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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26韩心怡民诉名师讲义(主观)_2026法考主观_JX_主观二战全程高端版名师内部课程_042026年韩心怡民诉内部课程(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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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文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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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搭建体系
(建立联系)
强化提升
(突破难点)
效果好
未理解
已理解
定期检测
薄弱/遗忘
分点学习
(打好基础)
零基础入门
(了解脉络)
专项刷题
(熟练运用)
多轮记忆
(刻入脑海)
没体系、学得散
不做题、不会用
老师讲考点
没资料、记不住
效果差!过?
不过?
CSER系统性教学模型
普遍的模型
VS
前面理解阶段跟名师,但后面记忆应试阶段,“高分学霸”更擅长,这样搭配既能保证理解,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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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类型
考频
难度
学习说明
A
高
简单
必须掌握
B
高
难
必须掌握(主+ 客)
C
中
简单
必须掌握
D
中
难
时间不够可放弃(主+ 客)
E
考频低或者很难、偏
直接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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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觉晓每年都会分析当年考生数据,出具一份完整的过考模型数据分析报告,包括“客观题
版”“主客一体版”“主观题二战版”,可以下载觉晓APP 领取。
1
目 录
Contents
专题一 民事诉讼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3
专题二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4
专题三 诉...........................................................13
专题四 主管与管辖...........................................20
专题五 当事人...................................................32
专题六 诉讼代理人...........................................44
专题七 民事证据...............................................46
专题八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55
专题九 法院调解...............................................68
专题十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71
专题十一 普通程序...........................................78
专题十二 简易程序...........................................89
专题十三 第二审程序.......................................93
专题十四 审判监督程序.................................100
专题十五 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109
专题十六 特别程序.........................................117
专题十七 督促程序.........................................123
专题十八 公示催告程序.................................126
专题十九 执行程序.........................................129
专题二十 仲裁与仲裁协议.............................146
专题二十一 仲裁程序.....................................153
专题二十二 仲裁的司法审查.........................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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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微博、小红书、抖音、B 站:@ 民诉韩心怡
 
备 战 指 南
一、2026 年民诉与仲裁的命题趋势
1. 法律规范层面基本稳定:《仲裁法(2025 年修订)》;《执行异议之诉解释》
2. 民商事实体法与民事诉讼法高度融合:《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
3. 法律规范与制度原理有机融合
二、民诉与仲裁的正确打开方式
1. 先理解,后记忆,重原理,会运用
2. 彻彻底底主客一体:早动手+ 自主转述
3. 做题是检验学习效果的核心标准
4. 今日事今日毕,细水长流才是真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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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诉与仲裁的逻辑架构概览
底层逻辑总图
理论篇
专题一 民事诉讼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专题二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专题三 诉
制度篇
专题四 主管与管辖
专题五 当事人
专题六 诉讼代理人
专题七 民事证据
专题八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专题九 法院调解
专题十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诉讼程序篇
专题十一 普通程序
专题十二 简易程序
专题十三 第二审程序
专题十四 审判监督程序
专题十五 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非讼程序篇
专题十六 特别程序
专题十七 督促程序
专题十八 公示催告程序
执行篇
专题十九 执行程序
仲裁篇
专题二十 仲裁与仲裁协议
专题二十一 仲裁程序
专题二十二 仲裁的司法审查
3
专题一 
民事诉讼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知识点:民诉法概述【C】
民事诉讼
公力救济;适用范围广(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不告不理;法院居中裁判+ 双方当
事人平等对抗;执行力保障;法定性和规范性
民商事仲裁
社会救济;“入口自治、出口强制”;协议仲裁;或裁或审;一裁终局;适用范围有限
(财产权益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
无须仲裁协议;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先仲裁、后诉讼)
人民调解
(“可诉可确”)
合同效力:双方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内容发生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就调解协议向法
院起诉,而不能直接针对原纠纷起诉,此时应当以协议的对方当事人为被告
与非讼程序的衔接:人民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 日内,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向法院
提出司法确认申请。司法确认裁定书具有执行力,但人民调解协议本身不能成为执行
根据
主观题演练
(2020 年主观题真题网络回忆版)心安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公司,刘某与心安公司签订花园洋房买卖
合同。交房后,刘某发现房屋的面积、容积率、绿化率及配套设施等均与宣传内容不符。请问:刘某可
以通过哪些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解析:刘某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救济权益:(1)与心安公司自行和解;(2)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
解,若达成调解协议,还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3)与心安公司达成仲裁协议后申请仲裁;(4)依据双
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向法院提起违约之诉。
 C :考频中等+ 简单,必须掌握。
4
专题二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逻辑地图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
原则与基本制度
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处分原则
辩论原则
诉讼诚信原则
检察监督原则
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具有同等效力原则
基本制度
合议制度
回避制度
两审终审制度
公开审判制度
知识点一:平等同等对等诚信原则【C】+ 民诉辩论原则【A】+ 民诉处分原则【A】
+ 检察监督、在线诉讼原则【C】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
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的平等性≠诉讼权利义务完全相同
诉讼权利义务的
相同性
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交证据、申请法院调
取证据、申请回避、参加庭审、进行辩论、提出上诉
 A :考频高+ 简单,必须掌握。
专题二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5
平等原则
诉讼权利义务的
对应性(区别性)
原告享有起诉权,被告享有应诉答辩权、反诉权;原告有权选择管
辖法院,被告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告有权提出、放弃、变更诉
讼请求,被告有权承认、反驳诉讼请求
(二)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内容
同等是常态(“一视同仁”);对等是报复(“你欺负我 我就报复你”)
比较
平等原则VS 同等原则、对等原则:平等原则针对的是诉讼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关系,适用
于所有的民事诉讼;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针对的是国内与涉外、中国当事人与外国当事
人之间的关系,适用于涉外民事诉讼
(三)处分原则
1. 只有当事人才享有处分权,须依法处分、诚信处分。
2. 处分内容:实体性处分+ 程序性处分。
(四)辩论原则
1. 只有当事人享有辩论权,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辩论权。
2. 辩论原则适用于诉讼程序的全过程(一审、二审、再审)。在非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中不适用辩论
原则。
3. 方式:口头辩论+ 书面辩论。
原理剖析约束性辩论原则:没有在当事人辩论中出现的事实,不能作为法院的裁判依据。法院
针对案件证据展开的调查,仅限于当事人双方在辩论中提出的证据。
解题神器处分原则VS 辩论原则
法院行为
违反原则
“超判”
处分原则
“超事实/ 超证据”
辩论原则
既“超判”又“超事实/ 证据”
处分原则、辩论原则
活学活用
(2018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5 年9 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公
司将房屋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限自2015 年9 月10 日至2025 年9 月9 日,月租金60 万元,另约定装
修免租期、逾期付款违约金及合同解除条件。合同履行中,乙公司自2016 年6 月起未支付租金,甲公司
经催讨无果后,于2017 年1 月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支付2016 年6 月10 日至2017 年2 月9 日期间拖
欠的租金480 万元。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乙公司支付租金480 万元、逾期付款利息3120 元,并解除双
方租赁合同。关于该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全面保障了权利人合法权益
B. 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处分原则
 参见张卫平:《民事诉讼法(第六版)》,法律出版社2023 年版,第56~57 页。
 答案:B。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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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公开审判制度
D. 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两审终审制度
(五)诉讼诚信原则
适用对象:所有参与民事诉讼的主体
法院
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公正司法
当事人
客观陈述;禁反言;及时提供证据;不得虚假恶意诉讼
诉讼参与人
证人如实作证;鉴定人客观鉴定;翻译人员如实翻译
检察院
依法行使民事检察监督权
(六)检察监督原则
1. 监督对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法院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但无权监督当事人、其
他诉讼参与人,也无权监督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等。
2. 监督方式:(1)抗诉;(2)检察建议。
活学活用
(2024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检察机关的下列行为中,符合民事检察监督原则要求的有?
A 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法院调解书,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抗诉
B 某公司故意捏造事实提起虚假诉讼,检察机关针对该行为提起公诉
C 发现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存在违法行为,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
D 某单位违法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检察机关就此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七)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具有同等效力原则
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易错点提示在线诉讼并不要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一方当事人同意以在线方式进行,另一方不
同意的,同意的一方可以以在线的方式进行诉讼,即“一方在云端,一方在地面”。
活学活用
(2022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曾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个甲公司生产的暖风机,后因质量问
题引发纠纷,曾某将甲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以线上视频的方式交换证据,甲公司同意,
曾某明确表示拒绝,法院据此认定曾某放弃了交换证据的权利。法院的做法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哪项基
本原则?
A. 诚信原则
B. 同等原则
C. 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具有同等效力原则
 关于抗诉和检察建议的具体内容,将在再审程序一章中进行详细讲解。
 答案:AC。
 答案:C。
专题二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7
D. 对等原则
知识点二:民诉合议制度【A】+ 民诉回避制度【A】+ 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制度【C】
(一)合议制度
审判组织形式
合议制
单一式合议制(三名以上审判员)
陪审制(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独任制
陪审制
的适用范围
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诉讼案件,包括:(1)一审普通程序案件;(2)发回重审的
案件;(3)适用一审程序的再审案件
二审案件、非讼案件不得适用陪审制
独任制
的适用范围
(1)简易程序案件
(2)大部分的非讼案件
(3)部分普通程序案件:基层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
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4)部分二审案件:中级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
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
一人独任审理
审判组织形式
的转换
(独任转合议)
法院依职权转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应当
裁定转由合议庭审理
当事人申请(异议)转换:当事人认为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
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转由合
议庭审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合议庭
的评议原则
少数服从多数;合议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报请审判委员会。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
入合议笔录,对裁判持不同意见的审判人员需要在裁判书上签字
考点精讲  
1. 可以适用独任制的两类二审案件:(1)简易程序案件的二审;(2)对可上诉裁定的二审(不予受
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2.“一审普通加判决,二审独任不能用”:一审适用普通程序且以判决方式结案的,二审绝对不能
用独任制。但如果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无论判决结案还是裁定结案,到了二审均有可能适用独任制。
3.“中院一审不独任,中院二审可独任”:中院管辖的一审案件不得适用独任制;中院管辖的部分
二审案件有可能适用独任制。
4.“高院最高院,独任不能用”:在高院和最高院不得适用独任制。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8
5.“一审独任法院定,二审独任当事人定”:在一审案件中适用独任制,无须当事人同意;在二审
案件中适用独任制,必须双方当事人均同意(任何一方均可无条件地“一票否决”)。
6. 发回重审案件、再审案件、民事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代表人诉讼、执行异议之诉,均不
得适用独任制。
活学活用
1.(2022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郑某与杨某的合同纠纷由甲市A 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作
出判决,郑某不服,上诉至甲市中级法院,中级法院指定徐法官独任审理,郑某对此提出异议。关于本
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A. 对于简易程序案件,二审法院可以自行决定适用独任制审理
B. 一审用判决方式结案的,二审法院不得适用独任制
C. 郑某提出异议后,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不得适用独任制审理
D. 郑某提出异议后,二审法院不得适用独任制审理
2.(2023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甲与乙的侵权纠纷,一审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赵法官独
任审判。后甲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关于发回重审后的审理方式,下列说法
中正确的是?
A. 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B. 适用普通程序,由除赵法官之外的其他法官独任审判 
C. 适用普通程序,重新组成合议庭,赵法官不得担任合议庭组成人员 
D. 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二)回避制度
1. 适用对象: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技术人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
人、执行员等。
2. 申请回避的时间:案件开始审理时。但回避的事由在此后才知道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
出。
3. 回避的方式和法定事由
回避方式
法定事由
自行回避
(内在原因)
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
是本案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
与本案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
 答案:ABC。
 答案:C。
专题二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9
回避方式
法定事由
申请回避
(“吃拿卡要乱见人”)
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
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
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
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
决定回避
(兜底)
审判人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
院长或者审判委员会决定其回避
不能“换汤不换药”
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
的审判
例外: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二审
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上述限制
活学活用
(2023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甲诉乙侵权纠纷一案,合议庭已经评议完毕,择期8 月1 日宣判,
但乙在7 月31 日申请回避,称本案书记员是原告的表妹夫。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回避申请?
A. 对于该回避申请,法院应以书记员不是法定回避对象为由,驳回申请
B. 对于该回避申请,法院应以不属于回避的法定情形为由,驳回申请
C. 对于该回避申请,法院应认定理由成立,按照当事人的申请决定书记员回避
D. 对于该回避申请,因为超出申请回避的法定时限,不予审查
4. 回避的决定权
回避对象
决定主体
院长(担任审判长)
审判委员会决定
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
院长决定
其他人员(鉴翻勘)
审判长决定
5. 回避的法律效力及救济机制
(1)回避决定作出前: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当暂停参与本案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2)申请人在申请被驳回后,可以申请本院复议一次,但在复议审查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
止参与本案工作。
提出回避申请
驳回回避申请
审查阶段
暂停参与
复议阶段
不停止参与
 答案:D。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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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错点提示被决定回避的人员无权申请复议;复议期间相关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工作。
活学活用
(2022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刘某与三山公司服务合同纠纷,刘某提出管辖权异议,被法院裁
定驳回。刘某认为案件的审判员袁法官对自己有偏见,于是申请袁法官回避,法院驳回了刘某的申请。
之后三山公司更换了法定代表人,更换后的法定代表人韩某与袁法官是研究生同学,可能影响案件的公
正审理,刘某遂再次申请袁法官回避。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A. 刘某不能再次提出回避申请,只能申请复议
B. 如果袁法官被决定回避,则刘某可以重新提出管辖权异议
C. 袁法官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
D. 法院应当决定驳回刘某的回避申请
(三)两审终审制度
两审终审为原则,一审终审为例外
一审终审
的情形
(不得上诉)
“无处可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裁定
非讼程序: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一审中法院调解结案的,调解书不能上诉
大部分裁定
可以上诉的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小额诉讼程序
(四)公开审判制度
公开审判
为原则
公开的范围:庭审过程+ 宣判+ 裁判结果
公开的对象:向社会公开、媒体公开、公众公开;允许旁听和报道
不公开审
判为例外
法定不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申请可以不公开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离婚案件
考点精讲  
1. 无论是否公开审理案件,合议庭的评议过程一律不公开,宣判一律公开。
2. 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依法申请不公开审理,不需要另一方当事人同意。但当事人仅有程序上的
申请权,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主观题演练
(2025 年主观真题网络回忆版)安康公司因专利权侵权纠纷将友谊公司诉至B 区法院,要求友谊公
 答案:C。
专题二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11
司赔偿50 万元。友谊公司向B 区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被裁定驳回。友谊公司遂就该裁定上诉,在二审
中由易法官独任审理后,驳回了友谊公司的上诉。之后B 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并判决安康公司
胜诉。友谊公司认为一审法院事实认定错误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易法官熟悉该案件, 遂指令易法官继
续审理该案件的二审。
请问:二审的审判组织形式以及易法官继续审理案件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
(1)对于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二审,法院直接适用独任制的做法不合法。对于不服裁定提起上诉
的二审案件,适用独任制还需满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和“双方当事人同意”两个条件。
(2)由易法官继续审理二审案件的做法合法。原则上,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
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但易法官之前是对管辖权异议的问题进行审查,属于程序问
题而并不涉及实体问题,因此无需回避。
  疯狂小串讲
民诉法的
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诉讼权利义务平等≠诉讼权利义务完全相同:相同VS 相对应
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
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仅适用涉外诉讼:同等是常态,对等是报复
平等原则VS 同等原则、对等原则
辩论原则
在非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中不适用辩论原则
约束性辩论原则
处分原则
实体性处分+ 程序性处分
处分原则VS 辩论原则:法院“超判”时,违反处分原则;法院
“超事实/ 超证据”时,违反辩论原则
诉讼诚信原则
所有参与民事诉讼的主体均应遵守民事诉讼诚信原则
检察监督原则
公权制约型监督:对法院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
监督方式:抗诉+ 检察建议
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
具有同等效力原则
法院适用在线诉讼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同意
在线诉讼并不要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
民诉法的
基本制度
合议制度
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适用独任制:基层法院+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
关系明确
二审案件适用独任制须双方当事人同意:①简易程序案件的二审;
②对可上诉裁定的二审(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一审普通加判决,二审独任不能用;中院一审不独任,中院二审
可独任;高院最高院,独任不能用;一审独任法院定,二审独任
当事人定
再审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均不得
适用独任制
陪审制的适用范围: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和
适用第一审程序进行再审的案件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2
民诉法的
基本制度
回避制度
自行回避+ 依申请回避+ 决定回避
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人员的回避,均
由法院院长决定
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被决定回避的人员无权申请复议;复议期间相关人员不停止参与
工作
两审终审制度
一审终审的案件:无处可上+ 非讼案件+ 调解书+ 大部分裁定+
小额诉讼
公开审判制度
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
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离婚案件
13
专题三 
诉
逻辑地图
诉
诉的要素
诉的主体、诉讼标的、诉的理由
诉的分类
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形成之诉)
反诉
主体同一、目的对抗、请求独立(独立的诉)
诉的合并与分离
诉的合并(主体合并+客体合并)
诉的分离
知识点一:诉的要素【C】
诉的
三要素
诉的主体
诉讼当事人
诉讼标的
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即发生争
议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
诉的理由
原告起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考点精讲  诉讼标的VS 诉讼请求VS 诉讼标的物
1. 针对同一个诉讼标的,原告可以提出若干项不同的诉讼请求。
2.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间是法庭辩论终结前。
3. 诉讼标的是诉的必备要素,但诉讼标的物并不是诉的必备要素。
活学活用
(2020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张三起诉李四要求解除合同,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张三变更诉
讼请求,要求李四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履行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张三作出的是对诉讼请求的变更
 答案:A。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4
B. 张三应当先申请撤回起诉,之后再另行起诉
C. 对张三要求李四继续履行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的请求,法院应作出诉的合并审理
D. 张三作出的是对诉讼标的的变更
知识点二:诉的分类【C】
依据原告诉讼请求的内容,可以将诉分为三类: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形成之诉)。
诉的类型
概念
具体内容及常见情形
确认之诉
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存
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积极的确认之诉:确认存在收养关系;确认存在亲
子关系
消极的确认之诉:确认公司股东会决议无效;确认
婚姻关系无效
给付之诉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义
务的诉讼
给付财物之诉:种类物或特定物
给付行为之诉:作为或不作为
变更之诉
(形成之诉)
原告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
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是否变更或如何变更:离婚诉讼;公司解散诉讼;
解除收养关系
考点精讲  
1. 判断诉的种类的唯一依据是原告的诉讼请求,不用考虑被告的答辩意见。
2. 确认之诉的对象是法律关系,不包括事实和事实关系。确认之诉不能随意提出,需要有诉的利
益,有实体法上的请求权基础。
3. 在变更之诉和给付之诉中,通常包含确认的内容,但这并不影响诉的种类的判断。
4. 谨防“用非讼来骗人”:如果属于非讼案件,自然不涉及诉的种类问题。
5. 在追索“三费”(赡养费、扶养费或抚养费)的案件中,要注意区分不同情况:(1)单纯起诉要求
被告给付“三费”的,属于给付之诉;(2)在诉讼中增加所主张“三费”的具体金额,是对诉讼请求具
体内容的变更,不影响诉的种类,仍为给付之诉;(3)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现有的“三费”数额,属于
变更之诉。
民商诉全家桶
1. 合同解除权与诉的种类
(1)合同解除权属于形成权,通过单方意思表示即可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无须提起变更之诉。因
此,原告起诉要求解除合同的,通常属于确认之诉。
(2)原告在起诉前是否发出过解除合同的通知,并不影响诉的种类,但会影响合同解除时间的认
定。
(3)例外:如果原告以情势变更为由起诉解除合同,属于变更之诉。
2. 撤销权与诉的种类
撤销权属于形成诉权,需要借助诉讼来改变既存的法律关系,因此撤销权诉讼属于变更之诉(形成
之诉)。
专题三 诉 
15
解题神器识别诉的种类的“两步法”
第一步
定性
确定属于诉讼案件
第二步
原告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
活学活用
(2024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下列哪些情形属于确认之诉?
A. 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请求确认其对乙公司的债务已过诉讼时效
B. 三阳公司申请确认其与海洋公司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
C. 张小二起诉其父张阳,请求确认二人的父子关系不成立
D. 租客周某起诉房东李某,要求法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知识点三:反诉【B】
1. 主体同一:本诉的原告是反诉的被告,本诉的被告是反诉的原告,即诉讼地位交叉互换。
2. 目的对抗:被告提出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或者吞并本诉原告的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
3. 请求独立:本诉被告提出的反诉是一个独立的请求,即独立的诉。因此,即使本诉的原告撤回了
本诉,也不影响反诉的存在。
考点精讲  反诉VS 反驳:请求是否具有独立性(能否构成独立的诉)——若本诉不存在,被告针
对原告的主张仍可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则该主张可能构成反诉。若本诉不存在,被告针对原告的主张
无法单独提起诉讼,则该主张可能属于反驳。
4. 程序的同一:反诉与本诉应当适用同类程序。
5. 管辖同一: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得本诉者得反诉”:本诉法院对反诉可以基于牵连管辖或应诉管辖获得管辖权,只要不违反专属管
辖、协议管辖、仲裁协议等规范,本诉法院对反诉都有管辖权。
6. 存在牵连关系:本诉与反诉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存在联系,但并不要求本诉与反诉必须基于同一法
律关系。
牵连关系的三种情形:(1)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2)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3)诉讼
请求基于相同的事实。
速记丸反诉构成要件:主体、管辖、程序均同一;请求独立且对抗;牵连关系择其一。
解题神器识别反诉的从易到难“三步法”
 答案:CD。
 B :考频高+ 难,必须掌握(主+ 客)。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6
第一步
主体是否同一
第二步
请求是否独立
本诉原告是反诉被告,
本诉被告是反诉原告
假如本诉不存在
第三步
三者择其一
是否具备牵连关系
活学活用
1.(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甲起诉乙支付违约金6 万元,乙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第8 天
向法院主张该违约金过高,请求减少。关于乙的主张的性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反诉
B. 否认
C. 抗辩
D. 答辩
2.(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甲公司和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公司付清购房款后乙迟迟不
配合办理过户,且拒绝交付钥匙和门卡。之后乙起诉甲公司要求解除合同,甲公司在答辩中主张:①要
求乙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并交付钥匙和门卡;②要求乙提供房屋证件单据供甲公司查阅。关于本案,下列
说法中正确的有?
A. ①②都是反诉
B. ①②都不是反诉
C. ①是反诉,②不是反诉
D. ①不是反诉,②是反诉
民商诉全家桶
1. 股东代表诉讼的反诉:股东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后,被告以原告股东恶意起诉侵犯其合法权益
为由提起反诉的,法院应予受理。被告以公司在案涉纠纷中应当承担侵权或者违约等责任为由对公司提
出的反诉,因不符合反诉的要件,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反诉:发包人在承包人提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以建设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为由,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修理、返工、改建的合理费
用等损失提出反诉的,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 答案:CD。
 答案:C。
专题三 诉 
17
知识点四:诉的合并与分离【C】
(一)诉的合并
诉的合并
主体合并
客体合并
一方或双方当事
人为两人以上
单纯合并
预备合并
重叠合并
(选择合并)
无牵连关系
主位请求不成立时,
才审理备位请求
主位请求成立时,
才审理备位请求
针对不同标的提出
同一诉讼请求
功能
提高诉讼效率,防止在相关联问题上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
诉的
主体合并
概念:将数个当事人合并到同一诉讼程序中审理和裁判
只要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两人以上,则属于诉的主体合并
诉的
客体合并
概念:将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提起的两个以上的诉或者本诉与反诉合并到同一诉讼程序
中审理
单纯合并
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提起两个以上的诉,这些诉之间不存在牵连关系,可以
为了提高效率、节约资源而合并到同一程序中,但须分别审理、分别判决
预备合并
情形一(请求互斥型):主位请求不成立时,法院才会审理备位请求
情形二(前提基础型):主位请求成立时,法院才会审理备位请求
重叠合并/
选择合并
如果诉讼请求相同,但诉讼标的不同,则构成诉的重叠合并或选择合并,法
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对诉讼标的全部审理或择一审理
活学活用
(2020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因贸易合同纠纷,大地公司将新月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
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审理过程中,大地公司变更诉讼请求,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如果法院认为合同
有效,则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并要求新月公司支付违约金。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法院应当要求大地公司明确诉讼请求
B. 法院应按照诉讼请求的提出顺序进行处理
C. 大地公司的两个诉讼请求相互矛盾,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D. 针对大地公司变更后的请求,法院应告知其另行起诉
 答案:B。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8
(二)诉的分离
1. 分离原因:将几个诉合并审理会增加审理难度,导致诉讼复杂化和迟延。
2. 分离后的法律效果:当事人和法院在分离前已经实施的诉讼行为,在诉分离后的审理中仍然有
效。
活学活用
(2021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赵某乘坐甲公司的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赵某起诉甲公司要求赔
偿医疗费5 万元。甲公司和出租车司机均主张自己没有过错。赵某提出,即使被告甲公司不构成侵权,
也构成违约,遂要求法院以违约为由判决甲公司赔偿5 万元。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 本案属于诉的变更,应当征得法院准许
B. 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对变更后的诉讼请求不予受理
C. 本案属于诉的合并,法院应当一并审理
D. 本案属于诉的分离,法院应当告知赵某另行起诉
主观题演练
2024 年5 月,张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某将其名下位于某市A 区的商铺出租给李
某经营餐饮,租赁期限3 年,月租金1.5 万元,李某应于每月5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合同同时约定,若
李某逾期支付租金超过15 日,张某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2024 年8 月起,李某以商铺排水系统故障影响经营为由,拒绝支付租金。张某多次催告,李某仍未
支付。2024 年10 月,张某向某市A 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 解除与李某的《房屋租赁合同》;2. 
李某支付2024 年8 月至10 月的租金4.5 万元;3. 李某支付违约金1 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辩称:商铺排水系统故障系张某未履行维修义务导致,其拒绝支付租金是行
使先履行抗辩权,且故障造成其经营损失2 万元,故请求判令:1. 张某履行对商铺的维修义务;2. 张某赔
偿经营损失2 万元。
【问题】
1. 张某提出的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请求,属于何种诉的类型?请说明理由。
2. 李某的主张能否构成反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 属于确认之诉。合同解除权属于单方形成权,张某无需通过诉讼解除合同,其起诉的目的是请求
法院确认合同已经解除的状态,因此属于确认之诉。
2. 可以构成反诉,法院可以将之与张某的本诉合并审理。因为李某的主张符合主体同一、请求独立
和牵连关系三个要件,即使本诉不存在,李某也可以独立的起诉要求张某履行维修义务并赔偿经营损失,
且两个诉均基于租赁合同法律关系,符合反诉的构成要件,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 答案:A。
专题三 诉 
19
  疯狂小串讲
诉的基本
理论
诉的要素
诉的主体
诉讼标的:发生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
诉的理由
诉讼请求
针对同一个诉讼标的,原告可以提出若干个不同的诉讼请求
诉的分类
确认之诉:积极确认之诉+ 消极确认之诉
给付之诉:种类物+ 特定物+ 行为(作为和不作为)
变更之诉(形成之诉):请求法院以判决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某种法律关系
判断诉的种类的“两步法”:谨防“用非讼来骗人”
反诉
主体同一+ 管辖同一+ 程序同一+ 目的对抗+ 牵连关系+ 请求独立
识别反诉的从易到难“三步法”
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反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反诉
诉的合并
诉的主体合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两人以上
诉的客体合并:(1)单纯合并;(2)预备合并;(3)重叠合并(选择合并)
诉的分离
当事人和法院在分离前已经实施的诉讼行为,在诉分离后的审理中仍然有效
20
专题四 
主管与管辖
逻辑地图
主管与管辖概述
主管概述
民事诉讼的管辖概述
级别管辖
基层法院
中级法院
高级法院
最高法院
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
通常规定:原告就被告
例外规定:被告就原告
特殊地域管辖
合同纠纷的管辖
侵权纠纷的管辖
其他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专属管辖
不动产纠纷
港口作业纠纷
继承遗产纠纷
协议管辖
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裁定管辖
指定管辖
移送管辖
管辖权转移
管辖权异议与应诉管辖
管辖权异议
应诉管辖
主管与管辖
专题四 主管与管辖 
21
知识点一:主管【C】+ 管辖权恒定【C】
1. 主管(受案范围)VS 管辖:前者针对法院的对外分工,即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在解决
民事纠纷方面的分工;后者针对法院系统的内部分工,即不同级别、不同地域法院之间的分工。简言之,
主管解决“谁有权管”,管辖解决“哪个法院管”。
2. 管辖恒定:管辖权的确定以原告起诉时为准,起诉时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此后无论案件情况
有何变化,原则上案件仍由受诉法院管辖。
(1)适用管辖恒定的具体情形:①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化;②诉讼过程中因为
行政区划的变动导致法院辖区变化。
(2)例外:原告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导致案件的标的额超过或未达受诉法院的级别管辖标准,此
时应当调整级别管辖,以防止当事人通过增减诉讼标的金额的方式来操控、挑选级别管辖。
知识点二:民诉级别管辖【C】
法院级别
管辖范围
基层法院
除法律规定由中级、高级和最高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外,其他均由基层法院管辖
中级法院
重大
涉外案件
重大: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
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涉外:当事人(国籍)、法律事实、诉讼标的三者之一涉外
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部分知识产权案件、海事海商案件、重大涉港澳
台案件、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案件等
高级法院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法院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想管谁就管谁”)
知识点三:一般地域管辖【C】+ 特殊地域管辖【B】+ 专属管辖【C】+ 协议管辖【C】
(一)一般地域管辖
1. 一般地域管辖的通常规定:原告就被告
(1)被告是公民的: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
的法院管辖。
(2)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易错点提示住所地VS 经常居住地VS 居住地
(1)住所地= 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2)经常居住地= 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 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除外。
(3)居住地:是一种事实状态,居住地不一定与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重合。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22
解题神器经常居住地的判断:起诉时仍住在这里且已连续居住1 年以上。
确定起诉时当事人住在哪儿→判断当事人在该地是否住满了1 年(住院就医除外):如果住满1 年,
该地为经常居住地;如果没有住满1 年,则当事人没有经常居住地,由住所地法院管辖。
2. 原告和被告住所地均不明确:仍然“原告就被告”
(1)双方当事人均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
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1 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超过1 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
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3)双方当事人均被注销户籍的,由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原理剖析如果原、被告双方的状况相同,则仍然“原告就被告”;如果仅被告一方有特殊情况,
则“被告就原告”。当法条中表述“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时,即表明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法
院均有管辖权。
3.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被告就原告
(1)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5)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
管辖。
(6)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 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解题神器一般地域管辖的“四分法”
一般地域
管辖
常考的四
类型
离开住所超过1 年的离婚案件
双方均离开住所:原告就被告
仅被告离开住所:原告和被告均可管
人身不自由的案件(监禁、强制性教育措
施)
双方均不自由:原告就被告
仅被告不自由:被告就原告
“三费”案件(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
只有一个被告或几个被告在同一辖区:原告
就被告
几个被告不在同一辖区:原告和被告均可管
三种特殊被告(不在中国境内、下落不
明、宣告失踪)
身份关系案件:被告就原告
其他类型案件:原告就被告
活学活用
(2014 年真题,多选)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违法
的?
