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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 年法考回忆版·单选)2025 年1 月17 日,王某通过某二手交易平
台自李某购入A 品牌手提包一个(价格为5000 元)。2 月17 日,因为手提包被
刮蹭,王某将其送至专业维修店修理时,被告知该手提包是假货仅价值数百元。
当日,王某联系李某要求退货,李某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手提包是自己以6000
元的价格从他人处购得。9 月10 日,王某以李某为被告诉至法院。关于本案,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有权基于重大误解要求撤销买卖合同
B.王某有权基于受欺诈要求撤销买卖合同
C.王某有权基于显失公平要求撤销买卖合同
D.王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退还价款
【答案】D
【难度】高
【考点】重大误解;欺诈;显失公平;一般法定解除权
【解析】
①王某在购买手提包时,对其性质发生了严重的错误认识(将赝品当做真品
购买)进而作出意思表示,王某构成重大误解其有权撤销该买卖合同。但是,《民
法典》第152 条规定:“……(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
使撤销权;……”据此,基于重大误解产生的撤销权其除斥期间只有90 日,期
间经过撤销权消灭。王某于2 月17 日知道自己发生了重大误解,于9 月10 日才
提起诉讼,90 日的除斥期间已经经过,王某的撤销权归于消灭。故A 选项错误,
不当选。
②根据民法通说观点,构成欺诈要求行为人具有欺诈的故意。本案中,李某
并不知道该手提包是赝品,其客观上虽然实施欺诈的行为,但主观上并无欺诈的
故意,不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因此,王某不能基于此产生撤销权。故B 选项错误,
不当选。
③《民法典》第151 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
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据此,构成显失公平须同时符合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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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该买卖合同在客观上不公平,但是在主观上,李某并未利用王某处于何种
不利境地。因此,不构成显失公平,王某不享有撤销权。故C 选项错误,不当选。
④王某与李某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该买卖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为“A 品牌
手提包”。但是,李某交付的手提包确实赝品,其行为不符合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导致王某签订该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属于根本违约,王某享有一般法定解除
权,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价款。故D 选项正确,当选。
⑤题外话:违约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违约方对损害的发生
是否存在过错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尽管本案中李某也不知道该手提包是假货,李
某对违约行为的发生没有过错,但其依然构成违约、依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 选项。
2.(2023 年法考回忆版·单选)杨超超到某度假村旅游时,在戴眉眉开设的
早餐店吃饭时,发现戴眉眉用于装调料的小碗造型古朴,杨超超十分喜爱,遂花
费20 元购买。杨超超的好友李淳风系古玩专家,在杨超超家中看到该小碗后经
鉴定系明代官窑瓷器,市值30 余万元。乙得知后欲起诉撤销,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A.戴眉眉可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
B.戴眉眉可以受欺诈为由撤销
C.戴眉眉可以显失公平为由撤销
D.戴眉眉无权撤销
【答案】A
【难度】中
【考点】重大误解;欺诈;显失公平
【解析】
①杨超超与戴眉眉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杨超超并未对戴眉眉实施欺诈的行为,
其主观上也并不知道该小碗是明代古董。因此,杨超超的行为不构成欺诈,戴眉
眉不能享有基于受欺诈产生的撤销权。故B 选项错误,不当选。
②显失公平的构成须同时满足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本案中,尽管戴眉眉与
杨超超之间的合同在客观上不公平(20 元买了30 万元的小碗),但是,在签订
该买卖合同时,杨超超并未利用戴眉眉处于某种不利境地。因此,其不符合显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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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的主观要件,戴眉眉不得基于显失公平主张撤销。故C 选项错误,不当选。
③戴眉眉与杨超超在签订合同时,对标的物的性质发生了严重的错误认识,
戴眉眉误将小碗由明代官窑瓷器当做普通的瓷器,并建立在该错误认识的基础上
签订了买卖合同。因此,戴眉眉构成重大误解,其有权基于重大误解撤销该买卖
合同。故A 选项正确,当选;D 选项错误,不当选。
④题外话:有同学可能认为这是古玩买卖,应当适用“典型风险排除重大误
解”,所以本案戴眉眉应当自己承担风险,不适用重大误解。这个理解,是错误
的。适用“典型风险”的前提是当事人认识到了风险的存在,比如当事人认识到
