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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高考作文针对性阅读资料:报刊时评文精选(066)



2027年高考作文针对性阅读资料:报刊时评文精选(三十)
一 假的终究是假的,哪怕以“善”的面目出现

7月10日,北京协和医院发布声明称,近日,该院监测到大量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虚构该院“多名护士十年间为患者垫付医药费”等不实情节,相关信息已扩散至全网两千余条。经核实,该内容纯属虚构,无任何事实依据。该院已告相关平台及账号主体,立即停止制作、传播并删除此类不实信息。
公开检索发现,目前在各大社交平台上,有不少以“护士8年垫付17.36万!伪装慈善基金帮病人”“十年自掏30万瞒住所有人,协和护士的善意藏着最温柔的体面”等为标题的文章。尽管文章中的各种细节往往自相矛盾,关于垫付金额的数字也有多个版本,但叙事内核是一致的,即围绕协和护士默默为患者垫付医药费的“大爱”形象展开。从网友留言看,不少网友显然信以为真,对护士的行为给予点赞。
但假的终究是假的,哪怕以“善意”的面目出现。协和医院的声明,直接戳破了这些“温情爽文”的虚构外衣。的确,这类“小作文”可谓细节丰沛,不少都具体到个人姓名、收入乃至家庭状况,初看起来具有一定迷惑性。但实际上,稍加审慎也并不难发现,这些文章的所有版本都没有任何权威信源的支撑。
值得注意的是,相较于一些恶意造谣,这种“善意”的虚构往往更容易让人放松警惕,因为它精准迎合了大众对于“无名英雄”的朴素期待,很容易让人在“感动”中弱化对事实的判断力。从这个角度看,协和医院没有因为传言“正面”而选择沉默,也体现了一种实事求是的担当。这对所有内容创作者也是一种警示,千万别以为炮制的是“善意”的谎言,就能随意蹭流量、糊弄公众。
事实上,虚构就是虚构,当它试图以“真相”的面目混淆视听,就应该坚决戳破。如果任由这类生成式内容打着真相的旗号混淆视听,不仅可能对涉事个人和机构造成伤害,也将助长更多的“以讹传讹”,对网络信息环境造成源头性的污染。
协和医院已辟谣,相关平台也该担起责任来,及时对相关不实信息进行处理。同时,该起事件到底是如何从无到有、到发展为大规模的“生成式创作”和传播,医院与平台也不妨来一公开复盘,厘清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这既有助于公众更全面地了解事件的真相,也有利于社会对类似现象的预防。
进一步看,此事也再次表明,在AI深度渗透到内容创作领域的今天,社会对生成式“小作文”确实需要有更多的警惕。
在人工智能加持下,人们所面对的,或不仅仅是一个情绪优先于事实的“后真相时代”,更可能是一个AI批量且高效“生成真相”的时代。而且,此次的故事是彻头彻尾的虚构,未来如果有些“小作文”是利用AI添油加醋、“丰富”细节,最终形成真假参半的“故事”,可能会更加难以甄别,也将加大澄清、辟谣的成本。这个难题到底如何破解,仍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解答。
二 “女干部霸占车位”事件和解,终究是规则的胜利
据红星新闻报道,湖南长沙的“女干部霸占车位”事件,在持续发酵数日后,终于迎来了一个还算体面的结局:涉事车主当面道歉、写下道歉信,并给予经济补偿,业主表示满意。

消息一出,舆论场上有一种声音颇为响亮:要不是被网友“人肉”出公职人员身份,要不是长沙市体育局发通报,这位“女干部”会低头吗?和解,不过是迫于舆论压力的无奈之举罢了。
这种说法,当然也有道理。回顾事件经过,占车位女子留空号躲避沟通,谎称出差却被当场戳穿,报警反咬业主“堵了她的车”;警方到场认定她不占理,她仍拒绝道歉;直到业主焊上U型栏杆、视频引爆网络、公职人员身份被曝光、单位发通报介入,事情才迎来转机。舆论的推力的确显而易见。
