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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服务协议》模板
货丢了谁赔?延期损失谁承担?装卸责任怎么定?运费结算节点卡在何处?很多运输纠纷,大多源于一份约定模糊的协议上。而稳定的运输合作,离不开清晰的约定。今日整理了一份运输服务协议模板,覆盖承运、交付、赔付、结算等核心条款,供大家参考,合作有据,方能长久安心。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运输服务协议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签订《_______________》合同(合同编号: )约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双方协商一致就面料及相关产品运输事宜,特签订本服务协议(以下称为“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1.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__________服务,甲乙双方为实现本服务,约定【】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1.2双方约定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月,乙方产品运输事宜,乙方运输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根据双方约定由乙方承制的产品、甲方指定工厂生产的产品面料等。
第二条、费用与结算
2.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运输费用包含在双方签订的《__________》约定的________费用中。本协议约定合作内容产生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单独向乙方就运输费用进行付款,乙方完成货物运输甲方查验无误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账单明细,甲方收到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向乙方付款。
2.2如遇货物体积、重量双方有争议之情形,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以甲方数据为准。若双方就本协议合作内容及费用产生争议,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
2.3若双方就本协议约定内容存在纠纷时,不影响双方其他合作内容的继续执行。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有权指定乙方运输方式,乙方需按照甲方指定的运输方式进行产品的运输,若乙方未按照甲方指定方式进行运输,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产品,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及时准确的货物转运信息,并有权在货物交付给乙方后12个月内提交异常件(包括但不限于转运异常、妥投异常)开查要求。
3.3 乙方需严格按照双方约定时间、地点运送产品,若乙方未按时将产品运送至双方约定地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产品总价格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丢失、损毁,由乙方按照货物价格的2倍进行赔偿,若因上述原因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被第三方追责、增加仓储成本等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4 甲方有权在乙方运输服务不达标时,要求乙方进行相应赔付,同时甲方有权在运输服务费直接扣收相应赔付金额,差额部分需乙方另行补齐。
3.5乙方需对运送货物的安全性负责,产品运输保险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若运输货品需要进行保险赔付时,乙方应积极进行协调,若赔偿额度无法涵盖全部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已办理保险,当保价货物遭受损失时,乙方协助甲方依程序向保险公司理赔,若赔偿额度无法涵盖全部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甲方进行理赔后依旧有权要求乙方对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额外赔偿。
3.6乙方可将部分协议义务在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转让给其他有资质的第三方,乙方需对该第三方所有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7乙方应该确保对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保管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交易信息、甲方所属知识产权信息等,由于乙方遗失、泄露信息而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8乙方应按照甲方书面确认的线路或渠道进行物流运输。如乙方因特殊原因需更改运输线路或渠道,应提前告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线路或渠道,乙方应按照对应批次货物采购价值及运费的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9 乙方若无法满足甲方的运输需求,必须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纸质、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产品交付
4.1甲、乙双方的货物交接凭证以甲方的运单或交接单为据,双方应对照运单或交接单核对托盘数、规格、数量、重量、体积、包装质量、送达目的地等信息,核对无误后,甲、乙双方在天运单或交接单签章确认。
4.2 产品的交付依甲方订单、送货通知或其他类似文件规定。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交付时间表严格执行产品的交付。产品应依甲方要求,送达指定地点(送达是指以甲方仓库人员签收为准)。否则即视为违约。如甲方有其他书面资料要求,则依其他书面要求为准。如因乙方原因将货物错运到目的地,应无偿将货物运输至双方约定的到货地点。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3乙方应依商业惯例、甲方要求 、政府法令及其他可适用标准保存、包装、处理及捆包其产品,使其免受任何损害。如因不适当的保存、包装或捆包致产品损坏或灭失并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担损害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乙方应对因其供应或承制的产品所含的化学或其他危险物泄露以及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环境污染承担一切责任。
4.4如果甲方认为已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双方达成一致的要求或者有不可接受之瑕疵或者存在产品质量瑕疵、产品损毁时,甲方可以拒绝收货。在这一情形下,甲方即使已收到货物仍视为乙方未能交付产品,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5若乙方提供产品出现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运输出现问题、乙方提供产品不符合双方相关协议约定质量标准、产品不符合甲方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承担退还产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仓储费、 保管费、运输费等)和产品的毁损、灭失风险。甲方有权从双方根据《 》约定的应付账款中扣除;应付账款不足以抵扣相关费用时,乙方须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4.6 如果乙方发现不能在订单或甲方送货通知所规定的交付日期交货的,乙方应于约定交付日期5个工作日前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甲方,陈述迟延的原因和其合理预计的交付日期。这一通知不应减免乙方迟延的责任,乙方仍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乙方迟延交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7 如非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货物迟延交付的情况下,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4.7.1 不能如期交货导致产生的其他费用。
4.7.2 甲方客户作出的相关经济处罚及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律师费、交通费等。
第五条、不可抗力
5.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所涉各方均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者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者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者部分职责和义务。该事件仅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或者其它自然灾害、战争或者恐怖事件。
5.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任何一方应当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另一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的有关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完成本协议条款约定的程度,并且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
