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文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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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专题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专题二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专题三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专题四管辖
专题五回避
专题六辩护与代理
专题七刑事证据
专题八强制措施
专题九附带民事诉讼
专题十期间与送达
专题十一立案
专题十二侦查
专题十三起诉
专题十四刑事审判概述
专题十五第一审程序
专题十六第二审程序
专题十七死刑复核程序
专题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专题十九执行
专题二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专题二十一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专题二十二缺席审判程序
专题二十三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专题二十四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2
第一编原理论
专题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考点1: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一)知识要点
关系概述
刑事诉讼法对于刑法而言,既具有工具价值,又具有独立价值。
工具价值
(1)组织保障:划分司法机关办案分工;(2)限制权力:以制
度规则约束司法权、保障公正;(3)证据规则:规范证据使用,
查清案件事实;(4)纠正错误:依托连贯办案流程及时纠错;(5)
提高效率:借助各类程序制度加快案件办理。
独立价值
(1)程序精神:程序公正蕴含人权法治文明,本身独立体现社会
正义;(2)终局性:依靠二审终审、时效制度划定追责边界,维
护司法权威与效率;(3)可接受性:完备诉讼程序提升当事人认
同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考点梳理
1.
独立价值=程序→程序(程序规则影响后续程序走向);工具价值=程序→实
体(程序规则影响定罪/量刑)。【小题】公安机关依法收集盗窃案监控、
指纹等证据,法院据此认定被告人构成盗窃罪并适用认罪认罚从轻处罚,体
现刑事诉讼程序的工具价值。
2.
误区一:认为适用了某一程序,只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就是工具价
值。
3.
误区二:认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属于程序处理,判决无罪属于实体
处分。
考点2:刑事诉讼法与宪法的关系
(一)知识要点
关系概述
宪法作为根本大法效力最高,刑事诉讼法立法必须以宪法为准则,
不得与其精神、条文相冲突。
宪法是刑事
诉讼法的立
法依据
(1)宪法制度与治理要求奠定刑诉立法宗旨与基本原则;(2)
公民宪法基本权利直接转化为诉讼参与人各项诉讼权利;(3)宪
法划定公检法机关职能、办案原则,搭建刑事司法运行框架。
刑事诉讼法
是宪法的具
体体现
宪法仅确立保障人权整体原则,未细化人权具体内容,强制措施
限制、辩护权保障、无罪推定、审判公开等程序制度,是落实人
权保障的具体配套机制。
(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下列哪些
选项是正确的?(2014·多选)1
A.
有关刑事诉讼的程序性条款,构成各国宪法中关于人权保障条款的核心
1 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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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B.
刑事诉讼法关于强制措施的适用权限条件、程序与辩护等规定,都直接
体现了宪法关于公民人身、住宅、财产不受非法逮捕、搜查、扣押以及被告
人有权获得辩护等规定的精神
C.
刑事诉讼法规范和限制了国家权力,保障了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基本人
权和自由
D.
宪法关于人权保障的条款,都要通过刑事诉讼法保证刑法的实施来实现
(三)考点梳理
1.
宪法静态(根本法,定抽象人权、制度);刑诉动态(小宪法,把宪法条文
细化为诉讼程序,落地人权)。考察方式为单选或多选,区分动静态属性,
判断“宪法可直接实现人权” 对错。
2.
宪法是刑事诉讼法的立法依据。考察方式为多选,筛选源自宪法的刑诉制度。
3.
宪法人权抽象,不能直接办案援引,依靠刑诉辩护、强制措施、审判公开等
制度落地。【小题】宪法中人权相关规定内容完备,司法办案时可直接单独
援引适用。
考点3: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一)知识要点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并重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
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是指案件实体的结局处理所体
现的公正。
程序公正即过程公正,指诉讼程序方面体现的公正。
两者并重,如果冲突,根据利益权衡原则进行选择。
效率与公正
并重。如果冲突,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
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单选)2
A. 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B. 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
C. 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
D. 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
例2: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应当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避免法治
活动的任意性和随意化。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单选)3
A.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只要程序公正就能实现实体公正
B.刑事程序的公开与透明有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
C.为实现程序的约束作用,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均应予以排除
2 A。从题干可知,本题考察的是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基本理念,而非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公正与效率
等理念组合,故排除C 和D。虽然刑事诉讼中重点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但没有达到权利至
上的程度,故排除B,选A。
3 B
4
D.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流会限制程序的约束作用
(三)考察方式
1.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题干引用尊重和保障人权法条或具体诉讼制度,正确
选项匹配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内涵,常设“嫌疑人权利至上”的错误表述,
同时混入实体公正、诉讼效率等无关理念作干扰项。
2.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命题常设三类易错表述:程序公正必然实现实体公正、
违法取证一律排除、繁简分流削弱程序约束;程序公开有利于监督约束是高
频正确选项。【小题】违反程序的证据,应当依法排除。
3.
公正与诉讼效率:常甄别制度是否体现效率,精简流程属效率,非法证据排
除,庭审程序回转等为公正牺牲效率。牢记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简化程序
不会放弃公正。【小题】附条件不起诉、不捕直诉简化办案流程,是刑事诉
讼提升办案效率的制度安排。
考点4:刑事诉讼价值
(一)知识要点
关系
相互依存与相互作用
秩序
(1)社会秩序。
(2)追究有序。
(3)法定程序
公正
处于核心地位,其体现为两个方面:
(1)实体公正。
(2)程序公正。
效益
(1)效率。
(2)收益。
(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刑事诉讼的秩序价值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多选)
4
A. 通过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
B. 追究犯罪的活动必须是有序的
C. 刑事司法权的行使,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
D. 效率越高,越有利于秩序的实现
(三)考察方式
1.
秩序价值包括两方面含义:(1)通过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2)追究
犯罪的活动是有序的。【小题】行使司法权力,必须受到刑事程序的规范,
这属于秩序价值的应有之义。
2.
刑事诉讼的秩序、公正、效益诸项价值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不
可偏废。互相矛盾,不可兼得等表述均为错误选项。【小题】若办案中优先
保障程序公正,一定会大幅降低诉讼效益、破坏司法秩序,各项价值之间相
互矛盾,不存在协调平衡的空间。
3.
如果题目中出现比例原则,只要是说明强制措施或侦查行为符合比例原则,
4 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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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司法公正的体现,均为正确选项。
考点5:刑事诉讼职能
(一)知识要点
定义
主体的职责、作用和功能。三种基本职能,即控诉、辩护和审判。
控诉职能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
代理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
辩护职能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辩护人
审判职能
法院
(二)经典例题
例1:刑事诉讼职能,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
中所承担的职责、具有的作用和功能。关于刑事诉讼职能,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2019·单选)5
A. 人民检察院排除侦查机关的非法证据,体现了其控诉职能
B. 证人证明被告人罪轻或无罪,体现了其辩护职能
C. 被害人在公诉和自诉案件中均承担控诉职能
D. 诉讼代理人均承担控诉职能
(三)考察方式
1.
控诉职能由代表国家行使控诉职能的检察机关和自诉人行使,被害人则在公
诉案件中承担辅助性的控诉职能。
2.
检察院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不是辩护职能的体现。
3.
控方证人与辩方证人均不承担控诉和辩护职能,其他如鉴定人、翻译人员等
均不承担控辩职能。【小题】控方证人是具有控诉职能的诉讼参与人。
4.
检察机关除了承担控诉职能,还承担了法律监督职能,如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排除非法证据、纠正刑讯逼供、对错误裁判提出抗诉。【小题】公诉人在庭
审中向法官建议:“被逮捕的被告人身染重病,生活不能自理,依法应当予
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公诉人的做法是控诉职能的体现。
考点6:刑事诉讼构造
(一)知识要点
定义
是指控、辩、审三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三者之间
地位和相互作用不同,导致不同模式的诉讼构造。
模式
(1)当事人主义由当事人主导诉讼进程,盛行于英美法系,侧重
通过程序保障人权。
(2)职权主义由法官掌控庭审推进,代表为大陆法系,重在查清
案件实体真实。
(3)混合式融合前两者制度特点,以日本、意大利等国为典型,
兼顾实体求真与权利保障。
5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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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单选)6
A. 刑事诉讼价值观决定了刑事诉讼构造
B. 混合式诉讼构造是当事人主义吸收职权主义的因素形成的
C. 职权主义诉讼构造适用于实体真实的诉讼目的
D. 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与控制犯罪是矛盾的
例2:关于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单选)7
A.自诉案件审理程序适用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
B.被告人认罪案件审理程序中不存在控辩对抗
C.侦查程序已形成控辩审三方构造
D.审查起诉程序中只存在控辩关系
(三)考察方式
1.
刑事诉讼价值决定目的,刑事诉讼目的决定构造。
2.
注意极端化表达:当今世界,各法治国家之间相互沟通、学习,纯粹的当事
人主义国家和职权主义国家是不存在的。当事人主义只注重程序正义,无视
实体真实。或者职权主义只注重打击犯罪,不注重正当程序。这种说法都是
错误的。【小题】我国法官在开庭前可以查阅案卷,体现了一定的职权主义
色彩;但将庭前阅卷由实质性审查改为程序性审查,又体现了一定的当事人
主义色彩。
3.
凡体现强化法官职权的制度,如法官庭前审查证据、法官依职权调取证据、
法官依职权发问等,均体现职权主义构造的特点。
4.
凡体现弱化法官权力,强化控辩对抗,保障人权的制度,如法官受制于不告
不理原则、法官进行形式性审查、法官不得限制控辩双方发言等,均体现当
事人主义构造的特点。
5.
控审分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不告不理,其含义包括:(1)没有告没有理。
若没有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或者没有自诉人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不得主
动开庭审理案件。(2)告什么理什么。法院不能超过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
裁判。【小题】被告人被法院决定逮捕,检察院依法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并
向法院提出释放建议,这体现了控审分离的要求。
6 C
7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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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考点7:基本原则的概念
(一)知识要点
定义
贯穿刑诉全程、指导所有主体办案的通用行为准则。
特性
(1)规律性:贴合刑事诉讼运行规律
(2)法定性: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
(3)全程性:覆盖诉讼全部或核心阶段
(4)约束力:约束所有参与主体、统领全部程序,无细则时可直
接适用填补漏洞
(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4·多选)8
A. 体现刑事诉讼基本规律,有着深厚的法律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思想内涵
B. 既可由法律条文明确表述,也可体现于刑事诉讼法的指导思想、目的、任
务具体制度和程序之中
C. 既包括一般性原则,也包括独有原则
D. 与规定具体制度、程序的规范不同,基本原则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具有
倡导性、指引性
例2:下列关于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模拟题)9
A.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仅约束国家专门机关,普通诉讼参与人无需严格遵守
B.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与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内涵完全一致,法律依据范围相
同
C.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具备漏洞填补功能,无具体程序规定时可直接适用
D. 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仅适用于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核心阶段,不贯穿审
判、执行阶段
(三)考察方式
1.
基本原则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或主要阶段,并非只限于侦查、起诉、审判某
一个环节,不能限定仅适用于个别诉讼阶段。【小题】分工负责、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原则仅发生在检察院与法院之间,侦查阶段不涉及。
2.
基本原则的约束力体现在三方面:一方面约束公检法等国家专门机关与全部
诉讼参与人,各类诉讼主体均须遵照执行;另一方面各项具体诉讼制度与程
序的设置、适用都不能违背基本原则;在法律条文缺少细化规定时,还能够
直接援引基本原则填补法律漏洞、作为裁判依据。
考点8: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一)知识要点
基本含义
(1)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2)严重违反法律程序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8 ABC
9 C
8
违法后果
(1)非法证据排除。刑讯、暴力威胁获取的言词证据,直接排除;
瑕疵物证书证:可补正/合理解释则留存,不能则排除。(2)一审
程序违法:二审撤判发回重审。(3)死刑复核程序违法:最高法
不予核准、撤判发回。(4)生效裁判程序违法:法院再审纠错。
(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程序法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多选)10
A. 程序法定要求法律预先规定刑事诉讼程序
B. 程序法定是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
C. 英美国家实行判例制度而不实行程序法定
D. 以法律为准绳意味着我国实行程序法定
例2:关于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模拟题)11
A. 办案机关轻微程序违法无需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B. 以刑讯逼供获取的被告人供述,依法应当予以排除
C. 一审审理程序存在违法,二审一律直接改判
D. 程序违法的生效判决,只能由检察院抗诉启动再审
(三)考察方式
1.
程序违法对应四类法律后果:非法证据排除、一审违法二审发回、死刑程序
违法不予核准发回、生效裁判违法启动再审。
2.
程序法定原则的两重含义:(1)立法方面的要求,即刑事诉讼程序应当由
法律事先明确规定;(2)司法方面的要求,即刑事诉讼活动应当依据国家
法律规定的刑事程序进行。
考点9: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一)知识要点
检察监督的
范围
(1)立案监督:公安应立不立或不应立而立案的,检察院先要求
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经检察长决定通知立案或撤案;(2)侦查
监督:可应公安、监察机关商请提前介入疑难案件侦查,审查批
捕发现漏捕人员可要求公安补提,公安拒不配合则检察院直接作
出逮捕决定交由公安执行;(3)审判监督:庭审存在程序违法的,
检察院于庭审后提出纠正意见,重大违法及时上报检察长,裁判
确有错误可分别提起二审抗诉、再审抗诉;(4)执行监督:死刑
交付执行前检察院临场监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 个月内书面提
出意见督促重新核查,减刑假释裁定不当20 日内出具书面纠正
意见,法院1 个月内另行合议庭重审。
非刚性
法律监督职权多表现为“建议权”“通知权”而非“决定权”
(二)经典例题
例1:某市发生一起社会影响较大的绑架杀人案在侦查阶段,因案情重大复杂,
市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工作。检察官在开展勘验、检查等侦查措施时在场,并就
10 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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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一步收集、固定和完善证据以及适用法律向公安机关提出了意见,对已发
现的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了纠正意见。关于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下列哪
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多选)12
A. 侵犯了公安机关的侦查权,违反了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
法行使的原则
B. 体现了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C. 体现了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
D. 有助于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实现
(三)考察方式
1.
混淆监督权与公诉权。【小题】检察院对张某盗窃案向法院提起公诉,这是
检察院监督权的体现?【小题】“检察院经过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盗窃案
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继续被逮捕羁押,可以决定对其释放?”
2.
检察院可以监督公安机关和法院,不属于对侦查权和审判权的侵犯。【小题】
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重大刑事案件,检察院可以介入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这种监督不会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权造成侵犯。
考点10: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一)知识要点
要点
(1)公检法应当保障所有诉讼参与人辩护权及各项诉讼权利;(2)
诉讼参与人遇办案人员侵权、人身侮辱,可控告。
保障谁、如
何保障?
保障对象为全体诉讼参与人;公检法不得非法剥夺其法定权利;
公检法负有保障、制止妨碍行权行为的义务
(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多选)
A.是对《宪法》和《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化
B.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核心在于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
C.要求诉讼参与人在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应承担法律规定的诉讼义务
D.保障受犯罪侵害的人的起诉权和上诉权,是这一原则的重要内容
(三)考察方式
1.
在应当保障的诉讼权利中,核心在于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但不能说被告人
的权利至上或者仅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2.
在刑事案件中,受侵害的人在公诉案件中被称为被害人,在自诉案件中被称
为自诉人。其中,对于自诉案件而言,自诉人既有起诉权,也有上诉权;但
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没有起诉权(除非公诉转自诉),也没有上诉权(但
享有申请抗诉权)。【小题】公诉案件被害人无上诉权,不服一审判决只能
申请检察院抗诉。
3.
监察机关不属于本条“公检法”,监察调查阶段不适用本法第14 条保障规
则。【小题】监察机关属于刑诉法第14 条规定的公检法范围,调查阶段适
用该条权利保障规则。
12 BCD
10
考点11: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一)知识要点
适用阶段
刑诉全过程(侦查、起诉、审判)
适用范围
不限制
认罪
(1)认主要犯罪事实就行,对罪名、小细节有异议但接受司法认
定,也算认罪
(2)一人多罪,只认部分罪,全案不算认罪,仅认罪部分可酌情
从轻
认罚
(1)真心愿意接受处罚:有能力却不退赔、妨害司法、逃避赔偿,
不算认罚;没达成和解仍能走从宽,只是从轻幅度变小
(2)不同意速裁/简易程序,不影响认罚认定
(3)若犯罪嫌疑人表面上认罪认罚,但拒不悔罪,不能适用认罪
认罚从宽制度
从宽
(1)是可以从轻,不是必须从轻
(2)只能量刑打折,不能无罪、不能降低定罪证据标准
(3)优先不关押、判缓刑:在押的检察院审查有无必要继续关押;
轻罪优先取保,符合条件尽量判缓刑,有减轻情节可降档量刑
被害人权益
保障
(1)办案必须听被害人意见,赔偿、谅解是从宽重要参考
(2)被害人反对不影响认罪认罚适用。没和解,从轻幅度缩减。
被害人索赔无理导致没和解,不影响正常从宽。
社会调查
(1)侦查阶段:嫌疑人认罪认罚、可能判处管制/ 缓刑,公安
可委托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 社会组织做社会调查评估,也能自
行调查。
(2)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认罪认罚,检察院打算提出缓刑/ 管
制量刑建议,可委托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 社会组织调查,也可
自行评估。
(3)审判阶段:被告人认罪,法院拟判管制、缓刑:可委托执行
地社区矫正机构/ 社会组织评估,也可自行调查;评估意见是判
管制、缓刑的关键参考。开庭前没做调查评估,法院审理后认为
符合管制、缓刑条件的,不用补做调查,可直接判处管制、宣告
缓刑。
具结书
(1)嫌疑人认罪认罚、认可量刑建议与审理程序,应当有辩护人
/ 值班律师在场,签具结书,三方共同签字。
(2)不用签具结书:盲聋哑、半疯傻、法代辩、不同意。
(3)即便没签具结书,照样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仅审查起诉阶
段才会签署具结书,侦、审阶段不签。
(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认罪认罚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20·多选)13
A. 犯罪嫌疑人本人认罪认罚,但是被害人不同意从宽处理,仍可以对该犯罪
13 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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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B.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C.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本人认罪认罚,但他父亲对认罪认罚有异议,未签署认
罪认罚具结书,本案仍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D. 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均不认罪认罚,审判阶段当庭认罪认罚的,仍然可以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原则
例2:甲涉嫌职务犯罪被提起公诉。关于本案的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下列选项正
确的是(2021·多选)14
A.甲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转移财产,对甲不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B.甲如果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并不影响认罪认罚的认定
C.对甲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甲享有认罪认罚从宽的权利
D.在监察机关调查阶段,甲可以认罪认罚
例3: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模拟题)15
A.甲犯数罪,但只认其中一罪,对其全案不得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原则,法院
也不得对其从宽处罚
B.对于穷凶极恶的杀人犯,即使其认罪认罚并且积极赔偿并取得了被害人亲
属谅解,也可对其不从宽处罚
C.认罪认罚从宽原则只能适用于某一诉讼阶段
D.在审查起诉时认罪认罚,到了审判阶段不认罪认罚的,不能适用认罪认罚
从宽原则
(三)考点梳理
1.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数罪,仅如实供述其中一罪或部分罪名事实的,全案
不作“认罪”的认定,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对如实供述的部分,人
民检察院可以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人民法院可以从宽处罚。【小题】一人
犯数罪仅供述部分罪名,全案不认定认罪,但如实供述部分可酌情从宽。【小
题】公诉人认为被告人甲携带凶器抢夺,指控甲涉嫌抢劫罪,建议法庭判处
甲3 年有期徒刑。甲认可公诉人的量刑建议,也接受公诉人的认定意见。但
辩称自己没有使用凶器,应当属于抢夺,不是抢劫。此时对甲不能认定为认
罪并从宽处罚。
2.
“可以从宽”,是指一般应当体现法律规定和政策精神,予以从宽处理。但
可以从宽不是一律从宽,对犯罪性质和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犯罪手段特别残
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不足以从轻处罚的,
依法不予从宽处罚。
3.
“认罚”考察的重点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应当结
合退赃退赔、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因素来考量。【小题】判断是否认罚只
看嫌疑人嘴上说愿意接受处罚,不用看退赔、道歉行为。
4.
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
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减轻处罚。【小
题】认罪认罚且符合非监禁刑条件的,法院应当适用非监禁刑。
14 ABCD
15 BD
12
5.
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可以依法对该部分被告人从宽处罚,
但应当注意全案的量刑平衡。【小题】共同犯罪中只要有一名被告人认罪认
罚,全案所有被告人都能从宽。
6.
被告人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前未认罪认罚,在审判阶段认罪认罚的,人民
法院可以不再通知人民检察院提出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小题】被告人审判
阶段才认罪认罚,法院不能调整量刑建议。
7.
认罪认罚从宽不降低法定证明标准,侦查终结、提起公诉、作出有罪裁判应
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防止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而
降低证据要求和证明标准。
考点12: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一)知识要点
法条
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
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
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口诀】“轻告时、赦他
死”。
其他情形
(1)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2)丧
失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的犯罪行为。(3)附条件不起诉
后经过考验期,最终的不起诉法定不起诉)。(4)犯罪嫌疑人自愿
如实供述,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经过最高
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作出的不起诉(法定不起诉)。
诉讼阶段
(1)立案阶段:不予立案;(2)侦查阶段:撤销案件;(3)审
查起诉:不予起诉;(4)审判阶段:轻-宣告无罪,告时赦-终止
审理,死-终止审理,但是有证据能确认无罪,宣告无罪。
(二)经典例题
例1:被告人刘某在案件审理期间死亡,法院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其亲属坚称
刘某清白,要求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对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多选)16
A. 应当裁定终止审理
B. 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刘
某无罪
C. 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撤销终止审理的裁定,改判无罪
D. 根据刘某亲属要求,应当以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该案
例2: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体现。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
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这
一原则?(2014·单选)
A.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 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B.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
定不起诉
C.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16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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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作出无罪判决
D.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三)考点梳理
1.
情节显著轻微的判定:盗窃罪不足1000 元,伤害罪轻微伤。【小题】甲到
公安机关控告乙盗窃其财物,公安机关经过初步调查发现乙盗窃甲200 元,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公安机关应当对乙撤销案件。
2.
法院在庭前审查时发现公诉案件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6 条第2-6 项情形的,
应当退回提起公诉的检察院。
3.
没有犯罪事实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此“不追”非彼“不追”,与《刑诉
法》第16 条无关。【小题】张三因涉嫌抢劫被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某县
检察院经过审查发现抢劫并非张三实施,而是另有其人,便对张三作出了不
起诉决定,某县检察院的做法体现了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的
要求。
14
第二编制度论
专题三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考点13:国家专门机关
(一)知识要点
公安机关
一般刑事案件。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中国海警局、监
狱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行使侦查权。上下级是领导关系。
人民检察院
上下级是领导关系。
(1)检察官在检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办案事项,由检察长
决定。
(2)以人民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由检察长签发;属于检
察官职权范围内决定事项的,检察长可以授权检察官签发。
(3)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由一名检察
官独任办理,也可以由两名以上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办理。由检察
官办案组办理的,检察长应当指定一名检察官担任主办检察官。
(4)检察官、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
作出决定,并依照规定承担相应司法责任。
(5)法院开庭审理的,需要派员出庭。不开庭审理的,无需派员
出庭。
人民法院
上下级是监督关系。
(1)上级法院不可以干涉下级法院依法独立审理案件。
(2)下级法院不可以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问题请示上级法院。
(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20·多选)17
A. 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案件应由检察长或副检察长担任主办检察官
B. 上级检察院发现下级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错误的,可以撤销其决定
C. 检察委员会可以对部分办案事项作决定并承担相应司法责任
D. 检察官可以授权检察官助理签发某些办案事项的法律文书
(三)考点梳理
1.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
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小题】县级公安机关仅能在
本管辖区域内直接发布通缉令,通缉范围超出辖区的,应报请有权上级机关
发布。
2.
人民检察院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就具体
案件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命令和指示。与检察院不同,人民法院上下级之
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无权干涉。
3.
上级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调用的决定应
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被调用的检察官可以代表办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履行出
17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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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庭支持公诉等各项检察职责。【小题】上级检察院统一调用辖区检察人员办
案,可以仅通过口头通知完成调用手续。
4.
检察官在检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办案事项,由检察长决定。检察长可
以根据案件情况,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办案事项,检察长可以自
行决定,也可以委托检察官决定。
5.
上级检察院发现下级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有错,有权撤销不起诉决定。但上级
检察院发现下级检察院抗诉错误的,应当先听取下级检察院的理由,理由不
成立的再撤回抗诉。【小题】上级检察院发现下级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确有错误,必须先听取下级理由,才能撤销。
6.
独立行使检察权实质上是指整个检察系统作为一个整体独立行使检察权,这
在理论上又被称为检察一体化。
7.
监狱管辖的案件误判:(1)狱警职务犯罪不属于监狱管辖;(2)发现罪犯
入监前的漏罪不属于监狱管辖。【小题】某监狱警察心情不好时经常通过虐
待罪犯来发泄,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本案应当由监狱负责立案侦查。
考点14:被害人
(一)知识要点
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1)报案、控告权,遭受犯罪侵害可向公检法报案、控告;
(2)公安不立案救济权,可向原机关复议、上级公安复核,
也能向检察院申诉;(3)检察院不起诉救济权,可向上一
级检察院申诉,符合条件可提起自诉;(4)法院裁判救济
权,不服一审未生效裁判可请求检察院抗诉,不服生效裁
判可申诉;(5)委托诉讼代理人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之日起可委托诉讼代理人。
【口诀】被害三不:不能撤诉,不能上诉,不报食宿。
被害人的诉讼义务
如实陈述,接受传唤,遵守纪律。
与自诉人区别
(1)适用案件不同,被害人对应公诉案件,自诉人对应自
诉案件;(2)委托代理人时间不同,被害人自移送审查起
诉之日起委托,自诉人可随时委托;(3)撤诉权限不同,
被害人无权撤回公诉,自诉人有权撤回自诉;(4)上诉权
利不同,被害人不能上诉,仅能申请检察院抗诉,自诉人
可直接上诉;(5)举证责任不同,被害人不承担举证责任,
自诉人需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单选)
18
A. 自公诉案件立案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B. 对因作证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有权获得补助
C. 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向作出决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D. 对检察院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例2:关于刑事诉讼当事人中的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18 D
16
(2015·多选)19
A.撤回起诉、申请回避
B.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
C.申请复议、提起上诉
D.申请抗诉、提出申诉
(三)考点梳理
1.
对被害人提出的补充或者重新鉴定申请,侦查机关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
定。【小题】甲被乙故意伤害,案件尚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甲提出重新伤
情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同意甲的重新鉴定申请。
2.
被害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3.
被害人对法院作出的强制医疗决定不服,有权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小
题】林某被精神患者打伤,法院作出强制医疗裁定,林某不服只能向作出决
定的原审法院申请复议。
4.
被害人对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有权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也可以
向法院起诉。【小题】赵某被诈骗一案,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赵某不服,只能先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申诉失败后才能去法院提起自诉。
5.
