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
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
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
后应当立案。”不是“可”而是“应当”通知立
案。B项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
五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在收到通
知立案书或者通知撤销案件书后超过十五日不予
立案或者未要求复议、提请复核也不撤销案件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公安机
关仍不纠正的,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协商同级
公安机关处理。”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
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
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
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D项正确。
3.A【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负责控告申
诉检察的部门受理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
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控告、申诉,应当根据
事实、法律进行审查。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
立案或者立案理由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负责
捕诉的部门办理;认为公安机关立案或者不立案
决定正确的,应当制作相关法律文书,答复控告人、
申诉人。”因卢某被他杀的可能性很大,检察烧
应当核实证据,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不立荣聚
· 86 ·
由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
明不立案理由。A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
讼规则》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
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应当立案侦
查而不立案侦查,或者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应
当立案而立案,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
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卢某的父母作为其近
亲属,请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进行
监督,检察院应当受理并进行审查,而不是拒绝
受理。B项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
五百六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
立案的理由后,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审查。认为
公安机关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经检
察长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成
立的,应当在十日以内将不立案或者立案的依据
和理由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
行政执法机关。”卢某的案件不在检察院立案管
辖的范围之内,所以检察院无权立案。C项错误。
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
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而不是“建议”立案。
D项错误。
4.C【解析】报案与举报的区别是:报案一
般是针对犯罪事实的发生,报案材料提供的案件事
实、证据材料较为简单笼统,往往不能明确指出犯
罪嫌疑人;而举报内容则不仅有犯罪事实的发生,
通常还具体地指明了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犯罪事
实和证据材料相对具体和详细。控告与举报就内
容而言基本是一样的,都是向公安机关、人民检
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揭发、报告犯罪事实及犯罪嫌
疑人。控告是由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
提出;而举报则一般是由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
条第一、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
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
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
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
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本题中,赵某发现李
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向境外间谍机构提供涉及国
家机密的行迹,于是决定写信揭发李某,从主体
上说,赵某系除被害人以外的人;从内容上说,
赵某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因此赵某的行为属于
举报,不属于控告和报案。C项正确,A、D两项
错误。B项“告诉”针对的是自诉案件。B项错误。
5.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
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应当先立案后进行
侦查,A、B、C三项都应当是在立案以后进行的
工作,只有D项才可以在立案之前实施。D项正确。
6.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
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
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
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
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
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公安机关、人民
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
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
管机关处理。
7.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第三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
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
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
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
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
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刑事诉讼法》
对公民具体向哪个机关进行举报并没有限制,公
民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中的任何一家举报。
8.B【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规定》明确规定,当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
明不立案理由时,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要求说
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7日内书面回复人民检
察院,说明不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
9.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
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
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
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
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
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10.B【解析】报案是指被害人、有关单位
或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主动
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举报是指被害人以外
的个人或单位,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
人,出于公民的义务或者责任心,而主动向司
法机关反映犯罪情况的行为。控告是指被害人
(包括自诉人和被害单位)就其人身权利、财产
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
况,向司法机关揭露和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
事责任的诉讼行为。甲的行为属于控告,B项正确,
A、C两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
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
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
在被追捕的。”甲的行为并非扭送,D项错误。
11.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
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
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
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本题属于“没
有犯罪事实”的情形,公安机关应当不予立案,
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甲。A项正确,B、C、
D三项错误。
12.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
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
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
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
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
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据此,“有
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中立案
的条件,D项当选。
二、多项选择题
1.BC【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规定》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对接受的案件,
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
查。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
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调查核实。调查
核实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
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
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但是,
不得对被调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
押、冻结被调查对象的财产,不得采取技术侦查
措施。”B、C两项正确。监听属于技术侦查措施,
具有强制性,调查核实时不得适用;通缉也属于
强制性措施,调查核实时也不得适用。A、D两项
错误。
2.ABD【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
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
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
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
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出决定,
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
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
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控告人对
不立案决定不服,可以通过复议或者复核的方式
进行救济。甲系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不属于控告人,
A、B两项错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
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
知书后三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行政执法机关的复议申请后
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
执法机关。”本案中,交警队属于行政执法单位,
如果对刑警队的不立案决定不服,有权向某县公
安机关申请复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没
有法律依据。C项正确,D项错误。
3.AB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六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
条件:(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本解
释第一条的规定;(二)属于本院管辖;(三)被
害人告诉;(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
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A、B、C三项
均是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前应当审查的内容。无论被
告是否提出反诉,人民法院都应立案,D项错误。
4.BCD【解析】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
定不服的,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
有权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控告人也
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检察院行
使立案监督权。如果属于第三种自诉案件的范围,
控告人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5.AD【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
条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
关对于刑事案件立案的条件是:有犯罪事实并需
要追究刑事责任。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三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
应当在十五日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
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
为告诉人。"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八
条规定:“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
诉状。”自诉案件不能口头告诉,必须提交自诉状。
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
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
应当依法受理。”D项错误。
6.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
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
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
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熟
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税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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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A、C两项错误,
D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审
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
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
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
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
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
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
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B项正确。
第十二章 侦查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核
准追诉制度,是指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
的犯罪,超过二十年追诉期限后,认为必须追诉的,
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
讼规则》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
报请核准追诉并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
院经审查认为必须追诉而且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
可以依法批准逮捕,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在报请核准
追诉期间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A、C两项错
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二十一
条第一款规定:“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
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在核准之前可以依法对犯罪
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因此,公安机关在最高
人民检察院核准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包括先
行拘留在内的强制措施,B项正确。《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未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不得对案件提起公诉。”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前,不得对陆某提起公诉。
D项错误。
2.B【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
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
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
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被害人不能作
为被辨认对象。A项错误,B项正确。《公安机关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款
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
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不能让犯罪嫌疑人和
被害人一起对凶器进行辨认。C项错误。《公安机
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
规定:“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
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
少于十人的照片。”D项错误。
3.A【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规定》第二百六十条第三款规定:“辨认物品时,
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
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A项中
混杂了另外四套同类工具,符合五件的要求。A
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对
辨认笔录应当着重审查辨认的过程、方法,以及
辨认笔录的制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第一百零
五条规定:“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辨认不是在调查人员、
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二)辨认前使辨认人
见到辨认对象的;(三)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
的;(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
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
的;(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
指认嫌疑的;(六)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
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B项没有同步录音录
像,C项没有见证人在场,属于瑕疵证据,不属
于导致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依据的情形,若能
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仍可作为定案依据。B、
C两项错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第四款规定:“对场所、尸体等特
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
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D项,
“王某作为辨认人时,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并没有说明王某辨认的对象是否为场所或者尸体
等特定辨认对象,说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过于
片面。D项错误。
4.D【解析】《关于办理信息网络犯罪案件
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
见》)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询(讯)问异地证人、
被害人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犯罪嫌疑人的,可以
由办案地公安机关通过远程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并制作笔录。”根据这一规定,并非必须采用远
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询问,而是授权办案机关可以
采用这一方式进行询问。A项错误。收集、提取电
子数据并非必须进行录像。B、C项错误。《意见》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全面收
集证明涉案财物性质、权属情况、依法应予追缴、
没收或者责令退赔的证据材料,在移送审查起诉
时随案移送并作出说明。其中,涉案财物需要返
还被害人的,应当尽可能查明被害人损失情况。
人民检察院应当对涉案财物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
在提起公诉时提出处理意见。人民法院应当依法
作出判决,对涉案财物作出处理。”D项正确。
5.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
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
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候,
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查人
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具有专门知识的
人,也可以进行勘验、检查。A项错误。《刑事诉
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侦查人员执行勘验、
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
文件。”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
条第三款规定:“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
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C项的错误在于,不是“女
医师”,而是“医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三
条规定:“勘验、检查笔录存在明显不符合法律、
有关规定的情形,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
为定案的根据。”D项错误。
6.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
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
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
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
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
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
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
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
行。”A项的现场询问,C项到丙的住处,D项丁
提出的地点,这三处询问证人的地点均合法。B项
到公安机关询问,这一地点正确,但是对证人只
能用通知,不能传唤,因为传唤只适用于不需要
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B项错误。
7.D【解析】要接受事前审查的侦查行为主
要应包括逮捕、羁押、搜查这样一些比较严厉的
措施,有的学者将其称之为强行性侦查措施,而
与之相对应的任意性侦查措施的采用则可由侦查
机关独立地作出决定。针对侦查过程中违法行为
的存在和缺乏制裁的问题,则应对其进行事后审
查。具体而言,公民对于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
对其合法权益的侵害,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进行救
济。逮捕、羁押、搜查等行为适用的是事前审查,
而不是事后审查,A项错误。事前审查主要针对的
是强行性侦查措施。B项错误,接受事后审查的任
意性侦查措施可由侦查机关独立地作出决定。C项
错误。事后审查主要针对侦查过程中违法行为的
存在和缺乏制裁的问题,即公民对于侦查机关在
侦查过程中对其合法权益的侵害,可以寻求司法
途径进行救济,D项正确。
8.B【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几名辨认
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
别进行。”在有多个人辨认时,应由辨认人分别
单独进行,而不得多人同时进行辨认。A项错误,
B项正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
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
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应当
有见证人参加并签名。C项错误。《公安机关办
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
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
照片。”D项错误。
9.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
条规定:“侦查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
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在必要的时
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侦
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勘验、检查。”《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
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
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
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在我国刑事诉讼
中,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检查的对
象是活人的身体,主要是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
身体;搜查的对象是一切可能隐藏罪犯和犯罪证
据的人、物品或有关处所。A项错误。搜查只能由
侦查人员进行,但检查可以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
在侦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B项正确。《刑事诉讼
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
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
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
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C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二款
规定:“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
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D项错误。
10.B【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规定》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侦查期间,
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应当自发现之
日起五日以内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制作变更羁押期限通知
书,送达看守所,并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备
案。”公安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不需要经
检察院批准,但应当报检察院备案,检察院可以
进行监督。B项正确。
11.A【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
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
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
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
个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零
六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和基层人民
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符合刑事诉讼
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在本规则第三百零五条
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院
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省级人民检察
· 90 ·
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直接
决定延长二个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零七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和
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对犯
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
本规则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依法延长羁押期限届
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省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
理侦查的案件,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再
延长二个月。"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为二个
月。(1)第一次延长:二个月不能终结,报上一
级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第二次延长:
三个月不能终结,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案件(“交集流广、重大复杂”
的案件:①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
案件;②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③流窜作案的重
大复杂案件;④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
复杂案件),报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二个月。
(3)第三次延长:五个月不能终结,对于可能判
十年以上的案件,报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
二个月。侦查羁押期限总共可以达到七个月。本
题中,甲市检察院批捕,第一次延长应当报上一
级检察院即省级检察院批准。第二次、第三次延
长都需要报省级检察院批准。也就是说,本案中,
第一、二、三次延长,都需要省级检察院批准。
A项错误,B、C、D三项正确。
12.D【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控告
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
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
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三十日以内
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
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
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
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三十日以内作
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
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对于不立案决定不服的,
控告人可以先复议再复核。本题中,该事件已经
立案,随后又撤销案件,因此无法再通过复议或
者复核的方式救济。A、B两项错误。《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
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
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
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
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
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公安机关不立案的,被害人可以申请检察院进行
立案监督。本案中,侦查机关已经立案,只是随
后撤销案件,因此,对撤销案件的决定不能通过
立案监督的方式得到救济。C项错误。《刑事诉讼
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
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
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本题所述情形
属于上述第三种自诉案件,乙死亡后,乙的近亲
属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
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
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
起附带民事诉讼。”本案中,公安局撤销案件属
于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方式,被害人的近亲
属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
项正确。
13.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
条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
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
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是“应当”而不是“可以”,A项错误。辩护律师
提出的书面意见是“应当附卷”,而不是“可以
附卷”,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
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
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
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
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
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D项正确。应当
是同时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C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解析】《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
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
下简称《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收集、
提取电子数据,能够扣押电子数据原始存储介质
的,应当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并制作笔录,
记录原始存储介质的封存状态。”本题中的U盘
属于原始存储介质,应当扣押并制作笔录。A项正
确。《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电子数据检查,
应当对电子数据存储介质拆封过程进行录像,并
将电子数据存储介质通过写保护设备接入到检查
设备进行检查;有条件的,应当制作电子数据备份,
对备份进行检查;无法使用写保护设备且无法制
作备份的,应当注明原因,并对相关活动进行录
像。”本题中检查U盘内的电子数据时,应将U
盘拆封过程进行录像。B项正确。《规定》第十九
条第一款规定:“对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
系统的程序、工具以及计算机病毒等无法直接展
示的电子数据,应当附电子数据属性、功能等情
况的说明。”本题题干中所述的用于盗取Q币的
木马程序即属于此类电子数据,因此移送审查起
诉时,应当附有木马程序如何盗取账号密码的说
明。C项正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电
子数据的收集、提取程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
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
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未
以封存状态移送的;(二)笔录或者清单上没有
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提供人)、见证人
签名或者盖章的;(三)对电子数据的名称、类
别、格式等注明不清的;(四)有其他瑕疵的。”D
项属于上述第(一)项规定的情形。D项正确。
2.BCD【解析】《刑事诉讼法》及《公安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都规定,讯问犯罪
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但没有规定侦
查人员可否替换。因此,本题中,后续讯问的
侦查人员与首次讯问的侦查人员完全不同并不
违反法律规定。A项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
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
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
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B项违法,
当选。《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侦
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
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
权委托辩护人⋯⋯" C项违法,当选。《刑事诉
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
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
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
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本题中朱某
危险驾驶案不属于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
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D项违法,当选。
3.A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
条第一款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
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
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
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
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
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
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刑事诉
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询问被害人,适
用本节各条规定。”本案中,甲为被害人同时也
是证人,因此询问甲适用询问证人的规定,经出
示工作证件,侦查人员可在学校询问。A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
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
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
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
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
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五款规定:“询
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第一款、第二款、
第三款的规定。”只有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才能代
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证
人的诉讼权利,“学校的其他老师”是其他合适
成年人,不能代为行使乙的诉讼权利。B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为
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
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C项正确。《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下列人员不得
担任见证人:(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
年幼,不具有相应辨别能力或者不能正确表达的
人;(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
正处理的人;(三)行使勘验、检查、搜查、扣
押、组织辨认等监察调查、刑事诉讼职权的监察、
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其聘用的人员。”
许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所以不得担任本案的见
证人。D项错误。
4.A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
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
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
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
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本题中甲涉嫌
故意杀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应当全程
同步录音或录像。A项正确。因为讯问犯罪嫌疑人
和询问被害人的程序有差异。本案中乙身份特殊,
在故意杀人案件中是犯罪嫌疑人,在非法拘禁案
件中是被害人,侦查人员虽然可以对两个案件并
案侦查,但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应当逐案办理。
所以,不得在讯问乙的过程中一并收集乙作为非
法拘禁案的被害人的陈述。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
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
或者盖章。”《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现场进
行勘查,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基于上述规
定,本案船只系犯罪现场,对其进行现场勘查时
应邀请见证人到场。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