A. 在一起借款纠纷中,原告张海起诉被告李河时,李河居住在甲市A 区。A 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李
河搬到甲市D 区居住,该法院知悉后将案件移送D 区法院
 答案:ABC。
专题四 主管与管辖 
23
B. 王丹在乙市B 区被黄玫打伤,以为黄玫居住乙市B 区,而向该区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乙市B 区
法院受理后,查明黄玫的居住地是乙市C 区,遂将案件移送乙市C 区法院
C. 丙省高院规定,本省中院受理诉讼标的额1000 万元至5000 万元的财产案件。丙省E 市中院受理
一起标的额为5005 万元的案件后,向丙省高院报请审理该案
D. 居住地为丁市H 区的孙溪要求居住地为丁市G 区的赵山依约在丁市K 区履行合同。后因赵山下
落不明,孙溪以赵山为被告向丁市H 区法院提起违约诉讼,该法院以本院无管辖权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二)特殊地域管辖
1. 合同纠纷的管辖:合同履行地+ 被告住所地
(1)原则上“约定为王”:合同有约定履行地的,约定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①合同中有约定履行地,但没有实际履行时:看约定履行地能否与任意一方当事人住所地重叠——
如果重叠,则约定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均有管辖权;如果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约定履行地的,只能
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
(原告住所地在A 区,
被告住所地在B 区)
①约定履行地为A 区——管辖法院:A 区(约定履行地)+B 区(被告住所地)
②约定履行地为B 区——管辖法院:B 区(既是约定履行地也是被告住所地)
③约定履行地为C 区——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B 区(此时约定履行地毫无价
值和意义,因此没有管辖权)
②“不看实际看约定”:合同的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除非双方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约
定变更合同履行地,否则仍应以约定履行地作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履行地不明时
没有约定
履行地或
约定不明
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其他标的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
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以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考点精讲  
1. 在合同纠纷中,被告住所地法院必有管辖权。
2. 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要钱: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理解,须结合合同性质予以具体分析。有些同学
傻乎乎的认为,只要原告主张要钱,就是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这种想法是要挨揍的。
3. 网购合同纠纷确定管辖的“两步法”
(1)第一步——交付标的的方式:①通过信息网络交付(买受人住所地+ 被告住所地);②通过其
他方式交付(收货地+ 被告住所地)
(2)第二步——起诉的地方是否有互联网法院:北广杭+ 基层+ 集中管辖(违约、侵权)+ 线上进
行为原则
活学活用
(2022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A 市B 区的刘大豆和C 市D 区的李小松签订按摩床垫买卖合同一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24
份,没有约定合同履行地,也没有约定纠纷解决方式。李小松交付按摩床垫后,刘大豆没有按照约定支
付货款2000 元,李小松遂将刘大豆诉至法院。请问: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A 市B 区法院
B. C 市D 区法院
C. A 市中级法院
D. C 市中级法院
2. 侵权纠纷的管辖:侵权行为地(行为实施地+ 结果发生地)+ 被告住所地
(1)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
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2)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3. 公司诉讼的管辖: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1)公司住所地的确定:公司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优先。
(2)公司诉讼的具体种类:公司设立纠纷;确认股东资格纠纷;分配利润纠纷;公司解散纠纷;股
东名册记载纠纷;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公司决议纠纷;公司合并纠纷;公司分立
纠纷;公司减资纠纷;公司增资纠纷等。
易错点提示股东之间的出资违约纠纷、公司与股东的出资违约纠纷、股权转让诉讼,不适用公
司住所地法院管辖的规则。
案例回放最高法指导案例第25 号“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诉李志贵、天安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张家口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
保险事故,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而提起诉讼的,
应当根据保险人所代位的被保险人与第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而不应当根据保险合同法律关系确定管辖
法院。第三者侵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三)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
不动产纠纷
(不动产所在地)
不动产物权纠纷: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
权纠纷
四种特殊的合同纠纷(“农建房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
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港口作业纠纷
港口所在地法院
遗产继承纠纷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
考点精讲  
1.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仍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 婚约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等案件均有可能涉及房屋等
不动产的分配及权属问题,前述纠纷均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按照被告住所地确
定管辖法院。
 答案:AB。
专题四 主管与管辖 
25
3. 专属管辖排斥其他法院的管辖权,但不排斥仲裁。
活学活用
1.(2023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甲市A 区的马某与何某结婚后,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双方约
定存于甲市B 区某银行的50 万元存款和位于乙市C 区价值100 万元的房屋归马某所有。办理离婚登记
手续后,何某搬往乙市D 区生活。一年后,何某发现马某曾婚内出轨,向法院起诉请求将银行存款和房
屋判归自己所有。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甲市A 区法院
B. 甲市B 区法院
C. 乙市C 区法院
D. 乙市D 区法院
2.(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甲县的张某和乙县的李某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委托李某在
工程所在地的丙县做工,后双方到丁县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出具100 万元的欠
条给李某,若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由丁县法院处理。之后张某未支付款项,李某准备起诉,
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甲县法院
B. 乙县法院
C. 丁县法院
D. 丙县法院
民商诉全家桶
1. 代位权诉讼的管辖:由被告(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管辖,但依法应当适用专属管辖规定的除
外。
2. 撤销权诉讼的管辖:由被告(债务人及其相对人)住所地法院管辖,但依法应当适用专属管辖规
定的除外。
速记丸代位权诉讼和撤销权诉讼均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不能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
3. 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案件: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4. 有担保合同的主管和管辖:先主管、后管辖
(1)主管问题:主合同或者担保合同约定了仲裁条款的,法院对约定仲裁条款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
纠纷无管辖权。
(2)管辖问题
①“从随主”: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管辖法院。
②债权人依法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且仅起诉担保人的,应当根据担保合同确定管辖法院。
活学活用
1.(2020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甲地的徐某将一块玉石(价值10 万元)借给乙地的黄某,黄
 答案:A。
 答案:D。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26
某将该玉石拿到丙地展览期间被张某看中,黄某告知玉石乃徐某之物,张某仍出价20 万元购买,黄某遂
将玉石卖予张某,后向徐某谎称将玉石以15 万元价格卖给张某,并立即向徐某转账15 万元。事后徐某
得知黄某以20 万元价格将玉石出售,遂起诉黄某,要求其返还多卖的5 万元玉石款。关于本案的管辖法
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甲法院和丙法院
B. 乙法院和丙法院
C. 乙法院
D. 丙法院
2.(2021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邓某借给黄某160 万元,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
由黄某住所地的甲区法院管辖”。之后邓某与冯某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冯某住所地的乙区
法院管辖。借款到期后黄某拒不清偿,邓某准备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在甲区法院起诉黄某
B. 在甲区法院起诉黄某和冯某
C. 在乙区法院起诉冯某
D. 在乙区法院起诉黄某和冯某
(四)协议管辖
适用范围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当事人因同居或者在解除婚姻、收养关系后发生财产争议,约定管辖的,可以适用协议
管辖
公司诉讼可以适用协议管辖
劳动诉讼不能适用协议管辖
形式
须为书面形式;口头协议管辖无效
对象
约定只能针对第一审法院的管辖,第二审法院的管辖当事人不能进行约定
限制
协议管辖不得变更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不得违反专门管辖
其他
选择明确且有实际联系: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
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
允许多选+ 约定明确
对消费者的倾斜保护: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
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法院应予支持
考点精讲  
1. 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
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2. 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之间的协议管辖,对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没有拘束力。
3. 协议管辖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协议时的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答案:C。
 答案:AB。
专题四 主管与管辖 
27
4. 当事人协议选择“五地”之外的其他地点为管辖连接点的,该地点须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如果未
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地点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法院应当依法认定该管辖协议无效。
5. 协议管辖不得违反专门管辖:当事人通过书面协议将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只能由专门法院管辖的
案件约定由其他法院管辖的,法院应当依法认定管辖协议无效,并按照法律、司法解释关于专门法院管
辖的规定确定管辖。
6. 当事人之间的管辖协议未明确约定具体管辖法院,但根据当事人约定的地域,结合案件性质、标
的额等能够依法确定管辖法院,一方当事人仅以未明确约定具体管辖法院为由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法
院不予支持。
活学活用
1.(2022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A 县的甲与B 县的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
在C 县,同时约定因合同产生纠纷由守约方法院管辖。乙发货后双方产生纠纷,甲向法院起诉,但是甲
乙二人都认为自己是守约方。本案中,有管辖权的法院有哪些?
A. 由于甲乙都可能是守约方,所以A、B 两县法院都有权管辖 
B. B 县法院有权管辖 
C. A 县法院有权管辖 
D. C 县法院有权管辖
2.(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A 县的甲公司和B 县的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将货
物送到C 县甲公司的仓库,发生纠纷由各自住所地法院管辖。之后乙公司违约,甲公司拟向法院提起诉
讼。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因管辖协议无效,B 县法院有管辖权
B. 因管辖协议有效,A 县、B 县法院均有管辖权
C. 因管辖协议无效,B 县、C 县法院均有管辖权
D. 因管辖协议有效,仅A 县法院有管辖权
(五)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
1. 当事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2. 如果几个法院立案的先后时间无法区分,由这几个法院共同进行协商,确定其中一个法院行使管
辖权。如果经协商未能确定出一个法院行使管辖权,则得由这几个法院共同报请上级法院来指定管辖。
解题神器
1. 主管和管辖题目的破解路径
(1)先主管,后管辖:先判断是否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
(2)先级别,后地域:先确定级别管辖,再确定地域管辖。
(3)确定地域管辖须“先定性”。首先依据民事实体法律规范,对案件的请求权做出准确定性,之
后依次检索(“专协特一”):专属管辖→协议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
(4)“牵一发而动全身”:当案件存在请求权基础竞合的情况时,选择不同的请求权基础,将对管
辖、当事人的确定、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证明责任的具体分配等产生不同的影响。
 答案:BD。
 答案:D。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28
2. 合同纠纷确定管辖的“三步法”
(1)第一步:专属管辖优先(农建房政),有专属管辖时无须考虑协议管辖和法定管辖;
(2)第二步:无专属管辖时考虑有无协议管辖及其效力,若存在有效的协议管辖,则由协议中选择
的法院管辖案件;
(3)第三步:没有专属管辖,也没有协议管辖或协议管辖无效时,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合同履行地
+ 被告住所地法院)。合同纠纷中被告住所地法院必有管辖权,确定合同履行地时需注意合同是否实际履
行、约定履行地有无管辖权、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是否一致、是否涉及互联网法院的集中管辖等。
活学活用
(2023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甲、乙、丙成立某公司,公司住所地为C 区。公司章程中约定与
公司有关的诉讼均由A 区法院管辖。之后丙将股权转让给丁(住所地在E 区),丙、丁在股权转让协议
中约定,因协议履行产生的纠纷由B 区法院管辖。之后丁以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违反公司章程为由,
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决议。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公司住所地C 区法院
B. 公司章程中约定的A 区法院
C. 丙与丁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B 区法院
D. 丁住所地的E 法院
知识点四:民诉裁定管辖【C】
(一)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的
适用情形
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因法律上或事实上的特殊原因无法行使管辖权
两个以上的同级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争抢或推诿),且协商不成,逐级报请其共同的
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移送管辖后,移送来的案件也不属于受移送的法院管辖时
(二)移送管辖
功能
纠正立案错误
适用条件
受理后、无到有、限一次
不发生移
送管辖的
情形
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
应当适用管辖恒定时
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速记丸有错才纠错,纠错才移送;没错不纠错,不纠错原则上就不会移送管辖。
 答案:B。
专题四 主管与管辖 
29
(三)管辖权转移:上向下移+ 下向上移
管辖权转移
功能
变通和微调级别管辖
下向上移
主动上调:上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管辖的案件由自己审理更合适
申请上移:下级法院认为自己管辖的案件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 上级法院同意
上向下移
条件:确有必要+ 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具体情形:破产程序中有关债务人的诉讼案件;当事人人数众多且不方便诉
讼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其他类型案件
易错点提示不能主动伸手要,只能被动被爱:下级法院不得报请上级法院将上级法院管辖的案
件交给自己审理。
知识点五:管辖权异议【A】
提出管辖
权异议的
条件
主体条件:管辖权异议应当由被告提出
时间条件
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例外:(1)原告增加诉讼标的金额,被告可对级别管辖提出异议;(2)原告在
举证期限届满前变更诉的原因,被告可以对地域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
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法院
不予审查
对象条件
(1)地域管辖;(2)级别管辖
当事人对第二审民事案件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处理方式
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在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的,对管辖权
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
救济方式
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不得再审
应诉管辖
成立条件
当事人未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就案件实体内容进行答辩、陈述或者反诉
应诉管辖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案例回放最高法指导案例第56 号“韩凤彬诉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产品责任纠纷管辖
权异议案”:当事人在一审提交答辩状期间未提出管辖异议,在二审或者再审发回重审时提出管辖异议
的,法院不予审查。
考点精讲  
1. 移送管辖的两种动因
(1)法院被动移送:被告的管辖权异议成立时,法院已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2)法院主动移送:当事人在答辩期间届满后未应诉答辩,法院在一审开庭前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
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2. 如果被告既提出管辖权异议又应诉答辩的,不能视为被告接受受诉法院的管辖。
3. 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但管辖错误不能申请再审。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30
4. 协议管辖和应诉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活学活用
1.(2017 年真题,单选)住所在A 市B 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在A 市C 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
同,约定履行地为D 县。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因货款支付方式发生争议,乙公司诉至D 县法院。甲公
司就争议的付款方式提交了答辩状。经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
为由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D 县法院有管辖权,因D 县是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
B. 二审法院对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裁定驳回异议
C. 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D. 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2.(2019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韩某将乙公司和丙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经
审查认为丙公司不是适格被告,于是判决驳回了韩某对丙公司的诉讼请求,韩某不服提出上诉。此时乙
公司以丙公司不是适格被告但案件却由丙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以下说法中正确的
是?
A. 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驳回韩某的起诉
B. 二审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C. 二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
D. 二审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主观题演练
1. A 区的刘凹凸与C 区的李英俊签订电子设备买卖合同,李英俊收到设备后发现型号和内存与合同
中的约定不符。于是李英俊起诉刘凹凸赔偿违约金3 万元,应当由哪个(些)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本案中,表面上看起来李英俊起诉刘凹凸是要钱,但需要回归合同本身的权利义务内
容进行判断。在该买卖合同中,刘凹凸的义务是交付设备,李英俊的义务是支付货款,李英俊之所以起
诉刘凹凸支付违约金,是因为刘凹凸交付设备这一义务的履行不符合约定。因此,本案属于交付其他标
的的案件,由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即刘凹凸的住所地A 区。A 区同时也是被告刘凹凸
的住所地,本案的管辖法院为A 区法院。
2. 李大胖(住所地在珠海市金湾区)在重庆江北机场候机时,通过手机“淘宝”在韩小美(住所地
在南京市玄武区)的店铺购买了“法老王”头饰一个,收货地为李大胖的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李
大胖发现头饰做工极为粗糙,准备对韩小美提起违约之诉,应当由哪个(些)法院管辖?
【参考答案】本案属于网购合同纠纷,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本案中交付标的
的方式是实物邮寄,属于通过其他方式交付,因此合同履行地是收货地即北京市西城区,此外被告住所
地在南京市玄武区。北京有互联网法院,因此北京市西城区法院没有管辖权,而应当由北京互联网法院
集中管辖。综上,本案的管辖法院是北京互联网法院和南京市玄武区法院。
 答案:B。
 答案:C。
专题四 主管与管辖 
31
  疯狂小串讲
法定管辖
级别管辖
基层法院+ 中级法院+ 高级法院+ 最高法院
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北广杭)
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四分法”
特殊地域管辖:合同纠纷+ 侵权纠纷+ 公司诉讼
专属管辖:不动产物权纠纷+ 四种合同(农建房政);遗产继承纠纷
实体融合点:代位权诉讼的管辖;撤销权诉讼的管辖;有担保合同的主管和
管辖;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管辖
协议管辖
财产权益纠纷+ 书面+ 实际联系+ 可多选+ 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公司诉讼可以适用协议管辖;劳动纠纷不能适用协议管辖
对消费者的倾斜保护:格式条款;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注意
裁定管辖
移送管辖
纠正立案错误:受理后、无到有、限一次
指定管辖
法律上或事实上的特殊原因;管辖权争议;受移送法院“不爽”
管辖权
转移
下向上移:报请权
上向下移:确有必要+ 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管辖权
异议
被告提出+ 答辩期限届满前(有例外)
异议成立的,移送管辖;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可以上诉,不能再审
应诉管辖
未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 就案件实体内容进行答辩、陈述或反诉+ 不违反专属管
辖和级别管辖
32
专题五
当事人
逻辑地图
适
格
当
事
人
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
诉讼权利能力
诉讼行为能力
当事人适格
当事人适格的判断标准:直接利害关系
当事人适格的例外:诉讼担当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及挂靠关系
非因自
己行为
职务行为、分支机构行为、主体承担、
冒用借用法人名称、机动车使用人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
保证责任
劳务纠纷
安全保障义务
公共场所、教育机构、建筑物管理人
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
普通共同诉讼
代表人诉讼
代表人诉讼与诉讼代表人
两种代表人诉讼
起诉时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诉讼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变更当事人
当事人
各类案件中当
事人的确定
知识点一:诉讼权利能力【C】
1. 有民事权利能力,就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
2.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诉讼权利能力,但没有诉讼行为能力,需要法定代
理人代为参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视为完人)兼具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3. 法人和其他组织: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均始于成立,终于终止。
专题五 当事人 
33
知识点二:当事人适格【A】
一、当事人适格的判断标准:直接利害关系
原则上,只有与发生争议的实体法律关系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体,才能成为适格当事人。
二、当事人适格的例外:诉讼担当
1. 法定的诉讼担当:(1)为保护死者名誉、荣誉、隐私等而起诉的死者的近亲属;(2)因他人侵权
而死亡的公民的继承人;(3)被宣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4)公民死亡后的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
(5)居委会、村委会或有独立财产的村民小组。
2. 任意的诉讼担当:依法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经过著作权人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授权后,
可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
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调解活动。
案例回放最高法指导案例第99 号“葛长生诉洪振快名誉权、荣誉权纠纷案”:对侵害英雄烈士
名誉、荣誉等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予受理。
三、各类案件中当事人的确定
(一)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及挂靠关系
1. 个体工商户:有字号的,直接以字号作为当事人。如果没有字号,且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
不一致的,二者作为共同诉讼人。
2. 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
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如果个人合伙依法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就是合伙企业,直接以合伙企业作为当事人。
3. 挂靠关系:“原告怎么诉,被告怎么列”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以挂靠形式从事民事活动,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依法
承担民事责任的,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二)非因自己行为
1. 职务行为: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执行用人单位工作任务的其他人员,因执行工
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
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前述规定。
2. 分支机构行为: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
构,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3. 主体承担
(1)企业法人合并或分立: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因分立前的
民事活动发生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2)在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裁定中止诉讼。法院应及
时通知继承人作为当事人承担诉讼,被继承人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对承担诉讼的继承人有效。
(3)“注销标准”:企业法人依法清算并注销前,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企业法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34
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4. 借用、擅用法人名称
(1)因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而产生的诉讼,出借单位和
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2)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
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
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 机动车使用人责任
(1)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
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
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
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1. 侵权纠纷中涉及无、限人时,需首先判断无、限人是加害方还是受害方:(1)如果无、限人是受
害方,原告只有无、限人自己,其监护人是法定代理人。(2)如果无、限人是加害方,无、限人及其监
护人为共同被告。此时监护人扮演双重角色,既是共同被告,也是无、限人的法定代理人。
2. 行为人在侵权行为发生时不满18 周岁,被诉时已满18 周岁的,被侵权人请求原监护人承担侵权
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并在判决中明确,赔偿费用可以先从被监护人财产中支付,不
足部分由监护人支付。如果被侵权人仅起诉行为人的,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申请追加原监护人为共同被
告。
3. 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离异夫妻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的,法院依法
予以支持。一方以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为由主张不承担或者少承担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 
活学活用
(2022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就读高一的小张(17 岁)把同学小赵(16 岁)的眼睛打伤,小赵
的父亲老赵多次找小张的父亲老张协商均无果,遂诉至法院。开庭时,小张已满18 周岁,就读高三,没
有任何财产。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A. 小赵是本案适格原告,老赵是法定代理人
B. 老赵是本案适格原告
C. 老张是本案适格被告
D. 小张是本案适格被告,老张是其法定代理人
 答案:AC。
专题五 当事人 
35
(四)保证责任
1. 一般保证(先诉抗辩权)
(1)债权人只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为被告。
(2)债权人只起诉一般保证人:法院应当通知债务人作为共同被告参诉。
(3)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为共同被告。但是在作出判决时,除有《民
法典》第687 条第2 款但书规定的情形外,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仅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
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2. 连带保证:三种诉法
(1)债权人仅起诉债务人:债务人为被告。
(2)债权人仅起诉连带保证人:连带保证人为被告。
(3)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连带保证人:债务人和连带保证人是共同被告。
(五)劳务纠纷
1.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地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2.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劳务派遣
(1)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
承担侵权责任。
(2)部分连带:劳务派遣单位在不当选派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培训义务等过错范围内,与接受劳
务派遣的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责任。
(六)安全保障义务
1. 公共场所的安保义务
(1)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
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
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
偿。
2. 教育机构的教育管理义务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
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
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教育机构以外的
第三人人身损害: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
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解题神器能否作为适格当事人≠是否需要承担实体责任。实体法的核心出发点是实体责任的承
担,但民事诉讼法有自己的逻辑和考量。法院在立案受理阶段就需要确定当事人,但当事人是否承担实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36
体责任,须对案件实体审理并作出生效裁判时才能知道,法院无法在立案受理阶段“未卜先知”,因此不
能单纯地将实体责任的承担作为确定当事人的唯一依据。在确定当事人时,需要综合考虑三个要素:(1)
民商事实体法的规定;(2)原告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3)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和原理。通常来说:(1)如
果实体法规定某甲和某乙承担连带责任,则“原告怎么诉、被告怎么列”,原告可以只起诉某甲,可以只
起诉某乙,也可以将某甲和某乙作为共同被告。(2)如果实体法规定由某甲承担责任,某乙在满足某些
条件的情况下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原告可以只起诉某甲,也可以将某甲和某乙作为共同被告,但不能
只起诉某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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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在医院看病的幼儿丁某(6 岁)将水洒在医院的楼道上,路过的
李某滑倒受伤,就赔偿问题李某与丁某的父母及医院协商无果,准备提起诉讼。关于本案的适格被告,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仅起诉丁某及其父母
B. 仅起诉丁某父母
C. 仅起诉医院
D. 仅起诉丁某
民商诉全家桶
涉彩礼纠纷
婚约财产纠纷
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婚约另一方
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
离婚纠纷
一方主张返还彩礼的,夫妻双方为当事人
一揽子诉讼
因建设工程质量
发生争议
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股东代表
诉讼
何时成为股东
不影响原告资格
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被告以行为发生时原告尚未成为公司股东
为由抗辩该股东不是适格原告的,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回放最高法指导案例第51 号“阿卜杜勒·瓦希德诉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旅客
运输合同纠纷案”:对航空旅客运输实际承运人提起的诉讼,可以选择对实际承运人或缔约承运人提起
诉讼,也可以同时对实际承运人和缔约承运人提起诉讼。被诉承运人申请追加另一方承运人参加诉讼的,
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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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李大壮与韩小花协议离婚,双方在协议中约定:1. 汽车归李大壮,
房子归韩小花。2. 儿子小呆由韩小花抚养,李大壮每月支付5000 元抚养费。3. 若李大壮超过半年未支付
抚养费,则汽车归韩小花所有。离婚后,李大壮怠于支付抚养费,目前李大壮已经8 个月没有支付抚养
费。关于诉讼地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如果追索抚养费,应当以儿子小呆为原告,李大壮和韩小花为被告
 答案:A。
 答案:BC。
专题五 当事人 
37
B. 如果追索抚养费,应当以儿子小呆为原告,韩小花为法定代理人,李大壮为被告
C. 如果起诉索要汽车,应当以韩小花为原告,李大壮为被告
D. 如果起诉索要汽车,应当以韩小花和儿子小呆为原告,李大壮为被告
知识点三:共同诉讼【B】
(一)必要共同诉讼
1. 必要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
(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
(2)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即只有一个诉讼标的。
2.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内外部关系
(1)内部关系: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法律效力。
(2)外部关系:一致对外。
3. 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追加:法院依职权or 依当事人申请
法院追加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时,应通知其他当事人。应当追加的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
的,可不予以追加;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放弃实体权利的,仍追加为共同原告,其不参加诉讼不影
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
考点精讲  必要共同诉讼的常考类型(固有必要VS 类似必要)
具体情形
当事人的确定
企业法人分立
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连带保证
原告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
遗产继承诉讼
部分继承人起诉的,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被通知的继
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仍列为
共同原告
共有财产关系
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为共同诉讼人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
实际经营者不一致
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
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
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而产生的诉讼
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
追索赡养费的诉讼
所有赡养义务人为共同被告
撤销权诉讼
债务人和债务人的相对人为共同被告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人造成他人损害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其监护人为共同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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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王某将共有房屋转让给周某,李某(王某的债权人)知晓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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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撤销该转让,并请求确认王某对房屋享有50% 的所有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法院可对撤销请求和确认请求一并审理判决
B. 李某应对王某转让房屋侵害其债权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C. 法院应追加周某为本案被告
D. 李某对王某的债权应是到期债权
(二)普通共同诉讼
1. 普通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
(1)诉讼标的的同类性:几个当事人的诉讼标的属于同种类。
(2)管辖的同一性:几个诉讼须属同一法院管辖。
(3)几个诉讼的当事人愿意合并审理。
(4)法院同意合并审理:法院认为将几个诉讼合并审理能够达到提高诉讼效益的目的。
2. 普通共同诉讼人的关系
(1)“各自为政”: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的权利或义务,在诉讼中各自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其中一人
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2)对普通共同诉讼,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分别判决。
知识点四:诉讼代表人【C】
(一)代表人诉讼与诉讼代表人
1. 代表人诉讼的特征
(1)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10 人以上。
(2)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有共同或同类的诉讼标的。
(3)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具有可代表性。
(4)代表人行使实体处分权,须经其他当事人承认。
2. 起诉时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可能是必要共同诉讼,也可能是普通共同诉讼;起诉时人数不确定
的代表人诉讼只能是普通共同诉讼。
3. 诉讼代表人的人数和权限
(1)诉讼代表人的人数:2-5 人。每位诉讼代表人可以委托1-2 名诉讼代理人。
(2)权限:诉讼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
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二)两种代表人诉讼
1. 起诉时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诉讼代表人的确定:既可以由全体当事人推选共同的代表人,也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
人;推选不出代表人的当事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由自己亲自参诉,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可以另行起诉。
2. 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1)诉讼代表人的确定:由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推选诉讼代表人。推选不出代表人时,法院提出人选
 答案:BC。
专题五 当事人 
39
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2)公告和登记
法院受理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后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法院登记。公告期间根据
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30 日。向法院申请登记的权利人,应当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
系和所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
(3)裁判效力
法院的裁判在登记的范围内执行。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提起诉讼且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
用法院已作出的判决、裁定。
原理剖析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裁判效力:(1)对已经登记的全体权利人有拘束力;
(2)对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有预决效力,法院无须另行裁判,裁定适用已作出的判决、裁定(预决效
力)。
知识点五:第三人及第三人之诉【C】
(一)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1. 参诉根据:对本诉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请求权。
2. 参诉方式:起诉。
3. 有独三的诉讼地位:参加之诉的原告(双重反对)
既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也不同意被告的诉讼请求,以独立的实体权利人身份向法院提起一个新
的诉讼。
4. 本诉与参加之诉的关系
(1)有独三撤诉:不影响本诉的进行。
(2)本诉中的原告撤诉:有独三参加诉讼后,本诉原告申请撤诉,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三
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民商诉全家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
16 条:“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
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解题神器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双重反对)VS 必要共同诉讼人(一致对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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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真题,多选)李立与陈山就财产权属发生争议提起确权诉讼。案外人王强得知此事,提起
诉讼主张该财产的部分产权,法院同意王强参加诉讼。诉讼中,李立经法院同意撤回起诉。关于该案,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王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 王强是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C. 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裁定终结诉讼
D. 李立撤回起诉后,法院应以王强为原告、李立和陈山为被告另案处理,诉讼继续进行
 答案:AD。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40
(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1. 参诉根据: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 参诉方式:(1)依申请参加;(2)法院通知参加。
原告在起诉状中直接列写第三人的,视为其申请法院追加该第三人参加诉讼。是否通知第三人参加
诉讼,由法院审查决定。
易错点提示法院可以追加无独三,但不能追加有独三。有独三参诉的方式只能是自行起诉。
3.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权利的有限性
(1)有独三和无独三均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2)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申请撤诉;无权提出反诉。
(3)附条件的行使上诉权:取决于其是否直接承担义务(有责就有权、无责就无权)。
4. 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常见情形
(1)代位权诉讼
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相对人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法院应当追加
债务人为第三人。
(2)债权债务转让引发的诉讼
①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向受让人主张其对让与人的抗辩的,法院可以追加让与人为第三人。
②债务转移后,新债务人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的,法院可以追加原债务人为第三人。
③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后,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向受让人主张抗辩或者受让人就合
同权利义务向对方主张抗辩的,法院可以追加让与人为第三人。
(3)因缺陷产品引起的侵权诉讼
受害人诉制造者或销售者,运输者和仓储者对产品质量负有责任的,制造者或销售者可以另案诉责
任人,也可以将运输者和仓储者列为无独三。
(三)变更当事人
在诉讼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主体资格和诉讼地位。法院作出的发生
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受让人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法
院可予准许。受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不予准
许的,可以追加其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法院准许受让人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裁定变更当事人。变更当事人后,诉讼程序以受让人为当
事人继续进行,原当事人应当退出诉讼。原当事人已经完成的诉讼行为对受让人具有拘束力。
速记丸
1. 受让人无论想做无独三还是替代出让人,都仅有申请权,法院最终拍板。
2. 无论受让人是否参诉,最终的裁判结果对受让人都有拘束力。
3. 受让人的三种结局:(1)受让人不参诉(当事人恒定);(2)受让人替代出让人变更为新的当事
人;(3)受让人作为无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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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程某诉刘某借款诉讼过程中,程某将对刘某因该借款而形成的债
专题五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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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转让给了谢某。依据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如程某撤诉,法院可以准许其撤诉
B. 如谢某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法院可予以准许
C. 如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地位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D. 如法院不予准许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地位的,可以追加谢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主观题演练
1. 宏远建筑公司起诉诚信建材公司支付建材货款 35 万元,诚信建材公司称已将货款交给宏远建筑
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周建军。宏远建筑公司承认周建军是公司的项目负责人,但强调周建军的职责仅为对
接建材供应流程,无权代收货款,且公司从未收到该笔货款。双方当事人均申请法院追加周建军参诉。
请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参考答案】法院应当驳回双方当事人的追加申请。本案中,周建军对接建材供应、接触货款的行
为属于职务相关行为,周建军并非该货款争议的权利义务主体,不可能成为本案的当事人。但因其了解
货款交付的具体情况,可作为证人参诉,向法院陈述相关事实。
2. 周雨桐的白色丰田轿车停在小区楼下时,被无业人员马超盗窃。之后马超为炫耀,将偷来的轿车
借给朋友张磊使用。张磊驾车前往商场途中,因超速行驶避让不及,撞伤了正在过马路的行人刘芳,导
致刘芳腿部骨折。因协商未果,刘芳准备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损害赔偿。请问:如何确定本案的适格被
告?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本案中,车辆盗窃人马超与实际使用人张磊需对该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刘芳若通
过诉讼主张损害赔偿,有三种合法的起诉方式:(1)仅将车辆盗窃人马超列为被告;(2)仅将车辆实际使
用人张磊列为被告;(3)将车辆盗窃人马超与车辆实际使用人张磊共同列为被告。
3. 17 岁的小林与父母共同生活,2024 年1 月,小林在某商场玩耍时,因追逐打闹将7 岁的小明撞
倒,导致小明腿部骨折,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6 万元。事故发生后,小林父母未主动赔偿,小明
父母与小林父母协商无果。
2024 年5 月,小明父母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经查,小林的父母于2023 年10 月协议离婚,小
林由父亲林某直接抚养,母亲张某未与小林共同生活;2024 年4 月,小林年满18 周岁,已独立工作并有
少量个人存款。
问题:
(1)如何确定本案的适格原告和被告?