了自己在“赌石”、“买卖古玩”,本案中,戴眉眉和杨超超均不知晓自己客观上
是在买卖一个明代古董。由于根本没有认识到风险的存在,这不属于这一普通买
卖的风险,戴眉眉仍可构成重大误解。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 选项。
3.(2022 年法考回忆版·单选)甲保险公司的销售人员白某与客户乙签订保
险合同时,乙请白某代为填写合同中的客户信息。白某记得乙说自己是司机,便
以为乙是出租车司机,因此,在填写职业一栏时,白某将乙的职业填写为“出租
车司机”,乙签名时也没有注意到。保险合同订立一段时间后,才确定乙是货车
司机,而货车司机不在该保险合同的保险范围之内。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保险合同订立过程中白某系乙的代理人
B.甲保险公司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保险合同
C.甲保险公司有权以遭受欺诈为由撤销保险合同
D.甲保险公司无权撤销保险合同
【答案】B
【难度】中
【考点】代理;传达;欺诈;重大误解
【破题点】欺诈必须基于故意而实施
【解析】
①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独立作出意思表示。本题中,“乙请白某代为填写合
同中的客户信息”,白某仅仅只是将乙已经表达的“是否签订合同”“如何签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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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的意思表示进行复述,其属于乙的传达人,而非代理人。故A 选项不当选。
②白某在传达时虽然存在虚假的陈述,将“货车司机”表达为“出租车司机”。
但是,无论是白某亦或是乙都不存在欺诈的故意,其仅仅具有过失。而过失无法
构成欺诈,因此甲公司不能基于受欺诈而撤销。故C 选项不当选。
③白某作为乙的传达人,其传达错误将“货车司机”传达为“出租车司机”,
导致甲保险公司陷入错误认识进而作出意思表示。虽然白某、乙不构成欺诈,但
是甲公司确实存在错误认识,因此可以构成重大误解,甲公司可以基于重大误解
撤销该合同。故B 选项当选,D 选项不当选。
④题外话:如果本题中白某故意进行虚假陈述能否按照第三人欺诈来处理
呢?答案是不能。第三人欺诈中的第三人必须是当事人的代理人、传达人、履行
辅助人以外的第三人。本题中,白某是甲公司的代理人,又是乙的传达人,其不
属于第三人欺诈中的第三人。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 选项。
4.(2016 年司考真题·单选)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
“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 元向某商家
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
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答案】A
【难度】中
【考点】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破题点】赌石交易存在“典型风险”。
【解析】
①“赌石”交易本来就存在着损益的风险,潘某与商家自愿参与到这一交易
中视为其自愿承受这一风险。此后,无论结果如何,都是风险发生的结果,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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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应当承受,而不能主张构成重大误解。此所谓“典型风险排除重大误解”。
故C 选项不当选。
②用5000 元购买了价值上百万的玉石,这一合同的结果在客观上虽然显得
不太公平,符合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但是,潘某并未利用商家处于何种不利境
地而订立该合同,不满足显失公平的客观要件,不构成显失公平。故D 选项不
当选。
③基于公平原则而进行补偿属于《民法典》第1186 条规定的公平责任,根
据该条的规定适用公平责任必须存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本案并不符合任何一
种法定适用公平责任的情形,因此不能基于公平原则而要求补偿。故B 选项不当
选。
④本题中,潘某与商家的买卖合同出自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其内容不违
法、不悖俗,属于有效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应当依约履行,而不能反悔。故A
选项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 选项。
5.(2015 年司考真题·多选)某旅游地的纪念品商店出售秦始皇兵马俑的复
制品,价签标名为“秦始皇兵马俑”,2800 元一个。王某购买了一个,次日,王
某以其购买的“秦始皇兵马俑”为复制品而非真品属于欺诈为由,要求该商店退
货并赔偿。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商店的行为不属于欺诈,真正的“秦始皇兵马俑”属于法律规定不能买卖
的禁止流通物
B.王某属于重大误解,可请求撤销买卖合同
C.商店虽不构成积极欺诈,但构成消极欺诈,因其没有标明为复制品
D.王某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可要求商店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答案】BCD
【难度】中
【考点】欺诈;重大误解;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破题点】东西夸张的太过于的,往往不会让人信赖,反而不构成欺诈。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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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重大误解的成立不仅需要表意人陷入错误认识,还要求该错误具有重大性。
