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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题5.11】
甲的手机丢失,甲遂发布悬赏广告称拾
得手机送还者奖励1000元。乙拾得手
机后,要求甲支付报酬,遭到拒绝。
问:乙能否留置手机?
答:不能。乙占有手机是基于拾得遗失
物,但其债权却是基于悬赏广告,二者
并不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不能主张留
置。
【每日一题5.12】
甲公司将自有汽车送至乙公司处修理,
修理完成后,甲公司依约支付了维修
费,但乙公司主张,甲公司尚欠付上次
的保养费未付。
问:乙公司能否扣留汽车?
答:可以。虽然乙公司占有汽车是基于
维修合同,享有的债权是基于保养合
同,二者不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由于
债权人乙公司与债务人甲公司均为企
业,可以产生商事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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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题5.13】
甲自乙处借款30万元,未约定是否支
付利息,丙为此提供了保证担保。此
后,甲和乙协商按照10%支付利息。
问:丙对利息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答:不承担。甲与乙的借款合同中没有
约定利息,视为没有利息。并提供担保
后,甲乙协商增加利息,需经过丙的书
面同意,丙才对增加的利息负责。
【每日一题5.14】
甲自乙处借款,丙为此提供保证担保,
约定在甲不能偿还债务时,丙无条件的
承担保证责任。
问:丙的保证方式是?
答:一般保证。丙约定在甲不能履行债
务时承担保证责任,表明丙作为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存在顺序上的先后,应当
将其认定为一般保证。
【每日一题5.15】
甲自乙处借款,丙为此提供保证,未约
定保证方式。此后,债务到期,甲下落
不明,其房屋无人管理。
问:乙能否直接请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答:不能。丙未约定保证方式,属于一
般保证。债务人甲虽然下落不明,但其
还有房屋。因此,一般保证人丙的先诉
抗辩权并未丧失,乙无权直接请求并承
担保证责任。
【每日一题5.16】
2025年1月2日,甲自乙处借款300万
元,约定借期一年,丙为此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期间。由于甲未
按期还款,乙于2026年3月2日起诉
丙,法院于3月15日将诉讼副本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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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此后乙撤回对丙的起诉。直至
2026年10月1日,乙方才再次起诉并要
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问:丙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答:应当。主债务2026年1月2日到
期,未约定保证期间,法定保证期间为
2026.1.2—2026.7.2 (6个月) 。乙
2026年3月2日起诉、3月15日送达
丙,在保证期间内,送达即视为已向丙
主张权利。因此,丙需承担保证责任。
【每日一题5.17】
甲自乙处借款200万元,约定甲于3月
15日还款,丙为此提供保证担保,未
约定保证方式与保证期间。乙于5月1
旦起诉甲后又撤诉,直到10月5日才再
次起诉甲、丙。
问:丙可否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可以拒绝。丙未约定保证方
式,视为一般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
个月(3.16—9.15) 。一般保证中,
债权人起诉主债务人后撤诉,不产生在
保证期间内对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效力。
乙10月5日才起诉丙,已超过6个月保
证期间,保证人丙免责。
【每日一题5.18】
甲向乙借款10万元,丙为该笔债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主
债务履行期届满日为2022年1月1日。
乙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直至2025年2
月1日才要求甲还款遭拒,丙得知此事
后主动承担的保证责任。
问:丙是否可以向甲追偿?
不可以追偿。
主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但保证人丙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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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保证,承担责任后无权向债务人甲
追偿。
【每日一题5.19】
甲因受乙欺诈,购买了乙的房屋一套需
支付价款200万元,丙为此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此后,甲未按照约定支付价
款。
问:丙能否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答:可以拒绝。债务人甲因为受到乙的
欺诈而签订买卖合同,甲享有撤销权,
保证人丙在甲享有撤销权的范围内,可
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每日一题5.20】
韩小宝至李小松处借款30万元,刘小
豆将自己对a房屋的所有权过户登记到
李小松的名下,约定,若韩小宝不能按
期还款,李小松可直接处置该房屋。协
议签订后,刘小豆为李小松办理了过户
登记。
问:李小松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不能。刘小豆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到
李小松名下用于担保,属于让与担保。
其发挥担保的功能不发挥让与的功能,
即便房屋已经登记到李小松名下,李小
松也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每日一题5.21】
韩小宝自李小松处借款30万元的刘小
豆与李小松签订买卖合同,约定该30
万元系李小松自刘小豆处购买a汽车的
价款,若韩小宝未能到期还款,则刘小
豆需向李小松交付a汽车。此后,韩小
宝未能还款。
问:李小松是否有权要求韩小宝交付a
汽车?
答:不能。李小松与刘小豆通过签订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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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合同,担保借款合同的履行,属于买
卖型担保,不发生买卖的效力,李小松
无权请求履行买卖合同。
【每日一题5.22】
甲在3月1日将自己的a汽车抵押给乙,
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甲在3月10日把自
己的a汽车抵押给丙办理了抵押登记。
甲在3月15日把a汽车出质给了丁。且
完成了交付。
问:何人的担保物权优先?
答:丙。丙的抵押权最先公式优先于在
后公示的丁,丁的质权已经交付,优先
于未办理登记的乙。
【每日一题5.23】
甲自乙处借款300万元,ABC分别提供
保证担保,未约定各自担保的份额。
问:乙能否请求A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答:可以。ABC没有约定各自承担担
保责任的份额,也不存在法定的构成连
带共同担保的情形,ABC属于不真正连
带共同担保,对外需承担连带责任。
【每日一题5.24】
甲自乙处借款300万元,AB提供保证,
均在借款合同中签字。此后,甲未能依
约还款,A承担了全部责任。
问:A能否请求B分担?
答:可以。A与B在同一合同中签字,
构成连带共同担保,担保人A承担保证
责任后,可以向B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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