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
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
不得查封、扣押。”本案中的船只属于重要物证,剃
可以查封,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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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
条第二款规定:“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
物的犯罪活动,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
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本题所涉及的
犯罪属于给付毒品的案件,可以采用控制下交付
的措施。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
条规定:“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
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
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
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
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
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
过三个月。”因此,技术侦查措施每次签发有效
期为三个月,但可以延长,且没有明确规定可以
延长的次数限制,因此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期限
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超过九个月。B项错误。《刑事
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
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
产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
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只能在立案后的侦查阶段适用。C项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依
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
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
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
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
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
外对证据进行核实。”D项正确。
6.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
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
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拘留后在送
看守所前可以进行讯问。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送
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
在看守所内进行。”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
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
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
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
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
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在拘留犯罪嫌
疑人之前,可以对其进行传唤并讯问。A项错误。
对于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是“可以”
而不是“应当”在指定的居所进行讯问。D项错误。
7.ABD【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
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辨认应当在侦
查人员的主持下进行。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
少于二人。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
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公安机关办理
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条规定:“辨认时,
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
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
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
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
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
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
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对场所、
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
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
制。”A、B项正确,C项错误。《公安机关办理
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
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
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
保守秘密。”D项正确。
8.BC【解析】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
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律师有在场的权利,所以侦
查人员拒绝律师在场的要求不违反我国《刑事诉
讼法》的规定。A项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
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
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
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
批准的人民检察院。”B项当选。《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
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
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
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
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
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
关提出复议前继续拘留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违反规
定。C项当选。《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
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
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
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一
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告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
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监视居住的
原因和处所通知其家属;确实无法通知的,应当
记录在案。”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是有例外
情况的。D项不当选。
9.A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
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
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水
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
93乡
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
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
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
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
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
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查措施
适用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必须在立案后
实施,检察院只有决定权没有实施权。A、B两项
正确,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规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
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
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
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
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
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依据技术侦查措
施依法收集的材料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不需
要经过转化,但不一定必须在法庭上进行质证,
可以在庭外核实。D项错误。
10.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
条第一款规定:“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
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鉴定人员应当依照
有关规定实行回避。A项正确。《关于司法鉴定管
理问题的决定》第十条规定:“司法鉴定实行鉴
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
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多人参
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某鉴定机构的鉴定人钱某对某盗窃案进行了声像
资料鉴定,该司法鉴定应由钱某负责,B项正确。
鉴定意见不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鉴定人之间
意见不一致的,应注明不同意见,D项错误。《刑
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诉
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
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
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
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C
项中当事人对胡某鉴定意见有异议,经法院依法
通知,胡某应当出庭作证,C项正确。
11.A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
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
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
扣押;⋯⋯”对于能够证明钱某无罪的证据,侦
查人员应予以扣押。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
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
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
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B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款
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
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
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
和个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可以依照规定查询、
冻结刘某的存款、汇款。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
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
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
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
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
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
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
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
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D项中周某死亡,检察
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无权对冻结的赃款直
接作出处理。D项错误。
12.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
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
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
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
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
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
机关。”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
条第三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
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
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B项正确。《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
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
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
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监察机关或
者公安机关提供协助;也可以书面要求监察机关
或者公安机关补充提供证据。”审判阶段检察院
应自行侦查,不得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C项正
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
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D项错误。
第十三章 起诉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刑事公诉
案件是否必须向审判机关起诉的问题,存在两种
不同的原则:一是起诉便宜主义,二是起诉法定
主义。起诉便宜主义,又称起诉合理主义、起诉
裁量主义,是指检察官对于存有足够的犯罪嫌疑,光
并具备起诉条件的案件,可以斟酌决定是否起诉
· 94·
的原则。根据此原则,公诉方可以依据法律的授权,
基于刑事惩戒的目的和权衡各种利益,对其所审
查起诉的刑事案件,选择是否作出控诉以继续或
停止刑事程序。起诉便宜主义是与起诉法定主义
相对应的范畴。起诉法定主义,是指凡是认为有
足够的证据证明确有犯罪事实,且具备起诉条件,
公诉机关必须起诉。本题中,只要有足够证据证
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
诉。这一制度体现的是起诉法定主义。B项当选,
A项不当选。题干中表述无关刑事起诉权的行使主
体,而是关于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是否必须向审
判机关起诉的问题,C、D两项的内容与本题无关。
C、D两项不当选。
2.D【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监
察机关二次补充调查或者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
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
应当将线索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对已经
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本案中,
公安机关经二次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发现甲在两年前曾实施诈骗犯罪,应当
将新发现的诈骗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
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D项正确,A、B、
C三项错误。
3.D【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监
察机关二次补充调查或者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
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
应当将线索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对已经
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本案中,
高某涉嫌抢劫案经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后移送
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后发现高某可能还实施
了另一起盗窃犯罪,应当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
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
罪提起公诉。D项正确,A、B、C三项错误。
4.A【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
对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
要复验、复查的,应当要求其复验、复查,人民
检察院可以派员参加;也可以自行复验、复查,
商请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也
可以指派检察技术人员或者聘请其他有专门知识
的人参加。”A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
中发现有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应当依法排除,
同时可以要求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另行指派调
查人员或者侦查人员重新取证。必要时,人民检
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检察院“必要时可
以”自行调查取证,而不是“应当”自行调查取
证。B项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
三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监
察机关二次补充调查或者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
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
应当将线索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对已经
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C项中“应
当将已侦查的案件和新发现的犯罪一并移送公安
机关立案侦查”的说法是错误的,而是应当对已
经查清的犯罪事实部分提起公诉。C项错误。《人
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三款
规定:“对于移送起诉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在逃的,
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
后再移送起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
在逃的,对在案犯罪嫌疑人的移送起诉应当受理。”
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案
犯罪嫌疑人的移送起诉应当继续进行,而非中止
审查,D项错误。
5.D【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事实并
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调查或者侦查的,
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
材料退回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并建议重新调查
或者侦查。”检察院应当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
查”,而非“撤销案件”。A项错误。《人民检察
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
民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的
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经检察长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二
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然认
为证据不足的,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是,
本案检察院认为实施该抢夺行为的另有其人,即
已经认定叶某没有犯罪事实,此时不需要补充侦
查,而应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B项错误。检察院
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被害人不服确实有权向法院
提起自诉。但是,法院对自诉案件的受理不影响
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该决定依然生效,不会自
动撤销。C项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地方
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上级人民
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不起诉决定,
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指令下级人
民检察院纠正。”我国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
与被领导的关系,上级检察院有权直接撤销下级
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D项正确。
6.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
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
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富
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本题中,甲突然死亡,
属于法定不起诉规定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的情形,对甲应当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A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
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
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题中,乙虽然参与两次盗窃,但一次不构成犯
罪,一次刚达刑事立案标准,且乙对其参与的两
起盗窃有自首情节。因此,对乙可作出酌定不起
诉决定。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
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
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本题中,丁符合该条
规定的情形,对丁应当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丙有一起盗窃经二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
证据不足,该部分属于证据不足不起诉。丙和乙
共同实施的盗窃数额已达刑事立案标准,因此,
不能对丙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C项错误,D
项正确。
7.B【解析】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不
起诉。本案在排除口供后,其他证据显然不足以
支持起诉,即证据不足,因而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属于存疑不起诉。A项表述正确。《人民检察院刑
事诉讼规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
察院经审查认定存在非法取证行为的,对该证据
应当予以排除,其他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
施犯罪行为的,应当不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已经
移送起诉的,可以依法将案件退回监察机关补充
调查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作出不起
诉决定。被排除的非法证据应当随案移送,并写
明为依法排除的非法证据。”检察院在审查起诉
过程中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后,可以依法将案件退
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直接作出不起诉决
定。B项错误。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检
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侦查机关以刑讯获取的
供述,应当予以排除,这体现了检察院法律监督
机关的属性。C项表述正确。检察院在作出存疑不
起诉之后,如果发现了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
可以提起公诉。D项表述正确。
8.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
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
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
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
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被害人申诉应该向上一
级检察院提起,A、B两项错误。被害人既可以向
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
诉。申诉与自诉之间没有前后顺序问题。C项错误,
D项正确。
9.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
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
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属于在诉讼活动中司
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A项错误。《刑
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对于人民检
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
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
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
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
抄送公安机关。”被不起诉人甲只有对酌定不起
诉决定才能提出异议,而本案属于法定不起诉。B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对
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
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
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
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
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
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
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乙作为被害人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C项正确。
对于申诉后,上级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
害人提起自诉时,应遵守人民法院级别管辖的规
定。本案由A地基层检察院审查起诉,且本案不
属于中级法院管辖,故乙应向原作出不起诉决定
的人民检察院的同级人民法院起诉,即应向基层
法院提起自诉。D项错误。
10.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
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
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因此C项正确。
11.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
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
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
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
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
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被不起诉
人只有对酌定不起诉决定不服,才有权申诉。D
项错误。
12.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
条第一、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
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
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
· 96·
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为犯罪准备
工具、制造条件及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属于刑法
规定的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但
是仍需满足犯罪情节轻微的条件,检察院才可以
作出不起诉的决定,A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B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七
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
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或者需要补查补证的,应
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由其决定是否补充、变更、
追加起诉或者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同意或者
在指定时间内未回复书面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
就起诉指控的事实,依照本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
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法院只能通知检察院
追加起诉,不得主动追加被告人。A项错误。《人
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人
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
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
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
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
起诉。发现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罪行的,应
当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起诉或者补充侦查;对
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直接
追加、补充起诉。”本题中,在宣告判决前,检
察院发现郑某和张某接受秦某巨款,张某和郑某
涉嫌受贿罪,秦某涉嫌行贿罪,属于可以与郑某
涉嫌滥用职权罪一并起诉和审理的罪行,且事实
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故检察院可以补充起诉
郑某、张某和秦某的贿略犯罪,将张某、秦某追
加为被告人,要求法院一并审理。B、C两项正确,
D项错误。
2.AB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
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
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
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
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
充侦查。”对于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的案件,检
察院经过审查起诉认为需要补充核实证据的,应
当优先退回监察委员会补充调查,必要时再自行
补充侦查。A、B两项错误。《监察法》第五十四
条第三、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
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
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
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调查完毕。补充调查以二次
为限。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
检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监察机关
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
检察院提请复议。”C项中县检察院经过二次补充
侦查,不应当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还需要经过
上一级检察院批准,C项错误。D项中某县监察
委员会不服某县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的,可以向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即市检察院提请复议,而非向
某县检察院提请复议,D项错误。
3.AC【解析】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以公诉为
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即在对刑事犯罪
实行国家追诉的同时,兼采被害人追诉主义。A项
正确。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
的犯罪追诉机制,并非表明公诉机关可主动干预
自诉。B项错误。我国刑事起诉以起诉法定主义为
主,兼采起诉便宜主义,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受
到严格限制,并非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受到了剥
夺,检察院还是有一定的起诉裁量权的。所以对
于构成犯罪的主体是否起诉,检察院在法定的裁
量范围内可以酌定不起诉,不是凡是构成犯罪的
就必须起诉。C项正确,D项错误。
4.AD【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五十条规定:“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
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
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案件,可以
通过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协助,直接退回原
侦查案件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
二次。”A项正确,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审判期间,公诉人
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的,合议
庭可以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不得超过两次。”C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
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
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
出不起诉的决定。”D项正确。
5.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
九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
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
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
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
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本案中,张
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
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
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
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
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向,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而不能直接向上
级检察院提请复议。D项正确,A、B、C三项错误。
6.A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
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
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
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
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
材料移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八十一条规定:“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决定的,
在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提出申诉的,由
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
院负责捕诉的部门进行复查。被害人向作出不起
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作出决定的人
民检察院应当将申诉材料连同案卷一并报送上一
级人民检察院。”A、B两项正确,C、D两项错误。
7.AB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
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
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根据《刑事
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
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
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
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根据《刑事诉
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
变更强制措施。”A、B、C、D四项都正确。
8.A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
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
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A、B两
项当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对
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
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
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
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
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
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
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
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
民法院。”D项当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
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
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
诉。”C项不当选。
9.A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
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
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
律规定,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
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部分事项的意见,并记
录在案⋯⋯""A、C、D三项正确。
10.ACD【解析】《监察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
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
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
悔过的;(二)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
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三)积极退赃,
减少损失的;(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
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一般立功不在此列。
B项不当选。
11.AB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
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
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
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刑法》第十九条规定:“又
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
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
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
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
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
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A、C、
D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
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
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B项正确。
12.A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
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一)犯
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
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未
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
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
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A、B两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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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刑事审判概述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刑事审判的亲历性,是指案件
的栽判者必须自始至终参与审理,审查所有证据,
对案件作出判决须以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为前
提。刑事诉讼中的法官的亲历性也可以被表述为直
接言词原则和集中审理原则。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
