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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反外国制裁法》、《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
(国务院令第803 号)及《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中,
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
A.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反外国制裁法》作出的反制措施决定为最终决定,
当事人不得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B. 甲某被列入我国反制清单,其控制的A 公司与境外企业签订的合同涉及在
华交易的,我国可依法禁止或限制该交易
C. 对于某外国法院基于不当域外管辖作出的针对我国公民的恶意诉讼判决,
我国法院可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予以承认和执
行
D. 国务院法治部门认定某外国措施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措施后,可发布禁令,
明确我国主体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该措施
第1 天
【三国法 ■ 殷敏】
1.【答案】ABD
【解析】根据《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反制措施决定为最终决定,
当事人不得对该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因此,A 正确。
根据《反外国制裁法》及《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的规定,反制措
施的实施对象包括由列入反制清单的个人、组织实际控制或参与设立、运营的组织。对列入反制
清单的对象,我国可采取禁止或限制其在我国境内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的措施。可知,甲某控制
的A 公司的在华交易可被依法禁止或限制。因此,B 正确。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的规定》的规定,境外恶意诉讼的判决,我国
一律不予承认、不予执行,而非可以承认和执行。因此,C 错误。
根据《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法治部门会同其他有关机关识别外国不当
域外管辖措施后,可发布禁令,实践中禁令的效力扩大为“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该
不当域外管辖措施。因此,D 正确。
综上,本题ABD 当选。
【解题要领】
《反外国制裁法》规定的反制对象、措施、决定效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
的规定》的新增规则,以及《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规定的识别、阻断与反制规则。
第1 天
【三国法 ■ 殷敏】
2.国家管辖权是一国主权的具体行使。关于国家管辖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的对象包括具有本国国籍的自然人、法人、船舶、航
空器、航天器等
B. 外交保护是一国保护性管辖权的体现
C. 战争罪、违反人道罪、海盗罪等已被公认为国家普遍管辖权的对象
D. 国家行使保护性管辖权的条件是,外国人在领土外侵害该国重大利益的行
为必须同样也侵害了行为地国的重大利益
第2 天
【三国法 ■ 殷敏】
2.【答案】AC
【解析】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的对象不仅包括具有本国国籍的自然人、法人,还包括具有本
国国籍的船舶、航空器、航天器等。因此,A 正确。
外交保护是指国家保护具有本国国籍公民的海外利益,是一国属人管辖权的体现。因此,B错误。
战争罪、破坏和平罪、违反人道罪、海盗罪等是国家可以行使普遍管辖权的对象。灭绝种族、
贩卖毒品、贩运奴隶、种族隔离、实施酷刑、劫持航空器等行为也已被国际条约确定为缔约国合
作惩治的罪行。因此,C 正确。
保护性管辖权的行使条件之一是要求两个国家都认为该行为构成犯罪,即构成双重犯罪,而
不是同时损害两个国家的重大利益。因此,D 错误。
综上,本题AC 当选。
【解题要领】
(1)属人管辖权的对象是广义上的人,具体包括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法人、船舶、航空器、
航天器等。
(2)外交保护是一国属人管辖权的体现,具体是指受害人国籍国对受害人的保护。
(3)普遍管辖权行使的罪行范围。
(4)保护性管辖权的行使需要具备四项条件:①外国人;②行为发生在域外;③侵害了该国
重大利益;④构成双重犯罪。
第2 天
【三国法 ■ 殷敏】
3.关于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
A. 联合国大会对维持和平问题作出的建议,对有关会员国具有法律拘束力
B. 安理会如果讨论对某国作出单边制裁的决议,在性质上为非程序性事项,
该决议一经通过,即产生法律拘束力
C. 在表决非程序性事项时,常任理事国的弃权不构成否决,但缺席构成否决
D. 一国申请加入联合国,在安理会是实质性事项,在联合国大会属于重要问题,
需全体联合国会员国同意
第3 天
【三国法 ■ 殷敏】
3.【答案】ACD
【解析】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联合国大会就联合国组织内部事务通过的决议,对会
员国具有法律拘束力;就其他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属于建议性质,不具有法律拘束力。因此,A 错误。
“对某国作出单边制裁”涉及和平与安全,属于非程序性事项(或称实质性事项)。安理会
为制止对和平的威胁、对和平的破坏和侵略行为而作出的决定,以及依《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其
他职能而作出的决定,对当事国和所有的成员国都具有法律拘束力。因此,B 正确。
安理会对于非程序性事项的决议表决,要求获得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 个同意票,此
又称“大国一致原则”,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都享有否决权。但是,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缺席
不被视为否决,不影响决议的通过。因此,C 错误。
联合国大会对于一般问题的决议采取简单多数通过,对于重要问题的决议采取2/3 多数通过,
无需全体联合国会员国同意。因此,D 错误。
综上,本题ACD 当选。
【解题要领】
(1)联合国大会的内部决议对会员国有法律拘束力,但外部决议只有建议的性质,无法律拘
束力。
(2)安理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议有法律拘束力,但不能成为国际法的渊源。
(3)安理会对非程序性事项的表决,需要获得15 个理事国中的9 个同意票,并且需要五大
常任理事国一致;但是五大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缺席并不影响决议的通过。
(4)联合国大会对重要问题的决议需要2/3 多数通过。
第3 天
【三国法 ■ 殷敏】
4.根据国际法的相关原则和规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沿海国在毗连区内可以行使海关、移民、财政、卫生的立法和执法权,并
且这种权利及于毗连区上空
B. 内陆国家也可以拥有领水,并且可以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来
划定自己的领海
C. 未经沿海国的许可,其他国家不得在沿海国的大陆架或者专属经济区上建
立人工岛屿和设施
D. 外国航空器在他国的领海上空不享有无害通过权,但在其专属经济区和大
陆架的上空享有无害通过权
第4 天
【三国法 ■ 殷敏】
4.【答案】C
【解析】沿海国在毗连区只享有一定的管辖权,且这种权利不可及于其上空。因此,A 错误。
内陆国只可能拥有内水,而不可能拥有领海。因此,B 错误。
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上有一定的管辖权,其管辖权通过建立人工岛屿和设施来实
施。因此,C 正确。
无害通过权仅适用于外国船舶通过沿海国领海的情况。因此,D 错误。
综上,本题C 当选。
【解题要领】
(1)沿海国在毗连区的管辖权不能及于其上空;
(2)内陆国家没有领海;
(3)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上拥有对一定事项的管辖权;
(4)无害通过只能适用于船舶,不能适用于飞机。
第4 天
【三国法 ■ 殷敏】