但如果我们把目光只盯着“舆论压力”这四个字,就错过了这起事件真正值得咀嚼的地方。和解的关键,不在于舆论的“威力”,而在于一个更基本的东西终于归位了——对规则的敬畏。
这起事件之所以刺痛公众,本质上不是因为“女干部”的身份标签,而是因为一种赤裸裸的“规则免疫”——我的车占了你的位,但我可以编个理由敷衍你;你找上门来,我可以报警反咬你;即便警察来了,我依然可以不道歉。这种“我就是不跟你讲理”的傲慢,才是点燃公众情绪的引信。
而最终促成和解的,也恰恰是这种“规则免疫”被打破了。当舆论关注、单位介入、调查启动之后,占位者终于意识到:原来我不是可以永远不讲理的那个人,原来规则对我也有效。于是,道歉、赔偿、和解,顺理成章。
所以,与其说和解是迫于舆论压力,不如说和解是“规则回归”后的必然结果。舆论只是把那个被无视的规则重新摆到了桌面上,让双方回到了同一个对话框架里——你占了我的私人车位,你就该挪车、该道歉、该赔偿。这不是什么高深的道理,这是小学生都懂的基本规则。
这恰恰是这起事件最有现实指导意义的地方。现实生活中,类似“霸占车位还理直气壮”的事时有发生,只不过绝大多数没有上热搜。很多人面对这种“不讲理”的人,感到的是一种深深的无力感——讲道理没用,报警没用,似乎只有把事情闹大才有用。这其实是一种错觉。真正有用的,从来不是把事情闹大,而是让规则重新被看见、被尊重。
业主闵先生在直播中说“对处理结果比较满意”,相信这不只是一句场面话。当一个被侵犯了合法权益的普通人,最终等来了道歉和赔偿,他满意的不仅是结果本身,更是规则终于站在了他这一边。这种“规则的回归”,比任何个体的道歉都更有力量。
当然,也应该看到,一个普通人的合法权利,需要经历“焊栏杆、发视频、上热搜、单位通报”这么漫长的链条才能得到保障,这本身说明基层在矛盾化解、规则执行力上还有不小的提升空间。如果每一次“不讲理”都要靠舆论来“催熟”和解,那社会的运行成本就太高了。
但愿当有人占了你车位,还毫不讲理的时候,你不需要焊栏杆、不需要上热搜,规则就能自动站在你这边,那才是真正的进步。
三 公职人员占车位双方已调解,调查问责不能就此画句号

“8万买的车位被霸占7天,女车主撒谎、反报警、拒不道歉,逼得业主焊钢管锁车,事后被发现竟是体育局工作人员。”近日,长沙开福区德峰小区私家车位被占事件持续引发关注。据红星新闻报道,7月10日晚,当事人闵先生在直播中透露,此事已得到解决,涉事车主已向其当面道歉并写下道歉信,同时给予了一定经济补偿。闵先生表示对该结果比较满意。
车位被占,本来谈不上多大的事情,立即挪车道歉即可。但这名长沙市体育局工作人员,非要编造一个出差4天的谎言,结果当晚就被闵先生在车库撞见。谎言被戳穿后,女车主拒不挪车,还两次报警倒打一耙。警方到场厘清是非,要求她道歉挪车均遭拒绝。正常沟通渠道失灵,无奈之下,闵先生焊上了钢管围栏,将红色轿车封死在车位内。
从谎称出差到报警反咬,占位女车主的一系列行为,不仅是对他人财产权的公然漠视,更是对社会规则的恶意挑衅。随着身份被扒出是公职人员,其所在单位长沙市体育局发布通报介入调查,持续多日、牵动网友目光的这起邻里纠纷终于走向平息。
但舆论并未就此释然。一个核心疑问萦绕不散:为何物业劝说、警方调解,女车主都拒不认错,网络舆论持续发酵仍态度强硬,直到所属单位等多部门介入,才低头道歉?
有网友说,她不是知错了,是怕了。这个判断很朴素,但未必不准确。姗姗来迟的“和解”,难以让公众相信她是发自内心知错悔改,更多人读出的是迫于压力的权宜之计。难免让人怀疑,促使其转变态度的,不是规则道义,而是身份曝光后可能被单位追责的现实考虑。如此便既无诚意,也无敬畏。
私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这是民法典的明确规定,也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常识。占用他人产权车位,是不折不扣的侵权行为。普通人发生此类纠纷,相信大多数人都能恪守底线、知错即改;涉事人员身为公职人员,理应更加敬畏法律,尊重他人合法权益,自觉约束一言一行,何以如此蛮不讲理?是否公职人员的身份,给了她高人一等的幻觉?