(2)若诉讼中, 张某以自己未与小林共同生活为由,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该主张是否成立?请说
明理由。
【参考答案】
(1)①适格原告:小明。本案中小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受害方,因此原告为小明,其父母
作为法定代理人参诉。
②适格被告:小林及其父母(即林某和张某)。小林实施侵权行为时不满18 周岁,被诉时已满18
 答案:ABCD。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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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岁,被侵权人可请求原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可以将小林及其原监护人作为共同被告。
(2)张某的主张不成立。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离异夫妻共同承担
侵权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一方以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为由主张不承担或少承担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中小林实施侵权行为时为未成年人,张某虽未与其共同生活,仍需与林某共同承担责任,因此其主
张不成立。
  疯狂小串讲
诉讼权利能
力与诉讼行
为能力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都具有诉讼权利能力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
适格当事人
原则:与特定的诉讼标的有直接利害关系
例外:诉讼担当
各类案件中
当事人的确
定:民商事
实体法的规
定+ 原告的
诉讼请求+
民诉法的原
理和规则
个体
工商户
有字号:直接以字号作为当事人
没有字号:看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是否一致,不一致的,二者为共同
诉讼人
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
挂靠关系:原告怎么诉,被告怎么列
职务行为: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设立该分
支机构的法人为当事人
注销标准:企业法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
为当事人
法人名称被冒用:直接责任人即行为人为当事人
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银行账户: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
同诉讼人
私刻或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等: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
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租赁、借用机动车: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
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无、限人致他人损害:无、限人及其监护人为共同被告
行为人在侵权行为发生时不满18 周岁,被诉时已满18 周岁的,被侵权人请求原监护人
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一般保证:(1)只起诉债务人;(2)债务人和一般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
连带保证:原告怎么诉,被告怎么列
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1)只起诉用工单位:(2)用人单位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
被告
安保义务:教育机构责任;公共场所或群众性活动的安保义务
专题五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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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案件中
当事人的确
定:民商事
实体法的规
定+ 原告的
诉讼请求+
民诉法的原
理和规则
涉彩礼纠纷:(1)婚约财产纠纷:婚约一方及其实际给付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原告;
婚约另一方及其实际接收彩礼的父母可以作为共同被告。(2)离婚纠纷:一方提出返还
彩礼诉讼请求的,当事人仍为夫妻双方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
提起诉讼
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被告以行为发生时原告尚未成为公司股东为由抗辩该股东不是
适格原告的,法院不予支持
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原告怎么诉,被告怎么列
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
诉讼
不可分之诉:同一诉讼标的;依职权追加
常见情形(固有的VS 类似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
经营者不一致;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企业法人分立;连带
保证;遗产继承诉讼;共有财产关系;无、限人致他人损害;追索赡养费的
诉讼;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等;撤销权诉讼
普通共同
诉讼
可分之诉:同种类的诉讼标的+ 当事人愿意合并
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合并审理,分别判决
代表人诉讼
起诉时人数确定VS 起诉时人数不确定
诉讼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
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公告、登记及裁判效力
诉讼第三人
有独三:对本诉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的请求权+ 自行起诉
无独三
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依申请或依职权追加;附条件的享
有上诉权
无独三的常见情形:(1)代位权诉讼;(2)债权债务转让引发的诉讼;(3)因
缺陷产品引起的侵权诉讼
变更当事人
受让人的三种可能结局:(1)受让人完全不参诉(当事人恒定);(2)受让人作为无独三;
(3)受让人替代出让人变更为新的当事人
无论受让人想做什么人,都只有申请权,最终法院说了算。无论受让人参诉还是不参诉,
最终的裁判结果对受让人都有拘束力
44
专题六 
诉讼代理人
知识点一:法定代理人【E】
1. 只有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无、限人)才会有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权随监护权的产生而产
生,随监护权的消灭而消灭。
2. 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按照自己的意志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所有的诉讼行为,既包括一般性诉讼
权利,也包括特殊性、实体处分性诉讼权利。
3. 法定代理人VS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只能以当事人的名义起诉和应诉。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的行
为应视为当事人的行为,与当事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院的判决结果及于当事人而非法定代理
人。
4. 法定代理人代理权的消灭事由:(1)因监护权的消灭而消灭;(2)因诉讼结束而消灭。
活学活用
(2022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张小刚(10 岁)在下课时与同学追逐玩闹,不慎将李晓乐(9 岁)
撞倒在地,致其受伤。李晓乐的父亲李某作为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将张小刚及其父亲张某诉至法院。
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李某和张某签收了调解书,然而张
小刚表示拒绝赔偿,不签收调解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法院应重新组织调解
B. 张小刚不签收调解书不影响调解书的生效
C. 因张小刚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书不生效
D. 法院应查清事实后作出判决
知识点二:委托代理人【C】
1. 委托代理人的特点:基于委托而获得代理权,开庭前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2. 委托代理人的范围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自然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法人)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E :考频低或很难、偏,直接放弃。
 答案:B。
专题六 诉讼代理人 
45
专利代理人经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可以在专利纠纷案件中担任诉讼代理人。
3. 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1)一般授权:限于一般性诉讼权利的代理。例如,申请回避、提出管辖权异议、提供证据、出庭
辩论等。
(2)特别授权: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或提起上诉等。
如果授权委托书中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不产生特别授权的效力。
4. 委托代理的法律效果
委托代理人后,本人可以不出庭,但离婚案件除外。委托了代理人的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本人除不
能表达意志的外,仍应当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疯狂小串讲
法定代理人
无、限人的监护人
法定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代理被代理人实施所有的诉讼行为
委托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近亲属或工作人员;(3)有关团体或组织推
荐的公民
一般授权VS 特别授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或
提起上诉)
46
专题七 
民事证据
逻辑地图
民事证据
民事证据概述
证据能力
证明力
民事证据的法定种类
当事人陈述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
民事证据的理论分类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本证与反证
一、证据能力与证明力
民事证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资料。
(一)证据能力
证据能力又称证据资格,是指证据材料能够被法院采信,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所应具备的法律上
的资格。
1. 客观性:证据是客观存在的,或是对客观存在的客观反映,而非主观想象或推断。
2. 关联性:证据材料与案件事实之间有内在联系,常取决于逻辑法则和经验常识。
3. 合法性:证据的内容、形式、收集手段和程序合法。
(二)证明力
1. 证明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认定的影响力。
2. 证据能力VS 证明力:证据能力是证明力的前提,没有证据能力就谈不上证明力。证据能力主要
关注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证明力主要关注证据在多大程度上对案件事实起到证明作用,取决于证据
专题七 民事证据 
47
与待证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
解题神器如果一个证据没有证据能力,可以表述为“XX 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如果一个证据证
明力不足,可以表述为“XX 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知识点一:当事人陈述【E】
1. 当事人的诚信义务
(1)禁反言:当事人的陈述与此前陈述不一致的,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并结合当事人的诉讼
能力、证据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认定。
(2)当事人的到场义务及保证书制度: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场,就案件的有
关事实接受询问。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2.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拒不签署或宣读保证书或者拒不接受询问的,法院应当综合案件情
况,判断待证事实的真伪。待证事实无其他证据证明的,法院应当作出不利于该当事人的认定。
活学活用
(2023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某甲起诉某乙返还借款15 万元,某甲委托刘律师代理诉讼。法院
经过开庭审理,认为依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借款法律关系是否成立,需要某甲到庭接受询问并陈述相关
事实。法院通知某甲后,某甲以工作太忙为由拒绝到庭,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但第二次开庭时某甲仍未
到庭,刘律师独自出庭。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不能对某甲拘传
B. 对案件按撤诉处理
C. 可以对某甲缺席判决
D. 如果依据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借款法律关系成立,法院可以对某甲主张的债权不予认定
知识点二:书证、物证【C】+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C】
(一)书证
书证,是以其所记载的内容或思想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二)物证
物证,是以其外部形态、存在状态和物质属性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解题神器书证VS 物证:二者证明案件事实的方式和媒介不同。书证以其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
思想发挥证明功能;物证以其外在物理属性发挥证明功能。当证明对象不同时,同一证据可能既是书证,
也是物证。
(三)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以图像、声音及其他视听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包括录像资料和录音资料。
例如,录像带、录音带、电影胶片、微型胶卷、X 光片等。
 答案:AD。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48
(四)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是指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1. 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2.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
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3. 电子数据VS 视听资料: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民商诉全家桶《公司法》第24 条规定,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召开会议和表决可以采用
电子通信方式,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乃2022 年民诉主观题的考点,通过微信群聊、企业微信会
议、腾讯会议等方式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并进行表决的,在此过程中形成的聊天记录等就是电
子数据。
知识点三:证人证言【C】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1. 证人类型:民事诉讼中单位和自然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2. 证人资格
(1)证人资格的判断标准是能否正确表达意思,不限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且角色冲突时证人身份优先。
3. 证人的作证方式:出庭作证为原则,不出庭作证为例外
(1)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
证。
(2)保证书制度: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责令
其签署保证书并在法庭上宣读保证书的内容,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证人拒
绝签署或者宣读保证书的,不得作证,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证人不出庭的条件和情形
①法定情形+ 法院许可:证人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因自然灾害
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②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4)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4. 证人作证费用的承担
(1)费用范围: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
(2)费用承担方式
①当事人申请作证时:申请方先行垫付、败诉方最终承担。
②法院依职权通知证人作证时:法院先行垫付、败诉方最终承担。
(3)费用支付时间
证人出庭作证后,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证人出庭作证费用。证人有困难需要预先支取出庭作证费用
的,法院可以根据证人的申请在出庭作证前支付。
速记丸证人作证费用:谁申请、谁垫付;谁败诉、谁最终承担。事后支付为原则,预先支付为
例外。除了必要费用,可要误工损失。
专题七 民事证据 
49
活学活用
(2023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美云公司与安康公司因仓储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美云公司申请其
仓库主管赵某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安康公司申请其员工范某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
正确的有?
A. 美云公司和安康公司均申请自己的员工作为证人出庭,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B. 法院可以安排赵某和范某当庭对质
C. 如果因为路途遥远且交通不便,范某申请在线视频作证,需要经过美云公司同意后法院方可准许
D. 为了提高庭审效率,两位证人可以提前写好证词后当庭宣读即可
知识点四:鉴定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C】
1. 法院委托鉴定VS 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
当事人在诉前或诉中针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后出具的书面意见,并不属
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鉴定意见,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类似于私文书证的效力。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或
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法院应予准许。
2. 鉴定的启动方式
(1)依当事人申请启动
①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待证事实需要通过鉴定意见证明的,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并指定提出
鉴定申请的期间。
②对需要鉴定的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法院指定期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
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待证事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法院依职权启动:只有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条件时,法院才能主动启动鉴定。
解题神器当待证事实需要鉴定时,谁对该事实承担证明责任,谁就应当向法院申请鉴定,否则
当该事实真伪不明时,就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3. 鉴定人的出庭义务
(1)鉴定人应当出庭的两种情形:①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②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
考点精讲  鉴定人出庭的前置过滤装置
当事人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无异议
当事人仍有异议
鉴定人无需出庭
通知当事人预交
鉴定人出庭费用
鉴定人不出庭
通知鉴定人出庭
鉴定人书面答复
预交
不预交
 答案:B。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50
(2)鉴定人拒绝履行出庭作证义务的法律后果:①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②支付鉴定
费用的当事人有权要求返还鉴定费用;③法院应当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组织对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人
予以处罚。
4. 重新鉴定
(1)申请重新鉴定的法定情形:①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②鉴定程序严重违法;③鉴定意见明显
依据不足。
(2)当事人因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应当准许。
(3)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法院不
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民商诉全家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当事人在诉讼前已经对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协议,诉讼中一方当事人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法
院不予准许。
活学活用
(2022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通达公司与科南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建设完成后,
通达公司以工程质量不达标为由要求科南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科南公司表示通达公司应该提供工程质量
不达标的鉴定材料。通达公司于是申请W 鉴定中心出具了鉴定意见书,该意见书中认为工程质量不符合
合同中约定的标准。之后通达公司将科南公司诉至法院并提交了该鉴定意见书,但科南公司主张该鉴定
意见书是通达公司自行委托鉴定所做,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申请法院对工程质量进行重新鉴定。关于本
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通达公司自行委托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没有证据能力
B. A 鉴定中心出具的意见书视为当事人陈述,经过质证后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C. 法院应当对该鉴定意见书审查后再确定其能否作为定案依据
D. 虽然该鉴定意见书是通达公司单方委托做出的,但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质证
考点精讲  
1. 专家辅助人制度(有专门知识的人)
(1)专家辅助人须具备专门知识,而无需具备鉴定人资质。
(2)专家辅助人的参诉方式是依当事人申请,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3)专家辅助人可以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对其他专业性事实问题发表意见。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
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4)法院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
识的人进行询问,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以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
2. 证人VS 鉴定人VS 专家辅助人
证人
鉴定人
专家辅助人
功能
对事实问题发表意见
(感知、记忆、表述)
对专业性问题提出鉴定意见
对鉴定意见及其他专业性问题
发表意见
 答案:CD。
专题七 民事证据 
51
证人
鉴定人
专家辅助人
参诉方式
依申请或依职权通知
依申请或依职权
依申请
回避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费用
谁申请谁垫付,
谁败诉谁最终承担
(1)鉴定费用:谁申请谁预交
(2)出庭费用:原则上由异议方预
交、败诉方承担
谁申请,谁承担
诚信义务
应当签署保证书
应当签署承诺书
无需签署
其他问题
出庭作证为原则、不
出庭作证为例外;无
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
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
案依据
鉴定人应当出庭的情形:当事人对鉴
定意见有异议;或者法院认为有必要
专家辅助人对专业性问题发
表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
述
不出庭的多重后果:鉴定意见不得作
为定案依据+ 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处
罚鉴定人的司法建议
双方当事人申请的专家辅助
人可以对质
3. 专家辅助人VS 司法技术人员:专家辅助人是当事人聘请的诉讼辅助人,用于质证鉴定意见或阐
释专业问题,意见视为当事人陈述;司法技术人员是法院内部审判辅助人员,由法院任命或聘用,协助
法官查明技术事实,提供中立技术支持,意见仅供法官参考。
活学活用
1.(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甲公司与乙公司的专利权纠纷案,法院针对技术性问题,指派
专家王某作为本案的技术调查人员参与诉讼。甲公司以王某持有非上市公司乙公司的股份为由申请其回
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王某不应当回避
B. 王某作为专家辅助人
C. 王某应当回避
D. 王某作为司法技术人员
2.(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甲起诉乙,向法院提交了自己委托鉴定的鉴定意见,并申请鉴
定人刘教授到庭说明,法庭准许。被告乙请求某大学张教授到庭发表意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经法庭准许,刘教授和张教授可以当庭对质
B. 刘教授发表的意见属于鉴定意见
C. 张教授发表的意见视为当事人陈述
D. 法院可以直接认定鉴定意见的证明力
知识点五:勘验笔录【E】
1. 勘验的对象:物证、现场。
2. 法院可以要求鉴定人参与勘验。必要时,可以要求鉴定人在勘验中进行鉴定。
 答案:CD。
 答案:AC。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52
知识点六: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E】+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C】+ 本证与反证【B】
(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1. 原始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等中间传播环节的证据。
2. 传来证据:并非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等中间传播环节的证据。
(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1. 直接证据:能够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2. 间接证据: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
易错点提示判断是否属于直接证据的唯一标准是能否直接证明待证事实,与证据是否是原始证
据毫无关系。
(三)本证与反证
1. 本证: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一方当事人提出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
2. 反证:对待证事实不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反驳对方主张的证据,旨在推翻对方提出的事实。
原理剖析主张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主张者要承担举证责任,其所提出的证据是本证;
而主张法律关系不存在的,主张者不承担举证责任,其所提出的证据是反证。换言之,承担证明责任的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自己所主张事实的证据,属于本证;不承担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
于反驳对方主张的证据,属于反证。
解题神器区分本证与反证的“三步法”
第一步
证明对象(待证事实)是什么
第二步
该证明对象的法定证明责任主体是
谁(法定应当由谁证明)
第三步
该证据实际上是
由谁提出来的
法定主体提出
不承担证明责
任的人提出
本证
反证
活学活用
(2016 年真题,单选)战某打电话向牟某借款5 万元,并发短信提供账号,牟某当日即转款。之后,
因战某拒不还款,牟某起诉要求战某偿还借款。在诉讼中,战某否认向牟某借款的事实,主张牟某转的
款是为偿还之前向自己借的款,并向法院提交了证据;牟某也向法院提供了一些证据,以证明战某向其
借款5 万元的事实。关于这些证据的种类和类别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答案:B。
专题七 民事证据 
53
A. 牟某提供的银行转账凭证属于书证,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直接证据
B. 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 万元的手机短信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言是
间接证据
C. 牟某提供的记载战某表示要向其借款5 万元的手机通话录音属于电子数据,该证据对借款事实而
言是直接证据
D. 战某提供一份牟某书写的向其借款10 万元的借条复印件,该证据对牟某主张战某借款的事实而
言属于反证
主观题演练
1. 某日,赵星带着自己的儿子赵小庄(6 岁)在游乐场庆祝生日,偶遇同去玩耍的小果(8 岁)、小
美(11 岁)和小峰(13 岁)。几个孩子在一起瓜分炸鸡时发生争抢,赵小庄的脸被小峰抓伤,赵星决定
将小峰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损失共计9000 元。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一天,赵星向法院申请事发时
在场的小果和小美出庭作证(小美系小峰的亲妹妹),法院准许其申请。开庭时,法院要求两位证人签署
保证书,但二人均未签署,之后法院仍然允许小果和小美出庭作证。结合本案,请回答下列问题:
(1)如何确定本案的当事人?
(2)小果和小美是否具备作证资格?为什么?
(3)在小果和小美均未签署保证书的情况下,法院仍允许二人出庭作证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4)小果和小美所提供的证言,是否需要补强?二人为作证所支出的相关费用,应当由谁承担?
【参考答案】
(1)本案的原告是赵小庄,被告是小峰及小峰的监护人。
(2)小果和小美都可以作证人,因为二者亲历了案件的全过程,属于了解案情的人。
(3)小果和小美都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二人不用签保证书,法院允许二人出庭作证的做
法合法。
(4)小美是被告小峰的妹妹,因此小美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其证人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
实的依据。二人的作证费用由申请方即原告垫付,由败诉方最终承担。
2. 心安建筑公司与启泰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而诉至法院,在案件的审理过程
中,对于工程质量是否达标这一问题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依据心安建筑公司的申请,F 鉴定中心出具
了鉴定意见,认定该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但启泰公司对此提出异议,并申请某大学土木工
程系的韩教授出庭对工程质量所涉及的专业问题发表意见。结合本案,请回答下列问题:
(1)F 鉴定中心出具该鉴定意见的鉴定人员,此时负有什么义务?
(2)如果法院得知韩教授是启泰公司董事长的妻子,那么法院能否准许韩教授出庭?为什么?韩
教授出庭的相关费用如何承担?
(3)韩教授在法庭上对专业问题所发表的意见,具备何种法律地位?
(4)在庭审中,心安公司可否对韩教授进行询问?
【参考答案】
(1)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但启泰公司应
当先提出书面异议,之后由鉴定人进行书面答复,之后如果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仍然有异议,应当先预交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54
鉴定人的出庭费用,之后法院才会通知鉴定人出庭。
(2)韩教授在本案中的地位是专家辅助人(有专门知识的人),专家辅助人不适用回避制度,因此
法院可以准许韩教授出庭。韩教授出庭的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即启泰公司承担。
(3)专家辅助人韩教授在庭上对专业性问题所发表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4)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询问。因此,在庭审中,心安公司可
以询问专家辅助人韩教授。
  疯狂小串讲
证据能力
与证明力
证据能力主要关注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证明力主要关注证据在多大程度上对案件事
实起到证明作用
证据能力是证明力的前提,没有证据能力就谈不上证明力
证据的
法定种类
当事人陈述:诚信义务+ 禁反言;当事人的到场义务及保证书制度
书证:以其所记载的内容或思想证明案件事实
物证:以其外部形态、存在状态和物质属性来证明案件事实
视听资料: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
电子数据
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
印件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电子数据的内容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院应当确认其真实性,但有相反证据
足以推翻的除外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证人证言
自然人和单位;了解案情,能够正确表达意思
出庭作证为原则,不出庭作证为例外
证人签署并宣读保证书的义务:无、限人豁免
证人作证费用:谁申请、谁垫付;谁败诉、谁最终承担;必要费用+ 误工损
失;事后支付为原则、事先预支为例外
鉴定意见
启动方式:依申请启动(释明)+ 依职权启动
鉴定人的出庭义务及法律后果
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
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类似于私文书证的地
位和效力
VS 专家辅助人制度:法律效力;费用负担
勘验笔录
证据的理
论分类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本证与反证:区分“三步法”
55
专题八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逻辑地图
证明对象
证明对象的范围
免证事实
自认
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的基本理论
证明责任的分配
一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合同纠纷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侵权纠纷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证明标准
高度盖然性标准为原则
排除合理怀疑标准为例外
较大可能性标准
证明程序
取证
证据保全
诉前证据保全VS诉中证据保全
担保、具体措施、法律效果、保全错误
法院依职权取证VS当事人调取证据
举证
质证
认证
公文书证与私文书证、最佳证据规则、补强规则、文书提
出命令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证明妨害行为的规制
民事诉讼中的
证明
知识点一:免证事实【E】+ 自认【B】
(一)免证事实
绝对免证
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相对免证
众所周知的事实
可以用相反的证据反驳:只要能动
摇法官对相关事实的确信,法院就
不采信相关事实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
事实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56
相对免证
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可以用相反证据推翻:不仅要动摇
法官对相关事实的确信,还需让法
官相信相反的事实成立
已为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预决事实)
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二)自认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就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不利于自己的事实表示
承认其真实性的陈述。
1. 自认的效果: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法院应当将合法自认的事实作为裁判依据。
2. 自认的主体:当事人
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除授权委托书明确排除的事项外,诉讼代理人的自认视为当事
人的自认。当事人在场对诉讼代理人的自认明确否认的,不视为自认。
易错点提示自认VS 认诺
自认
认诺
对象
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
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后果
相关事实构成免证事实,但不会因此而导致败诉
导致当事人败诉或部分败诉
委托代理人代为自认不需要特别授权,代为认诺需要特别授权
3. 自认的方式
(1)明示自认(书面或口头):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
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
(2)默示自认:一方当事人对于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
员说明并询问后,仍然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
4. 妥协自认: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作出妥协而认可的事实,不得在后续的诉讼中作
为对其不利的根据,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均同意的除外。
5. 附条件或加以限制的自认:由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决定是否构成自认。
(1)附条件的自认:在承认对方所主张事实的同时,附加了独立的攻击防御手段,此时要考虑承认
的事实与所附加的条件是否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2)加以限制的自认(部分自认):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只认可其中的一部分,但不
附加条件,此时对于当事人承认的该部分事实可以构成自认。
6. 共同诉讼中的自认
(1)普通共同诉讼中自认的独立性:其中一人或数人自认,对其他当事人不发生效力。
(2)必要共同诉讼中自认的牵连性:必要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或者数人作出自认而其他共同诉讼人予
以否认的,不发生自认的效力。其他共同诉讼人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经审判人员说明并询问后仍然不明
确表示意见的,视为全体共同诉讼人的自认。
活学活用
(2021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甲向乙借款60 万元,丙提供连带保证。借款到期后,甲只还了6
专题八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57
万元,乙将甲和丙诉至法院,要求归还本金60 万元及口头利息6 万元。甲在一审中承认已偿还的6 万元
是利息,但到了二审又反悔不承认,丙始终不承认利息的存在。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甲因为自认,需要承担66 万元的债务
B. 因为丙不承认,所以甲承担54 万元的债务
C. 丙承担54 万元的债务
D. 丙承担60 万元的债务
7. 不适用自认的情形
(1)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情形,不适用有关自认的规定:①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的;②涉及身份关系的;③涉及《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益诉讼;④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
权益可能的;⑤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的。
(2)自认的事实与已经查明的事实不符的,法院不予确认。
8. 自认的撤回
(1)撤回时间:法庭辩论终结前。
(2)撤回自认的三种法定事由:①经对方当事人同意;②自认是在受胁迫的情况下作出的;③自认
是在重大误解的情况下作出的。
(3)撤回自认的后果:不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活学活用
(2020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下列各情形中,构成自认的有?
A. 被告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在诉讼前形成的书面材料,其中记载了其向原告借款38 万元的事实以及
借款的具体过程
B. 在庭审结束后,被告跟原告说:“我的确向你借了6 万元,但是在法庭上我就不承认,气死你。”
C. 被告在证据交换的过程中承认向原告借款6 万元,但是主张已经还款。开庭时原告不承认还款事
实,被告说:“既然原告不承认还款,那我也不承认借款。”
D. 原告主张被告向其借款6 万元,庭审中法官问被告是否借款6 万元,被告说当时向好几个同事借
过钱,已经记不清了。法官再次询问是否借款,被告仍表示记不清了
知识点二:民诉证明责任【B】
(一)证明责任的基本理论
1. 证明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能尽到上
述责任,则有可能承担对其主张不利的法律后果。
(1)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提供证据的责任):只要当事人提出于己有利的事实主张,就需提供
相应的证据。
(2)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如果待证的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法官无法形成心证),谁对该要件事
实承担证明责任,谁就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 答案:BC。
 答案:AD。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58
原理剖析只有当待证的要件事实真伪不明时,才会出现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此时法院既不
能拒绝裁判,又不能久拖不判,那么打破僵局的方法就是用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判案——谁对该真伪
不明的要件事实承担证明责任,就由谁承担不利的后果(败诉的风险)。该种不利的后果并不意味其必然
败诉,如果对方当事人作出自认或认诺,其仍有可能胜诉。
2. 证明责任只能由当事人承担,法院不承担证明责任。
3 针对案件中的同一事实,只能由一方当事人承担证明责任。
4. 证明责任的法定性:证明责任由谁承担取决于法律和司法解释的预先规定。
5. 证明责任是一种拟制或假定,可能与案件的客观事实不符,其正当性在于法院不得拒绝裁判以及
诉讼的时效性。
(二)证明责任的分配
1. 一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
(1)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2)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
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原理剖析分配证明责任的路径(权利要件分类法):在具体案件中,需要分析相关的待证事实
究竟属于权利发生的要件事实,还是属于权利妨碍或权利消灭的要件事实,从而有效地完成证明责任的
分配。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并不是《民诉法解释》第91 条,该条仅仅是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原理。真正
分配证明责任的规则必须是实体法规则。
2. 合同纠纷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1)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
任。
(3)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活学活用
(2023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大成公司与万利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在大成公司完成
发货后,万利公司未支付相应货款,大成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万利公司支付货款100 万元,并提交
了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作为证据。万利公司辩称已支付货款,并提供了电子对账单的打印件。大成公司
主张,该笔转账实际上是万利公司的关联公司兴泰公司对大成公司的借款,仅委托万利公司进行转账操
作。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大成公司出具的买卖合同是本证
B. 电子对账单的打印件是电子数据
C. 万利公司出具的电子对账单是本证
D. 大成公司应对其与万利公司之间存在借款关系承担证明责任
 答案:ABC。
专题八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59
考点精讲  
民间借贷
纠纷
原告主张借款法律关系存在:由原告对借款事实成立承担证明责任
如果被告承认借了钱,但主张借款关系已经消灭(已还钱或债务已被免除等),则由被告
对还款事实或债务免除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如果被告不承认借了钱,主张款项是货款、代购费等其他性质,此时被告不承认借钱事
实即主张借款法律关系不存在,被告无需对此承担证明责任,但需要提供证据反驳对方
的主张(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从而动摇法官的内心确信。至于款项究竟是否为货
款、代购费,压根不是本案的证明对象,更谈不上证明责任的分配
劳动纠纷
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
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违约金
违约方主张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证明责任
3. 侵权纠纷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归责原则
无过错归责的案件:加害方是否存在过错根本不是证明对象,原告不用证明被告有过错,
被告也不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有没有过错在所不问)
适用过错推定的案件,其实就相当于倒置了过错要件
一般侵权
纠纷
原告对“四要件”承担举证责任:(1)侵权行为;(2)损害后果;(3)因果关系;(4)过错
被告对法定免责、减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高度危险
作业案件
无过错归责原则,由加害方对受害方有故意承担举证责任,其他事实由受害方进行证明
环境污染
案件
无过错归责原则,由加害方对有法定免责事由或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其余事
实由受害方证明
动物致害
案件
饲养动物致害(无过错归责):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
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动物园动物致害(过错推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
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产品质量
侵权案件
无过错归责原则,由产品生产者对法定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其余事实由受害方证明
物件
致害案件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
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倒置过错要件)
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由堆放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倒置过错要件)
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由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倒置过错要
件)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
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
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60
医疗纠纷
案件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
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的情形:(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
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
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教育机构
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侵害时,采用过错推定,由学校对其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承
担举证责任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侵害时,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其余事实均由受害方证明
原理剖析立法者分配证明责任时的考量因素:(1)谁作出积极行为;(2)谁更接近证据;(3)谁
更专业、更有实力。
活学活用
(2020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幸福村与恒泰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由恒泰公司利用飞机为
幸福村喷洒农药施肥,飞机每次飞行时都会途经陈某的养鸡场。两个月后,陈某发现自己饲养的鸡越来
越瘦,认为是恒泰公司的飞机低空飞行产生了太大的噪音,影响鸡的生长,于是起诉要求恒泰公司承担
赔偿责任。本案应当如何分配证明责任?
A. 恒泰公司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应当由陈某承担证明责任
B. 恒泰公司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应当由恒泰公司承担证明责任
C. 陈某的损失与飞机飞行噪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应当由陈某承担证明责任
D. 陈某的损失与飞机飞行噪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应当由恒泰公司承担证明责任
解题神器
1. 举证责任特殊分配的常见情形整合
(1)环境侵权:倒置因果关系要件。
(2)建筑物、构筑物、悬挂物、搁置物、堆放物致害案件:倒置过错要件。
(3)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公司法》(2023 年修订)第23 条)。
(4)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
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 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
证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 条第3 款)。
(5)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的,证券公司应当证明其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不存在误导、欺诈等情形。证券公司不能证明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89 条第2 款)。
(6)执行异议之诉:无论是申请执行人起诉还是案外人起诉,均由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
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证明责任。
2. 分配证明责任的“三步法”
第一步——先定性:合同纠纷VS 侵权纠纷
 答案:D。
专题八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61
如果是合同纠纷:(1)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
任;(2)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步——如果是侵权纠纷,看归责原则:过错归责VS 无过错归责
(1)在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的案件中,加害方是否存在过错根本不是证明对象。
(2)适用过错推定的案件,就相当于倒置了过错要件。
第三步——检查:(1)有无证明责任倒置的特殊规定;(2)是否存在免证事实(自认、预决事实)
第一步
定性
第二步
如果是侵权纠纷
第三步
检查
合同纠纷VS侵权纠纷
看归责原则
过错归责VS无过错归责
(1)有无证明责任倒置的特殊规定;
(2)是否存在免证事实(自认、预决事实等)
活学活用
(2020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下列各情形中,当事人要承担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的有?
