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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最新明确:纸质资料能不能只保存电子版?(财务人必看)

财政部最新明确:纸质资料能不能只保存电子版?(财务人必看)

财政部最新明确:纸质资料能不能只保存电子版?(财务人必看)

最近,很多财务朋友都在讨论一个热门话题:纸质资料的扫描件,到底能不能只保存电子版,不保留纸质原件了呢???

毕竟在数字化浪潮下,仓库的入库单、出库单、领料单、送货单这些纸质单据,扫描后存电子档案似乎更方便管理。但这样做合规吗?

最近财政部给出了明确答复!

一、财政部官方答复

就在2026年2月,无锡市财政局转发了财政部的官方回复,对”纸质资料的扫描件是否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这一问题给出了明确解答:

纸质单据扫描件不符合仅以电子形式归档的要求,仍需保留纸质单据。

也就是说:仓库的入库单、出库单、领料单、送货单等纸质单据,即使扫描成了电子版,原件也必须保存!

二、政策依据

财政部的回复依据主要是两部重要文件:

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

该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是电子会计档案管理的核心法规。

2.《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

进一步明确了电子会计凭证的界定标准。

关键定义: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在电子系统中生成、通过电子媒介传输、在电子环境下存储的会计凭证。

核心原则:

  • 单位从外部获取的纸质会计凭证,以扫描件进行会计处理的 → 仍需保留纸质原件
  • 单位从外部获取的以及内部生成的电子会计凭证,符合条件的 → 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仅以电子形式保存?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单位内部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条件,才能仅以电子形式保存:

序号
条件
说明
1
来源真实有效
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和传输,而非纸质扫描
2
系统功能完备
会计核算系统能准确接收、读取电子会计资料,输出符合国家标准的归档格式
3
审签程序完备
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
4
档案管理系统合规
能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建立与纸质档案的检索关系
5
防篡改措施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被篡改
6
备份制度
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防范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破坏
7
非永久保存
不属于具有永久保存价值或其他重要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

特别注意:

对于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还需额外满足:附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

四、纸质扫描件的合规处理方式

既然纸质单据扫描后不能丢弃原件,那该如何合规管理?

根据《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2024年)第二十八条:

单位以纸质会计凭证的电子影像文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纸质会计凭证,并建立电子影像文件与其对应纸质会计凭证的检索关系。

合规要点总结:

  • 双套制保存:
    纸质原件 + 电子影像,两者缺一不可
  • 建立检索关系:
    电子影像与纸质原件要能一一对应
  • 规范存储:
    电子影像要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 定期备份:
    防止电子数据丢失或损坏

五、电子会计档案的同等法律效力

虽然纸质扫描件不能单独保存,但符合条件的原始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第三十二条:

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的电子会计凭证、电子会计账簿、电子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电子会计资料,与纸质会计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仅以电子形式接收、处理、生成和归档保存。

符合国家有关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会计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划重点:

  • 原生电子凭证(如电子发票、数电票)符合条件的可仅保存电子版
  • 纸质凭证扫描件 ≠ 原生电子凭证,必须保留纸质原件

六、实操注意事项

为了帮助财务人员更好地执行相关规定,以下列出七大实操要点

1️⃣ 纸质单据:扫描+原件双保存

入库单、出库单、领料单、送货单等纸质单据,扫描后务必保留纸质原件,建立两者之间的检索关系。

2️⃣ 原生电子凭证:符合条件可单独保存

电子发票、数电票、银行电子回单等原生电子凭证,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

3️⃣ 建立完善的检索系统

电子影像文件必须能够快速检索到对应的纸质凭证,反之亦然。建议采用编号对应的方式。

4️⃣ 确保电子影像质量

扫描分辨率建议不低于200DPI,确保电子影像清晰可辨,便于长期保存和查阅。

5️⃣ 定期备份电子数据

建立电子档案备份制度,采用多种存储介质(如光盘、硬盘、云存储等),防范数据丢失风险。

6️⃣ 注意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已延长:主要会计档案(凭证、账簿等)最低保管期限为30年,辅助会计资料为10年

7️⃣ 关注系统升级

定期检查电子会计档案的可读性,如因系统升级导致无法读取,应及时进行数据迁移。

七、总结

凭证类型
是否可以仅保存电子版
原生电子凭证(电子发票、数电票等)
✅ 可以(符合条件时)
纸质单据扫描件
❌ 必须同时保存纸质原件
内部生成且原生电子的会计资料
✅ 可以(符合六项条件时)

核心结论

纸质资料的扫描件不能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必须同时保留纸质原件。只有原生电子会计凭证(即在电子系统中生成、通过电子媒介传输、在电子环境下存储的会计凭证),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

财务人员在进行档案数字化转型时,一定要分清”原生电子凭证”和”纸质扫描件”的区别,避免因误解政策而导致合规风险。

政策来源:

  •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
  • 《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
  • 《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财会〔2024〕17号)
  • DA/T 94-2022《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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