八小时之外的私德,同样折射公职人员的公共形象。公职人员漠视他人物权、反复对抗调解,容易放大公众对特权心态的担忧,损害公职队伍的公信力。要知道,特权思维不能因为事情小就被放纵,否则今天是占别人一个车位,明天就可能是祸害公共资源。
此事在民事层面已得到解决,但相关调查不能随着“和解”而半途搁置。长沙市体育局此前通报,正会同公安、属地街道等单位开展全面调查,将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公布。此事对公共观感造成负面影响,公众期待看到完整的调查结论,期待看到与其不当行为匹配的处理,不能以一纸调解协议不了了之。
很多时候,小恶之所以演变为激烈冲突,根源在于小恶的惩戒成本过低,普通人合法维权的门槛太高。我们当然不鼓励“焊钢管”这种存在法律风险的维权方式,但同时要追问,受害者何以需要依靠舆论曝光才能讨回公道?规则如何才能及时为权利人撑腰?
小恶不该难惩,只有让每一个侵权者,无论身份如何,都为其小恶付出应有代价,维权者才不会陷入无路可走的窘境,普通人的权利才不至于要靠“焊钢管”来捍卫。
四 拦得住AI眼镜作弊,护得住学生独立思考吗?

“你的眼镜有问题,交卷走吧。”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近期华南农业大学期末考试时,监考老师经观察要求一学生交出眼镜并离开考场。同一天,该校本科生院发布通知,称学校近期发现并处理多起考生违规将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并企图用于作弊的行为。
AI作弊并非一所学校的孤例,这当然是少数学生心存侥幸,但如果只把解决问题的方式简化为“抓作弊、处分人”,恐怕就回避了更复杂的追问:从日常用AI代写作业,到考场用AI作弊,学生是如何一步步“坠落”的?如果只是一味堵截,能不能堵得住这股不正之风?
一副AI眼镜,撕开了考场的口子
此前,大众对智能眼镜的认知,主要停留在导航、翻译、拍摄、支付等功能应用上面。但需求催生供给。老师能盯住手机、耳机、纸条等常规作弊工具,却难防“作弊”以更具隐秘性和迷惑性的方式登场,比如接近普通眼镜的智能眼镜现身了。
据报道,这款“走红”高校的乐奇智能眼镜,操作方法简单到离谱:设置快捷指令,轻触镜腿便可拍照搜题,答案投射在镜片上,全程无需语音交流,可以说“完美”适配考场环境。
这意味着,作弊的技术门槛已趋近于零。无需黑客技术,不要复杂装备,一副眼镜就能让AI轻松进入考场。
老师有“张良计”,学生有“过墙梯”。一场检测学业的考试,被投机取巧的功利心态搅浑了。值得警惕的是,还有商家的“为虎作伥”,比如暗戳戳教学生如何隐秘行事、被发现时一键熄屏等。
如果考场上的较量,比的不是谁学得好,而是比谁的装备更先进,那考试还剩下什么?
从“AI代写”到“AI作弊”,学生如何骗过自己
学生作弊,除了怪罪于道德“缺陷”,更应追问一句,是什么让作弊“勾结”上了AI?
中国青年报近日的调查显示,超九成受访大学生把AI当作“全能学伴”,其中辅助完成作业是受访者使用AI最核心的场景,直接照搬AI生成的代码完成作业者也不乏其人。“AI依赖症”正在校园蔓延。
从“代写”作业到考场作弊,中间隔着一个心理过程:自我合理化。心理学上,人们会倾向于为自己的(不合理)行为建立一套合理说辞,以弱化愧疚、维护自尊。用AI作弊的学生恐怕不会承认自己倦于思考,而是将AI当成高效学习的工具。
一次次简化思考、一次次屈从算法,就等于一次次消磨人的自我能动性,长此以往,会令人日渐排斥效率低下的人脑推理,并日渐信奉反馈及时、“无所不知”的机脑计算。
据香港科技大学的教授团队实测,经过其二次开发的AI眼镜在特定科目考试中,成绩超过95%的考生。这意味着,AI在标准化答题上的能力已越来越强,由此指向一个更棘手的问题:如果考试内容恰好是AI擅长的,那这场考试本身到底在测什么?