接原则和言词原则:直接原则,是指法官必须与诉
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直接审查案件事
实材料和证据;言词原则,是指法庭审理须以口头
陈述的方式进行。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凡是未经
口头调查之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采纳。《刑
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直接言词原则,但第一审
程序和第二审程序中关于证人、鉴定人出庭的规定,
关于控辩双方和被害人当庭质证的规定等,都体现
了审理的直接性和言词性原则。集中审理原则,是
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
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集中审理
原则的内容主要包括:(1)一个案件组成一个审
判庭进行审理;(2)法庭成员不可更换;(3)集
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4)庭审不中断并迅速
作出裁判。证人如果不出庭作证,会违背言词原
则的要求,而通过网络远程作证,证人虽然人不
用真正出庭,但相当于证人是出现在法庭上的,
这样可以保障证人接受诉讼各方的询问,符合亲
历性要求。A项正确,不当选。由另一人民陪审员
担任合议庭成员来替补生病的合议庭成员,需要
庭审重新开始,因为该人民陪审员是中途介入,
对之前的审理不具有亲历性,违背了集中审理原
则。B项错误,当选。虽然法官是庭外调查,但却
是在公诉人和辩护人共同参与下进行的,符合亲
历性要求。C项正确,不当选。虽然法官不开庭审理,
但法官仍然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辩护人和
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符合亲历性的要求。D项正确,
不当选。
2.B【解析】“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
责”包括两个方面内容:一是要求真正审理案件、
在法庭审理中直接听取控辩双方质证和意见的法
官作出最终的裁决,实现庭审实质化,使裁判结
果建立在法庭审理的基础之上;二是在审理者裁
判的基础上,作出最终裁判的法官需要对案件的
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体现了司法责任制。我国
的刑事诉讼职能包括控诉、辩护、审判,即控辩
审。刑事诉讼职能强调控辩审三方之间的关系,
而题干中主要强调法官的作用,没有涉及刑事诉
讼职能方面。A项错误。直接原则又可分为直接审
理原则和直接采证原则。本题题干表述体现了刑
事诉讼直接审理原则的要求。B项正确。刑事审判
的程序性是指审判活动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
在题干中,并没有直接体现出严格依照程序办事
的意思。C项错误。控辩式庭审方式的改革是我国
刑事诉讼审判模式的发展方向,重在强调控辩双
方在法庭审理中的主导作用,与题干中突出法官
的作用不相符合。D项错误。
3.C【解析】职权主义审判原则,又称审问
式审判原则,是指法官在审判程序中居于主导和
控制地位,从而限制控辩双方积极性的审判模式。
职权主义审判模式有三个基本特征:(1)法官居
于中心地位,从而主导法庭审理的进行;(2)控
辩双方的积极性受到抑制,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
(3)法官掌握程序控制权。本题中,陪审员中途
离开法庭的行为,与职权主义无关。A项不当选。
证据栽判原则,是指对于案件争议事项的认定,
应当依据证据。证据裁判原则要求裁判的形成必
须以达到一定要求的证据为依据,没有证据不得
认定犯罪事实。本题中,陪审员中途离开法庭的
行为,与证据裁判原则无关。B项不当选。直接
言词原则,也称口证原则,是指法官亲自听取双
方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当庭口头陈
述和法庭辩论,从而形成案件事实真实性的内心
确认,并据以对案件作出裁判。该原则要求法官:
(1)及时通知并保证有关人员出庭;(2)开庭
审理过程中,合议庭的审判人员必须始终在庭,
参加庭审的全过程;(3)所有证据包括法庭依据
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收集的证据,都必须当庭出
示,当庭质证;(4)保证控辩双方有充分的陈述
和辩论的机会和时间。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
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当在不
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
的诉讼原则。主要体现在:(1)一个案件组成一
个审判庭进行审理,每起案件自始至终应由同一
法庭进行审判。在案件审理开始后尚未结束前不
允许法庭再审理其他任何案件。(2)法庭成员
不得更换。对于因故不能继续参加审理的,应由
始终在场的候补法官、候补陪审员替换。否则,
应重新审判。(3)集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
(4)庭审不中断并迅速作出裁判。陪审员离开法
庭处理个人事务,该陪审员就无法直接参与审理,
无法直接审查判断证据,无法直接询问控辨双方,
显然违背的是直接言词原则。C项当选。集中审
理原则强调“不换人、不换庭、不中断”,本案中,
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个人事务,合议庭没有换人,
合议庭也没有整体换掉,庭审仍在继续没有中断,
没有违反集中审理原则。D项不当选。
4.D【解析】《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
官担任审判长,可以组成三人合议庭,也可以由
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七人合议庭。"
据此,审判长只能由审判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不
得担任审判长。A项错误。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为
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
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
理的诉讼原则。该原则的内容之一就是法庭成员
(包括法官和陪审员)不可更换。对于法庭成员
因故不能继续审理的,应当由始终在场的候补法
官、候补陪审员替换之。如果没有足够的法官、
陪审员可以替换,则应重新审判。这也是直接原
则的要求。因为参与裁判制作的法官、陪审员必
须参与案件的全部审理活动,接触所有的证据,
全面听取法庭辩论,否则无法对案件形成全面的
认知并作出公正的裁判。本题中,因为审判长突
发心脏病,无法继续审理,需要在庭外另行指派
其他审判人员参加审判,被指派参加审判的人员
不符合“始终在场”的要求,该案件应当重新审判。
B、C两项错误,D项正确。
5.B【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五十七
条的规定:“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
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
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是否公
开审理,其“年龄”判断应以开庭审判时为准。A、
C两项中,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时17岁,钱某犯
罪时16岁,无法判断两者审理时是否仍不满18周
岁。A、C两项错误。B项中,李某在审理时15岁,
符合前述规定,不应当公开审理。B项正确。D项
中,赵某被立案时18岁,开庭审理时如无其他符
合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应公开审理。D项错误。
6.B【解析】A项是职权主义审判模式下以
法官为中心,强调法官主导地位,而不提倡控辩
双方在审判中的积极性的一种体现,与本题无关。
A项不当选。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
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
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
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B项当
选。C项体现的是集中审理原则。C项不当选。D
项属于审判公开原则。审判公开原则是指人民法
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
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即把法
庭审判的全部过程,除休庭评议案件外,都公之
于众。就公开的内容而言,审判公开包括审理公
开和判决公开。D项不当选。
7.C 【解析】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最
多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
审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
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理程序
提出抗诉。但我国的两审终审制有以下三种例
外:(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
终审,其判决、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
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能生效并交付执行;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六十三条
第二款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
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之后,判决、裁定才能生
效并交付执行。C项正确。A项属于调解,二审终
审针对的是法院裁判,二者不相关。B项是当事人
的上诉、检察院的抗诉期限届满,从而判决生效,
这是二审终审的应有之意,不属于例外。D项属
于审判监督,也不属于两审终审制度的例外。A、B、
D三项不当选。
8.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
件为一审终审,其裁判一经作出即生效,不存在
提起二审的问题;对于其他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判
没有上诉或抗诉的,上诉期满后其裁判也将发生
法律效力,A项错误。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
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该裁判才能发生法律
效力;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其裁判
才能发生法律效力,B项错误。上诉只能针对第一
审裁判提出,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对所
作的裁判不能上诉,这是两审终审制度的要求,C
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
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
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
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可知,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诉对经过两级法院审判
后的判决、裁定提出异议,D项错误。
9.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
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除提
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外,合议庭对评议意见
一致或者形成多数意见的案件,依法作出判决或
者裁定。下列案件可以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
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合议庭成员
应当参加;(一)重大、疑难、复杂或者新类型
的案件;(二)合议庭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
有重大分歧的案件;(三)合议庭意见与本院或
上级法院以往同类型案件的裁判有可能不一致的
案件;(四)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群体性纠纷案件;
(五)经审判长提请且院长或者庭长认为确有必
要讨论的其他案件。上述案件的讨论意见供合议
庭参考,不影响合议庭依法作出裁判。”本题中,
醉酒驾车刑事案件属于新类型的案件,可以由审
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
同讨论。A项正确。对于新型案件共同讨论的启动
· 100·
主体只能是审判长,院长、庭长无权主动组织或
者指令组织共同讨论。B、D两项错误。讨论意见
仅供合议庭参考,不影响合议庭依法作出裁判,
对合议庭没有约束力。C项错误。
10.A【解析】《人民陪审员法》第二条第二
款规定:“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
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
官有同等权利。”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均可以组织
自诉人和被告人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
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进行调解。A项正确。《人
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
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
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B项错误。《人民
陪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和法官
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判长,可以
组成三人合议庭,也可以由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
员四人组成七人合议庭。"C项错误。根据《人民
陪审员法》第十条、十一条规定,人民陪审员是
由基层人民法院提请同级人民法院代表人大常委
会任命。D项错误。
11.D【解析】《人民陪审员法》第十条规定:
“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
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
民陪审员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可知,陪审员由
基层人大常委会任命,不是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A项错误。《人民陪审员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人
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
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陪审员
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判长,
可以组成三人合议庭,也可以由法官三人与人民
陪审员四人组成七人合议庭。”人民陪审员与法
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判长。B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四款
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
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可知,人民
陪审员不能参与二审案件的审理。C项错误。《人
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合议庭
组成人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人民陪审员或者法
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
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D项正确。
12.D【解析】《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三条
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
原则。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
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合议庭组成人员
意见有重大分歧的,人民陪审员或者法官可以要
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
会讨论决定。”陪审员王某与合议庭审判长的意
见出现分歧,王某可以通过合议庭提请院长,并
由院长决定是否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D项当选。
二、多项选择题
1.ABD【解析】《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
条第二款规定:“合议庭由一名法官担任审判长。
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理案件时,由自己担任审判
长。”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
条规定:“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应当由同一合
议庭进行。合议庭成员在评议案件时,应当独立
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意见分歧的,应当按多数
意见作出决定,但少数意见应当记入笔录。评议
笔录由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在审阅确认无误后签名。
评议情况应当保密。”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合议庭进行评议的时候,
如果意见分歧,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写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合
议庭的组成人员签名。”该条并未对多数意见规
定比例,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七
条规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独任审
判员应当执行;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建议院长提
交审判委员会复议。”D项正确。
2.ABC【解析】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
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
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
诉讼原则”。该原则要求法庭对每个刑事案件的
审理除了必要的休息时间外,原则上应当是不中
断地连续进行。其主要内容包括:(1)一个案件
组成一个审判庭进行审理,每起案件自始至终应
由同一法庭进行审判,而且在案件审理已经开始
尚未结束以前不允许法庭再审理任何其他案件;
(2)法庭成员不可更换;(3)集中证据调查与
法庭辩论;(4)庭审不中断并迅速作出裁判。A、
B两项正确。根据集中审理原则,庭审应不中断
地进行,法庭因故延期审理较长时间者,应重新
进行以前的庭审。C项正确。集中审理原则与直
接言词原则、公开原则等密切相关,但集中审理
原则并不要求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D项错误。
3.AB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合
议庭组成人员存在违法审判行为的,应当按照《人
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合议庭审理案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一)因对
法律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
回重审的;(二)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
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三)因新的证
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四)因法
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
重审的;(五)因裁判所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
或变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六)其
他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根据上述法条的第(三)项,A项当选。根据上述
法条的第(二)项,B项当选。根据上述法条的第
(五)项,D项当选。C项不符合上述法条规定
的情形,辩护方提出的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线
索与证据材料,对被告人行为认定具有重大意义,
是影响案件主要事实认定的证据,合议庭应当予
以调查、核对,而不是置之不理。合议庭不予调查,
作出有罪判决属于违法审判行为导致的错误裁判,
C项不当选。
4.AB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合
议庭是人民法院的基本审判组织⋯⋯”第二条规
定:“合议庭由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者人民陪
审员随机组成⋯⋯”根据2019年修订的《法官法》
第二条,在法官职务中取消了助理审判员设置,
因此A项“合议庭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随机组成”
是正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
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合议庭组成
人员存在违法审判行为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
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
定追究相应责任。合议庭审理案件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二)因对
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
或者发回重审的;⋯(四)因法律修订或者政
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
根据第(二)项规定,合议庭成员因对案件事实
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
重审的不承担责任。B项正确。根据第(四)项规定,
对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
者发回重审的合议庭不承担责任。C项正确。《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
定》第五条规定:“开庭审理时,合议庭全体成
员应当共同参加,不得缺席、中途退庭或者从事
与该庭审无关的活动。合议庭成员未参加庭审、
中途退庭或者从事与该庭审无关的活动,当事人
提出异议的,应当纠正。合议庭仍不纠正的,当
事人可以要求休庭,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庭审笔录。”
可知,对合议庭成员在开庭审理时从事与庭审无
关的活动的,当事人提出异议后合议庭不改正的,
当事人可以要求休庭,而不是延期审理。D项错误。
5.ABCD【解析】从诉讼理论的角度分析,
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与英美法系国家陪审团制
度是不一样的。(1)制度不同。我国虽然称为陪
审员,但实际属于“参审制度”,即由陪审员参
加法庭审理,与法官共同裁决案件的制度。而在
英美法系国家,尤其是在美国,法庭中的陪审团
属于“陪审制度”。(2)分工不同。我国的人民
陪审员对于部分案件既负责定罪又负责量刑。英
美法系国家陪审团中的陪审员虽然叫“陪审”,
但具有实质的裁判权力,可以对被告人是否有罪
进行裁决。法官实际上没有对被告人定罪的权力,
只能在陪审团确定被告人罪名成立后对其进行量
刑,即陪审团负责定罪,法官负责量刑。(3)作
用不同。我国设置人民陪审员的目的在于与法官
一同合作解决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陪审员属
于准法官。英美法系国家设立陪审团的目的在于
制约法官权力,剥夺法官滥用定罪权的可能性。
(4)地位不同。我国的人民陪审员不能担任审判长,
但与法官的诉讼地位平等,无需听从法官的指挥。
英美法系国家陪审团中的陪审员虽然可以对被告
人定罪,但在具体的法律适用和程序控制方面,
陪审团需要听从法官的指挥。(5)遴选机制不同。
我国的人民陪审员需要满足年满28周岁、品行正
派等条件。而英美法系国家陪审团中的陪审员的
条件在英美法系国家各有不同,多从年龄、经验、
专业、生活背景等方面进行限制。(6)适用案件
不同。在我国,人民陪审员可以参加各级法院第一
审刑事案件的审理,但具体个案审理中是否需要
陪审员还需要考虑案件影响等诸多因素。在美国,
多数刑事案件是通过辩诉交易制度终结的,只有少
部分案件进入正式审判程序,但进入正式审判程
序的案件也并非全都由陪审团审理。本题中,A项,
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不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
判任务,而是和法官“共同”完成审判任务。A项
错误。B项,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二条第二款
规定:“人民陪审员依照本法产生,依法参加人
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
有同等权利。”根据《人民陪审员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
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
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可知,
陪审员与法官的职权并非完全相同。陪审员与法
官也存在职权分工,陪审员决定定罪问题,法官
决定量刑问题。B项错误。C项,人民陪审员不仅
要求是成年公民,还必须是年满28周岁,此外还
有一些其他条件。陪审团成员的选任也有很多细
节的规定,不仅仅只要求有选民资格。C项错误。
D项,在我国,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不完全
取决于当事人意愿,还可能会考虑案件影响等其
他因素。陪审团也并非适用于所有案件。D项错误。
6.A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
条第一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
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爽
· 102
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
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
进行审判。”可知,简易程序在组成合议庭审理时,
可以有人民陪审员参加。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
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
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
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
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
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
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
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
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可知,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的只适用第一审案件,第二
审案件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B、D两项正确,
C项错误。
第十五章 第一审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五
条第一款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
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
(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但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依据法律和审理认定
的事实作出有罪判决;⋯⋯”本题符合该法条第
一款第(二)项情形。B项正确,A、C、D三项
错误。
2.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五
条第一款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
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
(四)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
以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
告人无罪;(五)案件部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充分的,应当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对事实不
清、证据不足部分,不予认定;(六)被告人因
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
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法
院认为证明指控事实的证据间存在矛盾且无法排
除,同时查明赵某年龄认定有误,该案发生时赵
某未满16周岁。因为作出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的
判决应建立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
基础上,所以本案中,法院应首先考虑“证据间
存在矛盾且无法排除”,而不是“该案发生时赵
某未满16周岁”。法院应根据上述第(四)项规
定,作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而不是判决宣告赵某不负刑事责任。C项正确,A、
B、D项错误。
3.B【解析】整个法庭审判的顺序依次为开庭、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
判。另外,起诉书是在法庭调查之初,由出庭公
诉人宣读的公文;而公诉词则是在法庭辩论开始
时,由出庭公诉人所进行的综合性演讲。本题中
的“①宣读勘验笔录;③讯问被告人;④询问证人、
鉴定人;⑤出示物证”均属于法庭调查的活动,
法庭调查的总体原则是先调查人证,再调查物证,
最后宣读有关笔录,故顺序为③④⑤①;“②公
诉人发表公诉词”属于法庭辩论活动,因此在法
庭调查之后,被告人最后陈述之前,所以最终的
顺序为③④⑤①②⑥。B项正确,A、C、D项错误。
4.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
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五)依照刑
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
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
当依法受理⋯⋯“”本题中,甲市检察院应当直接
向甲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而不是建议甲市中级
法院撤销原无罪判决后,再提起公诉。A项错误,
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
“对依照本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规
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中写明被告
人曾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因证据不足,指控
的犯罪不能成立,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宣告无罪
的情况;前案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规
定作出的判决不予撤销。”因为再审针对的是生
效的错误裁判,甲市中级法院原作出的证据不足
的无罪判决在作出时是没有错误的,所以,本题
不得适用再审程序进行纠正。C、D两项错误。
5.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第一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
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
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
的⋯⋯“”C项属于中止审理的情形,当选。《刑事
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
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
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
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A、B、
D三项都属于延期审理的情形,不当选。
6.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
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
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
103
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
六个月以内宣判。"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二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
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
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
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
释》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
必要时可以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
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
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依照本解释第
三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处理;裁定准许撤回自诉的,
应当撤销第一审判决、裁定。”B项正确,D项错
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二条规定:“第
二审期间,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
告知其另行起诉。”C项错误。
7.A【解析】人民法院在审理自诉案件过程
中,如果发现被告人还犯有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
起公诉的罪行时,则应将新发现的罪行另案移送有
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本题中,
某法院在审理张某自诉伤害案中,发现被告人还
实施过抢劫,应移送对此有立案管辖权的公安机
关立案侦查,对伤害案应当继续审理。A项正确,B、
C两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在
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
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
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
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
行审判的。”可知,本题不属于延期审理的情形。
D项错误。
8.B【解析】自诉案件分为三类:告诉才处
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公诉转自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
犯自身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
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有“五个可以”和“两
个不行”,即:可以调解、和解、撤诉、反诉、
适用简易程序;但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不可以调解、
不可以反诉。A、C项错误,B项正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本解释
第一条规定的案件(自诉案件),如果被害人死亡、
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
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
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
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据此,
在特殊情况下,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亦
可代为告诉,D项错误。
9.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
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
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
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
刑事责任的案件。”可知,自诉案件包括“告诉
才处理”的案件,B项正确,A、C、D三项错误。
10.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
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
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
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
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
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A项中
甲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应当归中院管辖,
因而不可适用简易程序。A项错误。根据上述《刑
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要是
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都有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人
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
用简易程序。”由此可见,检察院建议适用简易程
序,并不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必要条件,检察院未建
议,法院也可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B项正确。《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三百六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二)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
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
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五)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六)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七)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C项
符合第(六)项的情形,D项符合第(五)项的情形。
C、D两项错误。
11.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
条规定:"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
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A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
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
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
辩护。”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五
条第二款规定:“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
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
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本案的被告人是龚
· 104 ·
人,系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C项错误。《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三百六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二)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
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
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五)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六)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七)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其他情形。”本案
王某属于聋哑人,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而独任审判
只有在简易程序中才可能适用。D项错误。
12.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
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
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检察院提出
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不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必备
条件。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四
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长或者
独任审判员应当当庭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
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
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可见,
必须当庭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
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五条第一
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以对庭审
作如下简化:(一)公诉人可以摘要宣读起诉书;
(二)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
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三)对控辨双方
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
事项作出说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或者法庭认为
有必要调查核实的证据,应当出示,并进行质证;
(四)控辩双方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
没有异议的,法庭审理可以直接围绕罪名确定和
量刑问题进行。”可见,即使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如果对证据有异议,仍需要质证调查,只是可以
相对简化,但不能完全省略。C项错误。《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适用简
易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当庭宣判。”D项正确。
13.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
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
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
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
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
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
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刑
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
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
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
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简
易程序审理的。”据此,对于未成年人案件以及
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案件,法律没有作出限制性
规定,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规定的条件,就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A、
D两项错误。法律规定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
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才
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并非所有共同犯罪案件都不
能适用简易程序,B项错误。“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C项正确。
14.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
人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被告人的诉讼权
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条第二、
三款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应当通知公诉人、辩
护人到场。庭前会议准备就非法证据排除了解情
况、听取意见,或者准备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
料的意见的,应当通知被告人到场。有多名被
告人的案件,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参加庭前会议
的被告人。”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三百三十七条规定:“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
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诉讼代
表人不符合前条规定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
行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
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诉讼代表人系被
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
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
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
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二)诉讼
代表人系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
确定诉讼代表人。”本题中,齐某不是银行的法
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而是其他人员,不得