5.3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一方推迟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任何一方均不应被认为违约,也不承担责任;但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克服该事件,以减轻其负面影响。
第六条、知识产权
6.1 甲乙双方均应保护对方及其人员、关联企业、子公司、继受人、受让人、承包人及客户,使其免于任何与产品有关的知识产权及(或)商业秘密的侵害或因产品知识产权及(或)商业秘密纠纷引起的一切损失。
6.2 如发生前述事情时,当事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以使对方采取防卫、抗辩等相应措施。
6.3 如产品存在知识产权及(或)商业秘密纠纷时,甲方及其关联企业、子公司、继受人、受让人、承包人、客户仍要求使用该产品,且知识产权及(或)商业秘密侵害之产生系由乙方过错所造成的,乙方应承担甲方全部损失,并且乙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取得继续使用侵害产品的权利(如与侵害产品的权利人达成使用许可协议等))。如乙方未能采取本款措施或不取得侵害产品的许可使用权时,则乙方应以其费用依甲方的选择采取下列措施:
6.3.1 以非侵害产品替代侵害产品,非侵害产品应符合本协议的约定、技术标准及甲方具体要求等。
6.3.2 修改侵害产品成为非侵害产品。
6.3.3 如不能替代或修改侵害产品,应全额偿还甲方为侵害产品支出的所有成本、费用,且乙方不得作任何扣除或抵销。
6.4 乙方如有违反本条上述任何约定的,甲方可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及(或)解除本协议或订单的任何一部分或全部。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全部材料知识产权均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非双方合作范围内的其他业务中。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本协议中的甲方商务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第七条、保密条款
7.1商业秘密指双方因本协议而知悉对方的机密、情报、计划、产品、客户等相关资料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地址、标志、原型、程式、配方、制程、概念、发现、数据、图纸、样板、工具、 模具、电路图、著作原件、操作手册、产品规格、专门技术、销售资料、技术资料、财务资料及其他 经营资料,且该机密资料亦不限于书面形式、客户信息及资料等,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作本协议以外的用途,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除本协议规定规定之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双方的保密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7.2乙方对于从甲方获得或履行本协议所获悉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在未经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不得用于自身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泄漏给第三人,对于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过业务范围使用。
7.3乙方均应以善意管理人的注意义务维持甲方商业秘密的隐密性,并采取所有合理措施保证未经允许的人及法人不得接触该商业秘密,以及使所有得接触该商业秘密的人未经许可不得揭露其所获悉的商业秘密。
7.4.乙方需承担的本协议的保密义务并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免除。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直接或间接向他人泄露甲方以上商业信息,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5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协议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任何订单、文件或送货通知的任何条款时,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协议或取消任何订单的全部或一部分。但违约方如采取下列措施的,守约方不得行使本款约定的终止或解除的权利:
违约方于守约方发出终止协议或取消全部或部分订单通知后一天内向守约方提其补救违约的意愿及具体补救方案,并经守约方认可;同时,违约方于守约方发出终止协议或取消全部或部分订单通知起五天内完全履行前述补救方案,并承担了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8.2 因乙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8.3如乙方未能按双方约定将产品送达甲方仓库,甲方可以拒绝付款(已经付款的须全额退款)外,还可要求乙方赔付甲方该批订单采购总额的30%违约金;如果来货不良率超过20%,造成甲方缺货等严重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付该批订单采购总金额的30%违约金。
8.4 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不符合生产国或销售国认证要求的,甲方有权行使退货权利,甲方退货时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8.5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知识产权赔偿责任的,无论甲方是否先行赔偿第三方,乙方同意按第三方要求向甲方支付赔偿款。
8.6 如乙方未经甲方授权同意将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用于谋利的,按乙方利润或甲方损失金额向甲方赔偿,两者无法计算的,按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赔偿额赔偿。
8.7 因乙方违约导致的违约金或赔偿,乙方应自确认的支付时间或判决确定支付时间支付。因乙方延期的,自乙方违约之日起按日息1%计算利息。
第九条、诚信行为
9.1 乙方在与甲方达成交易并履行过程中,保证提供的资质证明、证照、企业及个人简介资料、产品名称、规格、品质、服务标准、票据、权证、权利限制等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欺瞒、伪造、变造等行为。如上述相关情况发生变更,乙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于不实造成所有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9.2 乙方及其人员保证不向甲方及其关联企业人员直接或间接期约、给付任何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 包括但不限于回扣、佣金、不当馈赠及招待。乙方及其人员保证不为达到交易目的而向甲方人员提供免费旅游、娱乐、餐饮、用车、劳务等变相贿赂活动;乙方及其人员保证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诱使甲方人员接受或共同变造虚假信息,影响交易价格或交易的达成;乙方及其人员亦保证不得为自已或他人利益,直接或间接唆使或利诱甲方人员离职或违背职务,亦不得直接或间接雇用或委任甲方及其关联企业人员。
9.3 乙方如违反以上承诺,其行为不论是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付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 元)或前一年度与甲方交易总额的 50%(取其较高者)作为违约金,另对甲方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双方交易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账款中抵扣。
9.4 如甲方及其关联企业人员有索贿行为或意图,可以通过书面或邮件的方式告知甲方。
第十条、准据法和争议解决方式
10.1本协议的准据法为中国大陆法律,并排除一切冲突规则的适用。
10.2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与终止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即行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时,乙方应于协议终止后2日内返还任何甲方财产、商业秘密及技术资料。
11.3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但在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1.3.1乙方严重违反双方相关约定;
11.3.2 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货物丢失、毁损或短少事件,经甲方要求整改后,又出现货物丢失或短少事件;
11.3.3乙方公司出现大面积违约,收到大量同行客户的投诉(失效或其他方面),甲方认为其履约能力具有重大瑕疵的;
11.3.4乙方公司出现重大股权、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重组或申请破产等情况;
11.3.5乙方延迟支付或不支付相关赔偿及违约金的,超过合同约定期限的情况;
11.3.6其他甲方认为乙方无法按约履行本协议义务的情况。
11.4 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的,并不影响依其性质应继续存续、履行的本协议的有关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