学校作为考试的组织者和制度的执行者,其实难以置身事外。学校当然需要严肃整治考风考纪,严格处理考试作弊者。但从严处理之外,还有两个现实问题:
一是技术防不胜防。今天堵住了智能眼镜,明天会不会出现隐形AI镜片?后天会不会出现更难侦测的设备?人与技术的攻防拉锯,学校不可能永远跑在前面。
二是考试形式滞后于AI能力。如果考题还是AI擅长的标准化答题,AI就能轻松介入。如果考试规则设定没有给“独立思考”留出空间,指望学生自觉放弃高效工具,不太现实。
当然,这不全是学校能解决的问题,不同学校的师资配比、不同学科的考试特性,都是现实约束。学校可以尝试改进考试方式,但难以一步到位。
考答案,还是考人?
一个案例值得参考。前段时间,复旦大学“数据挖掘技术”课程期末考试反套路,让学生设计10道题去“考倒”三个先进的AI模型,AI答错的题越多、被难倒的模型越强,出题学生的得分就越高。原来AI与考试的关系,还可以是“考官与考生”。

这说明了一个方向:人脑不和AI比速度,要比思辨。教育的目的不是把人训练成AI,而是培养AI做不到的事,如提问、批判、共情、迁移。利用AI作弊的学生,本质上是在回避一个更为沉重的叩问:如果没有AI,我自己能走到哪一步?
当然,不是所有高校、所有课程都能照搬上述方式,但考核逻辑的调整是必经之路——不以答案边界明确的测试题为唯一标准,逐步转向考察学生的思索过程、思考能力和思辨方法。
近期,美国布朗大学教授发现学生期中考试成绩异常“完美”,疑似使用AI作弊。为此,他要求学生线下现场进行期末考试,结果成绩大幅下滑,创下该课程历史最低纪录,且有超20人缺考。教授当即作废期中成绩,并表示,不能让优秀的年轻人认为作弊是可以接受的。
可见,AI作弊已成为一场全球性亟需面对的挑战。如何破局,相信更多高校乃至各地中小学校会持续思考,在AI时代,要让AI只是辅助工具,而不会蛀蚀学生的人脑。
诚然,考核逻辑的重构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方向必须先亮出来。要打破“技术越先进,作弊越泛滥”的恶性循环,考察人脑独有的思辨力、共情力、创造力才是核心。
毕竟,在算法可以生成一切的时代,唯有真实的思考与人性的挣扎,才是人类不被机器替代的最后堡垒。
五 草帽当安全帽,巡查组6个“乱”戳倒施工监管“稻草人”

“你戴的是安全帽吗?”面对考核巡查组的询问,一名工人攥着草帽檐尴尬地笑了笑,含糊地答了一句“是”,抬手就要把这顶“草帽”重新往头上扣。
你能想象这是一项涉铁涉路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出现的情景吗?近日,人民网记者跟随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十三组进驻宁夏开展明查暗访。考核巡查组深入“银川南线物流快速通道项目涉铁工程下穿包兰线K541+490.48立交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随处可见安全隐患。
看似荒唐的“草帽当安全帽”闹剧,只是冰山一角。现场还发现诸如脚手板未满铺且无固定、高空作业无人系安全带、钢模板螺栓安装不足30%、配电箱“躺平”线缆裸露等诸多问题,对此,考核巡查组连说6个“乱”,可见乱象的不忍卒视。这些问题,绝非一时的侥幸疏漏,而是当地施工安全管理失控、安全责任悬空造成的系统性安全漏洞。
安全问题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但谁来强调却很关键。此前,中央考核巡查组在一些地方,已经发现诸如“脚手架全部悬空” “游船私自改装气罐”等问题。此次爆出的施工乱象,较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问题是,如此明显的安全隐患,为何也要等到中央层面来发现、提醒?