对其拘传到庭。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三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
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
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辨护后,没
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
审可以继续进行。”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审判长在宣布辩
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告单位的诉
讼代表人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被告人的诉
讼权利。”D项错误。
4
1
15.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七
条规定:“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
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诉讼代表人不符合前
条规定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被告
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
分别处理:(一)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
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
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
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
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二)诉讼代表人系其他
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
人。”本题中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
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的情形符
合上述第(一)项的规定,在此情形下,应由检
察院另行确定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C项正确,A、
B、D三项错误。
16.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四
条规定:“审判期间,被告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
宣告破产但尚未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应当继
续审理;被告单位被撤销、注销的,对单位犯罪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继
续审理。”本题中,被告单位在审理中被注销,
但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人员应当负刑事责任,应当依法继续审理。A项正
确,B、C、D三项错误。
17.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五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
期限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应当裁定终止审理。”A项应适用“裁定”而非“判
决”。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一
条第一款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
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
民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B项应适用“裁定”
而非“判决”。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二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被告人
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
时造成危害结果,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判决宣
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
件的,应当依照本解释第二十六章的规定进行审
理并作出判决。”C项应以判决的形式作出裁判。
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第一
款第(十)项规定:“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
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
理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尚
不能确认其无罪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D项错误。
18.D【解析】关于判决和裁定的区别,主要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涉及内容上,一般
而言,判决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
决实体问题(如减刑裁定),也解决程序问题。A
项错误。(2)在法律效力上,在一个案件中,
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而发生
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B项中缺少发生
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前提,单独表述一案中只能
有一个判决,若干个裁定是错误的,而且因可能
有二审或再审,判决也可能有多个。B项错误。
(3)在法定形式上,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
而裁定既可以用书面形式,又可以用口头形式。C
项错误。(4)《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
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
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D项正确。
19.B【解析】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
规定,某甲的行为属于绝对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必须由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而不能由检察院
对侵占罪提起公诉,法院对此案不能违反“不告
不理”原则而作出有罪判决,D项错误。某甲的
行为并非不构成犯罪。C项错误。法院在处理公诉
案件时没有“驳回起诉”这一处理方式。A项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
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
告无罪:⋯⋯(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本题中被害人
没有告诉,而且处于审判阶段,只可以终止审理
或作出宣告无罪的判决。某甲已被人民法院认定
为有罪(侵占罪),所以不能宣告无罪,应当终
止审理,B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A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
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
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不属于本
院管辖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二)属于刑事
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
退回人民检察院;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同
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三)被告人不在案的,
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但是,对人民检察院按照缺
席审判程序提起公诉的,应当依照本解释第二十四
章的规定作出处理;(四)不符合前条第二项至第
九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
察院在三日以内补送;(五)依照刑事诉讼法第
· 106 ·
二百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
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
(六)依照本解释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裁定准许撤
诉的案件,没有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
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七)被告人
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第
二款规定的,应当依法受理。”据此,A项中在起
诉前被告人脱逃的,说明被告人不在案,依据上述
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应当退回检察院。A项正确。
B项是法院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被害人不断上访
不属于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在没有新事实、
新证据的情况下起诉,法院应当依据上述第一款第
(六)项规定,退回检察院。B项错误。C项中没
有列明证人住址和通讯处,需要补送材料的,依据
上述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在3日内补送。C项正确。D项中为被告人身份不
明的情形,检察院按照上述规定对被告人身份不明
的案件提起公诉时,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审查,
根据上述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
受理,而不是一律不受理。D项错误。
2.A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
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
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不属
于本院管辖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二)属
于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
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应当同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三)被告
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但是,对人
民检察院按照缺席审判程序提起公诉的,应当依
照本解释第二十四章的规定作出处理;(四)不符
合前条第二项至第九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
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以内补送;(五)依照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
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
应当依法受理;⋯”本题中,A项中法院发现
了杨某在绑架的过程中杀害了人质的事实,可能
判处死刑,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上诉法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情
形,应退回检察院。A项正确。B项中,杨某在审
查起诉期间从看守所逃脱,符合上诉法条第一款
第(三)项关于被告人不在案之规定。B项正确。
C项属于上诉法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应当通知检察院在3日内补送。C项错误。D项属
于上诉法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情形,应当
依法受理,D项错误。
3.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
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被告
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但是,对人
民检察院按照缺席审判程序提起公诉的,应当依
照本解释第二十四章的规定作出处理。”B项的表
述存在例外,B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二百九十六条和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的规定,在开庭后、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
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撤回起诉的理由,
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依照本解释第二百九十六
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影响定罪
量刑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
检察院。C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作
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后,
人民检察院依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人
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D项错误。
4.ABC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二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
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或者需要补
查补证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由其决定是否
补充、变更、追加起诉或者补充侦查。人民检察
院不同意或者在指定时间内未回复书面意见的,
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事实,依照本解释第
二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法院是
消极中立的裁判者,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即使胡
某承认出售毒品,法院也不可直接改判,必须以
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为前提。A、B两项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可
知,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或者需要补查补证的,应当“通知”而非“建议”
人民检察院,由其决定是否补充、变更、追加起
诉或者补充侦查,C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审判期间,合议庭发
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
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
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指定时间内移送。审判期
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
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本案并不符合建议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条件。D项错误,
5.A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
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
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
07
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
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本题所涉强
奸案属于个人隐私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A项正
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证
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
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该条适用于证人,不适
用于被害人。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
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
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
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
带民事诉讼。”甲女被乙男侵害所支出的医疗费
属于物质损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C项正
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
定:“经审判长准许,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可以就公诉人讯问的犯罪事实补充发
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
代理人可以就附带民事部分的事实向被告人发问;
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被
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控诉方、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就某一问题讯问、发问完毕
后向被告人发问。”因此,甲女在公诉人讯问后
可以向乙男发问。D项正确。
6.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三百二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
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
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
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自
愿的,不予准许。"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五条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
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
裁定:(一)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充分,依据法律认定指控被告人的罪名成立的,
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但指控的罪名不当的,应当依据
法律和审理认定的事实作出有罪判决;(三)案件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
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四)证
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以证据不足、
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一般来说,法院受制于不告不理原则,只能就起
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但是,如果起诉指
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
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
罪名作出有罪判决。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七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
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或者需要补
查补证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由其决定是否
补充、变更、追加起诉或者补充侦查。人民检察
院不同意或者在指定时间内未回复书面意见的,
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指控的事实,依照本解释第
二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判决、裁定。”法院不
是“建议”而是“应当通知”检察院,C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
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五)依照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
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
受理;⋯⋯""D项错误。
7.AB【解析】庭前会议不是正式庭审,只是
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即仅能处理一些程序性事项,
不能对案件的具体事实和证据(实体问题)进行
审查,审查事实和证据应当是后续第一审庭审中
的工作。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八
条第一款规定:“庭前会议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控辩
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一)是否对案件管辖
有异议;(二)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三)是
否申请不公开审理;(四)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五)是否提供新的证据材料;(六)是否申请
重新鉴定或者勘验;(七)是否申请收集、调取
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八)是
否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调查人员、
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是否对出庭人员名单
有异议;(九)是否对涉案财物的权属情况和人
民检察院的处理建议有异议;(十)与审判相关
的其他问题。”根据上述法条第(一)项,高某可
就案件管辖这一程序问题在庭前会议中提出异议,
A项表述正确。庭前会议处理程序性事项,可以就
是否排除非法证据听取意见。但是,法官不可以
进行调查并决定是否排除口供,因为这属于对事
实和证据进行实体处理。C项错误。根据《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庭前会
议中,人民法院可以开展附带民事调解。”B项正
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庭
前会议中,审判人员可以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
料有无异议,对有异议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重
点调查;无异议的,庭审时举证、质证可以简化。”D
项错误。
8.B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帐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条
· 108 ·
第二、三款规定:“召开庭前会议应当通知公诉人、
辩护人到场。庭前会议准备就非法证据排除了解情
况、听取意见,或者准备询问控辩双方对证据材
料的意见的,应当通知被告人到场。有多名被告人
的案件,可以根据情况确定参加庭前会议的被告
人。”A项错误。庭前会议只处理程序性事项,不
能处理事实和证据问题,事实和证据需要在后续的
庭审中进行审查判断。B项,调解属于程序性事项,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庭前会议中,人民法院可以开展附带民事调解。”B
项正确。D项,讨论证人名单也属于程序性事项,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庭前会议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
听取意见:⋯⋯(八)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
有专门知识的人、调查人员、侦查人员或者其他
人员出庭,是否对出庭人员名单有异议;⋯⋯"D
项正确。C项,庭前会议可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但不能对证据进行调查并作出是否排除的决定,C
错误。
9.A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五
条第一款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
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
(十)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
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
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直接适用上述
法条第(十)项的规定。A、B两项正确。《刑事
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
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
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
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
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
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
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
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狗私舞弊,
枉法裁判行为的。”本题中,刘某亲属坚称刘某
清白,属于申诉。申诉只有符合上述法定条件时
才能引起审判监督程序,法院不可能根据其亲属
的申诉马上“撤销终止审理的裁定,改判无罪”
或者“以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该案”。C、D两
项错误。
10.ABD【解析】因为法庭辩论不仅包括公
诉人和被告人之间的辩论,也包括被害人和被告
人之间的辩论,被害人作为刑事犯罪的直接受害
者,当然可以针对刑事部分与被告人进行辩论,
而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只能针对附带民事部分
和被告人进行辩论。A项错误,当选。辩论不仅集
中在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阶段,控辩双方
也可以就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
分等问题进行辩论。而且,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
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也会涉及对证据的合法性
等问题的辩论。因此,对证据的合法性、相关性
等问题的辩论并不局限于法庭辩论阶段。B项错误,
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合
议庭认为案件事实已经调查清楚的,应当由审判
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就定罪、量刑、涉案
财物处理的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法
庭辩论。”C项正确,不当选。《刑事诉讼法》及
其司法解释未对法庭辩论的时间加以限制。D项
错误,当选。
11.AB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
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
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
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
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A、B、C、
D四项当选。
12.ABC【解析】延期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
别主要有:(1)时间不同。延期审理适用于法庭
审理过程中,中止审理适用于法院受理案件后至
作出判决前。(2)原因不同。导致延期审理的原
因是诉讼自身出现障碍,因而不停止法庭审理以
外的诉讼活动;导致中止审理的原因出现了不能
抗拒的情况,使诉讼活动无法正常进行,因而暂
停诉讼活动。(3)再行开庭的时间可预见性不同。
延期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具有可预见性,
中止审理的案件再行开庭的时间往往无法预见。A、
B、C三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
条第二款的规定,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
限。D项错误。
13.ABCD【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
则》第四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在法庭审判过
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诉人可以建议法
庭延期审理:(一)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
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二)被告人揭发他
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
行查证的;(三)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
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
但需要补充、追加起诉的;(四)申请人民法院
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
出庭提出意见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
规则》第四百二十一条规定:“法庭宣布延期审
109
理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在补充侦查期限内提请人
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或者撤回起诉。公诉人在法
庭审理过程中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可直接得
知,本题中,A、B两项属于第四百二十条第一
款中的第(一)项情形,C项属于第(三)项情形,
D项属于第(四)项情形,A、B、C、D四项均
可由公诉人建议法庭延期审理,建议延期审理的
次数不得超过二次,每次不得超过一个月。故A、
B、C、D四项当选。
14.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
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
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
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
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
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
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
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知,对于违反法庭秩序
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制止、强行带出法庭、罚款、
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直接适用此法条,A、B、
C三项正确。不是只能在“10日”以下处以拘留,
而是只能在“十五日”以下处以拘留。D项错误。
15.B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九
条规定:“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
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
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
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自愿的,不予准许。”
据此,自诉人撤诉,法院应当审查撤诉的自愿性。
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撤诉;非自愿的,应当不
予准许。本案小张是念及父女情义要求撤回起诉,
属于自愿,因此法院应当裁定准许。A项正确,B
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一条规定:
“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
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
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
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
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案中,法院已经立案,若发现小张证据不足,
应当说服小张撤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C项错误,
D项正确。
16.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
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
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
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
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
责任的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第
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
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
不适用调解。”由此可知,并非所有的自诉案件
都可以调解。A项错误,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
诉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
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
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法官助理、
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
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
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当
及时作出判决。”可见,调解协议是在法院的主
持下达成的,因此要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
加盖法院印章,而和解是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
法院并不干涉,因此和解协议并不需要审判员和
书记员署名并盖章。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自诉案件,
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解
除。”由此可知,在当事人已经签收调解书的情
况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调解成功应当
结案,自然应当解除强制措施。D项正确。
17.A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
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
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
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
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
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
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因此,告诉才处
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
以调解,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
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
责任的案件”不适用调解。A、B两项正确,C项
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
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
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郁
法律效力。”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 110 ·
D项正确。
18.AB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一
条第二款规定:“部分自诉人撤诉或者被裁定按
撤诉处理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A项中甲、
乙系一起伤害案件的自诉人,案件审理中甲撤回
起诉并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所以法院继续案
件审理的做法是正确的。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
释》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前,自诉
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
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
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
并非自愿的,不予准许。”B项属于公诉转自诉案
件,自诉人与被告人和解而撤回自诉,法院经审
查准许其撤诉,这种做法是正确的。B项正确。《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二条规定:“第二审期间,
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告知其另行
起诉。”由此可直接得知,被告人在第二审程序
中提出反诉,法院予以受理并与原自诉合并审理
的做法是错误的。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
时可以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
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
当事人自行和解的,依照本解释第三百二十九条
的规定处理;裁定准许撤回自诉的,应当撤销第
一审判决、裁定。”第二审中当事人和解,法院
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一审判决的做法是正确
的。D项正确。
19.AB【解析】单位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时,
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作为代表参加刑事诉讼。法定代
表人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本题中,
丙是被害单位药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其可以
委托诉讼代理人。A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在审判长主持下,公诉人
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被告人。经审判
长准许,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
就公诉人讯问的犯罪事实补充发问;附带民事诉讼
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就附带民
事部分的事实向被告人发问;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
讼代理人可以在控诉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就某
一问题讯问、发问完毕后向被告人发问。”由此可
知,丙作为被害单位药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在
公诉人讯问甲和乙后,就犯罪事实向甲、乙发问。
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
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
作为量刑情节考虑。”本案属于被告人非法占有被
害人财产的犯罪,被害人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基
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
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
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
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
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由此可见,适用简
易程序无须得到被害人同意。同时《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一)被告人的行为可能
不构成犯罪的;(二)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
(三)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
的;(四)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五)不
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D项不
属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情形。D项错误。
20.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
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
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
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即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只有在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才能作为原告
起诉,“担心影响不好”不能成为由近亲属代为
起诉的理由。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
条第二款规定:“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并告知其
不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
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视为放弃告诉。第
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
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
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此款只是规定不能强制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
女到庭作证,但是,可以强制方某的弟弟到庭作证。
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七条规定:
“自诉案件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可以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自诉案件
参照适用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
可知,自诉案件并不都是适用简易程序,还需要
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才行。D项错误。
21.AD【解析】A项中,甲涉嫌持枪抢劫,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可能被判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财产。首先,法院对甲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因为简
易程序只能适用于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若对甲可
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则基层法院无权审理,
中级法院第一审案件自然不可能适用简易程序。但
是,若对甲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则基层法
院可以审理,有适用简易程序的可能。其次,法院
可以组成三人合议庭。《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
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
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一)可能判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
大的刑事案件;⋯⋯”据此,组成七人合议庭,需
要满足两个条件:(1)对被告人可能判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2)并且属于
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本案中,甲持枪抢劫,对甲
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题中没有明确说明社会影响重大这一条件,因此,
法院由两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不
违法。另一方面,不能独任审理。甲涉嫌持枪抢
劫,量刑显然超过三年,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因
此,A项“由两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
议庭进行审理”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六十六
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
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
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
不适用简易程序。”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三百六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简易程序:⋯⋯(五)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C
项中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C项错误。《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
解释》第三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适用简易程
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一)被告人的行