A. 某产品质量侵权案件,被告主张自己没有过错,并向法院提交了相应的证据
B. 原告以审判长与被告存在股份股权关系为由申请审判长回避,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
C. 某环境侵权纠纷中,被告主张自己的排污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向法院提交了相关
证据
D. 原告起诉被告要求返还借款5 万元,被告主张原告已经免除了该笔债务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知识点三:民诉证明标准【C】
高度盖然性标准为原则
排除合理怀疑标准为例外
(1)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
(2)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
较大可能性标准
与诉讼保全、回避等程序事项有关的事实
知识点四:民诉证明程序【A】
确定证明对象
(待证事实)
分配证明责任
提供证据
(举证)
当事人质证
(客观性、关联性、
合法性)
法院认证:确认
事实,公开判决
的理由和结果
认定事实的流程
 答案:CD。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62
(一)取证
1. 当事人收集证据为主,法院调取证据为辅。
2. 法院收集证据的情形:依申请+ 依职权
法院依职权调
取证据的情形
(1)涉及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
(2)涉及身份关系的证据
(3)涉及《民事诉讼法》第58 条规定的民事公益诉讼的
(4)当事人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可能的
(5)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性事
项
法院依申请
调取证据的情形
(1)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3. 证据保全
诉前证据保全
启动方式:依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适用前提:情况紧急,证据可能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管辖: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
48 小时内作出裁定。提出申请的利害关系人在法院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后30 日内不依
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应当解除证据保全
诉中证据保全
启动方式: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主动保全
适用前提: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管辖:审理案件的法院
担保
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采取查封、扣押等限制保全标的物使用、流通等保全措
施,或者保全可能对证据持有人造成损失的,法院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证据保全
的法律效果
就该证据能够予以证明的争议法律关系中的相关事实,可以免除有关当事人提供证
据的责任
(二)举证
举证期限的
确定方式
(1)法院指定
(2)当事人协商并经法院准许
举证期限的
具体时限
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 日
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 日
简易程序案件:不得超过15 日
小额诉讼案件:一般不超过7 日
举证期限
的延长
当事人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
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理由成立的,法院应当准许。延长的举证期限适用于其他当
事人
专题八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63
逾期举证
的法律后果
视为未逾期
因客观原因或者对方当事人无异议
故意或重大过失
原则上不予采纳;但与认定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则应当采
纳并依法训诫、罚款
非故意或重大过失
应当采纳并予以训诫
逾期举证的损失赔偿
法院可予支持必要费用
考点精讲  答辩期限届满前VS 举证期限届满前VS 法庭辩论终结前
答辩期限届满前
提出管辖权异议
举证期限届满前
延长举证期限;申请证据保全;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鉴定;
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申请文书提出命令
法庭辩论终结前
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撤诉;撤回自认;申请回避
民商诉全家桶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
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法院应当将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但法律关系
性质对裁判理由及结果没有影响,或者有关问题已经当事人充分辩论的除外。当事人根据法庭审理情况
变更诉讼请求的,法院应当准许并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三、质证
质证的主体
当事人
质证的内容
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
质证的方式
公开质证为原则,不公开质证为例外
不公开质证的法定情形: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
保密的证据
不需要质证
的证据
当事人在审前准备阶段或者法院调查、询问过程中发表过质证意见的证据,视为质证过
的证据
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由审判人员对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况进行说明后,听取当事
人的意见
法院依职权主动调取的证据不需质证;但法院依申请调取的证据视为申请方提出的证据,需要进行质证
速记丸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的情形:(1)不需要质证;(2)不适用自认;(3)法院可以依职权通
知证人出庭;(4)法院可以依职权启动鉴定。
四、认证
1. 认证的基本要求(自由心证与心证公开):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
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
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2. 公文书证与私文书证
(1)公文书证,是指国家机关或依法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组织,在职权范围内制作的文书。公文书
证以外的文书即为私文书证。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64
(2)公文书证所记载的事项推定为真实,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3)私文书证的认证规则:私文书证的真实性,由主张以私文书证证明案件事实的当事人承担举证
责任。私文书证由制作者或者其代理人签名、盖章或捺印的,推定为真实。私文书证上有删除、涂改、
增添或者其他形式瑕疵的,法院应当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其证明力。
速记丸私文书证的真实性,引用方举证;签章署名的真实性,引用方举证。只要私文书证有制
作者或代理人签章或捺印,就具备了形式上的真实性,法院即推定其内容为真实,而对方当事人若想质
疑私文书证的真实性,则应当对相反事实承担证明责任。
活学活用
1.(2020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85 岁的退休职工刘大壮在A 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后亏损了180
万元,刘大壮将A 银行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购买的产品是保本型,A 银行提供了理财协议原件,上面有
刘大壮亲笔书写的“本人已知悉该产品存在损失本金的风险”字样,并有刘大壮的亲笔签名。刘大壮主
张当时银行工作人员反复口头强调该产品是保本产品,而上述字样是银行工作人员教他写的。关于本案,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银行提供的理财协议只能作为间接证据
B. 银行提供理财协议原件后,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即转移给刘大壮
C. 刘大壮对其所主张事实的证明应当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D. 刘大壮对其所主张事实的证明应当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2.(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李英俊和刘凹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刘凹凸为李英俊提供
“拉布布”摆件。因到期未付款,刘凹凸将李英俊诉至法院并提交了25 张带有“李英俊”签名的收货结
算单。李英俊称其中有9 张是伪造的。法院经审查发现,其中确有9 张签名与剩余收货结算单的字迹不
太一样。针对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李英俊应承担收货结算单系伪造的证明责任
B. 刘凹凸应承担收货结算单系真实的证明责任
C. 法院应当依职权进行笔迹鉴定
D. 刘凹凸应当申请进行笔迹鉴定
3. 最佳证据规则
(1)书证原则上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原件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准许可以提交复制品、副本、照片。
(2)因提交书证原件确有困难而可以提供书证复制品的情形:书证原件遗失、灭失或者毁损的;原
件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之下,经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权不提交的;
原件因篇幅或者体积过大而不便提交的;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通过申请法院调查收集或者其他方
式无法获得书证原件的。
4. 补强规则: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
(1)当事人的陈述。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
 答案:BC。
 答案:BD。
专题八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65
当的证言。
(3)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
(4)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5)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5. 文书提出命令规则
申请条件
原因:证据在对方当事人控制下
申请主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
申请时间和方式:举证期限届满前+ 书面申请
适用范围
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控制书证的
当事人应当
提交书证的
情形
(1)控制书证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曾经引用过的书证
(2)为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制作的书证
(3)对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查阅、获取的书证
(4)账簿、记账原始凭证
(5)法院认为应当提交书证的其他情形
处理方式
申请理由成立:法院应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交,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易错点提示持有书证的当事人以妨碍对方当事人使用为目的,毁灭有关书证或者实施其他致使
书证不能使用行为的,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拘留。
活学活用
(2016 年真题,多选)哥哥王文诉弟弟王武遗产继承一案,王文向法院提交了一份其父生前关于遗
产分配方案的遗嘱复印件,遗嘱中有“本遗嘱的原件由王武负责保管”字样,并有王武的签名。王文在
举证责任期间书面申请法院责令王武提交遗嘱原件,法院通知王武提交,但王武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交。
在此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行为是合法的?
A. 王文可只向法院提交遗嘱的复印件
B. 法院可依法对王武进行拘留
C. 法院可认定王文所主张的该遗嘱能证明的事实为真实
D. 法院可根据王武的行为而判决支持王文的各项诉讼请求
民商诉全家桶《最高法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 条
(证明妨害):经营者控制合同文本或者记录消费内容、消费次数、消费金额、预付款余额等信息的证
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消费者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经营者的,法院可以根据消费者的主张认定
争议事实。
6.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
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 答案:AC。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66
活学活用
(2019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巨星公司开发的软件屡遭盗版,遂派公司人员假扮消费者与盗版
商磋商,并请公证处人员手机秘密拍摄磋商全过程,公证处制作公证书,巨星公司据此向法院起诉索赔,
关于公证书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假扮消费者有违公平原则,有损经济秩序,该公证书应当排除 
B. 公证处只应当公证合法的法律行为,该公证书有瑕疵,应当排除 
C. 该公证书是原始证据 
D. 该公证书是书证
主观题演练
1. 大山集团因违法排放废水,导致在附近开设“农家乐”鱼湖的李长寿遭受严重损害,李长寿所养
殖的鱼、虾等水产品均出现大面积死亡的情况。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李长寿将大山集团诉至法院
要求其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共计8 万元并停止排放废水的行为。本案中,李长寿和大山集团各自需要
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参考答案】本案属于环境侵权纠纷,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环境侵权纠
纷倒置因果关系要件。因此,本案中原告李长寿应当证明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两个要件,被告大山集团
要证明没有因果关系以及法定的减免责事由。
2. 刘大豆起诉李小松返还借款5 万元,并向法院提交了李小松亲笔书写的借条。李小松称,一个月
前已经将借款全部返还,当时刘大豆还打了收条,但李小松未在法院要求的期限内提交该证据。法院一
审判决李小松返还刘大豆借款5 万元并支付利息3000 元,李小松不服提出上诉并向法院提交了收条,称
之前因为搬家导致在一审中没能找到该收条。
结合本案,请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刘大豆所提供的借条和李小松所提供的收条,分别是本证还是反证?直接证据还是间
接证据?
(2)对于李小松在二审中才提交的收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3)本案中,法院是否存在违法之处?为什么?
【参考答案】
(1)借条和收条都是本证、直接证据。
(2)李小松因为搬家没找到而迟交证据,不属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法院应当采纳证据,但在采纳证
据的同时应当训诫。
(3)本案中一审法院超出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裁判,违反了处分原则。
 答案:D。
专题八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67
  疯狂小串讲
免证事实
预决事实
自认
诉讼中的自认VS 诉讼外的自认;自认VS 认诺
附条件或加以限制的自认
普通共同诉讼中自认的独立可分VS 必要共同诉讼中自认的一体牵连
不得适用自认的情形
撤回自认的条件和后果
证明责任
行为意义上的证明责任VS 结果意义上的证明责任
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侵权纠纷案件中证明责任的分配
分配证明责任的“三步法”
证明标准
高度盖然性标准VS 排除合理怀疑标准VS 较大可能性标准
证明程序
取证
法院依职权自行调取证据VS 依当事人申请调取证据
证据保全
举证
举证期限的确定、具体时限和延长
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
质证
不公开质证的证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
认证
公文书证VS 私文书证
最佳证据规则
补强规则
文书提出命令规则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对证明妨害行为的规制
68
专题九 
法院调解
逻辑地图
法院调解的
性质和原则
法院调解的性质
VS诉讼外调解VS诉讼和解
法院调解的原则
自愿、合法、查明事实与分清是非
法院调解的适用范围
法院调解的常见情形
不得调解的情形
法院调解的程序
调解书及法院调解的效力
调解协议与调解书
法院调解的效力
法院调解
知识点:调解程序及效力【A】
原则
自愿原则
合法原则
查明事实与分清是非的原则:调解应当在事实已经基本清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
系已经基本明了的基础上进行。法院不应在对事实缺乏基本了解把握的情况下,贸然开
始调解活动
不得调解
的情形
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
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案件
执行程序不适用调解,但允许执行和解
应当调解
的情形
离婚案件:但不应久调不判
先行调解
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
的除外
先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获得执行根据的两条路:(1)当事人双方可以向法院
申请司法确认;(2)法院可以在立案后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诉讼和解
一审中诉讼和解后的“两条路”:(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之后可以再次起诉);(2)请
求法院依据和解协议作调解书结案
专题九 法院调解 
69
法院调解
的程序
调解的
保密性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调解过程不公开,但当事人同意公开的除外。调解协议
内容不公开,但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法院认为
确有必要公开的除外
调解的
范围
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法院可以准许
法院判决结案时,不能超判或漏判,否则违反处分原则。但调解结案时由当
事人主导,因此调解协议的范围可以超出原告诉讼请求的范围
调解协议
与调解书
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限一审):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法院调解
的效力
生效时间
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在调解协议上签
名或盖章后,调解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发生法律效力(双方签收生效= 送达双
方生效)
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不得上诉,但违反合法原则或自愿原则时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可以根据协议制作判决书的两种例外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法定代理
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2)涉外民事诉讼
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据协议
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条件或者承担民事
责任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无独三拒签调解书的后果:法院调解民事案件,需由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承担责任的,
应当经其同意。该第三人在调解书送达前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裁判(“有责就有权、无
责就无权”)
裁定补正: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法院审查后认
为异议成立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民事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活学活用
(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魏某委托赵某代为起诉刘某,经法院调解达成合意,魏某和刘某
在法院的调解协议上签字,后法院作出调解书送达双方后,魏某以调解协议上载明“双方委托代理人签
字后协议生效”,主张调解协议未生效故调解书无效,要求法院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关于本案,下列说
法中正确的有?
A. 调解协议因赵某未签字未生效,调解书因魏某反悔未生效
B. 调解协议和调解书均生效
C. 调解协议因赵某未签字未生效,调解书因送达生效
D. 调解协议有效,调解书因魏某反悔无效
 答案:B。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70
民商诉全家桶
1. 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
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
2. 股东代表诉讼的调解:公司是股东代表诉讼的最终受益人,为避免因原告股东与被告通过调解损
害公司利益,法院应当审查调解协议是否为公司的意思。只有在调解协议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通
过后,法院才能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至于具体决议机关,取决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
的,法院应当认定公司股东会为决议机关。
活学活用
(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甲公司有唐某、刘某和陈某三位股东,甲公司与乙公司有债务纠
纷,但甲公司一直未追责,陈某遂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经法院组织
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调解协议生效的条件是?
A. 唐某和刘某同意
B. 乙公司同意
C. 陈某同意
D. 甲公司同意
  疯狂小串讲
法院调解
法院调解VS 诉讼外调解
法院调解的原则:自愿原则;合法原则;查明事实与分清是非的原则
不得调解的案件:非讼案件;确认身份关系的案件;执行案件
先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获得执行根据的“两条路”:(1)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
认;(2)法院立案后作调解书
一审中和解后的“两条路”:(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之后可以再次起诉);(2)请求法
院依据和解协议作调解书结案
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法院可以准许
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限一审):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调解书:双方签收生效= 送达双方生效
可以根据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的两种情形:(1)无人的离婚案件;(2)涉外诉讼的调解
担保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生效,也不会因此就免除其担保义务
当事人以民事调解书与调解协议的原意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
的,应当根据调解协议裁定补正调解书的相关内容
股东代表诉讼的调解:只有在调解协议经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法院才能出
具调解书予以确认
 答案:BCD。
71
专题十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逻辑地图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期间
期间的种类
期间的计算和顺延
送达
直接送达
留置送达
电子送达
委托送达
邮寄送达
转交送达
公告送达
保全
保全的种类
诉前/诉中/执行前保全
保全的内容和措施
救济机制
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法院作出先予执行裁定的条件
先予执行的程序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
强制措施的种类与适用
知识点一:民诉期间【C】
种类
指定期间均为可变期间;法定期间分为法定可变期间与法定不可变期间两种
期间的
计算
文书在途的时间不算在期间内,但人在途的期间要算
法定期间或指定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
的日期
申请顺延
期限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 日内,可以
申请顺延(延展)期限,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顺延期限只能依申请启动,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顺延期限。当事人仅有申请权,法院有
最终的决定权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72
知识点二:民诉送达【C】
直接送达
方式:将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受送达人同住的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
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的,可以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当事人到达法院但拒绝签署送
达回证的,视为送达。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在送达回证上注明送达情况并签名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诉讼代理人送达
离婚诉讼中不能交给受送达人的配偶
直接送达的“三方式”:(1)在受送达人的住所送达文书;(2)通知当事人来法院领取文
书;(3)在当事人住所地之外的其他地方送达文书
留置送达
适用条件
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文书。如果法院送达文书时,受送
达人家中无人,此时不能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方式
见证人见证: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
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把诉讼文书留
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电子设备见证: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
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法院在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在
宣判笔录中记明
调解书不能留置送达
电子送达
适用范围:各类诉讼文书
适用条件:受送达人同意。电子送达并不要求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谁同意、谁适用)
电子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之后,受送达人要求提供纸质文书的,法院应当提供。
但何时收到纸质文书,不会影响电子送达本身的生效时间
电子送达的送达日期: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
委托送达
适用条件: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一般适用于受送达人不在受诉法院辖区内居住,
或者由于受送达人的某种特殊原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情形
受委托主体只能是法院,而不可以委托其他机构或组织
邮寄送达
适用条件:直接送达有困难时
无论是否寄回送达回证,无论寄回的送达回证上记载的日期如何,均以邮局挂号信回执
记载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转交送达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是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专题十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73
公告送达
适用条件:(1)受送达人下落不明;(2)穷尽了其他送达方式仍无法送达(兜底)
自公告发出次日起,经过30 日,即视为送达
送达地址的恒定性:当事人在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和
执行程序。当事人变更送达地址,应当以书面方式告知法院。当事人未书面变更的,以其确认的地址
为送达地址
活学活用
1.(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甲、乙二人系夫妻,在某案件中甲和乙是共同被告。法院的书
记员丙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向二被告送达文书,因为甲不在家,乙代为签署了全部送达回证。之后甲提
供了其名下另一处房屋的房产证,以此主张甲和乙早已分居,送达行为无效。关于送达效力,下列说法
中正确的有?
A. 丙并非法院法官,送达行为无效
B. 乙为甲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签署送达回执,送达有效
C. 甲未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乙不是其同住亲属,送达有效
D. 因为甲与乙已经分居,乙无权代为签署文书,送达无效
2.(2023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甲诉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多次向乙送达应诉通知书,均
无人签收。后通过乙的邻居了解到,乙长期在外地出差,已经一年多未回来居住。对此,法院可以采用
哪种方式向乙送达文书?
A. 邮寄送达
B. 电子送达
C. 公告送达
D. 留置送达
知识点三:民诉保全【A】+ 保全执行【C】
诉前保全
(应当担保)
保全
诉中保全
(可以担保)
执行前保全
(可以不担保)
财产
保全
行为
保全
财产
保全
行为
保全
 答案:C。
 答案:A。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74
诉前保全
种类
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行为保全
条件
起诉前+ 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导致合法权益遭受难以弥补的损害+ 依申请启
动+ 应当提供担保
管辖
被保全财产所在地法院+ 被申请人住所地法院+ 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
受诉法院获得之前的一切并“视如己出”:当事人向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以外
的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当将保全手续移
送受理案件的法院。诉前保全的裁定视为受移送法院作出的裁定
处理
48 小时内裁定+ 立即执行
申请人须在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30 日内依法提起诉讼,否则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中保全
种类
诉中财产保全+ 诉中行为保全
条件
诉讼中+ 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害+ 依申请或依职权+ 可以责令提供担
保
管辖
原则上由受诉法院管辖
处理
情况紧急——在48 小时内裁定+ 立即执行;一般情况——5 日内处理+ 裁定
采取保全措施的在5 日内开始执行
行为保全
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
知识产权纠纷领域的行为保全(临时禁令)
人格权禁令
执行前的
保全
时间和条件: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
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
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担保:申请执行前的保全,可以不提供担保
解除: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 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保全执行
管辖:保全执行申请既可以向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提出并由该法院执行,也可以向被保
全财产所在地或被保全行为地法院申请执行
具体措施
在保全执行中,不得对保全标的物采取变价、划拨等处分措施
保全标的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法院保全
价款,必要时法院可予以变卖,保全价款:①季节性、鲜活、易腐烂变质及
其他不宜长期保存;②不及时变价会导致价值严重贬损;③保管困难或保管
费用过高
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
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转换:法院依据保全裁定采取的查封等措施,进入终局执行之后,自动转化为终局执行
的执行措施
救济机制
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对保全裁定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
日内向作出裁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专题十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75
活学活用
(2019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赵某与袁某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赵某向财产所在地的A 区法院
申请诉前保全,之后又向被告袁某住所地的B 区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A 区法院应当将材料移送给B 区法院
B. B 区法院应当将材料移送给A 区法院
C. 诉前保全的裁定视为B 区法院作出的裁定
D. 赵某只能向A 区法院起诉
知识点四:先予执行【C】
适用范围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
行为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社会救助
资金的;不立即返还款项,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先予执行
的条件
启动方式和时间:诉讼中+ 依申请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需要+ 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对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在管辖权尚未确定时,法院不得裁定先予执行
担保
法院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
驳回申请
救济
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 日内向作出裁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
间不停止先予执行裁定的效力
先予执行错误的,法院应责令申请人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或裁定执行回转;被
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损害的,申请人应当赔偿
速记丸先予执行:情况紧急+ 救命钱+ 诉中+ 依申请+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有履行能力+ 担保
非必须+ 本院复议。
活学活用
(2024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李状撞伤高强,高强将李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
4 万元,并在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法院裁定准许先予执行医疗费1 万元。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达
成和解协议,约定李状在先予执行的1 万元之外再赔偿两万元。达成和解协议后,高强向法院申请撤回
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法院不应准许撤回起诉,对案件继续审理并依法判决
B. 法院准许撤回起诉,先予执行的裁定仍然有效
C. 法院应当先依职权撤销先予执行的裁定,之后再准许撤回起诉
D. 法院不应准许撤回起诉,依据双方的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 答案:AC。
 答案:B。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76
知识点五:民诉拘传、罚款和拘留【C】
妨害民事
诉讼行为
的种类
必须到庭的被告及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两次传票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行为
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妨害人民法院调查证据、阻碍人民法院依法执行职务、破坏诉讼正常进行等行为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或组织拒不履行协助义务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
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的行为
当事人单方捏造民事案件基本事实,向法院提起诉讼,企图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私自扣押他人财产的方式追索债务的行为
强制措施
的种类与
适用
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
拘传
对象:必须到庭的被告(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或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
的被告);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
经过两次传票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院长批准+ 拘传票
罚款
和拘留
对个人的罚款:10 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5 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15 日以下
罚款和拘留报请院长批准后执行。法院决定罚款和拘留,应当制作决定书
罚款和拘留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
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但对不同的行为可分别给予罚款、拘留;发生新的妨
害诉讼行为的,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罚款、拘留
速记丸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由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罚款、拘留、拘传,须经院长批
准,其中拘传用拘传票,罚款和拘留均用决定书。对罚款和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3 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活学活用
(2021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赵法官到阳光小区对被执行人钱某的一辆汽车采取执行措施。该
小区物业公司的一名保安以赵法官没有提供协助执行通知书,且根据小区物业规定必须要经过业主同意
方能将汽车拖走为由,阻止赵法官对汽车采取执行措施。后该区法院以妨碍执行为由决定对物业公司罚
款120 万元。物业公司可以何种理由救济自己的权利?
A. 赵法官没有提供协助执行通知书,物业公司没有配合义务
B. 物业公司存在内部规定,保安没有主观恶性且不具有违法性
 答案:D。
专题十 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77
C. 罚款120 万元没有组织听证,程序违法
D. 罚款金额超过法律规定的限额
  疯狂小串讲
期间
指定期间均为可变期间;法定期间分为法定可变期间与法定不可变期间
文书的在途时间不算在期限内
申请顺延期限:正当理由+ 依申请+ 障碍消除后的10 日内+ 法院决定
送达
直接送达的“三方式”:(1)在受送达人的住所送达文书;(2)通知当事人来法院领文书;
(3)在当事人住所地之外的其他地方送达文书
留置送达:拒签文书+ 见证;调解书不能留置送达,支付令可以留置送达
电子送达:受送达人同意。电子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后受送达人要求提供纸质
文书的,法院应当提供
委托送达:受委托主体只能是法院
邮寄送达: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挂号信
转交送达:三种受送达人(军人、被监禁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
公告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穷尽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公告30 日;支付令、调解
书、简易程序不能公告送达
保全
诉前保全:情况紧急+ 依申请+ 应当提供担保+30 日内起诉
诉中保全:依申请或依职权+ 可以提供担保
执行前保全: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依申请;可以不提供担保;履行期间届满
后5 日内申请执行
行为保全的常见形式:临时禁令;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禁令
救济机制:本院复议
先予执行
情况紧急+ 救命钱+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依申请+ 诉中+ 担保非必须+ 本院复议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在管辖权尚未确定前不得裁定先予执行
对妨害诉
讼行为的
强制措施
训诫、责令退出法庭: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决定
罚款:院长批准+ 决定书;个人——10 万元以下,单位——5 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
拘传:主体特定+ 两次传唤+ 无正当理由+ 院长批准+ 拘传票
拘留:院长批准+ 决定书+15 日以下
救济机制:对罚款和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
止执行
78
专题十一 
普通程序
逻辑地图
普通程序
普通程序的各个阶段
起诉的条件
积极条件
消极条件
审理前的准备
开庭审理
撤诉和缺席判决
撤诉
依申请撤诉
按撤诉处理的情形
缺席判决
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
诉讼中止的法定情形
诉讼终结的法定情形
民事裁判
法律文书及其救济机制
判决、裁定、决定
民事判决的效力
判决的执行力
判决的形成力
判决的事实效力
判决的既判力
重复起诉的识别
构成要件、后诉发生时间、法律后果、核心原理
专题十一 普通程序 
79
知识点一:起诉与受理【A】+ 审理前准备【E】+ 开庭审理【C】
符合起诉条件
起诉
不符合起诉条件
立案受理
审前准备
分流案件
不予受理
转入非讼程序或
审前调解结案
开庭审理→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
(一)起诉的条件: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
起诉的
积极条件
原告适格: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被告明确:被告下落不明≠被告不明确;被告明确≠被告适格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法院主管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起诉的
消极条件
(不予受理)
主管或管
辖问题
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的,
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裁或审);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
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
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其仍坚持向该法
院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禁诉期
孕产妇特别保护: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流产后半年内,男方不
得提出离婚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
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 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6 个月内又起诉
的,可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一事不再理”: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
原告申请再审
起诉状中所列被告不明确,且法院告知原告补正后仍旧不能确定明确被告的,法院不予
受理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80
活学活用
(2022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我国在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关于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受理条
件,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A. 原告具有诉讼行为能力
B. 原告是适格当事人
C. 被告是适格当事人
D. 原告须提供能够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
考点精讲  
1. 不予受理VS 驳回起诉VS 驳回诉讼请求
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
驳回诉讼请求
文书
裁定
裁定
判决
解决问题的性质
程序问题
程序问题
实体问题
适用阶段
立案受理前
立案受理后
立案受理并实体审理后
适用条件
不符合起诉条件
不符合起诉条件
符合起诉条件,但不符合胜诉条件
当事人针对文书的权利
可以上诉、申请再审
可以上诉、申请再审
可以上诉、申请再审
当事人针对案件的权利
可以再次起诉
可以再次起诉
不得再次起诉,因为一事不再理
上诉期
10 日
10 日
15 日
2. 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
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法院受理案件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经审查认为抗辩事由
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民商诉全家桶
1.“无婚可离”: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理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
人,并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
2. 请求召开股东会不可诉:公司召开股东会本质上属于公司内部治理范围。股东请求判令公司召开
股东会的,法院应当告知其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自行召开。股东坚持起诉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
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3. 正确适用前置程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之一是,股东必须先
书面请求公司有关机关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该项前置程序针对的是公司治理的一般情况,即在股东向
公司有关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之时,存在公司有关机关提起诉讼的可能性。如果查明的相关事实表明,根
本不存在该种可能性的,法院不应当以原告未履行前置程序为由驳回起诉。
4. 一个分支机构起诉另一个分支机构,属于公司内部纠纷,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5. 预付式消费纠纷的起诉条件
(1)不记名预付卡的持卡人起诉请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记名预付卡的实际持卡人与预付卡记载的持卡人不一致,但提供其系合法持卡人的初步证据,
起诉请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 答案:B。
专题十一 普通程序 
81
(3)监护人与经营者订立预付式消费合同,约定由经营者向被监护人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监护
人因预付式消费合同纠纷以被监护人名义起诉,请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法院应当向监护人释明应
以其本人名义起诉。
(二)审理前的准备
审前
准备活动
功能
(1)为开庭审理做好准备;(2)分流案件
主要内容
诉讼程序转入督促程序:无争议且符合督促程序适用条件
审前调解解决纠纷
确定程序类型: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
庭前会议(非必经环节)
(三)开庭审理
庭审的各
环节
宣布开庭(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告知回避权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制作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宣判(当庭或定期)
禁反言
当事人在庭审中对其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事实和证据提出不同意见的,法院应当
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责令其提供相应证据。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
证据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可以列入争议焦点进行审理
一审普通
程序
的审限
6 个月+6 个月(特殊情况)+X(上级批准)
不计算在审限内的期间: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和解期间;审理管辖异议及处理法院之
间管辖争议的期间
知识点二:撤诉与缺席判决【C】
(一)撤诉
申请撤诉
的条件
须是当事人自愿提出:不限于原告,被告有权申请撤回反诉(谁提的谁撤)
时间:法庭辩论结束之前。法庭辩论结束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法院可以不
予准许
方式:须书面申请
撤诉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
按撤诉处
理的情形
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原告、有独三、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原告、有独三、
原告的法定代理人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民商诉全家桶
1. 法院受理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2.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解除合同,撤诉后再次起诉主张解除合同,
法院经审理支持该主张的,合同自再次起诉的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但是,当事人一方撤诉后又
通知对方解除合同且该通知已经到达对方的除外(《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54 条)。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82
活学活用
(2021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赵某与钱某自愿结婚,赵某的母亲坚决反对,以赵某未达结婚年
龄为由请求法院确认二人婚姻关系无效,但赵某坚决反对,赵某的母亲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调解结案
B. 裁定驳回起诉
C. 裁定准许撤回起诉
D. 不准许撤回起诉,判决确认婚姻无效
(二)缺席判决
适用对象
缺席判决的适用对象不限于被告,还可能是原告、有独三、无独三等
缺席判决的
主要情形
非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
被告反诉,非必须到庭的本诉原告即反诉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对反诉可以缺席判决;但对本诉按撤诉处理
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
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有独三具有与原告上述两种类似情形的,可以缺席判决
无诉讼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无独三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法庭对案
件的审理,经审理,确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对无独三可以缺席判决
必要共同诉讼中的部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
途退庭的
特殊情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
的基础上依法判决
知识点三:诉讼障碍【A】
(一)延期审理
延期审理
的情形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
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
延期审理用决定,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仅仅是推迟或重新确定一个开庭日期,其他诉讼活动不
受影响
 答案:D。
专题十一 普通程序 
83
(二)诉讼中止
诉讼中止
的情形
在等人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
在等其他案件: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
裁定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程序时,不必撤销原裁定,从法院通知或者准许当事人双方继续
进行诉讼时起,中止诉讼的裁定即失去效力
诉讼中止在等待,等人或等其他案
民商诉全家桶
1. 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
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
2. 关于刑民交叉: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时,如果民商事案件必须以相关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
据,而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裁定中止诉讼。待刑事案件审结后,再恢
复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如果民商事案件不是必须以相关的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则民商事案件应
当继续审理。
活学活用
1.(2020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甲与乙签订了借款合同,丙系该合同的连带保证人。借款期限
届满后,甲一直未还钱且涉嫌诈骗。乙向公安局举报甲存在诈骗行为,之后将丙诉至法院要求其还钱。
法院受理乙的起诉后,发现甲因为涉嫌集资诈骗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以下有关本案处理方式的说
法中,正确的有?