2026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活动。发现问题、警示曝光、督促解决,本是此次监督检查的任务所在。但由此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恐怕连考核巡查组成员也瞠目。从此前的指责管理人员“全在做样子”到如今连说6个“乱”,可见一些地方的安全底线早已失守,安全生产彻底沦为形式主义走过场。
个中原因并不复杂。对施工方而言,安全是讲成本的,安全帽、安全绳、防护围挡等都是开支,他们会有能省则省的算计、有着总认为“不会出事”的侥幸。这背后,是对安全敬畏心的缺失,对生命的漠视,以及对企业安全管理流于“可有可无”流程任务的见怪不怪。
小隐患累积成大风险,往往就是在这种对安全问题麻木、怠惰的工作氛围和环境中形成的。在安全问题上,施工方、相关企业的眼光没那么长远,算不清安全隐患与成本投入的大账,容易重效益、轻安全。
所以,才有行业监管,才有主责部门去抓安全生产。此次爆出诸多问题的施工项目,从2025年5月开工,到考核巡查组检查当天,相关监管部门没有下达过任何一份安全监管文书。这多少意味着,一项重点工程的安全问题,几乎完全交给了靠这个工程挣钱的人。揆诸以往案例,很多工地的安全事故,都能回溯到监管缺位的源头——检查走形式、整改打折扣、处罚不痛不痒,最终让施工监管变成了徒有其名的“稻草人”。
安全生产,行业监管不能“挂空挡”。此次考核巡查组爆出的问题,既是警示,更是倒逼整改的信号。除了施工企业要摒弃侥幸心理和敷衍心态,足额落实安全投入,严格执行作业规范,监管部门更需强化监管刚性,对违规施工、敷衍应付、管理失控的项目从严处罚、公开曝光,以强硬监管堵住安全漏洞。
安全的最终保障,不在于某一次高光的“质问名场面”,而在于把制度要求真正落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角落。只有监管不再沦为“稻草人”,且足够刚性,才能彻底铲除“草帽当安全帽”的荒诞土壤,筑牢不可逾越的安全生产防线。
六 指责“失职”母亲换不回两条生命,更该看到悲剧里的性教育短板

“我那时候那么小,你为什么不保护我?”女儿黄汶雯的一句质问,成了母亲吴梅(化名)心中拔不掉的一根刺。
近日,据潇湘晨报报道,先后失去女儿女婿的“失职”母亲选择带着女儿的案例,投身到防性侵宣传中。因她当年未及时报案,有网友对她进行人身攻击,但她仍坚持发声,“哪怕天天被人骂,我也要把我家两条人命的教训说给所有家长听,不能再有孩子走我女儿的老路”。
2022年,24岁的黄汶雯第一次向母亲讲述了童年时遭家中亲戚性侵的过往。吴梅这才知道,女儿长达十年精神疾病的背后,是一段极其痛苦的记忆。在母亲的宽慰下,黄汶雯的状况似乎有了好转。两年后,黄汶雯在新婚丈夫的支持下报警,但因无法证实有犯罪事实发生,警方作出不予立案决定。2024年底,黄汶雯自杀离世,四个月后,深爱她的丈夫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个悲剧让人看得心碎,也让人气愤。由此,一些网友将怒火烧到了所谓“没及时报案”的母亲身上。吴梅却在坚持,自学儿童防性侵课程,在直播间反复讲述女儿女婿的悲剧,多次到学校、社区、妇联呼吁开展性教育……
这或许是她面对巨大变故后,救赎自己的一种方式,更是怀揣一颗用教训提醒家长、保护其他孩子的赤诚之心。
吴梅是失职的母亲吗?捋一下时间线会发现,黄汶雯称自己的遭遇发生在七八岁,而她向母亲敞开心扉时已经24岁。即便在2022年知晓此事后立即报警,距离案发时间也已过去十多年,缺乏证据的客观困境早已形成。
吴梅还可以醒悟得更早吗?黄汶雯小时候经常腹痛、做噩梦;黄汶雯14岁就被诊断为重度抑郁;两家人把房子买在附近,这名亲戚来时黄汶雯每次反应都很大……这些是她发出的求救信号吗?
