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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说明⑤:物业费不低,但服务有没有“按合同交付”?

系列说明⑤:物业费不低,但服务有没有“按合同交付”?

👉  前面几篇已经分别提到:

服务执行情况、停车收费差额、公共收益归集问题

👉  本篇只看一个最直接的问题:

 每个月交的物业费,对应的服务,到底有没有按合同执行?

一、先看一个更基础的问题:

收费是否执行一致?

当前不同房屋类型的收费标准:

高层、小高层住宅:2.15元/平方米/月

单身公寓:2.75元/平方米/月

商铺:2.7元/平方米/月

从合同上看,这是“按房屋类型收费”的结构。

但在业主反馈及提供资料中发现:

  • 同属高层/小高层住宅

  • 实际执行中,存在按“单身公寓标准”收费的情况

👉 这里出现一个必须确认的问题:

同一合同体系,收费标准是否被一致执行?

👉 更本质的一点是:

收费不是数字问题,而是是否被公平执行的问题

👉 截至履职终止前:

未见统一公开说明或系统性调整

二、再看一个容易被忽略的问题:

是否存在“重复计费”

👉 以电梯维保为例:

  • 物业费中已包含电梯维保费用(122,880元/年)

  • 同时,电梯更换项目中,厂家已提供3年免费电梯维保

👉 因此问题变为:

  • 部分已经“免费化”的服务是否仍然在物业费中计费?

  • 服务已经变化,收费是否同步调整或说明?

👉 截至履职终止前:

未见相关费用调整或公开说明

三、人员配置是否按合同执行

👉 合同约定:

  • 保安:15人,25-50周岁

  • 保洁:10人,50-55周岁

👉 这代表一件事:

业主支付的物业费,对应的是这一套明确的人员配置标准

👉 但核查情况显示:

  • 实际在岗人数未达到合同标准

  • 多数人员长期超龄,明显不符合约定

👉 这里形成一个非常直接的结论:

收费按合同标准执行,但服务并未按合同标准提供

👉 再把逻辑说清楚一点:

  • 人员减少 → 成本下降

  • 人员超龄 → 用工成本进一步下降

  • 但物业费没有变化

👉 那么问题就变得非常直接:

业主支付的是“合同标准服务费”,实际获得的是“缩水后的人员配置”

四、再看服务执行情况

👉 结合前期核查资料:

  • 电梯巡检记录不完整
  • 消防控制室值班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 保洁及绿化执行不到位

👉 基础服务标准未形成稳定、可核验的执行记录

五、放在一起看

👉 物业费,本质是“服务对价”

👉 那就需要回答一件事:

    收费、人员、服务,是否可以对应?

六、当前状态

  • 已形成相关核查资料
  • 合同及实际执行情况已完成对照整理
  • 未见实质性整改

七、建议关注的三个问题

👉 收费是否执行一致

👉 服务是否达到合同标准

👉 费用是否与实际服务对应

八、阶段性说明

  • 本说明基于履职期间资料整理
  • 属于阶段性情况梳理
  • 不构成最终结论

一句话总结: 钱一直在交,服务是否对的上,需要被说清楚。

 苏州工业园区师惠花苑第六届业主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