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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知识识点点十十六六 工工程程质质量量缺缺陷陷和和事事故故处处理理
考题类型:
1.程序挑错
2.做法挑错
第第一一部部分分 知知识识点点解解析析
(一)工程质量缺陷
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
1.常见工程质量缺陷的成因
常见工程质量缺陷的成因有:
(1)违背基本建设程序
(2)违反法律法规
(3)地质勘察数据失真
(4)设计差错
(5)施工与管理不到位
(6)操作工人素质差
(7)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8)自然环境因素
空气温度、湿度、暴雨、大风、洪水、雷电、日晒和浪潮等。
(9)盲目抢工
(10)使用不当
2.工程质量缺陷处理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下列程序处理工程质量缺陷:
(1)发生工程质量缺陷,工程监理单位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并签发监理通知单,责成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处
理;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缺陷调查,分析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
(3)工程监理单位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并签署意见;
(4)施工单位按审查认可的处理方案实施修复处理,并对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
(5)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工程监理单位核实施工单位申报的修复工程费用,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
并报建设单位;
(6)对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二)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违反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使工程产生结
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质量缺陷,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1.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
等级 死亡 重伤 直接经济损失
特大 30≤x 100≤x 1亿≤x
重大 10≤x<30 50≤x<100 5000万≤x<1亿
较大 3≤x<10 10≤x<50 1000万≤x<5000万
一般 x<3 x<10 100万≤xx<1000万
注:该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进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主要依据有四个方面: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工程承包合同、设计委托合
同、材料或设备购销合同以及监理合同或分包合同等合同文件;三是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四是有关的工程技术文件、资料、
档案。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暂停质量事故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的施工,要求
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
报。
2)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
对于由质量事故调查组处理的,项目监理机构应积极配合,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质
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由施工单位提出,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对于涉及结构安全和加固处理等的重
大技术提处理供方最案,新一高般由端原设VI计P单课位提程出+。精必准要时押,应题要:求相一关建单位、组二织专建家、论证咨,以询确、保处监理理方案、可造靠、价可行、、保证结构安
环评、经济师、安全、房估、消防/等 QQ/VX:67166815全和使用功能。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对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
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必要时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处理结果进行鉴定。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
报审表及有关资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类型
1)修补处理。
2)返工处理。
3)不做处理。
第第二二部部分分 补补充充知知识识
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工程及各参建单位名称;
2)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方案;
6)事故处理的过程及结果。
知知识识点点十十七七 工工程程施施工工质质量量验验收收
考题类型:
1.挑错题;
2.记忆类的题目;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的规定: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
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
师检查认可。
(2)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
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
(3)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应
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核确认。
(1)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
设备。
(2)同一施工单位在现场加工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用于同一项目中的多个单位工程。
(3)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
4.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
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专项验收要求应符合设计意图,包括分
项工程及检验批的划分、抽样方案、验收方法、判定指标等内容。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
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2)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1.检验批质量验收
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
检验批验收包括资料检查、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
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完成的检验批进行自检,对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处理,合格后填写检验批报审、报验表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并将相关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验收。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建筑工程中对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
目,如钢筋安装时的主控项目有: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
缺陷。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2.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完成的隐蔽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对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处理,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报审、报验
表及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并将相关隐蔽工程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验收。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实体检查、验收,同时宜留存检查、验收过程
的照片、影像等资料。对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自检合格后予以复验;对验收合
格的隐蔽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签认隐蔽工程报审、报验表及质量验收记录,准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钢筋隐蔽工程验收主要内容包括: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和位置等;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
接头面积百分率等;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自检,对存在的问题自行整改处理,合格后填写分项工程报审、报验表及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将相关资料报送项目监理机构申请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所报资料逐项进行审查,符合
要求后签认分项工程报审、报验表及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4.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由于地基与基础分部工
程情况复杂,专业性强,且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为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把关,规定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验
收,并要求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验收。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
参加验收的人员,除指定的人员必须参加验收外,允许其他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加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1)预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相关竣工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竣工预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申请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2)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勘察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
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
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
收。
(5)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6)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
样试验。知知识识点点十十八八 工工程程质质量量试试验验检检测测方方法法
考题类型:
1.挑错题;
2.记忆类的题目;
(一)混凝土结构材料施工试验与检测
1.钢筋、钢丝及钢绞线
钢材进厂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钢材试验标准的规定。
检验内容及方法:产品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厂复验报告。
2.混凝土材料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主要包括混凝土拌合物稠度和填充性的检验与评定、泌水性试验、抗离析性试验、间隙通过性
试验、凝结时间试验、均匀性实验、泌水试验、压力泌水试验、表观密度试验、含气量试验、抗离析性能试验、温度试验、绝
热温升试验等。
普通混凝土的主要物理力学性能包括抗压强度、劈裂抗拉强度、抗折强度、疲劳强度、静力受压弹性模量、收缩、徐变
等。
(二)钢结构工程材料
钢材材料检验符合下列要求:
(1)钢结构工程所用的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并应经进场检验合
格后使用。
(2)钢材订货合同应对材料牌号、规格尺寸、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工艺性能、检验要求、尺寸偏差等有明确约定。定
尺钢材应留有复验取样的余量;钢材的交货状态,按设计对钢材的性能要求与供货厂家商定。
(三)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试验
1.地基土的物理性质试验
主要对地基土的含水率、密度、压实度及各种力学性能进行试验测定其物理性质。
2.地基土承载力试验
地基土承载力试验用承压板现场试验确定地基土的承载力。
3.桩基承载力试验
桩的静承载力试验包括单桩静承载力试验和单桩动测试验。
(四)混凝土结构实体检测
1.混凝土强度
结构或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测,可采用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钻芯法或后装拔出法等方法。
2.混凝土结构或构件变形
混凝土结构或构件变形的检测可分为构件的挠度、结构的倾斜和基础不均匀沉降等项目。
3.钢筋配置
钢筋配置的检测可分为钢筋位置、保护层厚度、直径、数量等项目。钢筋位置、保护层厚度和钢筋数量,宜采用非破损的
雷达法或电磁感应法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凿开混凝土验证钢筋直径或保护层厚度。
4.现浇混凝土板厚度
现浇混凝土板厚度检测常用超声波对测法。
(五)钢结构实体检测
钢结构的连接质量与性能的检测可分为焊接连接、焊钉(栓钉)连接、螺栓连接、高强度螺栓连接等项目。
(六)砌体结构实体检测
1.强度检测
砌体结构的强度检测可分为砌筑块材强度、砌筑砂浆强度、砌体强度等项目,各项目的检测方法操作应遵守相关检测技术
标准。
2.变形检测
砌体结构的变形可分为倾斜和基础不均匀沉降。
3.构造连接
砌体结构的构造检测可分为砌筑构件的高厚比、梁垫、壁柱、预制构件的搁置长度、大型构件端部的锚固措施、圈梁、构
造柱或芯柱、砌体局部尺寸及钢筋网片和拉结筋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