被害人对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不服,只能申请检察院进行抗诉。
考点1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知识要点
防御性权利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控方指控的一种对抗性权利。包括:
(1)辩护权。
(2)拒绝回答权。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本
案无关的问题。
(3)通知权。被告人有权在开庭前10 日内收到起诉书副本。
(4)参与法庭调查权。
(5)参与法庭辩论权。
(6)最后陈述权。被告人有权向法庭作最后陈述。
(7)反诉权。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对自诉人提出反诉。
救济性权利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国家机关所作的对其不利的行为、决
定或裁判,要求予以审查并做出改变或撤销的诉讼权利。包括:
(1)申请复议权。如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
议。
(2)控告权。如对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
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3)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权。如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和公安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
(4)申诉权。对检察院作出的酌定不起诉决定,有权向该人民检
察院申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有权向法院、检察院提
出申诉。
(5)上诉权。对一审未生效的裁判,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19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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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二)经典例题
例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可分为防御性权利和救
济性权利。下列哪些选项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救济性权利?(2017·多
选)20
A. 侦查机关讯问时,犯罪嫌疑人有申辩自己无罪的权利
B. 对办案人员人身侮辱的行为,犯罪嫌疑人有提出控告的权利
C. 对办案机关应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而不退还的,犯罪嫌疑人有申诉的权利
D. 被告人认为一审判决量刑畸重,有提出上诉的权利
例2: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防御性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有?(模·多选)
21
A. 犯罪嫌疑人有权拒绝回答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B.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C. 被告人对一审未生效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权利,属于防御性权利
D. 被告人享有法庭最后陈述权
(三)考点梳理
1.
区分标准一:已有不利处理决定、向第三方求助纠错为救济性权利,其余为
防御性权利。【小题】张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聘请律师向公安机关申
请取保候审,律师行使的是救济性权利。
2.
区分标准二:自身权利受侵害后维权属救济性权利,单纯对抗指控属防御性
权利。【小题】陈某在侦查阶段否认自身犯罪事实,反驳侦查机关的犯罪指
控,陈某的辩解权是防御性权利。
3.
区分标准三:对抗合法办案行为是防御性权利;主观认为办案行为违法而维
权是救济性权利。
考点16:单位被告人
(一)知识要点
诉讼代表人
(1)第一顺位:优先由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作
为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可拘传;
(2)二顺位:前述人员涉案或无法出庭,委托其他负责人、职工,
犯罪直接责任人、需作证人员除外;
(3)三顺位:仍无法确定的,委托单位外律师担任,诉讼代表人
不得兼任涉案主体辩护人;
(4)更换:诉讼代表人不适格或拒不出庭,法院应当要求检察院
另行确定。
涉案财物处
理
(1)被告单位违法所得未追缴、查扣冻,法院应当追缴、查封扣
押冻结;
(2)保障判决执行,法院可先行查扣冻单位财产或要求单位提供
担保。
单位变化
(1)吊销执照、破产未注销继续审理;已撤销注销,只审直接责
任人员;
20 BCD
21 ABD
18
(2)单位分立合并,仍列原单位为被告,罚金限于其在新单位财
产收益。
单位权利
单位被告人与自然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完全一致。单位被告人也有
权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有权申请回避,有权拒绝辩护,
有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二)经典例题
例1:某民营公司涉嫌走私犯罪,由于单位法定代表人李某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现由公司董事长秘书韩某担任公司诉讼代表人,某县检察院以走私罪向某县法院
依法提起公诉,某民营公司委托了律师齐某担任辩护人,某县法院在开庭前7
日给齐某送达了起诉书副本,下列表述正确的有?(模·多选)22
A.齐某认为法院在开庭前7 日才送达起诉书副本违法,因此拒绝出庭辩护,
齐某的做法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
B.若某民营公司因破产清算无钱聘请律师韩某有权向某县司法局申请法律援
助
C.韩某有权申请某县法院排除侦查机关对李某通过刑讯逼供方式获取的供述
D.若韩某突然病故,某县法院应当为某民营公司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
(三)考点梳理
1.
担任诉讼代表人的次序: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
人或者职工;律师;检察院另行确定。若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表人,该律师
不得在本案中担任辩护人。【小题】丙单位涉嫌非法经营,前三类主体均无
法担任诉讼代表人,单位委托王律师担任诉讼代表人,同时委托该律师为涉
案直接责任人员提供辩护。
2.
对诉讼代表人可以“拘传”,但是,该诉讼代表人必须是被告单位的法定代
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小题】甲公司涉嫌走私犯罪,公司法
定代表人因参与走私被列为直接责任人,公司遂委托普通财务员李某作为诉
讼代表人,李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决定拘传李某到庭。
3.
被告单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即没有完全“死透”,对单位仍需追究。若单
位已经完成注销、撤销登记,即“死透”了,对单位不再追究,但对直接责
任人,继续审理。【小题】丁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庭审过程中公司宣告破
产,但尚未完成清算注销手续,法院决定终止对丁公司的审理,仅审理主管
人员。
4.
刑事被告人分为自然人被告人与单位被告人,权利相同。【小题】己公司作
为单位犯罪被告人参与庭审,法庭告知单位仅可委托辩护人、申请回避,不
能拒绝辩护,也无权做最后陈述。
考点17:证人和鉴定人
(一)知识要点
两者共性
(1)均为自然人;
(2)控辩双方向法庭申请证人、鉴定人出庭,需要法庭审查必要性。
22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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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两者区别
(1)利害关系与指派聘请:鉴定人不可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需专
门指派/聘请;证人可以和案件有利害关系,无需专门聘请。
(2)产生时间、可替代性:鉴定人于诉讼阶段选定,具备可替代性;
证人一般案发时固定,不可替代。
(3)专业资质要求:鉴定人必须具备对应专门知识与法定资质年龄;
证人无需专业知识、无资质年龄限制。
(4)出庭规则与证据效力:鉴定人不可强制出庭,无正当理由不出
庭则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依据;证人可由院长签发强制令强制出
庭,不出庭庭前证言仍有可能采信。
(5)任职缺陷资格:精神有缺陷者不能担任鉴定人,仅生理缺陷可
任职;生理、精神有缺陷,只要能正确表达,均可作证人。
(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鉴定人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单选)23
A. 经法院通知,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由院长签发强制令强制其
出庭
B. 鉴定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法院可中止审理,另行聘请鉴定人重新鉴
定
C. 经辩护人申请而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可向鉴定人发问
D. 对鉴定意见的审查和认定,受到意见证据规则的规制
例2: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多选)24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
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三)考点梳理
1.
强制证人出庭的,应当由院长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法警执行。必要时,可
以商请公安机关协助。【小题】某故意伤害案庭审,关键证人无正当理由拒
不出庭,审判长直接开具强制证人出庭令,安排法警强制其到庭。
2.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3.
鉴定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
根据情况决定延期审理或者重新鉴定。【小题】盗窃案物价鉴定人突发重病
住院,无法按期出庭,承办法官直接作废该鉴定、重新委托机构鉴定。
4.
公诉人、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
23 C
24 D
20
就鉴定意见提出意见的,应当说明理由。法庭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有专
门知识的人出庭。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不得超过二人。
5.
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但根据一般生
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小题】证人目睹双方冲突后当庭陈述:“被
告人一看就是蓄意伤人,性格暴躁肯定早有预谋”,法庭直接采纳该证言作
为定案证据。
6.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
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小题】诈骗案关键证人收到
出庭通知后无理由拒不到庭,法庭无法核实其书面证言真假,最终未采信该
份证人证言。
7.
意见证据规则只规制证人证言,不规制鉴定意见。【小题】鉴定人只能客观
陈述鉴定观点,不得提出推断性的意见,这属于意见证据规则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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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专题四管辖
考点18:立案管辖
(一)知识要点
监察委员会
的监察对象
《监察法》第15 条规定,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
察:
(1)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
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
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
事公务的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一般人员不属于;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
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人民检察院
的自侦范围
(1)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a.侵犯人身权利犯罪:(1)非法拘禁罪;(2)非法搜查罪;(3)刑讯逼
供罪;(4)暴力取证罪;(5)虐待被监管人罪。
b.妨害司法公正犯罪:(1)滥用职权罪;(2)玩忽职守罪;(3)徇私枉
法罪;(4)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5)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6)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7)私放在押人员罪;(8)失职致使在押
人员脱逃罪;(9)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2)公安管辖的职务犯罪:本该公安管辖的重大职务犯罪,省检决定
后由检察院管辖。
【口诀】司法人员非贪腐,公安不管省检定
(3)市检管辖为原则:由设区的市级检察院立案侦查定期立案侦查。
(4)上级可给下级管:设区的市级检察院根据案件情况也可以将案件
交由基层检察院立案侦查,或者要求基层检察院协助侦查。
人民法院受
理案件的范
围——自诉
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侮诽暴虐侵。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3 年以下)
刑事案件。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被害
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1)证据
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2)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 年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
机关立案侦查。
(3)公诉转自诉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
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其曾经提出控告,
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经典例题
例1:张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在A 省B 市被立案侦查,侦查中聘请该市著名律师
22
罗某为辩护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单选)25
A. 辩护人罗某在B 市D 区帮助张某隐瞒证据毁灭罪证,可以由B 市公安机
关立案侦查
B. 辩护人罗某在B 市C 区犯盗窃罪,可以由B 市下属的C 区公安局立案侦
查
C. 辩护人罗某涉嫌向张某案的侦查人员行贿,可以由同B 市同级的C 市公
安局立案侦查
D. 辩护人罗某在B 市E 区涉嫌强奸罪,应当由B 市以外的侦查机关立案侦
查
例2:人民检察院侦查一起司法工作人员罗某的非法搜查案的过程中,发现罗某
还实施了贪污罪和暴力取证罪。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多
选)26
A. 贪污罪应当由监察委员会调查
B. 暴力取证罪可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C. 经检察院和监察委员会协商,认为由检察院侦查更为合适的,可全案由检
察院立案侦查
D. 本案一般应当由监察委员会为主调查
(三)考点梳理
1.
一定要注意公安机关、检察院、监委会立案管辖的界限:重点熟悉检察院管
辖的两类案件。(拘搜逼暴虐,失滥玩徇私,公安不敢管);监委管辖案件:
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等。【小题】私立医院院长属于监察对象。【小题】
某县教育局局长黄某利用职权让秘书将副局长李某非法拘禁,情节严重,黄
某的犯罪行为可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
2.
第二类自诉案件: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
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
理。【小题】孙某没有固定住处和职业,发现郊区某别墅长期闲置便翻墙进
入居住长达半年。别墅业主韩某发现后让孙某搬出,孙某称:“我是流浪人
员,无家可归,你不能强行赶走我,我要继续居住下去!”韩某认为孙某构
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向某县公安机关报案,某县公安机关应当告知韩某可以
向某县法院起诉。
3.
检监管辖竞合的处理:大的处理原则是,以监委会为主调查,检察院提供配
合。具体来说,需要先与监委会沟通。要么全部移送监委会管辖,要么监委
会和检察院分别管辖。但请注意,不存在由检察院一并管辖的可能。即,监
可管检的,检不能管监的。【小题】狱警李某因利用职权虐待罪犯戴某被某
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李某还涉嫌贪污罪,某市检察院应
当将贪污罪移送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虐待被监管人罪仍由某市检察院立案侦
查。
4.
监狱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犯罪属于司法工作人
员利用职权虐待被监管人案,依法可以由检察院立案侦查,监狱无权管辖。
5.
罪犯在监狱内犯罪可以由监狱立案侦查,但是罪犯在监狱之外所犯的判决时
25 B
26 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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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没有发现的罪行,则不能由监狱并案侦查,而应当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
者其他机关立案侦查。
考点19:审判管辖
(一)知识要点
级别管辖
中级人民法
院管辖的案
件范围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恐怖活动案件。
(3)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
(4)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6)缺席审判程序。
【口诀】危恐无死缺没收
提级管辖
上级人民法院决定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应当向
下级人民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
【口诀】上可审下,下不可审上
移送管辖
(1)指定管辖不明案:管辖不明的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
民法院审判。
(2)指定管辖不宜案:有关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居住地以外的人民
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移送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
院长决定后,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15 日前书面请求移送。
(2)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
法院依法审判。
(3)同意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
察院。
地域管辖
犯罪地为
主,被告人
居住地为辅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
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
包括犯罪预备地。对于持续犯罪,如非法拘禁罪,持续过程中途经的多
个地方都属于行为地,均具有管辖权。
最初受理地
为主,主要
犯罪地为辅
(1)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
判。在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2)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层报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网络犯罪的
管辖规则
(1)沾边就管:网络犯罪地公安为主侦查,嫌疑人居住地可辅侦;服
务器、服务商、受害地、财产损失地等所有关联地点均属犯罪地,管辖
范围极广。
(2)三高指定管辖:跨省重大、境外实施的网络犯罪,公安部会商最
高法、最高检,直接指定异地公安机关侦查,专门规避地方干扰。
(3)立案前禁止强制与技侦:初查仅能用查询、勘验等非强制手段,
绝对不能抓人、查封冻结财物、使用技术侦查,是程序红线。
24
(4)远程询(讯)问必须同步录像:异地视频询问、讯问所有涉案人
员,全程录音录像随案移送,无录像则程序违法。
(5)涉案资金数额推定规则:人员账户海量流水无法逐笔核查,可直
接按账户接收流转总额认定犯罪金额,嫌疑人、案外人有合理异议才重
新审查。
(二)经典例题
例1:某县破获一抢劫团伙,涉嫌多次入户抢劫,该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团伙
中只有主犯赵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关于该案的移送管辖,下列哪些选项是正
确的?(2014·多选)27
A. 应当将赵某移送中级法院审理,其余被告人继续在县法院审理
B. 团伙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应当一并移送中级法院审理
C. 中级法院审查后认为赵某不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可不同意移送
D. 中级法院同意移送的,应当书面通知其同级检察院
例2:甲在A 市某超市门口盗窃摩托车(价值约1 万元人民币)时被车主乙发现
后驾驶盗窃的摩托车逃跑,乙驾车追甲到B 市C 区时,甲把行人丙撞倒后逃离,
后丙不治身亡。甲逃跑后在D 市被抓获。下列关于审判管辖,正确的有?(模·多
选)28
A.本案应当由A 市的基层法院审理
B.本案可由C 区法院审理
C.本案可由B 市中级法院审理
D.本案可由D 市的法院审理
(三)考点梳理
1.
上级法院可以审理下级法院的案件,却不能将本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交下级
法院审理。
2.
级别管辖中,常考方式是给出罪名,让我们通过判断其量刑来确定管辖级别。
【小题】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个案子可由中级法院管辖?
3.
检察院不可对法院指定管辖,法院也不可对检察院指定管辖。【小题】李某
因涉嫌贪污罪由A 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某市检察院发现李某曾系A 区副区长,
由A 区法院审理可能有失公正,某市检察院可以指定B 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并
指定B 区人民法院审判。
4.
共同犯罪的,管辖就高不就低。【小题】甲和乙共同抢劫,甲可能被判处死
刑,乙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3 年,对甲乙案应当由中级法院一审。
5.
一旦发生管辖权改变,法院之间不能直接移送案卷材料,需要以检察院为媒
介。譬如本案,中级法院同意审理基层法院案件,基层法院应当将案卷退回
提起公诉的基层检察院,由基层检察院将案卷移送上一级市检察院,再由市
检察院向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6.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沾边就管”。【小题】戴某利用网络
传播淫秽视频构成犯罪,本案应当由戴某犯罪用的计算机所在地人民法院审
理,网站服务器所在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
27 CD
28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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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7.
远程询(讯)问的,应当对询(讯)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小题】在办理
网络犯罪案件时,若侦查人员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询问在异地的证人,有条件
的,应当对询问过程录音录像。
8.
对于持续性犯罪,犯罪持续过程中经过的地区都有管辖权。【小题】李某因
拖欠戴某工资被戴某在A区非法拘禁,戴某将李某塞进一辆面包车辗转逃窜,
途经B 区、C 区,来到D 区时李某终于被警方解救,本案A、B、C、D 四区
法院对戴某非法拘禁罪都有管辖权。
26
专题五回避
考点20:回避的理由
(一)知识要点
回避的人员
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法官助理、翻译
员、鉴定人。
需要注意:
1.证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不适用回避。
2.检察院聘请的有专门知识的人适用回避。
利害关系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翻译
人员的。
(4)与本案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的。
(5)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利益往来
(1)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
(2)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或者向其推荐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的。
跨越阶段
(1)参与过本案调查、侦查、审查起诉工作的监察、侦查、检察
人员,调至人民法院工作的,不得担任本案的审判人员。
(2)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合议庭组成人员
或独任审判员,不得再参与本案其他程序的审判。
【口诀】参前不参后,一审不他审
(二)经典例题
例1: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小付的父亲委托
律师黄某担任辩护人,袁某委托其在法学院上学的儿子担任诉讼代理人。本案中,
下列哪些人有权要求审判人员回避?(2015·多选)29
A. 黄某
B. 袁某
C. 袁某的儿子
D. 小付的父亲
例2:齐某在A 市B 区利用网络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宣称刘某系当地黑社会组
织“大哥”,A 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某为其“保护伞”。刘某以齐某诽谤为由,向
B 区法院提起自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单选)30
A. B 区法院可以该案涉及王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B. B 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应请求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C. B 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王某应自行回避
D. 齐某可申请A 市中级法院及其下辖的所有基层法院法官整体回避
29 ABCD
30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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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三)考点梳理
1.
涉及身份不当回避时,近亲属作广义理解,只要沾亲带故,可能影响司法公
正,即可回避。【小题】被害人认为审判长是本案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的姐
夫,遂申请审判长回避,回避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
2.
读者、粉丝、爱好者、影迷、邻居不属于法定的利害关系,不是回避理由。
【小题】审判长数次打断当事人发言、审判长与本案当事人是邻居、审判长
是当事人的粉丝或者忠实读者等情况,都属于审判长与案件公正处理存在利
害关系,应当回避,回避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
3.
在我国刑事诉讼活动中,有权申请回避的主体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
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当事人的近亲属无权申请回避。
4.
我国没有整体回避制度,只能针对司法工作人员逐个申请回避。如果认为法
院法官应当全体回避,则需要通过改变管辖来解决。
考点21:回避的程序
(一)知识要点
申请主体和
方式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要求司法工作人
员回避的,应当书面或者口头向公安司法机关提出,并说明理由
或者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口诀】当法诉辩无近亲
申请效果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一般应暂停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对侦查人员
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申请复议
(1)有关回避的决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可以
申请复议一次。
(2)对于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30 条所列举的回避法定
理由,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二)经典例题
例1:王某担任某刑事案件一审法院合议庭中的审判员,小林是书记员。一审作
出判决后,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法院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
将案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此时,王某已成为一审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下
列表述正确的有?(模·单选)31
A.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小林不能再担任本案书记员
B.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后,若案件上审判委员会讨论,王某不能参与该案的讨
论
C.一审法院重新审理后,若案件上审判委员会讨论,王某可以参与该案的讨
论,但不能参加表决
D.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应当开庭审理
(三)考点梳理
1.
对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停止侦查工作。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
人、侦查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活动是否有效,由作出决定
的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小题】甲因盗窃被立案侦查,被害人以侦查民
31 D
28
警乙是嫌疑人表哥为由申请乙回避。公安局作出回避决定前,乙停止讯问嫌
疑人。
2.
申请复议的主体只包括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被申
请回避的人如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不能申请复议。【小题】在侦
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认为侦查人员王某系被害人亲属而申请其回避,经过侦
查机关审查,决定王某回避,王某若对决定不服,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3.
被决定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
有效,由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4.
被决定回避的检察长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
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被决定回避的其他检察人员
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长根
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5.
被告人申请回避的理由如果系法定理由,回避申请被驳回后,有权向作出决
定的法院申请复议一次;被告人申请回避的理由如果不是法定理由,回避申
请被驳回后,没有复议机会。【小题】庭审中,被告人申请人民陪审员回避,
如法院作出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被告人有权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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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专题六辩护与代理
考点22:有效辩护原则
基本要求
有效辩护原则是辩护权的体现,也是对辩护权的保障。在刑事诉
讼中,辩护应当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具有实质意义,
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这就是有效辩护原则的基本要求。
具体内容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享有充分的辩护权。
(2)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合格的辩护人为其辩护
权。
(3)国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充分行使。
一般不得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时间。
(4)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律师的帮
助。
程序阶段
有效辩护原则应覆盖从侦查到起诉再到审判的整个刑事诉讼过
程,每一阶段都应当保障有效辩护原则的贯彻。
(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有效辩护原则,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2015·多选)32
A. 有效辩护原则的确立有助于实现控辩平等对抗
B. 有效辩护是一项主要适用于审判阶段的原则,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辩
护人权利的保障是审判阶段实现有效辩护的前提
C. 根据有效辩护原则的要求,法庭审理过程中一般不应限制被告人及其辩护
人发言的时间
D. 指派没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提供
法律援助,有违有效辩护原则
(三)考点梳理
1.
有效辩护原则贯穿于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法律援助辩护中。
2.
有效辩护原则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同等重要。【小题】有
效辩护原则主要适用于侦查阶段,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的有效辩护以侦查阶
段。
3.
对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以及死刑复核案件的被告人,法律援助
机构才应当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刑辩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若不需要被
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法援辩护人无需满足三年以上刑辩执业经历的条件。
【小题】未成年人甲因盗窃5 万元被立案侦查,若甲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
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具有三年以上刑辩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32 ACD
30
考点23:辩护的种类
(一)知识要点
辩护的类型
自行辩护
自己为自己辩护,贯穿始终。
委托辩护
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担任辩护人,协助其
进行辩护。
(1)公诉案件。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
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2)自诉案件。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
(3)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
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4)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
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5)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 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
有权委托辩护人。
法律援助辩
护
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口诀】国家出钱、律师出力、被告获益
(1)前提。法律援助辩护必须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为
前提。
(2)阶段。法律援助辩护适用于从侦查、审查起诉到审判整个刑事诉讼
过程。
(3)人员。法律援助辩护只能由律师担任辩护人,其他人不得担任。
(4)通知。公、检、法三机关都有权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安排律师。
种类:
(1)申请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委托辩
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符合法律援助
条件的“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辩护。
(2)强制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时应当通知法律援
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①盲聋、哑人;②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
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③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④被告人
是未成年人的;⑤缺席审判程序。
【口诀】盲聋哑、半疯傻、死无缺、未长大
(3)裁量法律援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
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①共同犯罪案件
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②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③人民
检察院抗诉的;④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⑤有必要指派律师
提供辩护的其他情形。
值班律师制度
法条
《刑诉法》第三十六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
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
见等法律帮助。
特点
(1)适用条件。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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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
(2)身份。值班律师在具体案件中的身份不是辩护人,不提供出庭辩护
服务,为被追诉人提供必要的最低限度的法律帮助。
(3)派驻地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看守所。
(4)适用范围。并不限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而应当覆盖所有案件的所
有诉讼阶段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情形。
权利
(1)会见权:可会见;国安、恐案侦查阶段会见需侦查机关许可,看守
所配合。
(2)阅卷权:审查起诉之日起可阅卷,检法应当提供便利。
(3)提意见权:咨询、会见、阅卷、书面意见全部记录在案随案移送。
(4)衔接规则:羁押人员各阶段可同一值班律师(驻点看守所);非羁
押人员前阶段律师可接续服务。
(5)拒绝帮助:应当提供帮助但当事人拒绝,办案机关记录;前阶段拒
绝,后阶段仍需告知并记录。
(6)认罪认罚具结:签署具结书时检察院应当通知值班律师到场。
【口诀】见人看卷提意见,阶段衔接签具结
(二)经典例题
例1:王某系聋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
确的:(2016·单选)33
A. 讯问王某时,如有必要可通知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
B. 王某没有委托辩护人,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C. 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经王某同意,法院决定开庭审理
D. 因事实清楚且王某认罪,实行独任审判
例2:甲乙两人聚众斗殴均被提起公诉,需要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关于值班
律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2019·多选)34
A. 审查起诉阶段,甲认罪认罚需要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值班律师要求阅
卷的检察院应当准许
B. 甲在值班律师在场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然后自行聘请了辩护人,值
班律师在场签订的认罪认罚具结书自动失效
C. 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值班律师意
见
D.1 个值班律师能同时为甲、乙两名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三)考点梳理
1.
需要注意,侦查阶段只能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人。如果在押,监护人、近亲属
可以代为委托。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被调查人自移送审查起
诉之日起,方可委托辩护人。【小题】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
查并刑事拘留,侦查期间,张某的哥哥直接为其委托普通公民亲友担任辩护
人参与侦查阶段诉讼。【小题】刘某被逮捕羁押,本人无法自行委托律师,
其成年弟弟作为近亲属,直接为刘某委托辩护律师参与侦查阶段辩护。
33 B
34 ACD
32
2.
值班律师不是辩护人,诉讼权利也小于辩护人。值班律师享有会见权,审查
起诉后拥有阅卷权但立法没有明确授权值班律师享有调查取证权等诉讼权
利。【小题】王某无委托辩护人、无法援律师,检察院为其配备值班律师。
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值班律师向办案机关申请调查取证、调取涉案证据。
3.
值班律师不属于国家专门机关,但会感觉值班律师属于诉讼参与人,这是错
误的,诉讼参与人中包括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但不包括值班律师。
4.
同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不同诉讼阶段,可以由同一名值班律师提供法
律帮助。【小题】周某涉嫌寻衅滋事,侦查阶段由A 值班律师提供帮助,审
查起诉、审判阶段办案机关更换新的值班律师。周某申请继续由原A 律师全
程提供法律帮助。
5.
对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以及死刑复核案件的被告人,法律援助
机构收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后,应当指派具有三年以上
相关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小题】
6.
如果委托辩护在先,不会出现法律援助辩护。若法律援助辩护在先,犯罪嫌
疑人、被告人亲属又代为委托辩护的,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意见,由其确定辩
护人人选。
考点24:辩护人的范围
(一)知识要点
人数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1 至2
人作为辩护人。
(2)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
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
范围
(1)可以担任。①律师;②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
位推荐的人;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2)绝对禁止。①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②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③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
人。
(3)相对禁止。以下五类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
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
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②人民陪审员;③与
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④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⑤被开除公职
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
【口诀】公开害员外
诉讼地位
(1)职能单一:辩护人只履行辩护职能,专属维护嫌疑人、被告人合
法权益,不得检举揭发其犯罪行为。
(2)地位独立:辩护人是独立诉讼参与人,不靠当事人授权、不受当
事人意志约束,不是当事人代言人。
(3)范围有限:仅维护合法权益,不保护非法利益。
(二)经典例题
例1:法官齐某从A 县法院辞职后,在其妻洪某开办的律师事务所从业。关于齐
某与洪某的辩护人资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单选)35
35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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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齐某不得担任A 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B.齐某和洪某不得分别担任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C.齐某和洪某不得同时担任同一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D.洪某可以律师身份担任A 县法院审理案件的辩护人
(三)考点梳理
1.
一名律师可以同时为多案多人提供辩护,只要这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
不是同案犯或者关联犯关系。
2.
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两名律师意味着两名律师可以服务于一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小题】刘某涉嫌故意伤害,家属同时委托王律师、
张律师两名辩护人全程参与侦查、起诉、审判全流程。
3.
法官、检察官离职后,2 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代理案件,以非律师身份代理
案件不受限制。【小题】吴某原系检察院检察官,离职仅1 年,无律师证,
以被告人表哥(普通公民)身份出庭辩护。
4.
法官、检察官离职后,原则上永远不得在其曾任职单位办理案件中代理案件,
但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关系的除外。
5.