人已逝,回顾往事时总能让生者发现痛心的蛛丝马迹,但这只会让生者沉溺于悔恨、崩溃中。吴梅当时面对一个长期患有精神疾病、多次尝试轻生的女儿,她担心调查无果、担心女儿受刺激导致病情恶化,或者出于羞耻感、缺乏性教育意识,她的做法也并非不可理解。
事实上,这正是儿童性侵案件普遍面临的难题。儿童遭受性侵后,出于恐惧、羞耻、威胁或者根本不懂,多数人的本能反应是沉默。当多年后有勇气说出来时,种种原因导致事件的走向与期待间的落差,还可能给受害者带来新的打击。
因此,事后的追责固然重要,但事前预防和及时发现是保护孩子更有效的方式。家长要主动对孩子开展性教育、学习识别儿童遭受侵害的信号以及应对方式。正规、科学的性教育,是帮助孩子自我保护的一道无形盔甲。与此同时,儿童性侵造成的伤害并不会随着侵害行为结束而自动消失,及时干预、给予专业的心理帮助,同样是不可缺少的一环。
黄汶雯发出的质问不只是向母亲一个人,它提醒人们看到一场悲剧里失守的防线:孩子不知如何求助,家长没有读懂异常信号,伤害发生后未能及时科学干预,多年后维权面临取证困境。
“事情已经发生了,我现在只能做点事情来赎罪。”吴梅如今反复讲述女儿的事,被网友人身攻击也要坚持发声,投身到防性侵宣传中,正是希望把这些代价高昂的教训告诉更多人。对于儿童来说,最好的保护永远不是事后的追悔,而是在伤害发生之前。
七 面对嚣张的霸车位者,不该只剩下“调解”

在网络闹得沸沸扬扬的“长沙一女子霸占车位拒不挪车”事件,迎来了最新进展。7月11日,长沙发布情况通报称,当事人彭某某现任长沙市体育局产业处副处长(乡科级副职);给予彭某某停职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已对彭某某相关问题开展核实处理。
一桩本可一句道歉、及时挪车就能化解的小纠纷,最终演变成持续多日的公共闹剧,引发全网反感。如今,作为公职人员的彭某某被停职,后续还可能受到进一步处理,可谓咎由自取。
细看事件处理过程,基层部门并没有缺位,而是前前后后做了六次调解,东华社区、德峰小区物业、秀峰派出所、平安法制办、司法所、市体育局、开福公安分局等单位先后介入,简直让人“叹为观止”:就这一个简单的移车动作,硬是折腾了十来天,还动用了这么多公共资源。
一起霸占车位事件,何以至此?为什么这么多部门介入、几次三番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呢?问题可能就在于,这样的调解没有什么“威慑力”。从这起事件的调解过程也可以看到,前几次调解,彭某某甚至都懒得到场,她在意的只是自己的车能不能开出来,从来不是霸占了别人的车位对不对、有什么后果。
那么问题来了,遇到类似情况,是不是就只能无限次地“调解”呢?
被别人霸占车位,想必很多业主在日常生活中都遇到过,笔者就经常在业主群里看到类似纠纷。检索相关报道也可以发现,单是“车位被占,业主怒而将车位焊死”的新闻就发生过多起。有网友会自然而然地去做类比:不少高铁霸座案例中,一些当事人被行政拘留,那小区内霸占车位的呢?
巧合的是,2023年长沙也曾发生一起“车位被霸停,业主直接焊死”事件,当时《法治日报》在报道此事时曾采访有关专家,后者建议完善法律对霸占拒不挪车者进行治安处罚。这次也有法律人士表示,私占他人车位,在车位主人多次要求挪走仍拒不移车的行为,可能涉嫌寻衅滋事。
或许,今后在处理类似纠纷时,更有效的解法应该回溯到对霸占车位行为的法律定性上。
很多人看待类似事件,总会下意识觉得是一件“小事”,或是鸡毛蒜皮的邻里纠纷。也许正是这种“多大点事”的观念,让一些人觉得占了别人车位没什么,车位主人不能拿Ta怎么办,物业、社区、派出所等也不能拿Ta怎么办,于是我行我素、肆无忌惮。
彭某某这次,显然是碰到不妥协的硬茬了。但是反过来讲,也不能指望每一个被霸占车位的业主都这么有时间和精力去反制。这样的维权成本也实在太高了、太消耗社会资源了。能否有其他更加直接、果决、高效的处置方式呢?这或许也是此次事件留给管理者们的一道思考题。
从舆论反馈来看,公众也无比期待,此次事件将以何种形式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目前彭某某已经被停职,接下来还将面临怎样的处理,公众拭目以待。
八 “拍门玩闹”何以酿成命案?以暴制错绝非正道

据荔枝新闻报道,史女士称,5月24日凌晨2时许,儿子与几名同学庆祝刚结束的田径运动会,饭后路过一巷子内营业场所时拍门玩闹,随后在巷口被疑似为该场所工作人员捅刺,在送治途中死亡。当地警方已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立案侦查,案件已移交当地检察院。
拍个门,却带走一条鲜活生命,令人扼腕。这起悲剧刺痛了公众神经,也拷问着法治底线。最大争议,或许是对“拍门玩闹”的定义。到底是轻微恶作剧,还是持续挑衅?动手之前,是否有比拍门更过分的言语或逾矩行为?是纯失德失范,还是涉违法试探?“玩”的方式和“闹”的程度,会影响事后定性及舆论观感。
只是目前诸多细节模糊,包括行凶动机、拍门者人数、是否持续滋扰、有无口角肢体纠纷、营业场所是否涉案等都还有待通报。全貌未厘清前,舆论该客观审慎,而非片面站队。
人性和社会复杂性决定,世事多维多元,同一件事从不同立场会有不同解读。不存在非黑即白,不用苛求搜寻出“完美受害人”。