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D项正确。
22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
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造用
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
规定重新审理。”可见,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后,
法律没有规定需要将案件退回检察院,法院只需
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
审理即可。A项正确。自诉案件中,告诉才处理的
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适
用简易程序,当简易程序需变更为普通程序后,
没有改变自诉案件的性质,应当按照自诉案件程
序审理。B项正确。自诉人起诉的作用是引起审判
程序,至于审判程序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
与自诉人的起诉无关,因此,自诉案件由简易程
序转化为普通程序时,自诉人不必另行起诉。根
据上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这种情
形下,法院直接按普通程序重新审理。C项正确。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只规定了简易程序可以转
换为普通程序,未规定普通程序可以转化为简易
程序,因此案件在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后即不可以
向简易程序转化。D项错误。
23.B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七
条规定:“自诉案件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可
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自诉
案件,参照适用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有关规
定。”因此,自诉案件并不是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A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适
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
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
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
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因此,即使适用
简易程序,被告人最后陈述也不能取消。B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被告人有辨护人的,应当通
知其出庭。”因此,本题中是应当“通知其出庭”,
而非应当“出庭”,因为辩护人也可以选择不出庭。
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
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
代理人互相辩论。”D项正确。
24.A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
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
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辨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
况下签暑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
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
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三)其他不需要签
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据此,本案不属于不
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A项错误。基于
司法便民原则,由于被告人蒋某截肢瘫痪,无法出
庭参加庭审,为了保障被告人参与庭审的诉讼权利,
法院到被告人家中开庭审理该案,并没有违反法律
规定。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
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删超
· 112 ·
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根据《刑法》第
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
拘役,并处罚金。可知,本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拘役,
因此,本案如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期限最多为
十日。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
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三)案件有重大社
会影响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
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
有异议的;(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
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
解协议的;(六)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据此,仅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仍然可以适用速裁
程序;如果是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
调解或者和解协议,则符合上述第(五)项,才不
适用速裁程序。D项错误。
25.A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
条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
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
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据此,适用
速裁程序一般在十日内审结,但存在特例,A项错
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适
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B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适
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
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辨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
的最后陈述意见。”据此,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
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而非一律不进
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C项错误。《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
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
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
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
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据此,速裁程序均为独
任审理,不能出现合议庭审理。D项错误。
26.AC【解析】《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
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
缓刑的案件,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可以委托社区矫正机构或者有关社会组织进行调
查评估,提出意见,供判处管制、缓刑时参考。
社区矫正机构或者有关社会组织收到侦查机关、
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评估的委托后,应
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依法进行调查,形成评估
意见,并及时提交委托机关。对于没有委托进行
调查评估或者判决前没有收到调查评估报告的,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符合管制、缓刑适用
条件的,可以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可见,
检察院既可以单独制作量刑建议书,也可以在公诉
意见书中提出量刑建议,A项正确。《关于规范量
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侦查机
关在移送审查起诉时,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涉嫌
犯罪的情况,就宣告禁止令和从业禁止向人民检
察院提出意见。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
提出宣告禁止令和从业禁止的建议。被告人及其辩
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就是否对被告
人宣告禁止令和从业禁止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人民法院宣告禁止令和从业禁止,应当根据被告
人的犯罪原因、犯罪性质、犯罪手段、悔罪表现、
个人一贯表现等,充分考虑与被告人所犯罪行的
关联程度,有针对性地决定禁止从事特定的职业、
活动,进入特定区城、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等。”
可知,当场旁听的人无权提出量刑意见,B项错误。
《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
“对常见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量刑指
导意见提出量刑建议。对新类型、不常见犯罪案
件,可以参照相关量刑规范提出量刑建议。提出
量刑建议,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C项正确。《关
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或者辩护人
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
的,调查报告应当在法庭上宣读,并进行质证。"
可知,辩护人有权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
人的社会调查报告,D项错误。
27.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
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
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
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
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本题中,A项
属于上述第(一)项情形,即情节显著轻微、危
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所以应由人民法院判
决宣告被告人无罪,而不是裁定终止审理,A项
错误。B项属于上述第(五)项情形,赵某在开
庭审理前发病猝死,该案还未审理,所以不可能
查清楚赵某是否有罪,因此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
止审理,B项正确。C项中的遗弃罪不属于告诉
才处理的犯罪,而且在立案阶段就由人民法院以
不立案的方式终止了诉讼,尚未进入审判阶段,
故谈不上终止审理,C项错误。D项虐待案属于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王某以遭受虐待为由提起自
诉,后又撤回自诉的,符合上述第(四)项情形,
法院应当终止审理,D项正确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条
第一款规定:“上诉、抗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
出。不服判决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
定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上诉、抗诉的期
限,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计算。”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在上
诉、抗诉期满前撤回上诉、抗诉的,第一审判决、
裁定在上诉、抗诉期满之日起生效。在上诉、抗诉
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
准许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应当自第二审裁定书送
达上诉人或者抗诉机关之日起生效。”根据《刑事
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期间
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
以内。”本案是6月8日送达判决书,从第二日即
6月9日开始计算上诉、抗诉期限,因此6月18日
(第十日)是可以提起上诉、抗诉的最后一日,次
日即6月19日上诉、抗诉期满。可见,6月12日
的撤回上诉以及6月16日的撤回抗诉都是在上诉、
抗诉期满之前提出的,所以一审裁判应当在上诉、
抗诉期满之日起生效,即6月19日判决生效。
2.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
条第一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
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
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
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可以提出上诉。”可见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有独立上诉权。A、B两项正确,不当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附
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
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
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可知,附带民事
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对附带民事部分有独立
上诉权。D项正确,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
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
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
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
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
请求人。”可见,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没有独
立的上诉权,只有请求检察院抗诉权,并且这种
抗诉权只能针对判决。C项错误,当选。
3.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八
条第二款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
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否提出上诉,以其在
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本案中,
叶某只要在上诉期满前就可以提出上诉,以其在
上诉期满前最后一次的意思表示为准,A项错误,
C项正确。上诉权是上诉人的基本权利,无需法院
审查同意。B项错误。叶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
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既然一审判处缓刑,则不
产生羁押效果,应当对叶某立即释放或者变更强
制措施,不能对他重新收押。D项错误。
4.D【解析】《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
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
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
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
重新审判。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
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D
项正确,A、B、C三项错误。
5.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六
条规定:“开庭审理第二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决
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自
通知后的第二日起,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
不计入审理期限。”由此可知,“决定开庭审理”
的第二审公诉案件,才应当通知同级检察院查阅
案卷;此外,即便要通知同级检察院阅卷,二审
法院也是在“决定开庭审理后”通知,而非在“受
理案件后”通知。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三百八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
抗诉案件,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
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抗诉范围的
限制。”可知,二审法院既要审查上诉或者抗诉
的部分,又要审查没有上诉或者抗诉的部分。但
是二审法院只能全面审查,不能全面认定,根据“二
审终审原则”,二审期间不能认定一审法院未予认
定的事实,如果认定就侵犯了对方的上诉权。另外,
从上诉不加刑原则来看,如果二审法院认定了一
审法院未予认定的盗窃事实,将会对被告人不利,
会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因此,对于一审法院未予
认定的一起盗窃事实,二审法院“可审理”,但“不
可认定”。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一
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原判判处的刑罚不
当、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
重刑罚、适用附加刑。原判判处的刑罚畸轻,必
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
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
· 114 ·
序重新审判。可知,本题中C项属于直接加重刑罚、
适用附加刑,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C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第
二审期间,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
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由
此可知,二审期间,甲可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D项正确。
6.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
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
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
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
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
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
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本题不符合上述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A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审
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
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对被告人的刑罚作出实质不
利的改判,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一)同案审
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
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
罚;(二)原判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
但不得加重刑罚或者对刑罚执行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判认定的罪数不当的,可以改变罪数,
并调整刑罚,但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或者对
刑罚执行产生不利影响;(四)原判对被告人宣
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五)原判没有宣告职业禁止、禁止令的,不得增
加宣告;原判宣告职业禁止、禁止令的,不得增
加内容、延长期限;(六)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
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决定终身监禁的,不
得限制减刑、决定终身监禁;(七)原判判处的
刑罚不当、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
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原判判处的刑罚畸轻,
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二审延长了职业
禁止的年限,属于加重被告人刑罚的情形。B项错
误,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三条第
一款规定:“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
近亲属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后,除有新的犯罪
事实且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
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D项错误。
7.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
条第二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没有上诉,
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
应当开庭审理。"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二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
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
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席法庭。”B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审
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
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对被告人的刑罚作出实质不
利的改判,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七)原
判判处的刑罚不当、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
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原判判处
的刑罚畸轻,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
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C、
D两项均错误。
8.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
条第二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没有上诉,
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
应当开庭审理。”在本案中,甲被判处死刑立即
执行,虽然甲未上诉,但同案犯丙上诉,所以全
案的第二审程序应开庭审理。A项错误。《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
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
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
唤到庭。”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二
条第二款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
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
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
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
人辩护。"C项错误。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
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
告人的刑罚。”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三条
第一款规定:“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
近亲属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提出抗诉的案件,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后,除有新的犯罪
事实且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
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根据上述两条规定,
由于检察机关未抗诉,所以即使将案件发回一审
法院重审,除非检察机关补充起诉,也不得加重
对丙的刑罚。D项错误。
9.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交
条第二款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
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
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
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前款第三项规定”
是指“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因“事实不清或
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只能发回重审一次。但是,
二审法院如果因为一审法院违反程序等理由而发
回重审的,法律没有限定发回重审的次数。A项错
误,当选。《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
关系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第二审
人民法院作出发回重审裁定时,应当在裁定书中
详细阐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律依据。”B项正确,
不当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
三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
院的审理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
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
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审实质上是对
案件的重新审理,以纠正原审裁判中可能出现的
错误。发回重审必然以否定原审裁判的内容为前
提,即必须撤销原判。C、D两项正确,不当选。
10.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
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上诉的被告人死亡,
其他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死
亡的被告人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
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
罪。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
对全案进行审查,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作出判决、
裁定。”本案中,曹某死亡,二审法院应当宣布
对曹某终止审理,对其他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或
裁定,D项当选。
二、多项选择题
1.A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
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
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
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
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
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
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
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本案中,
甲属于自诉人,乙属于被告人,有独立上诉权,A、
B两项正确。甲、乙的父母属于近亲属,没有独立
上诉权,C项错误。乙的辩护人也没有独立上诉权,
需要经过乙的授权,D项错误。
2.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一
条第一款规定:“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对被告人
的刑罚作出实质不利的改判,并应当执行下列规
定:(一)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
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
告人的刑罚;(二)原判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
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或者对刑罚执行产生不
利影响;(三)原判认定的罪数不当的,可以改变
罪数,并调整刑罚,但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或
者对刑罚执行产生不利影响;(四)原判对被告人
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五)原判没有宣告职业禁止、禁止令的,不得
增加宣告;原判宣告职业禁止、禁止令的,不得
增加内容、延长期限;(六)原判对被告人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决定终身监禁的,
不得限制减刑、决定终身监禁;(七)原判判处
的刑罚不当、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
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原判判处的刑罚
畸轻,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
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本题中,
依据上述第(七)项规定,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后,
只是认为判处刑罚不当,其中包括对诈骗罪的刑
罚畸轻,而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因此不得以“以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而只能维持一审判决,针对其中量刑不当的情况,
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A项错误。依据
上述第(三)项的规定,数罪并罚的情况下,不
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而B项中二审合并执行
十二年,加重了原合并执行的刑罚,违反了上诉
不加刑原则。B项错误。根据上述第(三)项的规
定,本案把原来两罪的刑罚由四年和九年分别改
判为五年和八年,在不加重合并决定执行刑罚的
情况下,可以加重某一罪的刑罚。C项正确。二审
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也是不违反上述规定的,没
有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D项正确。
3.A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
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
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
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依
此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适用仅限于只有被告
人一方上诉,而不适用于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
本题中,朱某是自诉人,朱某和陈某均提起了上诉,
故不应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认为两人
量刑过轻,可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如认
为对某一人的量刑过轻,也可加重该人的刑罚。A,
B两项正确,C、D两项错误。
4.AB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
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
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所
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原判决事实不清
· 116 ·
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
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根据法条可直接得知,A项中,二审法院有权发回
原审法院重新审判,并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A项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一条规定:“审
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
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对被告人的刑罚作出实质不
利的改判,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一)同案审
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
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
罚;(二)原判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
但不得加重刑罚或者对刑罚执行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判认定的罪数不当的,可以改变罪数,并
调整刑罚,但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或者对刑
罚执行产生不利影响;⋯⋯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
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根
据上述第一款第(二)项,B项中第二审法院在没
有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罪名改判为抢劫罪的做法,
符合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要求,B项当选。根据上述
第二款“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案件,
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的规定,C项中对金某的改
判,因检察院已对金某提出抗诉,故对金某不适
用上诉不加刑原则,也就不存在违反该原则的问
题,C项做法是合法的。C项当选。根据上述第一
款第(三)项,D项中,法院在只有石某上诉而
检察院没有抗诉的情形下,以抢劫罪判处石某死
刑立即执行,加重了数罪中一罪(抢劫罪)的刑罚,
但并未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和对刑罚执行产生不
利影响,未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D项当选。
5.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
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
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
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
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适
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
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
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
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本案采用简
易程序进行审理,可以不受送达期限、讯问被告
人的限制。A、C两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
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
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
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
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
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
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
公正审判的。”D项中应公开审理而未公开审理,
属于上述第(一)项规定。D项正确。《刑事诉
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适用简易
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
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
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
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本案中一审
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B项独任审理属于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二百三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B项正确。
6.ABD【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五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
抗诉案件,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一)讯问原审
被告人,听取原审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
(二)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三)复核主要证据,
必要时询问证人;(四)必要时补充收集证据;
(五)对鉴定意见有疑问的,可以重新鉴定或者
补充鉴定;(六)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听取被害
人的意见。”据此,A项符合第(一)项规定,B
项符合第(二)项规定,D项符合第(六)项规定,
均正确。依据第(三)项,C项的正确表述是“必
要时”询问证人,而非“应当”。C项错误。
7.A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三条
规定:“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
条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
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
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案件;(四)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被判处死
刑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
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A项属于上
述第(三)项情形,C、D两项属于上述第(二)项
情形,均应当开庭审理,A、C、D三项当选。B项
判处无期徒刑上诉不属于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不
当选。
8.A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
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
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A项正
确。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法律规定有独立的第
二审程序,二审开庭并不是对第一审程序的简单
重复,有其自身的特点,二审法院审理案件不应
将其作为第一审案件审理。B项错误。《刑事诉讼
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
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
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
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
开审理。”由此可知,公开审理是原则,不公开是
例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第
米
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
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
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
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本题中,一审法
院为防止被害人家属和旁听群众在法庭上过于激
愤影响顺利审判,决定作为特例不公开审理的做
法违背了公开审判的要求,第二审法院应根据《刑
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撤销原判,
发回重审。C项错误,D项正确。
9.A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二
条第二款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
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
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
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
人辩护。”据此,王某虽然没有提起上诉,但在
二审程序中也可以委托辩护人。A项正确。《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第二审
期间,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
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B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
案审理的案件,未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也未对
其判决提出抗诉的被告人要求出庭的,应当准许。
出庭的被告人可以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被告
人王某“可以”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而非“应当”。
C、D两项错误。
第十七章 死刑复核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二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
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
议庭审理,但本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第四项、第
五项规定的案件除外。”A项错误。本题中,省高
院是二审法院,最高法院复核后若发回省高院重
新审判,省高院应当适用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同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四款规定:“人
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
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所以,应当由审判员三
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发
回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第二审人民
法院一般不得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本题只是量刑过重发回重审,无需开庭审理。C项
错误。省高级法院作为二审法院对于发回重审的
案件可以直接改判。另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
复核机关也是省高级法院,所以该判决为终审判
决。D项正确。
2.D【解析】对于无期徒刑的案件,高级法
院裁定维持原判,并非意味着判决生效。对乙的
判决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A项错误。《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
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
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以内报请最高人民
法院核准。”因此,高级法院在维持一审判决后
应当直接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无需先行复
核。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条
第(三)项规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C
项错误,D项正确。
3.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
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