法官、检察官被开除后,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但作为当事人的监
护人或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小题】周某被检察院开除公
职,其子涉嫌寻衅滋事,周某想以父亲(监护人)身份出庭为儿子辩护。
考点25: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知识要点
阅卷权
阅卷许可
辩护律师无需办案机关批准,其他辩护人需要批准。
阅卷时间
审查起诉之日。
阅卷方式
复印、拍照、扫描、电子数据拷贝
阅卷范围
案卷材料,包括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在内的案卷中的所有材料。
阅卷保障
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在场协助。
会见权
会见许可
(1)是否许可。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或者被监视居住的被告人
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
(2)证件要求。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
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三证)
特殊罪名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会
见前,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会见内容
(1)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
(2)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
实有关证据。
权利保障
(1)及时安排。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 小
时。
(2)不被监听。会见在押的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时,不
34
得监听,不得派员在场。
(3)通信传递。看守所可以对信件进行必要的检查,但不得截留、
复制、删改信件,不得向办案机关提供信件内容,但信件内容涉
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以及涉嫌串
供、毁灭证据等情形的除外。
会见人员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2 名律师担任护人的,2 名护律师
可以共同会见,也可以单独会见。
(2)辩护律师可以带1 名律师助理协助会见。
调查取证权
自行调查取
证权
(1)律师向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取证。经证人或者其他
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
(2)律师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调查取证。辩
护律师申请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本案
有关的材料,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签发准许调查书。
申请调查取
证权
(1)律师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律师自行取证遭拒,申请法院调取
/通知证人出庭,法院确有必要则准许。律师直接申请法院取证,
证据不宜/无法由律师自行调取,法院确有必要则准许。
(3)申请调取控方未移交无罪、罪轻证据。辩护人书面申请并附
线索材料,法院向检察院调取,拿到后及时告知辩护人。
辩护权
侦查阶段
辩护律师可提供法律咨询、代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了
解罪名案情、提出意见。
审判阶段
(1)庭审可带1 名助理,助理仅做辅助,不能发表辩词、代理
意见。
(2)律师依法发言不受随意打断,仅重复、无关、侮辱滋事等情
形可制止。
执业保护权
人身保障权
辩护人实施干扰诉讼活动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
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
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保密权
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
以保密。
拒绝辩护权
如果遇到当事人委托事项违法或者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
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情形,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辩护人的义务
无罪事由告
知
无罪证据告知:掌握不在场、未达刑责年龄、无刑责精神病人三
类证据,及时告知公安、检察院。
违法事由告
知
危险犯罪告知:知悉他人预备/ 正在实施国安、公共安全、严重
人身暴力犯罪,须告知司法机关,律师信息保密。
辩护中不得
(1)禁止妨害司法:隐匿、毁造证据、串供、威胁引诱证人作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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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违法行
为
证;
(2)禁止违规取证:未经检、法许可,不得向被害人方证人取证;
(3)禁止不正当接触司法人员:违规会见、行贿、诱导行贿、干
预办案。
拒绝辩护
类型
刑事诉讼中有两种拒绝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人为
其辩护,律师拒绝继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被告人拒绝
辩护
(1)强制法援对象:有正当理由才准许;准许后5 日内另找律
师,不找则法院重新指派;二次拒辩一律不准。
(2)普通被告人:首次拒辩直接准许;再次拒辩也可准许,但最
后只能自行辩护。
辩护人拒绝
辩护
(1)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2)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
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
或者代理。
(二)经典例题
例1:成年人钱甲教唆未成年人小沈实施诈骗犯罪,钱甲委托其在邻市检察院担
任检察官助理的哥哥钱乙担任辩护人,小沈由法律援助律师武某担任辩护人。关
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7·多选)36
A.钱甲被拘留后,钱乙可为其申请取保候
B.本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公安机关应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钱乙
C.检察院讯问小沈时,武某可在场
D.如检察院对钱甲和小沈分案起诉,法院可并案审理
例2:张三因涉嫌盗窃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张三委托了律师李四作为辩护
人,李四开展的下列哪些辩护活动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模·多选)37
A.某县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案件报请某县检察院审查批捕,李四有权申请
某县检察院调取某县公安机关已收集但未提交的对张三有利的证据
B.某县公安机关将张三刑事拘留,李四有权会见张三并向其核实案件证据
C.在侦查阶段,李四有权向当时现场的目击证人王五收集证据
D.案件侦查终结后,李四有权赴某县公安机关查阅起诉意见书及相关证据材
料
(三)考点梳理
1.
对于“国、恐”案件,经机关批准才能会见,但仅限于侦查阶段。在审查起
诉和审判阶段,不得以案件性质为由限制律师会见权。【小题】甲涉嫌恐怖
活动犯罪,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辩护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甲,侦查
机关以案件属于恐怖犯罪为由拒绝安排会见。
2.
阅卷地点经常考查,注意只能是检察院或者法院,不可以是公安机关。
3.
律师既可以向法院,也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向侦查机关调取已收集但未移送的
36 AD
37 BD
36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检察院、法院经过审查认为有必要的,
应当调取。
4.
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
据材料未提交,申请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调取的,人民检察院负责捕诉的
部门应当及时审查。经审查,认为辩护人申请调取的证据已收集并且与案件
事实有联系的应当予以调取。【小题】丁盗窃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申请
调取公安收集的丁未成年、罪轻的证据,检察院公诉部门简单驳回申请未审
查。
5.
律师助理参加庭审仅能从事相关辅助工作,不得发表辩护、代理意见。
6.
一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最多委托两名辩护律师,但一名辩护律师在会
见、阅卷时,最多可以带一名助理。【小题】张某委托A、B 两名辩护律师;
A 律师会见时同时携带两名律师助理一同进入会见室。
7.
辩护人实施干扰诉讼活动行为,涉嫌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由办
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其他公安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由上一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得指定原承办案件公安机关的
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8.
阅卷阶段: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阅卷地点:检察院、法院。侦查阶段:不
能阅卷,不能核实证据。会见时,侦查机关不得派员在场;阅卷时,检察院
可以派员在场。【小题】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会见嫌疑人时检察院派
员在场监督;律师阅卷时检察院全程无人陪同。
9.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
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10. 辩护律师找被害人调查取证,需要事先经过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或者法
院(审判阶段)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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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七刑事证据与证明
考点26:刑事证据的基本属性
(一)知识要点
客观性
证据是客观真实存在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改变。犯罪行为发生
必然会留下痕迹、物证、记录等客观证据,不受人为主观认知影
响。
关联性
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有客观联系,能佐证、证明案件相关事实:
(1)是客观属性,并非人为强行关联;
(2)关联形式多样,常见因果、时空、手段、条件等联系;
(3)关联紧密程度决定证明力,联系越紧密,证据证明作用越强。
合法性
证据的收集、运用、呈现全程符合法律规定,缺一不可:
(1)主体合法:仅法定有权机关/人员可收集、运用证据;
(2)方式合法:严禁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违规手段;
(3)形式合法:仅限刑事诉讼法规定的8 类法定证据形式,归
档、留存形式合规;
(4)程序合法:证据需经法庭出示、质证、辨认等法定流程查证
属实。
(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刑事诉讼证据三大基本属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模·单选)38
A. 证据的关联性属于人的主观判断,并非证据本身固有的客观属性
B. 某物证因距离案发时间久远和案件关联度较弱,会直接丧失证据客观性
C. 未经法庭质证的证人证言,因法定查证程序缺失,不具备证据合法性
D. 证据材料只要客观存在、能印证案情,即便取证主体不适格,也可作为定
案依据
(三)考点梳理
1.
品格证据,类似行为,被害人过去的行为,与案件事实没有关联性。【小题】
乙涉嫌2026 年抢夺案,控方提交乙2024 年曾抢夺的判决书,用以证明本次
抢夺成立。该证据具有关联性。
2.
证据对案件事实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取决于证据本身与案件事实
有无联系以及联系的紧密、强弱程度。【小题】丁涉嫌诈骗,证据一仅能间
接佐证案件细节,证据二能够直接证明诈骗核心事实。依据证据规则,证据
二的证明力大于证据一。
3.
证据与案件事实相关联的形式是多种多样、十分复杂的。其中最常见的关联
是因果联系,即证据事实是犯罪的原因或结果的事实;甚次是与犯罪相关的
空间、时间,条件、方法、手段的事实。【小题】庚涉嫌夜间盗窃,侦查机
关提交案发时段无路灯、监控盲区的现场环境证据。该证据属于与犯罪相关
的条件事实,具有关联性。
38 C
38
考点27:不同种类刑事证据的具体认定方法
物证
以物品、痕迹的物质属性、外部特征、存在状况证明案件事实。
(例:作案工具、赃物、指纹):
(1)客观性、稳定性强,依靠物理属性证明事实;
(2)多为间接证据,无法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3)不易移动、易消失的物证照片、模型,仅为物证保全方式,
有效证据是原物/原痕迹;
(4)现场拍摄的照片、物品清单,常规属于勘验检查笔录;当庭
用于证明物证属性的物证照片,属于物证。
书证
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思想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材
料。其特点包括:
(1)核心依据:载体记载的内容/思想(区别于物证的物理属性);
(2)形成于案件发生过程中,而非诉讼过程;
(3)载体、形式不限(纸张、墙壁、刀刻、印刷、图形符号均可);
(4)属于实物证据,客观性较强。
(5)并非书面材料都是书证。证人、被害人、嫌疑人、鉴定人、
侦查人员出具的书面材料,分别对应各自证据种类,不属于书证。
证人证言
案外证人就自身感知的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作出的陈述。其特
点包括:
(1)主体为案外人,不可替代、不能指定更换;
(2)仅限亲身感知事实,猜测、评论、推断性证言无效(生活经
验判断除外);
(3)主观性强,易受主客观因素影响,稳定性弱;
(4)载体不改变性质(书面、录音记录均为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
刑事被害人就受害情况及相关案件事实,向司法机关陈述。其特
点包括:
(1)主体:自然人、法人均可;
(2)对案件细节感知较清晰,但易受情感影响,存在虚假、夸大
可能。
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
供述和辩解
当事人就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作出的陈述,包含有罪供述、无罪/
罪轻辩解,多以笔录固定,也可亲笔书写。
(1)可全面、细致还原案件事实;
(2)当事人与案件结果利害相关,虚假概率高、反复多变,稳定
性极差。
鉴定意见
司法机关指派/聘请的专业人员,对案件专门性问题作出的书面专
业意见。其特点包括:
(1)主体限定:仅限司法机关指派、聘请的专业人员,私人鉴定
无效;
(2)仅解决科学技术问题,不涉及法律判断;
(3)中立性强,受利害关系影响小;
(4)法定书面形式,需当庭宣读、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
勘验、检查、
辨认、侦查
实验等笔录
(1)均为侦查办案人员依法制作的客观记载笔录,不属于物证、
书证,是独立证据种类,形式含文字、照片、录像、图样等。
(2)勘验笔录:对犯罪相关场所、物品、尸体的勘查记录(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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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物证,非物证本身);
(3)检查笔录:对被害人、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特征、伤情、
生理状态的检验记录;
(4)辨认笔录:相关人员辨认涉案人员、物品、场所、尸体的记
录;
(5)侦查实验笔录:重演案件场景、验证事实能否发生的实验记
录。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等音像信息资料;电子数据:以数字化形
式存储、传输、处理的案件相关材料及派生物。
(1)内容必须与案件直接相关,否则归为物证;
(2)依托数字化技术存储、处理;
(3)大多形成于犯罪实施过程中、诉讼开始前。
(二)经典例题
例1:刘某约卖淫女高某去酒店,然后刘某假扮成警察,穿着警服拿着电棍威胁
高某给钱,不然就将高某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关于本案的表述,下列正确的是:
(2020·多选)39
A.本案中的警服、电棍均为物证
B.卖淫女高某关于本案案情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C.手机上的聊天记录是电子数据
D.因为高某过去从事色情服务,所以高某的陈述的证明力较弱,对刘某可以
从宽处理
例2:甲、乙二人系药材公司仓库保管员涉嫌5 次共同盗窃其保管的名贵药材、
涉案金额40 余万元一审开庭审理时、药材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参加庭审。经审理,
法院认定了其中4 起盗窃事实,另1 起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甲和乙以职务侵
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 年和1 年。关于本案证据,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7·不定项)40
A. 侦查机关制作的失窃药材清单是书证
B. 为查实销赃情况而从通信公司调取的通话记录清单是书证
C. 甲将部分销赃所得10 万元存入某银行的存折是物证
D. 因部分失窃药材不宜保存而在法庭上出示的药材照片是物证
(三)考点梳理
1.
警犬辨认结论、测谎结论、有专门知识的人对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不属于
八大法定证据种类,只能辅助审查证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小题】
侦查机关使用测谎仪对嫌疑人测试,测谎报告直接作为认定其有罪的证据。
2.
鉴定意见必须书面《鉴定书》;鉴定人个人签名必不可少,单位公章仅证明
身份,不能替代签名。【小题】某鉴定文书只加盖鉴定机构公章,没有鉴定
人亲笔签名,该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
电子数据包含:网络平台发布信息、短信/ 邮件/ 聊天记录、注册登录交
易日志、电子文档、图片、音视频、程序等数字化文件。【小题】警方提取
39 AC
40 B
40
被告人微信聊天记录,该聊天记录属于视听资料。
4.
共同犯罪嫌疑人陈述共同犯罪范围内事实,属于供述和辩解;只有陈述共同
犯罪以外其他犯罪事实,才属于证人证言。【小题】甲乙共同盗窃,甲交代
二人合伙盗窃全过程,甲关于乙作案行为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
5.
书证三要件:①记载内容与案件事实关联;②依托物质载体;③一般形成于
案件发生过程,而非诉讼阶段。【小题】嫌疑人在看守所亲笔书写认罪悔过
书,这份书面材料属于书证。
6.
书证与物证的区分:依靠内容/ 思想证明事实=书证;依靠外部特征、物质
属性证明事实=物证。【小题】现场查获一封恐吓信,依据信件文字内容证
明威胁事实,该信件属于物证。
7.
刑事证据有时候可以属于a 种类,也可以属于b 种类。如带血迹的日记本,
日记文字内容记录犯罪计划,属于书证。日记本上的血迹、指纹、纸张破损
痕迹,属于物证。
考点28:不同形式证据的审查判断
物证、书证
1. 绝对排除
(1)物证照片/ 复制品无法反映原物外形特征;书证副本无法反
映原件内容、涂改且无法合理解释
(2)无提取笔录、扣押清单,证据来源不明
(3)来源、收集程序存在疑问,无法作出合理解释
2. 可补正瑕疵
笔录缺少相关人员签名、物品信息记载不详;复制件未标注与原
件一致、缺少制作过程说明等;补正或合理解释后可以采信。
证人证言
1. 绝对排除
(1)证人处于醉酒、中毒等状态,不能正常感知、表达;猜测性、
评论性证言(日常生活经验判断除外);
(2)未个别询问;书面证言未经证人核对确认;
(3)询问聋哑人、不通晓当地语言人员,未依法提供翻译;
(4)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方法获取;
(5)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出庭拒证,证言真实性无法确认。
2. 可补正瑕疵
笔录漏记时间、地点、告知权利;同一时段一人询问多名证人;
询问未成年人无合适成年人在场等,可补正、解释后采用。
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
供述和辩解
1. 绝对排除
(1)讯问笔录未核对确认;讯问聋哑人、不通晓语言人员未提供
翻译;讯问未成年人无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在场;
(2)暴力、变相肉刑、威胁、非法拘禁等非法手段获取供述;
(3)非紧急现场讯问,在办案场所外讯问、无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且无法排除非法取证嫌疑。
2. 可补正瑕疵
笔录信息记载错误、讯问人未签名、首次讯问未告知相关权利;
翻供采信规则:结合供述是否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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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鉴定意见
不存在瑕疵补正机制,存在法定情形直接排除
绝对排除情形
(1)鉴定机构、鉴定人无资质,或违反回避规定;
(2)检材来源不明、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
(3)检材与鉴定对象不一致;
(4)鉴定程序、技术方法违反专业规范;
(5)鉴定文书缺少鉴定人签名、盖章;
(6)鉴定人经法院通知拒不出庭;
(7)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无关联。
辨认笔录
1. 绝对排除
(1)无侦查人员主持辨认;
(2)辨认前使辨认人提前见到辨认对象;
(3)辨认活动未个别进行;
(4)未混杂相似对象、辨认数量不达标;
(5)辨认存在明显暗示、指认嫌疑。
2. 可补正瑕疵
(1)主持辨认侦查人员不足2 人;
(2)未提前询问辨认对象具体特征;
(3)无规范辨认笔录、缺少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4)记录简略仅有结果、无过程;
(5)无辨认对象影像资料。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视听资料
被篡改伪造、真伪无法确定;取得时间、方式存疑且无法合理解
释,直接排除。
电子数据
1. 绝对排除
(1)篡改、伪造、无法确定真伪;
(2)存在增删、修改情形,影响数据真实性。
2. 可补正瑕疵
(1)未以封存状态移送;
(2)笔录、清单缺少相关人员签名盖章;
(3)数据名称、类别、格式标注不清。
(二)经典例题
例1:公安机关发现一具被焚烧过的尸体,因地处偏僻且天气恶劣,无法找到见
证人,于是对勘验过程进行了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注明原因法庭审理时,辩护
人以勘验时没有见证人在场为由,申请排除勘验现场收集的物证。关于本案证据,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单选)41
A. 因违反取证程序的一般规定,应当排除
B. 应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予以排除
41 D
42
C. 不仅物证应当排除,对物证的鉴定意见等衍生证据也应排除
D. 有勘验过程全程录像并在笔录中已注明理由,不予排除
例2: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对控方证据提出异议,主张这些证据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对下列哪些证据的异议,法院应当予以支持?(2016·多选)42
A. 因证人拒不到庭而无法当庭询问的证人证言
B. 被告人提供了有关刑讯逼供的线索及材料,但公诉人不能证明讯问合法的
被告人庭前供述
C.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查处被告人非法宅交易行为时的询问笔录
D. 侦查人员在办案场所以外的地点询问被害人所获得的被害人陈述
(三)考点梳理
1.
行政机关收集的实物证据可以直接作为刑事证据使用;言词证据则需要侦查
机关重新收集,但鉴定意见除外。【小题】市场监管局在查处伪劣产品时,
提取了涉案货品、现场照片,并询问了证人制作笔录,后案件移送刑事侦查。
侦查机关未重新取证,直接将行政机关的货品实物、证人询问笔录作为刑事
定案证据。
2.
鉴定意见无补正机制,无瑕疵容错空间,只要程序、材料、文书有问题,直
接排除,不得补正、解释。出错即排。【小题】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伤情
鉴定,因检材提取记录存在细微疏漏,侦查机关作出合理解释并补正说明,
法院据此采信该鉴定意见。
3.
侦查人员漏签名:形式瑕疵,可补正、解释后采信;当事人/证人/嫌疑人漏
签名:未核对确认,直接排除,不可补正。
4.
对于不符合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应当依法排除?不正确。不合法的证据可以
区分为瑕疵证据和非法证据。其中,瑕疵证据若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
可以作为定案根据。【小题】某询问笔录因漏记告知权利存在程序瑕疵,属
于违法收集证据,应当直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5.
活人辨认:≥7 人;2. 人像照片:≥10 张;3. 实物辨认:≥5 件;4. 实物照片:
≥10 张;例外:场所、尸体辨认,或能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不受数量
限制。【小题】民警组织被害人辨认作案人员,仅安排5 名无关人员混杂辨
认,最终依据辨认笔录定案。
考点29:刑事证据的分类与证据规则
(一)知识要点
原始证据与
传来证据
(1)核心判定:原始证据为一手素材,直接源自案件事实,无复
制、无转述;传来证据为二手派生素材,经复制、转述流转形成。
(2)证明力优先级:原始证据证明力天然优于传来证据,办案优
先收集原始证据。
有罪证据与
无罪证据
(1)核心判定:有罪证据同时证明「存在犯罪事实+被告人实施
犯罪」;无罪证据否定犯罪事实发生,或否定被告人实施涉案行
为。
(2)判定原则:单一证据无法独立定性,需结合全案证据综合判
断,部分证据兼具有罪、无罪双重内容。
42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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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词证据
与实物证据
(1)核心判定:言词证据为人的主观陈述类证据,含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辨认笔录;实物证
据为客观载体类证据,含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2)取证规则:严禁以刑讯、威胁等非法方式收集言词证据,实
物证据无此类严格禁止性取证限制。
直接证据与
间接证据
(1)核心判定标准:案件主要事实=是否存在犯罪事实+是否由被
告人实施;直接证据可无需推理、单独证明主要事实,间接证据
仅能证明案件片段,需结合其他证据、推理佐证。
(2)证据细分规则:肯定性直接证据需同时印证两项主要事实要
素;否定性直接证据只需否定任一要素即可成立;直接证据同样
适用孤证不能定案规则。
关联性规则
(1)核心: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有关联;无关联直接丧失可采性。
(2)易错点:具有关联性≠一定能用,还可能因其他规则被排除。
(3)五类典型无关联证据:品格证据、类似行为、撤回有罪答辩、
事后补救行为、强奸案件被害人过往性行为(存在例外)。
非法证据排
除规则
(1)非法言词证据(应当直接排除):刑讯获取供述;暴力、威
胁取得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重复性供述受刑讯影响一并排除
(换人/ 换阶段并告知权利、自愿供述为例外)。
(2)非法实物证据(裁量排除):收集违法,可能严重影响司法
公正,不能补正、无法合理解释才排除。
自白任意规
则
(1)核心:供述必须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违背意愿供述不具
备可采性。
(2)我国立法体现:严禁刑讯逼供,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
传闻证据规
则
(1)含义:非亲身感知的陈述、不出庭证人书面证言,原则上不
能采信。
(2)排除理由:容易失真、无法交叉询问、法官无法观察陈述人
状态。
(3)我国现状:仅体现部分精神,没有确立完整传闻证据规则,
法律允许宣读未到庭证人笔录。
意见证据规
则
(1)核心:普通证人只能陈述亲身感知事实,猜测、推断、评论
性证言排除。
(2)唯一例外:符合日常生活经验的推断可以采纳。
(3)区分:鉴定意见属于专门意见,不受该规则约束。
补强证据规
则
(1)核心:部分证据证明力薄弱,必须搭配其他证据印证,才能
采信。
(2)补强证据功能:仅担保主证据真实,不单独证明案件事实。
(3)我国适用对象:反复供述、认知表达有缺陷之人陈述、利害
关系证人证言。
最佳证据规
则
(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书证。
(2)要求:优先提交原件;副本、复制件无法反映原件内容,直
接排除。
(3)例外:原件取得确有困难,复制件经核对真实,可以使用。
44
(二)经典例题
例1:甲涉嫌盗窃室友乙存放在储物柜中的笔记本电脑一台并转卖他人,但甲辩
称该电脑系其本人所有,只是暂存于乙处。下列哪一选项既属于原始证据,又属
于直接证据?(2015·单选)43
A.侦查人员在乙储物柜的把手上提取的甲的一枚指纹
B.侦查人员在室友丙手机中直接提取的视频,内容为丙偶然拍下的甲打开储
物柜取走电脑的过程
C.室友丁的证言,内容是曾看到甲将一台相同的笔记本电脑交给乙保管
D.甲转卖电脑时出具的现金收条
例2:某音像店限量黑胶唱片失窃,防盗门有划痕,店主提供了失窃唱片清单,
侦查人员在贾某家中找到了失窃的黑胶唱片。关于本案的证据,下列表述正确的
是:(2021·多选)44
A. 店内记录犯罪行为的监控录像属于传来证据
B. 防盗门的划痕属于原始证据
C. 失窃的黑胶唱片属于间接证据
D. 唱片清单属于实物证据
(三)考点梳理
1.
证据能力=证据资格(能不能用);证明力=证明大小(信不信)。无证据能
力→无证明力;有证明力必有证据能力。【小题】某材料证明力极强、可以
完整还原案件事实,因此即便取证严重违法、无证据资格,也可以作为定案
依据。
2.
意见证据规则仅约束普通证人,不约束鉴定人。证人只能说事实、不能猜/
评/推断;鉴定人可发表专业意见。【小题】鉴定人出具的伤情成因推断意
见,属于猜测性证言,应当适用意见证据规则予以排除。
3.
传闻证据规则仅适用于证人证言,不约束其他言词证据;传闻分庭外书面笔
录、转述他人陈述;我国不绝对排除,有其他证据印证补强即可采信。【小
题】证人张某未出庭,仅提交侦查阶段询问笔录,无其他证据佐证,该笔录
属于传闻证据,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4.
有多名证人时,未个别询问证人、笔录漏签名等属于程序瑕疵,不属于暴力
/威胁/非法拘禁类非法取证,不适用强制排除。
5.
法院启动证据合法性的审查程序,申请人无需确凿证据,只需提供具体线索
/材料(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足以引发法官合理怀疑即可启
动审查。
6.
排除非法证据,侦查阶段:向侦查机关、检察院均可申请;审查起诉:只找
检察院;审判阶段:只找法院。【小题】案件处于侦查阶段,辩护人只能向
侦查机关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不能向检察院申请。
7.
传闻证据规则只规制证言,不规制其他言词证据。此外,传闻证据并非立即
排除,如果能有其他证据印证或补强,仍可作为定案根据。
43 C
44 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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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8.
法庭排除非法证据后,要看现存证据的状况决定如何判决。若排除非法证据
后,案件仍能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地认定被告人有罪,应当依法判决被
告人有罪。若排除非法证据后,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遵循疑罪从
无的要求,依法判决被告人无罪。【小题】关键非法物证被依法排除,剩余
证据无法完整印证案件事实、达不到定罪标准,法院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9.
只有暴力、变相肉刑、严重威胁、非法拘禁属于法定非法取证方法;一般程
序瑕疵不构成非法证据。
46
专题八强制措施
考点32:适用强制措施的原则和考虑因素
(一)知识要点
概念
公、检、法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推进,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原则
(1)必要性原则:确有保障诉讼需要才可适用,无必要不得使用。
(2)比例原则:强制措施强度,和涉嫌罪行轻重、行为人人身危
险性相匹配。
(3)变更性原则:案件情况发生变化,强制措施可依法变更、解
除。
(4)法定性原则:强制措施的适用主体、条件、程序、适用情形
全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
考虑因素
(1)涉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危害越大,强制措施力度越高。
(2)行为人的社会危险性:再犯罪、串供、逃匿等妨害诉讼可能
性越高,强制力度越强。
(3)案件事实与证据掌握程度:依据查实事实、现有证据,依法
选定强制措施种类。
(4)个人特殊情况:身体条件、是否怀孕/ 哺乳期妇女等,影响
强制措施适用。
(二)经典例题
例1:下列关于强制措施的性质,表述正确的有?(2019·多选)45
A. 对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不予逮捕,体现了强制措施的法定性原则
B. 对决定在住处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发现被告人无固定住处而采取指定
居所监视居住,体现了比例原则
C. 侦查阶段认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降低,决定释放犯罪嫌疑人
体现了变更性原则
D. 检察院为了更方便讯问犯罪嫌疑人而批准逮捕违反了必要性原则
(三)考点梳理
1.
强制措施可变性包含两种情况,(1)A 措施变B 措施;(2)强制措施
变非强制措施。同一强制措施自身内部的变化不体现可变性。【小题】公安
机关将对乙适用的取保候审期限延长,该情形体现强制措施的可变性。
2.
比例性是指采取强制措施的轻重需要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成
正比【小题】丙涉嫌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危险性大,公安机关对丙采取逮捕
措施,体现强制措施适用的比例性。
3.
拘留可以变更为监视居住【小题】甲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拘留,检察院审查后
认为甲符合逮捕条件但怀有身孕,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将拘留变更为监视
居住,该变更合法。
考点33:拘传
45 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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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要点
概念
公、检、法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
讯问,是刑事强制措施中最轻的一种。
适用对象
(1)仅限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已拘留、逮捕的,直接讯问,无需拘传;不得适用于证人、
被害人、自诉人、鉴定人等其他诉讼参与人。
主体
公、检、法均有权决定、执行拘传。
程序
(1)时长:一般≤12 小时;案情重大复杂、拟拘留逮捕的,最
长≤24 小时。
(2)地点:嫌疑人所在市、县范围内。
(3)人员:执行人员不少于2 人。
(4)文书:执行必须出示拘传证。
(5)时间起算:自到案时起算;到案立即讯问,责令嫌疑人填写
到案、结束时间并签名捺印;拒填的依法注明。
(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拘传,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多选)46
A.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拘传,并在笔录中
注明
B.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 小时
C.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
超过24 小时
D. 对于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连续讯问
(三)考点梳理
1.