5.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外国飞机在沿海国的领海有飞越的自由
B. 外国船舶在通过沿海国领海时应遵守沿海国制定的分道航行等制度
C. 潜水艇过境通行时必须浮出水面并展示其旗帜
D. 外国军舰可以无害通过沿海国领海
第5 天
【三国法 ■ 殷敏】
5.【答案】BD
【解析】外国飞机飞越沿海国领空必须经沿海国批准。因此,A 错误。
外国船舶在通过沿海国领海时必须遵守沿海国制定的分道航行等制度。因此,B 正确。
潜水艇无害通过时必须浮出水面并展示旗帜,但过境通行时并不要求必须浮出水面。因此,C
错误。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不限制外国军舰的无害通过权。因此,D 正确。
综上,本题BD 当选。
【解题要领】
(1)领海的无害通过制度;
(2)过境通行与无害通过的区别;
(3)《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不限制外国军舰无害通过沿海国领海的权利,但中国在批准《联
合国海洋法公约》时对该规定作出了保留。
第5 天
【三国法 ■ 殷敏】
6.一对中国夫妇,在美国逗留期间生下一女。关于该女孩的国籍,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
A. 该女孩只能具有美国国籍
B. 该女孩同时具有中国国籍和美国国籍
C. 该女孩只能具有中国国籍
D. 其父母可以选择该女孩具有中国国籍或美国国籍
第6 天
【三国法 ■ 殷敏】
6.【答案】D
【解析】该女孩父母都是中国国籍,即使其出生在外国,也可以具有中国国籍。因此,A 错误。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因此,B 错误。
美国采取出生地主义,该女孩可能具有美国国籍。因此,C 错误。
根据中国《国籍法》第5条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因此,D 正确。
综上,本题D 当选。
【解题要领】
(1)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2)美国采用“出生地主义”原则,中国采用“血统为主,兼采出生地主义”原则。
第6 天
【三国法 ■ 殷敏】
7.中国人乔某某在中国犯有严重贪污犯罪,2023 年8 月,乔某某持假护照逃
至甲国;2025 年3 月,中国向甲国提出了引渡乔某某的请求。现已知中国和甲国
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缔约国,中国与甲国之间无双边引渡条约。根据国
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有:
A. 乔某某在甲国为非法入境者
B. 甲国有义务将乔某某引渡给中国
C. 若甲国同意引渡乔某某,则由外交部负责接收乔某某
D. 甲国可以既不引渡乔某某,也不给予乔某某庇护
第7 天
【三国法 ■ 殷敏】
7.【答案】BC
【解析】乔某某持假护照进入甲国,故在甲国为非法入境者。因此,A 正确。
引渡为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行为,故无条约无引渡义务。因此,B 错误。
在引渡中,接收犯罪嫌疑人的为公安机关。因此,C 错误。
引渡和庇护均为一国的权利而非义务。因此,D 正确。
综上,本题BC 当选。
【解题要领】
(1)引渡、庇护都是一国的权利而不是义务;
(2)引渡的程序。
第7 天
【三国法 ■ 殷敏】
8.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甲国可以在下列哪一情况下行使外交保护?
A. 甲国一公司为拓展海外业务至乙国投资,投资期间遇到非法征收,用尽乙
国一切可行使的司法和行政救济手段均无效后,该公司请求甲国对其行使外交保
护
B. 甲国一公司在乙国投资经营过程中,因一起合同诈骗而遭受巨大损失,因
而到甲国驻乙国使馆请求外交保护
C. 甲国一公司在乙国经商期间,由于无法忍受乙国沉重的税收负担,遂请求
甲国对其行使外交保护
D. 甲国一公民在乙国参与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案件的重要证人未
出庭作证,导致甲国公民在诉讼中败诉,甲国公民因此请求甲国对其行使外交保
护
第8 天
【三国法 ■ 殷敏】
8.【答案】A
【解析】外交保护或外交保护权,是指一国国民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且依该外国法律程序
得不到救济时,其国籍国可以通过外交方式要求该外国进行救济或承担责任,以保护其国民或国
家的权益。国家行使外交保护权一般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①一国国民权利受到侵害是由于所在
国的国家不当行为所致;②受害人自受害行为发生时起到外交保护结束的期间内,必须持续拥有
保护国国籍,这被称为“国籍继续原则”;③在提出外交保护之前,受害人必须用尽当地法律规
定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办法,包括行政和司法救济手段。A 三个条件均具备,因此正确。BC 未
表明行为归因于国家,且未表明用尽当地救济手段,因此错误。D 未表明用尽当地救济手段,因此
错误。
综上,本题A 当选。
【解题要领】
外交保护的提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前提条件:①实际损害原则且损害归因于国家;②国
籍继续原则;③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第8 天
【三国法 ■ 殷敏】
9.关于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 对于由一国的大陆和该国的岛屿构成的海峡,若该岛向海一面的海域有一
条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地穿过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航道,则该海峡不
适用过境通行制
B. 过境通行制与无害通过制相同
C. 用于国际通行的海峡只能适用过境通行制
D. 黑海海峡适用协定通过制
第9 天
【三国法 ■ 殷敏】
9.【答案】BC
【解析】适用公海自由通过的海峡是在该海峡中有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航道的海峡;适用无
害通过的国际航行海峡是由一国的大陆和该国的岛屿构成的海峡,且该岛向海一面的海域有一条
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地穿过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航道。特别协定制度是指某些海峡的
通过制度是由专门针对该海峡缔结的国际公约规定的,如黑海海峡、麦哲伦海峡等就分别适用各
自专门条约所规定的制度。因此,AD 正确,BC 错误。
综上,本题BC 当选。
【解题要领】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可能适用四种通过制度:①过境通行制度;②无害通过制度;③公海自
由航行制度;④特别协定制度。它们的关系是:②③④为例外适用,①为兜底适用。
第9 天
【三国法 ■ 殷敏】
10.关于国际刑事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国际刑事法院对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侵略罪有专属管辖权
B. 因中国尚未加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所以国际刑事法院不可以管
辖中国境内的任何犯罪
C. 国际刑事法院只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最高刑罚为死刑
D. 国际刑事法院是常设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
第10 天
【三国法 ■ 殷敏】
10.【答案】D
【解析】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为补充性质,不排除国内法院管辖。因此,A 错误。
非缔约国接受法院对在其境内实施的或由其国民实施的一项具体犯罪的管辖时,国际刑事法
院也可以管辖。因此,B 错误。
国际刑事法院只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因此,C 错误。
根据《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及其相关文件的规定,国际刑事法院是常设的国际刑事司法
机构。因此,D 正确。
综上,本题D 当选。
【解题要领】
(1)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的补充性。
(2)国际刑事法院也可以管辖发生在非缔约国的罪行,只要非缔约国同意。中国尚未加入《国
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3)国际刑事法院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
第10 天
【三国法 ■ 殷敏】
11.下列选项中,哪个法律规定属于冲突规范?
