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卫专栏:药源为本资源为基 守源护生态法治定乾坤——解读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我在中药材行业已深耕四十六载,毕生扎根种植养殖、产地加工、资源保护与市场流通一线,走遍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道地药材产区,亲眼见证野生药材从够用到濒危、种植从粗放走向规范、产业发展从资源消耗转向绿色可持续的完整历程。作为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委员会的资深专家,我始终坚信:药无好源,医无好效;资源不续,产业不存;生态不保,本草无根。长期以来,野生资源过度采挖、产地生态破坏、种质退化混杂、来源质量不稳、野生动植物违规使用等源头难题,是制约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

2026年5月15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是该条例自2002年实施以来的第四次修订,也是23年来的首次全面修订。如果说第十三条为中药评价体系守正纠偏、破解“以西律中”困局,那么第十四条则是为中药材资源保护立规明矩、筑牢生态根基的法治基石。 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研制、生产中药应当保障中药材来源、质量的稳定性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避免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涉及野生动物、植物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这一条款以极简条文承载最重责任,将资源可持续、生态安全、来源稳定、野生合规上升为法定义务,是中药材源头治理的总纲领,是守护中医药千年传承的生态屏障,更是一线从业者期盼的“定心丸”与“护身符”。
一、新《条例》第十四条核心要义:
源头治理的法治总纲
新《条例》第十四条看似简短,实则构建了全链条、全覆盖、全责任的来源可控、质量稳定、资源永续、生态安全、合规利用的中药材源头治理体系,把“可持续”从行业倡议上升为法定义务,把“生态安全”从道德约束成为刚性法律约束,为产业高质量发展划定四条不可逾越的底线。
1
坚守来源与质量稳定底线,
筑牢中药疗效物质基础

来源不稳则品质无凭,质量不稳则疗效无据。条例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中药研制生产必须保障基原固定、产地明确、供应稳定、品质可控,从源头杜绝基原混杂、异地乱种、采收无序、加工粗放等问题。这一要求与新版中药材GAP“六统一”管理、全链条质量追溯体系深度衔接,倒逼企业将质量管理延伸至种子种苗、种植地块、采收加工全环节,实现从田间到车间的全程可控,从根本上解决中药材批次差异大、质量参差不齐的行业痛点。
2
坚守资源可持续利用底线,
划定产业发展长远边界

资源是中药材的“命根子”,可持续利用是产业存续的核心前提。条款将“资源可持续利用”列为法定责任,彻底摒弃“竭泽而渔、过度开发”的粗放模式,确立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人工替代、生态抚育的发展路径。这既是对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成果的法治固化,也是对珍稀濒危药材保护、野生资源有序利用的长远布局,确保中药材资源能为中医药发展提供永续支撑。
3
坚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
践行绿色发展核心理念

中药材生于自然、长于生态,破坏生态就是自毁中医药根基。条款明确禁止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发展药材生产,对种植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种植模式选择提出刚性约束,推动中药材生产从“向山要药、毁林种药、向地要量、过量用肥”转向生态种植、绿色防控、轮作休耕、野生抚育,实现药农增收、药材提质、生态保护的三方共赢。
4
坚守野生动植物合规底线,
严守生物多样性保护红线

涉及野生动植物的中药材,必须严格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行分级保护、凭证采猎、专用标识、全程追溯管理。条款从法律层面杜绝非法采猎、违规交易、滥用濒危野生动物药材行为,引导产业转向人工繁育、替代品研发、规范化利用,彰显中医药守护生物多样性的责任担当。
作为几十年的从业者,我深刻体会到:第十四条不是“紧箍咒”,而是“安全带”。它守住的是资源,保住的是疗效,稳定的是产业,守护的是中医药千年传承的生态根基。