孩子母亲认为,是拍门玩闹,“就像小孩子那种调皮起哄”。但有网友认为,大晚上的拍门,丝毫不会觉得是孩子式好奇顽皮,只会深感恐惧。所以,嫌疑人到底是遇当面挑衅后的一时失手,还是单方面逞凶?既然司法机关已介入,相信后续详情也会披露。
家属提及“拍的是巷子里平房小门,凶手是从巷子口另一头栅栏门带着刀直接出来”,这一点也值得注意。如所言非虚,这是激情伤人还是有主观恶意的故意杀人?也有待查明。
挥刀者的戾气无需赘言。一些网络判官也“未审先判”,不乏偏执极端言论。信息未明之前,不该随意“有罪推定”,即便拍门与动刀有因果关系,也不能模糊夺命凶案的核心事实。有声音似乎认为扰民被刺“咎由自取”。更有甚者,因“深夜巷子营业”就肆意臆测涉事场所属性。这会带偏舆论焦点,选择性无视持刀夺命的残酷性,会消解事件本身的法治警示意义。
年少轻狂夜间嬉闹,确实惹人反感、理应追责纠错。但扰民之过与持刀夺命的刑事犯罪,天壤之别,绝不可混为一谈。致人死亡的暴力极端性超出合理处置范畴,是突破法律和人性底线的严重犯罪。坚决抵制“以暴制错、以命抵过”。任何人无权凭借自身好恶夺命行凶,否则将陷入暴力至上的无序困境。敬畏每一条生命、克制极端情绪,才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九 火锅店“口水油”熬锅底,从负责人到临时工都被判刑也不冤

又是顶风作案!在严肃追责中,一家暗中回收“口水油”给客人食用的火锅店受到严惩。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近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情并不复杂。2024年3月至2025年3月,某餐饮店主要负责人王某某授意并安排店长刘某、“打锅工”周某某、厨师李某某,还有多次“顶岗”周某某的徐某,将客人食用过的火锅锅底即“口水油”,经过滤残渣、提炼和熬制,与“新油”混合,重新配制成锅底,销售给客人食用,涉案金额为2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2.5万元,并责令某餐饮店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支付赔偿金。
老实说,这份判决书的分量不轻。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般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涉及金额为25万余元,按照“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属于“其他严重情节”,进入量刑幅度的第二档,处以5年有期徒刑,双倍罚金,处罚可谓严厉。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该餐饮店还被判决,须承担附带公益诉讼的不利后果,支付一定赔偿金。这是因为,食品安全犯罪,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利益,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既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也代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起公益诉讼,让不法分子付出更为沉重的违法成本,将产生更为直接的社会效应。
展开全链条追责,更是铿锵有声。这起食品安全案件,从主要负责人到店长、厨师、“打锅工”,乃至临时顶岗人员,均被判处刑罚。这是考虑到,他们共同实施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行为,每个人都是罪恶链条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每个人都应当就所犯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临时“顶岗”的徐某,虽然并非餐饮店的正式员工,但同样参与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被法庭定罪量刑,可以说也不冤。
在火锅中添加“口水油”,并非小事。底料中的油脂“重回餐桌”,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更会给公众身体健康造成难以挽回的伤害。国家卫生主管机关将“口水油”列入明令禁止范围,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根据刑法规定,在食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这是一条谁也不能突破的法律红线。
治理“口水油”乱象,必须猛药去疴、久久为功。翻看新闻报道,火锅店回收“口水油”,还有“地沟油”,并非个案孤例。