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
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
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讯问被告人为
强制性规定,即“应当”讯问被告人,A项错误。
只有在辩护律师提出要求时才存在应当听取律师
意见的问题,B项错误。最高检不是“必须”而是
“可以”向最高院提出意见,C项错误。D项表
述符合法律规定,D项正确。
4.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七
条第一款规定:“复核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案件,
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一)被告人的年龄,
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否系怀孕的妇女;
(二)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三)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四)原判适用
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
执行;(五)有无法定、酌定从重、从轻或者减轻
处罚情节;(六)诉讼程序是否合法;(七)应当
审查的其他情况。”甲的人际关系与其定罪量刑
无关,不属于上述人民法院应当审查的范围。A项
错误。C项符合上述第(三)项之规定。C项正确。
因为被告人甲已经委托辩护人,法院就无需通知
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定辩护。B项错误。死刑复核
程序实行不开庭审理,因此,法院无需通知检
院派员出庭。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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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B【解析】《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
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被
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
的,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
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可见,对第一审
人民法院限制减刑决定具有独立上诉权的只有被
告人。被告人的近亲属、辩护人上诉必须经过被
告人的同意。A项错误。《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
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
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撤销限制减刑。”B项正确。《关于死刑缓期执行
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第一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认
为对被告人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
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的正确处理方式是“应当”裁定不
予核准,发回重新审判。C项错误。《关于死刑
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
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其中部分被
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
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D
项错误,正确处理方式应当是“决定对被告人限
制减刑”。
6.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八
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
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认定事
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
应当裁定核准;(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
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
死刑缓期执行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
准的判决、裁定;(三)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
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
(四)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不
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法
改判;(五)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
事实、证据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
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照本解释二百七十一条的
规定审理后依法改判;(六)原审违反法定诉讼
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
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复核死刑缓期执行
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本题中A、B、
D三项符合上面列举的三种情况。高级人民法院
是不可以直接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C项错误。
7.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八
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
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原判认定
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
应当改判;⋯⋯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不得加
重被告人的刑罚。”根据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
缓期执行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的规定,A、
C两项不应选。另外,本案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事实
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仅量刑不当,依据上述规定,
不属于裁定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的情形,B项不应选。
8.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
条第二款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
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
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B项正确。
9.C【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
死刑复核案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以下简
称《办法》)第一条规定:“死刑复核案件的辨护
律师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查询立案信息。”
《办法》第二条规定:“律师接受被告人、被告人
近亲属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死刑
复核案件辩护律师的,应当在接受委托或者指派之
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审判庭提交
有关手续。辩护律师应当在接受委托或者指派之日
起一个半月内提交辩护意见。”《办法》第四条规
定:“辩护律师可以到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场所查阅、
摘抄、复制案卷材料。但依法不公开的材料不得查
阅、摘抄、复制。”《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辩
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案件承办法官应当及
时安排。”由上可知,A、B、D三项均正确,C项
中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所有相关材料不正确,依
法不公开的材料不得查阅、摘抄,复制。C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B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
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
用法律正确、量刑造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
当裁定核准;(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
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
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
判决、裁定;(三)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
判;(四)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
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
重新审判;(五)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
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
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根据案件情况,必
要时,也可以依法改判;(六)原审违反法定诉
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
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本案中,最高法
119
院复核后认为“全案判决认定事实正确,甲系主
犯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乙可不立即执行”,
应当适用上述第(五)项规定。由于甲、乙系共
同犯罪,二人的犯罪事实存在关联,因此原则上
应当将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C项正确。必要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可以对乙作出
改判。注意,出现改判,法院应当使用判决。既
然对甲的判决没有问题,则应同时判决核准甲死
刑,B项正确。A、D两项不符合法律规定,错误。
2.AB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
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
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
准;(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
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
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三)原判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
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四)复核期间出现新的
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
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五)原判认定事实
正确、证据充分,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
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根据
案件情况,必要时,也可以依法改判;(六)原审
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
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本题中,张某爆炸罪的死刑判决事实不清、证据
不足即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法院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
销原判,发回重审。D项正确,A、B、C三项错误。
3.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九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
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
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
准;(二)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
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
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三)原判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
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四)复核期间出现新的
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
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五)原判认定事实
正确、证据充分,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
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根据
案件情况,必要时,也可以依法改判;(六)原审
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
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根据
前述条文,本题A、C两项依据该条第(三)项规
定正确;B、D两项依据该条第(五)项,必要时,
最高院可以依法改判,B、D两项正确。
4.A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
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
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院自己判决死
缓的案件,无需核准。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
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
应当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B项正确《刑
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最高
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
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四条规定:“死刑复核期间,
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有
关合议庭应当在办公场所听取其意见,并制作笔
录;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可知,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时,并非必须当面听取辩
护律师意见。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
条第一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
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
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D项正确。
5.ABCD【解析】《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
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
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
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
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根据上
述规定,绑架案件、抢劫案件、爆炸案件、有组
织的暴力性案件均在限制减刑范围内。A、B、C、
D四项正确。
6.A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
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
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A项表述正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
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
准。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
讯问被告人。”B项表述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二十八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
缓期执行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三)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
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复核死刑缓期
执行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C项正确
· 120 ·
D项错误。
7.AB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
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
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一审人民法院重
新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
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
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
理。”A、B、C三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
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
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本解释第四百二十九
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案件除外。”D项错误。
8.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四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复核死刑、死刑缓
期执行案件,应当全面审查以下内容:(一)被
告人的年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否系
怀孕的妇女;(二)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
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犯罪情节、后果及
危害程度;(四)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
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五)有无法定、
酌定从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六)诉讼
程序是否合法;(七)应当审查的其他情况。"A、
B、C、D四项当选。
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三
条第一、二款规定:“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
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
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
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上一级人民法院对
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
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
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
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本题中,
A项为“可以”由一审法院审理,而非“应当”;
B项仅在案情疑难、复杂、重大时,才可以由上一
级法院直接审理。A、B两项错误。《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五十九条规定:“申诉人对驳回申诉不服的,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上一级人民法院经
审查认为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和本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说
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驳
回或者通知不予重新审判。”C项错误。《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五条规定:“对死刑案件的
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理,
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院应
当制作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层报原核准的
人民法院审查处理。”D项正确。
2.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
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
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
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
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
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
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
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
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
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据此,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包括:各级
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上
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
本题中,生效裁判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因此,
最高人民法院如果发现该判决确有错误,可以自
行提审,亦可指令省局级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
察院也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
出抗诉。A、B、C三项正确。同理,判决由省高
院作出的,依法应由上级检察院即最高检察院对
其抗诉,省检察院无权对省高院的生效判决抗诉。
D项错误。
3.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三
条规定:“原判决、裁定认定被告人姓名等身份信
息有误,但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
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裁定对
有关信息予以更正。”D项正确。审判监督程序
是为了纠正错误判决而设置的,对于确有错误或
可能有错误的案件才需要启动审判监督程序。A、
B两项错误。对一个生效的判决,任何机关、团体
和个人都无权随意撤销,而仅能通过审判监督程
序进行,这是为了保障裁判的确定性和权威性。C
项错误。
4.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
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
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
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
级人民法院再审。”不是“应当”指令下级法院
再审,而是“可以”指令下级法院再审。A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上级人
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
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
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
审理。”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
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
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
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
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
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
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可见,法院也具有决定
逮捕的权力,但如果是检察院启动的再审程序,
逮捕决定权在检察院,C项错误。不是“应当”,
而是“可以”决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D项错误。
5.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
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
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对决
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
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
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
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
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
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本题中,
原审被告人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且处于服刑期间,
证人金某能够证明案发时邢某在外开会,无作案
可能,再审邢某可能改判无罪。因此,再审法院
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C项正确。
6.C【解析】A、D两项,无相关法律依据,
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三条第一款
规定:“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
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
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
法院审查处理。”据此,B项是二审终审的案件,
对此案件的申诉应由二审法院处理。B项错误。《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五条规定:“对死刑案
件的申诉,可以由原核准的人民法院直接审查处
理,也可以交由原审人民法院审查。原审人民法
院应当制作审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层报原核
准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此处死刑案件的原核
准法院就是最高人民法院。C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ABD【解析】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是刑事
诉讼的基本理念。惩罚犯罪,是指通过刑事诉讼
活动,在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
上,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适用刑法,以抑制
犯罪,以及通过刑事程序本身的作用来抑制犯罪。
保障人权,是指在通过刑事诉讼惩罚犯罪的过程
中,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具体包括:
(1)无辜的人不受追究;(2)有罪的人受到公
正处罚;(3)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和行使。再
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即体现了通过
再审查明真相、有效惩罚犯罪的理念,也体现了
保障原审被告人权利,一般不得通过启动再审程
序加重其刑罚的理念。A项正确。对于再审不加
刑原则例外的规定也体现了刑事诉讼具有追求实
体真实和维护正当程序两方面的目的。B项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除
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
人的刑罚。”所以,再审不加刑有例外规定。但
是在二审程序中,除了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
诉以外,对于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
绝对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因此,上诉不加刑是
没有例外规定的。C项错误。因为审判监督程序
具有的纠错功能,决定了在极为例外的情况下需
要纠错时,可以通过再审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
D项正确。
2.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
条第一、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
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
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
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栽定,如
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
再审。”本题中,乙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缓后,
被告人王某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因该死缓
的判决要经甲省高级法院核准后生效,所以作出生
效裁判的法院是甲省高级法院。因此,甲省高级法
院和最高法院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A项错误,
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三款
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米
· 122 ·
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
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
提出抗诉。”本题中,甲省检察院是甲省高级法院
的同级检察院,无权对甲省高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提
起审判监督程序,最高检察院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
序。C项错误,D项正确。
3.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一
条第二款规定:“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
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
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原审人民法
院审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
另行组成合议庭。”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
序重新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
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
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
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
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
审、监视居住措施。”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
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一般应当指令原审人民
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
审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纠正裁判错误的,
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D项正确。
4.AB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
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第六条规
定:“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一)原判决、
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
错误,量刑畸重的;(二)1979年《刑事诉讼法》
施行以前裁判的;(三)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
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者丧失刑事责任能力的;
(四)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十分不便
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人
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人民检察院
的同意;(五)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
审,按本规定第九条第(五)项规定,经两次通知,
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根据上述规定可得知,
本题中,A项符合上述第(一)项规定,B项符合
第(三)项规定,D项符合第(二)项规定。A、B、
D三项当选。C项因为未得到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
院同意,不符合第(四)项规定,所以不属于可以
不开庭审理的情形。C项不当选。
第十九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与司法协助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
条第一款规定:“外国籍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
或者外国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自诉人委托律
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
师资格并依法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因此约翰
不能委托W国律师为其辩护。A项错误。《刑事
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
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本案犯罪嫌疑人涉嫌在我国从事间谍活动,属于
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依法应当由中级法院管辖。
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四条第一、
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外国
籍当事人提供翻译。翻译人员应当在翻译文件上
签名。外国籍当事人通晓中国语言、文字,拒绝
他人翻译,或者不需要诉讼文书外文译本的,应
当由其本人出具书面声明。拒绝出具书面声明的,
应当记录在案;必要时,应当录音录像。”C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人
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为中文本。外国籍当事人不通
晓中文的,应当附有外文译本,译本不加盖人民
法院印章,以中文本为准。”可知,本题中给约
翰送达的法院判决书应以中文文本为准,D项正确。
2.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四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使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外国籍当
事人提供翻译。翻译人员应当在翻译文件上签名。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为中文本。外国籍当事人不
通晓中文的,应当附有外文译本,译本不加盖人
民法院印章,以中文本为准。外国籍当事人通晓
中国语言、文字,拒绝他人翻译,或者不需要诉
讼文书外文译本的,应当由其本人出具书面声明。
拒绝出具书面声明的,应当记录在案;必要时,
应当录音录像。”可知,不能以使用中国通用的
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为理由,强迫外国籍当事人尤
其是懂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的外国籍当事人使用
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来回答司法人员的讯问、询
问和书写诉讼文书、发表辩护意见等;应当允许
他们使用国籍国通用的或他们通晓的语言文字。A
项正确。应该是“应当附有”,而不是“可以附有”。
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第一、
三款规定:“外国籍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或者
外国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自诉人委托律师代
理诉讼的,应当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
格并依法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外国籍当事人委
托其监护人、近亲属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被委托人应当提供与当事人关系的有效证明。经
审查,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的,
人民法院应当准许。”据此,被告人也可以委托
非律师作为辩护人。C项错误。在刑事案件中,审
判时是否可以直接援引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
约没有规定。此外,我国对于缔结或参加的国际
条约中存在的保留条款,也不能直接援引。D项
表达过于绝对,错误。
3.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七
条规定:“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持用的
有效证件确认;国籍不明的,根据公安机关或者
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国籍无法
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本章有关规定,
在裁判文书中写明‘国籍不明’。”所以,外国
人和无国籍人均适用涉外刑事案件审理程序。A项
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第一款
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刑事案件,应当公开
进行,但依法不应公开审理的除外。”由此可知,
涉外刑事案件的审判也是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不
公开审理为例外。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四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可
以采用下列方式:(一)根据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
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
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中
国籍当事人,所在国法律允许或者经所在国同意
的,可以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
为送达;(四)当事人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可以向有权代其接受送
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当事人是外国单位的,
可以向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
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
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邮
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未退回,
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送达;
(七)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许的,可以采用传
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
达。"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六
条第二款规定:“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请求人
民法院送达刑事诉讼文书的,由该国驻华使馆将
法律文书交我国外交部主管部门转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审核后认为属于人民法院职权范围,
且可以代为送达的,应当转有关人民法院办理。”D
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ABC【解析】根据公约和中国国内法的有
关规定,凡中国有义务管辖的国际犯罪案件,均
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A项正确。我国的证人在
诉讼时身在国外,不属于涉外案件,但是该案的
诉讼活动需要在外国进行,所以适用涉外刑事诉
讼程序。B项正确。陈某携款逃到国外的,虽然不
属于涉外案件,但诉讼活动需要在外国进行或由
外国协助,所以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C项正确。
案件虽发生在国外,但当事人双方均是中国人,
且案件发生在我国使馆内,所以不属于涉外案件,
由我国法院管辖,不适用涉外诉讼程序。D项错误。
2.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
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四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领域外居住的当事人送达刑事诉讼文书,可
以采用下列方式:(一)根据受送达人所在国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
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中国籍当事人,所在国法律允许或者经
所在国同意的,可以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
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当事人是自诉案件的
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可以向有权
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当事人
是外国单位的,可以向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
业务代办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允
许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
送达回证未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
送达的,视为送达;(七)受送达人所在国法律
允许的,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
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A、B、C、D四项当选。
3.ABCD【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
则》第六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
司法协助的范围包括刑事诉讼文书送达,调查
取证,安排证人作证或者协助调查,查封、扣押、
冻结涉案财物,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
移管被判刑人以及其他协助。”A、B、C、D
四项正确。
4.ABCD【解析】A、B、C、D四项规定中帐
都有涉及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内容,属于我国自
· 124·
前刑事司法实践中处理涉外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依据还包括《刑法》《刑
事诉讼法》《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最高人民
法院的司法解释等。
5.ABCD【解析】根据《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
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
部等部门是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
按照职责分工,审核向外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
请求,审查处理对外联系机关转递的外国提出的
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承担其他与国际刑事司法协
助相关的工作。”A、B、C、D四项规定中都属
于我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规定的开展国际
刑事司法协助的主管机关。
第二十章 执行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
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
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A项错误,B项正确。《刑
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被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