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传唤犯罪
嫌疑人,但不可口头拘传犯罪嫌疑人【小题】民警在犯罪现场抓获嫌疑人,
情况紧急,不出具拘传证直接实施口头拘传,该做法合法?
2.
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
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
行讯问【小题】甲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传唤,公安机关将甲拘传至邻县的办
案场所讯问,程序合法。
3.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
捕措施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
四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小题】公安机关拘传
嫌疑人12 小时届满后,立即再次办理拘传手续继续讯问,属于合法办案。
考点34: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
(一)知识要点
取保候审
46 BC
48
概念
取保候审是公、检、法责令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
证金,保证不逃避、不妨碍诉讼、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仅限制、
不剥夺人身自由。
主体
(1)决定机关:公、检、法、国安
(2)执行机关:公安、国安
适用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确保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重病不能自理、怀孕、哺乳婴儿,确保无危险性
(4)羁押期满、案件未办结
【口诀】徒刑下、不危险、病孕乳、超期限
不适用条件
累犯、主犯、自伤自残逃侦查、严重暴力犯罪不得取保
例外:符合重病、怀孕、超期羁押情形,仍可取保
【口诀】雷主伤残暴(除了“病孕乳”“超期限”)
保证人保证
(1)人保、财保二选一,不得并用
(2)未成年人取保优先保证人
(3)无法提供保证人+ 不交保证金,转监视居住
(4)可选1–2 名保证人(无力交保证金、老人、未成年人优先)
(5)保证人四条件:无牵连、有能力、有政治权利自由、有固定
住处收入
(6)义务:监督+ 及时报告违规
(7)责任:不履行义务罚1000–20000 元;协助逃匿、隐瞒藏匿
地点,追究刑责
保证金保证
(1)普通起点1000 元;未成年人起点500 元
(2)统一由执行机关收取、存入指定银行专户
(3)无违规:期满全额退还
(4)取保期间故意新罪:没收保证金
(5)取保期间过失新罪/ 不构成犯罪:退还保证金
取保程序
(1)启动:公检法依职权启动;嫌疑人、法代、近亲属、辩护人、
值班律师可申请
(2)执行:居住地派出所执行;可异地执行、暂住地执行
(3)期限:最长12 个月;同阶段多次取保连续计算;跨诉讼阶
段重新计算
(4)自动解除(无需手动办手续):变更强制措施、不起诉、生
效无罪/免罚判决、开始服刑/社区矫正等
被取保人的
法定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市、县(检法决定的取
保,执行机关批准前应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住址、单位、联系方式变动,24 小时内报告
(3)随传随到
(4)不得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证、伪证、串供
【口诀】市县报告及时到,不扰证人不伪造
被取保人的
酌定义务
禁入特定场所、禁见特定人、禁从事特定活动、交出入境/ 驾驶
证件保存
【口诀】四特定:特定场所、特定人、特定活动、特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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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后果
(1)没收部分/全部保证金、具结悔过、重新取保、转监视居住、
逮捕
(2)需逮捕的,可先行拘留
(3)应当逮捕的法定情形:故意新罪、自杀逃跑、毁证串供、打
击报复证人被害人等
监视居住
概念
监视居住是公、检、法责令嫌疑人、被告人在特定期限内不得离
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予以监视控制的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
适用主体
(1)决定机关:公安、国安、检察院、法院
(2)执行机关:公安、国安(国安案件由国安执行)
种类
(1)住处监视居住:优先在嫌疑人、被告人固定住处执行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选一):①无固定住处,可指定居
所执行;②涉嫌国安、恐怖犯罪,住处执行有碍侦查,经上一级
公安批准,可指定居所执行
(3)禁止场所:不得在看守所、办案场所执行
适用情形
逮捕替代型(核心):符合逮捕条件+任一情形
(1)重病、生活不能自理
(2)怀孕、哺乳婴儿
(3)生活不能自理人员的唯一扶养人
(4)案件特殊、监视居住更适宜
(5)羁押期满、案件未办结
取保转监居:符合取保条件,但无保证人、不交保证金,可监视
居住
【口诀】病孕乳、唯一扶、办案需、已超期
方式
(1)执行机关可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
(2)侦查阶段可监控嫌疑人全部通信方式
期限
(1)最长6 个月,其间不得中断办案
(2)案件移送下一阶段,重新办理手续、重新计算期限
解除
(1)依职权:期限届满、无需追责,应当解除
(2)依申请:当事人、法代、近亲属、辩护人可申请;机关3 日
内答复
指定居所监
视居住的特
殊程序
(1)居所要求:生活休息正常、便于监管、保障办案安全
(2)禁止收费,不得让被监视居住人付费
(3)除无法通知外,24 小时内通知家属(通知原因、处所)
被监视居住
人的义务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监视居住处所(检法决定的监
居,执行机关批准前须征得决定机关同意)
(2)未经批准,不得会见他人、通信
(3)传讯及时到案
(4)不得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证、伪证、串供
(6)上交护照、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
【口诀】处所会见及时到,不扰证人不伪造,身份证件要上交
违反义务的
一般违规:可以逮捕,需逮捕可先行拘留
50
处理
严重违规(应当逮捕)
(1)故意实施新犯罪
(2)企图自杀、逃跑
(3)毁证、串供、干扰作证,妨害办案
(4)打击报复被害人、证人、举报人等
(二)经典例题
例1:甲与邻居乙发生冲突致乙轻伤,甲被刑事拘留期间,甲的父亲代为与乙达
成和解,公安机关决定对甲取保候审。关于甲在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义务,下
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单选)47
A. 将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B. 不得与乙接触
C. 工作单位调动的,在24 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
D.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进入特定的娱乐场所
例2:王某因盗窃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取保候审,王某交了10000 元
保证金。在取保候审期间,王某未经批准多次去外地旅游,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2020·多选)48
A.某县公安机关可视情况决定没收王某交纳的10000 元保证金并责令其重新
交纳8000 元保证金
B.某县公安机关责令王某重新交纳保证金的,取保候审期间累计计算
C.某县公安机关可在决定王某重新交纳保证金的同时要求其提供保证人
D.王菜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将驾驶证交某县公安机关保管
(三)考点梳理
1.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方
式。【小题】公安机关对涉嫌盗窃的甲决定取保候审,为加强监管,同时责
令其交纳保证金并提供保证人,该做法合法。
2.
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时,对无力交纳保证金、未成年人、已满七十五周岁或
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责令其提供一至二名保证人。【小
题】检察院对76 周岁涉嫌轻微诈骗的乙决定取保候审,因乙年龄较大不宜
收取保证金,检察院责令其提供一名保证人,该做法合法。
3.
取保候审同一诉讼阶段连续适用累计计算期限;跨越诉讼阶段适用取保候审,
重新计算期限。【小题】甲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10 个月,移送审查起诉后
检察院继续对其取保候审,累计取保候审期限不得超过12 个月。
4.
未经许可不得会见特定人员属于取保候审酌定义务,办案机关未专门作出该
项决定的,被取保候审人无需遵守。【小题】大喵因诈骗被公安机关取保候
审,公安机关未作出任何附加酌定义务,侦查机关以大喵未经许可会见他人
为由对其处罚,该处罚合法。
5.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义务,已交纳保证金的,公安机关可视情节没收部分
或全部保证金,区别情形责令具结悔过、重新取保、变更强制措施;需要逮
捕的,可以先行拘留。【小题】丙取保候审期间串供妨碍侦查,公安机关没
47 C
48 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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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其全部保证金,并对丙先行拘留,准备报请检察院逮捕,该做法合法。
6.
监视居住地点判断规则:无固定住处,可直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有固定住
处的,必须同时满足有家、国恐案件、侦查阶段、有碍侦查、上一级公安批
准,才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缺一不可。【小题】丁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
有固定住处,侦查机关认为在住处执行有碍侦查,经上一级公安批准,对其
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考点35:拘留
(一)知识要点
概念
刑事拘留是侦查机关在侦查紧急情况下,临时剥夺现行犯、重大
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无惩罚性、仅保障性。
主体
(1)决定机关:公安、检察院
(2)执行机关:仅限公安机关
(3)考点:法院无刑事拘留决定权,仅可决定司法拘留
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先行拘留:
(1)预备、正在犯罪、犯罪后即时被发觉
(2)被害人、目击者指认犯罪
(3)身边、住处有犯罪证据
(4)有毁证、伪证、串供可能
(5)身份不明、不报真实信息
(6)犯罪后自杀、逃跑、在逃
(7)流窜、多次、结伙作案重大嫌疑
检察院
一般情况下,只能决定拘留,不能先行拘留
(1)犯罪后自杀、逃跑、在逃
(2)有毁证、伪证、串供可能
监委移送留置案件,检察院应当先行拘留,留置自动解除
拘留程序
(1)送看守所:拘留后立即送看,最迟24 小时
(2)通知家属:24 小时内通知;国恐有碍侦查、无法通知除外
(3)讯问:24 小时内讯问,不该拘留立即释放、发释放证明
(4)常规拘留必须出示拘留证
(5)紧急情况可先口头传唤、落地补手续
(6)送看前后均可讯问
拘留期限
(1)公安普通:3+7 / 特殊:7+7(最长14 天)
(2)公安流多结:30+7(最长37 天)
(3)检察院自侦:14 日,可延长1–3 日(最长17 天)
(4)监委移送拘留:10 日,可延长1–4 日(最长14 天)
变更
(1)期限内符合逮捕条件→提请批捕
(2)无需逮捕→取保、监居后移送起诉
(3)期满未办结→变更取保、监居
(二)经典例题
例1: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犯罪后企图逃跑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关
于本案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单选)49
49 D
52
A. 拘留章某时,必须出示拘留证
B. 拘留章某后,应在12 小时内将其送看守所羁押
C. 拘留后对章某的所有讯问都必须在看守所内进行
D. 因怀疑章某携带管制刀具,拘留时公安机关无需搜查证即可搜查其身体
例2:甲、乙(户籍地均为M 省A 市)共同运营一条登记注册于A 市的远洋渔
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甲、乙二人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
回国后首泊于M 省B 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至A 市。从B 市起航后,在
途经M 省C 市航行至A 市过程中,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绑拘禁于船
舱。该船于A 市靠岸后案发。关于本案强制措施的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6·任选)50
A.拘留甲后,应在送看守所羁押后24 小时以内通知甲的家属
B.如有证据证明甲参与了故意杀害丙,应逮捕甲
C.拘留乙后,应在24 小时内进行讯问
D.如乙因捆绑拘禁时间过长致身体极度虚弱而生活无法自理的,可在拘留后
转为监视居住
(三)考点梳理
1.
刑事拘留只能由公安、检察院决定,法院无权决定刑事拘留,法院仅可决定
司法拘留。【小题】某刑事案件审理中,为防止被告人逃跑,人民法院直接
决定对被告人刑事拘留。
2.
公安机关有七种先行拘留情形;检察院自侦案件只有两种拘留情形,且不能
先行拘留。【小题】检察院侦查受贿案,发现嫌疑人刚刚销毁证据,检察院
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3.
拘留后应当在24 小时内完成送看守所、讯问、通知家属三项工作;仅国恐
有碍侦查、无法通知可暂不通知。【小题】张某涉嫌盗窃罪被拘留,案情重
大复杂,公安机关可以拘留后暂时不通知家属。
4.
公安普通拘留最长14 天,仅流窜、多次、结伙作案可最长拘留37 天,普
通案件不得适用30 天提请期限。【小题】甲单次普通盗窃,公安机关以案
情重大为由,对其适用37 天最长拘留期限。
5.
拘留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的,不得继续拘留,必须变更为取保、监居。【小
题】嫌疑人拘留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公安机关为查清案情,继续延长拘留
期限。
考点36:逮捕
(一)知识要点
概念
公、检、法为防范妨碍诉讼、逃避追责及社会危险,依法暂时剥
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主体
逮捕统一由公安机关执行,权限分三类:
1. 检察院:批准公安移送的捕人申请;自侦、审查起诉阶段可自
行决定逮捕。
2. 法院:自诉案件可决定逮捕;公诉案件中,对未逮捕的被告人,
符合条件可径行决定逮捕。
50 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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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1 款规定了逮捕的三个基本条件:
(1)证据因素: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刑罚因素: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1)社会危险性因素: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
性。
特殊转化规则: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但违反取保、监居规定,
严重影响诉讼的,可逮捕。
径行逮捕的
条件
(1)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曾故意犯罪;
(3)有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徒刑以上,身份不明。
【口诀】10 年身故
可以不予逮
捕
(1)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
(2)主观恶性小的初犯、从犯、胁从犯,自首、立功、退赃赔偿、
认罪悔罪;
(3)过失犯罪,悔罪、止损、积极赔偿;
(4)自愿合法达成刑事和解并履行/提供担保;
(5)认罪认罚;
(6)未成年、在校学生(有悔罪、具备监护帮教条件);
(7)年满75 周岁。
审查批捕
(1)前置要求:公安经县级以上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捕书+
案卷证据,移送同级检察院。
(2)应当讯问嫌疑人的7 种情形:对逮捕条件存疑、嫌疑人当面
陈述、侦查有重大违法、案情重大疑难、认罪认罚、未成年人、
特殊残障/精神病人。
(3)律师意见:一般可听取;未成年人案件应当听取律师意见。
(4)非法证据处理:核实非法取证的,依法排非并纠正;无法排
除非法取证可能的,该证据不得作为批捕依据。
(5)结果
批捕:符合条件的出具批捕决定书;发现漏捕的,可要求公安补
提,拒不补提的检察院可直接决定逮捕。
不批捕: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需补侦的一并通知;无犯罪事
实/法定不追责的,告知公安撤案/终止侦查。
批捕的期限
(1)已拘留:检察院7 日内作出决定;
(2)未拘留:一般15 日,重大复杂案件≤20 日。
检法自行决
定逮捕
(1)检察院自侦案件:拘留后7 日内移送捕诉部门,已拘留7 日
内决定(可延长1—3 日),未拘留15 日、重大复杂≤20 日。
(2)法院:自诉案件一般由院长决定,重大疑难案件由审委会决
定;公诉案件可直接决定逮捕未羁押被告人。
逮捕执行
(1)执行要求:≥2 名民警,出示县级公安负责人签发的逮捕证;
异地逮捕需通知当地公安配合。
(2)事后流程:立即送看守所羁押;24 小时内通知家属(无法通
知除外)、讯问嫌疑人;发现逮捕错误的,立即释放并出具证明。
(3)回执要求:批捕/不批捕的执行回执,需按时送达检察院。
羁押必要性
(1)审查主体:检察院捕诉部门(贯穿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
54
审查
段)。
(2)启动方式:检察院依职权主动启动;当事人、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辩护人依申请启动。
(3)审查方式:以书面审查为主,必要时公开审查(涉密、隐私
案件除外),可核查证据、听取各方意见、核实身体状况。
应当建议释放/变更强制措施情形:
(1)证据灭失,无犯罪事实或非嫌疑人所为;
(2)情节变化,仅能判处轻刑、免罚或无罪;
(3)羁押期限可能超过最终刑期;
(4)事实查清、证据固定,符合取保/监居条件。
(二)经典例题
例1:甲乙二人涉嫌猥亵儿童,甲被批准逮捕,乙被取保候审。案件起诉至法院
后乙被法院决定逮捕。关于本案羁押必要性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单选)51
A. 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甲进行审查,由检察院公诉部门办理
B. 对甲可进行公开审查并听取被害儿童法定代理人的意见
C. 检察院可依职权对乙进行审查
D. 经审查发现乙系从犯、具有悔罪表现且可能宣告缓刑,不予羁押不致发生
社会危险性的,检察院应要求法院变更强制措施
例2:甲、乙(户籍地均为M 省A 市)共同运营一条登记注册于A 市的远洋渔
船。某次在公海捕鱼时,甲乙二人共谋杀害了与他们素有嫌隙的水手丙。该船回
国后首泊于M 省B 市港口以作休整,然后再航行至A 市。从B 市起航后,在途
经M 省C 市航行至A 市过程中,甲因害怕乙投案自首一直将乙捆绑拘禁于船舱。
该船于A 市靠岸后案发。关于本案强制措施的适用,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6·任选)52
A.拘留甲后,应在送看守所羁押后24 小时以内通知甲的家属
B.如有证据证明甲参与了故意杀害丙,应逃
捕甲
C.拘留乙后,应在24 小时内进行讯问
D.如乙因捆绑拘禁时间过长致身体极度虚弱而生活无法自理的,可在拘留后
转为监视居住
(三)考点梳理
1.
羁押必要性审查针对的是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拘留阶段不开展羁
押必要性审查【小题】大汪因盗窃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拘留于某县
看守所,大汪的妻子可以申请某县检察院对大汪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
2.
审查起诉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由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办理,不由刑事执
行检察部门办理。【小题】大喵因诈骗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逮捕,
案件移送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某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可以依职权开
51 C
52 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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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展羁押必要性审查。
3.
羁押必要性审查原则上不公开审查,涉及个人隐私案件不应当公开审查。【小
题】大俊因强制猥亵妇女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逮捕,案件移送审查
起诉,某县检察院对大俊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时应当公开审查。
4.
侦查阶段、审判阶段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院只能建议办案机关释放或
者变更强制措施;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直接决定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小题】案件处于法院审判阶段,检察院经羁押必要性审查认为没有继续羁
押必要,有权直接决定对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
5.
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具有刑诉法第16 条情形不批捕,应当同时告知公安机关
撤销案件。【小题】甲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检察院查明甲没有犯
罪事实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检察院应当同时告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6.
检察院不批捕,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提纲送交公安机关,检
察院不自行侦查。【小题】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认为需要补
充侦查,检察院应当自行开展侦查查清相关事实。
56
专题九附带民事诉讼
考点38: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
(一)知识要点
概念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
是否负刑事责任的问题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
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原告人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机关、
团体等;
(2)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
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
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单位没有提起诉讼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是指对被害人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
失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通常是刑事诉讼
的被告人,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其可能不是承担刑事责任的被告
人。包括:
(1)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2)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3)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5)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
个人。
【口诀】共侵被告人,监护继承人,附民责任人
(二)经典例题
例1:甲酒后驾车被某县交警拦截盘查,经过检测,甲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
为120 毫克,属于醉酒驾车。面对交警的盘问,甲承认喝了半瓶白酒。3 日后,
交警将甲移送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甲拒不认罪,侦查人
员对甲进行了殴打,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随后由某县检察院向某县法院
提起公诉,甲的妻子认为侦查人员存在刑讯逼供行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要求赔偿物质损失。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9·单选)53
A.甲的妻子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某县法院对甲妻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裁定不予受理
C.公诉人提出甲对交警认罪的讯问笔录,可以直接作为本案的定案根据
D.若某县检察院发现侦查人员确实存在刑讯有权立案侦查
例2: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015·单选)
54
53 B
54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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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
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
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
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
(三)考点梳理
1.
关于附民中物质损失需要注意:物质损失只包含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害,
不包含间接损失和可期待利益。
2.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
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
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3.
检察院对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或者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裁定不服,可以
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注意不是抗诉。【小题】某盗窃案一审判决作出后,
检察院认为一审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决赔偿金额过低,损害社会公共利
益。检察院应当向一审法院同级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4.
检察院代表公共利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应当列检察
院。
5.
在逃的同案被告人不可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小题】戊、己共同抢劫
被害人庚,案发后戊被抓获归案,己一直潜逃在外尚未抓捕到案。庚提起附
带民事诉讼,将戊、己二人共同列为附带民事被告人。
考点39: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与程序
(一)知识要点
理由
理由
(1)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
(2)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
时间
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提
出赔偿要求的,公安机关间关、检察机关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
送
财产保全
概念
防止附民判决无法执行,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人财产。
诉前财产保
全
1. 条件: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
裁定驳回申请。
2. 方式: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
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启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
措施。
3. 时间: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 小时内作出裁定。
4. 解除: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15 日内未提起附带
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诉中财产保
全
1. 条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
驳回申请。
2. 方式:(1)依申请,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检察院申请,
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2)依职权,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
58
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3. 时间: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 小时内作出
裁定。
相关程序
审判组织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
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
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同一审判组织的成员确实不能继续参与审
判的,可以更换。
审判程序
1. 证明责任分配: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
任提供证据。
2. 当事人缺席
(1)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
(2)被告人主动缺席。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
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
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人被动缺席。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落
不明或者用公告送达以外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可能导致刑事案
件审判过分迟延的,可以不将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告知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口诀】原告不来,撤;被告不来,缺;下落不明,新
审判结果
(1)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
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一并作出刑事
附带民事判决,也可以告知附带民事原告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2)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被告人赔偿
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情况认定其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3)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二)经典例题
例1: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
某的手机。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2014·单选)55
A. 李某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 韩某和苏某应一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C. 吴某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手机
D. 吴某在侦查阶段与韩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后又提起附
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例2:关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诉讼程序中的保全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2·单选)56
A. 法院应当采取保全措施
55 D
56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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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检察院都可以申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C. 采取保全措施,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限制
D. 财产保全的范围不限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产或与本案有关的财产
(三)考点梳理
1.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
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
为量刑情节考虑。【小题】甲抢劫了乙的手机并转卖他人,在审理甲的抢劫
案过程中,如果被抢手机已无法通过追缴的方式返还,乙可以对甲提起附带
民事诉讼请求赔偿被抢手机。
2.
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
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
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
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3.
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
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小题】甲乙共同
伤害丙致丙轻伤,甲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乙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
不大,被某县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在审判阶段,丙对甲和乙均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但乙认为自己无罪,经法庭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法院可以强制
乙到庭?
4.
诉中与诉前财产保全的区别在于是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起了就是诉中,
提起前就是诉前。【小题】被害人在刑事一审开庭审判前向法庭提起附带民
事诉讼,要求保全财产,法院认为情况紧急的,应当在48 小时内作出是否
保全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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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期间与送达
考点40:期间的计算单位与方法
(一)知识要点
计算方法
(1)开始的时、日不计算在内,从次时次日开始计算;
(2)月一般指本月某日到下月某日,但是如果下月没有这一日,
则至下月的最后一日为1 个月。1 个月未必是30 天,但半个月一
律按15 日计算;
(3)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
满日期。如果节假日不是期间的最后一日,而是在期间的开始或
中间,则均应计算在期间之内;
(4)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5)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
期间的恢复
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
障碍消除后5 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
讼活动。上述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期间的重新
计算
期间的重新计算,是指由于发生了法定的情况,原来已进行的期
间归于无效,而自新发生情况之时起计算期间。包括:
(1)在侦查期间,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
侦查羁押期限;
(2)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或者
人民法院后,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或者审
理期限;
(3)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机关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
审理期限;
(4)二审发回原审的案件,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
理期限。
期间的不计
入
(1)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期间,不计入
办案期限。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
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2)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3)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
定期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
(4)二审法院通知检察院阅卷,检察院应当在1 个月内查阅完
毕。检察院阅卷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5)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
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
应当在拘留后的10 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
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1 日至4 日。人
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口诀】身份不明阅卷中,精神鉴定监委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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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期间的计算,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单选)57
A. 重新计算期限包括公检法的办案期限和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期限两种
情况
B. 上诉状或其他法律文书在期满前已交邮的不算过期,已交邮是指在期间届
满前将上诉状或其他法律文书递交邮局或投入邮筒内
C.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比如有关诉讼文书材料在公检法之间传递
的时间应当从法定期间内扣除
D.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在羁押场所以外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医治的时间,应当从法定羁押期间内扣除
例2:关于办案期限重新计算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单选)
58
A.甲盗窃汽车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其还涉嫌盗窃1 辆普通自行车,重新计
算侦查羁押期限
B.乙受贿案,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一笔受贿款项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
后再次移送审查起诉时,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C.丙聚众斗殴案,在处理完丙提出的有关检察院书记员应当回避的申请后,
重新计算一审审理期限
D.丁贩卖毒品案,二审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并通知同级检察院阅卷,检察院阅
卷结束后,重新计算二审审理期限
(三)考点梳理
1.
重新计算期限仅包括公检法的办案期限。对于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期限没
有重新计算的规定。【小题】被告人甲对刑事一审判决不服,但由于处理生
意上的事务耽误了上诉期,经过甲的申请,可以重新计算甲的上诉期。
2.
关于期间的重新计算,口诀是:另有重罪,补充侦查,发回重审,期限重推。
【小题】戴某因涉嫌抢劫罪在某县法院受审,戴某当庭申请公诉人田某回避,
法庭决定休庭,经过检察院的审查决定田某回避,另换检察官黄某出庭支持
公诉,法院再次开庭需要重新计算一审审限。
3.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
不算过期。
57 C
58 B
62
第三编程序论
专题十一立案
考点41:立案的概念和材料来源
(一)知识要点
功能
(1)开启刑事诉讼程序;
(2)为侦查提供依据和基础;
(3)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材料来源
(1)公安、检察院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
(2)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
(3)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
(4)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公诉案件
(1)有犯罪事实;
(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知晓犯罪嫌疑人不是必须条件,
(二)经典例题
例1:公安机关获知有多年吸毒史的王某近期可能从事毒品制售活动,遂对其展
开初步调查工作关于这一阶段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措施,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
的?(2016·多选)59
A. 监听
B. 查询王某的银行存款
C. 询问王某
D. 通缉
例2:某小区经常遭遇盗窃,群众报案,某县公安机关开展调查核实,下列哪些
选项构成立案的依据?(2020·多选)60
A.被撬锁的痕迹
B.小区的监控录像拍到有作案嫌疑的人出入,但是不能识别其面目
C.一枚陌生人的指纹
D.大爷被盗的面值100 元的老年券
(三)考点梳理
1.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
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
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
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2.
初查阶段可以调取证据,只要不是强制的即可。【小题】公安机关在初查时,
经过小花同意,可以封存小花手机中的电子数据以便提取黄某照片。
59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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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举报只能是被害人以外的人实施,被害人实施的是控告。【小题】甲乙系邻
居,素有嫌隙,一日甲将乙用木棍打伤,乙到某县公安机关控诉了甲与自己
的恩怨,并将甲用木棍伤害自己的全过程详细地告知了公安人员,乙的行为
属于举报。
考点42:立案程序
(一)知识要点
对立案材料
的接受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
都应当接受;
(2)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
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
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3)报案、控告和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
调查核实
(初查)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
查。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
批准可以进行调查核实。
对立案材料
的处理
1. 立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
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2. 不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
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撤案
1. 一般撤案: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
六条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应当撤销案件。
2. 特殊撤案:根据《公安部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犯罪
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
国家重大利益,需要撤销案件的,应当层报公安部,由公安部商
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撤销案件。
终止侦查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第2 款的规定,对于经过侦
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
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予刑事
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二)经典例题
例1:环卫工人马某在垃圾桶内发现一名刚出生的婴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
机关紧急将婴儿送医院成功抢救后未予立案。关于本案的立案程序,下列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2017·单选)61
A. 确定遗弃婴儿的原因后才能立案
B. 马某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可申请复议
C. 了解婴儿被谁遗弃的知情人可向检察院控告
D. 检察院可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例2:甲因酒后驾车被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经鉴定,甲每百毫升血液中含
酒精90mg,属于醉酒驾车。交警大队随后将甲移送刑警大队以追究危险驾驶罪
的刑事责任。刑警大队三天后对甲作出了不立案决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61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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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单选)62
A.甲有权向某县公安局复议
B.甲有权向某县公安局的上一级机关复核
C.交警队有权向某县公安局复议
D.交警队有权向某县公安局的上一级机关复核
(三)考点梳理
1.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上级机关复核。但是报案人
不可以。【小题】李某在某医科大学游玩时捡到一只断手,李某迅速向某区
公安机关报案,某区公安机关经过初查发现该断手系学生上解剖课时遗落,
便决定不予立案。李某认为有断手分明是出现了杀人碎尸案,李某不服,有
权向某区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2.