此前,就有四川南充某火锅店长期使用“口水油”,被移交司法机关。2025年发生在贵州铜仁的一起案件,田某等3人更因为售卖“口水油”火锅,被判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60余万元。
这次从负责人到临时工被全链条追刑责,同样释放了一严到底、绝不姑息的司法讯号,强力震慑了不法人员。从长远看,在食品安全领域,执法机关还应加大常态监督力度,及时发现违规经营的“蛛丝马迹”,以关口前移、未雨绸缪的行动,更好守护广大公众的健康安全。
十 三问“逐字翻译抄袭”人大博士惠某某拟入职安大

近日,安徽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安徽大学2026年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其中一名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惠某某,拟录用安徽大学文学院教学科研岗。澎湃新闻从多方信源核实到,此惠某某与稍早前被核心期刊《戏剧艺术》发布撤稿声明提到存在学术不端的惠某某系同一人。
据《戏剧艺术》的撤稿声明称,经专业学术不端检测、原文溯源比对及第三方专家独立鉴定,确认该论文主体内容、论证框架及关键观点表述系对某英文论文的逐字翻译,“且未在文中进行任何形式的引用标注,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梳理媒体报道可以发现,一边是惠某某的论文被认定“逐字翻译”抄袭,另一边却是堂而皇之进入了安徽大学的拟录用名单,这无疑给外界留下诸多问号。
其一,也是最直接的问题:安徽大学在公示前,知不知道惠某某论文涉及学术不端?
安大的这份公示是从7月6日开始,而在今年6月份,媒体已经报道了《戏剧艺术》发布撤稿声明一事。声明还表示,涉事作者惠某某承认了学术失范事实,表达了诚恳歉意。显然,期刊撤稿声明时间早于安大的公示时间,也就是说声明发布且被媒体、网络广泛传播后,安徽大学仍在拟招录惠某某。更值得注意的是,期刊撤稿声明本身和网络广泛传播的惠某某并没有匿去姓名和就读学校。
按理说,安大应该对拟入职人员做过充分的调查与了解,不至于看不见已经公布于网络的“抄袭污点”。尤其是,当前部分毕业生找工作也不容易,在这种背景下,就会更加让人困惑:难道一些高校已经“无人可用”,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到任用有明确“抄袭污点”的毕业生了吗?这对其他求职者公平吗?而如果真的是事先不知道,那这个工作疏漏,也挺令人震惊的。
其二,既然惠某某的论文涉及不端已是定论,那么惠某某的博士学位还算数吗?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学位法规定,学位申请人、学位获得者在攻读该学位过程中,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被认定为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学位授予单位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学位法还规定,学位申请人应当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此外,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高校对本校学生的学术不端线索负有主动调查处置职责。依据《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高校还应将学生学术不端行为记入学术诚信档案,并在就业背景核查中如实反映。
那么,就需要追问,惠某某的博士学位是否已经取得?如果已取得,其就读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否就其学术不端问题进行过充分讨论后仍决定授予其博士学位?至少从时间线看,发表论文的2025年2月正是惠某某人大博士就读期间。
第三个问题是,如果在学期间论文涉及不端,其导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目前,一些自媒体已经发文爆料了惠某某导师的身份,其在学界的地位不低。那么在惠某某写作和发表涉事论文的过程中,其导师是否存在相应的“参与”或“把关”责任?其所在高校又当如何追究惠某某导师可能存在的责任?
学术是社会公器,绝不容弄虚作假。近期,从多所高校启动撤稿论文自查,到“耿同学讲故事”打假论文,社会上对学术不端已经形成了人人喊打的氛围。在这样的氛围中,无论是高校、科研机构还是其他学术组织,都应该更加积极主动地去发现问题、承认问题、解决问题,共同构建更加干净、公平、求真的学术与科研环境。
目前,安徽大学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表示,已经注意到了对惠某某学术不端行为的反馈。期待对以上三个问题,有彻底的调查和公开的回应。当然,这需要另一所高校的配合,最好是主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