本题中,虽然王某陷入错误认识误认“兵马俑”为真品,但是在这一交易环境下、
这一交易的价格下,兵马俑是否为真并不具有重大性。因此,王某不构成重大误
解。故B 选项表述错误,当选。
②成立欺诈需要满足五个要件:(1)行为人具有欺诈的双重故意。(2)行为
人实施了积极或者消极的欺诈行为。(3)相对人因欺诈陷入错误认识。(4)相对
人因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5)欺诈具有不正当性。
③商店没有积极宣传兵马俑为真品,其不构成积极欺诈。商店虽然没有明确
告知该商品属于复制品,姑且将这一行为认定为消极欺诈。但是,王某陷入错误
认识与消极欺诈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一个正常人不会相信2800 元即可购买一
个真正的兵马俑。因此,商店的行为不构成民法上的欺诈。故A 选项表述正确,
不当选;C 选项表述错误,当选。
④本题中,不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王某不享有撤销权,
无权撤销该买卖合同。故D 选项表述错误,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CD 选项。
6.(2025 年法考回忆版·多选)甲经过他人介绍,与乙就A 房屋签订了《房
屋买卖合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甲多次询问乙该房屋中是否有过过世的人,
表示自己非常在意此事,乙则多次向甲确认并不存在这种情况。房屋办理过户登
记后,甲入住该房屋,从邻居处得知,乙的父亲前几年在A 房屋中离世。关于本
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构成欺诈
B.甲有权撤销该买卖合同
C.甲有权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D.甲有权请求乙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ABC
【难度】高
【考点】欺诈;违约责任;精神损害赔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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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乙的父亲在A 房屋中正常死亡,该房屋不属于“凶宅”,乙对该事实没有
主动告知的义务。但是,本案中,甲多次询问乙,而乙仍然陈述虚假事实,乙的
行为构成积极欺诈。故A 选项正确,当选。
②《民法典》第148 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
销。”据此,乙实施欺诈行为,使得甲陷入错误认识进而作出意思表示。因此,
甲有权基于受欺诈,撤销该买卖合同。故B 选项正确,当选。
③甲若行使撤销权撤销该买卖合同,则买卖合同归于自始无效。此时,因乙
的过错(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导致合同无效,乙需要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即
便甲不撤销该合同,该合同有效,此时乙交付的房屋品质与其陈述的不一致,构
成违约,甲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总之,无论甲是否行使撤销权,均有权要
求乙承担赔偿责任。故C 选项正确,当选。
④产生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仅限于侵害以下两种权利:(1)人身权(人格
权与身份权);(2)人格象征物。本案中,乙虚假陈述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上述
两种权利,不产生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故D 选项错误,不当选。
⑤题外话:如果是“凶宅”,作为出卖人要主动如实告知,否则构成消极欺
诈;“正常死亡”的非凶宅,出卖人没有主动如实告知的义务,但是在买受人询
问的时候,不能进行虚假陈述,否则构成积极欺诈。
7.(2017 年司考真题·单选)齐某扮成建筑工人模样,在工地旁摆放一尊廉
价购得的旧蟾蜍石雕,冒充新挖出文物等待买主。甲曾以5000 元从齐某处买过
一尊同款石雕,发现被骗后正在和齐某交涉时,乙过来询问。甲有意让乙也上当,
以便要回被骗款项,未等齐某开口便对乙说:“我之前从他这买了一个貔貅,转
手就赚了,这个你不要我就要了。”乙信以为真,以5000 元买下石雕。关于所涉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可向甲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B.乙可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C.甲不得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
D.乙的撤销权自购买行为发生之日起2 年内不行使则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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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B
【难度】中
【考点】第三人欺诈;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破题点】实施欺诈行为的主体并非合同当事人。
【解析】
①甲自齐某处购买过石雕,齐某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对甲实施了欺诈行为。因
此,甲可以基于受欺诈撤销该买卖合同。故C 选项不当选。
②乙和齐某签订买卖合同,但是实施欺诈行为的却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甲。