A. 中国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有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该强制性规定
B. 中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
产关系
C. 当事人的住所不明或者不能确定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当事人有几
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D. 中国已婚的公民,夫妻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的,
应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1 天
【三国法 ■ 殷敏】
11.【答案】A
【解析】冲突规范是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实体法来调整的法律规范,是
一种法律适用规范。冲突规范并不像实体法规范那样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仅指明
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以及何种法律。BCD 都是实体法规范,错误。
综上,本题A 当选。
【解题要领】
冲突规范就是法律适用规范。
第11 天
【三国法 ■ 殷敏】
12.对于外国法的查明,根据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
的是:
A. 实践中,在不能查明外国法时,一般应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B. 对于应适用的外国法,除由当事人提供外,还有其他多种途径
C. 我国法院在需要适用外国法时,由法官依职权查明,当事人没有举证的责
任
D. 若外国法应由当事人查明,当事人在我国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无正当理
由未提供该外国法的,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该外国法
第12 天
【三国法 ■ 殷敏】
12.【答案】BD
【解析】不能查明外国法时,适用中国法。因此,A 错误。
外国法提供的途径包括:①由当事人提供;②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缔约对方的中央
机关或主管机关提供;③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该国驻我国使领馆提供;④由最高院建立或参与
的法律查明合作机制参与方提供;⑤由最高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提供;⑥由法律查明服务
机构或中外法律专家提供。因此,B 正确。
当事人选择外国法的,应当提供外国法。所以,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有举证的责任。因此,C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9 条第2 款的规定,当事人选择适用外国法律,其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
由未提供该外国法律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不能查明外国法律。因此,D 正确。
综上,本题BD 当选。
【解题要领】
(1)外国法有多种查明途径;
(2)当事人选择外国法的,有举证的责任;
(3)外国法查明不能的,适用中国法。
第12 天
【三国法 ■ 殷敏】
13.某中俄合资经营企业投资开发俄罗斯的一座矿山,该企业大股东均为中国
公民。关于该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法律适用和管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双方可以采用明示方式自由约定该合同所适用的法律
B. 该合同只能适用中国法律
C. 如出现争议,双方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还可就法律适用进行选择
D. 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外国仲裁机构仲裁
第13 天
【三国法 ■ 殷敏】
13.【答案】ACD
【解析】《民法典》第467 条第2 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
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而本案涉及的合同系在俄罗斯境内履行,故可以选择适用外国法。因此,A 正确,B 错误。
意思自治的最晚时间为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因此,C 正确。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279 条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因在中国领域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只能
由中国法院专属管辖。而本案涉及的合同系在俄罗斯境内履行,故不属于中国法院专属管辖的范围。
另外,专属管辖不排除仲裁,即使本案属于中国法院专属管辖的范围,也不能排除当事人选择仲
裁机构仲裁的权利。因此,无论如何,D 均正确。
综上,本题ACD 当选。
【解题要领】
(1)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中意思自治原则的例外;
(2)意思自治的最晚时间;
(3)诉讼与仲裁的关系。
第13 天
【三国法 ■ 殷敏】
14.关于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
B.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动产物权适用动产所在地法律
C. 运输中的动产物权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
D. 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最密切联
系的法律
第14 天
【三国法 ■ 殷敏】
14.【答案】AD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7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动产物权适用的法律。
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法律事实发生时动产所在地法律。因此,A 正确,B 错误。
该法第38 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运输中动产物权发生变更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
择的,适用运输目的地法律。因此,C 错误。
该法第39 条规定,有价证券,适用有价证券权利实现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有价证券有最密切
联系的法律。因此,D 正确。
综上,本题AD 当选。
【解题要领】
涉外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运输中动产物权的法律适用、有价证券的法律适用。
第14 天
【三国法 ■ 殷敏】
15.中国人王某在韩国旅游期间购买的产品对其家人造成了伤害,该产品的生
产公司的主营业地在首尔。有关争议诉诸中国法院。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
用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产品责任在任何时候都应适用中国法律,因中国是被侵权人的经常居住地
B. 产品责任在任何时候都应适用韩国法律,因韩国是侵权人的经常居住地
C. 如果王某选择适用韩国法律,则适用韩国法律
D. 如果该韩国侵权人在中国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则只能适用韩国法律
第15 天
【三国法 ■ 殷敏】
15.【答案】C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5 条规定:“产品责任,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
法律;被侵权人选择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损害发生地法律的,或者侵权人在被侵权人经常
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侵权人主营业地法律或者损害发生地法律。”因此,C 正确,
ABD 错误。
综上,本题C 当选。
【解题要领】
涉外产品责任侵权的法律适用。
第15 天
【三国法 ■ 殷敏】
16.中国公民齐某发明了一项专利,并在中国申请获得了专利权。1 年后,齐
某发现该专利被美国人麦克利用并生产出产品销售。齐某认为麦克侵犯了自己的
专利权,向中国法院起诉,有关争议在中国法院审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该专利权的归属应适用中国法律
B. 该专利权的归属应适用美国法律
C. 该专利权的侵权责任应适用中国法律
D. 就该专利权的侵权责任,双方可以协议选择适用美国法律
第16 天
【三国法 ■ 殷敏】