二、历史沉疴:
资源生态危机倒逼产业法治纠偏
在新《条例》出台前,受短期利益驱动、监管体系不完善、发展理念滞后等因素影响,中药材源头领域长期积累的资源透支、生态受损、质量波动、野生物违规四大沉疴,已严重威胁产业生存根基,已到非治不可的地步。
一是野生资源濒临枯竭,珍稀品种告急。重楼、川贝母、冬虫夏草、新疆紫草、胡黄连等道地野生药材,因长期无序采挖、生境破坏,野生蕴藏量近20年下降超60%,部分区域出现区域性灭绝;甘草、麻黄等生态型药材乱挖滥采,导致草场退化、水土流失,既破坏生态又耗尽资源,形成“资源减少→价格上涨→盗采加剧”的恶性循环。
二是产地生态破坏严重,道地优势丧失。部分产区陡坡开垦、单一种植、过量施用化肥农药,导致土壤板结酸化、重金属残留、生物多样性下降,“好山好水出好药”的基础被削弱,连作障碍成为普遍难题;河南、浙江、云南等道地产区因生态破坏,药材道地性逐年弱化,出现“有产量无品质、有成分无疗效”的怪象。
三是来源质量稳定性不足,原料供给无序。散户种植、分散加工、多环节流通的模式,导致种子种苗基原混杂、产地不固定、采收不及时、加工不规范,药材批次间差异大,中成药原料质量难以保障,直接影响临床疗效。
四是野生动植物违规利用屡禁不止,法治观念淡薄。无证采挖国家保护野生药材、非法交易濒危野生动物药材、来源不明的野生物原料流入产业链等行为时有发生,既触犯法律底线,又威胁生态安全,更给中医药形象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长期以来重利用、轻保护,重产量、轻质量,重眼前、轻长远的错误发展理念。新《条例》第十四条的出台,正是对历史顽疾的彻底纠偏,为中药材产业从粗放扩张转向绿色可持续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
三、实践印证:资源可持续
与生态保护的优秀行业案例
近年来,在政策引导与行业自觉下,全国各大道地产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探索出一批道地稳供、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人工繁育、合规利用的优秀实践案例,充分印证了新《条例》第十四条的科学性、可行性与前瞻性,为全行业树立了标杆。
1
生态种植案例:
甘肃岷县当归生态种植基地

甘肃岷县作为“中国当归之乡”,是道地当归核心产区。当地依托新GAP标准,践行生态种植理念,打造“林药间作、绿色防控、轮作养地”生态种植模式:选用当归纯正种质,实行统一供种;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安装杀虫灯、诱虫板开展绿色防控;采用轮作休耕制度破解连作障碍,依托林地开展仿野生栽培。目前,岷县已建成10万亩生态当归种植基地,药材重金属、农药残留全部达标,当归挥发油、阿魏酸等有效成分含量远超国标,既保护了岷县山地生态,又实现药农亩均增收3000元,成为生态种植与资源保护的典范。
当前在生态种植方面,林下仿野生、林药间作、轮作休耕、绿色防控大面积推广,既保护生态,又提升品质,实现“不与粮争地、不与林争空间”。
2
野生抚育案例:
四川川贝母野生抚育基地

川贝母是珍稀濒危药材,野生资源濒临枯竭。四川阿坝、甘孜产区探索川贝母野生抚育技术,在川贝母原生境下,模拟自然生长条件,开展人工补植、天然管护、限量采收,不破坏原有植被与生态环境。通过十余年技术攻关,当地建成5000亩川贝母野生抚育基地,年产量突破50吨,既有效恢复了野生川贝母种群数量,又满足了临床用药需求,实现“保护中利用、利用中保护”,是野生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标杆案例。当前在野生变家种方面,川贝母、重楼、天麻、猪苓等珍稀品种人工繁育取得突破,常用600余种中药材中300多种实现人工种养,从根本上缓解野生资源濒枯的现状。

上图:2023年6月5日笔者与李敏教授等考察四川阿坝神禾农业川贝母基地
3
人工繁育替代案例:
陕西林麝人工养殖与麝香替代产业

麝香是名贵动物药材,野生林麝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陕西凤县建成全国最大的林麝人工养殖基地,突破林麝人工繁育、活体取香核心技术,实现林麝规模化养殖,年产天然麝香超200 公斤,完全替代野生麝香资源。同时,人工麝香的产业化生产,彻底解决了麝香资源短缺难题,既守护了濒危野生动物,又保障了中成药原料供给,是野生动物药材人工替代的经典范例。当前在野生变家养方面,人工麝香、人工牛黄等替代品实现产业化,从根本上缓解野生资源压力。
4
全链条溯源案例:
甘肃渭源中药材“六统一”追溯基地