A. 法院应当追加甲为共同被告
B. 法院应裁定中止民事诉讼,等待刑事案件审理完毕后再恢复民事诉讼程序
C. 本案的民事诉讼程序与刑事诉讼程序互不影响,各自进行
D. 针对甲存在欺诈的事实,本案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相同
2.(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因感情破裂,甲将乙诉至A 区法院要求离婚,乙的母亲知道
后,向B 区法院请求确认甲与乙的婚姻无效。A 区法院收到起诉状时,发现B 区法院已经受理乙母的起
诉且查明甲未达到法定婚龄。关于A 区法院的处理方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A 区法院应该单独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B. A 区法院应当在B 区法院作出裁判之后再判决
C. A 区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D. A 区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B 区法院
 答案:CD。
 答案:B。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84
(三)诉讼终结
诉讼终结
的情形
无法继续
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
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没必要继续
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法律效果
诉讼终结的案件,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就同一诉讼标的再行起诉,法院不得
再行受理此案
解题神器诉讼中止VS 诉讼终结:当事人死亡时间和案件类型
(1)起诉前死亡的,裁定不予受理;受理后才发现的,裁定驳回起诉。
(2)诉讼中死亡的,要看案件类型:无论是在一审中死亡、上诉期限内死亡抑或二审中死亡,只要
法院尚未作出生效裁判,均属于“诉讼中死亡”。
①通常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死亡的,应当裁定中止诉讼,等待确定权利义务继承人(“在
等人”)。如果继承人愿意继承的,则裁定变更当事人,诉讼程序恢复继续进行;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或
者没有继承人的,裁定诉讼终结。
②如果是不可继承的身份关系案件(离婚、收养、赡养、扶养、抚养),直接裁定诉讼终结,此乃
“不可继承不等人”。
考点精讲  离婚诉讼VS 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
离婚诉讼
确认婚姻效力的案件
适格原告
婚姻关系的当事人
婚姻关系的当事人+ 利害关系人
诉的种类
变更之诉
确认之诉
法院调解
应当调解
婚姻效力不得调解,
财产和子女问题可以调解
撤诉
可以申请撤诉,但可能受到
“禁诉期”的限制
不准许撤诉
起诉前对方当事人
死亡的
裁定不予受理;
受理后才发现该情况的,
裁定驳回起诉
依法受理起诉
诉讼中一方当事人
死亡的
裁定诉讼终结
继续审理
活学活用
(2024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张太和李一结婚后,张太外出打工失踪。张太的母亲对李一不满,
向法院提出张太与李一是法律禁止结婚的近亲属关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后法院查明,张太与李一确
实属于不能结婚的近亲属,且在张太母亲起诉前,张太就因交通事故死亡。法院该如何处理本案?
A. 裁定驳回起诉
 答案:B。
专题十一 普通程序 
85
B. 判决婚姻无效
C. 裁定诉讼中止
D. 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知识点四:民事裁判【B】
一、法律文书及其救济机制
判决
裁定
决定
适用对象
实体问题
程序问题为主
特殊事项
具体情形
一个诉讼标
的对应一个
生效判决
撤销仲裁裁决;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中止
或终结诉讼;中止或终结执行;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保全与先予执行
回避;延期审理;罚款、拘
留;法院自行启动再审;法
院对顺延期限申请的回应
救济机制
上诉、再审
原级复议:保全、先予执行
上一级复议:执行管辖异议、执行行为异
议、驳回执行仲裁裁决申请、案外人申请不
予执行仲裁裁决
上诉: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
上诉、再审:不予受理、驳回起诉
原级复议:回避
上一级复议:罚款、拘留
二、民事判决的效力
(一)判决的执行力
并不是所有判决都有执行力,只有具有明确给付内容的生效判决才有执行力。
速记丸执行力:文书生效+ 给付内容+ 内容明确具体。
(二)判决的形成力
判决的形成力,是指形成判决所具有的使原有法律关系消灭或变更的效力。只有形成判决才具有形
成力。
(三)判决的事实效力
事实效力主要指判决的证明效力。一般认为,已经确定的判决在前诉中所认定的事实,在后诉中具
有类似证据的作用,对法官在后诉中认定事实时有影响法官心证的作用(预决效力)。
(四)判决的既判力
判决生效后即具有确定力。法院作出的终局判决一旦生效,当事人和法院都应受到该判决内容的拘
束,当事人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主张与该判决相反的内容,法院也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作出与该判决冲
突的判断。简言之,禁止再诉,一事不再理。
1. 既判力的客观范围
原则上只有裁判主文所确定的法律关系或实体权利才产生既判力。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86
根据处分原则,判决主文回应的是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所指向的实体法律关系,裁判理由中的判断
并不发生既判力。判决书中的“判决如下:……”属于判决主文,具有既判力;判决书中的“本院经审
理查明”和“本院认为”均属于判决理由,不属于判决主文,因此没有既判力。
原理剖析部分请求与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扩张:从一次性解决纠纷的角度出发,对于部分请求应
当限制,原告不得人为故意拆分请求,否则可能导致既判力客观范围的扩张。原则上部分请求应当产生
全部的既判力,但原告有合理理由时,也承认存在例外情形。
2. 既判力的主观范围
原则上既判力的主观范围具有相对性,只有参加了法院审理和言词辩论的人,才有义务接受法院裁
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出现既判力主观范围的扩张。例如:自然人死亡;法人合并、分立;公司
决议效力诉讼。
3. 既判力的时间范围
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生新的事实,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换言之,判决只对
标准时之前(判决生效之前)发生的事项具有既判力,对标准时之后发生的事项没有既判力。此乃“新
事”可诉,“旧事”禁止再诉。
活学活用
(2021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甲因咨询合同纠纷起诉要求乙支付咨询费2 万元。法院经过审理
后发现甲乙之间约定的咨询费是20 万元。法院询问甲是否将诉讼请求追加为20 万元,甲表示乙拖欠费
用,丧失诚信,要分10 次起诉来惩罚乙。法院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是?
A. 就2 万元咨询费进行审理,判决的既判力客观范围扩张至20 万元
B. 征求乙的意见后,再决定是否将剩余18 万元咨询费纳入审理范围
C. 就2 万元咨询费进行审理,判决的既判力客观范围限于2 万元
D. 就20 万元咨询费一并审理,不违反处分原则
考点精讲  重复起诉的识别
构成要件
“三同”:前诉与后诉的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都相同
“两同”:前诉与后诉的当事人和诉讼标的相同,诉讼请求虽然不同,但后诉的诉讼请求
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后诉发生
时间
法院受理案件后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当事人又就同一案件向法院起诉,此时通过诉讼
系属的效力禁止重复起诉
案件经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后,当事人又就同一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通过既判
力的消极效力禁止重复起诉
法律后果
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案件,一审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再次起诉的,不构成
重复起诉
二审或再审中撤回起诉后重复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 答案:A。
专题十一 普通程序 
87
核心原理
不得重复救济:“一事不再理”
不得人为故意拆分请求,否则可能导致既判力的扩张
活学活用
1.(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某甲将某乙诉至A 区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某乙以重大误解为由
向A 区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解除合同是确认之诉 
B. 撤销合同是形成之诉 
C. 乙的起诉构成重复起诉 
D. 甲和乙的起诉具有牵连关系,因此乙的请求构成反诉
2.(2023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不定项)苏某驾车撞伤唐某,起诉后法院判决苏某赔偿唐某10 万元。
该判决履行完毕一年后,唐某左腿经常出现阵痛,经鉴定系车祸后遗症。唐某再次起诉,要求苏某赔偿
5 万元。法院对后诉应当如何处理?
A. 后遗症是产生既判力之前发生的事实,法院应告知唐某申请再审
B. 后遗症是产生既判力之后发生的事实,法院应受理起诉 
C. 唐某的起诉不构成重复起诉,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D. 唐某的起诉构成重复起诉,法院应告知唐某申请再审
民商诉全家桶
1. 请求权基础竞合时,先提起违约之诉,之后再提起侵权之诉,是否构成重复起诉?此时前诉与后
诉的诉讼标的不同,但民事救济原则上追求“填平”即可,而不能重复救济、多吃多占。因此,如果前
诉中胜诉,则不得提起后诉;如果前诉中败诉,可以尝试提起后诉。
2. 最高法指导性案例第167 号“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诉山东百富物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代位权诉讼执行中,因相对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债权人就未实际获得清偿的债
权另行向债务人主张权利的,法院应予支持。
3. 代位权诉讼(《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40 条第1 款):代位权诉讼中,法院经审理认为债权
人的主张不符合代位权行使条件的,应当驳回诉讼请求,但是不影响债权人根据新的事实再次起诉。
4. 先履行抗辩: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对方履行债务,被告依据《民法典》第526 条的规定主张原告
应先履行的抗辩且抗辩成立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不影响原告履行债务后另行提起诉
讼。
5. 权利人就重复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的,不属于重复诉讼,法院应依法予以受理。
主观题演练
1. 赵桥是泰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因公司长期不召开股东会而感到极为不满,于是将泰欣食
品有限责任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召开股东会。请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赵桥的起诉?
 答案:ABD。
 答案:BC。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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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公司召开股东会本质上属于公司内部治理范围。股东赵桥请求判令公司召开股东会的,
法院应当告知其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自行召开。如果赵桥坚持起诉的,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2. 蔡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婚纱定做合同,后因婚纱质量问题,蔡某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按照合
同中约定的材料重新制作婚纱并支付违约金7 万元。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了蔡某的全部诉讼请求,甲公
司对该判决未上诉。之后,甲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婚纱定作合同无效。请问:法院应当如何处
理甲公司的起诉?
【参考答案】甲公司的起诉属于重复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本案中,前诉与后诉的当事人
和诉讼标的均相同,诉讼请求虽然不同,但后诉的请求实质上否定了前诉的裁判结果,因为法院支持违
约金请求的前提条件是确认婚纱定作合同成立且有效,而后诉中甲公司却要求确认定作合同无效,明显
否认了前诉的裁判结果,构成重复起诉,应裁定不予受理。
  疯狂小串讲
普通程序
的各阶段
起诉条件
起诉的积极条件:原告正确+ 被告明确+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
于法院主管和管辖的范围
起诉的消极条件:违反主管或管辖的规定;违反“禁诉期”的限制;违反
“一事不再理”
不予受理VS 驳回起诉VS 驳回诉讼请求
审前准备:为开庭审理做准备+ 分流案件
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制作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宣判(定期
或当庭)
撤诉
依申请撤诉+ 按撤诉处理;一审中撤诉的条件和后果
缺席判决
原告、被告、有独三、无独三都可能成为缺席判决的适用对象
延期审理
“小问题”;用决定;只能适用于开庭审理阶段;仅推迟或重新确定一个开庭日期,其他
诉讼活动不受影响
诉讼中止
诉讼中止在等待,等人或等其他案
诉讼终结
程序无法继续或者没有必要继续
裁判与法
律文书
判决VS 裁定VS 决定
法律文书的救济机制:复议;上诉;再审
民事判决
的效力
判决的执行力:文书生效+ 明确具体的给付内容
判决的形成力:只有形成判决才具有形成力
判决的事实效力:证明效力(预决事实)
判决的既判力:客观范围;主观范围;时间范围(标准时)
重复起诉
的识别
构成要件:“三同”VS“两同”
核心原理:(1)不得人为故意拆分请求;(2)不能重复救济
89
专题十二 
简易程序
逻辑地图
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
简易程序的特点
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
的相互转化
“普通转简易”的条件
“简易转普通”的情形
程序转化的后果
小额诉讼的特别规定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
小额诉讼程序的其他特殊规定
知识点一:民诉简易程序【C】
一、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法定适用
简单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
约定适用
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非简单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要的更少、但不能多
吃多占)
不得适用简易
程序的案件
非讼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再审案件、三撤、公益诉讼、代表人诉讼,均不得适用简
易程序
适用法院
限于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二、简易程序的特点
起诉和受理
方式简便
书面起诉为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允许口头起诉
可以当即审查、当即受理
灵活发送
开庭通知
以捎口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
他证据足以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法院不得将其作为按撤诉处理和缺席判决的根据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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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期限与
答辩期限灵活
当事人双方均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答辩期间的,法院可以立即开庭审理或确定开庭
日期
审判组织形式
独任制+ 书记员;不得自审自记
庭审程序简便
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一次开庭审结为原则,再次开庭为例外
审限较短
3 个月+1 个月(特殊情况且本院院长批准)
裁判文书简化
可以适当简化认定事实或判决理由的情形:(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需要制作民事
调解书;(2)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明确表示承认对方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3)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当事人一方要求简化裁判文书中的相关内容且法院
认为理由正当;(4)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简化裁判文书
判决书的送达
当庭宣判的案件,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裁判文书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
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知识点二:小额诉讼程序【C】
适用范围
法定适用(50% 以下):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
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
工资50% 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
约定适用(50% 以上、两倍以下+ 双方同意):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
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0% 但在2 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不得适用的情形: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涉外民事诉讼;一方下落不明;提出反诉;
需要评估、鉴定或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
管辖
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审级制度
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举证和答辩
举证期限一般不超过7 日
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法院可以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但最长不得
超过15 日
当事人到庭后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间的,法院可立即开庭审理
程序转换
“小转简”:因当事人申请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致使案件不
符合小额诉讼案件条件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
“小转普”:因当事人申请增加或变更诉讼请求、提出反诉、追加当事人等,致使案件不
符合小额诉讼案件的条件,但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转为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前,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事实,可以不再进行举证、质证
当事人的
程序选择权
与异议权
(1)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与异议权:当事人对按照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有异议的,应当在
开庭前提出
(2)对异议的处理方式: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审理;异议
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并记入笔录。若案件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专题十二 简易程序 
91
再审
(1)以不应按小额诉讼案件审理为由申请再审:再审裁判可以上诉
(2)以《民事诉讼法》第211 条为由申请再审:再审裁判不得上诉
小额诉讼只能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申请再审的事由不同,决定了再审裁判可否上诉:
如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理由是认为案件根本不应当适用小额程序审理,法院做出的再审
裁判可以上诉;如果当事人对小额程序的适用没有意见,而是以其他法定的再审事由申
请再审,则做出的再审裁判仍然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文书简化
主要记载当事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裁判主文等内容
审限
2 个月+1 个月(特殊情况且本院院长批准)
程序关系
属于简易程序的特殊情形,并非独立的审理程序;有特殊规定从特殊规定,无特殊规定
的参照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规定
活学活用
1.(2016 年真题,多选)李某诉谭某返还借款一案,M 市N 区法院按照小额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判
决谭某返还借款。判决生效后,谭某认为借款数额远高于法律规定的小额案件的数额,不应按小额案件
审理,遂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裁定予以再审。关于该案再审程序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
A. 谭某应当向M 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B. 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C. 对作出的再审判决当事人可以上诉
D. 作出的再审判决仍实行一审终审
2.(2022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大花起诉小果返还借款10 万元,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省级上年
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是12 万元,大花和小果均同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诉讼中,小果以大花也有违约
行为为由提出反诉,要求大花支付违约金11 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如果大花和小果均同意,法院可以继续适用小额程序审理
B. 法院不得继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C. 法院应当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D. 法院不得受理小果的反诉,告知其另行起诉
  疯狂小串讲
简易程序的
适用范围
法定适用: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
约定适用:有限性+ 单向性
不得适用: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非讼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再审案件、第三人撤销之
诉、民事公益诉讼、代表人诉讼
 答案:BC。
 答案:B。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92
简易程序的
特点
起诉和受理方式简便
传唤、通知、送达和审理的方式简便灵活
独任制;原则上一次开庭、当庭审结、当庭宣判
审限较短:3 个月+1 个月(特殊情况且本院院长批准)
裁判文书可简化(事实认定或判决理由)
小额诉讼的
特别规定
适用条件:法定适用+ 约定适用+ 不得适用
一审终审+ 不得上诉+ 可以申请再审
法院的告知义务
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的裁定不得上诉
程序转换:“小转简”或“小转普”
审限:2 个月+1 个月(特殊情况且本院院长批准)
裁判文书可以简化:当事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裁判主文
93
专题十三 
第二审程序
逻辑地图
第二审程序
上诉的条件和程序
上诉的条件
上诉的程序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确定
二审案件的审理
二审案件的审理范围
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
二审案件的调解
二审中的撤诉
撤回上诉
撤回起诉
二审案件的裁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直接维持或纠正瑕疵后维持
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有错必改”
基本事实认定不清:可以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
严重的程序违法:只能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和裁判效力
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
二审裁判的效力
知识点一:上诉的提起与受理【A】
当事人提起
上诉的条件
必须有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法定上诉期限内提出
对判决的上诉期:15 日
对裁定的上诉期:10 日
必须提交上诉状:书面形式
虽递交上诉状,但未在指定的期限内交纳上诉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94
提起上诉
的途径
原则上应当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上诉
也可直接向二审法院上诉:二审法院应在5 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二审法院不得
拒绝接受上诉状或者告知当事人通过原审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人和
被上诉人
的确定
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列为上诉人
必要共同诉讼中,享有上诉权并提出上诉的人为上诉人,上诉人对与谁之间的权利义务
分担有意见的,谁为被上诉人,其他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即可
活学活用
1.(2017 年真题,单选)甲、乙、丙三人共同致丁身体损害,丁起诉三人要求赔偿3 万元。一审法
院经审理判决甲、乙、丙分别赔偿2 万元、8000 元和2000 元,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甲认为丙赔偿2000
元的数额过低,提起上诉。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诉讼地位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丁为原审原告
B. 甲为上诉人,丙、丁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
C. 甲、乙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丁为原审原告
D. 甲、乙、丙为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2.(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银行起诉赵某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甲市A 区法院判决支持银
行的全部诉讼请求。赵某口头提出上诉,称其“无力返还债务,请求法院判决破产”,上诉理由是一审认
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上诉理由应明确,赵某的上诉理由无效
B. 上诉请求的范围限于一审的内容,赵某的上诉无效
C. 上诉应向二审法院提出,向甲市A 区法院上诉无效
D. 上诉应提交书面材料,口头上诉无效
考点精讲  
1. 上诉权是当事人的专属权利,法院不能自行启动二审程序。如果一审宣判后原审法院发现判决有
错误,分为两种情形:(1)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一审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
二审法院,由二审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2)当事人不上诉或上诉不成功的,按照再审程序处理。
2. 原审法院无权审查上诉是否符合条件,只有二审法院才有审查处理权。原审法院仅仅是协助二审
法院完成相应的诉状送达工作和案卷移送工作。
活学活用
(2021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大力公司诉云翔公司贸易合同纠纷案,A 市B 区法院一审判决大
力公司胜诉,云翔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通过B 区法院提出上诉。B 区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发现云翔公司
已经超过了法定上诉期限,B 区法院的下列处理方式中,正确的有?
A. 不受理云翔公司的上诉
 答案:A。
 答案:D。
 答案:D。
专题十三 第二审程序 
95
B. 裁定驳回云翔公司的上诉
C. 报请A 市中级法院裁定驳回云翔公司的上诉
D. 将上诉状和案卷材料移送A 市中级法院
知识点二:二审的审理【A】
(一)二审案件的审理范围和审理方式
上诉案件
的审理范围
原则:第二审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例外: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三益”时,不受上诉审理范围的限制
被上诉人在答辩状中提出的请求,可以不予审查
二审中的禁反言: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实施的诉讼行为,在第二审程序中对该当事人
仍具有拘束力。当事人推翻其在第一审程序中实施的诉讼行为时,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
理由;理由不成立的,不予支持
审理地点
既可以在本院审理,也可以到案发地或原审法院所在地审理
二审案件
的审理方式
二审案件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审理为例外
二审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条件: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
或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
二审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形:(1)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2)当
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
(4)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
审判组织形式:单一式合议制为主,独任制为辅;不适用陪审制
活学活用
(2024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某甲起诉某乙返还借款两万元并提供了借条,某乙称已经用现金
偿还,一审法院判决某乙败诉。某乙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借条真实,但是原告并未实际
向某乙支付借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根据处分原则,原告可以在二审中变更诉讼请求
B. 根据诚信原则,被告不能主张原告未给付借款
C. 根据辩论原则,二审法院应当将原告是否给付借款作为争议焦点进行审理
D. 根据平等原则,原告应当举证证明自己已经给付借款
(二)二审案件的调解
不得合意放
弃审级利益
一审“漏判”时的调解: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法院未作审理、
判决的,第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一审“漏人”时的调解: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有独三,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
第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
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
 答案:C。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96
可以合意放
弃审级利益
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二审法院可以进行
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
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就子女抚养、财
产分割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
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活学活用
(2020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王某因名誉受损向A 市B 区法院起诉李某,请求赔偿2 万元并赔
礼道歉。B 区法院判决李某赔偿1.2 万元,但对赔礼道歉未作出判决。王某提起上诉,请求A 市中级法
院改判赔偿金额为2 万元。A 市中级法院维持赔偿1.2 万元判决,同时判决对方赔礼道歉。关于二审法
院对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应围绕上诉请求进行审理
B. 可超出诉讼请求作出判决
C. 对一审遗漏的请求可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裁定发回重审
D. 因一审遗漏诉讼请求,应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知识点三:二审的结案【A】
一、二审中的撤诉
(一)撤回上诉
撤回上诉
上诉期间
二审程序中
不得再上诉+ 原审裁判尚未生效
如果撤回上诉的人是案件唯一的上诉人,则原审裁判生效
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二审程序即告终结,同时一审裁判发生法律效力
(二)撤回起诉
一审中撤回起诉
二审中撤回起诉
再审中撤回起诉
条件
自愿、合法+ 法院准许
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三益”
法律后果
可以再次起诉
不得再次起诉
考点精讲  
1.“谁提的谁撤”:有权申请撤回起诉的是原审原告或有独三;有权申请撤回上诉的是上诉人。
2. 二审中和解后的可选方案
(1)请求法院对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进行审查并制作调解书结案。
(2)撤回上诉: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一审裁判。
(3)撤回起诉:没有留下执行依据,也不得对原纠纷再次起诉。
 答案:A。
专题十三 第二审程序 
97
案例回放
1. 最高法指导案例第2 号“吴梅诉四川省眉山西城纸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民事案件二审
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准许撤回上诉的,该和解协议未经法院依法制作调解书,属于诉
讼外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一审判决的,法院应予支持。
2. 最高法指导案例第166 号:当事人双方就债务清偿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及违约
责任。一方当事人依约申请人民法院解除了保全措施后,另一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不履行和解协
议,并在和解协议违约金诉讼中请求减少违约金的,法院不予支持。
活学活用
(2016 年真题,单选)甲公司诉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并承担违约责任,
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双方均将提起之诉予以撤回。
关于两个公司的撤诉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应当裁定准许双方当事人的撤诉申请,并裁定撤销一审判决
B. 应当裁定准许乙公司撤回上诉,不准许甲公司撤回起诉
C. 不应准许双方撤诉,应依双方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D. 不应准许双方撤诉,应依双方和解协议制作判决书
二、二审案件的裁判
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决或裁定
直接维持: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纠正瑕疵后维持:一审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有瑕疵,但裁判结果正确
有错必改
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应当依法改判或撤销、变更原裁定
可改判、可发回
认定基本事实不清
只能发回重审
严重的程序违法:漏人、违法缺席判决、审判组织不合法、违反回避制度、未经法
定诉讼代理、违法剥夺辩论权
考点精讲  
1. 发回重审限一次:原审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法院不得
再次发回重审。因为救济程序错误的唯一途径就是让程序重来一次,通过严格限制发回重审的适用,避
免“终审不终”。
2. 发回重审案件的特点整合:一审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适用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可以增加、
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第三人可以参加诉讼。法院可以适用陪审制,但当事人在原审中的诉讼行
为仍然有效,对法院和当事人有拘束力。
3. 法院适用二审程序审理案件,认为根本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二审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活学活用
(2020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霍刚与庄妍的离婚诉讼,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霍刚不服提出
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准许离婚,于是对财产分割问题进行调解,但双方无法达成合意,二审法
 答案:A。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98
院遂将案件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再次判决不准离婚,霍刚再次提出上诉。此时二审法院应
当如何处理本案?
A. 二审法院可以再次进行调解
B. 二审法院应当再次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重审
C. 二审法院对离婚和财产分割请求直接作出判决
D. 二审法院可以对婚姻关系部分作出判决,对财产分割部分发回重审
三、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和裁判效力
(一)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
1. 针对判决上诉的案件:二审立案之日起3 个月+ 特殊情况延长(本院院长批准)。
2. 针对裁定上诉的案件:二审立案之日起30 日内(不可变期间)。
速记丸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
一审普通程序
6 个月+6 个月(本院院长批准)+X(上级批准)
传统型简易程序
3 个月+1 个月(本院院长批准)
小额诉讼程序
2 个月+1 个月(本院院长批准)
二审中判决
3 个月+X(本院院长批准)
二审中裁定
30 日(法定不可变)
(二)二审裁判的效力
1. 不得再次上诉。
2. 执行力保障。
主观题演练
万某驾车将骑自行车的李某撞伤,李某的自行车剐蹭了万某的车门。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李某将
万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4 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一审判决万某在裁判生
效之日起的15 日内支付损害赔偿金3 万元,万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中,万某提出反诉,要求李某赔偿
其给车门钣金补漆所支出的费用7000 元。
结合上述案情,请问: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
【参考答案】(1)一审法院在裁判时遗漏了原告李某关于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可以根据
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2)本案中,万某在二审中才提出反诉,法院可以对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万某另行起
诉。但若万某与李某均同意由二审法院对反诉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对万某的反诉一并裁判。
 答案:AC。
专题十三 第二审程序 
99
  疯狂小串讲
上诉的条
件和程序
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法定的上诉期内+ 书面形式
上诉状原则上应当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法院上诉,但最终“殊途同归”
确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一些特殊情形
二审案件
的审理
审理范围: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
禁反言:在第一审程序中实施的诉讼行为,在二审程序中对该当事人仍有拘束力
审理方式: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庭审理为例外
二审中调解的一些特殊情形:调解先行+ 审级利益保护
二审中诉讼和解:(1)制作调解书结案;(2)撤回上诉;(3)撤回起诉
二审中的
撤诉
撤回上诉
上诉期内撤回上诉:之后不得再次上诉
二审中撤回上诉:若无其他上诉人,则一审判决生效
撤回起诉
原审原告申请+ 其他当事人同意+ 不损害“三益”
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不得再次起诉
二审案件
的裁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或裁定
有错必改:事实认定错误或法律适用错误
可改判、可发回:基本事实认定不清
只能发回重审:严重的程序性违法
100
专题十四 
审判监督程序
逻辑地图
审
判
监
督
程
序
审判监督
程序概述
再审程序的性质和特点
再审的三个对象
对象一:已经生效的判决书
对象二:已经生效的裁定书
对象三:符合法定情形的生效调解书
法院启动再审
本院自行启动再审
上级法院提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
申请主体
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申请再审的管辖法院
申请再审的期限
不予受理当事人再审申请的法定情形
检察机关
启动再审
检察机关启动再审的法定情形
检察机关启动再审的两种方式
当事人申请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的条件
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
民事检察监督权的法律效果
再审案件的审判
再审案件的审理法院
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
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
再审案件的裁判
再审程序的终结
再审程序的启动
主体和启动方式
专题十四 审判监督程序 
101
一、再审程序的特点及其适用对象
再审程序
的特性
特殊的事后救济:裁判的终局性和确定性VS 裁判的正确性
不是独立的审级,没有独立的审理程序
再审的
三个对象
生效的判决书
生效的裁定书:不予受理、驳回起诉
符合法定情形的生效调解书
法院: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
当事人: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合法原则
检察院: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
考点精讲  
1. 上诉、再审和第三人撤销之诉均只能救济诉讼案件。
2. 原则上不能申请“再再审”:依照再审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3. 针对解除婚姻关系这一身份关系的终局判决,不得申请再审,但是当事人可以针对离婚案件中的
财产分割问题申请法院再审:(1)如果涉及判决书中已经分割的财产,对于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再审;
(2)如果涉及判决书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知识点一:再审的启动【B】
(一)法院启动再审
1. 本院自行启动再审
(1)事由:已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
(2)“双剑合璧”:本院院长提交+ 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 上级法院提起再审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起再审。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
裁定对案件进行
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
裁定驳回再审
申请
法院审查再审事由
符合启动
再审条件
不符合启动
再审条件
原理剖析当事人仅有再审的申请权,能否真的对案件重新审判,取决于法院的审查结果。因此
在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下,再审程序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再审的启动阶段,法院主要审查原生效裁判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02
是否确有错误,是否符合重新审理的法定条件;二是再审的审理阶段,即案件符合启动再审的条件,法
院适用一审普通程序或二审程序对案件重新审理并作出新判决。
1. 申请主体
(1)原审当事人: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三、被判决承担义务的无独三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
人。
(2)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依法申请再审。
(3)符合法定条件的案外人。
易错点提示判决、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不能提
出再审申请。
2. 当事人对判决和裁定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基本事实”: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实质影响,用以确定当事人主体资格、案件性质、具体权利
义务和民事责任等主要内容所依据的事实。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法院调查收集,法院
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8)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
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9)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10)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11)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此处的“诉讼请求”包括一审诉讼请求、二审上诉请求,但当事人未对一审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
出诉讼请求提起上诉的除外。
(12)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法律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书;具有
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
(13)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上述枉法裁判等行为须已经由生效刑事法律文书或者纪律处分决定确认。
考点精讲  
1. 当事人对判决和裁定申请再审的13 种四大类法定事由:(1)事实和证据问题(1—5);(2)法律
问题(6);(3)程序问题(7—12);(4)司法品行问题(13)。
2. 以下情形均不属于启动再审的法定事由:(1)未被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第三人申请再审;(2)案
由错误;(3)送达问题;(4)超审限;(5)管辖问题;(6)诉讼费用承担问题、鉴定费承担问题。
3.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管辖法院
专题十四 审判监督程序 
103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
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均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分别向原审法院和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且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由原审法院受理。
易错点提示再审中提到的“原审法院”,是指作出原生效裁判的法院。当事人申请再审,原则上
应当找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但如果双方均为公民或者一方人数众多的,则可以找原审法院,也可以
找上一级法院。
活学活用
(2020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范某与张某的买卖合同纠纷,甲市A 区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一审判
决,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范某以审判组织形式违法为由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张某以主要证据未经质证为由向甲市A 区法院申请再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范某和张某的申请?