16.【答案】AC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8 条规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内容,适用被请求
保护地法律。”本案的被请求保护地是中国。因此,A 正确,B 错误。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0 条规定:“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
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因此,C 正确;D 错误,错在双方可
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而不是美国法。
综上,本题AC 当选。
【解题要领】
涉外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适用。
第16 天
【三国法 ■ 殷敏】
17.根据2026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海商法》,关于船舶碰撞侵权的法律适用,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两艘同属利比里亚籍的船舶,在我国南海发生碰撞,诉至我国海事法院的,
船舶间责任纠纷应适用利比里亚法律
B. 英国籍船舶与法国籍船舶在我国领海发生碰撞,当事人事后协议选择适用
英国法律的,该法律适用选择无效
C. 不同国籍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当事人未协议选择法律,诉至我国法院的,
应当适用我国法律
D. 船舶碰撞侵权纠纷,优先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而排除《海商法》
第17 天
【三国法 ■ 殷敏】
17.【答案】C
【解析】根据《海商法》第301 条的规定,船舶碰撞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碰撞
发生在公海的,适用法院地法律。同一国籍船舶发生碰撞的,碰撞船舶之间的责任,适用船旗国法律。
船舶碰撞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船舶碰撞侵权的法律适用,首先是当事人意思自治,A 剥夺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权利。因此,
A 错误。
《海商法》已明确赋予船舶碰撞纠纷意思自治优先,当事人可以事后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
约定适用英国法律的,合法有效。因此,B 错误。
不同国籍船舶在公海发生碰撞,当事人未协议选择法律的,适用法院地法律。因案件诉至我
国法院,故适用我国法律。因此,C 正确。
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船舶碰撞侵权纠纷,应优先适用《海商法》中的法律适用规则,
而非《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一般侵权法律适用规则。因此,D 错误。
综上,本题C 当选。
【解题要领】
船舶碰撞侵权的法律适用。
第17 天
【三国法 ■ 殷敏】
18.美国人约翰与日本人静子于2020 年在法国相识相爱并登记结婚,婚后两
人一直居住在中国上海。2022 年,两人因感情不和而协议离婚。之后双方因夫妻
财产纠纷诉诸上海某法院,法院审理该案时首先要确定其协议离婚是否有效。根
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对于协议离婚,如双方协议选择适用法国法律,则依其选择
B. 对于协议离婚,如双方协议选择适用日本法律,则依其选择
C. 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如双方协议选择适用日本法律,则依其选择
D. 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如双方没有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则适用中国法律
第18 天
【三国法 ■ 殷敏】
18.【答案】BCD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6 条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
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
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本题中,日本为一方当事人静子的国籍国,可以选择适用。因此,B 正确。法国并非任何一方当事
人的国籍国或经常居所地,不可以选择适用。因此,A 错误。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4 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
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
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本题中,日本为一方当事人静
子的国籍国,可以选择适用。因此,C 正确。双方未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即中国法。
因此,D 正确。
综上,本题BCD 当选。
【解题要领】
(1)涉外协议离婚的法律适用;
(2)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18 天
【三国法 ■ 殷敏】
19.甲(10 岁,泰国人)的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菲律宾人,其在母亲去世后
一直随父亲居住在中国北京,其外祖母是新加坡国籍,居住在新加坡。2020 年,
甲父因意外事故不幸身亡,致使甲无人照料。其外祖母得知后,便向中国法院起诉,
希望获得甲的监护权。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
A. 该案监护权的设立必须适用泰国法
B. 该案监护权的设立必须适用中国法
C. 该案监护权的设立应在菲律宾法、新加坡法和泰国法中选择有利于保护被
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D. 该案监护权的设立应适用泰国法、新加坡法、中国法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
人权益的法律考点52 涉外继承的法律适用
第19 天
【三国法 ■ 殷敏】
19.【答案】D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0 条规定:“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
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本题中,泰国是甲的国籍国,中国北京
是其经常居所地,新加坡是其监护人外祖母的国籍国和经常居所地,所以应适用泰国法、新加坡法、
中国法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因此,D 正确;C 错误,错在了菲律宾法,菲律宾是其
母亲的国籍国,其母亲已经去世,故菲律宾法不能被选择。AB 将该冲突规范理解成了单边冲突规范,
剥夺了当事人的选择权。因此,AB 错误。
综上,本题D 当选。
【解题要领】
涉外监护的法律适用。
第19 天
【三国法 ■ 殷敏】
20.格蕾丝是英籍华人,长期居住于英国伦敦。2016 年,格蕾丝在美国休斯敦
某医院治病期间订立了一项遗嘱。格蕾丝于2019 年回中国定居,于2023 年病逝
于其在中国北京的居所。格蕾丝的子女就该项遗嘱产生的争议诉诸中国某法院。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如果格蕾丝立遗嘱的方式不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即可认定该遗嘱不成立
B. 只要格蕾丝立遗嘱的方式符合中国法、美国法或英国法中的一个,即可认
定该遗嘱成立
C. 只要格蕾丝的遗嘱符合中国法、美国法或英国法中的一个,该遗嘱即为有
效
D. 该遗嘱必须同时符合中国法和英国法的规定才有效
第20 天
【三国法 ■ 殷敏】
20.【答案】ACD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2 条规定:“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
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该冲突规范属于
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而A 限制了当事人选择的权利,将其理解成了单边冲突规范。因此,
A 错误。本案中,中国是格蕾丝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美国是遗嘱行为地,英国是国籍国,在认定
遗嘱方式时都可以选择适用。因此,B 正确。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33 条规定:“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
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该冲突规范也属于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而D 将其理解