甘肃渭源县作为道地党参、黄芪核心产区,推行“统一规划基地、统一种源、统一投入品、统一技术、统一采收加工、统一包装储运”六统一管理,搭建中药材全链条追溯平台,为每一批药材赋予“数字身份证”,涵盖种子来源、种植地块、施肥施药、采收时间、加工工艺全环节信息。目前,渭源县457个中药材基地实现全程追溯,药材来源稳定、质量可控,成为全国中药材来源与质量稳定的示范样板。
在道地基地建设方面,全国建成一批符合GAP标准的规范化基地,实现统一规划、统一供种、统一投入品、统一技术、统一采收加工、统一包装仓储,从源头稳定质量。
5
野生资源保护案例:
青海冬虫夏草资源管控与生态修复

青海是冬虫夏草核心产区,当地严格落实野生资源保护政策,划定禁采区、限采区,实行持证采集、限量采挖、草原植被恢复制度,严禁破坏性采挖。同时,开展冬虫夏草生境生态修复工程,种植原生植被,恢复草原生态。通过严格管控,青海冬虫夏草野生资源量逐步回升,草原生态得到有效保护,实现了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平衡。
在野生物规范利用方面,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实行严格审批、专用标识、全程追溯,穿山甲、犀角、虎骨等逐步退出药用,濒危保护力度空前,行业合规意识显著提升。
以上这些一线实践充分证明:资源保护与产业发展可以共生,生态绿色与经济效益可以双赢,来源稳定与质量可控可以兼得。这正是新《条例》第十四条倡导的核心方向,也是中药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四、制度价值:
第十四条为中医药长远发展固本强基
作为深耕中药材源头四十六年的行业老兵,我认为新《条例》第十四条的出台,对中药材产业乃至整个中医药行业,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是真正从根源上守护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法治保障。
第一,筑牢资源存续根基,以法律形式保障中药材资源永续利用,彻底破解“无药可用” 的产业危机,为中医药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原料。
第二,守护生态安全屏障,推动中药材生产全面转向绿色生态模式,让药材种植成为生态保护的参与者,让道地产区山水常绿、本草常青。
第三,稳定质量安全底线,倒逼企业建立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实现原料可溯、品质可控、疗效可靠,从源头保障中药疗效与用药安全。
第四,强化法治监管体系,明确企业、种植户、加工户的主体责任,构建“资源保护→生态生产→合规利用”全链条法治格局,净化中药材市场环境。
第五,彰显中医药大国担当,以严格的资源与生态保护制度,树立中医药守护生物多样性、践行绿色发展的国际形象,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上图:2024年5月13日笔者在云南苗乡三七公司林下无公害有机三七种植基地考察
如果说新《条例》第十三条解决了中药“怎么评、评什么”的核心问题,第十四条则解决了中药材“哪里来、能不能长久、好不好、环不环保”的根本问题。两条条款一前一后、一内一外、一脉相承,共同构成新时代中药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支柱,为中医药守正创新保驾护航。
五、落地建议:
立足源头一线推动第十四条落地见效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实施的关键在源头。结合四十六年中药材种植、资源保护、产业实践,以及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实际,就推动新《条例》第十四条落地见效,提出六项可操作、可考核、可推广的具体建议:
第一,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中药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必须制定中药材来源保障与资源可持续利用方案,固定道地产区与纯正基原,优先采购符合GAP 标准、生态种植、可追溯的药材,严禁采购来源不明、破坏生态、违规野生物药材,将可持续要求纳入原料采购核心标准。
第二,加快生态种植与野生抚育标准推广。以道地产区为核心,制定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技术细则,推广GAP“六统一”模式,制定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技术规范,把生态保护、资源可持续纳入产区考核指标。
第三,强化珍稀濒危资源保护与替代研发。严格执行野生动植物分级保护制度,严禁非法采猎、交易、使用国家保护物种;加大人工繁育、替代品研发投入,推广林麝养殖、人工麝香等替代技术,建立珍稀濒危药材资源预警目录与替代清单。
第四,健全全链条追溯与监管体系。将种子种苗、种植环境、采收加工、仓储物流、野生物来源审批等全部纳入追溯平台,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监管部门加大产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违规采挖、掺假使假行为。
第五,推进种质资源保护与种业振兴。建设国家级、省级中药材种质资源库,保护道地药材原生种质,开展品种提纯复壮与良种繁育,解决种质退化、品种混杂难题,守住中药材“农业芯片”。
