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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第八八章章 材材料料设设备备采采购购合合同同管管理理
第第一一节节 材材料料设设备备采采购购合合同同特特点点及及分分类类
一一、、材材料料设设备备采采购购合合同同的的概概念念((P140))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属于买卖合同,具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点。
(1)出卖人与买受人订立买卖合同,是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
(2)合同的买受人取得财产所有权,必须支付相应的价款;出卖人转移财产所有权,必须以买受人支付价款为对价。
(3)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三三、、材材料料设设备备采采购购合合同同的的分分类类
(二)按照履行时间不同的分类(P141)
合同分类 定义
当事人双方在买卖合同成立的同时,就履行了全部义务,即移转了材料设备的所有
即时买卖
权、价款的占有。
货样买卖 当事人双方按照货样或样本所显示的质量进行交易。
出卖人允许买受人试验其标的物、买受人认可后再支付价款的交易。(试用后→买
试用买卖
非即时 受人义务)
买卖
分期交付买卖 购买的标的物要分批交付。
分期付款买卖 买受人分期支付价款。
四四、、材材料料设设备备采采购购合合同同文文本本的的构构成成((P142))
第第二二节节 材材料料采采购购合合同同履履行行管管理理
一一、、合合同同价价格格与与支支付付((P143))
1.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日内内,向卖方支付签约
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
卖方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则预付款抵作进度款。
2.进度款
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交付合同材料并提供相关服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应向
卖方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至该批次合同材料的合同价格的95%: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材料验收证书》或《进度款支付函》正本一份;
(提5)供合同最价新格1高00%端金额VI的P增课值税程发+票精正准本一押份。题:一建、二建、咨询、监理、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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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合同材料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由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内,
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5%的结清款。
【材料买卖双方的责任义务】
二二、、包包装装、、标标记记、、运运输输与与交交付付
(一)包装(P143)
卖方应对合同材料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材料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
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
(二)标记(P1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按合同约定在材料包装上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作出必要的标记。
(三)运输(P143)
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材料运输。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材料预计启运7日
前,将合同材料名称、装运材料数量、重量、体积(用m3表示)、合同材料单价、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
材料在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材料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单个包装超大和(或)超重的,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
如果合同材料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
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四)交付(P143)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卸货后将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
方交付的合同材料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
【注意】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合同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材料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
担。
交付责任(P144) 处理措施
(卖方责任)技术资料存在短缺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
和(或)损坏
卖方提供的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
技术资料有误
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
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
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
和(或)损坏
三三、、检检验验和和验验收收((P144))
(一)卖方的检验
合同材料交付前,卖方应对其进行全面检验,并在交付合同材料时向买方提交合同材料的《质量合格证书》。
(三)检验日期与地点
买方应在检验日期3日前将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参加检验。
买方在全部合同材料交付后3个月内未安排检验和验收的,卖方可签署《进度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买方在收到后7日内
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进度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检验合格
合同材料经检验合格,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材料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注意】合同材料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材料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四四、、违违约约责责任任((P145))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
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总)合同价格的10%。
记万八
第第三三节节 设设备备采采购购合合同同履履行行管管理理
一一、、合合同同价价格格与与支支付付((P145))
1.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买方在收到卖方开具的注明应付预付款金额的财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日内内,向卖方支付签约
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交货款
卖方按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合同设备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全部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日内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
格的60%:
(1)卖方出具的交货清单正本一份;
(2)买方签署的收货清单正本一份;
(3)制造商出具的出厂质量合格证正本一份;
(4)合同价格100%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正本一份。
设备与材料不同:材料分批验收,分批进度款;设备全部到货后才能验收。
3.验收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已生效的验收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
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25%。
4.结清款
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买方签署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或《已生效的结清款支付函》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28日
内,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的5%。
【设备买卖双方的责任义务】二二、、监监造造及及交交货货前前检检验验
(一)监造(P146)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
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
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
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
监造监造,虽无但要
假如不按时参加,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
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
【监造点】
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
卖方提前7日通
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
知
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交货前检验(P146)
监造监造,虽无但要
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
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
【交货前检验】
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
卖方提前
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7日通知
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
验。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
三三、、包包装装、、标标记记、、运运输输和和交交付付
(一)包装(P147)
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包装,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
(二)标记(P147)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
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三)运输(P147)
该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
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7日前,……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
特殊情况 处理措施
超大超重包装 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
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 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
性物质等危险品 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四)交付(P147)
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
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
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
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四四、、开开箱箱检检验验、、安安装装、、调调试试、、考考核核、、验验收收((P148))
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
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
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
坏或其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
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
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
的除外。
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
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二)安装、调试(P148)
具体情况 责任承担
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
买方承担
现合同设备损坏
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
卖方承担
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
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 买方承担
(三)考核(P148)
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
(四)验收(P149)
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
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
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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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
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
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六六、、违违约约责责任任
【迟交(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P150)
(1)从迟交(付款)的第1-4周,每周迟延交付(付款)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延迟付款)价格的0.5%;
(2)从迟交(付款)的第5-8周,每周迟延交付(付款)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延迟付款)价格的1%;
(3)从迟交(付款)第9周起,每周迟延交付(付款)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延迟付款)价格的1.5%。
迟交(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格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