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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图片与他人插画高度相似,“过耦合” 能否作为不侵权抗辩事由?| 柯律师

AI生成图片与他人插画高度相似,“过耦合” 能否作为不侵权抗辩事由?| 柯律师

柯律师:

 您好!
我司大模型近期被权利人投诉,称其生成的图片与某插画师作品高度相似。技术团队解释,此为“过耦合”现象,系训练数据中的偶然关联,技术上无法完全避免。管理层倾向于接受此解释并拒绝下架,但法务部门担心一旦诉讼败诉,将面临停止生成和赔偿的双重责任。请问,“过耦合”能否作为不侵权的抗辩事由?

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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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

黄先生: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我做如下回答:

  “过耦合”抗辩难以成立。人工智能生成与他人作品相似的内容,仍应认定为侵权并承担责任。

  知识产权侵权的认定,并非仅以过错为归责基础。同时,在此类情形下,人工智能开发者或训练者难言无过错。美国“迈克尔·波顿案”可资参照:其乐队被诉抄袭20世纪60年代一首未正式出版的歌曲。被告坚称从未听过该曲,旋律相似纯属巧合,并聘请3名音乐专家出庭作证。法院认为,音乐作品具有高度独创性,旋律相似到如此程度,不可能是巧合。被告童年时通过电台或现场演出听过该曲,印象深刻,虽然事后遗忘,但在创作时不自觉地从记忆中提取,仍构成侵权,被判赔偿逾百万美元。

  该案例的启示在于:相似并非无缘无故。人工智能生成与他人作品近似的内容,根源在于训练数据使用了该作品。而当前人工智能训练使用他人作品,绝大多数情形下未经权利人许可及付费。若输入端未付出代价,输出端又不承担责任,则形成“两头得利”,对原创者显失公平。

  在责任承担方式上,应以停止侵权为重点。具体手段并非要求人工智能“遗忘”训练数据,这在技术上亦不可行,而应通过改进生成过程、优化算法、设置关键词黑名单等方式,阻断相同或近似内容的再次生成。在赔偿数额方面,因人工智能生成通常是“一对一”输出,不同于网络传播的大规模侵权,实际损害相对有限,赔偿额一般不会过高,但停止生成的义务必须履行。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迁

柯律师信箱:

kelvshi202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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