第六,发挥行业协会引领示范作用。由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委员会牵头,面向全国产区政府、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户开展政策宣贯与技术培训,总结推广优秀案例,打造一批资源可持续、生态友好型示范基地,以点带面推动全行业转型升级。
结 语
药出山水,脉系千年;资源为基,生态为根。新《条例》第十四条,以法治之力守护中药材资源永续利用,以制度之基筑牢中医药生态安全屏障,是对历史负责、对产业负责、对人民健康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重大举措。
四十六载深耕一线,我始终与中药材源头同呼吸、共命运。作为行业老兵,我将继续扎根道地产区、田间地头,与全行业同仁一道,守好资源底线、护好生态红线、种好道地药材、抓好源头质量,让中药材资源生生不息,让中医药生态根基坚如磐石,让千年本草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为健康中国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贡献全部力量!
思考与建议
从2025年下半年开始,中药材价格暴跌、采购订单剧减、市场交易低迷、人气和资金散退,国家的新政不断下发,再加上中药饮片集采和去中间化,国家政策怎么落地执行?你、我、他该怎么办?大家很迷茫,谁也找不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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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文章所涉资料由本人收集整理,部分源于网络。资料与数据可能不准确、不全面或者与现实不符,仅供参考,不代表任何权威资料和数据,还请业界同仁给予批评指正!文章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不针对第三方,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刘红卫
2026年3月15日
作者介绍
刘红卫 现年71岁,中共党员、退休干部。
中药材信息的先驱者、天地网核心创始人,全国中药材资源、市场信息、种植加工、仓储物流资深专家。
曾任河南省三门峡药材站经理、书记,成都天地网党支部书记、专家委员会主任,首届全国中药材物流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和中国中药协会中药追溯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
从事中药材工作40余年,足迹遍布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考察过200余种药材道地产地。几十年来先后在全国中医药杂志、报刊、网刊、网络上发表过近400万字的专业文稿。
刘红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药材仓库技术规范》《中药材仓储管理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范》《中药材包装技术规范》四部行业标准的起草人之一,商务部《全国中药材物流基地规划》的主要起草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林草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仿野生栽培》起草人之一,《中药材信息监测与技术服务手册》《中药材流通行业人才培训教材》《200种中药材商品电子交易规格等级标准流》的主要编委之一。
现社会兼职:
跑合网特聘专家顾问,
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种植养殖专委会专家组副组长、资深专家,
中国中药协会中药区划与生产统计专业委员会常委,
中康云瓴中药产业大数据中心智库首席专家,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院特邀讲师,
中国中药协会中药生态农业专委会委员,
中华中医药学中药资源学分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国医保进出口商会珍稀濒危中药材专委会副理事长。
十六、刘红卫专辑:重点中药材国家应该实施计划统筹与战略储备
二十一:刘红卫专栏:《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落地思考(二)中医药振兴发展 药材道地种苗必须优选
二十二:刘红卫专栏:《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落地思考(三)中医药振兴发展 道地药材必须规范种植
三十二、刘红卫专栏:中药材价格异常上涨应对建议
三十三、刘红卫专栏:湖南怀化博世康黄精种植加工基地考察纪实
三十四、刘红卫专栏:中药材没有监管主体,价格异常国家管控难
三十五、刘红卫专栏:中药材淡季价格异常上涨原因分析
三十七、刘红卫专栏:中药材价格异常上涨对中药行业的影响
三十八、刘红卫专栏:实施道地药材地方政府专卖是行业的重大机遇
三十九、刘红卫专栏:我国实施道地药材地方政府专卖的药材品种建议
五十七、刘红卫专栏:我国各省中药材种植面积及中药材产业现状(二)
五十八、刘红卫专栏:我国各省中药材种植面积及中药材产业现状(三)
五十九、刘红卫专栏:我国各省中药材种植面积及中药材产业现状(三)
六十、刘红卫专栏:我国各省中药材种植面积及中药材产业现状(四)
六十一、刘红卫专栏:我国各省中药材种植面积及中药材产业现状(五)
六十三、刘红卫专栏:中药材GAP“六统一”+“可追溯”