A. 应当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审查再审申请
B. 应当由最先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进行审查
C. 应当由甲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负责审查的法院
D. 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甲市A 区法院受理并审查再审申请
4.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
(1)原则: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6 个月内提出。
(2)例外:当事人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 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
具体情形:①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
的;③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④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
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活学活用
(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建筑工程纠纷,法院于4 月12 日作出终审判
决。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不服终审判决,甲公司于10 月18 日以找到新证据为由申请再审,乙公司于11 月
19 日以审判组织不合法为由申请再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A. 裁定驳回甲公司的再审申请
B. 裁定驳回乙公司的再审申请
C. 要求甲公司提供迟交证据的理由
D. 要求乙公司提供审判组织不合法的理由
5.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律效果
(1)不停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
(2)审查后的处理方式:符合法定情形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法定情形的,裁定驳回申请。驳回再
审申请的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 答案:D。
 答案:BC。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04
(三)检察机关启动再审
1. 检察机关启动再审的法定情形
(1)对生效判决、裁定启动再审:与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相同(13 种四大类);
(2)对生效调解书启动再审: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2. 检察机关启动再审的两种方式
(1)抗诉(“上抗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事诉讼法》第21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
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接受抗诉)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提出抗诉)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裁判)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可提检察建议,无权抗诉)
速记丸除了最高法的生效裁判由最高检“同级抗”,其他均为“上抗下”。
(2)检察建议(同级同地域监督,向上一级检察机关备案)
①再审检察建议: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民
事诉讼法》第211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时。再审检察建议
须经该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②对人检察建议:各级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
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3. 当事人申请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或抗诉的条件:法院救济先行,检察监督在后。
当事人在下列情形下才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1)法院驳回再审申请;(2)法院
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
速记丸先找法院才能找检察院,找法院和找检察院均限一次。
4. 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
(1)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
有关情况。
(2)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的情况,应当向法庭提交并予以说
明,由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
5. 民事检察监督权的法律效果
(1)不能再审的案件就不能抗诉。
(2)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效力:法院收到再审检察建议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在3 个月内进行审
查,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依法裁定再审并通知当事人;经审查,决定不
予再审的,应当书面回复检察院。
原理剖析未上诉的当事人是否有权申请再审:按照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能单凭没有
上诉就否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还要综合考虑是否违反诉讼诚信原则、二审裁判结果等因素。对于
专题十四 审判监督程序 
105
一审判决中已经作出认定的问题,如果当事人在上诉时没有提出异议,应视为对一审判决相关认定的认
可。在二审判决作出后,当事人对二审判决申请再审时再对此问题提出异议,其对自身诉讼权利的行使
和处分行为,有违民事诉讼诚信原则。
活学活用
(2022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朱某和葛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审判决朱某向葛某支付本金及利
息。朱某不服上诉,二审中葛某表示一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之后葛某以
一审判决利息计算错误为由,要求再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葛某有再审利益,应裁定再审
B. 葛某缺乏再审利益,浪费司法资源,违反诉讼诚信原则
C. 经法院院长同意,可以裁定再审
D. 经朱某同意,可以裁定再审
知识点二:再审的审理【B】
(一)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
1. 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的效力:中止执行为原则、不中止执行为例外。
可以不中止执行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情形: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
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四费一金一酬)。
2. 审理再审案件的程序类型:没有独立程序,适用一审普通程序或二审程序重新审理。
解题神器用何种程序再审,取决于由哪个法院负责再审:(1)如果再审法院是原审法院或与原
审法院同级的法院,则依照原生效裁判的审级确定程序,可能适用一审普通程序,也可能适用二审程序,
即“原一还一”“原二还二”;(2)如果再审法院是上级法院或最高法院,则适用二审程序再审。
再审案件的
审理程序
生效裁判由一审法院作出(一审即生效),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再审,作出的再审裁判可
以上诉
生效裁判由二审法院作出
适用二审程序再审,作出的再审裁判不得上诉
上级法院提审的案件
(二)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
原理剖析再审程序的核心功能是事后纠错,原则上不解决新的纠纷。
1. 法院应当在具体的再审请求范围内或在抗诉支持当事人请求的范围内审理再审案件。当事人的再
审案件的审理范围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符合另案诉讼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
2. 当事人超出原审范围增加、变更诉讼请求的,不属于再审审理范围。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
利益,或者当事人在原审诉讼中已经依法要求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原审未予审理且客观上不能形成其
他诉讼的除外。
3. 适用二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再审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的,当事人申请变更、
增加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准许:(1)原审未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影
 答案:B。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06
响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2)追加新的诉讼当事人的;(3)诉讼标的物灭失或者发生变化致使原诉讼请
求无法实现的;(4)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提出的反诉,无法通过另诉解决的。
易错点提示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重审时仍然属于再审案件。
活学活用
(2020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甲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向A 市B 区法院起诉乙公司,B 区法院判
决乙公司败诉。该判决生效后,乙公司发现新证据,向A 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A 市中级法院再审时发
现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诉讼的丙公司,遂裁定发回重审。B 区法院重审时,乙公司提出反诉,后甲公司
申请撤诉。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法院应受理乙的反诉
B. 发回重审后法院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C. 若法院准许甲公司撤诉,应裁定驳回乙公司的再审申请
D. 若法院准许甲公司撤诉,应继续审理乙公司的反诉
考点精讲  一审程序VS 二审程序VS 再审程序
一审程序
二审程序
再审程序
审理范围
“全开放”:一审法庭辩论
终结前,可以增加、变更
诉讼请求,可以提出反诉
“半开放”:可以增加请求、提出
反诉,但不能单纯地变更诉讼请求
“全封闭”:再审程序的
核心功能是事后纠错、
原地检查,原则上不能
够增加、变更请求或提
出反诉,但有四种例外
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在重审中可
以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
诉
调解
一审中调解结案的,应当
制作调解书,但有四种情
况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二审、再审中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自调解书送达
生效之日起,原判决视为被撤销
撤诉
一审中原告申请撤诉,自
愿合法即可,撤回之后可
以再次起诉
二审中和再审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条件和后果相同
——(1)条件:其他当事人同意+ 不损害“三益”。(2)后果:
不得再次起诉
主观题演练
2022 年3 月,W 省A 市B 区法院受理了甲公司诉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审理过程中,甲
公司提交了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送货单等证据,主张乙公司拖欠货款80 万元;乙公司辩称货物存在质
量瑕疵,提交了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抗辩证据。2022 年6 月,A 市B 区法院经审理作出
一审判决,认定货物质量合格,判令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货款80 万元及逾期利息。
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A 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A 市中级法院于2022 年10 月作出二审判决,驳
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于2022 年11 月生效。
2023 年3 月,乙公司通过新的检测技术发现,案涉货物存在隐蔽性质量缺陷,遂委托权威检测机构
重新检测,取得了能够证明货物质量不合格的新检测报告。同时,乙公司查明,一审审理时,甲公司提
 答案:ABD。
专题十四 审判监督程序 
107
交的送货单上的签收人并非乙公司员工,甲公司存在伪造证据的情形。2023 年5 月,乙公司向法院申请
再审,要求撤销一、二审判决,改判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问题】
1.  乙公司能否申请再审?请说明理由。
2.  乙公司应向哪个(些)法院申请再审?请说明理由。
3.  法院受理乙公司的再审申请后,应适用何种程序审理?请说明理由。
4. 如果乙公司在再审中主张甲公司应赔偿因货物质量瑕疵造成的损失30 万元,再审法院应如何处
理?
【参考答案】
1. 能。首先,符合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乙公司申请再审的事由有二:(1)有新的证据(新检测技
术得出的权威检测报告),足以推翻原判决关于货物质量合格的认定;(2)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系
伪造(甲公司提交的送货单签收人非乙公司员工)。其次,符合申请再审的法定期限。案涉判决2022 年
11 月生效,乙公司2023 年3 月发现新证据与伪造证据,2023 年5 月申请再审,属于 “自知道或应当知
道法定再审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 提出,符合法定期限。
2. 应向W 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均为公司,因此应当向作出原生效判决法院
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原生效裁判系A 市中院作出,其上一级法院即W 省高级人民法院。
3. 应当适用二审程序审理。本案中,负责再审的法院是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因此应当适用二审
程序进行再审。
4. 再审法院对该 30 万元损失赔偿请求应不予审理,告知乙公司另行起诉。因此再审程序的核心功
能是纠正已生效裁判的错误,审理范围原则上不得超出原审范围。本案中,乙公司在再审中提出反诉,
不属于再审的审理范围,法院可告知其尝试另行起诉。
  疯狂小串讲
再审的三
个对象
生效的判决书:非讼程序不上诉、不再审、不三撤
生效的裁定书: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
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违反自愿原则或合法原则;检察机关——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
公共利益的调解书
启动再审
的三条路
法院启动
本院自行启动再审:本院院长提交+ 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当事人
申请
上级法院启动:谁启动、谁负责
法定事由:13 种四大类
管辖:原则上向上一级法院申请
期限:6 个月(不同起算点)
法律效力:当事人仅有申请权,能否真的启动再审取决于法院的审查结果
检察机关
启动
抗诉:“上抗下”;法院应当再审
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VS 对人检察建议VS 执行检察建议
法院救济在先、检察监督在后,找法院和找检察院均限一次
检察机关的调查核实权:当事人和案外人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08
一些特殊
情形
撤回再审申请:依申请撤回+ 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
再审中撤回起诉:原审原告+ 其他当事人同意+ 不损害“三益”
再审案件
的
审理程序
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用何种程序进行再审,取决于由哪个法院负责再审。如果再审法
院是原审法院或与原审法院同级的法院,则“原一还一”“原二还二”;如果再审法院是
上级法院或最高法院,则适用二审程序再审
再审的审理范围:再审程序的核心功能是事后纠错、原地检查,原则上不能够增加、变
更请求或提出反诉,但有四种例外
109
专题十五 
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逻辑地图
公
益
诉
讼
与
第
三
人
撤
销
之
诉
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设置
适用范围
适格原告
管辖法院
审理程序
公益诉讼的裁判效力
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特有规定
诉前公告
诉讼地位
移送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支持起诉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事项
起诉条件
不予受理情形
管辖和诉讼地位
审判组织和审理程序
法院审理后的处理方式
第三人撤销
之诉与相关
制度的关系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的关系
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与案外人再审的关系
民事公益诉讼
第三人撤销之诉
知识点一:公益诉讼程序【A】
(一)民事公益诉讼的程序设置
1. 适用范围: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不要求必须存在实际损害,针对给社会公众或不特定多数人造成潜在危害的不法
行为,同样可以提起公益诉讼。
2. 适格原告: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1)公民个人不能作为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10
(2)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
协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 年以上且
无违法记录。
(4)检察机关有权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后顺位):其他主体不起诉,或者
没有其他适格主体时。
3. 管辖法院:中院管辖为原则,基层法院管辖为例外
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
外。
4. 审理程序
(1)法院的告知和释明
①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10 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②法院认为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其释明变更或者增加停止侵
害、恢复原状等诉讼请求。
(2)追加当事人: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依法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在开
庭前向法院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准许参加诉讼的,列为共同原告。
(3)撤诉
①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而使原告诉讼请求全部实现,原告申请撤诉
的,法院应予准许。
②公益诉讼案件的原告在法庭辩论终结后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
(4)禁止反诉: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以反诉方式提出诉讼请求的,法院不予受理。
(5)调解与和解
①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后,法院应当将协议内容公告,公告期
间不得少于30 日。公告期满后,法院审查认为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的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
当出具调解书;反之,则不用出具调解书,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
请求、案件的基本事实和协议内容,并应当公开。
②民事公益诉讼的当事人以达成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心怡速记法民事公益诉讼可和解、可调解,但达成协议后要“先公告、后审查”。
5. 公益诉讼的裁判效力
(1)与私诉权的关系
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不影响同一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2 条的规定提起私
益诉讼。
速记丸公益归公益,私益归私益,二者并行不悖。
(2)公益诉讼的裁判生效后,提起私益诉讼的,公益诉讼中对事实的认定和裁判结果对私益诉讼有
预决效力。
(3)与其他民事公益诉权主体的关系
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其他依法具有原告资格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就同一侵权行为另
专题十五 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111
行提起公益诉讼的,法院裁定不予受理,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特有规定
1. 诉前公告:检察机关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公告期间为30 日。公告期满,法律规
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院办理侵
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可以直接征询英雄烈士等的近亲属的
意见。
速记丸中国消协和省级消协可以提起消费公益诉讼;在设区的市级以上登记且从事环保工作连
续5 年以上的环保组织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前原则上要发30 日的诉前公告,
但英烈保护的公益诉讼可以不发诉前公告,直接征询英烈近亲属的意见。
2. 诉讼地位
(1)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一审中的地位是公益诉讼起诉人。
(2)如果检察机关对一审判决不服而提出上诉,其在二审中是上诉人,参加二审的检察机关仍然是
一审中的公益诉讼起诉人,其上一级检察院可以派员支持。
3. 移送执行: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被告不履行的,法院应当移送执
行。
4.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
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
可以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
讼案件由审理刑事案件的法院管辖。
5. 支持起诉
检察机关、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他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依据《民事诉
讼法》第15 条的规定,可以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提交书面意见、协助调查取证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依法
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速记丸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领域的“四种角色”:(1)民事检察监督主体(抗诉或检察建议);
(2)支持起诉的主体;(3)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4)民事私益诉讼当事人。
案例回放
1. 最高法指导案例第136 号“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诉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白山市
江源区中医院环境公益诉讼案”:法院在审理检察院提起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对检察院就同一
污染环境行为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可以参照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采取分别立案、一并
审理、分别判决的方式处理。
2. 最高法指导案例第215 号“昆明闽某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等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股东有限责任,导致公司不能履行其应当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修复、
赔偿义务,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请求股东对此依照《公司法》第20 条(现为第23 条)
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法院依法应当予以支持。
活学活用
(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新泰公司专门向老年人出售保健品,以成本价10 元的普通产品冒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12
充1000 元的昂贵保健品,获利颇丰。所售保健品无毒无害对人体没有危害作用。陈某是新泰公司的股东
和法定代表人,新泰公司所售利润全部进入其个人账户,导致资产混乱,账目不清。检察机关依法对新
泰公司提起公益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消费者协会提起公益诉讼后检察机关不能再提起公益诉讼 
B. 检察机关可以将陈某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C.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后,不可再追究相关主体的刑事责任
D. 因为所售商品无毒无害,检察机关无须提起公益诉讼
知识点二:第三人撤销之诉【B】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事项
1.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起诉条件
(1)提起主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程序条件: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而未能以有独三或无独三的身份参加诉讼。
“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没有被列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且无过错或者无明显过错
的情形: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申请参加未获准许;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
(3)实体条件: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全部错误。
(4)结果条件:民事权益因此受到损害,即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与第三人民
事权益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时间条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 个月内。
2. 法院不予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情形
(1)案件性质原因:①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
件;②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
(2)“走错了路”:①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
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
活学活用
(2023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甲工厂违法排污导致河流污染,引发沿岸居民患病,居民纷纷向
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经法院公告后共有70 人参加登记。经登记的当事人推选代表人参加诉讼,法院经过
审理判决甲工厂赔付每位居民5 万元。判决生效后,住在河岸下游的乙得知此事,乙认为自己的损失有
10 万元,遂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求撤销之前70 位居民的生效判决,同时判决甲工厂向其赔
偿10 万元。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裁定不予受理
B. 裁定驳回起诉
C. 受理后判决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D. 判决撤销5 万元的生效判决
 答案:AB。
 答案:A。
专题十五 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113
3.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和诉讼地位
(1)管辖:作出该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
速记丸谁作出生效的裁判文书,谁负责管辖三撤。
(2)诉讼地位:提起撤销之诉的第三人为原告;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为被告;生效判
决、裁定、调解书中没有承担责任的无独三列为第三人。
速记丸提起诉讼的第三人是原告;原审的原告、被告、有独三和承担责任的无独三为共同被告;
原审中不承担责任的无独三列为第三人。
活学活用
(2022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不定项)程某到心安超市购买火腿肠,火腿肠上没有贴食品标签,程某
以违约为由将心安超市诉至法院主张赔偿,法院经审理判决程某胜诉。判决生效后,火腿肠的生产商康
健公司不服,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心安超市表示同意生产商康健公司的主张。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
说法正确的有?
A. 心安超市可作为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的第三人
B. 心安超市应当作为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的共同被告
C. 心安超市可作为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共同原告
D. 法院应裁定驳回康健公司的起诉
4. 审判组织和审理程序
(1)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适用一审普通程序。
(2)法院受理第三人撤销之诉后,原则上不中止执行。原告提供相应担保,请求中止执行的,法院
可以准许。
5. 法院审理后的处理方式
(1)请求成立且确认其民事权利的主张全部或部分成立的,改变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的错误
部分。
(2)请求成立,但确认其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的主张不成立,或者未提出确认其民事权利请求的,
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的错误部分。
(3)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哪里有错撤哪里”: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未改变或者未撤销的部分继续有效。
民商诉全家桶
1. 最高法指导案例第148 号“高光诉三亚天通国际酒店有限公司、海南博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公司股东对公司法人与他人之间的民事诉讼生效裁判不具有直接的利益关系,不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9 条规定的第三人条件,其以股东身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
理。
2. 最高法指导案例第149 号“长沙广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粤秀支
行、林传武、长沙广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等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公司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
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并独立参加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分支机构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人对
 答案:B。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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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生效裁判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其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9 条规定的第三人条件,人民法院不予
受理。
3. 最高法指导案例第150 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诉浙江山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青田依利高鞋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撤销之诉案”: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与抵押权指向同一标的物,抵
押权的实现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有无以及范围大小受到影响的,应当认定抵押权的实现同建设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抵押权人对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
生效裁判具有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主体资格。
4. 特殊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特殊情况下
债权人可以
提起第三人
撤销之诉
(1)该债权是法律明确给予特殊保护的债权,如《民法典》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
偿权,《海商法》规定的船舶优先权
(2)因债务人与他人的权利义务被生效裁判文书确定,导致债权人本来可以对《民法典》
和《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务人的行为享有撤销权而不能行使的(撤销权诉讼VS 第三人
撤销之诉)
(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裁判文书主文确定的债权内容部分或者全部虚假的(虚假诉讼、
虚假调解)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与相关制度的关系
1.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再审的关系
(1)原则上再审吸收三撤:在审理三撤期间,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裁定再审的,受理三
撤的法院应当裁定将第三人的诉讼请求并入再审程序。
①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法院应当对第三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
②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法院可以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
书,发回一审法院重审,重审时应当列明第三人。
(2)例外情形下中止再审:有证据证明原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应当
先行审理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裁定中止再审诉讼。
原理剖析三撤和再审均指向原生效裁判的正确性,均属于事后救济,因此存在功能重叠,不能
同时并行。再审的救济范围广于三撤,因此“大鱼吃小鱼”,原则上再审吸收三撤;但如果涉及虚假恶意
诉讼,则中止再审,先审三撤。
活学活用
(2024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某甲与某乙因一块玉石砚台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某甲将某乙诉至
A 市B 区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该砚台归自己所有。A 市B 区法院判决某甲胜诉,双方均未上诉。一个月
后,某丙主张该砚台实际上为自己所有,于是向B 区法院提起撤销之诉。随后,A 市中院认为一审法院
适用法律错误,决定对该案再审并亲自提审。关于本案的处理方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B 区法院应当中止诉讼,等待再审的结果
B. B 区法院应当裁定驳回某丙的起诉,告知其向A 市中院申请并案处理
C. B 区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A 市中院并入再审
 答案:C。
专题十五 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115
D. A 市中院应当作出裁定,将B 区法院的案件并入本院一并审理
2. 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与案外人再审的关系
(1)先三撤、后执行异议: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后,未中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的,执行
法院对第三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38 条提出的执行异议,应予审查。第三人不服驳回执行异议裁定,
申请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的,法院不予受理。
(2)先执行异议、后案外人再审:案外人对法院驳回其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调
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8 条的规定申请再审,提起第三人撤销
之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原理剖析案外第三人不能直接申请再审,需要以执行标的异议作为“跳板”。三撤与案外人再审
功能重叠,因此不能叠加适用,二者只能择其一:(1)案外第三人一旦提起了三撤,其实体权利就只能
靠三撤救济,此时提出执行异议的唯一功能,就是如果异议成立可以中止执行。如果案外人不在意执行
是否中止,可以只提三撤而不叠加执行标的异议,因此执行标的异议仅仅是个“可选项”。(2)如果案外
第三人已经提出了执行异议,那么当异议被裁定驳回时,其固定搭配的救济机制只能是案外人再审,而
不能提三撤,此时其实体权利就只能靠案外人再审来救济。简言之,案外第三人的实体权益要么靠三撤
救济,要么靠案外人再审救济,而执行异议本身只不过是“工具人”,其并没有实体救济的功能。
本诉
作出生效
裁判
启动执行
程序
作为有独三/无独
三参诉
原告起诉
提起三撤
执行结束
1.先三撤,后执行异议
2.先执行异议,后案外人再审
提起三撤
主观题演练
2023 年5 月,张某在A 市B 区“悦动健身俱乐部”(以下简称悦动俱乐部)办理一张记名健身预
付卡,卡面记载持卡人为“张某”,预付金额5000 元,有效期2 年。2023 年8 月,张某因工作调动至外
地,将该预付卡赠与好友李某,双方签订《预付卡赠与协议》,约定张某将案涉预付卡的全部权利义务转
让给李某,李某凭卡可正常享受健身服务。李某接收卡片后,多次持该卡到悦动俱乐部消费,俱乐部均
正常接待。
2024 年1 月,悦动俱乐部因经营不善停止营业,未向持卡人退还剩余预付卡金额,且无法联系到负责
人。2024 年2 月,张某以悦动俱乐部未履行服务合同、应当退还剩余预付卡金额4200 元为由,向A 市B
区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了预付卡原件、办卡缴费凭证等证据。诉讼过程中,悦动俱乐部未应诉答辩。2024
年4 月,A 市B 区法院缺席判决悦动俱乐部向张某退还预付卡余额4200 元。该判决于2024 年5 月生效。
2024 年6 月,李某得知前诉判决结果后,认为自己才是案涉预付卡的实际权利人,前诉判决未考虑
其合法权益,遂以悦动俱乐部停止营业构成违约,应当向其退还剩余预付卡金额4200 元为由,向A 市B
区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了《预付卡赠与协议》、多次持卡消费的签到记录、与张某的聊天记录等证据。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16
法院受理李某的起诉后,悦动俱乐部委托诉讼代理人应诉,提出两项抗辩意见:1. 李某的起诉构成重
复起诉,前诉已就案涉预付卡纠纷作出生效判决,李某的诉讼请求与前诉实质相同,应当驳回起诉;2. 案
涉预付卡为记名卡,卡面记载持卡人为张某,李某并非记载的持卡人,无权主张权利,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结合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A 市B 区法院是否有权管辖张某的起诉?请说明理由。
2. 悦动俱乐部主张李某的起诉构成重复起诉,该主张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3. 如果法院认为李某的起诉构成重复起诉而裁定予以驳回,李某有何救济机制?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 有权管辖。本案属于合同纠纷,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A 市B 区法院作为被
告悦动俱乐部住所地的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2. 本题为开放式设问,任择其一即可:
答案一:不构成重复起诉。因为前诉与后诉的当事人、诉讼标的和诉讼请求均不相同。
答案二:构成重复起诉。前诉中法院已经判决张某胜诉,李某的起诉将导致重复救济,李某可以通
过第三人撤销之诉或案外人再审等渠道寻求救济。
3. 李某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李某作为案涉预付卡的实际权利人,属于前诉中有独立请求权的
第三人,因不可归责于自身的事由未参加诉讼,前诉生效判决内容错误且损害其民事权益,刘某有权自
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6 个月内,向法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疯狂小串讲
公益诉讼
适用范围: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原告资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管辖:中院管辖为原则,基层法院管辖为例外
法院的告知和释明
特殊规定:禁止反诉;可以调解、和解(达成协议“先公告、后审查”);公益诉讼与私
益诉讼并行不悖
检察公益诉讼的专门规定:后顺位主体(诉前公告);公益诉讼起诉人;移送执行;刑事
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第三人撤
销之诉
提起三撤的条件: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而未能以有独三或无独三的身份参加诉讼+
针对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6 个月内
不予受理三撤的情形:案件性质原因;“走错路”
管辖:谁作出生效的裁判文书,谁负责管辖三撤
诉讼地位:提起诉讼的第三人是原告;原审的原告、被告、有独三和承担责任的无独三
为共同被告;原审中不承担责任的无独三列为第三人
审理程序和审判组织:一审普通程序+ 合议制+ 可上诉
三撤VS 再审:原则上再审吸收三撤;但如果涉及虚假恶意诉讼,则中止再审,先审三撤
三撤、执行异议、案外人再审:(1)先三撤、后执行异议;或者(2)先执行异议、后案
外人再审
117
专题十六 
特别程序
逻辑地图
特别程序
选民资格案件
起诉与管辖法院
审理与判决
宣告公民失踪案件的审理
申请条件和管辖法院
审理与判决
财产代管人的变更:“谁要变”
宣告失踪判决的撤销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的审理
宣告条件和管辖法院
审理与判决
宣告公民死亡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判决的撤销
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
申请条件和管辖法院
审理与判决
遗产管理人的变更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申请认定的条件和管辖法院
审理与判决
民事行为能力的恢复与原判决的撤销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申请认定的条件和管辖法院
审理与判决
对原财产所有权人的救济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申请与受理
审理与裁定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申请和管辖
审理与裁定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18
知识点一:特别程序的特征【E】
性质
除选民资格案件外,其他六种案件都是非讼案件
共性
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独任制为原则、单一式合议制为例外:仅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的其他特别程
序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不允许陪审员参与)
不得上诉,不得再审,不适用三撤
不得调解
审限较短
免交案件受理费
文书
确认调解协议和实现担保物权的案件,用裁定书;其他五种案件均用判决书
救济机制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申请法院作出新判决或裁定、撤销原判决或裁定
知识点二:选民资格案件【E】
起诉条件
申诉处理前置:对选举委员会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时,才可以起诉
起诉主体:不一定是选民本人,不要求具有直接利害关系
起诉时间:必须在选举日的5 日前起诉
管辖:选区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选民资格案
件的审理
不适用调解
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判组织形式: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单一式合议制)
审理中的参与人:起诉人、选民资格本人以及选举委员会的代表+ 开庭审理
知识点三:宣告失踪、死亡案件【E】
适用条件
被申请人下落不明须持续满2 年
只能由与该公民有利害关系的人提出申请,不限于近亲属
必须以书面方式提出
管辖:被申请人住所地基层法院
相关程序
立案受理后的公告: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 个月
宣告失踪的判决和驳回申请的判决,不得上诉,不得再审
财产代管
人的变更
(谁要变)
利害关系人向法院请求变更(争讼性):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法院应告知其以原指定
的代管人为被告起诉,并按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财产代管人自己向法院请求变更(非讼性):适用特别程序,代管人的申请有理的,裁定
撤销申请人的代管人身份,同时另行指定财产代管人;申请无理的,裁定驳回申请
专题十六 特别程序 
119
诉讼担当
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向失踪人的债务人请求偿还债务的,法院应当将财产代管人列为原
告。债权人提起诉讼,请求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支付失踪人所欠的债务和其他费用的,
法院应当将财产代管人列为被告。经审理认为债权人的诉讼请求成立的,法院应当判决
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所欠的债务和其他费用。
救济
判决宣告后,如果该公民重新出现,该公民本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都有权提出申请,请
求原审法院撤销宣告该公民失踪的判决。原审法院审查核实后,应作出新判决,撤销原
判决
活学活用
(2023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赵某下落不明2 年多,赵某的妻子申请宣告赵某失踪,法院指定
赵妻作为财产代管人。赵妻因处置赵某财产与赵某母亲争执不断,赵妻拟变更财产代管人为赵某的成年
儿子。而赵某的母亲也意图担任财产代管人。结合上述情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赵妻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的,适用特别程序审理
B. 赵某的母亲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C. 赵某的母亲应以赵妻为被告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D. 赵妻应以赵某儿子为被告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知识点四: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C】
申请条件
(1)须由利害关系人(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和债权人)或有关组织向法院申请
(2)申请事由:申请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
(3)申请书内容:被继承人死亡时间、申请事由和具体请求,并附上被继承人死亡的相
关证据
管辖法院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审理与判决
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审查核实,按照有利于遗产管理的原则,判决指定遗产管理人
遗产管理
人的变更
(1)申请另行指定:被指定的遗产管理人死亡、终止、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存在其他
无法继续履行遗产管理职责情形的,法院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或者本人的申请,另行指
定遗产管理人
(2)撤销“黑化”的遗产管理人并指定“新人”:遗产管理人违反遗产管理职责,严重侵
害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撤销其
遗产管理人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遗产管理人
活学活用
(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因宅基地问题,张二将哥哥张大诉至法院,案件审理期间张二因
交通事故死亡。张大以“兄长为父,自己是张二的遗产管理人”为由申请撤诉。张二的妻子则主张自己
和张二的父母是张二的继承人,且张二父母年龄已高无法参与诉讼,自己可以作为张二的遗产管理人参
 答案:AB。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20
与诉讼。法院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A. 裁定中止诉讼
B. 裁定准予撤诉
C. 裁定终结诉讼
D. 依职权启动遗产管理人指定程序
知识点五:认定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E】
适用条件
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该公民的近亲属或其他有利害关系的人
须精神病人有不能辨别自己行为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事实存在
管辖:被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法院
须书面申请
案件的审理
基本程序:为该公民确定代理人→进行鉴定(非必须)→作出判决
公民被认定为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时间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判决没有溯及力
诉讼程序与特别程序的关系:如果某一公民正在进行另一个案件的诉讼,其利害关系人
提出该公民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
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法院按该类特别程序立案审理,中止原诉讼
知识点六:认定财产无主案件【E】
申请条件
限于有形财产,不能是无形财产或其他精神财富
财产确实没有所有人或者所有人不明,权利归属长期无法确定
必须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有权提出此类申请
管辖:财产所在地基层法院
审理程序
公告: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期1 年
如果公告期间有人对财产提出请求,法院应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申请人。对相
关财产的所有权发生争议的,有关主体可以通过普通程序解决争议
公告期满,如果无人认领该财产,根据财产的不同情况,判决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财产所有人重
新出现的处理
如果原财产所有人或者其继承人出现,在《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可以对财
产提出请求,法院审查属实后,应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
知识点七:确认调解协议案件【A】
适用范围
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
主体要求
双方当事人本人或者代理人共同申请
 答案:A。
专题十六 特别程序 
121
管辖
(1)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法院提出(谁邀请、谁确认)
(2)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
层法院提出;调解协议所涉纠纷应当由中级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法院提出
申请时限
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 日内
申请方式
书面或口头形式+ 材料提交
不受理司
法确认申
请的情形
(1)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2)不属于收到申请的法院管辖;(3)申请确认婚
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身份关系无效、有效或者解除;(4)涉及法院适用其他特
别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程序审理的纠纷;(5)调解协议内容涉及物权、知识产权确
权的
审查内容
协议的达成是否自愿、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
审查方式
应当通知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场对案件进行核实
法律效力
确认后的法律效力:执行力保障
不予确认后的可选路径:变更调解协议;达成新调解协议;起诉
双方自觉履行
了调解协议
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达成
的诉外调解协议
针对调解协议的履
行发生争议
双方共同向法院申
请司法确认
纠纷解决完毕
可起诉
通过非讼程序
获得执行根据
知识点八:实现担保物权案件【C】
申请权人
担保物权人+ 其他有权实现担保物权的人
同一财产上设立多个担保物权,登记在先的担保物权尚未实现的,不影响后顺位的担保
物权人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管辖法院
担保财产所在地或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法院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属于海事法院等专门法院管辖的,由专门法院管辖
同一债权的担保物有多个且所在地不同,申请人分别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
权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文书形式
裁定书
审查方式
独任制为原则,重大、疑难时组成单一式合议庭审查
审查内容
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无实质争议;实现担保物权的条件是否成就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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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方式
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无实质性争议且实现担保物权条件成就的,裁定准许拍卖、变卖
担保财产
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部分实质性争议的,可以就无争议部分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
保财产
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实质性争议的,裁定驳回申请,并告知申请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执行力
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法院
申请执行
考点精讲  仲裁排斥诉讼,但仲裁不排斥非讼(《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45 条)
当事人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规定,申请拍卖、变卖担保财产,被申请
人以担保合同约定仲裁条款为由主张驳回申请的,法院经审查后,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当事人对担保物权无实质性争议且实现担保物权条件已经成就的,应当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
保财产;
(2)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部分实质性争议的,可以就无争议的部分裁定准许拍卖、变卖担保财
产,并告知可以就有争议的部分申请仲裁;
(3)当事人对实现担保物权有实质性争议的,裁定驳回申请,并告知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活学活用
(2021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范某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以范某和邱某各自的一套房屋做抵押,
合同中约定如果发生争议提交某仲裁机构解决。之后范某无力归还贷款,银行申请实现抵押权。范某没
有异议,邱某提出异议称受欺诈而订立抵押合同。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裁定准许拍卖范某的房屋
B. 裁定准许拍卖邱某的房屋
C. 裁定驳回拍卖范某房屋的申请,告知另行仲裁
D. 裁定驳回拍卖邱某房屋的申请,告知另行仲裁
  疯狂小串讲
特别程序的共性
独任制为原则;不得上诉、不得再审、不得调解、不适用陪审制
选民资格案件
争讼性;申诉处理前置;单一式合议制
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案件
公告与法律后果
变更财产代管人的程序:诉讼VS 非讼
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
利害关系人申请;管辖法院;指定原则;遗产管理人存在特殊情形时的处理
认定公民无人或限人案件
诉讼程序与特别程序的关系(中止诉讼的情形)
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启动方式;适用条件;管辖;法律后果;救济机制
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适用条件;管辖;法律效力;救济机制
特别程序的救济机制
提出异议,申请法院作出新判决或裁定,撤销原判决或裁定
 答案:AD。
123
专题十七 
督促程序
逻辑地图
督促程序
支付令的适用条件及法律效力
异议无效的情形
程序转换
督促转诉讼
诉讼转督促
知识点:督促程序【A】
适用条件
债务人下落不明或不在我国境内的,不得适用督促程序
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债权人已经申请诉前保全的,不得适用督促程序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无对待给付义务
送达方式
支付令不得公告送达,但可以留置送达
管辖
债务人住所地基层法院(不受债权金额限制)
审判组织
独任制
审级制度
不得上诉、不得再审
支付令的
法律效力
督促效力:督促债务人在限期内(15 日内)清偿债务的效力
执行力:15 日异议期满债务人没有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被驳回,则支付令方具有强制执
行的效力
对支付令
的异议
异议的时限: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 日内
异议的方式:(1)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者(2)债务人向受理支付令申请的法院起诉
异议无效
的情形
(1)“哭穷装可怜”: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延缓债务清
偿期限、变更债务清偿方式等异议
(2)“诉错了法院”:债务人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法院起诉的
(3)口头异议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24
程序转换
(双向)
非讼转诉讼: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债权人)不
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诉讼转非讼:当事人无争议且符合督促程序适用条件的,诉讼程序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救济途径
法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确有错误,认为需要撤销的,应当提交本
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裁定撤销支付令,驳回债权人的申请
原理剖析针对同一债权债务关系,诉讼程序和督促程序有可能前后相继、双向转换,但不得同
时并行(“脚踩两条船”)。
(1)债权人已申请诉前保全,应当在30 日内起诉,此时不得申请支付令。
(2)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
序。
(3)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债权人就担保关系单独提
起诉讼的,支付令自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失效。
活学活用
(2022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某甲欠某乙100 万元货款,某乙申请法院对某甲进行了诉前财产
保全。三天后,某乙申请法院向某甲发出支付令,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本案属于金钱给付,法院应当受理某乙的申请
B. 法院不应受理某乙的申请,因为本案属于合同纠纷
C. 法院不应受理某乙的申请,因为某乙已经申请了诉前保全
D. 法院应当受理某乙的申请,向某甲发出支付令
考点精讲  
1. 债权人起诉VS 债务人起诉
(1)如果债务人在15 日内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则督促程序终结。
(2)如果债务人向发出支付令的法院之外的其他法院起诉,则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3)如果债权人在申请支付令之后,又把债务人诉到了法院,此时无论是否为发出支付令的法院,
督促程序均应当终结。因为针对同一个债权债务关系,督促程序和诉讼程序不能同时并行。
2. 债务人针对债务是否存在以及债务数额大小的不同意见,构成异议。
3.“哪里不爽点哪里”:债权人基于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在同一支付令申请中向债务人提出多项支
付请求,债务人仅就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请求提出异议的,不影响其他各项请求的效力。债权人基于同一
债权债务关系,就可分之债向多个债务人提出支付请求,多个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几人提出异议的,不
影响其他请求的效力。
活学活用
(2018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赵某向M 区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刘某返还借款60 万元。法院
送达支付令时,刘某拒绝签收,法院于是留置送达,一周后,赵某又将刘某诉至N 区法院。关于本案,
 答案:C。
专题十七 督促程序 
125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支付令不得留置送达
B. 赵某的起诉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C. 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D. 法院应当裁定中止督促程序
提出有效书面异议或向
发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
没有提出异议
或异议无效
15天异议期满后
支付令获得执行力
支付令失效
自动转入诉讼程序(债权
人7天内可拒绝)
对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 答案:C。
126
专题十八 
公示催告程序
逻辑地图
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阶段
申请条件+止付通知+申报权利及审查
除权判决阶段
依申请+单一式合议制+公告之日生效+救济机制
知识点:公示催告程序【A】
功能
除权:解除票据的效力,即票据失权
确权:确定申请人享有票据上的权利
适用范围
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 依法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
特点
非讼程序;公示催告阶段+ 除权判决阶段
审理方式
主要是书面审查和公示方式
管辖
票据支付地的基层法院
审判组织
形式
公示催告的公告阶段——独任制;除权判决阶段——单一式合议制
审级制度
基层法院管辖;一审终审,不得上诉、不得再审
申请条件
(1)原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
(2)申请人:票据的最后合法持有人
止付通知
与公告
(1)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法院的止付通知是具有强制力
的司法决定,支付人收到法院的止付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支付
人收到停止支付通知后拒不止付的,除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外,在判决后支付人仍应承
担付款义务
(2)在受理案件后3 日内发出公示催告公告,公示催告的公告期间不得少于60 日。公示
催告期间,转让票据的行为无效
申报权利
与审查
申报权利的期间:公示催告期间或除权判决作出前
法院的审查方式:形式审查,即只审查利害关系人申报的权利凭证和申请人公示催告的
权利凭证是否为同一凭证,对权利凭证的实际归属不作实质审查
专题十八 公示催告程序 
127
除权判决
阶段
(1)除权判决只能依申请启动,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作出
(2)时间限制:自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1 个月内提出申请
(3)除权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不得上诉、不得再审
(4)除权判决的效力: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付款人拒绝
付款,申请人向法院起诉且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
救济机制
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
起1 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法院起诉。法院可按票据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利害关系人请求法院撤销除权判决的,应当将申请人列为被告。利害关系人仅诉请确认
其为合法持票人的,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写明,确认利害关系人为票据权利人的判决
作出后,除权判决即被撤销
原理剖析除权判决的法律效果
(1)“除权”:宣告票据无效,除去原票据上的权利,排除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对该票据享有权利。
(2)“确权”:推定票据权利归申请人所有。
(3)除权判决并不直接产生定分止争的效果。在没有特别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除权判决不产生既判
力和执行力。
易错点提示除权判决属于非讼案件,因此不涉及诉的种类问题,其既不是确认判决,也不是形
成判决,各位小迷糊要谨防“用非讼来骗人”。
活学活用
1.(2015 年真题,多选)甲公司财务室被盗,遗失金额为80 万元的汇票一张。甲公司向法院申请
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即通知支付人A 银行停止支付,并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在公示
催告期间,甲公司按原计划与材料供应商乙企业签订购货合同,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乙企业作为付款。
公告期满,无人申报,法院即组成合议庭作出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
的?