成了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因此,D 错误。C 错误,错在美国法,因为美国是遗嘱行为地,只能认
定遗嘱方式,不能认定遗嘱效力。
综上,本题ACD 当选。
【解题要领】
涉外遗嘱继承中关于遗嘱方式和遗嘱效力的法律适用。
第20 天
【三国法 ■ 殷敏】
21.根据2023 年9 月1 日修正的《民事诉讼法》中关于管辖的规定,下列说
法正确的是:
A. 因涉外民事纠纷,对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仅限于合同纠纷
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如果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
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代表机构住所地位于中国领域内的,可以由合同
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
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 涉外民事纠纷的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人民法院管辖的,可以由人民法院管
辖,但必须是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人民法院
C. 涉外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外国法院管辖的,必
须是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外国法院
D. 因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设立、解散、清算,以及该法人
或其他组织作出的决议的效力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第21 天
【三国法 ■ 殷敏】
21.【答案】CD
【解析】《民事诉讼法》已将提起民事诉讼的涉外民事纠纷的范围由原来的“合同纠纷或者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扩大为“除身份关系以外的诉讼”。因此,A 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77 条的规定,涉外案件书面约定中国法院管辖的,无实际联系要求。
因此,B 错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29 条第1 款的规定,
涉外案件书面约定外国法院管辖的,有实际联系要求。因此,C 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79 条新增了两类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情形,即因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的设立、解散、清算,以及该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的决议的效力等纠纷提起的诉讼
和因与在中国领域内审查授予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有关的纠纷提起的诉讼。因此,D 正确。
综上,本题CD 当选。
【解题要领】
(1)《民事诉讼法》扩大了涉外民事案件管辖权;
(2)协议管辖实行“三轨制”;
(3)新增两类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情形。
第21 天
【三国法 ■ 殷敏】
2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人
民法院按照两岸认可的途径代为送达台湾地区法院的民事诉讼文书。下列说法错
误的是:
A. 在收到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委托函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委
托函之日起2 个月内完成送达
B. 民事诉讼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其他期限逾期的,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可
不予送达
C. 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台湾地区法院的民事诉讼文书的,应当有后者的委托函
D. 人民法院按照委托函中的受送达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不能送达的,应当
附函写明情况,将未完成送达的委托材料依原途径退回
第22 天
【三国法 ■ 殷敏】
22.【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9 条规定:“人民法院
按照两岸认可的有关途径代为送达台湾地区法院的民事诉讼文书的,应当有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
委托函。人民法院收到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委托函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之
日起2 个月内完成送达。民事诉讼文书中确定的出庭日期或者其他期限逾期的,受委托的人民法
院亦应予送达。”因此,AC 正确,B 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10 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委托
函中的受送达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不能送达的,应当附函写明情况,将委托送达的民事诉讼文
书退回。完成送达的送达回证以及未完成送达的委托材料,可以按照原途径退回。”因此,D 正确。
综上,本题B 当选。
【解题要领】
熟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的有关内容。
第22 天
【三国法 ■ 殷敏】
23.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涉港中介合同纠纷案件。案件审理过程中,原
告强峰公司申请法院调取香港的有关证据。根据2017 年3 月1 日生效的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
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将委托书递交香港高等法院
B. 香港高等法院为香港的联络机关
C. 香港的联络机关应当自委托书发出之日起6 个月内完成受托事项
D. 香港的联络机关因执行受托事项而产生的翻译费,由受托方承担
第23 天
【三国法 ■ 殷敏】
23.【答案】ABCD
【解析】内地的联络机关为各高级人民法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联络机关为香港特别行政区
政府行政署。因此,AB 错误。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联络机关应当尽量自收到委托书之日起6 个月内完成受托事项。因此,C 错
误。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联络机关因执行受托事项产生的翻译费、专家费、鉴定费等非一般性开支,
由委托方承担。因此,D 错误。
综上,本题ABCD 当选。
【解题要领】
熟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
的相关规定。
第23 天
【三国法 ■ 殷敏】
24.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经协商,于2019 年1 月18 日签署了
《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该
安排自2024 年1 月29 日起施行。根据该安排的相关规定,下列哪些判断是不正
确的?
A. 该安排仅适用于内地人民法院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具有书面管辖协议
的民商事案件中,作出的须支付款项的、具有执行力的终审判决的认可和执行
B. 申请认可和执行符合该安排规定的民商事判决的,在内地向被申请人住所
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向香港
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出
C. 被申请人住所地、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申请人不
能同时向两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
D. 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期间为判决生效后1 年
第24 天
【三国法 ■ 殷敏】
24.【答案】ABC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19 年1 月18 日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
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该安排的适用对象不仅限于依据书面
管辖协议而产生的民商事判决。因此,A 错误。
内地有管辖权的法院为申请人住所地、被申请人住所地、财产所在地中院。因此,B 错误。