而甲不属于当事人的代理人、传达人或履行辅助人,本题构成第三人欺诈。《民
法典》第149 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题中,合同相对人齐某在场,其知晓甲实
施欺诈行为。因此,受欺诈人乙可以撤销该买卖合同。须注意,由于合同成立于
乙和齐某之间,所以乙应该向齐某撤销,而非向甲撤销。故A 选项不当选,D 选
项不当选。
③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撤销权受“双重除斥期间”的限制。(1)长期除斥期间
自法律行为成立之日起计算5 年;(2)短期除斥期间为1 年,自受欺诈人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本题中,乙应该在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 年内
主张撤销,而非2 年。故D 选项不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 选项。
8.(2017 年司考真题·单选)陈老伯考察郊区某新楼盘时,听销售经理介绍
周边有轨道交通19 号线,出行方便,便与开发商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后经
了解,轨道交通19 号线属市域铁路,并非地铁,无法使用老年卡,出行成本较
高;此外,铁路房的升值空间小于地铁房。陈老伯深感懊悔。关于陈老伯可否反
悔,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属认识错误,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
B.属重大误解,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
C.该预售合同显失公平,陈老伯可主张撤销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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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开发商并未欺诈陈老伯,该预售合同不能被撤销
【答案】D
【难度】中
【考点】欺诈;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破题点】对轨道交通的认识发生错误,对错误类型进行确定。
【解析】
①可撤销法律行为的事由只有四项: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不
存在独立的可撤销事由叫认识错误,认识错误只有在构成重大误解或欺诈时方可
被撤销。故A 选项不当选。
②本题中,开发商客观陈述周围存在“轨道交通19 号线”,其不存在积极欺
诈行为。而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开发商也不负有义务将周边所有的公共设施都进
行全面细致的介绍,开发商也不构成消极欺诈。因此,本题不构成欺诈,陈老伯
不能撤销合同。故D 选项当选。
③陈老伯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对合同的主体、行为的性质、标的物的性质都
没有认识错误。陈老伯只是对“轨道交通19 号线”的性质发生认识错误,其认
为该房屋出行方便而购买,这属于对购买原因的认识错误系“狭义的动机错误”。
“狭义的动机错误”不构成重大误解,陈老伯不得据此主张撤销合同。故B 选项
不当选。
④根据《民法典》第151 条的规定,成立显失公平须满足两个要件:(1)双
务合同在成立时其权利义务明显不公平。(2)一方利用了另一方处于某种危困境
地。本题中,以市场价格购买房屋谈不上不公平,且开放商也没有利用陈老伯处
于某种不利境地。因此,本题不构成显失公平。故C 选项不当选。
⑤题外话:不要看到老年人签订合同就认为老年人处于不利境地,不能做抽
象判断,要结合题目进行具体的判断。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 选项。
9.(2009 年司考真题·多选)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
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
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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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
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
【答案】ACD
【难度】低
【考点】欺诈;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破题点】“伪称”表明欺骗、欺诈。
【解析】
①《民法典》第148 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
销。”本题中,甲遭受乙的欺诈而订立合同,受欺诈人甲有权撤销该合同。同时,
根据《民法典》152 条规定,受欺诈人应当在“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
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故A 选项当选。
②根据《民法典》第148 条的规定,仅受欺诈人有权撤销合同。本题中,乙
作为实施欺诈行为的人,其不享有撤销权,无权撤销该合同。故B 选项不当选。
③撤销权人甲可以选择主张撤销权,也可以选择不主张撤销权。若甲不主张
撤销权,则该买卖合同有效,双方应该依约履行。故C 选项当选。
④可撤销法律行为在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因此,在甲撤销合同前,该买卖
合同有效,甲也应该履行合同义务。故D 选项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CD 选项。
10.(2013 年司考真题·单选)下列哪一情形下,甲对乙不构成胁迫?
