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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修订征求意见稿)》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红树林营造(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为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鼓励支持生态系统碳汇领域项目发展,规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实施、审定和减排量核算、核查工作,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我部组织修订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造林碳汇(CCER—14—001—V01)》《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红树林营造(CCER—14—002—V01)》2项方法学,现公开征求意见。 |
|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发动机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我部组织编制了《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发动机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
|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南》的公告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批准《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南》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南》(HJ 1478—2026)以上标准自2026年8月15日起实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关于发布〈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的公告》(公告〔2021〕1号)废止。 |
| 关于公开征求《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规定,完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我部组织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进行了修订,形成《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现公开征求意见。 |
| 关于印发《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人工湿地处理技术指南》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指导,我部组织制定了《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人工湿地处理技术指南》。 |
|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加快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动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我部组织修订了排污许可证(副本)格式(见附件),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分行业分批次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开展排污许可证(副本)更新。本通知实施后,《关于发布排污许可证承诺书样本、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和排污许可证格式的通知》(环规财〔2018〕80号)附件3中的排污许可证(副本)格式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
|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轻型汽车实际道路行驶排放测试方法》的公告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移动源管理,规范轻型汽车实际道路行驶排放测试,现批准《轻型汽车实际道路行驶排放测试方法》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轻型汽车实际道路行驶排放测试方法》(HJ 1477-2026)以上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 |
| 关于开展2026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 为推动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环科财〔2026〕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拟组织开展2026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 |
| 关于发布《核安全文化建设通用指南》等2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公告 |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推动涉核企事业单位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促进核行业形成核安全文化建设、评估、改进的有效机制,现批准《核安全文化建设通用指南》《核安全文化评估实施指南》两项标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核安全文化建设通用指南》(HJ 1475—2026)二、《核安全文化评估实施指南》(HJ 1476—2026)以上标准自2026年8月15日起实施。 |
| | 为进一步完善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规导则体系,指导核动力厂安全基准的筛选和维护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核安全导则《核动力厂安全基准管理》(HAD103/15-2026),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 |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 | 本办法适用于能源用户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制定、监测和考核。 |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的通知 |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3〕1044号)等法规政策有关要求,加快建立绿色能源消费促进机制,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核发全覆盖,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非公共电网项目)的绿证核发工作通知如下。 |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 试点目标:“十五五”时期,通过地热能高质量开发利用试点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和政策体系,建成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效益显著的规模化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浅层、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的典型技术路线与运营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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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求《江苏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信用监管暂行办法(修改草案)》意见的函 |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涉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对《江苏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信用监管暂行办法》进行清理,形成《江苏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保信用监管暂行办法(修改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 关于公开征求拟废止《江苏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指南(试行)》意见的公告 | 《江苏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工作指南(试行)》于2022年11月印发,参照《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冠以“试行”的文件,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不超过2年。近期,我厅拟废止该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 关于征求《地表水污染物通量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为规范我省地表水污染物通量监测工作,我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地表水污染物通量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请你部门(单位)研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26年7月4日前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反馈。 |
| 关于公开征求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湿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 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 |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等要求,规范涉及湿地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组织编制了《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湿地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
| 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全国碳市场企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 为深入贯彻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双碳”引领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工作部署和更高水平生态省建设要求,推进浙江省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提质增效,省生态环境厅起草了《浙江省全国碳市场企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 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及权限划分方案(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为进一步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5号),压实监管责任,提升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相关工作部署,我局对《上海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范围及权限划分方案》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
| 关于公开征求《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征求意见稿)》《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根据生态环境部及时更新有关执法文件、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工作部署,结合三省一市实际,我局牵头组织对《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沪环规〔2024〕6号)、《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沪环规〔2023〕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征求意见稿)》《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 |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中共上海市委社会工作部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社区生境花园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社区协同共建二、聚焦核心功能,着力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三、明确运维主体,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四、拓宽共建渠道,统筹整合社会资源五、加强政府引导,提升建设管理效能六、明晰职责分工,凝聚工作合力 |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以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的管理:(一)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地块有土壤污染风险,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二)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的;(三)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将厂房、仓储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以下简称非居改保);(四)列入(含曾经列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单位,其生产经营用地用途变更或者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 |
| 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行动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 | 主要目标:到2030年,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策源功能明显增强,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创新平台驱动能力明显提升,成果转化应用范式基本形成,科技创新人才梯队基本建成。在科学研究、技术发明、产业发展等方面形成10项以上国家级、部市级重大成果,培育一批有代表性的产研联合创新平台,争创5家以上国家级、部市级平台,发展10家以上绿色低碳龙头企业,培养一批生态环境领域战略科学家、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 |
| 关于发布《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方法学 海洋垃圾再生生物质燃料生产(SHCER01040012026I)》等的通知 | 为丰富本市碳普惠方法学体系,根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沪环规〔2025〕10号)的有关规定,经评估论证,现发布《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方法学 海洋垃圾再生生物质燃料生产(SHCER01040012026I)》,修订发布《上海市碳普惠减排场景方法学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SHCER02020032026I)》,《上海市碳普惠减排场景方法学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SHCER02020032024I)》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
| 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为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局起草了《上海市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
| 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服务效能,根据《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上海市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
| 关于征求《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理,我局组织修订了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
| 生态环境权益交易平台生态产品和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交易规则(试行)印发实施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工作要求,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发〔2015〕4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权益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25〕36号)相关规定,湖北环境资源交易中心制定的《生态环境权益交易平台生态产品和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交易规则(试行)》,经省生态环境厅和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审核,并报省政府批准同意,于2026年5月13日印发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