申请人可以同时向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因此,C 错
误。
申请人申请认可和执行的期间为判决生效或规定的履行期届满后2 年。因此,D 错误。
综上,本题ABCD 当选。
【解题要领】
熟悉2024 年1 月29 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
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的有关内容。
第24 天
【三国法 ■ 殷敏】
25.中国强峰公司与美国Megan Tool 公司签订了有关柠檬酸的国际货物买卖
合同,约定适用“FOB 纽约”。依2020 年《通则》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货物应运至纽约港
B. 在风险转移上,中国强峰公司承担装运港船上完成交货前货物灭失或损坏
的一切风险
C. 中国强峰公司租船或订舱后应当将船名、装货地点和时间给予美国Megan
Tool 公司充分通知
D. 由中国强峰公司负责安排运输和办理保险
第25 天
【三国法 ■ 殷敏】
25.【答案】C
【解析】FOB 术语后加的地名为装运港。因此,A 错误。
FOB 术语下,风险转移的地点为装运港船上。因此,B 错误。
FOB 术语下,买方租船后要给予卖方及时通知,以便卖方及时交货。因此,C 正确。
FOB 术语下,由买方安排运输,但买保险并非买方的强制性义务。因此,D 错误。
综上,本题C 当选。
【解题要领】
FOB 术语的考查角度。
第25 天
【三国法 ■ 殷敏】
26.营业地在中国的甲公司与营业地在法国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服装出口合同,
合同约定适用《公约》,选择适用的贸易术语为2020 年《通则》FOB 上海。在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但在
运输途中,货物因海上航行中船舶碰撞发生部分损坏。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
A. 该合同纠纷在适用法律时,若双方没有排除公约的适用,则公约自动适用
B. 货物风险在装运港船上转移给乙公司,所以甲公司无需对船舶碰撞造成的
货物损坏负责
C. 根据FOB 贸易术语的规则,应由乙公司负责安排运输和投保
D. 乙公司若发现货物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且构成根本违约,可以要求甲公
司交付替代物
第26 天
【三国法 ■ 殷敏】
26.【答案】ABD
【解析】根据《公约》的规定,营业地在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如果双方没有排除公约的适用,
则公约自动适用。因此,A 正确。
在FOB 贸易术语下,货物风险在装运港装运上船时转移给买方,但如果货物损坏是卖方交付
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等卖方责任导致的,则卖方仍需负责。B 中,对于船舶碰撞造成的货物损坏,
卖方不承担责任。因此,B 正确。
本题中,买方是乙公司。在FOB 贸易术语下,由买方负责安排运输,但买方并非“应当”投保,
而是在一般情况下买方会买保险。因此,C 错误。
当卖方交货不合格且构成根本违约时,买方可以要求交付替代物,这属于《公约》中规定的
卖方违约时买方的救济措施。注意,交付替代物的前提是违约方构成根本违约。因此,D 正确。
综上,本题ABD 当选。
【解题要领】
(1)《公约》属于任意法,遵循意思自治原则;
(2)FOB 贸易术语下的安排运输、风险转移等规则;
(3)卖方违约时,买方的救济措施。
第26 天
【三国法 ■ 殷敏】
27.2022 年6 月,中国甲公司出口一批机床给美国乙公司,后美国乙公司将
该批机床转售A 国丁公司。2023 年1 月,A 国丙企业控告丁公司进口该批货物侵
犯了其在A 国的专利权,丁公司找到乙公司,而乙公司要求甲公司负责。甲公司
认为自己有正当理由,不应负责任。甲公司的下列理由不能成立的是:
A. 自己根本不知道货物的最终转卖地为A 国
B. 自己不知道该机床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C. 机床是按照乙公司提供的图纸制作的
D. 乙公司事先已经知道该批货物在A 国会发生知识产权的纠纷
第27 天
【三国法 ■ 殷敏】
27.【答案】B
【解析】在国际贸易中,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依工业产权或者其他知识产权
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因此,B 错误。但由于在国际贸易中,货物通常是销往卖方以外的国
家,而且还有转卖的情况,要求卖方了解所有国家有关的法律是不可能的,因此,公约对卖方的
知识产权担保义务进行了某些限制,主要表现在《公约》第42 条规定的地域限制和主观限制:①
第三人的请求必须是依据货物使用地或者转售地国家的法律提出的,且该使用地或者转售地是在
订立合同时预期的货物使用地或转售地。因此,A 正确。②若买方知道卖方的权利瑕疵,仍同意接
受该货物,则卖方可以免除权利担保义务。因此,D 正确。③若此项权利或者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
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则卖方可以免除权利担保义务。因此,
C 正确。
综上,本题B 当选。
【解题要领】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卖方对买方营业地和合同预期使用地或销售地的货物承担知识产
权担保责任;
(2)在买方明知存在知识产权侵权的情况下,免除卖方对买方负担的知识产权担保责任。
第27 天
【三国法 ■ 殷敏】
28.香港鼎丰公司通过海运向深圳强峰公司供应一批棉花,付款方式为信用证,
承运人为广东诚信船务公司。强峰公司又和广东诚信纺织公司签订了棉花加工合
同。后强峰公司因单证和信用证规定不符而拒付货款,将全套议付单证退还鼎丰
公司。鼎丰公司持正本提单到目的港提货时,发现货物已由诚信纺织公司以副本
提单加保函提取。鼎丰公司认为强峰公司、诚信船务公司和诚信纺织公司的行为
构成了对其提单货物所有权的侵犯,请求法院判令强峰公司、诚信船务公司向其
交付提单项下棉花或赔偿全部货款及利息损失,诚信纺织公司负连带责任。根据
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货物是由诚信纺织公司提走的,故鼎丰公司不能向诚信船务公司索赔
B. 诚信船务公司可限制因无正本提单交货的赔偿责任
C. 诚信船务公司应以货物成本加利润赔偿因无正本提单交货造成的损失
D. 鼎丰公司可以要求诚信船务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第28 天
【三国法 ■ 殷敏】
28.【答案】AB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
条规定,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因此,A 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 条规定,
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承担民事责任的,不适用《海商法》第56 条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
因此,B 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 条规定,
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赔偿额,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运费
和保险费计算。因此,C 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 条第1 款
规定,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
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因此,D 正确。
综上,本题ABC 当选。
【解题要领】
熟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28 天
【三国法 ■ 殷敏】
29.甲国A 公司向乙国B 公司出口一批水果,货到目的港后发现水果大部分腐
烂,B 公司聘请专业检验机构对腐烂原因进行检查。根据《海牙规则》的规定,
货损是下列哪些原因所导致时,承运人可以免责?
A. 货舱湿度未达到运输合同要求标准
B. 船在航行途中遭遇恶劣天气
C. 船在进入乙国目的港口前接受海关的消毒熏蒸导致货舱温度过高
D. 货物在装船前包装不当
第29 天
【三国法 ■ 殷敏】
29.【答案】BCD
【解析】承运人应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运载货物的部位适宜并能安全地收受、运送和
保管货物。A 属于承运人的责任范围,承运人必须承担责任。因此,A 错误。
《海牙规则》采用不完全的过失责任制,承运人航行过失免责;在其他情况下,承运人如果
无过错,也不需要承担责任。BCD 中承运人都没有过错,所以承运人可以免责。因此,BCD 正确。
综上,本题BCD 当选。
【解题要领】
(1)《海牙规则》中承运人责任采用“航行过失免责+ 无过失免责”。
(2)海运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包括:开航前、开航时保证船舶适航;在整个运输期间妥善
管货。
第29 天
【三国法 ■ 殷敏】
30.中国星通公司与德国鲍勃航天科技公司签订了一批通讯设备的买卖合同,
约定单价每件30 欧元/FOB(汉堡)。中国星通公司为该批货物的运输向中国人
民保险公司投保了平安险。对于航行途中发生的下列哪一损失,保险公司应承担
赔偿责任?