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的理由后,人民检察院应当进行审查。认为公
安机关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经检察长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
立案或者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或者通知撤销案件书后超过
15 日不予立案或者未要求复议、提请复核也不撤销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
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公安机关仍不纠正的,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协商同级公安机关处理。【小题】检察院经过立案监督,发现公安机关应当
立案而不立案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拒绝的,检察院可以决
定立案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小题】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
立案,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理,公安机关书面说理后,检察院认为说理不成
立,应当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口诀】四步走:说明理由-通知立撤(立案/撤案)-纠正违法-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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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二侦查
考点43:侦查行为
(一)知识要点
讯问的主体、时间和地点
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其是指采取侦查行为的严厉程度应当与犯罪嫌疑人所
涉犯罪和人身危险性大小成正比。
主体
主体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
人数
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 人。
地点
1. 已羁押: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
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2. 未羁押:根据《公安部规定》第一百九十八条第14 款的规定,
讯问犯罪嫌疑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应当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
所的讯问室进行:①紧急情况下在现场进行讯问的;②对有严重
伤病或者残疾、行动不便的,以及正在怀孕的犯罪嫌疑人,在其
住处或者就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讯问的。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
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口诀】一般公安询问室,紧急情况就地问,已送看的看守所,
未送看的可在家
规则
(1)嫌疑人权责:如实供述本案事实,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
(2)法定告知:讯问时须告知诉讼权利、坦白从宽、认罪认罚法
律后果。
(3)同案讯问:同案嫌疑人应当分开讯问。
(4)取证禁令:禁止刑讯逼供及威胁、引诱、欺骗取证。
特殊人群
(1)未成年人:原则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特殊情况可通知亲属、
学校、基层组织等代表到场,代理人可代行诉讼权利。
(2)未成年女性:讯问全程应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
(3)特殊语言/身体障碍人员:聋哑人、不通晓当地语言者,应当
配备翻译。
讯问笔录
笔录交由嫌疑人核对或宣读,可更正补漏;确认无误后,嫌疑人、
侦查人员分别签字盖章。嫌疑人可自书供述,自书材料不得替代
讯问笔录。
录音录像
(1)普通案件可录;无期、死刑及重大案件,讯问指定居所监视
居住人,必须全程完整录音录像。
(2)检察院自侦、监察机关调查案件,一律全程录音录像。
【口诀】检监指居无死重,讯问应当录音像
询问主体、地点与方法
主体
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2 人以上,含2 人)
地点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
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
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66
方法
(1)单独询问,防止证言相互干扰;
(2)事前告知如实作证义务及伪证、隐匿罪证法律后果;
(3)禁止暴力、威胁、引诱、欺骗取证;
(4)重大、涉舆情案件重要证人,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笔录
注明。
勘验、检查
对象
勘验和检查的对象有所不同。勘验的对象是现场、物品和尸体,
而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
现场勘验
(1)单位和个人均有义务保护现场并报公安勘验;
(2)现场勘验须持证明文件;
(3)可配备专业人员,需与案件无关的见证人在场;
(4)制作勘验笔录,相关人员、见证人签章;重大案件现场同步
录音录像。
人身检查
(1)对被害人身体检查的特殊要求:应征求本人的同意,不得强
制进行。
(2)对妇女身体检查的特殊要求: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
行。
(3)可以提取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
生物样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提取、采集的,侦查人员
认为必要的时候,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查、提取、
采集。
侦查实验
(1)为查明案情,需经县级以上公安负责人批准方可开展;
(2)严禁危险、侮辱人格、有伤风化行为;
(3)可聘请专业人员,也可让当事人、证人参与;
(4)全程录音录像,制作笔录并由参与人签名。
搜查
主体
只能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2 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
对象
可以是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
人;可以对人身进行,也可以对被搜查人的住处、物品和其他有
关场所进行。
方法
(1)搜查须出示搜查证,无证可拒绝;
(2)公安搜查证由县级以上公安负责人签发,检察院由检察长签
发;
(3)搜查应有被搜查人/家属/邻居/其他见证人在场;
(4)搜查妇女身体仅限女工作人员;
(5)制作搜查笔录,相关人员签章;被搜查人或家属拒签、在逃
需笔录注明。
查封、扣押、查询和冻结
主体
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2 人以上,含2 人)
对象
1. 查封、扣押
(1)可扣押涉案财物文件,无关不得扣;拒不交出可强制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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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2)查封不动产、大型设备,需县级以上公安负责人批准,出具
查封决定书;
(3)扣押邮件电报,经公/检批准,通知邮电部门移交。
2. 查询、冻结
可查冻存款、证券、股权、保单等各类涉案财产;严禁划转、转
账。
程序
(1)会同持有人、见证人清点,开具一式两份清单,三方签章,
双方各存一份;
(2)经查与案件无关,3 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并返还;
(3)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混同不可分,可先行查封扣押冻结,结
案拍卖后返还合法部分;
(4)制作查封扣押笔录,持有人拒签/无法确定持有人,笔录注明。
鉴定
主体
(1)主体:侦查机关指派/聘请,仅限具备资质自然人
(2)指派:公检内部刑技专业人员;聘请:外部专业人员
程序
(1)出具鉴定意见并签名;多人鉴定意见不一需分别注明,虚假
鉴定追责;
(2)精神病鉴定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余鉴定时间正常计入;
(3)作为证据的鉴定意见需告知嫌疑人、被害人(特殊情况告知
法代/近亲属/代理人);
(4)当事人可申请补充、重新鉴定:一般申请方付费;但原鉴定
程序违法由检察院承担费用;辩护人、近亲属申请精神病鉴定(免
责),费用自担。
辨认
主持
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 人。
主体
被害人、证人和犯罪嫌疑人都可以是辨认主体。
对象
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犯罪嫌疑人。
方法
1. 单独原则:几名辨认人对同一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每名辨
认人单独进行。
2. 混杂原则:(1)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在辨认犯罪嫌疑人时,
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 人;辨认照片时,被辨认的照片不得少
于10 张;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 件;(2)人
民检察院自侦的案件,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
于7 人,照片不得少于10 张;辨认物品时,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
件,照片不得少于5 张。
程序
1. 监督:现场监督应当有见证人在场。
2. 保密:保密原则辨认人不愿公开进行的,侦查人员应当为其保
密。
3. 笔录:对于辨认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主持和参加辨认的
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对辨认对象应当拍照,必
要时可以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68
技术侦查
主体
1. 决定主体: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
2. 执行主体: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范围
1. 公安机关:(1)危恐黑毒(国安、恐怖、黑社会性质组织、重
大毒品等重罪)(2)追捕通缉、在逃逮捕对象可技侦。
2. 人民检察院:职权类严重侵犯人身权重大案件,审批后交公安
执行。
3. 监察委员会:重大贪贿职务犯罪,走技术调查,交有关机关执
行。
批准
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3 个月以内有效,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
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3 个月。
执行
(1)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应当保密。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
及时销毁。
(2)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取得的材料,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
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秘密侦查措
施的特殊程
序
1. 隐匿身份: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
份实施侦查。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
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2. 控制交付: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公
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需要,可以依照规定实施控制下交付。
通缉
概念
通缉,是指公安机关通令缉拿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的一
种侦查行为。
主体
1. 决定主体:决定主体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2. 发布主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通缉令。
通缉范围
公安机关在发布通缉令时,有发布范围的限制。各级公安机关在
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
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通缉对象
只能是依法应当逮捕而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当然包括已被捕而在
羁押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
(二)经典例题
例1:某地发生一起以爆炸手段故意杀人致多人伤亡的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后王某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关于本案辨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单
选)63
A. 证人甲辨认制造爆炸物的工具时,混杂了另外4 套同类工具
B. 证人乙辨认犯罪嫌疑人时未同步录音或录像,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
据
C. 证人丙辨认犯罪现场时没有见证人在场辨认笔录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
D. 王某作为辨认人时,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63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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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例2:关于技术侦查的程序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20·多选)64
A. 技术侦查可以对案件相关的犯罪嫌疑人以外的人员使用
B. 技术侦查满3 个月后,需要继续隐匿身份技术侦查的,不需要重新审批
C. 公安采取技术侦查措施需经省级公安机关批准
D. 技术侦查获取到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材料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三)考点梳理
1.
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而由侦查人员注明情况并签名的讯问笔录可以作为证
据使用。【小题】侦查人员讯问结束后,犯罪嫌疑人拒绝在讯问笔录上签名、
捺指印,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该讯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
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公安局或其住处进行讯问,不
可以在其它地点讯问。【小题】侦查人员可以传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至指定宾馆的房间进行讯问。
3.
检察院认为勘验、检查需要复验、复查的,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
也可以自行复验、复查。【小题】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发现公安机关勘
验、检查工作非常粗糙、漏洞百出,可以自行对案件进行复验、复查。
4.
对存款、汇款、股票、债券、基金等财产,只能采取查询或者冻结措施,不
能查封或者扣押。【小题】韩某涉嫌诈骗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某县公
安机关发现韩某将骗来的钱款存在了某工商银行,侦查人员可以赴银行扣押
该笔存款。
5.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小题】侦查人员检查
女性犯罪嫌疑人身体时,应当由女医师进行。
6.
将犯罪嫌疑人拘留或者逮捕后,应当在24 小时内将其送看、讯问、通知家
属。注意这3 种行为需要同时进行,没有先后顺序。
7.
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
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
犯罪嫌疑人的其他成年亲属。
8.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数据量大,无法或者不便提取的电
子数据进行冻结。【小题】张三利用网络开设黄色网站,传播淫秽视频,某
区公安机关在侦查时发现该网站数据量达300T,不便提取,经过某区公安局
局长批准后可以冻结该网站的电子数据鉴定。
9.
鉴定人具有独立地位,多个鉴定人有意见分歧的,应当在鉴定意见上写明分
歧的原因和理由。若鉴定产品不一致,应当由法官综合案件情况进行取舍。
【小题】针对案件中的一份专门事实,侦查机关聘请了两名鉴定人甲(主任
医师、教授、博导)和乙(副主任医师),经过鉴定,甲和乙的意见不一致,
应当按照甲的意见制作鉴定意见。
10. 当庭核实技术调查、侦查证据材料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
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法庭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和技术调查、侦查
措施使用的技术设备、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时,审判人员可以在庭外
对证据进行核实。
考点44:补充侦查与核准追诉
(一)知识要点
64 AD
70
审查批捕阶
段
(1)检察院审查公安报捕案件,二选一决定:批捕/不批捕
(2)批捕:公安立刻执行,及时告知检察院执行结果
(3)不批捕:书面说明理由,需补证的同步通知公安补侦
方式
(1)公安移送案件:可退公安补侦(附补侦提纲),也可检察院
自行侦查,公安配合
(2)监察机关移送案件:退监察委补充调查,必要时检方自行侦
查
(3)本院自侦部门移送:退本院侦查部门补侦,也可自行侦查,
侦查部门配合
期限
(1)期限:退回补侦/调查一律1 个月内办结;检察院自行侦查需
在审查起诉期内完成
(2)次数:退回补侦/调查最多2 次
处理
(1)补侦移交检察院后,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
(2)两次退查仍证据不足:应当不起诉;仅一次退查、无再退查
必要且证据不足:可不起诉
核准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已过20 年追诉期限
的,不再追诉。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
准。
(2)核准之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3)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必须追诉而且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
可以依法批准逮捕,同时要求侦查机关不停止侦查。
(4)未经最高检核准,不得公诉。
【口诀】核准追,可强制,不停侦,不起诉
(二)经典例题
例1:1996 年11 月,某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2017 年3 月,当地公安机关根据
案发时现场物证中提取的DNA 抓获犯罪嫌疑人陆某。2017 年7 月,最高检察院
对陆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核准追诉。在最高检察院核准前,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单选)65
A.不得侦查本案
B.可对陆某先行拘留
C.不得对陆某批准逮捕
D.可对陆某提起公诉
(三)考点梳理
1.
公安机关报请核准追诉并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必须
追诉而且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可以依法批准逮捕,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在报
请核准追诉期间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2.
审查起诉阶段,负责捕诉的部门决定自行补充侦查的,只需在审查起诉期限
内补充侦查完毕即可,不受次数的限制。【小题】检察院中负责捕诉的部门
在审查起诉阶段决定自行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 次。
3.
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
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小题】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
65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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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核实证据的,应当自行补充
侦查。
4.
核准追诉期间,不停止侦查,侦查终结后可以移送审查起诉,只是检察院不
能向法院提起公诉。【小题】某县村民甲酒后失言,告知朋友其20 多年前
曾奸杀一名女孩并埋于自家院内,朋友报警,经过侦查,确实在甲家院内发
现了被埋多年的女孩尸骨,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在当地引起巨大民
愤,本案随后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在此过程中,侦查机关将本案侦
查终结后,可以移送同级检察院审查起诉。
72
专题十三起诉
考点45:审查起诉
(一)知识要点
刑事公诉理
论
(1)公诉独占主义:只有公诉,没有自诉
(2)公诉兼自诉:公诉为主,兼采自诉
(3)我国:公诉兼自诉
(4)起诉法定主义:符合公诉条件必须起诉,检察院没有裁量权
(5)起诉便宜主义:符合公诉条件也可不起诉,检察院有一定裁量权
(6)我国:起诉法定主义为主,起诉便宜主义为辅
内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
候,必须查明: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
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受理
在7 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的期限计入审查起诉的期限。
必经程序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
被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
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期限
(1)普通案件1 个月,重大复杂可延15 日;认罪认罚速裁案10 日,
可能判超1 年有期徒刑可延至15 日。
(2)退查完毕移送、变更管辖收案后,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起算。
特殊情况处
置
(1)案卷材料问题。材料不全、装订不合规,通知移送单位补材料/
重新装订。
(2)共犯在逃处理。嫌疑人全部在逃,待抓捕到位再移送;部分同案
在逃,在案人员正常受理审查。
(3)非法证据处置。审查起诉发现非法证据依法排除,可通知侦查/
监察机关换人重取证,必要时检察院自行取证。
(4)二次退查后发现新罪。已2 次退查又发现新犯罪线索,移交侦查/
监察机关另查;已查清罪行直接公诉。
(5)监委留置转检察流程。监委移送留置案件,检察院先行拘留,留
置自动解除;拘留后10 日内定捕/取保/监居,特殊可加1-4 日,该强
制措施办理期限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留置折抵刑期:1 日抵管制2
日,抵拘役、有期徒刑1 日。
(7)漏罪漏犯处理。发现遗漏罪行、同案犯未移送,通知公安补充侦
查/移送;事实证据充分的,可直接公诉。
审查起诉后
的处理方式
(1)可作出起诉、不起诉决定,同步处理附带民诉、民事公益诉讼。
(2)实质条件:事实查清;证据确实充分;需追究刑责。
(3)形式条件:出具起诉书;移送同级有管辖权法院并移交卷宗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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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二)经典例题
例1:高某涉嫌抢劫犯罪,公安机关经2 次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
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可能还实施了另一起盗窃犯罪。检察机关关于此案的处理,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单选)66
A. 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1 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B. 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的证据材料
C. 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D. 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
提起公诉
例2:甲、乙共同实施抢劫,该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发现甲在两年
前曾实施诈骗犯罪。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单选)67
A.应将全案退回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B.对新发现的犯罪自行侦查,查清犯罪事实后一并提起公诉
C.将新发现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待公安机关查明事实移送审查起诉后
一并提起公诉
D.将新发现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查清的犯罪事实提起公诉
(三)考点梳理
1.
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依法进行。【小
题】甲和乙共同抢劫被某县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某
县检察院发现,乙已经脱逃,为慎重起见,某县检察院应当对甲、乙抢劫案
中止审查起诉。
2.
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1)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
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2)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重
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小题】A 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发现,案件应当属于
B 区管辖,遂将案件移送B 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限应当从A 区检
察院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
3.
若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最长为10 日,不得延长
至15 日。【小题】大汪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
院审查起诉,大汪认罪认罚,检察院认为本案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对大
汪的审查起诉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 日。
4.
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监察机关2 次补充调查或者退回公安机关2 次补充侦
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将线索移送监察机关或
者公安机关。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小题】甲涉嫌
盗窃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该案已经经过2 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在
本次审查中,又新发现甲另有诈骗犯罪事实。据此,检察院应当将全案再次
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5.
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均应当在1 个月以
内补充调查、补充侦查完毕。补充调查、补充侦查以2 次为限。补充调查、
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6.
人民检察院对于2 次退回补充调查或者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
66 D
67 D
74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小题】乙涉嫌
诈骗一案,已经经过2 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依然认为本案证据不足、达
不到起诉标准。办案检察官直接决定对乙作出不起诉决定。
考点46:不起诉
(一)知识要点
概念与类型
检察院审查案件后,依法不向法院提起审判的终结诉讼决定,具
有终止刑事诉讼效力。分为:法定、酌定、存疑、附条件、特别
不起诉。
(1)法定不起诉。无犯罪事实+刑诉法第16 条免责情形。应当不
起诉(无裁量权),检察长批准。轻告时赦他死。
(2)酌定不起诉。已构成犯罪(符合犯罪构成);情节轻微,刑
法规定无需判刑或可免除刑罚。可以不起诉(检察院自由裁量),
检察长批准。域外已受处罚、盲聋哑、防卫/避险过当、预备、中
止、从犯、胁从犯、自首、立功等。
(3)存疑不起诉。应当不诉:经2 次退查/退调,仍证据不足、不
符合起诉条件(检察长批准);可以不诉:仅1 次退查,证据不
足且无必要再退查(检察长批准)。后续发现新证据,可再次起
诉。
(4)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至六章规定的侵
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可
能判处1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
(5)特别不起诉:认罪如实供述+重大立功/ 涉及国家重大利益。
需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全案不起诉,也可选择性对部分罪名
不起诉;同步处置涉案财物。
程序
(1)宣告生效:必须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公开宣布即生效。
(2)送达四类对象:被不起诉人及辩护人、所在单位;公安/监委;
被害人及近亲属、诉讼代理人。
(3)强制措施清零:在押立即释放;其他强制措施一律通知解除。
(4)涉案财物解封:书面通知办案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5)报批特殊规则(重点):检察院自侦案件、监委移送案件,
拟不起诉的,必须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6)程序倒流:事实并非嫌疑人所为→作出不起诉后,退卷+书
面说理,建议重新侦查/调查。
救济
(1)公安机关(两步走:先同级、后上级):不服→先向同级检
察院复议→不服→向上一级检察院复核(必须复议前置)。
(2)监察机关(一步走):不服→直接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议
(无同级复议)。
(3)被害人(双路径、无顺序):收到决定书7 日内二选一:①
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②直接向法院自诉。若申诉期间法院受理
自诉,检察院终止复查、移送案卷。适用:所有不起诉类型。
(4)被不起诉人(仅限酌定不诉):仅对酌定不起诉可救济(法
定、存疑不诉无救济)。收到7 日内向本级检察院申诉,检察院
复查后通知本人、抄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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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二)经典例题
例1:甲、乙、丙、丁四人涉嫌多次结伙盗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后,甲突然死亡。检察院审查后发现,甲和乙共同盗窃1 次,数额未达到刑事立
案标准;乙和丙共同盗窃1 次,数额刚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甲、丙、丁三人共同
盗窃1 次,数额巨大,但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乙对其参
与的2 起盗窃有自首情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单选)
68
A.对甲可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B.对乙可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C.对丙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D.对丁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
例2:被害人对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在7 日内提出申诉时,下列哪一
说法是正确的?(2011·单选)69
A. 由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
B. 由与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相对应的法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
C. 被害人提出申诉同时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
D. 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仍可向法院起诉
(三)考点梳理
1.
普通证据不足型存疑不起诉以补充侦查为前置:一次补侦证据不足可不起诉,
二次补侦证据不足应当不起诉;非法证据排除后证据不足的存疑不起诉,无
需补充侦查前置,检察院可直接作出。【小题】某故意伤害案检察院审查时
排除全部关键有罪证据后,现有证据无法证实犯罪,检察院必须退回公安机
关补充侦查后才能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2.
认罪悔罪、赔偿谅解属于量刑从宽情节,仅能用于酌定不起诉,不能作为存
疑不起诉的依据;存疑不起诉唯一依据是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标准。【小
题】杨某涉嫌故意伤害,自愿认罪悔罪且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检
察院可据此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3.
被酌定不起诉人不服不起诉决定,仅能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本级检察院申诉;
被害人不服不起诉,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二者申诉机关不同。【小题】
甲涉嫌诈骗被县检察院作出酌定不起诉,甲不服该决定,可直接向市检察院
提交申诉。
4.
乙涉嫌盗窃丙的财物被立案侦查,检察院经过审查起诉认为案件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遂对乙作出不起诉决定。丙不服,是否可以不经申诉而直接向法
院起诉?答:可以。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
也可以不经申诉而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5.
仅被酌定不起诉人享有申诉权;因无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作出法定不起诉
的,被不起诉人无申诉权利。【小题】大漂亮因无诈骗犯罪事实被县检察院
法定不起诉,但其本人自认犯罪,可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县检察院提出申诉。
6.
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
68 D
69 D
76
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
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对涉嫌数罪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不起诉。
7.
检察院自行发现不起诉决定确有错误、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撤销原不
起诉决定,重新向法院提起公诉。【小题】市检察院复查发现本院此前作出
的存疑不起诉决定存在错误,案件证据充分满足起诉条件,检察院仅能要求
公安机关重新移送审查起诉,不得直接撤销不起诉提起公诉。
8.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对被不起诉人予以训
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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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四刑事审判概述
考点47:刑事审判的概念和特征
(一)知识要点
特征
1. 被动性:即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奉行“不告不理”原则,也就是
没有起诉,就没有审判。而公安、检察机关行使追诉权则具有主
动性,即当发现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必须立案
并进行侦查以及提起公诉。
2. 独立性: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3. 中立性:法院在审判中相对于控辩双方保持中立的诉讼地位。
4. 亲历性:即案件的裁判者必须自始至终参与审理,审查所有证
据,对案件作出判决须以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为前提。
5. 公开性:即审判活动应当公开进行,除了为了保护特定的社会
利益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都应当公开审理。
6. 终局性:即法院的生效裁判对于案件的解决具有最终决定意
义。判决一旦生效,诉讼的任何一方原则上不能要求法院再次审
判该案件,其他任何机关也不得对该案重新处理,有关各方都有
履行裁判或不妨害裁判执行的义务。
审判模式
1. 当事人主义:法官中立被动,庭审由控辩举证、辩驳推进;法
官消极中立、控辩平等主动对抗、辩掌控庭审流程;代表是英美。
2. 职权主义:法官主导把控庭审,约束控辩双方作用;法官中心
主导、控辩被动受限、法官掌控程序;代表是德法。
3. 混合式审判:吸收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和职权主义审判模式的
长处,使两种审判模式融合的一种审判模式,代表是日意。
审判公开原
则
1.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都
公开进行。
2. 例外:
(1)绝对不公开:①有关国家密的案件(如间谍案等);②有关
个人隐私的案件(如强奸案等);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 周
岁的案件;
78
(2)相对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
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直接言词原
则
1. 概念:直接言词原则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两项原则,理论
上合称为直接言词原则。直接原则,是指法官必须与诉讼当事人
和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直接审查案件事实材料和证据。言词原
则,是指法庭审理须以口头陈述的方式进行。除非法律有特别规
定,凡是未经口头调查之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采纳。
2. 体现:
(1)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出庭;
(2)开庭审理中,合议庭成员必须始终在庭,参加庭审的全过程;
(3)所有证据都必须当庭出示、当庭质证。证人不出庭只能是例
外;
(4)保证控辩双方有充分陈述和辩论的机会和时间。
集中审理原
则
1. 概念:集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
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
2. 体现:
(1)一个案件组成一个审判庭进行审理;
(2)法庭成员不可更换;
(3)集中证据调查与法庭辩论;
(4)庭审不中断并迅速作出裁判。
(二)经典例题
例1:刑事审判具有亲历性特征。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亲历性要求?(2014·单
选)70
A. 证人因路途遥远无法出庭,采用远程作证方式在庭审过程中作证
B. 首次开庭并对出庭证人的证言质证后某合议庭成员因病无法参与审理,由
另一名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成员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C. 某案件独任审判员在公诉人和辩护人共同参与下对部分证据进行庭外调
查核实
D. 第二审法院对决定不开庭审理的案件通过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辩护
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进行审理
例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
70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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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裁判者负责”。结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2016·单选)71
A. 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B. 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
C. 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
D. 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
(三)考点梳理
1.
亲历性一定要保证法官接触控辩双方,接触证据,听取意见,但接触的地点
不一定必须在法庭之上。【小题】法官认为当庭调查技侦证据将会暴露卧底
人员的身份,因而决定庭外在公诉人和辩护人共同参与下对技侦证据进行了
核实,法官的做法没有违背亲历性要求。
2.
不公开审理要求法庭审理时不满18 周岁。【小题】张三实施抢劫时差2 天
满18 周岁,法院应当对张三案件不公开审理。
3.
直接原则,是指法官必须与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直接审查案
件事实材料和证据。
4.
集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
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小题】甲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法院组
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庭审进行到法庭辩论阶段时,审判员赵某突发重病无法
继续参与审理,法院直接更换一名新审判员接替赵某,在原有庭审进度基础
上继续审理本案。该法院做法符合集中审理原则。
考点48:审级制度
(一)知识要点
两审终审制
1. 四级法院: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
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2. 两审终审:两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至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
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例外
两审终审制有以下3 种例外: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
(2)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判决、
裁定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法定
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判决、裁
定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
【口诀】最高一审死复核,法定刑下减轻判
(二)经典例题
例1: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两审终审制的例外?(2017·单选)72
A. 自诉案件的刑事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得上诉
B. 地方各级法院的第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期满即发生
法律效力
71 B
72 C
80
C.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判决,报请最高法院核准后生效
D. 法院可通过再审,撤销或者改变已生效的二审判决
(三)考点梳理
1.
两审终审制的例外解决案件的生效要不要经过两级法院审理或者经过两级
法院审理是否能够生效的问题。对于针对一审判决没有上诉被告人自主选择
不上诉而非不能上诉,从而生效的案件,以及对已经生效的案件是否能够改
判,都不属于二审终审制度及其例外的范畴。【小题】被告人没有对一审法
院的判决上诉,随后案件生效,这属于两审终身制的例外。
2.
在我国,除了基层法院外,其他各级法院都可能成为二审法院。但是,两审
终审不等于两次审判。【小题】某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不服上诉,
某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裁定发回某区法院重审,
某区法院进行重审后,被告人仍然不服又上诉至某市中级法院,某市中级法
院依法改判。这实际上是在两级法院间的4 次庭审。
考点49:审判组织
合议庭
审判组织
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人民法院审判刑
事案件的组织形式有三种,即独任制、合议制和审判委员会。
独任制
独任制,是指由审判员1 人独任审判的制度。
适用方式
(1)独任制只能在基层人民法院适用,其他三级人民法院不能适
用;
(2)独任制只能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适用,普通程序和其他审
判程序不能适用;
(3)独任制只能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不能是人民陪审员。
合议庭组成
方式
(1)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
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
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
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
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3)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
合议庭进行;
(4)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
议庭进行。
合议庭组成
原则和评议
规则
(1)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2)合议庭由审判员或者人民陪审员随机组成;
(3)不得随意更换合议庭成员。开庭审理和评议案件,应当由同
一合议庭进行。
(4)合议庭评议遵循少数服从多数;人民陪审员意见不同需记入
笔录。意见分歧较大时,陪审员或法官可提请院长决定是否交审
委会讨论。
审委会讨论
决定
对下列案件,合议庭应当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1)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拟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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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中级人民法院拟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
(2)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案
件;
(3)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
对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案件、新类型案件、社会影响重
大的案件以及其他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
出决定的,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人民陪审员
任职条件
1. 应当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28 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 不能担任的情况:
(1)法律职业禁止:①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
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②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
服务工作者;③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2)违法行为禁止:①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公职的;③被
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④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⑤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⑥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
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口诀】二八高中,守法好人,可以陪审;法律职业,违法违纪,
不可陪审
名额
(1)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由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审判案件的需要,
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2)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3 倍。
任期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5 年,一般不得连任。
适用情形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1)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
(2)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3)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法
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
法官指引
审判长可就审判相关事项指引提示陪审员,不得干涉其独立判断;
评议时需就事实、证据、法律等作出必要释明。
(二)经典例题
例1:闵某是七人合议庭中的人民陪审员关于闵某的权利,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
是:(2021·多选)73
73 ABD
82
A. 合议庭评议,可以就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B. 开庭前可以查阅案卷
C. 庭审中经审判长同意可以询问证人
D. 判决书副本应当送交给闵某
例2:张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在某市中级法院一审。法院由三名法官、四名人民陪
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
论。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2022·任选)74
A.人民陪审员不能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发表意见
B.人民陪审员不能对案件的法律适用发表意见
C.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和事项时,审判长最后发表意见
D.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和事项时,审判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应出席
(三)考点梳理
1.