A. A 银行应当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B. 甲公司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乙企业的行为有效
C. 甲公司若未提出申请,法院可以作出宣告该汇票无效的判决
D. 法院若判决宣告汇票无效,应当组成合议庭
2.(2023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甲公司背书给乙公司一张承兑汇票用以支付货款,乙公司向银
行提示付款时,发现该承兑汇票之前已经被丙公司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之后无人申报权利,法院遂作
出了除权判决。此时乙公司该如何救济?
A. 向作出除权判决的法院起诉丙公司
B. 申请再审
C.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D. 将该承兑汇票退给甲公司,换其他方式支付货款
 答案:AD。
 答案:AD。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28
受理申请同时发出止付通知
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形式审查
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发出公示催告公告(≥60天)
最后合法持有人提出申请
129
专题十九 
执行程序
逻辑地图
执行程序概述
执行程序的特点和原则
执行根据与执行管辖
执行管辖的确定
执行管辖异议
执行程序的启动
申请执行的条件
移送执行的特殊情形
责令执行与变更执行
执行程序中的一般性制度
执行担保
执行担保的适用条件
成立执行担保的法律后果及救济机制
执行和解
达成执行和解的三种方式
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效果
当事人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后果
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后果
执行承担
追加、变更执行当事人的具体情形
救济机制
执行竞合
执行竞合的条件
终局执行之间竞合的处理方式
保全执行之间竞合的处理方式
终局执行与保全执行竞合的处理方式
参与分配
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
财产分配方案与财产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执行转破产
转换成功
转换失败
执行措施
一般的执行措施
对财产的执行措施
对行为的执行措施
对共有物的执行
代位执行
保障性执行措施
执行救济
执行行为异议
执行标的异议
执行标的异议的提出和审查
对两类执行标的异议裁定不
服时的不同救济途径
执行回转
【主客一体】
1.《执行异议之诉解
释》的考点提炼
2.对保留所有权买卖
合同中标的物的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
执
行
篇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30
知识点一:民诉执行概述【E】+ 执行的启动与管辖【E】
(一)执行程序的特点和原则
1. 执行程序的功能是实现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执行程序中不辩论、不调
解,但允许当事人和解。
2. 民事审判程序不是执行程序的前提,审判程序并不是执行根据的唯一来源。执行程序也不是审判
程序的继续,执行程序不是案件的必经程序。
3. 执行标的有限原则:执行的对象是被执行人的行为和财产,不得执行被执行人的人身。
(二)执行根据与执行管辖
执行根据的种类
执行管辖法院(近人近财产)
(诉讼类)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
书、调解书以及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
在地法院
非讼案件中的
生效法律文书
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的裁定以
及支付令
作出裁定、支付令法院或与其同级的被执行
财产所在地法院
认定财产无主判决
谁作出、谁执行
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
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
执行管辖的法定性:当事人无权约定执行管辖法院
考点精讲  诉讼管辖异议VS 执行管辖异议
诉讼管辖权异议
执行管辖权异议
时间
提交答辩状期间
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10 日内
申请主体
原则上限于被告
被执行人
异议成立
裁定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裁定撤销执行案件
救济机制
上诉
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三)执行程序的启动:以申请执行为原则、移送执行为补充
申请执行
的条件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且给付内容明确具体
申请执行的主体: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权利继受人、继承人
申请期限:2 年;可中止、中断。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法院应予受理
属于受理执行申请法院的管辖范围
执行义务人在执行根据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移送执行
的情形
生效的具有给付“三费”内容的法律文书
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民事制裁决定书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生效裁判
民商诉全家桶
1. 代位权诉讼的执行:代位权的特点是直接清偿,法院审理后认为代位权成立的,应当判决次债务
专题十九 执行程序 
131
人直接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因此只有债权人有权申请执行。
2. 股东代表诉讼的执行:股东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归于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起诉
的股东和公司均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执行所获得的实体权益只能归属于公司。
活学活用
(2023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60 万元的到期债权,乙公司怠于行使其对丙
公司的60 万元到期债权,甲公司遂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丙公司归还60 万元。法院判决支持了甲公司
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丙公司拒不履行。有关本案申请执行的主体,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只有甲公司可以申请执行
B.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可申请执行
C. 只有乙公司可以申请执行
D. 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当共同申请执行
3. 同时履行抗辩
同时履行
抗辩成立
被告未提反诉
单方对待给付判决: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在原告履行债务的同时履行自己
的债务,并在判项中明确原告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应当在原告履行自
己的债务后对被告采取执行行为
被告提出反诉
同时履行判决:法院应当判决双方同时履行自己的债务,并在判项中明
确任何一方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应当在该当事人履行自己的债务后对
对方采取执行行为
同时履行判决VS 单方对待给付判决:如果被告提出反诉要求原告履行义务,法院会把原
告履行义务作为判决主文;如果被告没有提出反诉要求原告履行义务,法院不会把原告
履行义务作为判决主文,而只是将原告履行义务作为被告履行义务的一个附加条件
易错点提示
申请执行的条件VS 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条件
知识点二:执行担保【E】
1. 执行担保的适用条件
(1)依申请启动:须由执行义务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2)担保方式:①被执行人自己提供担保(财产保);②第三人为被执行人提供担保(财产保或人保)。
(3)获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出具书面同意意见,或者执行人员记入笔录。
(4)经法院许可。
2. 成立执行担保的法律后果及救济机制
(1)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限,有担保期限的,暂缓执行的期限应与担保期限一致,但最长期
限不得超过1 年。担保期间自暂缓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担保书中没有记载担保期间或者记载不明
的,担保期间为1 年。超过担保期间后不再执行担保财产。
(2)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或者暂缓执行期间担保人有转移、隐藏、变卖、
 答案:A。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32
毁损担保财产等行为的,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并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
的财产,不得将担保人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
(3)担保人的追偿权: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提起诉讼向被执行人追偿的,法院应予受理。
活学活用
(2023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某甲申请法院对某乙强制执行15 万元,某乙向法院保证半年内付
款,并让朋友某丙用一辆轿车提供担保,该辆轿车也交给某甲使用。但暂缓执行期限届满后,某乙仍不
履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申请法院通过特别程序实现担保物权
B. 将该辆车交给法院拍卖
C. 申请法院将担保人某丙列为被执行人
D. 担保人某丙只有在某乙无法偿还时才承担责任
知识点三:执行和解【C】
1. 达成执行和解的三种方式
(1)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法院提交书面的和解协议;
(2)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面的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
(3)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由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各方当事人签章。
2. 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效果
(1)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原则上裁定中止执行;但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执行申请的,裁定执行终结。
(2)执行和解协议并不能撤销法院原来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和解协议没有执行力。
(3)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的,法院不得依据该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
3. 当事人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后果
(1)当事人对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法院按执行结案处理,执行程序终结。
(2)如果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当事人一方又反悔而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不予受理。
(3)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瑕疵履行遭受损害的,可以向执行
法院另行起诉。
4. 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法律后果
(1)“或恢复、或起诉”: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
效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执行人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提起诉
讼,执行法院受理后,可以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自动转
为诉讼中的保全措施。
(2)“先撤销、后恢复”:如果申请执行人是因为受欺诈、胁迫才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应当先
通过诉讼程序撤销和解协议,之后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3)担保条款的效力: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担保条款,且担保人向法院承诺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执行
和解协议时自愿接受直接强制执行的,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后,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及担保
条款的约定,直接裁定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财产。
 答案:B。
专题十九 执行程序 
133
解题神器执行和解中的那些“诉”
执行和解引发的
诉讼
(执行法院管辖)
(1)对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针对和解协议起诉,要求对方履行
(2)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因迟延履行、瑕疵履行等造成的损失,可另行起诉
主张赔偿
(3)“打掉”和解协议: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和解协议无效或者要求撤销和解协议
案例回放
1. 最高法指导案例第119 号“安徽省滁州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追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执
行复议案”: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
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 条的规定审查处理(终结执行)。
2. 最高法指导案例第126 号“江苏天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无锡时代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
监督案”:在履行和解协议的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申请恢复执行的同时,又继续接
受并积极配合被执行人的后续履行,直至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的,属于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
定的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不再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形。
活学活用
(2022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乙从甲处借了一个价值5 万元的古董花瓶,约定10 天后返还,但
几个月后乙仍未返还,甲遂将乙诉至法院,法院判令乙向甲返还花瓶。甲申请执行,后经查该花瓶已经
被乙打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乙把自己的一个其他花瓶交给甲。之后乙觉得自己的花瓶更值
钱,于是反悔不给。关于本案,下列正确的是?
A. 甲可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B. 甲可起诉要求乙履行和解协议
C. 甲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和解协议
D. 法院可以执行乙5 万元的其他财产
知识点四:执行承担【C】
追加、变更执行当事人的具体情形
救济机制
1.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法院可以裁定变
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法院
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被申请人、申请人或
其他执行当事人对执
行法院作出的变更、
追加裁定或驳回申请
裁定不服的,可以自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
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
请复议
2.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的,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受;作为法人的被执行人被撤销的,如果依有关实体法的规
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该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执行人
3. 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
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法院应予支持
 答案:B。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34
追加、变更执行当事人的具体情形
救济机制
4. 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
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法院应予支持
5.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
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法人为被执行人的,法院应予支持。法人直接管理的责
任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作
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
6. 被执行人为个人合伙,无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可以裁
定追加该合伙组织的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7. 作为被执行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
行人申请变更、追加其出资人为被执行人的,法院应予支持。个人独资企业出
资人作为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
8. 作为被执行人的合伙企业,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执行人
申请变更、追加普通合伙人为被执行人的,法院应予支持
9. 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
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在
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被申请人或申请人对
执行法院作出的变更、
追加裁定或驳回申请
裁定不服的,可以自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执行法院提
起变更追加异议之诉。
被申请人提起执行异
议之诉的,以申请人
为被告。申请人提起
执行异议之诉的,以
被申请人为被告
10. 作为被执行人的营利法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请
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抽逃出资的股东、出资人为被执行人,在抽逃出资的范
围内承担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11. 作为被执行人的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
的债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
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12.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
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
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程序和原理:
(1)执行承担原则上以当事人申请为启动前提,执行法院一般应当组成合议庭审查并公开听证。
(2)执行力不得任意扩张: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属于执行力主观范围的扩张,通常如果没有法律或司
法解释的明确规定,不能随意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
(3)如果只要具备某种身份,就可以追加或变更相关主体为被执行人,此时不涉及实体纠纷,因此对
相关裁定不服的,救济机制是上一级法院复议。如果不仅要具备某种身份,还需要满足相关实体条件
才能够被追加或变更为被执行人的,对相关裁定不服的,救济机制是变更追加异议之诉。
案例回放最高法指导案例第34 号“李晓玲、李鹏裕申请执行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执行复议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合法转让债权的,
债权受让人即权利承受人可以作为申请执行人直接申请执行,无须执行法院作出变更申请执行人的裁定。
专题十九 执行程序 
135
知识点五:执行竞合【A】
构成执行
竞合的条件
(1)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人存在
(2)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的执行根据
(3)数个执行根据的执行发生在同一时期内
(4)被执行人的财产能够清偿全部债务
(5)执行对象是同一债权人的同一特定财产,且该财产不能同时满足所有的执行根据
解题神器
1. 先定性: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则不涉及执行竞合,而是涉及参与分配(被
执行人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或者执行转破产(被执行人是法人)。
2. 构成执行竞合时的处理方式
(1)“物权完胜债权”:①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②存在多个
担保物权的,按照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受偿。
(2)“先动手的法院,当事人先吃肉”:各债权均为无担保债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或执
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3)登记对抗主义: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办理登
记。未办理登记的,不能对抗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登记是查封的对抗条件,而不是
查封的生效条件。
知识点六:参与分配、执行转破产【E】
(一)参与分配
1. 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
(1)有多个申请人对同一被申请人享有到期债权,且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
(2)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如果被执行人是法人,不适用参与分配。
(3)申请人必须已经取得生效的执行根据,起诉后尚未获得生效判决的债权人不具备参与分配的资
格。
例外:对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
张优先受偿权。
(4)参与分配的债权限于金钱债权。
(5)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2. 财产分配方案与财产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1)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
被执行人。
(2)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15 日内向执行法院提
出书面异议。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 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
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
通知之日起15 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36
提起诉讼,执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3)财产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由执行法院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和裁判,当事人对该判决可以上诉。
速记丸财产分配方案异议之诉(谁先找事儿谁起诉):对方案一有意见的人,起诉对方案二有
意见的人(15 日内)。
活学活用
(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甲和乙分别依据民间借贷纠纷的胜诉判决申请法院对张某执行,
在参与分配的过程中,乙对财产分配方案提出异议,法院根据乙的异议修正方案后送达甲和张某,但二
人一直未回复。请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根据修正后的方案进行分配 
B. 告知甲和张某提出执行异议 
C. 告知乙提起财产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D. 按照最初的方案进行分配
(二)执行转破产
1. 适用条件: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2 条第1 款规定情形的,
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
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案件相关材料之日起30 内,将是否受
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告知执行法院。
2. 转换成功: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
措施。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
3. 转换失败: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恢复执
行,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
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知识点七:执行措施【A】
(一)一般的执行措施
1. 对财产的执行措施
(1)轮候查扣冻:对已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
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2)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被执行人和其扶养家属必需的生活、义务教育用品和费用、用
于身体缺陷必须的辅助工具和医疗物品;被执行人具有人身属性的物品,如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金融机构交存的存款准备金、备付金等。
【主客一体】唯一住房VS 满足基本生活保障的住房
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并非绝对不能被执行,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唯一住房可以成为执行对象:①
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住房;②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③申请执行
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
 答案:A。
专题十九 执行程序 
137
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④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
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
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2. 对行为的执行措施
(1)常见情形: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2)代履行: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
或其他主体(代履行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代履行仅适用于可以由他人完成的行为义务,若相关行为只能由被执行人完成即不具有可替代性,
则不得适用代履行
(二)对共有物的执行
1.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
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2. 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
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3.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
产的执行。
速记丸析产的“三条路”:(1)共有人达成分割协议并经债权人认可;(2)共有人提起析产诉
讼;(3)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
活学活用
(2019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债权人A 公司申请执行甲的一辆汽车,该辆汽车是甲、乙、丙、
丁四人共同共有的财产,但甲一直都没有提起析产诉讼。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法院不得将该共有财产列为执行标的
B. 法院可直接裁定拍卖该共有财产
C. 法院可查封、扣押该共有财产
D. 债权人A 公司可对该共有财产提起析产诉讼
(三)代位执行
1. 启动方式: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
2. 履行债务通知与异议:第三人自收到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后 15 日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不能向被执行人清偿。第三人对履行到期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履行通知后的15 日内向执行法院提
出。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
查。
3. 恶意履行:如果第三人收到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债务,致使该财产不能追回的,除了在已
履行的财产范围内与被执行人承担连带责任外,还可追究其妨害执行的责任。
4. 不得“再代位”:法院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定后,第三人却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
 答案:CD。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38
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
易错点提示
(1)“装穷”或“说废话”不影响代位执行:第三人提出自己没有履行能力或其与申请执行人没有
直接法律关系,不构成异议。
(2)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第三人予以否认的,法院不予支持。
活学活用
(2024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乐天公司向A 市B 区法院申请对虎汕公司强制执行,虎汕公司没
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虎汕公司对天晓公司有一份200 万元的胜诉判决书,乐天公司遂申请法院向天晓
公司发出债务履行通知。天晓公司收到通知后,提出异议,表示判决书中200 万元赔偿金过高,且案件
应当由A 市中院负责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法院应当裁定将案件移送A 市中院执行
B. 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不得对天晓公司执行
C. 法院应当驳回天晓公司的异议,并对天晓公司强制执行
D. 法院对天晓公司的异议不进行实质性审查,不得对天晓公司强制执行
(四)保障性执行措施
保障性
执行措施
责令支付延
期利息或迟
延履行金
(1)未履行金钱给付义务:除了正常支付迟延履行的一般债务利息外,还
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未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支
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受到的损失
财产报告: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1 年的财产情况
限制出境
纳入征信系统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钱不还、妨碍执行、转移财产等
限制高消费
媒体公布
知识点八:执行异议【B】
(一)执行行为异议
提出主体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异议理由
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程序性事项),要求法院变更或停止执行行为
具体程序
形式和管辖:以书面形式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异议
时间: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
处理方式
法院应在15 日内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撤销或改正;异议不成立的,裁定
驳回
 答案:C。
专题十九 执行程序 
139
救济机制
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 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其他
执行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均不停止执行
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的,法院可以准许;
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
(二)执行标的异议
1. 执行标的异议的提出和审查
(1)异议主体:案外人。
(2)异议理由: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
(3)异议方式和管辖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4)异议的审查
①法院应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 日内进行实质审查。
②审查内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是否享有足以排除执行的权益。
③审查期间不得处分财产,但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
(5)审查后的处理
①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驳回其异议。
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的,裁定中止执行。
2. 对两类执行标的异议裁定不服时的不同救济途径
(1)第一类执行标的异议
第一类执行标的异议:认为原判
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
异议成立:中止执行——当事人申请再审
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案外人申请再审
避坑秘笈案外人: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VS 案外第三人
①因案外人申请法院裁定再审的,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外人应为必要的共同诉讼人,此时如果是按照
第一审程序进行再审,则应当追加该案外人为当事人,作出新判决;如果是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再审,
则可先行调解,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该案外人为当事人。
②案外人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的,法院仅审理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对其民事权益造成损害
的内容。经审理,再审请求成立的,撤销或者改变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请求不成立的,维持原
判决、裁定、调解书。
原理剖析案外第三人不能直接申请再审,要以第一类执行标的异议作为“跳板”,但可以提起三
撤;而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可以直接申请再审,但不能提起三撤。
活学活用
(2017 年真题,多选)汤某设宴为母祝寿,向成某借了一尊清代玉瓶装饰房间。毛某来祝寿时,看
上了玉瓶,提出购买。汤某以30 万元将玉瓶卖给了毛某,并要其先付钱,寿典后15 日内交付玉瓶。毛
某依约履行,汤某以种种理由拒绝交付。毛某诉至甲县法院,要求汤某交付玉瓶,得到判决支持。汤某
未上诉,判决生效。在该判决执行时,成某知晓了上述情况。对此,成某依法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
 答案:BCD。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40
A. 以案外人身份向甲县法院直接申请再审
B. 向甲县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C. 向甲县法院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
D. 向甲县法院申诉,要求甲县法院依职权对案件启动再审
(2)第二类执行标的异议
第二类执行标的异
议:与原判决、裁
定、调解书无关
异议成立: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许可执行之诉)
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许可执行之诉)
前提
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
执行异议被裁定成立
目的功能
阻碍执行
恢复促进执行
两种诉请:(1)只要求排除执行;(2)
要求排除执行+ 确权
诉讼地位
原则上案外人为原告,申请执行人被
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的,作为共
同被告;不反对的,可列为第三人
原则上申请执行人为原告,案外人为被告;
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人的,作为共同被
告;不反对的,可列为第三人
裁判结果
胜诉——判决不准对该执行标的执行
败诉——判决驳回案外人的诉讼请求
胜诉——判决准许对该执行标的执行
败诉——判决驳回申请执行人的诉讼请求
举证责任
两种异议之诉中,案外人均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
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审理程序
法院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
活学活用
(2019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柯某被判决向杨某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410 万元,柯某未及时履
行,杨某申请执行法院查封柯某名下的房产,柯某的父亲老柯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称该房产为老柯所
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老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异议之诉
B. 在法院审查老柯提出的异议期间,执行法院对该房产可以继续执行
C. 如果法院经审查裁定老柯的异议成立,则应当终结对该房产的执行
D. 如果法院经审查裁定驳回老柯的异议,老柯可以杨某作为被告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执行异议之诉解释》的相关考点,会在重难点阶段进行详细讲解,请大家不用担心。
 答案:BD。
专题十九 执行程序 
141
解题神器
1. 两类执行标的异议
判
执行
案外人
玉石
玉石
玉石
第一类执行异议
(指向原生效裁判的正确性)
异议成立
中止执行
当事人再审
驳回
案外人再审
判
执行
案外人
钱
玉石
玉石
第二类执行异议
(与原生效裁判无关)
成立
中止执行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许可执行之诉)
驳回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2. 案外人“不爽”时的救济机制(谁、何时、对何不爽)
【情形一】裁判已经生效,尚未启动执行程序——此时如果案外人认为原生效裁判有错,需要分析
该案外人属于何种类型:
(1)如果是案外第三人,其可以依法提起三撤,但不能直接申请再审。
(2)如果是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其可以直接申请再审,但不能提三撤。
【情形二】执行程序已经开始,尚未结束——此时要看案外人对何不爽
(1)如果认为原生效裁判有错(认为是判错了),仍然需要分析该案外人属于何种类型:
①如果是案外第三人;其可以直接提三撤;或者先提出执行标的异议(第一类),异议被裁定驳回
的,其可申请案外人再审。
②如果是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其不能提起三撤,但可以依法适用案外人再审。
(2)如果认为是执行错了(仅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案外人可以提出执行标的异议(第二
类),异议被裁定驳回的,其可以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并可在主张排除执行的同时,主张确权。
(3)如果仅对法院执行行为的方式、期限等程序性事项“不爽”,案外人可以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异议被裁定驳回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法院作出
生效裁判
启动执行
程序
1.作为有独三/无独三参诉
2.依申请或依职权追加必要
共同诉讼人
原告起诉
1.案外第三人:三撤
2.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
人:再审
执行结束
认为“判错”
认为“判错”
1.第三人:三撤or先执
行异议,后案外人再审
2.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
讼人:再审
仅认为“执行错”: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42
活学活用
1.(2022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某甲委托某乙从外地购买了一尊紫水晶摆件,某乙将摆件暂放
在自己家中。某乙的债权人某丙申请对某乙强制执行,法院遂扣押了该摆件。某甲向法院提出异议,法
院裁定驳回异议。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某甲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B. 某甲可以向作出某乙与某丙生效判决的法院申请再审
C. 某甲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之诉
D. 花瓶的所有权人是某甲
2.(2024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某仲裁庭裁决石某应向青上公司支付100 万元,A 市法院在执
行裁决时对石某名下位于B 市的一套房屋进行查封。石某的前妻何某提出异议,称离婚时该房屋已由C
市法院判决归其所有,只是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A 市法院经审查,裁定何某的异议成立。关于后续
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青上公司可向B 市法院提起许可执行之诉
B. 青上公司可向C 市法院提起许可执行之诉
C. 青上公司可向A 市法院提起许可执行之诉
D. A 市法院应撤销对该房屋的执行
知识点九:执行回转【E】
1. 启动方式:依申请启动或由法院依职权启动。
2. 适用执行回转的情形
(1)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法院撤销或变更的。
(2)法律规定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或变更的,
经当事人申请,适用执行回转。
3. 执行回转的方式
(1)法院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2)执行回转时,已执行的标的物系特定物的,应当退还原物。不能退还原物的,经双方当事人同
意,可以折价赔偿。双方当事人对折价赔偿不能协商一致的,法院应当终结执行回转程序。申请执行人
可以另行起诉。
知识点十:执行中止与终结【E】
终结本次
执行的条件
终结本次执行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
财产;(2)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3)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
置;(4)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3 个月;(5)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
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
 答案:CD。
 答案:C。
专题十九 执行程序 
143
终结本次
执行的条件
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
(试行)》第1 条]
程序
在申请人签字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方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法律后果及
救济机制
终结本次执行后,被执行人仍应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
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申请恢复执行,且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的限
制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违法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行为异
议
主观题演练
1. 贾某与侯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法院判决侯某在30 日内向贾某返还借款10 万元,履行期限
届满后,侯某未履行该判决,贾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扣押了侯某家中的一幅名家字画,
案外人刘某提出异议,称该幅字画是其借给侯某观赏的,应当为自己所有,不能作为执行对象。
结合上述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法院裁定驳回了刘某的异议,刘某可以通过何种方式来救济自身的权益?