A.甲说,如不出借1 万元,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构成犯罪
B.甲说,如不将藏獒卖给甲,则举报乙犯罪。乙照办,后查实乙不构成犯罪
C.甲说,如不购甲即将报废的汽车,将公开乙的个人隐私。乙照办
D.甲说,如不赔偿乙撞伤甲的医疗费,则举报乙醉酒驾车。乙照办,甲取得
医疗费和慰问金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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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低
【考点】胁迫;可撤销法律行为
【破题点】以行使权利相威胁不构成胁迫。
【解析】
①胁迫的构成需要满足5 个要件:1.胁迫人具备胁迫的双重故意。2.胁迫人
实施了胁迫行为。3.须受胁迫人因胁迫而产生恐惧。4.须受胁迫人因恐惧作出意
思表示。5.胁迫行为具有不正当性。其中,不正当性包括四类:(1)手段不正当;
(2)目的不正当;(3)手段与目的均不正当;(4)手段与目的结合不正当。
②A 选项中,出借1 万元的目的正当,举报犯罪的手段正当,但二者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其结合不正当。因此,构成胁迫。故A 选项不当选。
③B 选项中,一方面不构成犯罪而举报别人构成犯罪,属于诬告,其手段不
正当。另一方面,借款与举报犯罪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二者的结合不正当。因
此,构成胁迫。故B 选项不当选。
④C 选项中,购买报废汽车的目的不正当,公开别人隐私的手段也不正当,
二者均不正当。因此,构成胁迫。故C 选项不当选。
⑤D 选项中,赔偿医疗费的目的正当,举报醉酒驾车的手段正当,并且交通
事故本来就可以通过举报实现权利,二者之间具有关联关系,其结合也具有正当
性。因此,不构成胁迫,这属于“以行使权利相威胁”。故D 选项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 选项。
11.(2021 年法考回忆版·多选)油画爱好者甲委托乙创作一幅巨幅油画,
约定报酬50 万元,甲先支付报酬5 万元作为履约金,油画完成后,若甲不满意,
不再支付剩余的45 万元,乙对甲已支付的5 万元不予退还。关于甲、乙这一合
同,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属附生效条件
B.违反自愿原则
C.违反诚信原则
D.构成显失公平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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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度】中
【考点】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显失公平
【解析】
①《民法典》第158 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
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
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在成立时
即发生效力(要不然也不会给预付款),其没有附生效条件。但是,该合同附解
除条件,若“若甲不满意”则该合同失去效力,此时自然也就无须履行剩余的
45 万元了。故A 选项当选。
②本题中,甲与乙基于自愿协商达成该合同内容,并未违反任何人的真实意
思表示,其不仅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反而体现了自愿原则。故B 选项当选。
③本题中,甲与乙之间达成了约定的内容,但是并不存在某方当事人违反了
该合同的内容,因此并未违反诚信原则。故C 选项当选。
④构成显失公平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双务合同在成立时权利义务明显不
公平。(2)一方利用了另一方处于不利境地而签订合同。本题中,一方面,虽然
看上去乙会投入一定的劳动,但是甲也支付了预付款,谈不上不公平。另一方面,
甲也没有利用乙处于某种不利境地。因此,不构成显失公平。故D 选项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CD 选项。
13.(2007 年司考真题·单选)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 万元。甲与
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 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 万元赔
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显失公平,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 万元赔偿费
【答案】D
【难度】中
【考点】无效的法律行为;部分无效;显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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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①甲与乙的协议内容分为两部分“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 万元”与“甲不得告
发乙”。根据《民法典》第153 条第二款的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效。甲、乙协议中的“甲不得告发乙”这一约定,妨害了司法秩序,损害公共
秩序,违背公序良俗,无效。故A 选项不当选。
②《民法典》第156 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
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本题中,去除不得告发的约定,甲、乙仍愿意受剩
余的部分约束,因此,该无效的部分具有“可分性”,甲、乙的赔偿协议属于“部