六十四、刘红卫专栏:中药材GAP“写我要做、做我所写、记我所做”
六十五、刘红卫专栏:中药材价格持续上涨原因探讨与解决建议
六十六、刘红卫专栏:全国第四届中药材(蒙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在赤峰市召开
六十八、刘红卫专栏: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复函发布三年回顾(上)
六十九、刘红卫专栏: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复函发布三年回顾(下)
七十六、刘红卫专栏:中药材战略储备,谁主导?谁储备?
八十二、刘红卫专栏:《学习中药材GAP》系列文章之一:落实推进GAP对中药行业和企业有啥好处?
八十三、刘红卫专栏:《学习中药材GAP》系列文章之二中药材GAP生产基地怎么统一规划
八十四、刘红卫专栏:《学习中药材GAP》系列文章之三中药材GAP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的统一供应
八十五、刘红卫专栏:《学习中药材GAP》系列文章之四统一肥料、农药或者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管理措施
八十六、刘红卫专栏:《学习中药材GAP》系列文章之五中药材种植与养殖的技术规程必须统一
八十七、刘红卫专栏:《学习中药材GAP》系列文章之六统一采收与产地加工技术规程
八十八、刘红卫专栏:《学习中药材GAP》系列文章之七统一包装与贮存技术规程
八十九、刘红卫专栏:《学习中药材GAP》系列文章之八实施GAP的药材必须“可追溯”
九十、刘红卫专栏:学习《国办发〔2025〕11号》文件的体会与建议(上)——加快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十一、刘红卫专栏:学习《国办发〔2025〕11号》文件的体会与建议(中)——加快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十二、刘红卫专栏:学习《国办发〔2025〕11号》文件的体会与建议(下)——加快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九十三、刘红卫专栏:中药溯源编码标准国家应该统一 (上)
九十四、刘红卫专栏:中药溯源编码标准国家应该统一 (中)
九十四、刘红卫专栏:中药溯源编码标准国家应该统一 (下)
九十五、刘红卫专栏:赞张伯礼院士:以睿智之见为药食同源产业破局领航
九十六、刘红卫专栏:放开药食同源是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上)
九十七、刘红卫专栏:放开药食同源是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下)
九十八、刘红卫专栏:药食同源从“正面清单”到“负面清单”的产业革命(药食同源管理机制改革建议)
九十九、《中药饮片保质期新规解读与产业应对策略(上)》
一百、《刘红卫专栏:中药饮片保质期新规解读与产业应对策略(下)》
一百零一、《刘红卫专栏:全面解析百合不同产地质量核心差异(上)》
一百零二、《刘红卫专栏:全面解析百合不同产地质量核心差异(下)》
一百零三、刘红卫专栏:政策聚焦——《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一百零四、刘红卫专栏:《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深度解读(一)
一百零五、刘红卫专栏:《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深度解读(二)
一百零六、刘红卫专栏:《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深度解读(三)
一百零七、刘红卫专栏:《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深度解读(四)
一百零八、刘红卫专栏:《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深度解读(五)
一百零九、刘红卫专栏:《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落地中的难点与痛点
一百一十、刘红卫专栏:《中药生产监督管理专门规定》落地实施的策略与建议
一百一十一、刘红卫专栏:中药饮片集采第二批与第一批核心差异解析(上)
一百一十二、刘红卫专栏:中药饮片集采第二批与第一批核心差异解析(下)
一百一十三、刘红卫专栏:中药饮片集采对中药行业产生的影响和变革(上)
一百一十三、刘红卫专栏:中药饮片集采对中药行业产生的影响和变革(中)
一百一十三、刘红卫专栏:中药饮片集采对中药行业产生的影响和变革(下)
一百一十四、刘红卫专栏:统一中药饮片溯源码编码规则非常必要
一百一十五、刘红卫专栏:中药材行业在调整中筑牢发展根基——回顾2025
一百一十六、刘红卫专栏:中药材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发展路径——展望2026
一百一十七、网传“大批中成药将退出市场”是真的吗?
一百一十八、刘红卫专栏:中药材GAP、产地加工与产地仓迎来重大利好——跑合网提供中药质量追溯系统免费服务
一百一十九、刘红卫专栏:扎实推进中药材生产全程溯源,守住中药质量的”生命线”——跑合网推出免费溯源活动
一百二十、刘红卫专栏:守正中医药本源,构建中药特色评价体系——解读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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