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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私塾(之四)》案例分析
路遥的刑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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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私塾(之四)》案例分析
张明楷著路遥整理
2025 年7 月出版
案例三十三
追诉时效
国家工作人员甲于2018 年收受了行贿人乙给予的15 万元。此后的5 年,甲
经常为乙谋取利益,最后一次为乙谋取利益是2022 年8 月。2024 年甲收受贿赂
的事实被发现。
问:受贿15 万元的最高刑为3 年有期徒刑,经过5 年就不再追诉了。但甲
持续在为乙谋取利益,甲的受贿罪超过了追诉时效吗?
答:受贿罪中有一个“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规定。从侵犯法益的角度来考虑,
受贿人经常地为行贿人谋取利益,尤其是经常地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时,就
是经常地在侵犯职务行为的公正性,受贿罪的追诉时效应该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
算。
对本案中甲的追诉时效就应当从最后一次为乙谋取利益的时点开始计算,因
而没有超过追诉时效。
案例三十四
失火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分
被告人是某单位的仓库管理员。某天下班的时候,被告人发现仓库的卷帘门
不好关,需要用电焊焊接一下。焊接卷帘门本来不是被告人的职责,但由于他以
前做过焊接工作且比较内行,于是就拿电焊工具进行焊接。在焊接过程中冒了火
星,引起隔壁单位火灾。
问:这个案件在德国、日本不会有什么争议,肯定是失火罪。但我国刑法规
定了不少事故类犯罪,所以,被告人的行为是构成失火罪还是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重大责任事故罪属于业务过失,被告人在从事业务活动的过程中过失造
成事故的,才能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本案的被告人从事的焊接事务不是他的
业务活动,应认定为失火罪。
如果是定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告人的所在单位就要赔偿损失;如果是定失火
罪,被告人的所在单位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按理说,这与犯罪的构成要件完全不
沾边,但司法机关会考虑。我们要考虑的是,单位的员工主动或者擅自为单位做
职责以外的事情,要不要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张老师基本上持否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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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单选】甲到本村乙家买柴油时,因屋内光线昏暗,甲欲点燃打火
机看油量。乙担心引起火灾,上前阻止。但甲坚持说柴油见火不会燃烧,仍然点
燃了打火机,结果引起油桶燃烧,造成火灾,导致甲、乙及旁观看的丙被火烧伤,
乙、丙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检测,乙储存的柴油闪点不存合标准。甲的行为构
成何罪?
A.危险物品肇事罪
B.失火罪
C.放火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案:B
解析:甲认为柴油不会燃烧,并没有放火的故意,且在此情境中,若甲放火,
自己受伤害的可能性也很大,更说明了甲没有放火的故意,只具有过失。甲的过
失引发了火灾造成了损害后果,因此认定失火罪。B 选项说法正确。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
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危险物质物品肇事
罪。甲的行为也不是发生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不成立危险物质物品肇
事罪。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
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甲的行为不是发生在生产、作业领域,不
成立重大责任事故罪。
【2010 年单选】某施工工地升降机操作工刘某未注意下方有人即按动按钮,
造成维修工张某当场被挤压身亡。刘某报告事故时隐瞒了自己按下启动按钮的事
实。关于刘某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间接)故意杀人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谎报安全事故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案:D
解析:刘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
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D 选项说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