分无效”,而非全部无效。故C 选项不当选。
③构成显失公平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双务合同在成立时权利义务明显不
公平。(2)一方利用了另一方处于不利境地而签订合同。甲虽然利用了乙害怕被
公权力机关追诉的不利境地,但是,甲只取得了自己应得的(甲若对乙主张侵权
损害赔偿请求权亦可获得5 万元以上的赔偿),甲、乙的赔偿协议的内容并非明
显不公平。因此,该协议不构成显失公平。故B 选项不当选,D 选项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 选项。
14.(2005 年司考真题·多选)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
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
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有追认权
B.丙有催告权
C.丙有撤销权
D.构成表见代理
【答案】ABC
【难度】低
【考点】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破题点】“自主主张”表明已经超出代理权的范围。
【解析】
①乙的代理权限为购买男装,其突破授权范围签订女装买卖合同,该合同属
小瑞资料内部课程VX:2075556867
于因无权代理而实施的法律行为。
②首先,本题不构成表见代理。根据民法通说,表见代理的构成需要满足以
下四个要件:(1)代理人实施了无权代理。(2)存在代理权的权利外观。(3)相
对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4)权利外观的形成可归责于被代理人。本题中,丙未
询问乙的代理权限,表明相对人丙存在重大过失,不能构成表见代理。故D 选
项不当选。
③《民法典》第171 条第1 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
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
力。”第2 款规定:“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
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
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④据此,该行为属于狭义的表见代理,效力待定,被代理人甲享有追认权。
此外,相对人丙享有催告权。并且,本题中丙不知晓乙不享有代理权,其属于善
意相对人,还享有撤销权。故A 选项当选,B 选项当选,C 选项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C 选项。
15.(2008 年司考真题·单选)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
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 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 万块钱买你的房
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 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
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
至7 点再无喜鹊飞来。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无效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答案】C
【难度】中
【考点】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条件的拟制
【破题点】“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阻止条件成就的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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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
【解析】
①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当事人;(2)有意思表示;(3)有标
的。本题中,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上述要件均以具备,甲、乙的买卖合同
已经成立。故A 选项不当选。
②合同的无效必须具有特定的事由,本题中并不存在任何导致合同无效的事
由。故B 选项不当选。
③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如果明天早上7 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
鹊,我就出10 万块钱买你的房子。”该约定属于附生效条件,以甲的屋顶有喜鹊
作为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因此,在条件成就之前,甲、乙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但是尚未发生效力。
④《民法典》第159 条规定:“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
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
为条件不成就。”但是,本题中阻止条件成就的并非合同当事人乙,而是甲的儿
子,因此不能适用条件的拟制规则。本题中,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不成就,该买
卖合同确定不发生效力,乙也就无须履行该买卖合同。故C 选项当选,D 选项不
当选。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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