(2)如果法院裁定刘某的异议成立并中止执行,此时贾某可能通过何种机制来恢复执行?
【参考答案】
(1)本案中案外人刘某提出的执行标的异议指向执行标的即字画的所有权归属,与原生效判决无
关,因此如果法院裁定驳回案外人刘某的执行异议,刘某可以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刘某作为原告,
申请执行人贾某作为被告,而被执行人侯某的诉讼地位视其态度而定,可能是共同被告,也可能是第三人。
(2)如果法院裁定案外人刘某的执行异议成立并中止执行,贾某可以提起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来尝试恢复执行,贾某作为原告,案外人刘某作为被告,而被执行人侯某的诉讼地位视其态度而定,可
能是共同被告,也可能是第三人。
2.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 市B 区人民法院于2023 年5 月作出一审
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工程款120 万元及逾期利息15 万元。乙公司不服上诉,A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3 年8 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于2023 年9 月1 日生效。因乙公司未按期履
行给付义务,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乙公司于2023 年12 月31 日前支付50 万元,2024 年3 月31 日
前支付剩余70 万元;若乙公司按期履行,甲公司放弃对利息的主张。和解协议签订后,乙公司以其名下
一套房产作为担保,丙公司自愿为乙公司的剩余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均向执行法院提交了书面担保
材料并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
2023 年12 月31 日,乙公司按约定支付50 万元,但2024 年3 月31 日,乙公司未能支付剩余款项。
甲公司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问题】
(1)甲公司应向哪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说明理由。
(2)若乙公司未按期履行和解协议,甲公司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应如何处理?和解协议中约定的放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44
弃利息的条款是否仍有效?请分别说明理由。
(3)甲公司申请恢复执行后,能否直接执行乙公司提供的抵押房产及丙公司的财产?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甲公司应向A 市B 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由第一审人民
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本案中,一审法院为A 市B 区人
民法院,且未提及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与一审法院同级的其他法院,因此甲公司应向A 市B 区人民法院申
请强制执行。
(2)①法院应裁定恢复对原生效判决的执行。本案中乙公司未按期履行和解协议中剩余款项的支付
义务,甲公司有权申请恢复执行。
②放弃利息的条款无效。本案中乙公司未履行剩余债务,和解协议未能履行完毕,甲公司已经选择
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应按原生效判决确定的利息予以执行。
(3)甲公司可以直接执行乙公司提供的抵押房产及丙公司的财产。本案中,乙公司以房产提供抵押
且办理了抵押登记,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提交书面担保材料,均符合执行担保的生效要件,因此
甲公司可直接申请执行该抵押房产及丙公司的财产。
  疯狂小串讲
执行程序
概述
功能:实现权利,不解决纠纷
特点:不调解、不辩论,可和解;执行标的有限原则
执行管辖
近人近财产
执行管辖异议:撤销执行案件;上一级法院复议
执行程序的启动:申请执行为原则、移送执行为例外
执行中的
一般性
执行担保
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 申请执行人同意:暂缓执行
救济机制: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恢复执行并直接执行担保财产或者保证人的
财产
担保人的追偿权
执行和解
原则上中止执行
和解协议履行完毕:按执行结案处理,执行程序终结
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可恢复、可起诉(二者择其一)
执行和解协议中约定担保条款的效力
执行承担
追加、变更执行当事人属于执行力主观范围的扩张,通常如果没有法律或司
法解释的明确规定,不能随意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人
救济机制:(1)上一级法院复议;(2)变更追加异议之诉
执行竞合
三类竞合:(1)终局执行之间的竞合;(2)保全执行之间的竞合;(3)终局执
行和保全执行之间的竞合
“物权完胜债权”:(1)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
权受偿;(2)存在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受偿
各债权均为无担保债权的,按照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专题十九 执行程序 
145
执行中的
一般性
参与分配
适用条件:无法清偿所有债权+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 金钱债权+ 已
经取得生效的执行根据
财产分配方案异议之诉:对方案一有意见的人,起诉对方案二有意见的人
(15 日内)
执行转
破产
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情形+ 经申请执行人之一
或者被执行人同意+ 中止执行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应当解除对被执行人财产的保全措施
法院裁定宣告被执行人破产的,裁定终结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
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恢复执行
执行
措施
一般的执行措施:查扣动产、不动产;查扣担保财产;轮候查扣冻;不得查扣冻的财产
代位执行:15 日的异议期;第三人提出自己无履行能力或其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
系,不构成异议
对共有物的执行:析产的“三条路”——(1)共有人达成分割协议并经债权人认可;(2)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3)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
代履行:仅适用于可以由他人完成的行为义务
保障性
执行措施
责令被执行人支付延期利息、迟延履行金
财产报告制度
限制高消费
征信系统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媒体公布
执行
救济
执行行为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 法院的执行行为在程序上违法+ 书面方式+ 上一
级法院复议
执行标的
异议
案外人+ 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 书面方式
执行标的异议成立:中止执行
【第一类】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再审程序
【第二类】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两种执行异议之诉
案外人“不爽”时的救济机制
执行回转:已执行的标的物系特定物的,应当退还原物。不能退还原物的,双方可以折
价赔偿。无法协商折价的,终结执行回转程序,当事人可另诉赔偿
终结本次
执行
适用条件;申请人签字或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不受执行时效限
制
146
专题二十 
仲裁与仲裁协议
逻辑地图
仲裁与仲裁协议
仲裁概述
仲裁的适用范围
仲裁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
仲裁机构和仲裁协会
仲裁的类型
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的形式和内容
仲裁条款的独立性
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的一般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的拘束力扩张
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机构和程序
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
知识点一:仲裁概述【E】
(一)仲裁的适用范围
1. 民商事仲裁的适用范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
纠纷。
2. 不能适用民商事仲裁的纠纷(没有可仲裁性):(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2)依
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二)仲裁的基本原则
1. 自愿原则:是否选择仲裁、仲裁机构的选择、仲裁庭的组成、审理方式和形式等自主选定。
2. 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原则。
3. 独立仲裁原则:仲裁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个人、社会团体的干预。仲裁机构相互之间没有
隶属关系。
4. 仲裁诚信原则(2025 年新增):仲裁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仲裁庭发现当事人单方捏造基本事实申请仲裁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仲裁方式侵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驳回其仲裁请求。
专题二十 仲裁与仲裁协议 
147
5. 仲裁国际化原则(2025 年新增):国家支持仲裁机构加强与境外仲裁机构和有关国际组织的交流
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仲裁规则的制定。
(三)仲裁的基本制度
1. 协议仲裁:民商事仲裁的启动前提是双方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
2. 或裁或审: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
3. 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针对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也不得向法院起诉。仲裁
裁决受执行力保障。
4. 在线仲裁(2025 年新增):仲裁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但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的除
外。仲裁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的,与线下仲裁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仲裁机构和仲裁协会
1. 仲裁机构
(1)性质:仲裁机构是从事仲裁工作的专门机构,属于公益性非营利法人。
(2)设立:仲裁机构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
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在县和未设立区的市不能设立仲裁机构。
(3)组成人员的任期:仲裁机构的组成人员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的应当依法换届,更换不少于
三分之一的组成人员。
2. 仲裁协会
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于2022 年10 月14 日在民政部注册成立。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机构
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机构及其组成人员、工作人员,以及仲裁员在仲裁活动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知识点二:仲裁协议【A】
(一)仲裁协议的形式
1. 仲裁协议须为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
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2. 默示的仲裁协议(2025 年新增):一方当事人在申请仲裁时主张有仲裁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在首
次开庭前不予否认的,经仲裁庭提示并记录,视为当事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
(二)仲裁协议的内容
1.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须双方协商一致,真实、自愿。
2. 明确约定具有可仲裁性的事项: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3. 选定的仲裁机构
(1)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
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2)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仲裁,但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
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选择中国
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而没有明确选择哪个具体的地点的,申请人有选择权。
4. 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48
5. 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根本不存在的,仲裁协议无效。
6. 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
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
7. 当事人约定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申请仲裁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
方未在仲裁法规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易错点提示“或裁或诉”条款中仲裁协议无效不影响管辖协议的效力:当事人约定既可以起诉也
可以仲裁的,关于仲裁的约定无效,但不影响关于诉讼管辖约定的效力,法院可以按照有关约定依法确
定管辖。
活学活用
(2025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数据授权使用协议》,其中约定因协议引发
的所有纠纷均应提交某仲裁机构解决。后甲公司以数据系伪造为由,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
承认数据系伪造,但主张数据是由丙公司提供,甲遂要求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方协商未果。关
于甲公司可能的救济途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甲公司针对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请求属于不可分请求,只能一并通过仲裁解决 
B. 甲公司对乙公司的请求受仲裁协议约束,应通过仲裁解决
C. 甲公司针对乙公司和丙公司的请求属于不可分请求,只能一并通过诉讼解决 
D. 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请求具有独立性,应通过诉讼解决
(三)仲裁条款的独立性
1.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仲裁条款具有可以与主合同的其他条款相分离而独立存在的属性,对仲裁条
款的效力应当单独判断。
2. 合同是否成立及其变更、不生效、终止、被撤销或者无效,不影响已经达成的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民商诉全家桶《破产法解释(三)》第8 条最后一句规定:“当事人之间在破产申请受理前订立有
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应当向选定的仲裁机构申请确认债权债务关系。”
(四)仲裁协议的拘束力扩张
1. 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后合并、分立的,仲裁协议对其权利义务的继受人有效,但另有约定的除
外。
2. 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后死亡或者在仲裁程序进行中死亡的,仲裁协议对承继其仲裁事项中的权利
义务的继承人有效。
3. 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受让债权债务时
受让人明确反对或者不知有单独仲裁协议的除外。
民商诉全家桶
1. 主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能否拘束补充协议,取决于补充协议是否独立可分:(1)如果主合同与
补充协议独立可分,则补充协议不受仲裁条款约束;(2)如果主合同与补充协议不可分即视为一个整体,
 答案:BD。
专题二十 仲裁与仲裁协议 
149
则补充协议受仲裁条款约束。
2. 最高法指导案例第198 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与刘友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
实际施工人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亦未与发包人、承包人订立有效仲裁协议,
不应受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约束。实际施工人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
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发包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法院应予支持。
3. 仲裁协议对保险人的拘束力: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一种法定债权转让,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赔偿保
险金后,有权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和第三者在保险事故发生前达成的仲裁
协议,对保险人具有约束力。
4.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或者相对人以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订有仲裁协议为由对法
院主管提出异议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或者相对人在首次开庭前就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的债
权债务关系申请仲裁的,法院可以依法中止代位权诉讼。
5. 公司股东、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依照法律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合伙企业向对方当事
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公司、合伙企业与对方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对股东、合伙人有效。
6.《最高法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 条:消费者依照《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6 条、《民法典》第497 条等法律规定,主张经营者提供的下列格式条款无效的,
法院应予支持:……(六)约定的解决争议方法不合理增加消费者维权成本;……。
活学活用
1.(2024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A 区的甲公司与B 区的乙公司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发生一切争
议提交C 仲裁机构处理”。之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返还借款90 万元,乙公司发现甲公司对D 区的丙公司
有到期债权但一直未催告返还,且丙公司和甲公司的总经理均由王强担任。现乙公司准备对丙公司提起
代位权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A 区法院
B. B 区法院
C. D 区法院
D. C 仲裁机构
2.(2023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单选)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若因
合同履行产生纠纷,由丙仲裁委仲裁。后来甲公司与乙公司为完善主合同条款,就工程款计算以及支付
方式达成补充协议,且明确约定“所签补充协议与前签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中并未约定仲裁条
款。后来甲公司逾期支付工程款,乙公司欲追索工程款,可以通过以下哪种途径?
A. 向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B. 向甲公司住所地法院起诉
C. 向仲裁委所在地法院起诉
D. 向丙仲裁委申请仲裁
(五)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机构和程序
1. 确认机构:(1)仲裁机构;(2)仲裁庭;(3)法院。
 答案:C。
 答案:D。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50
2. 管辖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仲裁协议签订地、申请人住所
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法院或者专门法院管辖。
3. 法院确认优先
一方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庭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法院审理仲裁
协议效力确认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并询问当事人。
特殊情形: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另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仲裁机构先于法院接受申请
并已经作出决定的,法院不予受理;若仲裁机构接受申请后尚未作出决定,法院应予受理并同时通知仲
裁机构中止仲裁。
4. 时间要求
(1)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
没有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视为放弃仲裁协议,而后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无效的,法院不予
受理。
(2)在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进行审
查。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①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已经确认仲裁协议
有效的;②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③仲裁协议符合《仲裁法》
第16 条规定且不具有《仲裁法》第17 条规定情形的。
案例回放最高法指导案例第197 号“深圳市实正共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申
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当事人未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应当认定当事
人接受仲裁庭对案件的管辖权。虽然案件重新进入仲裁程序,但仍是对同一纠纷进行的仲裁程序,当事
人在重新仲裁开庭前对仲裁协议效力提出异议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
定的“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的情形。
(六)仲裁协议无效的法定情形
1. 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2. 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
3.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4. 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协议无效;
5.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或者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当事人对此
又达不成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解题神器仲裁协议的效力识别:大错VS 小错
仲裁协议中存在“大错”:自始无效
口头协议
约定了根本不存在仲裁机构
约定了不具有可仲裁性的事项
违反了“或裁或审”的要求
无人或限人订立的协议
受胁迫订立的协议
专题二十 仲裁与仲裁协议 
151
仲裁协议中存在“小错”:协商补正,
无法协商一致的,仲裁协议才无效
约定了两个以上的仲裁机构
只约定了仲裁机构所在的地方
只约定了仲裁的规则
仲裁机构的名称不准确
主观题演练
2023 年5 月,A 公司与B 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约定A 公司向B 公司供应一批精密生产设
备,总价款800 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 年8 月30 日前,B 公司在收货后30 日内支付全款。同时约定:
“因本合同履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C 仲裁委员会解决。”
2023 年7 月,因市场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A 公司与B 公司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设备总
价款调整为880 万元,交货时间顺延至2023 年9 月15 日,未就争议解决方式作出约定。《补充协议》签
订后,A 公司按约于2023 年9 月10 日完成交货,B 公司验收合格但未按约定支付货款。
2024 年1 月,A 公司向C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B 公司拖欠货款880 万元及逾期利息,提交
了《设备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交货验收单等证据。C 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后,通知双方当事人确定
仲裁审理方式,B 公司未明确表示不同意在线审理,仲裁庭遂决定通过信息网络在线审理本案。首次开
庭前,仲裁庭向B 公司核实是否认可双方存在仲裁协议,B 公司未予否认,仲裁庭对此予以记录。
审理过程中,仲裁庭发现,A 公司曾与B 公司前法定代表人恶意串通,企图通过仲裁裁决将B 公司
的一笔自有资金认定为应付货款,转移给A 公司以偿还A 公司对B 公司前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该行
为可能损害B 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B 公司当庭提出异议:1. 《补充协议》未约定仲裁条款,且与《设备买卖合同》相互独立,
故C 仲裁委员会对《补充协议》相关争议无管辖权;2. 案涉《设备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故其
中的仲裁条款亦无效;3. 仲裁庭采用在线审理方式未取得其明确同意,审理程序违法,相关仲裁活动应
属无效。
结合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1. 仲裁庭对《补充协议》相关争议是否具有管辖权?请说明理由。
2. B 公司主张《设备买卖合同》无效故仲裁条款无效,该主张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3. 本案采用信息网络在线审理的方式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4. 能否认定A 公司与B 公司之间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请说明理由。
5. 针对A 公司的仲裁请求,仲裁庭应当如何处理?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 有管辖权。《补充协议》是对《设备买卖合同》的价款、交货时间的变更,未脱离原合同的基础
法律关系,二者并非相互独立,因此主合同的仲裁条款适用于补充协议的相关争议,C 仲裁委员会对补
充协议的争议有管辖权。
2. 不成立。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
仲裁协议的效力。本案中,《设备买卖合同》的仲裁条款有效,其效力判断独立于主合同效力,主合同无
效不会导致仲裁条款无效。
3. 合法。仲裁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除非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本案中,仲裁庭已通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52
知双方确定审理方式,B 公司未明确表示不同意在线审理,仲裁庭据此决定在线审理,程序符合法律规
定。
4. 存在有效仲裁协议。首先,《设备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具备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三要素,形式合法。其次,首次开庭前仲裁庭核实仲裁协议时,B 公司未予否认,仲
裁庭已予以记录,视为双方认可仲裁协议存在。最后,补充协议未否定原仲裁条款,不影响协议效力。
5. 驳回 A 公司的仲裁请求。A 公司与 B 公司前法定代表人恶意串通,企图通过仲裁转移资产、损害 
B 公司其他债权人利益,属于虚假恶意仲裁,违反了仲裁诚信的基本原则,仲裁庭应驳回其请求。
  疯狂小串讲
民商事仲裁
概述
适用范围:财产权益争议
仲裁的基本原则:仲裁诚信原则;仲裁国际化原则
仲裁的基本制度:协议仲裁;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在线仲裁
仲裁机构与仲裁协会
仲裁协议的
形式和内容
书面形式(仲裁条款)
自愿仲裁的意思表示+ 具有可仲裁性的事项(财产权益争议)+ 选定的仲裁机构
仲裁协议的
效力
仲裁协议的效力识别:大错VS 小错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原理
仲裁协议的拘束力扩张
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确认机构(法院、仲裁机构、仲裁庭);管辖;时间要求
153
专题二十一 
仲裁程序
逻辑地图
仲裁程序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的组成形式
仲裁员的确定(2025年修订)
仲裁员的信息披露义务
仲裁员的回避
仲裁保全(2025年修订)
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
证据保全
裁定与救济
送达
仲裁审理
受理仲裁申请后的程序
仲裁的审理方式
撤回仲裁申请和缺席裁决
仲裁中的和解、调解和裁决
仲裁和解
仲裁调解
仲裁裁决
知识点:仲裁程序【C】
一、仲裁庭的组成
(一)仲裁庭的组成形式
1. 合议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其中设有一名首席仲裁员。
2. 独任仲裁庭: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二)仲裁员的确定(2025 年修订)
1. 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机构主任指定一名仲裁
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共同委托仲裁机构主任指定。当事人约定第三名
仲裁员由其各自选定的仲裁员共同选定的,从其约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54
2. 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共同委托仲
裁机构主任指定。
(三)仲裁员的信息披露义务
仲裁员存在可能导致当事人对其独立性、公正性产生合理怀疑情形的,该仲裁员应当及时向仲裁机
构书面披露。仲裁机构应当将仲裁员书面披露情况、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四)仲裁员的回避
1. 回避方式
(1)自行回避;
(2)申请回避: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2. 仲裁员回避的法定情形: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
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仲裁的;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
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3. 回避的决定权
(1)对仲裁员(包括首席仲裁员)的回避申请,由仲裁机构主任决定。
(2)仲裁机构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的回避申请,由仲裁机构的其他组成人员集体决定。
4. 仲裁员回避的法律后果
(1)被准许回避的仲裁员退出仲裁庭,重新选定或者指定仲裁员。
(2)当事人可以请求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仲裁庭也可以自行
决定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
活学活用
(2016 年真题,单选)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一次开庭后,甲公
司的代理律师发现合议庭首席仲裁员苏某与乙公司的老总汪某在一起吃饭,遂向仲裁庭提出回避申请。
关于本案仲裁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苏某的回避应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B. 苏某回避后,合议庭应重新组成
C. 已经进行的仲裁程序应继续进行
D. 当事人可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
二、仲裁保全(2025 年修订)
(一)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
1. 仲裁前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
(1)前提条件:情况紧急,具有仲裁前保全的紧迫性。
(2)启动方式: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直接向法院申请。
(3)担保要求: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 答案:D。
专题二十一 仲裁程序 
155
(4)管辖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
2. 仲裁中财产保全和行为保全
(1)前提条件:确有保全的必要,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使裁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
损害。
(2)启动方式:依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
法院,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3)担保要求: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法院审查决定。
(4)管辖法院: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
(二)证据保全
1. 仲裁前证据保全
(1)适用前提:情况紧急,证据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具有迫在眉睫的危险。
(2)管辖法院: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
2. 仲裁中证据保全 
(1)适用前提: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2)管辖法院:证据所在地的基层法院。
(三)裁定与救济
1. 仲裁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2.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考点精讲  
(1)仲裁前保全和仲裁中保全都只能依申请启动,因为仲裁机构没有保全的裁定权和执行权。
(2)仲裁前保全直接向法院申请;仲裁中保全必须通过仲裁机构转交给法院。
(3)除国内仲裁保全由基层法院管辖外,其他与仲裁相关的事项大多由中级法院管辖。
三、送达
1. 仲裁文件应当以当事人约定的合理方式送达。
2. 当事人对送达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仲裁规则规定的方式送达。
四、仲裁审理
(一)受理仲裁申请后的程序
1.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
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2. 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3.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必要时,可以请求有关方面依法予以协助。
4. 申请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被申请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仲裁请求,有权提出反请求。
(二)仲裁的审理方式(2025 年修订)
1. 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公开审理为例外: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56
涉及国家秘密、他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2. 开庭审理为原则、书面审理为例外: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可以书面审理。
 (三)撤回仲裁申请和缺席裁决
1. 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当事人可以依据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但不能起诉。
2. 缺席仲裁的适用情形:(1)被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2)被申请人未经仲裁庭
的许可中途退庭;(3)仲裁被申请人提出反请求的情况下,如果仲裁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
庭或未经仲裁庭准许中途退庭时,仲裁庭可以基于反请求对仲裁申请人作出缺席裁决;(4)被申请人的
法定代理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五、仲裁中的和解、调解和裁决
仲裁和解
和解时间:仲裁委受理案件后、作出仲裁裁决前
达成和解协
议后的选择
(1)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仲裁裁决书
(2)撤回仲裁申请: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之后如果反悔还可以依据
原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
仲裁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
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经仲裁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也可以根据协议的
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仲裁裁决
作出方式:少数服从多数,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对裁决持不同意见
的仲裁员,可以在裁决书上签名,也可以不签名。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
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当事人协议,可以不在仲裁裁决书中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
仲裁裁决的生效:作出即生效,一事不再理;裁决的确定性和执行力
  疯狂小串讲
仲裁庭的组成
合议仲裁庭+ 独任仲裁庭:仲裁员的确定
仲裁员的信息披露义务
仲裁员的回避:方式;法定事由;决定权;法律后果
仲裁保全
财产保全VS 行为保全VS 证据保全
仲裁前保全VS 仲裁中保全
适用前提;管辖;担保要求;具体措施;裁定与救济
送达
当事人约定的合理方式VS 仲裁规则规定的方式
受理仲裁申请
后的程序
送达文书;答辩;放弃或者变更仲裁请求;提出仲裁反请求
审理方式
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公开审理为例外
专题二十一 仲裁程序 
157
撤回仲裁申请
与缺席裁决
撤回仲裁申请的法律后果:不得起诉;可以重新申请仲裁
缺席仲裁的适用情形
仲裁和解、
调解
仲裁和解后的选择:撤回仲裁申请;制作仲裁裁决书
仲裁调解后的选择:制作仲裁调解书或者制作仲裁裁决书
仲裁裁决
裁决方式;法律效力;文书简化
158
专题二十二 
仲裁的司法审查
逻辑地图
仲裁的司法审查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报核制度
知识点一:仲裁裁决的撤销【A】
1. 启动方式:以当事人申请撤销为原则,但法院认定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2. 申请主体和申请时间
(1)申请主体:仲裁当事人(仲裁申请人、被申请人);
(2)申请时间: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 个月内提出(2025 年修订)。
3. 管辖:仲裁委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4. 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仲裁法》第58 条)
(1)没有仲裁协议的
①当事人之间根本没有达成仲裁协议。
②视为没有仲裁协议的两种情形:仲裁协议被认定无效;仲裁协议被撤销。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违反仲裁法规定的仲裁程序、当事人选择的仲裁规则或者当事人对仲裁程序的特别约定,可能影响
案件公正裁决,经法院审查属实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原理剖析法院对国内仲裁的监督原则上限于程序问题和仲裁员个人品行问题,事实和法律问题
一律不干预,证据问题仅干预两种严重的情形[上述第(4)和第(5)两种]。
速记丸3+2+1 :三类程序问题+ 两类证据问题+ 一类仲裁员个人品行问题。
5. 审理方式和期限
(1)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撤销裁决的申请后,必须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
(2)期限:法院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 个月内审查。
专题二十二 仲裁的司法审查 
159
6. 法院审查后的不同处理方式
(1)撤销仲裁裁决
经审查,发现法定撤销理由的,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若属于超裁情形且超裁部分与其他部分裁决可
分,则可以撤销部分裁决。
(2)驳回撤销申请
经审查没有发现撤销事由,裁定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该裁定不能上诉,驳回后,原仲裁裁决
具有执行力。
(3)通知重新仲裁(2025 年细化)
在下列两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通知重新仲裁:①仲裁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②对方当事人隐
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
裁定中止撤销程序。是否重新仲裁,由仲裁庭自己决定。若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
销程序;若仲裁庭接受建议开始重新仲裁的,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撤销程序。仲裁庭无须重新组成,由原仲
裁庭仲裁,也无须当事人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当事人对重新仲裁后作出的裁决不服的,仍然可以申请撤销。
7. 撤销仲裁裁决的后果
法院作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仲裁裁决一旦撤销,当事
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易错点提示撤回仲裁申请VS 撤销仲裁裁决
(1)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后,原先的仲裁协议仍然有效,可以重新申请仲裁,但不能起诉。
(2)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原先的仲裁协议失去拘束力,当事人可以起诉,但如果还想申请仲
裁,须重新达成仲裁协议。
活学活用
(2021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凯胜公司与晨明公司订立买卖合同,约定如果因买卖合同发生纠
纷,由某仲裁机构3 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进行仲裁。后凯胜公司申请仲裁,要求晨明公司支付货款60 万
元。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请求低于100 万元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1 名仲裁员独任审理。
仲裁机构决定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并指定张律师担任仲裁员,最终支持了凯胜公司的请求,晨明公司
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裁决。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法院可以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
B. 晨明公司可以仲裁庭组成违法为由,请求法院撤销该裁决
C. 晨明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可以由法官独任审理
D. 晨明公司可以张律师并非自己选定的仲裁员为由,申请撤销裁决
知识点二: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A】
(一)仲裁裁决的执行
1. 只能依据当事人申请启动执行。
 答案:BD。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160
2. 申请时限:两年,可中止、中断。
3. 管辖法院:中级法院执行为原则,基层法院执行为例外
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执行。经上级法院批准,中级法院可以指定
相应的基层法院管辖仲裁执行案件。
4. 救济机制:申请执行人对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 日内向上一级法
院申请复议。
如果一方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申请撤销裁决,则裁定中止执行。之后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裁
定终结执行;法院驳回撤销申请的,裁定恢复执行。
(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 启动方式:以当事人申请为原则,但如果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不予执
行。
2. 司法监督标准的一致性: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的六项事由与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事由完全相
同。
3. 管辖:受理执行申请的法院。
4. 申请时间: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应当在执行终结前提出。
5. 法院不支持不予执行申请的情形
(1)禁止重复申请: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事由提出不
予执行申请的,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被驳回后,又以相同事由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的,法院不予支持。
(2)先行抗辩原则: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
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换言之,在仲裁庭首次开庭
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是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前提条件。
(3)被执行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调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
决,法院不予支持,但该仲裁调解书或者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速记丸仲裁调解书和依据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制作的仲裁裁决书,可以申请执行,但不能申请
不予执行。
6. 案外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1)案外人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仲裁调解书的条件:①有证据证明仲裁案件当事人恶意
申请仲裁或者虚假仲裁,损害其合法权益;②案外人主张的合法权益所涉及的执行标的尚未执行终结;
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法院对该标的采取执行措施之日起30 日内提出。
(2)救济机制:法院基于案外人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
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 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法院裁定驳回或者不予受理案外人提出的不予执行仲
裁裁决、仲裁调解书申请,案外人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 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
申请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
申请主体
仲裁当事人
仲裁当事人或案外人
申请时限
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 个月内
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之后、执行程序终结前
管辖法院
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法院
受理执行申请的法院
专题二十二 仲裁的司法审查 
161
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
申请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
程序设置
通知重新仲裁只可能发生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情形中
相同之处
(1)总体性质:均属于司法对仲裁的监督机制
(2)法定事由相同
(3)法律后果相同: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或者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后申请仲裁
三、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报核制度
需要报核的裁定
拟确认仲裁协议无效
拟撤销仲裁裁决
拟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报核的通常原则
原则上向高院报核,待高院审核后,按高院的审核意见做出相应裁定
特殊情形
拟以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撤销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应当首先向高院报核,高
院经审查拟同意的,向最高院报核,待最高院审核后,按最高院的审核意见做出相
应裁定
活学活用
(2021 年真题网络回忆版,多选)甲省乙市的某仲裁委员会就A 公司与B 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作出
裁决。A 公司认为仲裁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向乙市中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乙市中院合议庭经过审查后
认为符合撤销条件,经过报核后作出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关于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A. B 公司对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可以申请省检察院抗诉
B. 撤销裁决应当根据高院的审核意见作出
C. 撤销裁决应当根据乙市审委会的审核意见作出
D. B 公司对撤销裁决不服的,可以就买卖合同纠纷另行起诉
案例回放
1. 最高法指导案例第199 号“高哲宇与深圳市云丝路创新发展基金企业、李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案”:仲裁裁决裁定被申请人赔偿与比特币等值的美元,再将美元折算成人民币,属于变相支持比特币
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付交易,违反了国家对虚拟货币金融监管的规定,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
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
2.“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天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浙江省温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2018)浙03 民特63 号]:仲裁员公正、独立行使仲裁权是商事纠纷通过仲裁程序得到有
效解决的保障。本案仲裁员未按照仲裁规则充分履行披露义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事人回避权利的行
使,属于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情形,故法院以“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
仲裁裁决。
 答案:BD。
26 年觉晓名师讲义——韩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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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某与李某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黔01 民特54 号]:司
法实践中,出借人为借款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民间借贷的情形时有发生,且出借人和借款人均明知
或应知借款用作赌资、毒资等,此类借贷行为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法院可以裁决“违背
社会公共利益”为由,依法撤销案涉仲裁裁决。
4.“重庆医药集团颐合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与中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大足区第二人民医院申
请撤销仲裁裁决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渝01 民特104 号]:依据《仲裁法》的规定,
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仅限于“当事人”。本案严格按照仲裁
法的上述规定,明确案外人不具有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资格,同时提示案外人在裁决执行程序中的
救济渠道。
  疯狂小串讲
仲裁裁决的执行
申请主体;管辖法院;申请时限;救济机制
仲裁的司法审查
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启动方式;申请时限;申请主体;法定事由;管辖法院;
通知重新仲裁
申请不予执行国内仲裁裁决:申请主体;法定事由;管辖法院;适用范围;案外人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VS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法定事由相同+ 法律后果相同;
(2)申请主体、管辖法院、申请时限、程序设置存在诸多不同
仲裁司法审查报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