合议庭组成人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人民陪审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
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小题】甲乙丙3 人组成合议庭
审理故意伤害案,其中甲是法官、乙丙为人民陪审员。评议时三人对量刑存
在巨大分歧,乙陪审员直接提出,申请合议庭报请院长,看是否移交审委会
讨论。
2.
审判长可以对陪审员进行引导、解释、提示,但不能要求、指示、命令陪审
员。【小题】七人合议庭审理重大寻衅滋事案,审判长见两名陪审员对量刑
拿不准,直接告知二人“本案必须判处实刑,你们表决统一跟我保持一致”。
3.
上诉、抗诉案件合议庭为3 人或5 人,只能由审判员组成,人民陪审员不
得参与五人合议庭。【小题】某中院二审故意伤害抗诉案件,法院安排2 名
法官+ 3 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五人合议庭开庭审理。
4.
审判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和专业委员会会议,应当有其组成人员的过半数出
席。【小题】本院审判委员会共有11 名委员,本次讨论死刑复核相关案件,
仅5 名委员到场,主持人宣布开会评议案件。
5.
经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确定人民陪审
员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可见,
陪审员由基层人大常委会任命,无需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小题】张某通过
报名、司法局、派出所、基层法院联合资格审查,拟担任某区法院人民陪审
员。法院上报材料后,直接由市人大常委会完成任命手续。
74 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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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五第一审程序
考点50: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一)知识要点
庭前审查与庭前会议
庭前审查
公诉案件庭前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
进行庭前审查,以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活动。
基础规则
(1)一律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均应当受理。
(2)开庭底线:起诉书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附案卷、证据,必
须开庭,不得以材料不足拒不开庭。
(3)审查方式:仅书面审查。
(4)审查期限:7 日内审查完毕并作出处理。
审查结果
(1)无管辖权:退回检察院。
(2)法定不追责情形(刑诉法第16 条2-6 项):退回检察院;
属告诉才处理案件,同步告知被害人可自诉。
(3)被告人不在案:退回检察院(缺席审判公诉案件除外)。
(4)材料欠缺需补充:通知检察院3 日内补送。
(5)无罪后新证据重新起诉:依法受理。
(6)撤诉后无新事实证据再起诉:退回检察院。
(7)被告人身份不明、但符合法定条件:依法受理。
时间节点
(1)开庭10 日前:向被告人、辩护人送达起诉书副本。
(2)开庭5 日前:通知各方提交证人、鉴定人名单及当庭出示证
据,列明出庭人员详细信息。
(3)开庭3 日前:①通知检察院开庭时间、地点;②送达各类出
庭传票、通知书(可通过线上可溯源方式送达);③公开审理案
件,公示案由、被告人、开庭时间及地点。
庭前会议
开庭前,审判人员召集控辩等各方,处理程序性事项、梳理争议
焦点,预判案件情况、扫清庭审障碍,解决定罪量刑实体问题,
提升庭审效率。
召开条件
(1)证据多、案情重大复杂;
(2)控辩双方事实、证据争议大;
(3)社会影响重大;
(4)其他有必要召开的情形。
(5)控辩双方申请需说明理由,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召开并告知
结果(依申请)。
召开方式
庭前会议一般不公开进行。根据案件情况,庭前会议可以采用视
频等方式进行。
审判程序
基本流程
法庭审判由合议庭的审判长主持。法庭审判程序大体可分为开庭、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和宣判五个阶段。
审判长
(1)不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开宣布理由;
(2)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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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
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被告人
在押被告人出庭受审时,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庭审期间不得
对被告人使用戒具;但法庭认为其人身危险性大,可能危害法庭
安全的除外。
调查流程
(1)讯问同案被告人一般分别进行;庭审必要时可传唤同案被告
人对质;
(2)被害人数众多且无附带民事诉讼,可推选代表人出庭。
证人出庭
1. 启动
(1)依申请:控辩双方可申请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等出庭,
说明理由,法庭认为必要予以准许;
(2)依职权:法院为查明事实可主动通知人员出庭。
2. 可不出庭(可视频作证)
(1)重病、行动极为不便;
(2)居所偏远交通极不便;
(3)身在国外短期不能回国;
(4)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出庭。
3. 拒不出庭后果
(1)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可强制到庭;被告人配偶、父母、子女
除外;强制出庭令由院长签发;
(2)拒不出庭或出庭拒证,予以训诫;情节严重院长批准,10 日
以下拘留;对拘留不服向上一级法院复议,复议不停止执行。
鉴定人出庭
(1)控辩有异议,法院认为必要,鉴定人应当出庭;
(2)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3)正当理由不能出庭,可延期审理或重新鉴定;拒不出庭通报
司法行政机关。
侦查人员出
庭
对侦破经过、证据来源、证据真实性、合法性有异议,法院认为
必要,应当通知侦查人员出庭。
有专门知识
的人出庭
(1)针对鉴定意见,说明理由,法庭准许后出庭;
(2)一般不超过2 人;多份鉴定意见可增加人数。
证据相关
(1)出示庭前未移送的新证据,对方提出异议,法庭审查;确有
必要准许;辩方需要准备时间可休庭;
(2)申请新证人、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法院认为必要,
休庭,可以延期审理;
(3)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可以休庭调查核实,可勘验、查封、
鉴定、查询、冻结;
(4)量刑调查:除法定情节,还要审查案件起因、被害人过错、
退赔谅解、悔罪、亲属协助抓捕等酌定量刑情节。
法庭辩论
(1)法庭调查查清事实后,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
(2)辩论顺序:公诉人发言→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
人自行辩护→辩护人辩护→控辩双方互相辩论;
(3)认罪案件,重点围绕量刑、争议问题辩论;不认罪、无罪辩
护,先辩论定罪,后辩论量刑;
(4)附带民事辩论在刑事辩论结束后,原告方先发言,被告方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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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
(5)辩论中发现新的定罪量刑事实,可恢复法庭调查,调查完毕
继续辩论。
被告人最后
陈述
(1)辩论终结,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权;
(2)多次重复意见,审判长可以制止;
(3)陈述藐视法庭、损害公共利益、与本案无关、泄露秘密隐私,
应当制止;
(4)提出新事实、新证据,恢复法庭调查;提出新辩解理由,恢
复法庭辩论。
评议与宣判
1. 有罪判决
(1)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作出有罪判决;
(2)事实证据充分,但指控罪名不当,按审理认定罪名作出有罪
判决。
2. 无罪判决
(1)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认定无罪,判决宣告无罪;
(2)证据不足,不能定罪,判决证据不足无罪;
(3)部分事实查清可认定,事实不清部分不予认定。
3. 不负刑事责任判决
(1)被告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2)精神病人行为时无辨认控制能力;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按强
制医疗程序处理。
4. 宣判
(1)宣判一律公开;
(2)当庭宣判:5 日内送达判决书;
(3)定期宣判:宣判后立即送达判决书;
(4)宣判被告人必须到庭,其他人不到庭不影响宣判。
合议庭成员
更换
(1)庭审结束评议前换人,应当重新开庭;
(2)评议之后宣判前换人,评议结论不变,可由其他审判员宣判,
文书署原合议庭成员名字。
一审审理期
限
(1)受理后2 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超过3 个月;
(2)死刑、附带民事诉讼、四类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
准,可再延长3 个月;
四类案件:交通不便边远重大复杂;重大集团犯罪;流窜作案重
大复杂;涉及面广取证困难重大复杂。
(3)特殊情况还需延长,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多选)75
A. 被告人有参加庭前会议的权利
B. 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可在庭前会议中进行调解
C. 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可在庭前会议中就是否排除作出决定
D. 控辩双方可在庭前会议中就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进行讨论
75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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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人民检察院以甲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甲表示认罪认罚,人民检察院建议
对判处4 年有期徒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判决宣告前,法院发现甲还
有其他咨窃事实没有移送,于是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没有在指定时间内
予以回复。法院应当如何处理?(2021·单选)76
A.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B. 应当判甲盗窃罪有期徒刑4 年
C. 法院可以就新发现的犯罪事实自行调查
D. 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作出裁判
例3:甲以侮辱罪对乙提起自诉,法院审理期间,甲因疫情被隔离。法院应当如
何处理?(2021·单选)77
A. 中止审理
B. 延期审理
C. 休庭
D. 择日宣判
(三)考点梳理
1.
庭前审查是形式审查,起诉书有明确指控犯罪事实+附案卷、证据,必须开
庭,不得以材料不足拒不开庭;审查期限7 日。【小题】甲盗窃案,法院庭
前审查后认为本案证据不足,可能判无罪,遂决定不予开庭审判。
2.
被告人最后陈述是法庭审判独立法定阶段,不得省略。【小题】丙故意伤害
案,合议庭认为案情简单,庭审直接跳过被告人最后陈述,直接进入评议宣
判。
3.
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调查人员、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后,
均由出庭人员先陈述,再接受控辩双方发问,谁申请出庭谁先问。【小题】
证人乙由检察院申请出庭,法庭直接让辩护人率先对乙进行发问。
4.
法院在审判阶段可以决定逮捕被告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决定逮捕,
逮捕均由公安机关执行。【小题】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决定逮捕被告人,
交由本院法警执行逮捕。
5.
强制证人出庭,只能强制证人出庭,不能强制被害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
的人、侦查人员、调查人员出庭;被告人配偶、父母、子女除外,兄弟姐妹
可以强制出庭。【小题】庭审中被害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审判长可以对
被害人签发强制证人出庭令强制其到庭。
6.
庭审中,检察院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而非休庭。
【小题】法庭审理过程中,公诉人提出补充侦查建议,合议庭应当决定休庭。
7.
申请回避,若理由正当,法院应当决定休庭;申请回避导致无法继续审判,
也可以决定延期审理。【小题】庭审中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理由正当,合
议庭直接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
8.
不公开审理规则: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不公开;涉及商业秘密可以
不公开;未成年人案件应当不公开,以审判时年龄为准;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应当公开宣判。【小题】某被告人犯罪时17 周岁,审判时已满19 周岁,
本案应当不公开审理。
76 D
77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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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9.
庭前会议中辩护人可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但法庭不可以对非法证据进行调
查,调查非法证据只能在庭审中进行。【小题】庭前会议上辩护人申请排除
被告人供述,合议庭当庭对该供述合法性开展调查。
10.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新的犯罪事实,不能直接调查认定,只能通知检察院,由
检察院决定是否变更、补充、追加起诉;检察院拒绝或不回复,法院仅就指
控事实裁判。【小题】法院开庭审理盗窃案,审理过程查明被告人还有抢劫
犯罪事实,法院直接对抢劫事实作出判决。
11. 庭审结束后、评议前,部分合议庭成员不能继续履行审判职责的,人民法院
应当依法更换合议庭组成人员,重新开庭审理。【小题】庭审结束评议前,
一名合议庭法官突发重病无法履职,法院更换法官后直接继续评议,不再开
庭。
考点51: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一)知识要点
提出
提起自诉需提交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的,提交刑事附带民
事自诉状。
审查
1. 受理立案
符合受理条件的,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代为告诉人。
2. 不予受理(9 种情形,不撤诉则裁定驳回)
①非法定自诉案件;②无充足罪证;③过追诉时效;④被告
人死亡;⑤被告人下落不明;⑥除证据不足撤诉外,撤诉后就
同一事实再起诉;⑦调解结案后反悔再起诉;⑧案件正由公安
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⑨不服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起诉。
3. 立案后驳回起诉
已立案但缺乏罪证,自诉人无法补充证据的,法院可说服撤诉或
裁定驳回起诉。
救济
自诉人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上诉:
(1)一审不予受理裁定错误:二审撤销裁定,指令一审立案;
(2)一审驳回起诉裁定错误:二审撤销裁定,指令一审审理。
调查取证
(1)当事人申请调取:客观原因无法取证的,可书面说明理由、
提供线索,法院认为必要应当调取;网络侮辱、诽谤案件被害人
取证困难的,可申请公安协助。
(2)法院依职权调取:法院可调取公安已收集的证据材料,公安
需及时移交。
提出反诉
(1)主体:被告人、其法定代理人;
(2)条件:反诉对象为本案自诉人、内容与本案关联、属于第一、
二类自诉案件;
(3)审理效力:反诉与自诉一并审理;自诉人撤诉,反诉继续审
理。
和解或撤诉
(1)判决宣告前,自诉人可自行和解、申请撤诉;法院审查确属
自愿的,准许撤诉;受胁迫、威吓被迫撤诉的,不予准许;
(2)裁定撤诉后,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院立即解除。
对诉权的处
分
(1)仅起诉部分共同侵害人:法院受理并告知后果,一审宣判后,
不得再就同一事实自诉其余侵害人,但可提起民事诉讼;
88
(2)部分被害人起诉:其余被害人接到通知不参与、不出庭的,
视为放弃诉权,一审宣判后不得再自诉,可另行民事诉讼。
审理期限
(1)被告人未被羁押:立案后6 个月内宣判;
(2)被告人被羁押:同公诉案件审理期限。
拒不到庭
自诉人经2 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按撤
诉处理。
特殊审理规
则
(1)合并审理:被告人同时涉公诉+自诉案件,法院可一并审理,
自诉部分适用自诉规则;
(2)被告人下落不明:审判期间下落不明,可中止审理,符合条
件可逮捕;
(3)附带民事诉讼:自诉案件无罪宣判的,附带民事部分可调解、
一并判决,或告知原告另行起诉。
(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自诉案件的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单选)78
A. 不论被告人是否羁押,自诉案件与普通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都相同
B. 不论在第一审程序还是第二审程序中在宣告判决前,当事人都可和解
C. 不论当事人在第一审还是第二审审理中提出反诉的,法院都应当受理
D. 在第二审程序中调解结案的,应当裁定撤销第一审裁判
例2:甲在网络上发表诋毁乙的言论,乙与之理论,甲却把乙打伤,乙向公安机
关提出控告,下列表述正确的是?(2019·单选)79
A.公安机关只对打人的事实进行审查
B.经过审查,公安机关应当告知乙向法院起诉
C.只有在公安机关作出不立案决定后,乙才能向法院起诉
D.法院受理后,通知公安机关移送材料,公安机关应当移送
(三)考点梳理
1.
公安机关接受控告后,属于亲告罪的,告知被害人向法院起诉;属于被害人
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告知被害人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
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2.
自诉不速裁。【小题】法院审理张某提起的侵占自诉案件,案情简单清楚,
法院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3.
法院审理公诉案件,自诉人提起自诉的,可以并案;法院审理自诉案件,检
察院提起公诉的,可以并案;法院审理中自行发现还有自诉罪行,自诉人未
告诉,不得直接并案;法院审理中自行发现还有公诉罪行,检察院未起诉,
不得直接并案。【小题】法院正在审理甲的盗窃公诉案,审理中查明甲还犯
有虐待自诉罪行,被害人没有起诉,法院直接将虐待罪与盗窃罪并案审理。
4.
三类自诉案件均可和解;第三类公诉转自诉案件不允许调解。【小题】被害
人提起公诉转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5.
通过网络实施的侮辱、诽谤行为,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调取证据;其
78 B
79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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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他情形,法院不得要求公安协助调取公安未收集的证据。【小题】法院审理
侵占自诉案件,自诉人举证困难,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调取本案侵占
的相关证据。
6.
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小题】自诉人王某无正当理由第一次传唤
拒不到庭,合议庭直接裁定按自诉人撤诉处理。
7.
刑事判决无罪之后,被害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属于民事诉讼
调整范围。【小题】法院判决被告人刑事无罪,被害人不能再针对同一侵权
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索要赔偿。
考点52:简易程序与速裁程序
(一)知识要点
简易程序
概念
基层法院一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同意适用简
易程序的简化审判程序。
积极条件
(1)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被告人认罪、对指控事实无异议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
消极条件
(1)盲、聋、哑人
(2)半精神病(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
(3)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
(4)共同犯罪部分被告人不认罪、对简易程序有争议
(5)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6)被告人认罪但可能不构成犯罪
(7)其他不宜简易审理情形
程序启动
(1)法院可主动决定适用
(2)检察院可建议适用
(3)被告人、辩护人可申请适用
审判组织
(1)可能判3 年以下:可独任、可合议庭
(2)可能判3 年以上:应当合议庭
(3)独任审理中发现可能超3 年:必须转合议庭
程序简化
(1)开庭通知可简便方式,记录在案即可
(2)起诉书摘要宣读,讯问发问可简化/ 省略
(3)无异议证据简化说明,有异议证据必须质证
(4)无争议事实,庭审仅围绕罪名、量刑审理
(5)必须保留被告人最后陈述(唯一不可简化环节)
(6)文书可简化、一般当庭宣判
审理期限
(1)3 年以下:应当在受理后20 日以内审结;
(2)3 年以上: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简易转普通
(1)可能不构成犯罪
(2)可能不负刑事责任
(3)当庭否认指控事实
(4)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5)其他不宜简易审理情形
90
期限的计算
决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作出决定之日起
计算。
速裁程序
概念
基层法院一审,针对3 年以下、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
罪认罚、同意速裁的案件,比简易程序更简化的审判程序。
积极条件
(1)可能判处3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2)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3)被告人认罪认罚
(4)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
消极条件
(1)盲、聋、哑人
(2)半精神病(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
(3)被告人系未成年人
(4)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
(5)共同犯罪部分被告人对事实、罪名、量刑、速裁程序有异议
(6)未达成附带民事调解、和解
(7)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8)其他不宜适用情形
启动方式
(1)法院依职权决定;
(2)人民检察院可以建议;
(3)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适用速裁程序的申请。
审判组织
(1)基层人民法院一审程序。
(2)由审判员1 人独任审判。
简化程序
(1)送达简便方式、记录在案即可
(2)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简化宣读起诉书,一般不讯问被告人
(3)可集中开庭、逐案审理
(4)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5)文书可简化、应当当庭宣判
审理期限
(1)一般:受理后10 日内审结
(2)可能判处1 年以上有期徒刑:可延长至15 日
转化事由
(1)可能不构成犯罪、无需追责
(2)违背意愿认罪认罚
(3)当庭否认指控事实
(4)案件疑难复杂、法律适用有重大争议
(5)其他不宜速裁情形
期限的计算
决定转为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作
出决定之日起计算。
(二)经典例题
例1:下列哪一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17·单选)80
A. 甲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情节较轻,可能判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
B. 乙抢劫案,可能判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检察院未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C. 丙传播淫秽物品案,经审查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可能不构成犯罪
80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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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丁暴力取证案,可能被判处拘役,丁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
例2:张三因醉酒驾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在某县法院受审,法院决定用速裁程序进
行审理,下列关于速裁程序说法错误的是?(2019·多选)81
A.法官经过审理认为案情复杂,决定择日宣判
B.指派值班律师帮助张三进行辩护
C.法官经过审理认为案件不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决定改用合议庭继续审
理
D.若张三构成危险驾驶罪,本案审理期限应当是10 日
(三)考点梳理
1.
简易程序需同时满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对指控无异议、被告人
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三者缺一不可。【小题】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
人认罪,但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可以直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
简易程序,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三年以下
可独任、可合议庭。【小题】被告人涉嫌犯罪可能判处4 年有期徒刑,法
院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3.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该环节不
得简化省略。【小题】为提升审判效率,法院适用简易程序时省略被告人最
后陈述环节。
4.
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作出转化决定之日起计
算。【小题】简易转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原来受理案件之日起继续计算。
5.
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不适用速裁程序,但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小题】17
岁被告人认罪认罚,案情简单,法院可以对其适用速裁程序。
6.
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应当当
庭宣判。【小题】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进行法庭调查与法庭辩
论。
7.
共同犯罪中只要一人有异议,全案不得速裁。【小题】二人共同犯罪,一人
认罪认罚同意速裁,一人有异议,法院对无异议被告人单独适用速裁。
81 AC
92
专题十六第二审程序
考点53: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一)知识要点
第二审程序的特征
特征
(1)非必经:案件是否启动二审,取决于上诉权人是否上诉、检
察院是否抗诉,并非所有案件都需经过二审。
(2)不等于第二次审理:案件的第二次审理不一定是二审程序,
也可能是一审重审、审判监督程序。如上级法院撤销下级越权管
辖的裁判、自行提审的,属于一审程序。
(3)除了基层人民法院以外,其他各级人民法院都可以成为第二
审人民法院。
上诉和抗诉
上诉和抗诉是引起第二审程序发生的两种不同的诉讼机制。
1. 上诉:享有上诉权的主体,不服一审未生效裁判,申请上一级
法院重新审判。
2. 抗诉:地方各级检察院认为同级法院一审未生效裁判确有错误,
提请上级法院重新审判。
主体
1. 上诉
(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附带民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方可上诉。
2. 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
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理由
1. 上诉:无需理由,上诉主体只要不服第一审判决、裁定,并在
法定期限内依法提出上诉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并启动第二审程
序。
2. 抗诉:抗诉的理由是认为一审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地方各级
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
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期限
(1)判决: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 日;
(2)裁定: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 日。
上诉和抗诉
方式
1. 上诉:上诉可以用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提出,口头上诉的,人
民法院应当制作笔录。
2. 抗诉:应以书面形式,即必须制作抗诉书,不能采用口头形式。
途经
1. 上诉:上诉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
人民法院提出。
2. 抗诉:
(1)只能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不能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
抗诉。
(2)支持抗诉: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按照第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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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
撤回
1. 上诉
(1)上诉期内撤回:法院一律准许
(2)上诉期满撤回:二审审查,原判无误则准许;原判有错不准
撤,继续审理
(3)死刑立即执行特殊规定:二审开庭后、宣判前撤回上诉,一
律不准许
2. 抗诉
(1)抗诉期内撤回:法院一律准许
(2)抗诉期满撤回:法院可准许;但若存在无罪判有罪、轻罪重
判,不准撤,继续审理
撤回后一审
判决的效力
(1)期满前撤回:上诉/ 抗诉期满之日生效
(2)期满后撤且法院准许:二审准予撤回裁定书送达当日生效
全面审理原则和上诉不加刑原则
全面审理原
则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
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
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具体体现
(1)事实和法律:既要审查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正确,证据
是否确实、充分,又要审查一审判决适用事实、法律有无错误;
(2)上诉和抗诉:既要审查上诉或者抗诉的部分,又要审查没有
上诉或者抗诉的部分;
(3)实体和程序:既要审查实体问题,又要审查程序问题。
(4)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或
者人民检察院只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
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5)附带民事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
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
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①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的,
只需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处理;②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确有错
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
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上诉不加刑
原则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
件,在作出新的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的刑罚的一
项原则。
具体体现
(1)同案犯: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
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2)改罪名:原判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
重刑罚或者对刑罚执行产生不利影响;
(3)改罪数:原判认定的罪数不当的,可以改变罪数,并调整刑
罚,但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或者对刑罚执行产生不利影响;
(4)宣告缓刑: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
长缓刑考验期;
(5)宣告禁止令:原判没有宣告职业禁止、禁止令的,不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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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原判宣告职业禁止、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内容、延长期限;
(6)限制减刑: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
决定终身监禁的,不得限制减刑;
必须改判
原判判处的刑罚畸轻,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
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二)经典例题
例1:李某(17 周岁),某县高三一班学生,因琐事将同学王某(16 周岁)打
伤,王某的父亲向某县法院对李某提起自诉并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2 万元医疗
费。下列表述正确的有?(2018·多选)82
A. 法院经过审查认为本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若王某的父亲不同意适用,
则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 一审宣判后,王某的父亲可以不经王某同意而口头提出上诉
C. 李某的父亲是律师,可以担任李某的辩护人
D. 李某的父亲可以另行为李某委托诉讼代理人
例2:赵某因涉嫌盗窃800 元现金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由某县检察院向
某县法院提起公诉。某县法院对赵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赵某未经许可赴外地打
工,下落不明,某县法院裁定中止审理。两年后,赵某回到某县家中。某县检察
院发现根据新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盗窃1000 元以上才构成犯罪,遂向某县法
院撤回起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模·多选)83
A.检察院撤回起诉后对赵某应当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B.检察院有权撤回起诉
C.法院应当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
D.若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赵某认为自己没有实施盗窃行为,可以
对该裁定上诉
(三)考点梳理
1.
上诉不加刑无例外,仅被告人上诉二审不得加刑,检方抗诉、自诉人上诉、
重审补充新罪起诉可加刑,不属于该原则例外。【小题】一审仅被告人李某
上诉,无抗诉、无自诉人上诉,二审法院发现原判量刑过轻,能否直接加重
李某刑罚?若该案发回重审后检察院追加李某遗漏的抢劫事实,重审法院能
否加重处罚?
2.
二审开庭审理上诉、抗诉的公诉案件,依法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
庭。【小题】某诈骗公诉案检察院提起抗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时,为
提高效率可以不通知同级检察院派员出庭。
3.
二审法院在不加重量刑或者不对刑罚执行产生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以改变
罪名。【小题】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甲3 年有期徒刑,甲不服上诉,第二
审法院可以改判甲抢劫罪,仍然判处3 年有期徒刑。
4.
二审法院可以增加缓刑,因为对被告人有利。【小题】丁因犯诈骗罪被某县
法院一审判处2 年有期徒刑,丁不服上诉,某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可以改判
82 BCD
83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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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3 年有期徒刑,缓期4 年执行。
5.
共同犯罪案件,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未上诉的,第二审法院仍应
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构
成犯罪的,应当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作出判决、裁定。【小题】
大汪和大喵因共同盗窃被某县法院一审分别判处3 年和1 年有期徒刑。大汪
上诉,大喵服判。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大汪突发疾病死亡,二审法院若
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认定大汪无罪,应当对全案裁定终止审理。
考点54:第二审程序的审判
(一)知识要点
应当开庭审
理
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应当开
庭审理:①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
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②被告人被判处
死刑的上诉案件(含死缓);③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④应当
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可以不开庭
审理
对上诉、抗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违反
法定诉讼程序情形,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开庭程序
1. 开庭地点: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
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开庭地点进行。
2. 检察人员出庭:开庭审理上诉、抗诉的公诉案件,应当通知同
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
3. 检察院阅卷: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决定开庭审理后及时通知
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 个月以内查阅完毕。
人民检察院查阅案卷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4. 同案被告人出庭: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
请出庭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
审理程序
1. 委托辩护:第二审期间,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
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
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
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
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
2. 新证据处理:第二审期间,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提交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查阅、摘抄或者复制。
宣判程序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代为宣判,并向当事人
送达第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代为宣判后5
日内将宣判笔录送交第二审人民法院,并在送达完毕后及时将送
达回证送交第二审人民法院。
(二)经典例题
例1:朱某自诉陈某犯诽谤罪,法院审理后,陈某反诉朱某侮辱罪。法院审查认
为符合反诉条件,合并审理此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 年,判处朱某有期徒刑1
年。两人不服,均以对对方量刑过轻、己方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关于二审法
96
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多选)84
A. 如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可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
B. 如认为对某一人的量刑过轻,可加重该人的刑罚
C. 即使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也不得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
D. 如认为一审量刑过轻,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
例2: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
徒刑、丙有期徒刑10 年。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
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单选)85
A. 可不开庭审理
B. 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
C. 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D. 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
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
例3:甲和乙共同走私毒品,涉嫌走私毒品罪,检察院起诉甲和乙至法院,一审
法院判决甲有期徒刑7 年,乙有期徒刑6 年,甲不服,提起上诉,乙未上诉。二
审法院认为,乙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但发现甲还涉嫌容
留他人吸毒下列选项中,二审法院处理方式正确的是:(2022·多选)86
A. 二审法院可以将甲单独发回重审,对乙维持原判
B. 二审法院应当将甲和乙一起发回重审
C. 如果二审法院将甲发回重审,检察院对甲补充起诉,则原审法院不得加重
乙的刑罚
D. 本案二审法院如果组成7 人合议庭,则人民陪审员对事实问题可以发表意
见并行使表决权
(三)考点梳理
1.