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
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
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
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丙刺余刑期为5个月,应由监狱执行。C项错误。《刑
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没收财产的
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
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D
项错误。
2.B【解析】一般而言,死刑的执行是“第
一审人民法院执行”,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四百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期
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由
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可知,赵某
死缓期间又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
刑,应由赵某服刑地B市中级法院负责赵某死刑
的执行。B项正确,A、C、D三项错误。
3.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三
条第一款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
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
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
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
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据此,A项中法院应当在期满后强制缴纳的做法正
确。法院不是“可以”而是“应当”追缴。B项错误。《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的解释》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判处财产刑,
同时又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的被执行人,应当
先履行民事赔偿责任。”新法删除了原关于正当
债务偿还的相关规定,C项于法无据,错误。人
民法院应当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
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需要查封、扣押、冻结的,
应当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
据此,法院“应当”而不是“可以”对此采取强
制执行措施。D项错误。
4.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
条第五款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
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
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
准。”本题中,张某是在执行期间突发严重疾病需
要暂予监外执行,应当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
安机关批准,而不是法院决定。A、B两项错误。《刑
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对被判处管
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
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社
区矫正由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执行,即
对张某实行社区矫正,应当由A区司法行政机关负
责执行。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
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
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
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
机关。”《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三百一十条第一、二款规定:“对暂予监外执行的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公
安机关应当作出收监执行决定:(一)发现不符合
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
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
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
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暂予监外执行地看守所将罪
犯收监执行。”D项错误。
5D【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
条规定:“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
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A项
正确,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
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
构负责执行。”B项正确,不当选。《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社区矫逆
机构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后,经审查,确认暂予监
外执行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收
监执行的决定:(一)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
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三)因
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执行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五)保
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
拒不改正的;(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
刑期未满的;(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
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不能在规定期限
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八)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钱
某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属于上述第(二)项
规定的情形。C项正确,不当选,D项错误,
当选。
6.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
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被执
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
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一)人身
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三)其他民事债务;(四)罚金;(五)没收财产。
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
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第(一)项规定的
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因此本案的执行先
后顺序为医疗费、银行货款、财产损失、罚金,B、
C、D三项错误,A项正确。
7.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
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刑事
审判或者执行中,对于侦查机关已经采取的查封、
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及时续
行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续行查封、扣押、
冻结的顺位与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顺位
相同。对侦查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人
民法院执行中可以直接裁定处置,无需侦查机关
出具解除手续,但裁定中应当指明侦查机关查封、
扣押、冻结的事实。”A项正确,B项错误。《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
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刑事裁判涉财产部
分的裁判内容,应当明确、具体。涉案财物或者
被害人人数较多,不宜在判决主文中详细列明的,
可以概括叙明并另附清单。”可见,对于涉案财物
或者被害人人数较多的情形,可以不必在判决主
文中详细列明。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
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
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
法院执行。”因此,刑事裁判涉及财产的部分的
执行主体仍是第一审人民法院,而不是与一审法
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法院。D项错误。
8.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
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减刑、
假释案件的开庭审理由审判长主持,应当按照以
下程序进行:⋯⋯(三)执行机关代表宣读减刑、
假释建议书,并说明主要理由;⋯⋯“”执行机关
说明主要理由,即应当由执行机关承担罪犯是否
具备减刑条件的证明责任。A项由张三承担证明责
任说法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
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
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审理或者书面
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
审理:(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
(二)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
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三)公示期
间收到不同意见的;(四)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
(五)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
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
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
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
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
张三因抢劫罪被判刑,但不属于上述条文中“应
当开庭”审理的情形,因此法院对张三的减刑案件,
既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B项正确。《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应当依法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
成合议庭进行。”因此,C项可以独任审理说法错
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
序的规定》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
假释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及被
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参加庭审。人民法院根据需要,
可以通知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重大立
功表现的证人,公示期间提出不同意见的人,以
及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其他人员参加庭审。”可见,
减刑审理中,应当通知检察院、执行机关和罪犯
出庭,证人、鉴定人等其他人员不属于应当通知
到庭的对象。D项应当通知证人出庭说法错误。
9.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
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对减刑、假释
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对被
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
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
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对甲的减刑,应由其服刑地中级法院作出裁定,而
不是高级法院作出裁定。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七条将
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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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及被报请减刑、
假释罪犯参加庭审。”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可以采取开庭
审理或者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减刑、假释案
件,应当开庭审理:(一)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
现报请减刑的;(二)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
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
(三)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四)人民检
察院有异议的;(五)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
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
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
社会关注度高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
开庭审理的。”丙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系职务犯罪,其假释应当开庭审理,不能书面审
理。C项错误。律师无论是担任辩护人还是申诉
代理人,活动阶段一般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
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并非真正的审判程序,
而是属于执行程序。在这一程序中,由执行机关
提出减刑、假释的建议,由法院审理、检察院监督,
没有律师存在的空间。D项错误。
10.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
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被
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
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一)第
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二)第三人无
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
(三)第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
动取得涉案财物的;(四)第三人通过其他恶意
方式取得涉案财物的。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
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
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
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理。”A、B、C三项说法正确。
人民法院并不对第三人善意取得的财物进行追缴,
而是通过其他诉讼解决,D项不予追缴。
11.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规定:“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
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
即释放。”A项正确a
12.B【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
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
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
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
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
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
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
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
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
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B项
正确。
13.A【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
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三个月的有期徒刑、拘役、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看守所负责执行在被交付
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罪
犯;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的
执行;监狱负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及
送交执行时余刑在三个月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
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
监外执行的执行。而无罪或免除处罚的判决、罚金、
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和裁定,均由人
民法院自己执行。A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AB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
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
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
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
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
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
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
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
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本题
中,A项关键定罪证据可能是刑讯逼供所得,因此属
于上述法条第(一)项“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情形;
B项未满18周岁属于不能判处死刑的情形,也属于
“判决可能有错误”的情形;C项提供重大银行抢劫
案线索,属于上述第(二)项规定的情形;D项属于
第(三)项情形。A、B、C、D四项均正确。
2.A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
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社区矫正
执行地为罪犯的居住地;罪犯在多个地方居住的,
可以确定其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罪犯的居住地、
经常居住地无法确定或者不适宜执行社区矫正的,
应当根据有利于罪犯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
的原则,确定执行地。”A项正确。缓刑的执行机
关是社区矫正机构,不是法院,社区矫正机构应
当按照法院的判决,向罪犯及其原所在单位或者
居住地群众宣布犯罪事实、期限及应遵守的规定
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四十二条规定:
“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被发
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
缓刑、假释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
裁定宣告的缓刑、假释,并书面通知原审人民法
院和执行机关。”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
到社区矫正机构的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后三十
日以内作出栽定。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一经作出,
立即生效。”D项正确。
3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
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被
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于
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一)第三人明
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二)第三人无偿或者以
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三)第三
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
物的;(四)第三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涉案财
物的。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
予追缴。作为原所有人的被害人对该涉案财物主张
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通过诉讼程序处理。"A
项,抢劫的电脑价值1万元,甲通过网络平台将电
脑当成二手商品进行售卖,购买的第三人应当属于
善意第三人。同时,甲卖得6000元,根据常规的
交易习惯,第三人也不属于“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
格取得涉案财物”。因此,法院不得追缴该电脑。
A项错误。B项,甲用抢来的现金偿还赌债,第三
人属于“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
涉案财物的”情况,符合上述第(三)项,法院应
予追缴。B项正确。C项,甲将抢来的价值100万
元的古董花瓶以超低价格10万元卖出,该古玩收
藏家属于“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
取得涉案财物的”情况,符合上述第(二)项,法
院应予追缴。C项正确。D项,甲将抢来的手表送
给了不知情的女友,女友虽然主观上为善意,但属
于无偿取得该涉案财物,符合上述第(二)项,法
院应予追缴。D项正确。
4.BCD【解析】《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
释案件规定》第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调查核实:(一)拟提请减刑、
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
融诈骗犯罪罪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严重
暴力恐怖犯罪罪犯,或者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
社会关注度高的罪犯;(二)因罪犯有立功表现或
者重大立功表现拟提请减刑的;(三)拟提请减刑、
假释罪犯的减刑幅度大、假释考验期长、起始时间
早、间隔时间短或者实际执行刑期短的;(四)拟
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的考核计分高、专项奖励多
或者鉴定材料、奖惩记录有疑点的;(五)收到
控告、举报的;(六)其他应当进行调查核实的。"B、
C、D三项均正确。A项中,因走私犯罪并不在列
举的释名当中,且亦未限定为重大影响、社会关
注度高的犯罪,故不选。
5.A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
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
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
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
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
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
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
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
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
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
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
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
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B项不正
确,A、C、D三项正确。
6.ABCD【解析】《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
释案件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收到人
民法院减刑、假释栽定书副本后,应当及时审查下
列内容:(一)人民法院对罪犯裁定予以减刑、假释,
以及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实际执行刑期、减刑幅
度或者假释考验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人民
法院对罪犯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减刑、假释的程序是否
合法;(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开庭审理的减刑、
假释案件,人民法院是否开庭审理;(五)人民法
院减刑、假释裁定书是否依法送达执行并向社会
公布。”A、B、C、D四项正确。
7.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
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
“本规定所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
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项的
执行:(一)罚金、没收财产;(二)责令退赔;
(三)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四)没收随
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五)其他应当
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事项。刑事附带民事裁判
的执行,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A、B、C、
D四项正确。
8.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
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
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衍!
· 128 ·
(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二)退赔
被害人的损失;(三)其他民事债务;(四)罚金;
(五)没收财产。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
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
持。”可知,A项正确,B、C、D三项错误。
第二十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
案件诉讼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
事案件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未成年犯罪
嫌疑人在押的,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人民
检察院应当作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本题中,小周被采取的是取保候审,并非在押状态,
所以不存在释放的问题。A项错误。《人民检察院
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
款规定:“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审查
起诉期限自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
日起中止计算,自考验期限届满之日起或者人民
检察院作出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日起恢复计
算。”B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
案件的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
疑人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作出
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要求迁入地
的人民检察院协助进行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函告
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因而考
察机关仍然是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院,A县检察
院,B县检察院只能协助。C项错误。《人民检察
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四十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的,应当确定考
验期。考验期为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从人民检
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之日起计算。考验
期不计入案件审查起诉期限。考验期的长短应当
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轻重、主观恶性
的大小和人身危险性的大小、一贯表现及帮教条
件等相适应,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的
表现,可以在法定期限范围内适当缩短或者延长。"
即可以缩短但最短不得短于六个月,可以延长但
最长不得长于一年,D项的5个月少于法定期限。
D项错误。
2.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
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
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
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
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检
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
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对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提请复核或者被害人申诉的,
适用本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检察院
决定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
出起诉的决定。”根据上述规定,附条件不起诉
只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A项正确。人民检察院作
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
被害人的意见,但无需征得其同意,B项错误。未
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条件不起诉
有异议的,检察院应当起诉,C项正确。有悔罪表
现是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之一,D项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
1.ABC【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
则》第四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
要求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接受
下列矫治和教育:(一)完成戒瘾治疗、心理
辅导或者其他适当的处遇措施;(二)向社区
或者公益团体提供公益劳动;(三)不得进入
特定场所,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
特定的活动;(四)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
歉等;(五)接受相关教育;(六)遵守其他保
护被害人安全以及预防再犯的禁止性规定。”A属
于上述第(一)项情形,B属于上述第(二)项情
形,A、B两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被附
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监督考
察其是否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法规,
服从监督;(二)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批准;
(四)按照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C项属于上述
第(二)项情形,C项正确。根据第(三)项规定,
不是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县,只是须经考察机关批
准,D项错误。
2.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二
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
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
意见。”可见,《刑事诉讼法》只规定在作出附
条件不起诉前应听取被害人意见。题干中的立法
解释则规定考查期满作出最终的不起诉决定前也
要听取被害人意见,增加了听取被害人陈述意见
的机会。A项正确。转向处置通常也简称为“转处”,
通常是指将涉罪未成年人从正式的国家刑事司法
程序中分流出去的理念与制度。转向处置能避免
国家正式的刑事司法程序的消极作用,给予未成
年人更为实质的保护。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设立
增加了未成年人获得转向处置的机会。题干中璃
一立法解释还明确了附条件不起诉和最终的不起
诉决定的效力,被害人不能因此适用“公诉转自诉”
的途径向法院提起自诉,有利于保障对未成年人
的转向处置。B项正确。同样,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和这一立法解释也是实现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
重要手段。C项正确。刑事公诉独占主义指的是刑
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垄断,排除被害人自诉的
公诉制度。题干中这一立法解释只是明确了附条
件不起诉的案件被害人不得再向法院自诉,立足
点主要是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而非排除被害
人的自诉权,并非刑事公诉独占主义的一种体现。
D项错误。
3.AB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六十八
条第一款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移送的关于未成
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
经历、犯罪原因、犯罪前后的表现、监护教育等
情况的调查报告,以及辩护人提交的反映未成年
被告人上述情况的书面材料,法庭应当接受。”
因此邹某可以调查上述情况并提交给法院。A项正
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对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
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辩护人的意见。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
程序。"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
条第四款规定:“审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
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
充陈述。”可见,补充陈述是法定代理人的权利,
而非辩护人的权利。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七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法庭辩论结
束后,法庭可以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
和案件情况,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判
决未成年被告人有罪的,宣判后,应当对未成年
被告人进行法治教育。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
其法定代理人以外的成年亲属或者教师、辅导员
等参与有利于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
应当邀请其参加有关活动。”邹某作为陈某的辩
护人,若其参与有利于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的,
可受法庭邀请参与对陈某的法庭教育。D项正确。
4.AC【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
疑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告知法定代
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到
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的诉讼权利,代为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未成年犯
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
规则》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未成
年犯罪嫌疑人明确拒绝法定代理人以外的合适成
年人到场,且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准
许,但应当在征求其意见后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
到场。"A项正确。B项,根据上述规定,“法定
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
权利,而非“合适成年人”。“合适成年人”不
能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其只
能代行一部分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权利。B项中的“伯
父”属于“合适成年人”,不可以代行乙的控告权,
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开庭
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法
定代理人无法通知、不能到场或者是共犯的,也可
以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除依法行使刑事
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权利外,经法
庭同意,可以参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庭教育等工
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前
两款规定。”据此,询问未成年被害人,也适用讯
问未成年被告人的规定,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
C项正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
也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即
在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时,应当通知其他合适成年
人到场,D项错误。
5.AB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
十四条规定:“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
人,在考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
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一)实
施新的犯罪或者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
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
或者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
情节严重的。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
人,在考验期内没有上述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
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直接适用此法
条,可知B、C、D三项属于“对童某撤销不起诉
的决定、提起公诉”的情形,当选。《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
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
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
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
起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
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由此可见,附条件不起诉只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
对于成年人案件则不适用附条件不起诉。A项当选。
6.A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
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 130·
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
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
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但是在派代表到场的
情况下,法庭审理仍然要遵守不允许社会公众旁
听以及不允许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等不公开审理的
规定,仍然属于不公开审理。因此,派代表到场
的做法与审判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
开审理并不矛盾,也不意味着属于公开审理。A、
B两项错误,D项正确。对于审理时未成年人所在
学校和保护组织到场,目的在于维护未成年被告
人合法权益和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C项正确。
7.A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
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
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
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封存是《刑事诉讼法》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出的特别规定,是未成
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特别诉讼权利,A、
B两项是犯罪记录封存的必备要件,C、D两项《刑
事诉讼法》未作出规定。A、B两项正确。
8.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五十条
第一款规定:“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不满
十八周岁、人民法院立案时不满二十周岁的案件,
由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组织审理。”赵某作案时不
满18周岁,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已满18周岁,但未
说明是否满20周岁,不能确定是否应由少年法庭
审理,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二条
规定:“审判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案件涉及国家
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
密,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
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人不得旁听,但具
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开
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
审理。”本案起诉到法院时赵某已经年满十八周岁,
不符合不公开审理的条件,故应该公开审理。B项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
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
人到场。⋯”本案中,赵某开庭审理时已满18
周岁,不存在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应到场的情形。
C、D两项错误。
9.ABCD【解析】《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
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讯
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
场,告知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当