A. 在运输途中货轮与另一艘船舶相撞造成的部分货物碎裂的损失
B. 由于运输延迟造成的货物损失
C. 到达目的地清点货物时发现存在不明原因的短量
D. 在运输途中遭遇强热带风暴造成的货物部分湿损
第30 天
【三国法 ■ 殷敏】
30.【答案】A
【解析】平安险承保海上风险造成的货物全部和部分损失,但单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
海损不保。所以,A 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因此,A 正确。
B 中的运输延迟属于保险除外责任,所以,该损失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因此,B 错误。
C属于短量险的赔偿范围,短量险是附加险的一种,所以不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因此,C错误。
D 属于单纯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单独海损,平安险不赔。因此,D 错误。
综上,本题A 当选。
【解题要领】
(1)平安险的承保范围;
(2)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
第30 天
【三国法 ■ 殷敏】
31.国际经济法中调整信用证的主要是国际商会在1930 年制定的《跟单信用
证统一惯例》,该惯例经过7 次修订,目前使用的是2007 年7 月1 日实施的
修订本《ICC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关于信用证支付方式,根据
UCP600 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按UCP600 的规定,信用证中如果没有注明是不可撤销的,则一律为可撤
销的信用证
B. 银行必须合理、审慎地审核单证是否实质相符
C. 当开证行确定交单不符时,可以自行决定联系申请人放弃不符点。如果收
到开证申请人放弃不符点的通知,则应当释放单据
D. 若信用证经保兑,则保兑行的付款责任相当于其本身是开证行
第31 天
【三国法 ■ 殷敏】
31.【答案】D
【解析】UCP600 明确了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因此,A 错误。
银行只审核单证表面是否相符。因此,B 错误。
当开证行确定交单不符时,可以自行决定联系申请人放弃不符点。如果收到开证申请人放弃
不符点的通知,银行可以释放单据。因此,C 错误。
保兑行的付款责任相当于其本身是开证行。因此,D 正确。
综上,本题D 当选。
【解题要领】
(1)UCP600 已经取消了可撤销信用证。
(2)银行只审核单证表面是否一致。
(3)当开证行确定交单不符时,可以自行决定联系申请人放弃不符点。如果收到开证申请人
放弃不符点的通知,银行可以释放单据。
(4)保兑行的付款责任相当于开证行,并且独立于开证行。
第31 天
【三国法 ■ 殷敏】
32.根据2026 年3 月1 日起正式施行的《对外贸易法》(2025 年12 月27
日修订公布),关于我国对外贸易管理制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对外贸易法》全面适用于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服务贸易,同
时也适用于我国香港、澳门等单独关税区的贸易活动
B. 对外贸易经营者包括个人与组织,从事对外劳务合作仅需办理经营主体登
记,从事对外承包工程无需进行任何备案手续
C. 国家对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出口的
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D. 国家对国际服务贸易实行全面许可管理制度,所有跨境服务贸易均需取得
主管部门许可方可开展,且不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发展
第32 天
【三国法 ■ 殷敏】
32.【答案】ABD
【解析】根据《对外贸易法》第82 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单独关税区不适用本法。因此,
A 错误。
根据《对外贸易法》第12 条的规定,从事对外劳务合作,应当依法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
格。从事对外承包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备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过批准的,
依照有关规定。因此,B 错误。
根据《对外贸易法》第21 条第1 款的规定,国家对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配额、许可证等
方式管理;对限制进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又根据《对外贸易法》第17 条第3 款的规定,
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
登记。因此,C 正确。
根据《对外贸易法》第31 条第1 款的规定,对跨境服务贸易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仅负面
清单内的服务贸易需要取得许可,而非全面许可。又根据《对外贸易法》第59 条的明确规定,国
家支持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对外贸易综合服务等对外贸易业态和模式创新发展,而非不支持。
因此,D 错误。
综上,本题ABD 当选。
【解题要领】
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第32 天
【三国法 ■ 殷敏】
33.关于中国贸易救济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6 年;但是,经复审确
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可以适当延
长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
B. 根据《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对接受了普遍性补贴的产品,也可以启动反
补贴调查
C. 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不超过4 年;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保障措施的实
施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8 年
D. 对同一进口产品再次采取保障措施的,与前次采取保障措施的时间间隔应
当不短于前次采取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并且至少为2 年
第33 天
【三国法 ■ 殷敏】
33.【答案】D
【解析】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最长是5 年,经复审可以延长。因此,A
错误。
反补贴调查只能针对接受了专向性补贴的产品。因此,B 错误。
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不超过4 年;符合法定条件的,最长不超过10 年。因此,C 错误。
D 属于《保障措施条例》第30 条第1 款的规定。因此,D 正确。
综上,本题D 当选。
【解题要领】
熟悉《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的有关内容。
第33 天
【三国法 ■ 殷敏】
34.根据《WTO 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及相关协议的规定,下列哪
些选项是正确的?