被告人上诉,若不是针对事实、证据提出异议,而是针对法律适用、量刑问
题、程序违法等提出异议,第二审法院并非应当开庭审理。【小题】被告人
上诉,对一审法律适用和量刑提出异议,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2.
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
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3.
案件上诉、抗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在庭前审查时就发现事实不清,或者
违反程序的,直接将案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开庭审理
了。【小题】二审庭前审查发现原判事实不清、存在程序违法,需要发回重
审的,无需开庭审理。
4.
上诉不加刑原则中,二审法院可以加重一审中个罪的量刑,只要决定执行的
总和刑期不重于一审裁判即可。【小题】大俊因犯盗窃罪与诈骗罪在某县法
院受审,经过审理,某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3 年有期徒刑,以诈骗罪判处5
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7 年有期徒刑。大俊不服上诉,某市中级法院经过二
审,改判盗窃罪为4 年有期徒刑,诈骗罪为4 年有期徒刑,决定执行7 年有
期徒刑。请问某市中级法院的裁判是否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84 AB
85 B
86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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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5.
被告人不仅对第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对第一审裁定也可以上诉。但是这里的
裁定必须是终局性的裁定。【小题】李某涉嫌抢夺罪一案,一审审理中法院
作出查封涉案财物的保全裁定,李某认为该裁定错误,当庭提出上诉。李某
的上诉符合法律规定。
6.
第二审法院以一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只限1 次,再次二
审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疑罪从无改判无罪。【小题】二审因事实不
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后,再次二审仍事实不清的,可再次发回重审。
7.
第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既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
也可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并非应当发回重审。
8.
第二审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部分被告人分案处理,将该部分被告人
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若认为被告人之间的案件事实存在关联,也可以将
全案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小题】甲、乙共同盗窃一案一审宣判后,二人均
上诉,二审审理查明仅甲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乙的案件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二审法院因二人系共同犯罪、案件事实相互关联,裁定将全案撤
销原判、发回重审,该做法合法。
9.
第二审法院可以改判法定刑以下刑罚并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小题】赵
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一审法院严格依照法定刑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赵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赵某存在特殊从宽情节,依法对其改
判法定刑以下的刑罚。
98
专题十七死刑复核程序
考点55: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一)知识要点
核准权
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权自2007 年1 月1 日起,统一由最高人民法
院行使。
报请程序
1.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1)未上诉、抗诉:在上诉、抗诉期满后10 日以内报请高院复
核。高院复核后认为:①高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
后10 日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②认为原判认定的某一具
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
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③高院不同意判
处死刑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2)上诉、抗诉:①高院二审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10
日内报请最高法院核准;②高院二审如果认为不应当判处死刑的,
直接对一审裁判量刑进行改判。如果改判后不再是死刑,则无需
再上报,二审裁判即发生效力。
2.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10 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复核程序
1. 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
2. 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3. 共犯的审查
(1)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
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但不影响对其
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的执行;
(2)发现对其他被告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时,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检察监督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
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死刑复核期间,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
审查,并将采纳情况及理由反馈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死刑复核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单选)87
A. 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不讯问被告人
B. 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C. 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检察院应当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见
D. 最高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察院
例2:甲因故意杀人被某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甲服判,某省高级法院复核后,
案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甲的父亲为甲委托了辩护律师乙。下列表述不正
87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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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的有?(2020·多选)88
A.高级法院在死刑复核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可以调取本案物证
B.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期间,乙所做的辩护意见应当经由某省高级法
院移送最高人民法院
C.乙应当在接受委托后的15 日内提交辩护意见
D.乙提交辩护意见时,最高人民法院已作出核准甲死刑的裁定,最高人民法
院对乙的辩护意见不再接收
(三)考点梳理
1.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相关意见及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死刑复核结果的,应当
暂停交付执行或者停止执行。【小题】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作出后,律师
提交辩护意见的,应当接收,但不会暂停交付执行。
2.
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既可以发回第二审法院,也可以直接发回第一审法
院。【小题】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时发现,本案存在事实和法律适用
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只能将案件发回第二审法院重审,原则上不得再发回第
一审法院重审。
3.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法院应当另行
组成合议庭审理,但因“新的事实”或者“量刑不当”发回重审的除外。【小
题】甲因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上诉后省高院二审
维持死刑,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原判认
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量刑过重,不应判处死刑,遂裁定不予核
准,发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法院重新审理时,应当另行组成合
议庭。
4.
最高法死刑复核程序采用“阅卷+提讯”的方式审理,不开庭审理。【小题】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5.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
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小题】某市中级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
赵某死刑立即执行。案件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高院二审维持死刑,随后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指派一名审判员独任对本案开展死刑
复核工作。该做法合法。
6.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法律援助通知书后,应当指派具有
三年以上刑事辩护执业经历的律师。
考点56:复核后的处理
(一)知识要点
核准
(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
应当裁定核准直接核准;
(2)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
但判处被告人刑期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
裁定。
不予核准
(1)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
判,发回重新审判;
(2)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
88 ABCD
100
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3)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
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根据案件情况,
必要时,也可以依法改判。
(4)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
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不予核准后
的发回重审
(1)最高法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第二
审法院或者第一审法院重新审判。
(2)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
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有两个例外,发回不需
要另行组成合议庭:①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
证据,发回重新审判的;②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但依
法不应当判处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
(二)经典例题
例1:甲和乙因故意杀人被中级法院分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无期徒刑。甲、乙
上诉后,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单
选)89
A.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后,对乙的判决即已生效
B.高级法院应先复核再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C.最高法院如认为原判决对乙的犯罪事实未查清,可查清后对乙改判并核准
甲的死刑
D.最高法院如认为甲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核准死刑的,只能适
用裁定
例2:张三系某市某局局长,因贪污巨额公款被某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对张
三留置6 个月后调查终结,移送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某市检察院依法向某市中
级法院提起公诉。某市中级法院经过审理,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张三15 年有期徒
刑,某市检察院提出抗诉,某省高级法院改判张三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报最高人
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下列表述正确的有?(2018·多选)90
A.对某市检察院的抗诉,若某省高级法院经过审查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
不足,可以不开庭审理而直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最高人民法院经过死刑复核若发现张三贪污事实存在,但不应当判处死刑
立即执行,只能将案件发回某省高级法院重审
C.最高人民法院经过死刑复核若发现张三贪污事实存在,但不应当判处死刑
立即执行,将案件发回某市中级法院重审,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不开庭审
理
D.若对张三最终判决十五年有期徒刑,之前对张三留置的六个月应当折抵刑
期
例3: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500 余克B 省A 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
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89 D
90 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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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B 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
院也未提起抗诉。如B 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
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关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则对本案进行死刑复核的正确
程序是:(2015·不定项)91
A. 对关某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B 省高级法院不再另行复核
B. 最高法院复核鲁某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由审判员3 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C. 如鲁某在死刑复核阶段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死刑复核合议庭应在办公
场所当面听取律师意见
D. 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鲁某死刑的,可发回A 市中级法院或B 省高级法
院重新审理
(三)考点梳理
1.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
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①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发
回重新审判的;②原判认定事实正确、证据充分,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
发回重新审判的除外。
2.
中院一审判死缓,上诉/抗诉后高院二审维持死缓,二审裁定兼具复核效力,
无需另行复核;区别于死立执二审维持仍须报请最高法核准。【小题】张三
因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检察院认为量刑
过轻提出抗诉,某省高级法院经过审理发现一审法院对张三量刑适当,便裁
定维持原判,某省高级法院对本案不再另行复核。
3.
如果检察院没有抗诉,高级法院在符合死缓案件时,不能加重刑罚,只能够
核准死缓裁判。如果认为需要纠正,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纠正。【小
题】李四因抢劫罪被某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李四没有上
诉,检察院没有抗诉,某省高级法院经过复核发现,李四抢劫情节严重,应
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某省高级法院可以改判李四死刑立即执行,但应当报
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
91 ABD
102
专题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考点57:申诉
(一)知识要点
提出和受理
1. 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
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处理。
2. 对象:申诉的对象是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
3. 期限:申诉人最迟在刑罚执行完毕后2 年内提出申诉。
4. 受理机关:原审及上级法院,两者对应的检察院
法院审查
(1)一般管辖:申诉找终审法院。
(2)越级申诉:上级法院原则转交终审法院;重大疑难案件可自己审。
(3)驳回后再申诉:不服驳回再向上一级申诉,无再审理由的直接驳回。
检察院审查
(1)一般管辖:向生效裁判同级检察院申诉。
(2)越级申诉:上级检察院原则转交下级同级检察院;重大疑难复杂可
自己审。
(3)检察终结原则:已经两级检察院+省检复查,无新证据不再复查;
例外:可能无罪、案件有重大错误。
审查后的决
定
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
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
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
(3)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4)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5)认定罪名错误的;
(6)量刑明显不当的;
(7)对违法所得或者其他涉案财物的处理确有明显错误的;
(8)违反法律关于溯及力规定的;
(9)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裁判的;
(10)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的。
申诉不具有上述情形的,应当说服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
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申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单选)92
A. 二审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一审判决提出的申诉,应由
一审法院审理
B. 上一级法院对未经终审法院审理的申诉应直接审理
C. 对经两级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申诉,法院不再受理
D. 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可由原核准的法院审查,也可交由原审法院审查
92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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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例2:阮某因抢劫罪被金兰市西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 年,该判决经金兰市
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而生效,阮某不服并坚持申诉。关于对本案的处理,下列
选项正确的是?(2021·多选)93
A.阮某可委托妻子宋某代为提起申诉
B.金兰市中级法院可指定西风区法院以外的基层法院审查阮某的申诉
C.立案审查后,法院可组织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并核定相关证据
D.阮某以原二审承办法官已因醉驾被开除作为申诉理由,法院应启动再审
(三)考点梳理
1.
对死刑案件的申诉,原则上由原核准的法院审查,原核准法院可以交由原审
法院审查,不可由原审法院直接审查。
2.
原审被告人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的,上一级法院可以告知申诉人向下级法
院提出,也可以移送下级法院处理,案件重大、疑难、复杂的,还可以直接
审查处理。【小题】原审被告人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的,上一级法院应当
告知申诉人向下级法院提出。
3.
能够受理申诉的最低级别检察院是终审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终审法院下级检
察院无权受理申诉。【小题】阮某案件终审法院为金兰市法院,阮某可以向
西峰区检察院、金兰市检察院申诉。
4.
向检察院、法院申诉,经上下两级单位处理均驳回后,无新证据的,一般不
得再申诉、启动再审。
5.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不停止原判决、
裁定的执行。【小题】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提出申诉后,暂停原判决、裁定的
执行。
6.
合法申诉主体: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权益受损的案外人;律师仅
可接受委托代为申诉,无独立申诉权。【小题】辩护律师可独立对生效裁判
向法院提起申诉。
考点58: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一)知识要点
法院
(1)本院再审:本院院长发现本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提交审委
会讨论决定,由本院审理。
(2)上级法院:最高法、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确有错
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再审。
检察院
最高检对各级法院、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
可向同级法院提出再审抗诉。
【口诀】上对下,同级抗
提起再审方
式
1. 决定再审:本院院长提交审委会决定,原审法院自行再审。
2. 指令再审: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重新审理。
3. 提审:上级法院直接调取案卷,自行审理下级法院案件。
4. 再审抗诉:最高检/ 上级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抗诉,启动再审。
93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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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典例题
例1:王某因间谍罪被甲省乙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王某没
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判决生效后,发现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
确有错误。下列哪些机关有权对本案提起审判监督程序?(2017·多选)94
A. 乙市中级法院
B. 甲省高级法院
C. 甲省检察院
D. 最高检察院
例2: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某县检察院起诉至某县法院,经过审理,某县法院认
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张某无罪。张某没有上诉,某县检察院也没有
抗诉,案件生效。一年后,某县检察院收集到了新的认定张某构成诈骗罪的证据,
下列表述正确的有?(2019·单选)95
A.某县检察院应当先向某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要求法院撤销无罪判决,然
后再向某县法院起诉
B.某县检察院可以直接向某县法院重新起诉
C.某县检察院不得向某县法院重新起诉
D.某县检察院可以向某县法院抗诉
(三)考点梳理
1.
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一般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
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纠正裁判错
误的,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小题】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时,不得指
令原审法院审理。
2.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无权再审
抗诉,只能报请上级检察院,由上级检察院向其同级法院提出再审抗诉。【小
题】某县检察院发现本县法院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可以直接向本县法院提起
再审抗诉。
3.
最高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无上级法院、无上级检察院,作为唯一例外,最
高人民检察院发现最高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可以直接向最高人民
法院提出再审抗诉。【小题】最高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生效后,最高检发
现裁判错误,无权对最高法提起再审抗诉。
考点59: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
(一)知识要点
再审法院
(1)上级法院发现下级生效裁判错误:可指令下级再审;事实正
确法律错误、疑难重大、不宜原审审理的,可以提审。
(2)指令再审:一般指令原审以外法院;原审审理更有利于纠错
的,可指令原审。
(3)原审法院再审: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
再审期限
自作出提审、再审决定起3 个月内审结;确需延长,最长不超过6
个月。
94 BD
95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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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1)重点审查原则:围绕申诉、抗诉、再审理由审理;必要时全
面审查。
(2)再审不加刑:检察院未抗诉,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
刑罚;仅针对部分被告人启动再审,不得加重其他同案人。
再审期间原
判决效力
(1)再审不停止原裁判执行。两种例外可中止执行:①被告人可
能改判无罪;②可能减刑导致刑期届满。
(2)必要时可对被告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基本程序
1. 适用审理程序
(1)原一审案件:按一审审理,裁判可上诉、抗诉;
(2)原二审案件/ 上级法院提审:按二审审理,裁判终审。
2. 检察院出庭
(1)同级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仅部分被告人被再审,其余同案
人可不出庭。
3. 强制措施决定权
(1)法院自行启动再审:法院决定强制措施;
(2)检察院抗诉启动再审:检察院决定强制措施。
4. 一审再审发现漏罪:一般并案审理,适宜分案的可分案。
5. 撤回抗诉、申诉
(1)抗诉再审:开庭前检察院撤回抗诉,裁定准许;接到出庭通
知拒不出庭且无理由,按撤回抗诉处理。
(2)申诉再审:申诉人撤回申诉,法院可准许;原判确有错误的,
不予准许。申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擅自退庭,按撤回申诉
处理(原审当事人以外申诉人除外)。
(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多选)96
A. 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才能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出
申诉
B. 原审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C. 对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后可能改判无罪的案件,可中止原判决、
裁定的执行
D. 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一般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审
理
例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
八十六条(现第469 条)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
告人的刑罚。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单选)97
A.体现了刑事诉讼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基本理念的平衡正当程序两方面的目
的
B.体现了刑事诉讼具有追求实体真实与维护
C.再审不加刑有例外,上诉不加刑也有例外
D.审判监督程序的纠错功能决定了再审不加刑存在例外情形
96 BCD
97 ABD
106
(三)考点梳理
1.
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存在例外
可以加刑;再审文书仅针对部分被告人的,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刑罚。
【小题】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法院启动再审绝对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
罚。
2.
申诉绝对不停止生效裁判的执行;启动再审一般也不停止执行,仅两种例外
可中止执行:原审被告人可能再审改判无罪或可能减刑导致刑期届满。【小
题】法院裁定启动再审后,应当一律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3.
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生效裁判确有错误,既可提审,也可指令下级再审;
指令再审以异地法院为原则、原审法院为例外,原审审理必须更换合议庭。
【小题】上级法院发现下级法院生效裁判错误的,只能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不得自行提审。
4.
不论检察院抗诉还是法院自行启动,法院启动再审需要制作再审决定书。但
我国没有二审决定书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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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九执行
考点60:死刑判决的执行
(一)知识要点
死刑的启动
和执行机关
1. 启动: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 执行机关
(1)执行死刑的机关是第一审人民法院;
(2)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
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死刑的期
限、场所和
方法
1. 期限: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7 日内执行。
2. 场所: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
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
3. 方法:执行死刑的方法是枪决、注射或者其他事先经最高人民
法院批准的方法。
死刑的程序
1. 执行程序
(1)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还
要讯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再交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2)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罪犯人格的
行为;
(3)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
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
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2. 检察监督: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
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到场监督。
死刑犯的会
见权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
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
属。确实无法与罪犯近亲属取得联系,或者其近亲属拒绝会见的,
应当告知罪犯。罪犯申请通过录音录像等方式留下遗言的,人民
法院可以准许。
(1)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但
罪犯拒绝会见的除外罪犯拒绝会见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及时告知
其近亲属,必要时,应当录音录像;
(2)罪犯申请会见近亲属以外的亲友,经人民法院审查,确有正
当理由的,在保证会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准许;
(3)罪犯申请会见未成年子女的,应当经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同
意,会见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视频
方式安排会见,会见时监护人应当在场;
(4)会见一般在罪犯羁押场所进行;
(5)会见情况应当记录在案,附卷存档。
执行机关
(1)监狱: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
犯,执行机关是监狱;
(2)公安: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
108
刑期在3 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由公安机关执行。
执行程序
(1)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第
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判决、裁定生效后10 日以内,将判决书、裁
定书、起诉书副本、自诉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送
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2)同案审理的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对未被判处死
刑的同案被告人需要羁押执行刑罚的,应当在其判决、裁定生效
后10 日内交付执行。但是,该同案被告人参与实施有关死刑之罪
的,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讯问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后交付执
行。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
给释放证明书。
执行机关
管制、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
执行程序
(1)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罪犯,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定社
区矫正执行地。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罪犯的居住地;罪犯在多个地
方居住的,可以确定其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罪犯的居住地、经
常居住地无法确定或者不适宜执行社区矫正的,应当根据有利于
罪犯接受矫正、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原则,确定执行地。
(2)宣判时,应当告知罪犯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10 日以内
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以及不按期报到的后果。人民法院
应当自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5 日以内通知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
并在10 日以内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执
行地社区矫正机构,同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执行地公安机关。人
民法院与社区矫正执行地不在同一地方的,由执行地社区矫正机
构将法律文书转送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缓刑的考察
和处理
(1)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应当依法撤销缓刑
的,由审判新罪的法院予以撤销,即使是下级法院也可以撤销上
级法院宣告的缓刑,通知原情形一宣告缓刑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
关即可。
(2)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
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原决定法院应当依法撤销缓刑。
(3)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
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被同
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
(二)经典例题
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
八十六条(现第469 条)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
告人的刑罚。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单选)98
A.体现了刑事诉讼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基本理念的平衡
B.体现了刑事诉讼具有追求实体真实与维护正当程序两方面的目的
98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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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C.再审不加刑有例外,上诉不加刑也有例外
D.审判监督程序的纠错功能决定了再审不加刑存在例外情形
例2:王某、周某共同贩卖海洛因2000g,被M 省L 市中级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分
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2 年执行。经最高人民法院和M 省高级法院各
自核准后,二人被交付执行。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模·多选)
99
A.如果周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又故意犯罪,需要对其执行死刑的,应当由
M 省高级法院对其故意犯罪一审后再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B.如L 市中级法院对王某执行死刑前发现其可能还有其他犯罪,应当裁定暂
停执行死刑并将相关情况直接报最高人民法院
C.周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D.王某在死刑复核阶段委托的辩护律师有权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对王某的死刑
核准裁判文书
(三)考点梳理
1.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不开庭审理,但应当由3 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
理。【小题】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因无需开庭审理,可以由一名法
官独任审查。
2.
最高法死刑复核规则:应当讯问被告人;可以听取律师意见,律师提出要求
的应当听取;最高检可以提意见;最高法应当将复核结果通报最高检。【小
题】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辩护律师未主动提出要求,法院应当主动
听取辩护律师意见。
3.
死刑罪犯申请临刑会见未成年子女的,应当经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同意,法
院不得直接安排会见。【小题】大俊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行刑前申请会见
5 岁儿子,法院应当直接安排会见。
4.
死刑立即执行由最高法核准生效;死缓由高级法院核准,高院核准裁定作出
即生效,无需报最高法。【小题】甲乙共同抢劫,甲判死刑立即执行、乙判
死缓,二人不上诉、检方不抗诉,全案裁判均需最高法核准后生效。
5.
最高法核准死刑后,裁定书应当送达辩护律师;被害人近亲属不主动送达,
依申请才可获取。【小题】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后,应当主动将核准裁定
书送达被告人辩护律师及被害人近亲属。
考点61: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
(一)知识要点
执行主体
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被执行的财产在异
地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委托财产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代为
执行。
执行对象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中下
列判项的执行:
(1)罚金、没收财产;
(2)追缴、责令退赔违法所得;
(3)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
99 CD
110
(4)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
(5)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关涉财产的判项。
执行时间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
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
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
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2)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
投资置业后
的处理
(1)被告人将依法应当追缴的涉案财物用于投资或者置业的,对
因此形成的财产及其收益,应当追缴;
(2)被告人将依法应当追缴的涉案财物与其他合法财产共同用
于投资或者置业的,对因此形成的财产中与涉案财物对应的份额
及其收益,应当追缴。
财产转让后
的处理
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
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
予追缴:
(1)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
(2)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
(3)第三人通过非法债务清偿或者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涉案财物
的;
(4)第三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涉案财物的。
清偿顺序
1. 清偿顺序
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
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1)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2)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3)其他民事债务;
(4)罚金;
(5)没收财产。
2. 优先受偿权
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
民法院应当在前述第1 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
终结执行
执行财产刑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
结执行:
(1)据以执行的刑事判决、裁定被撤销的;
(2)被执行人死亡或者被执行死刑,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被判处罚金的单位终止,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免罚金的;
(5)其他应当终结执行的情形。
注释: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
财产情形的,应当追缴。
执行回转
财产刑全部或者部分被撤销的,已经执行的财产应当全部或者部
分返还被执行人;无法返还的,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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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二)经典例题
例1: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单选)
100
A. 对侦查机关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法院执行时可直接裁定处置,无需
侦查机关出具解除手续
B. 法院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顺位无需与侦查机关的顺位相同
C.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裁判内容应明确具体涉案财产和被害人均应在判
决书主文中详细列明
D.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应由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执行
例2:甲因抢劫罪在某市中级法院受审,经过审理,法院在刑事裁判中认定其抢
劫的财物涉及现金10 万元,电脑一台(发票价值1 万元)、古玩花瓶一件(发
票价值100 万元)、手表一块(发票价值1 万元),请问下列哪些财物法院可以
进行追墩?(2018·多选)101
A.抢劫的电脑,在“甜鱼”APP 上作为二手商品卖出6000 元
B.抢劫的现金,用于偿还赌债
C.抢劫的古玩花瓶,以1 万元的价格卖给古玩收藏家
D.抢劫的手表,送给了不知情的女友
(三)考点梳理
1.
刑事财产执行清偿顺位:人身损害医疗费优先→优先受偿权→被害人退赔→
普通民事债务→罚金→没收财产;民事赔偿整体优先于刑事财产刑。【小题】
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法院优先执行罚金,再支付被害人人身
损害医疗费。
2.
赃款赃物追缴规则:第三人善意取得不予追缴;明知、无偿/ 低价、非法
取得等恶意取得,应当追缴。【小题】第三人不知情、以合理市场价购买涉
案赃物,法院应当对该财物予以追缴。
3.
财产刑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异地财产可由一审法院委托财产所在地同级
法院代为执行,未经委托财产地法院无权执行。【小题】法院执行罪犯罚金
刑时,可直接由财产所在地法院独立执行。
考点62:减刑、假释与暂予监外执行
(一)知识要点
概念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或者拘役所等场所
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适用对象
(1)有期徒刑;
(2)拘役;
(3)无期徒刑(特殊情况)。
适用条件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100 A
101 BCD
112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决定主体
1. 交付执行前: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交付执行的
人民法院决定。
2. 交付执行后
(1)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2)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执行主体
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执行期限
(1)不符合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
(2)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执行监督
(1)对意见书的监督: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
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检察院。检察院发现罪犯不符
合暂予监外执行法定条件或者提请暂予监外执行违反法定程序
的,应当在10 日以内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检查意见,同
时也可以向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2)对决定书的监督: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
定书抄送检察院。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
通知之日起1 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决定
或者批准机关接到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
重新核查。
收监
1. 情形
(1)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
(3)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2. 主体
(1)对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应当予以收监
的,在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后,由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
二百六十四条第2 款的规定送交执行刑罚。
(2)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
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
概念
减刑,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
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由人民法院依法适当减轻其原
判刑罚的制度。
对象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条件
(1)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
可以减刑;
(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概念
假释,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经过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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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的服刑改造,确有悔改表现,释放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一种制度。
对象
(1)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
条件
1. 积极条件
(1)已实际执行一定的刑期,即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
际执行原判刑期1/2 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13 年以上;
(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释放后不致
再危害社会。
2. 消极条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
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型犯罪被判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死刑缓期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
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1 个月以
内作出裁定。
无期徒刑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
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
后1 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 个
月。
有期徒刑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
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
议书后1 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
个月。
拘役、管制
对被判处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
在收到同级执行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1 个月内作出裁定。
社区矫正
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减刑,由社区矫正执行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
在收到社区矫正机构减刑建议书后30 日以内作出裁定。
审前准备
1. 公告程序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在立案后5 日内将执行机关
报请减刑、假释的建议书等材料依法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应当
包括罪犯的个人情况、原判认定的罪名和刑期、罪犯历次减刑情
况、执行机关的建议及依据。公示应当写明公示期限和提出意见
的方式。公示期限为5 日。
2. 审判组织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依法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
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
开庭审理
1. 应当开庭审理: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可以
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但下列案件应当开庭审理:①因罪犯有重
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的;②提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
减刑幅度不符合一般规定的;③被提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
114
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犯或者金融诈骗罪犯的;④社会影响重大或
者社会关注度高的;⑤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⑥人民检察院
提出异议的;⑦有必要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
2. 通知出庭
(1)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
执行机关及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参加庭审;
(2)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通知证明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
功、重大立功表现的证人,公示期间提出不同意见的人,以及鉴
定人、翻译人员等其他人员参加庭审。
3. 书面审理
(1)书面审理减刑案件,可以提讯被报请减刑罪犯;
(2)书面审理假释案件,应当提讯被报请假释罪犯。
文书公布与
裁定纠错
1. 文书公布: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通过互联网依法向社会公布。
2. 裁定纠错:人民法院发现本院已经生效的减刑、假释裁定确有
错误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
的减刑、假释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
合议庭审理,也可以自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考察
对于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
处理
1. 执行完毕:被假释的罪犯,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安机关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则被认为原判刑
罚已执行完毕,公安机关应当向本人宣布并通报原裁定假释的人
民法院和原关押罪犯的刑罚执行机关,无需另外办理释放手续。
注释:假释期满是认为原判刑罚已执行完毕,而缓刑期满是
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2. 撤销假释
(1)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应当撤销假释
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假释,并书
面通知原审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撤销假释;
(2)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作出假释判
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社区矫正机构的撤销假释建议书
后30 日以内,作出撤销假释的裁定。
(二)经典例题
例1:鄢某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 年。由于其服刑期间表
现良好,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关于本案减刑的审理程序,下列表述正
确的是:(2018·单选)102
A. 鄢某对减刑承担证明责任
B. 本案可以书面审理
C. 本案可让证人出庭作证
D. 本案法院可独任审理
102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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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吴某因聚众斗殴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 年,在监狱执行4 年
后被建议假释。法院书面审理此案。下列关于假释程序正确的是?(2019·多选)
103
A.法院可以由1 名法官独任审理
B.法院应当提讯吴某
C.吴某有权聘请律师向法院提供书面意见
D.若法院裁定假释,同级检察院在收到假释裁定书副本20 日内未提出书面纠
正意见的,方可生效
(三)考点梳理
1.