履行的义务⋯⋯“”A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
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七款规定:“讯
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性检察人员
参加。”B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
事案件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讯问未成年犯
罪嫌疑人一般不得使用械具。对于确有人身危险
性,必须使用械具的,在现实危险消除后,应当
立即停止使用。”C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
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审查
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重点审查其是否已
满十四、十六、十八周岁。对犯罪嫌疑人实际年
龄难以判断,影响对该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负刑
事责任认定的,应当不批准逮捕。需要补充侦查的,
同时通知公安机关。”D项正确。
10.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六十六
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
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上述人员提出异
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因此,人民法院在征
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
后,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五十六条规定:
“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适用前条规定。审
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案件,在询
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时,应当采取同步录音录
像等措施,尽量一次完成;未成年被害人、证人
是女性的,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据此,
并非所有刑事案件,对未成年被害人、证人询问时,
都要采取同步录音录像措施,B项错误。《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五百七十条规定:“开庭前和休庭时,
法庭根据情况,可以安排未成年被告人与其法定
代理人或者合适成年人会见。”C项正确。《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五百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未成
年人刑事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D项
正确。
11.ABCD【解析】《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
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对于犯罪
情节轻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刑法规定不需
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
般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一)被胁迫参与犯
罪的;(二)犯罪预备、中止、未遂的;(三)在
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四)系又聋
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的;(五)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
避险过当构成犯罪的;(六)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
131
(七)其他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
刑罚的情形。”A、B,C、D四项均正确。
第二十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
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
1.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九
条第一、二款规定:“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
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
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
当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
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由此可见,本题中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应当是检察院而不是大风公
司。A项错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
四百九十五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损
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事项进行和解,并且可
以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是否要求
或者同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
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进行协商,但不得对案件
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等
依法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职权
范围的事宜进行协商。”因此,当事人双方不可
以就刑事案件部分进行和解与处置,即不能就是
否对董某免除刑事处分达成和解,B项错误。双方
刑事和解时约定由董某在1年内补栽树苗200棵,
属于当事人民事赔偿内容,允许和解。C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
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
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
监禁刑;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
处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
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据此,达成和解协
议的,法院对被告人可以适用非监禁刑、减轻处
罚或者免除刑事处罚,但没有D项中说的“检察
院经法院同意可撤回起诉并对董某适用附条件不
起诉”的做法,D项错误。
2.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
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
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
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
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
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
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侵占罪和故意伤害
罪属于故意犯罪,且发生在5年内,不适用该程序。
A项错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三百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一)雇凶伤害他人
的;(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三)涉
及寻衅滋事的;(四)涉及聚众斗殴的;(五)多
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六)其他不宜和解的。"
可见寻衅滋事不属于民间纠纷引起的案件,不适
用该程序。B项错误。过失致人重伤罪属于可能判
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根据上述《刑
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可以适用和解程序。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八十八
条第二款规定:“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
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
解。”C项正确。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属于《刑法》
分则第六章规定的故意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不适用刑事和解。D项错误。
3.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八十九条
第一、二款规定:“被告人的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可以代为和解。被告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
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甲在押,其近亲属应经
甲同意才能与被害方进行和解。A项错误。《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符合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公诉案件,被害人死亡的,
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近亲属有多人的,达
成和解协议,应当经处于最先继承顺序的所有近
亲属同意。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
人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乙
的近亲属是与被告人和解,而不是“代为和解”,
此处表述不准确。B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五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根据案件情况,人民
法院可以邀请人民调解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亲友等参与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C项正
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八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被
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依照前两款规定代为和
解的,和解协议约定的赔礼道歉等事项,应当由被
告人本人履行。”D项错误。
4.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
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
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
· 132 ·
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
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B、
C、D三项正确。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从宽处理的建议,而不是撤销案件。A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
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
定。”A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九十三
条第一款规定:“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
被告人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时履行。”《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双方
愿意和解,但被告人不能即时履行全部赔偿义务
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附带民事调解书。”可见,
和解一般需要即时履行全部赔偿义务,如果不能即
时全部履行的,法院应当采取调解方式,这意味着,
调解是有可能分期履行的。B项正确,D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的公诉案件,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
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
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C项正确。
2.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
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
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
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
制作和解协议书。”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
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
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
处罚。”B项正确。是否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
理的建议是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行为,并不是检
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具备的条件之一。D项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
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C项正确。
3.A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
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
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
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
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
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
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
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适用刑
事和解的案件可分为两类:(1)因民间纠纷引起,
涉嫌侵犯人身、民主权利以及侵犯财产的犯罪案
件,且该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
罚(宣告刑而非法定刑)。(2)渎职犯罪以外的
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过失犯罪案件,渎
职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直接对象为国家利益,不存在“获得被害人谅解”
的情形。A项交通肇事罪、C项过失致人死亡罪均
属于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符合第二
类案件。B项,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
他人的婚姻自由权,但本罪是亲告罪,只有被害
人告诉的才处理,除非发生被害人死亡后果的,
才是公诉案件。D项,刑讯逼供罪是司法工作人
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
逼取口供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的健康权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其不适用
刑事和解在于其不符合第一类案件所要求的“因
民间纠纷引起”的条件。
第二十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
条的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
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
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
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
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
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
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同时对于重病
中止超过6个月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特殊案件
可以适用缺席判决程序。设立缺席审判程序体现
了诉讼的效率,B项正确。所谓的两审终审制指的
是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即告终结,
二审的裁判结果具有终局性。对于一审的裁判结
果不服可上诉至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
送达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被告人或者其
近亲属不服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辩护人经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可以提出上
诉。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
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缺席审理程
133
序依然遵守两审终审的规定,A项错误。亲历性是
指案件的裁判者必须自始至终参与审理,审查所
有证据,对案件作出判决须以充分听取控辩双方
的意见为前提。主要强调的是栽判者必须亲自到
场,而缺席程序只有被告人是不在的,且为了维
护其辩护权,法院必须为其指定法律援助辩护。
所以并没有违反亲历性的要求。C项错误。控审
分离指的是提起诉讼的主体与审理的主体应当由
不同的主体承担,以此保障裁判结果的公正性,
对于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二者之间应当遵循不告不
理的规则。缺席判决程序依然要遵循检察院公诉,
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所以其体现了控审分离
的特点。D项错误。
2.B【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
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
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
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
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
院提起公诉。"可知,只有逃往境外的情形下才
可以申请启动缺席判决程序,本案未交代逃往哪
里,不符合启动的前提,A项不当选。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
的规定》(以下简称《没收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在公告期间
内提出,并提供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系的证
明材料或者证明其可以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
产主张权利的证据材料。”B项当选。同时也可以
判断出C项中王某妻子作为利害关系人需要承担
提出证据的责任。根据《没收规定》第十七条规定:
"申请没收的财产具有高度可能属于违法所得及
其他涉案财产的,应当认定为本规定第十六条规
定的‘申请没收的财产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
财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案件中,没有利
害关系人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主张权利,
或者利害关系人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虽然
主张权利但提供的相关证据没有达到相应证明标
准的,应当视为‘申请没收的财产属于违法所得
及其他涉案财产’。”据此,利害关系人不仅要
承担行为上提出证据的责任,还要承担说服责任,
否则财产不会返还,会被依法没收。C项不当选。
根据《监察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为
防止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逃匿境外,经省级以上
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对被调查人及相关人员采取
限制出境措施,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对于不需
要继续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
可知,非市级监察委决定,D项不当选。
二、多项选择题
1.A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
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
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
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
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
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
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
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前款案件,由犯
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
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可见,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逃往境外,法院可以缺席审判。A项正确。但对
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不仅
需要嫌疑人、被告人逃往境外,还需要案件严重,
有及时审理必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B项错
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因
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
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
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
决。"C项中,法院裁定中止审理6个月后,某丙
仍无法出庭受审,某丙可以申请某县法院恢复审
理。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七条规
定:“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
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人民法院按照
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
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D项中,
某丁死亡,某县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能够证明某丁
无罪,可以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D项正确。
2.AB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
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有关国际条约
规定的或者外交途径提出的司法协助方式,或者
被告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传票和人
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传票和起诉
书副本送达后,被告人未按要求到案的,人民法
院应当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并对违法所得
及其他涉案财产作出处理。”可见,法院应当将
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只有被告人收到
后未按要求到案的,法院才能缺席审判。A、B两
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
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辨护人。被告
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
· 134 ·
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可
见,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
为其提供法律援助。C项正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
送达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被告人或者其
近亲属不服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辩护人经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可以提出上
诉。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
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可见,在缺
席审判程序中,被告人的近亲属具有单独的上诉
权利,因此张三的妻子有权直接向某省高级法院
上诉。D项正确。
第二十四章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
所得的没收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人民法院审理案
件过程中,被告人死亡而裁定终止审理,或者被
告人脱逃而裁定中止审理,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
另行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A项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
行审理。”据此,一般而言,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
民法院审理。B市中级人民法院既不是犯罪地,也
不是居住地,而是由上级法院指令的与本案无关
的法院,该法院有资格审理受贿案,但没有权力
审理没收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二十六
条规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被告人脱逃或者
死亡,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
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
所得的申请;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
一款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按照缺席审判程序
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向原受理案件
的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的,可以由同
一审判组织审理。”据此,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情
况下,可以由原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
的申请进行审理。因此,对于本案,如果检察院
向B市中级法院(原受理案件的法院)提出申请,
B市中级法院“可以”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
行审理,而本题中并未说明检察院向B市中级法
院提出了申请,故不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
六百二十六条的特殊规定,只能适用《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九条第一款的一般规定。B项错误。
2.C【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
条规定:“对于贪污贿略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
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
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
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
所得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
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应当提供与犯罪事实、违法
所得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列明财产的种类、数量、
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人民法院在
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申请没收的
财产。”本题中,A项属于被告人非法持有的“违
禁品”,B项属于实施犯罪行为所取得的孽息,D
项属于实施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以上均属于
“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C项属于单位的财物,
而非其本人财物,所以不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
涉案财产”。C项符合题意,当选。
3.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
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
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
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
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A项错误,B项正确,提
出申请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而不是公安机关。《刑
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没收
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C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
“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
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
在此情况下,法院应当“终止”审理,而非“中止”
审理。D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AB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
条第一款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
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
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
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
于不能抗拒的原因。”A项符合上述第(二)项规
定。A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条第
一款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
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
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
收违法所得的申请。”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百一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在公
告期满后申请参加诉讼,能够合理说明理由的,
人民法院应当准许。"C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百二十五条规定:“在审理申请没收违法所
得的案件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
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人民检察院
向原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可以由同
一审判组织审理。”D项正确。
第二十五章 依法不负刑事
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
程序
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四十二
条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
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自
收到决定书第二日起五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
由此可知,复议期间不可暂缓执行强制医疗的决
定。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四十一条
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应当在作出
决定后五日以内,向公安机关送达强制医疗决定
书和强制医疗执行通知书,由公安机关将被决定
强制医疗的人送交强制医疗。”B项正确。《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六百四十五条规定:“被强制医疗的
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
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
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
六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只有在提出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法院驳回,
再次申请解除的,才需要间隔6个月。C项错误。
本案的强制医疗决定是县法院作出的,所以应该
向县法院申请解除。D项错误。
2.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三十五
条第二款规定:“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会见
被申请人,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A
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三十四条第一
款规定:“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
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
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通知未到场的,可以通知
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其他近亲属到场。”本题中,
法院“应当通知”而非“可以通知”。B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
申请人要求出庭,人民法院经审查其身体和精神
状态,认为可以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申
请人,在法庭调查、辩论阶段,可以发表意见。”
甲如果出庭可以由其自行发表意见,而不应由其
法定代理人或诉讼代理人代为发表意见。C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三十七条第(三)项规
定:“被申请人具有完全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驳回强制医
疗申请的决定,并退回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
对于D项所述经审理发现甲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
力并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应当作出驳
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并退回检察院依法处理,
而不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D项错误。
3.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
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
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
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
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
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
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可知,
法院启动强制医疗程序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根据
检察院的申请启动强制医疗程序;另一种是在审
判中发现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直接决定。前者以
检察院申请而启动,后者是因为检察院的起诉而
发现。A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三十六
条第二款规定:“被申请人要求出庭,人民法院
经审查其身体和精神状态,认为可以出庭的,应
当准许。出庭的被申请人,在法庭调查、辩论阶
段,可以发表意见。”可知,强制医疗程序可在
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理并作出强制医疗的
决定,但是普通案件审理程序,刑事被告人必须
要出庭。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五
条第二款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类
· 136 ·
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被决定强制医
疗的人可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但启动的
不是“二审程序”,而是“复议程序”。C项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开庭审理申讼强制医疗的案件,按照下列程序
进行:(一)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后,先由
检察员宣读申请书,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二)法庭依次就被申请
人是否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
身安全的暴力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的精神病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进行调
查;调查时,先由检察员出示证据,后由被申请
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出示证据,并进行
质证;必要时,可以通知鉴定人出庭对鉴定意见
作出说明;(三)法庭辩论阶段,先由检察员发言,
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言,
并进行辩论。”由此可见,强制医疗案件审理,
也要区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D项错误。
4.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二条
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
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
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
以予以强制医疗。”本题中,何某的确实施了暴
力行为,但是,何某的行为属于财产犯罪,而非
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犯罪,
而且,题干中未提到何某“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
故何某不符合强制医疗适用的条件。A、C、D三
项错误。本题中,案件正处在侦查阶段,而犯罪
嫌疑人何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依法需撤销案件。B项正确。
5.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四十八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强制医疗决定或者解
除强制医疗决定不当,在收到决定书后二十日以
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
合议庭审理,并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据此,
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意见,A项正确。《刑事诉讼
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
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
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
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
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
请复议。”据此,B、D两项正确。对强制医疗决
定不服只能通过复议的方式得到救济,不能上诉,
C项错误。
二、多项选择题
1.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
规定:“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
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
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对
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
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检察院应当向法院提
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
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
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
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
约束措施。”综上所述,只有检察院和法院可以启
动强制医疗程序,B、C两项当选。
2.BC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四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
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
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
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
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
为其提供法律帮助。”A项做法正确,因为根据规定,
只要是除最高院以外的下级法院按照一审程序审
理的案件,原则上都可以吸收人民陪审员。B项做
法错误,强制医疗程序中刘某只要没有委托诉讼
代理人,法院就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提供
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
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
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
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可知,对于被
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法
院应当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而不是“裁定”。
C项做法错误。对强制医疗的“决定”而非“裁定”
不服;被害人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而不是申请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D项做法错误。
3.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
规定:“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
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
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
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
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
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
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
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A项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四条第一款规定:“人
100
是
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
进行审理。”C项正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
鉴定的期间不计入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B项正
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百三十七条规定:“对
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
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被申请人具有
完全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
责任的,应当作出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并
退回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检察院申请启动的,
只能驳回申请并退回检察院。D项错误。
声明:本书仅作参考,若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方面出现争议答案,请以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为准。
并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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