A.WTO 争端解决机制只解决成员方之间的贸易争端,不解决跨国公司和成员
方政府的争议
B. 磋商仅是一种程序性要求,如果成员方之间不可能达成一致,不必等到60
天就可以直接申请设立专家组
C. 成员方提起申诉的,必须以申诉方法律利益或经济利益受到损害为前提
D. 在专家组认为已经有效解决了争端的情况下,可以不对申诉方的所有诉求
进行审查
第34 天
【三国法 ■ 殷敏】
34.【答案】AD
【解析】WTO 争端解决机制只解决成员方之间的贸易争端,不解决跨国公司和成员方政府的争
议。因此,A 正确。
磋商时如果成员方不能达成一致,必须等到60 天才可以申请设立专家组。因此,B 错误。
申诉包括违反性申诉和非违反性申诉。因此,C 错误。
D 是诉讼经济原则的体现。因此,D 正确。
综上,本题AD 当选。
【解题要领】
(1)WTO 争端解决机制受理案件的主体仅限于世贸组织成员方;
(2)磋商的核心考点:必经程序、60 天、保密进行;
(3)WTO 争端解决机制既受理违反性申诉,也受理非违反性申诉。
第34 天
【三国法 ■ 殷敏】
35.《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是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
的文件之一,于1995 年1 月1 日起生效。关于TRIPs 的特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首次将最惠国待遇原则引入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领域
B.《巴黎公约》《伯尔尼公约》等公约涉及知识产权执法措施的规定很少,但
是TRIPs 专门规定了知识产权执法的内容,要求成员采取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执
法措施
C. 与《巴黎公约》相比,TRIPs 扩大了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一方面,《巴
黎公约》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原则被TRIPs 扩大适用于服务标记;另一方面,
TRIPs 将绝对保护变为相对保护
D.TRIPs 将《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的全部实体性规定纳入,成为
世贸成员必须给予知识产权保护的最低标准
第35 天
【三国法 ■ 殷敏】
35.【答案】ABD
【解析】C 错误,错在TRIPs 是把对驰名商标的相对保护变为绝对保护;其余选项均正确。
综上,本题ABD 当选。
【解题要领】
(1)TRIPs 是世贸组织下的协议,所以世贸组织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也适用于TRIPs;
(2)TRIPs 规定了多种知识产权执法手段;
(3)TRIPs 把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由相对保护扩大为绝对保护,并且适用于服务标记;
(4)TRIPs 纳入了现有知识产权领域公约的很多内容,但删除了《伯尔尼公约》中对两项精
神权利的保护。
第35 天
【三国法 ■ 殷敏】
36.甲、乙两国均为《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和《多边
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缔约国。2020 年,甲国公民A 在发展中国家乙国投资成立
一家公司,成立之前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投保了货币汇兑险、征收和类似措施险。
后A又与乙国签订协议,将争议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2021年12月,
乙国依据国内法对A 的公司实行国有化。根据该两个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错
误的是:
A.A 有权要求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赔偿
B.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赔偿A 后,可以代位取得向乙国的求偿权
C. 该项争议可以提交到“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进行仲裁,且在任何情况下,
投资者本国都不得再进行外交保护
D. 作出的仲裁裁决要乙国承认后才能生效
第36 天
【三国法 ■ 殷敏】
36.【答案】CD
【解析】根据《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第27 条第1 款的规定,提交中
心管辖后,投资者本国不得再进行外交保护,除非东道国政府拒绝履行中心的裁决。因此,C 错误。
中心作出的裁决一裁终局,无需得到乙国的承认。因此,D 错误。
综上,本题CD 当选。
【解题要领】
熟悉《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的相关考点。
第36 天
【三国法 ■ 殷敏】
3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保函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独立保函的开立人可以是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可以是自然人、法人
B. 开立人审查完基础合同后,方履行保函责任
C. 独立保函中必须载明开立人付款的最高金额
D. 该司法解释只能适用于有涉外因素的独立保函
第37 天
【三国法 ■ 殷敏】
37.【答案】C
【解析】独立保函的开立人只能是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因此,A 错误。
根据独立保函的独立性和跟单性可知,B 错误。
独立保函的认定因素中有两个必备因素:开立人付款的最高金额和据以付款的单据。因此,C
正确。
该司法解释可以适用于没有涉外因素的独立保函。因此,D 错误。
综上,本题C 当选。
【解题要领】
独立保函的司法解释。
第37 天
【三国法 ■ 殷敏】
38.为了打击跨境逃税,2014 年,经合组织(OECD) 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
息自动交换标准》,标准中包含“共同申报准则”(CRS)。根据该准则的规定,下
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CRS 中的情报交换是依申请进行的,申请时需要提供涉税的证明材料
B.CRS 仅依账户持有人的国籍作为识别依据
C. 境外税务居民所控制的公司拥有的所有金融账户均需进行申报
D. 不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如海外房产、珠宝、艺术品、贵金属等不需要申报
第38 天
【三国法 ■ 殷敏】
38.【答案】ABC
【解析】CRS 是自动的、无须提供理由的信息交换。因此,A 错误。
CRS 是根据账户持有人税收居住地(而不仅依账户持有人的国籍)来作为识别依据的。CRS 针
对的是,你应该在哪个国家纳税,你的金融信息就会被发送到你应该纳税的国家。因此,B 错误。
不受CRS 影响的情形:①境外税务居民所控制的公司拥有的金融账户在25 万美元以下的;②
不产生现金流的资产,如海外房产、珠宝、艺术品、贵金属等。因此,C 错误,D 正确。
综上,本题ABC 当选。
【解题要领】
(1)CRS 是自动的、无须提供理由的信息交换;
(2)CRS 是根据账户持有人税收居住地(而不仅依账户持有人的国籍)来作为识别依据的;
(3)境外税务居民所控制的公司拥有的金融账户在25 万美元以下的,以及不产生现金流的
资产,如海外房产、珠宝、艺术品、贵金属等,不需要申报。
第38 天
【三国法 ■ 殷敏】
39.根据2019 年3 月15 日通过的《外商投资法》的规定,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 该法明确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B. 负面清单模式是指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开放,除了以清单形式列明的内
容,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不予许可
C. 准入前国民待遇要求在外资进入阶段需逐案审批
D. 该法仅调整直接投资
第39 天
【三国法 ■ 殷敏】
39.【答案】A
【解析】《外商投资法》中规定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因此,A 正确。
负面清单模式是指除了清单中列明的,其他都应予以开放。因此,B 错误。
《外商投资法》取消了逐案审批制度。因此,C 错误。
《外商投资法》既调整直接投资,也调整间接投资。因此,D 错误。
综上,本题A 当选。
【解题要领】
(1)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2)《外商投资法》取消了逐案审批制度;
(3)《外商投资法》调整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
第39 天
【三国法 ■ 殷敏】
40.2020 年11 月15 日,中国、东盟十国等15 个国家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
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
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建立。关于RCEP,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RCEP 由东盟发起,是唯一一个以发展中经济体为中心的区域经贸协定
B.RCEP 于2022 年1 月1 日正式生效,并且目前已对15 个成员国全面生效
C. 在原产地规则方面,RCEP 适用区域累积原则
D. 在货物贸易方面,已经全面实现零关税
第40 天
【三国法 ■ 殷敏】
40.【答案】ABC
【解析】RCEP 是首个由发展中国家发起的跨区域贸易协定。因此,A 正确。
RCEP 于2022 年1 月1 日正式生效。2023 年6 月2 日,最后一个成员国菲律宾也完成了其国
内批准的程序。故RCEP 目前已对15 个成员国全面生效。因此,B 正确。
在原产地规则方面,RCEP 在本地区适用区域累积原则,使产品原产地价值成分可在15 个成员
国构成的区域内进行累积。因此,C 正确。
根据RCEP 的规定,在货物贸易方面,90% 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因此,D 错误。
综上,本题ABC 当选。
【解题要领】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第40 天
【三国法 ■ 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