执行阶段无辩护制度。【小题】罪犯在刑罚执行阶段申请减刑,有权委托辩
护人参与减刑审理程序。
2.
对法院的减刑、假释裁定,检察院不服的,不能抗诉,只能提出书面纠正意
见。检察院在20 日内没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法院的减刑、假释裁定方
可生效。【小题】检察院认为法院作出的减刑裁定确有错误,有权向上一级
法院提起抗诉予以纠正。
3.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依法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
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小题】法院审理简单的减刑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
独任审理。
4.
减刑、假释程序的最低审级为中级法院,基层法院无权审理。【小题】基层
人民法院可以审理辖区内罪犯的减刑案件。
5.
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开庭审理情形:重大立功、破格减刑、存在不同意见、
职务犯罪、黑恶犯罪、金融犯罪。【小题】普通盗窃罪犯常规幅度减刑,公
示无异议,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103 BD
116
第四编特别程序论
专题二十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考点63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概念、功能和特点
(一)知识要点
原则
(1)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立足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以此作
为办案核心准则;要求由专门司法人员承办案件。
(2)权利保护原则:公检法办理案件,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与
法律帮助;案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侦查、检察、审判人
员办理。
(3)审理密行(不公开审理)原则:开庭时被告人未满18 周岁
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可到场,并参与法庭教育。需封存
犯罪记录的案件,禁止旁听,严防案件信息外泄。
(4)全面调查原则:除查清犯罪事实外,还要调查未成年人身心
状况、监护条件、一贯表现,必要时开展心理、精神评估,以此
制定针对性教育挽救方案。
(5)社会参与原则: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
监督考察等制度,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刑事办理工作。
办案主体
案件必须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侦查、检察、审判人员承办。
强制措施
(1)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
(2)年龄难以判断,影响对该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认
定的,应当不批准逮捕。
辩护制度
(1)如果没有辩护人,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
辩护。
(2)未成年被告人拒绝辩护重新开庭后,未成年被告人再次当庭
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
立案
公安办理未成年人刑案,重点核查临界年龄:12、14、16、18 周
岁,是定罪量刑关键。
讯问制度
(1)检批捕、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人,听取律师意见;
(2)讯问未成年人一般不用戒具,确有危险可使用,危险消除立
即解除;
(3)询问未成年被害人、证人以一次为原则,避免二次伤害(讯
问嫌疑人无次数限制);
(4)性侵、暴力伤害案件,询问被害人证人同步录音录像、尽量
一次完成;女性被害人、证人由女性工作人员询问。
成年人到场
制度
(1)讯问、询问未成年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
(2)合适成年人替补情形: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系
共犯;询问被害人、证人同样适用。
(3)权利区分:法定代理人可代为行使诉讼权利;合适成年人仅
拥有到场、知情、异议权,不能代为行使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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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
宽中的告知
义务和具结
书
(1)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检察院应当告知权利与法律后果,充分
听取各方意见。
(2)签署具结书必须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在场。
(3)重点特例: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认罪认罚有异议、不签字
的,不影响从宽处罚。
审判前
(1)应当由少年法庭审理:犯罪时不满18、立案时不满20。
(2)可以由少年法庭审理:在校学生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等。
(3)陪审员优先选取熟悉未成年人特点的人员。
审判中
(1)分案审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共同犯罪原则上分案起诉、分
案审理;不宜分案的,对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快速办理。
(2)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征求未成年人、法代、辩护人
意见,有异议则不得适用。
(3)近亲属到庭:犯罪时不满18、开庭时18–20 周岁,一般应
当通知近亲属到庭,可发表意见。
(4)最后陈述: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法定代理人可以补充
陈述。
审判后
(1)法治教育:宣判有罪后,法院应当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治
教育,可邀请老师、亲属参与感化。
(2)宣判替代到场:定期宣判、法代无法到场的,可通知合适成
年人到庭。
(二)经典例题
例1:律师邹某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担任未成年人陈某的辩护人。关于邹某的
权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多选)104
A. 可调查陈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并提交给法院
B. 可反对法院对该案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因此只能采用普通程序审理
C. 可在陈某最后陈述后进行补充陈述
D. 可在有罪判决宣告后,受法庭邀请参与对陈某的法庭教育
(三)考点梳理
1.
犯罪时不满18 周岁,进入法院审理时不满20 周岁的,应当适用少年法庭审
理。【小题】被告人犯罪时不满18 周岁,但案件起诉到法院时已经19 周岁,
法院对被告人不能适用少年法庭审理。
2.
审理未成年被告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审理未成年被害人,可以
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开庭时被告人已年满18 周岁的,无需通知其原法
定代理人到场。【小题】甲(17 岁)故意伤害乙(16 岁)在某县法院受
审,审理时,某县法院应当通知甲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可以通知乙的法定代
理人到场。
3.
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性侦查人员在场。【小题】讯问女性
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性侦查人员在场。
4.
法律并未规定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一次为原则。【小题】为了保障未成
年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以一次为原则。
104 ABD
118
5.
可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仅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开展心理测评,不能对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心理测评。【小题】法院
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人证人或者被害人进行心理
疏导和心理测评。
6.
侦查阶段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申请会见亲友,公安机关综合案情裁量,并非应
当同意。【小题】在侦查阶段,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甲要求会见其二叔,公
安机关应当同意。
7.
未成年被告人最后陈述后,法定代理人可以进行补充陈述,辩护律师无权补
充陈述。【小题】在庭审中,未成年被告人在最后陈述后,辩护律师可以进
行补充陈述。
8.
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可以邀请诉讼参与人、其他成年亲属、代表以及
社会调查员、心理咨询师等参加。【小题】在庭审中,法庭对未成年被告人
判决有罪后,可以邀请辩护人、鉴定人、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对其进行法庭教
育。
考点64 附条件不起诉
(一)知识要点
适用条件
(1)主体:犯罪时14–18 周岁未成年人
(2)罪名:刑法分则第4、5、6 章犯罪
(3)刑罚:可能判处1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4)案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起诉条件
(5)态度:具有悔罪表现
听取意见
(1)应当听取:公安、被害人、未成年法代、辩护人意见
(2)被害人未成年的,还应当听取被害人法代、诉讼代理人意见
(3)争议大的案件:可以召开不公开听证会
变更强制措
施
未成年人在押的,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应当释放或变更强制措
施。
公安机关
(1)公安机关:可以复议、复核,检察院30 日内作出决定。
(2)被害人:只能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不得向法院自诉。
(3)未成年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异议的,检察院应当
起诉;无罪辩解成立的,改为法定不起诉;仅对考验条件、考验
期有异议的,检察院可合理调整;起诉前撤回异议的,可以继续
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考察期限
(1)考验期:6 个月以上1 年以下,自决定之日起计算。
(2)考验期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审查起诉期限中止,期满或撤
销后恢复计算。
(3)考察机关:人民检察院。
考察义务
(1)法定义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定期报告活动
情况;离开居住市县、迁居需报批;接受矫治和教育。
(2)酌定义务(可以):戒瘾治疗、心理辅导、公益劳动、禁止
特定场所与人员接触、赔偿道歉、法治教育等矫治措施。
处理结果
(1)应当撤销、提起公诉:考验期内犯新罪;发现有漏罪需追诉;
多次或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多次或严重违反考察监管规定。
(2)应当不起诉:考验期满无上述违规情形,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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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二)经典例题
例1: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童某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决定附条件不起诉。
在考验期间,下列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童某撤销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2013·多选)105
A. 根据新的证据确认童某更改过年龄,在实施涉嫌犯罪行为时已满18 周岁
的
B. 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C. 违反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管规定,情节严重的
D.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三)考点梳理
1.
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需要听取被害人意见,但并非必须征得被害人同意。【小
题】附条件不起诉,需要征得被害人的同意。
2.
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需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但不一定达成刑事和
解。【小题】附条件不起诉,需要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同被害人达成刑事和
解为前提。
3.
附条件不起诉适用于可能判处1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小题】
附条件不起诉,需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3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
4.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有异议的,检察院应
当提起公诉;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不起诉情形的,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小
题】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有异议的,检察院应当向其解释
附条件不起诉的原因。
5.
考验期最短6 个月,最长12 个月,不得延长考验期。【小题】检察院对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甲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并附了12 个月的考验期,如果甲
在考验期内表现欠佳,检察院可以决定将考验期再延长1 个月。
6.
考验期内不处于被关押状态,经过的考验期不能折抵刑期;只有裁判生效前
被羁押的时间才能折抵刑期。【小题】黄某(16 周岁)因涉嫌盗窃罪被某
县检察院决定附条件不起诉,黄某在考验期的第2 个月又实施了抢劫犯罪,
检察院对黄某撤销附条件不起诉,提起公诉。未来法院对黄某量刑时,已经
经过的2 个月考验期应当折抵刑期。
7.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经过批准后可以离开。【小题】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邱决定附条件
不起诉,小邱在考验期内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考点65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一)知识要点
目的
该制度的设计是为了利于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
检察院封存
(1)检察院对未成年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应当封存相关记录
(包含附条件不起诉期满不起诉)。
(2)二审生效裁判,同级检察院封存时,应当通知下级检察院同
步封存。
(3)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检察院应当出具;
105 ABCD
120
需要协调公安、法院的,依法协助。
法院封存
(1)封存适用条件:犯罪时不满18 周岁,被判处5 年以下有期
徒刑、免予刑事处罚,应当封存犯罪记录。
(2)保密要求:封存记录原则上不对外提供;仅两类例外可查询:
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有关单位依据国家规定查询;查询单位负有
保密义务。
(3)庭审特殊规则:案件依法公开审理,但后续可能需要封存记
录的,不得组织人员旁听;已有旁听人员,应当告知禁止传播案
件信息。
(二)经典例题
例1:甲、乙系初三学生,因涉嫌抢劫同学丙(三人均不满16 周岁)被立案侦
查关于该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多选)106
A. 审查批捕讯问时,甲拒绝为其提供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应另行通知其他合
适成年人到场
B. 讯问乙时,因乙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而通知其伯父到场,其伯父可代行
乙的控告权
C. 法庭审理询问丙时,应通知丙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D. 如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甲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时可不再通知其他合
适成年人到场
(三)考点梳理
1.
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时不封存;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才应当
封存相关记录。【小题】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温某决定附条件不起诉
的,应当对温某的相关记录予以封存。
2.
犯罪时不满18 周岁,被判处5 年以下刑罚,应当封存,不以开庭时年龄
为准。【小题】韩某实施盗窃犯罪时不满18 周岁,开庭审理时已满18 周
岁,被判处有期徒刑3 年,裁判生效后,法院应当封存韩某犯罪记录。
3.
犯罪记录封存后,不得随意对外披露案件信息,法制宣讲即使化名,也不允
许使用该封存案件案例。【小题】17 岁的小黑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3 年,
法院封存小黑犯罪记录。半年后,法院在中学法制宣讲时,可以讲评小黑诈
骗案,但应当对小黑作化名处理。
4.
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检察
院应当出具;没有法定时限规定。【小题】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找
工作时申请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机关应当在3 个工作日内
出具。
106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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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专题二十一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考点66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一)知识要点
概念
公检法针对法定范围内公诉案件,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经
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司法机关可对其从宽处理的特别程序。
适用范围
(1)民间纠纷引发,刑法分则第四、五章犯罪,宣告刑3 年以下
有期徒刑;
(2)除渎职犯罪外,可能判处7 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过失犯罪。
适用条件
(1)公诉案件;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
(3)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
(4)被害人自愿和解。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 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
和解主体
1. 被害人
(1)被害人死亡:近亲属和解;多名近亲属,需第一顺序全部同
意。
(2)被害人无/限制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和解。
2. 被告人
(1)近亲属代为和解:必须经过被告人同意。
(2)被告人限制行为能力:法定代理人可代为和解。
和解协议的
形成
(1)公检法应当审查自愿性、合法性,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2)可协商事项:民事赔偿、赔礼道歉;是否请求司法机关从宽
处理。
(3)禁止协商:事实认定、证据、定罪量刑等公权力事项。
(4)协议无效情形:暴力、威胁、欺骗逼迫和解;履行后报复被
害人。
和解协议的
履行
(1)原则:赔偿应当及时履行;
(2)例外:被害人同意+有效担保,可分期履行。无法即时全额
履行的,法院出具附带民事调解书。
(3)履行完毕后被害人反悔起诉附带民诉:法院不予受理;除非
和解非自愿、不合法。
和解后司法
机关的处理
(1)公安:只能提出从宽建议,无权撤案。
(2)检察院:可以提出从宽量刑建议;犯罪情节轻微可作出不起
诉决定。唯一能够直接终结诉讼程序的机关。
(3)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不能直接宣告无罪。
(二)经典例题
关于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
正确的?(2012·多选)107
A. 交通肇事罪
107 AC
122
B.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刑讯逼供罪
(三)考点梳理
1.
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是达成和解之后的结果,不是和解
的前提。【小题】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前提是公安机关向
检察机关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2.
犯罪嫌疑人5 年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得适用和解;之前是过失犯罪不影
响适用和解。【小题】甲故意伤害乙,具备和解条件,但法院经审查发现甲
曾于3 年前因交通肇事罪被处理过,该案不得适用和解程序。
3.
枉法裁判罪属于渎职犯罪,不属于民间纠纷引发,不能适用和解程序。【小
题】法官刚愎自用、枉法裁判构成枉法裁判罪,该案危害不大,被害人愿意
和解,可以适用和解程序。
4.
公安机关不能因为和解撤销案件,仅可在移送审查起诉时提出从宽处理建议;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审判阶段法院可以从宽处罚,但无权直
接撤销案件。【小题】甲(16 周岁)故意伤害乙轻伤,甲乙达成和解,甲
法定代理人全额赔偿,某县检察院可以对甲撤回起诉并对甲适用附条件不起
诉。
5.
被告人在押的,近亲属和解首先需要经过被告人本人同意。【小题】适用公
诉和解程序,被告人在押的,其近亲属可以直接与被害人进行和解。
6.
和解协议约定的内容不能一次履行的,法院应当制作附带民事调解书。【小
题】甲故意伤害乙轻伤,法院组织双方达成和解,约定甲赔偿乙10 万元。
若甲没有能力一次性履行完毕,经乙同意,可以分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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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专题二十二缺席审判程序
考点67 缺席审判程序概述
(一)知识要点
概念
缺席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非因法定事由缺
席法庭,在满足法定条件的情形下,法庭继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
的诉讼制度。
适用范围
(1)国恐贪(境外):贪污贿赂犯罪、需要及时审判并经最高检核准的严
重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前提:嫌疑人、被告人身处境外。境内
潜逃不能适用,公诉时检察院需提交被告人出境证据。
(2)病半年:被告人重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6 个月;被告人、法
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法院可以缺席审理。
(3)死无罪/死再审:被告人死亡,一般终止审理;有证据证明无罪,缺
席审理后应当判决无罪(包含事实认定无罪、证据不足无罪)。再审案件
被告人死亡,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依法作出裁判。
管辖法院
上述“国恐贪”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
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送达传票和
起诉书副本
(1)通过司法协助等方式向境外被告人送达传票、起诉书副本;逾期不到
案,开庭缺席审判,一并处置涉案财物。
(2)起诉书副本送达近亲属,告知其有权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权保障
(1)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人数1 至2 名。
(2)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
派律师。
近亲属参与
一审开庭前近亲属可以申请参加诉讼,多名近亲属的推选1 至2 人;参
加诉讼的近亲属可以发表意见、出示证据、申请证人出庭、开展法庭辩论。
一审程序
(1)参照适用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有关规定。
(2)经审理认定的罪名不属于适用缺席审判程序的罪名的,应当终止审
理。
(3)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审理案件,可以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一并作
出处理。
(4)送达: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
上诉、抗诉
(1)上诉:被告人、近亲属享有独立上诉权;辩护人没有独立上诉权,需
要经过被告人或者近亲属同意才可以上诉。普通一审程序中近亲属无独立
上诉权,注意区分。
(2)检察院认为判决确有错误,向上一级法院抗诉。
到案后的处
理
(1)审查起诉阶段到案:重新审查起诉;报核期间到案,撤回报核,重新
审查起诉。
(2)法院审理过程中到案: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3)判决生效后到案:依法交付执行;交付执行前告知罪犯有权提出异议。
罪犯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二)经典例题
2018 年《刑事诉讼法》修正后,新增了对贪污贿赂犯罪中潜逃境外的被告人
124
进行缺席审判的程序。关于该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9·单选)108
A. 是控审分离的例外
B. 体现了诉讼效率价值
C. 是终局性的例外
D. 是亲历性的例外
(三)考点梳理
1.
张某涉嫌重大间谍犯罪,审查起诉期间张某脱逃逃往境外,检察院认为需要
及时审理张某,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进行缺席审
判。【小题】张某涉嫌重大间谍犯罪,审查起诉期间张某脱逃逃往境外,检
察院认为需要及时审理张某,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
诉进行缺席审判。
2.
仅贪污贿赂犯罪可以适用缺席审判程序,非法拘禁罪不能适用缺席审判程序。
【小题】田某涉嫌贪污罪和非法拘禁罪,审查起诉阶段田某脱逃躲藏在美国,
某市检察院可以对田某涉嫌的贪污罪和非法拘禁罪向某市中级法院提起公
诉,由某市中级法院进行缺席审判。
3.
只有国恐贪缺席审理由中级法院审理;病半年、死无罪、死再审类缺席审理,
既可以由中级法院审理,也可以由基层法院审理。【小题】按照审判监督程
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应当由中级法院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
决。
4.
被告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送达方式均可采用。【小题】大俊外逃西班牙,
某市检察院提起缺席审判公诉,某市中级法院发现西班牙法律承认电子送达,
法院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传票和起诉书副本。
5.
缺席审判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人的近亲属享有单独上诉权。【小题】法院
经过缺席审判作出一审刑事判决后,被告人的近亲属不服的,有权直接向上
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6.
多名近亲属参加诉讼的,共同委托辩护人1 至2 人,不能分别委托。【小题】
某市中级法院适用缺席审判审理甲受贿案,甲的父亲老甲和妻子美甲参加诉
讼,老甲和美甲可以分别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7.
罪犯归案后无异议,依法交付执行;罪犯提出异议,法院应当撤销原判、重
新审理。【小题】法院按照缺席审判程序作出生效判决后,罪犯到案,法院
应当重新审理,原生效裁判无需撤销。
8.
上诉期尚未届满,一审判决并未生效,不能直接交付执行,需要等待上诉期
届满判决生效后执行。
108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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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专题二十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考点68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一)知识要点
概念
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死亡,专门追缴其违法所得及涉
案财产的刑事特别程序。
适用条件
(1)逃匿案件:贪污贿赂、恐怖活动等重大犯罪案件+ 通缉满1
年不到案+ 需追缴涉案财产。重大案件认定:省/全国重大影响、
犯罪嫌疑人逃匿境外。
(3)死亡案件:无案件类型、是否重大的限制,只要行为人死亡、
依法需要追缴违法所得,即可适用。
没收对象
(1)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
(2)非法持有的违禁品;
(3)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
审查意见书
(1)移送主体:同级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向对应管辖权检察院移
送没收意见书。
(2)审查主体&期限:办理部门:检察院捕诉部门。审查期限30
日,疑难可延长15 日;补充证据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3)审查结果:符合条件→提出没收申请;不符合→书面说明理
由不申请;证据不足→要求补证或自行调查。
程序转换
核心规则:所有程序转换仅检察院有权发起(不告不理)。
1. 审查起诉阶段
(1)没收转公诉:逃匿行为人投案/被抓获→检察院终止审查,
案卷退回公安。
(2)公诉转没收:审查中行为人死亡;或重大案件行为人逃匿通
缉1 年不到案→检察院可直接提出没收申请。
2. 审判阶段
(1)没收转公诉:没收审理中行为人到案→法院终止审理,检
察院可公诉,可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2)公诉转其他程序:审理中被告人脱逃/死亡,符合条件二选一:
①提出违法所得没收申请;②符合条件可启动缺席审判。
管辖与审判
组织
(1)管辖法院: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
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2)审判组织:合议庭。
审前程序
(1)财产保全:涉案财产有隐匿、毁损风险的,法院可依职权查
封、扣押、冻结。
(2)公告程序:法院受理后15 日内发布公告,公告期6 个月(不
中止、不中断、不延长)。
审理程序
(1)开庭规则:有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应当开庭;无人参加/
参与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可不开庭。
(2)举证责任:检察院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3)出庭要求:开庭审理的,检察官必须出庭。
(4)审限:参照一审、二审公诉案件审限,公告期、司法协助时
126
间不计入。
审理结果
1. 裁定没收:查实属于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后,剩余部分没收)。
高度可能为违法所得即可认定。
2. 裁定驳回:不属于涉案财产,驳回申请、解除强制措施。
上诉、抗诉
的主体和期
限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
可以在5 日以内提出上诉、抗诉。
(二)经典例题
例1:苏某贪污公款后逃往海外,某市检察院向某市中级法院申请没收苏某的违
法所得,法院发出公告。苏某的丈夫毛某在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公告期满后
法院开庭审理,毛某接到法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经过审理裁定没
收苏某违法所得5000 万元。毛某不服上诉,某省高级法院进行二审。在审理过
程中,苏某回国投案自首。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2022·多选)109
A. 毛某无故拒不到庭,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B. 毛某无故拒不到庭,无权提出上诉
C. 在二审时,若苏某的朋友魏某申请参加诉讼主张债权,法院经过审查发现
魏某一直在国外留学,刚刚回国才了解案件情况,法院应告知魏某另行提起诉讼
D. 苏某回国投案自首,某省高级法院应将案件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三)考点梳理
1.
判断清楚哪些是供犯罪使用的本人财物。【小题】甲盗窃汽车进行抢劫,侦
查中甲因病死亡,某市检察院向某市中级法院申请没收甲的财产,甲抢劫时
所用汽车属于犯罪工具,应当依法没收。
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告期满前申请参加
诉讼;公告期满后提出申请,法院应当不予准许。【小题】某市检察院针对
涉嫌巨额贪污且在逃的李某向某市中级法院申请启动没收程序,法院发出6
个月公告,公告期满后李某父亲申请参加诉讼,法院应当不予准许。
3.
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并非一律应当开庭审理。有人来,应开庭,没人来,可
不开【小题】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案件进行审理,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
审理。
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权利的,无需承担证明
责任。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主张权利的,应当出示相关证据,
承担举证责任。【小题】法院对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案件开庭审理的,检察院
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承担任何证明责任。
5.
被告人近亲属对没收裁定不服,有权直接上诉,无需申请检察院抗诉。【小
题】如果被告人的近亲属对法院作出的没收违法所得的裁定不服,有权申请
检察院进行抗诉。
109 BCD
小瑞资料VX:2075556867
127
专题二十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考点69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一)知识要点
概念
公检法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精神病人适用强
制医疗的特别诉讼程序。
特征
(1)对象特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身安全,
经鉴定不负刑责的精神病人。
(2)措施强制:符合条件,法院作出决定后,无需本人、家属同
意,强制收治。
(3)目的双重:治疗精神病人;消除人身危险,保护社会公众安
全。
适用条件
(1)实施暴力行为;
(2)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身安全;
(3)法定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4)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
【口诀】公暴继定(宫爆鸡丁),强制医疗
主体
(1)申请主体:检察院。
(2)决定主体:法院。
(3)送交执行主体:公安机关。
启动程序
(1)检察院申请:暴力行为地基层检察院管辖;居住地检察院更
适宜可由其申请,需提交强制医疗申请书。
(2)监督:公安应当启动却不启动的,检察院可要求7 日内书面
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通知公安启动。
(3)两种启动方式:①检察院申请启动;②公诉案件审理中,
法院依职权启动。
管辖
暴力行为地基层法院;居住地法院审理更适宜,可由居住地基层
法院管辖。
庭前准备
(1)法院决定前,公安可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必要时送医;
(2)应当会见被申请人,听取被害人及法代意见;
(3)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代可通知其他近亲属;
(4)无委托代理人,3 日内通知法援指派律师。
审理程序
(1)合议庭审理,原则开庭;法定代理人申请不开庭、法院同意
可不开庭;
(2)精神状态允许的,被申请人可出庭发表意见;
(3)遵循法庭调查、辩论流程;
(4)普通刑案审理中发现被告人可能符合条件,先精神病鉴定;
经鉴定确认无刑责,转为强制医疗程序审理。
审理结果
(1)符合条件:作出强制医疗决定;
(2)无刑责、但不符合强制医疗:驳回申请;同时责令家属/监护
人看管治疗;
(3)有完全/部分刑事责任能力:驳回申请,退回检察院处理。
不服救济
(1)被强制医疗人、被害人及其法代、近亲属:收到决定书次日
128
起5 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复议不停止执行;上级合议庭1
个月内出复议决定。
(2)检察院不服:收到决定书20 日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法院
另行组成合议庭,1 个月内作出决定。
解除强制医
疗
1. 申请:
(1)强制医疗机构定期评估,无需继续治疗的,提出解除意见报
决定法院;
(2)被强制医疗人、近亲属可主动申请解除;
(3)解除申请被驳回,间隔6 个月再次申请,法院应当受理。
2. 审查:法院合议庭审查,1 个月内作出处理;必要时开庭,通
知检察院出庭。
3. 监督:检察院认为解除决定不当,20 日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1 个月内重作决定。
(二)经典例题
例1: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一种特别程序。关于其特
别之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单选)110
A. 不同于普通案件奉行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可未经检察院对案件的起诉或
申请而启动这一程序
B. 不同于普通案件审理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可在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
理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C. 不同于普通案件中的抗诉或上诉,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可通过向上一级法
院申请复议启动二审程序
D. 开庭审理时无需区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
(三)考点梳理
1.
检察院是申请主体;法院可依职权启动审理;公安机关无权启动强制医疗申
请,只能采取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小题】精神病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主
体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
2.
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不开庭审理,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可以同
意。【小题】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但可
以视情况不开庭审理。
3.
强制医疗程序适用合议庭审理,合议庭可以吸纳人民陪审员。【小题】精神
病强制医疗程序由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但是合议庭中不能有人民
陪审员参加。
4.
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诉讼代理人应当参与;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 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小题】法院启动精神病强制医疗程序,
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的,被告人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可以不到场。
5.
被申请人不是应当出庭;被申请人要求出庭,法院审查精神、身体状态认为
适宜出庭的,准许出庭;出庭后可在调查、辩论阶段发表意见。【小题】适
用精神病强制医疗程序审理案件,被申请人应当出庭,可以参加法庭调查,
也可以参加法庭辩论。
6.
一案一判,判决与强制医疗决定应当在同一份文书中作出,分开文书做法错
110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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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小题】大俊涉嫌故意伤害被公诉,法院审理查明大俊系依法不负刑事
责任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法院应当先判决大俊不负刑事责任,
再出具强制医疗决定书。
7.
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应当向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原审法院提出,而非上一级
法院。【小题】法庭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经过治疗,被强制医疗人有权向上
一级法院申请解除强制医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